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與物質范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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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公司治理稅務籌劃風險防范
一、公司治理結構是稅務籌劃的制度保證
(一)公司治理結構
公司治理結構是明確界定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職責和功能的一種企業組織制度結構。這種制度安排或制度結構決定了公司的目標、行為。決定了公司的利益相關者如何實施管理、控制風險和分配收益等有關公司生存和發展的一系列重大問題。企業包括稅務籌劃在內的所有財務行為都應該在合理、有效的公司治理框架內進行。適應公司治理要求的稅務籌劃方案才能得到組織、制度、資源等方面的保障。按照公司既定的戰略目標實施。所以,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是稅務籌劃質量的基本保證。
(二)稅務籌劃風險
企業在運用稅收政策開展稅務籌劃的過程中,風險是客觀存在的,而且這種風險可能會伴隨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稅務籌劃風險是指企業在開展稅務籌劃活動時,由于受到難以預料或控制的各種因素影響導致失敗而在籌劃后發生各種損失的可能性。稅務籌劃風險主要來源于兩方面,即外部因素與內部因素產生的風險,但不論何種風險,如不采取相應的風險管理措施。都可能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和其他相關損失。
(三)公司治理結構與稅務籌劃風險
公司治理是稅務籌劃的內部環境基礎。公司治理通過一系列制度安排保證稅務籌劃工作的實施,其完善程度和有效運行影響著稅務籌劃的組織結構、運行效率和風險控制。稅務籌劃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公司治理的健全性、嚴密性和有效性。美國COS0頒布的《企業風險管理框架》指出,包括公司治理在內的內部環境要素,是企業實施全面管理風險的基礎性要素,并為籌劃提供規則和結構支持。稅務籌劃作為公司戰略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在公司治理背景下進行,并有效防范各種可能出現的風險,以實現零涉稅風險環境下的稅務籌劃目標。內部環境決定稅務籌劃的基礎是否牢靠,是對稅務籌劃風險的事前防范。
二、稅務籌劃的內部組織結構
合理的組織結構是落實公司治理目標的基本保證。開展稅務籌劃,需要一定的組織機構作為保障。在企業內部。需要設置稅務部等專職稅務組織機構,專業性的組織分工可以為籌劃工作提供組織和人力資源方面的保障。在稅務部的設計過程中,要考慮稅務問題及籌劃研究的明確分工與相互配合。稅務部的工作體現在以下方面:搜集相關財稅法規。為籌劃和實施方案提供信息支持;企業整體稅負分析及涉稅業務分析:財稅風險防范機制與防范策略的研究:企業戰略的財稅規劃與內部稅務計劃:納稅申報與稅款繳納的執行:納稅評估報告;設計合理化的納稅籌劃方案等。例如,華潤集團于2006年在集團財務部設立了稅務管理部,系統、專業地推動全集團的稅務管理建設。目前該集團的7個運營中心都設有稅務部,一、二、三級利潤中心都設有稅務經理及專職稅務人員,使得整個集團的稅務風險明顯減小,稅務方面的成本控制也有比較明顯的成效。受益于稅務管理部卓有成效的工作,稅務風險管理已經真正成為集團管理層高度重視的事項,稅務成本和風險得到合理控制,企業效益也實現了快速增長。
三、防范稅務籌劃風險的內部治理策略
(一)建立稅務籌劃內部治理機制
公司內部治理框架中,要設計與稅務籌劃的戰略目標相關的內部治理機制,包括籌劃工作流程,籌劃風險預警,籌劃決策、控制機制以及反饋機制。有效的內部治理機制可以防范稅務籌劃風險,保證稅務籌劃方案的合理性、合法性,并能及時、有效實施。除此以外,為了保障控制系統有效運行,應明確涉稅環節各部門的崗位職能,明確稅務籌劃的權限安排與制衡機制。確保企業稅務管理和稅務籌劃決策的科學性,避免企業稅務籌劃風險和危機的出現。
(二)制定稅務籌劃規劃
稅務部要根據企業稅務籌劃的目標和實際情況制定稅務籌劃規劃,并盡可能詳細。稅務規劃是實現稅務籌劃的一種計劃控制。屬于內部控制。稅務部制定的內部稅務計劃包括以下三部分:第一,年度納稅計劃,包括納稅支出規模和結構、時期計劃安排等:第二,內部因素變動分析,以防因內部因素變動而產生內部籌劃風險:第三,外部因素變動分析,以防因外部因素變化而產生籌劃風險。在稅務規劃制定出來以后,還要對稅務規劃進行評估,考慮該稅務計劃能否取得更多的節稅利益或更大的財務利益,是否風險和成本較低。是否能夠獲得企業現金流的支持,執行是否有保障等。
(三)進行稅務籌劃內部控制
內部控制貫穿于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各個層面。只要存在著經營活動和管理,就需要有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稅務控制制度是整個內控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和實施內部稅務控制制度,定期核對涉稅賬簿,可以提高涉稅會計核算資料的可靠性;同時,內部稅務控制制度的施行,有利于稅務籌劃目標的實現。從稅務籌劃角度來看,內部稅務控制應包括兩部分內容:一是內部納稅控制,目的是使納稅會計提供的資料真實、可靠,納稅活動遵紀守法。為實現這一目的,設計內部納稅控制制度時,應考慮如何協調稅務部與會計部、各業務部門以及內部審計機構之間的關系。二是內部稅務風險控制,包括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和風險控制四個方面。
(四)開展信息識別與溝通
企業實施稅務籌劃的全過程都需要借助各種信息來識別、評估和應對籌劃風險。大量有效的信息是制定各種籌劃方案的基礎。良好的溝通包括信息的向下、平行和向上及時有效傳遞。從系統論的角度看,稅務籌劃項目初始就要求籌劃人員依據掌握的相關信息,制定籌劃目標和各種可選方案,識別影響籌劃風險的涉稅事項因素,及時傳遞給項目負責人,以確定風險應對策略,并按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調整稅務籌劃方案。再將控制信息傳遞給下面的執行人員,執行人員進一步反饋及傳遞相應信息,降低籌劃信息不對稱風險和溝通誤差風險。另一方面,增加企業與稅務機關之間的溝通,搞好稅企關系,加強稅企聯系,獲得更多信息,使稅務籌劃方案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以確保企業進行的稅收籌劃行為合理合法,降低征納雙方的認定差異風險和稅務行政執法風險。
(五)實施稅務籌劃監控
企業風險管理中的監控是指評估風險管理要素的內容和運行以及一段時期的執行質量的過程。稅務籌劃監控包括內部納稅檢查與內部稅務審計。內部納稅檢查是納稅人內部獨立人員對本單位應納稅款核算、繳納情況所進行的檢查。企業內部納稅檢查,可以防止財稅欺詐與舞弊行為,降低涉稅風險。內部稅務審計是在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通過審查和評價稅務籌劃活動及內部控制的真實性、合法性租有效性來促進稅務籌劃目標的實現。對于企業內部納稅檢查和內部稅務審計,建議由稅務部與內部審計部門聯合進行,這樣可以保證內部納稅檢查的公正性、公開性。同時又可以減少工作量。另外,實施人力資源監控,如對籌劃人員進行指導,有助于提高籌劃人員的整體素質,降低籌劃人員的操作風險和心理風險。
參考文獻:
篇2
〔摘要〕 辯證唯物論認為物質是標志客觀存在的哲學范疇,是對一切可感知事物的共同本質的抽象。物質的唯一特性就是客觀實在性。現代科學發現世界上有正物質、反物質和暗物質。弦理論表明物質不是無限可分的“粒子”,而是閉弦的不同振動模式。中微子振蕩的發現更證明了反物質理論的正確性。科學發現對哲學的“物質”范疇起了很大的豐富和拓展作用。物質概念在不斷深化和發展,但并不違背哲學關于物質的客觀實在性的論述。
〔關鍵詞〕 物質;反物質;暗物質;弦理論
〔中圖分類號〕B0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4769(2012)04-0136-06
〔作者簡介〕李單晶,電子科技大學教育學院碩士研究生,四川成都 611731;
李后卿,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哲學與文化院副研究員,四川成都 610071;
羅大明,電子科技大學教育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四川成都 611731;
羅文鋒,四川大學物理系副教授,四川成都 610064。
早在19世紀80年代,恩格斯在總結當時哲學和自然科學發展成果時就指出:“物、物質無非是各種物的總和,而這個概念就是從這一總和中抽象出來的。”〔1〕這就是說,物質這個名詞是對各種物的共同屬性的簡稱,“我們就用這種簡稱把感官可感知的許多不同的事物依照其共同的屬性概括起來”〔2〕,所以,“通過認識個別的物和個別的運動形式,我們就相應地認識物質和運動本身”〔3〕。恩格斯的論述明確指出了哲學物質概念與自然科學關于具體的物質形態之間共性與個性的關系。20世紀初,列寧從物質與意識的關系上對“物質”下了一個科學的定義:“物質是標志客觀實在的哲學范疇,這種客觀實在是人通過感覺感知的,它不依賴于我們的感覺而存在,為我們的感覺所復寫、攝影、反映。”〔4〕物質范疇是哲學關于世界本原和統一性的最高抽象,是唯物主義世界觀的基石。世界是物質的,物質決定意識,意識是物質的反應,意識對物質具有能動作用。世界是多樣的,又是統一的,世界是多樣性的統一,世界統一于物質。物質的唯一特性是客觀實在性。
一、物質范疇的演進與“二十世紀的失誤”
對“物質”的認識是隨著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而不斷深化的。古代樸素唯物主義依據對自然現象的籠統直觀認識,把物質歸結為一種或幾種實物。有的認為“水”是世界的本原,有的認為“火”是世界的本原,有的認為“五行”是世界的本原。這種認識缺乏科學依據,過于簡單化,屬于猜測。近代機械唯物主義根據當時自然科學關于原子是物質最小單位的認識,認為“原子”是世界的本質,是最初的物質,原子的屬性就是一切物質形態的共同屬性。這種認識雖然建立在一定的科學基礎上,但是混淆了自然科學一定階段的物質結構概念同哲學物質范疇的區別,不能適應自然科學發展的檢驗。現代辯證唯物主義從豐富多彩、無窮無盡的物質具體形態中抽象出物質的共同本質,從哲學上作了最高概括,指出客觀實在性是物質的本質規定,是物質的唯一屬性。
原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校長、現南方科技大學校長、中國科學院院士朱清時教授在《物理學步入禪境:緣起性空》〔5〕的演講中認為,二十世紀初愛因斯坦發明的相對論證明,物體的質量是變化的,同一個物體在不同的參考系下有不同的速度,速度的變化導致其質量不同。既然質量隨速度而改變,傳統認為質量是物質的不變屬性,是物質的量度的概念就缺乏根據。愛因斯坦還提出了著名的質能方程E=mc2,證明物體的能量等于其質量與光速平方的乘積,即質量與能量不是固定的,而是可以相互轉化的。既然兩者可以相互轉化,而已知能量并非“實體”,那么物質也就不應當再被看作是實體,所以相對論開始揭示出了物質的實體觀的謬誤。朱清時院士引證指出,著名哲學家施太格繆勒(Wolfgang Stegmuller)在《當代哲學主流》一書中寫道:“未來世代的人們,有一天會問: 二十世紀的失誤是什么呢? 對這個問題,他們會回答說:在二十世紀, 一方面唯物主義哲學(它把物質說成是唯一真正的實在)不僅在世界上許多國家成為現行官方世界觀的組成部分,而且即使在西方哲學中,譬如在所謂身心討論的范圍內,也常常處于支配地位。” “但是另一方面,恰恰是這個物質概念始終是使這個世紀的科學感到最困難、最難解決和最難理解的概念。”〔6〕也即是說,雖然以“唯物主義”為標簽的哲學在二十世紀廣泛傳播,但是“唯物主義”的“物質”內涵是模糊不定的,是說不清的。因此施太格繆勒在哲學上看到了“二十世紀的失誤”。 那么,究竟應當怎樣理解物質?物質有哪些不變屬性?
二、物理學最新發展與“物質”
哲學作為時代精神的精華,一定要以當時的科學成就、特別是自然科學成就為基礎。二十世紀自然科學特別是物理學取得了突破性的發展,為現代唯物主義提供了知識土壤,也為進一步深化對哲學物質范疇的認識提供了可能。
篇3
所以,在認識論領域,在分析具體的認識過程時,我們可以把別人的思想看成是客觀存在的,是不依賴于我們的意識而客觀存在的認識客體。
這樣理解會不會違背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的根本路線呢?不會!我們已從本體論的角度同唯心論的先驗論劃清了界限。在本體論的范圍內,就認識論的基本問題而言,物質范疇和意識范疇的界限是不會也不容混淆的。辯證唯物主義的物質范疇和意識范疇是對世界上兩大類現象各自的共同本質的抽象。物質范疇是對不依賴于人的意識而客觀存在的一切事物的概括,意識范疇則是對物質現象在人腦中的反映即精神現象的概括。物質是世界的本原,意識是派生的。但是,一旦進入認識論領域,進入對具體認識過程的分析,物質和意識的界限就不再是絕對的了。列寧曾經指出:“物質和意識的對立,也只是在非常有限的范圍內才有絕對的意義,在這里,僅僅在承認什么是第一性的和什么是第二性的這個認識論的基本問題的范圍內才有絕對的意義。超出這個范圍,物質和意識的對立無疑是相對的。”(《列寧選集》,第2卷,147~148頁)超出本體論的范圍,主觀的精神現象就轉化為客觀的認識對象,轉化為認識的客體,而“客觀存在”也就有了特殊的含義和內容,即有了特殊的規定性。
在一定場合、一定范圍為主觀性的東西,在另一場合、另一范圍則為客觀性的東西。這表現了轉化規律的普遍性。一切事物、一切事物的矛盾雙方無不在一定的條件下相互轉化,這是客觀的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一個基本原理。一切要以時間、地點、條件為轉移。對同一事物,分析的角度不同,研究問題的范圍不同,得出的結論也就不同。這正是我們辯證地理解“客觀存在”這一命題的內在依據。(二)
在本體論領域,按照哲學的觀點,“客觀存在”是指在人的意識之外、不依賴于人的意識而獨立存在著的客觀事物。對本體論范圍內的“客觀存在”,哲學是用物質范疇加以概括的。列寧指出:“物質是標志客觀實在的哲學范疇,這種客觀實在是人通過感覺感知的,它不依賴于我們的感覺而存在,為我們的感覺所復寫、攝影、反映。”(《列寧選集》,第2卷,128頁)與之相對立的意識范疇則是人腦對客觀存在的反映。馬克思指出:“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并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217頁)可見,在本體論領域,作為客觀存在的只能是物質現象。高二《思想政治》教材中“自然界是客觀存在的”、“社會存在與發展是客觀的”、“人們周圍的世界是客觀存在的”這樣一些觀點,就是在本體論意義上使用“客觀存在”這一命題的。作為對客觀存在的反映的主觀意識現象,無論是人類意識的整體,還是單個人的思想、觀念,都不是“客觀存在”本身。
意識和物質、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是哲學的基本問題。對哲學基本問題第一方面的不同回答,是劃分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的唯一標準。唯物主義認為,世界的本原是物質,物質是第一性的,意識是人腦對物質的反映,是第二性的,物質決定意識。就是說,只有物質才是客觀存在的,才是世界的本原。如果把意識也當做“客觀存在”,就會背離唯物主義的根本觀點,導致唯心主義。我國古代思想家朱熹認為,“理在事先”,在宇宙形成之前有一個絕對的、獨立存在的“理”,這個“理”演化出形形的事物和現象。德國哲學家黑格爾認為,世界的本質是“絕對精神”,自然界和人類社會是“絕對精神”自我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和表現。唯心主義顛倒了物質和意識的關系,在理論上是根本錯誤的,在實踐上是極其有害的。
在實際工作中,物質與意識的關系表現為客觀與主觀的關系。要在實踐中有效地改造客觀世界,使實踐獲得成功,就必須處理好主觀與客觀的關系,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使主觀符合客觀、思想符合實際。所謂實際,就是客觀存在的事實。要根據客觀存在的事實,決定我們的方針、政策、計劃、工作方法等主觀的東西。與此相反,如果在工作中不是力求主觀與客觀相符合,而是從主觀出發,用主觀去剪裁客觀,必然會違背客觀規律,導致實踐的失敗。
顯然,在本體論領域,在涉及世界的本原是什么的問題上,客觀存在的物質現象同主觀的意識現象之間存在著明確的界限,是不能混淆的。在這個范圍內,別人的思想當然不是客觀存在的,而是客觀存在的反映,是主觀的東西。
(二)
在認識論領域,“客觀存在”除了泛指作為總體認識對象的物質世界外,還具有特殊的規定性。
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首先認為,認識是對客觀物質世界的反映。這是唯物論的反映論的一般原則,它回答了唯物主義認識論的基本路線和出發點問題。同時,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特別強調實踐對認識的決定作用,把認識奠定在實踐的基礎上。這是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同舊唯物主義認識論的根本區別所在
同實踐活動相聯系的認識過程是主體和客體的對立統一。主體和客體作為一對范疇,它們在本質上是互相規定的,在實踐的基礎上是統一的。
篇4
如何正確把握這一定義呢?
一、物質是標志客觀實在的哲學范疇。
物質與意識都屬于一種哲學范疇。但二者是有本質區別的。物質的唯一特性是客觀實在性,這一特性它存在于意識之外。列寧的物質定義,是從物質于意識既對立又統一的關系中把握物質的。對于任何問題,都必須從它的矛盾性中來研究,只有把矛盾的此一方同與它對立的另一方聯系起來進行考察,才能準確地、科學地把握物質,指出物質對于意識的獨立性、根源性;意識對于物質的依賴性、派生性。辯證唯物主義認為,現實世界由于物質內部的矛盾運動,在其發展的一定階段上,產生了自己的對立物,物質世界自身發展的最高最美花朵――意識。列寧的物質定義表明,物質和意識的對立,只是在指出哪個是第一性的,哪個是第二性的這一認識論的基本問題的范圍內才具有絕對意義。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客觀實在并非是物質的唯一特性,而所謂的特性不過是區別意識而言的。列寧的物質定義是關于物質的科學的抽象,它更全面地反映著物質世界。一切物質形態、物質運動、物質關系都是人們意識以外的客觀實在,無一例外,這是人們的實踐所證實的。
那么,是否可以說:獨立于意識之外的客觀實在就是物質呢?當然不能。舉個例子來講:時間,它不屬于意識,是獨立于意識之外的,是一種客觀實在。但它不是物質,而是運動著的物質存在形式的其中一種。它與運動著的物質是相伴相隨分不開的。
二、這種客觀實在是通過人的感官感知的,不依賴我們的感覺而存在
列寧物質定義中上述觀點使我們劃清了可知論與不可知論的界限。它還對世界進行了更深刻,更正確的概括。它給我們提供了一條“從抽象思維到實踐”的正確途徑,指出了我們認識的堅實出發點――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簡單地說,人們百般艱難的推理得出物質定義,一方面是由于理論方面的需要,而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為了能將其應用于現實,指導我們的工作、學習,認識現實,服務現實。而認識這一理論,認識物質在現實生活中的具體形態,都是通過人的感官感知,并得出感性思維,進而上升到理性思維的。所以說,物質的客觀實在是通過人的感官感知的。但是,這種客觀實在性是不依賴于我們的感覺而存在的。辯證唯物主義者認為:物質決定意識,意識是物質的反映,是物質長期發展的產物。世界上先有物質后有意識。在原來的自然界中,當生命現象還不存在時,當世界上只有物質而沒有意識時,二者自然沒有什么對立統一關系。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但當物質發展到一定階段產生意識之后,我們把時間上先后不同的兩個事物聯系起來考慮時,情況就不同了。二者就是相互聯系、相互依賴,離開一方,另一方就不能存在了。因為,當世界上只有物質而沒有意識時,物質的存在不是作為意識的對立而存在的。作為意識的對立面而存在它就不能離開意識。舉個例子,一個人為另一個人完全占有時,占有別人的是主人,被別人占有的是奴隸。主人是對奴隸而言的,奴隸也是對主人而言的。沒有一方另一方就不能存在。(但并不排斥奴隸在未成為奴隸以前的存在,也不排斥奴隸在解放后繼續存在。)物質與意識的關系也同此道理。
三、為我們的感覺所復寫、攝影、反映。
在辯證唯物主義認為,意識不過是物質的“復寫、攝影、反映”。反映者就不能與被反映的對象相脫離。因此,意識不過是物質這個世界唯一本原的一種特殊的屬性,而不能成為與物質絕對對立的另一個本原。這就同唯心主義和二元論徹底劃清了界限。
篇5
<關鍵詞>亞里士多德(或“亞氏”);范疇;實體;實體論;形式(或“屬”);本質(或“其所是的是”);質料(或“物質”)
亞里士多德(Aristoteles)的“實體”概念,在希臘原文是:ousia,按照德國學者斐爾特(W.Viertel)的意見,“‘ousia’一詞眾所周知地具有兩個意義,而且在柏拉圖(Platon)時就已經這樣使用了。Ousia的一個意義是指那能力(dasVermögen)、全部的擁有(HabundGut)以及那在場(dasAnwesen亦可直接引申出‘存在’的意義。);ousia的另一個意義就是那在場者(dasAnwesende)、那存在者(dasSeiende)。”<1>(p.87)但是,依照中國學者陳康先生的看法,“作為‘實體’講的‘ousia’是亞里士多德的;柏拉圖用來標明‘相’<1>的ontooson((諸)存在(者)的存在,即:beingofbeings),和亞里士多德的術語ousia頗為相當,二者都是指真正的存在。”<3>(294頁)由此,我們至少可以明白無誤地確定一點,即ousia與存在緊密相關,甚至它自身指的就是“真正的存在”。那么,什么是存在,以及什么是真正的存在?(也許這樣提問,在哲學上并不一定正確,不過我們是在哲學史的框架內發問的。)伴隨著后人對這個問題的不同理解、不同回答,便有了對ousia這個術語的不同翻譯。英譯沿襲拉丁文的翻譯,確定ousia具有兩個意義,即substance和essence。很明顯substance是亞里士多德的術語ousia才具有的,因為亞氏指的正是最后在下的基體或者說“托子”,故中譯的“實體”(苗力田<2>等等)或“本體”(吳壽彭、汪子嵩等等)就是由此而來。而陳康是從第二個意義上來理解與翻譯ousia,把它譯做“本質”,<3>我分析陳康的意圖是著重在亞氏同柏拉圖思想學說的聯系方面,因為被解釋為本質的ousia,無論對柏拉圖、還是亞氏皆可以被容納。不過,考慮到我們是在翻譯亞氏的術語,以及考慮到這個術語與后世哲學史發展的聯系,所以,我們還是傾向于英譯的substance及其中譯的“實體”。
一
我們人類有一種固有的認識與理解的模式,當一提到“存在”、“運動”、“白的”、“文明的”等等的時候,我們一定率先想到的就是:什么東西存在?什么東西運動?……這已經成為了大家的常識,若是沒有弄清楚前面這個“什么東西”,即“主辭”,我們便感覺無法說話、無法思想。這種思想方式具有必然性,尤其對使用語句構造是主辭賓辭的語言的人來講就更具有必然性。我們看到:“希臘文的語句構造是主辭賓辭,拉丁文也是如此。繼承希臘羅馬文化的歐洲四個國家,依著文藝復興的先后,乃是意大利、法國、英國和德國;它們所用的語句的構造也皆是如此。賓辭乃是敘述主辭的。生長老死于這樣語句方式里的人,思想方面很容易也采取主辭——賓辭的方式。因此一個性質必歸之于一主體,一個性質團必也有一個主體支持著它。”<3>(511頁)上述中的“什么東西”,或者“主辭”,或者稱作“主體”,若我們不但取認識的角度,而且更從存有方面來論究,就可以說是亞氏所追究的實體了,亞氏也正因此建立起了他的實體學說。
實體論是亞氏一切學說的中心。可是,我們發現,正是亞氏這部分學說存在著明顯的相互矛盾與沖突的思想。若是以哲學體系來看,我們便完全不能明白,何以亞氏這樣偉大的思想家、形式邏輯的奠基人,會置邏輯的基本規律而不顧,聽任矛盾沖突的思想同時存在呢?要明了亞氏實體論中的主要矛盾,就必須首先理清他學說中的兩個觀念,這就是實體與實體性。
實體,在亞氏心目中,什么是實體?從他的主要哲學著作《范疇篇》和《形而上學》來看,亞氏盡管在什么是實體的說法上存在有不近一致的地方,不過他始終明確堅持認為是實體的至少應當有:(1)個別物體(或個體);(2)物質(hulee或質料);(3)形式(eidos或埃多斯);(4)屬種(eidos與genos或埃多斯與格諾斯);(5)本質。如果說它們都是實體,那么對亞氏很自然產生的問題就是:它們之中誰更是實體,或者說,誰更賦有實體性?在《范疇篇》第五章亞氏直接認個別物體為“第一實體”,而同時僅僅將“埃多斯”(eidos意為屬種之“屬”)以及“格諾斯”(genos意為屬種之“種”)視為次于個別物體的“第二實體”。<6>(2a12-4b19)但是,在《形而上學》第七卷他卻認為埃多斯在實體性上高于個別物體,甚至直接稱埃多斯為“基本實體”,也即第一實體。<7>(1032b2,etc.)對存在于亞氏身上這樣明顯的相互矛盾的思想,我們若僅僅從傳統的哲學體系的角度作研究,是沒有辦法解釋明白的。我們在這方面基本上同意陳康引薦的德國著名學者耶格爾(W.Jäger)的看法,即“認為它們乃是亞里士多德數十年間哲學思考里的兩個現象,認為它們同是歷史上的所與(geschichtlicheGegebenheit);……既然同是亞里士多德的思想,但是它們的內容卻又互相矛盾,因此它們不能屬于他的思想史里的同一個時點。這就是講它們是先后的。”<3>(248頁)利用耶格爾的“歷史發生法”(genetischeMethode),得以清理出一條比較正確的研究線索。在思想的發生方面,是以《范疇篇》第五章的思想為最先;其次是《形而上學》第五卷第八章中的實體思想;再次是《形而上學》第十二卷中的實體論;最后,也就是亞氏最成熟的實體學說反映在《形而上學》第七、第八兩卷,即通常稱作“實體研究”卷當中。這也就是說,從亞氏的《范疇篇》確立個別物體為第一實體,到最后《形而上學》第七、第八卷中高舉形式<4>為第一實體,而把個別物體,也即是形式與質料的復合物列為形式之后的實體,在亞氏有一個思想的演變與發展的過程。其中起著比較關鍵作用的,就是亞氏對實體性高低的判定所采用的不同的標準與原則,以及伴隨著思想的演變與發展,對它們的不斷的修正與完善。<5>
二
在《范疇篇》中,亞氏所采用的兩個原則,一個是形而上學方面的原則,以依存性(Inhärenz)和非依存性為標準,即以是否依存于基體為標準區分實體與非實體。據此,亞氏初步從“萬有”中區分出屬于實體的有:個別物體、埃多斯、格諾斯。接著亞氏采用另一個原則,即邏輯方面的原則,以邏輯的稱謂(logischePrädikation)為標準,也就是說,以其是否為一個主辭的謂語,區分出第一實體——可由感覺認知的個別物體,它決不作一個主辭的謂語,而只作謂語的主辭;和第二實體——始終都只能作個別物體(即主辭)的謂語的埃多斯和格諾斯。<6>(2a12-4b19)我們看到,正是由于亞氏采用了邏輯的稱謂的標準,才導致作為主辭、也就是基體(在原文里它們同為hupokeimenon)的個別物體成為了第一實體、萬有的中心。而且,個別性,也就是所謂“此性”還成了劃分實體范疇內部的層次高低的原則,越具有個別性的層次越高,反之則越低。第一實體除了此性外,還具有的基本特征是“離存性”。所謂此性,也就是“這里的這一個”(todeti),即“它是不可分的,它是嚴格意義的一個”。所謂離存性(khoorismos)是指(第一)實體在偶然性質(尤其包括兩個相反的性質)的變易中的不變性。<3>(248-257頁)
總之,亞氏在《范疇篇》里給第一實體、即個別物體的四個主要特征:最后主詞性、最后基體性、此性、離存性,僅僅是在對一種既存事實的陳述。至于個體是怎樣獲得乃至呈現上述這些特征的,亞氏并未深究。而且,任何個體都將在時空中消失(神除外),那么同類個體的主要特征又是怎樣實現傳遞的呢?對于這類問題,《范疇篇》里的實體論僅僅靠高揚個體是無法給出圓滿的答案的。那么,既然將上述實體的主要特征統統歸屬于個體,遇到了邁不過去的困難,反過來我們把它們都歸給埃多斯呢?(我們所理解的亞氏實體論的核心矛盾就是:個別物體與埃多斯,誰更是實體?或者就直接說:誰是實體?)我們看到亞氏后來也正是這樣做的。
《形而上學》第五卷第八章的實體論,便將過去只歸屬于個體的此性與離存性,尤其是此性歸給了埃多斯。<7>(1017b10-26)亞氏這樣做必定有某種新的原則,這即是陳康所指出的:“這個差異的原因乃是:在那篇著作(指《范疇篇》)里,他著眼于論理的(也即邏輯的)稱謂,‘埃多斯’,譬如人,可作任何一人的謂語;這里他著眼于‘埃多斯’所是的結構(Seinsstruktur)。‘人’雖然可指任何一人,但是‘人’的內容則完全確定了的,它不再分為比較更小的種(所謂atomoneidos)。”<3>(260頁)同時,在這里亞氏取消了最后主詞性與最后基體性的差異,二者被合而為一,照舊歸屬個體或個別實體。可是我們發現,前面的問題仍未能消除。而個體如何與埃多斯發生關系,個體自身又是怎樣可能的等等一系列的問題都表明,在埃多斯與個別實體之間還缺乏某種足以溝通二者的環節。
在《形而上學》第十二卷(亦即“神學”卷)中,亞氏所采取的原則,不再是邏輯的稱謂,而是實物分析(Realanalyse)。在這個分析里,當他特別著重于動因,結果他發現神乃是一切的最初動因。神是不含物質的埃多斯(eidos或“相”),是高級認識的對象,但它并不象內伏于物質之中的埃多斯,是一類事物共同所有的本性;亞氏堅持神乃是個別的。<7>(1071b4-1072b31)所以第一實體雖提高了一層次,然而在這一層次里的唯有個別的才能是第一實體。同時亞氏在這個實物分析里,第一次將物質概念引入他的實體學說,從而形成三重實體說,即物質、埃多斯(形式或“相”)以及復合實體。<7>(1070a10-21)這樣,《范疇篇》中的第一實體發展成為了本卷的復合實體,而它的構成與產生卻正是形式作用于物質的結果。而且,在形式與物質相互作用的過程中,形式始終是積極的、主動的;物質則相反是消極的、被動的。這里亞氏似乎已經埋伏了一個必然的邏輯結論,即在三重實體中,形式相對于另外二重實體更是實體,亦即形式更賦有實體性。<3>(264-268頁)
果然,我們在《形而上學》第七、第八卷(即“實體研究”卷),也就是亞氏最成熟的實體學說中,看到亞氏多次明確地宣稱:在實體層次上,埃多斯(形式或“相”)不但高于物質,而且高于復合實體(即《范疇篇》里作為第一實體的個別實體),它完全取代了個別實體而成為第一實體。<7>(1032b2,etc.)據陳康分析,亞氏在這里仍然堅持邏輯稱謂的標準,但他強調得更多地卻是離存性與此性,因為在這時的亞氏看來,離存性和此性最足以表示實體的特性。這樣,亞氏將離存性與此性作為實體的一個更嚴密的標準提了出來。于是,他得出這樣的結論:埃多斯和復合物體比較看起來更是實體些。與“神學”比較,亞氏這里采取的同樣是實物分析的原則,然而,所不同地是亞氏不象在“神學”中著眼于動因,乃著眼于構成要素。正是在這里(也只能在這里)亞氏才最終地回答了一直潛藏在過去的實體論中的問題:復合實體或個別實體具體是如何可能的,它所具有的實體特性,象最后主詞性、離存性與此性又是怎樣獲得的?我們知道亞氏在“神學”中已經明確承認,復合實體是由于內伏于物質中的形式(埃多斯)作用于物質的結果。在這里亞氏又進一步補充論證道:正是在內伏于物質中的形式作用于物質的這個過程當中,正如最后主詞性是由個別實體的兩個構成要素之一——物質——過渡來的,離存性和此性則由個別實體的兩個構成要素中的另一個——埃多斯——過渡而來。<3>(269-276頁)
三
研究亞氏的實體論必然要遇到這樣的問題,這就是:亞氏在多大程度上接受了柏拉圖的“相論”?自然這樣發問還有它不準確的地方,因為柏拉圖的相論也同樣經歷了一個長期而復雜的演變與發展的過程。出于這里敘述的方便,我們姑且把柏拉圖的相論的演變發展過程,劃分為早期帶有“實體化”傾向、混淆了倫理目的論的相論,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以《斐多篇》-《國家篇》為代表的相論,陳康稱之為“一元唯善論”。<8>(309頁)以后柏拉圖在他的中晚期著作《巴門尼德篇》與《智者篇》等等中,對這個相論做出了反思批判<6>,柏拉圖并且在此基礎之上進行重建相論的工作,結果是一個體現Ahylismus的“相”或范疇論。<7>根據亞氏作為弟子追隨柏拉圖達二十年之久的事實,以及大量西方學者的研究表明,亞氏對柏拉圖的思想學說相當熟悉,耶格爾甚至稱在柏拉圖學園時的亞氏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柏拉圖主義者”。<8>況且,亞氏在他自己的《形而上學》中,引證了不少柏拉圖未被人知的理論,因而學者們猜測,亞氏(作為柏拉圖的學生)甚至了解柏拉圖在學園中形成、但卻沒有在對話中反映出來的后期理論。<12>(192頁)當然,我們并不認為了解或熟悉就必定是已經認識,或者進而已經達成共識。通過閱讀柏拉圖與亞氏的著作,我們獲得的印象是,他們二人無論在個人秉性上,還是在思想傾向上,以及在哲學研究的旨趣上等等方面,都存在著極大的差異,有些甚至截然相反。一方面,亞氏長達二十年接受柏拉圖的教誨和熏陶,在他的思想深處已經浸透了柏拉圖的精神。柏拉圖精神在哲學上主要體現為觀念論;但另一方面,亞氏同時又是一位極其尊重自然與事實、帶有強烈的實證傾向的經驗科學式的哲人。這兩種因素的沖突,導致了亞氏思想的矛盾,滲透到了他的全部學說,尤其表現在他的形而上學當中。他不斷地調整自己及其思想,批判以及改造柏拉圖學說,以適應他自身的經驗實證的旨趣,他把柏拉圖的超越性的相(eidos或埃多斯)轉變成他的內在的形式(eidos或埃多斯)概念,乃至最終建立起他《形而上學》“實體研究”卷里的最成熟的實體學說。這個實體學說與他的其他學說一起構成了一個經驗性的形而上學體系。亞氏批判柏拉圖的相論盡管不乏同柏拉圖本人的自我批判相互吻合的地方<9>,然而我們發現,亞氏并未因此追隨柏拉圖的那體現Ahylismus的“相”或范疇論,而是建立起自己的以形式(或實體)與物質(或質料)來共同構成個別物體的實體論。我們認為,正是在這里,才最真實地體現了亞氏與柏拉圖的根本分歧。正如陳康所指出的:所謂“實體”(陳康譯作“本質”),嚴格講起來,并非實有(objektivesSeiendes),因為現象方面并無實體;實體乃是哲學家的概念,最初用以解答性質團結問題的。因此實體問題的討論,若有意義,只有就著實體概念是否可以解決性質團結問題去討論。<3>(504頁)對此問題亞氏以實體論來作答,而且他也是“西洋哲學史上第一個人應用物質概念去解答性質團結問題”。<3>(509頁)可是,這個體或復合物體是什么呢?它難道不是“實有”,盡管它是由形式(eidos或埃多斯)和物質邏輯地構成或產生的實有,甚至形式與物質在亞氏的心目中不也至少是邏輯的實有嗎!如果說實體不能是實有,因為實體是一個范疇,用后世術語來表達,那就是:“實體與屬性”范疇,它自身不是什么,而只是一種功能或者一個條件(亦即它賦有transzendentaleIdealität或“先驗的觀念性”,也就是說,它只是主觀的一個功能、一個條件,離了理性的主體,它就只能是“無”。),是表達或規定個體、使我們的經驗得以可能的一個條件(亦即它同時賦有empirischeRealität或“經驗性的實在性”,也就是說它必然而且只能夠運用于經驗。)。<15>(A95-130/B129-169)前一個方面在柏拉圖的“相”或范疇論里得到了初步的表明。<10>和<8>對此,作為經驗性的形而上學體系的建構者、甚至集大成者的亞氏并不能夠理解,不過亞氏想要做的恰恰是后一個方面,即表明實體范疇的經驗性的實在性。<10>可是由于亞氏欠缺前一個方面的保障,因此就有以下錯誤發生。
(1)混淆個別物體與實體。實體盡管賦有經驗性的實在性,盡管必然而且只能夠運用于經驗,但是實體自身不是實有,而只是理性主體的一個功能或條件,所以決不能夠把個別物體就等同于實體。即使我們認同亞氏為實體規定的那幾個特征,即最后主詞性(或最后基體性)、此性、離存性,我們仍只能說:實體在這個意義上不外乎類似某種“空位”,個別物體(單個或多個個別物體)占有這個空位,就如同亞氏所言,它或它們便是“載體”(或基體)以及“主體”(或主辭),那么它或它們就可以代表實體,同時承載實體的那些特征。具體講,我們只要一表達,甚至一個手勢或手指一指,等等,便會有這種現象發生。只有占有實體的空位的個別物體才能代表實體,若再借用一個比喻,實體好比模本,代表實體的個別物體就是摹本,摹本顯然不是,也更不能等同于模本。代表也不能就成了代替。所以實體與個別物體不能等同,即使我們有時為了方便起見,而直接把代表實體的個別物體稱作實體,我們還是不能將它們二者混同。對此道理,亞氏要到《形而上學》“實體研究”卷,才能予以辨析。<11>(2)從《范疇篇》作為第二實體的屬(eidos或埃多斯)到最終《形而上學》升格為第一實體的形式(eidos或埃多斯),<12>其間的發生演變的過程前面已有敘述。在此我只是想進一步地來辨析亞氏所謂形式內存于質料(或物質)而成就復合物體(亦即前面所說的個別物體)的真實意味。正如陳康所說,亞氏在此采用的是實物分析的觀點而得出的結論。那么,何謂實物分析?實物分析也就是構造分析,即實物是由什么構造而成。它所暗含的一個不言而喻的前提乃是:實物是獨立自存的東西,不拘理性主體同它相關與否。<13>其實亞氏即使在《范疇篇》里以邏輯的稱謂觀點看實物,也同樣暗含著這個前提,否則,他不會將實物視為第一實體。以此觀點看實物,亞氏既不是第一人,更不是最后一人。在亞氏之前的全部自然哲學幾乎都是這樣看實物的,巴門尼德將這種看法斥責為“意見之路”,柏拉圖也曾批評這樣的實物世界不過是虛幻的影象。無論如何,他們兩人一致地認為,這不該是哲學研究的事務。因為哲學,這愛智之學很清楚,我們根本不可能觸及與我們完全不相關的世界及其實物。似乎很難令人相信,亞氏既然主張哲學應當研究“作為存在的存在”(toonheeion)<7>(1025b3,etc.)、“其所是的是”(totieeneinai)<7>(1028b34,etc.)、“思想就是思想的思想”(kaiestinheenoeesisnoeeseoosnoeesis)<7>(1074b34),會不明白這些道理?是生就的經驗實證的傾向限制了他,還是柏拉圖相論“拯救現象”的失敗<11><10>反向地激發了他?反正事實是,亞氏不但沒有沿著柏拉圖的思路走,而是在自己的“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的想法的激勵下,反其道而行之,他集大成于巴門尼德與柏拉圖批評的“意見之路”,在哲學上成就了經驗性的形而上學的體系,于是我們看到,亞氏既有邏輯的分析、又有實物分析,可就是沒有純粹的形而上學的分析。他讓形式作為實體或本質內存于質料(或物質)中,并作用于質料而成就復合物體,可形式如何可能內存于質料,又如何可能作用于質料?亞氏多半只是以經驗性的方式來加以描述,近于一種羅列<14>。即使他為此而引入潛能(dunamis)、實現(energeia)以及現實(entelekheia)等觀念<15>,中間也不乏近于純粹的形而上學的表述<16>,但總的來講,他是以(一詞多義的)“生成”(genesis)觀念作為他論述的基礎的<17>,而這生成觀念就正是經驗性的形而上學、亦即意見之路的典型觀念。亞氏從未停止過對柏拉圖相論的批判,也許正是因此也令他不能領會柏拉圖后期的先天觀念性的“相”或范疇,于是,他的本身只是經驗性的實在性的形式以及范疇也就終究難以避免落入到先天的實在性當中,因為“形式不能生成”。<7>(1034b8)這就是所謂形式內存于質料當中的真實蘊涵。
(3)實體作為形式與作為本質(或“其所是的是”)其實是不同的。形式(eidos)在柏拉圖那里也就是“相”以及后來的“相”或范疇。亞氏在《范疇篇》里也建立了一個范疇表,<6>(1b25-27)不過由于他缺乏任何原則而只是在經驗中尋找范疇,所以他的范疇表不僅不完備、不系統,而且有混淆、有錯誤,對此,康德已有明確的批判。<15>(A81-82/B107-108)亞氏依從邏輯的稱謂將實體范疇視為最首要的范疇,這本身并沒有什么錯,但是,他把個別物體等同于實體,由此而視其為第一實體,把表述它的屬種列為第二實體,就是一種錯誤的表達。實際上并不存在第一實體或第二實體,正如我們在前面已經指出的,實體范疇表達的是:實體與屬性(或偶性),它們——代表實體的個別物體和表達屬性的屬種——是一個整體,只有這個整體才是實體范疇。如果在實體與屬性范疇里都不存在第一、第二、第三實體之分的話,那么在其他范疇譬如因果性(即原因與結果)、協同性(即亞氏所謂動作與承受之間的交互作用)等等范疇里,就更不可能有這類區別了。再者,不獨實體范疇是作為形式,而且所有范疇都是作為形式,用康德的話來說,就是:所有范疇都是理性主體整理與規定他自己的感覺雜多(是否亞氏的“質料”?)的形式條件。<15>(A110,B143)至于作為本質的實體已經不只是范疇,而是更高的統一性、甚至最高的統一性的原理了,<18>近于柏拉圖的所謂最高最普遍的“種”(genos),<19>康德的純粹知性原理<15>(A176-218/B218-265)乃至純粹理性的最高統一性的原理<15>(A786/B814,A663/B691)。要一一理清這些問題,就必須超出亞氏的學說框架,因為經驗性的形而上學體系不僅不能解決,而且,連給自己正確地提出這些問題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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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Platon.Sophistees.
OntheContradictionanditsCausesinAristotelis’Ousiology
LuChen
Abstract:
Keywords:Aristoteles;categories;substances(orousiai);ousiology;eidos;essence(ortotieeneinai);material(orhu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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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關筆者對柏拉圖“相“的研究,詳請參閱<2>。
<2>不過苗先生對ousia還有更全面的理解,他說:“ousia這個詞大致可以有三種用法:(1)作為質料的載體,是實體;(2)作為形式的原理,是本質;(3)作為質料和形式的組合物,是主體。”<4>(22頁)當然,我要強調的是,這樣對主體的理解一定是經驗性的,或許亞氏就正是這樣理解的。
<3>所謂“本質”(essence)是對“其所是的是”(totieeneinai)的簡化,它意味著“過去、現在、永遠的將來同樣地是”,是“終極原理”、“最初原因”、“始點和本原”。<4>(11頁)在吳壽彭那里它被譯做“怎是”。<5>(31、35頁,等等)
<4>“形式”(eidos)也就是上面提到的屬種之“屬”(eidos),同時它也是本質。(這詞在柏拉圖那里被譯做“相”。)因此以上五類實體,實際上只有三類,即(1)個別物體;(2)物質或質料;(3)形式或本質或屬。
<5>對亞氏的實體學說的發生與演變過程的清理,我主要參考了陳康的研究成果,象《從發生觀點研究亞里士多德本質論中的基本本質問題》、《亞里士多德<范疇篇>中的本體學說》等等相關的論文,詳請參閱<3>。
<6>筆者對此的研究詳請參閱<11>。
<7>所謂Ahylismus,依陳康的解釋,意為整個系統中無物質。<8>(293和309頁)進一步講,就是整個系統無“是者”或“存在者”,——此即是“無體”或“空靈”。“能空靈始能不外蔽于物,內隔于心”。<9>(58頁)詳請參閱<10>和<8>。
<8>轉引自<12>(193頁)。此外亦可參見<13>(42-46頁)、<14>(4頁)等等。
<9>譬如批判“第三者”論證困難<7>(990b15,etc.);批判“同名相論”<7>(1031b28-1032a6,etc.);批判“分離”<7>(1039b15-19,etc.)等等。
<10>而這恰恰是柏拉圖所不具有的,<10>和<8>在這個意義上,我們稱他的“相”或范疇是“先天觀念性”的,以示與后世康德的區別。
<11>詳請參閱<7>(1031a15-1032a11)。而苗力田先生的注釋也很可以參考<4>(163-164頁)。我只是還不能滿足他們的說法,以為這中間不無含混,究其原因我仍然堅持這是由于亞氏的無論形式、還是本質(或者其所是的是)皆欠缺先驗觀念性或者先天觀念性的維度。
<12>對此,陳康有一個簡明的結論,我想放在這里以供參考,即:在亞氏的思想中,屬的內容和形式的內容是同一個內容,這個內容即是埃多斯(eidos)。這一個同一的內容,這一個同一的埃多斯,在《范疇篇》里亞氏從邏輯稱謂的觀點看,認為在實體范疇之內,它的位置次于個別物體;在“實體研究”里他從實物分析的觀點看,認它為第一實體,個別物體次它一等。這樣,在《范疇篇》里肯定的個別物體和埃多斯的高下位置,在“實體研究”里倒轉過來了。這樣一個倒轉,乃是亞氏的實體論從《范疇篇》到“實體研究”發展的內容。<3>(279頁)
<13>循著這個思路,我們終久會提出“沒有人地球存在嗎”這個蠢問題,因為它正是人提出來的,問題是屬人的。<4>(58頁)
<14>比如他時而說形式(或屬)與“種”(genos)相連<7>(999a4,etc.);時而說它等同于“種”<7>(1058b26,etc.);或者同于“形狀”(morphee)<7>(999b16,etc.);或者與“其所是的是”、“實體”相連<7>(1013a26,etc.);或者與“原理”(logos)、“定義”相連<7>(1013a26,etc.)等等。
<15>詳請參閱<7>(1019a15-1020a7,1045b27-1052a14)。
<16>比如亞氏說“動作和承受是一個潛能……”<7>(1046a20-31)這里的動作顯然是可規定的,而承受則是被規定的,它們是一個規定或者同一個規定。所以,這里的潛能應當表達的是形式的規定性。再比如他關于實現以及現實如何先于潛能的論述<7>(1049b4-1051a3)。再有,他關于運動(kineesis)與實現活動以及實踐活動(praksis)等等的辨析<7>(1048a25-1048b38),等等。
<17>詳請參閱<7>(1046a40-1046b28)。對此,苗先生尤其贊美有加,他說:“《周易》云:‘天地之大德曰生’。果然斯城哲人在把生成作為切入點,對實體再加探索,給思辨哲學帶來昂然生機。他以潛能和實現的靈活轉化,緩和了實體和偶性的對立,中介了科學和技術的分歧。”<4>(210頁)
篇6
[關鍵詞]:系統辯證論/發展/唯物辯證法
二十世紀中葉以來,由于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現代系統科學得到了迅速的發展。現代系統科學是有跨學科性質的橫向學科。系統科學的發展“徹底改變了世界的科學圖景和當代科學家的思維方式”[1]。 積極開展對系統辯證規律的研究,有助于豐富和發展唯物辯證法。
1 系統是物質世界存在的方式
系統是物質世界的存在方式,決不是抽象的哲學思辨的結果,而是現代自然科學發展成果的最高概括。19世紀以前的近代自然科學主要研究既成的客觀事物,19世紀的近代自然科學進入到對事物過程以及自然過程的相互聯系的研究。19世紀中期的三大發現分別揭示了細胞向生物體的轉化、不同形式的能量轉化和新舊物種的轉化的科學事實,使人們認識到自然界各種不同事物及其過程通過相互轉化而普遍聯系起來,描繪出一幅自然界轉化聯系的宇宙圖景。
20世紀的現代自然科學已從研究自然界的既成客觀事物、過程及其相互轉化進步到研究自然界事物的內部結構、層次和信息,把自然界的事物當作系統加以考察。由于現代科學與技術的緊密結合,使現代科學整體化的趨勢加強。宏觀、微觀和宇觀相互交叉、滲透,科學和技術相互交叉、滲透,各門自然學科相互交叉、滲透,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相互交叉、滲透等,正改變著人們關于物質世界的圖景。現代科學認識正向著微觀的各層次和宏觀的各層次兩個方面延伸,從信息、層次、結構和功能的諸多方面揭示自然界的規律,人類獲得了對物質世界越來越完整的認識。而任何成熟的科學理論知識本身就轉化為進一步科學研究的方法論。20世紀,隨著相對論、量子力學的產生,大大開拓了人類的視野,開始了科學研究模式的變革。人類開始了對科學認識論的發展,推動了生物工程、微電子技術和新材料工藝等工程技術科學的興起。各門學科正由分化走向新的綜合,為信息論、控制論和系統論等方法論學科的興起創造了條件。普利高津研究熱力學遠離平衡態的耗散結構理論,哈肯在光學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協同論,進一步向傳統的科學思維模式挑戰。這不僅影響了整個人類生活的方式,也改變了人類的整個思維方式、整個觀念體系。結構功能論、層次論、信息論等正在轉化為當代的普遍的科學認識方法。這些科學方法在現代系統論中得到了綜合,這一切使科學思維方式逐步走上了恩格斯在百年前就預見到的“辯證的綜合”[2] 道路。現在,展現在人們面前的,已不僅僅是數學、物理學、化學、天文學、地理學、生物學等自然科學或社會科學和思維科學等各個領域的事物作為系統而存在,而是整個物質世界作為系統而存在的科學圖景。總而言之,在現代科學所揭示的范圍和層次上,都提供了充分的證據,展示了從無機界、有機界、人類社會到人們的精神領域,從宇觀、宏觀到微觀客體,系統無所不在,無時不有。系統是物質世界存在的方式,系統具有客觀性和普遍性。
同樣,系統是物質世界的存在方式,也是人類社會實踐經驗的科學總結,是人類認識史的高度概括。從系統觀的發展史可以看出,系統是物質世界的存在方式,這是一個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事實,系統是物質世界固有的根本屬性。不論自覺程度高低,人類總要用這樣或那樣的方式,或深或淺地在自己的頭腦中反映它、認識它。
總之,系統是物質世界的存在方式有其深刻的自然科學基礎和哲學理論根據,這已被現代科學技術、人類社會實踐及其認識史的發展所證實。
2 系統的實質是多元的辯證統一的有機整體
系統是物質世界的存在方式,它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不論是物質對象,還是知識對象和思維對象,都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系統。一切物質都構成系統,一切觀念也能構成系統。客觀世界中存在著多種多樣的系統,而且它們往往是綜合性很強的復雜系統。
系統作為一個標志事物整體的哲學范疇,它揭示任何事物都是由其內部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要素按一定的方式所組成,并同其周圍環境相互聯系相互作用所構成的整體。盡管由于觀察的角度、研究的方法等存在差異,關于系統的定義也有各種不同的表述,但總起來看,系統是由相互聯系的要素構成、有特定功能的有機整體,這是對系統的基本共識。
從更深的層次看,系統內部和外部的各種聯系和關系,實質上就是種種矛盾、種種辯證的統一關系。因此,可以說系統實質上就是矛盾的集合體、多元辯證的統一體。恩格斯把系統看作一種客觀世界的“辯證的綜合”[2]。他在概括19 世紀自然科學的巨大進步時明確指出:“我們現在不僅能夠指出自然界中各個領域內的過程之間的聯系,而且總的說也能指出各個領域之間的聯系了,這樣,我們就能夠依靠經驗自然科學本身所提供的事實,以近乎系統的形式描繪出一幅自然聯系的清晰圖畫”[3]。
從宇宙觀的角度說,系統是由物質、能量和信息構成的。有人把它們稱為系統的三大基元[1]。 正是這三者的相互對立又相互依賴的關系,才構成了系統整體。從系統自身的角度看,系統包含有要素、層次、結構、功能等因素,其中,最主要的是要素、結構、功能三大因素[1],同樣,是由于這些因素間的相互聯系、相互作用,才構成系統整體。
從系統的基本特征看,可以把系統的基本特征概括為整體性、結構性、層次性和開放性。系統的首要的基本特征是整體性,整體性的關鍵是整體與部分的辯證統一關系。系統的性質由結構決定,系統的結構性同樣存在要素與結構、結構質與量、結構與功能等各種辯證統一的關系。系統的層次性深化了我們對事物矛盾關系的認識,層次性告訴我們既有高層次與低層次間的辯證統一,又有同層次中要素間的辯證統一,更有層次與整體的辯證統一關系。系統的開放性告訴我們,任何系統都同其周圍環境相互聯系,相互作用,進行著物質、能量或信息的交換和轉換,任何系統都是開放的系統,這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系統與環境的辯證統一關系。
從系統的發生和發展來看,系統的發展都是遵循辯證統一規律的,量變和質變的轉換形式,否定之否定的發展形式,都會在系統的整體發展中表現出來。
3 系統辯證論是對唯物辯證法的進一步發展與深化, 是唯物辯證法發展的新階段
19世紀中期的三大發現使我們認識到自然界各種不同事物及其過程通過相互轉化而普遍聯系起來,描繪出一幅自然界轉化聯系的宇宙圖景。“轉化過程是一個偉大的基本過程,對自然的全部認識都綜合于對這個過程的認識中。”[4]三大發現是馬克思、 恩格斯創立唯物辯證法的自然科學基礎。其中起核心作用的對立統一規律主要講的是對立面的轉化,它集中體現和反映了三大發現的哲學成果,是唯物辯證法的宇宙觀。
20世紀自然科學把自然界的事物作為系統加以考察,深入研究自然界事物的內部結構、層次和信息,揭示了結構觀、層次觀和信息觀,在此基礎上形成了科學的系統觀。系統的結構關系和層次關系原理告訴我們,自然界按物質結構的不同分成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的由低級到高級、由簡單到復雜的無限發展的物質層次。今天的自然界是宇宙物質由低級到高級、由簡單到復雜長期進化和發展的產物。因此,無限多樣的物質層次之間一定存在著內在的必然的轉化聯系;高級層次一定包含低級層次,復雜層次一定包含簡單層次,因而轉化聯系必然導致包含聯系;又由于物質層次具有質的相對穩定性,它們一旦通過轉化形成之后,就同時并存于自然界之中,所以它們之間必然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相互作用,彼此發生著交叉聯系。也就是說,自然界物質層次的普遍聯系,包括不同層次之間的轉化聯系、包含聯系和交叉聯系,而不僅僅只有轉化聯系。
信息的發現使我們認識到,客觀世界是由物質、能量和信息三要素所組成,信息就是物質和能量在時空中分布不均勻的程序,是對物質和能量的組織和控制,它提示了物質結構的實質及其變化的根源。現代系統觀是現代自然科學高度綜合發展的產物,它把結構觀、層次觀和信息觀集中于自身之中。“在現代科學和生活的整個領域里都需要新的概念思考方式、新的觀念和范疇,而從某方面說它們都是以‘系統’概念為中心的。”[5]系統觀展現了宇宙的系統聯系的圖景, 它比轉化聯系的圖景在細節上更精細,在總畫面上更全面具體。
系統科學揭示了系統、結構、層次等新的物質基本屬性,以及這些基本屬性同物質、時間、空間、運動等物質基本屬性之間普遍存在的內在聯系和統一性。現代自然科學已經證實,物質運動、時空、結構、層次、系統等物質諸基本屬性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具有內在聯系和統一性,形成物質世界各種基本屬性的辯證體系,它為建立以物質的客觀實在性為邏輯起點,以物質的變動性、廣延性、持續性、結構性、層次性和系統性為基本內容的系統物質論體系奠定了堅實的科學基礎。系統本身就是物質性與辯證性的有機統一,是物質世界的表現形式,是物質世界的本質屬性,這是對唯物辯證法宇宙觀的新發展。
系統辯證方法是在整體綜合基礎上的分析,在分析基礎上的綜合,綜合是分析的前提、指導和歸宿,分析始終不能脫離綜合,在系統的整體聯系中認識它的各個部分以及它的各個部分在系統中的地位和作用,然后再把系統中各個部分的相互聯系、系統與環境的相互聯系綜合為一個整體,正確地揭示系統的整體性質,在這個意義上,分析和綜合真正實現了辯證的統一。這不象傳統方法那樣,先把整體分割為孤立的部分,然后用孤立部分去說明整體,最后在分析孤立的部分的基礎上再把它們還原為整體,但是,這個整體已不是原來意義上的整體了。整體——分析——系統整體的系統方法原則是對唯物辯證法方法原則的重大發展。
現代系統科學的哲學成果集中體現和反映在系統辯證論當中。系統辯證論所揭示的系統辯證規律主要在系統、結構、層次和信息諸方面豐富和發展了唯物辯證法規律,特別是對對立統一規律的發展,克服了對普遍聯系和運動發展的片面理解,在唯物辯證法原有范疇和規律的基礎上,使辯證法對事物的復雜性認識更精確、更全面、更徹底,是對唯物辯證法的進一步發展與深化,彌補了唯物辯證法原有規律和范疇的不足,是唯物辯證法的新階段,是反映現代科學和人類實踐的哲學新成果。
4 系統辯證規律對唯物辯證法的發展
系統辯證論在唯物辯證法的基礎上,運用現代科學的新成果,進一步探究了物質世界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普遍本質,揭示了物質世界和人類思維的最一般規律。系統辯證規律豐富和發展了唯物辯證法。
4.1 系統辯證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具體化
哲學是對客觀世界及其具體事物的最一般最普遍的本質的抽象和反映,高度的抽象化是哲學的重要特點。但這一特點并不妨礙哲學對客觀世界及其具體事物的認識從抽象再上升到具體。哲學的發生發展呈現著兩種趨勢:一方面它在不停地分化,從而呈現出多樣性和具體性。另一方面它又不斷整合,從而顯現出豐富性和系統性。唯物辯證法原有的范疇和規律并沒有窮盡對客觀世界及其具體事物的最一般最普遍的規律性認識。隨著哲學體系的不斷完善,各種新范疇、新規律的發現,唯物辯證法會不斷地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系統辯證規律不僅從這個意義上使唯物辯證法從抽象上升到具體,更重要的是系統辯證規律所反映的是物質世界及其具體事物的整體的、系統的本質關系,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物質世界及其具體事物的總關系本身,反映了客觀世界及其具體事物普遍本質的全面具體性和完整系統性,即從事物的內部有機聯系、從事物之間的外部聯系來辯證地系統地看待客觀世界。這就進入了整體——分析——系統整體的系統辯證思維階段。因此,系統辯證規律本身是抽象和具體的直接同一,是唯物辯證法的具體化。
4.2 系統辯證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精確化
唯物辯證法指出了事物不但有質的規定性,而且還有量的規定性。但它本身卻未對事物量的規定性作出具體精確的哲學概括。系統辯證規律認為系統的結構決定事物的性質,它給出了系統結構具體的量的規定性,如物質量、運動量、幾何量、信息量等。在整體和部分的關系上作出了整體不等于部分之和的概括,等等。使數學成為“辯證的輔助工具和表現形式”。[6] 系統辯證規律是對現代自然科學和現代社會實踐成果的直接概括,它所作出的量的規定性是與客觀事物相吻合的,可以被證實的,它有助于我們對客觀事物展開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研究。系統辯證規律的某些內容借助數學工具,用數學的形式加以表述,這就使唯物辯證法更加精確化,使我們能對復雜事物系統的整體及其發展規律進行定量分析,從而達到全面而具體的精確認識。
4.3 系統辯證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深刻化
系統辯證規律揭示了客觀事物的整體本質關系,在一定水平和程度上反映了客觀事物內在的總關系本身;而唯物辯證法的原有范疇和規律所反映的只是客觀事物總關系中某種最一般的關系,而不是總關系本身。事物的整體本質關系必然內在地包含事物的各個不同方面的本質關系,因此,系統辯證規律必然內在地包含唯物辯證法的原有范疇和規律。這種內在的包含、發展并深化了唯物辯證法。發展和深化絕不是替代,因為系統辯證規律和唯物辯證法的原有規律以及范疇都各有其具體內容、使用范圍和作用。整體優化律深化發展了否定之否定規律,結構質變律與層次轉化律發展深化了質量互變規律,差異協同律發展深化了對立統一規律。作為唯物辯證法核心的對立統一規律把矛盾看成事物發展的動力和根源,而差異協同律進一步把事物的差異和協同作用看作是事物發展的動力和根源。事物的差異和協同作用既是矛盾斗爭的積極成果,又是對矛盾同一的發展和豐富,因為矛盾的同一僅指對立兩極的同一,而系統的差異協同作用是指在對立兩極同一的基礎上實現所有子系統在客觀整體上的聯合和協調,即多元的辯證統一。事物運動發展的全部意義就在于事物的差異和協同作用。事物的差異協同既包含了對立面的斗爭和同一,又進一步使之深刻化和具體化。比如,對立統一規律認為,事物由多種矛盾組成,但事物內部的多種矛盾是通過什么整體關系和形式構成事物?這個問題在對立統一規律那里并沒有得到明確的答案。而系統辯證規律卻可以精確地告訴我們,事物內部諸要素所構成的諸矛盾是通過結構關系和形式構成事物自身的。結構把事物中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聯接為一個有機整體,確定了它們在整體中各自的地位和作用,把辯證法的兩點論和重點論辯證地統一于一體。因此,結構決定事物性質的提法比矛盾主要方面決定事物性質的提法更精確、更嚴密、更深刻,使唯物辯證法對事物的復雜性認識更精確、更全面、更徹底。系統辯證規律內在包含唯物辯證法的原有規律和范疇,把唯物辯證法的新舊范疇和規律聯接為辯證法的新體系,是唯物辯證法的深刻化。總而言之,系統辯證規律為唯物辯證法的發展增添了全新的內容,提供了嶄新的形式,把唯物辯證法推向了新的階段。
參考文獻:
篇7
“西方”具有的理論來源,并且在理解馬克思的哲學時具有新的視野。他們更注重資本主義的當展、科學技術的當展、社會主義的當代實踐,重視對馬克思著作的研究,重視對馬克思早期著作的研究。在新的理解視野中,他們看到了、看清了傳統理解中看不到或看不清的馬克思的一些思想。
(一)社會歷史或人的問題是哲學的主題
在傳統理解中,社會歷史或人的問題至多只是哲學的主題之一,哲學的真正主題是整個世界的一般本質,本體論(一般世界觀)被看作是哲學的核心、靈魂。
“西方”者在理解馬克思的哲學時普遍強調,馬克思哲學的主題不是自然,不是整個世界,而是社會歷史問題或人的問題。盧卡奇把馬克思的哲學理解為“總體性哲學”,在他看來,“總體性”不存在于自然界,只有人類歷史有“總體性”,因此他理解的馬克思哲學是一種社會歷史理論,他特別強調:“認識到這種方法(馬克思的辯證法——引者注)被限定在歷史的和社會的范圍內,這是特別重要的。”(注:盧卡奇:《歷史和階級意識》,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6頁,“新版序言”第22頁,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頁。)柯爾施也認為,馬克思的哲學“它是一種把社會發展作為活的整體來理解和把握的理論;或者更確切地說,它是一種把社會革命作為活動的整體來把握和實踐的理論。”(注:柯爾施:《和哲學》,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頁。)施密特說:“馬克思的唯物主義并不理會關于心靈的精神或物質的本性問題;……馬克思的唯物主義首先關心從這個世界上消除饑餓和痛苦的可能性問題。”(注:施密特:《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頁。)薩特認為,“如果存在某種像辯證唯物主義那樣的東西,那它一定是歷史唯物主義,……如果這種唯物主義存在的話,也只能在我們的社會世界有限范圍內才是真理。”(注:薩特:《辯證理性批判》,陳學明主編《二十世紀哲學經典文本》,復旦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584、573、585頁。)馬爾科維奇在介紹“實踐派”的觀點時說:“在馬克思看來,根本的問題是創造一個更加人道的世界的同時如何實現人的本質……哲學的基本任務就是對異化現象進行批判的分析,并指明走向自我實現、走向實踐的實際步驟。”(注:馬爾科維奇等主編《南斯拉夫“實踐派”的歷史和理論》,“導論”第23、23、13、23、13、13頁;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頁。)“西方”思潮在強調社會歷史問題、人的問題是哲學的主題時,其“主題”的含義并不是很清晰和確定的,但是確實有啟發意義。至少在以下幾個意義上,可以說馬克思哲學的主題是人的問題、社會歷史問題:馬克思哲學所關心的不是自然而是人的歷史發展,馬克思哲學的根本目的是實現人的解放,首先是無產階級的解放;馬克思哲學的現實對象,是人的歷史活動;馬克思哲學的基本任務,是揭示歷史運動的規律;馬克思哲學活動的重點是唯物史觀,馬克思的哲學不是本體論哲學。
(二)不能把哲學僅僅理解為是對唯心主義哲學的“唯物主義顛倒”
在傳統的理解中,哲學被理解為是對黑格爾唯心主義哲學的顛倒,即把唯心主義辯證法顛倒為唯物主義辯證法。一些“西方”者對“顛倒”說提出質疑,他們強調這種顛倒不能僅僅理解為把唯心主義辯證法轉變為唯物主義辯證法,而是在于發現現實歷史運動的辯證法。柯爾施說:“列寧把從黑格爾的唯心主義辯證法到馬克思和恩格斯的辯證唯物主義的轉變僅僅看作一種轉變:由不再是‘唯心主義的’而是‘唯物主義的’新的哲學世界觀取代植根于黑格爾辯證法的唯心主義世界觀。……馬克思和恩格斯對黑格爾唯心主義辯證法的唯物主義顛倒只不過在于把這種辯證法從它的最后的神秘外殼中解放出來,在‘觀念’辯證法的‘自我運動’下面發現了歷史的現實運動,并把這一歷史的革命運動宣布為唯一的‘絕對的’存在。”(注:柯爾施:《和哲學》,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頁。)施密特說:“在把馬克思的唯物主義僅僅解釋成是與任何唯心主義相對立的、僅僅是哲學內部的甚至是世界觀上的二者擇一時,是不能理解馬克思的唯物主義的”。(注:施密特:《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頁。)柯爾施和施密特在這里透露出一種深刻的理解:僅僅從與唯心主義對立的意義上來理解馬克思的哲學,還不能深刻理解馬克思哲學變革的實質;馬克思創立的新哲學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是對黑格爾唯心主義哲學的唯物主義顛倒,“辯證法+唯物主義”這一公式不能深刻揭示哲學變革的實質。實際上,對黑格爾哲學的唯物主義顛倒不是由馬克思而是由費爾巴哈首先完成的,費爾巴哈在《哲學改造的臨時綱要》中說:“只要將思辨哲學顛倒過來,就能得到毫無掩飾的、純粹的顯明的真理。”(注:《費爾巴哈哲學著作選集》上卷,商務印書館,1984年,第102頁。)這里所說的“思辨哲學”指的就是黑格爾哲學。作為對黑格爾哲學的顛倒的費爾巴哈唯物主義也不是機械的或形而上學的唯物主義,而是辯證的唯物主義。因此,如果僅僅把馬克思的哲學理解為是對黑格爾哲學的唯物主義顛倒,僅僅把馬克思的哲學理解為辯證的唯物主義,我們可能還是停留在費爾巴哈唯物主義的水平上。馬克思哲學對黑格爾唯心主義哲學的顛倒的真實意義在于,馬克思發現了人的真正現實的感性活動即實踐的全部意義,用實踐出發點代替黑格爾哲學的理念出發點。馬克思對黑格爾哲學的這一顛倒,不僅超越了唯心主義,同時也超越了舊唯物主義,把唯物主義推進到實踐的或歷史的唯物主義形態。
(三)實踐是人的根本存在方式
人是什么?一些“西方”者認為人是實踐的存在物,實踐是人的根本存在方式。對這一點表達得最明確的是南斯拉夫“實踐派”。馬爾科維奇說:“人在本質上是一種實踐的存在。”(注:馬爾科維奇等主編《南斯拉夫“實踐派”的歷史和理論》,“導論”第23、23、13、23、13、13頁;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頁。)彼德洛維奇說:“人區別于其他任何存在是因為人是一種實踐的存在。”(注:馬爾科維奇等主編《南斯拉夫“實踐派”的歷史和理論》,“導論”第23、23、13、23、13、13頁;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頁。)提出“人是實踐的存在物”是對馬克思哲學的走近。在傳統的理解中,關于人的本質,主要強調人是各種社會關系的總和。這一理解不能說錯,但沒有揭示人區別于動物的本質是什么。馬克思的論斷并不是講人的共同本質是什么,而是講要理解一個人或一些人區別于其他人的具體本質,必須看他或他們所處的具體的社會關系。那么,在馬克思看來,人區別于動物的共同本質是什么呢?是勞動,或更一般地說,是實踐。馬克思說:“一當人們自己開始生產他們所必需的生活資料的時候,他們就開始把自己和動物區別開來。”(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4-25頁。)“實踐是人的存在方式”的論斷,是符合馬克思的上述思想的。只有理解實踐是人的存在方式,才能理解人的本質在現實性上是各種社會關系的總和,因為正是在實踐中,人們存在著具體的社會關系。
(四)實踐范疇是哲學的總體的、基本的范疇,是哲學的出發點范疇
在傳統的理解中,哲學的總體的基本范疇是物質,實踐范疇只是認識論的基本范疇。“西方”者們則普遍提出,實踐是哲學的總體的基本的范疇,是哲學的出發點范疇。盧卡奇在談到他的《歷史和階級意識》一書時說,實踐概念是“這本書的中心概念”。(注:盧卡奇:《歷史和階級意識》,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6頁,“新版序言”第22頁,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頁。)施密特說:“不是所謂物質這抽象體,而是社會實踐的具體性才是(馬克思)唯物主義理論的真正對象和出發點。”(注:施密特:《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頁。)馬爾科維奇在介紹南斯拉夫的哲學爭論時說:“在這場辯論中,主張馬克思哲學的核心范疇是自由的人的創造性活動——實踐——的觀點占了優勢。”(注:馬爾科維奇等主編《南斯拉夫“實踐派”的歷史和理論》,“導論”第23、23、13、23、13、13頁;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頁。)他自己認為,馬克思的哲學是“建立在實踐概念的基礎上的哲學”。(注:馬爾科維奇等主編《南斯拉夫“實踐派”的歷史和理論》,“導論”第23、23、13、23、13、13頁;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頁。)弗蘭尼茨認為,“歷史實踐的范疇是馬克思對人和歷史的哲學解釋的根本范疇。”(注:馬爾科維奇等主編《南斯拉夫“實踐派”的歷史和理論》,“導論”第23、23、13、23、13、13頁;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頁。)盡管許多“西方”者在肯定實踐范疇是哲學的基本范疇時常常否定物質范疇在哲學中的意義,而且對實踐的物質本性缺乏正確的認識,但是,在肯定實踐范疇是哲學的基本范疇、是哲學的出發點范疇這一點上,他們是比傳統的者更接近馬克思的。實踐范疇確實是哲學的總體的、基本的范疇。馬克思自覺意識到的自己的新唯物主義與舊唯物主義的區別,不是對物質的理解,而是對“‘革命的’、‘實踐批判的’活動的意義”的理解。
(五)把意識的現實對象當作人的感性活動、當作實踐去理解
馬克思對“‘革命的’、‘實踐批判的’活動的意義”的理解,首先在于他把實踐理解為意識的現實對象。傳統理解始終沒有能理解馬克思的意識對象觀,仍然把意識的現實對象理解為某種既成的、非主體存在的東西,而不是把人自身的物質活動即實踐理解為意識的現實對象,把對象理解為歷史地生成的東西。“西方”者們則大多十分重視馬克思的《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特別是其第一條的思想,馬克思在此清晰地表達了新唯物主義的意識對象觀。盧卡奇在講到意識的現實對象時,直接表述了馬克思《提綱》第一條的思想:“馬克思強烈地要求我們要把‘感性世界’、客體、現實理解為人的感性活動。”(注:盧卡奇:《歷史和階級意識》,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6頁,“新版序言”第22頁,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頁。)他認為馬克思在意識對象觀上堅持“創造的原則”,(注:盧卡奇:《歷史和階級意識》,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6頁,“新版序言”第22頁,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頁。)作為意識對象的“現實……無論如何它要高于那種產生于經驗世界的僵硬、物化了的事實的現實……這種現實決不同于經驗的存在,它不是固有的,而是變異的。”(注:盧卡奇:《歷史和階級意識》,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6頁,“新版序言”第22頁,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頁。)霍克海默也理解到了意識對象的歷史生成性,他說:“被判斷的對象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一種活動創造出來的”。(注:霍克海默:《批判理論》,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194頁。)施密特說:“在《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中,他曾批判了以往所有唯物主義把現實片面地理解為在直觀上給予的客體,‘而不是把它們當作人的感性活動,當作實踐去理解的,不是主觀地去理解的。’”(注:施密特:《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頁。)“從認識論來說,自然與其是作為逐步地純粹‘給予的東西’,不如說越來越作為‘被創造的東西’出現的。”(注:施密特:《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頁。)“能被認識的東西,在嚴格要求意義上只是主體‘所創造的東西’。”(注:施密特:《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頁。)“實踐派”波什尼亞克說:“存在并非某種在(主體)以外的東西;人就是存在的組成部分。人意識到了存在,即在人自身之內,存在意識到了它自身。”(注:馬爾科維奇等主編《南斯拉夫“實踐派”的歷史和理論》,“導論”第23、23、13、23、13、13頁;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頁。)
二、對馬克思哲學的遠離
“西方”哲學除了的源頭外,還有西方哲學的源頭,“西方”者們往往站在某一西方哲學的立場上來解讀馬克思的哲學,這一視野限制了他們對馬克思哲學的另一些方面的正確理解,在這些方面遠離了馬克思,看不到或看不清在傳統理解中已經看到和看清了的馬克思的思想。“西方”哲學對馬克思哲學的遠離,最主要的表現是這樣那樣否定馬克思哲學的唯物主義性質。其中,少數人明確提出馬克思的哲學是超越了唯物、唯心對立的“實踐哲學”,而大多數“西方”者雖然在口頭上還承認馬克思的哲學是唯物主義哲學,但是在一系列哲學問題上又背離了唯物主義。
(一)馬克思的哲學是超越唯物、唯心對立的“實踐哲學”
葛蘭西明確否定馬克思的哲學是唯物主義,他說:“大家知道,實踐哲學的創始人[馬克思]從來不曾把他自己的概念叫作唯物主義的,當他寫到法國唯物主義的時候,他總是批判它,并斷言這個批判要更加徹底和窮盡無遺。所以,他從來沒有使用過‘唯物辯證法’的公式,而是稱之為同‘神秘的’相對立的‘合理的’,這就給了‘合理的’此詞以十分精確的意義。”(注:葛蘭西:《實踐哲學》,重慶出版社,1990年,第152、58、161頁。)葛蘭西把所有哲學分為三類:“感受的哲學”、“整理的哲學”和“創造的哲學”,唯物主義屬于第一二類哲學,唯心主義和哲學屬于第三類哲學,馬克思的“創造的哲學”“它肯定不是唯心主義的一元論,也不是唯物主義的一元論”。(注:葛蘭西:《實踐哲學》,重慶出版社,1990年,第152、58、161頁。)葛蘭西在講到對“歷史唯物主義”這個術語的理解時說:“人們忘記了在一個非常普通的用語[歷史唯物主義]的場合,人們應當把重點放在第一個名詞——‘歷史的’——而不是把重點放在具有形而上學的根源的第二個名詞上面。”(注:葛蘭西:《實踐哲學》,重慶出版社,1990年,第152、58、161頁。)葛蘭西的“超越論”對整個“西”思潮產了重要的影響,其他許多“西方”者雖然沒有像葛蘭西那樣明確否定馬克思哲學的唯物主義性質,但在許多哲學問題上,實際上是沿著葛蘭西的“超越”路線走的。
(二)否定哲學基本問題,反對“主客二分”的思維方式,反對所謂“二元論”思維
許多“西方”者或明或暗地批評恩格斯關于哲學基本問題的論斷,把堅持哲學基本問題看作是一種“二元思維”而加以否定。柯爾施在批評“庸俗社會主義”時說:“用的術語來說,庸俗社會主義的主要缺陷在于它相當‘不科學地’堅持著一種樸素的現實主義——在這種現實主義中,所謂的常識(即‘最壞的形而上學’)和資產階級社會的標準的實證主義科學二者,都在意識和它的對象之間劃了一條明顯的分界線。……我們將證明,事實上,馬克思和恩格斯決沒有任何這樣的關于意識與現實的關系的二元論的形而上學觀”。(注:柯爾施:《和哲學》,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頁。)“然而,列寧回到了‘思維’和‘存在’、‘精神’和‘物質’的絕對對立,而這種對立曾經構成了劃分17世紀和18世紀啟蒙運動兩大流派的那種哲學爭論甚至某種宗教爭論的基礎。”(注:柯爾施:《和哲學》,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頁。)薩特在批評“自然辯證法”思想時說:“這一教條主義的源頭來自‘辯證唯物主義’的基本問題。”(注:薩特:《辯證理性批判》,陳學明主編《二十世紀哲學經典文本》,復旦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584、573、585頁。)馬爾科維奇在總結“實踐派”的觀點時說:“正統的辯證唯物主義觀點,即認為哲學的基本問題是物質和精神的關系問題,一般被認為是抽象的、與歷史無關的二元論的觀點而受到擯棄。”(注:馬爾科維奇等主編《南斯拉夫“實踐派”的歷史和理論》,“導論”第23、23、13、23、13、13頁;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頁。)“在這聲辯論中,……物質和精神、客體和主體的二元論被這些范疇是如何可能從實踐概念中推演出來的觀點所取代了。”(注:馬爾科維奇等主編《南斯拉夫“實踐派”的歷史和理論》,“導論”第23、23、13、23、13、13頁;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頁。)哲學基本問題,以及由對這一問題的回答而區分的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兩個哲學派別,都是以思維和存在、精神和物質、主觀和客觀的區分為前提的,沒有這種區分,就不能提出哲學基本問題,就不會有唯物主義的思維方式。誰接受唯物主義的思維方式,誰就必須承認哲學基本問題,誰就必須接受“主客二分”的思維方式。反過來,誰反對哲學基本問題,反對“主客二分”的思維方式,誰就不可能堅持唯物主義。“西方”者一方面承認馬克思的哲學是唯物主義,另一方面又否定哲學基本問題,反對“主客二分”的思維方式,這不能不是自相矛盾的。實際上,他們的真正傾向在于否定、弱化哲學的唯物主義性質,而對馬克思哲學的唯物主義性質的承認往往是口頭的和字面的。
(三)借口反對思維和存在關系的“二元論”,堅持非唯物主義的“現實”、“實踐”概念
不少“西方”者在反對思維和存在關系的“二元論”時,形成了他們的一種非唯物主義的“現實”、“實踐”概念,把精神活動也看作是一種現實,或是現實的一個要素。盧卡奇認為,“現實”包括精神和物質兩個基本因素:“思維和存在的同一性在于它們是同一個而且同樣真實的、歷史的、辯證過程的諸多方面。”(注:盧卡奇:《歷史和階級意識》,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6頁,“新版序言”第22頁,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頁。)柯爾施說:“對現代辯證唯物主義來說,重要的是,在理論上要把哲學和其它意識形態體系當作現實來把握,并且在實踐上這樣對它們……他們總是把意識形態——包括哲學——當作具體的現實而不是空洞的幻想來對待的。”(注:柯爾施:《和哲學》,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頁。)各種科學意識,“如果它們也是作為世界的一個‘觀念的’組成部分的話,那么它們就作為世界的真實的和客觀的組成部分而存在于這個世界之中。這就是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辯證法和黑格爾的唯心辯證法之間的第一個明顯區別。”(注:柯爾施:《和哲學》,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22-23、81、46-47、81-82、35、51頁。)馬爾科維奇更明確地說:“無論是社會現實問題還是自然現象問題,‘現實的本質’都包含了主觀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社會事件所以是主觀的,乃是意識存在——作為活動者的人——的參與使然。”(注:馬爾科維奇等主編《南斯拉夫“實踐派”的歷史和理論》,“導論”第23、23、13、23、13、13頁;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頁。)“西方”者很少去談實踐的構成因素,但是從他們反對“二元論”思維方式和對“現實”的理解來看,他們不是把實踐看作是人們的客觀物質活動,而是把意識、理論看作是實踐的一個有機構成因素。更有少數“西方”者把理論活動直接看作是實踐的一種方式,阿爾都塞就是這樣,他認為:“除了生產外,社會實踐還包括其他的基本實踐。這里有政治實踐……意識形態實踐;還有理論實踐……”(注:阿爾都塞:《保衛馬克思》,商務印書館,1984年,第139、140頁。)還說:“關于理論,我們指的是實踐的一種特殊形式,它也屬于一定的人類社會中的‘社會實踐’的復雜統一體。”(注:阿爾都塞:《保衛馬克思》,商務印書館,1984年,第139、140頁。)阿爾都塞甚至認為馬克思的理論是馬克思的“理論實踐”的反映,檢驗馬克思理論正確與否的實踐標準也不是社會歷史實踐而是馬克思的理論實踐本身。(注:參見阿爾都塞《閱讀(資本論)》;陳學明主編《二十世紀哲學經典文本》,復旦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706-707頁。)
無論是把理論活動看作是現實、實踐的一個要素還是把理論活動看作是現實或實踐活動的一種方式,都遠離了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的現實、實踐概念。馬克思歷史唯物主義中的“現實”、“實踐”是相對于意識、理論的范疇,是指人們的“客觀的活動”、“人的感性活動”,人們的“實際生活”、“人們的存在”或“社會存在”。把理論看作是現實、實踐或現實、實踐的一個要素,馬克思的“從物質實踐出發來解釋觀念的東西”、“生活決定意識”、“理論反映現實”、“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等命題就失去了歷史唯物主義的意義。
(四)“拒斥形而上學”,否定物質本體論,反對“自然辯證法”
許多“西方”者受西方哲學思潮的影響,把尋求現象背后的本質的思維叫作“形而上學”而加以否定,在他們看來,唯物主義的“物質本體論”就是一種形而上學的思維,是馬克思的哲學所沒有的。恩格斯的“自然辯證法”思想具有本體論的意義,所以也在他們的反對之列。盧卡奇批評“恩格斯錯誤地追隨黑格爾,把這種方法(指辯證法——引者注)擴大到自然界。”(注:盧卡奇:《歷史和階級意識》,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6頁,“新版序言”第22頁,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頁。)施密特說:“和蘇聯的所有解釋相反,真正的不是自然化了的黑格爾主義,不是竭力用另一個本體論的始基即物質,去簡單地替換所謂精神這個本體論的始基。”(注:施密特:《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頁。)而在恩格斯那里,“辯證法成為在馬克思那里所決沒有的東西,即世界觀、解釋世界的積極原則。”(注:施密特:《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頁。)“恩格斯的自然概念歸根結蒂仍然是本體論的。”(注:施密特:《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21、209、31、118、111、129、209、52、52頁。)薩特說:“自然辯證法,它在任何情況下都只能是由一種形而上學假設的客體。”(注:薩特:《辯證理性批判》,陳學明主編《二十世紀哲學經典文本》,復旦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584、573、585頁。)“拒斥形而上學”、否定物質本體論和自然辯證法,必然會否定哲學的唯物主義性質,至少會弱化哲學的唯物主義路線。否定物質本體論,否定自然辯證法,從形式來看,并不完全否定哲學的唯物主義性質,他們至少在口頭上還承認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但是,從實際來看,這種否定就是放棄唯物主義的一個重要陣地,并最終會導致放棄唯物主義的所有陣地。放棄了物質本體論這個重要陣地,也就不能堅守其他陣地。不肯定世界的物質性,當然也就不能真正承認社會歷史歸根到底是一種特殊的物質運動形式,就不可能有歷史唯物主義。
不能以馬克思哲學的主題是人的問題、社會歷史問題為根據否定物質本體論。理解人的本質、社會歷史的本質,最重要的當然是要認識人和社會歷史區別于自然運動的特殊本質,但也要認識人、社會歷史與自然運動共同的本質,對這種共同本質的認識就是物質本體論。因此,物質本體論是馬克思哲學主題的題中應有之義,并不是與解決人的問題、社會歷史問題不相關的理論。也不能因為馬克思談論物質本體論不多就認為馬克思的哲學沒有物質本體論。馬克思對物質本體論談得不多,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這些問題基本上已經由先前的唯物主義特別是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解決了,馬克思的任務主要不是重復前人已經基本解決了的理論,而是把唯物主義推向前進,超越直觀唯物主義而走向實踐唯物主義,超越自然唯物主義而走向歷史唯物主義,所以其理論重點是制定科學的實踐觀和歷史唯物主義。談得不多不等于沒有,馬克思是談到世界的物質性、自然的先在性和自然的辯證運動的,馬克思是繼承了唯物主義的物質本體論思想的。物質本體論是馬克思歷史唯物主義理論的組成部分。
(五)否定反映論,否定客觀真理
在認識論上,“西方”者普遍否定反映論,否定客觀真理。盧卡奇借口思維對象的變易性否定反映論,他說:“如果變易的真理是將要被創造出來而尚未產生出來的未來,如果它是種新的東西,存在于各種傾向之中,但這些傾向(借助于我們的意識)將會變成現實,那么,思維是為一種反映這個問題就顯得毫無意義了。”(注:盧卡奇:《歷史和階級意識》,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6頁,“新版序言”第22頁,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頁。)“如果事物不存在,思維何以‘反映’?……在‘反映’論中,我們發現了思維和存在、意識和現實的理論上的具體的兩重性。這種兩重性對物化意識來說很難統一。從這樣的觀點來看,無論是事物被認為是概念的反映,還是概念反映了事物,這都無足輕重。在這兩種情況下,兩重性都依然如故。”(注:盧卡奇:《歷史和階級意識》,重慶出版社,1989年,第6頁,“新版序言”第22頁,第23、232、231、233、6、232-233、227、30頁。)盧卡奇這里所說的“兩重性”,指的就是“二元論”。馬爾科維奇在介紹南斯拉夫“實踐派”的觀點時說:“社會主義現實主義被當作對藝術研究方法的一種諷刺普遍地受到拋棄。”“在這場生動的、時而是戲劇性的辯論中,正統的者試圖拯救‘反映論’這一由蘇聯辯證唯物主義者和保加利亞哲學家T.巴甫洛夫發展起來的認識論基石。針對這種理論提出的三個主要的反對理由是:首先,它忽視了德國古典哲學的全部經驗,又回到了一種18世紀自在的物質客體和精神主體的二元論;其次,在反映是一切意識的根本特征這一觀點中,內含了明顯的教條主義;第三,這種理論的錯誤還在于,意識實際上遠不是消極地伴隨并復制物質的過程,它常常預見和設計尚不存在的物質客體,試圖通過說明我們在這些情況中討論的是‘創造性的反映’來重新定義反映論,給人一種專門為此約定的印象,根據這種約定,反映的概念便以這種方式被夸大到使人完全不知其所云的地步。”(注:馬爾科維奇等主編《南斯拉夫“實踐派”的歷史和理論》,“導論”第23、23、13、23、13、13頁;正文第188、28、270、249、20、46、87頁。)
篇8
關鍵詞: 體育市場 內涵 分類 體育產業
我國體育市場的發展由于受到發展時間、規模等因素的影響還處于起步階段,而對于體育市場的研究也才剛剛開始。因此我國理論界對于體育市場及相關概念還未形成統一的認識,存在著不同的理解。盡管近年來有許多文章和研究涉及此類問題,但大多是體育界學者進行的研究,而經濟學領域的學者和專家則少有涉及。通過對體育市場的不斷研究和討論,我們試圖建立完善的體育市場的理論框架,這關系到體育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和完善等現實問題。
1.目前對于體育市場內涵的幾種觀點
近年來隨著我國體育市場的不斷發展和完善,體育市場所涉及的內容和行業越來越多,這使得人們對于體育市場的內涵和構成產生了許多不同的理解。而通過查閱此類相關文章不難發現目前存在著兩種不同的觀點。
第一,此類觀點認為體育是一項生產性的事業,它不僅為社會提供了體育器械、服裝、用品等實物性的消費品,而且提供了體育健身、娛樂、競賽表演等以服務性為主的非實物性的消費品。而與體育有關的產品都是體育產品,其買賣經營活動都屬于體育市場。體育市場不僅是商品市場,而且包括與體育有關的生產要素市場。因此這類觀點不僅將體育器械、設備等物質性的生產歸于體育市場,而且將體育生產資料市場、體育金融市場、體育勞動力市場、體育技術市場等都包括在體育市場的范疇之內。
持有以上觀點的學者占絕大多數。例如,成都體院的柳伯力認為:“體育產品分精神產品和物質產品兩大類,體育市場中主要是指后者。”體院的劉可夫認為體育生產既有服務產品的生產,又有物質產品的生產,并把體育服務產品市場、體育物質產品市場都列為體育的要素市場。浙江師范大學的盧聞君提到,體育市場是體育產業的物質和精神產品的交易場所,廣義的體育市場構成包括體育用品市場。
這類觀點的共同特點是將體育器械、設備、服裝等物質產品和一些體育生產要素市場都列入了體育市場的范疇。
第二,持此類觀點的學者目前還是少數,他們認為體育市場屬于非物質形式消費品市場的范疇。例如成都體育學院的張巖曾指出:“這種不考慮市場交換的產品的特點和種類,單純按產品滿足人的需要的性質和產品用途來劃分市場,只要帶一個‘體’字,就都屬于體育市場的看法是沒有根據的。無論從理論上或實踐上來看,運動服裝的生產屬于服裝行業,運動服裝的銷售與經營屬于服裝市場,體育運動器材設備的生產屬于文化體育用品工業,體育器材的銷售屬于文化體育用品市場,體育書刊和體育音像的出版與經營屬于書刊音像出版市場,運動保健食品經營與銷售屬于食品市場,這些都是顯而易見的,它們并不屬于真正意義上的體育市場。”山東體育學院的毛勇、王美絹對體育產業作了這樣的論述:“從產業劃分的角度來看體育產業屬于第三產業――它生產的是非實物形態的體育用品。所以生產體育用品的企業不能劃歸體育產業內。”北京市體育局國際體育交流中心的王錫彪認為:“體育市場并非指體育設施、器材、設備、服裝等實物產品市場,而是指非實物商品市場,體育市場的交換對象應是體育服務商品。”
2.體育市場的內涵
由于上述兩種理論的分歧,使得人們很難形成對體育市場統一的認識和理解。通過分析和研究,我更加傾向于第二種觀點,即認為體育市場屬于非物質形式消費品市場的范疇。
對體育市場產生的這些不同認識,將體育實物產品市場都視為體育市場,從根本上來看是對體育商品這一概念的模糊認識。體育商品是體育經濟學理論的邏輯開端和構成體育經濟學理論的基本要素。如果將體育商品簡單地理解為“體育產品”或“體育用品”和相應的生產要素市場,則很容易將實物性的這些體育消費品都納入到體育市場的范疇中來。而要清楚認識體育商品這一概念則要認識到體育的本質。體育的本質是“以人體運動為基本手段,增進人們健康,提高生活質量的一種實踐活動”。[1]因此以身體運動形式存在的體育勞動所創造的價值蘊涵在一種特殊的產品中,并且以非物質形態存在,則具有與物質形態產品不同的屬性。體育部門提供的相關的這種“服務”主要是以身體運動的形式,當這種體育服務被用于交換時,就實現了其自身的價值,這時可以稱為體育服務商品或簡稱體育商品。體育(服務)商品與一般物質形態商品比較,最大的特點主要在于它的非實物性,所以體育商品表現的是一種非實物性。
綜上所述,對于體育商品的不同認識造成了在體育市場概念上的分歧。第一種觀點認為體育商品不僅包括非物質形態商品,還包括一些物質形態的商品。這樣物質商品被籠統地包括在體育商品的范疇之內。因此與體育有關的一些產業也都納入到了體育產業和體育市場的范圍。這顯然在邏輯上是難以成立的,不能因為與“體育”產生了一定的聯系就簡單地將這些與體育相關的商品和市場都認為是體育產業和市場,因此我認為第一種觀點不能成立。
通過查閱相關資料,仔細分析,我較為認同成都體育學院張巖教授對于體育市場內涵的闡述,即認為體育市場就是指體育服務產品的經營和交換場所及交換關系。它包括三方面的涵義:
(1)狹義的體育市場。狹義的市場是指商品交換、商品買賣的場所。按照這種含義,體育市場就是指直接買賣體育服務這種特殊消費品的場所,即體育經營場所。
(2)廣義的體育市場。廣義的市場是指商品交換關系、商品交換活動的總和。因此廣義的體育市場就是指全社會體育服務產品交換活動、交換關系的總和。
(3)當代市場學意義的體育市場。現代市場學站在賣方的立場,從市場營銷的角度來理解市場,將市場看作主要是買方的活動,把買方看作是自己的市場。按照這一含義,體育市場就是指個人或組織對體育服務產品既有購買力又有購買欲望的現實和潛在需求。
3.體育市場的分類
按照體育市場是屬于以非實物形式消費品市場的理解,可以將體育市場分為以下幾種市場。
3.1體育健身、娛樂市場
體育健身娛樂市場和競賽表演市場是體育市場的主體與核心。體育健身娛樂市場是指為滿足消費者強身健體、娛樂休閑的體育需要而提供體育器材、場地、技術指導等服務的經營行業。健身娛樂業是以體育娛樂項目為商品,以實物并主要是非實物方式向消費者提供健身娛樂方面的服務。健身娛樂市場在發達國家是體育產業中一個效益最好、規模最大的市場。在大眾體育健身娛樂活動日益普及與社會化發展進程推動下,它已成為世界上許多國家體育產業中的支柱行業。
3.2體育競賽、表演市場
體育競賽表演市場在國外也稱職業體育市場,是指為滿足消費者觀賞需要而舉辦各類體育競賽和體育表演的經營活動。由于體育競賽表演市場的購買者是觀眾,在這個意義上也可以說體育競賽表演市場是觀眾市場。
除了觀眾市場外,競賽市場還包括贊助市場。體育競賽深受廣大觀眾的喜愛,每遇重大賽事,電視臺都要爭相轉播,觀眾也不計其數。各大企業為了提高自身的知名度,通過贊助體育比賽或運動隊,向被贊助者提供經濟支持,被贊助者則以冠名、冠杯、廣告、專利和現場銷售等權利回報企業。這種贊助權的轉讓與購買,使體育競賽衍生了與觀眾市場并存的體育贊助市場。觀眾市場上的購買者是作為消費者的觀眾,而體育贊助市場的購買者則是企業。觀眾市場和贊助市場都是體育比賽表演市場的組成部分。
3.3體育培訓市場
體育培訓輔導市場是指向消費者傳播體育知識和技術的市場。體育培訓市場一方面是培訓和輔導體育愛好者掌握體育鍛煉的知識和技能,另一方面為一些競技運動項目培養后備運動人才。近幾年來體育培訓市場發展很快,有的屬于公益性的有償消費活動,有的屬于市場經營性活動。而隨著人們對體育功能作用認識的逐步加深,鍛煉興趣的提高和運動項目職業化發展,參與某些項目體育技術培訓活動的人越來越多,這一市場理應被納入整個體育市場的范疇。
由于對相關概念和內涵的不同認識造成了目前對體育市場和體育產業的不同看法,也形成了上述提到的兩種不同觀點。但我認為體育市場就是指體育服務產品的經營和交換場所及交換關系。體育商品是以非實物的形態存在的,這就決定了體育市場客體的非實物性。所以不能將與體育有關的器械、服裝、設備等體育用品市場和體育生產要素、體育金融市場等都納入到體育市場的范疇中來。而按照這樣的觀點對于體育市場的分類也就非常清晰,包括體育健身娛樂市場,體育競賽表演市場,體育培訓市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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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巖.體育市場的內涵和構成[J].北京體育師范學院學報,19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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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敦杰.淺論體育市場[J].北京體育大學學報,1999,22,4.
篇9
關鍵詞:語言學;原型模型論;原型范疇論;共性;差異
中圖分類號:HO-0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5242(2013)02-0125-07
引言
原型模型論是張今先生根據東方辯證法關于內外部矛盾相互關系的理論于1997年在他的專著《思想模塊假說――我的語言生成觀》中提出的。之后,張先生對該理論進行了比較全面、深入和系統的研究,多次增補和發展其內容,使其更加完善。原型模型論研究的是“物理系統和精神系統之間、精神系統和精神系統之間及物理系統和物理系統之間相互作用的機制和原理”,“既適用于自然科學,也適用于社會科學,尤其適用于語言研究”。該理論自創立以來,受到了語言學界的廣泛關注,有人對其進行理論闡述,有人運用該理論對詞匯、句法和翻譯進行研究。
原型范疇理論是認知語言學的主要理論之一,是ROSCh在概括總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特別是Wittgenstein的家族相似性的基礎上,結合一系列實驗和研究發現并首先提出的。Taylor、Un―gerer&Schmid等進一步完善了該理論。該理論認為,范疇不能以一套必要和充分條件來定義;范疇內的成員地位不同,彼此間存在隸屬度差異;范疇成員之間通過相似性形成網狀結構,范疇的邊界模糊。該理論自問世以來,已經成為國內外語言學、心理學、哲學等領域的研究熱點。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該理論傳人中國以后,其研究在中國經久不衰,有的引進、介紹、總結和評述國外學者的觀點和理論;有的運用該理論分析解釋詞義的歷史演變、一詞多義現象、詞義的模糊性以及句法歸屬問題;有的討論該理論的局限與不足。
原型模型論與原型范疇論都使用原型一詞,都對語言現象的研究具有很好的指導作用和很強的解釋力,二者具有很強的可比性。本文擬對二者的共性和差異進行對比研究。
一、原型模型論與原型范疇論的共性
1.型與范疇
原型模型論研究的對象是“型”。原型模型論認為,“任何相對獨立的事物都是一個系統。任何系統都是以‘型’為其本體論特征的”。“換句話說,物質、意識、思維、行為、生物、非生物、自然、社會、科學、藝術等都以‘型’為本體特征”。“一切均為‘型’,型就是一切”。“型”包括“原型”和“模型”。就語言來說,語言和言語都是相對獨立的系統,都是型,語言中的語音、語義、詞匯、語法、詞素、音標、字母、句子、名詞、主語、修辭格等也都是型。一種事物(比如桌子)可以是型,一類事物(比如家具)也可以是型。
原型范疇論雖然沒有明確論述,但從其研究內容可以清楚地看出其研究對象是“范疇”。范疇是事物在認知中的歸類,是人們在互動體驗的基礎上對客觀事物普遍本質在思維上的概括反映,是由一些通常聚集在一起的屬性所構成的“完型”概念構成的。客觀世界和主觀世界都是由范疇組成的,范疇包括自然范疇、認知范疇和語言范疇。自然范疇是指自然界自然存在通過人的認知分類形成的范疇,如動物、植物、山川、河流等。認知范疇通常是指主觀世界通過人的認知分類形成的范疇,如社會、法律、概念、判斷等。語言范疇是指語言中通過人的認知分類形成的范疇,如語音、詞匯、語法、語義、詞素、名詞、主語等。范疇也可以分為基本層次范疇、上位范疇和下屬范疇。基本層次范疇是人類對事物進行分類最基本的心理等級,是人與自然、社會相互作用最直接、相關性最大的關聯點。在基本層次范疇等級上,人與環境的相互作用提供了認知結構與客觀世界的重要關聯,因此在此等級上,人們更容易感知、學習、記憶事物的非連續體。在基本層次范疇的基礎上,向上擴展為上位范疇,向下擴展為下屬范疇。比如,樹是基本層次范疇,植物是其上位范疇,松樹、桃樹、梨樹等是其下屬范疇。人類對世界的認知是從基本層次范疇開始的,兒童學習語言也是從表示基本層次范疇的詞語開始的。所有范疇都是原型范疇,都有典型成員和非典型成員,比如,多義詞paper的意義范疇就是原型范疇。該詞有四個意義,即紙、報紙、文件和學術論文。這四個意義中的原型是“紙”,并引申為“寫上字的東西”,所以,paper才具有了另外三個意義。正是有了“紙”這個原型意義,paper的四個義項才能夠一起依附在同一個語言符號上。
原型模型論的“型”與原型范疇論的“范疇”具有大致相同的內涵,因為它們都包括客觀世界和主觀世界的一切事物。世界上的一切都表現為“型”或者“范疇”,無一例外。
2.模擬與范疇化
原型模型論認為,人類對世界的認識是對原型進行模擬的結果。“不同的系統(物理系統或精神系統)是由相同的原型,按照不同模擬規范,或由不同的原型,按照相同的模擬規范,經過模擬和演替而形成的”。語言和言語都是對客觀物質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模擬,客觀物質世界和精神世界是原型,語言和言語是模型。客觀物質世界和精神世界與語言和言語屬于不同的系統,客觀物質世界屬于物理系統,精神世界屬于精神系統,語言和言語屬于言語系統。人類在對客觀物質世界和精神世界進行模擬的過程中認識世界,進而創造了語言來表達世界。
原型范疇論主要是關于范疇化的理論。根據原型范疇論,人類對世界的認知是范疇化的結果,范疇化是人類對事物進行分類的思維過程和心理過程,是人類的認知賦予世界萬物一定的結構的過程,是主客觀相互作用的過程。“范疇化的過程包括識別或區分、概括和抽象這三種形式。識別或區分過程是指人們對屬于不同類別的刺激進行區分;概括過程是指人們將具有共同屬性的事物歸成一類;抽象過程是指人們將某一個范疇中的物體所具有的共同屬性提取出來”。范疇化過程就是概念形成的過程,即“概念化”的過程。人類通過范疇化對客觀事物的性質和關系進行概括,形成概念。范疇化以原型性為依據,從具體事物的原型向外擴展到范疇的邊緣成員,一直到更抽象的事物和概念。范疇化是人類認知機能高度發展的重要體現,是人類對世界萬物進行分類的一種高級認知活動。對語言進行研究,就是對語言進行范疇化,透過語言紛繁復雜的表象,分析其本質,對語言及語言的各個要素進行識別、分類和解釋,把語言分為語音、詞匯、語法、語義、語用和修辭等不同范疇,并對這些范疇繼續識別、分類和解釋,也就是繼續范疇化。比如,語言中的詞匯可以分為名詞、動詞、形容詞等不同的詞類。典型的名詞具有格、數、性等特征,不完全具備這些特征的名詞是非典型的名詞;典型的動詞具有第三人稱單數、現在時、肯定式、主動態等特征,不完全具備這些特征的動詞是非典型的動詞;典型的形容詞是表示性質,起修飾作用的形容詞,因為這類形容詞出現頻率最高,最為人們所熟悉。
原型模型論的“模擬”與原型范疇論的“范疇化”具有大致相同的意義,都是人類認知世界的方法和手段。
3.相似性
“原型模型論的根本原理是原模共軛相生原理。這就是說,原型和模型之間必須具有共同的基礎(從本質上來說,也就是相似性或某種邏輯關系,如因果關系、條件關系等)”。這種相似性可以表現在很多方面,比如,形狀、功能等具體的客觀相似性以及諸如感覺相似性、知覺相似性、概念相似性和想象相似性等心理相似性和經驗相似性。心理相似性建立在生理感受和身體體驗基礎上,例如,英語中可以用I’m flying up和I’m feeling down分別表示高興和沮喪,原因是人們高興時身體挺立向上,而沮喪時身體往往彎曲向下。所以,相似性在很大程度上是思維想象的結果,是思維的創造性產物,是“創造相似性”(creative resemblance)。所有語言中的象聲詞都是對客觀現實中具體聲音的模擬,都和客觀現實中的具體聲音相似,例如,漢語中用“撲通”模擬跳水聲,用“咚咚”模擬打鼓聲,用“滴答”模擬鐘擺聲音,用“布谷”模擬布谷鳥叫聲,等等;英語中用miaow模擬貓叫聲,用chick模擬雞叫聲,用quack模擬鴨子的叫聲,用ringing、jingling、dinging、dingling、tinkling、tingling、ding、dingdong、ding-a-ling模擬鐘/鈴聲,等等。同樣,句法的結構也和客觀現實的情況具有相似性或者說一致性,比如,句法成分的排列順序和事件的時間順序通常一致;客觀現實中的實體相接近,表達它們的語言成分也相接近;客觀現實中可以分離的實體與屬性在語言中也可以分離,客觀現實中不可分離的實體與屬性在語言中也不能分離。
原型范疇論認為,原型與非典型成員之間具有“家族相似性”,認知主體根據認知對象與原型的相似性大小來判斷其是否屬于該范疇。對相似性進行判斷時,外觀、功能和出現頻率雖然常常起著重要作用,但真正起決定性作用的是事物的屬性。屬性是事物的心理特征,是對事物特征的分解。在對鳥范疇進行識別時,可以發現很多屬性,比如,生蛋、有啄、有雙翼、有雙腿和會飛等,但“會飛”可能是鳥范疇的根本屬性,因為鳥范疇的大多數成員都具有飛的能力,只有少數鳥范疇的動物(如鴕鳥)不具有這一屬性和極少數不是鳥范疇的動物(如蝙蝠)具有這一屬性。相似性在詞義的發展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相似性(或者相關性)的作用,指稱某一事物的詞語可以用來指稱另一事物,該詞語的指稱范圍擴大了,它的義項也就多了。同樣,語言中的隱喻也來源于兩種事物之間的某種相似性,或者是客觀相似性,或者是主觀相似性。沒有相似性做基礎,就不可能把一事物比喻成另一事物。
相似性在原型模型論和原型范疇論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沒有相似性,就沒有辦法對事物進行歸類,對事物進行范疇化。當然,如果人類認識不到兩種事物之間的相似性,也就不可能把它們歸為一類,認知為同一范疇。
4.模擬主體與認知主體
原型模型論研究原型、模型和模擬主體三者之間的關系。模擬主體特別是人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因為人是有思想、有感情、有選擇能力的動物,他在對客觀物理世界和心理世界進行模擬的過程中會不可避免地帶有自身的審美觀、價值觀、世界觀、歷史觀和科學觀,從而在最終的模擬結果中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記。不同的語言通常都有自己獨特的詞匯體系,因為不同的民族對物理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切分方式不同,各民族的詞匯系統都是在本民族的歷史進程、社會生活、地理環境、特別是本民族文化和邏輯一心理結構的影響下,對客觀物理世界和精神世界進行不同的識別和切分而形成的。如果兩個民族在這些方面的差異比較小,這兩個民族的語言在詞匯方面的差異就會小一些,如印歐語系各語言之間在詞匯體系上的差異就小一些。如果兩個民族在這些方面的差異比較大,這兩個民族的語言在詞匯方面的差異就會大一些。英語民族和漢民族在這些方面的差異很大,所以,英漢語言的詞匯體系也具有巨大差異。比如,漢民族把家庭內部同輩人的關系劃分為四種情況:兄、弟、姐、妹,而英語民族則把家庭內部同輩人的關系劃分為兩種情況:brother和sister。也就是說,漢民族既注重性別的不同,也注重長幼的差異;而英語民族只重視性別的不同,不重視長幼的差異,這充分體現了漢民族長幼有序、尊老愛幼的傳統思想和美德以及英語民族自由平等的思想。同樣,愛斯基摩人生活在極度寒冷的北極地區,在他們眼中,雪是多種多樣各不相同的,所以,在他們的語言中就會出現多個表示不同類型的雪的詞匯。
原型范疇論是認知語言學的理論基石之一,同樣重視認知主體在范疇化過程中的作用。因為范疇化受制于人類感知及運動機能的特性及心智的想象能力,體現在圖式組織、隱喻、轉喻、心理意象等方面。事實上,認知語言學研究的一個基本前提就是,在語言和客觀世界之間存在一個中間層次“認知”。意義不直接反映外部世界,而是反映人對外部世界的認識。認知的主體是人,沒有人的參與,認知是不可能的,對世界的認知不能獨立于人和人的認知體系。所以,無論象聲詞和客觀現實中的具體聲音多么相似,它們都不可能和客觀現實中的具體聲音完全相同。不同民族語言中的象聲詞都具有明顯的民族特色,例如,漢語中用“汪汪”、“狺狺”表示狗叫聲,英語中卻用yelp、bark、whine、growl、howl等表示狗叫聲。
模擬主體和認知主體都是語言闡釋過程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因素。人類對客觀物質世界和精神世界的認知(模擬或者范疇化)不可能是純粹客觀的,或多或少都帶有一定的主觀色彩,通過認知形成的語言表征更不可能是完全客觀的,所以,對語言進行研究必須和使用語言的人及其認知聯系起來。
5.原模轉化與次原型化
原型模型論的根本原理是原模共軛相生原理。“從這一根本性的原理中,又派生出若干小的原理,包括原模互模原理”。根據原模互模原理,原型經過模擬形成模型之后,該模型可以轉化為新的原型,模擬主體可以對其進行模擬,形成新的模型,依次類推,不斷往復。比如,我們可以直接以人為原型為他畫畫,也可以以人的照片為原型為他畫畫,而照片顯然是人的模型。這里,照片就從模型轉化成了原型。語言的模擬也是這樣,語言中的基本句型都是對物理世界和精神世界各組成成分之間相互作用的一般方式進行模擬形成的。SVO句型是模擬事物的作用只涉及一個作用對象的通用模型,其原型主語通常是表現人類的名詞,其原型賓語通常是表現人類或者事物的名詞。這個模型一旦形成又可以轉化成原型成為其他模型的模擬對象,產生出各種各樣的模擬句型和隱喻句型。比如,英語句子Mary sawthem at the summit是一個原型句,句子的主語是表示人類的名詞,是原型主語;句子的賓語也是表示人類的名詞,是原型賓語。而The fifth day Sawthem at the summit則是一個模擬句,因為句子的主語不是表示人類的名詞,是模型主語。
同樣,原型范疇論認為,范疇具有多原型結構,范疇中的任何一個成員都會與某一原型的表征相似,而那些與同一范疇聯系在一起的各個原型之間具有家族相似性。“整個范疇在原型的基礎上可以不斷地次范疇化。各次范疇可以通過隱喻或轉喻為次原型再進行范疇化,以此類推,從而構成整個范疇的層級結構或同一層面的輻射。因此,次原型既是主范疇的成員又是次范疇的原型,成員角色的雙重性構成了十分復雜的原型范疇”。例如,名詞的原型通常是一個具有三維屬性的離散的實體,是具體的事物,如桌子、椅子、書本等。因為名詞通常出現在主語、賓語、補語的位置上,這些位置就成了名詞的表征形式,獲得了原型意義,能出現在這些位置上的詞語都是名詞。因此,在A new dignity creptinto his walk中walk是名詞,因為它出現在介詞賓語的位置上。
模型和非典型成員在一定條件下都可以轉化為原型。正是因為模型和非典型成員都可以轉化為原型,人類才能夠通過已知的事物認識未知的事物,通過熟悉的事物認識不熟悉的事物,從而把不同的事物聯系在一起,一步一步擴大人類認知的范圍,從自身走向他者,從本土走向世界,從地球走向太空,從事物的現象走向本質。
二、原型模型論與原型范疇論的差異
1.原型
原型模型論把“原型”定義為“一個表征與指代、刻劃與描述型的(或型態發生的)初始的、邊界的、先決的、支配的、主導的作用、條件、因素、影響的內涵的范疇”。根據原型模型論,客觀物質世界和精神世界是原型,因為它們是初始的、先決的型;語言和言語都是模擬客觀物質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模型,語言的所有子系統――語音、詞匯、語法、語義、語用和修辭等――也都是模型。從本質上來說,物質世界和精神世界是認識的內容,是客觀的;語言是認識的形式,是主觀的。這也符合哲學“物質第一性,意識第二性”的論斷。所以,原型在很多情況下是一個歷時范疇,原型往往早于模型。
認知語言學家對原型的定義不完全相同。Rosch認為原型是與同一概念的成員有更多共同特征的實例,這個典型代表對于識別范疇起重要作用。Reed認為原型是范疇的平均特征或集中趨勢,是對范疇進行概括的表征。Taylor認為原型是范疇的概念核心的圖式化的心理表征,實體并非原型,只是原型的個例。但是,認知語言學家普遍認為,“原型”是對一個類別或范疇的所有個體的概括表征,反映一類客體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原型是范疇中的最好、最典型代表,是“好”的成員和樣本,與其他成員有更多的共性,是范疇的中心成員,是人類對世界進行范疇化的重要基點和認知參照點,是范疇擴展的源點,為人類認知世界提供簡潔的認知框架,體現認知行為和語言使用的經濟原則。所有概念的建立都是以原型為中心的,原型是范疇化的重要依據。比如,在鳥范疇中,知更鳥是原型,其它成員與原型具有相似性,其相似性程度越高越容易被歸人鳥類,其相似性程度越低越不容易被歸入鳥類。在語法范疇中,主語的原型是施事,賓語的原型是受事,狀語的原型是處所和工具。過去時的原型是指某動作發生于講話之前,它的非原型用法即過去時有時也可用來表示現在和將來,常用來表示虛擬或委婉語氣。主從復合句的原型用法是主句表達主要信息,從句表達次要信息,但有時會出現相反的情況。
所以,盡管原型模型論和原型范疇論都使用“原型”一詞,它們對原型的理解和界定并不相同。原型模型論強調原型的原始的、先決的、支配的、主導的作用,通常在時間上早于模型,盡管也可以與模型同時存在。而原型范疇論的原型通常是共時的范疇,是范疇中最典型的、最有代表性的成員。
2.可變性
根據原型模型論,“原型”通常是固定不變的,不同的模擬主體對原型的認知通常是相同的。“原型”一般都是最初形成的、最初始的范疇,盡管由于歷史的原因,有些事物的原型已經模糊了。比如daisy一詞的原型是day’s eye,表示像太陽的圓盤花;dandelion(蒲公英)來自法語lion’s tooth,表示葉子上有像獅子牙齒形狀的帶刺的花。這就要求我們對詞源、語言產生的歷史文化背景有很好的了解和把握,在語言的研究和使用中不能望文生義和主觀臆斷,而要踏踏實實、認認真真地學習和研究。
原型范疇論中的“原型”雖然相對穩定,但有時是不固定的,可能會因情景的變化、文化背景的不同、時代的發展變遷以及人類認知水平的提高而改變。Ungerer&Schmid研究發現,由于語境不同,“狗”的原型就會不同。在打獵的語境中,“狗”的原型是一種獵犬;在比賽的場景中,“狗”的原型一種身體細長、善于奔跑的賽狗;而在家庭場景里,“狗”的原型是體形較小、溫馴可愛的寵物狗。
文化背景的差異也是影響原型的重要因素。對于同一范疇,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選擇的原型通常不同。例如,中國人關于杯子的原型與西方人關于杯子的原型可能是有差異的。北美人認為鳥類的原型是知更鳥,但中國人卻認為鳥類的原型是麻雀。中國人認為書桌的原型是學生用的課桌,而日本人則可能認為書桌的原型是擺在榻榻米上、腿很短、跟茶幾差不多的小桌子。
時代的變化和發展也會影響人們對原型的認知。例如,50年前的汽車和自行車的原型和現在的肯定大不相同,它們很有可能被人們認為是各自范疇的邊緣性成員。同樣,英語中的動詞arrive原義為船“到岸”,現在它的語義范疇擴大了,指以任何方式“到達某一地點”。由于運輸工具的變化,arrive的原型意義已成為“乘車到達”,而“到岸”只能是邊緣意義了。
原型模型論中的“原型”通常是固定不變的,而原型范疇論中的“原型”有時是不固定的。兩種理論中“原型”的變與不變是與它們的意義和內涵密切相關的。
3.模型與非典型
在原型模型論中,與“原型”相對的概念是“模型”。模型是“一個表征與指代、刻劃與描述型的(或型態發生的)初始后、邊界后、后驗性的、從屬性的、比照的、反映性的(后發的、后瞻的、演變的、延續的、承接的、比擬的、仿照的、連續的、對照的、比較的)作用、條件、因素、影響的內涵的范疇”。原型與模型的關系是相輔相成的,互相依賴的。原型與模型可以屬于相同的系統,也可以屬于不同的系統。比照房子建造模型時,原型房子和模型房子都屬于物質系統;而用“房子”一詞表述房子時,語言模型的“房子”則屬于語言系統。原型與模型之間的相似性程度高時原型容易識別,反之,原型則難以識別。
在原型范疇論中,與“原型”相對的概念是非典型成員或者邊緣成員。原型和非典型成員之間有資格等級的差異,有比較典型的成員,有比較邊緣的成員。范疇成員之間存在相似性和共性特征,可以構成一個連續體,比較典型的成員之間具有更多的共同屬性。非典型成員的原型特征不明顯,邊界比較模糊,有時甚至不固定,存在跨范疇現象。比如,西紅柿既是蔬菜范疇,也是水果范疇。所以,原型與非典型成員通常屬于同一范疇,也可以屬于不同范疇。正因為如此,語言中存在大量的邊界詞,用來表示范疇內成員的不同地位和不同等級。比如,strictlyspeaking(嚴格地說)嚴格地界定范疇內的成員,把不屬于該范疇的成員排除掉。而100sely speaking(不那么嚴格地說)又模糊了范疇的邊界,突出邊界的伸縮性,把某些邊緣成員納入該范疇。又如,英語中典型的動詞具有第三人稱單數、現在時、肯定式、主動態等特征,不完全具備這些特征的動詞是非典型的動詞。所以,在學習英語詞語和語法時,學習者可先掌握詞語和語法的原型意義和用法,然后根據認知規律和語言習得規律,向詞義和語法范疇的邊緣發展,并推導出詞匯和語法的多個意義和多個用法之間的內在聯系,以便更好、更全面地掌握詞語和語法。只有這樣,學習者對英語詞匯和語法意義和用法的理解才能更加深刻、更加全面,長時記憶的效果才會更好,詞匯和語法習得的鞏固提高過程才會更加有效。
“模型”和非典型雖然都和原型相對,但它們的意義并不相同。模型是后發的、演變的范疇,而非典型是不典型的和比較邊緣的成員。
4.生成性
原型模型論認為,“由原型到模型有一個形態發生學過程,即生成過程。如果原型和模型之間沒有形態發生學關系,兩者之間就必然有某種邏輯關系”。最典型的例子是仿生學,飛機是對鳥類的模擬,輪船是對魚類的模擬,現代起重機的掛鉤起源于動物的爪子,水母的順風耳是仿照水母耳朵的結構和功能設計的,電子蛙眼是根據蛙眼的視覺原理研制成功的,盲人用的“探路儀”是根據蝙蝠超聲定位器的原理仿制的。語言中的典型例子是象形文字,象形文字是在比擬自然界的山河日月和飛沙走石的品性形貌的基礎上形成的,比如,漢語中的日()等。語言中的隱喻現象也具有一定的生成性,漢語中的“活雷鋒”、“小諸葛”、“阿Q”等表達方式,都是把所描述的人當作模型來比照那些原型生成的。
原型范疇論則是靜態地描寫范疇內成員之間的關系。原型是典型成員,非典型成員與原型之間具有相似性。相似性程度越高越接近原型,相似性程度越低越遠離原型,麻雀就比鴕鳥更屬于鳥類。但是,原型和非典型成員之間有時也隱含著一定的歷時關系,表現出某種程度的生成性。比如,詞義范疇中的中心義項通常是最先產生的,最基本的,其他義項由于與基本義項具有某種關聯而成為同一詞的義項。這里的原型是基本詞義,同時也是最先產生的詞義,只是認知語言學通常關注的是基本詞義范疇。同樣,隱喻范疇的源范疇也是先認知的具體范疇,而目標范疇則是后認知的具體范疇或者抽象范疇。一般來講,源范疇是我們熟悉的、具體的,來源于人們與世界的相互作用,是最基本的經驗。
原型與模型之間具有生成性,原型生成模型;原型與非典型成員之間一般沒有生成性,但有時也表現出一定程度的生成性。
結語
原型模型論與原型范疇論是不同語言學家在不同時代和不同的文化背景下提出的。但二者都注重語言理論對語言現象的解釋作用,二者都借助原型對語言現象進行研究,有許多共性,也有一些差異。
原型模型論與原型范疇論的共性表現在五個方面:一是二者的研究對象基本相同,它們都對客觀物質世界和主觀精神世界的一切事物進行研究;二是二者對世界的認知方式基本相同,無論是模擬還是范疇化,都涉及人類對世界的認知、概括、抽象和分類;三是二者對世界的認知都依賴相似性,相似性在兩種理論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四是二者都強調客觀物質世界和主觀精神世界認知的主體是人,人在認知世界和表征世界的過程中起決定性作用;五是模型和非典型成員在一定條件下都可以轉化為原型。
篇10
【摘 要】 原型范疇理論作為認知語言學的理論核心,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通過對原型范疇理論的理解,合理分析了這一理論在高中化學教學中的應用,并從中得到了啟發。化學作為實驗型的學科,和原型范疇理論有許多相像的地方,也正是因為有了這些“吻合”的共同點,才能將原型范疇理論與化學教學相結合,為學生們帶來精彩的課堂內容。
關鍵詞 原型范疇理論;高中化學;教學
高中的基礎化學課堂,與原型范疇理論有著很多相同點。為了讓課堂更加的精彩,教師們可以將原型范疇理論帶進課堂,讓學生們對基礎化學理解的更加深刻。好的原型可以讓教學效果事半功倍,所以在將原型范疇理論帶入課堂時,教師們也應注意選擇合適的原型。通過討論研究我們可以發現,高中化學教學中,有很多值得注意的問題,怎樣才能讓學生們更好的掌握課堂知識,是每一位教師都需要思考的問題。如果原型范疇理論可以給課堂學習帶來積極的影響,那么原型范疇理論的應用,對于高中化學教學來說,就十分有必要。
一、原型范疇理論的認知
(一)原型范疇理論的理解應用
作為范疇理論的成員,原型范疇理論十分具有代表性,也是其中最典型的成員。范疇的邊界十分模糊,所以許多家族成員都有著一定的相似性。作為批判經典范疇理論發展開來的原型范疇理論,雖然已經有很豐滿的羽翼,但是卻受到了很多的限制,但這些問題并不妨礙它在高中化學課堂中的應用。原型范疇理論對教學有一定的影響,相比于其他的范疇,原型范疇理論更適合在教學中應用,也很容易被學生們理解接受,這也是它作為范疇理論的獨特意義。
(二)原型范疇理論的特征
1.典型的范疇成員
眾所周知,范疇成員之間雖然有著些許差異,但彼此之間也有著相似的聯系,界限十分模糊。而原型范疇理論雖然打著批判經典范疇理論的旗號,但卻是范疇內最典型的成員,有著十分顯著的特征。憑著這樣的優勢,原型范疇理論擁有了不同的典型性,也正是因為這樣的典型性,讓這一理論在教學中有了立足之地,為教學提供了優勢。
2.范疇理論有一定的相似性
雖然范疇理論的范圍很廣,但實際上,家族中的各個分支理論,也是有一定相似性的。原型范疇理論雖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但也和其他的范疇理論分不開。這一點,也可以稱作是“家族特征”。雖然理論不相同,但范疇家族之間的必然聯系,也將各個理論緊密的聯系到了一起。所以,原型范疇理論可以合理的融入教學,也是因為除了典型性外,它與其他的范疇理論一樣,有一定的基礎認知。
3.原型范疇理論具有開放性
雖然原型范疇理論既有典型性,又有家族相似性,但實際上,范疇的邊界還是有些模糊的。從這個觀點中我們可以看出,范疇理論是可以相互滲透的。它們之間雖然有著不相同的組成條件,但卻不能簡單的就被區分開來。這也就是表明,范疇之間并不分散,而是擁有剪不斷的連續體。當然,這并不能否認范疇理論的原則性,只是這些理論在各司其職的同時,依然有著一定的必然聯系。
二、原型范疇理論在化學中的應用
(一)化學課程的基本構架
作為一門自然學科,化學從分子、原子層次上對物質進行了細微的研究,是相對比較謹慎的一門學科。而它的基本構架就是根據這些細微的知識,學習物質元素的基本性質。在這樣的情況下,原型范疇理論的應用,就顯得十分重要。化學這門學科主要是研究物質的組成、性質、結構之間的變化。化學的教學方式和原型范疇理論有許多的相似之處,所以把原型范疇理論融入課堂,也能夠讓課堂內容更加的充實和完善。雖然原型范疇理論可以運用到教學當中,但對于“原型”的選擇,也十分值得推敲。
(二)原型范疇理論使用的注意事項
雖然原型范疇理論和化學教學有一定的聯系,但在引用至課堂時,也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則。首先,課堂上所選擇的“原型”,要有一定的內涵。在教學過程中,選擇好的原型可以讓教學事半功倍,學生們也可以根據這樣的“原型”更好的理解知識點中的重要內容。化學雖然是一門變化莫測的學科,但基礎理論還是有跡可循的,所以只有選擇好的原型,才可以讓知識更加完善。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就是,教學“原型”應該選擇學生熟悉的例子。比如說,在講到分子概念時,可以選擇水分子作為“原型”為大家講解分析。水是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質,大家非常熟悉,而選擇這樣熟悉的原型來分析知識,可以讓學生們更好的理解概念。反之,如果選擇的原型大家并不清楚,學生們學習的態度就會直線下降,這也就是很多人反饋的“聽不懂”現象。所以,想要將原型范疇理論合理的運用到化學教學中,教師們需要進行非常充分的前期準備工作。
三、結束語
原型范疇理論對于解決問題有著啟發性的作用。很多學者認為,在解決問題時,可以使用原型思維進行合理分析,并根據問題特征尋找適當的解決辦法,這足以證明原型范疇理論獨特的存在意義。而將原型范疇理論運用到化學教學中,也是原型范疇理論的又一大作用。加入原型范疇理論,教學內容會變得更加充實,有吸引力,學生們更容易“聽得懂”。雖然與經典范疇理論有一定的差異,但原型范疇理論更適用于教學當中。教師們在選擇教學原型時,除了要選擇典型、熟悉的例子,也需要考慮學生們對原型的接受程度,如果原型太過深奧,不如選擇稍遜一點的簡單原型,這樣才更容易被大家接受。教學中加入原型范疇理論,也是希望給學生們帶去充實的課堂內容,希望大家更好的理解知識。當然,學習知識自然不能一蹴而就,但好的課堂教學是學生們學習知識的基本途徑。只有充分掌握課堂知識,學習才能夠節節高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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