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文本范文

時間:2023-03-28 09:48:19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合同文本,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承運方:____船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托運____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噸船舶一艘,船名__,編號__,船舶有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港運至__港__號碼頭,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包裝要求

乙方將貨物用__材料包裝,每包體積__立方米,重量__噸。

(或__型號包裝集裝箱。)

第三條 貨物集中與接收時間

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內將貨物集中于__港__號碼頭。由乙方聯系港口接收集貨,貨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條 裝船時間

乙方于__年__月__日將船舶抵達港,靠好碼頭,于__月__日__時至__時將貨物裝完。

第五條 運到期限

乙方應于__年__月__日__時前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

第六條 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電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__元由__負擔。

第七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碼頭,自下錨時起于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第八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派員監裝,指導照章操作,保證安全裝貨,裝完船封好艙,甲方派押運員一人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

第九條 運輸費用

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元,全船運費為__元。

港口裝船費用,由甲方與該港辦理;卸船費用,由甲方與到達港辦理。

第十條 運費結算辦法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付清運輸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集中貨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每延誤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元。

2.甲方未能按時卸貨,每延遲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元。

3.甲方未按時付清運輸費用,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未付部分運輸費用__%的違約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乙方__元違約金。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電報通知甲方準備卸船時間,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違章裝、卸造成貨物損壞,應賠償實際損失,并向甲方償付損失部分價款__%的違約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甲方__元違約金,并退還甲方的預付款。包船運輸合同文本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在裝、卸貨物過程中,因氣候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乙雙方簽證,可按實際時間扣除。

2.因__級以上風暴影響,不能按時履行合同,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雙方都可以申請海上(水上)運輸管理機關裁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乙方:____

代表:____代表:____

地址:____地址:____

電話:____電話:____

開戶銀行:__開戶銀行:__

篇2

第一條制定目的

為統一合同文本格式,規范學校合同管理工作,減少合同爭議,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規范適用于以學校名義對外簽訂的合同。學校投資或合資設立并控股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對外簽訂的合同參照本規定執行,格式合同、由外單位負責制作的合同以及國家另有規定的,不適用該規定。

第三條封面格式

合同封面應注明合同簽訂方、合同名稱及合同制作時間。合同簽訂方字體一般為二號黑體加粗。合同名稱如“合作協議”(或“關于××的合作協議”)、“租賃合同”等,合同名稱字體一般為一號黑體加粗。合同封面最后一行為合同制作時間,字體為小二黑體。合同簽訂方、合同名稱、合同制作時間處于頁面居中位置。

第四條正文字體

合同正文一般采用四號仿宋字體。合同正文第一行為合同簽訂方,字體為三號黑體加粗。合同正文第二行為合同名稱,字體為二號黑體加粗。合同簽訂方與合同名稱應處于頁面居中位置。合同名稱之后為合同簽訂方名稱及簡稱(如“甲方”、“乙方”),合同簽訂方名稱采用四號黑體,并加下劃線。

第五條正文間距

正文一般采用1.5倍行距。正文中合同名稱與下文之間間隔1行,簽章欄與上文之間間隔2行。

第六條結構層次

合同結構層次序數一般采用:第一層為“條”,第二層為“1.”,第三層為“(1)”。如合同條文較多,可采用如下結構層次序數:第一層為“章”,第二層為“條”(條為全文連續編號),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其中“第×章”字體為四號仿宋加粗,“第×章”、“第×條”與后文間隔2個字符。

第七條簽章欄

合同簽章欄的必備要素包括:合同簽訂方、合同簽訂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合同簽訂時間等。其他要素包括:合同簽訂方地址、聯系方式、開戶行、賬號,簽訂方如為個人還應注明身份證號碼等。

第八條計量單位

合同應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如確有需要使用其他計量單位,應同時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標明。

第九條簡稱

合同內使用非規范化簡稱,應先用全稱并注明簡稱,簡稱全文要統一。使用國際組織外文名稱或其縮寫形式,應當在第一次出現時注明準確的中文譯名。

第十條數字

合同中的數字,除部分結構層次序數和在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詞、具有修飾色彩語句中作為詞素的數字必須使用漢字外,應當使用阿拉伯數字。

第十一條裝訂

合同應左側裝訂,不掉頁。訂位為兩釘釘鋸外訂眼距書芯上下各1/4處。無壞釘、漏釘、重釘,釘腳平伏牢固。若裝訂材料大小不一致,則遵循“下對齊、右對齊”原則進行裝訂。

第十二條解釋

本規范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生效日期

本規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合作協議樣本

××(單位)××(單位)

(二號黑體、加粗、居中)

合 作 協 議

(或關于××的合作協議)

(一號黑體、加粗、居中)

年月日

(小二黑體、居中)

××(單位) ××(單位)(三號黑體、加粗、居中)

合作協議(樣本)(二號黑體、加粗、居中)

(或關于××的合作協議)

(合同名稱與下文間隔一行) 甲方:××(單位)乙方:××(單位)(四號黑體)

第一章××××(正文內容字體為四號仿宋, 1.5倍行間距,“第×章”字體為四號仿宋加粗,“第一章”與后文間隔2個字符)

第一條××××(第×條與后文間隔2個字符)

1. ××××

(1)××××

(簽字欄與上文間隔兩行)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授權人:

地址:地址: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現居住地址: 郵編:

戶口所在地: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選擇下列其中一項)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工作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特點,對需要實行特殊工時制的崗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3.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

執行。

2.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

3.甲方因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待工期間甲方按照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工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5.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制定并落實職業病防范措施。對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等,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3.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乙方在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進行勞動生產的,甲方可根據生產(工作)特點,適當調整夏季高溫條件下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確保乙方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并按政府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夏季清涼飲料費。

七、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另有約定的,可在本合同書第九項中約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

3.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

4.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2.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相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篇4

規范的勞動合同范文一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A.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符合法定終止時間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若乙方實際用工起始時間與本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用工之日為本合同起始時間。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 。

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按以下( )項確定

A.標準工時工作制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A項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B項、C項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聽取乙方本人意見的基礎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甲方保證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的月工資為 元,工資形式為( )。

1.計時工資 2. 計件工資 3. 崗位技能工資

根據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工資支付形式為( )

1.銀行 2. 現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應當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資、休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

(一)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下同)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五)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并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合同,并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五)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約定事項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雙方約定的事項:

(二)其它事項的約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愿調解的,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或負責人簽名:(蓋章)

或委托人簽名:(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規范的勞動合同范文二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聯系方式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并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并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 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 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甲方實行每天 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每周工作 天,每周休息 天。

B、甲方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班 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 小時。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 條款執行: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其他形式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或本單位工資集體合同規定,每年合理提高乙方工資。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按不低于本條第(三)項約定的工資標準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如:婚假、喪假、年休假等)期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每年向職工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七、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 條款

A、因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 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C、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準為:

D、甲方依法執行有關福利待遇規定,并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規范的勞動合同范文三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20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年 月年 月 日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年__月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簽章)

年 月 日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篇5

乙方(承租方):

經雙方協商同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使用的營業執照、公章或合同章必須真實有效,如屬仿造和超過時效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向乙方提供性能良好、行駛手續完備的_______噸叉車_______輛。

二、乙方租賃甲方叉車,租期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期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租賃前應提前繳納全額租金,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甲方出具收條給乙方。租賃期間,日租金(每天以_____小時計算)為_____元/天。超出限額,不足_____小時的,按照半天計算;大于_____小時,而小于_____小時的,按照全天計算;乙方應及時交換車輛。逾期交還須提前得到甲方的許可,否則按日租金的15%加付違約金。乙方如提前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租車金,也不向甲方作賠償。

三、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交納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作為履行合同的保證。保證金不計利息,租賃合同期滿乙方交換車輛后退還乙方。

四、乙方駕駛員應每日檢查車輛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等,并正確使用油料;如發現問題須立即解決,反之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乙方自行承擔租賃車輛的燃油等費用。

五、乙方要愛護使用車輛及其設施,保證車輛的完好無損。乙方不得將甲方的車輛抵押、倒賣、轉租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如發生上述事件,乙方要承擔法律責任。車輛若發生被盜,詐騙等刑事案件造成租賃車輛損失、損壞、丟失要照價賠償;同時按本合同規定的日租金標準賠付停駛損失。若拆卸甲方車輛部件,一經發現按日租金的五倍處罰。如進行修理要承擔修理費和折舊費(折舊費按修理費的50%計算)。修理期間使車輛無法行駛工作的,乙方要按本合同規定的日租金標準賠付停駛損失。

六、乙方在租賃期內應自覺遵守安全、交通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甲方不負擔任何費用及連帶責任。

七、租期結束時,乙方應將承租的車輛送到甲方的地點,還車時應保持車輛清潔。

八、當甲方認為所租車輛的安全及相關權益受到威脅時,有權收回出租車輛。同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甲方有權在任何時候收回車輛、終止合同,并向乙方收取相應的賠償費。

九、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租人:

聯系人簽字:

聯系電話:

承租人:身份證號碼或單位有效證件印章(蓋章)

聯系人簽字:

聯系電話:

簽約時間:

篇6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相關規定,特簽署本合同。

一、合同內容:

1.質量要求:

2.質量要求:

3.質量要求:

二、合同金額:

共計人民幣(大寫) (小寫)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50%,即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

2、項目結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幣¥______元整(大寫:______元整)

四、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相關設計和制作工作。

2.乙方需在規定時間(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并送交甲方簽字認可。

3.甲方根據乙方需要提供相關資料,并承擔因版權、文責所引發的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

五、產權約定:

甲方將委托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才享有著作權,否則,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違約責任:

因設計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經過大量調研工作的同時更需設計師的精心創作,乙方在開始著手設計時就已經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終止合同,預付款乙方不予退還。

七、其他事項:

八、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果則提請法律途徑解決。

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篇7

【關鍵詞】校園;合同;合同文本

校園,是指商家為了擴大影響、擴大銷售面和增加銷售額,在大學校園內通過學生銷售其所提供的商品、服務等或協助其擴大宣傳,從而給大學生提供培訓和工資的一種兼職工作。簡言之,校園就是商家充分利用大學生的人才資源和廣大消費市場發展的一種新型營銷手段。毫無疑問這是一種旨在雙贏的新型市場發展模式,商家在付出低成本的同時獲取高收益,學生在獲得報酬的同時收獲實踐經驗。校園主要是由商家(被人)、人、第三人組成的三角架構。商家追求自身利潤的最大化,人追求個人效用的最大化,第三人則追求服務利益的最大化。三種不同的追求在促成校園模式生成的同時也成為三者矛盾的源頭,而合同就是定紛止爭解決矛盾的關鍵所在,它是維系商家與人的關系,明確其權利義務的證明,是第三人尋求救濟,明確責任的依據。但是,我們通過調查發現做過校園的人中有58.06%沒有簽訂或者未持有合同。因此研究校園問題的產生、后果和解決方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校園人未持有合同文本問題的原因

(一)校園本身的局限性

校園人的怠工及企業對校園人的不正常的頻繁更換是校園的一大特色,這是由于人身份的特殊性與企業的盈利性所決定,人是由學生組成的群體,繁重的學業任務使其很難將所有的時間和精力投入的校園這份工作上,也正是基于這點決定了人的暫時性、短期性,于是使其忽略合同的簽訂或者持有。校園并非簡單的雙方模式,它涉及主體的眾多。在校園中會出現學生間的多次轉委托的情形,關系呈現復雜化。

(二)法律意識淡薄

大學生在校全部時間都投入于專業的學習,他們注重專業技能的培訓而輕視法律素質的培養。校內外接受法律教育的機會較少,所受的法律教育十分有限,大學生在校期間接受的有限法律教育主要來自于《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這一公共課程,對該課程不夠重視,并且該門公共課中對法律法規內容不全面,很難讓同學們從中學到校園的內容和有關維權知識。

(三)防范意識不強

尚未踏入社會的在校生缺乏社會經驗,不懂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對社會抱有美好的幻想,并且急功近利,急于就業,急于取得報酬,所以容易上當受騙。他們往往簡單的認為,兼職、就是一個簡單的干活拿報酬過程,不能完全意識到潛在的風險,例如,與委托方簽訂的協議有無法律效力?委托方惡意違反合同約定應當如何投訴?等等。大多數學生都是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去做,每每等到上當受騙才發現一開始就漏洞百出,所以容易上當受騙,受騙后又對法律態度不樂觀,對待是非的態度不夠堅決,抱有吃虧是福的消極想法,怠于捍衛自己的權益。

(四)缺乏證據意識

校園的主體主要對象是在校學生,學生從事兼職,并不是就業行為,的標的額數量較少,加上缺乏法律意識,不懂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所以大多數同學都不會主動要求簽訂和持有合同的文本。因此一旦發生爭議后,被方通常以方不能出示有關合同文本證據為由來侵犯學生人的合法權益,并且在訴訟過程中,由于舉證困難,通常使人在校園糾紛中難以通過訴訟維權。

(五)缺乏合同知識

除了缺乏合同證據意識外,對合同法的基礎知識的欠缺也是阻礙大學生在糾紛中維權受挫的緣由。調查反映,部分學生事先也意識到合同問題,但苦于沒有正式接觸過,對其知之甚少,缺乏相關專業知識,加上校園本身金額較為有限,也就忽略了合同。少部分同學雖然簽訂了合同,但是存在性質、條款上的缺陷,仍然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可見,對合同的概念、過程、用途等方面知識的缺少是問題的關鍵。

(六)法律法規不完善

學生維權無切實的法律依據可循,我國的現行法律對校園中的學生與委托人之間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校園在當今已經成為大學校園中一種很普遍的現象,它是一種關系,不是勞動關系。而合同法中未明確規定委托人與大學生不簽訂合同會有著什么樣的法律后果。

二、校園人未持有合同文本的不利后果

(一)無法確定委托人與人之間的關系

所謂的關系是指市場交易中,由于信息不對稱,處于信息劣勢的委托方與處于信息優勢的方,相互博弈達成的合同法律關系。校園中,關系并非簡單雙方模式,其關系還包含轉委托。例如,某報社招聘大學生甲作為其校園負責該報在校區的征訂發放。由這些學生再找其他同學作為,負責各宿舍樓的征訂發報工作。后因報社的問題,導致百余同學在交付訂報款后未收到報紙。這時在維權過程中便牽涉到一系列問題,報社與甲之間是否形成關系?甲與其找來的同學是有權委托還是無權委托?該報社與甲的同學又是什么關系?因為缺乏合同,便找不到權利義務的來源,該案中法律主體眾多,法律關系復雜,法律責任難以界定,是校園糾紛的典型案例。根據《民法通則》第63條第二款:人在權限內,以被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人對人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由于缺乏合同,被人即報社可以基于這一原因來規避民事責任。而甲的委托行為自然也會成為無權委托。合同是確定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憑證,因而合同在校園這一法律關系中有著重要法律地位,缺乏合同,便無法確定人與被人之間的關系。在實踐中,許多商家會承諾某特定區域由人一人負責,但事實上多數商家會在這片區域找到許多人,但因為缺乏合同的約束,人很難去追究委托人的違約責任,同時也將又要面臨被辭退的風險。

(二)行為產生的法律責任承擔主體不明確

合同是關系確立的憑證,關系的確認則將是明確法律責任由誰承擔的重要依據。在現實的校園中,往往會存在多重校園的現象。例如,學生間的二級、三級問題,這是一種形式上的復關系,復關系的成立需要建立在人即人甲擁有復任權的基礎之上,否則相對人屬于無權。在我國人復任權的來源有三:(1)被人的授權或事先取得被人的同意。(2)被人的事后追認,(3)在緊急情況下為被利益所必須。人復委任的目的是為了完成事務,從而實現或保護被人的利益。在生活中,針對人的任意復任,商家往往以沉默的方式應對,那這些沒有取得被人明示許可的復人可否主張有權呢?其實施的法律行為效果又能否讓商家來承擔都將于大學生的利益休戚相關。

其次,第三方與人之間的關系,在實踐中因為缺乏合同證明或受間接及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法律行為并符合《合同法》關于間接構成要件的外相的欺騙,很容易將人錯誤當成銷售者。依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人與生產者之間就有對外侵權行為承擔不真正連帶責任的法律關系,這無疑給想通過賺取人生第一桶金的大學生當頭一棒,并使其深陷訴訟的風險之中。

(三)人未能獲得足額的報酬

現實中,為實現利潤最大化,多數企業會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以及專業知識利用大學生盲目追求的心里,有意的忽略合同的簽訂或者持有,以期自己擺脫法律責任的承擔――不足額支付報酬或不承認關系的存在。在此情形下,學生又該如何保障自身獲得勞務報酬的權利?由于學生未持有合同文本,則很難證明自已與企業之間存在關系。因而對于此種情況,大多數學生人會選擇忍氣吞聲、默默接受這殘酷的現實,未能及時維護自身的權益。

三、解決校園人未持有合同文本問題的建議

大學生缺乏合同意識,未與人簽訂協議或者持有合同,歸根到底是由于其知識不夠全面,理論又無法聯系實踐,相關的立法不夠完善。因此,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發揮學校的宣傳、教育作用

學校可以把校園活動納入學生創業指導的一部分,使得校園的發展更規范、合理;另一方面,學校可以開設相關的思想教育和能力培養的課程,也讓學生在作出選擇時不要過于盲目。此外,學校開展大型法律實務講座,為學生講解現實生活中常見的法律問題以及相應的解決方案,確保在給予大學生充分發揮空間的同時切實維護大學生權益。

(二)學習法律知識,增強自身的維權意識

建議大學生在校期間多學習一些法律知識,提升自身的法學修養和維權意識;大學生應當重視對自己內心的培養,沉著冷靜,熟練運用知識,不要盲目得為蠅頭小利而迷失自我,做到學為所用,積極維權。

(三)明確校園的責任主體和舉證責任歸屬

對于關系復雜而又特殊的校園,合同法應明確因行為而產生的法律責任。筆者認為在校園過程中主要的法律責任有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在校園中,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專業知識以及大學生盲目追求的心里,有意的忽略合同的簽訂,以期自己擺脫法律責任的承擔,造成大學生實際報酬權受到侵害,屬于侵犯大學生的財產行為。在問卷調查過程中,統計發現許多學生人不能夠的之前商定的報酬。由于人并未與企業簽訂合同,只有口頭約定,這使得追究企業的違約責任變得無據可依,企業也因此而規避了法律的制裁。從而可以看出,立法對與此類情規定不明確。筆者認為,口頭約定也屬于合同的形式之一,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因而對于委托人不足額發放報酬或不發放報酬的行為,法律應明確規定委托人承擔相應侵權和違約的責任。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當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對自己所主張的事實,有提供證據加以證明的責任,即“誰主張,誰舉證”。而在現實中,常有這樣現象發生:作為合同委托方,處于劣勢的合同受托方,在自己的利益、合同財產權受損害的情況下,還得負舉證責任;而任由合同委托方幕后操縱,漁翁得利。因此筆者建議對于校園這一特殊的關系,《民事訴訟法》應當采取“舉證責任的倒置”制度,由委托人承擔舉證責任。

總而言之,校園作為大學生接觸社會、運用知識的重要平臺,應盡量完善其機制,同時要培養大學生的法律觀念,樹立大學生的合同意識,完善相關立法,以減少校園人未持有合同文本現象的發生,更好的維護校園人的合法權益。(指導老師:嘉興學院南湖學院人文系趙伯祥)

參考文獻

[1] 李硯冰.校園怠工及被頻繁更換的原因解析[J].新鄉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04).

[2] 夏雨.校園糾紛中的法律問題初探[J].法制與經濟,2010(03).

[3] 王進.校園中的法律思考[J].法制與經濟,2008(12).

[4] 潘堯慧.論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的競合[J].科學之友, 2010(12).

篇8

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修廠是甲方出資設立的企業法人,為了搞活機制,提高經濟效益,現經甲、 乙、丙三方協商決定將汽修廠交由乙、丙承包經營,為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經三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 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愿承包汽修廠經營權;

2、甲方自愿將汽修廠經營權根據本合同轉讓給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間擁有對汽修廠的生產、人事、財務等方面的管理權;由乙方、丙方經營,由乙方、 丙方納稅,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經營活動。

4、承包期間,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給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為人民幣___元整(¥______元),承包 金從合同生效后的第_個月起付,每月份的_號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應對承包前倉庫的各類汽車配件進行盤點,并決定如何處理所盤存的零配件;其余各類 生產設施、設備工具、辦公用品、工房、車間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屬設施作出清單并登記造冊;對各類建筑 及其附屬設施非經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遷改動,承包期滿上述固定資產保質保量恢復原狀(合理損耗除 外)。固定資產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附清單上的資產,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以汽修廠名義或其它名義向銀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 不得以汽修廠名義向他人借貸,由此產生的債務,乙、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在與他人交易時,有作 此申明的義務。

10、所附清單上的資產,乙方、丙方在經營期間有謹慎維護的義務,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應損失由 雙方共同承擔;

11、合同期間汽修廠重大變更事項,須經三方協商一致,否則不產生變更效力;

15、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對承包前的債權債務作出清理。合同簽定之日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 的所有債權債務、所產生的經濟糾紛均與乙方、丙方無關,也不承擔連帶責任。合同生效日后產生的所有 債權債務、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

16、乙、丙方應負責汽修廠的內部管理和安全生產,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在承 包期內,汽修廠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員工違法違紀情況,由乙、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17、乙、丙方在承包期內應守法經營,如果其經營活動觸犯國家法律法規,乙、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18、鑒于汽修廠的土地是租賃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則本合同從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 以協商決定是否搬遷、繼續合作還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9、各方均不得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____計算。

篇9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各執一份。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來源:文章屋網 )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 ,工作地點在 .工作

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