認購協議書范文

時間:2023-04-02 13:45:11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認購協議書,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認購協議書

篇1

住所地:杭州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于××

乙方:×××有限公司

住所地:香港新界×××路

法定代表人:蔣××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乙方認購甲方開發的“杭州×××××酒店”項目中的部分物業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通過出讓方式取得位于杭州市×××路609號地塊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 ),土地使用年限自200 年月日起至20 年月 日止,規劃用途為  。

甲方經相關行政部門批準,在上述地塊建設酒店,暫定名為杭州×××××酒店。

第二條: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上述酒店中的部分商鋪,具體為:

1.第一、二層的西北獨立尖角沿街商鋪(具體見附圖1)

2.第一、二層的西南獨立尖角沿街商鋪(具體見附 圖2)

3.酒店服務式公寓第三層(但不含酒店宴會廳及附屬物業)(具體見附圖3)。

第三條:商鋪面積的約定:

1.第一層西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2.第一層西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3.第二層西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4.第二層西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5.第三層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以上暫定建筑面積總計為 平方米,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正式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以預測面積為準。乙方承諾在購買的以上商鋪中,將一層部分用于品牌女裝或女性用品,二層為特色餐飲中的無污染、無油煙快餐廳及比薩餅類型餐飲配套,第三層商鋪部分為特色鮑翅餐廳。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支付的總價以本條確定的單價為唯一依據:

1.第一層西北向的商鋪單價為元/平方米;

2.第一層西南向的商鋪單價為元/平方米;

3.第二層西北向的商鋪單價為元/平方米;

4.第二層西南向的商鋪單價為元/平方米;

5.第三層商鋪單價為元/平方米;

根據上述第三條暫定建筑面積計算,乙方應支付的總價暫定為元。

第五條:定金及其價款的支付。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萬元人民幣定金;

2.乙方應在年 月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萬元人民幣房價款。

3.乙方在雙方簽訂預售合同后七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至一、二層商鋪總價的50%及第三層除按揭款以外的所有價款。

4.一、二層商鋪總價50%的按揭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甲方提供的按揭銀行為中國銀行。第三層商鋪余款的按揭由乙方自行尋找銀行辦理按揭或由甲方提供的按揭銀行辦理按揭,由甲方提供銀行辦理按揭的比例為第三層總價款的50%。

第六條: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十個工作日內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雙方在洽談及簽訂預售合同時,就本合同未約定的內容(包括但并不限于合同價款及支付的期限、方式,商鋪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裝飾、設備標準,供水、電、熱、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設施和公共設備的交付承諾,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面積差異處理方式,辦理產權登記的有關事宜,違約責任等)進行全面的磋商,雙方均不得以不合理的要求拒絕簽訂預售合同。

第七條:鑒于乙方所認購的商鋪是應乙方的要求對原有建筑物進行修改,現該修改后商鋪已得到設計單位及甲、乙雙方的書面確認(見附件),并符合乙方獨家使用條件,故由乙方承擔由于設計修改而引起的建造成本增加。(具體數額以實際發生額為準)。

第八條:由于本合同項下標的物具有乙方獨家使用的特性,乙方不得以預售合同中的其它條款達不成協議為由,放棄購買本合同項下標的物,拒絕與甲方簽定預售合同。否則,乙方除承擔工程造價增加部分的費用外,還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的賠償金,并不得向甲方主張收回定金,已支付的定金作為乙方的違約金。

第九條:本合同簽訂后至預售合同簽訂前雙方就有關本合同項下標的物達成的合同均作為預售合同中的內容,對此,雙方均不得違反。甲、乙雙方簽訂的預售合同作為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依據。

第十條:與乙方認購的商鋪有關衛生間、廚房的排污、排水煙系統、空調管線、間隔墻體和外墻面裝飾等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并達成補充合同。

第十一條:鑒于第二層二處商鋪的特殊位置,與之相鄰的外露臺部分(附圖4)將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五年,但乙方得繳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及維護費。乙方承諾,不得干擾其它業主和經營戶的經營;甲方如遇臨時需要而使用的,乙方應無條件撤除相應家具、用具,并將場地及時交付甲方使用。乙方承諾按甲方統一開業時間準時開業,除非甲方許可,乙方推遲開業每天按 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通過仲裁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并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篇2

乙方:蘇州__________________責任公司

鑒于:

1.甲、乙雙方均系依照注冊地相關法律之規定成立的企業法人,享有由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

2.乙方是由深圳________集團、廣東______投資有限公司、江蘇_______股份企業等五家股東參股共同組建的有限責任公司,其高科技產業、國際貿易等方面在業內享有一定的聲譽,曾成功地承建或參與_________項目、__________軟件等重大工程設計、建設和開發,企業經濟發展迅速。因此,20XX年第二次股東大會通過了對企業增資擴股的決議,現正在招募增資擴股股東。

3.甲方已經詳細閱覽乙方的增資擴股計劃書,并進一步對乙方進行了考察和了解,愿意參與乙方的增資擴股活動。

據此,為充分發揮雙方的資源優勢,促進彼此企業的高速發展,為股東謀求最大回報,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參與并認購乙方增資擴股股份協議如下:

第一條 認股及投資目的:甲、乙雙方同意以發揮各自的優勢資源為基礎,建立全方位、多功能長期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保證雙方在長期的戰略合作中利益共享,促進發展。

第二條 認購增資擴股股份的條件:;

1.增資擴股額度規定:乙方計劃本次增資擴股總額為5000萬股整。增資擴股后企業股本總額達到10000萬股。

3.認購價格規定:參與本次增資擴股的新股東認購的股份價格,以乙方經審計后的____年度會計報表中每股凈資產為基數進行適當溢價認購。最高認購價不得高于每股凈資產的20%。最終認購每股價格經雙方協商后以書面確認為準。

4.認購方式規定:本次增資擴股全部以現金認購,如用外幣認購則以外幣到達乙方開戶銀行帳上之日的中國人民銀行當日掛牌外匯價格進行兌換折算為人民幣。

5.認購時間規定:新老股東的認購資金必須在____年____月__日之前到位,過期不再辦理叫入股手續。)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以現金方式向乙方認購1000萬股整,計人民幣1000萬元(大寫壹仟萬元整人民幣)。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用于認購股份的全部資金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匯至乙方的開戶銀指定的開戶銀行賬上。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乙方收到甲方匯人的認購款項后的當日,向甲方開出認購股份資金收據,并電傳給甲方。

第六條 雙方承諾:

一、甲方承諾:

1.甲方向乙方用于認購股份的資金來源正當,符合甲方企業章程和中國境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并向乙方出具相關的證明文件(文件清單附后)。

2.遵守乙方關于認購增資擴股股份的條件,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增資擴股活動。

二、乙方承諾:

1.對于甲方向乙方匯人的認購股份的資金,在沒有完成對甲方股東資格審查前,保證不動用甲方資金。

2.在本次認購股份的資金全部到位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召開新老股東大會,修改企業章程,改選企業董事會,辦理工商注冊變更等工作程序及必辦手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正在執行本合同計劃受到中止執行或造成重大損失時,由乙方全面承擔損失,并按項目總額的5%計算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2.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正在執行本合同計劃受到中止執行或造成重大損失時,由甲方全面承擔損失,并按項目總額的5%計算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八條 由于非人力因素而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戰爭、地震、自然災害等等,致使雙方合作項目中止執行或無法執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 本協議未及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或簽訂補充協議加以確定。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乙雙方可選擇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第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篇3

買方(乙方):

乙方在簽定本協議之前,已充分了解甲方提供的所購標的物的《南京市商品房買賣契約》之樣本,并無異議。

甲方開發建設的仁恒江灣城×項目, 已具備商品房預售條件,并領取寧房銷第 號《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認購商品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認購×幢×室,該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二、乙方認購的該房屋單價為 元/平方米,總房款為(大寫) 元(¥ 元)

付款方式:

1、 按揭付款方式:乙方于15日內向甲方支付不少于總房價30%的房款,余款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支付。

2、 一次性付款: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總房款計 元。

三、乙方同意簽定本協議時,支付定金人民幣 伍萬 元,作為甲、乙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契約的擔保。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四、甲乙雙方商定,甲乙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簽定《南京市商品房買賣契約》。

五、在本協議的第四條約定的預定期限內,除本協議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六、甲乙雙方在簽定本協議后,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權利的,乙方有權拒絕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 乙方拒絕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

2、甲方在認購期間,將乙方認購的房屋另售他人的;

3、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定本協議前該房屋已存在的抵押、查封等事實的。

八、甲乙雙方在遵守上述條款基礎上,補充如下約定:

(一)按揭付款:1、乙方按銀行要求及時提供合法完整的申請資料;2、按甲方和銀行通知的時間辦理貸款手續;3、因乙方原因不能辦理按揭貸款手續的,則乙方應另行籌款按時支付購房款,逾期則按乙方違約處理,處理方式詳見所購標的物的《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之樣本第五條。

(二)《南京市商品房買賣契約》即《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

(三)本協議中的價格不含優惠,具體優惠按《仁恒江灣城一期第一次開盤優惠實施辦法》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明確。

九、甲乙雙方未按約定期限內簽署《南京市商品房買賣契約》的,認購協議自動終止,認購備案自動注銷。

十、本認購協議在雙方簽署了《南京市商品房買賣契約》后自動失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 乙方一份,甲方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地: 住所地: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篇4

身份證號碼:

購房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關于乙方向甲方購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具體情況:

1.位置:

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萬人小區自建房。

2.房屋類型:

建筑面積 平方米, 結構 樓層 ,房屋走向:

房屋形狀:

用途 。該房產的總占地面積:

3.該房產連同地產總計房價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二、甲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

土地證編號:

三、房屋四界:

房 屋 四 界

東:

西:

南:

北:

四、付款方式:(1)該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整,協議簽定之后,首付 萬元訂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幣 萬元。

(3)房產產權轉讓手續順利辦完之后,再付清剩余萬元。

五:甲方應有手續證明,所售房屋質量過關,并非危房。

六、甲方應保證所售房產、地產與周邊四鄰及其他單位沒有所有權糾紛。稅費分擔的方法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八、甲方應給乙方協調大門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門、重新安裝水表、電表的費用。

九、乙方購買甲方該項房產,所有費用均屬于個人出資購買,其所有權完全屬于個人所有。

十一:附件

(一)《房屋所有權證》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該項房產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十二、本協議壹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日 月

個人購房合同模板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因乙方向甲方購宜,為保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特簽訂以下合同:

一、甲方將其自建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位于第層 套)以總價 出售給乙方。乙方自愿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屋。

二、甲方承諾:

1、水電安裝到戶(入戶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面及住房門窗安裝到位(注:門只安裝入戶門)。

2、毛墻粉糊,外墻一律由甲方按房屋構造整體粉糊。

3、地板處理可根據乙方要求,經甲乙雙方協議處理。

4、一年內房屋出現質量問題,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5、乙方購買了該房屋后,擁有完全的所有權,甲方不能干擾乙方以后的出租或出售。

三、乙方承諾:

1、保證按要求付清房款。

2、按相關要求不改變房屋的結構,若乙方在房屋裝修時,改變房屋整體結構造成房屋主體出現坍塌,裂縫和在安裝中因水路安裝引起的滲漏一切后果均由乙方一律承擔。

3、保證在購房合同滿一年時把剩余保證金一次付清。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應向乙方賠償所購房屋總價5%的違約金。

2、乙方違約,沒有向甲方購買房屋,應向甲方賠償所購房屋總價5%的違約金。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個人購房合同模板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廣南縣八寶米交易市場_____ 號擁有的房產(住宅),占地面積為50平方米,建筑面積為190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總價:人民幣_60萬_元整(大寫:陸拾萬圓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10萬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兩次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10萬(拾萬圓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50萬元(五拾萬圓整)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付給甲方。

第四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乙方承擔承擔。

二,甲方承諾:

1 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資料以備查核。

2 保證對出售的房屋擁有獨立產權,與任何人無異議。

3 保證該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 自簽訂本協議起,保證將該房屋按約定價格售給乙方,期間不得反悔或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若違反則至少支付給乙方所交定金的2倍)。

5 按照前述業務的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

6 在辦理產權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三 乙方承諾:

1 保證按要求付清房費,以貸款清還。

2 按照前述業務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

3 在辦理房屋過戶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持有。

四 違約責任

1 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2 乙方違約,沒有向甲方購買房屋,應向甲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

五 協議的定立、履行、接觸、變更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六 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 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篇5

私人購房合同范本參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鎮______居委___組居民)

乙方:_________(______鎮______村___組村民)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所屬自已的一幢房屋出售給乙方,現就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房屋坐落情況及邊界:

1、本協議所指的房屋為______市______區______鎮______村______組小地名____________所擁有的住房(木質結構、四列三間)豬圈、牛圈。

2、房屋邊界:東至______;南至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二、房屋價格及付款方式:

1、房屋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元)

2、乙方在簽訂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款項。

三、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擁有該房屋及地基的所有權,此后與該房屋有關的事宜皆與甲方無關。

2、房屋出售后,甲方應盡的義務及應享有的權利全部轉讓給乙方,因房屋拆遷及其它原因產生的風險及利益概由乙方負責或享有。

四、其他事宜: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證明人(簽字)

年 月 日

私人房屋租賃合同書范文

依據 《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 及其《實施細則》和《深圳經濟特區出租屋管理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書,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座落于 ,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房屋使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賃房屋月租金總額人民幣 元(大寫)。乙方應于每月 日前交付當月租金。

第四條 租賃期內乙方依法支付水電費、電話費、電視維護費。

第五條 甲方向乙方收取 元租賃房屋保證金,甲方應于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在乙方按約定退出租賃房屋并交清各項費用后,將租賃押金退還乙方。

第六條 乙方應正常、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裝修隔板要經過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要求賠償,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不得在出租房屋內從事“黃、賭、毒”等違法活動,不得妨礙甲方或鄰居的正常生活。

第七條 乙方在租賃房屋交付使用三天內,應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出租屋綜合管理部門如實填報租住人員信息登記表。

第八條 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房屋或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事故,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第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轉租給他人。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拖欠租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甲方將租賃房屋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出租房屋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二條 若租賃房屋政府需要征收,本合同無條件終止,關于房屋征收產生的賠償與乙方無關。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表達私人房屋租賃合同書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的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房屋地址:

房屋規格: 室 廳 , 面積: 平方米 該房屋用途為:居家(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2、室內附屬設施

A. 主要電器設施

見附件一

B. 主要家具

見附件一

二、 租用期限及約定

1、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2、房屋租金: 每月 元(人民幣)

3、租用押金: 元整

4、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 。租金按 半 年支付,由乙方于每 半 年的前7日內交付給甲方。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乙方完清使用過程的費用后,甲方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記利息。

5、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水費;電費; 氣費; 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管費;垃圾處置費用;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6、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7、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拖欠租金累計一個月的;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或損害他人利益的;故意破壞該房屋或附著設施的;

三、雙方責任與義務

1. 乙方需按時交納水、電、氣、電話等費用;并務必將以上費用的賬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的交納情況;

2.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 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租給乙方的房屋轉租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限內增加房租;

4. 在租用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因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后解除本協議;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1個月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 乙方入住后,應保持室內外整潔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6.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設施,如人為損壞,應予以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修復。

四、 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其他

入住時水表現數 ____________________ 入住時電表現數 ____________________ 入住時燃氣表現數 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簽字): 承租方(簽字):

篇6

【關鍵詞】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醫院圖書館

【中圖分類號】R197.3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959(2009)10-0027-01

科學發展觀的一條重要內容是以人為本,新形勢下,著眼于以人為本的理念下的醫院圖書館員素質建設與培養,將成為圖書館管理工件的努力方向和主旨所在。以人為本中的人在圖書館是指館員和讀者,還有一切參與圖書館活動的人,所以說在談到“以人為本”時,應該想到服務雙方:一方面圖書館應該為讀者提供“以人為本”的文獻信息服務,館員應最大程度地為讀者創造條件,提供優良的知識服務;另一方面圖書館應該強調制訂人性化的管理制度,管理館員和服務讀者。

1 提供“以人為本”的文獻信息服務,最大程度地為讀者創造條件,提供優良知識服務

1.1 實現“讀者滿意”的服務目標。首先對讀者開放調整圖書館作息時間,使更多讀者能夠在自己空余時間到圖書館看書、借書、上網查資料。其次熱情周到,通過醫院圖書館主頁向讀者公布服務承諾書,介紹圖書館的服務項目,圖書館的布局、概況,以及圖書、期刊雜志的分類目錄。再則介紹圖書館的幾個常用的文獻數據庫的特點和優勢以及檢索方法。圖書館工作人員從自己的一言一行中體現出對讀者的尊重和信任。除此之外,不僅單單營造一個寧靜、寬敞、明亮、幽雅、設置別致的空間環境,同時盡可能利用現有資源,營造人性化環境,使醫院圖書館充滿濃厚的學術氛圍和凸現現代文化理念。其次,圖書館要為讀者提供更多的自己自由空間,尊重讀者的權利,讓讀者在愉快自主的心態下獲取信息。使讀者在和諧融洽的氛圍中,有一種和諧輕松、賞心悅目的閱讀環境下享受到圖書館的文化。即使對有違章行為的讀者,我們也要注重引導教育,耐心說服,而不是采取懲罰,更不要盛氣凌人,與讀者發生正面沖突,使所有走進圖書館的讀者都能感受到濃濃的圖書館和諧文化的氛圍。

1.2 僅有和諧的氛圍,還是不夠的,更要求館員為讀者提供和諧的服務。和諧服務是一種人性化的知識服務,其本質是在了解用戶信息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館員的的技術能力和對館藏信息資源進行抽取、分析、重組、整合,為讀者提供經過深層加工、高度濃縮、具有獨特價值的個性化深層次增值服務,如圖書館為讀者提供個性化信息咨詢服務、個性化信息推薦服務、個性化知識決策服務等,用戶均可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多媒體等得到人性化和諧知識服務。圖書館員及時了解醫院學科發展新動態、了解醫務人員的科研新課題、新項目,按用戶的要求,對數據庫進行查找,再將相關資料下載,并用E-mail直接發送給用戶,這種網絡文獻信息檢索服務的新模式,方便、快捷,使醫務人員足不戶就可以獲得快速、優質的信息服務。從而體現“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真正使圖書館的服務從傳統手工工作模式向電子網絡化管理模式的轉化,提供閱覽、檢索、網上查詢、資料復印、掃描等全方位服務,

2 圖書館應該制訂人性化的管理制度,管理館員,服務讀者

2.1 圖書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制訂制度時,應更加符合人性特點、注入更多的人情味,為讀者考慮得更加詳盡周到、體貼入微,讓讀者更容易接受和遵守。在新的制度中慎用“不準”、“嚴禁”、“務必”等生硬的不文明字眼,換之以“請您”、“請原諒”、“提醒您”等。帶有濃厚人情味的詞匯。在處理違規規問題時,采用原則性與靈活性結合,即要認真堅持原則,又不機械地教條主義地堅持原則,更不能用“堅持原則”而激化矛盾,不以感情代替規章制度,堅持理智與感情結合,既嚴肅認真,又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以情感人,從而增強醫院圖書館的凝聚力,影響力。圖書館館員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是要經過長期訓練和教育才能形成。領導堅持嚴于律已自覺的道德行為規范,要有責任意識、奉獻意識、服務意識、利人意識、容人意識、忍耐意識、負重意識和親和意識,才能建設起一支熱愛圖書館事業、忠于職守、勤懇工作、全心全意為讀者服務的館員隊伍。

2.2 通過館員正確樹立人生觀、價值觀、提高自身素質,個人能力發展以及和諧的外部環境來實現,館員個人全面發展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滿足讀者的需求,提高服務質量。從這個意義上講,要真正落實科學發展觀,使圖書館事業全面發展,關鍵就是要注重對人的關注,注重對館員的全面發展,重視館員隱性知識釋放,實踐圖書館的人文關懷。新的發展觀著眼于協調發展,它要求系統之間、部門之間不各自為政,不相互抵觸,而要和諧互補,共同發展。從采訪、編目到流通、典藏,從一般咨詢到課題、項目咨詢,發揮老館員的傳幫帶為基礎,培養中青年業務骨干,提高醫院圖書館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每一個環節都需要各具特色的圖書館員來完成。要樹立持續性發展的觀念,才能使圖書館的建設和諧發展。

篇7

買受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事項訂立本《商品房認購協議書》,以資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認購甲方開發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小區的下列物業:

1.商品住宅:______號樓______座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2.商鋪:______號樓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3.車位(庫):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上述房屋的價格

1.商品住宅:人民幣每平方米 __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 元。優惠價為____________,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買受人如選擇公積金按揭貸款方式,商品住宅的優惠價為 ____________元,成交價格為____________元)

2.商鋪: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優惠價為____________ ,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元。

3.車位:人民幣每間(位)__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__元。

以上______項合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 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三、乙方應于簽訂本協議書的同時向甲方交付簽約定金人民幣______萬元整(其中住宅定金______萬元,商鋪定金______萬元,車位定金 ______萬元)。甲方另開《收款收據》。

四、乙方選擇的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須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同時,一次性付清購房款(已付的定金抵作價款)。

2.分期付款:

(1)首期付款:乙方須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交付總房價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元。(已付的定金抵作首期付款)。

(2)第二期付款:乙方須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______天以內,交付總房價款______%,計人民幣______元。

(3)第三期付款:乙方須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______天以內,交付總房價款______%,計人民幣______元。

(4)第四期付款:乙方必須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之前十天付清余款,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付清余款后,方可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甲方通知延期交房的,交款時間順延。

3.銀行按揭(商品房個人按揭貸款):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已充分了解個人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應具備的條件。

(2)乙方須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交付不低于總房價款的______%作為首期付款(已付的定金抵作首期付款),計人民幣______元,余額計人民幣______元,由乙方向銀行辦理個人銀行住房貸款。(買受人的按揭申請由銀行審批確定,如銀行認為需要買受人增加首付款或不同意放貸,買受人須增加首付款或更換付款方式。)

(3)按揭的具體手續按貸款銀行有關規定辦理。

五、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已仔細閱讀了甲方提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及《業主臨時公約》,完全清楚合同內容并予以接受。

六、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次日起______日內主動到____________售樓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及簽署《業主臨時公約》。甲方可以另行指定簽約地點。

七、乙方前來簽訂上述合同等法律文件時,應當攜帶下述證照及文件:

(1)個人購房的,須持本人身份證及本協議書;

(2)委托他人代購房產的,人須另持購房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

(3)單位購房的,須持單位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書及本協議書,經辦人不是該單位法定代表人的,須持該單位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的身份證。

八、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在本協議書第六條約定的期限內未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及簽署《業主臨時公約》并交納相應的購房款的,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協議并自動放棄該套物業的認購權,甲方有權將乙方原認購的物業轉售他人,乙方無權收回所交定金。

九、如甲方在本協議書第六條約定的期限內,未經乙方同意而將乙方認出購的上述物業另售他人的,雙方的認購關系即行解除,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定金,不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十、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等法律文書后,簽約定金即轉為履約定金。

十一、本協議書所有手書之數據、文字內容均已經乙方核對無誤。

十二、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三、本協議書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篇8

但令盧嵐不解的是,房產公司手里保管的那份認購合同上載明的面積卻是192 平方米,而且有盧嵐自己的簽名,且沒有涂改的痕跡。為此雙方爭執不下,盧嵐將房產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庭經審理和法學鑒定后發現兩份認購書都是真實的,格式也是一樣的,只是在手寫的購房面積一款中,一份面積為292 平方米,另一份面積少了100 平方米,變成了192 平方米。

在法院的調查中,盧嵐提出自己手里的認購書是合法有效的。但房產公司卻主張是無效的,并提出了以下幾點意見:一是認為簽訂的認購書不具有正式合同的法律效力。二是那份簽署292 平方米認購書,本身是個錯誤的文本。因為292 平方米的房子,只有排屋才有,但要造排屋,須經過政府部門的規劃允許,如今排屋在這個樓盤中根本不存在。三是房產公司只可能與盧嵐簽訂165 平方米的認購書。因為192 平方米的約定只是初步約定,非正式合同,簽訂正式合同時有些面積出入是正常的,何況認購書中對此也已注明。四是如果盧嵐不愿意簽訂165 平方米的購房合同,房產公司可以如數退回5萬的訂金。

在感覺勝訴無望的情況下,盧嵐與房產公司達成了調解:房產公司將保留的165平方米的公寓按原約定價格賣給盧嵐,原告盧嵐撤訴,并承擔一萬元的訴訟費。

點評 童松青 (律師)

就本案來說,盧嵐確實有點冤,值得同情。但作為房產公司來講,他們的理由確實也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因為該案的主要焦點是,房屋認購書是否具有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樣的法律效力。

筆者認為,房產認購書不是普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只是一種預約合同。因為法律規定預約合同的簽收雙方只是有義務在將來簽訂正式合同。換句話說,當事人一方只能請求對方訂立合同,而不是依照預約合同來履行。所以,盧嵐只能要求房產公司和自己訂閱一份正式的房產買賣合同,而不能直接要求對方交付房產。

篇9

簽訂認購書對于開發商而言,可以確保買賣合同日后的簽訂及履行。

對于購房者而言,可以約束開發商為其保留看中的房屋,在一定時期內不向他人出售,實際上是取得房屋的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

篇10

2003年2月20日,陳某與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一份《購房預訂協議書》,約定購買該公司開發的一棟高層住宅樓的住房一套,開發公司在協議書中承諾,2003年5月底之前與陳某簽訂正式售房合同,2004年12月31日將房屋交付陳某使用。雙方還約定,陳某于簽協議時交付定金5萬元,其余購房款分期支付。陳某依約于簽協議的當天即2月20日交付了定金5萬元。

但開發公司并沒有履行其在協議書中承諾的于2003年5月底之前與陳某簽訂正式售房合同的約定,雖經陳某多次催促,但因開發公司始終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開發公司實際上無法與陳某簽訂正式售房合同。同時,陳某在前往工地了解情況時發現,工地施工標牌注明該工程的竣工日期為2005年8月20日,陳某由此認定,開發公司承諾的2004年12月31日交房亦不可能兌現。陳某對開發公司產生了極大的不信任感,遂向開發公司提出解除合同、雙倍返還定金的要求,開發公司不同意,陳某無奈訴至法院。

泉山區法院經審理認為,開發公司未依約于2003年5月底之前與陳某簽訂正式售房合同,已構成違約;現有證據表明,開發公司亦不能于2004年12月31日將房屋交付陳某,開發公司又構成了預期違約。鑒于開發公司雙重違約,陳某要求解除雙方簽訂的協議并適用定金罰則,符合法律規定,依法應予支持。遂判決解除雙方簽訂的《購房預訂協議書》,開發公司向陳某返還定金10萬元。

開發公司不服,提出上訴。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

該案在審理過程中,法院著重解決了當事人爭議的三個焦點問題:

一是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否有效。

開發公司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我公司直到現在法庭已經開始審理了都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所以我們之間的協議是無效的,既然無效,我們只需退還陳某5萬元即可。陳某則認為,該案不應當適用《解釋》第二條的規定,而應適用第四條“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定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法院認為,雙方簽訂的是《購房預訂協議書》而不是商品房預售合同,《解釋》第二條是專門針對商品房預售合同規定的,并不適用于他們簽訂的《購房預訂協議書》,《購房預訂協議書》應認定有效,且應適用《解釋》第四條的規定。

二是開發公司履行了告知義務能否免除其違約責任。

開發公司在開庭時陳述,其在與陳某簽訂協議書時已明確告知陳某他們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陳某明知這一事實仍與他們簽訂協議,這是陳某自愿承擔其后正式售房合同不能簽訂的風險,由此應當減輕或者免除開發公司的違約責任。而陳某對開發公司的說法予以了斷然否認,他稱開發公司從未告訴他他們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一事。法院認為,即便開發公司在簽協議時告知了陳某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一事,但開發公司在協議中承諾于2003年5月底之前與陳某簽訂正式售房合同,這表明開發公司相信它能于2003年5月底之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并與陳某簽訂正式售房合同,到期如不能簽訂正式售房合同,開發公司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而這已與開發公司在簽訂協議時是否告知了陳某以及陳某是否知道開發公司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一事無關了,故開發公司雖履行了告知義務但仍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三是開發公司預期違約是否成立。

所謂預期違約是指,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之前,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他不打算履行合同了,或者雖然沒有以口頭、書面等形式明確表示,但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了不履行合同的態度,如根本就沒有履行能力、始終不組織生產、轉移財產逃避義務等。開發公司認為,他們不存在預期違約的問題,交房期限定的是2004年12月31日,我們正在按工程進度施工,且施工一天也沒有停止,單憑工地施工標牌注明的竣工日期2005年8月20日認定我們不能于2004年12月31日交房屬于主觀臆斷,只有到這一天才能判斷我們能不能交房。法院認為,開發公司提出他們能于2004年12月31日交房,但沒有提供相應的證據證實,另外,根據他們現在的施工狀況,截止2004年3月法庭開庭審理時,工程僅進行到地下基礎設施和地上一層建筑,經咨詢有關權威部門,對這樣30多層的高層建筑而言,它的建設周期一般為18個月,要想在年底交付使用是不可能的。法院根據經驗法則,依據現有證據可以判斷2004年12月31日開發公司不能履行交房的義務,無需等到那一天再驗證,故開發公司已經構成預期違約,協議應當解除,并雙倍返還定金。

「法律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第四條: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定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