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調控法的調整對象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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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922.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2)09-066-02
作為經濟法的一個組成部分,價格法究竟是歸屬于宏觀調控法領域還是市場規制法領域,學界是存在爭議的。導致爭議的原因的根源是《價格法》的規定是從行為入手,其所及范圍包括經營者的價格行為、政府的定價行為、價格總水平調控以及價格監督檢查。在這其中,經營者的價格行為明顯是市場規制法中的競爭法的內容,而政府定價行為與價格總水平調控則是宏觀調控的內容。因此,價格法究竟是市場規制法還是宏觀調控法,這一屬性的認定依賴于對調整對象的正確認識。
一、行為說與社會關系說
行為說與社會關系說在闡述價格法調整對象時,何者更為合適對法律調整的具體對象,學界主要有兩種觀點:有人認為法律調整的對象是社會關系,這可以稱為“社會關系說”;也有人則認為法律調整的對象是行為,這可以稱為“行為說”。相對來說,行為是法律更為“直接的調整對象”,社會關系是從更抽象的層面上概括出來的,它主要是以行為為紐帶而發生的,因而被認為是法律的“間接的調整對象”。{1}
研究調整對象的過程,實際上就是探尋經濟法概念中的“種差”的過程。在有關經濟法調整對象的共識方面,學者們多從“法的調整對象是一定的社會關系”出發,并從紛繁復雜的社會關系中,正確的抽取和劃分出一定范圍的社會關系,作為經濟法調整的社會關系。{2}經過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有“市場規制關系”和“宏觀調控關系”兩大塊。在對以這些關系來定義的調整對象進行具體化的過程中,即在整個經濟法下劃分出不同的子部門,對這些子部門的調整對象進行界定是仍然應用“社會關系說”,在“關系”之上疊加或再限定“關系”,還是通過“關系”直接看透法律所調整的行為,以“行為說”來具體化,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問題。筆者認為,概念的明晰,若從一開始就只限定用一種方法進行闡述,那么,概念的具體化必將是在使用同一個中心語的前提下,對它進行這樣或那樣的限定,說來說去,完全是復指,使讀者很難在自己的思維構建之上把概念弄得清楚、細化。相反,在限定了大的“關系”的基礎上,直接指出“行為”,可以讓人豁然開朗。因此在闡述價格法這類子部門法的調整對象時,就是在經濟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上的具體化,應該采用行為說,即直接指出價格法調整的是哪些行為。
二、從經濟法的本質和價格法的立法目的看價格法的屬性
宏觀調控法和市場規制法這兩大部分,構成了經濟法體系上的“二元結構”。其中,宏觀調控法包括三個部門法,即財稅調控法、金融調控法和計劃調控法,分別簡稱財稅法、金融法和計劃法;市場規制法也包括三個部門法,即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消費者保護法。上述的各個部門法都可以有具體的立法體現;各類具體的經濟法規范,都可以分散到經濟法的上述亞部門法中。
學界討論市場規制法與宏觀調控法的關系多是從兩者的調整領域、產生發展、調整原則、調整方法、規范構成、價值功能等方面進行對比。一般認為,在調整領域方面,市場規制法是對具體市場的直接監督管理,而宏觀調控法則是對整體市場的調節和彌補;在產生發展上,市場規制法的產生先于宏觀調控法,但是現代經濟法的發展日趨強調兩者的結合,甚至更加強調宏觀調控法的作用;在調整原則方面,認為市場規制法著重強調效率優先,而宏觀調控法則強調公平的原則;在調整方法手段上,市場規制法主要借助于行政手段,而宏觀調控法則主要借助于經濟手段;在規范構成上市場規制法側重于運用義務性規范和禁止性規范,而宏觀調控法則側重于運用授權性規范。兩者之間的聯系立足于兩者同屬于經濟法,有著總體上一致的價值追求,只是發揮作用的領域不同,因而兩者存在著緊密的聯系。市場規制法是宏觀調控法有效發揮作用的前提,宏觀調控法只有作用于規范的市場才能奏效;同時,宏觀調控法也是市場規制法實現其目標的重要條件,因為市場規制需要宏觀調控通過和彌補市場機制的不足來創造一個良好的宏觀經濟環境。從總體上說,市場規制法與宏觀調控法就是分工與合作的關系。現代經濟社會的許多問題都具有復雜性,基于經濟法調整對象的復合型、層次性和公私交融性,{3}很多具體法律制度并不是靠市場規制法或宏觀調控法單獨能夠解決的,典型的如利率、外匯、貿易、質量等方面的立法,都兼具市場規制和宏觀調控的雙重屬性,因而強調兩者的互相合作就顯得十分重要。市場規制法與宏觀調控法的合作體現在實際層面就是調制主體的合作。而合作的實現體現于立法上就是要求設置調制主體合作的制度,包括賦予調制機關相應的要求合作的權利和合作的義務、規定合作的程序并建立實施合作的組織等等。
當然,以上純粹是從部門法的意義上,而不是從具體的形式意義的立法上來理解的。在各類具體的形式意義的立法中,可能包含有其他的部門法規范,如形式意義的財稅法中可能有行政法規范,形式意義的金融法中可能有民商法規范,形式意義的計劃法中可能有憲法規范,等等,這些都是正常的。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認為法學上的部門法劃分,都是依據其主要性質所做的一種大略劃分。事實上,各種法律分類,都可能存在一定的問題,并非都是完美無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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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久以來,關于經濟法是不是一個獨立的部門法一直在人們的討論之中,直到2001年其獨立的地位才最終確定。但是經濟法的理論體系還沒有成熟,一直處于發展之中。為了鞏固社會主義經濟改革的成果,規范市場行為,保障經濟運行,建立一套完備科學的經濟法體系是研究經濟法的當務之急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內容。在此,筆者針對我國當下的經濟法體系研究作出如下分析:
一、我國現有的經濟法體系研究成果
(一)傳統的經濟法體系研究成果
1.北京大學楊紫烜教授所提出來的國家協調論
這種理論認為,經濟運行需要國家協調;在國家協調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應該由經濟法調整;經濟本文由收集整理法是調整在國家協調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是一個獨立的法的部門。①楊紫烜教授提出來的國家協調論主要是立足于“管理”這個角度來構建經濟法體系。按照他的觀點,經濟法體系主要由經濟法總論、經濟法主體、市場管理法、宏觀調控法以及社會保障法構成。在這里,除本身就帶有公法“管理性”色彩的宏觀調控法、社會保障法之外,我們還可以看到在市場管理法這一部分它涵蓋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產品質量法律制度和特別交易監管法律制度,由此可見,楊教授在關注“市場規制”這一部分時也有“宏觀調控”的傾向,這就不難理解為什么將他的觀點總結為“國家協調論”了。
2.西南政法大學李昌麟教授提出的需要國家干預論
這種理論認為經濟法是國家為了客服市場調節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調整需要由國家干預的具有全局性和社會公共性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②李昌麟教授的經濟法體系主要有五個組成部分。首先是經濟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市場主體規制法律制度,在這里市場主體規制法律制度不僅包括市場主體的準入機制還包括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其次是市場秩序規制法律制度以及宏觀調控和可持續發展保障法律制度。最后一部分是社會分配調控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各種勞動法律制度和社會保障法律制度,除此之外還將財政法、預算法、稅法囊括其中。
3.人民大學史際春教授提出來的管理協調論或經濟管理與市場運行關系論
這種理論認為,經濟法是調整以社會公共性為根本特征的經濟管理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是一個部門法。③史際春教授所提出來的經濟法體系主要由四部分構成。首先同樣是經濟法的產生和發展、經濟法主體。其次就分為市場規制法和宏觀調控法。他的觀點是典型的二分法,即嚴格區分市場規制與宏觀調控,以此為基石構建經濟法體系。
4.中南大學漆多俊教授提出的國家調節論
這種理論認為,經濟法是調整在國家調節社會經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以保障國家調節,促進社會經濟協調、穩定和發展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④漆多俊教授所提出來的經濟法體系的構建主要分為四個部分,除總論部分外,將經濟法規則分為:市場規制法、國家投資經營法、國家宏觀調控法。其中國家投資經營法主要包括國有資產管理法、國家投資法、國有企業法、國有企業改革法。按照所有制的不同,將具有國有屬性的企業規制法從市場規制和國家宏觀調控中單列出來,是一種極具中國特色的經濟法體系。
(二)全新的經濟法體系研究成果
相對于上述經濟法體系,湖北大學鄒愛華教授拋棄了傳統的將經濟法體系一分為市場規制法和宏觀調控法的觀點,以“國家調控市場的具體規則”為分析框架提出了如下全新的經濟法體系:
第一編:總論,包括經濟法的產生和發展;經濟法的概念、調整對象和體系;經濟法的本質、價值和地位;第二編:國家調控市場主體法,包括市場主體設立法;市場主體消滅法;第三編:國家調控市場主體準入法,包括金融市場準入法;專賣專營市場準入法;外貿準入法。第四編:國家調控市場行為法,包括市場主體的積極義務和市場主體的消極義務,簡單地說就是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第五編,國家調控市場結構法,包括國家調整市場主體結構、地區結構、產業結構的規則。第六編:國家調控市場主體經營成果分配法包括國家形成收入的規則國家收入支出的規則、國家收入儲備的規則。
二、傳統經濟法體系研究成果評析
從整體上來看,上述四種傳統理論都把宏觀調控法和市場規制法看成是構建經濟法體系的基本組成部分。但是,當把他們的觀點擺在一起時就很容易發現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各個學者根據不同的認識不同的角度,對宏觀調控法和市場規制法的領域劃分全然不一樣。比如,價格法在國家協調論、需要國家干預論和國家調節論中屬于宏觀調控法,而在管理協調論中屬于市場規制法;對外貿易法在國家協調論和管理協調論中屬于宏觀調控法,而在需要國家干預論中屬于市場規制法;國有資產管理法在國家協調論、需要國家干預論和管理協調論中屬于宏觀調控法,而在國家調節論中不屬于宏觀調控法。這樣一來,就會導致整個經濟法體系邏輯存在很強的可變動性和主觀性。因為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會需要越來越多的法律規范來調整不斷增加的新的類型的市場主體、市場行為。這個時候難免就會產生很多關于這些新出現的法律規范是歸屬宏觀調控還是市場規制的爭論,當這些爭論最終無法得出統一的結論時,就會影響法律到體系的穩定性和可操作性。
另外,從社會實際層面來看,我們不可否認的是宏觀調控法可以起到市場規制的作用市場規制法可以起到宏觀調控的作用。比如我們熟知的稅法,按傳統經濟法體系的觀點,它屬于宏觀調控法。但是它可以通過改變市場主體的自主決策和行為方式起到市場規制的作用。而產品質量法本屬于市場規制法,但它里面存在的國家標準又很明顯屬于國家宏觀調控的范圍。再比如市場規制中的反壟斷法,它就可以利用其中的合并審查標準起到宏觀調控的作用。
由以上分析,上述四種理論雖然從外部結構上看是邏輯清晰合理全面的,但是從內部結構上看則是體系龐雜.其內容雖包羅萬象但是卻缺乏有機聯系甚至于彼此矛盾,無法自圓其說令人難以信服。
三、全新的研究成果評析
相對于傳統的經濟法體系研究成果筆者更加傾向于新的經濟法體系研究成果,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以國家調控市場的規則理論建立經濟法體系有其必要性
1.它可以有效克服以上四種傳統理論的不妥之處
從外部結構上看,鄒愛華教授的上述理論涵蓋市場主體從事市場經濟活動的開始和結束全過程,使得經濟法所調整的國民經濟管理關系和與此有聯系的各類經濟關系形成全方位多環節多層次的有機整體。從內部結構上看,整個總論分論部分協調一致、前后呼應,且各個部分之間不存在相互疊加重復的矛盾構,成了完整嚴密的學科分析框架。從穩定性和變通性來看,由于鄒教授建立經濟法體系的理論是貫穿整個市場經濟活動過程中的,因而,無論是將來的經濟社會發生什么樣的變革,這套理論也足以開放發展,吐故納新。從現行性和超前性來看,這套經濟法體系由現行的經濟法律法規構成,并且結合了國內國外諸多經濟因素,既銜接了當今中國經濟發展的國情又借鑒了國際先進經濟法法治經驗制度,兼具先行性和超前性。
2.它可以更好地區分經濟法與民商法
以國家調控市場的規則理論構建經濟法體系使得國家作為經濟法永恒的一個主體處于市場經濟活動過程中的超然地位。它發揮著指導、監督、調控的作用。這樣,無論是賦予或收回市場主體資格,使其取得或喪失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還是規范市場主體的行為,國家都充當著裁判者的角色,顯然這就使經濟法和民商法的區分更加容易。
(二)以國家調控市場的規則理論建立經濟法體系具有可行性
1.從現有基礎理論來看
1992年以來,中國的經濟法理論上取得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主要提出了以下五種經濟法理論:(1)國家協調論;(2)國家干預論;(3)國家調節論;(4)經濟管理經濟法論;(5)經濟管理和市場運行經濟法論。分析以上五個論點,我們可以看出其實無論哪種經濟法基礎理論,其核心都離不開國家干預或者說是國家宏觀調控。因而以國家調控市場的規則理論來建立經濟法體系有其廣泛穩定的理論基礎。
2.從經濟法調整對象來看
就目前而言,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什么,學界眾說紛紜,楊紫烜等學者認為主要包括“企業組織管理關系、市場管理關系、宏觀調控關系、社會保障關系”幾種。而劉大洪、呂忠梅等學者則將其概括為市場規制關系和國家宏觀調控關系。但是,無論它們怎么劃分,都無可避免地陷入界限混亂的狀態。可是,我們注意到,在討論經濟法調整的特定經濟關系之前,學者們卻有這樣一個共同的認識:這個特定經濟關系發生在國家協調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因而,從經濟法調整對象或者說調整的經濟關系來看,以國家調控市場的規則理論建立經濟法體系有其可行性。
3.從經濟法的基本屬性來看
經濟法的本質屬性和核心問題就是國家運用法律手段通過對國民經濟活動的宏觀調控、組織和管理來促進生產力的發展,繁榮經濟,提高人民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那么,從這個角度上講,國家在經濟法主體結構中的地位,就像是行政法中行政主體一樣,是個核心常量。所以,我們將國家這一主體從經濟法中獨立出來,依照它對市場主體的存在、進入、退出、行為、成果分配等過程的規制為線索建立經濟法體系具有極強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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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宏觀調控的經驗總結
“一管就死,一放就亂”,曾經是我國宏觀經濟管理的怪圈,也是宏觀調控在活力與秩序面前常常面臨的兩難選擇。但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我國宏觀調控突出了調控和綜合性、間接性、靈活性和適應性,宏觀調控的科學性和藝術性大大提高,調控能力明顯增強,微觀主體放活了,宏觀經濟有序了,有效地解決了調控中的兩難選擇,這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后13年宏觀調控實踐基礎上取得的成功經驗。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后,我國的宏觀調控大體經歷了三個階段。一是治理整頓時期的反通貨膨脹。執行宏觀調控緊縮政策后,物價上漲得到遏制,通貨膨脹得以緩解,社會總需求膨脹的局面初步得到控制。二是“八五”時期的“軟著陸”。啟動間接宏觀調控,在“抓住機遇、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發展、保持穩定”的基本方針指導下,經濟實現了“軟著陸”,既降低了通貨膨脹率,又保持了經濟持續、快速、穩定增長。三是“九五”時期及“十五”初期的擴大內需。這一時期,國家采取了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既成功地抵御了亞洲金融危機和自然災害的不利沖擊,又有效地克服了世界經濟衰退帶來的困難,國民經濟保持了持續穩定快速增長。13年來的實踐使我國積累了豐富的宏觀調控經驗。
1、綜合運用各種政策工具,提高宏觀調控的綜合性
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后的宏觀調控,注重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和貿易政策等各種政策工具的綜合運用,實現了“四個堅持”。一是堅持“擴大內需”與發展對外經濟緊密結合;二是堅持擴大需求與調整結構、改善供給并舉;三是堅持投資和消費的雙向啟動;四是堅持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合理搭配和協調運用。通過壓縮基建規模、控制支出的財政政策,通過控制信貸規模、減少貨幣供應量的貨幣政策,順利完成了治理整頓的各項任務,實現了反通貨膨脹的預定目標。通過在調控總量的同時,加大對經濟結構的調整力度,在堅持擴大內需為主的同時,積極促進出口的增長,有效地抵御了亞洲金融危機的不利影響,防止了通貨緊縮趨的加劇,通過發行長期建設國債,降低銀行貸款利率,擴大融資渠道,放寬投資領域,促進了國有和民間投資的較快增長。通過實施出口市場多元化戰略,提高出口退稅率,擴大出口退稅范圍,擴大企業出口經營權,改善通關環境,促進了出口的較快增長。通過推進農村稅費改革,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通過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提高城鎮中低收入階層收入,在增加農民收入的同時,努力擴大消費信貸,確保了消費的穩定增長。
2、減少直接宏觀調控的同時,重點加強運用財政貨幣政策調控為主的間接調控,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財政資金逐步減少直接投入競爭性領域,金融調控手段也從貸款規模限額管理轉變為利用其他貨幣政策工具控制貨幣供應量,中央銀行取消對國有商業銀行貸款限額的控制,在推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和風險管理的基礎上,實行“計劃指導,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間接調控”的新型管理體制,主要運用存款準備金率、中央銀行再貸款、利率、公開市場操作、外匯操作、再貼現等金融政策工具調節貨幣供應量。
3、宏觀調控政策適時適勢靈活調整
“九五”前期,我國針對當時較為嚴重的通貨膨脹情況,采取了“適度從緊”的宏觀調控政策;隨著通貨膨脹水平不斷下降,1997年在繼續實行“適度從緊”政策的同時,實施了“穩中求進”的政策,兩次下調利率,使經濟實現了“高增長、低通脹”的良好局面。1998年以后,根據亞洲金融危機影響逐步擴大,商品供給短缺狀況基本結束和需求不足問題成為主要矛盾的形勢變化,又由“適度從緊”、“穩中求進”轉向了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消費政策從限制消費轉變為鼓勵消費,政策目標從控制通貨膨脹轉變為抑制通貨緊縮,并運用靈活的經濟杠桿努力“擴大內需”,這一系列調控政策措施的實施收到了預期效果。
4、宏觀調控政策的適應性明顯提高
改革開放以來,開拓國際市場、擴大外需是我國宏觀調控的戰略重點,但為了抵御亞洲金融危機的沖擊,為了適應經濟發展環境的變化,1998年及時靈活地提出宏觀經濟政策要立足于國內市場,宏觀調控的指導思想從注重追求增長速度轉變為既注重增長速度又注重提高增長質量和結構優化升級,調控的戰略重點從出口導向、發展外向型經濟,轉變為立足國內市場,積極“擴大內需”。立足于國內需求不僅作為1999年度的短期宏觀調控取向,而且確立為以后的中長期戰略方針,從而使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有了可靠的保障,也標志著我國宏觀調控水平上升到了一個更高層次。
5、牢牢抓住經濟發展這個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不放松
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宏觀調控緊緊圍繞經濟發展這一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來進行,把促進發展作為調控的作用點。無論是遇到亞洲金融危機,還是百年不遇的特洪澇災害,都牢牢抓住經濟發展不放松,堅持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實施有力的宏觀調控政策。同時,根據國內外經濟形勢的變化,及時變革和調整宏觀調控的內容、方式和手段,一方面在發展中提高宏觀調控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是通過實施宏觀調控來促進經濟改革與發展。經過改革開放以來宏觀調控的實踐,我國的宏觀調控逐漸走向成熟,實施有效的宏觀調控政策取得了明顯成效。到2000年,城鄉居民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
但是,我國的宏觀調控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過程中,也將會出現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和新挑戰。如,經濟增長問題、提高消費率問題、增加農民收入問題、加快戰略性產業發展問題等,宏觀調控本身也存在一個改革和完善的要求,如何通過自身的法治建設和制度創新,促使宏觀調控突破體制性、政策,建立起有效地解決各種問題的政策體系、運行機制和咨詢服務機構,使國民經濟能夠在復雜多變的環境中保持快速健康發展,是今后面臨的一項新課題。
二、宏觀調控的新階段特征
1、宏觀調控的目標發生了變化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宏觀經濟調控目標也必須具有市場經濟發展的特征,適應新世紀新階段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要求。十六大報告進一步確定宏觀調的主要目標為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保持國際收支平衡。把這四大目標作為我國宏觀調控的目標選擇,符合市場經濟規律,也符合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實踐。目標的調整意味著我國的宏觀調控更具戰略性、宏觀性,調控行為更為市場化、法治化,適應和滿足了與時俱進的發展要求,也更有益于新世紀新階段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
2、宏觀調控環境發生了變化
從外部環境來看,整個世界經濟將進入重大調整階段,動蕩不安將構成其基本特點,國際經濟環境的不確定性更強,國際金融市場隨時存在著金融危機復發的危險,但我國目前抵御金融風暴沖擊的實力明顯不足。從內部環境來看,經濟運行機制將發生一系列重大變化。我國將進入全面建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軌后期”,市場化改革將深入到資本、勞動力、技術等要素市場,經濟也將在確保增長速度和追求增長質量的博弈中謀求發展。在市場化程度逐步提高,對外開放度日益增大,各種風險不斷加大且相互轉化的情形下,宏觀調控的任務更加艱巨,而直接依靠金融行政手段進行調控的做法將被逐步弱化,代之以主要依靠公開的政策法規,更多地依靠財稅政策等手段,這需要更大的透明度,調控的難度越來越大。
3、宏觀調控特征發生了變化
一是結構性調控。從發展的角度看,我們的主要矛盾正由總量轉向結構,要想在增長速度和提高質量上獲得雙贏,就必須著眼于經濟的長遠發展,將主要精力放在推進結構調整上,實施有效的結構性調控政策,在調控的手段運用方面也要更多地注意解決好對結構的調整問題。因為結構本身是一個動態性問題,始終會隨著需求和技術條件的變化而不斷地發生變化。因此,我們追求的不是一勞永逸式的調控,更不能著眼于一次性調控,否則調控出來的結構總會落后于客觀發展的變化,而應必須實施一種動態的連續性結構調控。二是開放性調控。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加速和加入WTO,我國參與世界競爭和國內市場開放的步伐在加快、領域在擴大,外需和內需一起共同構成了經濟增長的重要驅動力,經濟發展更多地受到世界經濟走向的限制,受到諸多不確定因素的負面影響。我國要在走向全面開放和WTO框架下按照國際經貿規則進行調控,必須既保持宏觀經濟的內部平衡,也重視對外平衡。三是融合性調控。這里有兩層含義,一是宏觀與微觀的融合,二是國內市場與國外市場的融合。調控是有層次性的,它既是一個宏觀上的調控問題,也是一個微觀調整問題。宏觀調控政策只有融合、落實到微觀層次上,才能收到應有的效果,也就是說只有建立在微觀層次自主調整基礎上的宏觀層次的調控才有可能實現預期效果。同時如何在融人國際市場中做好國內資源配置,站在全球范圍來考慮國家資源優化配置,這也是宏觀調控面對的新問題。四是動態性調控。商品從生產到價值最終實現,是商品價值由潛在的價值到實現價值的動態轉化過程。同樣,從社會再生產過程來分析,整個社會經濟也是一個動態的開放性系統,是由若干動態環節組合而成的鏈條。同時,現代經濟又是一個有秩序的動態體系,一旦這個體系中的一個環節出了問題,整個體系都要受影響,因此,現代市場經濟需要的是動態監控。五是宏觀性調控。在社會產品能夠滿足市場需求并出現過剩的時候,生產要素的需求和使用將更加注重資源的配置效率,產品結構調整、資本結構調整、投資成本和風險控制作為供給形成的硬性約束條件已經形成,市場供給主體的微觀行為更加自主化、市場化,也更具有效率性,無需直接的宏觀調控就可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在這樣的情形下,需要實施的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基礎作用的宏觀性調控,宏觀調控的直接對象已不再是微觀主體,而是促進有效率的競爭環境的完善和市場機制的形成,實現市場機制的統一性、穩定性和公平性。
4、宏觀調控理論有發展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最重要的特點,就是實現了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與政府的宏觀調控有機結合,是有宏觀調控的市場經濟。從計劃經濟到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再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家的宏觀調控一直發揮著重要作用,這是多年來經濟建設總結的經驗。十六大報告在總結以往經驗的基礎上,對宏觀經濟調控理論作了新的闡述。一是對政府職能作了進一步準確界定,提出要完善政府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這一論述為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指明了方向,也對宏觀調控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是對宏觀調控
目標作了明確調整,把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保持國際收支平衡作為宏觀調控的主要目標。三是對宏觀調控的政策工具作了新概述,把國家計劃放在宏觀調控政策中較為重要的位置,同時注重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的使用和各政策工具間的相互配合,重點發揮經濟杠桿的作用,從而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宏觀調控理論體系。
三、宏觀調控的改革和完善
1、宏觀調控要有利于體制轉型
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過程中,我國體制轉軌和經濟轉型的大趨勢不會改變,實施宏觀調控必須有利于體制轉型。一是要處理好政策效應與體制效應的關系。在拉動經濟增長,實施反周期對策中,政策作用和體制作用都是不可忽視的。二者比較,政策的效應來得快,但它是外生變量,不能持久;體制的效應來得慢,但它是內生變量,作用持久。在轉型時期,拉動經濟增長的體制因素尚不完全具備,體制作用還會受到很大限制,但我們也不能因此把經濟增長的希望全寄托在財政貨幣政策上而忽視從體制改革和創新中尋找出路。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必須有利于體制轉型,把體制效應擺在首位,不能給體制轉型設置障礙。二是要處理好拉動經濟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的關系,積極培育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的制度基礎和機制因素,不能以加深潛伏的財政金融危機為代價來保持暫時的經濟增長速度。擴張性財政貨幣政策是一把雙刃劍,實行時必須把握好“度”,在不犧牲財政金融業的長期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謀求GDP近期的快速增長。
2、宏觀調控應在法治原則下運行
目前,不少基于宏觀調控而實施的政策措施卻背離了宏觀調控的初衷,變成了地方保護主義與部門保護主義。之所以發生這種偏差,關鍵問題就在于忽視了宏觀調控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都要遵循法治原則和法律規范要求,調控行為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從經濟意義上看,宏觀調控意味著政府退出市場競爭,成為真正的市場規則制定者與管理者;從政治學意義上講,宏觀調控意味著政府職能從管理性為主轉換為服務性為主;從法律意義上講,宏觀調控則意味著政府在管理經濟時,不再依賴領導者的臆斷,而是遵循體現公民意愿的法律規則來進行。因此,無論從何種意義上去認識和實行宏觀調控,都脫離不了法治原則和法制建設的要求。我們認為,宏觀調控立法應當注意以下三方面的內容:一是立法應對宏觀調控的權限范圍作出明確規范;二是宏觀調控主體應當對宏觀調控行為的后果承擔責任;三是宏觀調控的實施應當遵循規范程序和公正原則。 3、宏觀調控要把握好目標平衡
成功的宏觀調控既是各種調控手段和方法單獨發揮作用的結果,更是各種手段和方法綜合實施的成就。只有把宏觀調控的科學性和藝術性,調控的綜合性、間接性、靈活性和適應性運用得當,才能在經濟增長率、通貨膨脹率、就業率和國際收支四者之間尋求到宏觀調控的最佳平衡點。經濟增長率、通脹率、就業率和國際收支是宏觀經濟最重要的四個變量,彼此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相互制約,而且往往難以同時達到人們期望的理想狀態,因而被西方經濟學稱之為“神秘的四角”。但這四大目標是在開放的市場經濟條件下保持宏觀經濟總量平衡的內在要求,也符合我國的基本國情和新階段的發展需要,必須通過實施宏觀調控處理好它們之間的關系,在四者之間建立起一定的平衡。在尋求四大變量的最佳平衡點時,要根據國內外形勢的發展,按照既定的戰略部署,適時靈活地調整調控方式。
4、宏觀調控要加快制度創新
要確保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頃利實現,宏觀調控的實施也要與時俱進,進行制度創新,盡快突破行政性資源配置體系。目前,盡管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日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在宏觀資源配置體系中,傳統的行政性配置資源方式尚未發生根本變革。主要表現在,發展中的最稀缺的資本投入仍然采取行政性配置方式,一些競爭性行業的行政管制依然普遍存在,基礎設施、金融保險等壟斷行業以及土地、資本、人力資源等的市場化明顯偏低,這些都十分不利于宏觀調控的制度創新,不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因此,必須要打破傳統的行政性資源配置方式,按市場經濟規律,借鑒國際經驗,實行間接的、價值化的和引導性的調控,突出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調控作用,取消財政資金直接介入競爭性領域的分配渠道,按照“法治、監管、自律、規范”的要求,健全金融監管和運行體系,提高金融防范風險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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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法調整對象的主流觀點
(一)縱橫統一說
該學說認為,經濟法調整的關系比較特殊,與我們傳統的民法及其行政法所規定的關系不同;經濟法所調整的經濟關系帶有顯著的國家“計劃、組織、監督”等特征。然而,上述所說看法卻將國家機關為管理主體的經濟管理關系與市場主體之間的平等經濟關系混淆于一起了。究其原因,是我們的國家機關在經濟生活中,在對平等經濟關系進行監督和規范以及調節干預的管理工作時,市場主體和國家機關之間由于“聯系”而形成的經濟關系只能是縱向管理關系,但是對于市場主體之間的平等經濟關系,卻并沒有在其平等關系性質上有所改變,不管它和經濟管理關系的密切連結如何,它在根本上只是橫向經濟關系;由此觀之,由管理工作行為而形成的經濟管理關系則是經濟法所應該調整的范疇。
(二)行政經濟關系說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以行政隸屬關系為根本特征的經濟行政管理關系;本質勢必決定其方法論,上述觀點亦不例外,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因帶突出的行政性質而決定了它的調整方法為指令或者服從。曾有學者將此觀點稱之為“經濟行政法”或者“行政經濟法”。其主要觀點是對經濟法和行政法于調整對象上的共性與一致性以及邏輯上關聯的充分認可,然而在經濟法和行政法于調整對象的異同上卻沒有做出科學合理的論述,只在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行政法調整對象的一部分上作了些較為簡單的說明,沒有真正合理科學地指出它們二者在各方面的異同。
(三)宏觀調控關系說
調整“國家經濟管理主體和市場經濟主體之間的間接宏觀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就是經濟法。“宏觀調控法說”認為,經濟法在其調整對象上本質就是宏觀經濟管理關系,也可以這么說,即是一種縱向間接的經濟管理關系,同時它并試圖以此來區別經濟法和行政法、民商法的不同。特別的一點,此學說將經濟法的調整范圍定在經濟管理關系范疇內,這樣做的好處在于排開了平等主體之間的經濟關系。此學說將經濟管理關系劃分為:微觀經濟管理關系由行政法調整,而宏觀經濟管理關系則由經濟法調整;當然,此種嘗試可以,但卻不一定是科學的。深入分析得出,整個國家經濟管理活動是個完整體,運用間接手段和直接手段,進行宏觀管理與微觀管理,它們之間原本就是互相融合、互相補充、互相滲入以及依存的;因此,調整這類經濟管理關系的法規自然亦是相互關聯,不可分割的;不論是宏觀管理還是微觀管理,此兩類管理于根本上都是國家行政機關的職能,由此觀之,據此就斷分經濟法和行政法顯然是不具備完全的信服力的。
二、經濟法的調整對象
(一)宏觀調控關系
當經濟運作發展到相應程度時,由于市場經濟的缺點所在,市場經濟調控則會失靈,由此市場中會出現資源浪費以及經濟資源配置無序現象,進而需要國家對這一現象進行規范和引導。我們把這樣的由國家規范和引導進而促進經濟發展的關系稱之為“宏觀調控關系”。
(二)微觀調控規制關系
由于市場經濟固有的缺陷,經濟運行過程中勢必會出現壟斷組織的不正當競爭,在法律上多是以強行規范為主;我們把市場經濟中這樣的社會關系稱之為“微觀調控規制關系”。
(三)國有參與關系
此一關系是指,基于國家整個宏觀經濟調控的目的,國家動用財政力量進行的社會經濟投資再分配的經濟活動。基于國家直接參與整個市場經濟的經營活動,從而實現宏觀經濟的調控目的以及體現國有經濟力量參與世界范圍內經濟實踐中的重要性,我們把此獨立作為經濟法的調整對象。結合實際和時展特征看,我們國家的國有參與應緊緊圍繞社會主義和市場經濟兩個大背景而進行。
(四)對外管制關系
對外管制是指于制度規范角度而言,一國在其對外經濟交往過程中所采用的手法比較強硬。由于相關“涉外”問題,對外管制則是列入為經濟法的特殊領域內,基于對當前世界經濟一體化和國家經濟安全的雙方面通盤辯證思考,把對外管制納入經濟法的一類調整對象是非常科學合理的。在學術界,經濟領域的制度經濟學說特別強調一個制度前提問題,認為一個國家的絕對本身就是個最大的制度前提,這是無需置疑的。在新的國際經濟秩序尚未形成完備下,完全不設防地對外開放本國經濟是非常危險的。全球經濟一體是不可逆轉的,是大趨勢,對于加入世貿的我國而言,怎樣熟練并靈巧地運用我國的對外管制權,是促進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進而在以后的世界經濟貿易中具備更大更多的主動權。
三、我國對經濟法調整對象的定位
1979年改革開放后,我國經濟的大步發展促使經濟法的生成,經濟法調整的對象自然就出現了。國家實行改革開放政策,引進外資,與境外資本合作開辦合營企業。合營企業是由我國和外資方雙方投資興辦的,資產的所有權則不僅是我國的,而同時由合作雙方共有。如此背景下,繼續使用以前的行政法對此類經濟作調整定是不合科學的,國家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樣以所有者的身份對此類企業進行管理,因此勢必要制定出一種新的法律法規對這樣的新型經濟進行管理調整。為此,國家在不久便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此部法律是建國以來我國的第一部經濟法律,國家試圖借此法律對此類的合營企業進行管理,對此類合營企業活動中出現的經濟關系進行調整。緊接著,我們國家相繼出臺了很多針對個體經濟、私營經濟活動的法律法規。1979年后,國家經濟實際上開始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渡。由上述可知,改革開放前,我們國家是沒有經濟法調整的對象的,1979年后才逐漸出現了經濟法的調整對象。自此,我國法律學界、經濟學界對此類新興法律法規和經濟法調整對象開始了進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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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原因何在?
這個問題讓筆者想起了法國名導演歐容的電影《花瓶(Potiche)》,這部2010年上映卻頗有復古范的影片講述了一對夫妻管理家族制傘工廠的故事,看似專業的丈夫作為總經理與工會鬧得水火不容,企業每況愈下,而被視作花瓶的妻子接手總經理工作后,卻把企業經營得井井有條。夫妻二人的成敗,關鍵在于處理博弈能力的差異,無法理順宏觀、微觀的博弈關系,看上去很美的經營策略也僅是紙上談兵。
再看中國經濟,宏觀調控之下,實體經濟尚未扭轉頹勢,一方面和經濟環境的復雜嚴峻息息相關,另一方面則與宏觀調控的微觀傳導頗有關聯。實際上,作為宏觀調控的理論源泉,傳統凱恩斯主義在學術上的最大缺憾正在于就宏觀論宏觀,而近幾十年來經濟學領域的諸多努力也集中于為傳統宏觀經濟理論構建微觀基礎。但在筆者看來,宏觀調控理論上的微觀基礎雖在不斷夯實,但現實中的微觀基礎卻并不牢固。很多市場人士在分析宏觀調控時往往聚焦于整體性影響,而并未關注到微觀主體的應對及其帶來的反作用。
筆者最近兩年在地方上工作,這一段經歷讓筆者對宏觀微觀博弈有了切身體會。筆者以為,宏觀調控未能快速改變當前中國經濟的失速態勢,易被忽略的一個原因是:五種宏觀微觀之間的博弈,讓宏觀政策缺乏有效的微觀基礎。
其一,宏觀微觀之間存在“囚徒博弈”。
博弈論中著名的“囚徒困境”可謂家喻戶曉,囚徒困境的核心是個體理性導致集體非理性,這種情況也體現于宏觀調控的微觀傳導過程中。一些宏觀政策出臺的目標是符合集體理性的,但微觀個體卻會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慮來調整個體行為,調整后的個體行為卻未必符合宏觀政策本意。
例如,2012年以來,監管部門花大力氣整頓銀行業不規范經營,其目的是規范行業行為,還利于民,減小融資成本,助推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企業發展。雖說政策業已取得顯著成效,但從微觀層次看,整頓不規范經營、不對稱降息和利率市場化的推進,在加大銀行業競爭的同時,也大幅提升了大型企業的議價能力和話語權,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資源是有限的,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驅動下,部分金融機構被迫將更多資源投入到對大型企業的業務維護上,中小企業得到的金融服務反而受到了擠占。
其二,宏觀微觀之間存在“吃飯博弈”。所謂吃飯博弈,很直白的解釋就是,宏觀調控再怎么陽春白雪,微觀個體包括企業和地方政府,都是需要吃飯的。宏觀看,中國經濟長期吃飯靠轉型,唯有轉型才能實現長期可持續發展;但微觀看,地方經濟短期吃飯難轉型,為轉型而轉型很容易滋生形象工程或風險隱患。微觀中國,很多城市、縣域存在產業集聚、經濟結構單一的特征。如果恰巧這個單一的行業屬于粗放增長的行業,屬于轉型壓降的對象,那么地方政府作為一方水土的衣食父母,將很難真正去做實轉型。特別是在當前地方政府業績評價體系下,以短期“自發降速”換取長期產業結構調整空間的現實激勵作用并不大。
而無論是地方政府還是微觀企業,一旦為轉型而轉型,往往會盲目追求多元化,將眼光投入到房地產、民間金融等面子足、見效快的時髦領域,而這種超出其自身風險控制能力的“多元化”可能會成為醞釀隱患的溫床,甚至會對企業的主業或地方支柱產業帶來意想不到的負面影響。
其三,宏觀微觀之間存在“彈簧博弈”。這種博弈就像壓彈簧,此消彼長,不進則退,只有宏觀調控不斷施力,政策效果才會持續顯現,若宏觀調控不再施力,政策效果就不會繼續疊加,而一旦宏觀調控有所減弱,往往會出現有違政策初衷的逆向反彈。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房地產市場,房地產市場的繁榮對于地方政府而言始終具有做大GDP、增加財政收入、提升地方品牌等多重誘惑,只要宏觀層面對樓市調控稍有放松,甚至不需放松,只要有些許“不強調”的跡象,微觀層面就有捂熱樓市的沖動。
其四,宏觀微觀之間存在“邊緣博弈”。宏觀調控畫了一個圈,而部分微觀實體包括地方政府和微觀企業,往往行走在宏觀政策的邊緣,或是在不斷試探宏觀調控的邊緣區域,這種行為往往會帶來諸多風險。例如,2011年中國民間融資市場經歷了一波非理性的快速發展,一方面是流動性緊張狀態下的需求所致,另一方面也與民間融資市場政策監管的邊界不清晰有關。宏觀層面鼓勵民間金融力量的穩健培育,但由于規范性的民間金融發展尚處于起步階段,對民間金融機構的審慎監管政策還在不斷完善過程之中,而這種初始階段的監控薄弱,則為民間融資市場創造了行走于邊緣的條件,表現為機構超速擴張和業務高杠桿運作。這種邊緣博弈帶來的非理性繁榮的風險,業已在當前逐步顯現,并還將不斷釋放。
其五,宏觀微觀之間存在“專業博弈”。宏觀層面凝聚著專業思維,充斥著專業人士;微觀層面則缺乏足夠的專業資源。這種“專業屏障”往往成為信息不對稱下博弈均衡走向集體利益受損的重要壁壘。
實際上,這種專業博弈發展到極致,甚至會引致金融危機,次貸危機和歐債危機本質上也是專業博弈的結果,前者是金融機構利用專業優勢過度開發房產業務、金融衍生品誘發的危機,后者則是政府部門利用專業優勢過度透支社會財力誘發的危機。
總之,宏觀微觀之間的五種博弈,讓中國宏觀調控缺乏有效的微觀基礎,進而使其效果顯得有所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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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宏觀調控政府安排制度基礎政策效應政策邊界
與20年來的市場化改革進程相伴隨,中國的宏觀調控也先后經歷了總需求大于總供給背景下的抑制需求型和總需求小于總供給背景下的擴大需求型兩個階段。如果說1997年以前,面對總需求大于總供給的情形還能通過強制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壓制總需求來實現宏觀經濟總量均衡的話,那么,1997年以后,面對在市場機制作用不斷擴大基礎上形成的總需求小于總供給的宏觀總量非均衡情形,盡管政府實施了更為市場經濟意義上的一系列積極的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但三年來的宏觀調控政策效應與預期結果仍相距甚遠。對宏觀調控政策效應的實證分析和政策的規范研究業已引發出大量的研究成果。然而,目前學術界大多數關于宏觀調控的研究往往因暗含宏觀調控政策能完全解決經濟衰退的假定前提以及由此演繹的邏輯推論而陷入了宏觀調控認識的誤區。本文基于宏觀調控政策也是一種制度安排的觀點,依據現代宏觀經濟學理論,在對市場經濟宏觀調控政策有效性的制度基礎與邊界問題進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試圖構建一個解釋中國宏觀調控政策效應的理論框架。
一、作為一種制度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內生與外生的績效
當新制度經濟學家們摒棄制度是外生或中性的新古典假設從而將經濟運行分析由“無摩擦”的新古典框架轉向“新制度”的框架下進行時,市場被描繪成一種為降低交易成本而選擇的制度安排(Coase,1937,1960;North,1981,1990)。在將制度分析引入新古典的生產和交換理論并更深入地分析現實世界的制度問題中,新制度經濟學家同樣給出了各種非市場形式的制度安排理由,這就是,有限理性和機會主義的客觀存在使對市場的使用存在成本,因而,為把有限理性的約束作用降到最小,同時保護交易免于機會主義風險的影響,經濟主體必然會尋求諸如政府安排的制度(Williamson,1975)。任何特定制度的安排與創新無非是特定條件下人們選擇的結果,而有效的制度安排無疑是經濟增長(績效)的必要條件。正是通過對產權、交易成本、路徑依賴等問題的強調,使新制度經濟學得以將經濟增長問題納入制度變遷的框架中作出深刻的解釋。由于制度安排的范圍相當寬泛,這里,筆者并不打算涉及所有正規和非正規的制度問題,而只是運用新制度經濟學的分析方法和某些術語(這些術語可能并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內涵),在闡述宏觀調控政策也是一種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基礎上,就它相對市場基礎而言是內生還是外生的角度來解釋中國宏觀調控政策的有效性問題。
市場經濟中,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的是市場機制,市場經濟運行的基本理論已由標準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給定。盡管市場實現帕累托效率的前提條件過于苛刻而被認為在現實市場中不可能具備,但市場經濟的發展史表明,對市場制度作用的認識不是削弱而是加強了。出于完善市場配置功能的需要,現代市場經濟國家在市場基礎上日益衍生出了其他一些非市場形式的政府制度安排。其中最主要的有:(1)針對市場失靈而由政府進行的微觀規制(管制);(2)針對市場經濟總量非均衡而由政府運用一定的宏觀經濟政策進行的宏觀調控。作為典型的政府安排,宏觀調控是政府在宏觀經濟領域的經濟職能,是現代市場經濟中國家干預經濟的特定方式,它的內在必然性實際上可由市場經濟運行的本質是均衡約束下的非均衡過程推論出來(吳超林,2001);而它的作用機理已在標準的凱恩斯主義模型中得到了經典的揭示,并被戰后西方國家長期的實踐所驗證。
眾所周知,宏觀總量是由微觀個量組成,宏觀經濟不可能離開微觀基礎而存在,宏觀調控也必然要依賴于現實的微觀基礎和制度條件。我們可以簡單地從宏觀調控是否具有堅實的微觀基礎和制度條件出發,將宏觀調控區分為內生的制度安排和外生的制度安排兩類。市場經濟內生安排的宏觀調控意指宏觀經濟政策具有與市場制度邏輯一致的傳導條件和能對政策信號作出理性反應的市場化主體。相對而言,如果市場經濟意義上的宏觀經濟政策是在沒有或不完善的市場基礎和傳導條件下進行的,那么宏觀調控顯然就是一種外生于市場制度的安排。一般地,在有效的邊界范圍內生安排的效應顯著,而外生安排的效應則會受到極大的限制。有基于此,我們可以給出一個分析中國宏觀調控政策效應為何不理想的理論框架。
中國1993—1996年的主導政策被普遍認為是經濟轉型時期的一次比較接近市場經濟意義上的宏觀調控,并成功地使1992年以來總需求嚴重大于總供給的宏觀非均衡經濟實現了“軟著陸”。但宏觀經濟只經歷了短暫的均衡之后,旋又在外部沖擊和內部制約的條件下,陷入了持續至今且嚴峻的另一種類型的宏觀總量非均衡即總需求小于總供給的狀態。面對嚴峻的宏觀經濟形勢,出于“速度經濟”的要求及基于宏觀經濟學的基本常識,中國首先選擇的是以貨幣政策為主的宏觀調控政策安排,目的在于阻止經濟增長率持續下降的勢頭。然而,到1998年7月為止,盡管包括下調利率、取消貸款限額、調整法定準備金率、恢復中央銀行債券回購業務等市場經濟通用的主要貨幣政策工具幾乎悉數釋出,經濟減速和物價下跌的勢頭卻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鑒于直觀的宏觀經濟現實,當時人們普遍的共識是貨幣政策失效。關于失效的原因,大多數的分析是借助IS-LM模型進行的,其中主要的觀點是“投資陷阱”論、“流動性陷阱”論、“消費陷阱”論等。應該說,這些觀點基本上是在給定貨幣政策的制度基礎和傳導條件的前提下,主要從貨幣政策本身的作用機理方面實證分析了制約貨幣政策效應發揮的各種因素,這些政策層面的分析無疑是必要而且也是有針對性的。可是,如果給定的前提在現實中并不存在或不完全具備,那么,這種僅在政策層面的分析就不可能從根本上提出有效的對策。
事實上,中國仍處于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進程中,市場制度基礎的建設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但還不完善。中國以增量促存量的漸進式改革方式形成了微觀基礎的二元格局:一方面,改革后形成的增量部分——非國有企業——基本上是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起來的,它們具有產權明晰的特征,能對市場價格信號作出靈敏的反應,其行為由市場機制調節,是市場經濟意義上的微觀主體;另一方面,改革后仍然保存的存量部分——國有企業——雖然歷經不斷深入的改革也日益向現代企業制度轉變,但其積重已久的深層問題并非短期內能得到徹底解決,無論在產權結構還是在治理結構中,國有企業都存在著明顯的政企難分的特征,因而其行為具有對市場與政府的雙重依賴性,是不完全市場經濟意義上的微觀主體。目前國內經濟學界對這種二元格局的另一種流行劃分法是所謂的體制內的國有企業與體制外的非國有企業。其實,這是相對計劃經濟體制而言的,如果相對市場經濟體制而言,則體制內的就應該主要是非國有企業,而體制外的是傳統的國有企業。
有效的貨幣政策除了要有能對政策信號作出理性反應的微觀基礎外,還必須有政策賴于傳導的條件。在市場經濟中,利率是解釋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最重要變量,它通過多種途徑傳導并影響到實體經濟。Munddl(1968)與Fleming(1962)分析了開放經濟條件下利率變化經由總需求和匯率波動效應傳導的過程;robin(1969)通過對q值(資本資產的市值對重置成本的比值)的定義并將它作為把中央銀行與金融市場連接到實體經濟的重要因素,分析了資產結構調整效應的傳導過程;Modidjani(1977)從居民消費需求角度分析了財富變動效應的傳導過程。所有這些傳導過程都是以利率市場化為前提、并以相對完善的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為基礎的。嚴格地說,中國的利率基本上是由政府確定。利率機制傳導的市場化前提不存在,所謂的“流動性陷阱”、“投資陷阱”、“消費陷阱”失去了分析的前提。假定政府確定的利率反映了市場供求,被認為是一種準市場化的利率,那么,在資本市場受到嚴格的管制以及金融市場被制度的性質強制分割的情況下,金融市場制度基礎的局限也極大地制約著利率機制的有效傳導。謝平和廖強(2000)明確地指出了利率傳導機制的資產結構調整效應與財富變動效應之所以不佳,原因正在于中國的非貨幣金融資產與貨幣金融資產、金融資產與實際資產之間的聯系不緊密、反饋不靈敏,金融體系與實際經濟體系各行為主體和運行環節之間遠未銜接成一個聯動體。張曉晶(2000)則在MundellV-Fleming模型結論的基礎上論證了開放條件下由固定匯率和資本有限流動引致的套利行為以及外匯占款必然制約中國試圖通過降息刺激經濟政策效果。結合對微觀基礎的更進一步分析,我們可以得出兩點結論:第一:非市場化的利率使中國的貨幣政策在總體上成為一種外生于市場經濟的政府安排,實體經濟難以對其作出靈敏反應;第二,假定這種利率等同于市場化利率,那么,貨幣政策雖然相對于市場經濟體制內的微觀基礎是一種內生安排,但金融市場的制度分割與局限使體制內的主體無法對利率作出反應,而體制外的主體使貨幣政策相應地又變為外生安排,加上體制外的改革滯后于金融制度本身的改革,金,融微觀主體基于金融風險的考慮必然又會限制體制外主體的反應(這就是所謂的“惜貸”)。
金融市場制度的局限使得中國貨幣政策的傳導實際上更主要是通過信用機制來進行的。理論上,貨幣政策的信用傳導機制主要有銀行借貸和資產負債表兩種典型的渠道。Bernankehe和Blinder(1988)的CC-LM模型從銀行貸款供給方面揭示了前一種渠道的作用機理,Bernankehe和Gerfier(1995)從貨幣政策態勢對特定借款人資產負債狀況的影響方面闡明了后一種渠道的作用機理。信用機制能否有效地發揮傳導作用,其關鍵的問題是如何降低在信息不對稱環境下存在于借貸行為過程中的逆向選擇或道德風險等問題,從而使信用具有可獲得性。就中國的現實而言,體制內外不同的微觀主體的信用可獲得性是完全不同的。市場體制內的微觀主體(非國有企業)因金融市場的制度歧視被隔絕在以銀行為主的金融體系之外,貨幣政策相對于它們是一種外生的安排,效應當然無從談起。市場體制外的微觀主體(國有企業)的反應則可從兩方面來分析,一方面是,對于那些效益和資信狀況均良好的主體,它們并非惟一地依賴銀行借貸渠道融資,這就意味著信用傳導機制所必需的銀行貸款與債券不可完全替代的前提難以成立,即使這類主體不受市場的制度歧視,而且金融機構也愿意與它們發生借貸行為,但貨幣政策對它們的效力相當微弱;另一方面,對于那些效益和資信狀況均不良的主體,由于它們存在嚴重的道德風險和過大的監督成本,金融機構出于自身穩健經營的要求,又往往不愿與其發生借貸行為,所以形成銀行普遍的“惜貸”或“慎貸”現象,貨幣政策對這類主體的投資引誘也不明顯(只是較大地減輕了它們的利息負擔)。由此可見,中國貨幣政策效果不顯著并不是(或主要不是)貨幣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微觀基礎和制度條件問題。
中國積極財政政策的效果同樣可以在制度內生與外生安排的框架下得到說明。1998年中期,當日益嚴峻的“通貨緊縮”和“有效需求不足”問題使得貨幣政策一籌莫展,以及東南亞金融危機致使通過出口擴大外需受阻的情況下,為了解決總體物價水平持續下跌、經濟增長率遞減、失業(下崗)面不斷擴大等宏觀經濟問題,政府秉持通過宏觀調控擴大內需以啟動經濟的思路,確立了以財政政策為主并與貨幣政策相互配合的積極的宏觀調控政策取向。針對有效需求不足,積極財政政策主要是通過移動IS曲線的方式實現擴大總需求的目的,實際上是凱恩斯主義政策主張在中國的一種實踐。對積極財政政策選擇實施的時機和它的重要意義(穩定人們的預期)幾乎沒有人表示懷疑。盡管以增發國債為主要內容的積極財政政策被認為在擴大基礎設施投資進而拉動經濟增長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權威部門統計測算的結果是增發國債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1998年和1999年分別達1.5%和2.1%),但作為市場經濟意義上的一種宏觀調控政策,財政政策的主要功能并不僅僅體現在擴大支出的直接效應方面,而是在于通過政府支出的擴大去拉動民間投資的間接效應方面,否則,財政政策就與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政府投資沒有兩樣。就后一方面而言實際效果并不理想。不少人擔心積極財政政策長期繼續下去有可能導致計劃體制復歸和債務危機。
關于積極財政政策為何難以有效地拉動民間投資需求增長的原因,學術界已展開深入的探討并提出了多種解釋。其中大多數的分析都將問題的癥結歸咎于基礎設施的產業鏈太短以及整個產業結構不合理方面,強調正是基礎設施的產業關聯性差,當把財政資金集中投向本來就已存在生產能力嚴重過剩的基礎原材料部門,并且主要又是以政府大包大攬而不是貼息、參股和項目融資等方式投入的情況下,民間投資自然不可能參與進來,最終的結果是積極財政政策的乘數效應不大,經濟啟而不動。無疑,中國積極財政政策效應在現象層面表現出來的因果關系確實如此。但根本的原因卻正如光教授(1999)所指出的,是政策擴張與體制收縮的矛盾。如果從財政政策是一種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觀點出發。我們可以就它與微觀基礎的關系對政策效應作出進一步的解釋。這就是,由于財政政策與政府關系緊密的行為主體(特別是國有主體部門)具有較強的內在一致邏輯(這種較強的內在一致邏輯恰恰又是人們所擔心的計劃體制復歸的重要表現),積極的財政政策對這類主體的投資引誘效果相對明顯;由于財政政策相對市場體制內的微觀主體是一種典型的外生制度安排,積極財政政策的各種乘數效應受到體制的摩擦,因而對民間投資和居民消費需求的拉動效應不明顯,亦即IS曲線移而不動。
上述給出的僅僅是制度基礎的分析框架,它并不是宏觀調控分析的全部內容。如果到此為止,則很容易使人誤解為:只要宏觀調控政策是內生的制度安排,就可以實現經濟持續穩定的增長。其實,即使是內生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也并不必然意味著它能夠解決所有的問題(凱恩斯主義政策70年代在“滯脹”面前的失靈就是明證)。因為,如果宏觀調控作用的僅僅是宏觀經濟總量,就不能要求它去解決結構問題;如果宏觀調控政策的本義只是一項短期的穩定政策,又豈能冀望它來實現長期的經濟增長?這實際上也就涉及宏觀調控政策是否存在一個有效的邊界問題,內生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效應也只有在有效的邊界范圍內才能得以釋放出來。
二、宏觀調控政策的期限邊界:短期還是長期?
關于宏觀調控政策的長期與短期之爭,實質上也就是關于政府經濟職能邊界的理念之爭。在西方,現代宏觀經濟學各流派之間對此也展開過激烈的論爭,從凱恩斯主義到貨幣主義再到新古典宏觀經濟學派和新凱恩斯主義,其政策理論的核心實際上也可歸結為宏觀調控政策的期限邊界問題。比較分析各流派不同的政策理論主張,應該會有助于我們對這一問題的理解。
(一)短期邊界論:凱恩斯主義、貨幣主義及新凱恩斯主義的政策主張
在20世紀30年代大蕭條背景下,凱恩斯從不變的價格水平可以存在不同的總產出水平及相應的就業水平的現實出發,以現實存在的貨幣工資剛性、價格剛性、流動性陷阱和利率在長期缺乏彈性等作為分析前提,把經濟分析的重點放在宏觀總體的真實變量上,指出宏觀經濟總量的非均衡主要是總需求波動(有效需求不足)的結果,市場力量并不能迅速有效地恢復充分就業均衡。根據總需求決定原理,凱恩斯進一步推論出,只有通過政府制定積極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引導消費傾向和統攬投資引誘,并使兩者互相配合適應,才能解決有效需求不足的問題,從而使經濟在充分就業的水平上保持穩定。
在凱恩斯看來,針對有效需求不足的總需求管理政策是相機抉擇的短期政策,因為“在長期我們都死了”。關于宏觀調控政策的短期邊界論,我們可用標準凱恩斯主義的AS一AD模型加以說明。在圖1中,假設總需求曲線AD0與總供給曲線AS相交的A點表示經濟最初處于的充分就業均衡水平(Yn),當經濟受到現實總需求的沖擊,即AD0左移至AD1之后,由于現實中存在著貨幣工資剛性和價格剛性,必然導致廠商削減產量和就業量(從Yn減到Y1),這時,經濟將在小于充分就業水平的B點實現均衡,而不可能任由價格的自由下降調整到C點的充分就業均衡水平。正是投資者不確定預期及由此形成的有效需求不足,使得AS在A點以下演變為一條具有正斜率的總供給曲線,它意味著完全依靠市場力量很難迅速有效地將Y1恢復到Yn。因此,要使經濟在較短的時間內從B點回復到A點,最有效的辦法是通過政府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使AD1,移動到AD0。在有效需求不足問題解決后,AS曲線恢復到古典的垂直狀態,市場價格機制繼續發揮作用,此時如果繼續實施積極的政策會加劇價格水平的上漲(通貨膨脹)。從凱恩斯主義的AS一AD模型中不難看出,總需求管理政策的邊界只限于AS曲線具有正斜率的部分,亦即存在于有效需求不足的狀態。
在20世紀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正當凱恩斯主義需求管理政策在“滯脹”面前日益失靈的情況下,以弗里德曼為代表的貨幣主義學派提出持久收入假說和自然率假說來解釋“滯脹”現象,并對凱恩斯主義的需求管理政策發難。貨幣主義者認為,長期菲力普斯曲線是一條起自自然失業率的垂直線,不存在失業率與通貨膨脹率之間的交替關系。雖然短期內通過政府積極的財政政策可以影響產量和就業量,但就長期而言,財政政策的“擠出效應”使得財政擴張的量不過是對私人部門支出的量的替代,稅收的變化也因不能影響持久收入而僅有非常微弱的乘數效應。貨幣政策也同樣只會在短期內當人們按錯誤的價格預期決策時對產量和就業量產生影響,而在長期一旦錯誤的價格預期得到糾正,即“貨幣幻覺”消失之后,實際工資、產量和就業量都將復歸到各自的自然率水平。因而任何通過政府相機抉擇的需求管理政策試圖保持較高的和穩定的產量和就業量水平的努力,最終只會導致通貨膨脹的加速上升和經濟的更不穩定。與重視財政政策作用的凱恩斯主義者不同,貨幣主義者從穩定的貨幣需求函數出發,堅持經濟在遭遇需求沖擊后仍會相當迅速地恢復到自然率的產量和就業水平附近,強調即使是短期的需求管理政策也不會使事情變得更好,因為政策制定者為了某種政治利益而操縱經濟導致的政府失靈可能比市場失靈更糟。因此,為了穩定經濟,應該用旨在穩定價格預期的貨幣規則取代相機抉擇的需求管理政策。
新凱恩斯主義從最大化行為和理性預期的基礎上去探尋關于工資和價格粘性的原因,進而建立了包含確定價格和接受需求的廠商、新古典生產函數、市場不完全性、信息不對稱等方面具有堅實微觀基礎的宏觀經濟模型(Mankiw&Romer,1991)。由此導出的政策含義強調,由于經濟自動均衡將以長期的蕭條為代價,因此,通過政府的總需求管理政策可以使經濟在短期內穩定在產量和就業的自然率水平附近。新凱恩斯主義關于短期政策的觀點分別以工資粘性模型(圖2)和價格粘性模型(圖3)來說明。在圖2中,LAS是一條與古典一致的垂直總供給曲線,SAS則是由一定的預期價格水平(pe=p0=W0或pe=p1=W1)給出的短期總供給曲線。假定經濟初始在產量和就業自然率水平(Yn)的A點上運行,當發生意外的總需求沖擊后(總需求曲線從AD0移到AD1),即使價格可自由伸縮,但由于工資已由談判合同固定,經濟必然從A點移動向小于充分就業均衡(Y1)的B點。正是因為工資合同需要交錯調整不可能使勞動市場在C點出清,新凱恩斯主義者強調政府對意外沖擊的反應遠比私人部門協商調整工資迅速。因此,在短期內,通過政府的總需求管理政策能夠將經濟穩定在自然率水平附近。圖3表明的是,總需求的沖擊之所以使經濟從A點移向B點,主要是因為存在價格粘性(比如菜單成本)。如果商品市場不可能在C點迅速出清,那么總需求管理政策在短期就應該有所作為。
(二)零邊界論:新古典宏觀經濟學的政策主張
建立在理性預期、自然率假設和市場連續出清基礎上的新古典宏觀經濟學包括以盧卡斯為代表的貨幣經濟周期學派和以巴羅、基德蘭德、普雷斯科特等為代表的實際經濟周期學派。前者從需求沖擊、信息不完全及閑暇(勞動)的跨期替代效應方面建立起解釋經濟周期波動的原因和傳導機制的貨幣經濟周期模型,認為在短期內,雖然不完全信息下發生的意料之外的貨幣沖擊會導致經濟總量的波動,但在長期中,由于人們能夠根據不斷獲得的信息去修復錯誤的預期,經濟將自行恢復到自然率的增長路徑。基于預期到的貨幣沖擊對經濟沒有實際的影響,因而旨在穩定經濟的貨幣政策在任何時候都無效。
這種貨幣政策零邊界的推論可由圖4說明。
在圖4中,垂直的LAS曲線表明具有理性預期的經濟主體行為完全由市場價格機制調節,每一條傾斜的SAS曲線則由相應的預期價格水平給出。假設現期發生了出乎意料的總需求增加(貨幣沖擊使AD0移到AD1),則貨幣工資和價格水平必然會因商品和勞動市場存在超額需求而上升。此時,如果具有不完全信息的廠商(工人)誤將一般物價水平(貨幣工資)的上升當做相對價格(實際工資)的上升并相應地增加產品(勞動)供給,那么經濟將暫時“意外”地沿SAS0曲線從A點移動至B點。然而,一旦經濟主體理性地認識到實際工資和相對價格并未發生變化并完全調整預期,則SAS0會迅速移到SAS1,產量和就業復歸到自然率水平(C點)。因此,除非貨幣政策不被意料到,否則,無論長期還是短期的貨幣政策都歸無效,而意料之外(欺騙公眾)的貨幣政策本身只能進一步加劇經濟波動。如果用“適應性預期”替代“理性預期”概念,則圖4也是一個貨幣主義的AS—AD模型。
實際經濟周期學派堅持貨幣中性論,認為貨幣對實際經濟變量沒有影響,因為是產出水平決定貨幣變化而不是相反,所以貨幣政策的作用為零。他們主要從生產函數與總供給的關系方面建立起分析模型,強調實際因素(尤其是技術)沖擊是經濟周期波動的根源。在他們看來,當一個部門出現技術進步后,它必然會通過部門性的波動源傳導到經濟的其他部門,技術沖擊的隨機性使產出的長期增長路徑出現隨機性的跳躍,產量和就業的波動實際上并不是對自然率水平的偏離,而是對生產可能性變化的最優反應,因此,任何反周期的政策都是反生產的沒有意義的。關于實際經濟周期模型的政策含義,巴羅通過復活李嘉圖等價命題,認為公債是中性的,經濟主體的預期理性會抵消政府無論是以公債還是稅收等方式籌資的效應,因而試圖刺激經濟擴張的積極財政政策無效。基德蘭德和普雷斯科特則通過比較有無約定條件下的均衡解,從政策的時間不一致性和政府信譽方面論證了凱恩斯主義的相機抉擇政策是無效的。
由上可見,凱恩斯主義為政府提供了市場經濟中反蕭條的最初的政策理論,并將其邊界嚴格地界定在短期,它的效應也被戰后西方國家20多年的實踐所證實。新古典宏觀經濟學將宏觀經濟政策的期限邊界定格為零,雖然這種政策主張遠離現實,但作為政策理論卻為反思傳統的宏觀調控政策效應提供了一種路徑。現代宏觀經濟學中,幾乎沒有任何一派是把宏觀調控政策當做長期的政策。
三、宏觀調控政策的對象與目標邊界:總量穩定還是結構增長?
作為一種制度安排,宏觀調控政策必然會存在一定的作用對象與目標。關于宏觀調控政策作用的對象究竟是總量還是包括結構?它的目標究竟是穩定還是增長?對此的不同認識顯然直接影響到對宏觀調控政策有效性的評價,而在更寬泛的意義上則影響到能否正確地認識市場經濟中市場與政府的作用。
(一)宏觀調控政策的對象是宏觀經濟總量
現代市場經濟中的政府制度安排或經濟職能從總體的內容層次上可以區分為一般的市場條件的創立與維護、微觀經濟規制、宏觀經濟調控三大類。與基于市場失靈外在地要求政府干預經濟的微觀規制安排不同,宏觀調控是市場經濟內在機制充分發揮作用并導致經濟總量嚴重非均衡基礎上形成的政府安排。由于動態經濟中經濟出現周期的波動是不可避免的,雖然市場機制如果假以時日能夠自動調節經濟至自然率的均衡水平,但在經濟達到均衡之前可能需要經歷一個較長時期的蕭條意味著必須付出總體社會福利損失的嚴重代價,因此,現代市場經濟一般內在地要求通過政府運用一定的宏觀經濟政策(主要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去調控經濟總量,以減少市場機制調節時滯產生的高昂成本。從宏觀調控的內涵來看,它作用的對象顯然是總量方面,但其作用的結果又必然會間接地影響到具體微觀主體的行為。而正是這種直接對象與間接結果的傳導表明了宏觀調控政策的有效性,這也是為什么說有效的宏觀調控必須有堅實微觀基礎和傳導條件的原因。有必要說明的是,如果依據作用結果來界定政策邊界,那么也許可以把結構列為宏觀調控的對象。不過,隨之而來的問題可能就會陷入體制認知的誤區(這點將在后面說明)。將宏觀調控政策的對象邊界嚴格界定為總量的觀點也明確地反映在現代西方宏觀經濟學的分析框架中。
(二)產業結構是市場配置資源的結果
前已述及,宏觀調控政策作用的結果不僅會而且應該影響到微觀主體的行為決策和產業結構的相應調整。但宏觀調控政策的對象卻并不針對具體的行業和部門,否則宏觀調控就等同于微觀規制。理論和實踐的發展表明,對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的普遍認同,推動了市場經濟在世界范圍內的廣泛發展。在市場經濟中,通過市場競爭和價格機制對供求關系進行調節,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使資源在各產業和部門間得到有效配置,產業結構的形成和優化正是市場在產業間配置資源的必然結果。歷史地看,產業結構的形成和調整也曾在不同的體制下完全或主要由政府來安排(通過產業政策),由此形成了典型的計劃經濟體制及所謂的政府主導型市場經濟體制(如日本和韓國等)。不過由政府取代市場、通過產業政策干預市場機制在產業間的資源配置而形成的產業結構從長期看是非常脆弱的,日本和韓國經濟(金融)危機不斷,中國重復建設問題嚴重,政府安排的產業政策不能不說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產業政策在實質上是政府依據自己確定的經濟變化趨勢和目標設想來干預資源在產業間的配置,產業政策在資源配置的方式上與計劃經濟是相同的,計劃經濟所固有的缺陷必然會重現于產業政策的制定上(湯在新、吳超林,2001)。政府對具體產業的干預應以市場失靈為依據確定。如果將產業政策當做一種宏觀調控政策,顯然它相對市場基礎是一種外生的安排,其績效將存在體制的制約。不僅如此,如果將產業結構作為宏觀調控的對象,也與產業結構是市場配置資源的結果存在邏輯上的矛盾。應該承認,中國當前的經濟問題主要是結構問題,但結構問題不是宏觀調控直接的對象,結構問題的解決有賴于市場基礎的發展和完善,這也是理解為什么要大力發展市場經濟的關鍵之所在。
(三)宏觀調控政策的目標是為市場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創設穩定的外部條件
對于通過宏觀經濟政策減少經濟周期波動、促進經濟總量均衡從而為市場機制有效進行資源配置創設穩定的外部條件的目標業已獲得廣泛的認同,并為當今世界各國政府所采納(除新古典宏觀經濟學派反對外),不過,關于經濟增長是否應該作為宏觀調控政策的目標則在理論上和實踐中都存在重大的分歧。嚴格地說,經濟增長屬于總供給的范疇,它取決于生產要素的投入與組合,在市場經濟發達國家,一般堅信構成總量內容的總供給方面是市場配置資源的結果。即使出現總供給沖擊的經濟周期波動,認為也應該由市場機制來調節。在現代西方宏觀經濟理論中,宏觀調控政策歸屬于總需求的范疇,政策的目標被界定在因總需求沖擊引起經濟周期波動后的穩定方面,而且強調的是短期。如果說凱恩斯主義所強調的積極財政政策的乘數效應中包含了一定的經濟增長目標,那么這種增長主要也是隨積極財政政策穩定投資者預期而來的私人部門的增長,公共財政支出的增長本身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仍然屬于穩定的手段,目標是為民間投資的啟動創設良好的外部環境。在主要發達國家的貨幣政策實踐中,貨幣政策事實上也一直是以穩定通貨而不是經濟增長為目標。
最近10年來,隨著現代宏觀經濟學的發展,特別是內生經濟增長理論的發展,越來越多的經濟學家對政府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能夠產生合意的長期經濟增長表示懷疑,認為過分關注短期穩定的需求管理政策忽視了長期經濟增長的問題。他們指出短期的產量波動雖然具有重要的福利后果,但長期經濟增長的福利含義遠遠超出任何短期波動的影響(Romer,1996),強調現代經濟分析的重點應該從總需求轉向總供給方面(因為總量非均衡都是微觀扭曲的結果)。這種從對短期穩定的關注轉向長期經濟增長路徑探討的理論發展方向所給出的政策含義是,政府既能夠積極地也能夠消極地影響長期經濟增長,而積極政策的作用主要體現在為經濟的最優增長路徑提供良好的外部條件。
在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尤其是像中國這樣處于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國家,由于市場基礎不完善,政府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一直附存著經濟增長的目標。在中國擴大內需的宏觀調控實踐中,先是1998年上半年明確地將貨幣政策作為保證8%的經濟增長率目標的手段,當認識到依靠貨幣政策難以實現預期目標的情況下,又進一步明確提出啟用積極的財政政策來保證經濟增長。應該承認,一系列積極的宏觀調控政策對于阻止經濟增長率的嚴重下滑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現實結果與預期目標的巨大差距表明,將宏觀調控政策目標嚴格界定為短期穩定更為確切。實際上,多重目標之間的相互矛盾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宏觀調控政策效應的釋放,積極財政政策的短期經濟增長目標在中國經濟的存量部分還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在經濟的增量部分則明顯難容。目前,國內已有不少學者開始在關注短期穩定的基礎上探討中國長期經濟增長的路徑問題,如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宏觀組(1999)就曾明確提出:“宏觀政策的制定和實施要始終堅持以市場化為取向,通過制度創新、加快結構調整來求得長遠的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擴大內需如果不是作為一項短期政策而是作為一項基本政策,一定要和供給管理的政策結合起來”。特別是從2000年5月中國經濟出現重大轉機后,關于長期經濟增長要依賴市場基礎和制度條件的完善已逐步成為共識。
四、簡短的結語
在中國的經濟發展進程中,我們一向重視政府制度安排的作用,這無疑是中國客觀現實的要求。與此同時,我們又必須對政府制度安排在經濟的不同領域和層次內容上的差異有一個清晰的認識。事實上,就宏觀調控政策作為一種政府制度安排而言,它在西方國家的理論和實踐中具有比較清楚的界定,而國內對其內涵和目標等問題上的認識則是相當含混或者說是相互矛盾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們對宏觀調控問題的基本認識是:
——市場經濟有效配置資源是以產權明晰的市場主體行為和形成理性預期從而能對市場價格信號作出靈敏反應為基礎的。針對經濟總量非均衡的宏觀調控如果沒有堅實的微觀基礎,那么,作為一種外生的制度安排的政策效應釋放必然受到極大的制約。宏觀調控政策的傳導還需要相應有效的市場傳導條件或機制。在中國,由于市場結構并不完全,特別是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仍屬管制市場,缺乏有效的市場傳導機制使宏觀調控成為一種外生于市場條件的政府安排。因此,宏觀調控政策能否發揮作用已不僅僅是政策本身的問題。
篇7
關鍵詞:房地產;宏觀調控;經濟政策;投資
房地產宏觀調控是指國家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從宏觀上對房地產業進行指導、監督、調節和控制,促進房地產市場總供給與總需求、供給結構與需求結構的平衡與整體優化,實現房地產業與國民經濟協調發展的管理活動。目前,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房地產行業得到進一步的發展,對市場經濟的影響也越來越大,在整個市場經濟中,房地產經濟占據著主導地位,此時,為了能夠遏制房地產經濟的惡性發展,國家及政府不斷調整宏觀調控政策,加大宏觀調控的制約力度。根據我國宏觀調控的歷史經驗來看,過去我國對于房地產宏觀調控的調整力度不夠,并沒有使房地產經濟得到有效的遏制,這就給市場經濟帶來了極大的影響,也不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加不利于市場以及人民群眾對于建筑的供應要求。如今,隨著我國對房地產宏觀調控的制約力度不斷加大,在宏觀市場中對于房地產經濟的調整與控制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當前國家宏觀調控經濟政策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分析的意義
通過對國家宏觀調控經濟政策的研究,一方面可以了解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的宏觀調控經濟政策的相關內容及其功能,另一方面可以為有關的部門單位做出科學、合理的決策提供有效的依據。
1.通過經濟政策對房地產市場影響的研究,為國家有關部門調控房地產市場提供依據
通過對當前國家有關部門采用宏觀調控經濟政策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調控所產生的影響進行研究,可以使國家有關部門了解政策的作用和功效,為國家有關部門進行事前控制,提前預測經濟政策的調控效果,對房地產市場及其他產品市場可能產生或引起的效應等進行提前掌控,并為有關部門根據房地產市場所出現的問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采用具體的宏觀調控經濟政策所產生的功效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對癥下藥,避免政策適用不當造成的附加損失,及時緩和問題所帶來的附加矛盾,促進房地產市場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掌控之下和諧發展。
2.通過經濟政策對房地產市場影響的研究,為房地產企業提供決策依據
通過對當前國家有關部門采用宏觀調控經濟政策對房地產市場調控過程中所產生的影響進行研究,有助于房地產企業了解國家采用宏觀調控經濟政策的最終目標,了解相關經濟政策的調控力度,對何種情況產生影響,了解宏觀調控經濟政策可能導致本企業的損失有多少等等,為房地產企業采用科學、合理、合法的措施,防止和預防對企業造成損失,及時調整和轉舵,對宏觀調控經濟政策調控后可能產生的威脅和機會進行掌控,并為企業制定相關的戰略規劃和戰術計劃提供了有效的依據。
3.通過經濟政策對房地產市場影響的研究,有助于解決民生問題,緩解社會矛盾
通過對當前國家有關部門采用宏觀調控經濟政策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調控過程中所產生的影響進行研究,有利于國家有關部門了解民生,了解人民的需要,及時有效的提供高效的公共產品和服務,幫助人民解決民生問題,緩解房地產市場的過度競爭而引起了社會矛盾和沖突,為國家的經濟發展提供一個和諧的環境,促進國家經濟穩步快速發展。
二、當前國家宏觀調控經濟政策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
通過上述,國家實行宏觀調控政策能夠有利于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保證社會經濟的有效發展,從而保證我國國民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但是凡事都具有雙面性,從某個角度來講,國家對房地產市場采取宏觀調控政策也會造成其他經濟方面問題的出現,所以,為了能夠保證市場經濟的平衡發展,國家及政府必須要采取相應措施,利用調控手法來對其進行維護,以保證市場經濟有序的進行,它能夠有效的化解房地產經濟與市場經濟激化的矛盾,從源頭上遏制經濟方面的負面問題。
1.加息
從短期來看,加息會從三個方面對房地產業造成影響,從而導致當前的高房價回歸理性。
第一,加息是一個國家或者某個地區的中央銀行提高利息的行為,其主要目的是平衡市場的供應需求、遏制市場中通貨膨脹。在消費者購買住房的過程中,如果遇到加息的情況,就會有效的轉變消費者的觀念,然后使其知難而退;第二,加息能夠促使更多人進行存款而非購房,也就是說,銀行增加利息之后更多的人會選擇存款來增加個人的收入,但是如果選擇購房,那么就極大可能造成貸款數額的增加,對于消費者購房是極為不利的,這樣能夠有效的遏制消費者的購房需求;第三,加息會增加商家建房時的經濟成本,所以,越來越多的商家將盈利點轉向到了商品房,從而滿足市場的需求。中央銀行采取增加利息的措施,其本質是將消費者與售房者的成本收益曲線進行改變,從而在無形之中使市場經濟達到平衡發展的狀態。
2.房產稅
房產稅,又稱房屋稅,是國家以房產作為課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在征收房產稅的過程中,國家通常會采用稅收杠桿的征稅形式,從而有效地管理房產經濟,保證房屋建筑的使用價值,有效的控制及調整國家實行房產政策。國家在征收房產稅時,其具有以下幾點意義:1)有效的穩定市場經濟,尤其是房地產經濟在市場經濟中的穩定發展;2)有利于遏制開發商對房屋建筑的無限制開發與建設;3)有利于轉變消費者的購房觀念;4)有效地控制因投資過熱而引起的房價上漲。限制房價的上漲主要有以下幾點措施:
(1)降調節房價增長率;
(2)低房屋土地空置率,調節供需平衡;
(3)增加地方政府收入來源,降低對土地出讓金的過分依賴;
(4)優化社會資源配置,縮小貧富差距。
3.限購令
限購令有利于社會公平和資源節約,影響如下:
(1)限購令固然是以行政強力遏制了購房需求,其短期或對調整房市有所影響,但正因為調控行為的非市場化,政策的連續性就讓人存疑。
(2)“限購令”的實際效果很有限,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意義。首先,這是一項臨時性措施,對房價而言只能發揮臨時降溫作用,并不能真正改變市場預期。只要炒房客預期房價繼續上漲,炒房客就有可能千方百計繞開規定。其次“一戶限購一套房”的規定有漏洞。炒房客既可以借用暫時不買房人的身份證來炒房,還可以通過假離婚等方式來炒房。
三、結論
近年來,國家及政府實行宏觀調控有效的遏制了房地產經濟的惡性發展,并使得房地產更好、更穩的發展。根據房地產市場經濟的發展情況來看,國家及政府采用了各種手段,再根據市場發展的起伏狀況,從而保證市場經濟的有效發展,尤其是房地產經濟在市場經濟中的穩定發展,除此以外,宏觀調控的實行還能夠帶動我國其他產業的發展,使得我國全面邁向小康社會。
參考文獻
篇8
市場經濟中,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的是市場機制,市場經濟運行的基本理論已由標準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給定。盡管市場實現帕累托效率的前提條件過于苛刻而被認為在現實市場中不可能具備,但市場經濟的發展史表明,對市場制度作用的認識不是削弱而是加強了。出于完善市場配置功能的需要,現代市場經濟國家在市場基礎上日益衍生出了其他一些非市場形式的政府制度安排。其中最主要的有:(1)針對市場失靈而由政府進行的微觀規制(管制);(2)針對市場經濟總量非均衡而由政府運用一定的宏觀經濟政策進行的宏觀調控。作為典型的政府安排,宏觀調控是政府在宏觀經濟領域的經濟職能,是現代市場經濟中國家干預經濟的特定方式,它的內在必然性實際上可由市場經濟運行的本質是均衡約束下的非均衡過程推論出來(吳超林,2001);而它的作用機理已在標準的凱恩斯主義模型中得到了經典的揭示,并被戰后西方國家長期的實踐所驗證。
眾所周知,宏觀總量是由微觀個量組成,宏觀經濟不可能離開微觀基礎而存在,宏觀調控也必然要依賴于現實的微觀基礎和制度條件。我們可以簡單地從宏觀調控是否具有堅實的微觀基礎和制度條件出發,將宏觀調控區分為內生的制度安排和外生的制度安排兩類。市場經濟內生安排的宏觀調控意指宏觀經濟政策具有與市場制度邏輯一致的傳導條件和能對政策信號作出理性反應的市場化主體。相對而言,如果市場經濟意義上的宏觀經濟政策是在沒有或不完善的市場基礎和傳導條件下進行的,那么宏觀調控顯然就是一種外生于市場制度的安排。一般地,在有效的邊界范圍內生安排的效應顯著,而外生安排的效應則會受到極大的限制。有基于此,我們可以給出一個分析中國宏觀調控政策效應為何不理想的理論框架。
中國1993—1996年的主導政策被普遍認為是經濟轉型時期的一次比較接近市場經濟意義上的宏觀調控,并成功地使1992年以來總需求嚴重大于總供給的宏觀非均衡經濟實現了“軟著陸”。但宏觀經濟只經歷了短暫的均衡之后,旋又在外部沖擊和內部制約的條件下,陷入了持續至今且嚴峻的另一種類型的宏觀總量非均衡即總需求小于總供給的狀態。面對嚴峻的宏觀經濟形勢,出于“速度經濟”的要求及基于宏觀經濟學的基本常識,中國首先選擇的是以貨幣政策為主的宏觀調控政策安排,目的在于阻止經濟增長率持續下降的勢頭。然而,到1998年7月為止,盡管包括下調利率、取消貸款限額、調整法定準備金率、恢復中央銀行債券回購業務等市場經濟通用的主要貨幣政策工具幾乎悉數釋出,經濟減速和物價下跌的勢頭卻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鑒于直觀的宏觀經濟現實,當時人們普遍的共識是貨幣政策失效。關于失效的原因,大多數的分析是借助IS-LM模型進行的,其中主要的觀點是“投資陷阱”論、“流動性陷阱”論、“消費陷阱”論等。應該說,這些觀點基本上是在給定貨幣政策的制度基礎和傳導條件的前提下,主要從貨幣政策本身的作用機理方面實證分析了制約貨幣政策效應發揮的各種因素,這些政策層面的分析無疑是必要而且也是有針對性的。可是,如果給定的前提在現實中并不存在或不完全具備,那么,這種僅在政策層面的分析就不可能從根本上提出有效的對策。
事實上,中國仍處于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進程中,市場制度基礎的建設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但還不完善。中國以增量促存量的漸進式改革方式形成了微觀基礎的二元格局:一方面,改革后形成的增量部分——非國有企業——基本上是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起來的,它們具有產權明晰的特征,能對市場價格信號作出靈敏的反應,其行為由市場機制調節,是市場經濟意義上的微觀主體;另一方面,改革后仍然保存的存量部分——國有企業——雖然歷經不斷深入的改革也日益向現代企業制度轉變,但其積重已久的深層問題并非短期內能得到徹底解決,無論在產權結構還是在治理結構中,國有企業都存在著明顯的政企難分的特征,因而其行為具有對市場與政府的雙重依賴性,是不完全市場經濟意義上的微觀主體。目前國內經濟學界對這種二元格局的另一種流行劃分法是所謂的體制內的國有企業與體制外的非國有企業。其實,這是相對計劃經濟體制而言的,如果相對市場經濟體制而言,則體制內的就應該主要是非國有企業,而體制外的是傳統的國有企業。
有效的貨幣政策除了要有能對政策信號作出理性反應的微觀基礎外,還必須有政策賴于傳導的條件。在市場經濟中,利率是解釋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最重要變量,它通過多種途徑傳導并影響到實體經濟。Munddl(1968)與Fleming(1962)分析了開放經濟條件下利率變化經由總需求和匯率波動效應傳導的過程;robin(1969)通過對q值(資本資產的市值對重置成本的比值)的定義并將它作為把中央銀行與金融市場連接到實體經濟的重要因素,分析了資產結構調整效應的傳導過程;Modidjani(1977)從居民消費需求角度分析了財富變動效應的傳導過程。所有這些傳導過程都是以利率市場化為前提、并以相對完善的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為基礎的。嚴格地說,中國的利率基本上是由政府確定。利率機制傳導的市場化前提不存在,所謂的“流動性陷阱”、“投資陷阱”、“消費陷阱”失去了分析的前提。假定政府確定的利率反映了市場供求,被認為是一種準市場化的利率,那么,在資本市場受到嚴格的管制以及金融市場被制度的性質強制分割的情況下,金融市場制度基礎的局限也極大地制約著利率機制的有效傳導。謝平和廖強(2000)明確地指出了利率傳導機制的資產結構調整效應與財富變動效應之所以不佳,原因正在于中國的非貨幣金融資產與貨幣金融資產、金融資產與實際資產之間的聯系不緊密、反饋不靈敏,金融體系與實際經濟體系各行為主體和運行環節之間遠未銜接成一個聯動體。張曉晶(2000)則在MundellV-Fleming模型結論的基礎上論證了開放條件下由固定匯率和資本有限流動引致的套利行為以及外匯占款必然制約中國試圖通過降息刺激經濟政策效果。結合對微觀基礎的更進一步分析,我們可以得出兩點結論:第一:非市場化的利率使中國的貨幣政策在總體上成為一種外生于市場經濟的政府安排,實體經濟難以對其作出靈敏反應;第二,假定這種利率等同于市場化利率,那么,貨幣政策雖然相對于市場經濟體制內的微觀基礎是一種內生安排,但金融市場的制度分割與局限使體制內的主體無法對利率作出反應,而體制外的主體使貨幣政策相應地又變為外生安排,加上體制外的改革滯后于金融制度本身的改革,金,融微觀主體基于金融風險的考慮必然又會限制體制外主體的反應(這就是所謂的“惜貸”)。
金融市場制度的局限使得中國貨幣政策的傳導實際上更主要是通過信用機制來進行的。理論上,貨幣政策的信用傳導機制主要有銀行借貸和資產負債表兩種典型的渠道。Bernankehe和Blinder(1988)的CC-LM模型從銀行貸款供給方面揭示了前一種渠道的作用機理,Bernankehe和Gerfier(1995)從貨幣政策態勢對特定借款人資產負債狀況的影響方面闡明了后一種渠道的作用機理。信用機制能否有效地發揮傳導作用,其關鍵的問題是如何降低在信息不對稱環境下存在于借貸行為過程中的逆向選擇或道德風險等問題,從而使信用具有可獲得性。就中國的現實而言,體制內外不同的微觀主體的信用可獲得性是完全不同的。市場體制內的微觀主體(非國有企業)因金融市場的制度歧視被隔絕在以銀行為主的金融體系之外,貨幣政策相對于它們是一種外生的安排,效應當然無從談起。市場體制外的微觀主體(國有企業)的反應則可從兩方面來分析,一方面是,對于那些效益和資信狀況均良好的主體,它們并非惟一地依賴銀行借貸渠道融資,這就意味著信用傳導機制所必需的銀行貸款與債券不可完全替代的前提難以成立,即使這類主體不受市場的制度歧視,而且金融機構也愿意與它們發生借貸行為,但貨幣政策對它們的效力相當微弱;另一方面,對于那些效益和資信狀況均不良的主體,由于它們存在嚴重的道德風險和過大的監督成本,金融機構出于自身穩健經營的要求,又往往不愿與其發生借貸行為,所以形成銀行普遍的“惜貸”或“慎貸”現象,貨幣政策對這類主體的投資引誘也不明顯(只是較大地減輕了它們的利息負擔)。由此可見,中國貨幣政策效果不顯著并不是(或主要不是)貨幣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微觀基礎和制度條件問題。
中國積極財政政策的效果同樣可以在制度內生與外生安排的框架下得到說明。1998年中期,當日益嚴峻的“通貨緊縮”和“有效需求不足”問題使得貨幣政策一籌莫展,以及東南亞金融危機致使通過出口擴大外需受阻的情況下,為了解決總體物價水平持續下跌、經濟增長率遞減、失業(下崗)面不斷擴大等宏觀經濟問題,政府秉持通過宏觀調控擴大內需以啟動經濟的思路,確立了以財政政策為主并與貨幣政策相互配合的積極的宏觀調控政策取向。針對有效需求不足,積極財政政策主要是通過移動IS曲線的方式實現擴大總需求的目的,實際上是凱恩斯主義政策主張在中國的一種實踐。對積極財政政策選擇實施的時機和它的重要意義(穩定人們的預期)幾乎沒有人表示懷疑。盡管以增發國債為主要內容的積極財政政策被認為在擴大基礎設施投資進而拉動經濟增長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權威部門統計測算的結果是增發國債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1998年和1999年分別達1.5%和2.1%),但作為市場經濟意義上的一種宏觀調控政策,財政政策的主要功能并不僅僅體現在擴大支出的直接效應方面,而是在于通過政府支出的擴大去拉動民間投資的間接效應方面,否則,財政政策就與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政府投資沒有兩樣。就后一方面而言實際效果并不理想。不少人擔心積極財政政策長期繼續下去有可能導致計劃體制復歸和債務危機。
關于積極財政政策為何難以有效地拉動民間投資需求增長的原因,學術界已展開深入的探討并提出了多種解釋。其中大多數的分析都將問題的癥結歸咎于基礎設施的產業鏈太短以及整個產業結構不合理方面,強調正是基礎設施的產業關聯性差,當把財政資金集中投向本來就已存在生產能力嚴重過剩的基礎原材料部門,并且主要又是以政府大包大攬而不是貼息、參股和項目融資等方式投入的情況下,民間投資自然不可能參與進來,最終的結果是積極財政政策的乘數效應不大,經濟啟而不動。無疑,中國積極財政政策效應在現象層面表現出來的因果關系確實如此。但根本的原因卻正如光教授(1999)所指出的,是政策擴張與體制收縮的矛盾。如果從財政政策是一種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觀點出發。我們可以就它與微觀基礎的關系對政策效應作出進一步的解釋。這就是,由于財政政策與政府關系緊密的行為主體(特別是國有主體部門)具有較強的內在一致邏輯(這種較強的內在一致邏輯恰恰又是人們所擔心的計劃體制復歸的重要表現),積極的財政政策對這類主體的投資引誘效果相對明顯;由于財政政策相對市場體制內的微觀主體是一種典型的外生制度安排,積極財政政策的各種乘數效應受到體制的摩擦,因而對民間投資和居民消費需求的拉動效應不明顯,亦即IS曲線移而不動。
上述給出的僅僅是制度基礎的分析框架,它并不是宏觀調控分析的全部內容。如果到此為止,則很容易使人誤解為:只要宏觀調控政策是內生的制度安排,就可以實現經濟持續穩定的增長。其實,即使是內生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也并不必然意味著它能夠解決所有的問題(凱恩斯主義政策70年代在“滯脹”面前的失靈就是明證)。因為,如果宏觀調控作用的僅僅是宏觀經濟總量,就不能要求它去解決結構問題;如果宏觀調控政策的本義只是一項短期的穩定政策,又豈能冀望它來實現長期的經濟增長?這實際上也就涉及宏觀調控政策是否存在一個有效的邊界問題,內生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效應也只有在有效的邊界范圍內才能得以釋放出來。
二、宏觀調控政策的期限邊界:短期還是長期?
關于宏觀調控政策的長期與短期之爭,實質上也就是關于政府經濟職能邊界的理念之爭。在西方,現代宏觀經濟學各流派之間對此也展開過激烈的論爭,從凱恩斯主義到貨幣主義再到新古典宏觀經濟學派和新凱恩斯主義,其政策理論的核心實際上也可歸結為宏觀調控政策的期限邊界問題。比較分析各流派不同的政策理論主張,應該會有助于我們對這一問題的理解。
(一)短期邊界論:凱恩斯主義、貨幣主義及新凱恩斯主義的政策主張
在20世紀30年代大蕭條背景下,凱恩斯從不變的價格水平可以存在不同的總產出水平及相應的就業水平的現實出發,以現實存在的貨幣工資剛性、價格剛性、流動性陷阱和利率在長期缺乏彈性等作為分析前提,把經濟分析的重點放在宏觀總體的真實變量上,指出宏觀經濟總量的非均衡主要是總需求波動(有效需求不足)的結果,市場力量并不能迅速有效地恢復充分就業均衡。根據總需求決定原理,凱恩斯進一步推論出,只有通過政府制定積極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引導消費傾向和統攬投資引誘,并使兩者互相配合適應,才能解決有效需求不足的問題,從而使經濟在充分就業的水平上保持穩定。
在凱恩斯看來,針對有效需求不足的總需求管理政策是相機抉擇的短期政策,因為“在長期我們都死了”。關于宏觀調控政策的短期邊界論,我們可用標準凱恩斯主義的AS一AD模型加以說明。在圖1中,假設總需求曲線AD0與總供給曲線AS相交的A點表示經濟最初處于的充分就業均衡水平(Yn),當經濟受到現實總需求的沖擊,即AD0左移至AD1之后,由于現實中存在著貨幣工資剛性和價格剛性,必然導致廠商削減產量和就業量(從Yn減到Y1),這時,經濟將在小于充分就業水平的B點實現均衡,而不可能任由價格的自由下降調整到C點的充分就業均衡水平。正是投資者不確定預期及由此形成的有效需求不足,使得AS在A點以下演變為一條具有正斜率的總供給曲線,它意味著完全依靠市場力量很難迅速有效地將Y1恢復到Yn。因此,要使經濟在較短的時間內從B點回復到A點,最有效的辦法是通過政府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使AD1,移動到AD0。在有效需求不足問題解決后,AS曲線恢復到古典的垂直狀態,市場價格機制繼續發揮作用,此時如果繼續實施積極的政策會加劇價格水平的上漲(通貨膨脹)。從凱恩斯主義的AS一AD模型中不難看出,總需求管理政策的邊界只限于AS曲線具有正斜率的部分,亦即存在于有效需求不足的狀態。
在20世紀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正當凱恩斯主義需求管理政策在“滯脹”面前日益失靈的情況下,以弗里德曼為代表的貨幣主義學派提出持久收入假說和自然率假說來解釋“滯脹”現象,并對凱恩斯主義的需求管理政策發難。貨幣主義者認為,長期菲力普斯曲線是一條起自自然失業率的垂直線,不存在失業率與通貨膨脹率之間的交替關系。雖然短期內通過政府積極的財政政策可以影響產量和就業量,但就長期而言,財政政策的“擠出效應”使得財政擴張的量不過是對私人部門支出的量的替代,稅收的變化也因不能影響持久收入而僅有非常微弱的乘數效應。貨幣政策也同樣只會在短期內當人們按錯誤的價格預期決策時對產量和就業量產生影響,而在長期一旦錯誤的價格預期得到糾正,即“貨幣幻覺”消失之后,實際工資、產量和就業量都將復歸到各自的自然率水平。因而任何通過政府相機抉擇的需求管理政策試圖保持較高的和穩定的產量和就業量水平的努力,最終只會導致通貨膨脹的加速上升和經濟的更不穩定。與重視財政政策作用的凱恩斯主義者不同,貨幣主義者從穩定的貨幣需求函數出發,堅持經濟在遭遇需求沖擊后仍會相當迅速地恢復到自然率的產量和就業水平附近,強調即使是短期的需求管理政策也不會使事情變得更好,因為政策制定者為了某種政治利益而操縱經濟導致的政府失靈可能比市場失靈更糟。因此,為了穩定經濟,應該用旨在穩定價格預期的貨幣規則取代相機抉擇的需求管理政策。
新凱恩斯主義從最大化行為和理性預期的基礎上去探尋關于工資和價格粘性的原因,進而建立了包含確定價格和接受需求的廠商、新古典生產函數、市場不完全性、信息不對稱等方面具有堅實微觀基礎的宏觀經濟模型(Mankiw&Romer,1991)。由此導出的政策含義強調,由于經濟自動均衡將以長期的蕭條為代價,因此,通過政府的總需求管理政策可以使經濟在短期內穩定在產量和就業的自然率水平附近。新凱恩斯主義關于短期政策的觀點分別以工資粘性模型(圖2)和價格粘性模型(圖3)來說明。在圖2中,LAS是一條與古典一致的垂直總供給曲線,SAS則是由一定的預期價格水平(pe=p0=W0或pe=p1=W1)給出的短期總供給曲線。假定經濟初始在產量和就業自然率水平(Yn)的A點上運行,當發生意外的總需求沖擊后(總需求曲線從AD0移到AD1),即使價格可自由伸縮,但由于工資已由談判合同固定,經濟必然從A點移動向小于充分就業均衡(Y1)的B點。正是因為工資合同需要交錯調整不可能使勞動市場在C點出清,新凱恩斯主義者強調政府對意外沖擊的反應遠比私人部門協商調整工資迅速。因此,在短期內,通過政府的總需求管理政策能夠將經濟穩定在自然率水平附近。圖3表明的是,總需求的沖擊之所以使經濟從A點移向B點,主要是因為存在價格粘性(比如菜單成本)。如果商品市場不可能在C點迅速出清,那么總需求管理政策在短期就應該有所作為。
(二)零邊界論:新古典宏觀經濟學的政策主張
建立在理性預期、自然率假設和市場連續出清基礎上的新古典宏觀經濟學包括以盧卡斯為代表的貨幣經濟周期學派和以巴羅、基德蘭德、普雷斯科特等為代表的實際經濟周期學派。前者從需求沖擊、信息不完全及閑暇(勞動)的跨期替代效應方面建立起解釋經濟周期波動的原因和傳導機制的貨幣經濟周期模型,認為在短期內,雖然不完全信息下發生的意料之外的貨幣沖擊會導致經濟總量的波動,但在長期中,由于人們能夠根據不斷獲得的信息去修復錯誤的預期,經濟將自行恢復到自然率的增長路徑。基于預期到的貨幣沖擊對經濟沒有實際的影響,因而旨在穩定經濟的貨幣政策在任何時候都無效。這種貨幣政策零邊界的推論可由圖4說明。
在圖4中,垂直的LAS曲線表明具有理性預期的經濟主體行為完全由市場價格機制調節,每一條傾斜的SAS曲線則由相應的預期價格水平給出。假設現期發生了出乎意料的總需求增加(貨幣沖擊使AD0移到AD1),則貨幣工資和價格水平必然會因商品和勞動市場存在超額需求而上升。此時,如果具有不完全信息的廠商(工人)誤將一般物價水平(貨幣工資)的上升當做相對價格(實際工資)的上升并相應地增加產品(勞動)供給,那么經濟將暫時“意外”地沿SAS0曲線從A點移動至B點。然而,一旦經濟主體理性地認識到實際工資和相對價格并未發生變化并完全調整預期,則SAS0會迅速移到SAS1,產量和就業復歸到自然率水平(C點)。因此,除非貨幣政策不被意料到,否則,無論長期還是短期的貨幣政策都歸無效,而意料之外(欺騙公眾)的貨幣政策本身只能進一步加劇經濟波動。如果用“適應性預期”替代“理性預期”概念,則圖4也是一個貨幣主義的AS—AD模型。
實際經濟周期學派堅持貨幣中性論,認為貨幣對實際經濟變量沒有影響,因為是產出水平決定貨幣變化而不是相反,所以貨幣政策的作用為零。他們主要從生產函數與總供給的關系方面建立起分析模型,強調實際因素(尤其是技術)沖擊是經濟周期波動的根源。在他們看來,當一個部門出現技術進步后,它必然會通過部門性的波動源傳導到經濟的其他部門,技術沖擊的隨機性使產出的長期增長路徑出現隨機性的跳躍,產量和就業的波動實際上并不是對自然率水平的偏離,而是對生產可能性變化的最優反應,因此,任何反周期的政策都是反生產的沒有意義的。關于實際經濟周期模型的政策含義,巴羅通過復活李嘉圖等價命題,認為公債是中性的,經濟主體的預期理性會抵消政府無論是以公債還是稅收等方式籌資的效應,因而試圖刺激經濟擴張的積極財政政策無效。基德蘭德和普雷斯科特則通過比較有無約定條件下的均衡解,從政策的時間不一致性和政府信譽方面論證了凱恩斯主義的相機抉擇政策是無效的。
由上可見,凱恩斯主義為政府提供了市場經濟中反蕭條的最初的政策理論,并將其邊界嚴格地界定在短期,它的效應也被戰后西方國家20多年的實踐所證實。新古典宏觀經濟學將宏觀經濟政策的期限邊界定格為零,雖然這種政策主張遠離現實,但作為政策理論卻為反思傳統的宏觀調控政策效應提供了一種路徑。現代宏觀經濟學中,幾乎沒有任何一派是把宏觀調控政策當做長期的政策。
三、宏觀調控政策的對象與目標邊界:總量穩定還是結構增長?
作為一種制度安排,宏觀調控政策必然會存在一定的作用對象與目標。關于宏觀調控政策作用的對象究竟是總量還是包括結構?它的目標究竟是穩定還是增長?對此的不同認識顯然直接影響到對宏觀調控政策有效性的評價,而在更寬泛的意義上則影響到能否正確地認識市場經濟中市場與政府的作用。
(一)宏觀調控政策的對象是宏觀經濟總量
現代市場經濟中的政府制度安排或經濟職能從總體的內容層次上可以區分為一般的市場條件的創立與維護、微觀經濟規制、宏觀經濟調控三大類。與基于市場失靈外在地要求政府干預經濟的微觀規制安排不同,宏觀調控是市場經濟內在機制充分發揮作用并導致經濟總量嚴重非均衡基礎上形成的政府安排。由于動態經濟中經濟出現周期的波動是不可避免的,雖然市場機制如果假以時日能夠自動調節經濟至自然率的均衡水平,但在經濟達到均衡之前可能需要經歷一個較長時期的蕭條意味著必須付出總體社會福利損失的嚴重代價,因此,現代市場經濟一般內在地要求通過政府運用一定的宏觀經濟政策(主要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去調控經濟總量,以減少市場機制調節時滯產生的高昂成本。從宏觀調控的內涵來看,它作用的對象顯然是總量方面,但其作用的結果又必然會間接地影響到具體微觀主體的行為。而正是這種直接對象與間接結果的傳導表明了宏觀調控政策的有效性,這也是為什么說有效的宏觀調控必須有堅實微觀基礎和傳導條件的原因。有必要說明的是,如果依據作用結果來界定政策邊界,那么也許可以把結構列為宏觀調控的對象。不過,隨之而來的問題可能就會陷入體制認知的誤區(這點將在后面說明)。將宏觀調控政策的對象邊界嚴格界定為總量的觀點也明確地反映在現代西方宏觀經濟學的分析框架中。
(二)產業結構是市場配置資源的結果
前已述及,宏觀調控政策作用的結果不僅會而且應該影響到微觀主體的行為決策和產業結構的相應調整。但宏觀調控政策的對象卻并不針對具體的行業和部門,否則宏觀調控就等同于微觀規制。理論和實踐的發展表明,對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的普遍認同,推動了市場經濟在世界范圍內的廣泛發展。在市場經濟中,通過市場競爭和價格機制對供求關系進行調節,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使資源在各產業和部門間得到有效配置,產業結構的形成和優化正是市場在產業間配置資源的必然結果。歷史地看,產業結構的形成和調整也曾在不同的體制下完全或主要由政府來安排(通過產業政策),由此形成了典型的計劃經濟體制及所謂的政府主導型市場經濟體制(如日本和韓國等)。不過由政府取代市場、通過產業政策干預市場機制在產業間的資源配置而形成的產業結構從長期看是非常脆弱的,日本和韓國經濟(金融)危機不斷,中國重復建設問題嚴重,政府安排的產業政策不能不說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產業政策在實質上是政府依據自己確定的經濟變化趨勢和目標設想來干預資源在產業間的配置,產業政策在資源配置的方式上與計劃經濟是相同的,計劃經濟所固有的缺陷必然會重現于產業政策的制定上(湯在新、吳超林,2001)。政府對具體產業的干預應以市場失靈為依據確定。如果將產業政策當做一種宏觀調控政策,顯然它相對市場基礎是一種外生的安排,其績效將存在體制的制約。不僅如此,如果將產業結構作為宏觀調控的對象,也與產業結構是市場配置資源的結果存在邏輯上的矛盾。應該承認,中國當前的經濟問題主要是結構問題,但結構問題不是宏觀調控直接的對象,結構問題的解決有賴于市場基礎的發展和完善,這也是理解為什么要大力發展市場經濟的關鍵之所在。
(三)宏觀調控政策的目標是為市場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創設穩定的外部條件
對于通過宏觀經濟政策減少經濟周期波動、促進經濟總量均衡從而為市場機制有效進行資源配置創設穩定的外部條件的目標業已獲得廣泛的認同,并為當今世界各國政府所采納(除新古典宏觀經濟學派反對外),不過,關于經濟增長是否應該作為宏觀調控政策的目標則在理論上和實踐中都存在重大的分歧。嚴格地說,經濟增長屬于總供給的范疇,它取決于生產要素的投入與組合,在市場經濟發達國家,一般堅信構成總量內容的總供給方面是市場配置資源的結果。即使出現總供給沖擊的經濟周期波動,認為也應該由市場機制來調節。在現代西方宏觀經濟理論中,宏觀調控政策歸屬于總需求的范疇,政策的目標被界定在因總需求沖擊引起經濟周期波動后的穩定方面,而且強調的是短期。如果說凱恩斯主義所強調的積極財政政策的乘數效應中包含了一定的經濟增長目標,那么這種增長主要也是隨積極財政政策穩定投資者預期而來的私人部門的增長,公共財政支出的增長本身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仍然屬于穩定的手段,目標是為民間投資的啟動創設良好的外部環境。在主要發達國家的貨幣政策實踐中,貨幣政策事實上也一直是以穩定通貨而不是經濟增長為目標。
最近10年來,隨著現代宏觀經濟學的發展,特別是內生經濟增長理論的發展,越來越多的經濟學家對政府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能夠產生合意的長期經濟增長表示懷疑,認為過分關注短期穩定的需求管理政策忽視了長期經濟增長的問題。他們指出短期的產量波動雖然具有重要的福利后果,但長期經濟增長的福利含義遠遠超出任何短期波動的影響(Romer,1996),強調現代經濟分析的重點應該從總需求轉向總供給方面(因為總量非均衡都是微觀扭曲的結果)。這種從對短期穩定的關注轉向長期經濟增長路徑探討的理論發展方向所給出的政策含義是,政府既能夠積極地也能夠消極地影響長期經濟增長,而積極政策的作用主要體現在為經濟的最優增長路徑提供良好的外部條件。
在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尤其是像中國這樣處于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國家,由于市場基礎不完善,政府安排的宏觀調控政策一直附存著經濟增長的目標。在中國擴大內需的宏觀調控實踐中,先是1998年上半年明確地將貨幣政策作為保證8%的經濟增長率目標的手段,當認識到依靠貨幣政策難以實現預期目標的情況下,又進一步明確提出啟用積極的財政政策來保證經濟增長。應該承認,一系列積極的宏觀調控政策對于阻止經濟增長率的嚴重下滑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現實結果與預期目標的巨大差距表明,將宏觀調控政策目標嚴格界定為短期穩定更為確切。實際上,多重目標之間的相互矛盾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宏觀調控政策效應的釋放,積極財政政策的短期經濟增長目標在中國經濟的存量部分還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在經濟的增量部分則明顯難容。目前,國內已有不少學者開始在關注短期穩定的基礎上探討中國長期經濟增長的路徑問題,如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宏觀組(1999)就曾明確提出:“宏觀政策的制定和實施要始終堅持以市場化為取向,通過制度創新、加快結構調整來求得長遠的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擴大內需如果不是作為一項短期政策而是作為一項基本政策,一定要和供給管理的政策結合起來”。特別是從2000年5月中國經濟出現重大轉機后,關于長期經濟增長要依賴市場基礎和制度條件的完善已逐步成為共識。
四、簡短的結語
在中國的經濟發展進程中,我們一向重視政府制度安排的作用,這無疑是中國客觀現實的要求。與此同時,我們又必須對政府制度安排在經濟的不同領域和層次內容上的差異有一個清晰的認識。事實上,就宏觀調控政策作為一種政府制度安排而言,它在西方國家的理論和實踐中具有比較清楚的界定,而國內對其內涵和目標等問題上的認識則是相當含混或者說是相互矛盾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們對宏觀調控問題的基本認識是:
——市場經濟有效配置資源是以產權明晰的市場主體行為和形成理性預期從而能對市場價格信號作出靈敏反應為基礎的。針對經濟總量非均衡的宏觀調控如果沒有堅實的微觀基礎,那么,作為一種外生的制度安排的政策效應釋放必然受到極大的制約。宏觀調控政策的傳導還需要相應有效的市場傳導條件或機制。在中國,由于市場結構并不完全,特別是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仍屬管制市場,缺乏有效的市場傳導機制使宏觀調控成為一種外生于市場條件的政府安排。因此,宏觀調控政策能否發揮作用已不僅僅是政策本身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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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投資計劃管理模式投資宏觀調控模式
一、投資計劃管理模式的基本特征及體制缺陷
我國現行的投資計劃管理模式可以概括為以項目管理為中心、以立項審批為手段、以控制年度投資規模為主要目標的管理體系。在實際操作中,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規模控制。每年由國家計劃部門制訂年度投資規模計劃,切塊分至國務院各部門(計劃單列企業集團)、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各部門、各地方再依此原則逐級向下安排計劃。二是分級審批。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開工報告都必須經過計劃部門審批。建設項目按基建、技改分類由不同的部門審批管理,審批權限按項目生產規模的大小劃分。三是事后調整。在投資計劃被突破、對整個國民經濟產生影響的情況下,一般采取清理壓縮在建項目和從嚴控制下年度投資規模、上收限額審批權限、停止審批新開工項目等急剎車調控手段。與傳統的高度集中的計劃管理模式相比,現行投資計劃管理模式有一些重要改進,但總的看來,現行投資計劃管理模式還沒有擺脫傳統計劃管理模式的基本思路,其特征和缺陷主要表現在:
首先,投資計劃管理模式的核心是定項目,是對項目和企業的直接管理和行政管理,是一種微觀管理,充其量是大微觀管理,而不是宏觀管理。這就導致了人們常說的宏觀管理的虛位,本應是著眼宏觀、調控總量,實則是著力微觀管理、虛置了總量調節。
其次,投資計劃管理模式的本質是直接控制、行政管理,取代了或代行了本應屬于企業和商業銀行的管理職能,造成了政府職能的錯位和越位。投資決策權力的錯位必然導致投資行為扭曲和投資決策責任的“真空”,這是我國固定資產投資效益低下的根本癥結所在。
其三,投資計劃管理模式的主要手段是行政審批,本想強調集中,實則造成分散。面對每年數以萬計的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制只能采取一定程度的分權,實行兩級調控或多級調控。這一模式的長期實行形成了兩個令人憂慮的“機制”:一是為過審批關而故意低報項目概算,化整為零,分散審批,形成地區產業布局趨同機制;二是引來許多“釣魚項目’,形成倒逼機制。
其四,投資計劃管理模式對項目和資金的分配主要不是根據市場和效益的原則,而是根據平衡各地方各部門利益撒胡椒面和誰能跑就給誰的原則。這樣,很多不該批的項目批了,不該給錢的給了。這些項目往往冠以“重點”稱號,有國家的,省的,市的,縣的,還有各部門的,重點項目滿天飛,結果是重點不重,國家難以集中力量搞好少數真正的重點項目,資金的利用效率很低。
最后,投資計劃管理模式的主要調控方法是在出現問題時硬性清理壓縮在建項目和嚴格控制新開工項目。這種調節方式簡單直接,見效較快,但負作用很大。“一刀切”的結果是良莠不分,使一些應該加快完工的項目無法完工,一些應該開工的項目無法開工,而一些應該停下的項
目由于有特殊關系或善于變通或自行其是也不一定就卡得住。
二、建立新的投資宏觀調控模式
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改革方向,新的投資宏觀調控模式的總體思路是:遵循三個分開原則,建立雙向約束機制,實現五大轉變,形成以間接調控為主的宏觀調控體系。
(一)遵循三個分開原則是理順若干重大關系的基礎和前提。首先,要實行政企分開,政府不能錯位、越位,不能直接干預企業的投資決策,必須放棄項目審批,項目投資的責任、權利、風險完全由企業或項目法人承擔。其次,要把政府宏觀調控職能與政府作為國有資產所有者的管理職能分開。應該盡快建立以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制為核心,統分結合,分級管理的國有資產運營體系,并使之與各有關政府部門脫鉤,遵循法律法規和市場規律獨立運作。三是實行競爭性投資與公益性投資分開。凡競爭性投資領域,政府退出投資,全部由企業承擔;對于基礎設施和部分基礎產業等公益性投資項目,也應盡量鼓勵企業承擔;對必須由政府承擔的投資領域,由財政和政策性投融資機構籌措資金,中央和地方政府根據事權分別承擔,量力而行,有多少錢辦多少事,集中力量抓好少數重點項目。這三大原則界定了政府在投資領域的職能定位,明確了各類投資主體的合理分工和投資范圍,確立了各類投資主體都要面向市場,平等競爭,實現責權利對稱的原則。
(二)建立雙向約束機制是克服投資建設領域三大頑癥的關鍵。
一方面,要加快和深化企業改革,使其真正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自主決策、自主經營、自擔風險,建立內部自我約束機制;另一方面,要加快和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使商業銀行真正商業化,積極穩妥地發展證券市場,建立各類出資者的自我約束機制,從而強化由出資者對籌資者的外部約束。
(三)實現五大轉變,形成以間接調控為主的宏觀調控體系。
一要實現由以項目管理為中心的微觀管理向以總量調控為中心的宏觀管理的轉變。宏觀調控部門要以宏觀管理為本位,著眼宏觀,致力于宏觀調節。二是實現以立項審批等行政手段為主的直接控制向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的間接調控轉變。三是由以年度規模為主要調控目標向以在建規模為主要調控目標轉變,逐步過渡到放棄規模控制。放棄項目審批制后,資金總量調控成為調控投資總量的核心。四要實現由以增量調控為主向以存量、增量調控并重的轉變,盤活存量,優化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經濟效益。五要實現以國有單位投資主體為主要調控對象向以全社會各類投資主體為調控對象的轉變,對全社會投資進行調控和引導。這五大轉變如能完成,就可基本形成以間接調控為主的宏觀調控體系。
這樣,不僅可以解決長期困擾我國投資建設領域的三大痼疾,而且可以從根本上消除“大而全”、“小而全”現象,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
參考文獻:
1?《中國投資白皮書》(1994、1995、1996年),中國計劃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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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宏觀調控及其客觀必然性
宏觀經濟調控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是與建立在高度發達的社會分工和社會化大生產基礎上的現代市場經濟緊密聯系的經濟范疇。國家宏觀調控就其本質和基本內容而言,是對市場經濟運行過程及其結果的干預和引導,它以市場機制自身的存在充分發揮其對社會資源配置的調節功能為前提。宏觀調控是補充市場的不足,而不是取代市場的功能;離開了市場經濟本身,也就無所謂對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這是宏觀調控的基本性質。為了把握住這一基本性質,必須正確認識宏觀調控的內在規定性及其產生和存在的必然性。
所謂宏觀經濟調控,就是指以中央政府為主的國家各級政府,為了保證整個國民經濟持續、協調、健康地發展并取得較好的宏觀效益,主要運用間接手段,對市場經濟的運行從總量與結構上進行調節、控制和引導。在這一概念中,以中央政府為主的國家各級政府是宏觀調控的主體,而市場經濟運行過程及其結果則是宏觀調控的對象和客體;保證整個國民經濟持續、協調、健康地發展并取得較好的宏觀效益是宏觀調控的目的;主要運用間接手段進行引導和調節是宏觀調控所采取的主要方式和發揮的作用。
現代市場經濟無一例外都是國家宏觀調控指導下的市場經濟。在我國,政府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實行宏觀經濟調控的客觀必然性在于:
1、從微觀領域看,“市場失靈”是政府介入經濟,實施宏觀調控的深刻原因。市場機制既有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一面。市場機制的消極作用也就是市場經濟本身存在著“市場失靈”的缺陷,其主要表現是:市場機制不能解決環境污染、失業等社會問題;市場機制不能維護社會效益大、而經濟效益小的公共產品的生產;市場機制不能充分地保護和促進新興產業的發展,也會給風險性投資帶來一定的障礙;市場機制難以調節社會收入分配和協調各階層之間的利益,容易造成收入分配上的過分懸殊;市場機制不能克服規模經濟與壟斷之間的矛盾等。這些缺陷依靠市場機制本身是無法彌補的。為了彌補“市場失靈”,使國民經濟均衡發展,需要國家實行宏觀經濟調控。
2、從宏觀領域看,市場經濟本身還存在著“市場失衡”,從而造成宏觀經濟的不穩定與經濟結構的不平衡,這也是政府實施宏觀調控的另一個重要原因。經濟不穩定,既可能表現在生產過程中,也可能表現在市場交易過程中。微觀經濟的不穩定,必須導致宏觀經濟的不穩定,表現為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失衡,要么總供給大于總需求,要么總需求大于總供給。造成經濟不穩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市場機制自身的內在缺陷的局限性,是導致經濟失衡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市場調節的局限性主要表現是:
(1)市場調節具有微觀性。市場調節是建立在各微觀經濟主體對自身利益追求之上的。而這些微觀經濟主體,一方面在市場活動中不可能事先就洞察到國民經濟的全局,并根據這一全局來決策自己的生產經營活動;另一方面,它們都從自身微觀經濟利益出發來決定自己的生產經營活動,因而不可能完全符合社會整體經濟運行的需要和宏觀經濟利益的要求,甚至可能與社會宏觀資源配置合理性要求相違背。這樣,市場調節難以實現宏觀總量的平衡和總體結構的合理。
(2)市場調節具有暫時性。市場調節是通過市場各種要素(價格、供求、競爭)相互作用實現的。集中表現是:供給與需求通過競爭形成一定的市場價格,在這里,供給與需求是動態的,價格也是動態的。市場在動態的價格下使供給與需求暫時趨于平衡的狀態。由于市場各種要求都處于經常變化之中,這種平衡狀態是轉瞬即逝的。因此,市場調節只能一次性地,暫時地解決供求矛盾,而不能使這些矛盾得到比較長期的解決。
(3)市場調節具有滯后性。市場調節是在矛盾或問題發生之后進行的一種調節,這種調節具有滯后性,是“馬后炮”式的調節,有一定的時間差,加之企業和個人掌握的經濟信息不充分,因而具有自發性和盲目性。這就不可避免地會導致經濟運行的無序和混亂,造成社會經濟的頻繁波動和資源浪費。如我國彩電、冰箱的生產,時而嚴重供不應求、時而又嚴重積壓等,就是市場調節的自發性和盲目性的反映。
(4)市場調節具有分化性。市場經濟是競爭性經濟,在激烈市場競爭中,必然是優者獲利多,劣者獲利少,甚至虧損被淘汰。這樣,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市場機制作用的發揮,會使個人之間、企業之間、地區之間收入差距擴大,甚至造成貧富懸殊乃至兩極分化。正因為市場經濟存在以上缺陷,不能實現宏觀經濟總量的平衡和經濟結構的優化,所以必須實行國家的宏觀經濟調控。
3、對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也是由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自身發展過程中的特點和內在要求所決定的。這是因為:
(1)市場機制要充分發揮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是需要一系列基本條件的。這些條件包括:企業要真正成為市場經濟的主體,自主經營和自負盈虧;要建立比較完備的市場體系;各種市場信號能夠真實準確地反映市場供求狀況;要形成總供給與總需要大致均衡的市場狀態;要建立比較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和法規體系,等等。顯然,在我國經濟體制轉換的過程中,僅靠對市場采取自由放任的態度,這些條件是根本不可能建立起來的,而只會導致市場混亂,使社會經濟運行走向無序。這就需要由國家的宏觀調控來推動這些條件的加快形成。
(2)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與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結合在一起的,它要求市場經濟的發展有助于實現而不是違背某些基本的社會制度目標,如要消除兩極分化,最終實現社會成員的共同富裕,等等。很明顯,單純的市場調節不可能自發地實現這些基本的社會制度目標。所以,由社會主義國家對市場經濟的運行進行宏觀調控,就不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必然的了。
4、宏觀經濟調控是生產社會化和經濟全球化發展的客觀需要。
社會主義生產是社會化的生產,社會化大生產使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地區、各企業,以及社會再生產各環節之間聯系日益緊密,它們協調一致才能保證社會再生產的比例性和平衡性。而這種協調一致的配合僅靠市場無法實現,必須有站在全社會高度和從社會全局的利益出發的政府,進行統一的宏觀調控,才能保證社會再生產的順利進行和國民經濟均衡發展。
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社會分工逐步走出國界而形成了國際分工,出現了商品生產、貿易和資本全球化的趨勢。這種全球化的趨勢,使得國際分工更為復雜,資本、技術、勞動力等生產要素在國際間的流動更加頻繁。各國政府必須加強對國內外經濟的協調,促進本國經濟積極參與國際分工,發揮本國優勢,取得較好的經濟利益。經濟全球化并不意味政府職能的弱化,政府在新的問題和新的挑戰面前必須發揮主導作用。
二、宏觀經濟調控的目標
宏觀經濟調控目標就是宏觀經濟調控所要達到的目的,它是實施和評價宏觀調控工作的主要依據,決定著宏觀調控的內容和重點。宏觀經濟調控的目標是多元的,是由諸多目標構成的目標體系,分為總目標和具體目標,其具體內容如下:
宏觀經濟調控的總目標,就是保持社會總供給和社會總需求的平衡。這一總目標主要包括經濟總量目標和經濟結構目標兩個方面的內容。總量目標是在供需平衡基礎上的經濟增長目標。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平衡是保證國民經濟穩定增長的前提。無論總供給大于總需求,還是總需求大于總供給,都會引起宏觀經濟的波動。因此,必須從全局出發,制訂符合實際的總量增長計劃,避免經濟過冷或過熱,保持國民經濟健康、穩定、持續的發展。結構目標是在總量增長前提下優化經濟結構的目標。經濟結構包括產業結構和地區結構等。調整產業結構就是要調整三大產業之間的比例關系,特別是要加快第三產業的發展,使其更好地為第一、第二產業服務。在調整產業結構的同時,還要進一步調整地區結構,克服地區間條塊分割所造成的盲目投資、重復建設和產業結構趨同的狀況,按照不同地區的經濟特點和資源優勢,根據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形成互補的地區結構,以促進國民經濟的協調發展。
宏觀經濟調控的總目標,即社會總供給與社會總需求的總量和結構上的基本平衡,是通過具體目標體現出來或得以實現的。有關我國現階段宏觀調控具體目標的主要內容,黨的十六大報告作了明確規定,包括“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保持國際收支平衡”四個方面。
1、促進經濟增長。
經濟增長是經濟全面發展的主要指標,是一個寬泛、綜合的概念。它既體現經濟總量的增加,也體現人均收入的增長和生活質量的改善;同時,總量上的增長是建立在比例協調、結構優化和效率提升基礎之上的。國內生產總值的年增長率是衡量經濟增長的主要指標。
2、增加就業。
擴大就業不但能更加充分利用勞動力要素,而且能促使居民收入普遍增長。因此增加就業既是經濟健康發展的標志,也是社會公平和穩定的體現。經濟中總供給大于總需求會造成失業,同時經濟發展中的經濟結構變化和技術進步也會帶來失業。失業會增加社會福利支出,加重財政負擔,失業率過高還會引起社會的不安定。在我國,存在著勞動者充分就業的需求與勞動力總量過大但素質不相適應之間的矛盾,這將是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因此,要慎重掌握宏觀經濟的總量平衡并通過促進投資、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開發落后地區、加大基礎設施建設等手段,來增加就業。
3、穩定物價。
實現總供給與總需求的總量平衡與結構平衡,保持物價總水平的大體穩定是經濟健康、平衡發展的保證。企業和個人可以在較為穩定的價格預期下安排生產和消費,促使經濟平衡增長,避免大幅波動。而無論是通貨膨脹還是通貨緊縮,都會帶來價格的紊亂,影響各類經濟行為主體的判斷和信心,扭曲資源配置,對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產生負面影響。因此,應特別注意通過貨幣政策調節貨幣供應量,使之與經濟增長速度相匹配。另外,長期的財政預算不平衡和國際收支逆差也會導致幣值不穩,應注意綜合、協調、平衡采用各項宏觀經濟政策來保持物價和幣值穩定。
4、保持國際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