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利潤分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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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摘要:本文借助2003-2011年度貴州茅臺、五糧液、瀘州老窖、沱牌舍得、山西汾酒、水井坊、衡水老白干7家中高端白酒企業的財務數據,采用聯立方程組模型,對白酒企業廣告、集中、績效三者間的反向因果關系和反應程度進行了實證研究。
關鍵詞:市場份額;廣告密度;銷售利潤率
一、引言
本論文以SCP理論為基礎,選擇我國中高端白酒企業為對象,利用7個中高端白酒企業2003-2011年的財務數據,運用聯立方程組模型實證白酒企業市場份額、廣告密度和銷售利潤率相互作用的程度以及三者之間的反向因果關系是如何存在的,有一定的創新性。
二、模型的選擇與數據來源
(一)模型的選擇
單方程計量經濟模型,適用于單一經濟現象的研究,解釋其中的單向因果關系。但是本文中高端白酒企業市場份額、廣告密度、銷售利潤率三者之間的關系是相互依存、互為因果的,并不是單一方程描述的簡單的單向因果關系,這時就需用聯立方程組模型才能描述清楚。其次,根據這三者之間的內生性,通過單個方程回歸得到的結果是無效有偏的,所以選擇聯立方程組模型來判斷三者之間的反應程度是合理的。
(二)數據來源
本文的研究中主要涉及到的企業營業收入、廣告費用、利潤總額的數據均來自我國茅臺、五糧液、瀘州老窖、沱牌舍得、山西汾酒、水井坊、衡水老白干7家中高端白酒上市公司2003-2011年的財務報表,主要根據以下幾個標準對白酒企業進行篩選:第一,剔除被ST、PT和數據缺失或賬面數據不正常的公司;第二,各企業年報中現金流量表附錄中包括廣告宣傳費;第三,主營業務在2003-2011年均為白酒產業。
三、實證分析
(一)模型設定
本文以產業組織理論為基礎,并借鑒國內外學者的相關研究,建立市場份額、廣告密度、銷售利潤率三個方程,構成聯立方程模型:
MSi=α0+α1*PROi+α2*ADi+μi1??????????????????(1)ADi=β0+β1*MSi+β2*LagPROi+β3*ADi-1+μi2?????(2)PROi=ε0+ε1*MSi+ε2*LagADi+ε3*TOi+μi3??????(3)
其中α0,β0,ε0為常數項,μi1,μi2,μi3為隨機干擾項,下標i為時間。
在聯立方程組模型中,第一個模型市場份額方程(MS)用于描述銷售利潤率(PRO),廣告密度(AD)對中高端白酒企業的影響。第二個模型廣告密度方程(AD)用于刻畫上期銷售利潤率(LagPRO)和市場份額(MS)對廣告密度的影響。第三個模型銷售利潤率方程(PRO)試圖來解釋市場份額(MS)、上期廣告密度(LagAD)和總資產周轉率(TO)如何影響中高端白酒企業的銷售利潤率(PRO)。
(二)實證結果及其分析
根據模型回歸結果表4所示,聯立方程組模型中的三個方程中市場份額、廣告密度、銷售利潤率三者之間是互為因果,相互影響的。
模型中市場份額回歸方程(1)的擬合優度為0.9150,可調整擬合優度為0.8809,擬合效果良好。廣告密度的系數為-0.7501,且在0.1的水平上顯著,說明廣告密度的增加并不能使中高端白酒企業占有更高的市場份額。這與本文提出的假設1的判斷是相反,主要原因是,首先樣本企業為中高端產品企業群,市場對其需求量的增長速度要低于整個行業市場需求量的增長速度,所以其市場份額提高并不明顯;其次,從系數上來看廣告密度每提高1單位,市場份額將降低0.7501個單位,影響程度不是很明顯,因此可以推斷,對于中高端白酒企業而言,已經在行業中擁有一定的市場份額,消費者基礎比較穩定,所以企業想要提高市場份額,大規模的廣告投入已經不是最優選擇。
銷售利潤率的系數為-0.3262,并且在0.01的水平上顯著,表明銷售利潤率每減少1單位,會使市場份額增加0.3262個單位。樣本企業銷售利潤率的增加并未對市場份額的提高起到促進作用,因此接受假設3。由此結論可以看出,我國中高端白酒企業市場份額的提高是建立在犧牲銷售利潤率的基礎之上的,其發展已經出現了偏差。
模型中廣告密度回歸方程(2)的擬合優度為0.9364,可調整擬合優度為0.8888,取得了良好的擬合效果。市場份額的系數為0.7409,在0.1的水平上顯著。表明中高端白酒企業市場份額的提高會刺激其投入更多的廣告支出。上期的銷售利潤率的系數為0.2435,在0.01的水平上顯著,即當上期的銷售利潤率提高時,會刺激樣本企業本期投入更多的廣告費用,以創造更高的績效,該實證結論的得出進一步證明假設2的提出是合理的,說明我國中高端白酒企業代表市場行為的廣告密度與代表市場績效的銷售利潤率之間存在反向作用。
模型中銷售利潤率回歸方程(3)的擬合優度為0.9494,可調整擬合優度為0.9114,擬合效果良好。結果顯示,市場份額每增加1單位,銷售利潤率會減少2.5018個單位,結果在0.01的水平上顯著,表明市場份額對銷售利潤率是顯著的負向影響。在市場份額回歸方程中已經得到市場份額的提高時建立在犧牲銷售利潤率的基礎之上的結論,通過市場份額對銷售利潤率的反應程度分析,進一步證明了我國中高端白酒企業市場份額和銷售利潤率是相背而行的。
總資產周轉率的系數是0.24634,并且在0.01的水平上顯著,表明總資產周轉率對銷售利潤率呈正向影響,這與總資產周轉率越高證明企業的盈利能力越強的經濟意義是相符的。
四、結論與展望
本文通過計量分析,對市場份額、廣告密度和銷售利潤率的相互作用以及銷售利潤率廣告密度市場份額的單向因果關系進行了研究,最后得出結論:我國中高端白酒企業廣告密度的增加并不能使其占有更高的市場份額;銷售利潤率的提高會刺激企業于本期投入更多的廣告費用;銷售利潤率的增加并未帶動市場份額的提高,二者相背而行。根據上述結論,對我國中高端白酒企業提出以下幾點建議。第一,改變廣告宣傳重點。第二,保證產品質量,進行產品創新。第三,正確處理市場份額與銷售利潤率的關系。(作者單位:天津商業大學商學院)
參考文獻:
篇2
一、內部銷售商品形成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的所得稅處理問題
企業集團內部銷售商品,購買企業本期內未實現對外銷售而形成期末存貨(含銷售企業的銷售毛利即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時,銷售企業根據收入確認條件將集團內部銷售作為收入確認并計算毛利及所得稅費用;但《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規定,該交易從企業集團整體來看內部銷售商品形成期末存貨實際上相當于一個企業內部物資調撥活動,既不會實現利潤,也不會增加商品的價值,只有在對外銷售時才確認為企業集團收入并計算銷售利潤。因而母公司在統一計算應納所得稅時,應將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作應納稅時間差異處理,采用納稅影響會計法將其遞延至該商品對外銷售實現利潤后再將其轉回。
通過上述分析,交易當期母公司在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應將母公司已遞延而銷售企業納入所得稅費用并繳納的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對企業集團所得稅影響額予以抵銷。在連續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情況下,母公司應將上期銷售商品形成的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涉及的所得稅影響金額對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潤的影響予以抵銷,因存貨屬流動資產,在正常情況下上期商品本期應對外銷售,因而在編制抵銷分錄時對上期內部購進的存貨包含的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視為在本期實現利潤,將上期母公司遞延的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對所得稅的影響額在本期期初轉回。現舉例說明:
例1:某子公司2001年向母公司銷售A商品200萬元,成本150萬元,銷售毛利率為25%,母公司本期未對外銷售,全部形成期末存貨,假設母公司當年合并利潤為1200萬元,除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外無其他調整事項。2002年該子公司銷售A商品300萬元給母公司,成本230萬元。2002年母公司A商品全部對外銷售,無期末存貨。假定雙方所得稅稅率為33%。
根據題意作以下分析及會計處理:
1. 2001年內部銷售商品形成的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的所得稅計算和抵銷分錄的編制。
(1)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對母公司統一計算企業集團所得稅的影響:子公司分別納稅情況下所得稅費用及應納所得稅16.5萬元[(200-150)× 33%];母公司統一計算所得稅時企業集團的應納所得稅379.5萬元{[1200-(200-150)]×33%};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對企業集團所得稅的影響額(遞延稅款貸方)16.5萬元[(200-150)×33%];母公司統一計算所得稅時企業集團合并所得稅費用396萬元(379.5+16.5);母公司編制企業集團所得稅分錄分別為:借:所得稅396萬元;貸:應交稅金379.5萬元,遞延稅款16.5萬元。
子公司編制單獨納稅的所得稅分錄為:
借:所得稅 16.5萬元;
貸:應交稅金 16.5萬元。
(2)母公司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抵銷分錄:
借:遞延稅款 16.5萬元;
貸:所得稅 16.5萬元。
2. 2002年因內部銷售商品全部對外銷售而使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得以實現,因此只須抵銷上期因內部銷售商品形成的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而使子公司單獨納稅多繳所得稅對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潤的影響。會計分錄為:借:所得稅16.5萬元;貸:期初未分配利潤16.5萬元。
二、內部銷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形成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的所得稅處理問題
企業集團內部銷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購買企業作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使用時,銷售企業將高于或低于賬面價值的部分確認為當期損益并單獨計算所得稅,而購買企業以支付的價款(含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計提折舊費,從企業集團整體來看,銷售企業確認的損益通過購買企業計提折舊費或攤銷無形資產沖回。因此,母公司在內部交易當期統一計算所得稅時,應將銷售企業確認的損益作時間性差異處理,如銷售價款高于賬面價值為應納時間性差異,銷售價款低于賬面價值為抵減時間性差異,采用納稅影響法將其遞延至購買企業計提折舊費或攤銷無形資產視同內部銷售利潤實現時轉回。
通過上述分析,交易當期母公司在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應將銷售企業在單獨納稅時多交的企業集團已遞延的所得稅進行抵銷。在連續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的情況下,由于該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仍為購買企業所使用,首先將以前會計期間內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交易確認損益即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涉及的多交所得稅對期初未分配利潤的影響予以抵銷(該金額為每期初“遞延稅款”的余額),然后將本期母公司統一計算所得稅時因購買企業計提折舊或攤銷無形資產視同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實現轉回的所得稅進行抵銷。現舉例說明:
例2:2001年12月20日乙子公司將原值600萬元,已提折舊300萬元,尚可使用4年的設備以500萬元出售給丙子公司,丙公司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假定母公司當年合并利潤為1000萬元,除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外無其他納稅調整事項,雙方所得稅率均為33%。
根據題意作以下分析及會計處理:
1. 2001年內部銷售固定資產形成的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的所得稅計算和抵銷分錄編制。
(1)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對母公司統一計算所得稅的影響:乙公司分別納稅情況下所得稅和應納所得稅99萬元[(600-300)×33%];母公司統一計算所得稅時企業集團應納所得稅231萬元{[1000-(600-300)]×33%};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對企業集團所得稅的影響(遞延稅款貸方)99萬元(300×33%);母公司統一計算所得稅時企業集團合并所得稅費330萬元(231+99)。母公司編制企業集團所得稅分錄為:借:所得稅330萬元;貸:應交稅金231萬元,遞延稅款99萬元;
乙子公司單獨納稅的所得稅分錄為:
借:所得稅 99萬元;
貸:應交稅金 99萬元。
(2)母公司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抵銷分錄為:
借:遞延稅款 99萬元;
貸:所得稅 99萬元。
2. 2002年首先抵銷2001年末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涉及的所得稅對期初未分配利潤的影響:本期由于丙子公司計提折舊而使母公司在統一計算企業集團所得稅時,應視同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75萬元(300÷4)得以實現,將其轉回的所得稅進行抵銷。
(1)抵銷期初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涉及的所得稅時,會計分錄為:
借:遞延稅款 99萬元;
貸:期初未分配利潤 99萬元。
(2)抵銷本期因計提折舊而使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視同實現轉回的所得稅24.75萬元(75×33%)時,會計分錄為:
借:所得稅 24.75萬元;
貸:遞延稅款 24.75萬元。
通過上述會計處理,企業集團合并會計報表就記錄了因購買企業計提折舊而實現的內部銷售利潤產生的所得稅費用,尚未實現的內部銷售利潤225萬元(300-75)對所得稅的影響金額24.75萬元(225×33%)則繼續作遞延稅款處理。
3. 2003年因2001年購買企業計提折舊而使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得以部分實現,轉回24.75萬元所得稅費用,因此在抵銷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涉及的所得稅對期初未分配利潤的影響時應按“遞延稅款”余額74.25萬元抵銷。
(1)抵銷期初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涉及的所得稅時,會計分錄為:
借:遞延稅款 74.25萬元;
貸:期初未分配利潤 74.25萬元。
(2)抵銷本期因計提折舊而視同實現部分利潤轉回的所得稅時,會計分錄為:
借:所得稅 24.75萬元;
篇3
【關鍵詞】 企業集團; 內部存貨交易; 抵銷分錄; 編制技巧
內部存貨交易是指企業集團內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子公司與子公司相互之間發生的商品或產品的銷售業務。對于發生在企業集團內部的這種購銷業務,母公司或控股方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工作底稿時,需要將集團內重復反映的因素予以抵銷,編制抵銷分錄。
一、交易當期抵銷分錄的編制技巧
企業集團內部存貨購銷交易按交易的實現與否可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企業集團內部存貨交易的買方至報告期末已將該存貨銷售出企業集團,即企業集團的內部銷售已經實現;另一種是企業集團內部存貨交易的買方至報告期末未將該存貨銷售出企業集團,從企業集團來看,該項銷售并未實現。現舉例說明這兩種情況下抵銷分錄的編制技巧。
例1:2011年10月8日,某母公司銷售一批商品給其子公司,取得銷售收入50 000元,款項已收存銀行,本批商品的成本為36 000元。
要求:為母公司做出以下兩種情況下在編制2011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工作底稿中的有關內部存貨交易的抵銷分錄。
(1)假設內部購入的存貨子公司當年已全部對企業集團外部銷售,取得銷售收入62 000元,貨款已收到。
分析:
將①+②可得:50 000(母公司的銷售收入)-36 000(母公司的銷售成本,即集團的真正成本)+62 000(子公司對集團外售價)-50 000(子公司的銷售成本)=62 000(子公司對集團外部的售價)-36 000(母公司的銷售成本,即集團的真正成本)=26 000[也等于:14 000(內部銷售利潤)+12 000(外部銷售利潤)]。
從以上兩式相加的過程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出,有兩個數字正好相抵銷,即母公司的銷售收入和子公司的銷售成本,兩式相加的結果26 000元也正好反映出企業集團內部交易的存貨(商品)因在本年已全部售出,故真正實現了銷售利潤26 000元,在合并利潤表中列示。母公司當年的內部銷售收入已反映在其當年個別利潤表中的“營業收入”項目中,子公司當年的銷售成本即子公司對企業集團外銷售商品結轉的銷售成本已反映在其當年個別利潤表中的“營業成本”項目中。因此,完全可以推出母公司在2011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工作底稿中應編制的有關內部存貨交易的抵銷分錄為:
借:營業收入 50 000
貸:營業成本 50 000
2011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工作底稿中顯示的有關情況如表1。
(2)假設子公司內部購入的存貨當年全部未售出,形成了子公司的年末存貨。
分析:該項內部存貨購銷交易可以分別站在母、子公司的角度及企業集團的角度來看合并財務報表工作底稿中應抵銷的項目。
站在母公司的角度:當年內部商品銷售收入(50 000)-當年內部商品銷售成本(36 000)=當年內部銷售利潤(14 000)
站在子公司的角度:當年內部購入商品的入賬成本為50 000元,即是母公司的售價。
站在母、子公司組成的企業集團的角度:母公司當年的內部銷售利潤(14 000)不是企業集團當年真正實現的銷售利潤,因而必須予以抵銷。但又不能直接抵銷母公司個別利潤表中的銷售利潤(即表中的“營業利潤”)項目,因為該項目是銷售收入(即表中的“營業收入”)項目與銷售成本(即表中的“營業成本”)項目計算的結果,所以,只能通過抵銷母公司個別利潤表中的“營業收入”項目與“營業成本”項目的金額以達到抵銷“營業利潤”項目金額的目的。子公司當年內部購入的商品形成年末存貨的成本50 000元,已反映在其當年個別資產負債表中的“存貨”項目中,但這并非企業集團存貨的真正成本,該批商品存貨的真正成本應為36 000元,因此,年末存貨成本中多包含了未實現的內部銷售利潤14 000元(50 000-36 000),也應必須予以抵銷。由此可以推出母公司在2011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工作底稿中應編制的有關內部存貨交易的抵銷分錄為:
借:營業收入 50 000
貸:營業成本 36 000
存貨 14 000
2011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工作底稿中顯示的有關情況如表2。
二、連續編報的以后各期抵銷分錄的編制技巧
母公司在以后各期期末編制合并財務報表工作底稿時,對于前期已實現的內部存貨交易不必再做抵銷處理,因為期初未分配利潤中含有的內部交易利潤是已實現的利潤。對于前期未實現的內部交易利潤,則還應繼續作抵銷處理,即將內部交易銷售方期初未分配利潤中的購買方前期存貨中包含的銷售方未實現利潤予以抵銷,以便使期初未分配利潤合并數與前期期末未分配利潤合并數一致。同時,母公司還應將本期發生的企業集團內部存貨購銷交易以及形成的本期期末存貨中包含的內部未實現銷售利潤予以抵銷。現舉例說明抵銷分錄的編制技巧如下:
例2:某母公司2010年向其A子公司銷售商品
40 000元,銷售成本32 000元,A子公司購進的該商品本年未實現對企業集團外銷售,形成了年末存貨。2011年該母公司又向其A子公司銷售同種商品60 000元,銷售成本48 000元。A子公司2011年實現對企業集團外銷售收入為39 500元,銷售成本為30 200元。假設A子公司采用先進先出法結轉存貨的銷售成本。
要求:為該母公司編制2011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工作底稿中有關內部存貨交易的抵銷分錄。
分析:(1)由題設條件可知,2010年該母公司向其A子公司銷售了商品,并形成了A子公司2010年的年末存貨,母公司在編制2010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工作底稿時已將銷售方(母公司)的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及購買方(A子公司)年末存貨中包含的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進行了抵銷,并編制了有關抵銷分錄[可參見例1中(2)的分析闡述]。但抵銷分錄既不登母公司的賬簿,又不登A子公司的賬簿,只在合并工作底稿中進行了登記,因此,母公司2010年的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8 000元(40 000
-32 000)最終反映在其個別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的“年末未分配利潤”項目增加了8 000元,并結轉到下年度(2011年度)該表中的“年初未分配利潤”項目中;A子公司形成的2010年的年末存貨40 000元(含銷售方母公司的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8 000元)反映在其個別資產負債表中的“存貨”項目,并結轉到2011年度該表中的“存貨”項目年初數中。基于此,母公司在編制2011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工作底稿時,必須繼續抵銷內部交易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潤中的A子公司上年存貨中包含的母公司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8 000元。編制如下抵銷分錄:
借:未分配利潤——年初 8 000
貸:營業成本 8 000
這里沒有直接抵銷“存貨”項目,是因為按兩筆編制的處理方法還應編制一筆抵銷分錄,借:營業成本8 000,貸:存貨8 000,抵銷的金額將隨著年初存貨在本年對企業集團外的銷售而相應減少。但在這里可以不編這筆抵銷分錄,是因為A子公司雖然2011年對企業集團外銷售了該種商品,采用先進先出法結轉了存貨的銷售成本30 200元,但A子公司2011年初的商品存貨尚有剩余,且成本為9 800元(40 000-30 200),可以將其與本年購入的商品共同形成年末存貨,將年末存貨成本69 800元(9 800+60 000)中包含的母公司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一起抵銷。
(2)2011年度該母公司又向其A子公司銷售了同種商品60 000元,銷售成本48 000元。因此,母公司在編制2011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工作底稿時,還應抵銷本年發生的內部存貨購銷交易,編制如下抵銷分錄:
借:營業收入 60 000
貸:營業成本 60 000
按道理,還應編制一筆抵銷分錄,借:營業成本12 000,貸:存貨12 000,但在這里同樣可以不編制這筆抵銷分錄,理由同前所述。
(3)將年末存貨中包含的母公司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予以抵銷
由題意,可以計算出該母公司的上年銷售毛利率
三、結語
以上是筆者對企業集團內部存貨交易抵銷分錄編制技巧的一種理性探索,相信通過本文舉例的分析闡述,能給讀者打開一定的思路,掌握編制該類抵銷分錄的切入點和關鍵點,做到熟能生巧,歸納出簡捷的編制方法,但應切忌死記硬背抵銷分錄,照葫蘆畫瓢。同時還要結合合并財務報表工作底稿,加深對抵銷分錄的理解,真正做到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篇4
【關鍵詞】 油氣開采; 油氣加工; 盈利能力; 成本
一、我國油氣開采與油氣加工企業收益特征
(一)我國油氣開采企業呈超額利潤特征
我國油氣開采(即中國統計年鑒行業分類中的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企業為石油產業的基礎企業,油氣開采企業超額利潤特征非常明顯。我國油氣開采企業銷售毛利率2003—2010年平均為51.88%,遠高于同期我國各行業平均銷售毛利率16%。
如表1數據所示,2003—2010年我國油氣開采企業平均銷售利潤率達38.53%,是同期我國各行業平均銷售利潤率6.5%的近六倍。
作為中國最大的石油企業,中國石油成立之初是以開采業為主。通過價值鏈的分拆,充分發揮其在技術上、資本上和資源上的優勢,以石油勘探與銷售業務為利潤核心,構建自己的利潤模式。隨著企業的發展,企業規模擴大了,實力增強了,開始了向中下游價值鏈的延伸,形成了上游勘探,中下游煉油、化工一體化的利潤模式。中國石油的價值鏈主要分為四個板塊:石油勘探生產與銷售、煉油與銷售、化工與銷售、天然氣與管道業務。2003—2008年,中石油的四大板塊銷售收入相對穩定。石油勘探開發與銷售板塊收入占收入總額的40%,煉油與銷售板塊收入占50%,化工板塊收入占7%,天然氣與管道板塊占3%。四大業務板塊按比例協調發展,但各個板塊帶來的經營利潤卻不均衡,石油勘探開發與銷售業務幾乎貢獻了中石油的全部利潤。中石油勘探與生產毛利率2007年至2011年6月30日分別為49.20%、61.24%、35.40%、49.93%、50.88%,平均毛利率為49.33%。2007和2008年煉油與化工毛利率分別為3.9%、-1.45%;化工與銷售毛利率分別為15.80%、8.98%;2009年至2011年6月30日煉油與化工毛利率分別為8.4%、21.41%、13.01%,石油勘探與生產板塊毛利率都遠高于其他石油加工板塊。
(二)我國油氣加工企業呈現微弱利潤特征
我國油氣加工(即中國統計年鑒行業分類中的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作為油氣生產的下游產業,將原油深加工成各種附加值較高的產品,一般認為油氣加工應該獲得較高的盈利水平,但事實并非如此。從中國統計年鑒數據可知,我國油氣加工企業在2005、2006、2008年三個年度利潤總額為負值,呈現虧損狀態。近兩年扭虧為盈,2009年油氣加工利潤總額為606.15億元;2010年油氣加工利潤總額為733.98億元(如表2所示)。
我國油氣加工企業2003—2010年平均銷售毛利率為9.69%,低于我國各行業平均銷售毛利率16%。我國油氣加工企業銷售利潤率指標也很低,2003—2010年銷售利潤率平均僅為0.32%,也遠低于我國同期各行業平均銷售利潤率6.5%。
中國石化業務主要包括石油勘探生產與銷售、煉油、營銷與分銷、化工、其他五個板塊。中國石化勘探與開采毛利率2007年至2011年6月30日分別為47%、63.93%、39.86%、52.15%、60.68%,平均為52.72%。2007年至2011年6月30日煉油毛利率分別為0.20%、-8.32%、23.15%、17.18%、11.24%,平均為8.69%。2007年至2011年6月30日化工毛利率分別為10.80%、1.18%、14.60%、11.77%、12.30%,平均為10.13%。煉油、化工毛利率均遠低于勘探與開采毛利率。
二、我國油氣開采企業與油氣加工企業利潤對比分析
我國油氣開采企業與油氣加工企業作為能源工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必要對它們的收益作一個對比,找出它們之間的區別、差異并加以完善,以更好地促進我國能源工業的發展。
(一)二者絕對值對比
對比我國油氣開采和油氣加工企業利潤總額指標,表1和表2相關數據顯示,我國油氣開采企業的利潤總額遠遠高于油氣加工企業。2003—2010年我國油氣開采企業的利潤總額平均為2 775.99億元,同期我國油氣加工企業利潤總額平均為21.73億元,兩者相差2 754.26億元,我國油氣開采企業這八年平均利潤總額是我國油氣加工企業同期年平均利潤總額的128倍。而2003—2010年我國油氣開采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年平均為7 232.4億元,同期我國油氣加工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年平均為14 064.12億元,我國油氣開采企業年均主營業務收入僅是我國油氣加工企業同期年均主營業務收入的51.42%。
(二)二者盈利能力指標比較
不同企業因為規模等因素不同,其利潤、收入、成本會相差很大,因此對于我國油氣開采企業與油氣加工企業的盈利水平對比,應著重從相對財務指標進行分析判斷。
1.銷售利潤率比較
銷售利潤率,是利潤總額占主營業務收入的百分比。反映每一元銷售收入實現的利潤水平,用以衡量企業在一定時期的銷售收入獲取利潤的能力,此指標越高,說明該企業盈利能力越強。我國油氣開采企業2003—2010年平均銷售利潤率為38.53%,遠遠高于我國油氣加工企業年平均銷售利潤率0.32%。同期我國各行業平均銷售利潤率為6.5%,也遠高于油氣加工企業。
篇5
首先,原來發生業務分別在母、子公司的處理以及個別會計報表的反映。母公司對子公司的股權投資,在母公司反映為資產(如銀行存款等)的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增加,而子公司接受這一投資時則反映為資產和實收資本同時增加。但是,從集團整體來看,該項股權投資并不會引起整個企業集團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增減變動,因此,在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應當在母公司和子公司個別會計報表數據簡單相加的基礎上,將母公司對子公司股權投資項目與子公司所有者權益項目予以抵銷。其次,應當區分母公司對子公司投資情況編制以下抵銷分錄。
1.在全資子公司情況下,抵銷分錄為:
借:子公司所有者權益(具體項目)
貸:長期股權投資(母公司對子公司)
合并價差(或借方)
[例1]假定2004年A公司對B公司投資100萬元,使B公司成為A公司的全資子公司。B公司的注冊資本金為100萬元,當年實現凈利潤100萬元,提取盈余公積15萬元,未分配利潤85萬元。
分析:在年末,母公司A的個別資產負債表上“長期股權投資”金額為200萬元(假定除B公司外沒有其他投資)。那么,年末編制合并報表的抵銷分錄為:
借:實收資本
1000000
盈余公積
150000
未分配利潤
85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2000000
[例2]沿用例1資料,假定A公司對B公司的投資為120萬元,B公司的注冊資本金為100萬元,其他資料不變。
分析:在年末,B公司實收資本100萬元,資本公積20萬元,盈余公積15萬元,未分配利潤85萬元。母公司A長期股權投資(成本)100萬元,長期股權投資(股權投資差額)20萬元,分10年攤銷。第一年后,母公司A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為118萬元,當年B公司實現凈利潤為100萬元,因此A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變為218萬元。合并報表抵銷分錄如下:
借:實收資本
1000000
盈余公積
150000
資本公積
200000
未分配利潤
85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2180000
合并價差
20000
2.在非全資子公司情況下,抵銷分錄為:
借:子公司所有者權益(具體項目)
貸:長期股權投資(母公司對子公司)
少數股東權益
合并價差(或借方)
[例3]C公司的注冊資本金為100萬元,A公司對C投資90萬元,占80%的股份。B公司投資30萬元,占20%的股份。第一年末,C公司實現凈利潤100萬元,按15%提取盈余公積。
分析:在年末C公司個別會計報表中,實收資本100萬元,資本公積20萬元,盈余公積15萬元,未分配利潤85萬元。A公司股權投資成本為80萬元,股權投資差額年攤銷1萬元(10÷10),年末A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為169萬元(89+100×80%)。注意,這里的C公司與B公司是不能抵銷的,只能是恢復。A公司與C公司是可以抵銷的,抵銷處理時:
借:實收資本
1000000
盈余公積
150000
資本公積
200000
未分配利潤
85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1690000
少數股東權益(220萬元×20%) 440000
合并價差
70000
(二)內部債權、債務抵銷處理
即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的應收賬款與應付賬款,預付賬款和預收賬款、應付債券與債券投資等項目的抵銷。分析此類項目抵銷的重點在于,了解資產負債表項目(如應收賬款項目與應付賬款項目)是可以累計的,只需按照其期末數抵銷,無須考慮期初數。
[例4]母公司對子公司的內部應收賬款情況為:2000年為100萬元(年初應收賬款為0),2001年為120萬元,2002年為110萬元,假定母公司每年均按照1%計提壞賬準備。
具體抵銷處理如下:
(1)2000年
借:應付賬款
1000000
貸:應收賬款
1000000
借:壞賬準備
10000
貸:管理費用
10000
(2)2001年
借:應付賬款
1200000
貸:應收賬款
1200000
抵銷當期計提數 2000元
借:壞賬準備
2000
貸:管理費用
2000
由于“管理費用”項目不能夠累計,所以期初還要將上一年管理費用中抵銷的內部應收賬款計提的壞賬準備對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潤的予以抵銷,即:
借:壞賬準備
10000
貸:期初未分配利潤
10000
(3)2002年
借:應付賬款
1100000
貸:應收賬款
1100000
抵銷當期計提數1000元
借:壞賬準備
1000
貸:管理費用
1000
抵銷前兩年對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潤的影響12000元
借:壞賬準備
12000
貸:期初未分配利潤
12000
(三)母子公司內部購銷抵銷處理
1.內部交易的購買方當期全部實現對外銷售
[例5]假定母公司銷售一批產品給子公司,收款70萬元,該批產品的生產成本為50萬元。子公司又將該批產品全部銷售給集團外第三方G公司,收款100萬元。
分析:首先,梳理清楚合并前母公司與子公司發生內部交易時的業務處理。由于稅金是不能夠抵銷的,故編制合并報表不考慮稅金。
(1)母公司
借:銀行存款
7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700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500000
貸:存貨
500000
(2)子公司
借:存貨
700000
貸:銀行存款
700000
借:銀行存款
10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700000
貸:存貨
700000
其次,分析母公司、子公司第二筆分錄業務屬于對外交易,不能抵銷。所以,合并之后只能將內部銷售收入和內部銷售成本予以抵銷,其抵銷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收入
700000
貸:主營業務成本
700000
2.內部交易的購買方當期全部未實現對外銷售
[例6]承例5,合并前母公司與子公司發生內部交易時的業務處理如下:
(1)母公司
借:銀行存款
7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700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500000
貸:存貨
500000
(2)子公司
借:存貨
700000
貸:銀行存款, 700000
此時,從整個集團來看,實際上只是商品存放地點發生變動,并沒有真正實現對集團外的銷售。因此,合并時應當將銷售企業已經確認的內部銷售收入和內部銷售成本予以抵銷。同時,購買企業的個別資產負債表中存貨的價值包含銷售企業實現的銷售毛利即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也應予以抵銷。抵銷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收入
700000
貸:主營業務成本
500000
存貨
200000
3.內部交易的購買方當期部分實現對外銷售部分未實現銷售形成期末存貨
思路有以下三種:(1)對于實現銷售部分按照上述第一種情況處理,而未實現銷售部分按照上述第二種情況處理。(2)按照上述第二種情況處理。即首先找出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再找出當期銷售收入,其差額就是銷售成本。抵銷分錄歸納為:借記“主營業務收入”(內部銷售收入,是當期的收入),貸記“存貨”(期末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主營業務成本”(兩者差額是銷售成本)。(3)首先假定全部實現對外銷售,然后對未實現銷售部分的內部銷售利潤單獨處理。在進行連續抵銷時以及業務太復雜時,都只能用這種思路。
借:主營業務收入
700000
貸:主營業務成本
700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200000
貸:存貨
200000
(四)固定資產中包含的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的抵銷
1.固定資產購進當期的抵銷,借記“主營業務收入”(內部銷售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成本”(銷售成本)、“固定資產原價”(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對固定資產當期多計提的折舊進行抵銷,借記“累計折舊”,貸記“管理費用”。注意對于生產部門用固定資產,計提折舊計入制造費用,故抵銷時應貸記存貨。
2.以后各期的連續抵銷:(1)抵銷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并調整期初未分配利潤,借記“期初未分配利潤”,貸記“固定資產原價”。(2)抵銷期初累計折舊,并調整期初未分配利潤,借記“累計折舊”,貸記“期初未分配利潤”。(3)當期多計提的折舊進行抵銷,借記“累計折舊”,貸記“管理費用”。
[例7]2000年12月31日,子公司從母公司購進一存貨成本為30萬元,售價為50萬元作為固定資產使用,使用年限4年,假設不考慮殘值,按直線法計提折舊。
(1)2000年購進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
500000
貸:主營業務成本
300000
固定資產原價
200000
(2)2001年
①抵銷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并調整期初未分配利潤
借:期初未分配利潤
200000
貸:固定資產原價
200000
②將當年多計提的折舊進行抵銷(20萬元÷4=5萬元)
借:累計折舊
50000
貸:管理費用
50000
(3)2002年
①②抵銷處理同2001年。
③抵銷期初累計折舊,并調整期初未分配利潤
借:累計折舊
50000
貸:期初未分配利潤 50000
由于上年的折舊費用已轉入利潤,累計下來即為期初未分配利潤,因此,抵銷時要用“期初未分配利潤”項目。
(4)2003年
①②抵銷處理同2001年。
③抵銷期初累計折舊,并調整期初未分配利潤
借:累計折舊
100000
貸:期初未分配利潤
100000
(5)2004年固定資產正常報廢
借:期初未分配利潤 50000
貸:管理費用
50000
(五)盈余公積的抵銷
在母公司對子公司股權投資與子公司所有者權益抵銷時,將子公司以前年度和本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積數額全部抵銷,因此要予以恢復。合并時,應將子公司資產負債表上的盈余公積分解為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積和本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積兩部分,按照全資子公司、非全資子公司兩種不同情況對盈余公積進行調整。需要注意的是,非全資子公司情況下,少數股東權益在母公司對子公司股權投資與子公司所有者權益抵銷時已經恢復(參見例3抵銷分錄貸方),故此處只能恢復母公司所擁有的數額。
[例8]假定母公司擁有公司80%的表決權資本,B公司當年實現凈利潤100萬元,按15%提取盈余公積。抵銷處理如下:
借:提取盈余公積
120000
貸:盈余公積(80%×100萬元×15%)
120000
二、編制合并利潤表及合并利潤分配表的主要難點抵銷處理項目
(一)內部銷售收入和內部銷售成本的抵銷
處理時仍然要分內部購進的商品當期全部實現對外銷售、全部未實現銷售以及部分實現銷售部分形成存貨三種情況。特別注意,凡是存貨,既有當期的也有以前的,應首先抵銷期初(即上期)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借記“期初未分配利潤”,貸記“主營業務成本”。其次,再抵銷期末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借記“主營業務收入”(內部銷售收入,是當期的收入),貸記“存貨”(期末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主營業務成本”(兩者差額是銷售成本)。
篇6
產量持續增長,建筑涂料產量增長速度高于油漆產量增長速度,涂料行業依附其他行業發展的產品特性愈發突出
從國內部分企業報送資料統計顯示,涂料行業今年上半年總產量達到萬噸,較××年上半年的萬噸增加萬噸,增長率達到%,增加的規模和比率均高于上年同期。按××年度實際完成為基數設達標率,××年上半年完成%××年同期完成%,同比增長個百分點,預計高于國內其他一般行業的發展速度。按細業分析,油漆上半年產量為萬噸,較××年上半年萬噸增加萬噸,增長率為%,低于行業增長率個百分點;油漆產量占行業產量比重為%,較上年同期%下降個百分點。
建筑涂料上半年產量達到萬噸,原創:較××年上半年的萬噸增加萬噸,增長率為%,高于行業增長率個百分點,全行業比重從上年同期%上升到%。受全國城市化建設和住房建設的影響,建筑涂料需求、增長速度已明顯高于傳統油漆產品。預計未來建筑涂料增長速度高于油漆產品增長速度,與油漆平分涂料市場的局面已經為期不遠了。
從國內地區分析,市場傳統格局已經發生明顯變化,總的形勢是東部地區發展高于西部地區;東部地區的中南沿海經濟發達地區高于北半部包括京津地區。上半年行業中油漆產量前三位的省市與××年度排位基本相同,分別為:第一位廣東省,萬噸,占油漆本業%,占行業比例%;第二位江蘇省,萬噸,占油漆本業%,占行業比例%;第三位上海市,萬噸,占油漆本業%,占行業比例%。三省市油漆產量合計達萬噸,占本業比例達%,占行業比重為%。建筑涂料產量前三位是:廣東省、上海市、江蘇省,產量依次為萬噸、萬噸、萬噸,占本業比例分別是%、%、%;占行業比例分別是%、%、%,三省市合計產量達萬噸,占本業比例%,占行業比例%。三省市油漆、建筑涂料產量合計達到萬噸,占國內行業產量比重已達到%。
按企業分析,油漆和建筑涂料生產廠家中生產量在各自本業內排位在前位的共計戶,產量合計萬噸,其中油漆前戶產量為萬噸,在油漆本業中比例為%,占全行業比例的%。建筑涂料前戶產量為萬噸,占本業產量比例的%,占全行業總產量比例為%。就單個企業講,建筑涂料前三位產量規模、在本業行業的集中度、地位均優于油漆前三位廠家,其地位、作用將越顯重要。建筑涂料前三位廠家產量為萬噸,占本業比例的%,占全行業比例的%;油漆前三位廠家產量為萬噸,占本業比例的%,占全行業比例的%。
涂料行業產量的高速增長,充分體現了百業興、涂料興,涂料行業必須依附其他行業發展而發展的產品特性。那種認為涂料市場萎縮的論點,通過實踐證實顯然是不正確的。涂料行業產量的快速增長前提是企業實力的體現,而實力主要體現在具有雄厚的資本、先進的技術、充足的資金、全新的經營理念、品牌級服務優勢等。
銷售成本和營業費用有所增加,產品銷售利潤率下降今年上半年涂料行業實現產品銷售收入億元,比××年上半年億元增加億元,增長率為%;產品銷售利潤億元,銷售利潤率為%,較上年同期的億元銷售利潤率%增加億元,產品銷售利潤額增長率僅為%,明顯低于銷售收入的增長幅度,產品銷售利潤率則下降了個百分點,利潤率下降說明產品銷售成本和營業費用有所增加。產品成本上升的原因主要是受原油價格持續上漲導致石油化工產品價格升高的影響。從行業統計資料看,××年上半年產品銷售成本總額億元,占銷售收入比率為%,上年同期產品銷售成本為億元,占產品銷售收入比率為%,比率上升了個百分點。受銷售數量增加及產品單位成本增加的影響,產品營銷費用比率有所下降,營銷費用發生額增加,也是產品銷售利潤下降的因素之一。××年上半年產品銷售費用發生億元,占產品銷售收入%,比××年上半年產品銷售費用發生降低了個百分點,因營業費用額升高減少利潤億元。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注重產品推銷,加大產品廣告宣傳力度和投入是非常必要的。企業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兩項期間費用相比,××年上半年發生額分別為億元、億元,兩項合計億元,占產品銷售收入比率分別為%、%;××年上半年發生額分別為億元、億元,合計發生億元,占銷售收入比率為%、%;兩項費用比率降低了百分點,其中財務費用絕對額僅上升了億元,升高率兩年同比基本持平,而大幅度低于產品銷售收入增長幅度,說明行業經營規模的擴張,沒有過多依靠銀行貸款,融資利息成本并沒有大幅增加,更多的是依靠企業自身的資金和積累。部分企業不僅沒有貸款利息,相反卻有利息收入。就行業總體而言,經營資金短缺緊張的狀態有所緩解。在行業中選擇有代表性、銷售收入居前位的廠家進行分析:戶產品銷售收入合計達億元,原創:占行業比例%,與上年同期億元比較,增加億元,增長%。其中產品銷售利潤率由上年同期%下降為%,減少了個百分點,降幅低于行業平均數。
生產成本呈上升趨勢,銷售價格難以升高銷售毛利率:產品銷售收入億元,減除產品銷售成本億元,其差額億元為毛利,××年上半年行業銷售毛利率%;而上年同期為%,毛利率下降了個百分點,獲利水平有所下降。
篇7
【關鍵詞】視同銷售;所得稅;視同銷售利潤
一、前言
視同銷售是指企業發生特定的提供商品或勞務后,會計上對此一般不作為銷售業務核算,不確認會計收入,而稅法規定視同銷售實現,要計算營業收入并計算應繳稅金的一種涉稅業務。對于視同銷售業務行為應交納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等流轉稅,一般均有所認識;但對于視同銷售行為對所得稅的影響、是如何影響的及如何處理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多數人認為視同銷售貨物的行為,沒有使企業獲得收入,沒有現金流入,沒有企業利潤,不必繳納企業所得稅。事實上,由于視同銷售業務在稅法和會計方面的處理規定不同,導致了企業納稅所得與會計所得的差異進而影響到企業所得稅。
二、影響企業所得稅的視同銷售業務分析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了八條視同銷售業務,其中,第一條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第二條銷售代銷貨物、第三條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均通過正常營業收入核算,其會計處理與稅法的規定一致,不會影響到企業所得稅。第五條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根據財政部2006年2月15日的新會計準則中的《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易》規定:換出資產為存貨的,應當視同銷售處理。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規定:換出資產應按照公允價值確認銷售收入,同時結轉銷售成本,相當于按照公允價值確認的收入和按賬面價值結轉的成本之間的差額,也即換出資產公允價值和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在利潤表中作為營業利潤的構成部分予以列示。這與稅法的規定是一致的,不會影響企業所得稅。第六條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第七條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根據2007年4月財政部出版的《企業會計準則講解》的規定,在會計處理上做銷售核算,確認了營業收入。這與稅法的規定也是一致的,不會影響企業的所得稅。
因此,八項視同銷售業務中影響到企業所得稅的主要來自第四條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和第八條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三、視同銷售業務對企業所得稅的影響分析
通過以上分析,下面筆者對這兩類視同銷售業務是如何影響企業所得稅的及會計上應如何處理加以分析。
1、用于增值稅非應稅項目的視同銷售
(1)債務重組中的以物抵債
《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規定:以物抵債時,抵債資產賬面價值與重組債務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這一規定與2003年《企業債務重組業務所得稅處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6號)的規定基本相同。但《企業債務重組業務所得稅處理辦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在債務重組中因以非現金資產抵債或因債權人的讓步而確認的資產轉讓所得或債務重組所得,如果數額較大,一次性納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可以在不超過五個納稅年度的期間內均勻計入各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而新會計準則不允許按照五年分攤。如果批準將重組收益分次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在計算所得稅時,應按計入以后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重組收益和當年適用的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所得稅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借記“所得稅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以后年度在計算所得稅時,再按當年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重組收益和當年適用的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所得稅,將遞延所得稅負債分年轉回,借記“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科目,直到將重組收益全部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為止。這期間如果發生所得稅稅率變動,按新會計準則規定采用債務法調整遞延所得稅負債,調整產生的損益計入調整當期的所得稅費用。
(2)自產自用作為企業的內部結轉關系
此類視同銷售業務主要包括將自產或購入的貨物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機構、提供勞務或用于饋贈、贊助等增值稅非應稅項目。這類業務是一種內部結轉關系,不存在銷售行為,不符合銷售成立的標志。企業不會由于將自己的產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門等而增加現金流量,也不會增加企業的營業利潤。因此,會計上不作銷售處理,而按成本轉賬。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6]79號)第二條規定:企業將自己生產的產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性機構、捐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時,應視同對外銷售處理。其產品的銷售價格應參照同期同類產品的市場銷售價格,沒有參照價格的應按成本加合理利潤的方法組成計稅價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來計算。所以此類視同銷售業務必然對企業所得稅產生影響,這一點是沒有異議的。但企業如調整?會計上如何處理?一直是目前爭論的焦點。下面用實例對這一問題加以探討。
例如:某企業將自產產品用于在建工程,產品成本100萬元,銷售價120萬元(不含稅),增值稅率17%。目前企業通常賬務處理為:
借:在建工程 1204000
貸:庫存商品 1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04000
顯然,這種賬務處理存在著忽視所得稅的問題, 圍繞如何體現企業應納所得稅有些同志提出了不同的處理方法。
方法一: 有些同志為簡化核算程序, 將視同銷售業務均通過“主營業務收入”核算,同時結轉成本,結合本例做賬務處理為:
借:在建工程 1404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2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04000
同時,借:主營業務成本 1000000
貸:庫存商品 1000000
這種方法的好處在于:既符合稅法的規定,又簡便易行。但也存在比較嚴重的缺陷:1.使“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及“在建工程”賬戶虛增,導致會計信息失真。眾所周知,企業會計信息主要是為外部信息使用者服務,真實、可靠是信息的基本要求。視同銷售業務不會為企業帶來真實的經濟利益流入,不是真正意義的銷售,這樣處理必然誤導信息使用者,不符合會計準則。2.與會計處理規定不一致。這一觀點依據的是《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十五條規定:“納稅人在基本建設、專項工程及職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業的商品產品,均應作為收入處理”,因而就將視同銷售業務均作為銷售收入處理。其實這是對稅法的曲解,稅法目的是要明確以上業務應按收入足額納稅,但企業會計處理必須依據會計準則。所以,我們不贊成這種觀點。
方法二:有些同志為了避免虛增收入和成本,又提出另外一種方法:發出產品以成本計價,但需同時將收入和成本之間差額轉入“本年利潤”賬戶,仍以本例做帳務處理為:
借:在建工程 1404000
貸:庫存商品 1000000
本年利潤 2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04000
這種方法比方法一要合理得多,然而仍然存在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1.“本年利潤”賬戶虛增。導致與本年利潤相關的一系列財務指標失靈,如:銷售利潤率、成本利潤率、每股凈收益等。2.“在建工程”賬戶虛增。這一觀點認為這樣處理的在建工程成本更能真實地反映其市場價值。其實不然,一般來說,在建工程都要最終轉為固定資產,會計準則規定固定資產必須按實際發生的成本入賬。如果這樣處理,不但虛增本年利潤,同時還把部分所得稅資本化為工程成本,違背會計準則。所以,我們也不贊成這種做法。
方法三:還有些同志提出對這種因會計準則和稅法核算口徑不一致而產生的差異,都可以按照企業對所得稅“永久性差異”的處理方法對待,在發生時不做帳賬處理,只在明細帳中摘要反映,期末從摘要欄中調出,在正常銷售利潤上再加上視同銷售利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計繳所得稅。這樣做的好處是保證了所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但實踐中暴露出的問題是:每期期末都需要逐筆調整出視同銷售業務,而當企業業務較多時,無疑非常繁瑣;另外,由于應稅所得不通過帳戶反映,不易掌握,還會使偷、漏稅有可乘之機。這種方法有待改進。
基于以上分析,我們提出如下改進思路:增設“納稅差異”和“視同銷售利潤”兩個賬戶登記視同銷售收入與成本間的差額。其中:“納稅差異”借方登記銷售收入大于成本數,貸方登記銷售收入小于成本數。“視同銷售利潤”則與之相反。納稅期末在正常銷售利潤基礎上加上“納稅差異”借方發生額或減去貸方發生額,也可以加“視同銷售利潤”貸方發生額或減去其借方發生額,從而調整出本年應稅利潤。計算完所得稅后兩個帳戶對沖結平,期末無余額。本例可做賬務處理為:
借:在建工程 1204000
貸:庫存商品 1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04000
同時,借:納稅差異 200000
貸:視同銷售利潤 200000
這樣處理的好處是:1.維護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性。這樣做帳務處理把視同銷售業務通過單獨科目反映,不涉及正常業務信息,所以不會使原有信息失真。2.保證所得稅足額繳納。由于所得稅是以收入扣減成本后的差額為計稅依據,我們直接計算出該差額然后加入本期利潤中會使會計核算更簡便。3.減少會計人員和稅務人員的工作量,提高效率。由于發生視同銷售業務及時做帳務處理,在有關科目中登記,所以期末只需通過調整該科目的發生額就能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從而減少會計工作量。同時,稅務人員的稅務審核工作也會大為減輕。 4.保持與會計準則規定的一致性。5.將視同銷售業務通過“納稅差異”和“視同銷售利潤”帳戶核算,使企業會計信息披露更加公開化,使信息使用人對企業經營了解更深,并可作為相關決策的依據。
2、用于對外捐贈的視同銷售
此類業務包括公益性捐贈和非公益性捐贈、贊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九條規定:企業發生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除此之外,企業用于公益性捐贈12%以外的部分及非公益性捐贈、贊助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故會計上應按永久性差異的所得稅處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
參考文獻:
[1]2007年4月財政部出版的《企業會計準則講解》
篇8
例1:在某市開展的環境創優活動中,某居民小區要在一塊靠墻(墻長15米)的空地上修建一個矩形花園ABCD,花園的一邊靠墻,另三邊用總長為40m的柵欄圍成,若設花園靠墻的一邊長為x(m),花園的面積為y(m2)。
(1)求y與x之間的函數關系式,并寫出自變量x的取值范圍;
(2)利用(1)中求得的函數關系式,判斷當x取何值時,花園的面積最大?最大面積是多少?
【簡解】(1) y=- x2+20x (0<x≤15);
(2)錯解一:因為a=- <0,所以當x=-=20時,函數y有最大值=200;
錯解二:因為a=-<0,所以當x=20時,函數y有最大值,但a=20>15,因此函數y不存在最大值。
【評析】以上兩種錯誤解答,都是對求二次函數最值的認識不全面而造成的。在解答該小題時,忽視了(1)中所求的自變量的取值范圍。事實上函數圖像的對稱軸是直線x=20,而a=-<0,所以當x<20時,函數值y隨自變量x的增大而增大。又0<x≤15<20,即自變量的取值范圍在對稱軸的左邊,故當x=15時,函數y有最大值等于187.5。
例2:(2008揚州市)紅星公司生產的某種時令商品每件成本為20元,經過市場調研發現,這種商品在未來40天內的日銷售量m(件)與時間t(天)的關系如下表:
未來40天內,前20天每天的價格y1(元/件)與時間t(天)的函數關系式為y1= t+25(1≤t≤20且t為整數),后20天每天的價格y2(元/件)與時間t(天)的函數關系式為y2=- t+40(21≤t≤40且t為整數)。下面我們就來研究銷售這種商品的有關問題:
(1)認真分析上表中的數據,用所學過的一次函數、二次函數、反比例函數的知識確定一個滿足這些數據的m(件)與t(天)之間的關系式;
(2)請預測未來40天中哪一天的日銷售利潤最大,最大日銷售利潤是多少?
【簡解】(1)m=-2t+96;
(2)錯解:設前20天的銷售利潤為P1=(-2t+96)(t+25-20)=- t2+14t+480,因為a=-<0,所以當t=- =14時,函數P1有最大值=578。
設后20天的銷售利潤為P2,則P2=(-2t+964)(- t+40-20)
=(t-44)2-16,因為a=1>0,所以函數P2無最大值,故當t=14時,即第十四天銷售利潤最大為578元。
【評析】與例1不同的是,本題屬于分段函數,且函數P1、函數P2的自變量取值范圍已經給出,需要根據各自自變量的取值范圍先分別確定P1、P2的最大值,再通過對P1、P2的比較,最后確定最大日銷售利潤,即求函數的最大值。事實上,對于函數P1,上述結論是正確的,而對于P2,由于函數P2圖像的對稱軸是直線t=44,當t<44時,函數值P2隨自變量的增大而減小,而21≤t≤40<44,即自變量取值范圍在對稱軸的左邊,所以當t=21時,函數P2有最大值=513,通過比較P1、P2的最大值可知當t=14時,即第十四天銷售利潤最大為578元。
例3:(2009包頭市)某商場試銷一種成本為每件60元的服裝,規定試銷期間銷售單價不低于成本單價,且獲利不得高于45%,經試銷發現,銷售量 (件)與銷售單價 (元)符合一次函數y=kx+b,且x=65時,y=55;x=75時,y=45。
(1)求一次函數y=kx+b的表達式;
(2)若該商場獲得利潤為W元,試寫出利潤W與銷售單價x之間的關系式;銷售單價定為多少元時,商場可獲得最大利潤,最大利潤是多少元?
(3)若該商場獲得利潤不低于500元,試確定銷售單價x的范圍。
【簡解】(1)y=-x+120;
(2)錯解:W=(X-60)y=(x-60)(-x+120)=-x2+180x-7200,
所以,當x=- =90時,W最大值=900;
【評析】該小題與例2的不同之處是自變量的取值范圍并沒有直接給出,具有一定的隱蔽性。該解法就忽視了題中自變量的限制條件。事實上根據題意可得,所以60≤x≤87。又因為拋物線的開口向下,對稱軸是直線x=90,所以當x<90時,函數值隨x的增大而增大,而自變量的取值范圍在對稱軸的左邊,故當x=87時,W有最大值為891元;
篇9
【關鍵詞】應用 指數平滑 平滑常數 周期預測 預測值
【中圖分類號】F326.2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9682(2011)08-0194-02
在我的《數學模型預測林業經濟效益的研究》中,已給出了利用一次指數平滑、二次指數平滑、三次指數平滑的一般的方法解決預測林業經濟效益的理論問題,本文重點講述具體問題利用以上方法在實際操作中的應用。
一、應用實例――林業企業銷售利潤預測模型
某林業企業1997年-2006年銷售利潤見表1,下面分別用一次指數平滑法、二次指數平滑法、三次指數平滑法預測該企業以后十年的銷售利潤。
確定初始值: =5226,分別取平滑權系數α=0.3,0.5,0.95,計算出一次指數平滑值,并根據(7)式 = +α(yt- )計算出預測值,見表2。
由此可見,α=0.95時,預測誤差最小,故取α=0.95。這一結果可以從圖1中看出,該原始數據波動明顯而迅速,應當將α的值取得大一些,使得指數平滑序列 能較好的跟蹤原始序列的趨勢變化。
確定初始值: =5226,平滑權系數α=0.95,根據式(6)、式(7)和式(11),計算出一次、二次、三次指數平滑預測值,見表3。
同理,以2003年的計算結果為基礎,平滑權系數α=0.95,根據式(6)、式(7)和式(11),計算出一次、二次、三次指數平滑預測值,并根據三次指數平滑法的預測模型――式(12)、式(13)、式(14)、式(15),對下一年的利潤做出預測,見表4。
根據1997年-2006年的統計數據得知,楊木市場價格從260元/立方米上漲到850元/立方米,由于林業資源及其副產品供給彈性低,需求富于彈性,市場木材價格不斷攀升,該企業銷售利潤也從5226000元上升到54324000元,由于利潤的上漲過程不是線性的,所以采用三次指數平滑曲線模型對未來十年的銷售利潤進行預測。預測結果表明,未來十年,該企業逐年攀升,由2006年的54324000元上漲到2016年的216171690元。
篇10
【關鍵詞】 合并財務報表; 所得稅; 賬面價值; 計稅基礎
2006年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對我國合并財務報表的編制程序等作了較詳細的規定,但是對合并財務報表中有關所得稅抵銷的問題并未涉及。
當企業集團內部發生商品交易業務時,銷售企業將集團內部銷售作為收入確認并計算銷售利潤;而購買企業則以支付的價款作為成本入賬。但從整個企業集團來看,集團內部企業之間的商品購銷活動實際上相當于企業內部物資調撥活動,既不會實現利潤,也不會增加商品的價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的規定,在期末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應將存貨價值中包含的未實現內部銷售損益予以抵銷。
但是,未實現內部銷售損益的抵銷使得內部商品交易形成的存貨在合并資產負債表體現的賬面價值與其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的計稅基礎存在暫時性差異。在合并資產負債表上,內部商品交易進行的抵銷處理使資產的賬面價值中不包括內部商品交易中形成的未實現內部銷售損益,但是此未實現內部銷售損益卻構成了計稅基礎的一部分。
因此,企業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因抵銷未實現內部銷售損益導致合并資產負債表中存貨的賬面價值與其在納入合并范圍的企業按照適用稅法規定確定的計稅基礎之間產生暫時性差異的,在合并資產負債表中應當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同時調整合并利潤表中的所得稅費用。對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應在未來該商品實現對外銷售時再予以轉回。
如果對內部商品交易形成的存貨計提了減值準備,則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規定,應按其存貨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差異,確認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這樣在單個資產負債表上對由于計提減值準備存在的暫時性差異已按適用稅率確認了遞延所得稅資產,則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應對此存貨在單個財務報表上確認了的遞延所得稅資產進行抵銷。
以下筆者將舉例,針對內部商品交易中產生的所得稅進行全面的抵銷,以合理、客觀地反映企業集團存在內部商品交易情況下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
一、當期內部購進商品抵銷處理
(一)不考慮存貨跌價準備情況
例1,甲公司2008年向乙公司銷售商品200件,單價每件5萬元,金額為1000萬元,其銷售成本為800萬元,該商品的銷售毛利率為20%。乙公司購進的該商品2008年有40%(80件)未實現對外銷售而形成期末存貨,則2008年12月31日,存貨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為80萬元[(1000-800)×40%]。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均為25%。
在編制2008年合并財務報表時,應進行如下抵銷處理:
借:營業收入1000
貸:營業成本 920
存貨 80
這樣,A商品在2008年的合并財務報表上的賬面價值為320(1000×40%-80)萬元,但是計稅基礎為400萬元,則此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在合并財務報表上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20(80×25%)萬元,會計處理如下: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20
貸:所得稅費用20
(二)考慮存貨跌價準備的情況
例2,沿用【例1】資料。在期末乙公司對購入的商品計提了存貨跌價準備20萬元。
在編制2008年合并財務報表時,對其交易進行如下抵銷處理:
借:營業收入1000
貸:營業成本 920
存貨 80
確認存貨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20
貸:所得稅費用 20
因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在存貨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范圍內,所以應將其全額抵銷。
借:存貨―存貨跌價準備 20
貸:資產減值損失 20
應對由于存貨計提跌價準備產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在單個財務報表上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進行抵銷,抵銷處理如下:
借:所得稅費用 5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5(20×25%)
二、編制連續合并財務報表時的抵銷處理
在連續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對于上期編制調整和抵銷分錄時涉及利潤表中的項目及所有者權益變動表“未分配利潤”欄目的項目,在本期編制合并財務報表調整分錄和抵銷分錄時均應用“未分配利潤―年初”項目代替。
例3,沿用【例1】和【例2】資料。乙公司在2009年將2008年向甲公司購入的A商品對外銷售了60件,剩余20件A商品2009年12月31日的可變現凈值為90萬元。
則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首先將上期抵銷的存貨價值中包含的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等對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潤的影響進行抵銷,抵銷處理如下:
借:未分配利潤―年初 80
貸:營業成本 80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20
貸:未分配利潤―年初 20
借:存貨―存貨跌價準備 20
貸:未分配利潤―年初 20
借:未分配利潤―年初5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5
對本期期末存貨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進行抵銷:
借:營業成本20
貸:存貨20
期末存貨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20萬元,在不考慮存貨跌價準備的情況下,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余額為5萬元,本期應轉回遞延所得稅資產15萬元。
借:所得稅費用15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15
對本期銷售商品結轉的存貨跌價準備進行抵銷:
借:營業成本 15
貸:存貨――存貨跌價準備 15
剩余A商品20件的可變現凈值為90萬元,成本為100萬元,乙公司2009年12月31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余額為10萬元,小于存貨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20萬元,應將存貨跌價準備的余額全部抵銷。在此之前,已抵銷存貨跌價準備5萬元(20-15),所以本期應抵銷存貨跌價準備5萬元,抵銷處理如下:
借:存貨―存貨跌價準備 5
貸:資產減值損失 5
期末結存的商品因抵銷存貨跌價準備應抵銷的遞延所得稅資產的余額為2.5萬元(10×25%),因年初已抵銷5萬元,所以,本期應轉回2.5萬元,抵銷處理如下: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2.5
貸:所得稅費用2.5
【參考文獻】
[1] 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