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下賢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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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 呂氏春秋 文獻學 研究 綜述

《呂氏春秋》是戰國末年秦國垂相呂不韋集門下賓客對戰國學術及歷史文獻進行匯編整理的成果。呂不韋資助在趙國的秦國質子異人成為秦國的王位繼承人,異人即位后,呂不韋從富商而一躍成為秦國的亞相,執掌秦國的政務達十年之久。呂不韋權勢最盛的時期是在秦始皇初年,當時秦始皇尚未成年,呂不韋貴為丞相,被尊為仲父,其勢焰無人可及。不過他似乎并不甚措意武功,相反卻對學術頗為在意。《呂氏春秋》正是他在這一時期留給后人的一份文化遺產。《漢書·藝文志》列之于雜家,賀萬祚刻《呂氏春秋》序中評價其書:“其間尊孔孟之言,該老莊之旨,貴仁義之譚,兼富強之術,而又審興亡,辨忠佞,謹好惡,慎賞罰,定制度,備典禮,言有關天下國家。倘始皇能行其說,真足以藥其病,豈僅二世而亡哉!”

是書既成,自漢魏以來,諸家書錄均有記載。《漢書·藝文志》記載“《呂氏春秋》二十六卷”,梁庾仲容《子鈔·子略》記載“《呂氏春秋》三十六卷”,《隋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經籍志》、宋鄭樵《通志·藝文略》皆記載“《呂氏春秋》二十六卷”,宋《崇文總目》記載“《呂氏春秋》三十六卷”……其篇卷數各書錄記載雖不劃一,然而《史記》已明確記錄此書有八覽、六論、十二紀,司馬貞也在《史記索隱》中詳細的羅列了各覽論篇目,可以知道此書共二十六卷是確鑿無誤的事實了。

此書雖高誘以為“大出諸子之右”,宋黃震于《黃氏日鈔》中也提到“其書最為近古”,然而世人多因呂不韋為人的緣故而廢其書,很少有傳習者,故其“不得與諸子爭衡”。故自成書至于元明,為其作注者只有東漢高誘一家。此書在東漢時候已有脫誤。高誘序中言“既有脫誤,小儒又以私意改定”,傳至今日,訛誤已頗多,如《諭大篇》中“秀子曰”一段與《務大篇》“孔子曰”一段,除說話人不同外,所論內容幾乎完全相同;而《謹聽篇》中“主賢世治”一段與《觀世篇》中“主賢世治”一段,也幾近相同。此中必有可疑之處,由此不難窺見《呂氏春秋》之不為世人所重。

到了清朝乾嘉一代,漢學興盛,方始有致力于《呂氏春秋》者。自畢沅取元人大字本以下悉心校勘,初開篳路,《呂氏春秋》之研究成果漸見豐盛,下文分校注簡史與諸書稱引兩類進行述列。

一、《呂氏春秋》校注簡史

1.《呂氏春秋》高誘注

畢沅《〈呂氏春秋〉新校正序》:“誘序自言嘗為《孟子章句》及《孝經解》等,今已不見,世所傳誘注《國策》亦非真體,唯此書與淮南王書注最為可信。”高誘所注二書,其中也有不同的地方,畢沅已于序中提及。此蓋隨文生義,或又各依先師舊訓為解,故錯而不相害歟?

《呂氏春秋》舊注只有高誘一家,其自東漢傳承至今,實彌足珍貴。然其注病于簡疏,約有數端:一字屢見,而各篇之說不同,同篇內亦前后訓釋歧異。如《本生篇》:“天,性也;又天,身。”《古樂篇》“尚,曩”;又“尚,久也。”古無其義,臆為之說。如《懷寵篇》“及,罪”;《不侵篇》“于,猶厚也”。義本甚明,曲為牽附。至若文見于前,注乃在后;斷章取義,不與前后文相蒙者,尤所在多有。

鑒于此,今人多有著書糾其繆誤者,如潘光晟《呂氏春秋高注補正》、李寶詮《呂氏春秋高注補正》、孫鏘鳴《呂氏春秋高注補正》,馮振之《呂氏春秋高注訂補》等。

2.畢阮校刻《呂氏春秋》

六朝至于元明,《呂氏春秋》不為世人所重,荒廢既久,世無善本。乾隆年間,畢沅自言取元人大字本以下八種,悉心校勘,逾年乃成。徐時棟謂之“最為精善”。

此本雖謂精善,但仍然存在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許維遹評價說:“執篇覆按,疏漏偽脫尚待刊正者,猶數百事。”

畢氏雖然明確的說他所據底本為元本以下,而后人勘對他本,頗有異辭。世傳《呂覽》,以元本為最古。葉景癸于《葉景癸雜著》中曾提到:“見常熟宗氏(宗耿吾)藏至正本,有華岳西題識云:‘萬歷甲戌仲秋望后儆庵周子義、岳西華復初同觀南雍修補此書,曾借數本校之,莫善于此。’”而畢氏卻謂其“脫誤與近時本無異”,于書中絕少稱引,僅《疑似篇》“戎寇當至”,畢校云:“‘當至’別本作‘嘗至’,今從元本”,畢校稱引,多用李本。葉德輝于《郋園讀書志》中亦言李瀚有重刻元人大字本者,本依元本舊式。書賈往往割去重記得序與卷未之有“弘治十一年秋河南開封府許州重刻”一頁,偽充元刻。因言此即畢氏所謂元人大字本者。

此書之著作權也存爭議,或謂是盧文弨所校,汪容甫《述學》據畢氏所作《呂氏春秋序》與《當務篇》校語中有“盧按”一詞而倡為此說。此說之論定尚待其他旁證材料。

3.許維遹《呂氏春秋集釋》與蔣維喬等《呂氏春秋匯校》

自畢沅校刻《呂覽》,清代學者推本經術,研討故訓之間,每多援據,頗多匡正,然其說散見于叢篇,難得俱睹,不便于學。民國年間,許維遹乃集前人眾說,考以典籍,以十年之力,著為《呂氏春秋集釋》。

此書援引眾家之說而取其可信者,可謂一書在手,而眾說皆備。無需旁搜諸籍而免于遺漏。其卷末所附《呂氏春秋》考證資料,集錄了自《史記》以來眾家之說和各家著錄中有關不韋與《呂氏春秋》的內容,又匯集了各家序跋,頗便于后學了解《呂氏春秋》之流傳。

蔣維喬《呂氏春秋匯校》與許氏書同時問世。此書援引眾本,書中所列版本達十四種之多,又考以群書,凡古籍有所引用,皆據采錄;另集眾家之說。可謂此書在手,而《呂覽》之異文、眾說皆備矣。此書又考訂今存《呂覽》眾本之流變關系,后又附以《呂覽》之佚文,頗便于學者研討。

蔣氏書引書頗多,但因客觀條件所限,兼以一人之力撰著,引用不免有粗疏之處,如《孟春紀》“魚上冰”注“《玉燭寶典》‘冰’上有‘負’字”。而未言及《玉燭寶典》引蔡邕《章句》正作“魚上冰”。《貴公篇》“漬甚國人弗諱”注言宋刊《御覽》六三二作“如清甚國人弗諱”,今索之《御覽》“清”實作“漬”。《有始覽》“夏至日行行近道,乃參于上,當樞之下無晝夜”,高注作“當極之下……”,而《玉燭寶典》引作“當施樞之下……”,“極”作“樞”,未校出。而所列佚文,亦有誤采。如采《長短經》引“夫信立則虛可以賞矣”云云一節,乃節引《貴信篇》之文。

4.陳奇猷《呂氏春秋校釋》

此書一九八四年由學林出版社出版。學術發展,后出轉精,此書所涉及的資料較前世諸本更為豐富,綜合了許維遹的《集釋》、蔣維喬的《匯校》等諸書長處,而又加上自己的論證斷語。其間亦引用了甲骨鐘鼎等一些出土材料,給《呂氏春秋》的研究提供了一個新的思路。

5.王利器《呂氏春秋注疏》

此書二〇〇二年由巴蜀書社出版。王利器是中國古籍整理的行家、名家與大家,他所校注的《顏氏家訓集解》、《風俗通義校注》、《文鏡秘府論校注》等書都堪稱典范。早在1940年,王利器先生就在北京大學師從傅斯年先生,《呂氏春秋》,曾撰成300萬字長篇論文《呂氏春秋比義》,可惜文稿在40年代末不幸遺失,歷年積累的資料卡片后來也在“”時期化成了紙漿。此后先生于此書仍致力不輟,1987年由中國商業出版社出版了《呂氏春秋本味篇校注》,同年應巴蜀書社之約,開始撰寫此書,1996年終于完成。

《呂氏春秋注疏》一書無疑是王氏數十年研究《呂氏春秋》的最后結晶。書中廣搜博采,歷覽群籍,引據之書,不下數百種,對呂書的源流、思想、價值均作了十分精辟的考證和論述,對本文與舊注訂正文字,判明訛脫,勝義迭出。此書之優長,《漢學研究》第23卷第1期刊發張子開撰寫的書評,有極為精到的概括。但此書編校質量粗劣,頗受學人詬病。

6.其它

以上諸書皆為訓釋《呂氏春秋》之專著,除此之外,尚多訓釋之說,其說或存于多家專著,或見諸期刊雜志。楊宗瑩撰有《六十年來著呂氏春秋學》一文,收錄于程發軔主編的《六十年來之國學》(四)之中,文中言及校釋成果十數種。田鳳臺于《呂氏春秋目錄書析要》(見《書目季刊》第十四卷第一期)一文中列專著類五十家,單篇論說十四篇,節選評注類二十八種,筆記雜記類十家,外人著述二十家。可以說,此文收錄了選于八十年代的各種訓釋呂書之作,茲不贅述。

此文之后,又有數家研究《呂氏春秋》之作,今按出版時間次序述列書目于下:

胡吉宣《〈玉篇〉引書考異》,收錄于《語言文字研究專輯》(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6月。

徐仁甫《呂氏春秋辨正》,收錄于《徐仁甫遺著》,成都出版社1993年10月。

蔣禮鴻《讀呂氏春秋》,收錄于《蔣禮鴻語言文字學論集》,浙江古籍出版社1994年12月。

劉如瑛《呂氏春秋箋校商補》,收錄于《諸子箋商補》,山東教育出版社1995年9月。

陶鴻慶《讀諸子札記五》,收錄于《陶鴻慶學術論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6月。

二、歷代所引呂書狀況

1.西漢:董仲舒《春秋繁露》劉向《說苑》、《新序》

此三書多記上古之事,雖未引《呂覽》,然其所記之事常與呂書相合,部分字句亦相同,故此三書與呂書在字句上有相互刊正之功。

如《呂氏春秋·過理》“刑鬼侯之女而取其瓌”,高誘注“殺鬼侯之女以為脯,而取其所服之瓌也”。后人多不知“瓌”為何物,陳奇猷依字形釋義,言瓌乃褱于衾內之玉。而《春秋繁露·王道》亦言此事,作“紂刑鬼侯之女取其環”,《太平御覽》卷七百一十八服用部二十指環、《事物記原·指環》引《春秋繁露》俱作“環”,“環”變成了指“環”,這就給我們考察“環”提供了寶貴的線索。鬼侯女為紂妃,服環,正合于禮法。劉宋雷次宗《五經要義》記“古者后夫人必有女史彤管之法,后妃群妾以禮節御于君所。女史書其日授以環,以示進退之法。生子月娠則以金環退之,當御者則以銀環進之。著于左手既御著于右手左者陰也以當就男故著左手……”可知“瓌”即指“環”,戴于手上,非“懷于衾內之玉”意矣。

2.東漢:應劭《風俗通義》

此書三次引用呂書,其中兩處為《察傳篇》,一處為《本味篇》中的內容。由于此書時代距呂書較近,故其引用較為可信。

如書中《祀典·桃梗 葦茭 畫虎》引呂書《本味篇》作“湯始得伊尹,祓之于廟,薰以萑葦”,而今本《呂覽》無“薰以萑葦”一句,畢沅云《續漢書·禮儀志中》注亦有此句,則今本誤脫,當據補。

3.南北朝:南朝梁顧野王《玉篇》、北魏酈道元《水經注》

《玉篇》本為“總會眾篇,校讎群籍,以成一家之制”,后于唐宋間屢經修訂,流傳至今的宋本《大廣益會玉篇》已失原書面目,晚清于日本發現原本《玉篇》殘卷,尚可得窺全書原貌之一斑。

原本《玉篇》釋義完備,例證豐富。殘存的數卷中引呂書就達十八處之多。故此書在校勘呂書上的作用不可低估。如《勿躬篇》“莫敢愉綖”,王念孫在《讀書雜志》中以“綖”為“綎”之誤,其考據雖嚴謹無暇,惜無版本佐證。今考諸《原本玉篇殘卷》“綎”下引《呂氏春秋》,正作“綎”。

《水經注》中引《呂氏春秋》亦有十數處,然由于此書性質所限,所引皆與地名有關,且所引非原句,又僅是只言片語,故其作用有限。

4.隋:杜臺卿《玉燭寶典》、杜公瞻《編珠》

《玉燭寶典》實為《月令》附以蔡邕《章句》。此書有數處直接稱引《呂氏春秋》,或稱引高誘注文。由于《呂覽》所存版本最早為元至正本,故此書亦可為呂書提供一些版本依據。

《編珠》,據胡道靜《中國古代的類書》所言“編珠”殘二卷天地部引《呂氏春秋》“雨之水氣”(見《應同篇》),今本作“水波”。

5.唐:《藝文類聚》、《北堂書鈔》、《群書治要》、《初學記》、《意林》、李善《文選注》、慧琳《一切經音義》

唐代類書紛出,且篇卷較多,每書所引呂書都多達數十條,李善注《文選》,亦常引呂書。后人多有專從類書古注搜考呂書者,如畢沅校刻本、劉師培之《呂氏春秋斠補》與《呂氏春秋高注校義》等。慧琳《一切經音義》中引呂書達四十處,但所釋不可盡信,應予以考校。如“選火”條下云“呂氏曰少選……言推脫不肯為也”,呂書中《詞篇》、《音初篇》“少選”兩見,但從文義推之,絕非“推脫不肯為”之義。

6.宋:《太平御覽》、《冊府元龜》、《玉海》

此三書皆為宋代的大型類書,其中多次稱引《呂氏春秋》。這些書雖然問世時代較晚,但其稱引或據前代類書,或據珍稀版本,價值不容忽視。如王念孫在《讀書雜志》中校《墨子·所染》“晉文染于舅犯高偃”一句云:“高當為(上高下早),(上高下早)即城郭之郭,形與高相近,因誤為高……《呂氏春秋》作卻偃,即郭之訛,非有卻氏之卻也。”今按:《太平御覽·道部一》引《呂氏春秋》正作“郭偃”。

宋以后,又有《永樂大典》、《古今圖書集成》等書于《呂氏春秋》多有引用,由于呂書已有元人大字本。因此這些書在校勘呂書的作用上已不能和前代類書相比,故此從略。

前人的成果為今人研讀《呂氏春秋》提供了巨大便利,網絡時代,信息暢通,學術交流頻繁,在王利器先生《呂氏春秋注疏》的基礎上,充分融匯前賢成果,進一步擴大資料來源,對呂書再作梳理與探研,已經成為可能,這也是學界應該擺上日程的一件要事。

參考文獻:

[1]王念孫.讀書雜志[M].江蘇古籍出版社,1985年7月第一版.

[2]顧野王.原本玉篇殘卷[M].中華書局,1985年9月第一版.

[3]李昉.太平御覽[M].中華書局,1960年2月第一版.

[4]應劭.風俗通義[M].上海商務印書館,1919年四部叢刊初編本.

[5]釋元應.一切經音義[M].清同治8年武林張氏寶晉齋本.

篇2

很少有人看到《呂氏春秋》中的教育美學思想,特別是語文教育美學思想。《呂氏春秋》針對的閱讀、教育對象是處于帝國權力核心層的帝王、顯貴,利字當頭,謀術的味道較濃,像市儈之學;言辭懇切,竭盡心智,卻沒有被秦始皇采納,屬于“失敗之學”;但這依然難掩其間蘊藏的教育美學的價值光芒。有心栽花花不開,無意插柳柳成蔭。惟其如此,更值得去關注和研究。

無意識中生長起來的美學思想,往往更富價值。

一、“和心行適”及其體現的語文教育美學思想

在《呂氏春秋?仲夏紀?適音》中,有這樣一段文字:

耳之聲,心弗樂,五音在前弗聽;目之色,心弗樂,五色在前弗視;鼻之芬香,心弗樂,芬香在前弗嗅;口之滋味,心弗樂,五味在前弗食。欲之者,耳、目、鼻、口也;樂之弗樂者,心也。心必和平然后樂。心必樂,然后耳、目、鼻、口有以欲之。故樂之務在于和心,和心在于行適。

人的感官天然地喜歡美聲、美色、美香、美味,但如果心情不樂,一切都免談。這就道出了審美主體心理狀態的重要性。心理狀態佳,可以愉悅地、高效地欣賞美、享受美。不美,也能賞出美來!換言之,在審美主體與客體遇合的過程中,審美主體心理機能的積極作用是至為關鍵的:這一發現的確獨具慧眼。

那么,如何讓心“和平”呢?《呂氏春秋?仲春紀?》提出了“得其情”的觀點:

天生人而使有貪有欲。欲有情,情有節。圣人修節以止欲,故不過行其情也。故耳之欲五聲,目之欲五色,口之欲五味,情也。此三者,貴賤、愚智、賢不肖欲之若一,雖神農、黃帝,其與桀、紂同。圣人之所以異者,得其情也。

也就是說,貪欲、,乃是人的天性,賢愚貴賤,明君、暴君都有,很正常,只要能順應、滿足合理、正當的,或者像圣人一樣,通過“修節”,就像荀子提倡的那樣“以道制欲,則樂而不亂;以欲忘道,則惑而不樂”,唯有制止非正當,疏通合理,才完全可以內心“和平”,從而達到養生、全生、貴生的目的。

多么高的立意啊!都提升到養生的角度了!以道制欲,又能得其情,這不是典型的“中和之美”么?

《呂氏春秋》指向很明確:養國、穩國和興國。要求人節欲,達到心靈和平的境界,意即勸諷執政者不要一味地奢靡、追求感官欲望的滿足,“以巨為美,以眾為觀”,使金石、木革、絲竹之聲“若雷”“若霆”“若噪”,這樣不僅不利于養生,還會導致民怨沸騰,進而走向亡國的地步。論述的立意拔得很高!

傳統文化大課堂師道行思

“和心行適”思想中的養生價值、政治功用,固然有可圈可點之處,但我們更看重其間蘊藏的語文教育的美學價值。

首先是“和心”的價值。心和平,審美活動才會產生;否則,只能做無用功。語文教學何嘗不是這樣呢?教案設計得再詳盡,課講得再口若懸河,題目做得再排山倒海,如果不能喚醒學生愉悅的情感,讓他們心平氣和、精騖八極、心游萬仞,所有的努力都是低效、無效,甚至是反效的。而藝術地引領學生進入學習的氣場,積極地建構知識,自由地闡發思想,實現和文本中生命的有效融合,則會事半而功倍。就像荀子《正名》中所說的“心平愉”,可以“養目”“養耳”“養口”“養體”,甚至“無萬物之美而可以養樂”,或者像朱熹《論語集注》中所說的“胸次悠然,直與天地萬物,上下同流”,甚至獲得類似佛家所向往的與神主通靈的終極之樂,而這正是語文教學追求的審美的高峰體驗!《呂氏春秋》中提倡的“和心”之說,與《學記》中提倡的“道而弗牽,強而弗抑,開而弗達”思想,也不謀而合。表面上看,引導而不勉強、嚴格而不壓制、啟悟而不直灌,講的是教學之技,實際上卻是在講“和心”之道。注意了對學生學習的愉悅心境的呵護,學習效果想不好都難。語文教學在某種程度上就是以審美為導向的一種生存活動、生存體驗,所以關注“和心”的教育價值,正是體現語文特性的重要表征!當下的語文教學,重視情境創設、角色置換、移情想象、優游涵泳……也正是遙應了“和心”的美學思想!

其次是“行適”的價值。以道制欲,法天地的自然和諧運行,使行為適中、適當,這既內蘊了儒家的“中和之美”“修、齊、治、平”的思想,又包融了道家法自然、重生、養生的思想。反觀當下的語文教育,以道(高尚的思想、健康的情感)制欲,培養學生健康的言語人格,早被拋到九霄云外去了,盛行的是“以術激欲”――好好學,將來可以出人頭地,票子、房子、車子……什么都會有;“以威制欲”――不好好學,將來只能掃大街,給人家拎小包,像條哈巴狗一樣。語文教學成了功利之學,只要能取得成績,無所不用其極,管你情不情愿、道德不道德,也不論你將來是否會對語文或祖國的傳統文化保持興趣,對善良懷有敬畏之心,只要努力將你語文的分數提高或保住就成。說不定,一不留神還能成為五花八門的教學名師,獲得各式獎勵,何樂而不為呢?情感本體卑微地臣服工具本體,目光短淺,大道淪喪,語文教學開始惡質化,一概不管,依舊我行我素,這真的讓人情何以堪,讓語文教育何以自處呢?

另外,不能不談到“適音”的美學啟迪。“適音”,也可以說是音適。《呂氏春秋》認為,大自然“終則復始,極則復反”的和諧運動,產生了萬物,萬物有了形體,才會有聲,“聲出于和,和出于適”。換句話說,就是“美出于適”。這和早期的“陰陽”“五行”美學思想,音樂要適應人生理和心理的和諧,而不能逆心而行、一味地追求感官刺激,可謂異曲同工。因為《呂氏春秋》也認為樂舞要以“中和”為準,不宜“太巨”“太小”“太清”“太濁”,只不過多加了一條,還要以養生為則。

在語文教學中,對審美客體,不論是文本,還是學生,或教者本人(當然,學生、教者在互動的時候,其實是主、客體不斷變化的),都應該注意“適”的原則。問題的設計,不宜太難或太易;教學的語速、節奏不宜太快或太慢;對受眾的水平不宜估得太高或太低……否則,別說審美難以進行,就是尋常的知識傳遞,恐怕都會成為問題。

二、“遇合無常”及其體現的語文教育美學思想

“遇合無常”涉及的是審美差異性問題。面對審美客體,審美主體因審美素養、審美能力、審美意識有別,得出的審美判斷往往差異很大,甚至截然相反。

在《呂氏春秋?孝行覽?遇合》中,這樣寫到:

凡能聽音者,必達于五聲。人之能知五聲者寡,所善惡得不茍?客有以吹籟見越王者,羽、角、宮、徵、商不繆,越王不善;為野音,而反善之……故曰:遇合也無常,說適然也。若人之于色也,無不知說美者,而美者未必遇也。

這是很耐人尋味的。越王因為不懂五音,結果人家吹奏得精確、高雅,他不欣賞;吹奏鄙野的、不成調的野音,他反而樂得手舞足蹈。辛棄疾說:“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越王這里,“美麗的青山”有了,他卻無法見出嫵媚:滑稽不已,荒誕不已。

同樣的道理,《呂氏春秋?有始覽?去尤》還借魯之“惡者”(丑男)為例,予以強化。“惡者”之父出門看到美男子商咄,回家卻對鄰居說:“商咄不若吾子矣!”因為偏愛,他審美的天眼閉合了,睜著俗眼說瞎話。連柳宗元的“美不自美,因人而彰”也談不上。你再怎么移情,也不能顛倒黑白啊!

《呂氏春秋》借這兩個故事,本想說明“士”的遇合的:能否見用,能力是一方面,還需要伯樂式領導的慧眼識人才。因為形象大于思維,這兩個事例也一語道破了審美的規律:有美的事物,還需有懂得欣賞美的人。二者結合,或者說遇合,審美活動方可正常發生。如何遇合,使認識、審美不走偏,《呂氏春秋》提出了“學達天性”的主張。人的天性有異,但可以因其本性而教化,使固有的本性得以充分發揮,這與孟子的“充實之謂美”的思想不謀而合。

學達天性,剔除自身的劣性也就成了題中應有之義。《呂氏春秋》舉了大盜、市儈、暴徒、騙子等一系列的“刑戮死辱”之人,如何向名師學習、棄惡歸正,“由此為天下名士顯人,以終其壽,王公大人從而禮之”的故事,予以驗證。

正是基于這樣的邏輯,《呂氏春秋》很自然地提出教師應該“視徒如己,反己以教”的觀點,即教師要把自己和學生放在同一起點,欲學生所做的,必可反推及于己身,這樣才能“得教之情”,達到“師徒同體”的境界,使“學業彰明”“道術大行”。

這是何等愉悅的教學境界!說它有了馮友蘭先生所說的“天地境界”的層次亦不為過。大道至簡,大道相通。《呂氏春秋》“視徒如己,反己以教”的觀點和狄爾泰生命融合的美學觀點,本質上完全一致,只有想學生之所想、疑學生之所疑、樂學生之所樂,與他們的精神生命徹底融合,有效教學,審美的教學才會真正發生!

光有美的客體,而審美主體缺乏一定的美學素養,沒有審美知覺、沒有審美判斷,更不懂審美評價,那么“審”就無從談起。黑格爾講過,一個面對自然美只知道喊“美呀美”的人,還是一個野蠻人。已經感覺到美,但因為缺乏內審美的判斷力,無法將審美感受精致化、擴大化的人,在黑格爾的眼中都是“野蠻人”,那么面對審美客體,卻無動于衷的人,甚至還打著科學主義的幌子,將美條割得體無完膚、不忍卒觀的人,豈非連動物性的審美也談不上?

《呂氏春秋》主張“學達天性”,改變這種困境,真是智慧的點睛!作為語文教育者,倘若枯守大學期間獲得的那一桶水,甚至僅是半桶水,夜郎自大,故步自封,不用知識的源頭活水來充實自我、提升自我,那么走向越王、惡人之父的粗鄙、膚淺、頑固就是必然的了,連那些通過虛心學習、改變自身惡劣形象的大盜、市儈、暴徒、騙子也不如!語文教師不注意對學生學養的積淀、審美能力的涵養,卻將情韻豐富的文學文本大卸八塊,變成所謂的知識點,讓學生反復記憶、操練,甚至用各種習題對學生進行條件反射式的訓練,久而久之,教師自身獨立思考的能力逐漸萎縮,審美判斷與辨析的能力付之闕如,想讓學生高水平地欣賞文本的內涵之美、藝術之美,就無異于癡人說夢了。

如果對語文學科的教育發展史一無所知,對當下語文刊物探討的熱點一無所知,對西方前沿的文藝理論一無所知,不懂博觀約取,那么語文教師自身沒有審美素養,整天處于“昏昏”狀態、“黑暗”狀態,又談何培養學生的審美素養,使他們“昭昭”呢?

三、“觀音知風”及其體現的語文教育美學思想

《呂氏春秋》認為:音樂產生于心靈。心有所感,就會用音樂表現出來。反過來,音樂也會潤化內心。由此,音樂的認識作用就產生了,不僅可以從中看到作者主觀的“德”“志”,而且可以從中見出政治的興衰(《呂氏春秋?季夏紀?音初》):

是故聞其聲而知其風,察其風而知其志,觀其志而知其德。盛衰、賢不肖、君子小人皆形於樂,不可隱匿。故曰:樂之為觀也,深矣。

音樂的教化作用也產生了(《呂氏春秋?季夏紀?音初》):

鄭衛之聲、桑間之音,此亂國之所好,衰德之所說。流辟、越、濫之音出,則滔蕩之氣、邪慢之心感矣;感則百奸眾辟從此產矣。故君子反道以修德,正德以出樂,和樂以成順。

這顯然是從音樂的角度,對孔子的“興觀群怨”說作出了頗為個性化的論證和豐富,教化說也上承了《禮記?樂記》中的思想:“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風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

有如此的認識,實在是根源于當時的時代背景。“君臣相賊,長少相殺,父子相忍,弟兄相誣,知交相倒,夫妻相冒,日以相危。失人之紀,心若禽獸,長邪茍利,不知義理。”這是不可能產生快樂和諧的治世之音的,只能產生悲哀、暴戾的亡國之音。《呂氏春秋?仲夏紀?大樂》曰:“亡國戮民,非無樂也,其樂不樂。溺者非不笑也,罪人非不歌也,狂者非不武(舞)也,亂世之樂,有似于此。君臣失位,父子失處,夫婦失宜,民人,其以為樂也,若之何哉?”

《呂氏春秋》認為樂是“天地之和,陰陽之調”的產物,人也是“天地之和”的產物,力倡音樂的“和”與“適”。既然和適的音樂產自平和的心靈,而的音樂出自邪惡的心靈,那么,唯有“反道以修德,正德以出樂”,將德教和樂教結合起來,以德化心,所產生的音樂就自然屬于雅樂、正聲了。

觀音知風,正德出樂,其真正的目的是提醒執政者注意訓練敏銳的政治嗅覺,磨礪細膩、圓融、懷柔、恒久的管理智慧,是審“利”,而非審“美”。但是其精神血脈里的自發審美,依然給人留下綿長的回味。觀音知風、知志、知德,觸及的是樂品和人品的關系,與儒家的文品與人品之說,如“有德者必有言”相類。雖然將音樂與人的德、志聯系到一塊兒,有硬性“比德”的機械,概念化、道學化的傾向較重,但是不可否認,音樂的確可以見出境界的高低,雅俗的分別,因為音樂的節奏、韻律、氣勢與人的心靈宇宙同構,古希臘畢達哥拉斯學派也認為:不同的音樂風格可以在聽眾中引起相應的心情乃至引起性格的變化,例如聽者性格偏柔,剛的樂調可以使他的心情由柔變剛。音樂可以改變人的心情和性格,教育的作用隨之產生。

語文教學面對的是意蘊豐富的文本,心靈斑斕的學生,如何在教學的互動中觀風、觀志、觀德,從中萃取出有價值的精神營養,潤澤各自的想象、強健各自的意志、美化各自的靈魂、蓬勃各自的生命智慧,永遠是教學的主旋律。若將之視為道德說教,或者屠龍之術,對真嗤之以鼻,對善麻木不仁,對美無動于衷,卻對如何得分的厚黑學,猜題、押題的各種秘笈津津有味,那么培養的學生還能不“衰德”“邪慢”嗎?

知風,特別是從音樂中獲知有“滔蕩之氣、邪慢之心”的時候,該怎么辦?《呂氏春秋》的應對策略之一是“反道以修德”,因為“正德以出樂,和樂以成順”。如何修德,古人有學詩、習禮、慎獨、坐忘、內省、內覺、內照、外鑠之說,今人有通過讀書、榜樣教育等形式,陶冶性情、塑造人性、建立新感性之說,用李澤厚先生的話說就是“探究和建設人的心理本體”。

“修德說”啟示我們語文教師:要經常將自我當作認識、審美的客體,不斷地觀照,省思、完善、提升,使自己不斷地走向充盈和完美。這是自我精神生命生長的需要,更是充盈學生精神生命、濡染學生生命智慧的需要,因為教師的內德外行,都是一本鮮活的書。就像存在主義教育哲學家布貝爾說的那樣:“教育的目的不是告知后人存在什么或必會存在什么,而是曉諭他們如何讓精神充盈人生,如何與‘你’相遇。”充盈人生,活出一個瀟灑、自由、智慧的“我”,離開修德,又從何談起呢?

值得一提的是,《呂氏春秋》“知音觀風”說中還涉及了“環境的作用”,所謂“土弊則草木不長,水煩則魚鱉不大,世濁則禮煩而樂”。這種比興手法中提到的“土”“水”“世”,落實到語文教學中,我們不妨將之視為一種氛圍、一種氣場。氛圍、氣場對學習的質量、品位是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的,比如讀書的氛圍、探討的氛圍、靜思的氣場、對話的氣場,置身其中,那種享受、那種效率、那種從現實世界超脫的輕盈或充實,是難以言傳的。

因為毫無知識含金量和思考容量的滿堂灌,將情韻飽滿、美學價值豐富的文本肢解成瑣碎的所謂知識點,然后美其名曰“短、平、快”地傳遞給學生,讓他們在考場上動物一樣條件反射、機器一樣作答的功利性,還有因教師自身對教參的依戀癖而產生的懶于讀書、荒于思考的惡習,致使語文學習的溫潤、幸福的氣場早已被蹂躪得蕩然無存了,這不能不說是語文教育的悲哀。

在這種情勢下,重溫、吸納《呂氏春秋》中自發的語文教育美學思想,進行必要的撥亂、矯枉,何嘗不是一種可貴的選擇呢!

參考資料:

1.敏澤《中國美學思想史》,湖南教育出版社。

2.張惠芬,金忠明《中國教育簡史》,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

3.張玉春《〈呂氏春秋〉譯注(上)》,黑龍江人民出版社。

4.王建疆《修養?境界?審美》,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5.朱光潛《西方美學史》,人民文學出版社。

6.李澤厚《美學四講》,天津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篇3

有關尊師重道造句【1】

1、尊師重道在中國傳統社會蔚然成風。

2、張承業這個人的性格其實非常復雜,一方面,他愛美女和喝酒,處事狂放不羈;另外一方面,他對藝術非常執著,而且十分尊師重道。

3、國將興,必貴師而重傅。

4、推動品德教育,促進學生尊師重道尊重是相互的,如果學生不尊重教師的勞動,那么長期以往,教師就因討厭學生而討厭教學,即使教師有心教學,結果落得對牛彈琴,教師也逐漸厭教了。

5、中國社會是尊師重道的,每家的祖先堂上都供有‘天地君親師’的香位牌。

6、在學習中,專業不求上進,不懂得尊師重道,缺乏道德修養。

7、這種精神,就是人說的尊師重道的精神。

8、我們應繼續發揚尊師重道的傳統。

9、尊師重道是中華文明的顯著特征之一。

10、而評教,則成了對服務員滿意與否的問卷調查,完全扭曲了傳統的尊師重道的宗旨。

11、儒家特別強調尊師重道的重要,強調老師的恩德與父母的恩德是一樣的。

12、包括訓練禮儀馬步套拳護身術腳法體能訓練自我控制增加自信心身體的靈活性速度鍛?力量鍛?及教導學生尊師重道。

13、陳坤耀教授七十年代的學生,為表尊師重道,以他名義成立杰出學人講座系列。

14、尊師重道是中華民族傳統的美德。

15、武德以尊師重道、重義守信、立身正直、謙和仁愛為基本內容。

16、所以在此特別提醒諸位同學,佛法是師道,一定要尊師重道,依照老師的教導去修學,我們才能夠獲得究竟圓滿不思議的功德利益。

16、因為那樣的話,她每天打交道的將會是有自己價值觀的成年人,他們不需要對她尊師重道。

有關尊師重道造句【2】

1、師友貴隆親,古學當自反。

2、古之學者必嚴其師,師嚴然后道尊。歐陽修

3、無貴無賤,無長無少,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韓愈

4、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孔子

5、一日為師,終身為父。關漢卿

6、學貴得師,亦貴得友。唐甄

7、為學莫重于尊師。譚嗣同

8、疾學在于尊師。

9、古之學者必有師。

10、古之圣王,未有不尊師者也。呂不韋

11、教師是人類的靈魂工程師。斯大林

12、舉世不師,故道益離。柳宗元

13、學者必求師,從師不可不謹也。程頤

14、師以質疑,友以折疑。師友者,學問之資也。

15、君子之學也,說義必稱師以論道,聽從必盡力以光明。

16、敬教勸學,建國之大本;興賢育才,為政之先務。

17、人不可以不就師矣。

18、人非生而知之,孰能無惑?惑而不從師,其為惑也,終不解矣。

19、人冀子孫賢,而不敬其師,猶欲養身而反損其衣食也。

20、若要好,問三老。

21、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唐韓愈《師說》

22、一日之師,終身為父。元關漢卿

23、為學莫重于尊師。譚嗣同《瀏陽算學館增訂章程》

24、君子隆師而親友。《荀子修身》

25、疾學在于尊師。《呂氏春秋勸學》

26、事師之猶事父也。《呂氏春秋勸學》

27、尊師則不論其貴賤貧富矣。《呂氏春秋勸學》

28、學之經,莫速乎好其人,隆禮次之。《荀子勸學》

29、明師之恩,誠為過于天地,重于父母多矣。晉葛洪《勤求》

30、國將興,心貴師而重傅。《荀子大略》

31、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論語》

32、片言之賜,皆事師也。梁啟超《中國歷史研究法自序》

33、師道既尊,學風自善。康有為《政論集在浙之演說》

34、善之本在教,教之本在師。宋李覯《廣潛書》

35、人非生而知之,孰能無惑?惑而不從師,其為惑也,終不解矣。韓愈

36、務學不如務求師。楊雄

37、圣人無常師。韓愈

38、經師易遇,人師難遇。司馬光

39、師者,人之模范也。楊雄

40、經師易求,人師難得。《北周書》

41、疾學在于尊師。《呂氏春秋》

42、古之學者必有師。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韓愈

篇4

【關鍵詞】秦簡;歸田農;《管子》;農時

睡虎地秦簡《司空律》記載“:居貲贖責(債)者歸田農,種時、治苗時各二旬。”整理小組注:“田農,農作。”1“種時、治苗時各二旬”就是給居貲贖債的人在播種時和除草時各放假二十天,歸家務農。居貲贖債者本來是欠國家債務的人,他們的居作帶有一定程度的處罰性質2。官府允許他們在農忙時節回家務農,可見國家對農業生產的重視,特別是對農時的重視1。播種時、除草時各放二十天假,這不是隨意的規定,而是國家根據長時期農業生產經驗的總結。關于這兩個二十天的假期是在哪個時間段內,學術界尚未有人關注。筆者試著談幾點不成熟的看法,請專家批評指正。

一、“種時”在仲春之月

秦簡中的“種時”指的是播種的季節,也就是春耕。《管子•乘馬》云:“正月令農始作,服于公田,農耕。及雪釋,耕始焉,蕓卒焉。“”正月”就是夏歷中的孟春2。這就是說正月政府命令開始進行農事。“種時”就是在冰雪融化之后開始進行。春耕大致在冬至后七十日到一百日這三十日中的二十五日。《管子•巨乘馬》云“:管子對曰‘:日至六十日而陽凍釋,七十日而陰凍釋,陰凍釋而杌稷,百日不杌稷,故春事二十五日之內耳也。今君立扶臺,五衢之眾皆作。君過春而不止,民失其二十五日,則五衢之內阻棄之地也。’”馬非百云“:‘日至’此指冬至。”劉績云“:言七十日陰凍釋,蓺稷,若百日則過時不蓺矣。是蓺種惟在二十五日之內。”3丁士涵云“:‘耳’乃‘畢’字誤。謂日至百日而不蓺稷,則春事二十五日全被曠廢也。”4張佩綸云:“‘陽凍釋’、‘陰凍釋’者,說文:‘陽,高明也。陰,闇也,水之南,山之北也。’”5《巨乘馬》中的“陽凍釋”、“陰凍釋”與《乘馬》“及雪釋”相似,都是指土地解凍。冬至后七十天開始耕種稷,如果超過一百天,則過了耕種的時節。因此春耕就是指“陰凍釋”后的二十五天之內。《乘馬》和《巨乘馬》兩篇都說明了春耕是在冰雪融化之后開始的,只不過《巨乘馬》中明確提出了是冰雪融化后的二十五天之內。《呂氏春秋•士容論•任地》云:“冬至后五旬七日,菖始生,菖者百草之先生者也,于是始耕。”說的是冬至后第五十七天就可以開始耕種了,與《管子》所說的六十天相差三天,如果考慮到不同地域的生產特點,這種誤差是可以理解的。再者,《任地》中說“菖者百草之先生者也”,而《巨乘馬》中說的是“稷”,兩者比較,顯然“菖”在“陽凍釋”時就可以生長了,而“稷”則在“陰凍釋”后才可以耕種。因此耕作時間并不矛盾。在《呂氏春秋•十二紀》中,則可以把春耕的時間確定在仲春之月。《管子•巨乘馬》中說春耕是在“陰凍釋”之后開始的,即冬至后第七十天。按照《呂氏春秋》中的“月令圖式”和二十四節氣算來,冬至在季冬之月,后七十天應該是仲春之月。《仲春》篇云:“是月也,耕者少舍。”高誘注“:少舍,皆耕在野。少有在都邑者。”6這也就是說,百姓都在田野間耕作。“舍”即田舍。睡虎地秦簡《田律》云:“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田嗇夫、部佐謹禁御之,有不從令者有罪。”田舍,即農忙時節百姓在田間搭建的臨時棲身的茅舍。7仲春之月進入農忙時節,百姓為了節省時間就在田野間搭建臨時棲息的茅舍,而且在耕作的時候少有在田舍中休息的。《仲春》又云“:無作大事,以妨農功。”就是說在仲春之月,政府不能征發徭役和兵役,以免妨害春耕。《呂氏春秋•仲春》證明了《管子•巨乘馬》中的“春事二十五之內”就是在仲春之月。我們以此認為《司空律》中的“種時二旬”應該是在冬至后七十日到一百日這三十日中的二十五日之內,也就是仲春之月,即夏歷的春二月。從《司空律》和《管子》中所提到的春耕二十五天可以看出戰國時期國家對于春耕的重視。曾雄生先生認為,春季農事的到來是從冬至日開始計算的,冬至日之后的七十五天左右便要開始種莊稼,至一百天左右就要種完,中間一共是二十五天。黃河流域春旱多風,必須在春天解凍后短暫的適耕期內抓緊耕翻并搶墑播種。春播的時機成為掌握農時最關鍵的一環1。這不僅證明了上述關于春耕時間的推論,也證明了春耕為何如此重要。《巨乘馬》中不止一次提到“春二十五日”的重要性,如文中借管仲之口說“:一農之量壤百畝也,春事二十五日之內。”張佩綸云:“言農夫終歲之谷食系于百畝,而百畝之收獲系乎春事二十五日之內。”2何如璋云“:‘春事’,春耕之事。”3表明了春耕之事的時間段就在這二十五日,而百畝之田的耕種要在這二十五日之內完成。又說“百畝之夫予之策,率二十七日為子之春事,資子之幣,春秋子谷大登,國谷之重去分。”王引之認為,二十七日實為二十五日。馬非百指出這段時間對于春耕來說很重要,政府應向百姓提供一切幫助,包括資金幫助,也要使百姓在這二十五之日內完成百畝的耕種4。在肯定春耕重要性的同時也指出違背春耕時節的危害。《管子》認為違背了春耕時節,就會直接影響下一步農業生產的進程。《巨乘馬》云“:春已失二十五日,而尚有起夏作,是春失其地,夏失其苗。秋起徭而無止,此之謂谷地數亡。”安井衡云“:‘作’謂徭役。”5又云“:失地謂不耕,失苗謂不蕓。”6馬非百曰“:‘無止’二字,謂無有止境也。上言春徭之害,此言夏作秋徭層出不窮,其害更甚!數亡者,既亡之于春,又亡之于夏秋也。《乘馬數》云:‘春秋冬夏不知時終始;作功起眾,立宮室臺榭,民失其本事,君不知其失諸春策,又失諸夏秋之策也。’義與此同。”7這里告誡統治者如果在這二十五日違背農時,進行非農業生產的活動,那么后面的“夏蕓”、“秋斂”和“冬藏”都會產生連鎖反應,結果就是“谷地數亡”。這些都說明了春耕是一年之中農業生產的起始階段和基礎階段,這個階段如果喪失或遭到破壞,那么夏耘、秋收、冬藏都無從談起。因此,戰國時期列國都對春耕的這二十五天相當重視,把它作為保護農業生產的首要環節來對待。《管子》和《呂氏春秋》中的內容正好可以印證睡虎地秦簡《司空律》中“種時二旬”之說。無論是戰國還是秦代,農業生產中的春耕都有二十到二十五天必須的時間段,而秦代則以立法的形式把它確立下來,指導農民遵守農時,順應農業生產規律,爭取一年的辛苦能獲得豐收的回報。

二、“治苗時”在孟夏至仲夏之間

《司空律》“治苗時”主要指除草階段。于琨奇先生認為,戰國秦漢的農業生產包括“春耕、夏耘、秋獲”三個階段,而秦律中所說的“治苗”,其實即是中耕8。中耕除草是田間管理的最重要內容,也是我國傳統農業生產技術體系的一大特色1。夏商時期,中耕除草的活動就有所體現。從卜辭的記載來看,當時人們已開始認識到雜草的危害。卜辭中有“:在囧荷耒告荑,王弗稷?”其中“荑”就是稗草。辭意是在囧地有名為荷的人來報告,田中長了稗草,問王是否還要去種稷2。至西周時期,中耕除草在農業生產中占有重要地位。《詩經•小雅•甫田》云“:今適南畝,或耘或耔,黍稷薿薿。”《毛傳》云“:耘,除草也。”3《詩經•周頌•載芟》云“:厭厭其苗,綿綿其麃。”《毛傳》云“:麃,耘也。”4郭璞曰“:蕓,不息也。”5這其中的“蕓”就是指在禾苗間進行除草工作。可以看出,中耕除草的田間管理方式是我國農業生產技術體系中的一個傳統內容。王潮生先生說“:中耕可以消除雜草,為作物生長發育創造良好條件。由于雜草與作物爭奪水分和養分,妨礙莊稼生長,從這個意義上說,中耕也是保水、保肥的一種措施。中耕的目的在于消除雜草,減少作物的病蟲害,保持土壤疏松,防止水分蒸發,并可以接納更多的雨水。”6中耕除草對于農業生產和農作物的生長起到很大的作用,它可以清除莊稼大敵,促進作物生育。這些都說明先秦時期的人們已經認識到中耕除草是農業增產的重要措施之一。這就是《司空律》為什么重視“治苗時”的原因。中耕除草對于農業生產非常重要,選擇合適的時間是關鍵。農事活動中的除草工作大致分為兩個時段進行,一是在播種以前,這是墾地工作的一部分;一是在作物生長過程中,這是一種同時起著中耕作用的除草7。很顯然《司空律》中所說的“治苗時”是后一種。中耕除草是在春耕之后進行的。要在作物的幼苗已經生長一段時間之后才開始。開始的時間應該是在季春之月或者是孟夏之月。《呂氏春秋•孟夏紀•孟夏》篇云:“是月也,天子始絺。命野虞,出行田原,勞農勸民,無或失時。命司徒,循行縣鄙。命農勉作,無伏于都。”高誘注:“勞,勉。勸,教。使民不失其時。”陳奇猷云:“勞即‘慰勞’之勞。”8這里的“野虞”和“司徒”都在督促勞動者抓緊田間除草。《音律》篇云“:仲呂之月,無聚大眾,巡勸農事,草木方長,無攜民心。”高誘注“:大眾,謂軍旅工役也。順陽長養,無役大眾,妨廢農工,故戒之曰‘無’也。必循行農事勸率之。”9陳奇猷云“:此文蓋謂當此草木方長之時,令農勉作。”10仲呂之月“草木方長”也包含田間的雜草而言。而仲呂之月具體是指何時,《禮記•月令》云:“孟夏之月,日在畢,昏翼中,日婺女中。其日丙丁,其帝炎帝,其神祝融,其蟲羽,其音徵,律中仲呂。”所以仲呂之月就是孟夏之月,也就是除草的時間。《呂氏春秋•士容論•任地》篇則認為是在孟夏之月的最后十天。《任地》篇云“:孟夏之昔,殺三葉而獲大麥。”高誘注“:昔,終也。三葉,薺、亭歷、菥蓂也,是月之季枯死,大麥熟而可獲。大麥,旋麥也。”11“三葉”指的是雜草。這也是在強調孟夏之月要抓緊時間中耕除草。而中耕除草的時間是在“孟夏之昔”也就是孟夏之月的下旬。也就是說,中耕除草的開始時間應該是在孟夏之月的末尾,即該月的第二十天。《農政全書•授時》云:“孟夏。立夏節氣:初五日,螻蟈鳴;次五日,蚯蚓出;后五日,王瓜生。次小滿中氣:初五日,苦菜秀;次五日,靡草死;后五日,麥秋至。”“靡草”即雜草,“靡草死”就是說要在小滿的第二個五日除草,也就是孟夏之月的第二十天,這與《上農》篇中的“孟夏之昔”相吻合,也證明了《呂氏春秋》中所述中耕開始的時間是正確的。《尚書•堯典上》“: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訛,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厥民因,鳥獸希革。”孫星衍云“:《群經音辨》引《書》云:‘平秩南偽’‘,偽’即‘為’也。”1“厥民因”孫星衍云“:蓋謂民相就而助成耕耨之事。”2曾雄生先生認為“南為”表示夏耘“,厥民因”表示農夫跟著就要下田干農活了,而這一切都在仲夏之時3。這與我們的推論是相符的。在《周禮》中對中耕除草也有相關的記載。《周禮•秋官•薙氏》中云“:薙氏掌殺草。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繩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鄭玄注“:夷之,以鉤鐮迫地芟之也,若今取茭矣。”4孫詒讓云“:云‘夷之,鉤鐮迫地芟之也’者,夷薙字通。《國語•齊語》韋昭注云‘:夷,平也,所以削草平地。芟,大鐮,所以芟草也。’迫地芟之,謂迫近地面,于槀之屬根處芟刈之也。”5“薙氏”主要掌管清除雜草,在“夏日至”時要把雜草“迫地芟之”,這里所說的中耕除草之時在“夏日至”,即夏至之時。而在《呂氏春秋•季夏紀•季夏》篇中也有相關的論述,《季夏》篇云:“是月也,土潤溽暑,大雨時行,燒薙行水,利以殺草,如以熱湯,可以糞田疇,可以美土疆。”王利器案:“《月令》鄭注‘:薙謂迫地芟草也。此謂欲稼萊地,先薙其草,草干燒之,至此月大雨,流水潦畜于其中,則草死不復生,而地美可稼也。薙人掌殺草,職曰:夏日至而薙之。’孔疏‘:《周禮》立其官,使除田草也。五月夏至,芟殺暴之,至六月合燒之,故云燒薙也。行水者,其時也,大雨時行,行于所燒田中,仍壅遏蓄之,以濆燒薙,故云行水也。’”6這里是說在季夏之月,把除掉的雜草進行焚燒,然后等待“大雨時行”,把燒完的草灰沖入田間,這樣可以起到施肥的作用。而這時所燒的雜草是說已經清除并晾干后的雜草,這證明了在季夏之月前,已經進行過除草的農事了。孔穎達的解釋進一步說明了在五月夏至的時候,要進行除草,并予以暴曬,到六月時集中焚燒。這證明了五月夏至的時候是進行中耕除草的時節。而在《管子•小匡》篇中,也指出中耕除草是要在下雨之前完成的,《小匡》云:“先雨蕓耨,以待時雨。時雨既至,挾其槍刈耨镈,以旦暮從事于田壄。稅衣就功,別苗莠,列疏遫。”這里的“蕓”和“耨”指的就是中耕除草,這里說除草要在下雨之前,除草完成后等待“時雨”的到來。《管子》中的“時雨”應該和《季夏》中的“大雨”為一意。《季夏》這段記載與《周禮》中所記中耕除草的時間大體相同,都是在夏至之時,也就是仲夏之月的第二十天。所以,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中耕除草大致在孟夏之月的月末到仲夏之月的夏至這個時間段內。也就是孟夏之月的第二十日到仲夏之月的第二十日這三十天之間。但是由于文獻所記地域不同,時間可能略有差異,但不會相差太遠。《司空律》的“治苗時”大致就在這個時間段。于琨奇先生認為《司空律》中的“治苗二旬”,這二十天是一次性的中耕,是很草率的中耕7。在《管子•山國軌》中也有“十日”之說。即春耕、夏耘二十五日中,最少不能少于十日。《管子•山國軌》云“:春十日不害耕事。夏十日不害蕓事。秋十日不害斂實,冬二十日不害除田。此之謂時作。”張佩綸云“:十日、二十日承功徭發令言之。春用十日不害其二十五日之耕事也,夏秋皆然。冬為農隙,故可用二十日。”1尹桐陽云:“《巨乘馬》曰‘:春事二十五日之內。’此云十日,據最急言耳。”2這就是說,春耕的時間大致在二十五日左右,最少也不能少于十天。馬非百采用了尹桐陽的看法,他說:“不害,不妨害。時作謂及時而作。農民得政府之假貸,不虞用物之缺乏,則春夏秋不過十日,冬不過二十日,即可以竣其農功矣。張佩綸以‘十日、二十日為四時用民之力之日數’者非。”3關于“春十日”的理解,張佩綸的意思是春耕的時間大致在二十五天之內,即使耽誤十天去征發徭役,還剩下十五天,這樣也不會妨害春耕。而馬非百則認為,春耕至少需要十天的時間。他們實際上是從不同的方面來論述“春十日”的必要性。在《管子•輕重》篇中也有關于“十日”之說,《輕重己》云:“以冬日至始,數九十二日,謂之春至。天子東出其國九十二里而壇,朝諸侯卿大夫列士,循于百姓,號曰祭星。十日之內,室無處女,路無行人,茍不樹藝者,謂之賊人。下作之地,上作之天,謂之不服之民。處里為下陳,處師為下通,謂之役夫。三不樹而主使之,天子之春令也。”石一參云“:春至即春分。”4何如璋云“:春分前后十日,正及農耕。”5馬非百云“:十日,即《山國軌》‘春十日不害耕事’之十日。‘室無處女,路無行人’,謂男女皆從事田野勞動。”6不難看出,從冬至后九十二天就是春分,而在十日之內,百姓無論男女都要在田野間勞作,進行春耕。這與《山國軌》中的“春十日”是相類似的。關于“種時、治苗時”的二十天是否指的就是一次性的耕種和除草的問題,筆者認為于琨奇先生的說法是有根據的。戰國和秦代的農業生產還并不是精耕細作的程度,盡管鐵農具和牛耕在春秋時期已經出現,可是普遍使用卻是在戰國以后,其中牛耕的普遍使用還要推遲到西漢中期以后。就牛耕的技術而言,戰國秦漢時期還處在二牛抬杠的階段,在這種耕作技術的條件下,大部分的小農要養畜兩頭牛是很困難的,因此他們仍然是蹠耒而耕。湖北江陵漢簡中的鄭里廩簿中記載受廩的25戶,每戶平均只有24畝土地,這樣的小農家庭是不可能養兩頭牛的。這證明了當時的農業生產技術是比較低下的,并不能稱作精耕細作。《淮南子•主術訓》云:“夫民之為生也,一人跖耒而耕,不過十畝。”7按照這種說法,秦漢時期擁有兩個勞動力的家庭只能耕田20畝左右,而當時的小農家庭的生產能力極限為30畝,所以是比較粗放的耕作。這從側面證明了《司空律》中的春種和中耕只能是一次性的。

三、農時與農業管理制度

所謂重視農時,不僅指按照農業時間操作,到什么時候干什么事,也包括在相應時段保障有足夠的勞動力。《管子•巨乘馬》中云“:起一人之繇,百畝不舉。起十人之繇,千畝不舉。起百人之繇,萬畝不舉。起千人之繇,十萬畝不舉。’”黎翔鳳云“:此地不妨農產,重在用千萬人之徭役而奪農時。”8黎翔鳳認為,征發大量的徭役會損失勞動力,使勞動人口無法從事相應的農業生產,進而導致奪取農時,損害農業生產。因此,保證有足夠的勞動力,是遵守農時的表現之一,也是保障農業生產不遭到破壞的基礎。而《司空律》這條簡文在體現秦政府重視農時的同時,也體現了重視保障充足勞動力的特點。秦律有很多關于重視保護勞動力的條文。如睡虎地秦簡《戍律》中說:“同居毋并行,縣嗇夫、尉及士吏行戍不以律,貲二甲。”整理小組注:“同居,秦簡《法律答問》:‘何為同居?戶為同居。’《漢書•惠帝紀》注:‘同居,謂父母、妻子之外,若兄弟及兄弟之子等,見與同居業者。’”1這是說同居的兩個勞動力不要同時征發戍邊,縣嗇夫、縣尉和士吏如果不依照法律征邊戍,就要罰二甲。表明了秦代對于征發戍役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即要留一人來從事農業生產。《司空律》又說“:一室二人以上居貲贖責(債)而莫見其室者,出其一人,令相為兼居之。”一家有兩人以上以勞役抵債貲贖債務而無人照看家室的,可以放出一人,叫他們輪流服役2。這條記載與《戍律》所記內容類似,都是強調征發勞役時要適當保留部分勞動力,從而保障農業生產的正常進行。里耶秦簡J1(16)6A“田時殹(也),不欲興黔首。”意為在農業生產時,盡量不要征發百姓。岳麓書院秦簡《徭律》中云“:田時先行富有賢人,以閑時行貧者。”也是說在農忙時,要首先征發富有的賢人,在農閑時再征發貧困的人。合理安排保障勞動力的生活待遇,也是保護勞動力的措施之一。睡虎地《倉律》云:“隸臣田者,以二月月稟二石半石,到九月盡而止其半石。”隸臣從事農業勞動的,從二月起每月發糧二石半,到九月底停發其中加發的半石3。這說明每年的二月到九月底是農業生產的主要時間段,這個時間勞動隸臣的口糧有所增加,這體現了秦政府對勞動力的重視。秦律中對勞動力保護的措施體現了秦政府對于農業生產的重視,說明秦代在對于勞動力使用問題上并不是任意施為,它是以法律為基礎的。這是一種借助保障充足勞動力來保護農業生產的方式,而這種方式并不是秦代獨創的,春秋時代就有。《國語•吳國》中記載“:明日徇于軍,曰‘:有兄弟四五人皆在此者,以告。’王親命之曰‘:我有大事,子有昆弟四五人皆在此,事若不捷,則是盡也。擇子之所欲歸者一人。’”勾踐在發兵滅吳前詢問兵卒情況,害怕家里有兄弟四五人者皆陣亡而導致家中老人無人奉養,家中農田無人勞作,因此讓他們選擇一人回去,這樣可以保證家中有一名勞動力能進行農業生產。農時對于農業生產的重要性,在《司空律》這條簡文中體現得非常明顯。在先秦文獻典籍中保存著大量關于“時”的論述,《呂氏春秋》有《審時》、《首時》兩篇,《管子》有《四時》篇。其中“農時”是很重要的一部分。《管子•小問》云:管子對曰“:力地而動于時,則國必富矣。”尹知章注:“謂勤力于地利,其所動作,必合于天時。”4管仲認為在“合于天時”的前提下,只要盡力耕作,國家就會富裕起來。由此可見,“合于天時”是國家富裕的根本。《荀子•富國》中也說:“輕田野之稅,平關市之征,省商賈之數,罕興力役,無奪農時,如是則國富矣。”《管子•小匡》篇云:“山澤各以其時至,則民不茍,陵陸丘井田疇均,則民不惑,無奪民時,則百姓富。犧牲不勞,則牛馬育。”可以看出,古人論述農業生產時,總是把農時作為第一要素5。農時是農業生產的重要保障,早在春秋戰國時代,人們就建立和發展了農時理論和農時系統,農時意識是非常強烈的。他們把“時”的因素放在首要的地位,認為從事農業生產首先要知時順天6。農時不但要求人們遵守自然界氣候變化規律從事農業生產,而且特別要求政府在使用民力時注意這一點,不要在農忙時大興土木、大興兵甲,使農民有可能適時農作。秦律對于勞動力的保護也是遵守農時和保障農業生產的一種有效手段。因此,《司空律》這條簡文說明秦代在重視農業的基礎上,也表現出尊重農時的特點。把尊重農時這一理論系統化的同時,也將其付諸于法律實踐。“居貲贖債者歸田農”的規定正是秦代重農政策在法律上的具體體現。

作者:李強 單位:吉林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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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先謙.荀子集解[M].北京:中華書局2009.

[5]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M].北京:中華書局2010.

篇5

亦作“牛刀割雞”。比喻大材小用

牛刀小試:

比喻有很大的本領,先在小事情上顯一下身手

牛高馬大:

比喻人長得高大強壯

牛鬼蛇神:

①牛首之鬼和蛇身之神。形容作品虛幻怪誕。亦喻指虛幻怪誕的作品。②比喻歪門邪道之流

牛黃狗寶:

牛黃,牛膽囊中的結石;狗寶,狗臟器中的凝結物。兩者都是內臟病變的產物,因以喻壞透了的心腸

牛驥同皁:

亦作“牛驥同槽”。謂牛與千里馬同槽而食。比喻賢愚不分

牛角書生:

喻勤讀之士

牛角之歌:

春秋時,寧戚很窮,想見齊桓公而出仕,一天,乘桓公出城迎客的機會,在車下喂牛,“扣牛角疾歌”。桓公聞而贊其為“非常人”,命後車載之,拜為上卿。見《呂氏春秋·舉難》、《晏子春秋·問下二》。漢劉向《說苑·尊賢》亦載此事。后以“牛角之歌”、“牛下歌”為窮士自求用世的典故

牛口之下:

《史記·商君列傳》:“夫五羖大夫,荊之鄙人也。聞秦繆公之賢而原望見,行而無資,自粥於秦客,被褐食牛。期年,繆公知之,舉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國莫敢望焉。”《呂氏春秋·舉難》等又載有寧戚飯牛得到齊桓公賞識的事。后以“牛口之下”、“牛口”借指卑下的地位

牛郎織女:

①牽牛星(俗稱牛郎星)和織女星。兩星隔銀河相對。神話傳說:織女是天帝孫女,長年織造云錦,自嫁河西牛郎后,就不再織。天帝責令兩人分離,每年只準于七月七日在天河上相會一次。俗稱“七夕”。相會時,喜鵲為他們搭橋,謂之鵲橋。古俗在這天晚上,婦女們要穿針乞巧。見《月令廣義·七月令》引南朝梁殷蕓《小說》、南朝梁宗懔《荊楚歲時記》、《歲華紀麗》卷三引漢應劭《風俗通》。②今常喻指分居兩地的夫妻

牛馬襟裾:

猶言衣冠禽獸

牛溲馬勃:

亦作“牛溲馬渤”。①牛溲,即牛遺,車前草的別名。馬勃,一名馬牷,一名屎菰,生于濕地及腐木的菌類。兩者皆至賤,均可入藥。②借指卑賤而有用之材

牛蹄中魚:

處在牛蹄踏出的小坑里的魚。喻瀕臨絕境。語本漢劉向《說苑·善說》:“莊周貧者,往貸粟於魏文侯。文侯曰:‘待吾邑粟之來而獻之。’周曰:‘乃今者周之來見,道傍牛蹄中有鮒魚焉,大息謂周曰:“我尚可活也。”周曰:“須我為汝南見楚王,決江淮以溉汝。”鮒魚曰:“今吾命在盆甕之中耳,乃為我見楚王,決江淮以溉我,汝即求我枯魚之肆矣。”’”《莊子·外物》有類似記載,作“車轍中有鮒魚焉”

牛聽彈琴:

比喻聽不懂

牛童馬走:

舊時泛指地位卑下的人。牛童,牧童;馬走,猶仆役

牛頭不對馬嘴:

比喻答非所問或對不上號

牛星織女:

即牛郎織女

牛羊勿踐:

勿使牛羊踐踏。比喻愛護。語出《詩·大雅·行葦》:“敦彼行葦,牛羊勿踐履,方苞方體,維葉泥泥。”鄭玄箋:“草木方茂盛,以其終將為人用,故周之先王為此愛之,況於人乎?”

牛衣病臥:

形容貧病交迫

牛衣對泣:

漢代王章在出仕前家里很窮,沒有被子蓋,生大病也只得臥牛衣中,他自料必死,哭泣著與妻子訣別。妻子怒斥之,謂京師那些尊貴的人誰能比得上你呢,“今疾病困戹,不自激卬,乃反涕泣,何鄙也。”見《漢書·王章傳》。后以“牛衣對泣”、“牛衣夜哭”謂因家境貧寒而傷心落淚

牛衣歲月:

謂貧困的生活

版筑飯牛:

版筑,造土墻;飯牛,喂牛。相傳商代賢者傅說筑于傅巖,武丁用以為相。事見《書·說命上》。春秋時衛國賢者寧戚飯牛車下,扣牛角而歌,桓公異之,拜為上卿。事見《呂氏春秋·舉難》。后以“版筑飯牛”為賢臣出身微賤之典

充棟汗牛:

謂書籍堆得高及棟梁,多至牛馬運得出汗。形容藏書或著述之富。語出唐柳宗元《陸文通先生墓表》:“其為書,處則充棟宇,出則汗牛馬。”

老牛舐犢:

喻愛子之情。牛愛其犢,常舔之。舐,舔

筆誤作牛:

《晉書·王獻之傳》:“桓溫嘗使捍王獻之呴書扇,筆誤落,因畫作烏駮牸牛,甚妙。”后因以“筆誤作牛”喻隨機應變,化拙成巧或持功補過

喘月吳牛:

相傳吳地之牛畏熱,見月亦疑為日,喘息不已。見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言語》。后因以為典實。亦比喻因受某事物之苦而畏懼其類似者

吹牛拍馬:

吹噓奉承

槌牛釃酒:

殺牛濾酒。謂備肴酒以燕享

對牛彈琴:

亦作“對牛鼓簧”。喻對不懂事理的人講道理或言事。常含有徒勞無功或諷刺對方愚蠢之意。語本漢牟融《理惑論》:“公明儀為牛彈清角之操,伏食如故,非牛不聞,不合其耳矣。”

飯牛屠狗:

①喻指從事低賤之事。②指從事賤業者

放牛歸馬:

語本《書·武成》:“乃偃武修文,歸馬于華山之陽,放牛于桃林之野,示天下弗服”。后以“放牛歸馬”比喻不再用兵

風馬牛不相及:

《左傳·僖公四年》:“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孔穎達疏引服虔曰:“牝牡相誘謂之風……此言‘風馬牛’,謂馬牛風逸,牝牡相誘,蓋是末界之微事,言此事不相及,故以取喻不相干也。”一說:風,放逸,走失。謂齊楚兩地相離甚遠,馬牛不會走失至對方地界。后用以比喻事物之間毫不相干

犀牛望月:

《關尹子·五鑒》:“譬如犀牛望月,月形入角,特因識生,始有月形,而彼真月,初不在角。”謂犀牛望月久,故感其影于角。明陳繼儒《太平清話》卷四:“呂東萊畜犀帶一圍,文理縝密,中有一月影,過望則見,蓋犀牛望月之久,故感其影于角。”后因形容長久盼望

犀照牛渚:

《晉書·溫嶠傳》:“捍溫嶠呴至牛渚磯,水深不可測,世云其下多怪物,嶠遂燬犀角而照之。須臾,見水族覆火,奇形異狀,或乘馬車著赤衣者。嶠其夜夢人謂己曰:‘與君幽明道別,何意相照也?’意甚惡之。嶠先有齒疾,至是拔之,因中風,至鎮未旬而卒。”后多用“犀照牛渚”喻洞察幽微

服牛乘馬:

役使牛馬駕車

割雞焉用牛刀:

謂處理小事何用禮樂。后用以喻做小事情不值得用大的力量。雞,也寫作“雞”

歸馬放牛:

謂戰爭止息,不再用兵。語出《書·武成》:“乃偃武修文,歸馬于華山之陽,放牛于桃林之野,示天下弗服”。孔穎達疏:“此是戰時牛馬,故放之,示天下不復乘用。”

汗牛充棟:

唐柳宗元《文通先生陸給事墓表》:“其為書,處則充棟宇,出則汗牛馬”。謂書籍存放時可堆至屋頂,運輸時可使牛馬累得出汗。后用“汗牛充棟”形容著作或藏書極多

呼牛呼馬:

亦作“呼牛作馬”。語本《莊子·天道》“昔者子呼我牛也,而謂之牛;呼我馬也,而謂之馬。”后以“呼牛呼馬”、“呼牛作馬”指毀譽由人,悉聽自然

瘠牛僨豚:

謂瘦弱的牛覆壓在小豬上,小豬必死。比喻強國雖德衰,兵臨弱國,弱國亦亡。語本《左傳·昭公十三年》:“寡君有甲車四千乘在,雖以無道行之,必可畏也,況其率道,其何敵之有!牛雖瘠,僨於豚上,其畏不死。”杜預注:“僨,仆也。”孔穎達疏:“前覆曰仆。言牛倒豚上,豚必死也。言牛雖瘠者,謂魯以晉為無德輕之,故以瘦牛自喻。”

瘠牛羸豚:

瘦弱的牛和豬。比喻弱小民族或國家

繭絲牛毛:

形容細密

繭絲牛毛:

如蠶絲,如牛毛。比喻細密繁多

九牛一毛:

九條牛身上的一根毛,比喻極其微小,微不足道。語出漢司馬遷《報任少卿書》:“假令仆伏法受誅,若九牛亡一毛,與螻蟻何以異?”

牽牛下井:

喻使不出力

牽牛織女:

指牽牛星、織女星。亦指古代神話中的牛郎、織女

敲牛宰馬:

謂宰殺牲畜

蛇神牛鬼:

比喻各色邪惡或各種歪人

犁牛之子:

比喻父雖不善卻無損于其子的賢明

馬勃牛溲:

馬勃,菌類;牛溲,車前草。比喻至賤之物

馬面牛頭:

猶牛頭馬面

篇6

1、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論語》

2、長風破浪會有時,直掛云帆濟滄海。——李白

3、莫等閑,白了少年頭,空悲切!——岳飛

4、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三國志》

5、為者常成,行者常至。——《晏子春秋》

6、不愧于天,不畏于人。——《詩經》

7、滿招損,謙受益。——《尚書》

8、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左傳·莊公二十四年》

9、一張一弛,文武之道。——《禮記·雜記下》

10、寧為玉碎,不為瓦全。——《北齊書》

11、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層之臺,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老子》

12、烈士暮年,壯心不已。——曹操

13、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荀子》

14、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元曲選》

15、失之毫厘,謬以千里。——《漢書》

16、讀萬卷書,行萬里路。——《畫旨》

17、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論語》

18、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老子》

19、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李白

20、發奮忘食,樂以忘優,不知老之將至。——《論語》

21、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宋·朱熹》

22、敏而好學,不恥下問。——《論語》

23、讀書百遍,其義自現。——《三國志》

24、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劉禹錫

25、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論語·顏淵》

26、路漫漫其修遠今,吾將上下而求索。——屈原

27、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范仲淹《岳陽樓記》

28、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論語·衛靈公》

29、管中窺豹,時見一斑。——《晉書》

30、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大戴禮記》

31、勞于讀書,逸于作文。——元·程端禮

32、失之東隅,收之桑榆。——《后漢書》

33、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孔子

34、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漢書》

35、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后。——朱淑真《生查子》

36、讀書足以怡情,文彩藻飾太盛則矯。——培根《談讀書》

37、從善如登,從惡如崩。——《國語》

38、言之無文,行而不遠。——孔子

39、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孟子·盡心上》

40、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臨深溪,不知地之厚也。——《荀子》

41、老當益壯,寧知白首之心;窮且益堅,不墜青云之志。——王勃

42、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漢書》

43、鏡破不改光,蘭死不改香。——孟郊

44、聞道有先后,術業有專攻。——韓愈

45、月暈而風,礎潤而雨。——《宋·蘇詢》

46、山積而高,澤積而長。——劉禹錫

47、千磨萬擊還堅勁,任爾東西南北風。——鄭板橋

48、輔車相依,唇亡齒寒。——《左傳·僖公五年》

49、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管子》

50、木秀于林,風必摧之。——《舊唐書》

51、靜以修身,儉以養德。——《誠子書》

52、精騖八極,心游萬仞。——《文賦》

53、富貴不能,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

54、兼聽則明,倔信則暗。——王符

55、不可同日而語。——《漢書》

56、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詩經》

57、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周敦頤《愛蓮說》

58、失之東隅,收之桑榆。——《史記》

59、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孟子》

60、周公吐哺,天下歸心。——曹操

61、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論語》

62、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史記》

63、良藥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孔子家語》

64、前事不忘,后事之師。——《戰國策》

65、鑒于往事,有資于治道。

66、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王勃

67、當局者迷,旁觀者清。——《舊唐書》

68、路漫漫其修遠今,吾將上下而求索。——屈原《離騷》

69、投之以桃,報之以李。——《詩經》

70、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蘇軾

71、千里之堤,潰于蟻穴。——《韓非子》

72、—年之計在于春。—日之計在于晨。——《南陽蕭繹》

73、天階夜色涼如水,臥看牽牛織女星。——杜牧《七夕》

74、業精于勤,荒于嬉。——韓愈《進學解》

75、貧賤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司馬光《資治通鑒》

76、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道。——《禮記》

77、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莊子·養生主》

78、前車之覆,后車之鑒。——《漢書》

79、日啖荔枝三百顆,不辭長作嶺南人。——蘇軾《惠州一絕》

80、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劉禹錫

81、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堅忍不拔之志。——蘇軾

82、讀書百遍,其義自見。——《三國志》

83、運用之妙,存乎一心。——《宋史》

84、尺有所短,寸有所長。——《史記》

85、非學無以廣才,非志無以成學。——諸葛亮

86、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史記》

87、敏而好學,不恥下問。——孔子

88、只要功夫深,鐵杵磨成針。——古語

89、其文約,其辭微,其志潔,其行廉。——司馬遷《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90、蓬生麻中,不扶自直。——《曷冠子·天則》

91、春*滿園關不住,一枝紅杏出墻來。——葉紹翁

92、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史記》

93、尺有所短,寸有所長。——《楚辭》

94、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后漢書》

95、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緣身在最高層。——王安石

96、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后漢書》

97、不鳴則已,一鳴驚人。——《史記·滑稽列傳》

98、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杜甫《春夜喜雨》

99、前事不忘,后事之師。——《戰國策·趙策》

100、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左傳》

101、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漢書·東方朔傳》

102、山不厭高,海不厭深。——曹操

103、大巧若拙,大辯若訥。——《老子》

104、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愚者千慮,必有一得。——《晏子春秋》

105、百學須先立志。——朱熹

106、學無止境。——荀子

107、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新唐書》

108、蓬生麻中,不扶自直。——《荀子·勸學》

109、太公釣魚,愿者上鉤。——《武王伐封平話》

110、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無欲則剛。——林則徐

111、博觀而約取,厚積而薄發。——蘇軾

112、木秀于林,風必摧之。——《運命論》

113、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詩經》

114、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老子

115、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史記·李將軍列傳》

116、余音繞梁,三日不絕。——《列子·湯問》

117、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

118、老驥伏櫪,志在千里。——曹操

119、若要功夫深,鐵杵磨成針。——曹學

120、察己則可以知人,察今則可以知古。——《呂氏春秋》

121、人無遠慮,必有近憂。——《論語·衛靈公》

122、舉大事者,不忌小怨。——《后漢書》

123、讀萬卷書,行萬里路。——劉彝

124、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長歌行》

125、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關終屬楚;苦心人,天不負,臥薪嘗膽,三千越甲可吞吳。——蒲松齡

126、落紅不是無情物,化作春泥更護花。——龔自珍

127、欲窮千里目,更上一層樓。——王之渙

128、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司馬遷

129、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杜甫

130、近水樓臺先得月,向陽花木易為春。——蘇麟

131、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老子》

132、臣心一片磁針石,不指南方不肯休。——文天祥

133、尺有所短,寸有所長。——《楚辭·卜居》

134、窮則變,變則通。——《易經》

135、人非圣賢,孰能無過。——《湯賦》

136、百聞不如一見。——《漢書》()

137、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孔子

138、光陰似箭,日月如梭。——《增廣賢文》

139、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也。——漢·韓嬰

140、仰之彌高,鉆之彌堅。——《論語》

141、生于憂患,死于安樂。——《孟子·告子下》

142、流水不腐,戶樞不蠹。——《呂氏春秋·盡數》

143、馮唐易老,李廣難封。——王勃

144、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陳壽《三國志》

145、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古語

146、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后漢書》

147、生于憂患,死于安樂。——《孟子》

148、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宋·釋道原》

149、不飛則已,一飛沖天;不鳴則已,一鳴驚人。——《史記》

150、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陸游

151、繩鋸木斷,水滴石穿。——羅大經《鶴林玉露》

152、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左傳》

153、老驥伏櫪,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壯心不已。——曹操

154、避其銳氣,擊其惰歸。——《孫子》

155、鍥而不舍,金石可鏤。——荀子

篇7

關鍵詞:伍子胥、滅楚、合理性

一、全身避禍和隱忍報仇的必要選擇

“伍子胥者,楚人也,名員。員父曰伍奢。員兄曰伍尚。”②伍子胥性剛強,青少年時,即好文習武,勇而多謀。伍子胥祖父伍舉、父親伍奢、兄伍尚俱是楚國忠臣。楚平王荒殘暴,致使國勢日衰。周景王二十三年,楚平王懷疑太子“外交諸侯,將入為亂”,遂遷怒于太子太傅伍奢,將伍奢、伍尚殺害。《史記》中楚平王詐招伍尚和伍子胥,意欲除掉伍氏父子三人。“伍尚欲往,員曰:楚之召我兄弟,非欲以生我父也,恐有脫者后生患,故以父為質,詐召二子。二子到,則父子俱死。何益父之死?往而令讎不得報耳。不如奔他國,借力以雪父之恥,俱滅,無為也。”③最終,伍尚執意選擇了前往,走入了楚平王設下的圈套,如同飛蛾撲火一般,得到了“俱滅,無為也”的結局。伍子胥則不同,他沒有選擇像伍尚那樣白白送死,而是選擇逃離楚國,積蓄力量,將來為父雪恥。

伍子胥的逃亡并非是怯夫的表現。“古之所謂豪杰之士者,必有過人之節。”④他選擇隱忍茍活,為的是奔赴大義,苦心經營復仇之大計,成大孝之名。司馬遷認為“向令伍子胥從奢俱死,何異螻蟻。棄小義,雪大恥,名垂于后世,悲夫!”⑤隨父俱死,固然可悲,但相比起眼看著父親被殺,自己茍活于世來講要容易得多,而伍尚的死只能使親者痛仇者快,無濟于事,何異螻蟻。“勇者不必死節”⑥真正的勇士不必為名節而死,伍尚死于名節,但遠遠不如伍子胥成功復仇來的大快人心,痛快淋漓。因此,伍子胥的選擇具備值得世人肯定的價值。

二、投吳實為人才流動現象

伍子胥身處春秋末期,雖然當時諸侯爭霸,但在名義上仍以周天子為尊,因此伍子胥離楚去吳并不算是叛國行為。況且當時尚賢之風,養士之風頗為盛行,各諸侯國之間也保持著較為通暢和自由的往返關系,這也直接為諸侯國之間人才頻繁流動創造了有利的條件。各諸侯國間的人才流動屬于非常正常的現象,因此伍子胥的行為也的確無可厚非。

良禽擇木而棲,賢臣擇主而侍。伍子胥需要的正是一個可以施展自己才能,實現自己抱負的機會。《呂氏春秋》也說“人主賢則豪杰歸之”⑦,伍子胥投奔到吳國后,知道公子光有野心,想自立為王,遂推薦公子光為王儲,待公子光取得王位,伍子胥得到公子光重用,此時的伍子胥羽翼豐滿,積蓄滿了為父雪恥的力量。可見,伍子胥“叛國”投吳的選擇是正確的,伍子胥為吳國的國家建設竭功盡力,同時也借助吳國強大的軍事實力實現了自己的抱負。

三、君臣關系的兩面性

春秋戰國時期,君臣關系具有兩面性,其一是專制性,其二是平等性。專制性體現在君王對臣子的權利的專制上,“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⑧。平等性則體現在君臣平等的相處方式上,臣子對君王的服從是有條件的,并非絕對的。孔子提出過“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的觀點⑨,君王要想獲得臣子的忠心,必須對臣子以禮相待。反之,如果君王不仁無道,就會失去臣子的忠心,就算被下篡殺,也是理所當然。伍子胥前后侍奉二主,對待楚王,他為報父兄之仇,先是“叛國”投吳,再是率軍滅楚,最后甚至掘墳鞭尸。對待吳王夫差,他忠心耿耿,直言進諫,死而后已。伍子胥對待二王的不同態度,恰恰是“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的體現。

四、血親復仇觀念備受推崇

在我們的傳統觀念中,集體的利益總是大于個人的利益,國家的利益總是大于家族的利益,當利益關系發生矛盾之時,應當以集體利益或是國家利益為重。該觀念有其合理性。若從該角度來分析伍子胥的滅楚行為,伍子胥確有不明大義的一面,于是有些觀點認為伍子胥是一個出賣國家,違背天道人倫的復仇狂。然而,人類的文化思想在不同歷史時期有著不同的特征,不同時期的人們所尊崇認可的觀念也不一樣。回歸歷史,古人們最重要的社會關系是家族血緣關系,家族利益高于一切,人們的行動皆以家族利益為出發點,國家利益則被拋置其后。正是因為先秦分封時代和后來皇權專制時代價值觀的不同,導致了人們對伍子胥復仇的看法產生了兩級分化的原因。因此,對于伍子胥“叛國”滅楚的行為,我們是要結合當時的價值觀來分析做判斷,而不能僅憑個人的是非觀來判斷其行為的對錯與否。

儒家認為血親復仇是人生神圣的使命。在儒家經典中有大量的血親復仇的文字表述。《禮記?曲禮》:“父之仇弗與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國。”對于殺父之仇,兒子必要親手血刃殺父仇人。對于兄弟被殺,也要身攜兵器,隨時準備為兄弟報仇。對于朋友被殺,要么殺死仇人,要么將仇人趕到國外。春秋公羊傳中的一句:“君臣義合 ,父子天屬,”也為血親報仇提供了理論依據,君臣之間是“義”的關系,而父子之間,則是天生的血親關系。“父不受誅,子復仇可也。” 如果父親無故被殺,含冤而死,兒子可以向法官甚至君主復仇。伍子胥之父被楚平王無辜被殺,伍子胥和楚平王之間的“義”的關系也不復存在。因此,在這種情形之下,“子不復仇,非子也。”,伍子胥“叛國”滅楚的行為是合乎道義的。

小結

綜上所述,伍子胥“叛國”滅楚的行為是在特定的歷史背景下作出的一種選擇,該選擇符合先秦分封時代的價值觀念,具有其合理性,應當被世人所推崇,所贊揚。他轟轟烈烈地完成了復仇大計,這讓人們欽佩他的艱辛隱忍,他的勇而多謀,胸懷大志,敢作敢為。因此史學家司馬遷給予他的“烈丈夫”的評價是準確合理的。伍子胥的復仇過程就像是一部活生生的人性故事,內容既豐富,又滄桑,結局既揚眉吐氣,又辛酸悲涼,我認為這一切都值得我們去反思和借鑒。(作者單位:中國傳媒大學文學院)

參考文獻

[1] 張雙隸等譯著.呂氏春秋[M].北京:中華書局,2007.

[2] 姚際恒譯著.詩經通論[M].北京:中華書局,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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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萬麗華,藍旭譯注.孟子[M].北京:中華書局.2010.

[5] 玄注 孔穎達疏.禮記正義.[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6] 公羊壽傳,何休解詁,徐彥疏,春秋公羊傳注疏[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7] 張守節正義,司馬貞索引,裴集解,司馬遷撰.史記(第七冊)[M].北京:中華書局.1959.

[8] 吳楚材,吳調厚選注.安平秋點校.古文觀止(上冊)[M].北京:中華書局,1987.

注解:

① 張守節正義,司馬貞索引,裴集解,司馬遷撰.史記(第七冊)[M].北京:中華書局.1959.2183頁

② 張守節正義,司馬貞索引,裴集解,司馬遷撰.史記(第七冊)[M].北京:中華書局.1959.2171頁

③ 張守節正義,司馬貞索引,裴集解,司馬遷撰.史記(第七冊)[M].北京:中華書局.1959.2172頁

④ 吳楚材,吳調厚選注.安平秋點校.古文觀止(上冊)[M].北京:中華書局,1987.433頁

⑤ 張守節正義,司馬貞索引,裴集解,司馬遷撰.史記(第七冊)[M].北京:中華書局.1959.2183頁

⑥ 吳楚材,吳調厚選注.安平秋點校.古文觀止(上冊)[M].北京:中華書局,1987.210頁

⑦ 張雙隸等譯著.呂氏春秋[M].北京:中華書局,2007.15頁

⑧ 姚際恒譯著.詩經通論[M].北京:中華書局,1958.225頁

⑨ 楊伯峻.論語譯注[M].北京:中華書局,1982.30頁

⑩ 鄭玄注 孔穎達疏.禮記正義.[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103頁

篇8

1、天下大事,必作于細,合抱之木,生于毫末。——老子

2、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

3、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國語

4、人非圣賢孰能無過?——左傳

5、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老子

6、士為知已者死,女為悅己者容。——戰國策

7、言之無文,行而不遠。——左傳

8、行千里者半九十。

9、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老子

10、攻其不備,出其不意。——孫子

11、青出于藍而勝于藍。——荀子

12、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左傳

13、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14、將欲取之,必先與之。——老子

15、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左傳

16、貪天之功,據為己有。——左傳

17、秀才不出門,全知天下事。

18、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管子

19、置之死地而后生,——孫子

20、九層之臺,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老子

21、良馬期乎千里,不期乎驥驁。——呂氏春秋

22、流言止于智者。——荀子

23、慶父不死,魯難未已。——左傳

24、國將興,必貴師而重傅。——荀子

25、香餌之下,必有死魚。

26、治國之道,必先富民。——管子

27、多行不義必自斃。——左傳

28、千里之提,潰于蟻穴。——韓非子()

篇9

關鍵詞:卻 副詞 語法化

近代漢語中,“卻”的含義十分豐富,但在現代漢語,它的許多用法都消失了。許多學者對“卻”進行了許多探究,如景士俊的《析“卻”》,董淑慧的《談“卻”字三項副詞用法的演成及其與幾個相關副詞的平行發展》,梅立崇的《關聯副詞“卻”試析》等。以上的研究為我們研究副詞“卻”提供了寶貴的指導意義。本文試從歷時的角度探討副詞“卻”的產生及其發展。

一、副詞“卻”的產生

(一)秦漢的“卻”

先秦時期的作品,以《墨子》《周禮》《公羊傳》《呂氏春秋》《韓非子》為代表。

(1)表“退”義

①引版而[卻]。(《墨子·備穴》)

②乃鼓退,鳴鐃且[卻],及表乃止。(《周禮·夏官司馬》)

③馬[卻]不肯進。(《呂氏春秋·季冬紀》)

(2)表“使……退”義

①其疾斗[卻]敵于術。(《墨子·號令》)

②足以[卻]敵。(《呂氏春秋·孝行覽》)

③擊金而[卻]之。(《呂氏春秋·慎大覽》)

(3)表“推辭、拒絕”義

①固[卻]其忠信。(《呂氏春秋·先識覽》)

②夫不謀治強之功,而艷乎辯說文麗之聲,是[卻]有術之士而任壞屋折弓也。(《韓非子·外儲說左上》)

“卻”在先秦時期只用作動詞,最基本的語義是“退”“使……退”,再由“退”義引申出“推辭、拒絕”義,“卻”在這一階段基本上都是獨立使用,或與其它動詞連用,格式為“卻+動”。在先秦時期“卻”最常用的就是“退”“使……退”義。

漢代的作品,以《史記》《淮南子》《論衡》為代表。

(1)表“退”義

①秦軍數[卻],二世使人讓章邯。(《史記·項羽本紀》)

②淮陰先合,不利,[卻]。(《史記·高祖本紀》)

③夫織者日以進,耕者日以[卻]。(《淮南子·繆稱訓》)

(2)表“去”義

①漢之敗[卻]彭城,塞王欣、翟王翳亡漢降楚,齊、趙亦反漢(《史記·淮陰侯列傳》)

②賢君之德,不能消[卻]。(《論衡·治期篇》)

③將兵擊[卻]吳楚,吳楚以故兵不敢西。(《史記·韓長孺列傳》)

(3)表“使……退”義

①乃使蒙恬北筑長城而守藩籬,[卻]匈奴七百余里。(《史記》)

②世則謂之能[卻]蝗蟲矣。(《論衡·感虛篇》)

漢代“卻”作為動詞較之先秦有了一定變化:首先與“卻”連用的動詞增多,語法環境發生變化,結合形式為“卻+動”或“動+卻(+賓)”,這說明“卻”的結合能力在逐漸加強;其次還引申出了“驅除、消除、抵御”之義。

綜合以上可以看出,“卻”在上古時期僅用作動詞,隨著語言的不斷發展,其動詞義逐漸增多,但都是從“退”義引申而來的。同時,“卻”的語法環境也逐漸發生改變,結合能力不斷增強。

(二)魏晉至唐五代的“卻”

(1)表“退”義

①有前一尺,無[卻]一寸。(《三國志裴注·魏·武帝紀》)

②維入北道三十余里,聞緒軍[卻]。(《三國志裴注·魏·王毋丘諸葛鄧鐘傳》)

(2)表“掉”義

①瓚騎不知是紹,亦稍引[卻]。(《三國志裴注·魏·董二袁劉傳》)

②卓多力,退[卻]不中,即收孚。(《三國志裴注·魏·董二袁劉傳》)

(3)表“使……退”義

①且[卻]兵,但身決勝負。(《三國志裴注·魏·呂布(張邈)臧洪傳》)

②南鈔漢邊,北拒丁令,東[卻]夫余,西擊烏孫。(《三國志裴注·魏書·鮮卑傳》)

③外[卻]駱谷之師,內保寧緝之實。(《三國志裴注·蜀書·蔣琬傳》)

(4)表“拒絕、推辭”義

①陶胡奴為烏程令,送一船米遺之,[卻]不肯取。(《世說新語·方正》)

②今日共為歡,卿何[卻]邪?(《世說新語·方正》)

③故知捶撻自難為人,冀小[卻],當復差耳。(《世說新語·品藻》)

(5)表“驅除、消除、抵御”義

①善行氣者,內以養身,外以[卻]惡。(《抱樸子·內篇·至理》)

②然后真一存焉,三七守焉,百害[卻]焉,年命延矣。(《抱樸子·內篇·地真》)

③[卻]寒以溫,除熱以冷。(《抱樸子·外篇·喻蔽》)

(6)表“過后、以后”義

①[卻]十五日為汝破紹,不復勞汝矣。(《三國志裴注·魏·武帝紀》)

②[卻]后一年,支遂殞。(《世說新語·傷逝》)

③[卻]后一月,爾乃設會。(《百喻經·愚人集牛乳喻》)

綜合以上可以看出,魏晉時期的“卻”繼承了很多前代的用法,同時也出現了新的語義,如“過后、以后”義。漢代“卻”的“去”義,在此時進一步虛化為“掉”義,與“卻”連用的動詞不斷增多。

唐五代時期,以《唐詩三百首》《朝野僉載》《入唐求法巡禮行記(一、二卷)》《花間集》《祖堂集(一至四卷)》為代表。

1.“卻”用作動詞

①至西襖神前舞一曲即[卻]。(《朝野僉載·卷三》)

②舶沉居泥,不前不[卻]。(《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一》)

③其僧才出來,師便托出,[卻]入房丈。(《祖堂集·卷四》)

2.“卻”用作助詞

①向者陛下令人殺[卻],臣已殺訖。(《朝野僉載·卷二》)

②離[卻]智慧,何法示人?(《祖堂集·卷四》)

③放[卻]水牛,各分一船。(《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一》)

3.“卻”用作副詞

(1)語氣副詞

①汝若坐佛,[卻]是殺佛。(《祖堂集·卷三》)

②和尚適來許某甲為人,如今因什摩[卻]不為人?(《祖堂集·卷四》)

③多情[卻]似總無情,唯覺樽前笑不成。(《唐詩三百首·贈別·杜牧》)

(2)頻率副詞

①[卻]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詩書喜欲狂。(《唐詩三百首·聞官軍收河南河北·杜甫》)

②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唐詩三百首·夜雨寄北·李商隱》)

③不忍別君后,[卻]入舊香閨。(《花間集·望遠行·韋莊》)

在這時期的材料中,動詞用法在這一時期已經衰退,或已經開始消亡。此時“卻”用作動詞只保留了“退”義。在唐五代時期,最顯著的變化有兩個:一是“卻”由結果補語“掉”義進一步引申,演化成動態助詞,語義近似于“了”;二是“卻”出現了副詞用法“反、倒、竟”義和“再、又”義。

綜合以上我們可以看出,在中古時期,“卻”開始發生了如下變化:一是動詞義逐漸消失,已經不再是“卻”的主要用法;二是出現動態助詞的用法;三是出現副詞用法。

二、副詞“卻”的發展

1.頻率副詞的發展

動詞“退”動詞“返回”方式副詞“再”這一演變可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表示動作或情況的重復或連續

①初令項上著鎖,后卻鎖上著枷。(《朝野僉載》)

②樗栩凡木繞亭臺,伐倒何須又卻栽?(《敦煌變文校注·長興四年中興殿應圣節講經文》)

(2)表示以前一動作為條件出現的行為或狀況

①若能讀書,就中卻有商量,只他連這個也無,所以無進處。(《朱子語類輯略》)

②為因三拳打死了鎮關西,卻去五臺山凈發為僧。(《水滸傳》十七回)

“卻”基本語義為“退”,“退”是“返回”原來的位置或狀態,所以“卻”引申出“返回”義。又因為“卻”隱含前后連續的兩個動作或狀況,通過類推,隱含義逐漸明確化,可以進一步抽象為表示順承的“再”。這是“卻”演變為副詞的語義基礎。

從句法位置看,“卻”經常與別的動詞連用,連用時后面所帶的賓語經常為后一動詞所帶,句子的焦點落在第二個動詞上,“卻”成為一個非焦點動詞,所處的位置又是狀語(通常是副詞充當)的常現位置,隨著使用頻率的增加,“卻”的這種句法位置逐漸被固定下來,詞義越來越抽象,成為動詞前面的修飾成分,變為“副詞”。

2.轉折副詞的發展

動詞“退”轉折副詞“反而”這種情況主要包括對比轉折句和對照轉折句兩種情況。

(1)對比轉折句

①長大取得妻,卻嫌父母丑。(王梵志詩《只見母憐兒》)

②彈指不可論,行恩卻遭刺。(寒山詩《白鶴》)

(2)對照轉折句

①桑田變作海,山岳卻成溪。(《大唐三藏取經詩話》)

②高山無霜露,卻有雪。(《朱子語類》卷二“理氣下”)

“卻”的基本語義為“退”,含有[+向相反方向]義素,由“相反方向”進一步抽象,表示客觀事物或情況的相反或相對,或兩個事物關系或情況與人們的心理期待相反。這是“卻”產生轉折副詞的語義基礎。

從句法結構來看,復句的前后兩個分句在語義上構成對比或對照,句中有無“卻”似乎不影響語義的表達,在復句的后一分句中,處于狀語的位置“卻”語義虛化,逐漸吸收了這種句法具有的轉折關系,起到使轉折關系顯豁的作用,即轉折復句的語境吸收作用,促使“卻”具有了轉折副詞的用法。

3.情狀副詞的發展

動詞“退”轉折副詞情態副詞

①張飛乃萬人之敵,卻是三軍之帥。(《全唐文》卷二十七)

②李成名自斟自酌,家中因珍哥病,忙得不曾吃飯,這卻是當厄之惠,就如那漂母待韓信一般的。(《醒世姻緣傳》第四回)

“卻”作為轉折副詞用在后一分句中,表示客觀或主觀的情況與前一分句相反或相對。在某種語境下,“卻”強調這種對立與差別,或者強調與常理或心理期待相反,突出說話人的主觀感受,從而表示“確實”“竟然”等意義。

從句法結構上看,“卻”經常處在偏正復句的后一個分句狀語的位置上,句子所含的語氣和情態逐漸吸附在它身上,“卻”由轉折副詞演變為情態副詞。

三、結語

綜上所述,在上古時期,卻只做動詞用法,副詞的用法萌發于中古之際。“卻”在從動詞轉化為副詞的發展過程中,主要是有兩個分支:頻率副詞和情狀副詞。直到現代漢語,“卻”的用法只剩下轉折副詞,其他的用法基本消失了,這主要是語言內部調整的結果。

參考文獻:

[1]于衛平.“卻”的語法化[D].溫州大學2010年碩士論文,2010.

[2]劉紅蕾.“卻”發展演化過程研究[D].吉林大學2007年學位論文,2007.

[3]董淑慧.談“卻”字三項副詞用法的演成及其與幾個相關副詞的平行發展[J].漢語學習,1996,(4).

篇10

關鍵詞:春秋時期 女性 社會地位

春秋時期社會環境動蕩不安。一方面,天子以下,上自諸侯、上卿,下至士大夫、豎人,紛紛僭禮。人們對禮只是斷章取義、取己所需。如《左傳?僖公四年》所載,“初,晉獻公欲以驪姬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從筮。’卜人曰:‘筮短龜長,不如從長。且其繇曰:專之渝,攘公之。一薰一蕕,十年尚猶有臭。必不可。’弗聽,立之。”晉獻公想要立驪姬為夫人,先依禮進行卜筮,但卜的結果不吉,筮的結果吉。于是晉獻公只取了自己所需要的筮的結果。又如《左傳?襄公二十八年》盧蒲癸以女妻慶舍,“慶舍之士謂盧蒲癸曰:‘男女辨姓。子不辟宗,何也?’曰:‘宗不余辟,余獨焉辟之?賦詩斷章,余取所求焉,惡識宗?’”。直述各取所求、不顧本義之意。禮制對人們的約束力已大大減弱。另一方面,失去“天下共主”實力的周天子無力監督與統領宗法制,宗法制的嚴謹束縛漸漸松動。所以春秋時期的整個社會大環境相對西周而言寬松了許多,這就給女性生存提供了一個相對寬松的環境,使這一時期的女性擁有了比西周女性更大的活動自由。譬如在國君的授意或許可之下,貴族女性可得到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左傳?僖公二十二年》“鄭文夫人羋氏、姜氏勞楚子于柯澤,楚子使師縉示之俘馘。”襄公二年“齊侯使諸姜、宗婦來送葬。”

《左傳》記春秋時期女性參政者多達59例,可見這一時期女性活動之活躍。而且史書在關于春秋前期女性語言和事跡的記錄中,有不少女性不只是簡單的作為男性貴族娶妻生子的附加物更是因為其個人風采而被記錄下來的,可見這一時期女性在當時的社會政治生活中發揮了很大作用并產生了重要影響。如楚武王夫人鄧曼。

“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羅,斗伯比送之。還,謂其御曰:‘莫敖必敗,舉趾高,心不固炎。’遂見楚子,曰:‘必濟師!’楚子辭焉。入告夫人鄧曼。鄧曼曰:‘大夫其非眾之謂,其謂君撫小民以信,訓諸司以德,而威莫教以刑也。莫敖狃於蒲騷之役,將自用也,必小羅。君若不鎮撫,其不設備乎!夫固謂君訓眾而好鎮撫之,召諸司而勸之以令德,見莫敖而告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豈不知楚師之盡行也?’楚子使賴人追之,不及。莫敖使徇于師曰:‘諫者有刑!’及鄢,亂次以濟,遂無次。且不設備。及羅,羅與盧戎兩軍之,大敗之。莫敖縊于荒谷。群帥囚補冶父以聽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楚國大夫屈瑕奉命攻打羅國,大夫斗伯比送行看到屈瑕因兩年前攻打鄖國的勝利而狂妄自大,存在輕敵的危險,預料莫敖必敗。告知楚王,早做增派援軍的準備。楚王拒絕了斗伯比的意見卻將這事告訴了夫人鄧曼。鄧曼借斗伯比的話勸諫楚王君主應對不同的人應采取不同的措施,于是楚王同意了增援的事情。鄧曼一閨閣婦人,根據莫敖的性格和斗伯比的匯報從而斷定莫敖必敗,以及她對政治的手法、見地,可見其智慧之一斑。

如衛定公夫人定姜。襄公十年,鄭國奉楚國之命,以皇耳為帥侵衛。皇耳戰敗,“孫文子卜追之,獻兆于定姜。姜氏問繇。曰:‘兆如山陵,有夫出征,而喪氣雄。’姜氏曰:‘征者喪雄,御寇之利也。大夫圖之!’衛人追之,孫蒯獲鄭皇耳于犬丘。” 定姜在關鍵時刻能迅速做出對戰事的判斷,而不因為卜辭畏畏縮縮,可見其判斷、決策之能力。

總的來說,女性社會地位在春秋前期較西周時期有上升的趨勢。

但是,春秋時期的禮壞樂崩并沒有徹底進行下去。舊的制度的缺口被打開之后,并沒有徹底崩潰,而是隨著社會思想意識和道德倫理的變化,對自己進行修復和重組,又以新的面貌出現在社會歷史的舞臺上。完成這一過程并將之推至時人面前的就是宣稱“述而不作”的孔子。新的制度較原來的禮制更強調等級制度和男女之別。這一制度的推行和逐步被接受,決定了女性地位的逐步下滑。在新的制度推行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會框架中,男女關系與之相對應,于是女性漸漸變成了男性的附庸。

史料對春秋后期女性的描寫開始關注對其性格和品德的評價,這也反映了當時社會意識的變化。如《春秋》襄公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災,宋伯姬卒”,“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宋共姬。”共姬即伯姬,說的是宋國宮內發生火災,宋伯姬囿于禮教而葬身火海的故事。《左傳》曰:“宋伯姬卒,待姆也。君子謂宋伯姬:“女而不婦。女待人,婦義事也”。《公羊傳》說:“宋災,伯姬卒焉。其稱謚何?賢也。何賢爾?宋災,伯姬存焉。”《解詁》:“伯姬守節,逮火而死,賢,故詳錄其禮,所以殊于眾女。”左氏與當時人議論,不以共姬之行為賢,與公羊、谷梁、淮南子泰族訓、列女傳等異。這些史料針對宋伯姬的行為內涵進行評價,是賢或不賢,而不是對行為本身進行評價。側重點的變化,反映出社會對女性態度的變化,越來越將女性用禮制、婦道、女道等條條框框約束起來。

隨著爭霸戰爭的繼續,女性不僅作為國家聯盟或友好的表示,更是以禮物的形象出現。《左傳?昭公二十八年》:“冬,梗陽人有獄,魏戊不能斷,以獄上。其大宗賂以女樂,魏子將受之。”《左傳?襄公十一年》:“鄭人賂晉侯……女樂二八。”《呂氏春秋?壅塞》:“秦繆(穆)公時,戎強大。秦繆公遺之女樂二八與良宰焉。”經濟的發展促進了聲色職業的發展,更加速了女性的物化。《史記?貨殖列傳》:“夫用貧求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繡文不如倚市門”,“今夫趙女鄭姬,設形容,鳴琴,揄長袂,躡利屣,目挑心招,出不遠千里,不擇老少者,奔富厚也。”此外,由戰爭所引起的男女比例失調也是女性物化程度加深的一個重要因素。因為男女比例失調使一妻多妾盛行開來,男子多有錢財,就會買妾。《詩經?大雅?韓奕》云:“其娣從之,祁祁如云”,齊襄公“九妃六殯,陳妾數千” 。

春秋晚期女性殉葬現象增多。考古資料為證,太原金勝村251號墓是春秋晚期晉卿趙氏墓葬,殉人四,其身份似為婢妾近幸。 定襄縣中霍村東周墓M1男主人墓內外槨室東北角有殉葬人1具,根據頭骨觀察,為年齡在40歲左右的女性,年代鑒定在春秋晚期至戰國早期。 山東臨淄郎家莊一號東周墓,主墓頂部發現六個殉人,5女1男,無棺。墓主室周圍另有十七個陪葬坑,殉葬者都為女青年,有棺,有成套仿銅器的陶器,貴重的水晶、玉、骨、石裝飾品和帶鉤,還有車轡、石磬等車馬器或樂器,很多坑有成組的陶俑殉葬,當為死者生前侍妾。年代鑒定在春秋晚期至戰國早期。 湖北當陽趙巷4號墓,墓主足下及南側有5個陪葬坑,陪葬者均為女性,推測身份為侍妾,年代鑒定為春秋偏晚。

綜上可知,春秋晚期女性社會地位急轉而下。

春秋時期特殊的背景環境賦予該時期女性特殊的社會地位。前期,由于原始風俗遺存,新舊禮制更替,男性對禮制的疏忽、抵制,使女性擁有較寬松的生存環境,活躍在社會舞臺上;后期,新的禮制逐漸確立,女性物化程度加深,地位明顯下降。

參考文獻

[1]《左傳?桓公十三年》。

[2]《左傳?襄公十年》。

[3]杜志勇:《春秋時期女性研究――以為考察對象》,河北師范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4年,第10頁。

[4] 《管子?小匡》。

[5]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太原金勝村251號春秋大墓及車馬坑發掘簡報》,《文物》,1989年,第9期。

[6]李育成:《定襄縣中霍村東周墓發掘報告》,《文物》,1997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