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潔工作考核辦法范文

時間:2024-03-05 18: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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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潔工作考核辦法

篇1

一、督查考核對象

云河村各人戶

二、督查考核方式

由云河村人居環境整治領導小組,義務勸導員、村支兩委帶隊采取月督查、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考核辦法

(一)督查。實行月考核每月對所有人戶開展一次檢查。每月督查實行十分制計分,督查人員云河村村委隨機抽調。

三、獎征辦法

(一)村委每月組織勸導員,督導員對各人戶進行衛生評比檢查、各項檢查實行計分制,總分為10分,實施年評優制度,全年在全村評選10戶最美家庭,每戶獎金500元;設美麗農戶15戶每戶獎金300元;設衛生清潔戶20戶,發放紀念品一份,評比方法:按全年累計得分從上至下進行評選·每月低于6分為不清潔農戶,全年三個月評比低于6分的農戶,不能享受下年度政府優待政策,村委會拒絕為其辦理任何業務,包括蓋章簽字:全年五次許為不清潔農戶的,村委向政府部門單位提出書面報告,凍結其所享受各項惠農補貼,直至環境衛生整改合格由村委出具證明后予以解凍發放。

篇2

為爭創省級衛生城市,進一步加強環境衛生管理,落實全區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措施,營造干凈、有序、優美的工作>:請記住我站域名/<<a class="insidelink" href="" target="_blank" title="生活">生活環境,根據《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考核辦法(試行)。

一、考核范圍

全區各街道所轄區域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二、考核原則

堅持定任務總量,保經費基數,活工作機制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考核項目和內容

(一)月度日常考核項目和內容。主要包括:()全區道路清掃保潔;()農貿市場等公共場所周邊衛生;()住宅小區(新村)、背街小巷等居住區環境衛生管理;()城鄉結合部、城市入口處、村居環境衛生管理;()生活垃圾、垃圾桶(房)、果殼箱管護情況;()臨時交辦事項完成情況及市、區督查,媒體曝光所指出問題整改情況等。

(二)季度階段性考核項目和內容。主要包括:(1)各街道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制度和組織建設情況;(2)環衛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3)重大活動、節假日期間環境衛生應急保障情況;(4)突擊性工作任務完成情況;(5)社會評議和領導評價情況。

四、考核依據

依據建設部《城市容貌標準》、《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標準 》以及“安徽省級文明城市”、“安徽省級衛生城市”等有關方面的考核規定,借鑒外地經驗做法,界定考核細則,進行量化考核。

五、考核方式

按照考核項目、內容和相關要求,考核采取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階段性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逐項對照評分,同時實行明查與暗查相結合、隨機檢查與跟蹤熱點相結合、專業考核與社會綜合評價相結合、內部通報與媒體曝光相結合的方法,不斷創新環境衛生管理考核機制,努力增強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及時性和有效性。

六、季度考核等級及獎懲辦法

(一)季度考核結果設為“優秀”、“達標”、“不達標”三個等級,以計分結果評定等級:90分(含)以上為優秀,70分—89分為達標,69分以下為不達標。

(二)對季度考核為優秀的街道,給予通報表揚并給予獎勵;對季度考核不達標的街道,給予通報批評。

七、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由分管區長任組長,區效能辦、區市容局、區直機關工委、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政府督辦室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區環境衛生管理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市容局,主要負責考核的實施細則、評分標準、工作計劃、方案等文件的起草;組織開展考核活動;指導、督促對各街道的考核工作。每季度召開一次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每月召開一次街道和環衛專業保潔公司例會,對各街道環境衛生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八、本考核辦法由區市容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區政府對各街道的具體考核實施細則及檢查考核評分標準另行制定。

區環境衛生管理考核實施細則(試行)

為加強和全面落實全區環境衛生日常管理工作,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提升城市形象,實現市委、市政府“五城聯創”創建目標,根據《瑯琊區環境衛生管理考核辦法(試行)》,制定本實施細則(試行)。

一、考核對象:各街道。

二、考核內容

主要考核各街道組織、制度體系是否健全、設施建設是否規范、標準要求是否明確、宣傳教育是否充分等內容。

三、考核辦法

(一)考核實行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階段性考核、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同時加強對重大活動、節假日期間市容環境衛生應急保障情況及突擊性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

1、月度日常考核實行雙百分倒扣分制。由區環境衛生管理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采取明察與暗訪相結合方式進行,其中明查分值100分,暗查分值100分。明查每月一次,原則上在每月中旬或重大活動之前進行,受查單位派人參加,考核項目和內容從區環境衛生管理資料數據庫中隨機抽取;暗查由區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不通知受查單位,原則上每周一次,考核項目和內容可隨機抽樣也可跟蹤熱點。在明查途中對抽樣項目以外發現的問題,一并列入考核范圍,并對照評分標準打分,對暗查中發現的問題,則及時通知被查單位到現場處理,并以月度累計扣分。

2、季度階段性考核評價實行100分倒扣分制。由區考核領導小組每季度進行一次考核總評。主要是考核環境衛生基礎性工作的管理情況和社會公眾的綜合評價,采取聽取匯報、查臺帳資料、實地查看、隨機抽查的方式進行。季度考核結果按3個月度日常考核結果加權平均百分制合計,其中月度日常考核得分占60%、季度階段性評價部分考核得分占40%。

3、年終考核結果按加權平均百分制合計,其中月度日常考核得分占60%、季度階段性評價部分考核得分占40%。

(二)考核資料的收集和匯總。每次考核都以

現場記錄、錄像、照片及領導的批示與評價、報紙、圖片等資料為依據。區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所有資料定期匯總、及時歸檔,特別是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風監督員的評價意見,市民群眾的測評結果,市、區領導對環境衛生工作的批示,新聞媒體報道,重大活動、節假日期間保障情況及時收集匯總,作為各街道綜合成績評定的重要依據。(三)月度日常考核、季度階段性考核數量及重點考核區域。南門、西門、北門、瑯琊和清流街道每次不少于4條道路、2個居民生活小區,東門和揚子街道每次不少于2條道路、1個居民生活小區(散住居民生活區以100100平方米為一檢查區域)。城區各重點路段、重點區域、城市入口處為重點考核區域。

(四)相關要求

1、考核中,考核人員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認真分析發現的問題,對照評分標準,民主評定考核成績,并在考核表上簽字;對在每次考核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經確認后,由區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向被查單位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跟蹤督辦,同一問題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2、市文明辦明查暗訪所扣分值、市城管行政執法局管理考核所扣分值、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發現問題所扣的分值,均計入相關街道檔案,作為該街道的考核成績。

3、考核評分中,凡有扣分幅度的項目和內容,區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視問題嚴重程度,集體決定扣分分值。

4、考核情況每月以簡報形式送區有關領導、相關部門和被考核單位,同時通過政府網站或其他形式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各界及廣大市民的監督。

四、扣分標準

(一)組織體系及保障措施方面

1 、組織制度保障情況。街道環境衛生管理組織機構健全;年初未制定工作計劃和方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包括街道、社區和環衛專業隊各類人員的職責、管理辦法、責任劃分、并層層簽定目標責任書);考核辦法未細化、量化到各類人員,各類人員的獎懲措施不明確,且未當月兌現;建立臺帳資料。以上缺一項扣0.5分。

2、經費投入保障落實到位情況。街道對區下撥的衛生經費未全部用于環境衛生管理的,扣2分;未建立正常衛生經費配套投入的,扣1分;未建立環衛經費科目的,扣1分;經費使用情況不按財務有關規定執行,審批手續不完善、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視情扣2分。

3、創建宣傳氛圍情況。街道創建氛圍不濃、居民創建知曉率不高、創建工作創新意識不強的,扣1分;受到省、市政府及相關部門通報批評,每次扣2分;被省、市新聞媒體負面報道且情況屬實,每次扣2分。

(二)道路清掃方面

1、未能按時結束路段清掃任務,每一個作業范圍,扣1分。

2、清掃不徹底,有漏掃、浮灰重、衛生死角的,每處扣0.5分;清掃后路段有明顯石頭瓦片、漏堆未清的,每處扣0.5分;路段有污水和積水未清掃的,每處扣0.5分。

3、清掃過程中將灰塵泥沙掃入河道、下水道和堆放在綠化帶內的,每處扣1分。

(三)垃圾清運方面

1、垃圾箱(池)垃圾未能及時清運的,每次扣0.5分;垃圾箱(池)周圍2米范圍內有生活垃圾或雜物的,每處扣0.5分

2、垃圾不送入垃圾中轉站、隨意亂扔亂倒、清運途中發生人為二次污染的,每次扣0.5分。

3、在垃圾堆放點、垃圾箱內或者其他地方焚燒垃圾的,每處扣1分。

4、拒絕收集門面、住戶的生活垃圾,一次扣1分。

(四)衛生保潔方面

1、車輛行駛或渣土運輸過程中產生的微量垃圾未能及時清除的,一次扣0.5分。

2、垃圾板車或垃圾箱(池)外表未清潔的,一次扣0.5分;路段上果皮箱、垃圾箱未能按時清理的,一次扣0.5分。

3、道路保潔不到位,發現可視垃圾的,一次扣0.5分。

(五)管理方面

1、環衛人員上崗時未穿著標志服裝、聚堆閑聊;清掃保潔時間上班有脫崗的,每人次扣0.5分。

2、無正當理由與行人和門面業主發生糾紛,每人次扣0.5分。

3、路段承包人或清掃保潔人員未能按督查人員要求整改存在問題、不服從督查人員管理,一次扣2分。

4、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到市政府或區政府上訪,一次扣3分。

五、考核獎懲

1、設立環境衛生考核獎勵資金。對每月考核達到優秀的,其中南門、西門、北門、瑯琊和清流街道每月獎勵元,東門和揚子街道每月獎勵1000元,按季度進行兌現。

2、南門、西門、北門、瑯琊和清流街道每少得1分折核20元扣除,東門和揚子街道每少得1分折核10元扣除,分值扣完為止,不計負分。

六、檢查考核實施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由區環境衛生管理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具體意見,報區環境衛生管理考核領導小組研究議定。

七、本實施細則由區市容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瑯琊區城區環境衛生質量標準

為統一道路清掃和保潔質量標準,提高城市環境衛生水平,更好地適應我區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的要求,依據國家建設部《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標準》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標準。

一、道路保潔范圍

車行道、人行道、橋梁道路、高架橋、立交橋、人行過街天橋和居住區街巷道路及其他設施等。

二、道路等級劃分

一級清掃保潔道路:南譙北路、天長路、瑯琊路、瑯琊古道、育新路、鳳凰路、西門子路、火車站廣場。

二級清掃保潔道路:豐樂北路、豐樂南路、西澗路、定遠路、紫薇北路、來安路、鳳陽路、清流路、明光路、雙擁路、四牌樓街、建設路、

南譙南路、老環城路、環滁西路、揚子西路、三里亭路、體育路、湖心路、衛校巷、花園街。三級清掃保潔道路:菱溪路、創業北路、老創業路、紫薇南路、緯四路、揚子東路、文德街、古馬路、三八巷、忠佑巷、四合路。

四級清掃保潔道路:東外環路緯五路至紫薇南路段,營房路揚子轉盤至明光來安路口段、水庫路、花亭路和東門、南門、西門、北門、瑯琊、清流、揚子街道其他居住區街巷道路。

三、道路清掃保潔的通用質量要求

1、正常作業時間:上午6:00至10:00,下午13:30至17:30,遇到特殊時期另行通知。二班制工作時間:清掃時間上午5:00至8:00,下午12:00至15:00;保潔時間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晚上18:00至21:00,夏季高峰期重點地段晚間保潔時間根據實際需要臨時通知。

每日的普掃作業應在早上7點鐘前結束,路面垃圾收集在7:40前結束,下午普掃夏季在4點鐘前結束。春、秋、冬季3點鐘前結束,其余時間為保潔時間,普掃作業做到車行道、人行道、邊溝、下水道、樹穴等無存留垃圾。

2、普掃保潔路面遺留廢棄物控制指標。在同一單位長度內,不得超過各單項廢棄物總數的50%。

保潔

等級 果皮

片/1000m2 紙屑塑膜

片/1000m2 煙蒂

個/1000m2 痰跡

處/1000m2 污水

m2/1000m2 碎石瓦片

個/1000m2 零星垃圾堆

片/1000m2

一級 ≤4 ≤4 ≤4 ≤4 無 ≤1 無

二級 ≤6 ≤6 ≤8 ≤8 ≤0.5 ≤2 無

三級 ≤8 ≤10 ≤10 ≤10 ≤1.5 ≤6 無

四級 ≤10 ≤12 ≤15 ≤15 ≤2.0 ≤8 ≤1

四、道路保潔標準質量要求

1、一級保潔:指人流量大的繁華路段,要求全天巡回保潔,路面應見本色。

2、二級保潔:指主要路段,要求巡回保潔,路面基本見本色。

3、三級保潔:要求定時保潔,每日普掃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4、四級保潔:要求每天普掃1次,部分路段實行定時保潔。

五、橋面、人行地道的地面清掃保潔質量應與所連接的道路保潔質量標準相同。階梯、扶手應干凈。

六、廣場清掃保潔質量與所確定的道路等級保潔質量標準一致,符合地面清潔無明顯灰沙和污物,無人畜糞便。

七、垃圾箱(池)、廢物箱內的垃圾應及時清除,并定時清洗箱體,廢物箱周圍2米地面范圍無存留垃圾和雜物。

八、路面清掃的垃圾應及時收集裝運,不得遺漏,不得堆放在路邊。

九、路面清掃要文明作業,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和對行人干擾。

篇3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縣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處置工作實施意見》為依據,堅持從實際出發,強化工作責任的原則,通過考核促進各鄉鎮不斷創新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機制,積極推進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全面加快新農村建設。

二、考核對象

全縣各個行政村。

三、考核項目和內容

1、組織機構。行政村領導重視、管理組織機制健全、經費落實,建立健全日產日清的收集垃圾的制度,制定生活垃圾收集處理實施方案或工作計劃,并啟動實施。建立固定的環境衛生保潔隊伍,按本村總人口(包括外來人口)2‰的比例配備專業保潔人員。

2、垃圾收集。各行政村要配置必備環衛設施(包括掃帚、簸箕、垃圾筒及垃圾清運車等)。按每20戶設置1個垃圾收集點,山區居住人口較松散的行政村,在設置垃圾收集點時可適當放大設置間距;要對村內的環衛設施進行定期管理維護,確保各種環衛設施的清潔、無缺損。同時要對村轄區內的衛生保潔情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定期對轄區內的衛生保潔情況進行自查登記。

3、垃圾轉運。各行政村要配備相應的垃圾清掃和運輸工具,垃圾運輸車輛要保持整潔。生活垃圾要及時清運,日產日清。垃圾運輸以行政村為單位組織農用車、拖拉機、平板車將垃圾送往鄉鎮中轉站或填埋場。鼓勵有條件的行政村對垃圾實行分類收集。

4、長效機制。健全管理網絡,積極構建鄉鎮、村管理網絡體系,實現鄉鎮、村環境衛生管理的全覆蓋。建立與此工作相關的管理制度,加強工作的指導、責任的落實、效果的考核,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職責清楚、任務明確、考核正常、獎懲分明。

四、考核辦法

對各鄉鎮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理實施專項考核,由縣農村環境保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保潔辦)牽頭,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相關人員組成農村生活垃圾現場考核組(以下簡稱縣考核組),對申請驗收的行政村進行考核。縣考核組依據《縣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理考核細則》(見附件一),采取定量與定性,定時與隨時、全面與隨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綜合評定。考核形式以聽取匯報、查閱資料、隨機抽查現場、進行民意測驗等方法,對考核項目逐項打分,真實反映各行政村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情況。

考核結果分不合格(70分以下)、合格(70—89)、優良(90—100分)三個等級。縣人民政府對考核合格的村,實行以獎代補,補助的標準按《縣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處置工作實施意見》執行;對考核優秀的行政村另外給予適當的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行政村不予補助,并提出批評、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報縣保潔辦審核。同時對考核合格的行政村,縣保潔辦將采取不定期隨機抽查的形式對其進行檢查,隨機抽查不合格的將取消補助資格。

五、考核程序

1、申請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理補助采取自愿申報的辦法,已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處理系統的行政村填寫《縣農村生活垃圾資金補助申報表》(見附件二)并經當地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后報縣保潔辦。

2、縣保潔辦對各行政村上報的申報表進行初步審核,將各行政村分為基本符合補助條件和不符合補助條件。

3、縣考核組按照《縣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理考核細則》對基本符合補助條件的行政村進行現場考核驗收;對不符合補助條件的行政村將不予以考核驗收。

篇4

(一)落實河道長效管理工作責任。按照“統一領導、屬地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進一步理順河道管理體制,突出屬地負責和以塊為主,全面落實河道長效管理工作責任。

市水務部門是全市河道長效管理工作的牽頭部門,負責組織領導、協調落實全市河道長效管理工作,制定河道管理的規范、制度和工作標準;協調處理河道管理的重大問題;指導、督促、檢查、考核各區(市)縣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的河道管理工作;代表市政府分解下達河道管理工作的責任和目標任務;具體組織實施中心城區市管河道管理工作。

各區(市)縣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是本轄區范圍內(中心城區市管河道除外,下同)河道長效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范圍內的河道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河道管理責任體系、考核機制、保障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根據河道管理的工作內容和工作標準,建立與之相適應的管理體制和檢查考核機制,落實管理機構和人員,保障河道管理工作經費;分解下達河道管理工作目標任務,組織檢查和考核。

二、加強河道環境衛生和水域景觀管理

(二)制定河道環境衛生和水域景觀長效管理工作標準。市水務部門負責制定工作標準,細化護河通道保潔、河堤及欄桿保潔、河道水面保潔、河床清淤、綠化管養、景觀設施維護等工作內容,規范作業時間、次數、人員和裝備等要求,制定檢查驗收辦法,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工作落實。

(三)落實河道環境衛生和水域景觀管理屬地責任。各區(市)縣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是本轄區范圍內河道環境衛生和水域景觀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對河道及河道管理范圍內的河堤及欄桿、護河通道、河道水面及河床、沿河綠化帶等進行管理。嚴格按照工作標準和要求,認真做好護河通道保潔、河堤及欄桿保潔、河道水面保潔、河床清淤、綠化帶管養等作業,嚴格檢查驗收,達到河道環境衛生整潔、水域景觀良好的總體要求。

(四)探索和實踐河道環境衛生和水域景觀管理的市場化運作機制。鼓勵運用政府采購公共服務的方式,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選擇管理規范、經驗豐富、裝備先進的企業實施河道環境衛生和水域景觀管理作業。水務部門要制定嚴格的考核辦法,定期檢查企業的管理作業效果。要建立有效的競爭機制,堅決淘汰管理維護不達標的企業。要制定合適的河道環境衛生和水域景觀管理作業費用標準。各區(市)縣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要加大河道環境衛生和水域景觀管理作業經費的保障力度。

三、強化入河排水口管理

(五)落實入河排水口管理屬地責任。各區(市)縣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是本轄區范圍內入河排水口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入河排水口排水情況的日常監管;負責對不按規定排放污水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制定治理方案并組織實施。重點對工業企業、餐飲企業(店)、洗車場、養殖場、屠宰場、農家樂、居民院落、直排廁所等排水戶的污水排放情況實施監督檢查,根據排水戶的類型、性質,將治理污水亂排的責任分解到部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抓落實。屬地水務部門要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對河道沿岸各類入河排水口實施有效監督,及時發現向河道亂排放污水的行為,及時向污染治理的責任部門通報情況,治理責任部門要限期完成整改;實現沿河工業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等產生的生產經營廢水達標排放,生活污水進入污水管網或經處理后達標排放。中心城區市管河道的入河排水口由市河道管理處負責日常監督,由所在區負責治理。

(六)落實入河排水口污染源監督管理部門責任。根據入河排水口污水來源性質,按照部門職責分工,落實污染源監督管理責任部門。市環保部門負責有組織排放企(事)業單位污水達標排放的監督管理;市水務和建設部門負責根據規劃做好污水處理廠及配套污水管網建設;市城管部門負責垃圾清運、環衛設施設置和直排廁所取締,以及城市排水違法行為的執法;市農業部門按照《*市畜禽養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負責規范設置養殖場和養殖場污水達標排放管理,負責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市商務部門負責定點屠宰場污水達標排放管理和非定點屠宰場取締;市旅游部門負責農家樂污水達標排放管理;市規劃部門負責違法建筑拆除督查督辦。

各區(市)縣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要根據本地部門的職責分工,將污染源監督管理工作分解落實到相關部門。

四、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落實河道長效管理機制

(七)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市)縣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要高度重視河道長效管理工作,加強領導,把河道長效管理目標責任落實到有關單位和部門,切實做到責任落實,措施具體,人員和經費到位,成效明顯。市水務部門要制定和完善河道長效管理工作標準和考核體系,進一步深化管理體制改革,不斷完善河道維護作業的市場化運作機制。各級環保、建設、城管、農業、商務、旅游、規劃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和要求,做好河道長效管理的相關工作。

(八)強化目標管理,完善考核機制。將河道長效管理納入目標管理,各級目督部門要加強對河道長效管理工作的督查督辦。市水務部門要制定河道長效管理檢查考核辦法,對各區(市)縣和*高新區的河道長效管理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和考核。各區(市)縣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河道長效管理檢查考核辦法,落實對本轄區范圍內的河道長效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

篇5

一、工作任務

1、保潔員要堅決服務和完成城建辦安排的工作任務。

2、保潔員每日工作8小時,上午7—11時,下午2—6時,不得無故脫崗。

3、保潔員負責各自保潔片內垃圾的清運。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巷道內垃圾、垃圾道內的垃圾清掏,居民區廁所的日常清掃。

4、夏季保潔員各自完成各自保潔范圍內滅蠅、滅蟑,噴灑藥物的工作,不涉及噴灑藥物的保潔員要服從城建辦的安排,幫助其他保潔員進行藥物噴灑。

5、如有上級衛生檢查、衛生突擊或在秋季瓜果、秋菜上市等情況下,保潔員要適當延長工作時間。

6、冬季如有降雪要在第一時間內將保潔區內的積雪清運干凈。

二、工資標準

1、按照保潔員服務戶數平房區每服務1戶工資為1元,樓房區每服務1戶為0.75元(服務戶數以城建辦掌握戶數為準)。

2、保潔區每有一個廁所每月增加5元。

3、每月增加浮動工資。平房區浮動工資為三檔:20元、30元、50元。樓房區浮動工資分為兩檔:20元、30元(浮動工資以城建辦每月考核結果定)。

三、考核內容

1、保潔員是否服從城建辦的工作安排。

2、保潔區內是否有積存垃圾、積雪。

3、保潔區內的廁所是否干凈。

4、保潔時間內是否能按時上崗,不脫崗。

5、保潔時間內是否穿著城建辦統一配發的服裝。

四、考核辦法

1、由城建辦工作人員和社區主任組成檢查小組,不定時對社區衛生進行檢查,每星期檢查不低于2次。

2、每月底將考核結果匯總,根據考核情況,制定每個保潔人員的浮動工資。

3、保潔員如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城建辦申請,由城建辦工作人員和社區主任對其保潔區內的衛生進行檢查,確定沒有積存垃圾等情況下,城建辦同意申請發給工資,反之扣除當月工資。

4、保潔區內如有積存垃圾、積雪不能及時清運,由城建辦統一清運,所產生的費用從保潔員工資內扣除。

5、一個月內違反考核內容其中一項的扣除一級浮動工資,違反二次的扣除全部浮動工資,違反三次以上的辭退。

篇6

一、考核內容及形式

城管示范路要求市政管理、綠化管理、環衛管理、違法建筑清理及城管等工作都達到一級管理標準。為使我區33條主干道都達到城管示范路標準,區建管局每年將有計劃地對主干道實施城管示范路創建活動,最終使我區所有主干道全部達到示范路標準。年初在征求各相關責任單位意見后確定城管示范路的年度創建計劃,由區城管指揮聯動中心具體負責監督、協調、指導、考核各責任單位。

二、責任分工(具體考核標準附后,總分500分)

1、道路新建、擴建、改建、翻建、維修養護、排水設施管理、防洪設施管理、道路照明設施管理由區建管局市政辦負責監督管理。(100分)

2、清理、查處道路上及道路兩側(道路紅線至正式建筑之間)的各類違法建筑由市規劃局四方分局、四方區清違辦負責。(100分)

3、清理亂設廣告、亂扔雜物、亂貼亂畫,非法占用、挖掘城市道路,非法占路搭設棚廈,擅自在人行道上停放車輛等行為由區城管行政執法局負責查處。(100分)

4、道路行道樹、綠化帶的養護管理由區建管局綠化辦負責。(100分)

5、道路清掃、保潔等管理工作由區建管局環衛辦負責。(100分)

三、評分方法及程序

采取百分制,依據《四方區城管示范路達標考核標準》要求,對擬創建的示范路由各責任單位根據創建計劃開展工作,區城管指揮聯動中心負責協調、督辦各責任單位,每季度對擬創建的示范路進行檢查,年底會同區人大、區政協等有關部門進行一次性綜合驗收。擬創建的示范路涉及到的市政管理、綠化管理、環衛管理、違法建筑清理和城管等工作考核分數都達到90分以上才為達標示范路。對已經創建的城管示范路實行動態管理,采取日巡查、月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辦法,由城管行政執法局負責日常巡查,城管指揮聯動中心每月依據本考核辦法對示范路進行檢查考核,對管理達不到標準的責任單位責令其整改,對仍不整改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

四、獎懲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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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對象

全市各鎮鄉(街道)。

二、考核范圍

各鎮鄉(街道)所轄行政區域。

三、考核內容

考核基準分為100分,具體分值設置如下:

(一)組織領導(10分)

1、組織建設(4分)。成立并及時調整農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工作領導小組(1分,未成立并未及時調整的,該小項不得分);領導小組認真研究農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工作有記錄(1分);有常設的環境衛生管理機構(0.5分);按《*市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標準》規定,組建數量足夠的清掃保潔、垃圾清運隊伍(1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小項分值);開展業務培訓,有記錄(0.5分)。

2、制度建設(4分)。有年度工作計劃、總結(1分),有中轉站管理、清掃保潔管理、垃圾清運管理、環衛基礎設施管理等規章制度(0.5分,制度每缺一項扣0.1分);環境衛生管理納入村規民約(0.5分,村規民約每缺1個村扣0.1分);制訂有設置合理、內容完備、考核嚴格的鎮村二級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對包括鎮分管領導、環境衛生管理機構、駐村指導員、村干部在內的對象進行考核(2分,無考核辦法不得分,考核每缺一個環節扣0.5分)。

3、資金落實(2分)。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資金落實(1分);環境衛生管理日常運行、維護資金落實(1分)。

(二)基礎設施(8分)

1、建設數量(4分)。原則上,集鎮主次干道上的垃圾收集站房按服務半徑不超過70米設置一只,住宅區按每60戶左右設置一只;行政村按每30戶建設一只垃圾收集站房,自然村無論住戶多少,必須設置一只以上垃圾收集站房。垃圾桶、廢物箱按照《*市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標準》要求設置;實現垃圾收集容器設置全覆蓋,不留盲區。設置不足的,垃圾站房每發現一處扣0.2分,垃圾桶和廢物箱每發現一處扣0.1分,扣完為止。

2、建設質量(1分)。要求做到密閉、牢固、美觀且有足夠容量(凡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集鎮封閉式垃圾站房數量占總量的95%以上,行政村封閉式垃圾站房數量占總量90%以上,每低5個百分點扣0.1分,扣完為止。

3、建設布局(1分)。垃圾站房不得設置在水庫、江河、溝渠、池塘等水源(水體)旁邊;不得在河岸、溝渠上方懸空建造;確因選址困難的,站房設置位置與水庫、江河、溝渠、池塘水岸距離不得小于2m;此前已建的垃圾站房應易地改建或增補隔離措施。不合理的,每發現一處扣0.1分,扣完為止。

4、維護(2分)。垃圾站房、桶、廢物箱無殘缺、破損,外體干凈,完好率不得低于95%。破損嚴重未及時維修(更換)的,每發現一處扣0.2分(完好率低于限值的,該項不得分);外體不干凈的,每發現一處扣0.1分,扣完為止。

(三)清掃保潔(42分)

1、集鎮清掃保潔(22分)

1)道路清掃保潔質量要求按《*市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標準》中的有關標準執行,每發現一處不符合標準的,扣0.2分;發現成堆垃圾的,每處扣1分。

2)公共場所(區域)清掃保潔質量要求按照《*市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標準》中的有關標準執行,每發現一處不符合標準的,扣0.2分;發現成堆垃圾的,每處扣1分。

3)水體和堤岸清掃保潔質量要求按照《*市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標準》中的有關標準執行,每發現一處不符合標準的,扣0.2分;發現明顯懸掛垃圾的,每處扣0.5分;發現成堆垃圾的,每處扣1分。

4)特殊區域位置及設施清掃保潔質量要求按照《*市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標準》中的有關標準執行,每發現一處不符合標準的,扣0.2分;發現成堆垃圾的,每處扣1分。

本項考核項目共計22分,按累積扣分法進行考核,扣完為止。

2、行政村清掃保潔(20分)

1)道路清掃保潔質量要求按《*市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標準》中的有關標準執行,每發現一處不符合標準的,扣0.2分;發現成堆垃圾的,每處扣1分。

2)公共場所(區域)清掃保潔質量要求按照《*市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標準》中的有關標準執行,每發現一處不符合標準的,扣0.2分;發現成堆垃圾的,每處扣1分。

3)水體和堤岸清掃保潔質量要求按照《*市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標準》中的有關標準執行,每發現一處不符合標準的,扣0.2分;發現明顯懸掛垃圾的,每處扣0.5分;發現成堆垃圾的,每處扣1分。

4)特殊區域位置及設施清掃保潔質量要求按照《*市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標準》中的有關標準執行,每發現一處不符合標準的,扣0.2分;發現成堆垃圾的,每處扣1分。

本項考核項目共計20分,按累積扣分法進行考核,扣完為止。

(四)收集運輸(25分)

1、垃圾收集量考核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對農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費用實行以獎代補的政策意見》(諸政辦發〔2009〕43號)精神執行。

2、垃圾收集運輸管理(20分)

1)居民應將生活垃圾投放到垃圾收集容器內,隨意亂倒的,每發現一處扣0.5分。

2)垃圾收集容器內垃圾應及時清運干凈,做到日產日清。垃圾站房內留存垃圾原則不超過50斤(目測)。發現一處不符合標準的,扣0.5分。

3)保潔員將清掃收集的垃圾運送到規定的垃圾收集容器內。垃圾清運人員應將垃圾收集容器內垃圾運送到指定的垃圾中轉站內。發現亂倒亂堆的,每處(次)扣0.5分。

4)垃圾收集人員作業完成后應及時清理場地,做到車走地凈,確保垃圾收集容器周圍干凈整潔,無散存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容器內外應定時噴灑消毒、滅蚊蠅藥物,防止蚊、蠅孳生。發現一處不符合標準的,扣0.5分。

5)收集到垃圾中轉站內的垃圾應傾倒在中轉站垃圾壓縮槽內,不得擅自將垃圾亂倒亂堆在中轉站內其他區域。發現亂倒亂堆的,每次扣0.5分。

6)垃圾收集運輸過程中必須實行密閉運輸,或用密封裝載箱,或用篷布覆蓋,防止拋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發現未實行密閉運輸的,每次扣0.5分。

7)鎮鄉(街道)垃圾收集、清運工作擅自歇業、停業并由此影響全市生活垃圾集中處理系統正常運行的,每發現一次扣2分。

8)嚴禁焚燒垃圾。發現焚燒垃圾的(發現現場焚燒或查實垃圾站房內有明顯焚燒垃圾痕跡的),每次扣1分。

本考核項目共計20分,按累積扣分法進行考核,扣完為止。

3、垃圾中轉站管理(5分)

1)中轉站垃圾應當日轉運;站內垃圾積存不得超過一個壓縮塊。除特殊原因以外(機器檢修、停電等),垃圾在中轉站內滯留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未按要求處理的,每發現一次扣0.5分。

2)有專人管理,工具、物品置放有序整潔;內外場地整潔,無撒落垃圾和堆積雜物,無積留污水。不符合標準的,每發現一處,扣0.5分。

3)室內通風良好,無惡臭;定時噴藥滅蚊蠅,防止蚊蠅孳生。發現一處不合標準的,扣0.5分。

4)垃圾中轉站垃圾滲濾液統一運至市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不得滿溢和隨意排放。發現滿溢或亂排放的,一次扣2分。除此以外,還將遞交市環保局依法查處。

5)按《*市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標準》要求,垃圾中轉站必須建設(改建)容積大于6立方米的垃圾滲濾液儲蓄池;配備密閉的、雨污分流的垃圾滲濾液管網。未按要求建設(改建)的,扣1分。

本考核項目共計5分,按累積扣分法進行考核,扣完為止。

4、特別規定

鎮鄉(街道)和垃圾收集、運輸企業,必須嚴格按片區實施垃圾收集、清運。嚴禁擅自將本片區范圍內垃圾運往其他垃圾處理廠(場)處理;一旦發現此類現象,屬垃圾收集、運輸企業責任的,中止該垃圾收集、運輸企業運輸資格;屬鎮鄉(街道)責任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在一年時間內不得享受市政府“以獎代補”政策。

(五)垃圾質量(5分)

運送到垃圾焚燒處理廠處理的垃圾為可焚燒處理的固體廢棄物,包括廚余垃圾、廢紙、廢塑料、廢木器、草葉、樹干等,以及可以焚燒處理的商業廢棄物(包裝材料等)、一般企事業單位生活廢棄物、無毒無害的工業廢棄物(如大唐的襪業、三都的貢緞、楓橋的襯衫等邊角廢棄物)。不得將有毒有害廢棄物(如醫療垃圾、廢舊電池、有毒有害工業廢棄物等)、不可處理廢棄物(如大石塊、碎磚瓦、建筑裝潢垃圾等)以及木床、席夢思床墊、沙發、廢棄電視機等大件垃圾運往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每發現一次扣1分。

垃圾質量標準考核,由市農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垃圾焚燒處理企業每季度匯總一次。

本考核項目共計5分,按累積扣分法進行考核,扣完為止。

(六)不定期考核(10分)

1、暗訪督查。為充分體現不定期考核的公平性、公正性,市農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應組織對每個鎮鄉(街道)開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暗訪、督查。根據“環衛基礎設施建設”、“清掃保潔”、“垃圾收集運輸”、“垃圾質量”等考核內容要求和分值設置,隨機抽查考核。一個季度內,當暗訪、督查次數在兩次及以上時,以累積扣分法計入該鎮鄉(街道)本季度的考核結果。

2、市民通過電話、上訪等形式向市農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環境衛生管理情況的,經查實,每次扣0.5分。同時,市農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書面通知相關鎮鄉(街道)及時整改。鎮鄉(街道)在3個工作日內整改無效的,經查實,每次扣1分。

3、被各級新聞媒體曝光存在環境衛生管理狀況差的,每次扣1分。影響較大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取消該鎮鄉(街道)該季度“以獎代補”資格。

本考核項目共計10分,按累積扣分法進行考核,扣完為止。

(七)獎勵

1、獲省級“衛生鎮”榮譽稱號的鎮鄉(街道),該季度環境衛生管理質量考核加3分。

2、獲國家級“衛生鎮”榮譽稱號的鎮鄉(街道),該季度環境衛生管理質量考核加5分。

3、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成績突出,受紹興市級新聞媒體表揚的,在該季度考核中加1分;受省級以上新聞媒體表揚的,在該季度考核中加2分。

4、由鎮鄉(街道)提供獲獎、受表揚的相關材料,每季度匯總一次;當季度獲獎、表揚,當季度兌現獎勵。

四、考核辦法

(一)考核形式: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結合形式進行考核。

1、定期考核:由市農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會同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環保局等相關職能部門,于每季度末對各鎮鄉(街道)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進行考核測評。定期考核采用查管理現場、聽村民反映、聽工作匯報、查檔案資料等方式進行。第四季度考核作為年終考核,匯總參考前三個季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結果,得出年終考核結果并報市委、市政府作為鎮鄉(街道)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的基本依據。

2、不定期考核:市農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相關工作人員都是不定期考核的實施者。不定期考核實施者在暗訪、督查后,須認真填寫鎮鄉(街道)農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工程不定期考核記錄單,認真記錄對各鎮鄉(街道)暗訪、督查的結果,并將暗訪、督查結果及時報送市農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得出該季度不定期考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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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市委十二屆四次全體(擴大)會議為指導,以市政府加強城市管理目標建設為依據,以全面提高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長效管理機制,以精細管理、規范管理、長效管理為手段,全面鞏固省城市管理優秀城市創建成果,實現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均衡推進、全面覆蓋,消滅管理中的盲點盲區、死角死面,促進全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水平整體提檔升級。

二、組織機構

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為成員的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考核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容科),具體負責實施網格化管理績效考核工作。

三、管理內容

考核內容為城區網格化區域內(小區除外)的市容秩序、環境衛生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和執法情況,以及根據法律、法規和上級規定的其他職能的履行情況。

四、道路分級管理及分類

市區范圍內道路實行二級分類管理考核方式。市市容管理達標路以上道路(含金沙廣場步行街周邊)按省市容管理示范路標準進行管理和考核,城區其余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城中村、城郊結合部等按照市市容管理達標路標準進行管理和考核。

五、網格化管理區域

(一)管理范圍

市容環境衛生網格化管理的范圍為:東至金湖路(金宜路),南至大道(金武路),西至西三環(新鎮廣路),北至良常路(340省道)。

(二)網格考核管理制度

市容環境衛生網格化考核管理實行以下制度:

1、聯合勘查制度:戶外廣告實行網格責任人員與廣告科工作人員聯合勘查制度。

2、巡查上報制度:網格責任人員實行日巡查日登記制度并接受隨機抽查,每月上報一次巡查及登記情況。

3、責任到人制度:網格實行執法大隊管理員、責任隊員、分管中隊長和中隊長分級負責制度,環衛處實行公司經理、班組長和保潔員分級負責制度。

4、建立信息互通交流平臺制度:市容中隊和相關科室建立信息互通平臺,許可和執法情況及時通過平臺溝通互相反饋。

(三)網格化考核區域劃分

1、市容秩序網格區域劃分

按照重點突出、統籌兼顧的原則,根據城市管理的實際情況,城區市容環境衛生網格化考核區域如下:

2、環境衛生網格劃分

環境衛生網格劃分與市容秩序網格劃分相同。環衛處按網格劃分責任分解到具體的公司、班(組)長和保潔員,形成責任網絡。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網格化管理是加強城市管理,改善市容市貌,提升環境質量的重要舉措,是精細化管理的實現過程。各部門單位要從思想上統一認識,認真組織,精心安排,做到人員、車輛等保障到位,并做到早計劃、早安排、早落實、早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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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區委、區政府2009年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設工作目標責任書的總體要求,為了進一步提升*巷地區城市管理的綜合水平,優化區域環境面貌,著力打造“最清潔街道”和“花園型商貿服務業強街”工作目標,爭創全國一流街道。確保完成區委、區政府下達的城建、城管目標工作任務。經街道辦事處研究,特制定*巷街道城建、城管工作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建設秀美拱墅,街道三年行動計劃這一中心,打造“最清潔街道”和爭創全國一流街道的目標,著力推進環境整治,改善基礎設施,提升管理水平,進一步明確目標,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加強考核,確保完成2009年度街道下達的城建、城管工作目標。

二、目標管理

1、組織領導。各社區在街道城建、城管工作中,建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制訂相應的年度計劃;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健全工作考核責任制;檢查考核、自查自糾有記錄、工作臺帳規范;城市長效管理措施落實到位。

2、環境整治。街巷保潔按照《*市城市道路(街巷)保潔分類管理檢查考核實施細則》文件要求執行。一類街巷保潔考核獎勵根據街道與*環衛所簽訂的清掃保潔委托協議執行;二類街巷保潔考核獎勵辦法,由運河物業根據與街道簽訂的清掃保潔委托協議執行,并由運河物業制定《2009年街巷保潔考核獎勵辦法》,以確保完成街道街巷保潔工作全區第一。

社區道路、便道、單元口、樓道內、車棚、平臺、跳臺無雜物垃圾及“牛皮癬”,社區內無飼養家禽家畜,無無證養狗,花壇綠化帶、草坪、柵欄、宣傳櫥窗無破損、銹蝕,綠化養護(包括公共綠化部分)無缺株、枯株、死株、無雜草垃圾等。小區地面窨井齊全,有標準垃圾箱、果殼箱、指示牌,廢品收集實行五統一。社區范圍內秩序井然,店家遮陽棚整潔無破損,小區內設置電池回收桶等。無新的違章搭建和破墻開店現象,店招字牌及廣告規范標準,整潔完好無破損無殘損。社區便民服務網點統一規范,有明顯的社區便民服務網點標志,證照齊全,并有專人管理。社區對城市管理的投訴處置率達到100%、滿意率達到100%;社區整體環境優美整潔。

3、“四化”專項整治。根據《拱墅區街面保序檢查考核實施細則》以“五亂”整治為主抓手,完善街面保序檢查考核機制,落實考核責任,細化考核辦法,建立和完善綜治、派出所、城管、執法“四位一體”的城市綜合管理體系;加大街面保序工作力度,在集中整治的基礎上,堵疏結合,落實長效管理措施,提升“序化”水平;聯合整治攤點亂擺,對流動設攤、出店經營、占道經營、無證經營,要更好地發揮聯合執法整治的作用,做到街道城管科牽頭,執法中隊、衛生、環保與工商所等部門聯動,采取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營業執照等手段,達到長效管理;整治車輛亂停,以行政執法中隊、交警為主,街道城管配合,針對不同路段情況,制訂合理可行的停車方案,有序進行疏導;整治垃圾亂扔,對違法行為人進行嚴管重罰,同時加大對保潔單位的考核力度,提高保潔的水平和時效;整治廣告亂貼,健全市場化運作模式,并與派出所打假端窩點相結合,從源頭進行治理。

4、數字城管。社區城管工作聯系站,必須緊緊圍繞數字城管降低處置超時率,提高有效整改率,加大監管力度,對數字城管抄報問題全程跟蹤,一抓到底,確保一次核查通過。創新工作機制,實施保潔員包干制和巡回保潔制相結合,進一步健全與相關部門的聯動機制,結合管理資源和力量,加強街道、社區、物業、環衛“四位一體”應急處置隊伍建設;針對背街小巷整治后,街面廣告破損等問題,落實代整治工作職責,確保處置率100%,力爭有效結案率100%。

5、城市建設。圍繞“秀美拱墅”街道三年行動計劃,今年是三年行動計劃第二年,加快城市有機更新,完善基礎設施,改善居民居住環境,顯著提升人民群眾生活環境和生活品質,為打造“最清潔街道”提供良好的環境支撐,爭創城市建設精品工程,提升街道整體環境水平,為街道經濟發展作出貢獻。

6、爭先創優。各社區在完成常規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城管聯系站、愛國衛生(包括除四害)、社區綠化、拆違等各項考核臺帳。各社區、執法中隊、物業應積極參與全市城建、城管爭先創優活動。

三、目標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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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高度重視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工作,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機關行政效能建設,不斷提升局機關和系統各單位的行政效率和工作質量,營造了良好的政務環境,為我市“四個四”發展戰略和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服務,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成效明顯。現將今年2009年我局機關行政效能建設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行政效能建設開展情況

(一)領導重視,機構健全,貫徹落實迅速。為有效開展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我局成立了機關行政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由局主要負責領導任組長,局黨組成員任副組長,機關各科負責人任成員,機關效能辦設在局辦公室(局紀檢組長兼任局效能辦主任),保證了機構健全、組織有力、人員到位、工作落實。同時,我局將行政效能建設納入到局黨政目標考核和干部政績考核、公務員年度考核,制定了責任追究制度,各基層單位也成立了行政效能建設機構,推動了城管系統行政效能建設工作的整體發展。

(二)制定方案,重在落實,提高行政效能。一是在年初即制定《瀘州市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局2009年行政效能建設 (三)創新模式,環衛作業質量明顯提高。一是加強日常保潔管理,嚴格按照《瀘州市2009年城市市容環衛檢查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其中機械化作業達40%以上,城區保潔率、“五無一凈率”98%以上。二是探索清掃保潔市場化運作模式,將考核結果與個人獎金待遇掛勾,在去年底在市環衛三所管轄小市片區試點,經過半年運作來看保潔質量明顯提高,現著手在市環衛一所擬啟動承包作業。三是加強市區城兩級配合,主動與街道、社區協調,有效解決了16米以上、以下街道及社區結合部清掃保潔職責不明、環境衛生差等問題。

(四)加強監管,維護城區路面環境措施有力。一是加大散裝貨運車輛加蓋運輸力度,制定了《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城區內建筑材料和廢土廢渣等易撒漏物質實行關閉運輸管理的通告》,查處無證處置建筑垃圾和違章占道堆放90余件、道路污染60余件,減少了城區道路污染。二是加強洗車站(點)規范化管理,健全了洗車站(點)設置標準,對城區50家洗車站(點)實行分級(a、b、c三級)規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