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文化變遷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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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農村城鎮化。農村城鎮化是指各種要素不斷在農村城鎮中集聚,農村城鎮人口不斷增多,規模不斷增大,質量不斷提高的過程。農村城鎮化進程是農村向城市轉變的過程之一,也是國家實現全面小康社會的重要舉措。農村城鎮化的發展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對戶籍制度的改變,打破了固有的“農轉非”界限;其次,土地政策發生變化,采用土地使用制度;再有,國家每年規劃一定數額的資金,用于城鎮公用設施的構建和網絡信息化的建設。而在農村城鎮化進程中,農村的民俗文化會隨著時代的發展而產生改變。
(二)民俗文化。我們常用的定義是指民間民眾的風俗生活文化的統稱,泛指一個國家、民族、地區中集居的民眾所創造、共享、傳承的風俗生活習慣。是在普通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過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物質的、精神的文化現象。民俗文化涉及的內容極為廣泛。民俗文化作為一種社會意識表現,能夠體現時期性的社會文化狀態。但由于社會意識往往落后于社會存在,因此,民俗文化會跟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發展,呈現出不同的文化特征,也凸顯著變異性。
二、農村城鎮化進程中的民俗文化的變遷
在上文中我們談到民俗文化包羅萬象,涉及生活中的各個層面。本文受論述所限,不能把民俗文化全部羅列分析。因此,僅以河南廟會和嫁娶喪葬為例,探討農村城鎮化進程中的民俗文化的變遷。
(一)河南廟會
1.河南廟會。趕廟會是河南百姓喜聞樂見的民俗文化活動之一。歷經千百年,廟會一直是河南百姓祭拜祖先和古代圣賢之地。廟會會期不一,規模也較大。每年農歷2月2到3月3,太昊陵廟會盛況空前。“朝祖者來自四面八方,南至南陽、襄陽,東至亳州、阜陽。”從河南風物志的記載中可見,河南廟會歷史悠久,盛況空前。
2.河南廟會的變遷。眾所周知,傳統廟會是以拜神,乞求平安健康、祈子賜福為主。而隨著農村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廟會的發展逐漸在內容上進行著改變,最大的內容變化是由祭祀宗教活動轉變為娛樂商貿活動。如今,農村百姓不再拘泥于傳統廟會的功用,而是以廟會為依托,進行休閑娛樂。可以說,河南廟會文化的改變是凸顯農村城鎮化進程中化變遷的一大典范。
(二)嫁娶
1.嫁娶。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婚嫁是天地人神共同見證的結果,在此過程中是需看八字、擇吉日,還要秉承神跡,滲透陰陽五行學,方能完成一個熱鬧的嫁娶。舊時的婚嫁是兩個家庭之間進行的事務。再說禮儀,有資料對婚姻禮儀的記錄:“整整一個月婚姻大禮才算完成。”;在儀式上更是要三拜九叩,上香、放喜炮等。另婚宴規格樣式繁多。可以說,舊時嫁娶仍以聽天命成分居多。
2.嫁娶的變遷。在農村城鎮化進程中,農民的思想逐漸向城市化文明靠攏。農村家長在改革變遷中,改變了舊日封建禮教的束縛,以男女婚戀自由為本。在嫁娶之前,無論相親或自由戀愛的年輕人,家長僅提出個人意見,不能用父母之命阻攔兒女婚姻。自由戀愛的夫妻雙方感情基礎牢固,不易出現婚姻破裂。
(三)喪葬
1.喪葬。與嫁娶相比喪葬更顯得是一場復雜神圣的宗教儀式。農村喪葬習俗繁瑣,有五服制度即農村家中有人故去,便要通知五服內的親戚,并購買大量白布做成孝服、孝帽等,供給穿戴。故去之人的衣服、被褥通常燒掉;在棺材上也極為講究,比較好的棺材在幾千至上萬元不等;喪葬禮儀更為復雜,農村通常不發訃告文書,而是請關系親近或村里掌管喪事的人,逐一將死訊通知到五服內;最終逝者終將入土為安,農村輩分高的長輩通常不愿火葬,而是選擇土葬。
2.喪葬的變遷。有資料表明,喪葬習俗在儀式上歷經百年的發展變化并不多。其最大的變遷是花費方面與日俱增,自步入城鎮化后,家庭收入增加,而攀比心理也層出不窮。可以說,城鎮化發展進程能夠逐步的幫助農民實現全面小康社會,但在進程發展初期,整體收入水平還并不高,特別是在喪葬花銷問題上,應繼續弘揚勤儉樸素的作風,杜絕并減少一些不合理的浪費和支出項目,盡孝道的同時仍需順應民族節儉的習俗。
三、農村城鎮化進程中影響民俗文化變遷的原因及顯著特征
(一)農村城鎮化進程中影響民俗文化變遷的原因
1.社會環境及生產力。民俗文化發生變化的決定性因素是社會生產力。而中國人多數具有從眾心理,既對周圍的大環境和人群的選擇作分析,然后進行選擇性適應。農村城鎮化進程的出現,導致社會環境及社會生產力發生變化,由此便產生社會觀念的變革。農村百姓大部分不再以耕種土地為生,而是朝九晚五的工作,在思想觀念上便逐漸的融入到城市文明中。這種隨著社會環境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變化而發生的觀念的改變,是農村城鎮化進程中民俗文化變遷的重要原因。
2.經濟基礎。在上文中我們提到,社會環境和社會生產力的改變,促進了民俗文化的變遷。而在社會生產力變化的過程中,也引發了經濟基礎的變革。上百年來,我國的農村面臨的生活環境和物質條件是極為匱乏的。但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人們的物質生活日漸豐富,經濟的富足使農村人的生活觀念亦發生重大改變。我們以廟會為例,廟會由最初的朝拜祈福之地,演變為今日的商品交易場所。而這種農村民俗文化的變遷,正是源于經濟基礎的豐富,而成就了精神生活的富足。
(二)民俗文化在變遷過程中的顯著特征
1.變遷存在同步性差和不可逆性。民俗文化在變遷過程中,會呈現出物質、精神和社會等幾個層面的不同變遷類別。在農村城鎮化進程中,社會民俗和精神民俗在體現的文化意義上變遷不大,但在婚嫁喪葬中所耗費的物質成本有所增加。從中可見,雖然城鎮化進程中農民文明意識有所增強,民俗文化發生了一定的變遷,但仍與城市文明存在一定差距。可以說,民俗文化的改變是隨著時代的變遷而改變,它與時代的發展相接軌,因此存在不可逆性。
2.農村區域性的顯現。民俗的區域性特征是民俗文化在變遷過程中的又一個重要的顯著特征。城鎮化過程中,大量的農民以舊村改造等形式舉家搬遷,但傳統民俗文化依舊延續下來。而在農村,更有“十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的說法,也就是說,在農村民俗文化具有強烈的區域性特征。
四、農村在城鎮化發展進程過程中民俗文化的發展變化態勢啟示
民俗文化跟隨城鎮化發展的腳步發生變遷。在農村城鎮化進程中,由農業為主逐漸向工業化轉變。縱觀農村在城鎮化發展進程中民俗文化的發展變化,給我的啟示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文化反哺現象出現。農村城鎮化進程使得經濟基礎成為重點,舊時的文化交流逐漸被經濟交流所取代。年輕一輩接受者少許的民俗傳統文化,而更多的是從城市文明中獲取文化,反哺于長輩。可以說,農村城鎮化過程中的青年人所接受的教育和生活方式已與城市青年人相差無異。在農村城鎮化進程中,農村和城市的界限日漸模糊,而民俗文化也必將呈現出反哺的現象,漸漸走向城市文明。
(二)民俗文化內核的消逝。文化是一種社會現象,是歷史的沉淀,是精神的渲染。文化思維和文化價值跟隨時代的變化不斷轉變。農村城鎮化進程為農民帶來豐厚的物質條件,為農村百姓帶來城市現代化的精神享受,但是人們會發現缺少了一種融入感和歸屬感。不可否認,經濟財物的增加,為消費個體帶來一定的滿足感和充實感,以及被社會認可的自我認定感。而傳統的輕利價值已逐漸淡薄,民俗文化活動的精神內核也已消逝,不可逆轉。
篇2
[論文摘要]新民中寨的婚姻習俗在文化變遷下發生了很大變化。從對新民中寨以前與現在的婚姻習俗的比較來分析其變化的特點和原因,從而說明文化的穩定是相對的,文化的變遷是永恒而絕對的這一文化現象。
隨著 經濟 的 發展 ,社會的變遷,少數民族地區同樣也不可避免地出現或者正經歷著社會與文化的巨大變遷。社會變遷與文化變遷緊密相連,密不可分。社會變遷指社會各方面現象的變化,文化變遷是指或由于民族社會內部的發展,或由于不同民族之間的接觸,因而引起一個民族的文化的改變。在社會文化變遷過程中,侗族婚姻習俗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呈現出一些新特點。
一、新民中寨的婚姻習俗
新民中寨是廣西三江侗族自治縣的一個侗族村寨,有關其婚姻習俗,主要是針對以前的習俗來看現在的變化,以下從四個方面來描述:
(一)婚姻形式
在新民中寨,人們的婚姻是傳統的一夫一妻制,存在三種婚姻形式:入贅婚,姑舅表婚,不落夫家。
l、入贅婚
入贅婚,也就是常說的“上門”,指女“娶”男。男方“嫁”到女方家的一種從妻居的婚姻形式。《莊子·駢拇》中說:“附贅懸疣,出乎怪哉……”這里的“贅”指一種病理現象。《釋名·釋病》云:“贅,屬也,橫生一肉……”這里的“贅”指贅肉。男子“上門”到女方家做女婿,一般稱之為“贅婿”,這里很明顯含有一種貶義,通常情況下,很少男子愿意“嫁”人。2004年寨里入贅婚只有一例。對于入贅,剛開始寨中人有些議論,時間長了,習慣了也就無所謂了。
2、姑舅表婚
姑舅表婚是指姑舅表兄妹之間的婚姻,有雙向和單向之分,新民中寨的姑舅表婚是單向的,即只能是舅舅家的兒子娶姑媽家的女兒。這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舅舅的“特權”。關于姑舅表婚,侗族曾經有文字規定:“姑之女必適舅之子,聘禮不能措,則取償于子孫,倘外氏無相當子孫,抑或無子,姑有女必重賂于舅,謂之外甥錢,其女方許別配,若無錢賄賂于舅者,終生不嫁也”。從這里可以看到,婚姻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交易”的性質。姑媽家的女兒天生就是舅舅家的媳婦,如果舅舅家沒有兒子或沒有合適的男孩,都得向舅舅賠錢。假如賠不起錢,終生都不能嫁。“舅權”的專制是不言而喻的。
以前,寨子里姑媽家的女兒得先讓舅舅家的兒子挑,假如舅舅家的兒子要娶,姑媽家的女兒一定得嫁,否則會被嘲笑。假如舅舅家的兒子不愿娶姑媽家的女兒,姑媽家的女兒在征得舅舅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外嫁,但得賠舅舅一定的錢財,賠多少錢要依據侗款的規定,多賠或者少賠別人都會議論。可見,其原因不僅有侗款的規定,也有社會輿論的左右。
建國后,政府頒布一系列法令,禁止近親結婚人們逐漸認識到“表兄妹結婚不好,生的孩子不聰明”,她們樸素的觀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她們已經意識到了近親結婚的危害。漸漸地,這種婚姻形式消失了,舅舅家兒子優先娶姑媽家女兒的特權也隨之消失。
3、不落夫家
所謂的“不落夫家”,簡單地說,是指男女青年結婚后,新娘不立即到婆家長居,而是回娘家居住懷孕后或者生了第一個孩子后,才到婆家與丈夫長居。對于這個習俗,寨子里不同年齡段的人有不同的情況。據吳薩永忠(78歲)講那時候婚后不馬上住男方家,都回娘家住一兩年,住娘家期間,男方家活兒忙時會叫妻子回去幫忙,如果不去,也會有人議論,所以她們通常不會在娘家住太久。吳薩衛蘭(59歲)說她們那時候都是舉行完婚禮,新娘就直接住男方家,沒有回娘家住一段時間的習俗。吳乃瑤(25歲),吳乃傳源(23歲),吳乃日光(30歲)講:大家婚后都在娘家住了一年才去男方家,這一年大都出去打工,也不常在家。這期間,農忙季節,丈夫會帶著禮物來接妻子回去,但活兒一做完,妻子晚上又趕回娘家。
可見,“不落夫家”現象并不存在于所有已婚婦女中。從年齡上看,20世紀20年代左右出生的人有“不落夫家”的習俗,4o年代出生的人沒有這一習俗,60—70年代出生的人又有這一習俗。從時間上看,“不落夫家”存在一個斷層。但從相關資料看,這種現象不是習俗本身發展的必然,而是當時政府干預的結果。當時政府有文件禁止這種習俗:民國22年2月1日省政府委員會七十三次會議決議規則第二十二條“女子嫁后不落夫家者,處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之罰金,家長縱容者,并罰其家長。”民國21年l1月的《三江縣改良風俗委員會補充規則》第六條“女子到男家三朝后,新郎偕新婦歸寧一宵,應即回男家久住,若外家無特殊事故,不得任意接回。”民國31年6月24日的《三江縣改良風俗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女子嫁后不落夫家者,處十五日以下之拘留,或十五元以下的罰金,仍限期令回夫家”。依據其規則,2o世紀30—40年代三江縣應該存在“不落夫家”的婚俗。但在新民中寨,當地人可能迫于政府的壓力,暫時沒有了這一習俗,所以出現這個時問上的斷層。新
(四)訂婚和結婚的禮物
訂婚時,男方家人一般帶鵝、鴨、豬肉和酒(自家做的米酒),女方同意的話,會回送親手繡的鞋墊或做的布鞋。現在男方除了帶“三牲”和自家做的酒外,通常買一些包裝酒、飲料之類的。女方也會回送一些買的鞋之類的。
結婚時,男方的聘禮都是吃的東西,以前主要有豬、鴨、煙葉、酸魚、魚(必須三條)、黑米熟飯、粑粑、生米、米酒,各種禮物加起來大概要有二十擔。現在除了以上那些東兩,還增加了兒條包裝煙,幾盒或幾件包裝酒和飲料,加起來約有四十擔,條件好的還可以多送。女方的陪嫁以前有侗布、圍裙、布鞋之類的,都是手丁做的,這些東兩男方的家人和親戚都可以用。現在增加了柜子、縫紉機、被子、布鞋、解放鞋,皮鞋一定要有,而且鞋類要有約30雙,其他的如電視、風扇、沙發、影碟機等視條件而定。
隨著時代的變遷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訂婚和結婚的禮物都增加了許多,但有的始終沒變,如訂婚時的“三牲”必不可少,聘禮的活魚始終是三條,他們認為‘3’是吉利數字,可以帶來好運。黑米飯、粑粑、米酒甚至生米等始終都有,這是他們的辛苦勞動所得,也是生活的必備品,送這類東西表示對女方的尊重,同時,新郎也通過送這些禮物來取得女方家人及親友對其身份的認同。陪嫁里布鞋必不可少,沒有的話,別人會認為女方手不巧,人很笨。
二、新民中寨婚姻習俗呈現的特點
從新民中寨婚姻習俗以前與現在的對比看,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有些習俗傳承下來,沒有非常大的改變,如訂婚、結婚、婚姻中的禮物等。雖然訂婚和結婚時送的禮物多了一倍甚至數倍,但有些禮物始終是必須要有的,如訂婚中的“三牲”等等。而且訂婚和結婚的時間和程序安排jl乎都一樣。禮物方面,男方送吃的東西,女方送用的物品,這種形式也一直未變。
(二)有的習俗在傳承中發生變異,從而呈現出新的面貌,如適婚對象的范圍,婚約和婚姻關系的解除,婚后的居住方式等。寨里的青年找對象由本寨或附近寨的侗人擴大到寨外甚至更遠的漢壯,甚至苗瑤等民族。在解除婚姻關系中,女人有了一定的話語權,男人占絕對統治地位的 歷史 不復存在。
(三)有的習俗隨著人們認識的提高和社會的 發展 ,逐漸消失,如姑表婚,這種習俗的消失使青年女子們有了自由戀愛自由選擇伴侶的權力。
(四)有的習俗與市場 經濟 的關系日益密切了,婚姻習俗中送的禮物,迎娶新娘時放的爆竹,吃的喝的等等,都從以前自給自足的 自然 經濟的封閉中走了出來。
(五)當地村民意識到并相信 法律 的作用。一直以來,在寨子里,只要訂了婚或舉行過婚禮,大家都相互承認彼此的身份,以致于在解除婚約或婚姻的時候都是男子說了算。后來,人們知道了合法的婚姻可以受法律的保護而開始去辦理能證明合法婚姻的結婚證書。
三、婚姻習俗發生變化的原因
一個民族或地區的文化傳統的形成、傳承和發展變化與其社會歷史發展階段的各個方面是相適應的。依據的觀點,事物的發展變化是內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結果,內因起決定作用,外因也必不可少。以下就這兩方面來分析其發生變化的原因。
(一)內因
這里的內因主要指民族地區經濟的發展變化,當然經濟的發展離不開當地的自然環境。
新民中寨是個侗族村寨,都柳江把寨子與外界隔離開來。居民住房以干欄式建筑為主。
長期以來寨子居民以農業為主,種植水稻、小麥、紅薯,也種煙葉、油菜、棉花、大豆、衫樹、竹子等經濟作物,每家每戶都養雞、鴨、鵝,養豬、牛,在稻田套養魚,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是他們的主要經濟形式。
改革開放以后,在市場經濟浪潮的沖擊下,落后的自然經濟迅速解體。寨里的人不再滿足于僅僅吃飽穿暖,為了尋求更美好的生活,很多人外出打工,漸漸地,外出務工成了他們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
經濟實力的增強帶來了物質文明和思想觀念的更新,一些 現代 化的物質文明如彩電、冰箱、影碟機等涌入村寨。另外,在外打工的年輕人不再唱而且也不會唱侗族大歌了,而轉向流行歌曲。
由依靠自然經濟轉向市場經濟的大潮,表面上看只是他們謀生手段的變化,實際上,在他們為生計奔波的同時,會在潛移默化受到當地文化的影響,當他們回到家鄉,就會不自覺地表現出異文化來,漸漸地,就會使一些原有的文化發生改變。
(二)外因
“每一種文化的萌生、演化、發展,都依賴于特定的生態環境,都是適應不同自然生態環境的結果,因而都具有特定意義和存在價值”。可以說,文化就是環境的產物。自然環境的變化以及社會文化環境的變化這一外因,在文化變遷中是必不可少的。
篇3
摘要:在對公共政策如何引導民俗文化的持續發展方面,目前還沒有較完備的專門的政策體系,無論是學術論文還是文化書刊類關于民俗文化的專著都較少的給予深入研究,大多數都是從某一個方面去論述民俗文化的意義,都是一些零散的言論,缺乏系統性,本文在參考多數有關資料的基礎上整合這些方面的理論資源,并提出了個人的觀點,看法,為進一步在民俗文化研究方面奠定一定的理論基礎。
關鍵詞:淺談 民俗 文化 發展 思路
民俗文化是人類在不同的生態文化環境和心理背景下創造出來的并在獨特的歷史發展過程中積累,傳遞,演變成為不同類型和模式的文化。它不僅構筑了不同民族的文化心理而且還構成了各民族獨特的社會文化背景。公共文化政策的制訂應依據黨的十六大報告建設小康社會,文化更加繁榮的要求。在正確對待民俗文化的基礎上,以發展民俗文化產業的高度來引導其可持續發展,充分挖掘資源優勢,拓展民俗文化的產業領域,不斷豐富產業樣式,努力提高民俗文化產業效能。
一、發展民俗文化應遵循的原則
1.寬容性原則
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公共文化政策制訂過程中應當具有允許文化多樣性與多元化的胸懷,以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為指導思想,擔負起保護民俗文化,發展民俗產業的責任,扮演民俗文化“守夜人”的角色。
2.選擇性原則
不可否認民俗文化本身是一種有爭議的文化理態,良莠不齊,魚龍混雜是其特點。在比較優劣中篩選,對其精心鑒別,取其精華,棄其糟粕真正的做到去粗取精,去蕪存真的目的。
3.創新性原則
把高新技術引入民俗文化,提高民俗文化的科技含量以求以信息化推動民俗文化的可持續發展。
二、民俗文化發展政策體系的完善
政府大力加強建立健全民俗文化產業扶植政策,確保民俗文化的健康發展。
1.重點引導和培養典型民俗文化政策
公共文化政策出臺為一些典型的民俗文化“正名”給予其政策和機會,及公平的競爭環境。如東北二人轉不應再認為它是“黃”不應再認為它是低俗,沒落的代名詞。要進一步放寬文化領域的市場準入,鼓勵其以產業化競爭的姿態走向世界,以同等的文化身份參與世界文化的交流與合作。
2.優秀民俗文化發掘保護政策
聯合教育 ,宣傳部門搞好民俗文化的發掘,宣傳,教育工作。在對待民俗文化的問題上,文化主管部門以政策待遇鼓勵考古研究人員,認真發掘發現我們已經遺失或沒落的優秀民俗文化,來重新評估他們的價值。
對優秀者加以繼承和弘揚,協助好教育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民俗文化的教育宣傳和保護工作。
3.稅收優惠政策
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經費用于民俗文化發展的貸款貼息,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發展前景好的民俗文化產業的支持力度,拓展適合民俗文化產業機構特點的貸款融資方式和相關保險服務。
4.投資政策
建立規范有效的籌資機制,形成多渠道投入的體制。提倡事業型文化單位走國家投資和自我發展并重,向經營管理型轉變的道路,鼓勵適當開展有償服務和多種經營,以彌補事業經費不足;支持文化事業單位和企業橫向聯合,爭取企業長期穩定的投資;吸納社會捐資贊助;允許文物,博物機構利用外資合作進行考古發掘,文物研究和保護;鼓勵境外機構和個人投資興辦國家倡導的文化事業或公共文化設施。
5.人才培養政策
鼓勵人才引進和培養政策。放寬政策、簡化手續,有計劃地引進國內外有一定知名度的各類高素質民俗文化產業經營管理人才。實行人事制,逐步推行民俗文化專業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的自主擇業。允許有特殊才能的民俗文化專業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以其擁有的民俗文化品牌、創作成果和科研技術成果等無形資產占有文化企業的股份,參與收益分配。鼓勵民俗文化產業單位與高校聯合,發展與民俗文化產業相關的高等教育如可嘗試在各級學校教育中設立民俗文化相關專業,特別是在高等院校中培養民俗文化高級專門人才,為民俗文化事業持續發展提供人力資源保證。
重點培養一批熟悉民俗文化產業經營管理業務并掌握有關國際規則的人才,以及民俗文化經紀人、主持人、藝術家和會展策劃等專門人才。
6.扶植民營民俗文化產業政策
鼓勵個人,企業社會,以各種形式創辦國家政策許可的民俗文化產業,對其在規劃建設,土地使用,稅費政策,從業人員職稱等方面與國有民俗文化單位同等對待。
三、鼓勵和支持文化交流政策
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傳統民俗文化。傳統民俗文化的某些變遷是符合歷史潮流的,是不應阻撓也是無法阻撓的事實上任何民俗文化都會隨著社會的變化而不斷變化,任何一個民俗文化要充滿活力就必須與其它文化相接觸交流,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弘揚本民俗文化的同時去吸收其它民族的優秀文化去借鑒國外先進民俗文化成果,然后在與這些異質文化的交流中不斷實現民俗文化的發展創新促進它的良性循環和可持續發展。
四、民俗文化改革和發展并重的文化政策
文化部門制定政策引導民俗文化的根本目的是保持它的可持續發展,我們在認識到民俗文化盡管有或多或少的不健康的不科學的成分,我們當在認真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的同時盡量最大程度的反映真實的民俗文化。因為“如果一種民俗(如傳說神化,民間故事,成年禮)等內容,與當前社會盛行的價值和態度偏離太遠,他將會被遺忘而不會繼續被流傳下去,既然某一民俗能夠流傳至今,則其價值觀必有于現代的價值觀相通之處。”
所以說在堅持對傳統民俗文化改革的時候要保持其原生態的一面。我們應當認清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失去自己民俗文化的特色,也基本失去了民俗文化的生命力,更無法實現民俗文化的持續發展。同時在對民俗文化進行產業運做的時候應當首先考慮到我們這樣做的初衷是為了民俗文化的持續發展。不能只是單純的利用民俗文化追求經濟利益,如果只顧賺錢使具有文化屬性的傳統民俗,因商業氣息過濃而流于庸俗化,失去了民俗文化本身的真實與質樸,那么也就從根本上失去了它的吸引力而走向衰敗。因此在實踐中應當做到保護民俗文化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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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櫥窗文化是校園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個學校體現其精神面貌和文化特色的重要窗口,是學校人文環境教育的耀眼平臺;是校園文化建設、人文環境教育、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宣傳陣地,更是彰顯全校精神風貌、交流思想文化的一扇窗口;是校園文化觀念和校園行為規范的顯現和外化,是人們感受校園行為規范最直觀的通道,是校園的重要傳媒,是對師生實施教育的重要陣地。
2016年9月29日,國務院同意自2017年起,將每年6月第二個星期六的“文化遺產日”,調整設立為“文化和自然遺產日”。在國家大力倡導傳揚中國傳統文化的大背景下,讓傳統文化走進校園是必要的,是構建特色“人文校園”的關鍵。
陜西是中華民族發祥地之一,周、秦、漢、唐等十三個朝代都在這里建都,又是革命圣地延安的所在地,悠久的歷史、深厚的文化底蘊和獨特的地理位置,使陜西成為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代表地區,典籍、文化遺存豐富。作為中華民族文化發祥地之一,陜西豐厚的歷史底蘊,孕育了許多瑰麗獨特的民俗文化。
以陜西的民俗文化為主要視窗,輻射全國各地的民俗風土,既可以傳揚中國傳統文化,也可以打開視野、拉近與學生的距離感,是建設“人文校園”一個重要切入點。
一、 設計思路
以陜西民俗文化為主要內容,透視陜西歷史文化和風土人情,進而部分內容輻射全國其他地區的特色地域性文化。
二、 內容形式
篇5
關鍵詞:民俗文化、推廣設計、羌族、視覺元素
汶川大地震后,羌族這個古老的民族引起各方的廣泛關注,國內外相關學者圍繞羌族文化展開各種研究,并形成了一些研究成果。這些成果主要集中在研究羌族的歷史發展、羌族文化和藝術形式的分類整理、如何保護羌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如何開發羌族特色旅游產業等方面。比較少有站在文化推廣、文化合理發展的角度的研究,及比較系統的利用設計對四川地區羌族民俗文化進行宣傳與推廣的研究,也很少有針對嘗試結合新媒體技術、平臺進行推廣設計的研究。羌族文化的獨特性和民族性在設計領域有著深遠的應用潛力[1],哪些民俗文化適合用設計進行推廣?如何利用設計來促進民俗文化的推廣?本項目以四川羌族地區民俗文化為研究對象,充分利用地緣及教學優勢,通過帶領多個學生團隊實地考察研究,發揮各種設計學科優勢,利用各種設計手段,對羌族民俗文化進行宣傳與推廣設計的探索,形成相應的設計方案,以期對該區域民俗文化的保護與推廣提供支持和幫助。
一、四川羌族地區考察
羌族是我國西部的一個古老民族,現主要聚居在四川省,此外在陜西、甘肅、貴州和云南的部分區域散居。在四川省內,羌族主要分布于茂縣、汶川縣、理縣、松潘縣、北川縣、平武縣等區域,其余散居在黑水縣、丹巴縣、廬山縣等地。課題研究過程中,以四川省汶川縣蘿卜寨、桃坪羌寨、羌人谷,以及北川縣石椅羌寨、吉娜羌寨等地為代表進行實地考察,通過影像資料收集、訪談、活動體驗等,了解羌族民俗文化現狀。
二、四川羌族民俗文化現狀
(一)關于民俗文化
民俗文化是指關于民間風俗習慣的各種文化形式的總稱,是依附于人民的生活、習慣、情感與信仰而產生的文化。民俗文化種類繁多,涉及語言文字、、行為習俗、日常生活等多個方面,如:民族語言、民間傳說、民間歌謠、民間音樂、民族舞蹈、婚喪祭祀、民族節慶、民族建筑、民族服飾、民間美術、民間飲食等等,都屬于民俗文化的范疇。民俗文化是長期緩慢形成的,特定地域具有代表性的民俗文化會因為時代變遷而發生變化,穩定不變的民俗是不存在的。[2]
(二)四川羌族地區民俗文化概況
四川羌族地區的民俗文化各具特色。語言文字方面:羌族有自己的語言,稱為羌語,分為南支和北支。羌族沒有自己的文字,羌區一般通用漢字。羌族的歷史、傳說多是通過口傳、民歌、民間戲曲等形式流傳下來的。方面:羌族是信奉“萬物有靈”的多神教,比較典型的有羊圖騰崇拜、白石崇拜、祭山、祭水、祭火等。“釋比”在羌族族群中有著很高的地位,羌族的祭祀、節慶、婚喪、修建等活動都由釋比主持。行為禮儀方面:羌族敬老、好客、尚武,羌族人結婚、喪葬、節慶、建房、飲食等都有相應的禮儀傳統。日常生活方面:羌族服飾和刺繡非常具有代表性,服飾的材質、顏色、樣式,刺繡的圖案、針法等都具有明顯的特征。羌族飲食文化中,“咂酒”、藥膳、野菜、臘肉等也頗具代表性。羌族的傳統建筑以碉樓最具特色,碉樓兼具防御和儲藏作用,材料為石片和黃泥,有四角、六角、八角等形式,高度在10至30米之間。
(三)震后保護和開發對羌族地區民俗文化的影響
汶川地震使得四川大部分的羌族聚集區遭到嚴重破壞,包括羌族建筑、物品等物質文化的破壞,以及由于羌族文化傳承人及大量研究羌族文化的專家遇難而導致的非物質文化的破壞和斷代。我國各類文化保護政策的出臺,以及震后各方對羌族文化的關注,對羌族民俗文化的保護有著很大的促進作用,但有些地區也存在過度開發等問題。從研究過程中走訪的多個羌族村寨情況來看,距離城市越近的村寨,漢化越明顯;而距離城市較遠的,位于交通不便的山區中的村寨,羌族傳統文化的保留較好。震后,很多原本已被漢化的村寨也意識到本民族傳統文化的重要性,專門派人到民族文化保留較好的村寨區學習交流,回到本村寨后再進行推廣。這些對于羌族民俗文化的傳承、保護及推廣都是有積極作用的。
三、四川羌族地區民俗文化推廣設計
(一)關于文化推廣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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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游業發展對民俗文化的影響
(一)積極影響
一是旅游業是民俗傳統文化與外來文化交流的一座橋梁,是展示與宣傳民俗傳統文化的有效途徑。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當地政府和人民對民俗傳統文化的保護和開發意識,豐富了旅游資源,使旅游內容更加多樣化。二是旅游業的發展也會帶動民俗文化的發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同時,民俗文化與旅游業相結合的旅游方式也豐富了人們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旅游業與民俗傳統文化的有機結合可以弘揚當地民俗文化,增強當地人民的文化自信。
(二)消極影響
一是旅游業的商品化和庸俗化使民俗傳統文化面臨挑戰。二是外來文化會對當地傳統文化帶來負面影響。三是民俗傳統文化發展的外部環境會受到干擾。
二,民俗文化的變遷對旅游業的影響
(一)積極影響
一是旅游業和民俗傳統文化的結合不僅使當地珍貴的民俗文化資源得到人們的重視和保護,還使得當地旅游資源更加豐富。安陽的民俗文化真實地表現出了當地鮮明的旅游特色,增強了旅游競爭力。二是民俗文化豐富了旅游業的內容和文化內涵,提升了旅游的層次,提高了旅游吸引力。三是民俗文化帶動旅游經濟的發展,不僅帶動了旅游業的發展,更對當地經濟有著巨大的促進作用。
(二)消極影響
一是由于部分當地居民文化保護意識薄弱,年輕一輩對民俗傳統文化缺乏興趣,使當地民俗文化的傳承面臨危機,對當地旅游業發展帶來不利影響。二是民俗文化商業化和庸俗化會嚴重干擾民俗文化的傳承和發展,甚至過度的旅游開發會導致民俗文化的遺失和滅絕。
三、研究方法
(一)文獻研究法
文獻研究法主要指搜集、鑒別、整理文獻,并通過對文獻的研究形成對事實的科學認識的方法,是一種古老而又富有生命力的科學研究方法。在本次研究過程中,筆者充分研讀了崔鳳軍的砜景旅游區的保護與管理》、烏丙安的《民俗學原理》、鐘敬文的《民俗學概論》等書,這些書籍對研究都有很大幫助。
(二)調查法
調查法的主要特點是,以問題的方式要求被調查者針對問題進行陳述的方法。根據研究的需要,可以向被調查者本人做調查,也可以向熟悉被調查者的人做調查。此次我們研究的對象不是具體的人或物,而是一種具體的現象,所以設計了一個問卷調查,了解人們對這一事物的看法。
(三)個案研究法
個案研究法是指對某一個體、某一群體或某一組織在較長時間里連續進行調查,從而研究其行為發展變化的全過程,這種研究方法也稱為案例研究法。本次研究以安陽為個案,通過研究安陽旅游業發展與民俗文化的傳承保護狀況,找出現代旅游業與民俗文化結合過程中面臨的共性問題,為旅游業發展與民俗文化的結合找出一條可行之路。
四、調研過程
一是通過資料查找、網上文獻查閱等方式找出有關“旅游業的發展與民俗文化的傳承與保護”的材料,對課題有一個基本的了解。二是制訂調研計劃,確定行程,明確到安陽要進行調研的地點,比如殷墟博物館、紅旗渠風景區等地。三是進行問卷調查。根據已經掌握的初步情況進行分析,然后設計問卷調查表,進一步了解民眾對旅游業發展與民俗文化傳承保護的看法。
五、民俗文化傳承與保護的建議和措施
(一)加強政府主導,合理開發利用
一是防止過度開發導致民俗文化破壞嚴重,降低民俗文化吸引力;二是不片面追求經濟利益,使民俗文化發展出現商品化、庸俗化,扭曲其原始性;三是注重保護本地民俗文化,減少外來文化和現念的沖擊。采取“政府主導十企業運作十社區居民監控”等管理模式,使民俗文化煥發出新的活力與生機。
(二)培育地方特色,樹立品牌文化
就地取材,依靠當地固有資源,統籌考慮當地的自然經濟條件,以“人o我有,人有我優”的原則,開發出獨具特色的民俗旅游產品,培育地方特色,樹立品牌文化。堅持民族特色,突出民族個性,在保持民俗文化原生態的基礎上,樹立特色品牌。突破傳統民俗單純的看表演、看古建筑等形式,整合地方資源,深入挖掘民俗特色,給游客留下深刻印象。
(三)采用合理的模式,開發民俗資源
一是集錦薈萃式。它是將散布于一定地域范圍內的典型民俗集中于一個主題公園內表現出來,如深圳中國民俗文化村和美國佛羅里達州錦繡中華集中表現了中國的民族民俗文化,其優點是可以讓游客用很短的時間,走很少的路程就領略到各地的民俗文化,其缺點是在復制加工過程中會損失很多原有的民俗文化內涵。
二是復古再現式。它是對現已消失的民俗文化通過信息搜集、整理、建設、再現,讓游客了解過去的民俗文化。如杭州和香港的宋城,無錫的唐城也屬此類。
三是原生自然式。它是在一個民俗文化相對豐富的地域中選擇一個最為典型、交通也比較便利的村落對旅游者展開宣傳,以村民的自然生活生產和村落的自然形態為旅游內容,如廣東連南三排瑤寨,其優點是投資很少,讓游客有真實感,能自然與當地居民交流,缺點是難以將旅游開發的利益公平分配給村民。
四是主題附會式。它指將民俗文化主題與某一特定功能的旅游業設施結合起來,形成相得益彰的效果,如蘇州名園“網師”近期推出的“古典夜園”活動,游客可以領略蘇州園林在夜景下的意境。
五是短期表現式。其一,出于民族民俗傳統的節慶活動,如蒙古的“那達慕”大會等;其二,流動性的民俗文化表演活動,如貴州組織民間表演隊到國外演出松桃苗族花鼓等。
(四)加強文化保護,健全法規制度
建立旅游、公安、交通、工商、質監、安監、環保等部門聯動執法機制,加強當地民俗文化旅游市場的治理整頓,切實維護旅游者合法權益。突出抓好旅游安全工作,建立旅游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加強旅游法制建設和法律政策研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五)加強隊伍建設,培養專業人才
目前,各地民俗旅游市場存在開發模式單一、雷同現象嚴重、規劃不科學、經營模式滯后、服務質量低、服務不到位等諸多問題。其關鍵在于缺乏民俗旅游專業人才,因此,要切實加強旅游人才隊伍建設,引進培養民俗旅游專業人才。
(六)積極探索創新,發展民俗旅游
地方政府要深入領會和創新執行國家各項旅游開發政策,主動探索與本地區相適應的民俗文化旅游發展模式,如建立民俗保護區等,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嚴格保護好地方民俗特色,切實增強地方文化的軟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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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龍藝藝術特征保護傳承創新發展
一、龍藝的藝術特征和發展軌跡
1.龍藝的藝術特征
平和龍藝活動具有悠久歷史,遍及全縣的14個鎮,其中小溪、坂仔、南勝等經濟相對發達的鄉鎮較為突出。平和龍藝表現形式由“龍頭”“龍段”“龍尾”部分組成。龍頭和龍尾的扎制、裝飾以及舞蹈動作略同于“龍舞”(俗稱“弄龍”),前面也有一位武士持彩珠戲龍作舞。龍段由數十塊“藝板”連接而成。每塊藝板稱“節”,每節長約3米,寬約0.3米,木制。每節藝板由兩位壯漢肩抬,稱“扛藝”。藝板上用竹、木、紙、絹等材料扎成樓、閣、舟、車模樣,并點綴花、草、蟲、魚和彩燈。形式與內容因時代而異。此項工藝稱“裝藝”。每塊藝板上站一位少女或少男,戲曲人物打扮,稱“藝旦”。各節藝板之間有木制旋紐連接,活動自如,蜿蜒成龍,可以在狹窄的村街上游行。龍藝的節數不一,有24節、36節、48節等多種。
2.龍藝的起源和發展
閩南始有龍藝,當不遲于明末清初。清康熙版《平和縣志》卷十《風土志》有載:“民間結采架,選童男靚妝立架上,扮為故事,數人肩之以行,先詣縣庭,謂之呈春。”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春,大溪鄉江寨、莊上、店前3村同日結扎3尾(尾,閩南語,同“條”)龍藝出游。解放前的龍藝活動,多由各村村民組織,并推出一名會首籌辦。每戶或每兩三戶負責結一節藝,富裕人家結二節、三節不等。上世紀50年代后,龍藝活動多由集體舉辦。藝棚的裝飾和藝旦的打扮趨于華麗。電力照明的運用取代原始的火把、燈籠,且伴有廣播歌曲,場面更為壯觀。迎藝時,往往有一至數陣鑼鼓陣結伴。近年來,龍藝活動成為平和縣慶祝重要傳統節日活動的傳統保留節目,也成為民俗文化展示的載體和平臺,深受群眾歡迎。隨著時代的變遷,龍藝組織者在裝藝的過程中越來越注重科技含量,注重在規模和檔次上下功夫。1986年中秋節,九峰鎮黃田村結扎一尾龍藝,長達72節,成為當時閩南歷史上最長的一尾龍藝。2007年元宵節,由小溪鎮設計制作的龍藝更是史無前例,118節的“小溪鎮百節龍藝”以強大的陣容、新穎的造型展現在觀眾面前,其400多米的長度創歷史紀錄。平和縣由此也榮獲文化部命名的“中國民間文化藝術(龍藝)之鄉”稱號。
二、龍藝保護傳承與創新發展
1.龍藝制作和表演面臨后繼乏人的困境
龍藝在閩南有著深厚的文化根基,幾百年來經久不衰。然而,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在外來文化的沖擊下,傳統文化元素嚴重退化,傳統文化意識、思想觀念被逐漸淡化,傳統民俗節日活動主體組織機制難以形成,從而影響了傳統民俗節日文化的保護和發展。隨著老一輩民間藝人的逐漸老去,年輕一代的生活方式、文化意識的不同使得他們不愿意花費過多時間參與到這種民俗活動中來。龍藝在制作工藝上和表演上的保護與傳承都面臨著后繼乏人的困境。因此,政府在不斷加大投入進行挖掘保護和深入研究的基礎上,要進一步加強對民俗節日活動的政策推動和組織引導,通過培育傳人,逐步形成一批熱心支持和維護龍藝這種傳統民俗節日文化的民間組織。
2.龍藝保護傳承與創新發展的幾點思考
第一,在保護傳承中注入新的內涵。民俗文化是歷史的積淀,歷史留給我們的優秀傳統文化需要我們進行忠實原始的繼承,只有這樣,才能保留其原有的獨特地方風韻;與此同時,隨著社會的不斷變遷和發展,人們的時代意識和審美方向也緊跟著時代步伐在不斷地發生著改變,這時,民俗活動作為歷史遺留下來的優秀傳統文化也必須被賦予新的時代內涵,與時代節拍相呼應,只有這樣,民俗文化才能在時展大潮中占有一席之地,并得到更好的繼承和發展。例如,2007年平和縣“百節龍藝鬧元宵”活動不僅規模空前、聲勢浩大,而且具有廣博的象征意蘊。龍藝活動分為“古代篇”和“現代篇”兩大類,“古代篇”由神話、歷史、戲曲等3個主題構成,“現代篇”主要包含國防、科技、奧運、平和特產4個主題。為了彰顯“巨龍騰飛”這個文化內涵,龍藝設計者在“龍藝”設計制作過程中,注重追求一種融民俗性、藝術性、科學性、思想性于一體的觀感效果。譬如,“古代篇”里包含“八仙過海”“穆桂英掛帥”“天女散花”“木蘭從軍”和一些老百姓喜聞樂見的戲曲文化等主題,其中“八仙過海”為了收到“船搖波漾”的動感效果,設計者特意采用活動轉軸與電源驅動配置手段,讓人觀之倍感真實與可親。而“現代篇”里則特設了“一號”與“四號”火箭模型,同樣為了追求逼真,“火箭”升空點火處采用照明與風扇原理,造出一種火箭騰空而起的氣勢。在此次龍藝踩街活動中,組織者將歷史故事和民間傳說同現代文明成果有機結合,不僅為優秀傳統民俗文化的保護傳承創造了適宜生存的“土壤”,也為傳統民俗文化的創新發展開辟了新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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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民俗旅游的開發,現代文明對傳統文化的沖擊,以及市場化導致原有民族物質邊界的重大調整和弱化。論文百事通當地的宗教、傳統習俗、道德觀念、生活方式等已經發生或者正在發生著重大改變,對當地優秀的傳統民俗文化造成了一些負面影響,主要表現:
(一)過度開發使民俗旅游資源破壞嚴重。一些地方為了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實行掠奪式開發,造成許多民俗文化資源嚴重破壞,一些少數民族傳統文化在我們還未來得及認清其社會價值時就已消失、解體;很多民間習俗在現代文明沖擊下逐漸消失;民族文化遺址和民族特色建筑遭受嚴重損害;一些民間藝術品和手工藝品為了迎合經濟市場而大批量生產,成為機器制作的工藝品,完全喪失了其中所蘊涵的文化價值。
(二)民俗風情的商業化和庸俗化。在商業活動中,以現代藝術形式包裝民俗文化,將其舞臺化、程序化,是目前旅游開發的主要手段。這樣的后果是使民俗文化失去了本來的鄉土氣息,淳樸的民俗被歪曲,甚至有些藏羌地區為了吸引游客,將迷信的、不健康的習俗加以渲染。許多地方把民俗文化旅游開發進行庸俗化的理解,迎合部分人們的庸俗低級心理,不是開發民俗的美,而是盯住民俗中的丑和糟粕性的部分。由于傳統思維和當前社會建設的一些誤區,在旅游開發中常常出現一些破壞性的遺憾事情,比如有些地方為了追求城市化、現代化,把珍貴的民居拆掉,而另建西洋式建筑;有的把上千年的古城墻推倒,修建馬路等等。
(三)虛偽民俗。虛偽民俗是指人們為了增加旅游商品,編造添加拼湊而旅游地不存在的民俗。偽民俗破壞了本民族特色,破壞了祖先的規矩。如,羌族的白石作為他們的崇拜神,必須放在屋頂或火塘上方,而不該為了招引游客而隨意放置。
(四)民俗文化的同化。民俗文化的同化是指原有的民俗風情特征在內部和外部作用下,為異地異族的民俗風情取而代之。即旅游一旦開發到哪里,哪里的傳統面貌便會發生急劇的改變,從衣著、建筑到生活方式都迅速地與外來者趨同。四川藏族羌族地區的語言、建筑、服飾、飲食、節日等方面逐漸漢化。阿壩州汶川、理縣等地藏族、羌族大多說漢語,穿漢族服裝,許多人口中哼的是流行歌曲。漢族式的房屋、裝飾隨處可見,藏羌地區的民族傳統文化正在消失。
(五)民俗文化價值觀的退化。一個民族認同的文化價值觀是該民族文化的核心。價值觀是一個社會或群體中的人們所共有的區分事物的好與壞、對與錯、符合或違背人的愿望、可行與不可行的觀念。它是一個文化系統構成的基因。一種價值系統可以構成一個民族的文化精神。各民族盡管發展歷程各異,但具有共同的價值觀,如吃苦耐勞、熱情好客、講信用、重義不重利、忠誠樸實等。但隨著民俗旅游的發展,這些優秀的價值觀正在退化甚至消失。某些藏羌地區居民在買賣過程中出現的坑蒙拐騙、敲詐勒索等不擇手段追求金錢的例子屢見不鮮,他們嚴重或排外的情緒,直接影響了當地的形象。
二、解決對策
源遠流長的民俗風情旅游資源,在現代化的進程中,正面臨各種不同文化習俗的沖擊。千姿百態、風情萬種的民俗正走向趨同和消亡。同時,民俗作為一種隱形的文化旅游資源,它不像實物型的資源那樣不易被改動,而是在開發中很容易被篡改、損害,甚至其固有的文化內涵也可能會消解殆盡。所以,保護少數民族地區的優秀傳統文化迫在眉睫。這需要加強立法,使地方有法可依;需要加強調查研究,確定需要保護的民俗文化內容;更需要研究保護的措施和有效方式。具體來講,應該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建立生態保護區,走民俗生態之路。獨特的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是民俗旅游資源存在和旅游開發的前提。要使其留存,就必須以生態環境的保護作為前提,走民俗生態之路,真正實現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大量豐富的自然資源和厚重的民俗文化、民族風情旅游資源為其建立生態保護區提供了優勢。可用生態博物館的理念指導旅游開發,構建生態保護區,實現保護區、生態旅游與傳統文化有機結合,并以此跨越工業化,實現民俗文化、生態與經濟發展的良性互動。
(二)加強保護一些瀕臨消亡的民俗事象。一些遠古的民俗事象,在市場經濟大潮的沖擊下,正面臨著消泯,而這些民俗事象本身具有珍貴的民族和文化價值。因此,我們要投入人力、物力讓這些事象不至于自生自滅。為了讓優良傳統文化繼續保持下去,我們可采取適當的方式實施搶救性保護。
1、用文字、圖片、錄音、錄像、攝像等影視記錄方式將其制作成影像資料,并真實地記錄下各種民俗事象。
2、建立原始型的民俗村,保留傳統民俗文化的“火種”。完整地保存或復原民俗村,這在相對偏遠的藏族、羌族地區來說,是延緩傳統民俗變異的重要舉措之一。這方面我們可以借鑒國外成功經驗,美國政府對文化傳統保護極為重視,不僅所有重要的歷史遺跡、遺址、遺物等均善加保護,甚至年代稍久、較為重要或稍有一點特色的建筑都納入保護之列。
3、文物部門應加強對近代民族文物、民俗文物保護,對瀕臨消失的民俗文化進行分階段、有重點的搶救。在文物保護中,屬于不可移動的古建筑、古碑等已列入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但近代的民族文物、民俗文物還未明確列入文物保護范圍,正處于被毀壞或外流中。因此,文物部門應積極參與民俗文化搶救工程。同時,搶救優秀文化遺產是一項長期的工作,需要分清當前工作的主次。如當代被淘汰的工具、用具、服飾、民間戲劇、人生禮俗的儀式、某些宗教的經書、神偶等就應重點搶救。新晨
(三)高品位地開發和利用民俗旅游資源,防止“庸俗化”和“商業化”。杜絕肆意褻瀆和歪曲旅游地民俗風情旅游資源的現象,才能有效地保證獨特的民俗文化得以發揚和保護。提倡和盡量做到民俗不俗,俗中帶雅。要正確分析本地民俗資源的特色,結合本地和周邊環境,有選擇性地開發民俗旅游資源中的高尚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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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蒙古族傳統民俗文化;發展;變遷;蒙古族婚喪
中圖分類號:G0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5)08-0076-02
蒙古族傳統民俗文化指的是蒙古人在飲食起居、婚喪嫁娶以及祭祀禮儀等方面形成的風俗,它是蒙古族歷史的展現,也是蒙古族文化發展的結晶。蒙古族民俗充分展現出與歷史發展相一致的發展特征,很好地體現這個民族的生產狀況、生活水平和情感表達方式,是民族特征的重要展示,對蒙古族民族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響作用。
在歷史的發展過程中所逐漸完善的蒙古族傳統民俗文化,本質意義上是人民情感和心理的體現。例如,蒙古族民族飲食文化的發展,它雖然是以物質作為存在的前提條件,但在實際的生活中已經形成了固定的穿衣要求、居住習慣、飲食方式等,具有十分濃郁的主觀臆想。
一、蒙古族傳統民俗文化
(一)蒙古族飲食文化
1.蘇臺柴
用蒙古族的語言翻譯過來就是奶茶的意思。蘇臺柴作為蒙古族平時生活中最常見的一種飲料,常常被用來招待客人。它是以磚茶作為原材料,按照一定的比例加水并在鍋中逐漸燒成紫紅色,再加入一定量新擠的牛奶或是羊奶,小火燒到鍋里沸騰即可。蘇臺柴富含營養價值,能夠有效地提神、開胃、解渴等,是深受蒙古族人民喜愛的飲料之一。
2.馬奶酒
馬奶酒用蒙古族的語言來講就是“乞戈”或是“艾日戈”,它起源于蒙古族大草原的東西地區,最初是由馬奶簡單制作而成的含酒精量較低的飲料,具有味道濃厚、涼爽止渴等特點,是蒙古族人民招待來客的必備飲料之一。后來馬奶酒的做法逐漸精致,要求將新鮮的馬奶先放入生皮囊中,在陽光充裕處用特殊制定的木棍定期攪拌,促進馬奶的發酵。直到生皮囊的馬奶呈現出近似透明狀態、味道帶辣時,才發酵結束成為真正的馬奶酒。事實上,馬奶酒的發展歷史十分久遠,自《馬可?波羅行記》和元朝詩人耶律楚材的詩中都有所提及,并對馬奶酒的味道大力贊揚。經常飲用馬奶酒,有利于胃潰瘍、肺結核的病人恢復身體健康。
3.酸
作為蒙古族廣為流傳的飲料之一,一直深受蒙古族人民的喜愛。大多數人都不喜歡直接飲用新擠的牛奶,而是將之制作成為酸之后再飲用。酸的制作有兩種方法,一是將新擠的牛奶放入鍋里大火燒開,再放置陰涼處進行通風,促進其發酵,形成酸味;二是將新鮮的牛奶直接放到陽光充足的地方進行暴曬,促進其自然發酵,形成酸味之后便可直接飲用。酸的營養價值很高,味道純正,香氣撲鼻,是降火化痰、清涼解渴的最佳飲料之一。
4.全羊席
全羊席用蒙古族的語言來講也可稱之為“秀什”或“不禾勒”,是蒙古族招待重要客人的傳統菜。全羊席作為傳統菜肴中最隆重的一種,通常情況下只會出現在重要晚會或是婚禮中。全羊席的制作工藝十分講究,它要將烤熟的整只羊置于長方形的大碗盤中,呈現出活羊的形狀,味道十分鮮美,香氣濃郁,深受蒙古族人民的喜愛。在正式用餐之前,主人還要進行一場儀式來贊美這只整羊,并做真摯的禱告等。
(二)蒙古族住房與交通文化
1.蒙古包
蒙古包是蒙古族人民居住的傳統房屋,十分便于搭建和推移,在古代也被稱之為“穹廬”、“氈包”或“氈帳”。蒙古包的上方呈現出尖狀,整體是一個圓形,通常是采用柳木桿制作成為籬笆的形狀,設有大量的木頭椽子作為整個的支撐,搭建成為傘狀,屋頂上用厚厚的一層羊毛覆蓋住,屋頂中央設有通風的窗口,門朝南或東南方向。12個哈那的巨大蒙古包,占地面積近70平方米,十分少見,只有在20世紀末期的錫林郭勒盟第七屆那達慕大會上見到過,是目前為止最大的蒙古包。
2.勒勒車
勒勒車作為蒙古族常見的交通工具,最初是由樺木或是榆木構建而成。全車重量有百余斤,可承擔數百斤或是上千斤的重量。勒勒車的車輪十分巨大,車身反而很小很輕,大多是由十輛及其以下相連接,再由一到兩個的牧民(主要是女性)來駕駛,凸顯出蒙古族獨有的地域特色。通常情況下,勒勒車適用于短距離內的水運輸,也能夠進行遠距離的生活必需品的運輸。目前經過不斷完善之后的勒勒車,原先木質的車輪已經改為鐵輪,仍然是由馬或者是牛來拉,但速度方面得到了明顯的提升。
(三)蒙古族婚喪嫁娶文化
1.婚嫁
蒙古族的婚嫁分為搶婚和聘婚這兩種。搶婚是在奴隸制時期就已經存在的一種婚嫁制度,例如成吉思汗的父母的結合就是采取的這種形式;在奴隸制時期過后,蒙古族進入了封建制時期,開始推行婚聘制度。所謂的婚聘制度即男方在正式定親之前要多次向女方求親,并在定親之后根據實際情況給女方家送聘禮,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彩禮。蒙古族牧區通常是以牲畜作為聘禮,而農區基本是以衣服、珠寶作為聘禮。在牧民認為“久”是十分吉祥的數字,因此聘禮是從“久”開始,遵循“一九”到“久久”的規律,其中牲口最多可以有八十一頭。而對于部分貧困的牧民而言,聘禮牲口的數量可以是比九小的奇數,如三、五、七,但絕對不能是二、四、六、八的偶數。因此,在蒙古族流傳著一句俗語“媳婦娶得了,聘禮出不了”。事實上,蒙古族娶親的儀式也十分盛大,并繼承了傳統的男方去女方家過宿娶親的風俗。首先,娶親儀式會進行占卦選取良辰吉日,男方要在娶親的前一天穿上正裝,由專門的人駕駛彩車,與迎親的共同騎馬,帶上禮品去女方家里。到了女方家門前,先要圍繞女方家走上一圈,并獻上“碰門羊”一只以及帶來的所有禮品。其次,男方和女方要雙手持哈達,向父母長輩逐一獻上并敬酒,行跪拜叩首的大禮之后才算完成。隨后,男方及其同來的人一起入席用餐,到了夜晚還要舉行隆重的求名問庚的典禮。直到第二天早上,準新娘由其家人抱到迎親的彩車中去,準新郎要騎馬繞三圈彩車,之后迎親和送親的隊伍才能共同出發前往準新郎家里。在前往的過程中,迎親人和送親人的隊伍要進行競賽,開展“刁帽子”的友誼比賽。最后,在達到準新郎家里后,要進行盛大的婚禮儀式,也就是準新郎和準新娘不允許下馬車,而是先圍繞新郎家繞三圈,舉行拜火儀式,讓新娘和新郎一起從火堆上走過去,寓意著雙方的愛情更加圣潔純粹,婚后生活和諧美滿。在新娘和新郎共同進入蒙古包之后,要先叩拜佛祖和灶神,再叩見新郎的父母以及長輩。叩拜禮儀完成之后,由專門的梳頭婦人為新娘梳頭打扮,之后新娘便可等待婚宴的正式舉行。婚宴大多都是擺設蒙古傳統菜式之一的“羊背子”,將整個的羊分為七個大塊,卸除胸部放入鍋中大火煮熟,加入適量的鹽,煮熟之后用大銅盤盛放,除此以外,婚宴上還有全羊、奶制品、糖果等菜式。婚宴進行的過程中,新郎要手拿銀質的酒壺,新娘手拿銀質的酒碗,向家中長輩、來者賓客一一敬酒,并獻上代表真摯情感的哈達,眾人大口喝酒、大塊吃肉,姑娘們則與馬頭琴曲共同歡唱。這樣的婚宴要連續進行三天,親朋好友們才會盡興而歸。
2.葬禮
蒙古族的葬禮通常是采取的天葬,這是一種牧區推行的葬式,也被稱之為“野葬”“棄葬”。在人去世之后要先脫去其身上的舊衣服,換上新的衣服或是用白布包裹好,把尸體抬到勒勒車上,快速趕車前進,讓車劇烈顛簸起來,尸體受到顛簸掉下來的地方即最合適的葬地。隨后,快速地沿路返回,切忌回頭觀看。三天以后,死者家人去往葬地查看,倘若尸體被來往的野獸吃掉,則可以看作死者已經升入天堂;相反地,倘若尸體沒有被吃掉,則可以看作死者的魂魄還在,不利于后世的發展,因此要請喇嘛超度,驅散靈魂,并涂上厚厚的黃油在尸體上,吸引野獸前來。在葬禮舉行的49天之內,死者的后人不能剪發、不能有娛樂活動,在路上遇到熟悉的人也不能打招呼,以此來表達對死者的憑吊。
二、蒙古族傳統民俗文化對當代的啟示
(一)大力弘揚蒙古族的民俗文化,培養出高素質蒙古族文化人才
蒙古族沒有得到發展的最關鍵的因素就是缺乏高素質水平的人才和先進的科學生產力,教育教學時培養高素質人才的重要途徑,也是發展科學生產力的第一推動力。因此,受到蒙古族傳統民族文化的啟示,我們要大力弘揚蒙古族的民俗文化,培養出高素質蒙古族文化人才,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不動搖。一方面,我們要先建立健全鼓勵政策和人才培養制度,尤其是要著手于蒙古族干部的選取。同志就這樣說過:“要吸收蒙古族的高素質水平人才,做好干部的培養工作,教育好蒙古族人民。”同志之所以這樣認為,是由于在蒙古族地區,蒙古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干部能夠起到漢族干部無法起到的作用,而蒙古族干部本就成長在蒙古族地區,十分熟悉本民族的民俗文化,與蒙古族人民關系非常密切,能夠表達蒙古族人民的真正需求,所以說只有蒙古族干部才能發揮領導作用。另外,不斷提高對這種作用的認識,不僅能夠有效地加強蒙古族干部的責任意識,還能夠促進多個民族之間的溝通交流。另一方面,要能及時地采取相應的措施,加強教育環境的建設,多途徑、多方面地進行科學文化知識的教育,提高蒙古族人民的整體素質,培養出高素質蒙古族文化人才。
(二)大力研究蒙古族的民俗文化,促進其得到更好的繼承和發展
民族文化的形成需要很長時間的積淀,民族文化具有特殊的含義,是一個民族發展過程、存在價值的體現,也是一個民族的存在根基。只有大力研究蒙古族的民俗文化,促進其得到更好的繼承和發展,才能真正使這個民族發展壯大起來。本民族民俗文化的學習,能夠帶來強烈的民族自豪感,有益于其他民族加深對這個民族發展歷史的了解,更好地完成民族工作。一個民族要能夠完成文化的繼承與發展,一定要能夠加強對本民族民俗文化以及各種優秀文化遺產的研究。在社會前進的歷史潮流中,在現代化開放發展的過程中,民俗文化肯定會受到影響發生新的改變,但絕對不能忽視對它的研究。與此同時,已經在民俗文化的繼承與發展上取得了重大的勝利果實,大大提升了蒙古族人民的自豪感和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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