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社會醫療保險范文

時間:2024-05-22 17: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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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社會醫療保險

篇1

一、充分認識開展和推進“兩大保險”的重要意義

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完善社會管理,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這是剛剛閉幕的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的新要求”的一項重要內容,凸顯出我國發展社會保障事業的意志更強、要求更高,表明了社會保障的發展理念更加成熟,責任更加明晰,政策指向更加明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上級要求,結合pp實際,認真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推進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市上下必須切實提高認識,高度統一思想,帶著一份感情、帶著一份真情把這項工作做好。

(一)開展和推進“兩大保險”,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的必然要求??茖W發展觀,第一要義是發展,核心是以人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協調可持續,根本方法是統籌兼顧。社會保障問題既是一個社會保障制度問題,又是一個社會管理問題,也是一個民生問題,更是一個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問題,同時又是關系到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經濟問題?!巴顿Y、出口、消費”三駕馬車中,現在投資和出口增長都很快,但內需一直拉不起來。這與我們的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健全有關,預期消費非常高,老百姓有后顧之憂,要通過儲蓄來防老、防病,這是客觀存在的問題。通過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和醫療保險制度,解決群眾的后顧之憂,增強群眾的消費預期,釋放群眾的購買能力,對落實擴大內需的方針,調整經濟增長模式,促進經濟健康運行具有重要而現實的意義。因此,社會保障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pp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的一項極其重要的制度安排。社會保障體系中,養老和醫療是廣大人民群眾最為關注的兩大保險。我市目前的養老、醫療保險制度受益面還不夠廣。從養老保險看:全市共有16-60周歲的城鄉居民33.68萬人(戶籍人口),其中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12.8萬人、參加事業養老保險繳費的0.87萬人、參加被征地人員生活保障或生活補助的1.32萬人,再扣除公務員、在校學生和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外來人員,還有約18萬人未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保障)或原一次性低繳費參加農保;60周歲以上老人近8萬人、占戶籍總人口的16.8%,約4萬人無社會養老保險(保障),其中70周歲以上無社會養老保險(保障)的有26850多人,而且人口老齡化趨勢仍在進一步加劇。從醫療保險看:近幾年我們在不斷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的同時,積極開展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今年共有30萬城鄉居民參加了這一保險,其中農村居民29萬、占農村居民總數的93.51%,但還有約5%的農村居民和城鎮大部分中小學生尚未參加合作醫療保險,需要繼續深入推進這項保險制度。這次出臺的《pp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和《pp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明確將本市行政區域內,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鄉居民全部納入“兩大保險”制度覆蓋范圍,通過制度和機制安排,進一步完善現行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制度,能夠使城鄉居民應保盡保地參加到社會保障體系中來。

(二)開展和推進“兩大保險”,是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的有效保證。養老、醫療并稱兩大世界性難題,良好的養老、醫療保障有利于改善居民生活預期,解決后顧之憂,是社會的穩定器、安全網。當前,我市人均gdp已超過5000美元,綜合實力躍居全國百強縣(市)第28位,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市場化和國際化加速提升階段,社會活力顯著增強,同時社會結構、社會組織形式、社會利益格局正發生深刻變化,人們思想活動的獨立性、選擇性、多變性和差異性明顯增強,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趨勢還未根本扭轉,外來人口又急劇增多,改善民生和維護社會穩定的任務較為繁重。20__年,我市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7966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達到8852元,但是在平均收入較高的背后還有不少生活困難的人群,而且目前的保障制度往往是收入越高的保障得越好。因此,盡快建立起獨立于企事業單位以外的、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城鄉居民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弱有所助,是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的堅實基礎。這次根據嘉興統一部署開展和推進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是覆蓋城鄉居民的、最基本的,也是惠及社會各階層中相對最困難、最弱勢群體的養老和醫療保險制度,彌補了全市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的空缺,標志著全市?;尽V覆蓋、多層次、可銜接的社會保障體系已經確立,并朝著“人人享有”的目標邁出了重要一步,在全省、全國都是先人一步、走在前列的,尤其是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整個嘉興地區將在全國率先實現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

(三)開展和推進“兩大保險”,是統籌城鄉發展、加快城鄉一體化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我市堅持以工哺農、以城帶鄉,加快城鄉統籌發展,基本實現了城鄉公交一體化、供水一體化、就業一體化、教育一體化、垃圾收集一體化,農村居民的生活質量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農民“老無所養”、“因病致貧”的現象還一定程度存在,農村里有一部分家庭或人群的生活還比較困難?,F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開始于上世紀90年代,起步雖然比較早,但由于各種原因,制度的設計還有缺陷,目前參保人員僅有6.6萬人,人均繳費偏低且大部分中斷繳費,積累

額少,在現有全市已享受養老金待遇的1566人中,月領養老金最高1687元、最低0.8元,平均只有41.6元,保障水平過低,實際上無保障可言,失去了實際意義與價值,不能真正發揮養老保障制度的作用;前幾年我市開始實施的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已經能夠使醫療保險在制度安排上實現城鄉居民的全覆蓋,也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村居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近三年全市累計共有3.69萬人次農村大病患者獲得住院報銷,有近40萬人次得到門診報銷,但是這一制度也存在著籌資水平偏低、保障水平不高的問題。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結構的變化,農村家庭結構與城市家庭一樣,小型化趨勢日益明顯,普遍轉變為“4-2-1”模式,使“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面臨挑戰,而且城鄉居民的醫療需求隨著經濟發展和生活改善在不斷提高,人們普遍期待政府建立新型的社會養老、醫療保障模式。因此,完善制度,建立維護公平、富有效率、可持續發展的保障機制已成為當務之急。我市這次出臺的“兩大保險”辦法,既著力擴大“兩大保險”覆蓋面,又著力提高保障水平,尤其是在制度安排上真正做到更多地向農村傾斜、向農民傾斜,能夠有效地解決農村居民的后顧之憂。(四)開展和推進“兩大保險”,是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強化公共服務的具體實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要求政府加快職能轉變步伐,把工作的著力點更多地轉到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發展成果更多地體現到改善民生上,真正實現吃飯財政、建設財政向公共財政轉變,讓老百姓更多、更好地享受公共財政的“陽光”,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這次開展和推進“兩大保險”,市、鎮(街道)兩級財政都感到壓力很大,據測算,“兩大保險”合計起來,市、鎮(街道)兩級財政的投入每年將超過1個億。但財政永遠是緊張的,通過構建覆蓋全體城鄉居民的養老、醫療保障體系,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水平和生活保障水平,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是政府職能的回歸和到位。財政再困難,另外可以省一下,也要把這“兩大保險”建立起來,充分體現人民政府執政為民、為民執政的本質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一定要高度統一思想,確保財政補貼經費及時足額到位?,F在開展和推進“兩大保險”,有利條件也很多:一是從上到下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社會保障,尤其是對加強城鄉居民的養老、醫療保障已經形成廣泛共識。二是城鄉居民的生活水平和養老、醫療需求不斷提高,對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和醫療保險制度要求十分迫切,已經有了廣泛的社會基礎。三是通過前幾年開展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積累了很多好的經驗和做法,有了良好的工作基礎。因此,我市開展和推進“兩大保險”的條件已經具備,時機已經成熟。

二、準確把握開展和推進“兩大保險”的目標要求

《pp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和《pp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是根據嘉興統一部署,結合pp實際研究出臺的,總體制度設計是參照嘉興有關辦法的,關鍵是怎樣操作好,把握好目標要求,積極穩妥、規范有序、扎實有效地去開展和推進。

(一)關于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這次出臺和實施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嘉興市政府早在20__年就開始著手調研和政策制訂,并于20__年底開始委托專家進行測算,后又經各級領導和多方專家作過多次方案評審,也得到了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具體到《pp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操作,有關部門已經制訂了實施細則,這里就重點要把握好的幾個方面作一強調。

1.工作目標。通過三年努力,到20__年基本建立起與我市城鄉一體化水平相適應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實現全覆蓋,參保率達到100%。20__年,是實施《pp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第一年,也是關鍵之年,全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率要確保達到60%以上。參保率的高低,也是對各鎮、(街道)、村(社區)和有關部門落實執政為民、以人為本理念及工作能力水平的檢驗。

2.參保范圍。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至60周歲,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各類社會養老保障對象之外的城鄉居民(不含在校學生),都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對年滿70周歲以上符合有關條件的高齡老人,實行養老基本生活補助,其中70-89周歲的城鎮居民每人每月補助80元、農村居民每人每月補助50元,90周歲(含)以上的城鎮居民每人每月補助150元、農村居民每人每月補助90元。

3.財政補貼。改變了原來農保完全采用自愿繳費、自我積累、政府不承擔直接財力支持的“個人儲蓄式養老保險”模式,通過政策推動和利益引導,以參保人員個人繳費為主、地方財政給予補貼、集體經濟適當補助,實行大帳戶小統籌,參保人員個人按8%繳費并建立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帳戶,財政按5%補貼并建立相應的補貼帳戶和統籌基金,其中3%的財政補貼建立補貼帳戶,2%的財政補貼建立統籌基金,同時設立了農村部分計劃生育戶夫婦參保的特殊補貼。上述財政補貼,市、鎮(街道)兩級財政各按50%比例承擔。對于20__年度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我們提出要在20__年3月30日前繳納完成,各鎮、街道也要按照有關要求確保應該承擔的財政補貼足額及時到位。

4.制度銜接。按照嘉興要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嘉興市本級、縣(市)為統籌范圍,實行統一制度,分級管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建立了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相銜接的機制。

(二)關于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為加快推進城鄉社會醫療保障一體化,市委、市政府在過去幾年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實踐的基礎上,制訂了20__年《pp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辦法設計力求體現提高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逐步向“普及型”醫療保障方向發展,并提出了建立動態增長機制,到20__年籌資水平達到人均300元的目標。20__年與20__年的辦法相比,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需要準確把握:

1.籌資標準提高。農村居民每人每年籌資額從125元提高到175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2元、省財政補助6元、市財政補助51元、鎮(街道)財政補助51元,農村居民以戶為單位參加,每人出資65元;城鎮居民每人每年籌資額從182元提高到232元,其中市財政補助51元、鎮(街道)財政補助51元,城鎮居民以個人為單位參加,每人出資130元;在我市就業或就學的外來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其費用由單位或個人承擔,單位負責籌集,集體參保。

2.建立個人帳戶。為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接軌,我市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做法,首次建立個人帳戶。在籌資額中提取每人每年30元用于建立個人帳戶,其余資金作為城鄉居民合作醫療統籌基金。建立個人帳戶是一種新的嘗試和探索,旨在增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對廣大群眾的吸引力,進一步推動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鞏固和發展。

3.保障水平提高。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普通門診不設起報線。首先由個人帳戶按可報醫藥費50%的比例支付,個人帳戶用完后,在鎮、街道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站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可報部分的25%給予報銷;在pp市級醫院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可報部分的10%給予報銷。統籌基金支付普通門診費用年度個人累計封頂800元(不包括個人帳戶基金

)。當年度個人帳戶有結余的,可結轉下年度使用。二是住院報銷減少了分段數,提高了分段報銷的比例??蓤筢t藥費在起報線至1萬元段的報50%,在1-4萬元段的報60%,在4萬元以上的報70%。4.住院醫藥費報銷封頂線再度提高。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住院醫藥費年累計最高報銷享受額由20__年的6萬元封頂調高至7萬元封頂,中小學生及學齡前兒童合作醫療住院醫藥費年累計最高報銷享受額封頂金額由10萬元調高至12萬元。

三、切實加強開展和推進“兩大保險”的組織領導

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推進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是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各級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精心操作。

(一)要強化責任落實。等一下,市政府將與各鎮、街道和有關部門簽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兩個工作目標責任書。責任書是一種形式,關鍵是要把責任落到實處。各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切實把“兩大保險”的開展和推進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層層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工作抓到實處。市委、市政府將加強對“兩大保險”開展和推進情況的考核,并把考核結果作為20__年度各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工作目標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作為相關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各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抓緊建立開展和推進“兩大保險”的領導小組,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配備專門人員,整合相關力量,形成與管理服務對象、內容相匹配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合作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體系,同時要加快建立上下聯網、動態管理的信息化管理系統,確?!皟纱蟊kU”工作有序進行。

篇2

(一)開展和推進“兩大保險”,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的必然要求。科學發展觀,第一要義是發展,核心是以人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協調可持續,根本方法是統籌兼顧。社會保障問題既是一個社會保障制度問題,又是一個社會管理問題,也是一個民生問題,更是一個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問題,同時又是關系到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經濟問題?!巴顿Y、出口、消費”三駕馬車中,現在投資和出口增長都很快,但內需一直拉不起來。這與我們的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健全有關,預期消費非常高,老百姓有后顧之憂,要通過儲蓄來防老、防病,這是客觀存在的問題。通過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和醫療保險制度,解決群眾的后顧之憂,增強群眾的消費預期,釋放群眾的購買能力,對落實擴大內需的方針,調整經濟增長模式,促進經濟健康運行具有重要而現實的意義。因此,社會保障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的一項極其重要的制度安排。社會保障體系中,養老和醫療是廣大人民群眾最為關注的兩大保險。我市目前的養老、醫療保險制度受益面還不夠廣。

從養老保險看:全市共有16-60周歲的城鄉居民33.68萬人(戶籍人口),其中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12.8萬人、參加事業養老保險繳費的0.87萬人、參加被征地人員生活保障或生活補助的1.32萬人,再扣除公務員、在校學生和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外來人員,還有約18萬人未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保障)或原一次性低繳費參加農保;60周歲以上老人近8萬人、占戶籍總人口的16.8%,約4萬人無社會養老保險(保障),其中70周歲以上無社會養老保險(保障)的有26850多人,而且人口老齡化趨勢仍在進一步加劇。從醫療保險看:近幾年我們在不斷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的同時,積極開展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今年共有30萬城鄉居民參加了這一保險,其中農村居民29萬、占農村居民總數的93.51%,但還有約5%的農村居民和城鎮大部分中小學生尚未參加合作醫療保險,需要繼續深入推進這項保險制度。這次出臺的《*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和《*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明確將本市行政區域內,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鄉居民全部納入“兩大保險”制度覆蓋范圍,通過制度和機制安排,進一步完善現行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制度,能夠使城鄉居民應保盡保地參加到社會保障體系中來。

(二)開展和推進“兩大保險”,是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的有效保證。養老、醫療并稱兩大世界性難題,良好的養老、醫療保障有利于改善居民生活預期,解決后顧之憂,是社會的穩定器、安全網。當前,我市人均gdp已超過5000美元,綜合實力躍居全國百強縣(市)第28位,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市場化和國際化加速提升階段,社會活力顯著增強,同時社會結構、社會組織形式、社會利益格局正發生深刻變化,人們思想活動的獨立性、選擇性、多變性和差異性明顯增強,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趨勢還未根本扭轉,外來人口又急劇增多,改善民生和維護社會穩定的任務較為繁重。20*年,我市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7966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達到8852元,但是在平均收入較高的背后還有不少生活困難的人群,而且目前的保障制度往往是收入越高的保障得越好。因此,盡快建立起獨立于企事業單位以外的、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城鄉居民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弱有所助,是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的堅實基礎。這次根據嘉興統一部署開展和推進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是覆蓋城鄉居民的、最基本的,也是惠及社會各階層中相對最困難、最弱勢群體的養老和醫療保險制度,彌補了全市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的空缺,標志著全市?;?、廣覆蓋、多層次、可銜接的社會保障體系已經確立,并朝著“人人享有”的目標邁出了重要一步,在全省、全國都是先人一步、走在前列的,尤其是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整個嘉興地區將在全國率先實現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

(三)開展和推進“兩大保險”,是統籌城鄉發展、加快城鄉一體化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我市堅持以工哺農、以城帶鄉,加快城鄉統籌發展,基本實現了城鄉公交一體化、供水一體化、就業一體化、教育一體化、垃圾收集一體化,農村居民的生活質量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農民“老無所養”、“因病致貧”的現象還一定程度存在,農村里有一部分家庭或人群的生活還比較困難?,F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開始于上世紀90年代,起步雖然比較早,但由于各種原因,制度的設計還有缺陷,目前參保人員僅有6.6萬人,人均繳費偏低且大部分中斷繳費,積累額少,在現有全市已享受養老金待遇的1566人中,月領養老金最高1687元、最低0.8元,平均只有41.6元,保障水平過低,實際上無保障可言,失去了實際意義與價值,不能真正發揮養老保障制度的作用;前幾年我市開始實施的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已經能夠使醫療保險在制度安排上實現城鄉居民的全覆蓋,也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村居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近三年全市累計共有3.69萬人次農村大病患者獲得住院報銷,有近40萬人次得到門診報銷,但是這一制度也存在著籌資水平偏低、保障水平不高的問題。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結構的變化,農村家庭結構與城市家庭一樣,小型化趨勢日益明顯,普遍轉變為“4-2-1”模式,使“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面臨挑戰,而且城鄉居民的醫療需求隨著經濟發展和生活改善在不斷提高,人們普遍期待政府建立新型的社會養老、醫療保障模式。因此,完善制度,建立維護公平、富有效率、可持續發展的保障機制已成為當務之急。我市這次出臺的“兩大保險”辦法,既著力擴大“兩大保險”覆蓋面,又著力提高保障水平,尤其是在制度安排上真正做到更多地向農村傾斜、向農民傾斜,能夠有效地解決農村居民的后顧之憂。

(四)開展和推進“兩大保險”,是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強化公共服務的具體實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要求政府加快職能轉變步伐,把工作的著力點更多地轉到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發展成果更多地體現到改善民生上,真正實現吃飯財政、建設財政向公共財政轉變,讓老百姓更多、更好地享受公共財政的“陽光”,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這次開展和推進“兩大保險”,市、鎮(街道)兩級財政都感到壓力很大,據測算,“兩大保險”合計起來,市、鎮(街道)兩級財政的投入每年將超過1個億。但財政永遠是緊張的,通過構建覆蓋全體城鄉居民的養老、醫療保障體系,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水平和生活保障水平,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是政府職能的回歸和到位。財政再困難,另外可以省一下,也要把這“兩大保險”建立起來,充分體現人民政府執政為民、為民執政的本質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一定要高度統一思想,確保財政補貼經費及時足額到位?,F在開展和推進“兩大保險”,有利條件也很多:一是從上到下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社會保障,尤其是對加強城鄉居民的養老、醫療保障已經形成廣泛共識。二是城鄉居民的生活水平和養老、醫療需求不斷提高,對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和醫療保險制度要求十分迫切,已經有了廣泛的社會基礎。三是通過前幾年開展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積累了很多好的經驗和做法,有了良好的工作基礎。因此,我市開展和推進“兩大保險”的條件已經具備,時機已經成熟。

二、準確把握開展和推進“兩大保險”的目標要求

《*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和《*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是根據嘉興統一部署,結合*實際研究出臺的,總體制度設計是參照嘉興有關辦法的,關鍵是怎樣操作好,把握好目標要求,積極穩妥、規范有序、扎實有效地去開展和推進。

(一)關于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這次出臺和實施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嘉興市政府早在20*年就開始著手調研和政策制訂,并于20*年底開始委托專家進行測算,后又經各級領導和多方專家作過多次方案評審,也得到了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具體到《*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操作,有關部門已經制訂了實施細則,這里就重點要把握好的幾個方面作一強調。

1.工作目標。通過三年努力,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與我市城鄉一體化水平相適應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實現全覆蓋,參保率達到100%。20*年,是實施《*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第一年,也是關鍵之年,全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率要確保達到60%以上。參保率的高低,也是對各鎮、(街道)、村(社區)和有關部門落實執政為民、以人為本理念及工作能力水平的檢驗。

2.參保范圍。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至60周歲,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各類社會養老保障對象之外的城鄉居民(不含在校學生),都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對年滿70周歲以上符合有關條件的高齡老人,實行養老基本生活補助,其中70-89周歲的城鎮居民每人每月補助80元、農村居民每人每月補助50元,90周歲(含)以上的城鎮居民每人每月補助150元、農村居民每人每月補助90元。

3.財政補貼。改變了原來農保完全采用自愿繳費、自我積累、政府不承擔直接財力支持的“個人儲蓄式養老保險”模式,通過政策推動和利益引導,以參保人員個人繳費為主、地方財政給予補貼、集體經濟適當補助,實行大帳戶小統籌,參保人員個人按8%繳費并建立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帳戶,財政按5%補貼并建立相應的補貼帳戶和統籌基金,其中3%的財政補貼建立補貼帳戶,2%的財政補貼建立統籌基金,同時設立了農村部分計劃生育戶夫婦參保的特殊補貼。上述財政補貼,市、鎮(街道)兩級財政各按50%比例承擔。對于20*年度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我們提出要在20*年3月30日前繳納完成,各鎮、街道也要按照有關要求確保應該承擔的財政補貼足額及時到位。

4.制度銜接。按照嘉興要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嘉興市本級、縣(市)為統籌范圍,實行統一制度,分級管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建立了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相銜接的機制。

(二)關于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為加快推進城鄉社會醫療保障一體化,市委、市政府在過去幾年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實踐的基礎上,制訂了20*年《*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辦法設計力求體現提高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逐步向“普及型”醫療保障方向發展,并提出了建立動態增長機制,到2010年籌資水平達到人均300元的目標。20*年與20*年的辦法相比,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需要準確把握:

1.籌資標準提高。農村居民每人每年籌資額從125元提高到175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2元、省財政補助6元、市財政補助51元、鎮(街道)財政補助51元,農村居民以戶為單位參加,每人出資65元;城鎮居民每人每年籌資額從182元提高到232元,其中市財政補助51元、鎮(街道)財政補助51元,城鎮居民以個人為單位參加,每人出資130元;在我市就業或就學的外來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其費用由單位或個人承擔,單位負責籌集,集體參保。

2.建立個人帳戶。為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接軌,我市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做法,首次建立個人帳戶。在籌資額中提取每人每年30元用于建立個人帳戶,其余資金作為城鄉居民合作醫療統籌基金。建立個人帳戶是一種新的嘗試和探索,旨在增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對廣大群眾的吸引力,進一步推動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鞏固和發展。

3.保障水平提高。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普通門診不設起報線。首先由個人帳戶按可報醫藥費50%的比例支付,個人帳戶用完后,在鎮、街道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站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可報部分的25%給予報銷;在*市級醫院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可報部分的10%給予報銷。統籌基金支付普通門診費用年度個人累計封頂800元(不包括個人帳戶基金)。當年度個人帳戶有結余的,可結轉下年度使用。二是住院報銷減少了分段數,提高了分段報銷的比例。可報醫藥費在起報線至1萬元段的報50%,在1-4萬元段的報60%,在4萬元以上的報70%。

4.住院醫藥費報銷封頂線再度提高。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住院醫藥費年累計最高報銷享受額由20*年的6萬元封頂調高至7萬元封頂,中小學生及學齡前兒童合作醫療住院醫藥費年累計最高報銷享受額封頂金額由10萬元調高至12萬元。

三、切實加強開展和推進“兩大保險”的組織領導

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推進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是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各級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精心操作。

(一)要強化責任落實。等一下,市政府將與各鎮、街道和有關部門簽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兩個工作目標責任書。責任書是一種形式,關鍵是要把責任落到實處。各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切實把“兩大保險”的開展和推進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層層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工作抓到實處。市委、市政府將加強對“兩大保險”開展和推進情況的考核,并把考核結果作為20*年度各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工作目標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作為相關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各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抓緊建立開展和推進“兩大保險”的領導小組,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配備專門人員,整合相關力量,形成與管理服務對象、內容相匹配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合作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體系,同時要加快建立上下聯網、動態管理的信息化管理系統,確保“兩大保險”工作有序進行。

篇3

中國雖然初步形成覆蓋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體系,但城鄉醫療保險制度差異較大[2]。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三種醫療保險制度的差異主要體現在籌資機制、管理制度等方面。就籌資機制而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明確規定繳費主體是用人單位和職工,單位負擔工資的8%,個人負擔工資的2%,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都是以政府財政補助為輔以個人繳費為主。其中,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根據不同的人群政府有不同的補助標準,新農合的政府補助在不斷上升,各地區的標準也不一,2013年要求各級政府補助不得低于280元。從醫療保險的基金賬戶來看,城鎮職工采取“統賬結合”,個人賬戶主要支付門診或小病醫療費,統籌賬戶基金支付住院或大病醫療費,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則不設立個人賬戶。就管理機制而言,三種醫療保險的基金管理機構、統籌層次均不相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本為地市級以上,并納入單獨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一般實行縣(市)統籌,基金在國有商業銀行設立專用賬戶,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定期向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匯報合作醫療基金收支、使用情況,保證參加合作醫療農民的參與、知情和監督權力。顯然,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相比就存在一定的基金風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管理,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主要是由衛生部管理。由于上述制度安排的差異,三種醫療保險保障水平也相差很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住院報銷比例約在70%,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住院報銷比例約50%,新農合的報銷比例約75%。報銷比例還只是名義保障水平,而實際補償比例則更能體現真實保障水平[3]。根據國家衛生服務調查結果顯示,2011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實際補償比例52.28%,新農合實際補償比例49.20%,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際報銷比例僅44.87%。與此相關的醫療救濟社會福利水平也存在較大差異(表2)。雖然醫療救濟金額在不斷上升且農村的醫療救濟支出始終大于城市地區,但人均醫療救濟金額農村地區遠低于城鎮地區。顯然,雖然按照人群分別設計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有其歷史原因,但如果長期并行,既違背社會公平原則,也必然導致待遇攀比與群體矛盾,給醫療管理工作增加難度,造成醫療衛生資源浪費。整合城鄉醫療保險制度勢在必行。那么,城鄉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的內涵和目標是什么?筆者認為,所謂城鄉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就是要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合三為一”: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具體包括參保原則、保障范圍、繳費主體、籌資機制、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繳費時效、統籌層次、管理部門等方面趨同和統一。城鄉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的總目標應當是:中國城鄉居民平等享有醫療保險參保權利、公共醫療衛生資源、醫療衛生服務。也就是要從城鄉分割的三元制度變成城鄉融合的二元制度基礎上,逐步建立由區域性統一而全國統一的國民醫療保險制度,確保人人享有比較充分的基本醫療保障。

二、城鄉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的主要約束

將城鄉三種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為統一的城鄉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全民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均等化是一個巨大的系統工程。由于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三種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無疑存在一系列制約因素。筆者現進行可能存在的主要制約因素予以分析,以有助于制定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

(1)經濟貧困地方政府的財政約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根據不同人群,不同地區地方政府給予不同比例補助,新農合中地方政府也給予不同比例的補助。當前,各地區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所需的經費主要來源于地方財政,上級政府的撥款金額相對較少。這導致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收入狀況決定了當地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實際供給水平,尤其給經濟貧困地區地方財政帶來嚴峻的挑戰。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的經濟實力存在著顯著差距,經濟實力強的省份和地區能夠有更多的財力投入到醫保領域中,而經濟相對貧困的西部地區、民族貧困地區和農村地區,沒有足夠的財政資金投入醫療衛生建設。所以,城鄉醫療保險制度整合過程在一定程度上受經濟貧困地方政府的財政約束。

(2)經濟困難群體個人保險費問題。中國現有的三種城鄉醫療保險制度都需要個人繳納一定比例的醫療保險費用。個別地方根據參保人所繳納的不同繳費檔次,實行不同的財政補貼標準,并且個人繳費檔次越高,政府財政補貼越多。這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經濟困難群體的個人醫療保險繳費能力,甚至有些家庭經濟條件特別困難的人,他們甚至連基本的溫飽問題都不能得以解決,更談及不到繳納醫療保險。經濟困難的群體由于營養狀況差,生活條件惡劣,衛生醫療知識缺乏,所以患病的可能性增大。這些人一旦生病,由于負擔不起醫療保險費用,不能得到及時治療,容易將小病拖大病,最后花費高額的醫療費用,從而導致在困難群眾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不斷發生。所以,在城鄉醫療保險整合中如何根據經濟困難群體的貧困程度制定個人保險費用的繳納比例,財政補貼的標準如何界定都是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

(3)戶籍制度的阻礙。由于歷史原因,長期以來形成的城鄉二元結構,一元是由市民構成的城市社會,另一元是由農民構成的農村社會[4]。這種二元社會結構是以二元戶籍制度為核心,包括就業制度、二元福利保障制度、二元醫療衛生制度和二元公共事業投入制度等在內的一系列社會制度體系。醫療保險制度的城鄉分割不利于公民基本健康權利的實現,由于戶籍制度引起的身份差異,在城市打工的農民由于戶籍制度問題不能享受和城市居民同等的醫保待遇。目前以戶口性質和就業來最終確定居民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還是新農合的做法,容易造成許多矛盾,促成制度的不公平。隨著城鄉一體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及就業結構的優化升級,使得城鄉居民的身份界定日漸模糊,但如何真正打破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對城鄉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的阻礙,真正實現全民社會醫療保險制度,也成為城鄉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的重要問題。

三、城鄉醫療保險制度整合路徑與策略

鄭功成認為應從整合城鄉制度入手建立公平普惠的全民醫療保險[5];申曙光認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和城職醫療保險制度整合應走一條漸進式的改革與發展之路,應根據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差異所導致問題的影響程度以及問題的輕重緩急,優先解決眼前急需解決的問題,再逐步實現制度的完全統一[6];王紅漫認為在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地區,應將三種醫療保險制度轉化為統一制度下的三種醫療保障水平,允許居民自由選擇,建立開放型醫療保險可提高百姓滿意度[7];秦立建、蔣中一認為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進行合并是實現城鄉醫療保障統籌的基礎[8]?!吨袊滦娃r村合作醫療發展報告》一書中對如何整合三大醫療保險制度提出了兩大思路。一是先將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整合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再與職工醫療保險整合為全民醫療保險制度;二是先將城鎮地區的職工醫療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以家庭為單位整合為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隨著城鎮化的推進,城鎮醫療保險參加人口增加,新農合參加人口減少,待城鎮化完成之時再考慮建立統一的全民醫療保險制度。報告也指出,這種整合路徑必須正視城鄉之間的差距,“整合進度不能操之過急”,采用“分步走”的戰略整合醫療保險管理體制,是現實和有效的途徑。因此,城鄉醫療保險制度的整合將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1.建立貧困地區城鄉醫療保險財政資金轉移

支付和經濟困難群體醫療保險資助機制短時間要改變受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程度的影響而產生的各地區基本醫療服務供給不均衡現狀,不能單存依靠貧困地區自身經濟發展水平的緩慢提升,必須加大中央政府對貧困地區政府財政轉移支付力度,逐漸增強貧困地區政府財力與事權的匹配度。根據中央與地方政府財政收入水平確定貧困地區城鄉醫療保險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的負擔比例。合理劃分貧困地區地方政府在基本醫療保障方面的財政職責。同時,對貧困地區城鄉醫療保險財政轉移支付必須依靠制度化的程序才能得以規范實現,透明、高效的財政轉移支付程序是防范財政轉移支付過程中權力濫用和資源浪費的重要保障。此外,對于經濟困難群眾來說,建立困難群體醫療保險資助機制,保障困難群眾能夠享受到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政府應安排專項救助資金,對城鄉困難群眾的醫療保險費用給予補助。各地區充分動員和發動社會各界力量,通過慈善和社會捐助等多渠道籌集醫療救助資金。財政部門應加強對醫療救助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安排救助資金,確保救助資金的利用效率。

2.成立城鄉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專門機構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在參保政策、籌資政策、保障水平等方面都與其他兩種醫療保險制度存在很大差異,所以很少有地區將三種醫療保險制度完全并軌,必須正視城鄉之間客觀存在的差距,采取循序漸進的方式進行整合,整合醫療保險管理體制是現實和有效的途徑。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都是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進行管理,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主要是由衛生部管理,在制度的并軌中必然會遇到誰來管理的問題,因此為使三種制度順利合并,需要成立一個機構負責三種醫療保障制度的并軌工作,這個工作可以由勞動與社會保障部專門成立一個專門部門來管理,主要負責制定三種醫療保險制度的整體并軌規劃,解決在并軌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監督并軌工作的順利進行[9]。在并軌規劃中,主要任務是要計劃出具體的時間段需要完成的工作,如第1~3年之內,完成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與新農合的合并工作,在第1~4年內,完成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與其他兩種醫療保險的的合并工作,逐漸實現縣級、市級、省級的醫療保險統籌,最終實現全國統籌,建立全民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3.整合城鄉醫療保險制度信息系統

現存三種醫療保險制度是按城鄉、就業與非就業劃分的,因此在并軌后要一視同仁即不分身份差異,例如近幾年熱議的取消戶籍制度,取消城鄉間的身份差異,雖然在一些大城市開始試點,但在全國實施還需要一定的過程。因此,可以借鑒美國社會保障改革的經驗,建立完善統一的醫療保險信息系統,采用社會保障號,參保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參保號及有身份信息在全國任何地區都可以使用,每個參保人都擁有一張參???,作用相當于身份證一樣,看病就醫時可以刷卡。所以城鄉醫療保險信息制度整合主要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方面,為實現社會保障卡的通用,必須運用互聯網,借助現代信息化技術的優勢,將并軌后的各級醫療保險機構全部聯網,這樣才能使參保人走到任何地方,只要采取刷社會保障卡或輸入社會保障號就可以查到就醫、報銷等個人全部醫療保險信息;另一方面,加快醫療保險信息化建設步伐,逐漸建立覆蓋全國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信息管理系統,加強網絡監管,逐步實現與電子病歷系統、居民健康檔案等對接,實行醫療救助和商業保險經辦一站式服務,逐步推進醫療保險異地結算制度,方便群眾就近就醫。

4.合理分配醫療衛生資源

中國現存看病難、大醫院掛號難、排隊難等現象不是因為缺乏醫療資源的匱乏引起的,而是醫療資源分配的不合理、不平等造成的。受政府投入及體制等因素的制約,城鄉衛生事業發展不均衡,醫療衛生資源分配不公平,尤其是鄉鎮衛生院數量少、醫務人員業務水平低、醫療設備陳舊使得農民的基本醫療服務得不到滿足,而縣級以上的醫院醫療衛生資源則相對集中。因此,必須合理分配城鄉醫療衛生資源,促進城鄉醫療衛生資源的合理流動。首先,政府應加強對醫療公共衛生資源的宏觀調控和監管職能,不斷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改變城鄉衛生資源配置不均衡狀態。其次,完善城鄉衛生人員資源配置機制,促進城鄉衛生人員數量的均衡,鼓勵一些業務水平拔尖的醫生和優秀大學生到基層醫院、小醫院工作[10]。此外,城市醫療機構應充分發揮其擁有的優質資源的作用,建立城鄉醫療機構醫療衛生資源整合、技術逐漸指導的城鄉醫療機構對口關系。最后,加大對農村地區醫療衛生資源的分配力度,加強對農村醫護人員的培訓,提高農村醫療衛生人員的待遇水平,提升基層醫院、小醫院的醫療水平。城鄉醫療衛生資源的合理分配,有利于促進城鄉醫療保險制度整理,建立全國統一醫療保險制度。

5.引入多元化補充醫療保險體系

篇4

一、截止目前工作完成情況

向縣內重點企業送工135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數217人;做好手工業大集體退休人員生活補助待遇年審,全鄉累計發放生活補助39人;發放老農保金4560元,新辦理、換發就業失業登記證68人,開發公益性崗位12個。完成2012年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收繳金額425900元,4253人,養老保險待遇發放1991人。

二、主要措施

1、抓重點,有的放矢地開展工作

主要是圍繞縣里下達的目標任務,抓住招工送工、就業失業登記、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等重點,推進各項工作,并把勞動保障各項工作自覺服務于鄉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2012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以參保擴面為目標,在鞏固2011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成果的基礎上,繼續引導和動員全鄉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加強經辦管理規范化建設方面,重點做好2011年度參保人員信息錄入、待遇領取申報手續及資料建檔等工作。至目前,完成2012年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收繳金額425900元,4253人,養老保險待遇發放1991人;對照工作任務,積極為縣重點企業輸送務工人員,全年向重點企業送工135人;積極做好勞保所日常性工作,今年發放老農保金4560元,做好了就業失業登記證辦理、城鎮小集體企業人員待遇發放,基層公益性崗位、兩參退役人員崗位開發、資料上報、資金申報,勞動力資源動態監測等工作。

2、定責任,有章可循地開展工作

建立健全抓勞動保障工作的責任工作體系,建立了持證上崗和AB崗位制度和勞保所工作人員工作紀律;按照工作考核內容,細化分解到每個勞保所工作人員,明確每項工作有專人抓、專人管。在招工、培訓方面,以鄉人民政府文件的形式分階段將任務下達到鄉村干部身上,并制定了獎懲措施,各項工作在實施過程中根據安排定期召開調度會,確保全鄉勞動保障工作的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3、抓宣傳,有聲有色地開展工作

一是進村入戶宣傳,全鄉9個村,169個村民小組我們全部進行宣傳到位,開展了勞動保障法等政策法規宣傳,特別是抓好社會養老保險、就業創業等政策的宣傳。二是“擺攤設點”宣傳。在人口較為集中的地段設立政策咨詢宣傳員,發放宣傳資料,春節期間,鄉利用逢圩日聯合縣重點企業及本鄉企業舉辦了現場招聘會,并對勞動保障有關政策進行了有力宣傳。三是“張貼懸掛”宣傳,主要是張貼宣傳標語,懸掛宣傳橫幅,春節期間張貼養老保險宣傳標語、招工信息達30余條,利用勞動保障事務所信息平臺,招工等信息260余條。四是“熱線”宣傳,公布勞保所工作人員電話,對在就業創業方面需提供幫助的服務的來電咨詢人員進行解說、宣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抓服務,有求必應地開展工作

為提高勞動保障的服務質量,在縣局、鄉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硬件設施不斷完善,實現了勞保所服務平臺建設的規范化、專業化、信息化。對各村勞動保障協管員建立了考核考評機制,將協管員工資與業績掛鉤,使協管員作用得以充分發揮。全所工作人員從提高服務水平出發,抓好自身建設。一年來,全所工作人員恪盡職守,在工作中我們始終牢記“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一切以職責為己任;注重倡導和培養誠心耐心細心“三心”職業精神,貼心為民,創造優質溫馨服務;對待群眾來訪,全所工作人員都是熱情接待,積極講解政策,為群眾排憂解難,使我所工作在群眾的心目中留下一個文明高效的形象。

三、存在的不足和問題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困難重重,推廣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招工送工工作難度轉大,農村勞動力就業擇業觀念有待轉變。

篇5

一、京津冀醫療保險現狀

(一)北京基本醫療保險現狀北京的社會醫療保險體系按是否屬于就業人員劃分成五個主要部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其中,就業人員按是否屬于正規就業,分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非就業人員根據是否具有城鎮戶口,分別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二)天津基本醫療保險現狀天津的社會醫療保險體系按有無接收單位分成四個主要部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農民工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天津的農民工在與用工單位建立穩定勞動關系(1年以上期限)的條件下,納入天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范疇,短期勞動關系,參加農民工醫療保險;天津的城鎮居民及農村居民統一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由勞動保障部門統一管理;天津將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范疇,并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分設高、中、低檔及學生兒童檔,城鄉居民可根據自身需要參加不同檔次的醫療保險。

(三)河北基本醫療保險現狀河北省的社會醫療保險體系分為四部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河北省城鎮居民醫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制度,職工需參加其就業所在市的醫保,除了11個地級市的醫保制度之外,省直單位及員工單獨管理,參加河北省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梢哉f河北省城鎮居民醫保,實現了全面覆蓋且統籌層次統一上升至市級。

二、京津冀醫療保險協同發展面臨的障礙

(一)制度一是基本醫療保險的分類上存在差異,二是靈活就業人員參保類型存在差異,三是醫保統籌層次上存在差異,四是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標準及待遇水平存在較大的差距。

(二)可攜帶性差第一,京津冀省際間異地就醫報銷政策多是采用先由個人全額墊付后回參保地報銷的方式。不能用醫??ㄖ苯咏Y算或與可報銷目錄不相同,增加了異地就醫的個人負擔。第二,北京和天津的醫療保險待遇高于河北地區,出于對醫?;鸢踩目紤],兩地的醫療保險轉入門檻都較高,京津兩地醫保轉移接續的限制條件使流動人員,特別是靈活就業人員和非組織調動的接近退休年齡的單位就業人員的參保權很難得到保障。第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參保方式通常是家庭捆綁式參保,絕大部分農民工在進城務工之前就已參加新農合,進城務工時又重復參與不同類型的醫療保險。第四,京津冀地區的轉移接續辦法都規定,城鎮職工醫保關系轉出本地后,只能帶走個人賬戶積累的部分,對于其原單位繳納的進入統籌基金的那部分金額,不得轉出。第五,京津對居民類與職工類醫保的繳費年限并不互認。河北對于居民類醫保和職工類醫保的繳費年限的折算方法依然缺失。

三、京津冀醫療保險協同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建立京津冀政府間開放性協作機制建立一個“京津冀醫療保險聯合委員會”,該委員會由中央政府機構設立,負責三地政府的醫療保障政策目標制定、推行情況的監督和協調。

(二)確立京津冀醫療保險總參保原則1.跨省流動人員參保原則。京津冀跨省流動就業人群可遵循就業地參保原則,參加當地城鎮職工醫保,而跨省流動非就業人群則需遵循戶籍地參保原則,參加戶籍所在居民類醫保。2.統一參保原則。醫療保險的參保類型要統一,北京和河北加快城鄉醫療保險一體化進程,將新農合及城鎮居民醫保納入同一醫保管理歸口,由人力社保部門集中監管。3.參保人員年限累計原則。提高流動人員醫療保險轉移接續水平,承認不同醫保制度的繳費年限,當參保人在不同醫保制度間轉移時,采用合理的折算標準,將繳費年限合并計算。4.按時間比付費原則。流動就業人員在京津冀間轉移時,計算分別在醫保承接兩地的繳費年限的相關比例,根據年限比確定各自應支付的金額。建立京津冀醫保風險調劑基金,由京津冀醫保和中央政府分別按一定比例出資,用以協調政府間利益分配不均的問題。

篇6

論文關鍵詞:農村社會保障水平,養老保險水平,合作醫療水平,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1中國農村社會保障水平評估

參照穆懷中教授測算社會保障水平的模型,得出農村社會保障水平的計算公式,以代表農村社會保障水平,代表農村社會保障支出總額,代表農業GDP的值,代表一次分配中農民勞動所得。則農村社會保障水平的計算公式為:(1-1)

根據柯布道格拉斯函數,Hr取0.75。其中為農村社會保障支出占農村居民收入的比例,稱為農民社會保障負擔系數;為農村居民收入占農業GDP比例,稱勞動生產要素分配系數。以農村現有的社會保障項目:社會養老保險、合作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和社會福利水平之和來確定農村社會保障適度水平。以分別代表農村基本社會養老保險支出、合作醫療支出、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社會福利支出各自占農民勞動收入的比例。則由可以得到當前中國農村社會保障適度水平值為:(1-2)

1.1養老保險水平評估

給付確定型(DB)養老保險通過事先確定年老后的每月養老金待遇水平,在根據享受待遇人員的年齡,服務年限等因素,逐年計算參保人的繳費額,即先推導未來給付的精算現值,利用給付分配繳費方法,建立養老保險的繳費模型。

價格P

S

PA

PE

BD

QQ需求量

圖1-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供求均衡情況

由圖1-1可以看出,目前,農村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需求已經遠遠大于供給,由市場決定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供求均衡點為E點,均衡供給量為Q,均衡價格為PO。而實際上政府的供給水平只有Q,由此確定的價格為P,高于均衡價格P。其結果導致農村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價格高于均衡價格,農民為了獲得相同的養老保險水平,不得不多支付(P-P)Q的代價,從而削弱了農民參保的積極性。以代表領取養老金的老年人口占農村總人口的比重,代表每位老年人口每年領取的養老金與其具有勞動能力時每年可獲得的勞動收入的比值(即養老金替代率),則

(1-3)

為計算方便,取值為老人年人均領取的養老金額與具有勞動能力的農民的人均年純收入的比值。根據統計資料,到2007年底,中國共有5171萬人參加農村基本社會養老保險,392萬農村老人領取養老金,養老金支出40億元。同年,農村總人口為72750萬人,則可以得到2007年的的值為:=392/72750=0.54%

由統計資料可得2007年農村具有勞動能力的勞動者人均年的勞動收入(即不含轉移性收入和財產性收入在內的農村家庭人均收入)為3790元,由此可以得

出:

農村基本社會養老保險水平為。

1.2合作醫療水平評估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一般分為家庭保險賬戶,大病醫療統籌基金和醫療救助基金三部分,而大病醫療統籌又可以分為醫藥補償費、管理費和風險儲備金。(1-4)其中:表示基金支出,表示醫藥補償費,表示管理費,表示醫療保健賬戶,表示醫療救助資金。管理費和風險儲備金都以基金支出為基礎分別按不同比例計提,即:(1-5)

其中:分別是管理費和風險儲備金的計提比例,是常數。由此,公式可變為(1-6)

可見,醫藥補償費,醫療保健賬戶和醫療救助資金的測算是計算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支出的關鍵。

1.2.1醫藥補償費的測算(采用粗估法)

預測年醫藥費補償費=(門診費用門診補償比+住院費用住院補償比)保險因子增加系數其中:門診費用和住院費用通過對上一年的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醫療費用支出統計數據得到,門診補償比和住院補償比根據往年的時間數據和政策規定進行綜合測算,保險因子反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對醫療需求的影響,增加系數反映了醫藥價格水平的變動。增加系數=1+醫藥價格增長率。

1.2.2醫療保健賬戶的測算

醫療保健賬戶主要用于一年內沒有使用合作醫療基金的農民進行一次性常規性的常規性健康體檢,其做法是按照向年內未利用合作醫療基金的農民的醫療保健賬戶中劃撥體檢費用資金。其算法是:醫療保健賬戶=一年內未利用合作醫療基金的人數體檢費用其中:未利用合作醫療基金的人數根據歷史數據估算,體檢費用則按照實際價格和相應的待遇確定。

1.2.3醫療救助資金的測算

醫療救助資金主要用于對補償額已經超過封頂線但仍會造成“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病例的救助。

醫療救助資金=封頂線以上“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病例數人均救助資金。其中:封頂線以上“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病例數和人均救助資金同樣可以根據歷史數據和實際待遇進行估算和確定。

表1-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醫療保險參保人數比較

年份

覆蓋農業人口萬人

實際參加新農合萬人

參合率%

新農合支出億元

參加醫療保險人數萬人

2003

22500

16300

72.6

50.38

7974.9

2004

14229

10700

75.2

75.2

9044.4

2005

23658

17900

75.66

92.83

10021.7

2006

50800

41000

80.66

155.81

11580.3

2007

73000

62926

85.7

篇7

聽百遍不如細究一遍

越是平常的事物,越是容易想當然或人云亦云。有些看起來是常識的觀念,實際上卻是錯誤的。

提起社保,許多人很自然地就會想到“三險一金”或者“五險一金”,認為這就是社保。也有人前進了一步,知道“一金”并不是社保,他們的邏輯鏈條建立在“五險是社保,因為社保是法定的、強制的;一金不是法定的,不是社保,不繳是可以的”基礎之上。

正確的理解應該是:五險一金都是法定的。其中五險是社保,但五險僅是針對城鎮職工而言的狹義上的社保,具有強制性,而廣義上的社保并不都具有強制性;一金不是社保,但僅僅是由于歷史因素等而沒有加入社保,其同樣具有強制性。

通常所說的三險一金或五險一金是針對用人單位而言的法定義務。五險指基本養老保險(常簡稱“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常簡稱“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住房公積金。在五險中,前3個險種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后兩個險種完全由企業承擔,即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五險一金、職工繳納三險一金,這是兩種說法得以并存的重要原因。

我國社保體系總體建立在20世紀80年代,住房問題在當時還算不上很棘手的社會問題,再加上國際慣例的原因(在西方發達國家不存在公積金的問題),致使住房公積金沒有納入社保體系建設。五險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規范,由勞動保障部門管理辦理;住房公積金受《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范,由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兩者屬于不同的序列,但均是國家強制性的繳費制度?,F在很多地方只強調社保,而對公積金重視不夠,用人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職工可依法要求自身權利得到保護。

組成與劃分

2011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是我國社保領域的一個綱領性文件,其第一章第二條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p>

結合該文件的其他相關規定,我國社保體系是一個“廣覆蓋、多層次”的體系,以“?;?、可持續”為指針。“廣覆蓋”,從參保對象上來說,就是不僅包括通常意義上的企業職工(對應五險),還把靈活就業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員工等歸入職工的范疇,更進一步把參保對象擴展到了城鎮未就業居民和農村居民,具有了真正的全民性質。“多層次”是“廣覆蓋”的具現,以基本養老保險為例,依據參保對象的不同,細分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我國社保體系的基本情況見下圖,社會各主要人員參保社保的基本情況見下表。

我國社保的基礎和核心是職業保險,即以城鎮職工及用人單位為參保對象、具有法定強制繳費功能的五險,新版《勞動法》強制要求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早期的非戶籍勞動者無法繳納生育險、部分單位違規僅繳存三險等已成為過去式。但社保并不局限于此,針對城鎮未就業居民和農村居民,在基本養老保險層面,分別建立了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基本醫療保險層面,則分別建立了農村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需要指出的是,這4個險種實際上并不具有強制性,比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強調的是由政府加以引導,政府補貼城鄉居民積極參保。

作為社保的核心內容,五險是我們的重點關注對象。在五險中,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不需要個人繳納,二者同失業保險一樣,參保形式比較簡單、領取概率較低,因此我們將更加關注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主要險種基本情況

現將各主要險種的基本情況做個列示。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簡稱“職?!保?/p>

參保范圍: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

賬戶管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單位繳納部分進入社會統籌賬戶,個人繳納部分進入個人賬戶

領取條件:企業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個人繳費滿15年的,退休后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繳納年限不滿15年的,可以在退休時將個人繳納部分一次性領走,不能領取單位繳納部分

覆蓋范圍:截至2013年年底,全國參保人數3.22億人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

實施時間:2009年啟動試點,2020年前實現全覆蓋

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在戶籍地自愿參保

繳費方式:新農?;鹩蓚€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以“有彈性”為原則,比如設計的繳費標準從100元到200元、300元、400元、500元。農村參保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收入水平進行選擇,同時允許地方增設繳費標準,可以向上增設,也可以向下增設

領取條件: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城居?!保?/p>

實施時間:2011年7月試點

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在戶籍地自愿參保

繳費方式:居民繳費、政府補貼

享受待遇:參保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在內的養老金

在北京、煙臺等地區,新農保和城居保已合并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截至2013年年底,全國新農保、城居保參保人數已達4.98億人,其中領取待遇人數達1.38億人

截至2013年年底,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為8.19億人,覆蓋率為79.7%,目前我國的養老保險計劃是世界上覆蓋人數最多、規模最大的養老保險計劃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參保范圍: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

賬戶管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用人單位所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一部分用于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統籌基金。個人賬戶資金主要用于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就醫購藥符合規定的費用,個人賬戶資金用盡或不足部分,由參保人員個人用現金支付,個人賬戶可以結轉使用和依法繼承

覆蓋范圍:截至2013年年底,全國參保人數5.73億人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實施時間:2007年啟動試點, 2010年在全國全面推開

參保范圍: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都可自愿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繳費方式:以政府為主導,以居民個人(家庭)繳費為主、政府適度補助為輔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實施時間:2003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實行試點

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在戶籍地自愿參保

繳費方式:居民繳費、政府補貼。自2013年起,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補助標準從每人240元/年提高到每人280元/年。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到75%左右,并全面推廣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結腸癌、直腸癌等20個病種的重大疾病保障試點工作

失業保險

參保范圍:各類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

領取條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一般交1年拿2個月,享受待遇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覆蓋范圍:截至2013年年底,全國參保人數1.64億人

工傷保險

參保范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

認定條件: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工傷保險有一個爭議性的規定,即在工作崗位發病并在48小時內死亡的,被認定為工傷。如果是發病后超過48小時死亡的,就不會被認定為工傷

覆蓋范圍:截至2013年年底,全國參保人數1.99億人

生育保險

參保范圍:所有用人單位(包括各類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由用人單位統一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

篇8

為加大對計劃生育家庭的優惠補助政策,在建立利導長效機制方面給予政策支持,根據《財政部、人口計生委關于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投入保障機制的意見》(財教【】558號)文件精神,經省政府同意,從年起代繳城鎮獨生子女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建立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和現無子女家庭父母及農牧區獨生子女、雙女戶、現無子女家庭父母養老保險機制;設立計劃生育長效節育措施獎勵制度。所需資金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省級與州縣按8:2的比例共同承擔?,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繳城鎮獨生子女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

(一)具體內容:將城鎮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家庭14周歲以內的獨生子女,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個人每年繳費40元的部分,由縣級財政代繳,個人不再繳費。

(二)代繳對象確認條件: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城鎮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家庭14周歲以內的獨生子女。

(三)實施辦法和程序:具體實施辦法由縣級人口計生部門、財政部門和人力社會保障部門協商制定并執行。

二、建立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現無子女家庭父母及農牧區獨生子女、雙女戶、現無子女家庭父母養老保險機制。

(一)具體內容:

依托現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機制對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獨生子女父母、獨生子女死亡及多年未育現無子女的父母,在原繳費的基礎上每人每年再給予100元養老保險補助金;參加新型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的農牧民獨生子女父母、雙女戶父母、獨生子女死亡及多年未育現無子女的父母,在原繳費的基礎上每人每年再給予100元養老保險補助金。隨著社會養老保險機制的進一步完善,逐步擴大計劃生育家庭養老保險的范圍。

(二)參保補助對象:

符合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獨生子女父母、獨生子女死亡及多年未育現無子女的父母;符合新型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的農牧民獨生子女父母、雙女戶父母、獨生子女死亡及多年未育現無子女的父母。夫婦雙方婚育情況發生變化的,按其新組建家庭的子女數合并計算是否符合養老保險條件,判定其是否享受增補養老金。

(三)補助程序:

1、個人申請登記:符合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獨生子女父母、獨生子女死亡及多年未育現無子女的父母;符合新型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的農牧民獨生子女父母、雙女戶父母、獨生子女死亡及多年未育現無子女的父母在每年9月底前向社區、村(牧、居)委會提出申請并填報《計劃生育家庭養老保險登記表》,同時提交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子女死亡證明、縣級以上醫療機構不孕證明、節育措施證明等。

2、社區、村(居)委會核實:社區、村(牧、居)委會對申請登記人家庭婚育情況調查核實無誤后,在《省計劃生育家庭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上蓋章認可并上報鄉(鎮、街道)人口計生辦審核。

3、鄉(鎮、街道)審核:、鄉(鎮、街道辦事處)人口計生辦對社區、村(牧、居)委會上報的人員進行審核匯總,并于每年月中旬前將符合補助條件的《省計劃生育家庭養老保險花名冊》(一式三份)、《省計劃生育家庭養老保險匯總表》(一式三份)報縣(區)人口計生局和人力社會保障局。

4、縣(區)人口計生局會同人力社會保障局復核:縣(區)人口計生局會同人力社會保障局對上報的符合城鄉養老保險補助條件的計劃生育家庭花名冊進行復核匯總后,每年10月下旬前報州(地、市)人口計生委匯總后報省人口計生委;省人口計生委將按照各地上報《省計劃生育家庭養老保險匯總表》確定補助金額于每年11月中旬前報省財政廳下達專項補助資金。

5、增補參加養老金的發放??h(區)財政局將計劃生育家庭養老補助經費直接劃入本級人口計生部門個人養老保險基金專戶??h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每年12月中旬前將本年應增發的資金撥付至本級社會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專戶,由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分發名單辦理增發養老金手續。

三、設立計劃生育長效節育措施獎勵制度

(一)具體內容:

對符合《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兩個女孩后落實結扎措施的農牧民家庭每戶一次性給予1000元的獎勵。

(二)獎勵對象確認的條件:

計劃生育家庭結扎戶獎勵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夫妻雙方均為我省農牧區戶籍戶口;

2、符合《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已生育兩個女孩;

3、夫妻雙方有一方采取了絕育手術;

4、持有縣(區)級計劃生育服務機構絕育手術證明(非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實施絕育手術的,須經區縣計劃生育服務機構鑒定后,出具有效證明)。

(三)補助程序:

1.本人填報登記《農牧區計劃生育家庭結扎戶獎勵對象登記表》;

2.村(牧、居)委會審議蓋章后報鄉(鎮、街道)計劃生育辦公室審核填制《農牧區計劃生育家庭結扎戶獎勵對象花名冊》、《農牧區計劃生育家庭結扎戶獎勵對象發放情況匯總表》報縣級人口計生部門;

3.縣(區、行委)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審核、確認、匯總并于每年月中旬前將《農牧區計劃生育家庭結扎戶獎勵對象發放情況匯總表》報州(地、市)人口計生部門匯總;

篇9

1、社??ú话》抗e金。因為社??ㄊ菂⒈A松绫5娜瞬拍茴I取的。

2、其中城鎮職工社保只包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而城鄉居民社保也只包含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而住房公積金則是參與繳存了公積金的職工才能領取的。

3、社保卡歸社保局管,它是向參保了社保的職工和個人發放的社會保障卡。而住房公積金則是歸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的。參與繳存公積金的職工會有一個專門的公積金個人賬戶,每月的公積金都會直接劃撥到這個公積金個人賬戶當中。

當然,公積金也是有卡的,不過因為公積金都是往戶頭里充錢,所以只要開了戶就行,辦不辦卡都可以。

(來源:文章屋網 )

篇10

第一條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大力度推進有條件的農村居民進城落戶的意見》(陜政發〔2010〕26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有條件農村居民進城落戶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銅政發[2010]4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按照科學發展觀的總體要求,堅持有償自愿、綜合配套、分類實施、分階段推進、以鄉鎮為主的原則,建立農民向城鎮轉移的體制機制,引導有條件的農村居民特別是有條件的重點群體向城鎮有序轉移,享受城鎮居民待遇,逐步縮小附著在戶籍上的城鄉差異,促進城鄉資源要素合理流動,探索統籌城鄉改革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的有效途徑,形成科學有序的人口城鎮化機制,不斷提高城鎮化水平,實現城鄉統籌協調發展。

第三條推進有條件農村居民進城落戶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納入各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

第四條各鄉鎮人民政府是推進有條件農村居民進城落戶工作的責任主體。

第五條加強重點鎮建設和居民社區建設,按照土地指標平衡和資金平衡的原則,鼓勵整村推進,采取多種有效方式解決宅基的退出和使用問題,凡進入重點鎮和社區的農村居民,可辦理進城落戶。

第六條農村居民進城落戶政策與扶貧移民搬遷、重點鎮建設等其他有關政策統籌結合,綜合配套使用,創新推進方式,實現政策公用共享,發揮各項政策的疊加效應,提高整體效能。

第七條重點推進農村大中專學生、復轉軍人、“三投靠”群體(指農村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農村年老父母投靠子女)、城中村居民,尤其是對有穩定工作、長期在城里居住生活的農村進城務工人員放寬進城落戶條件。

第二章條件

第八條農村居民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經常住所,且連續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需滿3年。

第九條凡在工商、稅務部門注冊開辦各類經濟實體,經營一年以上者。

第十條農村居民購買商品住房或在城鎮有自建房者。

第十一條農村大中專學生,入學時戶口遷入學校集體戶或畢業后自愿轉為城鎮居民。

第十二條農村籍退役士兵和退役士官,原則上只要有意愿都可直接申請轉為城鎮居民。有宅基地和承包地的農村籍退役士兵和退役士官,按照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一、第三款執行,無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可直接在區農進辦辦理進城落戶。同時,農村籍高中畢業生亦可參照進城落戶。

第十三條“三投靠”群體和城中村農民。

第十四條本地、異地農村居民在我區工作或生活一年以上的,本著自愿原則,可就近就地轉為城鎮居民。

第十五條對符合在城鎮落戶條件的農村家庭,允許其沒有分配宅基地和承包地的農村籍子女單獨進城落戶。

第十六條按照城鄉政策一致,公共服務均等的要求,居民戶口簿和居住戶口簿統一管理,逐步實現同等待遇。

第三章相關配套機制

第十七條土地處置機制

(1)對有條件舉家進城落戶農村居民自愿退出的宅基地,經區國土資源部門核準,簽訂退出合同并辦理公證后每戶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依據陜政辦發[2010]36號文件公布的征地統一年產值平均標準和推進農村居民進城落戶的有關政策,綜合考慮退出宅基地、地上建筑物、構附著物情況、確定對退出宅基地(含地上附著物)每畝補助價格為16萬元;對在城市規劃區外退出的宅基地原則上復墾為耕地或恢復為林地,不能復墾為耕地或恢復為林地的宅基地,經過批準也可調劑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村居民。復墾為耕地后的宅基地建設用地指標由市、區政府統一使用,也可以有償流轉;對在城市規劃區內退出的宅基地原則上依法征收為國有建設用地,用于城市開發建設。

(2)對自愿在我區各街道辦事處舉家落戶的農村居民,應將其承包地交回集體。對在我區鄉、鎮落戶(不含轉為國家職工)的,可根據農民自愿,交回承包地或繼續耕種、或依法自主流轉。

(3)對有條件舉家進城落戶農村居民自愿退出的承包地,經個人申請,鄉鎮人民政府初審,區農林局核準,簽訂退出合同并辦理公證后,按戶給予一次性補助。補助標準應依據實際交回(收回)土地面積,按照收回當年的農村土地流轉費用加現有農業補貼(林地、草地補助標準參照另行計算)的平均值以10年計算,每戶可獲得相應補償。我區每畝承包地可一次性獲得5690元補償(現行每畝標準可補助=〔農資直補49元+小麥良種補貼10元+玉米良種補貼10元(小麥、玉米視實際情況計算)+區土地平均流轉費用500元〕×10年=5690元)

參與計算的農業補貼范圍以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農作物良種補貼、退耕還林補貼、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為基礎,以后可根據政策和我區實際,按當年國家標準執行。承包方交回(收回)和集體收回的承包土地,可作為機動地,由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發包。發包方案應當經過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或者農戶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討論通過。積極引導各集體經濟組織,積極盤活交回(收回)的土地,促進承包地向經營大戶、龍頭企業流轉,實現規模經營,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土地產出水平。

(4)舉家進城落戶農村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補助資金,由市、區政府在收取的土地出讓收入中統籌安排,建設用地指標有償流轉收益主要用于解決進城落戶農村居民退出宅基地補助資金不足。退出承包地的補助資金由市、區政府用土地出讓收入暫付周轉,土地繼續流轉產生收益后,其收益首先應當用于歸還市、區政府墊支。補助資金的市、區分擔比例按原土地出讓收入市、區分成比例承擔。

(5)規范土地出讓金管理使用,明確土地出讓金在土地復墾、水利、教育、農民進城等方面的使用比例,從資金上保障農村居民進城落戶工作。

(6)按照進退自由的原則,進城落戶農民對宅基地、承包地和林地保留3年至5年的過渡期。

(7)家庭部分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保留其在以后整戶轉移中獲得宅基地、承包地的相應補償的權力,不再享有分配宅基地的權利。待家庭成員整戶轉為城鎮居民時退出的宅基地、承包地享受相應待遇。

第十八條住房保障機制

(1)進一步加大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力度,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支持“限價商品房”建設。將進城的農村居民納入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范圍,實行與城鎮居民平等條件、平等輪候,每個家庭只能按其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享受一次保障性住房。

(2)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用地指標要占到全區房地產用地指標的30%左右,并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劃,一律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項行政事業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3)鼓勵有條件的轉戶居民購置普通商品房。

(4)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市區中心以建設公租房和廉租房為主,鄉鎮主要建設經濟適用房,努力解決進城落戶農民的保障性住房問題。

第十九條就業保障機制

(1)加大農村居民進城落戶就業服務和政策扶持力度,對法定勞動年齡內進城落戶的居民全部給予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

(2)對舉家進城落戶且享受城鎮居民待遇的“零就業家庭”,可安排一名家庭成員依托社區公共服務、機關事業單位工勤等公益性崗位實現就業。

(3)進城落戶居民每人每年可免費參加一次社區服務業、家政服務業、餐飲服務業、機械設備加工、維修等國家準入的90多個工種就業技能培訓,也可享受免費的創業培訓及跟蹤指導服務。

(4)進城落戶居民通過國家職業資格考試,每人給予150元的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5)對自愿創業和組織起來創業的進城居民給予8萬元和20萬元以內的貼息貸款扶持;對進城大學生合伙創業的,可在大學生創業基金中申請50萬元以內的貼息貸款扶持。

(6)在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可享受免費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勞務輸出、就業政策咨詢服務。

(7)積極實施“人人技能工程”,加大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力度,對接受轉戶居民就業和創業培訓的,根據培訓課時給予相應培訓機構600元到1800元不等的補貼。

第二十條社會保障機制

(1)農村居民在城鎮落戶后,在單位就業的可隨同單位繼續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靈活就業的,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隨遷家庭未就業成員,可按規定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2)對由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向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時,轉移個人賬戶儲蓄額,可以由個人選擇補繳費的辦法或折算的辦法進行銜接。選擇補繳費辦法的,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期間,按照同期各年度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繳費基數的60%計算,由個人補繳保險費(含利息)和轉移的個人賬戶存儲額的差額。補繳后,原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并計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選擇折算辦法的,從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之日起,按照同期各年度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繳費基數和比例計算,并將轉移的個人賬戶儲存額向前折算成對應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3)由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向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時,個人賬戶儲存額合并計算,原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視同為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已到年齡領取的按照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

(4)農村居民進城落戶后,在單位就業的隨同單位繼續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靈活就業的,以個人身份可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現行政策規定繳費并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5)進城落戶居民未就業的,可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也可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已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視同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其轉接前后的連續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6)進城落戶居民在單位就業的隨同單位參加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并享受相關政策待遇;未就業的,已參加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享受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政策。

(7)建立健全低收入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體系,將符合條件的進城落戶農村居民納入城市低保范圍,并按照應保盡保的原則,原享受農村低保的,轉戶后按城市低保申報程序申請享受城市低保,原農村低保不再享受。

(8)進城落戶居民在我區公共職業介紹機構繳納社會保險的“3848”靈活就業人員,可按政策規定享受全額的社會保險補貼。

(9)加強對進城落戶農民的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采取發放培訓券等多種形式,對進城落戶農民進行免費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進一步提高進城落戶農民的就業創業能力。

第二十一條城鄉教育、衛生保障機制

(1)按照全區統籌城鄉發展的戰略部署,堅持“兩為主”(即以區管理學校為主、以全日制公辦學校為主)原則,將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納入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總體規劃和實施范圍,整合優化教育資源,切實滿足隨遷子女就近入學的需求。

(2)加大財政投入,在城市教育新的經費保障機制中對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補助獎勵,保障進城落戶居民子女接受公平的教育。

(3)大力加強進城落戶居民及隨遷子女的教育培訓,全面提升新市民綜合素質。加強管理與指導,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關愛服務體系和動態監測機制。

(4)加快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醫療機構建設,加快覆蓋城鄉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逐步完善醫療服務基礎設施,保障進城落戶居民及其子女和低收入群體在市內居住地享有國家規定的公共衛生服務。

第二十二條實施稅收減免政策

(1)農村進城落戶居民享受國家有關就業和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

(2)對進城落戶居民從事個體經營的,其按期納稅的營業稅起征點由5千元提高到1萬元;對新開辦的各類經濟實體免收稅務登記工本費,其新辦的個體工商戶5年內免征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3)對進城落戶居民取得的經濟補貼收入免征各項稅收,如有在城鎮首次購買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減免相關地方稅收。

(4)對進城落戶居民從事生產經營的經濟實體,其自用房產、土地納稅確有困難的,經批準暫免征收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