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財務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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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1.村賬鄉管制度
1.1實行“村賬鄉管” 在堅持村級集體資金所有權不變,資金使用權不變,開支審批權不變,債權債務關系不變,核算單位不變,監督機制不變的前提下,實行資金、賬目“雙代管”。
1.2統一管理村級財務 取消村會計室,村里只設一名出納報賬員,由村支書兼任,負責登記現金日記賬、存款日記賬及農戶往來輔助明細賬。鎮村級財務管理辦公室以村社為單位,單獨設立賬薄實行獨立核算。
1.3強化管理手段 鎮村級財務管理辦公室對村賬實行電算化管理,采用電腦記賬、電腦審核業務。
2.財務管理制度
2.1加強收入核算 村里發生的各項收入,包括:預留地、集體耕地、果園、漁塘和“四荒”發包收入、集體統一經營收入、房屋機械等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收入,土地補償費收入、青苗補助費及附屬收入,企業法上繳利潤、救災扶貧款、上級撥款、借貸資金等所有村級集體收入,都必須及時如數納入賬內核算,嚴禁弄虛作假、收入不入賬或少入賬、賬外“包包賬”、貪污挪用、胡支亂花等違法違紀行為。如有違背,分別處以村責任人違法違紀金額10%~50%的罰款,并視其情節,給予村有關領導、責任人員黨紀政紀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2統一開設存款戶頭 村里發生的各項收入必須在兩日內上交到鎮村級財務管理辦公室存入賬戶,使用按規定用途發生審批手續。嚴禁設賬外賬、坐收坐支、轉移資金等逃避農經站監管的行為,一經發現要對責任人處違紀違法金額10%~50%的罰款,并視其情節,追究村領導和有關人員黨紀政紀直至法律責任。
2.3嚴格現金管理 嚴格執行賬、權、錢分管制度,村領導不準管理現金。主管財經的領導有權批錢不管(收)錢,出納報賬員管錢但不準擅自動用錢。因工作需要,其他村干部臨時收取的現金必須在當日內交給村出納報賬員,過期不交的按違紀處理。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坐收坐支現金,嚴禁白條子頂現金,嚴禁私設小金庫,嚴禁公款私存。否則視其情節,對責任人處以違法違紀金額10%~50%的罰款。嚴格執行庫存限額,庫存現金不準超過500元。出納報賬員要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日結,賬款相符。要堅持原則,按章辦事,對不合理開支堅決拒付。對違背財經紀律,擅自付款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經濟責任。嚴格現金業務手續,財務人員和有關人員之間發生現金交接業務,必須當即辦理手續。一旦發生差款問題,在找不到其他確切證據時,將依據手續處理。村要定期接受鎮農經站盤點庫存現金,發現長短問題,要按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及時妥善處理。
2.4嚴禁侵占集體資金 村存入鎮村級財務管理辦公室的資金必須以村(社)為單位核算,專戶存儲、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平調或用集體資金為其他單位和個提供經濟擔保。違反規定責令糾正違規行為,并對責任人處以發生余額10%~20%的罰款,視其情節追究黨紀、政紀直至法律責任。
2.5嚴格審批村里各項開支 由村支書一支筆簽字,500元以下的開支,由支部書記批準,500~2000元的開支由村民主理財小組討論通過,2000元以上重大項目開支由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大會討論通過,報鎮政府批準。村領導越權審批開支的要對審批人處以違規金額10%的罰款,給集體造成損失的要從重處罰。
篇2
一、農村經濟組織會計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會計基礎工作不規范
1、賬簿設置不規范,會計憑證使用和管理混亂。2005年1月1日實施的《農村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規定,農村經濟組織要按規范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至今,很大一部分農村經濟組織賬簿不全,未按規定使用記賬憑證或記賬憑證填制不規范,相當數量的村級財務只有一本收支流水賬,設置“賬外賬”、“小金庫”的現象屢見不鮮,有的甚至未取得原始憑證而憑白條入賬。
2、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在農村經濟組織中,有的是會計、出納由一人兼任;有的是村長或書記集行政、財務大權于一身,未設專職會計人員;有的雖設會計、出納崗位,但村長或書記“一支筆”說了算,基本上沒有民主監督制度和程序。這使得農村經濟組織財權失控,造成諸多弊端,也為社會的穩定理下了隱患。
3、會計檔案管理混亂。農村財務在會計交接上斷檔,賬隨人換的現象非常普遍,會計人員只對任期內的檔案進行保管,因此造成會計檔案保管不善、損毀、丟失現象嚴重,為以后核實、查閱帶來相當大的困難。
(二)財務監督機制不到位。按照《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制度(試行)》的規定,對農村經濟組織的財務監督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來自農村集體外部業務主管部門、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二是來自農村集體內部的民主理財小組和群眾的監督。其中,業務主管部門對農村財務的監督主要以檢查工作或接受舉報、查證落實的形式實現,具有很大的隨意性,也缺乏全面性和規范性。民主理財小組是以農村集體群眾選舉產生的成員代表為主、有關村干部共同參加的民主理財組織,它有權監督財務計劃、收益分配方案、承包合同或其他經濟合同的執行以及現金、銀行存款的使用情況等,是一種經常性的監督形式。但實踐中并未取得明顯成效,主要因為各村要么未按規定成立民主理財小組,要么小組成員是由村長或書記指定,而不是由村民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也就只能是應付上級檢查的擺設。群眾監督主要是要求農村經濟組織按月或按季公布收支明細表及有關賬目,年終進行全面的財務檢查和清理,公布全年財務收支賬目,接受群眾的民主監督。就這一點而言,從形式上看,絕大多數村已經開始執行,但大都流于形式或缺乏透明度,所公布的事項或數據的真實性大打折扣。有的為了安撫群眾而設置兩套賬,有的為了應付上級檢查而隨意編造數據,對群眾的疑惑不做解釋,對群眾的意見也不予理睬。久而久之,群眾對了解和監督村財務就失去了興趣,村長或書記的財權必然膨脹,從而造成財務開支的隨意性和不合理性,浪費了有限的財力。
(三)財務公開制度未真正落實。財務公開就是要把農村財務置于“陽光”之下、置于全體村民群眾的公開監督之下,真正起到拒腐防變的效果。關于村級財務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二條、《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制度(試行)》第五十三條都有明確的規定。農業部、監察部聯合的《農村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中更是對財務公開的時間、內容、形式及其信息的真實性等進行了全面、具體的規定,并特別強調縣、鄉兩級應將執行該規定納入政府的工作目標,作為考核鄉村干部的重要依據,并進行定期檢查和監督。但從目前執行的情況和效果來看,正如上所述,由于只注重形式而忽略了對實質內容的核查,尚未真正落到實處,因此沒有收到明顯的效果。
二、造成農村經濟組織會計管理混亂的原因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所面臨的問題很多,究其原因,主要有:
(一)一些領導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重視不夠。面對市場經濟在農村生活中的作用越來越大,各級領導干部并沒有及時掌握農村財務中出現的新問題、新現象,依然用舊的思維方式、方法來對待工作,比如長期存在的三角債、陳欠款過多等問題,而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制度并沒有設立壞賬準備金,不能體現負債損失的實際情況,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金周轉。
(二)管理手段落后。隨著市場經濟在農村的逐步發展壯大,農村經濟活動、業務活動的增加,使得發展的市場經濟與落后的會計手段發生嚴重沖突,尤其體現在經濟發達地區。大城市的城鄉接合部的農村,他們與城市經濟有千絲萬縷的聯系,基本上脫離了對土地的依賴、對農業的眷戀,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業務主要針對企業事業單位。但有的地方管理手段還比較落后,基本延用著“一支筆、一本賬、一把算盤算全年”的管理方式,對財務分析的量化比較少,更談不上財務控制與財務計劃了。
(三)財務人員素質比較低。在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人員任免問題上,各地情況不盡相同,有的村會計只讀過幾年書;有的與村書記、村主任沾親帶故;有的只當老好人,沒有進行過系統的培訓就上崗,所以記錯賬、堆賬、漏賬、丟賬現象時有發生。
(四) 缺少必要的監督機制。由于農村財務工作涉及到每個農民的自身利益,所以在工作中應當盡量向農民公布有關賬目,“給干部一個清白,還群眾一個明白”。但有的地方財政不公開,收支情況不向村民公布,村里沒有建立理財小組或議事會,每當年初收村提留鄉統籌時,就會出現抵觸情緒,工作難以開展,干群之間關系緊張。既影響了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又挫傷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
三、強化監管的主要思路和舉措
農村經濟組織會計存在的問題嚴重影響了農村會計工作的正常開展,給國家、集體和廣大農民的利益造成了損失,挫傷了廣大干群發展經濟的積極性,一致強烈要求整頓農村會計工作秩序,采取有效措施,強化農村財務會計工作的監管。面對農村財務會計工作基礎十分薄弱的狀況,當前的主要任務是:
(一)規范農村會計基礎工作
1、認真學習,提高認識。要認真學習《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會計基礎工作的各項規定,提高對會計基礎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把規范農村會計基礎工作作為整治農村財務秩序、駕馭農村財務管理的第一步,應該認識到會計基礎工作不規范是農村會計信息不實的根本原因。通過這一措施,解決會計工作中一些人為因素產生的問題,為今后管好農村集體財務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
2、引入競爭機制,強化會計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提高會計隊伍整體素質。隨著會計人員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改革過去農村會計人員的任職方式,按照 “面向社會、公開考評、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異地任職”原則,公開招聘農村會計人員,對農村會計人員實行職業化管理,將農村會計人員的工資統一劃到鄉鎮財政或經管部門統一管理,其任免權交由鄉鎮行使,從而解除會計人員的后顧之憂,大膽的工作,自覺抵制腐敗現象的發生。也可以采取考試和民主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本村任職的農村會計人員的選聘,選拔出合格的會計人員。通過這種方式可以使一部分回鄉的大中專畢業生充實到基層會計隊伍中,使農村會計隊伍逐步實現年輕化、知識化,為會計隊伍注入新鮮血液。這些年紀輕、懂專業、富有生機與活力的新任會計,經過各種培訓和上崗培訓后,工作責任感、壓力感、危機感會明顯增強,從而帶動老會計工作和學習的熱情,增強緊迫感,努力做好農村會計工作。
3、健全制度,明確會計職責。建立健全措施嚴密、內容具體的系列管理制度是治理村級財務的著力點。各村要抓好制度建設,如建立收支預決算審批制度、取款和支出審批制度等。財會人員的設置和任免權應該歸屬全體村民,其他任何個人或單位都不得隨意調換;同時制定出相關的法律法規,使財會人員單獨承擔責任,增強責任意識。一旦責任歸屬明確,財會人員一般都不會以身試法,這就有利于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
(二)建立健全農村經濟組織會計監管體系
1、建立健全農村內部會計控制體系。內部控制制度是現代農村會計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明確和規范農村各環節甚至各崗位的職責行為,保證農村經濟現代化的實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加強對農村會計工作的監督,強化內部控制,規范其會計行為和管理行為,把加強內部控制作為解決當前農村會計秩序混亂、會計信息失真和維護集體權益的重要措施之一。首先,做好事前預防。村級財務的重大事項,如基本建設規劃、財務預算、收益分配方案等由村民大會決議通過,被否決的項目一律不得付諸實施。對日常的財務收支項目,要為主管財務的領導設置授權限額,超過限額的項目要提請民主理財小組審議通過。這就大大限制了村級財務的隨意性和不合理性,起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其次,加強事中控制。主要是針對村級財務預算、計劃以及財務收支的具體執行情況。建立民主理財小組的經常性監督機制;在民主理財小組內設置會計和出納兩個崗位,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兼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對日常財務收支工作提出質疑、建議并進行檢查、監督;有權不辦理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對認為是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應予以制止和糾正,經制止和糾正無效的,應提交民主理財小組審議決定。這樣可以有效防止出現虛假、不合法、不合理或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憑證入賬或報銷等現象。最后,落實事后監督。對村級財務的事后監督主要是通過執行財務公開制度,定期公布財務收支賬表,接受群眾監督和民主評議的方式實現。
2、加強制度審計。以前,針對農村的財務審計主要是錯弊審計,查證農村財務中存在的貪污、舞弊問題。這僅僅懲治了個別違法亂紀分子,而對農村財務運行本身存在的缺陷卻習以為常、不聞不問。由于根本的、體制性的問題沒有解決,勢必會造成農村財務的前清后亂、邊清邊亂。鑒于此,政府主管部門對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審計的工作重點應從單純的財務審計向制度審計轉移,尤其是查證各項財務制度的落實情況。
考慮到在縣級區域范圍內統一開展審計工作難度較大,可在鄉鎮一級政府或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監督下,分鄉鎮組建專門的農村財會審計機構,負責對農村財務組織實施定期審計,主要是對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做出評價并加以指導,督促各村建立健全并切實執行各項財務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財政、審計等部門進行農村財務大檢查,加快農村財務的規范化進程。
(三)完善財務公開制度
篇3
【關鍵詞】集體財務;系統性;管理
一、引言
農村集體財務的系統性管理是指由農村上級主管部門、村干部、村莊民主理財小組成員以及其他群眾共同參與的,旨在保證農村集體財務管理的合法規范,保障農村集體資產的安全完整,維護廣大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保障社會的和諧穩定。
二、農村集體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雖然有關部門就加強農村財務規范化管理制定了一系列法規政策,各級經管部門做了大量的工作,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部分村莊財務管理中仍存在著家底不清、管理混亂等現象,造成矛盾糾紛多、干群關系不團結、集體財產流失等問題。經調查,農村集體財務管理中主要存在如下問題:
(一)財務制度不健全、監督管理不到位
目前,部分村莊缺乏比較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有的村莊雖有一些所謂的規章制度,但這些制度并沒有發揮約束機能。如村干部素質低,不少村莊財務收支形式上村“兩委”成員都簽字審核,實際上常常是村支部書記或村主任一個人說了算,存在著極大的個人主觀隨意性,這客觀上給一些村干部侵占、挪用甚至貪污集體財產提供了可乘之機。
(二)集體資金管理不規范、收支混亂
有的村干部收入不入賬,坐支現金;有的巧立名目,以工程款、交通費、考察費、工作補貼等名義亂支亂花;有的采取“虛報冒領、少花多報、重復報銷”等手法套取侵占集體資金;有的村莊白條抵庫數額很大,長年占用集體資金;個別村莊甚至存在工程款已列支但工程尚未動工的現象。
(三)會計核算工作不扎實,存在賬賬、賬實不符等問題
一些村莊會計經常變換,新任會計對業務不熟悉;部分村莊會計和出納崗位沒有分開設置,職責權限分工不清;有的村莊會計憑證和賬簿保管不善,損壞、丟失嚴重;有的村莊違反有關現金管理制度規定,現金與銀行存款總賬、代管款總賬沒有分開設置,有的村莊雖有現金日記賬但記賬不清,余額不真實;有的村莊沒有嚴格按照有關賬務管理的要求設置總賬、明細賬,不能及時記賬、對賬、結賬等,導致賬目漏記、賬實不符的問題突出。
(四)民主理財活動走過場,村民民主管理意識淡薄
有的村莊不建立民主理財小組,或者村莊雖建立了民主理財小組,但民主理財人員都是村支部書記或村主任的人,理財小組形同虛設,民主理財活動走形式,不能真正起到民主監督的作用;有的村莊民主理財人員素質低,掌握的財務知識少,不具備崗位勝任能力。
(五)財務公開流于形式,公開內容不全面
部分村莊財務公開不及時,不能做到定期財務公開,有的村甚至一年半載也難以公開一次;有的村莊財務雖然公開,但內容不規范、不全面,有的村只把收支余額進行公布,沒有逐筆逐項公開,更有甚者把一些重要的收支內容隱瞞不公開。
三、農村集體財務系統性管理應采取的重點措施
(一)完善規章制度,明晰職責權限
1.依據法律法規,完善村級規章制度。村莊可依據財經法律法規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制度,根據村莊實際情況建立規范、適用的村莊財務管理制度。常見的規章制度有貨幣資金管理制度、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債權債務清理辦法、民主理財制度、財務公開制度、檔案管理辦法等。
2.明確分工,權責分明。村莊應當分別設置會計和出納崗位,賬款分管,互相監督。禁止村委會主任或村支部書記兼職會計或出納,直接經手現金收付等。村莊財務審批、執行、記錄,財物、檔案保管,財務監督應當由不同人員分崗擔任,明確各崗位的責任與義務。
3.集體重要事務應當民主決策。按照事情的性質和涉及金額的大小,集體一些重要的事務在決定時要相適應地召開村“兩委”會議或黨員、村民代表會議甚至召開村民大會進行民主決議。
(二)以現金收付為主線,加強財務日常管理
1.嚴格現金管理。村莊應當按照現金管理規定收付、使用現金,村干部不能存在未經批準坐收坐支、白條抵庫、超限額留存現金以及超范圍使用現金等問題。
2.加強收據管理。村莊發生的一切資金往來,都要使用上級主管部門統一規定的收據,收據使用連續編號,當期收入當期入賬。鄉鎮經管部門要建立村莊專用收據領用、銷號登記臺賬,監督村莊使用好專用收據。禁止村莊私開不合規收據或收款不入賬、入賬不及時等。
3.村級賬務核算管理。村莊集體賬務處理可委托鄉鎮經管部門代為核算,村莊設報賬員定期向經管部門報賬。鄉鎮經管部門應保證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受益權不變,基本核算程序不變,監督管理機制不變。報賬前,由民主理財小組組長召開村莊理財會議,鄉鎮政府可派人參加理財會議;村莊收支原始憑證由村“兩委”成員簽字確認后,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每張憑證的真實性、合理性,蓋章確認;鄉鎮經管部門代賬員按照財經法規規定審查收支憑證的合法性、完整性,審查相關簽字蓋章的真實性,重大事項是否履行民主程序審議及報經鄉鎮政府主管部門審批,對不符合要求的原始憑證拒絕入賬;對當期的收入還應審查款項來源是否合法,同時核對收據存根,保證當期收入全部及時入賬;村報賬員每月與鄉鎮經管部門核對代管資金余額、現金日記賬與總賬現金余額等,保證賬實、賬賬相符。
4.加強支出項目管理。對村莊日常辦公費實行限額管理,可以參考往年的必須支出制定限額;對村干部工資福利等,要經村民代表會議民主審議通過后執行;對工程建設等大額公益性支出,村莊應有預算方案、合同、竣工決算方案、業務主管部門審查意見和相應的民主審議程序記錄等。
5.加強農村集體合同管理。村莊集體資產、資源發包、出租、轉讓,購置或處置重要農村集體資產以及村莊公益事業建設,較大金額的借貸等重大事項,應當與對方當事人簽訂合同,經民主審議程序通過后報鄉鎮政府審核備案。村莊合同管理員應加強合同的日常管理,真實記錄每筆款項收付及本期未結清合同余額。
6.財務預、決算管理。村莊每年年初應編制年度財務預算方案,確定一年中的日常收支計劃、公益建設項目及其他支出等,將預算指標落實到責任人;工程完工或年末應及時編制決算報告,查找預決算差異并分析原因,為新的預算編制提供依據和經驗。村莊公益事業建設等重大事項,應當事前立項,有預算報告并經民主審議通過,事中公開招標并簽訂書面合同,竣工后有決算報告及驗收監理報告等。
7.加強村莊的資產、債務管理。村莊的債權債務、物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賬務記錄和實物保管人員應職位分離、責任明確;村莊應定期與債權債務對方當事人核對余額,做到賬實相符;制定清理計劃,減少各種不必要損失。
8.加強村莊的檔案管理。村莊重要檔案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并進行備份,嚴格按照國家規定保管年限保存;一些特別重要的檔案應把備份報上級經管部門保管。村莊重要檔案不能私自存放,禁止村干部換屆遺失檔案、不交檔案。
(三)強化監督檢查,保障管理的實效性
1.強化理財小組監督職能。村莊要由村民代表推薦具有參政議事能力、熱心為群眾服務、工作認真負責、具備一定財務知識的群眾代表3-7人,組成村莊民主理財小組。對選舉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要由上級主管部門頒發《民主理財證》,統一進行管理。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審核村莊集體收支,檢查財務收支合理性,監督財務計劃、預算的實施以及審查計劃、預算是否達到預期目的,監督“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資金使用是否合理,村莊集體承包合同執行是否及時等。民主理財小組要及時登記《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情況記錄簿》,參加理財的人員要簽字確認,對理財結果負責。民主理財小組還應參加村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的會議,參與項目審議,代表群眾發表意見。
2.加強集體財務公開管理。村莊要每月定期逐筆公開上月實際發生的財務收支及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意見,接受群眾監督。鄉鎮經管部門代賬員要核實財務公開內容是否全面并簽字確認,確保理財單據全部公開。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項如村莊當期簽訂的重要合同、正在進行的公益性建設等,應當作為單項及時公開,聽取群眾意見。
3.上級主管部門加強對村莊財務的指導和監督。鄉鎮政府及業務主管部門應經常對村干部進行財務知識培訓,并定期對村莊財務進行審計。審計內容一般包括:村莊財務管理制度運行的是否有效,是否按照審批權限辦理村莊事務,重要事務是否履行民主審議程序;財務收支是否合法合規,專項資金是否符合收付規定;債權債務是否按財務規定處理;合同內容是否真實合法;資金、資產、資源是否安全完整并保值增值;村干部工資、村集體用工計算是否合理以及發放是否及時;村莊檔案是否完整等。鄉鎮政府及業務主管部門對村莊存在的財務問題要及時依法處理,保障農村集體財務管理運行的有效性。
四、進行農村集體財務系統性管理的意義
通過采取完善規章制度,明晰村干部職責權限,加強日常資金收付管理,強化上級部門和群眾監督力度等系列措施,鑄成一張由上級主管部門、村干部、民主理財小組及廣大群眾的縱向監督管理網,加強農村集體財務管理的規范性,保障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安全完整。通過近幾年的實踐來看,采用這套管理方法,村干部的違法亂紀現象大大減少,干群關系更加融洽,村莊管理更加民主科學,農村集體資產實現了更好的保值增值。
參考文獻:
[1]胡玄能,劉沛麗,黃銳.企業內部控制規范解讀[J].新華出版社,2008,5.
篇4
一、農村財務審計的主要作法
1、搞好宣傳,提高認識。在開展審計工作前,縣農業局下發了《關于認真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的通知》(綦農業〔20*〕120號)。通知明確指出: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能夠更好地保護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黨的各項惠農政策落實到位;能夠促進村級財務公開和民主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村級監督和權力制約機制;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是鞏固“三農”工作成果的要求,是改善民生和構建農村和諧的要求,是推進農村又好又快發展的有力保障。要求各街(鎮)要充分認識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的重要意義。
2、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各鎮都成立了由分管農業的領導或紀檢書記擔任組長,農經干部、財政干部、駐村干部、會計為成員的農村財務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農村財務審計工作。
3、明確審計工作的范圍和重點。這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的范圍,是街(鎮)、村兩級2007年度農民負擔情況和農民負擔資金的提取使用及惠農政策落實到位的情況和日常財務工作。審計的重點是農民負擔和惠農政策落實情況、日常財務審計。
二、農村財務審計的結果及存在的問題
全縣314個行政村、2629個村民小組中,已審計249個村、2046個村民小組。接受審計的村、社在農村合作醫療收費、農村中小學收費、農民建房收費、農民集資收費、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中未發現貪污挪用、自立項目、違規收費、強行以資代勞籌工等情況。通過檢查審計,主要反映出以下問題:
1、挪用集體資金的情況仍有發生。個別村組干部由于思想素質不高,財經紀律意識不強,挪用集體資金的情況仍然存在。這次審計中查出:挪用集體資金8人,金額53050.54元,其中:安穩鎮一村支書挪用集體資金23000余元,永城鎮一村民組長挪用集體資金2*59.54元,古南街道一村民組長挪用集體資金4536.5元;其他違規行為23人,主要是在集體報銷旅游費、伙食費、重報支出等費用,涉及金額15418.5元。到目前為止,已有21人作了退賠,退出集體資金6243.5元,占應退賠金額的9.92%。
2、部分村組執行制度不夠嚴格。我縣農村財務實行委托和電算化管理以來,財務管理制度比較健全。但是,由于少數村組干部思想素質不高,遵章守紀意識不強,因而在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執行制度不夠嚴格。這次審計中同時查出集體收入未及時入賬17筆84578元,少支多報1筆50元,拒絕不合理開支入賬25筆9541元,違規新增債務3筆18170元。
3、財務管理監督仍需加強。一是開支審批手續不夠完善。少數開支單據或無事由,或無經辦人簽字,或無審批人審批,或無民主理財小組審核蓋章。二是部分票據不規范。少數村組仍有使用三聯收據收款或白條單據付款的情況,一些本應取得正規合法憑證的經濟業務,卻以非正規票據代替。三是民主理財小組未能履行監督職能。全縣共有民主理財小組2214個,其中村314人,社1900個,有的民主理財小組由于無報酬或民主監督意識不強,不愿參與或按要求參與農村財務監督管理工作。全縣共有161個村、組民主理財小組違反財務制度規定由村、組干部兼任民主理財小組組長,有名無實,形同虛設。四是公款私存情況仍然存在。少數村由于過去欠有銀行或農村信用社貸款,不愿或不敢在銀行或農村信用社開設集體存款賬戶,因而將集體資金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或農村信用社,造成集體資金管理失控。三角鎮一村主任將集體資金263100從*年3月至20*年1月期間,該村向9戶私人發放借貸款,到目前為止,經清理小組督促追收,累計至今尚有60000元未還,原村會計將計劃生育管理費、農稅、基本水費等集體資金24578.07元以私人的名義存入銀行,現已追收上繳,存入樂興村集體資金賬戶。
4、村干部違規經辦集體經濟業務。按照制度規定,村組集體的經濟收支業務只能由財務人員負責辦理,但少數村的支書或主任不放手,強行經手集體經濟業務。
三、整改措施
1、加強督促檢查,嚴格執行各項制度。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是農村經營管理工作,乃至整個農村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農民群眾比較關注的熱點問題。搞好農村財務管理,對于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構建農村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今后要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抓好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嚴格執行農村財務各項制度。各鎮必須針對本地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糾正和完善,使之盡快達到規范化、制度化。
2、強化審計監督,查處違規違紀行為。搞好農村財務審計監督,是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和手段。因此,要把農村財務審計監督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針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審計監督。按照我縣農村財務管理制度要求,每年要審計三分之一的村組,原則上三年內對所有的村組要輪流審計一遍。對審計中查出的一般經濟問題,要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由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篇5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定義
擁有土地所有權的經濟組織即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其在農業合作運動50年代初出現。對社會公有制的改造也是通過集體經濟組織進行的,是在鎮、鄉、村的范圍內,由農民之間自愿聯合在一起。將自已的土地、耕畜、較大型農器具等都投入到集體組織中,通過集體組織再進行統一的農業生產經營與管理。將農民集合在一起進行勞動,通過勞動的多少分配農產品的農業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企業的法人、社會團體、行政機關都是不同的,它具有單獨的政治性和法律性。現如今,我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形式,以由原來的集體生產、按勞分配等轉變為現在的家庭生產經營模式。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的現狀
(一)財務管理不合法
在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中,由于原始憑證不規范,導致漏洞較大。在農村集體經濟的財務管理中,白條收據較多,像水利建設、農村道路建設等都會出現這種現象,沒有原始的資料,在財務上形成了漏洞。個別村還存在虛報開支等現象,還有部分的村干部違規收費等,都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取締這些漏洞。
(二)會計核算不規范
在農村,很多地方會對行政村進行考核,考核的結果會跟村干部薪酬掛構。因此,村干部為了達到考核指標,就會將集體收入虛增。在增加收入的同時,會在賬戶內掛應收款這一項,這樣一來嚴重影響了會計核算的真實性。還有的村招待費用支出較大,這種情況有的村就會采取其他方式來隱藏招待費用的支出,甚至有的村還會動用征地補償款、虛報支出費用進行沖減招待費用。這樣的形式,都對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的真實性造成嚴重影響。
三、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制定相關的財務制度,一定要根據農村當地的實際情況出發,根據符合當地會計核算實用的準則,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公開財務內容、承包合同等管理制度,保證財務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實現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工作合法化。建立科學的會計基礎制度,對會計憑證、會計報表、記賬方式等進行統一管理,保證集體經濟財務管理的真實性,加強監督管理工作。強化民主財務人員的參與,對組織負責人、會計人員進行簽字確認。安排相關的人員接待群眾來訪,傾聽記錄群眾的需求,及時處理群眾的問題,公正、公開的進行財務管理。
(二)規范會計核算
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收支核算工作,它是內部管理、增加組織經濟收益的重要工具,也是會計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在開展會計核算時,一定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斷提高會計核算能力,按章程記錄財務信息,預防在記賬中出現數據不精準,導致出現財務信息內容不真實等問題,全面提高會計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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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審計 財務缺陷 對策建議
近年來,雖農村財務管理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村級財務管理依然相對薄弱,經濟糾紛引起的干群矛盾屢屢發生,規范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實現動態實時監察,更好地推動農村財務事業發展,已成為日益破解的難題。
一、存在的問題
(一)財務會計核算薄弱
收支票據管理不嚴,有些村沒按時序開具村統一收款收據,收款收據存在漏登遺失等不規范行為。票據的報銷審批手續不齊全,經常有白條抵庫的現象。向個人借款未經村民代表會議集體討論決議,在賬務上有利息支出而查閱不到借款憑證。有些村集體公益事業項目由村民自籌部分未入賬直接收支相抵,項目管理不到位,致使會計信息失真。2004年一些自然村被撤并組建行政村,還存在財務仍然獨立管理即私設小金庫,至今未并入行政村委托鄉鎮三資管理中心統一監管。
(二)財務內控制度缺失
村干部的思想認識存在誤區,認為村賬會剝奪村級經濟權力,往往有抵觸情緒工作上不給予配合。部分村級非生產性開支、大額支出等重大事項未經村民代表會議集體討論決議,由村干部用行政手段獨斷專行。村級理財小組聽從村干部指使,沒有真正履行監督職責,助長了腐敗土壤蔓延。財務人員崗位職責分工不明確,專業知識業務水平不高,貨幣資金管理混亂。村級重大建設工程如辦公樓、公廁排污、康莊公路、飲用水招投標合同檔案管理不規范。
二、產生的原因
一方面,村干部的思想認識不清晰。有些村干部認為村級財務是村民自治重要組成部分,實行村賬完全是政府強制行為,干脆把農村債務化解、村級財務監督和村級財務管理等工作也推給鄉鎮政府。如道路維修村集體承包給個人挖機等經濟業務,村干部不會強烈要求對方提供合規的發票而是慣用白條入賬。另一方面,鄉鎮三資監管不到位。鄉鎮三資管理中心會計人員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審核村級財務收支票據,難免與村干部發生摩擦,為維持良好的氛圍,不得不變相村級財務管理漏洞。鄉鎮缺少專職的審計人員,盡管經過專業培訓,還沒有深入把握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綜合素質跟不上形勢必展需要。受多方面的限制,審計人員查出問題與處理決定相脫節,很難得到及時處理,沒有真正落實鄉鎮監督管理主體,無法形成上下聯動協調約束機制。
三、對策建議
(一)加強管理機構建設,實現組織穩定性
一方面,規范落實機構專業化監管建設。鄉鎮要以優化監管資源配置為基礎,加強農經工作機構建設,協調落實監管職責,重視農村三資管理人才的培養、管理和使用,配齊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中心會計,相關經費納入鄉鎮財政預算。加強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中心和會計人員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工資激勵和約束機制。另一方面,加強農村財務人員隊伍建設。村集體要落實專人負責村級財務,村報賬員需經縣農業和財政部門業務培訓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人員不得頻繁更換,保證隊伍相對穩定和業務連續性,落實村級報賬員待遇。
(二)健全管理制度,實現管理制度化
1、健全村級財務制度,并能夠執行有效
按照規定制定完善農村集體三資重大事項決策、財務收支預決算、貨幣資金管理、非生產性開支控制、財務開支審批、票據管理、資產臺賬、資產清查、農村集體產權交易管理等各項制度。規范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每個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只能在一家銀行開設一個基本存款賬戶的規定,清理原行政村撤并等原因遺留的多余戶頭。規范資產資源管理制度,集體公益事業建設及集體資產、資源的發包、租賃和轉讓等,一律按照“立項申報、民主討論、政府審批、公開招標、群眾監督”程序進行,由縣、鄉鎮、村三級向社會公開招投標,明確合同履約要求,加強合同規范管理。規范村集體三資檔案管理,有關會議決定、承包租賃方案、經濟合同、招標文書、財務會計等資料要及時立卷歸檔。
2、加強會計核算工作,正確核算和反映財務收支情況
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相關票據,除可使用自制憑證外必須提供合規的發票,工程項目支出、資產發包租賃收入、借款收入等票據,須附有成員(代表)會議決議、合同文本、招投標文書等必要的附件,按照有關的會計制度進行賬務處理。按照專項資金使用規定的用途,規范地使用專項資金和管理項目,做到專款專用,依據項目實施進度計量支付,辦理工程竣工決算。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水平,做到安排資金與實施所需資金相吻合。對項目支出的凈結余資金,嚴格按有關規定上繳或重新安排項目。
(三)深化村級財務公開,實現運行陽光化
嚴格落實財務公開,按照“公開時間及時按期、公開內容真實易懂、公開程序規范嚴格、公開形式靈活多樣”的要求,公開日在村務公開欄上公開三資運營情況,接受群眾監督。創新公開形式,推進村級便民服務和村務公開信息平臺建設,通過固定公開欄、網絡、觸摸屏等多種形式,細化公開內容,推行村級財務逐項逐筆公開,實現村級財務賬目數據、資產資源實物取證、民主決策過程等全方位、多層次的村級財務公開模式。扎實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納入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公開內容。
(四)完善監督機制,實現監督立體化
1、加強村級民主監督管理
嚴格執行民主決策、民主理財、民主監督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作用,依法依規對村級重大事項決策、村務公開、村級三資管理、村級工程建設、村干部廉潔履職等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定期召開會議及時提出監管意見,反映成員意見和建議;推進村級民主管理創新,村務監督委員會在行使監督權、否決權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當召開村級組織聯席會議調解;調解不了的,可就爭議事項組織召開聽證會協調或裁決,情況報鄉鎮三資管理中心備案。鄉鎮紀委要加強對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的指導,督促其認真履職,嚴格執行“先理財、后審批、再入賬”的村級集體財務工作流程,村級經濟業務發生的每張票據都需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核簽字蓋章后方可入賬。村報賬員對業務工作負責,應及時、真實、準確地做好報結賬工作。
2、開展清查審計
鄉鎮紀委要會同農業部門組織開展村級三資管理情況定期巡查,每年要對所轄村財務進行清查,及時糾正存在問題。鄉鎮三資管理中心要深化會計監督,加強對村級財務開支的審核把關。加強審計資源整合,探索分類審計的形式和途徑,可以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標選定有資質的社會審計中介機構實施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縣財政經費予以保障。加強審計結果應用,探索鄉鎮長經濟責任審計與農村審計績效掛鉤機制,確保審計處理結果的落實。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社會審計中介機構的監督和指導。
3、完善三資監管信息化平臺
按照“統一會計標準科目、統一賬務處理、統一信息采集、統一模塊管理”的要求,做好資金、資產、資源、合同管理模塊的相關信息錄入,并將村級財務收支的原始憑證、村級資產資源的實物圖片、經濟合同、招投標文件等原始資料錄入三資監管平臺;有效整合各類信息資源,深入推進農村集體三資檔案信息化管理,實現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關注的土地征用,資源承包和分配方案、安置房指標分配等重大事項的詳細公開。開發建成縣、鄉鎮、村三級聯網的三資計算機監管平臺;做好日常維護,確保三資數據及時進賬入網,實現三資管理及運行情況實時查詢、實時分析、實時預警、實時監管。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規范村集體所屬動產和不動產交易行為,健全農村產權交易平臺體系,以標的物應入盡入為原則,推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規定公平交易。
四、結束語
加強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的監督,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需要各部門各負其責、形成合力、常抓不懈,實現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規范建設。
參考文獻:
[1]徐爭春.審計引發的財務思考[J].農村財務會計,2015
篇7
一、農村財務審計的主要作法
1、搞好宣傳,提高認識。在開展審計工作前,縣農業局下發了《關于認真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的通知》(綦農業〔xx〕120號)。通知明確指出: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能夠更好地保護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黨的各項惠農政策落實到位;能夠促進村級財務公開和民主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村級監督和權力制約機制;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是鞏固“三農”工作成果的要求,是改善民生和構建農村和諧的要求,是推進農村又好又快發展的有力保障。要求各街(鎮)要充分認識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的重要意義。
2、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各鎮都成立了由分管農業的領導或紀檢書記擔任組長,農經干部、財政干部、駐村干部、會計為成員的農村財務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農村財務審計工作。
3、明確審計工作的范圍和重點。這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的范圍,是街(鎮)、村兩級xx年度農民負擔情況和農民負擔資金的提取使用及惠農政策落實到位的情況和日常財務工作。審計的重點是農民負擔和惠農政策落實情況、日常財務審計。
二、農村財務審計的結果及存在的問題
全縣314個行政村、2629個村民小組中,已審計249個村、2046個村民小組。接受審計的村、社在農村合作醫療收費、農村中小學收費、農民建房收費、農民集資收費、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中未發現貪污挪用、自立項目、違規收費、強行以資代勞籌工等情況。通過檢查審計,主要反映出以下問題:
1、挪用集體資金的情況仍有發生。個別村組干部由于思想素質不高,財經紀律意識不強,挪用集體資金的情況仍然存在。這次審計中查出:挪用集體資金8人,金額53050.54元,其中:安穩鎮一村支書挪用集體資金23000余元,永城鎮一村民組長挪用集體資金20859.54元,古南街道一村民組長挪用集體資金4536.5元;其他違規行為23人,主要是在集體報銷旅游費、伙食費、重報支出等費用,涉及金額15418.5元。到目前為止,已有21人作了退賠,退出集體資金6243.5元,占應退賠金額的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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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資金;資產;資源
洞頭縣是浙江省溫州市轄縣,是全國14個海島縣(區)之一,全縣總面積892平方公里,其中陸地面積100.3平方公里,戶籍人口12.74萬,2010年常住人口8.77萬,轄北岙、東屏、元覺、霓嶼4個街道,大門鎮和鹿西鄉。洞頭漁場面積4800多平方公里,是浙江第二大漁場、“中國羊棲菜之鄉”。近年來,洞頭縣以強化農村“三資”監管為重點,以維護群眾權益為導向,不斷完善管理制度、監管載體和工作機制,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2010年度獲得“省級農村財務規范化管理縣”稱號,2012年度獲得“全國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示范縣”稱號。
一、主要做法
(一)摸清家底,公開透明。一是定期清查核實。為摸清家底,該縣建立了“三資”定期清查機制,統一設置十一種《三資清查登記表》,從摸清“三資”存量入手,分別采取以賬查物、以物對賬、以賬對賬的方式對村級資金資產資源進行全面清查核查。通過對村級“三資”的清查核實,為該縣城鄉統籌股改、地改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二是規范檔案管理。凡涉及到村集體“三資”管理的會議決定、承包租賃合同、經濟合同、招標文書、財務會計等資料都及時立卷歸檔,并通過大容量服務器(內存擴容)和會計專用掃描儀、數碼相機設備等,掃描錄入電腦進行電子歸檔,便于網上監管、查閱、復制等。三是推進“三資”網絡化建設。全面升級原有農村經營管理軟件,實現數據實時錄入、上傳、查詢“三資”現狀圖片信息及指標定性分析對比等功能,實現縣、鄉、村三級農村集體“三資”監管網絡全覆蓋。同時,將“三資”家底情況作為農村“三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進一步提高農村“三資”監管的透明度,有效杜絕了“暗箱操作”,實現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陽光運行。
(二)重點監管,規范運作。一是加強村級票據、資金管理。票據管理方面,先后出臺《洞頭縣村級組織財務管理若干意見》、《洞頭縣農村財務管理責任追究暫行規定》、《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級委托會計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要求村收入票據必須使用“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收據”專用票據;支出單據應取得正規的具有稅務、財政監制章的正規發票,少數零星支出不能取得正規發票實行限額制(金額控制在100元以下),杜絕不規范票據入賬或對相同經濟業務進行分割處理入賬。貨幣資金管理方面,通過各種措施來加強對貨幣資金的監控。嚴格控制銀行開戶。規定每個村只能有一個基本帳戶,規定各村不得為外單位提供貸款擔保,并對原有擔保進行清理,逐年縮小。2012年,注銷不規范臨時賬戶95個(含原以村民委員會名義開戶)。二是規范工程招投標管理。各村的各類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包括土木建設、管道線路、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工程造價在5萬元以上,必須進入街道(鄉鎮)招投中心,實行公開招投標。工程項目建設實行領導負責制,要求簽訂工程承包、廉政施工、工程承諾等合同,并抄送街道(鄉鎮)會計委托中心(現改為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實施全過程由街道(鄉鎮)農經站、招投標中心、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民代表等進行監督、審核、驗收。三是納入村監會重點監管。將村集體“三資”管理、村工程建設項目等作為重點監督內容,對每項監督內容的監督環節進行全面細化,編制相應的《監督流程圖》,確保村監會監督程序規范、重點突出,及時糾正“三資”管理漏洞。如針對村級工程建設的監督,將立項決策、招投標、設計變更、建設質量、資金管理等工程建設各環節納入監督范圍,實現全程監管無遺漏。
(三)完善制度,保障有力。一是完善財務制度。制訂出臺《洞頭縣村級財務管理若干意見》和《洞頭縣農村財務管理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對村級白條子入帳、集體資金出借、村干部工資報酬與福利待遇、村級接待費等情況及違規等行為作了嚴格的規定,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村級財務規范化、科學化管理明確了方向。二是完善培訓制度。組織街道(鄉鎮)、村財務人員參加縣舉辦農村政策、管理制度、會計業務、民主理財及三資監管操作流程等知識的培訓,近三年累計達500多人次;同時每年對街道(鄉鎮)村賬會計至少進行二次集中培訓,鄉鎮對村級報賬員每年至少集中培訓三次。三是完善經費保障制度。配備大容量服務器(內存擴容)和會計專用掃描儀、會計裝訂機、數碼相機、更新電腦設備等辦公硬件。取消村級會計委托收費,將村級會計委托會計工作、辦公經費、“五險”等列入縣鄉財政預算,縣級財政每年根據各鄉鎮會計委托工作開展情況按7:3(縣級財政占70%,鄉鎮財政占30%)給予一定補助,不再向村級收取會計服務費。
二、工作經驗
(一)拓寬“三資”監管范圍。根據近年來村集體經濟運行特點,拓寬“三資”監管范圍,如將村級經濟組織以村民集資聯建房名義進行房地產開況納入監管范圍,將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資金外借情況和銀行賬戶開設,將村級小額工程等納入監管范圍,避免集體資產流失。
(二)發揮村監會在“三資”監管中的作用。提升新一屆村監會履職能力,加大培訓和業務指導力度,強化縣鄉村三級聯動,進一步明確村監會監督重點,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村工程建設項目等作為重點監督內容,理順監督程序和制度。督促各街道(鄉鎮)加強對村監會的業務指導,引導村監會主動介入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并及時反饋監督結果。
(三)探索“三資”監管情況公開渠道。充分利用“三務”公開平臺,探索建立“三資”基礎數據和動態監管相結合的公開方式,建立網絡、公開欄、數字電視端口等多渠道公開途徑,便利群眾監督。
(四)探索甌洞一體化背景下的農村“三資”管理新模式。隨著甌洞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和溫州“第四區”功能定位的確定,農村“三資”管理模式經歷職能融合、政策調整、深化提高的過程,探索新形勢下的監管模式逐步成為常態。
三、工作啟示
(一)“三資”家底要可查可控,經得起群眾質疑。農村集體“三資”涉及漁農民切身利益,是群眾關注的焦點,如果底子不清,容易產生利益糾葛,引發社會矛盾,而且近年來,隨著新農村建設和城鄉一體化發占步伐的加快,集體“三資”變動幅度很大,更需健全動態清查的機制,拓寬社會監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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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三資”監管規范化建設
一 、農村“三資”監管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
1、思想認識不足。一是農村稅費改革后, 一些鄉鎮干部認為農村集體經濟收入少、債務多,無資產可管,有的認為現在財務制度全、群眾監督緊,村干部無機可乘;二是認為村民自治,不宜多管。三是情況復雜,不好管理。由于認識上的偏差,導致鄉鎮干部對村級財務管理不重視,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管理混亂的蔓延,給某些不廉潔干部開了方便之門。
2、監管力量薄弱。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是鄉鎮經管站(會計服務中心)的基本職能之一,但有些鄉鎮領導對此項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鄉鎮經管站人員經常被抽空,常年圍繞鄉鎮中心工作奔忙,顧不上本身的工作業務,往往是“顧此失彼”。同時一些鄉鎮村級集體“三資”管理不規范,管理體系不健全,在人員、辦公設施、資金投入上嚴重不足,導致很多工作嚴重滯后。
3、人事編制不足。鄉鎮經管站人員缺編,村會計存在困難,出現了財務人員“配置低”(不懂記賬)。有的鄉鎮、村會計各自為陣,會計科目隨意設置,記帳方法簡單,科目與內容不符、賬實不符、等現象較為普遍。
4、民主管理和村務公開不規范。一些地方存在著發包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開、不公開招標投標;村務公開只強調財務公開,不注重“三資”監管的公開。
5、合同簽訂不規范,集體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證。合同條款不完善,甚至沒有書面合同等;發包期限過長,指標降低,集體“三資”承包收益大大減少。
二、農村“三資”監管存在問題的對策。
1、健全制度,加強管理。建立健全農村“三資”監管的各項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規范行為。如:資產資源清查界定、登記臺賬制度、民主公開管理制度、資產處置審批制度、集體資產發包或產權變更的資質評估制度、招標投標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農村“三資”年度檢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產權改革辦法、集體土地有序流轉制度等。
2、精細管理“三資”增新質效。全面開展農村“三資”清理監管工作,鄉鎮對各行政村村支部書記、主任和財會人員開展黨性教育、廉政教育和財經管理知識的培訓和“三資”監管工作培訓,力求培訓出一批財務清理、招投標業務骨干和聯村干部指導員、村級清理業務員。提高村干部綜合素質,增強法紀觀念,同時把“三資”監管納入鎮村干部崗位目標考核和廉政考核內容之一。從“三資”監管服務機制上抓完善,建立一套“權有所限,錢有人管,事有人監”的有效管理模式。對違反制度的村干部要嚴肅處理,對管理民主、嚴格執行制度的要給予獎勵。
3、加大公開,透明高效。嚴格按照黨務、政務、村務公開的程序、形式、內容、范圍等方面的要求,及時向村民公開重大決策事項、資產資源狀況及收益、工程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狀況,接受群眾監督。
4、建立“三資”產權臺賬,明晰動態管理檔案,是保證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保值增值、有效防止資產流失的首要前提。為此,市鄉鎮要成立農村集體“三資”清產核資專門組織,采取“臺賬式”管理辦法,每年底對集體“三資”進行一次清理核資,對因資產出售、征地拆遷、中心村規劃建設,資產資源數量增減的情況,及時記錄歸檔,完善臺賬,實行動態管理,向社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實行村集體組識“三資”民主管理機制,嚴格實行村務公開制度,村級每年必須將工程建設、項目發包、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使用納入公開范疇,把群眾最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分季度公開。
總之,應嚴格實行在紀檢監督下的村級集體“三資”監管委托工作制度。通過嚴格執行《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不斷加強農村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建立健全農村會計監督體系。按照《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等法律法規規定,對農村村級財務進行集中核算,扼制亂開支,盲目對外投資等現象,有效地解決農村“三資”管理面臨的困境。 它在加強村級經濟管理同時也為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基層干部遵紀守法,等方面起到積極作用, “三資”運營監管,較大地保障了廣大農民群眾的利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加快了新農村建設步伐。
參考文獻
[1] 姜青林.當前農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原因及對策[J].現代農業,2010(5):118-119.
[2] 萬一,胡文華.淺議村級財務管理方式的改進與完善[J].中國農業會計,2010(5):35-36.
[3] 王臣.我國農村財務管理的對策研究[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2010(15):61.
篇10
自2000年中央決定在安徽開展以省為單位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后,至今已有20多個省和直轄市進行了農村稅費改革。2003年7月1日廣東省全面啟動農村稅費改革。據統計,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全面推開之后,廣東農民年負擔由稅改前的55億多元減為目前的9億元,年減負總額達46億多元;人均年負擔稅費由106.93元降為17.4元,減負率達83.73%,居全國最高。
稅費改革的最終目的是通過規范農村稅費制度,理順國家、集體和農民的分配關系,這種分配關系,具體表現為鄉(鎮)、村、農民的財務關系。稅費改革后,農村財務管理的主體也由過去的村或鄉鎮經管站轉變為基層財政和農村會計核算中心,村級財務收支范圍逐漸減少,財務管理的重心也由事后核算轉變為事前監督和收支并重。強調農村財務管理法制化、標準化和規范化,村級財務會計制作為農村稅費整體配套改革的生理重要組成部分,不僅能夠節約財務管理成本,而且是“建國以來時期沿襲下來的財務管理體制的突破,保證集體資金所有權、使用權、管理權高度集中,缺乏相互監督制約的弊端”。同時,以民主理財作為農村財務管理的核心,切實加強農村財務管理。
但是,也應該看到,隨著稅費改革的進一步深入,一些深層次的問題也充分暴露出來,如收益分配的不合理導致上訪增加、財務收支矛盾突出、村級債務難以消化甚至反彈、相關部門及財務部門的職能轉換和性質不明確、集體經濟薄弱等。近年來雖然各級政府都不同程度地要求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甚至將財務納入鄉管理和全面實行財務公開化,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監控和對資本運營相關指標的考核與評價,尤其是在發達地區,財務透明度不夠,現象逐漸增多,村級集體資產流嚴重,負債過高,出現了農民收入停滯,甚至因負債過高,又重新步入貧困,嚴重地抑制了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從廣東省來看,2001年廣東農村集體經濟資產總額達4661億元,占全國的18.5%,居第一位,其中85.6%的資產分布在珠江三角洲地區,村級集體經濟收入達618.7億元,集體有收入的行政村占了92.9%,無收入的行政村總數的84.6%。財務管理作為農村經營與服務的核心,其管理的水平和質量,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基礎,也是廣大農民群眾關注的焦點。所以,建立創新性財務管理模式顯得尤為重要。
在國外,農村財務管理都體現為合作社的財務管理,而且隨著社會經濟的調整發展已經達到了一個較高的層次,所以財務管理已經不僅僅局限于對農村集體財產、集體資金的按理,而是重點考慮資金的投放與投資項目所需資金的籌集和風險管理。國外現有文獻有的從農業合作社的資本形式探討農村財務管理,以及從合作社的稅務負擔與融資的角度進行分析;還有的從某一農產品生產、銷售過程中的費用與收益進行分析,以及從合作社合并時的合并報表各因素進行分析。與我國不同,發達國家的農村財務管理已經沒有了發展中國家農村財務管理低層次、混亂、目的性不強的缺點,它們的財務管理目的明確,管理具體,且多以融資與投資為管理對象。因此,運用當前最流行的金融工具,盡量提高合作社的融資、投資效率,是國農村財務管理的實踐特點,也是發展中國家農村財務管理的方向,它對建立我國創新性管理模式有著積極的現實指導意義。
二、創新性財務管理模式的建立
(一)創新性財務管理模式的特征
1、社會性。農村稅費改革的全面鋪開,不單純是農民減負的問題,而是涉及到整個社會的方方面面,如三者利益分配協調問題、土地問題、稅制體系的構建問題、財政體制問題、農村債務化解問題、農村義務教育投向問題等等。
2、民主性。稅費改革與財務管理的創新必然體現民主性,因為改革和創新的目的就是要理順各方面的財務關系,廣大農民群眾的利益,如目前實行的村民詐治和民主理財,就是民主性的具體體現。
3、復雜性。由于我國農村集體經濟具有社區性、封閉性、合作性、股份性、多樣性、民主性的特征,使得農村財務管理更具復雜性,尤其是稅費改革后,農村原有的分配格局被打破,原有的財務管理體制、管理方式和財務關系等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所以,需要將農村稅費改革與財務管理科學有機地結合起來,探索更深層次的問題。
4、長效性。農村稅費改革是解決“三農”問題的基本國策,要鞏固改革的成果就必須建立農村稅費改革的長效機制,其中有效監控、債務化解、科學理財、理順關系等都是財務管理的具體內容。
(二)創新性財務管理模式的內容
1、觀念的創新。觀念創新是一切改革與的源泉,新時期農村財務管理的內外經濟環境、政治環境、法律環境、資源環境等都有了新的變化。如經濟環境的變化使得農產品銷售額增加或減少給農民帶來收益的增減,農村各業因擴大生產規模而增加資金籌集或因銷售額下降、產品賣不出去而占用更多資金,資金周轉不靈。又如資源環境尤其是土地資源,土地作為主要勞動資料,其地理位置、肥活程度、土壤結構等都直接影響到對農業的投入,以及由于信息技術的發使得農產品交易更加便捷等等。因此農村財務管理必須適應這些變化,不再局限于傳統農業發展模式和財務管理模式,樹立新型理財觀念,如財務資源觀念、人本化理財觀念,信息化理財觀念、知識化理財觀念等。如目前農村資產經營中出現的資本、土地、人力、智力等資源的重新組合,實行民主理財、電子政務、財務信息網絡化、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等,都是創新性財務管理的具體表現。
2、財務管理體制的創新。體制改革是創新的基礎,為配合農村稅費改革,各地區紛紛從體制上入手,徹底理順關系,其目的就是通過建立健全一個新的運行體制,形成一種新的機制,為農村的長治久安、穩定發展奠定穩固的、規范的財務制度基礎。如目前各省推行的“村賬鎮管”、財務雙代管、會計電算化、會計集中核算和財務人員選聘制等,都是新形勢下財務管理體制的創新。
3、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現階段農村財務制度主要包括財務計劃管理制度、開支審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財務檔案管理制度、民主理財制度、財務人員管理制度、財務監督制度、收益分配制度等。其中收益分配制度是農村財務管理的矛盾點,它直接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而且隨著農民收入來源日益多樣化,不僅包括勞動收入,而且還包括經營收入、管理收入、資產收入和權益收入等等;在財務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等,這些都必須通過財務管理的創新制定科學合理的管理制度加以妥善解決。
4、組織的創新。財務管理組織創新,包括組織體系創新、組織機構創新。創新性農村財務管理組織體系,應是在鄉鎮一級建立兩個中心,即農村財務管理中心或農村財務服務中心和會計結算中心。前者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監督其執行情況,指導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監督財務公開的落實情況,協調縣、鄉、村的財務關系等;后者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協助鄉(鎮)、村做好財會人員的選聘和會計核算。兩者職責明確,互相配合。
5、技術與服務的創新。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的發展,必然推動財務管理技術與服務手段的創新,這就要求根據農村經濟的發展方向,研發財務動態管理軟件,建立網絡運行系統,實現財務工作信息化和網絡化。
6、財務管理方法的創新。創新的財務管理目標和指導思想必須通過創新的方法才能實現。創新的農村財務管理方法體系應包括財務決策、財務計劃、財務控制、財務監督與檢查、財務分析與評價、財務預警、財務公開和民主理財等。尤其是發達地區農村更要建立財務監督與評價體系,并通過其規范運行,降低管理成本,從制度上防止管理混亂、滋生腐敗現象的發生。
7、財務監督體系的創新。通過建立多層監管體系,對農村財務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具體包括:第一,加強村民民主監督,建立健全民主理財制度,堅持財務公開,確保財務管理規范運行;第二,強化會計監督,推行會計委托制,通過多種形式公開招聘財會人員;第三,發揮下令監督的職能作用,具體可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等代表政府對農村的財務收支、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定期的輪審;第四,對重大事項的審計評估可以通過社會中介機構來進行。
三、建立創新性財務管理模式應注意的問題
(一)創新的財務管理必須圍繞服務于農村經濟發展來開展。創新的目的是要通過創新促進經濟的發展,因此,農村財務管理的創新必須圍繞著服務于農村經濟發展這一中心目標來開,必須以為農村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體制和機制環境為出發點,針對農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轉變資產管理觀念,注重價值形態的管理,從盤活農村集體資產等方面入手,在保值的基礎上不斷實現增值,不增加農民收入、壯大集體經濟、鞏固稅費改革成果。
(二)正確處理三者利益關系。稅費改革的最終目的是通過規范農村稅費制度,理順國家、集體和農民的分配關系,而農村財力管理直接體現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之間的利益關系問題,尤其是在收益分配方面。所以,必須在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約束下農村中的各項事務。要按照國家的有關財經法規和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進行財務管理的創新,保證農村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經營、依法理財,正確處理各方面的利益關系,使國家、農村集體和農民的利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