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獎學金的理由范文

時間:2023-04-09 18:03:14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申請獎學金的理由,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申請獎學金的理由

篇1

申請人基本情況:楊華,22歲,大四應屆畢業生,西安交通大學電子工程專業,本科平均分77,TOEFL:640, GRE:2270。

評估結果:

學習成績:

T/G成績:

專業背景:

留學方案:

1、學校選擇:

美國前10名大學

2、專業選擇:

電路設計:ICDes;gn.

3、推薦人:任課老師一名,系主任一名,院士一名。

申請結果:

全獎五所: University of Connecticut;Northeastn University, UC―Davis, SUNY―Stony Brooks,UC。(XX).她最后選擇了最后一個學校,獎學金$39,000。

半獎三所:Alfred University,Cornell University,Clemsonb University

案例綜合分析:

她是個很普通的申請人,缺點不少,強項沒有。在這種情況下,申請材料的制作十分重要。

首先,通過推薦人的角度彌補她學業的不足;其次,通過院士的推薦,增加其專業背景,最后,由專業人員編寫學習計劃,一錘定音。另外,加強后期聯系,多方面地向學校了解情況和介紹自己。

申請美國法學博士JD

申請人基本情況:張強,21歲,大四學生,武漢大學外貿英語專業,本科平均分84,TOEFL620, LSAT(法學院入學考試):168

評估結果:

學習成績:

T/L成績:

專業背景:

留學方案:

1、學校選擇:

美國前20名大學

2、專業選擇:

法學博士(JD)

3、推薦人:任課老師一名,系主任一名,實習主管一名。

申請結果:

半獎一所:Univesity of Michigan AnnArbor;錄取兩所,University of Chicago和University of California,Santa Barbara.她最后選擇了第一個學校,獎學金$8,000。

案例綜合分析:

該案例的獨特之處不在于前期申請。(當然,申請學校是很成功的。)而在于后期聯系和簽證。

1.本來JD極難拿獎,而且University Michigan本來沒有給獎學金,但是,經過后期與學校聯系,并且詳細說明具體原因,學校給了一部分減免學費獎學金,后來證明這部分獎學金對簽證是十分有用的。

2.他一簽被拒,理由很簡單,法律專業有很強的移民傾向,簽證官不相信他花了這么多錢后,還會回來。所以在二簽的時候采取了以下措施。

1)準備更多的簽證資料,特別在他的家庭背景上。

2)請求學校給予一部分獎學金。

篇2

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為美國中西部名校聯盟10大聯盟(The Big Ten)排名第二的大學,并與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密歇根大學三所州立大學被并稱為美國之“公立大學三巨頭”。

厄巴納?香檳分校學術研究

伊大香檳分校強調學術研究。1995年在科學及工程方面的研發費用,就高達約2億零500萬美金,年預算15億美金。該大學SCI論文總數,在全美名列前五位。他們從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獲得的研究經費量,年年在全美名列第一。位于該大學的美國國家超級計算應用中心(NCSA),在高性能計算、網絡和資訊技術的研究和部署領域,一直處于世界領先地位。

伊大不僅設有逾80個研究中心、實驗室及研究所,而且教員多是國家級學術機構的杰出會員,這些國家級學術機構包括美國國家科學院、美國國家工程學院、美國人文與科學院等等。據不完全統計,迄今為止,香檳分校共有24位教授或校友,榮獲過諾貝爾獎(其中有11位畢業自該校),在美國公立大學中僅次于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此外,還有兩位校友榮獲過圖靈獎(被祝為是計算機科學界的諾貝爾獎),一位教授榮獲過菲爾茲獎(被視為是數學界的諾貝爾獎),17位校友榮獲過普利策新聞獎,11位教授榮獲過美國國家科學獎章。在現任教授中,有兩位警利策獎得主、22位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28位元美國國家工程院院士。

芝加哥分校 Univ.of lllinois at Chicago

作為一所建校不到100年的分校,UIC的發展趨勢十分良好,是芝加哥最大和人數最多的公立大學,具有良好的教學設施。學校占地很大,獎學金資源豐富,與社會的各種合作項目良多。特別是UIC西校區的幾個學院,包括口腔醫學院、臨床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藥學院、護理學院等,都在全美屬于頂尖水平,為伊利諾伊培養了很多的醫學專業人士,也承擔了美國,甚至世界范圍內醫學健康領域多個大型項目與工程。

UIC東校區是學校大部分學院的所在地,如商學院、工程學院等。論專業排名,東校區的各個專業雖然在全美排名都不是很高,但近幾年,學校大力聘請如芝大這樣的名牌大學畢業的學者,到UIC研究和從事教書工作,使得學校的聲望日漸提高。雖然UIC的排名不能算一流,不過收生要求很高,其錄取比例僅在60%左右,IBT的口語硬性要求在20以上,每年都有相當一部分申請者在激烈的競爭中被淘汰。

成就

伊大香檳分校在科技領域素負盛名。其工程學院在全美、甚至全世界堪稱至尊級的地位。他們在工程領域的表現,名列全世界第三,僅次于麻省理工學院和斯坦福大學。并領先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及所有的常春藤盟校。該校的電機工程、計算機科學、材料科學、土木工程、機械工程、核子工程、農業工程、環境工程等科系。都高居全美前五名,化學工程、航大工程排在全美前10名。

根據美國《USNEWS》雜志2010排名,該校土木工程與會計學系排名為該領域第一。材料工程第二。電子工程與計算機科學分別為第四與第五。在社會科學方面,該校心理學與哈佛、普林斯頓、洛杉磯加大并列全美第五,圖書館科學一直以來蟬聯全美第一的位置。

香檳分校圖書館藏書量居世界公立大學之冠,在美國大學中僅次于耶魯和哈佛的藏書量。除了擁有多達1千700萬種項目,包括900萬本書籍、9萬種定期刊物,也設有40多個學術部門。每星期有逾100萬,從全世界各地造訪該大學電子圖書館的記錄。

香檳分校設有可容納16000人的多功能大樓,及可容納71000人的紀念體育館。大學經常舉辦10大名校足球、籃球、手球等大賽,設備先進,不落人后。大學設有近900個學生社團組織,包羅萬象。每年都會舉辦一些主要活動,如新生迎新會,及周末親子活動等。大學提供近9000個宿舍單位,有國際學生宿舍、單人房、男生及女生宿舍等。種類繁多,宿舍的申請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

開設專業

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屬下的學院多達20多所,可供選修的主科逾150種。根據《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該大學的會計、大眾傳播、工程、科學等是大學最好的學科,教育、商業、人文與藝術。以及法律等學院也十分出色。大學排名全國前五名或前10名的研究所課程有,物理學、化學、計算機科學、心理學、教育學、工程學、會計學、大眾傳播學、圖書館科學、音樂、數論、代數、邏輯學、微生物學。

其工程學院在全美堪稱至尊級巨牛,電子工程、計算機工程、土木工程、材料科學工程、機械工程、原子工程、農業工程、環境工程等等系科,都排在全美前五位。化學工程、航空航天工程排在全美前10位。該大學的學術學科,不僅獲得《Fiske大專院校指南》五顆星的最高水準評級,也獲評為全美提供多元化課程的最佳大學之一。大學三大受歡迎的主修課分別是生物科學、心理學、以及電子工程。

申請要求:

1)高中成績單

2)ACT:英語成績25分以上SAT I:criticalreading 560分以上

3)PS兩份:一份自我介紹300字(性格,興趣愛好,特點),第二份為選擇學校及專業的理由

4)課外活動及特長

5)資金和資助證明

6)TOEFL:PBT:550(工程或傳媒專業

600)CBT:213(工程或傳媒專業250)

IBT:79(工程或傳媒專業100)IELTS:6.5(其中四部分為B分以上)學習費用:

申請費:$50

生活費:$12,000/年

書費:$1,400/兩學期

學費:$31,950f'~學期

總學費:$45,350

獎學金情況

盡管本科生有資格向學校或者學院提出獎學金的串請,但是通常情況下沒有單獨申請的必要,因為學校會根據其人學申請材料和專業成績來決定獎學金褥主。

篇3

去比利時留學雖然不像英國、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那么熱門,但目前在比利時留學的中國學生人數也不少。比利時歡迎不管是來自于歐洲還是其他任何國家的學生,這是他們各個大學一貫的傳統。

外國學生申請比利時留學的拒簽率很低。從目前在校的學生總數上看,是接收外國留學生比例最高的,有的大學接收的留學生占在校學生的1/6。與大多數留學國家相比,比利時的留學費用也比較低,它是世界上少有的施行大學義務教育的國家,對于符合申請條件的外國學生,可享有和本國學生一樣的待遇。可以說,去比利時留學,是工薪家庭子女的一個不錯的選擇。

高等教育自成體系

選擇去比利時留學,首先要先了解這個國家的高等教育情況。比利時的高等教育分正規大學教育和大學外高等教育兩種,接受外國留學生的主要是正規大學教育。正規大學又分完全大學和大學院。比利時大約有20余所正規大學,其中有具有深厚文化底蘊的古老大學,如魯汶大學、根特大學、布魯塞爾自由大學等,也有很多年輕的大學,這些學校培養出過很多世界著名的學者,包括數量不少的諾貝爾獎獲得者。

由于比利時國家內分法語區和佛拉芒語區兩種(標準的佛拉芒語和荷蘭語是一樣的),比利時的完全大學依其校址所在的語言區域,用法語或荷蘭語授課。比利時的高等教育體制不僅與美國、英國不同,與法國、德國、西班牙等國家也不一致,都是自成體系。

比利時高等教育的大學階段學習分三部分,第一階段為基礎階段,即first cycle,是對學生進行基礎教育,專業入門教育,這一階段短的要2年,長的3年。第二階段是second cycle,是本科階段,也叫學士階段,一般短的要2年,長的竟然達到4年。比利時的First/Second Cycle相當于英美的大學本科,總的算起來需要4年(絕大多數課程)、5年(工程類課程)、7年(醫學)幾個種類。海外學生通常要在上本科前加上一年的語言學習。完成First/Second Cycle學習的學生,結業后可得到Licentiaat學位,這個學位比學士學位高一點,比碩士學位低一點。第三階段是專業學科的研究階段,又分the Advanced Academic Programmes(GAS/GGS)相當于碩士,和the Doctoral Programmes相當于博士,這一階段又統稱為博士論文階段或大學后的專業化學習階段。在比利時,大學本科畢業可直接注冊攻讀博士學位(這一點與德國相同),時間大約需要2―3年。持有Licentiaat學位者如果繼續深造一年,就能得到更高一層的本地學位GAS或者GGS,這個學位與英美國家的Master同類。

在比利時,要拿到博士學位并不容易,博士課程沒有固定的期限,要根據研究工作的狀況以及論文的完成情況,也有的學生跟教授研究了五六年之后還沒有得到學位。

申請條件不苛刻

比利時沒有全國統一的大學入學考試,對學生也沒有年齡上的限制。大學教育實行寬進嚴出的政策,本國公民上大學非常容易,只要申請者有合法的相當于高中的畢業證書即可。此外再無其他的限制和要求:比如入學考試(除了醫藥、牙科、土木和建筑專業之外)、年齡限制、高分要求、智商考試等,也沒有地區的要求。

比利時的這些入學政策也適用于外國留學生,中國學生只要擁有正規的高中畢業文憑,或者擁有大學學歷,基本上都符合要求。無論是名牌大學的畢業生,還是自學成材通過考試者,只要獲得的學位得到國家的承認,都可以申請進入比利時大學學習。提醒學生注意的是,要對自己的學習能力做一個評估,雖然比利時大學承認的學歷,也能接受入學申請,但在寬進嚴出的政策下,不能保證一定能獲得學位。

比利時的大學都是獨立招生,為確保外國學生能在比利時順利完成學業,比利時對外國學生也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政府和校方都訂有完整的條例,用于招收和管理外國學生;各所學校也都有法律上的和自己獨特的錄取要求。因此,學生在申請前最好先與這所學校取得聯系,查閱這個學校的招生要求。

一般來說,學校對留學生的要求主要是語言方面的,根據學校的授課語種,要求留學生提供荷蘭語、法語或英語熟練程度的證明,如果達不到校方的要求,校方會要求留學生采取相應的措施。為了幫助留學生克服語言障礙,一些大學會對錄取的留學生開設為期一年的語言補習班。

總的來說,比利時大學對外國學生的要求不像有些國家那么苛刻,對于外語成績的要求也不是特別高。但是,如果你是準備到比利時攻讀博士學位,則必須對英語、法語、德語或西班牙語有足夠的知識,這取決于他們的研究項目和工作環境的要求。

從去年以來,比利時各大學在錄取時對中國學生的要求逐漸嚴格。由于外國學生每年到比利時留學人數的成倍增長以及各國學生的不同表現,比利時的錄取政策也在發生變化,其中對中國學生態度的變化尤為明顯。比利時政府曾頒布過一項國際學生2%限額的法令,此后各個大學在錄取外國學生尤其是中國學生時,對語言方面的要求更為嚴格。據了解,這是因為有些中國學生在那里的學習表現不太令人滿意。有的學生語言基礎太差,跟不上課程,論文的寫作能力也很低;有些學生的品行不太佳,還有的中國學生打著留學的名義,卻熱衷于打工賺錢,忽視了學業。這些都引起了比利時有關方面的注意。

申請要注意哪些情況

首先是準備的材料,包括:

1. 學生本人的簡歷(包括論文和著作);

2. 最后的學歷證明(你是高中畢業,還是大學本科、研究生畢業),包括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成績單;

3. 到比利時的學習計劃;

4. 品行證明、健康證明(需要公證);

5. 攻讀研究生都需要兩封教授或導師的推薦信。

其次是比利時的大學的學期安排,一般每年9月底至10月初開學,次年7月結束。多數學校實行三學期制,第一學期從10月初至12月底,第二學期自次年1月中旬至4月中旬,第三學期自4月下旬至7月中旬。也有少數學校實行兩學期制,中間放假。

學生最好在1月底準備好申請留學的材料。從2月份開始直接向選好的學校或導師聯系,一般采用書信方式,第一封信應附上個人簡歷和學習計劃,如對方有意接收,再提供上述已準備好的材料。

比利時大學也不收諸如英美等國家普遍存在的大學申請費,如果大學沒有錄取你,一般還會發函告訴你拒絕的理由。

留學費用知多少

留學費用包括在國內培訓外語、辦理護照、公證、體檢、簽證等等,視各人情況而定,大致在10000―20000元人民幣之間,如果是通過留學中介辦理留學手續,還需一些中介費用。但是,去比利時留學的留學生還是以自辦者為多。

在國外的費用主要是學費、生活費和保險費用。相比英國、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其他國家,比利時的費用應該說是比較低廉的。比利時雖小,但卻是一個經濟發達、社會和諧、福利優厚、人民善良的國家,由國家支付大學開支,很多大學都是免費的,對于符合申請條件的外國學生,比利時政府也提供同樣的免費教育,享有和本國學生一樣的待遇。

大學不收學費,但要交注冊費,一般來說,外國留學生的注冊費在2.5萬比利時法郎左右(折合人民幣約5500元,大約39比利時法郎合1美元)。例如,在歐洲及世界上都非常有名的魯汶大學,無論是讀大學本科還是碩士,全日制課程的注冊費(學費)是20000比利時法郎,約4000多元人民幣,這是一般的工薪階層也能支付得起的。要注意的是,只有受政府資助的大學才收費低廉,有的大學也要收學費,一年的學費包括書本、住宿、膳食、交通等大約需要30萬比利時法郎,所以學生在選學校時一定要查看學校的資料。

去比利時上學,需要第三者的經濟擔保,在簽證時會要求提供,提保人要辦理8000美元的存款證明以及每月500美元的匯款證明。擔保人的公司應該是通過存折或者銀行卡的方式發放薪水,如果是工資存折,則要有6個月以上的存款記錄,如果曾經換過新折,必須請銀行打印出以前的存款記錄。

比利時的生活費用很高,物價也不便宜,一年的費用包括衣、食、住、行大約需要60000元人民幣。

目前,比利時大學也在醞釀著教育改革,這種改革包括教學體系改革和教育經費改革。由于是政府承擔著學校的經濟開支,尤其是佛拉芒地區,幾乎所有的佛拉芒語大學的學費都維持在非常低廉的水平,現在愈來愈多的外國學生進入這個地區學習,事實上也在分享著佛拉芒人的福利。雖然政府也頒發了一條法令,強制各個大學在招生時限制外國學生的人數,限制從非歐洲的工業化國家和某些發展中國家招收外國學生,在數量上不能超過前一年比利時籍學生的2%,超出2%的學生,需支付一筆“附加費”,其數量至少是政府為每位學生所做投資的50%。例如,人文學科的學生的“附加費”每學年大約是10萬比利時法郎,相當于3000元人民幣而醫藥專業的“附加費”要高許多,大約需要5000多元人民幣。

預計改革后的比利時留學費用,會比現在高一些,但無論是這個國家的教育水平、學習條件、人文環境,對于中國學生來說,尤其對一個工薪家庭的子女來說,都是一個絕佳的留學國。

獎學金能否申請

在比利時學習和生活的費用不低,為了減輕學費壓力,留學生可以申請獎學金。獲得獎學金的方法很多,有很多機構都可提供有關申請獎學金的信息。這些信息有國際合作,這種獎學金是中國和比利時佛拉芒語地區簽訂的文化協定授予的;發展合作,國際合作總局對研究生的獎學金,優先給予在中國還沒有開設的專業的留學生,發放單位有佛拉芒語大學間委員會、比利時法語教學各大學間委員會等;各有關大學對留學生的獎學金,只要這個學生符合發放的要求;比利時教育機構和一些社會組織也會向合乎條件的國外學生提供一定數量的獎學金。

舉個例子,留學生可以特別關注一下佛拉芒大學聯合會頒發的獎學金,這個機構每年在Belgian Direction General for Internatonal Co-operatioan(簡稱DGIC)的支持下,向來自于發展中國家的學生授予相當數量的獎學金,這些獎學金的頒發有著具體的標準和確定的名額及去向,獎學金的授予也不是僅僅以“優秀”作評估標準,它有著很強的助學金的目的。這個獎學金包括兩部分:直接付給獎學金獲得者本人的費用;由佛拉芒大學聯合會或者大學為獎學金獲得者支付的其他費用。這些獎學金可供學生支付房租、伙食費用、交通費用以及其他開支。校方每學年還向獎學金獲得者支付一定數額用來購買學習資料、購買課本以及打印論文的費用。

打工補貼生活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實施細則》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規對學生合法權益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教育行政執法的實際,為維護青少年學生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請范圍:

1、學生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的權利受侵害的;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的權利受侵害的;

3、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生證書的權利受侵害的;

4、對學生給予的處理不服的;

5、學校、教師或其他人員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受侵害的。

二、受理申訴部門:

1、學校成立以李淑玲為主任、何永根書記為副主任的《學生申訴辦公室》。

2、申訴須寫明申訴人的自然情況,被申訴人的基本情況,申訴請求、請訴理由、其它有關情況。

三、調查、聽證辦法:

1、學校申訴委員會或學生管理部門接到學生或監護人的申訴材料后,組成三人以上的調查組,對申訴的內容進行調查核實,并作筆錄;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2、屬校內申訴委員會受理的申訴案件,要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取得佐證材料,然后召開學校領導、教師、家長和學生以及被申訴對象等方面人員參加的聽證會,進一步核實案由;

3、調查、聽證過程的筆錄或聽證材料的記錄,由當事人簽字后存入檔案。

四、處理:

1、依據《教師法》第八章三十七條規定,教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所在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

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b、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c、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所列情況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學校接到學生或監護人提出的申訴書,在30日內做出處理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由當事人簽字后存入其個人檔案,作為今后考核的依據。

篇5

關鍵詞:高校;貧困生認定;困難;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G71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3)51-0151-03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大眾化,高校中貧困生的比例也迅速增大,為了幫助高校貧困生解決實際困難,從國家到地方,從政府到學校,建立了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學院獎學金、勤工助學金、困難學生生活補助等多元化的高校貧困生資助體系。資助政策的種類多樣、資助強度的提高和覆蓋范圍也在增大。資助體系的逐步完善,既幫困又獎優,從而有效地激發了廣大學生努力學習的信心和決心。然而,上述各項資助方式中,只有國家獎學金、學院獎學金是面向品學兼優的學生,其他各項資助主要面向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大學生。所以,只有具備貧困生資格才能申請獲得資助。此種情況下,在實際認定過程中,由于利益的驅動,一些實際上家庭經濟并非貧困的學生也申請到了各類獎助學金,使真正有需要的同學受到了不同程度影響。由此可見,為了切實把有限的資助資源用到最需要的學生身上,保證資助工作落到實處,高校在開展貧困生認定把關工作上就要多花氣力了。

一、當前高校貧困生認定現狀

目前各高校對貧困生的認定方法大多采用生源地調查認定和高校自身認定相結合的辦法。我院貧困生認定先是由學生本人提出貧困生申請,介紹家庭及個人基本情況,填寫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并附相關貧困證明。此證明由生源地出具認定蓋章。主要是由學生家庭所在的鄉村或街道撰寫貧困情況,鄉鎮、縣區級民政局審核蓋章(三級公章)。經調查,上述證明是類似于我們學院的大多數高校判定學生的貧困情況的主要參考依據。另外就是高校自身認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07]8號)文件中規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堅持實事求是,確定合理標準,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實行民主評議和學校評定相結合的原則。通過學生干部座談、同學舍友調查了解該生在校期間的日常消費情況、現實表現,并根據學生本人遞交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出具的貧困證明,初步確定其貧困程度與等級;通過班主任、輔導員對該生的整體了解情況最終確定貧困生等級,后進行適當范圍內公示,無異議者上報材料,獲取相關資助。

二、高校貧困生認定困難的問題

(一)認定標準難統一,導致貧困生認定困難重重

1.貧困指標設置不合理。《實施意見》對于哪些人可認定為貧困生只給出了一個大致概念,即家庭經濟困難,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這樣的一個大致的概念,條件寬泛,比較難以把握。結合筆者實際評定工作,采用的大致標準:父母務農或都下崗;家庭成員患病;兄弟姐妹多;家住貧困邊遠地區遭受災害;家庭變故,父母離異、孤兒;非人為原因導致突發事件造成暫時嚴重的經濟困難等等,諸如此類的標準雖然也起到了一定的輔作用,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這些標準普遍缺乏嚴密性、完整性和科學性,沒有具體量化的認定指標,僅憑貧困證明或老師同學的感覺,很難確定誰比誰更困難,最終導致貧困生認定魚龍混雜,造成不公平現象。

2.生源地貧困標準參差不齊。由于各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學生所在生源地對于貧困的標準也各不相同。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是貧困生認定的重要參考指標,而相關部門是否出具貧困證明是以學生生源地的生活標準為依據來判定的,他們判定的貧困也許相對于高校所在地或其他學生生源地也不一定屬于貧困范圍。

3.貧困標準動態發展。一定時期內貧困標準是相對穩定的,但隨著各地區經濟的不斷發展,居民生活水平在不斷提高,另外加之一些因不可抗擊的突發事件的發生,那么貧困標準也應隨之而變化。這樣動態發展給貧困生認定帶來了困難和不確定性,這就要求高校在實際認定過程中必須嚴格把關,做到及時查漏補缺,實時更新。

(二)貧困證明可信度不高

1.利用人情關系網開具貧困證明。高校在貧困生認定過程中,貧困證明是主要的參考依據之一。高校試圖通過證明來獲取學生的貧困信息,從而認定學生家庭情況的真實性。然而,負責出具貧困證明的第一經辦人往往就是村級(或街道)負責人,這部分人與學生家長、親朋好友關系密切,在辦事過程中總也邁不過人情這道坎。于是本該不屬于貧困范圍內的這部分學生,輕而易舉地拿到了貧困證明。

2.社會信用體制不完善導致開具虛假貧困證明。一是信用立法滯后,二是信用管理手段單一,三是費用無須地方掏腰包而造成開具虛假貧困證明。一些地方民政部門相對于當地的每戶家庭而言也是“天高皇帝遠”,根本不了解實際情況,認為反正費用也不從地方這出,即便有什么紕漏村級(或街道)也應是第一責任人,帶著這樣的想法隨意就給貧困證明蓋上了章。筆者曾在實際工作中了解到,某一地區民政局由于前去開具貧困證明的人數太多,為了節約時間精力,專門設計了一個電子模板并篆刻了一個固定用于貧困證明的公章以應付大批前來辦理貧困證明的學生。

(三)部分學生缺乏誠信意識,虛報家庭信息

由于經濟利益的驅動,在高校貧困認定中總有相當數量并不貧困的學生冒充貧困來獲取各種資助。他們在填寫《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說明貧困情況時虛報、瞞報、謊報信息,甚至有學生直截了當地認為:貧困資助不就是比比誰說得更慘嗎?相反,有一些真正的貧困生因為各種原因不愿意透露真實困難情況喪失了貧困認定的機會。

(四)貧困生認定評議工作不科學

現行的高校貧困生認定,往往采取由學生申請并提供生源地民政部門出具的各種困難證明,再通過師生調查、班級評議等途徑來認定貧困生。這種操作看似很民主,但有些專職學生干部或班主任因工作忙碌或所帶學生較多等各種原因不能進行深入調查,只憑工作經驗或掌握的部分材料來認定貧困生,人為因素較多。另一方面,有的班級為了追求所謂的“公平、公正、公開”,把貧困生的家庭狀況、申請理由張榜公布,民主投票,貧困生的種種不幸、隱私被“公告天下”,貧困生內心很受傷。于是,造成有的貧困生寧愿忍饑挨餓也不愿申請資助。

三、改善目前貧困生認定困難的措施

1.建立基本穩定而又動態更新的貧困生檔案。前面所述,貧困生的標準是動態發展的。為此我們要對貧困生認定工作實行基本穩定而又動態更新的管理方式。第一,大一新生入學遞交檔案分類整理,了解個人基本信息,保證第一手資料的真實性;第二,通過發放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了解其家庭經濟狀況,包括家庭人口、父母的職業、經濟收入來源等;第三,通過班主任與貧困生的交流,了解其思想動態和心理健康狀況;第四,通過與學生干部、舍友、公寓管理員的廣泛調查,了解學生的家庭實際狀況和學生的日常消費情況,包括是否有筆記本電腦、手機消費、衣著打扮等;第五,跟蹤校園卡消費情況,了解學生真實的消費水平。在此基礎上建立一個比較全面和穩定的貧困生檔案。另一方面,根據貧困生的變化情況及時給予增補和刪減。這樣貧困生檔案能真實反映出學生的貧困情況和所屬的貧困層次。

2.利用社會實踐等活動開展貧困生家庭情況調查。高校在貧困生認定過程中不可能逐個對貧困家庭進行實地考察,但要了解真實情況實地考察又是最好的方式,如何解決這一矛盾?筆者認為,不妨利用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三下鄉”等這樣的實踐活動進行調研,組建社會實踐的小分隊劃片區進行考察。通過這樣的舉措,師生不僅可以了解當地的經濟情況、民風民俗、被調查學生家庭的真實狀況,也可以實現學生社會實踐的目的,如果有可能,亦可以到當地的民政部門進行調查訪問,以監督地方在開具貧困證明的真實性,更有利于貧困生的認定工作。當然,如果教師出差公干允許的話,也可進行實地走訪,核實學生家庭的實際情況。

3.加強對學生的誠信教育和感恩意識的培養。誠信在貧困生認定過程中起到了關鍵的作用。弄虛作假不僅造成了認定工作的難度同時也傷害了真正經濟困難學生的心理,嚴重損害了“公平與效率兼顧,規范與透明并存”的認定原則。所以,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尤為重要,從入學起教育學生,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做人的基本準則,“人無信不立”。在教育過程中以學校的誠信、老師的誠信來影響學生,不斷加大對誠信的宣傳力度,積極組織開展各項有關誠信教育的活動,幫助學生培養誠信美德。除了誠信教育之外,還應培養學生的感恩意識。感恩亦是我國的傳統美德,具有利于修德、為學、敬業、成業以及社會和諧的道德價值。通過演講、志愿服務活動、感恩主題活動等形式培養學生的感恩情懷,從而改變部分貧困學生獲得資助不求上進和“理所當然”心態,甚至逢獎必爭的現象。

4.加強民主評議工作,保障評議工作落到實處。首先,要加強民主評議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制定貧困生認定工作的制度和認定辦法,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其次,建立“三級”認定機構,即建立班級、院系、學校共同參與的機構,各負其責。評議成員應分不同層次,不僅包括班主任、輔導員還應有班級學生干部、普通學生、宿舍舍友等。再次,要調動評議人員的積極性,經常深入學生,了解貧困學生的現實表現。最后,評議工作要遵循班主任把關班級預評、院系輔導員復評、學校進行評議的認定原則。當然,在民主評議過程中一定要堅持從下到上、從上到下反復比較和分析,注意保護學生隱私,征求同學同意,統一意見后方可公示,公示無異議方可認定。

參考文獻:

篇6

第二條持有本縣農業戶口的農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于本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以按照本實施辦法的規定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三條縣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縣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體管理和審核、審批工作。

村民委員會受管理機關的委托,負責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請受理、調查核實、民主評議、匯總上報等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第四條縣人民政府加強農村低保工作力量。鄉鎮人民政府明確專人負責農村低保工作,村民委員會配備專職低保工作人員。

第五條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資金由縣人民政府列入財政預算,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

第六條本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國家絕對貧困線標準執行。

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家庭,其補助水平以評議為主,以測算為輔,根據保障對象不同類別,實行分類施保。

第七條本辦法所稱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的贍養、撫(扶)養關系且共同居住生活的人員。包括:

(一)夫妻及共同生活的雙方父母;

(二)父母與未成年的子女(含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雙亡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

(四)兄、姐與父母雙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

(五)父母與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子女。

第八條本辦法所稱的家庭收入是指具有法定的贍養、撫(扶)養關系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

(一)從事農業、林業、養殖業及副業生產,扣除必要成本后的收入;

(二)外出務工、自謀職業等獲得的勞務收入;

(三)工資性收入(包括獎金、補貼、福利等);

(四)出租或變賣家庭財產獲得的收入;

(五)投資和經營性收入;

(六)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及職工遺屬生活補助費;

(七)依法繼承的遺產和接受的贈與;

(八)因農村房屋拆遷領取的一次性住房拆遷補償費,扣除經查實確需購買安置住房部分的收入;

(九)因建設征地所領取的一次性安置補助費,除已用于繳納社會保險費以外的收入。

(十)其他收入。

第九條下列所得不計入家庭收入:

(一)優撫對象的撫恤金、補助金、護理費、保健金;

(二)對國家、社會和人民做出特殊貢獻,由政府給予的獎金及縣級以上勞動模范享受的榮譽津貼;

(三)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儉學收入及由政府和社會給予困難學生的救助金;

(四)因工(公)負傷和意外傷害的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及死亡人員的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等;

(五)獨生子女費、農村計劃生育政策獎勵扶助金;

(六)政府下撥的救災、扶貧、移民扶持款物;

(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的醫療費;

(八)農村貧困家庭成員因病享受的大病醫療救助費;

(九)政府、社會或個人給予的臨時性生活撫慰金。

第十條家庭年收入,按照申請人申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時,上年度家庭收入的年人均數額計算、核定。

第十一條家庭成員中非農業人口的收入,按以下方式計算、核定:

(一)在職職工按工資收入計算;因所在單位長期虧損、停產、半停產,連續6個月以上領不到或未足額領到工資(基本生活費),經同級勞動保障部門認定并出具證明后,按實際收入計算;

(二)離退休(職)人員、失業人員的收入,按原單位或社保機構支付的實際數額計算;

(三)職工遺屬的收入,按省政府規定的當年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

(四)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從事非固定職業的,按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5%計算;從事相對固定職業者,按實際收入計算,其收入難以確定的,比照轄區內行業平均收入計算或按當年本縣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收入;

(五)在就業年齡內,因病或非因工(公)致殘,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經縣勞動保障部門出具鑒定證明,按實際收入計算;

(六)外出務工人員的收入,按用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計算,無法證明的按務工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七)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所獲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已用于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部分,不計入家庭收入;其余下部分按農村低保標準和家庭人口計算可分攤的年數,計入家庭收入;

第十二條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計算方法:

(一)有協議、裁決或判決的,按照協議、裁決或判決的數額計算;

(二)無贍養費協議、裁決或判決的,按照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年人均收入高于農村低保標準的30%計算。

第十三條申請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戶為單位,由戶主通過戶籍地的村民委員會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農村低保待遇申請的受理,原則上安排在每年12月份。遇特殊情況,可隨時申報,縣民政局審核審批。申請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需提供以下證明:

(一)戶主的身份證、家庭戶口簿;

(二)家庭成員收入的有關證明材料;

(三)在職職工提供上年度工資收入的單位證明;

(四)離退休(職)人員、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提供原單位或勞動社保機構核發的有關證件和保障性、救濟性收入領取證明;

(五)外出務工人員提供用工單位的工資收入證明;

(六)提供近3個月家庭電費和電話費繳費單;

(七)其它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四條申請者人戶分離的,按下列規定申報:

申請者確因無房而借居、寄居或租住他處形成人戶分離的,向戶籍地申報,由戶籍地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委托現住地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對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共同生活情況、收入情況、居住地住房情況等進行調查、核實并出具相關證明;

第十五條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下列程序規定審核、審批:

(一)村民委員會受理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家庭情況調查取證,公示5日后,召集村民代表民主評議、集體研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連同申報材料、調查記錄、會議記錄一并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二)鄉鎮人民政府10日內,對報送材料進行審查核實,匯總并簽署意見,報縣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三)縣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查后,認為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認為符合條件的,做出核準其按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額享受或差額享受的決定。審批手續應在10日內辦結,并在村民委員會公共場所張榜公布3日。

(四)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憑證;有異議的,縣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在20日內調查核實,并做出是否發給保障金領取證的決定。

第十六條農村低保資金通過財政涉農資金“一卡制”發放到戶,實行按季度發放。申請人憑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持卡在規定時期內向授權機構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無特殊原因逾期不領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并且當年不再受理其申請。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或予以取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隱瞞、虛報家庭收入,提供虛假收入證明或不提供收入證明以及不配合調查的;

(二)家庭有空調、機動車、移動電話、電腦、貴重首飾、高級組合音響、古玩字畫等非生活必需的高檔消費品的;

(三)近2年內購(含貸款)房(不含拆遷還原購房)、建房和裝修住房的,家庭有1處以上住房的;

(四)家庭飼養名貴寵物的;

(五)進行高消費餐飲、娛樂活動的;

(六)家庭電費月支出超過20元、電話費月支出超過20元的;

(七)因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難,且尚未改正的;

(八)出資安排子女擇校就讀或子女在義務教育期間入收費學校就讀的;

(九)家庭日常生活消費明顯高于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經村民委員會代表評議表決不應納入的;

(十)有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生產勞動的;

(十一)人戶分離家庭成員情況難以查清的;

(十二)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因上述原因或者不履行有關規定,被停止保障救助未滿6個月的;

(十三)不按規定如實申報家庭收入,無特殊原因,連續兩次不按時領取低保金的,或不按規定參加低保待遇年度審核的。

第十八條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應遵守公民道德行為規范。

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尚未就業的農村居民,應參加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員會組織的公益勞動。無正當理由1年內2次以上拒絕參加的,停發1個季度保障金,確因身體狀況不能參加的,可予免除勞動。

第十九條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行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低保管理機關應建立保障對象檔案管理制度,實行村、鄉、縣三級管理,做到一鄉一柜,一村一盒,一戶一袋。農村低保對象實行動態管理,每年的1月份必須重新核查一次。

第二十條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遇家庭收入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在1個月內主動告知村民委員會。

村民委員會和協管低保員對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家庭進行跟蹤調查和入戶巡訪,掌握其家庭收入等情況變化,并及時提出停發、減發或增發保障金的意見,報管理機關審批。對停發的,應收回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憑證。

第二十一條從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的人員,對符合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拒不審核、審批、簽署意見的,無故拖延的;對不符合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簽署同意享受意見的;、、貪污、挪用、扣壓、拖欠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農村居民,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家庭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不按規定告知管理機關,繼續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二十三條有關單位為申請低保對象提供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對出具虛假證明、幫助騙保的有關單位及責任人,一經查實,給予公開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從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人員的人格尊嚴和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故意侵害其人格尊嚴和人身安全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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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助學金;問題;原因;解決方案;隱性作用

中圖分類號:G642.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3)19-0282-02

高校國家助學金是國家為了資助貧困大學生完成學業而設置的政策。它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貧困大學生的經濟問題。但是筆者從事輔導員工作以來,參與了助學金的評定過程,發現在助學金發放上仍然存在不少問題,雖然評定工作都是按照學校管理匯編的文件進行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公平性和合理性但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確實讓每個輔導員都感到力不從心,下面是筆者對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中問題剖析和解決方案:

一、國家助學金中存到的問題

1.部分學生誠信意識缺失。由于學校和社會結合的日益緊密,許多學生受到社會上不良風氣的影響誠信意識薄弱,為了得到助學金偽造家庭情況貧困證明,更甚者想辦法開低保證明、殘疾證明,這種行為后果非常嚴重,一方面讓助學金流入非貧困學生的口袋中,讓真正需要資助的學生沒有得到資助;另一方面對于學校誠信教育和社會誠信工作都是很大的挑戰。

2.助學金發放與有關部門監管力度不夠。我國各種大學開學時間大概集中在9月份期間,開學后學生進行軍訓和入學教育,在此期間輔導員和學生,學生和學生之間真正交流的時間很少,而此時助學金評定開始了,班級民主評議和評議小組評議沒有真正發揮作用,唯一起作用的就是《貧困學生家庭情況調查表》,由于現在各個家庭的收入多元化,民政局無法做到對每位去蓋章的學生進行真正的了解,蓋章的隨意性很強,從而輔導員在了解學生時根據此表必定存在誤差。

3.班級民主評議過程存在爭議。在學校管理匯編中提到進行民主評議,但是沒有具體的方法借鑒,在評議過程中申請的人數往往多于限定的名額,貧困的認定往往很難以比較,尤其在家庭情況幾乎一樣的情況下,做到真正地民主很難,再者,在申請助學金時,有的學生善于向同學傾訴家中的不幸,贏得不少同學的同情,有的學生家庭情況很不好,但是由于不愛向任何人訴說,在這種情況下民主評議也存在爭議。

4.助學金評定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班級和諧。每個班級獲得助學金的人數有限,使得沒有獲得助學金的學生心理很不平衡,尤其在臨近點的學生心理落差最大,比如每班名額有17名,那么在貧困認定的第18名就沒有獲得助學金,這位同學很是想不開,總是和第17名進行比較,覺得我們貧困條件差不多為什么我沒有得,這樣情況下有些學生就覺得班級沒有溫暖、同學沒有同情心等等心理問題。在一定程度上給班級增加了不和諧的音符。

5.助學金評定在不同的專業金額發放需調整。助學金在不同的專業發放中要考慮學生的學費問題,在各個專業中有的專業學費很少,有的專業學費很高,在這種情況下,比如學費很少的專業如果按照一刀切的形式發放助學金,那么按三年都要得助學金的話,不僅能夠交清學費還有剩余,而對于那些學費很高的專業,助學金遠遠不夠解決學費問題,基于以上情況出現,筆者認為助學金在總金額不變的情況下,不同的專業按學費比例進行發放。

6.國家助學金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要求過于低。國家助學金目的是幫助大學生完成學業在這里沒有對成績的要求,也沒有對其他素質的要求,這樣的做的目的是可以資助更多的貧困大學生,但對學生獲得助學金的要求過于低很容易讓學生失去奮斗的動力,“溫水中的青蛙”是一個很好的例證,而且助學金的總金額數比國家獎學金和勵志獎學金要大的多,在這種情況下許多學生開始萌生不勞而獲的思想:“學習不必積極,勤工儉學付出多收獲少不如申請助學金”,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學生的惰性。

二、基于以上情況的解決方案

1.家、校結合增強學生的誠信意識。學生誠信問題不僅僅是學校問題也是每個家庭應該注意的問題,作為家長我們要對孩子的造假行為進行監督和制止,在助學金申請過程中免不了家長的參與,在參與其間家長要對孩子進行誠信教育,不要為了得到有限的資助金,讓孩子在未來工作中失去誠信,基于以上問題助學金申請不僅要學生填寫誠信書還要家長填寫誠信承諾書,這樣為助學金申請加了一把關鍵的鎖。再者,學校的誠信教育也要工作做到位。家、校結合層層把關,助學誠信才能有保障。

2.助學金發放與地方政府審核上下銜接。由于助學金金額的不斷增長,各地有關單位應該成立專門的貧困情況認定小組負責學生家庭情況調查表的審核,這樣的話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國家助學金的發放的公平性。

3.每年助學金申請前建立家庭情況問卷檔案。學校方面也要每年在申請助學金時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新生入學報到完,給學生印發家庭情況問卷,并且附上自己的名字和日期,試卷的問題如下:①家中有幾口人,分別從事什么工作,月收入多少?②家住在農村還是城鎮?③家中父母是否健康,若否,請說明?④爺爺、奶奶的贍養如何處理的?⑤家中是否有人享受低保,什么原因?⑥本人學費來源,是否有親屬資助?⑦你覺得你家貧困嗎?請陳述理由。

通過回答此問卷基本上可以了解每個學生的家庭情況,輔導員可以把這些問卷作為第一手材料存檔,并在軍訓期間進行對部分學生進行抽查即和家長聯系詢問家中情況,從而確定材料的真實性。這樣可以避免學生在開證明時的弄虛作假。

以后每年在評助學金前期,每位申請的同學都要把家庭情況變化以《家庭情況匯報》書面形式交給輔導員,輔導員結合家庭問卷進行相應的調整。

4.民主評議前期多渠道了解學生的家庭情況。我們在民主評議時,首先,以宿舍長牽頭的評議小組,對宿舍申請貧困的同學進行電話采訪,詢問家長情況和每月寄給學生的生活費,做好記錄;然后,宿舍同學聯名推薦(若弄虛作假給處分)。

5.解決助學金中的不和諧因素。助學金評定之所以存在不和諧因素,在于金額客觀而且是不勞而獲,這讓很多學生心理落差很大。我們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除了要對學生進行心理疏導,我們在助學金總金額不變的前提下,擴大助學金的覆蓋面,讓更多的學生獲得資助,這樣在一定的程度上緩解班級的不和諧。

三、助學金發放與學校管理相結合

助學金發放幫助了很多貧困學生完成了學業,把助學金發放和學校各項管理相結合,讓助學金在資助學生的同時加強學校的學生管理和教育工作,從而發揮助學金的隱性的積極作用,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結合:

1.助學金發放和勤工儉學相結合。助學金和勤工儉學相結合即從助學金中拿出一部分資金,用來增加勤工儉學的金額。現在各學校勤工儉學的金額遠遠低于國家助學金的金額,許多家庭困難的學生把解決家庭困難的中心放在了助學金上,對于學校的勤工儉學不愿參與,這讓一部分同學在助學金這張溫床上滋生惰性,不利于學生的自力更生意識的培養。

2.助學金和學生綜合測評相結合。助學金目的是幫助貧困的學生,這些貧困學生必須是積極上進的,這樣才正在體現助學金的積極意義,把學生的綜合測評成績作為一個基本的參考依據,綜合測評成績由50%的智育成績+20%的品德行為成績+30%的職業技能成績,是學生綜合能力的考察,用綜合測評成績對國家助學金申請的學生進行一次篩選不是為成績論,而是在激勵想獲得助學金的學生要積極主動的培養自己各方面的能力,使助學金起到“即授之于魚,又授之于漁”的作用,讓學生在得到資助的同時增長自己的能力,綜合測評可以為這點把關。

2.助學金和學生管理規定相結合。助學金發放在資助學生的同時應該起到對學校管理方面增強的作用,助學金和學校管理相結合,可以培養在學校外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在學校內部培養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的好學生。最后,對于那些積極參見勤工儉學的學生我們在評助學金時優先考慮,讓每位同學知道“不勞者不獲、勞有所獲”的道理。

總之,助學金是造福學生的一項工程,是黨和國家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一種關懷,我們在認真學習國家助學金的相關文件精神下,認真了解學生,了解學生的家庭情況,在保證學生思想、學習、生活積極健康發展的情況下,完成助學金的發放,先在實施助學金評定過程要針對不同的問題找出解決的方案,不僅要自己思考還有和不同的系、不同學校的輔導員進行交流,集思廣益才能讓助學金評定工作日益完善,讓真正貧困的學生得到資助,激勵學生進步,順利完成學業。并且借助助學金的隱帶動學校的學生管理和教育工作穩步發展。

參考文獻:

[1]郭瑩.關于國家助學金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對策思考.學理論.

篇8

關鍵詞:高校獎學金;發展現狀;問題及建議

一、高校獎學金發展現狀

我國為了促進教育機會均等和社會公平,激勵普通家庭經濟困難的大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國務院制定了《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財政部、教育部制定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教財[2007]24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7]91號),《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2]342號)文件,以及高校、社會團體及個人的獎學金資助暫行辦法。

我國現行的本科生獎學金主要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定向獎學金、學校自行設立的各種獎學金、社會組織或個人為資助貧困家庭學生或吸引人才而在學校設立的各種專項獎學金。研究生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優秀獎學金和普通獎學金。

二、高校獎學金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金額設置中的問題

我國高校獎學金設置中一方面存在單項金額大,受獎面十分有限;另一方面又存在獎學金金額低,覆蓋率比較高。受獎面有限難以激起學生的學習熱情,覆蓋率高又難以激發學生學習動力。這兩方面看似矛盾,但又客觀存在。受獎面較低,是指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單項金額達到8000元和5000元,獲獎學生比例十分低。而學校自行設立的獎學金,金額通常比較低,而獲獎學生比例較高,部分教育部直屬高校獲獎學生比例可達到80%。

2.評價過于片面

許多高校在獎學金的評定過程中,為了減少工作量,將評選程序設置得過于簡單,部分高校甚至沒有成文的評定規則,或者僅側重某方面的指標。一方面過分看重成績,忽視其它指標在獎學金評定中分量,惟成績主義,“成績好,一好百好”的怪圈。另一方面過于依賴于民主評議的結果,使得部分學習刻苦,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不能獲得獎學金,而少數同學走后門、拉關系的舞臺,獲得獎學金,助長了不良的學風和校風。這種評選結果難以使學生滿意和認可,造成獎學金評定過程缺乏科學性,達不到激勵的目的。

3.社會資助主體難以參與評選過程

許多社會資助的主體,比如工行獎學金、農行獎學金、三菱銀行獎學金等除了規定獲獎對象和頒發條件之外,很少參與高校獎學金的評選過程,獎學金評定的全程中鮮少有企業面試、實習觀察等環節。這些獎學金就很難達到當初設置預期效果,也使學校的評選過程缺乏有效的監督。

4.學生把獎學金當成救濟金

在申請獎學金的時候,只關心獎學金的經濟資助功能,缺乏社會責任感和感恩回報之心。部分學習成績優異,但家庭并不貧困的學生也編造一些家庭貧困的理由,取得本不應該獲得的獎學金。最后,把獎學金被許多學生用到除學習、生活等其他無關緊要的事上,造成許多貧困生的不滿。甚至有的以班級把名額分配后,班級以資金人人有份將資金瓜分,造成違背其初衷而失去其意義,將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實質用意發生極大扭曲。資金發放后,學校缺乏有效監督,導致獎學金的設置缺乏實質意義。

三、促進高校獎學金完善的建議

1.綜合和單項獎學金的有效結合

在獎學金設置方面的問題上,應當采用綜合和單項獎學金的有效結合,解決獎學金在受獎面和金額上的不對稱問題。高校應當提高自行設立的綜合類獎學金獎金金額(主要指學習類獎學金),而不是單一的擴大獲獎人數。在覆蓋面上,可多設立單項獎學金,比如進步獎學金,精神文明獎學金,社會工作獎學金,文藝獎學金,體育獎學金等,這些獎學金金額不高,但獲獎學生比例高。這樣就可以解決學校在資金壓力和獎學金覆蓋面雙重矛盾的問題。當然不同的學校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設立不同類型的獎學金。單項獎學金與綜合類獎學金互相包融,又互相補充,可最大限度激發學生的學習動力。

2.采用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式

獎學金的評定不能過于片面,應當采用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模式。目前高校多采用定量評價的方式,比如僅通過學習成績評比獎學金,造成不能夠全面、準確地評價學生。引入定性評價,綜合考慮學生的思想品德、知識水平、各項能力和身體素質等,并將其細化,可操作性強的細則,這樣才能對學生做一個全面的評價,真正實現高校培養人才的目的,而不是僅培育一些只會紙上談兵的“考霸”。

3.多主體參與獎學金的評定過程

高校獎學金評定,應當堅持多主體參與的原則,社會主體、學生、學校監督者等參與獎學金的評選過程,以確保獎學金評定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在獎學金評定小組中應當有學生參與,當然科學的審核、回避、公開是保障獎學金公平的重要舉措,學生參與可獲得學生的真是想法,提高學生對獎學金評選結果的滿意度和認可度。企業參與評選過程,讓其感受到評選過程的公正透明,也可落實企業設立獎學金的初衷和達到宣傳的目的。

4.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

學校獎學金評定過程需要監督,獎學金的資金管理需要監督,獲獎學生的獎金使用情況也需要監督和反饋,以便及時調整整個過程中出現的漏洞。學校應開通校內網絡信息公開平臺,出于對外保密的需要,一般僅限于校內網絡。這樣可起到兩方面的作用:一是,全校師生可看到獲獎學生的基本信息,這樣可增強獲獎學生的榮譽感,以及其它一些心理需求;二是,對于社會資助的獎學金,也可讓全校師生起到監督的作用。這樣可保障獎學金評定的公平、公正與公開,約束獲得資助學生的生活行為,實現指導人才、教育人才的目標。在網絡化平臺上進行公開,也可讓社會資助者了解自己的資金使用情況,是否都用在哪些預期的學群體上。

參考文獻:

[1]潘玉駒,嵇小怡.高校學生獎學金制度的改革與思考[J],現代教育科學,2002(02):52-53.

[2]崔金寶,關于高校獎學金評定工作的若干思考[J].九江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7(01):12-13.

篇9

非常感謝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寶貴的時間來審閱我的優秀畢業生申請書!

我是xxxx學院xx學院06級xx班的學生,我叫xx,198x年x月出生于xx省xx市,男,漢族,團員,曾擔任xx學院學生會主席,班長等職務。

時光荏苒,歲月嬗遞,轉眼間大學生活即將結束了,在這寶貴的三年時間里,我認真學習專業知識,刻苦鉆研學問;積極參加學校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對學院下達的各項任務積極配合,認真落實;同時我注意團結同學,尊敬師長;而且不斷地提高自己的個人能力,力求上進。經過近三年的歷練,逐漸成長為一名自信、堅強、踏實、認真、嚴謹的大學畢業生。這一切都要感謝母校對我的培養。我特別希望能申請到“優秀畢業生”的榮譽稱號,因為這不僅是對我大學三年的一個評定,它也將激勵我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不斷取得更好的成績。以下是我的申請理由,望領導能予以考慮!

一、培養了積極向上的思想

入校三年多時間來,我一直在思想、學習、工作、生活等各個方面嚴格要求自己,努力地學習科學知識,彌補自身的不足。另一方面,茶余飯后,我積極參加學校、系、班級各項活動,盡自己所能,為同學服務。為此,我先后被評為院級優秀學生干部和校級優秀學生干部。

暑假期間,我還抽出時間,積極參加學校社會實踐活動(招生活動)在校內外樹立了一名高素質的優秀大學生的形象,并發揮了顯著的先鋒模范作用。另外,我格開朗,樂觀向上,樂于助人。作為新時代的大學生,他德才兼備,全面發展。

二、良好的政治素養培育其健康完善的人格

入學不久,我便參加了學院的學生會,并擔任外聯部長一職,在擔任外聯部長期間,努力工作,多次為學院晚會拉得贊助。后又擔任學生會副主席、主席一職。多次組織策劃了一次又一次活動。在我的帶領下xx學院學生會成為一支領導任何的優秀團體。大大的提高了在學院的知名度。營造了緊張卻不失去活潑、進取卻不遺忘輕松、團結卻不抹煞個性的良好團隊,使這樣一群有著共同追求與夢想的同學們擁有了一方廣闊的施展才華、張揚個性的舞臺。

無論在校園內外,我都用一名優秀大學生的標準來要求自己,上課期間,遵守課堂紀律,不曠課;熱愛班級,團結同學,積極參加集體活動,有很高的集體榮譽感,有廣泛的群眾基礎;課堂之外,廣交良朋,相互鼓勵,相互幫助;生活中,作息時間有規律,和寢室密友關系融洽,所在寢室多次被評為“院優秀寢室”。

三、扎實的專業知識塑造其縝密的思維方式

在大學這個豐富多彩且具有多重誘惑的環境里,我始終沒有放松學業。平日里,十分注重拓寬自己的專業知識,優化自已的知識結構,培養自己科研思維和實踐能力以及全方位思考的能力。我經常與老師和同學探討一些邊緣學科的知識,來激發自己的學習興趣并增強自己的自學能力。一方面,認真學好每一門專業基礎課,刻苦鉆研,打下了扎實的基礎;另一方面,關注本專業在社會中的走向和好的設計方案,查閱了大量的資料,并虛心向院里老師生請教,拓展了專業知識面。

憑借著堅定的毅力,在入校后優秀表現中,兩年榮獲國家勵志獎學金并且兩次榮獲院優秀學生干部稱號。當然榮獲獎學金并不是我的最終目標,相反,那只是我繼續前進的又一個起點。因為我是一名比較忙的學生干部,經常會因為忙于學院和班級活動而占用了學習時間,于是就抽別人休息、娛樂的時間來看書,恰當地處理了學習和“工作”的關系。經常有同學問我在哪里看書,大家喜歡跟我一起學習(如:做課程設計)。不僅因為我有著良好的學習習慣且樂于幫助別人,還因為我總是那么樂觀、熱情、執著,帶給別人的總是積極向上的情緒。

四、豐富的實踐經驗堅定其關注百姓民生的信念

我認為新時代的大學生不應該把自己僅僅限制在大學校園之內,而應該擴大活動空間,盡量多地去接觸社會從而了解社會。所以,我積極參加了學校組織的社會實踐活動。

XX年暑假期間,我到xx參加學校的勤工儉學工作并取得了比較好的成績。2011年暑假期間,參加了學院組織的假期勤工儉學來到了xx省通化地區,并更創佳績。2011年一月份,通過層層選拔很榮幸的留校。成為xx的一名員工。

五、諸多的榮譽稱號激發其勇攀高峰的不竭動力

1、獲得XX~XX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

2、獲得XX~2011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

3、獲校XX~XX年度院級優秀學生干部稱號

4、獲校XX~2011年度校級優秀學生干部稱號

5、獲得XX~2011年度xx市優秀班級體稱號

6、獲得XX~2011年度xx市五四紅旗團支部稱號

7、在擔任院副主席、主席期間能出色地完成院里和校里的各項組織考勤考核和調度工作。

8、院里的每次活動我幾乎都沒有錯過,不是一起參與策劃組織就是其中的工作人員。如“建護文藝晚會”、兩次的“迎新晚會”“ 歡送畢業生晚會”“建護籃球賽”……都出色地完成了工作,得到了系領導老師的好評。

大學期間,我在鍛煉和塑造自己的同時,還十分注意去發現和感受身邊的美,因為我知道每一所學校、每一個系、每一個人都有它的特色和優勢。我用心記錄著他在校園內外所見的點點滴滴,用自己日漸成熟的眼光來分析著身邊紛繁復雜的世界,我的視野變得豐富卻不失理性,寬廣而不失本色。

我常常覺得,大學生涯中,自己之所以能夠比別的同學收獲更多,是因為心中始終流淌著來自母校,來自他人給予的那種催人奮進的力量。這種力量培養了我對知識的執著與探索,對挫折的不屈與抗爭,對真善美的感動與追求。這些都是我最寶貴的精神財富,是我的青春不歇之源。對于給予我莫大的關心、幫助、支持和信任的老師、同學和朋友們,我都常存一顆感恩之心,用自己不斷的進步來回報他們給予的所有……我總自豪地對周圍的人說:“是xx學院培養了我,滴水之恩,我將涌泉相報。”所以我選擇留下為xx繼續貢獻自己的力量。

六、后記

“要成功就得奮斗,要奮斗就有失敗,但不奮斗永遠也不會成功。”這是我的人生信條。我用自己的信念與努力譜寫著絢麗的青春樂章。青春路上沒有驛站,面對鮮花和掌聲,依然邁著前行的步伐……相信在以后的日子,大學三年我最深的感悟是:每一名大學生應該培養“學習”和“積極”的心態,當你用這樣的心態去學習工作鍛煉你的大學生活定是精彩的。我將會更加努力地提高自身的素質和修養,提高自己工作的能力,發揚成績,克服缺點和不足,做一名更優秀的新世紀大學生。

篇10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非農業居民戶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水平和家庭財產狀況符合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家庭收入及家庭財產狀況標準的。

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扶)養關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員。原系本地非農業戶口、現在外地就讀的大中專學生視為家庭撫(扶)養人口。

正在服兵役人員及勞教、服刑人員不計入家庭成員。

第三條市民政局負責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

各街道辦事處、鎮、國有農牧場負責本轄區內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的審核工作。

社區居委會、居委會、國有農牧場分場負責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日常服務工作。

第四條市發改、價格、公安、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房管、建設、金融、稅務、工商、統計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有關工作。

第五條市民政局要加強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機構能力建設,落實必要的工作人員;市財政部門要預算必要的工作經費;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國有農牧場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

第六條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實行屬地管理,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國有農牧場和市民政局進行審核認定,申請人戶籍地與居住地不一致且在現居住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由實際居住地社區居委會、居委會、國有農牧場分場受理、調查、審核。

第七條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每年進行一次,每年月為城市低收入家庭核定申請月。

第八條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兩項指標。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標準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執行。

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公布一次,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條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在一定期限內擁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繳納相關稅收和社會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和其它經常性收入。家庭財產是指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存款、房產、車輛、有價證券等財產。

第十條家庭收入的統計標準以實際發生的數額為準,無論收入是補發還是實發,只要在調查期得到的都應如實計算。主要包括:

(一)工薪收入:主要包括工資以及兼職、兼業收入和從事各種技藝、各項勞動服務所得的報酬。

(二)經營凈收入:指個體、私營業主等在工商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合法經營取得的收入扣除從事生產和非生產經營費用支出、繳納稅款等,可直接用于生產性、非生產性建設投資、生活消費和積蓄的收入。

(三)財產性收入:

1、投資收入。包括銀行存款利息收入、有價證券股息紅利收入、保險受益和其它投資受益。

2、出租房屋等資產收入。將家庭擁有的產權房屋、車輛、土地等資產出租產生的收入。

3、知識產權收入。自己創作、發明或者參與創作、發明、并歸個人所有的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等帶來的收入,專利人將專利權讓給他人或許可他人在一定的時間和范圍內使用其專利所得的個人收入和非專利技術所有者將非專利技術有償地提供、轉讓他人所取得的個人收入。

4、出售財物收入。主要包括出售住房收入、因建設征地農轉非等原因領取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和安置補助費、拆遷安置房屋貨幣補償收入和出售其它物品收入。

5、借貸收入。主要包括提取儲蓄存款、收回借出款、收回儲蓄性保險本金、兌售有價證券、收回投資本金和其他借貸收入等。

6、其它財產性收入。

(四)轉移性收入:主要包括離退休金、失業保險金、遺屬補助費、賠償收入、因勞動合同終止(包括解除)所獲得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一次性安置費)、贍養費、撫(扶)養費、提取住房公積金、接受饋贈收入、繼承收入等。

(五)經認定應計入家庭收入的其它收入。

第十一條以下項目不計入家庭收入:

(一)優撫對象按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護理費、保健金;

(二)政府頒發的對特別貢獻人員的獎勵金、補貼金等;

(三)縣以上勞動模范退休后享受的榮譽津貼;

(四)工傷人員的護理費;

(五)因公(工)死亡人員及其家屬享受的一次性撫恤金、喪葬費;

(六)按規定由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統籌費;

(七)政府和社會給予貧困在校生的救助金、生活補貼和在校學生獲得的獎學金、助學貸款等;

(八)人身傷害賠償中除生活費以外的部分;

(九)政府和社會給予的臨時性生活救助金;

(十)計劃生育家庭享受的特別扶助金;

(十一)經認定不計入家庭收入的其它收入。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認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資格:

(一)家庭日常生活消費水平明顯高于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標準的;

(二)法定贍養、撫(扶)養義務人有贍養、扶(撫)養能力但未履行義務或轉移、放棄個人資產的;

(三)家中擁有并使用小汽車和其它非經營性機動車輛(殘疾人專用車除外)的或有價收藏、投資有價證券行為的;

(四)在就業年齡內具有勞動能力的下崗、失業、無業人員,連續2次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街道辦事處、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等單位介紹就業崗位的;

(五)因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未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的;

(六)家庭成員吸毒、賭博、酗酒且不悔改的;

(七)拒絕配合家庭收入調查或隱瞞家庭真實收入(包括非穩定蔽收入),提供虛假證明的;

(八)其它經市人民政府認定不具備低收入家庭資格的。

第十三條對工薪收入的調查評估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對在職職工收入的核定,由職工所在單位勞資部門出具職工收入情況證明,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經單位蓋章認定。對連續6個月以上未領到或未足額領到工資的在職職工,按實際收入計算家庭收入。對兼職性收入等其它勞動收入,由個人誠信申報,市民政局、街道辦事處根據所從事的社會勞動情況評估確定。其中,屬于在市場、商店、早市、夜市等商業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市場管理部門出具從事經營活動人員收入情況證明,證明其收入情況;市場部門不能證明其收入的,由個人誠信申報,市民政局、街道辦事處根據所從事的社會勞動情況評估確定。

第十四條對經營凈收入,由個體經營、私營企業者誠信申報,市民政局、街道辦事處調查評估確定。

第十五條對財產性收入的調查評估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利息收入、股息紅利收入、保險受益和其它投資受益,由申請人家庭成員誠信申報,市民政局、街道辦事處調查評估確定。

(二)知識產權收入、出租房屋等資產的收入,按照租賃等合同核定收入,合同價款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由市民政局、街道辦事處評估確定。

第十六條對轉移性收入的調查評估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離退休金。憑本人離退休金領取存折予以認定。

(二)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憑本人《失業證》予以認定。

(三)遺屬補助費。憑單位開具的遺屬補助費證明等予以認定。

(四)賠償收入。憑生效法律文書和執行情況的證明予以認定。

(五)經濟補償金(安置費)。憑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文件以及發放證明資料等予以認定。

(六)贍養費和撫(扶)養費。贍養費和撫(扶)養費按照有關協議、裁決或判決的數額計算。沒有協議、裁決或判決的,贍養費按照被贍養人子女家庭月人均收入減去當地城市低保標準后的50%,再除以被贍養人數計算。撫(扶)養費按照給付方收入的25%計算,有多個被撫(扶)養人的,最高不超過給付方收入的50%。法定贍養、撫(扶)養義務人屬低保對象的,不計算其應付贍養、撫(扶)養費。

(七)提取住房公積金。憑公積金查詢存折予以認定。

(八)接受饋贈收入。由被調查人誠信申報,縣民政局、鄉鎮人民政府進行評估認定。

(九)繼承收入。繼承房產不列入收入,除此外的其他繼承收入由申請人誠信申報,市民政局、街道辦事處評估確定。

第十七條對出售財產收入的調查評估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對出售財產收入的調查期限不受一年限制。

(二)一個家庭占多項出售財產收入項目的,應合并計算;其支出項目不能重復扣減,并由申請家庭進行支出舉證,不能舉證的視同沒有支出,其收入剩余部分應進行分攤。

第十八條對借貸收入,由申請人家庭成員誠信申報,市民政局、街道辦事處調查評估確定。

第十九條家庭成員擁有的資產,包括實物資產和貨幣資產,由申請人家庭成員誠信申報,市民政局、街道辦事處調查評估確定。調查評估期及分攤按照出售財產性收入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低收入家庭的認定程序:

(一)由戶主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城區報戶籍所在地的社區,牧區、國有農牧場非農業戶口的居民可直接向鄉鎮民政辦申請。申請時必須同時提供如下材料:書面申請報告、身份類證件及復印件、收入類證明、婚姻狀況類證明、家庭成員屬性材料證明以及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社區、鎮民政辦和國有農牧場民政辦受街道辦事處、鎮、國有農牧場委托,對每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實際生活狀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填寫《錫林浩特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申請審批表》,連同其它證明材料一并報街道辦事處、鎮、國有農牧場。

(三)街道辦事處、鎮、國有農牧場對證明材料要認真審核,并將申請名單再次張榜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后群眾無異議的,由街道辦事處、鎮、國有農牧場在《錫林浩特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申請審批表》上簽署意見。

(四)市民政局對經街道辦事處、鎮、國有農牧場上報的低收入家庭進行認定。審批管理機關自接到申請人申請之日起,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審批手續(申請證明材料不全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居委會、國有農牧場分場和社區居委會根據情況成立5—7人組成的低收入家庭調查評估小組,通過書面審查、入戶調查、住處查證、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低收入核定的家庭至少最近6個月的收入和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有關個人、單位、組織應當積極配合,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二十二條經申請低收入核定的家庭授權,市民政局、鎮、街道辦事處可以對家庭成員的收入和財產狀況進行查詢。公安(戶籍和車輛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房管、建設、金融、工商、稅務、住房公積金等管理部門和機構應當給予配合。

第二十三條市民政局應當為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家庭標準的城市居民家庭出具家庭低收入核定證明。每年度根據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口、收入、財產以及標準的變動情況,重新出具家庭低收入核定證明。

第二十四條市民政局、鎮、街道辦事處、社區設立公示欄和舉報電話,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凡舉報查實超出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標準的,一律予以取消。

第二十五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直接認定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復進行家庭收入核定。

第二十六條申請家庭所有成員應主動接受并配合社區等部門的調查,主動到所在單位及相關部門及時申請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及時送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工作人員應逐項進行核對,留存復印件或需留存的原件。

第二十七條市民政局按戶建立收入審核檔案,并將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人口、收入、財產等變動情況,以及享受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或者其它社會救助的情況,及時登記歸檔。

第二十八條對不按規定出具收入情況證明或者在出具證明時弄虛作假的單位及負責人,由民政部門提請其上級主管機關或者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處理,并記入人民銀行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部門建立的誠信體系。

對申請家庭不如實提供相關情況、隱瞞收入和財產、騙取城市低收入家庭待遇的,由民政部門取消已出具的家庭收入核定證明,并記入人民銀行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部門建立的誠信體系。

第二十九條城市家庭收入審核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條市監察部門應加強跟蹤和監督,確保低收入家庭的認定過程公開、公平、公正、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