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范文

時間:2024-04-08 11: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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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

篇1

關鍵詞:化工工藝;風險識別;

一、化工工藝的概念

化工工藝即化工技術或化學生產技術,指將原料物主要經過化學反應轉變為產品的辦法和過程,包括實現這一轉變的全部措施。化學生產過程一般地可概括為三個主要步驟:①原料處理。②化學反應。這是生產的關鍵步驟。經過預處理的原料,在一定的溫度、壓力等條件下進行反應,以達到所要求的反應轉化率和收率。③產品精制。將由化學反應得到的混合物進行分離,除去副產物或雜質,以獲得符合組成規格的產品。以上每一步都需在特定的設備中,在一定的操作條件下解決所要求的化學的和物理的轉變。

所謂危險化工工藝就是指在化學生產過程,能夠導致火災、爆炸、中毒的工藝。其中,所涉及的化學反應包括: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氨化、重氮化、過氧化、加氫、聚合、裂解等的反應。

二、化工工藝的分類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安委辦[2008]26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有關要求,提高化工生產裝置和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本質安全水平,指導各地對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進行自動化改造,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編制了《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安全控制要求、重點監控參數及推薦的控制方案》,其中提到了以下內容:

(1)化工企業要按照《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安全控制要求、重點監控參數及推薦的控制方案》要求,對照企業采用的危險化工工藝及特點,確定重點監控的工藝參數,裝備和完善自動控制系統,大型和高度危險化工裝置要按推薦的控制方案裝備緊急停車系統。

(2)各地安全監管部門要根據《指導意見》的要求,對本轄區化工企業采用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自動化改造工作,要制定計劃、落實措施、加快推進,力爭在2010年底前完成所有采用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自動化改造工作,促進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進一步改善。

(3)在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自動化改造過程中,各有關單位如果發現《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安全控制要求、重點監控參數及推薦的控制方案》存在問題,請認真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并及時反饋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全監督管理三司)。各地安全監管部門也可根據當地化工產業和安全生產的特點,補充和確定本轄區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

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編制的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中,將企業中涉及的危險化工工藝分為15類,分別是:光氣及光氣化工藝、電解工藝(氯堿)、氯化工藝、硝化工藝、合成氨工藝、裂解(裂化)工藝、氟化工藝、加氫工藝、重氮化工藝、氧化工藝、過氧化工藝、胺基化工藝、磺化工藝、聚合工藝和烷基化工藝,其中每一種工藝都包括各自的許多典型工藝。

三、化工工藝的風險識別

危險工藝是指那些具有較大風險會對人體產生傷害的工藝類型,而化工工藝風險的大小是由物質本身所具有的物質溫度、物質壓力、物質腐蝕性、物質的化學反應、物質的反應類型等幾個項目共同確定。

1.危險工藝的物質本身

物質是由元素構成,而世界上所有的物質都是化學元素。危險物質的使用是受到國家法律法規的限制的,因為它危害非常強,泛指那些具有腐蝕性的物質、易燃易爆的物質、放射性物質、致癌物質、致畸物質或危害生態環境的物質等。而物質本身的外形也是不固定的,主要包括氣態、液態、固態幾大類。

光氣及光氣化工藝主要表現為劇毒氣體,在儲存、運輸和使用的過程中都容易出現泄漏,多具有易燃易爆的特點隨之還可能產生具有腐蝕性的副產品,如煤氣,典型工藝包括光氣合成雙光氣、三光氣,采用光氣作單體成聚碳酸酯,甲苯二異氰酸酯(TDI)的制備,識別其是否符合標準是通過對一氧化碳、氯氣含水量,反應釜溫度、壓力,反應物質的配料比,光氣的進料速度,冷卻系統中冷卻介質的溫度、壓力、流量等檢測。固態主要有硝化工藝,其會產生放熱反應,反應速度快,放熱量大,具有強腐蝕性和強氧化性,與有機化合物的接觸能引起其燃燒或爆炸。電解工藝主要是吸熱反應,在這一反應中,一個條件的偏差就會導致不同的效果。在電解食鹽水時會產生易燃燒的氣體,當與劇毒性氣體氯混合時會產生爆炸,如果銨鹽超標在 PH 值小于4.5的情況下,銨鹽和氯發生化學反應會生成氯化銨,而濃氯化銨溶液與氯反應會生成一種爆炸性物質三氯化氮,電解溶液的腐蝕性非常強,液氯在生產、運輸、儲存中都容易發生泄漏。

2.危險工藝的特點

識別危險工藝可以從其溫度,壓力,腐蝕率,化學反應放熱情況,操作等幾個方面著手。其危害最大的包括:甲類可燃氣體、液體,甲類固體,極度危害介質。氣體溫度達到1000m2以上,液體溫度達到1000℃以上。壓力在 100MPa,腐蝕率在1.0mm/a以上,化學放熱反應狀況是臨界放熱和特別劇烈,在操作的過程中爆炸范圍處在臨界點,這類屬于危害最大,極度危險型。

3.危險工藝的源頭

顯然,危險化工工藝的危害是強大的,而其生成的產品所涉及的領域也非常廣泛,而危險化工工藝的源頭包括危險的化學產品和危險的化學裝置兩大方面,無論是在接觸危險化學產品還是在操作危險的化學裝置的時候,都需要強化風險意識,在制造危險化工工藝產品時確保流程的安全和產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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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安全教育培訓

(一)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培訓。以安全監管人員為重點,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等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規章標準的宣貫培訓,為規范履行危險化學品監管職能奠定基礎。

(二)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健全完善考培分離制度,全面推行計算機考試系統,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抓好化工裝置設計安全診斷工作

按照市關于《全市化工裝置設計安全診斷工作方案》的總體安排,全面完成化工裝置設計安全診斷和隱患整改工作,從源頭上整改設計存在的問題。年5月底前,列入化工設計診斷范圍的企業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未經正規設計的化工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進行設計安全診斷,排查存在的安全隱患,出具安全診斷報告書。年10月底前,相關企業要根據設計單位提出的整改意見和建議,完成設計安全診斷發現隱患的整改工作。年11月底前,組織設計單位、評價機構或專家,完成對企業整改情況的驗收。

三、深化安全標準化建設

認真貫徹國務院23號文件和國務院安委會年4號文件的有關要求,按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評審標準》(簡稱《新標準》)的規定,進一步深化和規范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化建設,推動企業建立閉環管理,持續改進的安全管理機制。年底,全市所有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及化工企業100%通過三級以上安全標準化考評。一是未通過安全標準化考評的危險化學品,要按《新標準》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建設和申請考評,確保年底前達到三級以上安全標準化水平。二是已經通過安全標準化考評,年底前安全標準化證書到期的企業,要按《新標準》修訂、完善和規范安全標準化體系文件,自主進行診斷、整改和自評,申請安全標準化考評。三是年底前,安全標準化證書仍在有效期內的企業,在繼續按體系保持運行,確保做到持續改進安全條件的基礎上,按《新標準》規范完善安全標準化體系文件,實現由原標準向新標準的過度。

四、落實行政許可制度

(一)抓好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嚴格落實新《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審查要點(試行)》,從嚴審查,嚴格控制涉及高危險工藝和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吸入性有毒氣體的建設項目,加強試生產環節安全監管,從源頭上把好安全生產關。

(二)做好安全生產、經營許可工作。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把安全標準化作為許可的前置條件,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繼續堅持許可工作預警機制,督促企業提前做好延期準備工作;嚴格審查,從嚴把關,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三)推進使用安全許可工作。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進一步做好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化工企業調查摸底,逐一確定許可企業范圍,精心組織,嚴格審查,按要求完成危險化學品使用許可工作。

(四)做好危險化學品登記和易制毒化學品備案工作。根據新法規,調整工作方案,重新組織企業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嚴格把登記作為安全生產許可的前置條件。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的監管,按要求辦理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備案;認真填報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信息系統,做好信息統計和季報、年報工作。

五、加強重點企業和重點環節安全管理

(一)加強合成氨生產企業安全監管。配合市安全監管局組織專家對昌華公司進行安全診斷檢查,根據存在的問題和隱患,督促其進行安全升級改造。

(二)加強重點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特別是泄漏后呈氣態的易燃、易爆、劇毒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要裝備可靠的自動控制、泄漏報警等安全設施。

(三)加強化工裝置拆除和危險化學品廢棄處置安全監管。要嚴格按照《關于加強化工裝置拆除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督促企業落實裝置拆除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中的安全主體責任,確保企業在化工生產裝置、儲存設施拆除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過程中的安全。

(四)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檢維修環節的安全管理。督促檢維修企業嚴格執行《省化工裝置安全試車工作規范》、《關于加強化工裝置檢維修作業環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制定檢維修工作方案,嚴格執行檢維修和停產復產報告制度,完善落實檢維修期間的安全制度和措施。

(五)加強重大危險源監管。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組織企業做好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及日常管理工作;加強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監管措施,完善壓力、溫度、液位等重要參數遠程實時監測報警。

六、強化安全專項整治

(一)氣體充裝企業專項整治。配合質監部門,對氣體充裝企業進行專項整治,重點檢查作業現場環境、安全制度(規程)落實、作業人員培訓、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演練等問題。

(二)加油站油氣回收改造專項整治。會同環保部門開展加油站油氣回收專項整治,督促城市建成區內的加油站集中進行油氣回收改造工作。

(三)劇毒化學品儲存、經營專項整治。會同公安部門開展劇毒化學品儲存、經營專項整治,對企業依法經營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四)組織開展使用危險化學品化工企業的專項安全檢查。充分利用對使用危險化學品化工企業實施安全使用許可的時機,對全市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化工企業進行排查摸底,對相關企業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保證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安全。

(五)繼續深化危險化學品領域“打非”工作。按照上級的有關部署,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加強試生產延期企業的安全監管,全面清理在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嚴肅查處未批先建、擅自變更建設范圍等非法違法行為并依法嚴厲處罰。

七、推動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一)督促指導企業不斷完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立由主要負責人主導的安全標準創建、診斷、整改、運行、自評制度,形成“規范運行、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發展”的安全管理機制。

(二)督促指導企業進一步細化和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全面建立并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輪流現場帶班制度”。做到試生產、檢維修、開停車和生產異常等重點時機,確保有企業負責人現場帶班,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制度執行情況要有規范完整的書面記錄。二是建立并嚴格執行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定期修訂制度,做到管理有章可循,操作有法可依,安全規章制度得到有效執行。

(三)嚴格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總局號令和省、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完善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全體員工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機制,建立事故隱患自查自糾和定期報告制度,將隱患排查治理納入日常安全管理,做到隱患整改的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四)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根據涉及的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情況,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使其熟悉相應的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提高現場處置能力;涉及重點危險工藝的企業,要及時組織相關工藝操作人員依法參加安全培訓并持證上崗。

(五)加強工藝和作業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化工企業工藝安全管理實施導則》,完善工藝操作法,確保生產過程安全;加強特殊作業過程安全管理,完善動火、受限空間、吊裝等特殊作業審批、風險辨識和現場確認監控制度。

(六)加強承包商安全管理。督促企業將承包商安全管理納入統一管理,簽訂安全協議,明確責任,做到權責明晰、統一培訓、統一管理、統一考核。

八、發揮好網格化監管的統領作用

建立基于網格化安全監管系統的網上執法檢查情況通報、隱患掛牌督辦和動態安全監管機制。一是深化專家查隱患制度,繼續在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和有固定儲存設施的經營企業以及列入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范圍的化工、醫藥企業全面推行“保健式”安全監管模式。通過網格化系統定期通報“診斷性”檢查情況,對檢查中發現除患的整改情況進行督查,督促企業及時落實整改,對久拖不改的隱患,網上掛牌督辦。二是通過網格化系統,及時向有關企業通報安全標準化評審、相關安全許可、應急預案評審備案和隱患整改等情況,督促企業及時落實。

九、認真履行監管綜合工作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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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市全生產工作的總體部署和全省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深入開展“全生產年”活動,嚴格源頭管理,提高準入門檻,堅持預防為主,突出企業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危化品全監管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著力構建危化品全生產長效機制,確保全市化工企業全生產形勢平穩。

二、主要目標

1、嚴格事故管理控制,嚴防各類事故發生,杜絕較大以上和有重大社會影響事故發生。

2、40%危化品生產使用企業完成全標準化建設工作。

3、高危工藝生產裝置和高危儲存裝置自動化控制改造完成率100%。

4、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全設施“三同時”到位率100%。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領證、換證率100%。

5、危化品從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全管理人員持證率100%;危險崗位從業人員從業條件符合率100%。

三、整治工作重點

專項整治的工作重點:存在重大全隱患的化工生產企業;違法違規建設和生產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和企業;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和涉及危險工藝、高危儲罐的危險化學品企業;經整頓整改仍不具備基本全條件的化工生產企業。

四、整治工作措施

1、強化源頭管理,嚴格市場準入

一是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規范,從全生產方面,繼續清理整頓各類化工生產企業,對不符合全生產條件的化工生產企業,采取嚴格的整治措施,堅決予以關閉;對不具備全生產條件的落后生產工藝、技術裝備和產品,要堅決予以淘汰。

二是嚴格準入門檻。新建(含搬遷)化工項目,必須進入化工園區或者市政府批準的化工集中區,否則不予審批;化工項目投資額低于5000萬元(不含土地費用、不得分期投入)的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一律不予全審查和上報政府審批。嚴格限制新建劇毒化學品、有毒氣體類項目,原則上不再批準新的光氣生產裝置和生產點建設項目。從嚴審批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化學品、有毒氣體和涉及高危工藝的化工項目。化工園區以外現有保留的化工生產企業,在符合產業政策的前提下,允許進行改善全條件的相關技術改造,但不得進行擴大生產規模、增加生產品種的擴能改造。新建危險化學品項目需經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新設立劇毒化學品企業需報請省人民政府批準。

三是推進化工集中區整治和化工企業入園進區。積極引導分散的危化品生產企業逐步集中到化工園區或者市政府批準的化工集中區,化工園區要建立健全全管理機制,加強全監管和規范化管理,進一步完善基礎配套條件。對位于城市中心區域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限期搬遷,并確保搬遷全。

2、推進自動控制技術改造

現有涉及危險工藝的化工生產企業,要在完成自動化改造基礎上,進一步提升自動化控制水平,制定和落實自動化控制設施維護和保養制度,規范自動化控制設施的管理。有條件的要裝備集散控制系統和緊急停車系統,實現遠程操作。新建涉及危險工藝的化工生產裝置必須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大型(投資規模1億元人民幣以上)和高度危險的化工生產裝置要在實現自動控制的基礎上裝備緊急停車系統。現有的劇毒、易燃易爆化學品儲存區域要在年底前裝液位、溫度、壓力超限報警設施、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和火災報警系統;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等重點儲罐也必須在今年底前設置緊急切斷裝置,實現自動化控制。

3、規范程序,嚴格行政許可

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全許可程序,落實項目全行政許可要求,規范企業全生產條件。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必須嚴格落實設立全審查、政府設立批準、全設施設計審查、試生產備案、竣工驗收、申報領取全生產許可證的許可程序要求,對違法違規建設項目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嚴格按照《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全生產許可工作規范》(監【】58號)要求審查換發全生產許可證,對不再具備領證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隱患整改承諾未兌現的企業、地方政府擬關閉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不按時繳納員工工傷保險費的企業、不足額儲存風險抵押金和提取使用全生產費用的企業一律不予換證。加大對轄區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排查力度,規范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備案工作,做好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備案審查發證工作,并將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備案情況按《關于做好易制毒化學品信息錄入工作的通知》(監【】3號)要求,及時錄入網上統計系統和上報市監局。

4、扎實推進,全面落實全標準化工作

把全標準化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內強化危險化學品全監管的有力抓手,與規范企業日常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有機結合起來。通過標準化建設,全面規范企業全生產行為,進一步提升企業全管理水平,形成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加大標準化宣傳培訓力度,強化督查指導,嚴格規范企業自查自評和考核定級,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進危化品企業全標準化工作,建立健全全管理制度,統一規范企業全管理臺帳,認真落實各項標準化管理措施,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確保年底前40%危化品企業完成標準化工作,達到三級以上考評標準。

5、強化監管措施,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督促指導化工企業落實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全管理規章制度,規范對企業的監督檢查,加強生產過程全管理,進一步提高全管理水平。

一是進一步規范對企業的監督檢查。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總局24號令,根據24號令要求修訂化工企業全監督檢查實施細則,及時查處化工企業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依法履行全監管職責。

二是進一步完善專家定期全檢查制度。以采用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氫等15種高危工藝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劇毒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為重點,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在建立專家定期全檢查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專家檢查,突出專家檢點內容,嚴格專家檢查程序和復查要求,嚴格專家檢查記錄和備案,切實提高專家檢查效果,防止專家檢查流于形式。

三是提高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從業人員全素質。企業負責人、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須經全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企業負責人、全管理人員、危險作業崗位操作人員必須具備基本的專業和學歷層次。對不符合從業條件要求的崗位人員,督促企業年底前完成對相關崗位從業人員的資格調整,提高企業危險崗位從業人員的全素質。

四是繼續推進主要負責人定期履職報告制度。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定期向全監管部門報告企業全生產狀況、隱患排查治理、新改擴建項目情況等,并把企業全生產定期報告制度執行情況,作為對企業監督檢查的重要依據之一。

五是認真落實危化品生產單位全生產約談制度。對企業存在主要負責人不認真履行全生產職責、重大事故隱患沒有及時整改、不依法組織生產經營等情形,由監部門對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全生產約談,并記錄在案,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法履行全生產職責。

5、加大力度,繼續整頓關閉不符合全條件的化工生產企業

按照省、市新一輪化工專項整治部署要求,突出重點,認真抓好化工生產企業新一輪專項整治工作措施的落實。

一是推動企業改造提升。對化工園區外企業,積極推動企業制定方案,實施搬遷改造,通過搬遷改造,進一步提升全條件和全管理水平。對化工園區內企業,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對全生產基本條件尤其是全距離、自動化控制水平等不符合要求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化工生產企業,能按照國家標準規范和有關規定要求整改的,必須限期整改,無法整改的,及時提請當地政府依法實施關閉。

二是對已列入關閉名單的企業,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企業關閉、轉產等相關工作,督促企業全關閉;對逾期未取得全生產許可證或未按期換領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提請地方政府關閉。已經關閉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及時辦理許可證注銷、吊銷手續,確保關死、關實,防止死灰復燃。

三是按照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各項要求,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責令限期整改或停產整頓,對整改不合格、不具備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依法暫扣、吊銷相關許可證,提請地方政府予以關閉。

6、強化督查指導,切實提升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能力

指導和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進一步修訂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加強演練。突出重點,督促企業制定和完善重點崗位和關鍵生產裝置發生異常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加強對員工進行危險工況下應急處置的培訓和演練,提高企業事故狀態下有效處置、科學施救的能力。督促企業配備必需的應急救援器材,加強應急隊伍建設。認真落實《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委辦關于進一步加強化工集中區消防全工作意見的通知》(政辦發〔〕3號)要求,全面推進化工集中區專門消防站建設,加強應急隊伍和裝備建設,切實提高化工集中區應急救援快速響應能力。

7、強化執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進一步加大對違法違規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和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違反全審批程序建設的新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必須由監部門進行行政處罰后方可辦理審批手續。加強對試生產企業的監管,認真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對違法違規生產和建設的項目,嚴格依法進行處罰,直至關閉取締。對在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生事故的單位,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嚴肅處理。

五、整治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縣區要成立專門的組織機構,落實工作責任,切實加強對化工企業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提高對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認真推動各項整治措施的落實,杜絕工作標準不高、走過場現象的發生,確保新一輪化工企業全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突出重點、依法整治。各縣區要按照省市化工企業新一輪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結合實際,研究本轄區內化工企業全監管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明確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實,幫助企業解決突出問題,確保化工企業全專項整治工作穩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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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學制定發展規劃,嚴格安全許可條件

1.合理規劃產業安全發展布局。要制定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按照“產業集聚”與“集約用地”的原則,確定化工集中區域或化工園區,明確產業定位,完善水電氣風、污水處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設施。去年底前,完成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確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專門區域。從今年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必須在依法規劃的專門區域內建設,固定資產投資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不再受理沒有劃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專門區域的地區提出的立項申請和安全審查申請。要通過財政、稅收、差別水電價等經濟手段,引導和推動企業結構調整、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新的化工建設項目必須進入產業集中區或化工園區,逐步推動現有化工企業進區入園。

2.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經營許可。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審核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對首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申請經營許可證且帶有儲存設施的企業,經上級安全監管部門組織專家進行現場審核,符合條件的頒發許可證。申請延期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一級或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企業,由上級安全監管部門直接為其辦理延期換證手續,并提出該企業下次換證時的安全生產條件。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應等危險工藝(以下統稱危險工藝)的生產裝置要實現自動控制,納入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工作計劃,指導和督促企業開展涉及危險工藝的生產裝置自動化改造工作,在今年底前必須完成,否則一律不予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人員從業條件。要研究制定我市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人員從業條件,提高從業人員的準入門檻。從去年起,要把從業人員是否達到從業條件納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行政許可條件。

3.嚴格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投資管理部門要把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納入建設項目立項審批程序,建立由投資管理部門牽頭、安全監管等部門參加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會審制度。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未經安全監管部門安全審查通過的,投資管理部門不予批準。要從嚴審批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化學品、合成氨和涉及危險工藝的建設項目,嚴格限制涉及光氣的建設項目。安全監管部門組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時,要嚴格審查高溫、高壓、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險工藝的新建化工裝置是否設計裝備集散控制系統,大型和高度危險的化工裝置是否設計裝備緊急停車系統;進行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時,要認真了解試生產裝置生產準備和應急措施等情況,必要時組織有關專家對試生產方案進行審查;組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時,要同時驗收安全設施投入使用情況與裝置自動控制系統安裝投入使用情況。

4.關閉工藝落后、設備設施簡陋、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監管部門發現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規定期限內未進行整改的,應依法吊銷許可證,有關單位應及時采取措施,依法予以關閉。對使用淘汰工藝和設備、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由政府依法限期予以關閉。

二、加強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完善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責,完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保障安全投入,建立內部監督機制,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6.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企業要加強建設項目特別是改擴建項目的安全管理,安全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確保采用安全、可靠的工藝技術和裝備,確保建設項目工藝可靠、安全設施齊全有效、自動化控制水平滿足安全生產需要。要嚴格遵守設計規范、標準和有關規定,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負責設計、施工、監理。建設項目試生產前,要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和建設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進行“三查四定”(查設計漏項、查工程質量、查工程隱患,定任務、定人員、定時間、定整改措施),制定試車方案,嚴格按試車方案和有關規范、標準組織試生產。操作人員經上崗考核合格,方可參加試生產操作。工程項目驗收時,要同時驗收安全設施。

7.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要按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要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與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相結合,納入企業安全管理工作計劃和目標考核,通過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強化企業安全生產“雙基”工作,建立企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化學品生產企業和涉及危險工藝的企業(以下稱重點企業)要在今年底前,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全面達標。

8.建立規范化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建立健全定期隱患排查制度,把隱患排查治理納入企業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蓋、全員參與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使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態化。要根據生產特點和季節變化,組織開展綜合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專業性檢查、節假日檢查以及操作工和生產班組的日常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對不能及時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采取防范措施,限期解決。

9.認真落實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應做好危險化學品普查工作,向上級有關危險化學品登記機構提交登記材料,辦理登記手續,取得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書,在去年底前完成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必須向用戶提供危險化學品“一書一簽”(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10.提高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按照有關標準和規范,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和器材,建立應急救援隊伍。要定期開展事故應急演練,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適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市應急管理部門與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建立聯系機制,通過指導和幫助,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1.建立安全生產情況報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各化工企業要向安全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報告上年度安全生產情況,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現場核查。企業發生傷亡事故時,要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受委托組織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的企業,調查工作結束后要向市政府及安全監管、行業主管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

12.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要按照《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的要求,健全并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行全員培訓,嚴格持證上崗。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采取多種有效措施,分類別、分層次開展安全意識、法律法規、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安全技能、事故案例、應急管理、職業危害與防護、遵章守紀、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等教育培訓活動。企業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安全培訓考核,考核成績記入員工教育培訓檔案。

三、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13.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機制。要嚴格執行財政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額提取安全費用,保證用于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和有效實施,通過技術改造,不斷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14.改造提升現有企業,逐步提高安全技術水平。重點企業要積極采用新技術改造提升現有裝置以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工藝技術自動控制水平低的重點企業要制定技術改造計劃,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在今年底前,完成自動化控制技術改造,通過裝備集散控制和緊急停車系統,提高生產裝置自動化控制水平。新開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必須在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的基礎上逐步放大到工業化生產。新建的涉及危險工藝的化工裝置必須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選用安全可靠的儀表、聯鎖控制系統,配備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泄漏檢測報警系統和火災報警系統,提高裝置安全可靠性。

15.加強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定期開展危險源識別、檢查、評估工作,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按照有關規定或要求做好重大危險源備案工作。重大危險源涉及的壓力、溫度、液位、泄漏報警等要有遠傳和連續記錄,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等重點儲罐要設置緊急切斷裝置。要建立并嚴格執行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責任制,定期檢大危險源壓力容器及附件、應急預案修訂及演練、應急器材準備等情況。

16.積極推動安全生產科技進步。鼓勵和支持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與科研機構、大專院校有關開發化工安全生產技術和危險化學品儲存、運輸、使用安全技術合作。在危險化學品槽車充裝環節,推廣使用萬向充裝管道系統代替充裝軟管,禁止使用軟管充裝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等液化危險化學品。

四、深化專項整治

17.深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繼續開展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整治工作,通過部門聯合執法,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采取鼓勵轉產、關閉、搬遷、部門托管或企業兼并等多種措施,進一步淘汰不符合產業規劃、周邊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要求及能耗高、污染重和安全生產沒有保障的化工企業。化工企業搬遷任務重的地方要研究制定化工企業搬遷政策,對周邊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要求和在城區的化工企業搬遷給予政策扶持。

18.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監控和協查。交通管理部門要統籌規劃并在去年6月底前完成我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監控平臺建設工作,保證監控覆蓋范圍,減少監管盲點,共享監控資源,實時動態監控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運行安全狀況。在去年底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都要安裝符合標準規范要求的車載監控終端。

推進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聯合執法和協查機制。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安、交通、環保、質監、安全監管等部門聯合執法工作制度,形成合力,提高監管效果。要針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活動跨行政區的特點,建立地區間有關部門的協查機制,認真查處危險化學品違法違規運輸活動和道路運輸事故。要在危險化學品主要運輸道路沿線建立重點危險化學品超載車輛卸載基地。

19.推進危險化學品經營市場專業化。商貿、安全監管等部門要積極推廣建立危險化學品集中交易市場的成功經驗,推進集倉儲、配送、物流、銷售和商品展示為一體的危險化學品交易市場建設,指導企業完善危險化學品集中交易、統一管理、指定儲存、專業配送、信息服務。

五、落實監管責任,提高執法能力

20.加強安全生產執法檢查,進一步規范執法工作。安全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我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實際,制定年度執法檢查工作計劃,明確檢查頻次、程序、內容、標準、要求。要重點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應急預案并監督執行的情況,企業員工安全教育培訓、重大危險源監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安全費用提取與有效使用、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等情況。

安全生產執法機構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開展執法檢查工作。要提高執法檢查的能力,保證執法檢查的客觀性,嚴格規范執法檢查工作,提高執法的權威性。要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專家的作用,提高事故應急救援能力和應急管理水平,并參與安全監管、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執法檢查工作。要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處罰的力度,推動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21.嚴格執行事故調查處理“四不放過”原則,加強對事故調查工作的監督檢查。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嚴格責任追究,開展警示教育。安全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加強對企業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監督,檢查防范措施和責任人處理意見落實情況。

22.加強事故統計分析,及時通報典型事故。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統計工作,按時逐級上報統計數據,同時收集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及其他行業、領域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定期分析我市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和規律,更好地指導安全監管工作。安全監管、行業主管等部門對典型危險化學品事故,要及時向相關企業和部門發出事故通報,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防止發生同類事故。

23.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提高執法水平。要加強安全監管機構和監管隊伍建設,結合我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數量和分布情況,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機構配備相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裝備。要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依法行政能力和執法水平。

24.進一步發揮中介組織和專家作用。安全監管部門要指導危化協會、中介組織積極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咨詢服務,幫助指導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基礎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家數據庫,為專家參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創造條件。建立重大問題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實施前的專家咨詢制度,鼓勵和督促中小化工企業聘請專家(注冊安全工程師),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

六、加強組織領導,著力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25.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健康的高度,積極發揮監督管理作用,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定期研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構建黨委領導、政府監管、企業負責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26.建立和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要建立并逐步完善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參加的部門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協調,研究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深層次問題,督促相關部門加強配合,密切協作,提高執法效果。

篇5

2015年12月22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了《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檢點指導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目錄》規范了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和強化地方政府安全監管工作,同時為地方政府和企業進行隱患檢查提供了可靠依據。

為全面了解《目錄》的制定背景、主體內容及相關具體要求,本刊記者采訪了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監管三司司長孫廣宇,請他就《目錄》的重點問題進行解讀。

記者(以下簡稱“記”):孫司長,您好!首先請您介紹一下《目錄》出臺的背景和主體思路。

孫廣宇(以下簡稱“孫”):《目錄》的出臺,主要是為了解決基層不會管、管不到位的問題。基層的安全監管還沒有完全做到表格化、標準化、信息化,因此,很多中小企業和基層監管部門不知道隱患排查、執法檢查應該查哪些內容,始終停留在檢查現場衛生是否到位、管線的油漆是否涂刷、保溫層是否破損等表面問題,卻很少檢查安全閥、手閥、可燃氣體報警儀等關鍵部位的安全情況。

化工的專業性很強,在基層的安監人員中,有60%~70%為復轉軍人,很多轉業人員十分認真,但是由于缺乏化工方面的專業知識,導致他們在檢查過程中不知道查什么。

基層監管部門和企業在請專家查隱患時,因為沒有相關安全檢查的標準,隨意性很大。專家會根據自己的經驗和專業進行檢查,對了解的內容多查一些,不了解的內容少查一些,缺乏針對性和系統性。

另外,基層執法效率效果不高也是《目錄》出臺的原因之一。在基層檢查時發現,一些地區的執法隊伍到企業去了很多次,卻始終沒有做到精準的、點穴式的執法,無法讓企業心服口服。《目錄》出臺后,執法人員可以依據《目錄》中的40條,找到企業安全管理的死穴并點中它。這樣一來,安全生產才能更加有保證。

現在,我國安全生產方面整體的規范執法、嚴格執法還不成系統,安監人員執法的隨意性還很大。執法檢查人員查出了安全隱患,又不知道如何與法律法規結合,不知道違背了哪個標準、哪條法規,甚至有的執法隊伍2年內去一家企業檢查了31次,卻沒有一次處罰。這樣的執法檢查沒有起到監督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目的。因此,《目錄》中明確了隱患所對應的處罰,說明了罰則的出處、是怎樣制定的、罰金是多少。通過將法律法規從《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法規中抽離出來,幫助基層執法人員提高執法效率。

記:《目錄》包括哪些主要關鍵內容?

孫:安全生產主要抓三大要素,第一是人的安全,第二是硬件,包括設備和工藝的安全,第三是安全管理。《目錄》根據這三大要素分為人員和資質管理、工藝管理、設備設施管理、安全管理四大類,共40條。其中,人員和資質管理包括企業安全行政許可、責任制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素質、承包商管理等9條;工藝管理包括企業工藝本質安全、操作規程、工藝控制等8條;設備設施管理包括企業設備設施的設計、安裝、使用、維護等8條;安全管理包括企業變更管理、重大危險源管理、特殊作業管理、安全距離、危化品儲存等15條。

記:《目錄》在人員和資質管理中提出了哪些重點內容?

孫:人的安全管理,核心是圍繞人員的素質、人員的培訓、責任的落實、《安全生產法》的規定落實等。《安全生產法》中規定,企業主要負責人要落實7條職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但是,在檢查中發現,很難有企業將其全部落實到位。所以,在《目錄》別提出要抓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只有企業主要負責人將自己的職責落實了,安全生產的職責才能層層落實下去。

在基層檢查時發現,很多中小企業雇傭的工人就是當地的農民,其沒有任何相關的安全知識,對操作裝置內危化品的特性根本不清楚。另外,承包商事故在現今出現的事故數量中占據很大的比重,企業是否能按照管理規定將承包商納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內容,是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時很重要的問題。企業的資質、合法性也納入了《目錄》檢查的范圍內。

記:《目錄》對新工藝的管理提出了哪些要求?

孫:隨著“大眾創業 萬眾創新”的熱潮,化工行業的新工藝活力增加,同時也帶來了安全管理的問題。

很多中小企業是從大學教師手中買到配方就直接到工廠中進行生產。從理論上說,a物質與b物質反應生成c物質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在工業化的過程中,會帶來哪些不安全因素,在什么樣的壓力和溫度下會產生突變,在實驗室里未必能夠完全分析得出來。所以,對新工藝必須要進行可靠性論證才能進行工業化生產,這也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新工藝到工業化生產是有一段路要走的,如果這段路走捷徑,最后就要從事故中交“學費”。

2012年2月28日9時4分左右,位于河北省石家莊市趙縣工業園區生物產業園內的河北克爾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河北克爾公司”),生產硝酸胍的車間發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5人死亡、4人失蹤、46人受傷。這起事故就是典型的新工藝事故。在工藝剛剛開發出來時未做風險評估,企業主要負責人和操作人員都不知道什么條件下會導致反應失控,未做任何的條件限制。

河北克爾公司原設計用硝酸銨和尿素為原料,將其在反應釜內混合加熱熔融,在常壓、175℃~220℃條件下,經8~10 h的反應,間歇生產硝酸胍,原料熔解熱由反應釜外夾套內的導熱油提供。但是在實際生產過程中,操作人員將尿素改用雙氰胺為原料并提高了反應溫度,將導熱油的最高控制溫度從210℃提高到255℃,并將反應時間縮短至5~6 h,最終導致爆炸。

河北“2?28”重大爆炸事故發生的原因,是很多中小企業常出現的錯誤。因此,在《目錄》第11條規定,新開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未經逐級放大試驗到工業化生產或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藝未經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安全可靠性論證的,違反了《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要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進行處罰。

記:《目錄》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做了哪些重點要求?

孫: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點就是考慮重特大事故的風險源在什么地方、周邊是否有密集人群。如果說,既沒有風險源又沒有密集人群,那么就可以不進行重點的管理。但是如果有風險源,不管附近是否有密集人群,那也要管控好。若這兩個要素疊加,那就要更加重點監控。

油氣儲罐的罐區基本上都可以構成重大危險源,現在的液化氣罐可以做到4 000 m3,有的甚至做到1萬m3,儲存的能量太大,一旦發生著火,后果是不堪設想的,可能會發生像山東日照石大科技“7?16”爆炸事故一樣的結果,所以油氣罐區是石化管控的重點。

因此,《目錄》要求油氣儲罐液化烴的儲罐應設液位計、溫度計、壓力表、安全閥,以及高液位報警和高液位自動連鎖切斷進料措施;全冷凍式液化烴儲罐還應設真空泄放設施和高、低溫度檢測,并應與自動控制系統相聯;氣柜應設上、下限位報警裝置,并宜設進出管道自動聯鎖切斷裝置;液化石油氣球形儲罐液相進出口應設置緊急切斷閥,其位置宜靠近球形儲罐;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油氣的球形儲罐應設置注水措施。

另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也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關鍵,使化工企業與人口密集區保持一定的物理距離。這個物理距離的測定要通過科學的計算和評估,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于2014年出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個人可接受風險標準和社會可接受風險標準(試行)》進行了詳細的規定。《目錄》中明確危化品生產裝置、罐區、倉庫與周邊及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是執法檢查、隱患排查的必查內容。

在檢查中,如果發現企業的安全距離不符合要求,除了進行相應的處罰外,還可以告知企業拉大安全距離或者采取內部整改措施。比如說,以前是用1個4 000 m3的儲罐存放危化品,現在可以用400 m3的分裝為10個儲罐,分別放在不同的地方,這樣風險就降下來了,也就不需要那么大的距離了。

記:基層安監部門和企業應該如何貫徹實施《目錄》要求?

孫:首先,要求各地安監部門將《目錄》及時發放到各個企業,及時進行宣貫,要讓每個企業都知道《目錄》。

其次,要求各地安監部門將《目錄》作為執法檢查的重點內容。在執法檢查和隱患排查時可以安監部門和企業自行檢查,也可以聘用第三方或專家檢查,但是,無論怎樣,一定要將《目錄》的內容檢查到位。凡是發現了《目錄》中的問題,必須要按照規定進行處罰,以加強執法檢查的效率和責任,并通過執法檢查、執法監督促進《目錄》落地。

篇6

一、認清形勢,突出化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作為傳統化工城市,由于工業基礎薄弱、安全投入相對不足、部分企業安全意識不強、大部分化工企業規模較小、工藝技術落后等歷史原因,傷亡事故時有發生,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社會和經濟發展帶來損害。近年來,隨著“工業強市”戰略的實施,我市經濟快速發展,項目投資強度加大,化工行業生產和建設速度加快,安全生產問題也隨之凸現,安全生產工作壓力加大。因此,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站在政治高度,進一步提高認識,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樹立“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切實增強做好化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正確處理安全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發展方針,促進全市化工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解決突出問題。各級政府要加強領導,建立和完善化工行業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和聯合執法機制,研究化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監管、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質監、交通運輸、環保、衛生、工商、住房城鄉建設、規劃、國土資源、商務、農林、氣象、鐵路、郵政等有關單位要嚴格履行在化工行業項目建設、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理等環節中的監督管理職責。通過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開展聯合執法活動,互通監管信息,及時協調、解決化工行業安全管理中的突出問題。

(二)全面落實化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化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要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總責。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完善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保障安全投入,建立內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制,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三、合理規劃布局,嚴格準入條件

(一)合理規劃化工產業布局。目前,市區化工產業聚集區已經確定,各縣政府也要按照“產業集聚”、“集約用地”和“安全環保”的原則,確定本區域化工園區(集聚區),明確產業定位,完善安全、環保設施并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確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專門區域。

自2010年7月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應在依法規劃的專門區域內建設。對沒有劃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專門區域的地方,原則上投資主管部門不再受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備案、審批、核準申請,建設規劃部門不再受理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申請,環保部門不再受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安全監管部門不再受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審查申請。

(二)推動現有危險化學品企業有計劃逐步遷入化工園區(集聚區)。對城區、鄉鎮人口密集區域內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其周邊距離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制定計劃、限期搬遷;周邊距離符合要求的要制定計劃,逐步遷入化工園區(集聚區)。對需要搬遷的企業,原則上不得在原廠區內進行新(改、擴)建項目建設。

(三)根據“保證安全、合理布局、良性發展、整合資源”的原則,將汽車加氣站納入安全發展規劃。目前,市區以東、西、南、北區域已有8個汽車加氣站、五縣區域內已有6個汽車加氣站。今后,要嚴格控制新增汽車加氣站點。

(四)嚴禁在化工園區(集聚區)和現有危險化學品企業周邊安全距離內規劃建設影響安全生產的項目。

(五)推進化工經營市場專業化。各級政府要制定相關政策,積極推進集倉儲、配送、物流、銷售和商品展示為一體的化工經營市場建設,實現化工產品集中交易、統一管理、專庫儲存、專業配送的目標。

(六)開展化工園區(集聚區)和化工經營市場安全評價工作。對已批準及新批準的,要對其整體規劃進行安全評價,評價報告應經省安全監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市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七)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許可證頒發管理。嚴格按照規定,完善審批程序及審批制度,嚴把準入關,切實做到關口前移。要以行政許可為契機,提升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本質條件。對未經正規設計而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和專用儲存倉庫,要委托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進行安全設施設計,并按照設計進行改造驗收。

(八)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制度,從源頭上消除事故隱患。

1.各縣區政府要進一步規范化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管理工作,嚴格執行未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的建設項目不得建設、不得投入生產使用的規定。違規建設的,要嚴肅查處,杜絕發生“未批先建”現象。

2.危險化學品和其它化工建設項目應當進行安全設立評價、安全竣工驗收評價,辦理設立、安全生產設施設計審查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審批手續。

3.從嚴審批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化學品、合成氨和涉及危險工藝的建設項目。

(九)通過部門聯合執法,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采取轉產、改造、關閉、搬遷、部門托管或企業兼并等多種措施,淘汰不符合產業規劃、周邊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要求、采用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化工工藝設備、能耗高、污染重和安全生產沒有保障的化工企業。

2010年上半年,對使用列入國家、省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化工生產裝置的企業,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進行清理核實,當地政府要在限期內組織關閉。安全監管部門對使用淘汰工藝設備并經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提請同級政府依法關閉。

四、夯實行業基礎工作,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

(一)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化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要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與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相結合,納入本單位安全管理工作計劃和目標考核。

通過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強化企業安全生產“雙基”工作,建立企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凡涉及危險工藝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要在2010年年底前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水平,2012年年底前達到安全標準化二級以上水平;其他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要在2012年年底前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水平。

(二)加快危險化學品登記進度。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使用劇毒化學品和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登記工作。

(三)認真落實危險工藝自動化改造工作。對涉及危險工藝的生產裝置、可能發生有毒和易燃易爆氣體泄漏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場所,要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自動控制和監測報警技術改造。否則,將依法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四)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化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規定,切實做好重大危險源識別、檢測、評估、申報、登記、監控工作并把重大危險源監控改造與自動化技術改造有機結合,于2010年年底前完成重大危險源數據和視頻實時監控、自動監測報警等技術改造任務。

(五)加強劇毒化學品管理。劇毒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產量、流向、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并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等必要措施,嚴防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誤售、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誤售、誤用時,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六)加強應急救援管理。化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按照標準和規范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并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備案。要按規定建立應急救援專業隊伍,配備應急裝備和器材,定期開展事故應急演練。規模較小、達不到建立應急救援專業隊伍規定的,必須明確兼職應急救援人員,并與資質相符的臨近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建立應急救援合作機制,簽訂救援服務協議。

化工園區或化工產業集聚區要依托專職消防隊伍或企業專業救護隊伍,組建應急救援和公共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為化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撐。

(七)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化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把隱患排查治理納入企業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蓋、全員參與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定期聘請本行業有關專家和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開展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和隱患,及時制定整改計劃,做到整改措施、期限、資金、責任人和防范措施“五落實”,并按規定報告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八)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化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要求,健全、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完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保證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任職。

(九)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檢測檢驗和設備設施報廢制度。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和工作場所,應當經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機構的安全技術檢測檢驗;對已到使用期限、帶病運行、安全技術檢測檢驗不合格的設備設施實行強制性報廢。

(十)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機制,保證用于安全設施建設、技術改造、安全教育培訓、安全保險等的資金投入。

五、強化重點領域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一)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監控和協查。

1.交通運輸部門要統籌做好本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監控平臺建設工作,保證監控覆蓋范圍,減少監管盲點,共享監控資源,實時動態監控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運行安全狀況;要按期完成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安裝符合標準規范要求的車載監控終端工作。

2.完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聯合執法和協查機制。各級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公安、交通運輸、環保、質監、安全監管等部門聯合執法工作制度,形成合力,確保監督檢查效果。針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活動跨行政區的特點,在本市區域內,建立縣(區)域間有關部門的協查機制,探索與外地市有關部門的協查機制。各級政府要在危險化學品主要運輸道路沿線建立重點危險化學品超載車輛、危險化學品事故車輛卸載基地。

(二)加強危險化學品使用和廢棄物處置安全監管。

1.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危險化學品使用監管,監督企業建立和落實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2.公安部門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公共安全管理,負責發放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和準購證,負責審查核發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并負責前述事項的監督檢查。同時,要加強對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危險化學品流向的監管,督促企業落實購買、儲存和使用環節的公共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意外流失。

3.農藥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滅鼠藥生產企業的監管,嚴禁使用劇毒化學品生產滅鼠藥的行為。

4.環保部門要監督企業落實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措施,加強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監督管理。

(三)嚴厲打擊非法建設和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各級政府要加大對非法建設和非法生產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明確職責分工,加強聯合執法,采取有效措施,嚴厲打擊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進行化工項目建設、未取得安全許可證進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的行為。

(四)實施分類指導,加強重點監察。各級政府、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根據企業的危險程度、安全保障程度等,實施分類指導,加強重點監察。具體任務為:一級企業每年不少于1次;二級企業每年不少于1次,應聘請專家參與;三級企業每年不少于2次,其中聘請專家參與不少于1次;四級企業每年不少于4次,其中聘請專家參與不少于2次。各縣區按照《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分級監察指導意見》精神,對轄區內化工企業進行分級,并根據分級情況,制定年度執法檢查計劃,明確檢查頻次、程序、內容、標準和要求,認真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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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化工企業 安全實施 安全設計 安全技術

一、化工企業安全設施安全設計的適用范圍

1.化工企業安全設施安全設計適用的項目

開展化工企業安全設施的安全設計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建設項目以及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工建設項目(包括危險化學品長輸管道建設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的編制。本篇則不適用于下列建設項目:危險化學品的勘探、開采及其輔助的儲存;原油和天然氣勘探、開采的配套輸送及儲存;城鎮燃氣的輸送及儲存。

2.化工企業安全設施安全設計的主要內容

在化工企業安全設計中涉及的方面非常多,包括涉及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裝置是否裝設自動化安全控制系統;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大型化工裝置是否裝設緊急停車系統;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裝置是否裝設自動化控制系統;構成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的,是否裝設具有緊急停車功能的系統;一般化工工藝的裝置是否按規定裝設安全儀表或自動化控制系統,系統是否正常投入生產使用。儲罐設施是否按要求裝設自動化控制系統,如儲存是否裝設液位計和高低液位報警儀、可燃有毒氣體報警等;儲存劇毒物質的設施是否設置視頻監控系統,各系統是否正常投入生產適用。消防系統(含消防泵房、泡沫站、消防設施及器材等)、控制室、變配電等公用工程匹配是否合理、是否滿足安全生產條件;對裝置及人身安全影響較大的明火裝置、生活及辦公設施等,布置是否符合相應的規范要求等。

3.化工企業安全設施的安全設計程序

在化工企業的安全設施的安全設計程序中,一定要全面落實和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在發動企業開展自查基礎上,指導監督企業按照程序要求開展安全設計工作,落實設計單位。企業根據自查情況,針對未經正規設計的化工裝置(設施)實際情況,按照市場經濟原則,依規選擇聘請符合化工醫藥類設計資質要求、信譽質量較好、專業水平領先、業績效果優秀的設計單位承擔安全設計工作,明確安全設計的具體要求。

在化工企業的安全設施安全設計過程中,要開展設計業務的設計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設計診斷的內容要求,針對具體化工裝置(設施)從五個方面開展安全設計,并出具針對性安全設計報告。安全設計報告應具體描述企業基本情況、安全設計主要依據、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和隱患、問題和隱患的整改建議。嚴格整改措施。企業組織力量認真研究設計單位提出的問題和隱患整改措施,必要時,可組織設計單位、有關專家對安全設計報告提出的問題和隱患及其整改措施進行論證。

二、化工企業的安全設施

1.企業設立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

新設立的企業建設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或者現有企業建設與現有生產、儲存活動不同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的;新設立的企業建設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設施),或者現有企業建設與現有生產活動不同的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設施)的。

2.嚴格資質條件

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有關設計單位資質條件要求,指導督促企業選擇聘請符合要求的設計單位開展安全設計。依據國家相關部門規定,乙級資質的設計單位不得跨省(市、區)開展業務。對外省設計單位來我省開展設計業務的,需要驗證設計單位資質情況、介紹信、在我省開展業務人員基本情況,并將每項業務開展情況一并報省局危化處,確保資質條件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位。

3.落實監管措施

在化工企業安全設施的安全設計中一定要認真落實監管措施,確保化工企業安全設施的安全性。對于化工企業來說,安全設施的安全設計對于企業的整體安全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說在落實化工企業的安全設施安全設計上面一定要非常重視,對于各項有利于安全設施設計的措施一定要認真落實到位。對于落實安全設施設計的監管措施來說,整體上要把握大局,不能夠在大的方向上面出現錯誤。其次對于落實監管措施的細節來說,一定要遵循人性化的監管措施,這樣有利于化工企業進行安全設施的安全設計,對于整個化工企業來說都是非常有幫助的。

4.積極跟蹤督促

各級安監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開展安全設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了解掌握企業開展安全設計工作進展和結果,指導督促企業依照國家相關法規規章規定,落實主體責任,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做到一般隱患立即整改,重大隱患嚴格“五落實”要求。對隱患整改治理難以完成或不徹底的,要依規及時采取局部或全部停產整改措施,直至提請當地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三、化工企業安全設施設計的項目

1.擴建項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為擴建項目:企業建設與現有技術、工藝、主要裝置(設施)、危險化學品品種相同,但生產、儲存裝置(設施)相對獨立的;企業建設與現有技術、工藝、主要裝置(設施)相同,但生產裝置(設施)相對獨立的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

2.化工企業的改建項目

確保安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為改建項目:企業對在役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在原址更新技術、工藝、主要裝置(設施)、危險化學品種類的;企業對在役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設施),在原址更新技術、工藝、主要裝置(設施)的。 企業對化工裝置(設施)進行整改過程中,必須制定整改技術方案,嚴格按照《化工企業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和《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要求,嚴格操作規程,對生產、儲存、輸送可燃物料的設備(設施)上動火,必須切斷物料來源,經徹底吹掃、清洗、置換后方可實施,并落實防火隔絕等相關安全措施,嚴防整改過程發生燃燒、爆炸事故。

3.新建項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項目為新建項目: 1)新設立的企業建設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或者現有企業建設與現有生產、儲存活動不同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的;新設立的企業建設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設施),或者現有企業建設與現有生產活動不同的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設施)的。在化工企業安全設施的安全設計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各街鎮安監中隊要及時下達整改指令書,責令限期整改。 對拒不開展安全設計和隱患整改工作、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要依法進行查處。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報請市局吊銷其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件。審查確認。各區安監局組織工作人員或專家對企業提交的整改報告進行審查,必要時可進行實地核查,及時總結相關工作情況,建立完善相關信息管理臺帳,做到一個企業一個檔案。

4. 如何設計采用安全設施

安全設施的設計應根據建設項目的特點和過程危險源及危險和有害因素分析的結果,嚴格執行現行國家、行業及地方相關法規、標準、規范、規定的要求,基于本質安全設計、事故預防優先、可靠性優先等設計原則,采取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經濟合理的安全設施。

四、結束語

最后對于本一下總結,對于化工企業的安全設施的安全設計來說,化工企業安全設施的安全設施設計是化工設計在初步設計階段的一個重要設計環節,詳細闡述了安全設施設計過程及其重點注意的地方和應采取的措施,旨在改進安全設施設計的質量,為以后設計環節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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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煤制油行業 安全生產問題 具體解決措施

煤制油企業作為新時代的產業,是利用一些先進的技術、工藝和設備制造出更多新的產品,當然也具有高溫、高壓、負壓、低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多方面的問題,如果發生安全事故,不但會使企業的工作人員受到傷害以及造成大量的經濟損失,還可能對周邊的環境和其他人員造成嚴重的威脅和挑戰。

一、煤制油企業生產特征

1.工藝特征

生產工藝的特征主要有流程長,還具有煤化工和石油化工的特征,當然也具有高溫、高壓負壓、低溫等多方面的安全隱患,工藝危險系數比較大。在進行油品加工的時候也會涉及氫、裂化等比較重要的危險工藝。

2.物料特征

在生產的時候牽涉CH4、H2、CO、H2S、CO2、甲醇、硫磺、石腦油、氨、氮氣、硫酸、鹽酸以及氫氧化鈉等物品,都會具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問題存在。當然,CH4、CO、氨、石油腦、氫等是需要進行重點監管的危險物品。

3.裝置特征

危險化學品的主要危險源主要有企業的加壓氣化裝置、油品合成裝置、油品加工裝置、煤氣凈化裝置、半成品和成品的存儲等問題。

4.系統特征

現在企業涉及的問題很多、構造繁雜、連接性較強,如果單純的依靠安全技術和對于人的信任,是不可能完全避免事故的,管理就成為事故發生的最為重要的原因。

5.管理特征

煤制油作為剛剛發展起來的行業,還是存在很多方面的不足。在生產的過程中加入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技術,也會給安全生產帶來一定的威脅和不穩定因素,所以要加強對于安全管理的工作,以便應對隨時都可能發生的意外情況。

二、對煤制油企業做好安全生產的具體措施

根據上面所敘述的煤制油企業安全生產的特征,其中的安全管理要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來執行,生產過程要嚴格標準化,積極吸收國內外在煤化工、石油化工方面有先進的管理經驗的企業,進行深入的學習,結合企業發展的實際特征,遵守其科學性、系統性和規范性的原則,加強企業管理,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發展的管理制度。

1.深化認識是中心

首先要樹立安全工作的意識。安全也就是所謂的生命,安全就是企業的效益和利益。煤制油是比較危險的行業,其中的安全問題就是企業得以生存和發展的關鍵,也是最核心的,是樹立企業形象的重要手段;然后是對于安全工作的系統性有一個較為全面的了解。安全管理系統就是指互相之間進行作用和依賴的幾部分共同組成有機的整體,安全存在于實際生活的各個方面,是需要進行更加系統、更加全面、更多人員、更多時間的管理;最后要樹立事故可預防性的意識,也就是指在做任何事情的時候,都要樹立可預防的安全意識,從而更好的完成工作。

2.進行安全教育

首先要樹立安全教育的意識。最不安全的因素就是人們的“無知”和“不知道”,所以要及時的采取安全教育的措施。再者要不斷的強化安全設施。企業的主要工作人員、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要得到政府主要部門的認可和頒發的有效證件,堅持持證上崗。剛剛進入公司的人員要進行公司、車間和班組三級的安全教育,最后進行考核得到認可后才可以進入崗位。尤其是針對本崗位的安全問題要十分熟悉,包括安全風險、崗位責任、操作技能、控制方式、自救互救、緊急情況處理、疏散人群、安全設備以及個人的保護措施、還有相關的物品使用和維修情況等方面的問題都要熟練掌握。剛剛進入公司的員工,不允許單獨操作,必須要和有經驗的老員工進行溝通和協商,在老員工的帶領下,逐漸掌握一些基本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此后才可以單獨上崗。而且,還要經常組織“三新”的教育活動,主要是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三方面。最后還要積極發揮安全文化的作用,發揮其中的引導、同化、凝聚、輻射、激勵以及約束等功能的作用,樹立起員工的安全意識,從原來的“要我安全”轉化為“我要安全”。[2]

3.組織保障是基礎

組織是企業發展的保障,煤制油企業要設立相關的安全管理部門,并且尋找具有專業技術的人進行管理,更好的保障企業的安全。

4.危險認知和風險評判是保障

依據一定的安全理論,對于其中的安全風險進行正確的辨識、風險評價以及有效的控制可以達到系統的事故控制。煤制油企業可以選擇JHA、SCL、HAZOP等一些比較實用的風險評價方法進行評價,對于作業活動、設備安全、工藝過程要進行及時的風險評價。對于不可預知的風險,要及時的采取措施,并且把這樣的風險降到最低。

5.管理創新是關鍵

要及時的吸取和借鑒外國企業中現代化的管理方法,并且要積極的推進安全管理、安全生產以及精細化管理的方法, 并且根據這些方法進行進一步的改進和創造。要充分的調動各個部門的工作熱情、主動性以及創造性,堅持創新,不斷改進,解決問題,面對挑戰。[3]

6.制度的不斷完善

制度是維護責任的最好方式,是保證工作順利進行的關鍵。建立完善的全員式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可以有效的保證安全問題落實到實處。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對于高溫、高壓、負壓、低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物品較多、問題較多、挑戰較多等安全生產特征,組織安全技術專業人員,制定有效切實可行的方案,要以安全責任為主要內容,要注重防火、防毒、防漏泄、防塵、開停車、機器檢修、危險等問題,加強這些方面的安全措施。

7.制定獎懲制度

要更好的激烈員工的工作熱情,就需要執行獎懲制度,進行差別化管理,要注重獎罰的原則,大力執行。對于不按照規定進行作業的員工,要進行及時的阻止和處理,并且給予發現的人獎勵。對于沒有按照規定辦事的人員,要進行嚴厲的懲罰,絕對不能縱容。

8.進行有效的現場管理

現場的安全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一個因素。想要管理好現場的安全,就需要抓住重點。針對煤制油企業,就需要重點監管危險物品、危險的化學物品以及重大的危險源,對于一些危險作業也要進行有效的監管,比如開停車、維護檢修時所引起的變化情況,還有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等危險作業也是關鍵。[4]

三、總結

煤制油作為新興的產業,需要進行有效的管理,需要多年的實踐經驗來進行提煉。當然,煤制油這個行業比較繁雜,有很多不確定因素,還需要不斷的改進和完善。希望大家能夠重視煤制油這個行業,并且為之共同努力。

參考文獻

[1]宋剛;淺談煤制油企業安全生產特點及管理對策[J]煤;2012(07)

[2]楊葛靈;中國神華煤制油發展戰略研究[J]華東理工大學;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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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落實“安全生產年”各項工作為主線,以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本質水平為重點,以全面推進化工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和提高生產裝置控制水平為抓手,強化安全監管和行政執法,實現全市化工行業安全形勢總體穩定,為我市危險化學品行業既好又快發展保駕護航。

二、總體目標

通過深化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強化工行業安全監管工作力度,努力解決化工企業生產裝置控制水平不高、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規章執行不嚴、職工違章作業等突出問題;督促化工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持續改善安全生產條件,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高本質安全水平;推動政府安全監管主體責任的落實,強化安全監管,杜絕重特大事故和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事故,保障全市化工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三、整治重點

1、依法整治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化工企業,打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

2、依法規范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等重點環節的安全監管,努力壓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3、改造提升危險性較大工藝生產裝置的控制水平,規范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4、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應急處置預案。

5、依法查處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各類違法行為。

四、整治措施

1、強化責任落實,實施安全生產制度化監管。在生產企業實施制度化監管的同時,逐步擴大到有重大危險源的化工生產和經營單位;督促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改造提升危險性工藝控制水平;落實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要求,進一步改進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工作,努力實現本質安全。

2、強化基礎工作,加快安全標準化建設。督促指導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依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積極有序推行安全標準化,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監管基礎臺帳,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不斷夯實企業安全管理基礎工作。

3、強化培訓教育,提高監管人員業務素質。督促指導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加強對職工的培訓教育,加強對職工應急基礎知識的培訓教育,提高職工應急處置能力;完善應急預案,定期組織培訓和演練。

4、強化動態監管,嚴格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嚴格換證條件,對達不到規定條件的一律不予上報換證,對重大隱患整改無望的企業提請吊銷許可證,進一步強化危險品生產企業的動態監管。

五、整治的步驟和內容

全市化工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分以下四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

1、各鎮、開發區及化工企業成立專項整治領導機構,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2、廣泛宣傳發動,部署專項整治各項工作。

3、組織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的宣貫培訓。

(二)自查整改階段(4-6月)

1、各鎮、開發區加強對企業整治工作的分類指導和監督。

2、結合“安全生產年”活動,在企業開展“隱患排查治理”主題活動,全面排查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的事故隱患,并進行全面的登記,做到全面整改,不留死角。

3、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在企業開展《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宣傳貫徹主題活動,并進行現場觀摩交流,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意識。

4、全面規范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管監控,重大危險源實行掛牌制度;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專項檢查,排查治理事故隱患。

(三)整改落實階段(7-9月)

1、各鎮、開發區要采用集中檢查、突擊抽查、督查巡查、廠際互查等方式,對企業整治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2、7月份,組織專家排查化工生產儲存裝置事故隱患,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儲存裝置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查處。

3、8月份,組織開展打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活動,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化工生產企業。

4、9月份,對搬遷的企業進行跟蹤協調,積極推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入園進區”。

(四)檢查驗收階段(10-11月)

1、各鎮、開發區組織專項整治驗收組對企業的整治工作進行檢查考核,形成總結報告于10月30日前報市安監局。

2、市安監局對整治工作滯后、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化工企業開展行政執法。

3、10-11月份,全面盤點專項整治各階段工作,完善企業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和管理程序,鞏固專項整治的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鎮、人民政府要進一步提高對整治工作的認識,認清整治工作任務的艱巨性,杜絕在整治工作中出現標準不高、走過場的現象。要做好工作部署,加強各部門的協調和聯動,堅持求真務實,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證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突出重點,依法整治。各鎮、開發區要按全市整治工作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切實可行的整治措施,抓好落實。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基本情況臺帳,完善基層安全監管體制,加強監管力量,配備必要的專業人員,加強安全監管人員培訓,提高執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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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____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標準,通過專項行動,強化醫藥企業安全生產意識,推動企業加強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提高生產裝置本質安全水平,消除各類事故隱患,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全面開展醫藥行業生產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安全意識;督促指導醫藥企業修訂完善并嚴格落實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有粉塵和揮發性可燃物場所的監管,督促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以及防火、防爆炸措施;以原料藥生產企業為重點,強化使用和生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重點危險化學品和重大危險源,完成自動控制、連鎖和報警改造,對未經正規設計的企業依法進行設計診斷和整改,消除事故隱患。

(一)部署排查階段(2015年3月至4月)

各級安監部門按本方案要求,進行動員部署,組織開展對轄區內醫藥企業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制定分類管理、整治工作計劃,認真填寫《醫藥生產企業基本情況匯總表》(見附件),于2015年4月底前,將匯總表報省安監局。

(二)整改提高階段(2015年5月至12月)

一是組織開展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安監部門要組織開展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督促企業開展三級教育,普及安全知識,提高法制意識,掌握崗位安全職責。通過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意識,營造有特色的企業安全文化氛圍。

二是督促指導企業依照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標準規定修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作業規程,并建立嚴格的制度規程落實考核體系,強化制度落實。

三是對有粉塵和揮發性可燃物場所的企業,要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監總局《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標準強化監管,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和防火防爆炸措施。

四是對涉及“二重點一重大”的生產、使用、儲存裝置,按照《關于開展化工企業生產裝置及儲存設施自動化控制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鄂安監管危化〔2010〕95號)的規定進行自動化改造。對未經正規設計的企業參照《____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在役裝置安全設計診斷工作實施方案》依法進行設計診斷和整改,消除事故隱患。

五是督促企業運用好隱患排查治理“標準化、數字化”體系,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納入日常安全管理,及時排查和治理各類事故隱患。

(三)總結鞏固階段(2015年12月)

各市(州)安監局要對照專項整治工作內容,認真總結工作中取得的經驗,分析存在的不足,不斷改進工作,鞏固和提高專項治理效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行動,落實領導責任,要確定分管領導和工作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制定行動方案,明確整治任務、措施和行動步驟,扎實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確保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