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打卡制度范文

時間:2024-03-28 1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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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打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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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二、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三、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四、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五、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六、缺勤處理

6.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6.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七、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7.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突發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7.5.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間。

7.5.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5.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7.6加班工資計算

7.6.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八、其他

8.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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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認識方面

左岸會所辦公室的一大功能就是服務功能,我個人的職責是這一功能的最終執行者,主要任務是為會所領導、各部門經理和員工做好服務工作,確保會所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所以,年工作總的指導思想是“強化服務功能、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年對工作的思想認識有所提高。我的工作比較龐雜凌亂,甚至有一些瑣碎。但其重要性卻不容忽視,尤其是在質量檢查、各項人事檔案、文件的整理、員工的培訓方面。有的事情雖小,但其影響面很大,缺少打印紙或墨盒更換不及時可能一份重要檔不能及時出稿。這些事情可能簡單,人人能做,但我認為不是每個人都能把它做好,我對自己的要求是既然重要,沒有理由不把它做好。

二、辦事效率方面

思想上認識明確,行動上當然有所表現,工作效率對每件工作都很重要。但我之所以把辦事效率單獨作為一條來總結,是因為工作效率對我這方面工作非常重要,有的事情是高效率才能彰顯它的價值和意義。為提高工作效率,我的方法是日常性工作未雨綢繆,偶發性事情高效解決。確保會所工作不受影響或少受影響。

三、主動性方面

許多工作只有積極主動,才能從容自如,要不然會疲于奔命,忙于應付。份內之事,不要領導交辦,更不要領導催辦。領導交辦的事,不推不拖,各部門和個人的事情同樣不推委、不敷衍,能解決及時解決,不能解決及時匯報。

1、在每日的質量檢查,持之以恒,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與各部門經理主動溝通,提出解決的辦法,使其做到有問題必有解決的方法。

2、會所為員工舉辦的“中秋節”的聚餐活動工作中積極與各部門做好協調配合,對參加聚會的人員進行有序的組織安排。

3、在公司每年舉行的“秋游活動”做好各部人員安排,整個活動期間未出現安全事故。

四、工作實績方面

1、質量檢查:(1)會所的質量檢查工作在公司相關領導的指導下,通過各項工作定出規范標準不斷完善、對存在的問題與各部門經理積極整改,在整改過程中,使我一個從未涉世會所管理的人在左岸會所學習到企業的各項運作流程。從學習到理解變成掌握最終進行協助,同時也從中學到會所的管理在工作中要求的是細致化、流程化、標準化,對各項工作標準要求均要熟練掌握,然后在從實際中去教會員工。特別是我自身一開始對整個工作內容理解不深,以至在做的過程中很多地方無從下手,最終導致一些工作脫節。(2)積極學習各項管理知識,制定適應于會所發展的新措施、新規定、新辦法,對各項管理辦法進行深入的培訓。

2、辦公室管理工作:(1)對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計算機等辦公設備的維修與維護。會所建立幾年來,部分易耗資產逐步進入老化期,設備問題影響正常工作,部門經理報修后經總經理同意后,積極聯系廠家或經銷商進行維修,確保會所的工作不受影響。(2)辦公易耗品的保障:會所現有7臺計算機;2臺打印機;各種易耗品打印紙、碳粉、配件等需求較大,積極保障好這些常規易耗品的供應。(3)值班、休假工作按的安排,積極與庫管做好銜接,對各部門需要申購的物資進行對接,并上報服務處主任進行審批,在事后做好保存、發放工作。(4)做好員工宿舍的督察工作,對新入職員工進行住宿的安排,事后積極關心,把工作思路變被動為主動,積極主動,爭取創造一個高質量的服務體系,保證會所的各項工作正常進行。(5)執行各項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處理員工獎懲事宜;對于有些員工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致使工作上出現較大失誤或較大錯誤,人力資源部通過周密調查之后,給予了合理公正的行政處罰,并對當事人進行了思想教育。

3、考勤管理工作:11年是會所制度建設規范管理不斷完善的一年,考勤工作是加強自身建設、加強員工日常管理的重要舉措。為此會所實行了上下班指紋打卡的考勤制度。在考勤的日常管理中主要作了以下工作:1、員工的日常公事外出請假以及異常打卡情況進行登記;2、員工的加班換休登記工作;3、對日常打卡情況進行監督,不定期對在崗情況進行抽查;4、對打卡數據進行采集。匯總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制考勤月報表。由于這項工作涉及每個人的利益,在做這項工作時,力求客觀公正、不偏不倚。由于這項工作是從無到有,從出現問題到逐個解決的漸進過程,通過近三個月的磨合,基本上形成較完整的制度,通過這項工作加強了會所工作紀律。

4、人事管理:(1)積極做好人力資源的控制,對各部門人事缺員情況下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并拿出對策和擬定招聘計劃。(2)人事管理:在職、入職、離職的統計數據如下:年9—12月共計入職24人、離職28人;現有在職共計人員117人,分別為:辦公室3人、人力資源部1人、營業部8人、保安部15人、后勤部12人、茶室部25人、浴足部29人、工程部3人、財務部12人,、廚務部11人(3)對公司員工的人事檔案及其他資料進行收集及管理,使其更加完善化,保持公司檔案的完整性,為保證日后的分析工作提供更準確的信息。因檔案內容涉及公司有關機密,期間我保持著極高的警惕性和很強的保守意識,填制和分析各類人事統計報表。(4)負責管理員工勞動合同,辦理勞動用工及相關手續;到目前為止,勞動合同的簽屬與管理。(5)做好招聘與任用的具體事務性工作,包括發放招聘啟事、收集和匯總應聘資料、安排面試人員、跟蹤落實面試人員的情況等;(6)幫助建立積極的員工關系,協調員工與管理層的關系,協助組織員工的各類活動;此外,在總經理的指導幫助下,對員工各項管理制度、流程進行的修訂編寫。

5、其它工作:(1)積極參加會所的各種會議和活動,做好服務工作與各項保障工作。(2)協助總經理做好會所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停車場的安全管理及茶室部、浴足部客人的財產、人身給安全工作帶來很大困難,依照總經理的要求,不間斷地為各部門經理及值班人員做好安全思想工作,不定時到各部門、員工宿舍進行檢查,做好安全工作。(3)認真完成好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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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嚴格員工工作紀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依據國家和省相關法律法規、集團公司相關制度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該制度為員工薪酬、試用期轉正、晉級、加薪、實行獎懲提供依據。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不含運營車隊)。

第三條 職責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其他各部門監督實施。

第二章 考勤

第四條 日??记?/p>

(一)工作與休息時間

公司機關員工每周工作五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考勤時間以接送車發車時間為準,自駕車員工嚴格按照上下班時間執行,周六、日為公休日。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值班的,根據工作實際調休。

1、考勤流程

(1)指紋考勤

公司各部門所有在崗員工必須參加公司指紋考勤。公司辦公人員每天上、下班須到指定地點打卡。員工因工作需要導致無法正常打卡時,必須在各部門的《員工外出登記表》中進行登記,并按流程審批,否則按缺勤處理。

考勤情況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匯總審核,月考勤時間為上月20日至當月19日。

(2)紙質考勤

貨運車隊及維搶修中心員工在外出期間由所在部門負責考勤,要嚴格按照實際情況做好考勤記錄,并由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審核簽字,每月考勤期間后兩個工作日將考勤表報送至人力資源部。

第五條 請銷假規定及程序

(一)請假

1、員工因故不能正常上班需要請假的應履行請假手續,填寫《員工請假審批表》,按流程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能休假;原則上不允許口頭請假,員工因急病或緊急突發事件不能提前請假的,要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到崗后2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回到工作崗位后3個工作日內本人未補辦請假手續的,休假期間一律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原則上須提前1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員工請假1至3天,須報請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獲準;請假4至10天,須報請部門分管領導審批獲準;請假11天及以上,須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獲準。部門負責人請假1至3天,須報請部門分管領導審批獲準;請假4天及以上須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獲準。簽批后需將請假審批表報至人力資源部作為考勤統計。長期病假、工傷假需提供相關證明,相關證明包括:住院證明、消費清單、出院證明。

3、公司領導班子正職請假15天以內(含15天),須報請公司負責人審批獲準,并報壓縮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請假15天以上,須報請壓縮集團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獲準,并將“請假請示”及相關手續交至集團人力資源部。

4、公司因工作需要或在特殊情況下有權變更、縮短或者取消員工的假期,員工接到通知后,必須立刻按要求到公司報到,逾期不到者,按曠工處理。

(二)銷假

員工連續請假超過10天的,假期期滿后需向人力資源部履行銷假手續,不履行銷假手續的,視為曠工。若請假假期已滿,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上班時,需提前告知上級領導,回公司后須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續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章 假期及相應薪酬規定

第六條 國家法定假期規定

國家法定假期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

具體時間規定以當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通知為準。

第七條 假期類別及相應薪酬規定

(一)個人因素請假

員工須合理安排個人事宜,如無特殊情況,要控制因其他個人因素隨意請假。因其他個人因素請假期間不發放薪酬(包括:工資、績效獎、補貼),請假連續超過30天的,各項社會保險單位部分及個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擔,住房公積金停止繳納。

(二)病假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醫療的,須持三甲以上醫院出具的建議病休證明作為病假憑證。

2、嚴格依據國家《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對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員工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月的醫療期。(詳細情況參見公司文件)

3、薪酬標準

(1)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按“基礎工資+工齡工資+50%崗位工資”標準支付病假期間工資,病假期間不發放效益工資,不享受獎金、補貼待遇。

(2)執行年薪的領導班子成員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企業按“同等職位年薪標準的月預發薪金的50%”支付病假工資,病假期間不享受效益獎、補貼待遇。

(3)超過規定醫療期的,不再發放薪酬(包括:工資、獎金、福利、補貼),各項社會保險按照法定比例以最低基數繳納,單位部分及個人部分均由個人承擔。住房公積金停止繳納,賬戶封存。

(三)婚假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享受婚假30天,婚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四)產假

1、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子女的(包括計劃內二孩)的女職工可休產假,其中預產期前一個月,本人可提出申請休產前假(包含在規定產假期內)。女員工休產假,在享受社保生育津貼期間,產假工資按照“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標準執行,不發放績效工資及效益獎。不享受社保生育津貼的產假期間,產假工資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2、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子女的(包括計劃內二孩)的男方可休護理假15天,護理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女職工流產,須由醫院出具建議病休證明,依照國家及公司《人口和計劃生育實施細則》相應規定的時長休假,并按其規定待遇執行。

3、凡休以上計劃生育相關假期的,均須由壓縮集團計生委員會出具意見。

(五)喪假

凡職工直系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子女)去世,可給予員工5天帶薪喪假,如路途遙遠可酌情考慮給予1至3天路程假。

(六)工傷假

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醫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制度。工作醫療期的時間由指定的治療醫院提出意見,經企業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并與企業簽訂《工傷治療協議書》。工傷假期按照輕傷和重傷的不同情況確定為十二個月,嚴重工傷需要延長醫療期的,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員工在確定的工傷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七)探親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服務場所及工作環境為一線和艱苦崗位的外省籍員工,根據工作實際經批準可安排探親假。員工在探親假期間,按正常出勤待遇執行。

(八)脫產學習假

1、員工自己安排脫產學習,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符合企業發展需要,可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及相關學習證明,根據所在部門工作安排休脫產學習假。

2、薪酬標準:

(1)學習期間,按“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標準支付學習期工資,不發放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不享受效益獎、補貼待遇。

(2)執行年薪的領導班子成員,在學習期間,依“同等職位年薪標準的月預發薪金40%”支付學習期工資,并且不享受效益獎及補貼待遇。

(3)連續學習超過十二個月(二年累計學習超過十八個月),公司不發放薪酬、效益獎及補貼,各項社會保險按照法定比例以最低基數繳納,單位部分及個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擔。住房公積金停止繳納,賬戶封存。

第四章 缺勤規定

第八條 曠工及相應薪酬規定

員工曠工時間累計2天(含2天),扣除當月工資的50%,曠工時間累計2天以上者,扣除當月工資100%,并給予一次記過處分;無故曠工累計10天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五章 工裝管理

第九條 員工工作期間,需嚴格按照公司要求著工裝,未按規定著裝,一經發現,個人予以通報批評,同時與所在部門的績效考核掛鉤。

第六章 附則

第十條 本制度中未規定事宜按國家政策及地方政府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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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搞好組織保障為順利把補貼資金發放到農戶手中,固始縣成立了以縣主要領導為組長、農業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為成員的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農業生產資料綜合補貼領導小組。各鄉鎮高度重視農資綜合補貼工作,鄉鎮長為第一責任人,成立相應機構,明確3~5名業務骨干,確保工作順利實施。農業局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補貼日常工作,協調、指導、監督全縣補貼工作。固始縣還制定了《固始縣對種糧農民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直補實施方案》,明確規定了發放補貼資金的范圍、標準、程序、措施、責任等,保證了資金及時、順利、安全發放。

1.2大力進行宣傳為使農民清楚、明白國家各項補貼政策,固始縣加大了補貼政策的宣傳力度,基本做到了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縣財政部門和各鄉鎮充分利用廣播、板報、宣傳車、張貼標語、懸掛條幅、設立政策咨詢臺等多種形式宣傳補貼政策。如在直補發放期間,在縣電臺黃金時段將縣直補辦《通告》連續15天全文播放;采取電視講話和答記者問方式對政策進行宣講。廣泛、深入的宣傳使廣大群眾對農資綜合補貼政策了解充分,調動了廣大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的積極性,促成了項目區領導高度重視、政府統一組織、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干部積極工作、群眾涌躍參與等有利于項目實施的良好氛圍,為補貼工作順利開展打好基礎。

1.3嚴格補貼程序嚴格按程序操作是保障資金及時、安全發放到農民手中的關鍵,所以,在制定方案時要詳細考慮發放中的各個環節和重點,加以明確、細致規定。一是嚴把方案制定關。由鄉鎮財政所以村組為單位編制《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直補資金兌現底冊》,并以村組為單位,張榜公示每個農戶的補貼面積、補貼標準、補貼金額。無異議后,縣直補辦根據《底冊》編制資金落實方案,報省財政廳批復。二是嚴把補貼資金分配關。根據省直補辦批復的《實施方案》和省財政廳撥付的資金總額分配資金,縣直補辦嚴格執行省糧補辦核準的每畝補貼標準。三是嚴把資金兌付關。直接將補貼資金撥入到在農村信用聯社開設的“糧食直補資金”專戶,營業網點將每個農戶的補貼資金打到糧補專用存折上,農民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糧補通知書和“一折通”存折可在全縣任何一家農信社營業網點隨時辦理存取款。四是嚴把資金管理關。資金實行專戶管理,設立“糧食直補資金”和“農資綜合直補資金”專帳,單獨核算。

1.4責任督導到位在落實補貼政策過程中,強化責任,指定具體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制,把落實補貼工作列入年終考核內容。同時,加強督導,保證落實補貼政策不走過場,讓農民得到“真金白銀”。在農資綜合補貼中,各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直補工作第一責任人??h鄉兩級必須做到“四到戶”、“七不準”,“四到戶”即政策宣傳到戶、清冊編制到戶、張榜公示到戶、補貼兌現到戶。“七不準”即不準降低補貼標準;不準由村組干部代領存款折(銀行卡);不準借發存款折(銀行卡)之機向農民收取任何費用;不準用補貼款抵扣各種收費和債務,特別是不準抵扣水費、修路等集資款項;不準截留、擠占和挪用補貼資金;不準違規向享受補貼農戶以外的個人或集體支付補貼資金;不準拖延補貼兌現時間。財政、監察部門加強對補貼兌現工作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查處。縣直補辦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和“四個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方法,讓群眾滿意、上級放心。《直補通知書》必須由財政所人員親自發放,堅決杜絕村組干部代領,防止資金截留。對財政所直補政策落實實行“一票否決”。案件查證屬實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補貼效應分析

2.1對糧食生產的效應分析自2005年以來固始縣糧食種植面積、糧食單產及糧食總產基本呈上升趨勢,連續多年創歷史新高,除2006年上升幅度較大外,其他年份上升幅度均較小(見表2)。毋庸置疑,農資綜合補貼對糧食生產有一定的激勵作用,但是由于農資價格上升幅度較大等原因,雖然近年來的農資綜合補貼的絕對值上升,但實際補貼卻大打折扣,加上糧食價格的上漲幅度遠小于其他物品,種糧農民的積極性并沒因為農資綜合補貼而大幅度提升。當前,農資綜合補貼基本上是按計稅面積進行補貼,但補貼面積小于種植面積,種糧大戶也沒有得到更多的補貼,而且農民獲得補貼現金后,較少用來購買農資,因此農資綜合補貼對糧食生產的促進作用并不明顯。

2.2對農民增收的效應分析自2005年以來,固始縣農民收入有了較大幅度的提升,2011年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6305元,是2005年的2.26倍(見表3)。從農資補貼對農民收入增長的刺激作用來看,主要是農民獲得補貼現金的直接作用,但這種作用的貢獻率較低,2011年補貼額僅占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24%。由于糧食的比較效益遠低于其他產業,并且補貼對糧食生產的作用也不明顯,因此農資綜合補貼對農民收入增長的間接貢獻率更少。

3存在問題

3.1補貼標準相對偏低目前,農資價格大幅上升,使農資綜合補貼實際補貼額大打折扣。經調查,就小麥生產而言,除人工費之外,一畝地種子投入約40元,化肥約100元,農藥約50元,澆水灌溉約40元,機耕、機收、機播約120元,合計約400元,而目前的補貼額僅有96.74元,還不到四分之一。與美、歐、日等國家相比,我國的糧食補貼幅度仍然較小。調查中,90%的農民認為,農資綜合補貼對農資投入起到的補貼作用小,對農民從事糧食生產的激勵作用不明顯,大多數農戶反映“國家給予的惠農補貼,都讓生產資料漲價給吃光了,甚至還不夠”。雖然國家對農資價格進行了限價,但是效果不明顯。河南省糧食綜合補貼無法抵銷農資價格增長帶給農民的負擔,政府的補貼隨著農資價格的上漲通過中間渠道從農民的手中流了出去,農民增收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

3.2補貼對象有失公允一是農資補貼并沒對所有耕地進行全覆蓋。固始縣的農資補貼面積自2006年以來一直是139.29萬畝,這是按照2004年計稅面積確定的,一直沒有進行調整。實際上,固始縣現有耕地面積175萬畝,因土地丈量形成30多萬畝耕地未享受補貼,因土地流轉、逃避稅費等因素形成的“黑地”有5萬畝也未享受補貼。二是種糧大戶沒有獲得應有補貼。由于農民外出務工、經商等原因,農戶之間私下轉包土地比較頻繁,而糧食補貼仍補給了原土地承包戶,真正種糧的代耕戶卻沒有得到補貼。種種不公平現象導致農民種糧積極性被挫傷,也使得農民失去了通過種糧實現增收的動力。

3.3補貼資金發放成本較高農資綜合補貼是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工作,在核實面積、檔案管理、資金兌付等各環節中必須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財力,勢必增加相關部門的開支。2005年以來,財政部門、農業部門為執行農資補貼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勞動。2005~2010年發放補貼通知書、存折時,鄉鎮財政所的工作人員一年幾乎有大半年在找農戶發補貼。近兩年,存折丟失嚴重、掛失隨意,財政部門通過原存折賬號常常打不進補貼款。

3.4資金發放形式不規范經調查,有個別村農資補貼資金是由村干部直接以現金形式發放的,并且以簽字的方式來證明。這種方式是最直接的,也比較方便,但是這種看似簡單的方式存在一些問題:其一,補貼內容混為一體,補貼數額模糊。農戶對政策缺乏了解,所以當他們能領到補貼時就覺得非常滿足,當問他們領到是什么補貼時,98%的農民都是模棱兩可;其二,降低了補貼額的實際效果。雖然領到補貼,但是對于國家的初衷并不了解,大大降低了補貼的實際效果;其三,容易滋生腐敗。采取現金發放方式,不分條目,很容易造成資金不明流動,也會讓一些蛀蟲有機可乘。

4政策建議

4.1加大農資綜合補貼力度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戶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個體生產者,如果直接補貼力度弱到不能夠平衡糧食生產收入與非糧食生產收入,農戶就會減少糧食生產或放棄糧食生產。因此,直接補貼力度的大小直接影響到本地區糧食安全目標的實現程度。政府應根據國家財力狀況,加大補貼力度,逐步提高補貼標準。最低限度的補貼水平要達到農業資源的平均收益臨界水平,因此,建議每畝耕地補貼達到物資投入成本的50%。應建立和完善糧食綜合補貼動態調整制度,根據化肥、柴油等農資價格變動,遵循“價補統籌、動態調整、只增不減”的原則及時安排糧食綜合補貼資金,合理彌補種糧農民增加的農業生產資料成本,以便進一步發揮糧食直接補貼政策對糧食生產的刺激作用,促使農民收入增加。同時,要對以前計稅時漏報的耕地以及近年來重新開墾的耕地重新核實,并給與農資補貼,達到全部耕地的全覆蓋。

4.2加強對種糧大戶的補貼扶持可以借鑒四川的經驗,出臺針對種糧大戶的農資綜合補貼措施。糧食種植面積在30畝以上的糧食種植戶或者合作社,自行向耕地所在的鄉鎮政府提出補貼申請。種糧大戶或合作社提供第二輪土地承包證明、租種耕地合同書原件和身份證原件以及相關復印件,村委會在申報表上簽注審核意見。各鄉鎮核對后,將原件退回種糧大戶,補貼資金由縣或鄉鎮財政部門于9月底前通過農民“一折(卡)通”賬戶發放,建議補貼標準為每畝100元。同時,建議地方政府在農地流轉管理過程中,對農地流轉用作糧食生產的農戶給予獎勵。另外,中央和地方政府可對典型的種糧大戶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加大對種糧大戶的扶持,例如對種糧大戶的水利、道路、土地質量等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投入,提高建設標準。

4.3加快糧食直補信息化建設加快建設省、市、縣、鄉鎮四級聯網的農民補貼信息網絡,整合各項農資綜合補貼等涉農補貼,及時各種惠農政策信息,尊重糧農的知情權、監督權、申訴權。建議建立糧食補貼發放信息共享平臺,實現財政與涉農部門和中國郵政儲蓄的聯網操作,發放“涉農補貼專用存折”,將農資綜合補貼等涉農補貼集中整合、打卡發放,并通過網絡實現無紙化辦公和電子對賬,降低交易費用,提高補貼效果。這樣也有利于杜絕補貼資金被截留、挪用或克扣,方便各級政府與農民群眾對補貼政策與補貼資金的監督與查詢,減少補貼的行政操作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