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辦法范文

時間:2023-04-01 23: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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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辦法

篇1

第二條農村五保供養,是指依照《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和本辦法規定,在吃、穿、住、醫、葬等方面給予村民的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

第三條農村五保供養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正常生活;

(二)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三)以政府保障為主,多渠道改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生活;

(四)公平、公開、公正。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領導,要把農村五保供養事業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制定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市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為:集中供養的,每人每年4000元;分散供養的,每人每年2500元。各區縣人民政府可根據經濟發展水平、財力狀況和當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制定上浮標準。農村五保供養標準應當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不斷提高。

農村五保供養資金,在各區縣人民政府財政預算中安排。市財政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助。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有計劃地新建、改擴建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對布局不合理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逐步進行合并,不斷提高集中供養水平。

第五條市和區縣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負責擬訂農村五保供養政策,制定農村五保供養管理制度并監督落實。

發展改革、建設、農業、教育、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衛生、規劃、審計、殘聯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

第六條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審核、上報和供養工作。

村民委員會協助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申請受理、民主評議、公告、上報工作和日常生活照料。

第七條對按照標準建設、依照規定運營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從市、區縣財政和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中給予補貼。

第八條招用本市下崗失業人員、農村富余轉移勞動力及就業困難群體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可以享受由市再就業資金提供的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補貼或者工資補貼。

對在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中從事護理和服務工作、參加由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培訓并取得職業技能證書的人員給予培訓補貼,所需補貼資金,由區縣民政部門或者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按規定解決。

第九條興辦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的本市下崗失業人員,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社會力量舉辦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貸款擔保、貸款貼息。

第十條各級人民政府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為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及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提供捐助和服務。各區縣民政部門在開展社會捐助活動中募集的物資,應當優先用于解決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生活需要。

第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門對在農村五保供養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二條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是指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村民:

(一)無勞動能力;

(二)無生活來源;

(三)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

第十三條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認定和農村五保供養待遇的終止,按照《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農村五保供養包括以下內容:

(一)供給糧油、副食品、生活用水和生活用燃料;

(二)供給四季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錢;

(三)提供符合居住條件的住房,確保通風、采光、照明及安全;

(四)提供疾病治療,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參加當地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負擔的部分費用由農村醫療救助基金負擔,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后,個人實際負擔部分按照有關規定享受醫療救助;

(五)辦理喪葬事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死亡后,由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或者村民委員會負責辦理喪葬事宜,所需費用從農村五保供養資金中列支。

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中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16周歲仍在接受義務教育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免除相關費用,提供必要的學習用品,保障其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第十五條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私有財產按照繼承法處理,不得將村民私有財產交給國家或者集體作為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的條件。

第十六條區縣財政部門根據民政部門提供的農村五保供養資金用款計劃,按季度撥付農村五保供養資金,并依據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變化及時調整預算,確保供養資金的落實。

集中供養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供養資金,直接撥付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分散供養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供養資金,實行社會化發放。

農村五保供養資金實行專賬管理、??顚S谩?/p>

區縣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應當為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提供必要的設備、管理資金,并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所需費用不得在農村五保供養資金中列支。

第十七條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與村民委員會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簽訂供養服務協議。

在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集中供養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要堅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則,簽訂入院協議,明確相關責任和義務,由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提供服務。

分散供養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可以由村民委員會提供照料,也可以由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提供有關供養服務。提倡其他社會組織或者志愿者為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提供服務。

第十八條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按照每8名能夠自理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至少配備1名工作人員、每4名不能自理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至少配備1名工作人員的比例,配備相應數量的工作人員。

第十九條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工作人員應當經過必要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服務技能和服務水平。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依法與其建立勞動合同關系。

第二十條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要完善院務公開等內部民主管理制度,接受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民主監督。

第二十一條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制定營養平衡食譜,合理配置適宜農村五保供養對象食用的膳食,其供餐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規定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為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建立健康檔案,定期檢查身體,做好疾病預防工作。建立衛生消毒制度,定期消毒餐具、清洗衣被,保持室內外環境整潔。

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配置適合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特點的文化體育活動設施,組織有益于農村五保供養對象身心健康的文化體育、保健康復活動。

第二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安排資金,對分散供養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居住的危陋房屋進行修繕,確保房屋安全,符合居住條件。村民委員會可以從農村集體經營等收入中安排資金或者提供人力、物料,改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居住等生活條件。

第二十三條區縣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檔案和信息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五保供養資金的監督管理,嚴禁截留、挪用,確保資金安全。審計機關應當依法加強對農村五保供養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

第二十五條建立農村五保供養信息公開制度。各級民政部門應當公開農村五保供養申請條件、審批程序、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和農村五保供養資金發放與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六條有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符合農村五保供養條件的村民不予批準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的,或者對不符合農村五保供養條件的村民批準其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的;

(二)貪污、挪用、截留、私分農村五保供養款物的;

(三)有其他、、行為的。

第二十七條村民委員會組成人員貪污、挪用、截留農村五保供養款物的,依法予以罷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工作人員私分、挪用、截留農村五保供養款物或者虐待農村五保供養對象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辭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篇2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市區范圍內塵污染的防治管理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塵污染,是指在建設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公路、航道、建設工程等)施工、房屋拆遷、物料運輸與堆放、道路保潔、養護綠化等活動中以及因泥地產生粉塵顆粒物對周邊環境和大氣造成的污染。

第四條市區范圍內的塵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條線管理”和“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落實相關責任。

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塵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并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

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現場塵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產生塵污染的物料運輸、公共場所保潔塵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市園林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植物栽種和養護、裸土的綠化和鋪裝施工塵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公路、工程施工塵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級水利工程施工塵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所屬行政區域內各類塵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負責塵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建設單位依法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應當包括對可能產生塵污染建設項目的防治方案。

第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將防治塵污染的費用作為建設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列入工程概(預)算。該費用為不可競爭費用,在工程預算、投標報價或標底中應足額計取。

建設單位在與施工單位簽定的施工承發包合同中,應當明確施工單位對可能產生塵污染建設項目的防治責任,并監督施工單位按照環評要求組織實施塵污染防治方案,在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提供符合開工條件的場地,并保證相關防塵污染資金落實到位。

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施工塵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并在工程開工3個工作日前將塵污染防治方案連同其他有關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報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施工工地現場應建立相應的責任制度、作業記錄臺帳、費用列支計劃和使用清單,并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施工現場塵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第七條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實施:

(一)工程施工應當采用連續、密閉的圍檔施工,在城市主次干道、景觀區域、繁華地區,其邊界應設置高度2.5米以上的圍檔,其余地區設置不低于1.8米的硬質圍檔,圍檔的材質、色調應當統一并保持整潔,且不得擅自占道;

(二)工程建設項目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禁止使用袋裝水泥、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施工現場不得使用拌和機,但依法向市散裝水泥管理機構備案的特殊情形除外;

(三)施工工地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

(四)施工工地內設置洗輪槽,完善排水設施,并配備車輛清洗設備,車輛駛離工地前,應在洗輪槽清洗,不得帶泥上路;

(五)施工中使用水泥、石灰等易產生塵的建筑材料時,應采取密閉存儲、設置圍檔或圍墻、采用防塵布蓋等防塵措施;

(六)進出工地的物料運輸車輛應采用密閉車斗,并確保物料不遺撒外漏;

(七)督促施工人員按作業規程裝載物料;

(八)限制使用無組織排放塵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等機械設備;

(九)遇有塵的土方工程作業時應采取灑水壓塵,盡量縮短起塵操作時間,氣象預報風速達到6級以上時,未采取防塵措施的,不得組織施工;

(十)施工時應在工地建筑結構腳手架外側設置密目防塵網(不得低于2000目/100厘米2)或防塵布;

(十一)在建筑物、構筑物上運送散裝物料和清理建筑垃圾,應采用密閉方式,禁止高空拋灑;

(十二)閑置6個月以上的施工工地,應當對其泥地進行臨時綠化或者覆蓋;

(十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時內不能完成清運的,應當在施工工地內設置臨時堆放場,臨時堆放場應當采取圍擋、覆蓋等防塵措施。

第八條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實施:

(一)施工機械在挖土、裝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等作業時,應當采取灑水、噴霧等措施;

(二)對已回填后的溝槽,應當采取灑水、覆蓋等措施;

(三)使用風鉆挖掘地面或者清掃施工現場時,應當向地面灑水。

第九條拆除城市主次干道、景觀區域、繁華地區建筑物、構筑物的施工區域,應采用硬質封閉圍欄,高度不低于2.0米,除不具備條件進行灑水噴淋或采取灑水噴淋措施可能導致危及施工安全的外,施工單位應對拆除部位進行灑水噴淋降塵。拆除施工中,禁止從高處拋灑建筑垃圾。

氣象預報風速達到6級以上時,應停止房屋爆破拆除施工或房屋主體拆除施工。

鼓勵施工單位采取機械化拆除方式,縮短作業時間。

第十條堆放易產生塵污染物料的碼頭、堆場和露天倉庫,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實施:

(一)碼頭、堆場和露天倉庫的地面應硬化處理;

(二)采用圍墻、圍檔或天棚儲庫,庫內配備噴淋或其他防塵設施;

(三)采用密閉輸送設備作業的,應當在落料、卸料處配備吸塵、噴淋等防塵設施,并保持防塵設施的正常使用,堆場露天裝卸作業時,應當采取灑水等防塵措施;

(四)臨時性的廢棄物堆,應當設置高于廢棄物堆的圍擋、防塵網等,長期存在的廢棄物堆,應當構筑圍墻或在廢棄物堆表面種植植物;

(五)劃分料區和道路界限,及時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潔,并及時清洗;

(六)出口處設車輛清洗專用場地,運輸車輛應當在除泥、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作業場所。

現有堆放易產生塵污染物料的碼頭、堆場、露天倉庫不符合前款規定要求的,應當在本辦法實施后6個月內,按照前款的規定進行整改。

第十一條道路保潔作業,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實施:

(一)除雨天或者最低氣溫在攝氏4度以下的天氣外,城市保潔等級為一級的道路至少每2日沖洗1次。鼓勵利用污水處理廠尾水作為沖洗水源,污水處理廠周邊五公里范圍內道路沖洗應當采用污水處理廠尾水作為沖洗水源,污水處理廠要做好尾水供水工作;

(二)城市快速通道、高架道路實行機械化清掃灑水作業,其他道路鼓勵采用機械化清掃灑水作業;

(三)采用人工方式清掃的,應當符合本市市容環境衛生作業服務規范。

第十二條城市道路路面破損時,應采取措施及時進行修復。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的修復,盡量使用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

第十三條城市綠化和養護作業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實施:

(一)城市道路兩側和中間分隔帶應當進行綠化,避免泥地;

(二)氣象部門建筑施工塵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應當停止平整土地、換土、原土過篩等作業;

(三)栽植行道樹,所挖樹穴在48小時內不能栽植的,對樹穴和種植土應當采取覆蓋、灑水等塵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樹栽植后,應當當天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運,不能完成清運的,應當進行遮蓋;

(四)3000平方米以上的成片綠化建設作業,具備條件的,在綠化用地周圍應當設置不低于1.8米的硬質密閉圍擋,在施工工地內設置車輛清洗設備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漿沉淀設施,運輸車輛應當在除泥、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施工工地。

第十四條對綜合性的塵污染防治工作,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組織相關部門或者機構實施聯合檢查,被檢查者應當如實反映情況。

第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辦法造成塵污染的行為都有權進行舉報。市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應設立舉報電話,接受舉報和投訴。

第十六條建立塵污染控制定期通報制度。各區人民政府和市各相關部門要及時將塵污染投訴和檢查發現的塵污染問題通報相關主管部門,相關主管部門要及時查處,并將查處情況反饋。

第十七條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塵污染防治納入本市數字化城市長效綜合管理考核和保潔作業技術規范定期考核范圍。

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建筑工地塵污染防治納入施工單位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第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施工單位未按要求采取塵污染防治措施,致使大氣環境受到污染的,由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九條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未按要求采取塵污染防治措施的碼頭、堆場、露天倉庫等單位,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將建筑垃圾交給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或個人處置,或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筑垃圾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查處;超載、超速、遮擋車牌的,由市公安、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篇3

一、督查工作任務

督查工作緊緊圍繞中心工作,堅持黨委授權、突出重點、統一管理、分級負責、注重實效、務求落實的原則。對黨委批示、交辦事項、重大決策、工作部署以及重點工作順利實施進行專項查辦,并及時向黨委反映和報告決策落實的真實情況,提出可行建議,為黨委決策落實服務。

二、督查工作范圍

(一)鎮黨委確定的重點工作內容.

(二)鎮黨委主題年活動內容。

(三)主動作為創一流活動內容。

(四)黨代會、人代會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決定和議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上級重要批示和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

(六)各類會議到會情況。

(七)重要案件和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的辦理情況。

(八)新聞網絡媒體反映有關重要問題的辦理情況。

(九)其他需要督辦的情況。

三、督查工作對象

督查工作對象為全鎮全體人員和村黨支部、村委會。

四、督查工作時限

(一)限時辦結。凡限時辦結的工作任務,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保證質量按時辦結,并向督查辦報送書面材料,未報送書面材料的,視為沒有按時完成。

(二)協辦辦結。凡要求協助辦理的工作任務,牽頭辦理的責任人必須及時組織在規定時限內保證質量按時辦結,并負責反饋協辦人員工作情況。

(三)異議辦結。對承辦任務有異議的,說明情況,由鎮黨委指定辦理人員,辦理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限內保證質量按時辦結。

(四)督查辦結。凡工作受到督查的,必須在規定時限內保證質量按時辦結,并及時整改,并納入當月督查通報,予以懲處。

各項工作任務完成時限分會議安排規定時限和辦理通知單兩種形式,作為督查辦理的時間規定依據。

五、督查組織與人員

成立督查工作組,黨委書記任組長,黨委委員、黨政辦主任任副組長,關朋為成員,切實履行督查職責。

六、督查工作要求:

(一)全體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要切實提高對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發揚務實、高效、嚴謹的工作作風,把督查工作作為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內容認真抓好。

(二)嚴格按照督查工作程序和職責分工,定期進行催辦,及時反饋。涉及兩個以上部門的督查事項,承辦部門要注意工作的整體性,并負責反饋。

(三)加強督查工作的統一協調,辦公室要做好督查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將督查工作納入各部門年度工作主要內容,由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通報。對無正當理由經催辦兩次仍未辦結的,屬客觀原因的須有依據,屬主觀原因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給按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篇4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年)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新階段扶貧開發工作的決定》及《省扶貧開發規劃(—年)》,以增加貧困人口收入為中心,以改善貧困農民群眾生產生活條件為重點,以幫助貧困村、貧困戶脫貧致富為目標,充分發揮定點扶貧單位(含駐青、省直單位、駐軍和武警部隊下同)參與扶貧開發的積極性,利用各幫扶單位的人才、物資、資金、技術、信息優勢和潛力,通過定點扶貧工作,加強貧困村的基礎設施建設、開發優勢主導產業、普及科技知識、提高貧困人口的基本素質、強化以村黨支部為核心的基層組織建設,盡快改變貧困村和貧困戶經濟、社會、文化的落后狀況,使貧困人口盡快解決溫飽,并向實現小康邁進。

二、考核的內容和標準

(一)組織領導

1、幫扶單位要成立有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定點幫扶工作領導小組,有一名領導和專門人員負責本單位的定點扶貧工作。

2、幫扶單位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定點扶貧工作專題會議。

3、幫扶單位要選派一名工作能力強,有責任心的處級干部在幫扶村掛職。

4、定點幫扶人員每年在幫扶鄉、村的工作時間不少于60天。

(二)整村推進

1、以整村推進為載體,結合整村推進項目的實施工作。每年基本解決一個貧困村的貧困群眾的溫飽問題。加強村級組織建設,提高項目的管理水平,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實用技術的培訓,切實發揮整村推進項目的效益,并協助項目村做好整村推進項目的后續管理。

2、幫扶單位與被幫扶鄉(村)共同研究制定《幫扶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選擇項目,落實具體措施,逐年逐項的組織實施,并取得明顯成效。

3、幫扶單位領導班子或扶貧領導小組,每年在幫扶點上至少召開一次現場聯席辦公會,為貧困村、貧困戶解決生產生活中存在的問題。

(三)開展送溫暖,獻愛心活動

1、每年組織機關干部到幫扶點上搞一次走訪慰問貧困戶和扶貧濟困活動;

2、每年元旦、春節期間組織本單位機關干部開展為定點扶貧的貧困戶送溫暖獻愛心活動。

(四)辦實事

1、幫扶單位每年為幫扶村解決2—3個制約經濟發展、改善群眾生產生活條件的重大問題;

2、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2件以上。

(五)工作機制

1、幫扶單位的幫扶工作小組要與省扶貧辦和被幫扶縣的扶貧部門保持密切聯系,主動匯報工作;

2、定點幫扶單位要會同縣有關部門,認真做好被幫扶貧困村的村級組織建設;

3、每年年初和年終書面向省扶貧辦上報定點幫扶工作的年度幫扶計劃和年終幫扶工作總結。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工作由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負總責,由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同幫扶單位、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被幫扶各縣(市)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每半年進行一次抽查,年終進行全面考核。

(二)年終考核前,各幫扶單位要向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提交定點幫扶工作總結報告,并由被幫扶縣為幫扶單位作出幫扶工作鑒定,一并上報省扶貧辦。

(三)成立由省扶貧辦會同幫扶單位、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被幫扶各縣、鄉、村等有關人員的考核小組。

(四)考核中,考核工作組要深入到被幫扶鄉、村進行調查,通過召開村干部和群眾座談會,聽取基層干部群眾對幫扶單位具體幫扶工作的反映、意見和要求。

(五)考核實行打分制。

(六)省扶貧辦收到定點幫扶工作情況報告和考核組的考核結果后,由省扶貧辦負責向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提交全省考核報告。

(七)考核結束后,由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對考核結果給予通報、表彰,并報省考核辦備案。

篇5

一、獎勵范圍

1、獎勵范圍為全院干警在報紙、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上發表的消息、通訊、評論、圖像、圖片等新聞作品。

2、新聞作品分為四類:

第一類為中央新聞媒體采用的作品。包括新華社、人民日報、法制日報、人民法院報、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法院網及其他全國性新聞媒體。

第二類為最高院、省高院與媒體合辦專欄采用的作品。包括最高院與中央電視臺經濟生活頻道合辦的《經濟與法》、與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合辦的《現在開庭》;省高院與與浙江電視臺教育科技頻道合辦的《法庭紀實》、與浙江人民廣播電臺合辦的《法官在線》。 

第三類為省高院指定的省級媒體采用的作品。即《浙江日報》、《錢江晚報》、《浙江法制報》、《浙江工人日報》、《今日早報》、《青年時報》、浙江電視臺、浙江人民廣播電臺。

第四類為其他省級媒體及市、區新聞媒體采用的作品。

二、獎勵方式

1、宣傳稿件一經被有關新聞媒體采用,除稿費歸本人外,院里根據新聞媒體的類別以及具體稿費數額進行不同程度的獎勵,具體獎勵辦法為:一、二類新聞作品給予相當于稿費三倍的獎勵;三類新聞作品給予相當于稿費二倍的獎勵;四類新聞作品給予相當于稿費一倍的獎勵。

2、獎金于每年年終一次性給付。每位干警在作品發表時,應及時告知辦公室,并提供相應的錄用證明以及稿費數額證明,由辦公室負責登記。年終辦公室根據每位干警全年新聞作品發表數,按照上述辦法統計出獎勵金額,由院里進行集中獎勵。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篇6

第一條 為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升執行力,提高工作效能,確保政令暢通,推動公司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貫徹落實,根據XXX,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政務督查督辦工作是督促檢查各項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領導批辦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重要手段,是加強領導、實施有效管理的重要工作環節和工作方法。

第三條 政務督查督辦工作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實事求是原則。從實際出發,以事實為依據,全面準確地了解和掌握情況,客觀公正地反映和處理問題,防止以偏概全,杜絕弄虛作假。

(二)突出重點原則。把重要工作部署、年度主要任務、階段性工作重點和公司領導重要批示作為督查督辦重點,集中精力,狠抓落實。

(三)統一管理原則。辦公室是公司政務督查督辦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 具體負責日常督查督辦工作。

(四)分工協作原則。按照分級負責辦理、整體協作的原則,及時將督辦事項下達到承辦部門。對涉及多個承辦部門的督辦事項,辦公室要明確各個承辦部門的分工和職責,做好協調服務,形成合力落實,提高落實效率。

(五)注重實效原則。辦公室要采取有效形式加強督查督辦,使督辦事項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六)獎懲結合原則。督查督辦結果作為各部門年度目標考核和評選先進的重要依據。

第四條 政務督查督辦工作內容:

(一)重要來文的落實情況;

(二)公司重要發文的貫徹執行情況,重點是公司做出的重要決定、決議,安排的重要工作等;

(三)年度工作報告確定的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

(四)公司重要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五)上級領導批辦、交辦工作或事項的落實情況;

(六)公司領導批辦、交辦工作事項的落實情況。

第五條 政務督查督辦工作程序

(一)立項。辦公室根據政務督查督辦工作范圍,對需要督查督辦的事項進行登記立項,建立《政務督查臺賬》。督查督辦事項要進行歸類編號,并按照督辦事項、責任部門(責任人)、時限要求和完成情況等內容進行記載,以備存查。

(二)督辦。責任部門應盡快落實承辦的事項。辦公室應在完成時限到期前,采取多種形式對相關責任部門或責任人進行督辦,做到重要事項重點督辦,緊急事項跟蹤督辦,一般事項定期督辦。對沒有完成任務的部門或個人,辦公室應下發《督查督辦通知單》,明確督辦原因及任務完成的最后時限。

(三)反饋。要按照事事有結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則,及時向批示領導報告督辦結果,做到批必辦、辦必果、果必報。

(四)通報。辦公室根據督查督辦工作實際,不定期對督辦情況進行通報。

(五)歸檔。督查督辦事項辦結后,要對有關材料進行整理歸檔。

第六條 督查督辦事項應有明確的時限要求,承辦部門必須按時限要求辦結。情況特殊需要延長辦理時限的,承辦部門應及時說明原因和辦理進展情況,經部門領導核準報辦公室同意后可延期辦理。對需由多個部門共同完成的督查督辦事項,總的時限要求由辦公室負責確定,會辦時限要求由主辦單位確定。對有特殊要求的,要特事特辦,隨到隨辦,并及時報告辦理結果。

第七條 對督查督辦事項辦理不認真、無故拖延、敷衍推諉,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部門和個人,要給予通報批評,部門或個人在年終目標責任考核時不得評為優秀;對認真辦理督查督辦事項成績突出的,給予通報表揚,在年終目標責任考核時酌情加分。

第八條 督查督辦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的有關規定,對涉及黨和國家、上級有關單位、公司發展秘密的政務督查事項,要嚴格保守秘密。

篇7

 

為了進一步加強規范化管理,提高全行員工的集體榮譽感,增強凝聚力、戰斗力和向心力;緊緊圍繞支行黨委確定的全年經營目標,以嚴謹的工作作風、規范的工作行為、嚴肅的工作紀律、嶄新的工作風貌來迎接新的一年的考驗,扎實有效的促進全行各項業務工作再上新臺階。根據上級行有關工作規定,結合我行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紀律:

1、堅決服從組織決定,聽從工作安排。

2、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上班和下班。

3、支行機關人員,要求每天早8點準時到二樓會議室點名。

4、基層營業單位,必須實行上班簽到,下班簽退制度。

5、工作時間不準擅自離崗、串崗、聊天和大聲喧嘩。

6、營業期間不準吃零食、打瞌睡,不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項。

7、不準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場所。

8、聽到辦公電話鈴聲時,應主動接聽,以文明禮貌用語對答,并耐心細致地回答或解決對方提出的問題。

9、在全行實行“首問責任制”,第一個面對客戶的員工是第一責任人,必須對該客戶的業務辦理全程負責,并記錄工作日志,把接待的客戶和所辦理的事項和結果記錄在案,以備客戶監督。

10、按時參加支行通知的各項工作會議,不準無故缺席和遲到、早退。

11、會議期間必須關掉手機和呼機,不準隨意走動,專心致志開會,自覺遵守會場紀律。

12、積極參加機關組織的各項活動,不得推拖和延誤。

二、儀容儀表:

1、上班期間必須身著工作裝,佩戴工號牌,并按支行通知統一更換季節工作裝。

2、著裝要整潔,談吐要文明,舉止要大方,修飾要得體,不許留怪發,男士不蓄長發。

3、接待客戶要面帶微笑,主動熱情,耐心周到。

4、全行員工無論何時何地,一切言行不得損害農行整體利益和形象,更不能干出與農行利益相違背的事情。

三、環境衛生:

(一)營業場所

1、要求每天班前清掃、班后清理,從不間斷。并做到每周一次大掃除。

2、營業廳前行名、行牌,經常擦拭干凈,保持清新醒目。宣傳條幅懸掛整齊,定期更換。每天班前要清洗門窗、清掃地面,保持清潔衛生。

3、營業廳內整齊清潔,物品放置統一有序。要求地面無紙屑、無果皮、無痰跡、無灰塵,墻壁清潔衛生。

4、營業柜臺整潔無灰塵,柜臺玻璃明亮潔凈,便民設施齊全完好,擺放到位。

5、辦公桌上保持整齊有序,辦公用品設施整齊劃一,不準擺設與辦公無關的物品,室內不準堆放私人雜物。

6、大堂經理或導儲員要時時清理營業廳環境衛生,為客戶提供清新整潔的辦公環境。

7、各營業網點其它場所要求定期清理,保持整潔,為職工提供一個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二)支行機關

1、劃清責任區,明確責任人,保證支行機關干凈整潔。

2、機關大院內、門前、門洞保持干凈衛生。每早8點前整理完畢。

3、廁所內要經常沖洗,保持清新無味。每晚7點清掃干凈。

4、樓道、樓梯及辦公室,由當天值日部室打掃,保持清潔衛生。

5、灶房、餐廳保證無蠅、無鼠、無灰塵、無病菌,確保全行員工有一個健康的就餐環境。

6、自行車、摩托車全部整齊放入車棚,不準隨便停放在大院和門洞內。

7、機關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外來車輛由門衛人員安排車位,要規劃有序。

8、垃圾要與環衛隊達成協議,定期清理,堆放垃圾要到位。 《1》

9、機關職工住宿區,由辦公室安排責任人,要保持清潔衛生。

四、出勤規定:

1、工作人員因病、因事等原因在一定時間內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2、請假應在事前由本人親自填寫請假條,按規定程序報批,批準后留存主任處或辦公室備案。

3、病假憑有效證明可準予病假(可出具證明的醫院是縣級以上醫院(含縣級))。

4、婚假、產假、喪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5、審批權限:一般職工請假3天以內(含3天),由本單位領導批準,3天以上由單位主任簽注意見后報支行分管行長批準;副主任請假,2天以內的由本單位主任批準,2天以上由本單位主任簽注意見后報支行分管行長批準;主任請假,3天以內的由分管行長批準,超過3天由分管行長簽注意見后,報行長批準。

6、銷假:假期滿后,應及時到主任處或辦公室銷假,并嚴格記錄登記,否則按曠工處理。

7、基層各單位務必在次月3日前將本單位的考勤情況報回支行辦公室備案。

五、處罰辦法:

為了嚴肅工作紀律,規范工作行為,促進各項規章制度的順利執行,使全行上下形成遵章守紀的良好風氣,維護全行整體形象,對違規違章行為決不姑息,嚴肅處理。

1、成立監督檢查組,由分管行長牽頭,綜合辦公室負責。要認真履行督促、檢查、登記、考核和處罰職責。

2、對違反《中國農業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暫行辦法》及運城分行《營業機構規范服務細則》等有關條款者,情節輕微,負面影響不大的罰款50元,并寫出書面檢查和保證,給予行政警告一次,記入不良檔案;對當年累計達3次或情節嚴重,影響較壞的,令其下崗待業,停發工資;

另注:凡因酗酒后在機關里滋事、打鬧的一律開出公職。

3、上班遲到、早退或缺崗、離崗的給予批評教育,發現一次罰款10元;每月累計發現3次以上的要寫出書面檢查,并通報批評,記入不良檔案。

4、受到顧客舉報或投訴一次的,扣發全年效益工資,累計兩次以上的立即下崗直至除名。

5、不能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的,調離原工作崗位直至下崗。

6、工作期間,不能嚴格執行工作紀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如串崗、玩電腦、干私活、吃零食、舉止不文雅、談吐不文明、與工作無關的其它事項,發現一次,批評教育,罰款10-30元;累計3次以上的扣發一個月效益工資;對履教不改的,一律辭退。

7、職工曠工按實際曠工日扣除日工資,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給予除名。

8、不按規定著裝或不戴工號牌的,發現一次罰款50元。

9、環境衛生,達不到要求的,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元,對責任領導罰款50元。

10、機動車輛、摩托車、自行車按規定停放,不能嚴格執行的對當事人罰款10—30元,對管理責任人罰款50元。

11、屬督查不到位,處理不及時,管理有漏洞責任的,對分管行長和辦公室主任分別罰款100元。

12、對員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金融規章,以及本行各項基本制度,管理辦法、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的行為,除以上處罰外,并嚴格執行農銀發(XX)153號《中國農業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暫行辦法》。

六、組織領導與監督措施:

1、此項工作由分管行長牽頭,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2、辦公室每月至少到各營業網點督查一次,并出榜公布,按季度進行通報。 (2)

3、開展“評優選差”活動。年度終了,支行根據工作記錄評出作風過硬,舉止文明,遵規守紀的員工,予以物質和精神獎勵;對有違規違紀行為記錄者按次數進行排隊,實行“末位淘汰”,作為下崗分流對象。

4、聘請社會監督聯絡員,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設置舉報投訴意見箱,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5、各部室及各經營網點要根據自實工作實際,制定本單位管理考核辦法細則,供支行監督核查。

篇8

一、獎勵:

1、對村(居)工作完成情況按項計分、按月考核、按季獎懲兌現。

2、考核實行百分制。除了計劃生育、穩定等每月都要列入考核外,其他考核項目按當月工作重點,由考核領導小組提出,經集體研究后決定。

3、當月考核的分值比例,由考核領導小組根據當月中心工作或重點工作的重要程度提出,經集體研究后決定。

4、以村(居)為單位進行考核,原則上按支部書記每人每月600元,駐村干部每人每月300元,其他駐村人員每人每月200元,實得考核獎金按所駐村(居)當月得分比例計算,當月得分低于80分的取消當月獎金。村(居)其他干部以工資進行考核,實得工資按該村(居)當月得分比例計算,每季度發放一次。

5、在政府會議室內設立實績公示牌,每月考核結果在實績公示牌上公布,每項工作前三名的用紅旗標注,后三名的用黃牌標注。

6、在政府會議室內設立考勤公示牌,院內所有工作人員、村支部書記、鎮直機關負責人每月公布一次考勤結果,考勤獎每次5元。

7、重要工作原則上均設獎,獎金額度和具體考評辦法由集體研究確定。

8、各村(居)年終考評名次由12個月考核分數相加所得總分和重點工作完成情況排定。

9、年終考評全面先進單位一等獎5000元,二等獎3000元,其他能夠完成全年工作目標的獎1500元。

10、籌款事項、平安、法治建設、穩定、計劃生育重管等,對年終評選先進具有一票否決權。當月未完成或造成重大影響的取消當月考核獎。

11、部門工作,每月在區通報排名前3名的獎500元,獎金分配比例由分管領導確定。排名后3名的單位負責人(或分管人)在早班會上進行檢討。獲上級黨委、政府表彰,年終鎮政府給予獎勵。其中,獲國家級表彰的獎5000元,省級表彰的獎勵3000元,市委市政府表彰的獎勵2000元,區委區政府表彰的獎勵1000元,區直部門表彰的獎勵500元,獎金分配比例由分管領導確定。

二、懲罰:

12、因工作失職、失誤造成工作落后局面,使黨委、政府受到上級追究造成影響或損失的,扣除全年考核獎,取消年度評優資格;違反十條禁令被督查、通報的扣除半年考核獎,取消年度評優資格;違反政府管理若干規定的,扣除當月考核獎,并在全體工作人員會議上檢討。

13、違反效能建設相關制度和規定被上級督查通報造成惡劣影響的,扣除全年考核獎,取消年度評優資格,年度考評為不合格。

14、未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村居,且年度考核倒數后三名的分別罰支部書記、駐村領導、駐村干部500、400、300元,支部書記在兌現大會上檢討。

篇9

一、考評對象:

全區各學校、幼兒園、社區教育中心,局機關各科室。

二、考評效能:

本辦法系年度教育綜合考評有關教育宣傳方面的考評細則,實行積分制,年終根據積分計算各單位年度教育綜合考評有關教育宣傳方面的得分,并據此評選教育宣傳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1、教育宣傳工作先進單位。按教育宣傳工作年終積分排名,評出教育宣傳工作一等獎、二等獎若干名。

2、教育宣傳工作優勝單位。用教育宣傳工作年終積分除以在校學生數,并按所得分值進行排名,主要針對中小學、幼兒園評出教育宣傳工作優勝單位若干名。

3、教育宣傳工作先進個人。在各學校上報的基礎上,由局辦公室根據工作實績,評出教育宣傳工作先進個人若干名。

4、年度“十佳教育新聞”。評選對象包括消息、通訊、評論、攝影等教育新聞作品(雜文、經驗交流等除外)。在各單位推薦的基礎上,組織專家評審,評出全區年度“十佳教育新聞”。

三、計分辦法

第一條學校重視教育宣傳工作,有分管領導計2分。

第二條學校配有專、兼職信息員計2分。

第三條有宣傳工作制度計2分,能有效執行計2分。

第四條建有網站計1分,能正常更新網站信息計1分。

第五條完成優秀教育報刊征訂任務的計20分。

第六條在“教育”網、“中國”網等區級媒體發表的教育信息每條計1分。

第七條在《教育信息》、網、“教育”網等發表的教育信息每條計1.5分。

第八條在《日報》、《晚報》、《時報》(含《教育》、《今日》)、電視臺、廣播電臺等市級主流媒體發表的圖片新聞、消息、通訊每篇計2分,系列報道每組計4分。

第九條在《新華日報》、《教育報》、電視臺教育頻道等省級媒體發表的教育信息每條計10分,在省教育廳網站發表的教育信息每條計5分。

第十條在《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電視臺等國家媒體發表的教育信息每條計20分,在中國教育部門戶網站發表的教育信息每條計10分。

第十一條積極參加年度市教育十大新聞人物推薦活動,入選候選人的每位計10分,入選的每位計20分。

第十二條除政府門戶網站和教育網站外,鼓勵各單位向其它網站和媒體投稿,信息采用作為附加項,滿分為10分。

篇10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實施農村電影“2131工程”,堅持社會效益第一,堅持“三貼近”原則,豐富活躍農村文化生活,傳播科學文化知識,滿足農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的協調健康發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做出積極貢獻。

二、組織領導

為了確保農村公益電影放映工程的各項任務落實,決定成立區文廣新局農村電影工作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文廣新局局長

副組長:文廣新局副局長

成員:文廣新局廣電管理科科長

廣新局財務科科長

文廣新局文藝科副科長

三、目標任務

根據省廣播電影電視局要求,我區2013年度農村電影放映任務場次為3144場。其中鎮240場、蔣垛鎮204場、顧高鎮132場、張甸鎮420場、大倫鎮192場、梁徐鎮264場、白米鎮204場、橋頭鎮84場、婁莊鎮204場、沈高鎮180場、興泰鎮96場、俞垛鎮216場、淤溪鎮180場、溱潼鎮120場、華港鎮204場、開發區204場。另外,固定電影放映點每鎮全年放映52場(一周一場)。

各鎮放映任務由鎮文化站負責組織實施。各鎮文化站要選擇具有數字電影放映設備和放映資質的電影隊(員)承擔本鎮的電影放映任務,各鎮文化站要與放映單位或放映人員簽訂相關協議,落實相關工作要求(相關協議報局廣電科一份),確保全年放映任務保質、保量完成。

固定電影放映點建設今年實現全覆蓋,其中,列入省補范圍、2012年已下達建設經費的7個鎮,至今尚未建成通過驗收的,7月底前必須全部建成;其余8個鎮在今年年底前建成,經驗收合格后,給予一定的經費補助。

四、考核內容

農村電影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從全年農村電影監管平臺監管情況、完成情況、統計情況、宣傳情況、投訴情況、安全情況、檔案情況7個方面進行量化評分,區局制定了《2013年度全區農村電影放映工作考核表》(見附件),考核表按各部分獨立計算總分。

1.做到年初有計劃,年終有總結。各鎮文化站年初要將農村電影放映任務(行政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場,鄉鎮固定放映點每周一場)細化分解到電影隊。每半年要將放映計劃完成情況匯總整理、裝訂成冊,報送文廣新局參加年度考核。

2.平時要認真做好每月放映場次統計、核實和整理工作,嚴格執行填寫放映回執單制度,放映場次由放映員簽字、村委會蓋章、文化站站長簽字蓋章方為有效,不得虛報、瞞報、漏報。

3.有效場次的標準為:每次一部科教片、一部故事影片正常放映完畢,至少有2張圖像清晰的照片(1張影片放映內容畫面,1張現場觀眾畫面),有影片完整放映信息(需用數碼相機拍攝,包含開始放映時間、結束放映時間、影片名稱等)。

4.不得放映帶有封建迷信色彩、性質、不健康內容的影片。

五、考核辦法

考核采取100分制評分的方式,年終考核時,將以“省農村電影監管平臺”監管為主,結合單位自評、考評組綜合考評、平時明查暗訪和放映質量檢查情況以及日常掌握的情況進行綜合評分。綜合評分分值75分以上認定為合格,分值低于75分為不合格。

六、獎懲機制

為落實好農村電影放映工作,區文廣新局在對各鎮送電影下鄉活動進行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礎上,對享受省補的鎮繼續按照省廣電局關于農村電影放映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要求,進行申報和發放補助資金;對不享受省補的鎮,從2013年開始,參照省補標準,向區財政申請專項資金予以補助;對完不成任務、群眾不滿意且考核不合格的電影放映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扣除相應的放映補貼,直至取消放映資格??己私Y果同時作為各鎮文化站年度工作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