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論文范文

時間:2023-03-25 01: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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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論文

篇1

維護國家安全并不以削弱人權保障為必要前提

國家安全關系到國家的存亡。縱觀世界各國歷史,無一不是有了政權、建立國家之后,就致力于維護國家安全以鞏固政權。一國之長治久安和繁榮富強無不是以國家安全為前提。國家安全體系喪失之后的必然結果是國家滅亡、領土淪喪、政權陷落和人民流離失所。所以《咨詢文件》認為,“第二十三條的旨意,就是以法律禁止任何有損國家、、統一及國家安全的行為”。(中文版第V頁)“國家保護其公民免受外敵侵犯,確保公民在一個安穩、太平及有秩序的社會生活,追求理想,因此公民對國家負效忠的義務作為回報,這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同上)

國際基本人權標準具有普遍性(universality),即應為各個自由、民主社會所尊重和落實。這種標準或準則主要體現在聯合國大會于一九四八年通過的《國際人權宣言》里面。現代人權是指一種普遍的、人人皆可平等享有的權利;同時也是一種固有的、不可剝奪的權利。人權的這種普遍性和人權作為權利之一的特殊性要求各國政府提供各種條件以保證權利的實現。公民享有人權的程度不僅僅取決于物質條件,而且還取決于該國的生存環境和空間、國家的安全和穩定、以及政權的鞏固程度。也就是說,國家安全是人們享有人權的第一個必要前提條件。而國家亦負有責任發展經濟、提高民主水平,從而滿足人們需要的物質條件、科技手段和其它條件。不可想象,某些非洲國家的人民能夠在內戰頻繁、外敵(族)入侵這種內外交困的環境之下享有聯合國人權公約提出的那些基本人權。國家都風雨飄搖,人民能夠真正享有人權嗎?

國家安全與人權保障二者沖突嗎?

根據有些反對者的結論,為第二十三條立法必然會剝奪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這實際上是將國家與人權簡單對立起來,無論從憲法學還是人權理論上講都是站不住腳的。誠然,一國的民主程度會影響到該國公民人權實現的程度。沒有任何一個現代國家會以鎮壓人民、剝奪人權為立國的宗旨的,因而那樣做會立即導致國家的滅亡或政府的更替。人權的享有程度的確也會受到各國體制的制約的。如果因為反對中國大陸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或對中央政府不信任,從而認定香港特區不能伸張中國國家安全,那么這種邏輯是極為錯誤的。

這是因為,第一,根據基本法,大陸的社會主義制度不能推廣到香港;第二,這種認識實際上否定了社會主義中國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利;第三,進而言之,以這種理由堅持香港不立法將從事實上造成國將不國的事實。若按這些人的邏輯推論,國家安全立法就是違反人權,不立法就是伸張人權;如果萬一在香港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香港政府將會無法可依,香港特區之于中央政府的義務也無法履行,香港社會就會進入無政府主義狀態。從根本上講,這不是香港人民的福祉之所在。

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第(2)(3)款,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這一“權利的行使帶有特殊的義務和責任,因此得受某些限制,但這些限制只應由法律規定并為下列條件所必需:(甲)尊重他人的權利和名譽;(乙)保障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道德”。可見,國際公約并沒有凌駕于國家之上,或主張無國家疆域或無國家秩序的人權。因之,個人權利的行使不能凌駕于其它人權或集體安全和利益之上。

“自行立法”之下的人權保障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有人認為,“‘自行立法’的意思包括自行決定是否立法、立法程序、何時立法及立法內容等內容”(李柱銘語,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明報》)。李先生具有某些律師狡黠的一面,有意無意地省略“應”字;然而這個字是省略不得的。稍微有點語文知識的人是不會從“應自行立法”的字眼推斷出它包括“自行決定是否立法”這一內容的。

根據“應自行立法”的要求,香港政府可以選擇的只能是何時立和如何立,因為第二十三條已經指出了“立什么”即應立法的七項內容。可以“自行”立法無疑給香港政府提供了極大的立法空間。在基本法的統率之下,立法過程必須遵循某些不可減讓的原則。首先,基本法第三章重申了國際人權公法中認定的那些基本人權準則,因而新的國家安全立法必須以此為依歸,這是因為,從法律位階理論上分析,香港立法機關的任何立法都必須受制于基本法這一最高法律,包括其中的法律原則。其次,基本法規定香港的普通法傳統不變。因而,在立法咨詢和起草過程中,我們必須充分關注各普通法國家成文法和判例法的進展。其中,立法咨詢不應僅限于普通法國家,因為國家安全和人權保障也是任何一個民主國家都必須面對的課題。再次,我們固然可以參考各有關國家的立法模式或實踐,但只有那些符合“一國兩制”之下的香港特區的實際情況的經驗才是可被借鑒的。反對立法者往往用以點帶面的方式,有意無意地夸大或隱瞞某種做法;他們或者攻其一點、不及其余。對此,我們必須具備敏銳的識別能力。

法須立,但須慎立

客觀來講,社會上反對立法者的呼聲不應被忽視,因為其中不乏真知灼見。而這正是溝通和咨詢的目的。然而,我們也必須指出,任何過份政治化的或情緒化的討論對立法只能是于事無補。

篇2

關鍵詞:外國文學;國家安全;教學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的、領土、政治制度、人民生命財產等處于不受威脅的狀態。其中,國家文化安全是其構成之一,國家文化安全的核心問題是保持民族自身文化的特性并延續好這種特性。外國文學課程中的作品承載著太多外國文化的信息,對于幫助當代大學生正確認識外來文化與本國文化有特有的價值。此外,云南地處邊疆,是中外文化交匯之處,重視文化安全對于國家安全保障也意義重大。基于國家戰略與云南自身所處的實際地緣經濟、政治的考量,在外國文學教學中注入文化安全的信息與意識就成為了我們關注的思考點。

國家安全戰略大致有霸權擴展型、謀求崛起型、專守防衛型與對外依附型四類。作為和平崛起的發展中社會主義國家,中國在謀求汲取外來文化滋養,實現內在自我更新的同時,也在積極謀求走出去的路徑。在此形勢下,文化安全成為了人們普遍關注的課題。文化安全作為國家總體安全觀的組成部分,與國家政治安全、經濟安全、軍事安全等有著內在的聯系。如果從國家層面而言,以儒家文化為核心的中華文化是探討中國國家文化安全的主要脈絡。但如果從云南地方文化的視角考量此問題,就不得不引入另一個文化元素,就是云南少數民族文化。所以在外國文學課程中處理文化安全話題時,地方少數民族文化就是一個不能避開的話題,正因如此,我們在進行外國文學教學時,除了引導學生正確認識外來文化與中國文化的關聯,還要注意對少數民族文化意識的保護,即在學生開闊視野認識世界的同時,使其熱愛自身的文化,增加對本民族文化和中華文化的熱愛。為此,我們在外國文學課程教學過程中突出了討論式教學和參與式教學,讓學生在積極發揮教體地位作用的過程中,增強國家文化安全意識,為將來吸取外來文化精華,發展本民族文化打下比較牢固的思想基礎。具體做法如下。

首先,重視學生對地方文化、民族文化的收集和整理,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在講到古希臘神話這一章節時,教師專門設置了一個課外討論題,即收集一個或幾個您小時候在家鄉聽到的傳說或者神話故事,可以是少數民族的,收集到后進行分析,對故事中體現的地方文化進行評價。由于所在學校為地方高校,云南省的學生占多數,少數民族學生也不少,所以收集到的云南少數民族故事不少。課外收集結束后,教師組織學生課堂討論1~2節課,進行課堂發言,要求學生將自己的核心觀點表述出來,供全班思考商討。此外,教師還借此講解中西神話故事的區別,進一步讓學生體會中西文化的區別。這樣的討論基本達到了使學生既理解、熱愛本國本民族文化,同時又了解外來文化的目的。外國文學是以外國文化為主的,但只要我們開動腦筋,也可以將學生引入到中華文化的殿堂,做到中西文學與文化的匯通學習。從學科來說,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是漢語言文學一級學科之下的二級學科,這給我們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即將比較文學的相關理念加到外國文學。重點是比較詩學的概念,讓學生既學會用西方的接受美學、后殖民主義等理論評析課本中的作品,又學會嘗試用諸如“味”“氣”等中國學術話語解讀西方文學作品,這樣可以將學生的學術視野和學術思考置于中西文化匯通的層面。

其次,組織學生進行辯論賽,提高思辨能力、口頭表達能力與跨文化交際能力。例如,教師在講解到18世紀歌德時,歌德提出過“世界文學”的概念。聯系此,教師組織了學生進行了一次課堂辯論賽,辯論賽的辯題是“世界多元文化要強調同”和“世界多元文化要強調異”。經過激烈辯論和教師提示,學生會意識到超越階級的普世價值觀是難于形成的,但不同文化之間可以有很多地方的相似,達成共識是有可能的。例如,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富強,盡管各個國家的國情不同、發展道路各異、階級屬性各異,但國家富強是大多數國家共同追求的目標。經濟停滯、倒退,人民生活貧困是任何負責任的政府所不愿看到的。這樣的活動,既灌注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理念,培養了學生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并且能夠培養學生尊重世界不同文化的差異性,學會平等對話的意識,也促進學生學習了中國傳統文化和自己民族的文化,樹立了發展自身文化的意識。

再次,注重教學知識的更新,積極促進學生了解外來文化,服務地方發展中心工作,主動融入云南發展。根據中央的要求,云南省的發展定位是建設民族團結示范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與面向南亞東南亞的輻射中心。昆明學院漢語言文學專業中的不少學生今后可能會從事對外漢語教學,所以教師在課堂教學中有意讓學生體驗一些東南亞國家的風土人情,了解對方國家的文化,以為將來的中文對外傳播打下基礎。在亞非文學講授過程中,教師講解當代泰國華文文學作家的小小說,并選取適合大學生理解的作品讓學生排演成話劇在課堂進行表演。由于缺乏必要的表演技能的培訓,學生的話劇表演還比較青澀,但為幫助學生理解泰國當代年輕人的想法提供了契機。鑒于建設成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的定位,教師在課堂教學過程中大膽增加亞非文學比例,并且挑選具有現實意義的作品推薦學生學習。教師在課堂教學中增加了菲律賓民間文學專題、緬甸民間故事專題、柬埔寨民間故事專題、馬來西亞民間故事專題、印度當代小說、泰華文學當代小小說專題、新加坡華文文學當代小小說專題等。緬甸民間故事《三個龍蛋的故事》生動演繹了中緬兩國人民的親情關系,緬甸人民從內心表達了對中國人民的深厚“胞波”情。我們國家始終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維護國家間安全的好辦法就是共同發展,增進彼此間的政治互信以及兩國人民之間的感情很重要。云南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也要體現出自身文化的自信與遠見。所以,用正確的態度對待周邊鄰國要從年輕人做起,只有這樣才有利于國家的長遠發展。生態文明建設是中央對云南發展提出的重要要求,生態文明建設和文化建設也有著內在的關聯,它們之間是相互促進的關系。以菲律賓民間文學為例,菲律賓少數民族史詩就來源于當地所特有的梯田種植。當地人在進行稻谷的耕作過程中傳唱著特有的史詩。史詩沒有靠文字記錄,而是僅僅靠口頭相傳,具有了很濃重的“活態”化的特點,這種史詩既有著濃厚歷史底蘊,又有著厚重的原生態的泥土氣息。正因為這樣,史詩還入選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使學生了解這些,對于提高學生的生態保護意識和自身民族文化的保護意識都是有益的。在進行外國文學課程建設的同時,可以圍繞國家文化安全這一中心議題設置相關的課程。例如,筆者講授的兩門公選課“實用創新思維”和“中外文學名著賞析及其文化透視”,就有助于學生掌握文化創新的思路以及英國、法國、美國與德國等國的文化、歷史。特別是在“中外文學名著賞析及其文化透視”這門課中筆者專門介紹了有關國家安全和國家文化安全的知識,深受學生好評。

最后,外國文學教學要適應網絡技術、大數據時代的特點,更新傳統文本細讀的觀念,教師要注重課程網站的建設,幫助學生從傳統的紙質媒介的學習轉變到網絡媒介的學習。傳統的紙質文本閱讀就是單調的,但大數據時代的文本閱讀是并置閱讀,即在閱讀一個文本時讀者可以看到相關的各種觀點的文章,并置閱讀擴大了讀者的視野和思考的空間。對學生的并置閱讀,要注意這樣幾點:第一,要求學生學會從各種鏈接中進行信息的歸納整理,廓清基本觀點種類、思路;第二,要學生對各種觀點進行辨析,學會思考,結合原著和有關文學理論進行賞析、批評;第三,使學生得出自己的認識,運用學術語言和自有的語言闡述個人觀點。師生之間的交流也可以在課后運用聊天工具進行在線交流,教師及時解答學生疑問。網絡時代面臨的問題是,大學生面對的信息增加,信息質量良莠不齊,教師在運用網絡工具進行教學交流時,文化安全的意識在虛擬空間中也顯現出來。教師在新媒體教學中要注重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民族文化意識的培養、為人做事道理的提醒,并且要警惕網絡有害文化的侵蝕。

外國文學教學不是靜態的過程,隨著時代的發展理應注入適合時代要求的精神品質,無論是專業學生還是普通的大學生,提高人文素質都不可或缺。在素質教育的背景下,在專業課教學中教師要重視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鼓勵學生今后既做好本國文化、本民族文化的傳承工作,也要積極融入地方和國家戰略,做好本國文化、本民族文化的對外傳播工作,維護好本國的文化安全。誠然,外國文學課程只能提供部分國家文化安全的載體,很難提供全面的文化安全的信息,但透過這門課至少傳達給學生一點文化安全的意識信息也值得的。意識的培養靠單向的灌輸還是不夠的,不經意間的提示可能會給學生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依此可以著力提高廣大學生的國家安全意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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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論文關鍵詞 經濟全球化 外資并購 經濟安全

一、經濟全球化下我國利用外資的狀況及存在的問題

經濟全球化,具體來說,它是指各國貿易、投資等經濟活動及其相關的生產要素跨國間自由流動的過程。 日本學者金子勝認為經濟全球化是“沒有冷戰的霸權主義”。 經濟全球化很顯著的特征之一是資本的跨國流動。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自改革開放以來,憑借顯著的發展勢頭、廉價的勞動力和豐富的資源等優勢,一直是外資的青睞對象。尤其是我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和加入WTO之后,外資更取得了長足迅猛發展。另外,為了開展對外貿易,促進國際投資,我國逐步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如對外貿易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資企業法中外合作企業法等。為了配合WTO項下法律文件的實施,并繼續貫徹積極、合理、有效利用外資的方針,我國分別于2002年和2004年頒布了新修訂的《指導外商投資方向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指導目錄》)及其附件。新《目錄》明顯加大了對外商投資的開放程度。然而,隨著我國外貿經濟的不斷深入發展,我國外貿立法的相關缺陷也開始暴露出來了。這主要表現在我國當前相關法律體系存在的“短腿”現象,即一條腿長一條腿短,促進外商投資尤其是促進外商直接投資的法律法規比較完善了,可是維護我國經濟安全和經濟主權的相關法律法規亟待完善。如此,在外資大舉進軍國內市場的狀況下,未免會倉促應戰。這在下文闡述的外資并購中,開始顯現出來。

二、外資并購對我國經濟安全的威脅

國家經濟安全是指政府意義上的國家其經濟管理職能上的穩定而沒危險的狀態。特指經濟全球化時代背景下,政府意義上的國家履行其經濟職能時,克服來自國際層面的危機,以保證發展為目標的一種穩定而有序的狀態。

(一)外資并購對我國經濟安全威脅的具體表現

首先,打壓國內企業遏制民族工業的發展。外資企業并購國內企業的方式主要是間接并購和直接并購,而直接并購對我國經濟安全的負面影響更大。實力雄厚的跨國公司對我國企業的收購,熱衷于控制市場影響力高的龍頭企業和著名商標。將這些企業控制住的目的,往往是獲得其核心技術以提高他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同時,利用自身巨大的品牌優勢、雄厚的資本實力、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水平對我國其他企業開始進攻,搶占市場份額,進而遏制民族工業的發展。

其次,控制民族品牌趕殺同行競爭者。民族品牌不僅對我國市場經濟做出了卓越貢獻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提升民族凝聚力。民族品牌尤其是電信、能源等,關系著國民經濟的命脈,更是經濟安全的脊梁。其他民族品牌,諸如飲食衛生等則關系著民眾的身體素質。外資并購使不少民族品牌消失,如“潔花”被“海飛絲”、“飄柔”取代,“美加凈”被美國“莊臣”取代。 民族品牌往往具有良好的知名度、成熟的購銷渠道、先進的核心技術與強大的創新能力。民族品牌的丟失,損失的不僅僅是一個企業,更是失去丟失市場競爭的主動權,進而威脅到國家相關行業的發展進程,損害國家經濟安全。

再次,進行市場和行業壟斷。外資控股并購最大的負面效應在于控制我國市場,取得行業壟斷地位。近年來隨著外資進入速度加快我國局部領域已經形成了外資相對或絕對壟斷的趨勢。

(二)外資并購威脅我國經濟安全的具體原因

首先,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制定了《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及《公司法》、《反壟斷法》等涉及外資并購與國家安全的法律法規。然而,隨著并購之風愈演愈烈,我國關于安全審查的法律法規卻發展滯后了。主要表現在:規定過于原則化、立法層次低等問題。

其次,地方政府保護國有資產的意識淡薄。當前,我國政府及相關部門國有資產的保護意識還不夠。很多政府為了發展當地經濟對吸引外資很上心,并積極制定地方規章來給予外資企業以優惠,將本地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具有壟斷資源和規模經濟的大型國有企業列為地方政府招商引資的重點。地方政府除了在土地、稅收優惠政策方面競相攀比外。甚至動用行政手段為外資收購敞開大門。然而政府容易忽略對企業品牌的估價和對企業擁有的無形資產的合理評估。因此,外資企業并購國內企業時,有相當一部分企業未對國有資產進行評估,這就造成了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損害了國家利益。

最后,缺乏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在開放條件下,維護國家的產業安全,最根本的是要不斷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我國在自主創新方面存在很多不足,集中表現在缺乏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

三、我國安全審查的現狀、問題

(一)我國外資并購領域的國家安全審查現狀

我國在安全審查方面有了一定的突破。首先,明確了國家安全審查的受理機構。《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將我國的審查機構定為商務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其次,提出了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反壟斷調查標準。《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第51條規定: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資者應就所涉情形向商務部和國家行政管理總局報告:(1)并購一方當事人當年在中國市場營業額超過15億元人民幣;(2)一年內并購國內關聯行業的企業累計超過10個;(3)并購一方當事人在中國的市場占有率已經達到20%;(4)并購導致并購一方當事人在中國的市場占有率達到25%。最后,規定了相應的審查程序。《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第52條對審查范圍、審查標準、審查程序和期限均作出了規定。

(二)我國國家安全審查存在的缺陷

(1)規定過于原則化。《反壟斷法》只有第31條原則性地提到了國家安全審查,并未規定具體如何操作。《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也存在著同樣的問題。比如外資并購中只規定了涉及重點行業、存在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經濟安全因素或者導致擁有馳名商標或中華老字號的境內企業實際控制權轉移的情形。另外,也沒有對國家安全審查的具體部門和工作程序做出規定。(2)立法層次普遍低。關于國家安全審查方面的規定多出于部門規章,法律效力低,權威性不夠。比如,《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中雖然明確提出了外資并購須經審批的情形及審批機構商務部但此規定由國務院部委權威性不夠。再次,相關法律的用語也不一致。《反壟斷法》中使用的是國家安全審查,而《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中使用的是國家經濟安全審查,國家安全和國家經濟安全的概念首先需要統一。(3)審查標準過于模糊。不管是國家安全還是國家經濟安全,我國的法律法規都沒有給出定義或范疇。雖然大多數國家借如美國,都故意對“國家安全”不作出明確定義,以便賦予本國較大的自由裁量權,使本國政府有足夠的理由來判斷一項并購交易是否需要適用國家安全審查制度。但是,這些國家大都會給出一個總的指導原則,將“國家安全”或“國家經濟安全”歸結為“重大的”、“根本的”“國家利益”、“國家經濟利益”或“國家安全利益”,并相應給出審查時的考慮因素。

四、完善我國外資并購安全審查制度的建議

(一)審查主體

按照我國現有法律的規定,外資并購的審查主體是商務部但涉及金融并購的離不開財政部和銀監會涉及國企并購的離不開國資委涉及上市公司的離不開證監會。實際上對外資并購的審查處于多頭管理階段。因此如何協調審批效率與審批事項的多樣性是我們確定審查主體時必須解決的問題。鑒于中國目前多部門監管外資的客觀現實,建議成立統一的的外資并購國家安全審查委員會,負責對重大外資并購項目進行審查。在這一方面,我國已經積累了一些相關經驗。例如,成立的用于專門負責反壟斷工作的國家反壟斷委員會。首先,由于該機構地位高權威高,能夠保證國家整體利益優先原則,避免地方干擾。其次,因為該機構需要鑒別以并購方式進入我國的外資是否會危害到國家安全,還需要多部門密切合作,由其需要國家反壟斷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務部的密切溝通與合作。

(二)審查標準

首先要明確對外資并購進行國家安全還是經濟安全審查;其次審查的具體標準是什么?我國應建立外資安全審查機制。我們要在立法中明確外資并購國家安全審查的具體標準。雖然各國對國家安全沒有一致的標準,但外資并購的對象是形成各個產業的單位——企業,我們可從被并購企業的角度來設定標準。可以賦予我國政府以合理的自由裁量權,根據個案的情況向有必要的靈活度,以滿足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

(三)審查程序

我國可以將對外資并購的國家安全審查分為申報、通報、初審、調查和總理決定等部分。我國應要求涉及國家安全的并購的中外各方主動地向我國的國家安全審查機構進行申報,如果沒有申報,審查機構的各組成部門也可以主動要求委員會對并購進行審查。經審查,如認為有必要,則進行進一步的調查。調查結束后,委員會向總理提出報告和建議。同時,整個審查程序要有明確的期限限制。

篇4

關鍵詞:能源投資;國家安全審查;法律對策

能源是一國經濟發展的基礎。根據工信部的數據顯示,2011年中國原油對外依存度達55.2%,已經超過美國的53.5%。①在國家“走出去”戰略方針指導下,中國企業近幾年從事收購或并購海外能源企業的活動非常活躍。但同時我們也發現能源企業對外投資折戟于國家的安全審查的情況也不斷增多,尤其是對美的投資中。海外能源投資的道路上依然存在著不少法律障礙和法律風險。

一、能源領域國際投資的特點及法律風險

(一)能源領域的國際投資的特點

經濟發展對能源的高度依賴決定了國家為了獲得經濟發展必須首先保證充足的能源供應,基于此能源投資也具有了政治色彩和戰略意義,人們對國際能源投資的關注已經遠遠超越了能源本身。許多國家對能源領域的國際投資準入施加限制。這種限制不僅表現在國內法上,在雙邊或者多邊的國際法層面能源領域國際投資的市場準入自由化也受到嚴格的限制。

(二)從案例的角度剖析中國能源企業赴美投資面臨的法律風險

2005年,中海油擬斥資185億美元現金收購優尼科全部流通股。但美國國會以“可能影響美國國家安全為由”,要求政府反對將能源資產出售給中國,后美國參眾兩院通過了能源法案新增條款直接導致并購失敗。

本案的焦點集中在兩方面,一為美國的“國家安全”。根據美國法律規定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簡稱CFIUS)對于能源領域的企業投資須進行國家安全的審查。美國眾議院援引《埃克森―佛羅里奧修正案》認為石油產業在開采、加工和提煉中使用了某些敏感技術,這些技術具有商業和軍事雙重用途,因此中海油對優尼科的并購會威脅美國的國家安全;二為中海油的國有企業身份。CFIUS傾向于將所有在美國投資的中國國有企業均假定為受中國政府的控制,在這樣的假定下難免會被認定投資會威脅到國家安全。

在我國企業界和社會公眾看來,美國的CFIUS頻頻濫用國家安全審查機制對中國企業赴美并購施加障礙。在能源領域,因為其重要地位和敏感性以及我國能源企業多數具有的國有身份使得這一情況更加突出。如何應對美國的國家安全審查機制成為中國能源企業赴美投資的重中之重。

二、中國能源企業赴美投資的法律規制

(一)美國國內法對外國能源投資審查的規制

美國在投資領域長期奉行自由政策,但這種自由并非是絕對的。首先,所有外國政府對涉及國家安全核心基礎設施的并購必須申報。其次對外國投資能源領域的投資范圍和審批方面均有所限制。最后根據《外國投資與國家安全法》、《國家安全外國投資改革與加強透明度法》規定的強制調查程序適用的情形,我國能源企業赴美投資時多數要經過強制調查程序。

(二)美國對能源投資的國家安全審查機制

1、國家安全審查機制的歷史發展

(1)艾克森-弗洛瑞奧法案

根據該法案,對于一項外資并購,如果總統認為有充分證據表明享有控制權的外國實體可能采取威脅國家安全的措施,并且除美國《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外,其他法律規定不能保證提供充分、適當的權限保護美國國家安全,則總統有權阻止該項外資并購。法案并沒有對“國家安全”一詞給予明確定義,僅列出了考量并購對國家安全影響的五條標準。這些標準相當籠統與原則,具有不確定性,因此國會認為總統在安全問題方面享有最終的自由裁量權。

(2)伯德修正案

1992年在國會議員的推動下,通過伯德修正案對1988年法案進行了修改。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如果并購方為外國政府所控制或代表外國政府行事,并且并購導致在美國境內從事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州際商業的美國公司為外國人所控制,則CFIUS必須進行調查。第二,強化了總統的報告義務。這一修正案對外資并購的法律審查有了很大程度的加強,要求CFIUS對涉及國家安全并購必須主動進行審查。

(3)《國家安全外國投資改革和加強透明度法》、《外國投資與國家安全法》

2007年《國家安全外國投資改革與加強透明度法》規定“對于國家安全的含義應被解釋為與國土安全有關的問題,而且應當包括對核心設施的影響”。而《外國投資與國家安全法》中規定核心設施作出定義。雖然國會已經認識到定義“國家安全”的內涵是困難的,并且試圖通過對外延加以說明,描述CFIUS在審查國家安全時應當考慮的標準,但是這些標準還是過于模糊,導致CFIUS和總統有充分的自由裁量權,并很有可能因政治目的而濫用這項權力。

2、美國國家安全審查機制對我國能源企業赴美投資的挑戰

首先,雖然有關美國國家安全審查的法案不斷的變遷發展,其審查外資對國家安全影響的考察因素也在不斷的細化明晰,但是至今仍無法明確“國家安全”的定義,進行審查時很可能由于某些政治考量而濫用此權力,而以往的失敗案例無疑更加深了中國企業的這種憂慮。

其次,根據美國現有的國家安全審查機制,我國的能源企業幾乎無一例外的會受到CFIUS的強制審查。這無疑增加了我國能源企業赴美投資的成本,阻礙了我國能源企業赴美投資的步伐。

最后,美國在其國家安全審查過程中,還可能臨時修訂法律,對外資準入進行特別的控制,在能源領域表現的尤為突出。例如,在中海油收購優尼科的過程中,美國《2005年國家能源法》增加了一項附加條款,要求美國能源部必須與國土安全部、國防部協調一致調查中國的經濟成長、軍備擴充、能源需求以及在世界各地爭取油源的行動,由此來決定中國圍繞能源安全的活動是否對美國經濟和國家安全造成負面影響。這種立法的臨時修訂所帶來的不確定性使得我國能源企業赴美投資的風險增大。

(三)國際法律規制

1、雙邊投資協定

中美迄今為止尚未簽署雙邊投資保護協定。2012年4月,美國公布了其新的雙邊投資協定示范文本。根據2012范本第18條有關重大安全的規定,對于何為一締約國履行其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的義務或者何為其根本安全利益是由該締約國單方決定。也就是說這一條款實質與美國國內的安全審查機制相銜接,其具體的判定要依賴于美國國內法的規定。

2、多邊投資法律規范

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速,國際投資活動越來越活躍,在這一背景下,多邊投資規制文件也應運而生。但不少該類協定都允許締約國以“例外”方式排除協定對能源領域投資的適用。

關于能源領域投資不得不提《能源條約》(簡稱“ECT”),其是目前為止國際上唯一一個專門規范能源領域國際投資活動的多邊協議,亦是目前處理自然資源敏感性與投資環境穩定性之間平衡最具代表性的國際法文件②,條約采用的都是盡最大努力或竭力等不具備法律約束力的字眼。作為各締約方相互妥協的一個折衷方案,締約國不承擔給予準入前國民待遇的條約法義務,其承認各締約方的外資管轄權,設置一個“軟約束”條款,將能源領域投資準入投資規制的決定權交給締約國國內法。而且中國與美國均未簽署該條約,所以該條約也無法在中美之間產生約束力。

三、中國能源企業赴美投資法律風險的防范對策

(一)全面審視美國國家安全審查機制,做好法律調查與研究

美國布魯金斯研究所李侃如教授認為,真正提交CFIUS審查的公司并購案例僅占并購案件總數的3%,而被其否決的又只占審查案件總數的3%,何況CFIUS的審查不僅僅針對中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的投資也曾因為安全審查而被拒絕。所以我國能源企業赴美投資時一方面不要談CFIUS色變,另一方面也仍要高度重視國家安全審查機制,全面透徹的研究美國的投資法律制度,在進行投資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調查,細致分析美國以往因安全審查而拒絕投資的案例,了解美國的法律、政治、商業游戲規則,從而制定出最為有利的投資方案。

(二)加快雙邊投資保護協定的談判進程

2011年5月,中美開展了第三輪戰略與經濟對話,強調雙方承諾進一步擴大雙邊貿易與投資,促進更加開放的全球貿易與投資,反對貿易和投資保護主義。我國應該在此基礎上繼續積極的與美國開展談判,把政治共識轉化成具有可操作性的雙邊條約,從而妥善解決目前赴美投資時面臨的法律風險。在雙邊投資協定談判時應注意:

1、能源企業的投資準入待遇。投資準入的待遇問題是投資是否可以進入締約國的先決問題。我國在談判中應該努力的爭取能源企業投資的國民待遇,從而為能源企業的投資自由化奠定基礎。

2、重大安全例外條款。重大安全例外條款被稱為投資的“安全閥”,根據這一條款可以排除給予投資的國民待遇,從而阻止投資進入締約國。美國2012BIT范本采用自行判斷的重大安全例外條款,與其國內安全審查機制相銜接,而其國內的安全審查又面臨著“國家安全”定義不清,標準模糊的問題,自由裁量權過大,缺乏可預測性,極易受政治因素和投資保護主義的影響。我國應該竭力建議美國及時政策解釋指引,澄清國家安全在特定并購交易案件中的具體含義,從而使得這一條款不被濫用,構建一個對中國投資者有好的法律環境。

3、救濟權利。企業赴美投資的前期準備需要付出成本,如果企業的投資因重大安全例外條款而被拒絕時,企業面臨著一定的損失,對于這些損失如何救濟仍然具有爭論,可能使投資者面臨著權利得不到救濟的情況,因此中美談判時中方應盡力就這些問題與美國達成一致予以明確規定,從而使投資者的權利得到保障。

注 釋:

篇5

關鍵詞:安防行業;影響因素;層次分析法

一、前言

1979年在河北石家莊召開的“刑事技術預防專業工作會議”,首次提出了“安全技術防范”概念,這標志著我國安防行業的誕生。當前,城市、國家乃至世界的安全防范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國家及個人的安全越來越離不開安防。“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確保國家安全” 在十八屆三中全會被提出,國內安防建設需求達到空前旺盛。在《中國安防行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中提到,“十二五”末期,安防行業規模翻一番,年增長率將達到20%,2015年總產值達到5000億元。因此,當前探究江西省安防行業發展的影響因素,為江西省安防行業的進一步快速發展提供實證分析結果,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二、層次分析法的簡述

層次分析方是通過分析復雜問題所包含的因素以及其相互關系,根據相互關聯的因素從高到低排成一個多層次的分析結構模型,然后建立判斷模型,最后確定出單層排序向量和總排序向量。層次分析法使得一些不容易完全定量分析的問題能夠得到有效解決,因為它有機結合了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其基本步驟 如下:

(一)建立層次結構模型

一般分為三層,最上層為目標層,最下面為方案層,中間是準則層。

(二)構建判斷矩陣

判斷矩陣是針對上一層次中的某一元素而言的,這個同一層次中的各個有關元素之間會有一個相對重要性的評定情況,可取1、3、5、7、9等量化值,它的含義如下表。

(三)計算權向量

計算判斷矩陣最大特征值及對應特征向量,特征向量即為權向量,依據權向量,確定層次單排序。層次單排序是確定各層次中因素對相鄰上一層次各因素的優先次序,另外還要計算組合權向量確定層次總排序,層次總排序即同一層次上不同因素對總目標的優先次序。使用的方法有和積法和根法,本文使用的是和積法。

(四)一致性檢驗

層次單排序的一致性和層次總排序的一致性都需通過檢驗

三、江西省安防行業發展影響因素的層次分析

(一)江西省安防行業的影響因素

我們知道任何一個行業發展的影響因素很多,江西省安防行業也是如此,因此本文羅列了七個大的主要因素來研究,分別為技術創新能力、生產要素、制度環境、產業政策、市場需求、企業組織和其他因素。其中,技術創新能力包括產品技術更新能力和新產品研發能力;生產要素包括資金資本和人力資本;制度環境包括政府政策法規和市場環境;產業政策包括產業結構政策、產業優惠政策、產業補助政策和產業布局政策;市場需求包括政府公共安全購買、居民需求以及居民收入水平;企業組織包括企業數量和企業規模;其他因素包括行業相關配套及服務、相關產業發展和基礎設施。

(二)設計和取得問卷

本文的目的是探究江西省安防行業發展的眾多影響因素中,究竟哪一個影響因素權重更大更為重要,因此,問卷的設計是為了獲得有關江西省安防行業發展影響因素相互比較中各因素對該行業的相對重要程度的統計數據。作者在江西省三家安防企業進行實地問卷調研,共發送問卷 240 份,收回 128 份,收回率為 53.3%。

(三)構造判斷矩陣

分析回收的問卷,然后歸納總結各種因素兩兩比較后的數據,最后,構造判斷矩陣 A―D。

四、結論

針對第三章層次分析得出的結果,本文可以總結出:影響江西省安防行業發展的眾多因素中,產品技術更新能力、產業優惠政策和居民需求因素影響非常大;新產品研發能力、市場環境、產業結構政策、行業相關配套及服務、政府公共安全購買和資金資本因素影響比較大;另外影響較大的有企業規模、產業布局政策、基礎設施、居民收入水平 、產業補助政策 、人力資本和政府政策法規;最后影響較小的有相關產業發展、企業數量。本文的目的:希望這個實證分析結論能給江西省安防行業快速發展提供一個導向。(作者單位:江西師范大學財政金融學院)

參考文獻:

篇6

關鍵詞:創新教育;信息安全;電力特色

作者簡介:王勇(1973-),男,河南確山人,上海電力學院計算機科學技術學院信息安全系,教授;周林(1968-),男,浙江寧波人,上海電力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信息安全系,副教授。(上海 200090)

基金項目:本文系上海電力學院重點教改基金項目(項目編號:20121307)的研究成果。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0079(2014)09-0024-02

信息安全專業的創新能力培養是國內相關高校新開專業所面臨的重要問題。根據各個學校的自身特點,創新特色各有不同,上海電力學院的信息安全專業要在具有電力特色的基礎上培養具有普適專業知識的應用型人才。[1]公安系統高校在培養信息安全人才的時候要強調該專業知識在取證和偵破領域的特色應用。[2,3]創新的基礎要培養實踐能力,特別是工程技術人才,只有在實踐中才能對技術有深刻的認識,學習知識,發現問題,提出新問題,解決問題,初步具有創新能力。[4-6]

然而當前信息安全專業學生普遍具有行業背景特殊不明顯,自學能力、創新能力、論文撰寫能力比較薄弱的狀態。根據上海電力學院信息安全專業特點,我們在實踐中總結了創新能力培養的模式。

一、存在的問題

1.電力特色不明顯

我們的專業定位是培養具有電力特色的信息安全應用型人才。雖然本專業建設了電力網絡安全實驗室,配置了電力專用網絡安全設備,但是在教學大概上對電力特色的信息安全課程涉及不多。需在認知實踐、科創、畢業設計環節中增加電力信息安全的相關內容。

2.自學能力薄弱

由于信息安全專業知識更新速度非常快,就需要老師和學生不斷更新知識。而獲取知識最快捷的途徑就是自學。但是大學生從高中階段轉變過來后,還不適應大學教育。很多上課認真聽課,課下不預習和自學的學生,發現很多知識都聽不懂。這是因為信息安全領域知識面很寬,知識量較大,沒有課前預習僅依靠上課的短暫時間是不夠的。

但是當前學生學習主動性比較差,自學能力較低。這種現象在信息安全專業里面尤其突出。也不排除有些對信息安全有濃厚興趣的學生,他們會主動學習新的知識,具有較強的自學能力。這樣的學生在一個班級里面,處于金字塔的頂端,平均每個班級大概占10%左右。剩余的學生在自學能力方面均需要提高。

3.缺乏創新意識

在缺乏自學能力的情況下,掌握多學科交叉的信息安全專業知識就比較困難。在學習過程中會遇到很多需要解決的新問題,尋求解決新問題的創新思路就更顯得薄弱。自學是要求學生能夠主動學習課堂要求的預習任務,而創新意識是要求學生能發現新問題,網絡搜索解決方案,并在實踐中驗證這些技術。

自學能力是創新意識的基礎,而提高學習興趣是解決這兩個方面缺失的關鍵措施。

4.論文撰寫能力差

在撰寫實驗報告過程中,發現工科學生的語言表達能力普遍較低,很多有口語化的表述,而且存在條例不清晰,邏輯不緊密,摘要內容與論文無關,實驗結果分析不足等諸多問題。這是由于在高中階段沒有要求學生撰寫過科技論文,也沒有進行過相關培訓。在大學期間,由于自學能力和創新能力的薄弱,導致實驗無法獨立完成,這樣更加沒有信心撰寫實驗報告,對于科技論文就更沒有興趣。

總之,信心安全專業所面臨的創新人才培養存在的難題,主要表現在自學能力薄弱、缺乏創新意識、論文撰寫不規范等。這三個問題是具有相互連貫性的。自學能力薄弱導致掌握新知識能力差,就缺乏發現問題、解決新問題的能力,自然無法完成論文的撰寫工作,更沒有心思關心論文格式方面的要求。

二、問題存在的原因

在查找根源的時候,不要把所有責任都推到學生身上,要從專業特點、學校的專業定位、培養方案、就業形勢等諸多方面進行綜合考慮。

1.電力特色的專業定位

上海電力學院的信息安全專業依托電力行業為背景,培養具有信息安全一般技能的專業技術人才。電力行業雖然對信息安全有很高要求,但是該行業內,對信息安全的崗位需求缺很少,電力系統的安全保障技術,基本上做運營維護,技術開發的工作集中在電力科學研究院。因為電力行業需求不高,所以還需要全面教授信息安全技術。

在這樣的專業定位的基礎上,培養方案中就需要涉及很多專業科目,并且針對不同的就業需要引導學生自學掌握更多特殊技能。

2.多學科融合的專業

信息安全專業是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數學等多學科的交叉學科,該專業屬于多學科融合,因此要求學生不能偏科,需要學生有很強的數學基礎、編程能力,甚至會涉及到通信技術。這樣的學科對學生綜合能力有很高要求。

該專業還具有很強的實效性。工程技術類比理論技術更新更快。有的新技術出現后,不到半年就被淘汰。這導致教程嚴重滯后當前最新技術,需要教師不斷更新專業知識,而且也需要學生具有自學能力和創新意識。

該專業的多學科交叉和知識的快速更新,給教和學都帶來了很大壓力,對學生自學能力、創新能力就有更高的要求。

3.突出技術的理學培養方案

因為上海電力學院的專業規劃的需要,信息安全專業定位成理學專業,這樣需要更加突出理論知識的學學分。理論課的增加自然相對減少了課程實驗內容。現有的信息安全培養方案中,課時數相對比較很多,留給學生自學的時間較少。雖然集中實踐課程達到32學分,640學時,但是專業課的上課與上機實踐比例基本上是2∶1,學生實踐機會還是低于聽課時間。這樣在上機的時候,就會有很多學生動手能力比較差。

4.不同地域生源

信息安全專業不屬于上海電力學院電力特色的專業,因此在招生的時候,對學生的吸引力不如其他特色專業。招生面向全國招生,外地生源考分在當地一般都超過一本分數線,上海屬于二本。外地生源學生入校后,難免會有心理落差,但是學習還是比較用功的。上海生源計算機基礎一般較好,但在最近計算機普及率增大的情況下,上海生源的計算機優勢就不太明顯了。

生源的特點決定了信息安全專業學生在班級里面兩極分化嚴重。想學的學生主要是對信息安全有濃厚興趣,或者打算考驗或者考證。一般考研的學生在研究生考試的壓力下,專業技術能力又不會特別突出。

5.就業形勢帶來的機遇與挑戰

信息安全專業2013年是第一年畢業,正趕上我國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對信息安全的重視程度上升到國家安全層面。這在宏觀上促進了就業。信息安全的運營維護需求在知名企事業單位中有重要需求,但是由于這樣的崗位流動性不強,崗位數量并不多,在客觀上說明市場并不大。

信息安全技術開發類工作集中在國內很少的幾家信息安全企業,或者是大型企業的研發部門,對信息安全的編程技術和理論水平均有較高要求。在當前就業形勢下,上海電力學院培養的信息安全專業人才的就業將會面臨考驗。有機遇也有挑戰,而且就業的好壞會直接影響到信息安全招生工作。

三、信息安全專業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當前信息安全專業創新人才培養還面臨許多難題,這些難題存在有其客觀的外部因素,也有學生自身原因,在當前機遇和挑戰并存的形式下,我們探索了一套信息安全專業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1.優化實踐教學體系

上海電力學院2014年了建立實踐教學體系的通知,讓我們這兩年努力做的實踐教學工作有了更大的發展空間。其中包括“打破集中實踐教學的固定期末兩周的限制,實現集中實踐教學貫穿全學期。以本專業主干課程鏈內容為依托的,結合理論教學和現場實際的6-8周的大型綜合課程設計”。

現階段集中實踐是32學分,平時大學生科創工作并沒有計算學生的學分。但是信息安全系把科創題目作為畢業設計題目,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學生參加科創的積極性。

專業比較突出的學生有的開始有創業打算。有的是因為家庭的創業經歷,或是被當前創業政策的吸引。為了促進就業,我們在日常科創指導中,鼓勵有潛力的學生申請專利,申請創業啟動資金,開創公司。但是學生對于創業還有諸多顧慮,還有學分和考勤方面的約束,真正創業的學生卻很少。不過這樣的思想傳輸給了學生,對于其將來畢業就業會產生積極影響。

2.電力特色實踐培養

在電力特色的專業定位下開展了電力特色實踐培養。利用電力信息安全實驗室的軟硬件環境,讓學生對電力系統通信安全設備有了初步認識。在科創和畢業設計環境增加了電力信息安全的相關內容,在大學生暑假實習期間,教師推薦動手能力強的學生到電力公司從事電力信息安全設備的安裝和配置工作,讓學生對電力信息安全有深刻的現場經驗。由于電力信息安全還設計到許多工業控制系統安全內容,根據我校特點,在科創和畢業設計環節中也增加了工業控制系統安全的相關內容,讓部分學生了解了工業控制系統中基本的西門子PLC控制系統的設計方法,了解了Stuxnet工業控制病毒的工作原理和防御措施。

3.自學能力培養方法

增加一定數量考查課的大作業的比例,要求學生每個學期完成一份綜合性報告,根據老師的大作業要求,查閱文獻,學習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增加平時作業中的需要查閱資料才能解決的內容,讓學生不僅學會利用課堂知識解決問題,而且還需要到圖書館和網絡上查找資料,相互討論后才能解決,通過這樣的過程鍛煉學生的自學能力。

4.創新能力培養方法

在實驗過程中,要求學生實驗報告中,必須有實驗總結內容。這樣可以記錄驗證類的實驗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解決的問題過程,為論文中實驗結果的分析奠定基礎。增加英文論文摘要撰寫的基本要求,培養學生寫好英語摘要,理解摘要主要內容包括論文的研究意義、采用的方法、解決的問題、結論的分析等內容。

在畢業設計環節中,對學生論文撰寫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要求嚴格按照上海電力學院論文格式規范撰寫論文,對論文中的圖表編號、參考文獻的引用格式、綜述的撰寫、方案的描述、實驗結果的分析等諸多方面進行規范要求。

四、結果與分析

通過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中的諸多措施,在提高學生創新能力方面產生了積極影響,不僅將理論緊密聯系實際,更培養了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有8人次參加了ACM程序設計大賽并獲得二等獎和三等獎。學生潘佳亮在中國核心期刊(遴選)《現代計算機》《較高安全性能信息系統的構建》,陳正卿的論文《HTTP拆分攻擊及相關組合攻擊》已被中文核心期刊《計算機應用研究》錄用。李中平的論文《Android手機遠程控制關鍵技術分析》在中文核心期刊《計算機應用與軟件》上發表。

雖然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還沒有孵化出一個科技型企業,學生英文論文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升。

五、結語

通過對信息安全專業的創新人才培養教改,提高了信息安全專業學生自學能力、創新能力、論文撰寫能力。在取得一定成績的同時,也發現創新人才培養,不僅是教育方式的改革,傳統學習方式的改變,更需要從教學體系上促進以創新教育為目的實踐教學體系建設。

參考文獻:

[1]李紅嬌,魏為民,王勇,等.電力特色信息安全專業學生實踐能力培養的探索[A].第九屆中國通信學會學術年會論文集[C].中國通信學會,2012:5.

[2]曾剛.公安院校實踐創新能力培養模式研究――以信息安全專業為例[J].遼寧警專學報,2012,(5):93-97.

[3]黃鳳林,張天長,李佟鴻.信息安全專業創新性實踐教學體系建設研究[J].湖北警官學院學報,2013,(12):198-200.

[4]張仕斌.信息安全專業創新型工程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與實踐[J].當代教育理論與實踐,2012,(5):45-48.

篇7

論文關鍵詞 行政過程信息 信息公開 必要性

一、行政過程信息的定義和特征

(一)行政過程信息的定義

行政過程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時以及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時,在決定之前準備過程中形成的所有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開司法解釋讀本》將過程信息定義為決策信息,指的是行政機關在作決定之前準備過程中形成的文件。

(二)行政過程信息的特征

行政過程信息具有以下兩個特征:

第一,行政性。行政過程信息是行政機關及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在行政管理活動中制作或者獲取的,其產生來源于行政權力運行的過程和結果,行政性的特點貫徹始終。

第二,預備性。政府信息包括行政過程信息和其他信息。行政過程信息是行政機關為決定準備的信息,其產生時間在行政機關作決定前的準備階段,是為行政機關作決定準備的,是行政機關作決定的參考和依據,因而,行政過程信息具有預備性的特征。

二、行政過程信息與相關概念比較分析

(一)行政過程信息與政府信息

我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條規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政府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政府是指管理國家的所有機構包括立法、行政、司法三大機構及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社會組織。狹義的政府是指與立法、司法機構相對應的承擔國家行政管理職能的行政機構。我國以行政法規確立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采用狹義政府的概念,規定適用主體主要有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兩大類,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時也屬于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國外信息公開法規定的適用主體,有一些國家僅適用于政府行政機關,如美國、日本;有的采用廣義政府的概念,適用于立法、司法、行政等所有國家機關,如歐盟;也有的包括所有國家機關和行使公共權力的其他組織,如新西蘭;還有更為廣泛的,除了國家機關和行使公共權力的其他組織外,適用于一般的企業或私法團體,如南非。政府信息獲取的渠道,主要通過本單位制作以及從其他單位或個人中獲取,其他單位即包括行政機關(如上級、同級、下級),也包括非行政機關(如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法人、其他組織)。

行政過程信息與政府信息在性質(都是與履行行政管理職責密切相關的信息)、存在形式、產生方式、公開主體方面都是一致的。兩者的區別在于政府信息內容廣泛,涵蓋量大,只要是政府履行職能制作、獲取的信息都屬于政府信息,而行政過程信息只是政府信息的其中一部分,從屬于政府信息。

(二)行政過程信息與執法信息

執法信息,廣義上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依照法定程序實施法律的活動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信息,包括行政執法信息和刑事執法信息。行政執法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實施監督、管理、檢查、調查過程中制作、獲取的信息。刑事執法信息,也即狹義的執法信息,是指司法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制作、獲取的信息,如可能影響國家安全、人生安全的材料,可能影響個人公平受審判的材料,可能影響執法程序的材料等等。國家安全機關和公安機關具有雙重職能,即是刑事執法機關,又是行政執法機關,其所制作、保存的信息性質根據制作主體的身份不同進行界定,當國家安全機關和公安機關以司法機關的身份執法,所制作、獲取的信息屬于刑事執法信息;當國家安全機關和公安機關以行政機關的身份執法,所制作、獲取的信息則屬于行政執法信息。

大部分國家的信息公開法都將行政執法信息中的刑事執法信息明確規定為免除公開的文件。因為刑事執法信息一旦泄露,有可能會對刑事偵查、公訴、審判、執行產生干擾,影響對案件公正、公平的審判。在美國,執法信息不予公開,應首先確定該文件是為執法目的而整理的材料或信息,即使最初不是為執法目的,但只要后來需要用于執法目的,也仍可認為為執法目的;其次,該材料只要公開“合理地看到會”有以下六種情形之一:可能干擾執法過程;可能影響某人接受公平、公正審判的權利;可能侵犯個人穩私;可能泄漏執法機關的消息來源;可能泄漏執法技術、程序或者導致規避法律;可能危及到任何個人的人生安全。對于刑事執法調查材料,法院往往給予更大的尊重。在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了公安、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為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所以,即使是行政執法信息中的刑事執法信息,也不受《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調整,而應遵守《保守國家秘密法》。

從以上可以看出,狹義的執法信息即刑事執法信息不屬于政府信息,而行政執法信息與行政過程信息則同屬于政府信息,兩者的區別主要在于前者是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獲取、制作的,后者是在決策之前獲取、制作的為決策準備,但兩者也存在交叉,有的行政執法信息里有行政過程信息(如各種行政處理決定作出前的調查信息),有的行政過程信息里也有行政執法信息(如為某個行政決定準備的有關某些行政執法的資料、文件)。

三、建立行政過程信息公開制度的必要性

(一)進一步界定政府信息公開標準的必然要求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頒布以來,公開范圍狹窄、公開標準模糊不清受到公眾較多非議。世界發達國家政府信息公開立法,大部分對豁免公開的政府信息采取列舉的方式加以規定,凡未被明確規定可以豁免公開的均應當公開。我國對公開內容采用的是列舉的方式,不能公開則規定了諸如“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等模糊條款,并且有關不予公開的規定也不多,僅有第8條和14條規定列舉了四類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這種列舉方式與國外正好相反,不可避免會導致其規定本身不可能窮盡所有政府信息,即有些信息可能不在肯定列舉范圍之內,同時也不在否定列舉范圍之內,如行政過程信息。當現實生活中的案例涉及到這類內容時,公眾、政府、法院都在立法上找不到依據,這不僅給公眾申請造成不便和困擾,也給政府拒絕受理申請一個借口。建立行政過程信息公開制度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界定政府信息公開標準的必然要求,也是解決這一問題最行之有效的辦法。通過法律規定將行政過程信息公開的標準予以明確,能澄清政府和公眾對過程信息的模糊認識,使公眾申請行政過程信息公開以及政府受理行政過程信息公開的申請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建設透明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度的客觀要求。

一個法治政府首先是一個透明政府,如果政府缺乏透明度,公眾就很難約束政府行為,法治建設難以進行。建立行政過程信息公開制度是建設透明政府的客觀要求,是強化行政監督的有效途徑。

行政公開已成為世界各國行政發展的基本趨勢,通過行政公開建設透明政府已成為大多數國家普遍采用且行之有效的措施。透明政府要求政府要公開、透明地履行政府職責,其透明性體現在:第一,政府各部門職能公開,包括組織結構、部門設置、組成人員、人員分工等公開;第二,政府辦事程序公開,政府機關通過網絡服務、印發辦事指南、設置咨詢窗口公開辦事程序和細則;第三,決策公開,包括決策過程和決策結果公開。我國2004年頒布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下簡稱《實施綱要》)將創新管理方式,增強管理透明度作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指導思想。目前,我國在職能、程序、決策結果公開方面得到很大改善和提高,唯決策過程公開進展緩慢。行政過程信息公開實質上就是行政過程公開,將行政過程信息公諸于眾,能消除人民群眾對政府權力運作的神秘感和誤解,增強政府透明度,促使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增強法制、服務意識,提高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依法行政,從而提升政府形象,提高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度,政府的政策和決策也因此更容易獲得公眾的理解、認可和支持。

篇8

論文關鍵詞:偵查權性質;偵查模式;偵查手段

一、偵查權的性質

關于偵查權的性質問題,存在三種學說。一是偵查權屬于司法權,二是偵查權屬于行政權,三是偵查權具有雙重屬性,既有司法權的性質又有行政權的性質。筆者認為偵查權具有雙重屬性。

司法權具有被動性,中立性,行政權具有主動性。偵查中,偵查機關為了偵查案件,會積極主動的查明犯罪事實;司法權具有獨立性,終局性,而偵查機關必須接受上級機關的領導,偵查權的行使,是刑事案件的起步階段。但偵查權存在于刑事訴訟中,它不像工商,稅務制度一樣以行政法為背景;一般的行政行為,可以提起行政復議,但偵查權卻不可以提起復議,如此看來,又不是典型的行政權。我國學者孫笑俠先生認為,司法權和行政權最本質的區別在于:司法權以判斷為本質內容是判斷權,而行政權以管理為本質內容,是管理權。將偵查權理解為司法權,它無所謂司法控制;理解為行政權,則要司法審查,法院可以介入;所以筆者認為,偵查權為行政權,兼有司法權的性質。

二、偵查權的分配模式

(一)現行的偵查權的分配模式

在英美國家,主要是檢警一體化的模式,而我國的分配模式是不同于英美國家的。兩種模式各有利弊,筆者認為,在我國可以建立檢察機關引導警察的模式。

1、檢警一體化模式

這種模式把偵查權全部交由檢察官,由其組織偵查、刑事司法警察在檢察官的領導指揮下,從事案件的具體調查和偵查工作。

在這種模式下檢察官負責組織指揮,具體調查、偵查事務由警察實施。減少了警察與檢察官之間的矛盾,二者的結合緊緊圍繞目標,滿足的需要。這樣就節約了司法資源,提高了辦事效率。

2、檢警分離模式

在這種模式下偵查權交給警察,由警察自己組織指揮,偵查終結后交給檢察官決定是否。檢察官有權主動或者被動介入案件的偵查過程,此時,警察要向檢察官匯報,接受其指導。

這樣,檢察院與公安機關極易產生矛盾,不利于提高辦事效率。

(二)我國現行的偵查模式

1、我國偵查權配置的現狀及特點

我國法律對偵查權的分配,大致屬于檢警分離式,但不同于英美。我國的偵查首先表現在主體多元化,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權主體包括公安機關、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監獄、軍隊保衛部門和海關緝私局。他們的分工如下:公安機關負責絕大多數刑事案件的偵查;檢察機關的偵查部門負責貪污賄賂案件、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案件、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案件以及侵犯公民民利的案件;國家安全機關的偵查部門負責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偵查;監獄負責對監獄內的刑事案件進行偵查;軍隊保衛部門負責軍隊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的偵查;海關緝私局負責走私案件的偵查。

其次是以案件種類為依據,即按照刑法典分則罪名設定進行分工,安全機關、海關緝私部門、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之間的管轄大致遵循了這一標準。

采用多重標準容易出現具體案件管轄權不明的現象,對于某些案件的偵辦,出現相互推諉或者爭搶,使得偵查力量不可整合,造成資源的浪費。

2、建立以檢察院引導警察的模式

按照現行的法律規定,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來的案件認為證據不足的,可以兩次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要求補充偵查,這至少是在司法上對要的案件把了一道關。如果檢警一體了,這道關就沒有了,案件的質量會上升還是下降,就很令人懷疑。

我國目前的司法模式存在著很多問題,需要進一步改革。根據現行的偵查、、審判運作模式,實際上形成了以偵查為中心,偵查決定審判的狀態。警方提供什么證據,檢察院就怎么,法院就怎么判。這種模式不利于保護人權,也不符合法治國家建設的方向。理想的模式是以審判為中心,為中主,審判決定偵查。偵查只是中心里的一項職能。警察不過是幫助檢察官抓捕犯罪嫌疑人,收集、固定證據。從這個角度上看,檢察官引導警察辦案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三、偵查手段

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偵查手段有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被害人、勘驗檢查、鑒定、搜查、扣押、通緝七種手段。但我國法律規定的偵查方法不完善,對于新的偵查手段在立法上還是空白。

(一)已有的偵查方法規范不完善

1、最有效的訊問手段

訊問是我國最有效的偵查手段,是必經程序,即使確立沉默權,訊問仍然是必不可少的。《刑訴》93條: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首先訊問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為,讓他陳述有罪的情節或者無罪的辯解,然后向他提出問題。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回答。但是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

此條規定中的如實回答,此次修正案是否將其廢除的爭論很激烈。主張廢除的學者認為舉證方在控方,犯罪嫌疑人有如實回答的權利,但無義務如實回答;93條本身的規定就不合理,何為如實,如實的標準是什么?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修正案并沒有廢除。此次修正案增加了一款作為第二款:“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寬處理的法律規定。”這一款的增加,在實務中并沒有實質的意義。

2、扣押、搜查手段

搜查扣押的正當程序,可以說在中國基本上沒有確立。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搜查扣押規定在偵查行為中,對于這種缺失程序正義的現實,我們當然需要加以改變。刑事訴訟法對刑事搜查扣押用大量篇幅作了明確的法律規定,其目的是為刑事訴訟收集犯罪證據、查獲犯罪人,準確地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與非罪,罪輕或罪重。但實踐中,存在不少違法搜查扣壓,不按法定程序辦案的現象和問題,嚴重影響了刑事搜查扣押的準確性。

刑事訴訟法規定:在勘驗、搜查中發現的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物品和文件應當扣押;與案件無關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但在勘驗搜查實踐中有的偵查人員扣押物品的主觀隨意性大,證明有罪的物品扣,證明無罪的物品也扣,與案件有關的物品扣,與案件無關的物品也扣,甚至夜間搜查、扣押。

(二)技術偵查手段

隨著科技的進步社會的發展,出現了新的偵查方法。根據《國家安全法》第10條以及《人民警察法》第16條的規定,國家安全機關和公安機關因偵查犯罪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嚴格的批準手續,可以采取技術偵察措施。在我國,國家安全機關和公安機關使用技術偵查措施是得到法律授權的。然而,檢察機關偵查職務犯罪運用技術偵查卻沒有得到法律的明確授權。

此次修正案第一百四十七條:公安機關在立案后,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重大犯罪或者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經過嚴格的批準手續,可以采取技術偵查措施。“人民檢察院在立案后,對于重大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職權實施的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經過嚴格的批準手續,可以采取技術偵查措施。”“追捕被通緝或者被批準、決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過批準,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術偵查措施。”“技術偵查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

此次的修正案關于技術偵查的相關規定是合理的,但實踐中具體的執行程序并沒有規定。筆者認為應該由上一級機關負責人有更大的決定權。

(三)誘惑偵查此次修正案并沒有規定

誘惑偵查可概括為:偵查機關(包括其特情、線人)為逮捕犯罪嫌疑人,以實施某種行為有利可圖為誘鉺,暗示或誘使其實施犯罪,待犯罪行為實施或犯罪結果發生后將其拘捕的特殊偵查手段。其特點是為達到目的而利用對方的某種欲望使用詐術,偵查人員隱蔽身份與企圖,以假面目示人。

篇9

論文摘要:安全生產管理是勞動保護的主要內容,安全生產管理是指在生產過程中,為了防止和消除事故以及減輕工人繁重體力勞動,保證生產安全而采取的各種組織管理工作的總稱。安全生產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執行安全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編制安全措施計劃,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和傷亡事故的報告,分析、處理等方面的內容。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對各級政府以及社會人員提高認識和工作的自覺性,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等各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安全生產管理有助于提高認識和工作自覺性

1.安全管理體系構建

在國務院領導下,成立全國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由各部委和全國總工會領導組成,共同擔負起研究、統籌、協調、指導關系全局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把各部委的力量全部調動和組織起來,用之于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工作。各省、市自治區也相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同時,我國實行國家監察、行政管理、群眾(工會組織)監督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1)國家監察

由勞動部門按照國務院要求實施國家勞動安全監察。國家監察是一種執法監察,主要是監察國家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預防和糾正違反法規、政策的偏差,它不虧預企事業內部執行法規、政策的方法、措施和步驟等具體事務。它不能替代行業管理部門日常管理和安全檢查。

(2)行政管理

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管理本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安全管理機構,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定行業的規章制度和規范標準;對本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計劃、組織和監督檢查、考核。

(3)群眾(工會組織)監督

保護職工的安全健康是工會的職責。工會對危害職工安全健康的現象有抵制、糾正以至控告的權力,這是一種自下而上的群眾監督。這種監督是與國家安全監察和行政管理相輔相成的,應密切配合,相互合作,互通情況,共同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4)群眾性安全科技團體組織

目前,要改變不安全因素多的狀況,一要靠強化安全管理,二要靠技術進步。為了充分發揮群眾性安全技術力量,調動科技人員積極性,成立群眾性的安全科學技術組織作為政府和企業之間的紐帶和橋梁,交流信息、交流經驗,研究如何改進安全工作中的問題和活躍群眾性安全科技活動,促進安全科技研究開發工作是一條好途徑。

2.全員安全意識培養

安全教育是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的重要方法,也是使其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主要手段。必須利用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宣傳和教育,有針對性地組織職工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知識。安全重于泰山,加強安全教育、增強職工安全意識,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是搞好安全管理重要內容。

加強勞動保護,保證安全生產是黨和國家保護勞動者的一項重要政策,是社會主義企業管理的基本原則。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任務是正確貫徹“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及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檢查,開展安全教育;保證在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多快好省的完成各項任務。

二、安全生產管理有助于明確工作思想和目標

1.明確指導思想

我國安全生產管理的指導思想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安全第一”的含義是,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在處理保證安全與生產經營活動的關系時要始終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優先考慮從業人員和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實行“安全優先原則。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實現生產的其他目標。

“預防為主”的含義是,對安全生產的管理,主要不是在發生事故后去組織搶救、處理和分析,而是在事先有效地控制會導致事故發生的危險,預防事故發生。

2.明確工作目標

針對人們生產過程的安全問題,運用有效的資源,發揮人們的智慧,通過人們的努力,進行有關決策、計劃、組織和控制等活動,實現生產過程中人與機器設備、物料、環境的和諧,達到安全生產的目標。

安全生產管理的目標是,減少和控制危害,減少和控制事故,盡量避免生產過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生傷害,財產損失,環境污染以及其他損失。

三、安全生產管理有助于構建安全標準體系

1.建立崗位責任制的安全體系

安全生產是一項群眾性工作,必須從上而下地建立安全專職機構和群眾性安全組織。建立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安全生產的職責。

首先,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各崗位工作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主管生產的領導同志和工作人員在布置生產任務時,必須同時布置和交待安全工作。在工作過程中,工作進度和安全質量發生矛盾時,必須首先保證安全生產。

其次,各部門應設立不脫產的安全員,在負責人的領導下和專職安全人員的指導下,負責監督部部門的安全生產,督促各崗位工作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并組織安全檢查。

2.建立整體聯動的安全體系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構建,建立了一套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系統,明確了各部門各人員的責任,提高了人們對安全工作的了解,從而有利于統一部署,分工協作,團結一致的完成安全管理工作。改變了過去單一行動、責任不明的狀態,建立起了一套整體聯動的安全管理體系。

四、總結

在生產活動中客觀存在著各種不安全因素。下礦井,就有水、火、瓦斯或冒頂的威脅;化工生產,就有中毒、爆炸或火災的可能;機械加工,也有絞輾、刺傷或觸電的危險。例如,電子工業的生產,要用到各種氣體(如三風五氣)、化學材料(包括三酸兩堿和劇毒、放射品)和各種機電設備(包括高電壓、高頻率、強電場、強磁場、強光源、強輻射等裝置)等,存在多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因此,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就是客觀的要求。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如不重視或稍有疏忽,就會引起工傷事故,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惡劣的政治影響。因此“安全第一、質量第二、產量第三”的生產口號是有道理的。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對勞動人民的人生和財產安全起到了保障作用,對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的重要性更是不可忽視。

參考文獻:

[1]安全生產管理嚴細實概論[M].白山出版社, 2007.

篇10

論文摘要:公共突發事件中存在著多方的信息傳播倫理問題,對此筆者提出了分析倫理選擇的“色散與濾光”模型,并據此模型,以突發的甲型H1NI流感為例,對甲型流感傳播中涉及的傳播倫理問題進行簡要分析,指出了政府在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傳播中的重要作用。

甲型H1N1流感事件概述

2009年4月,一場肇始于墨西哥和美國的甲型H1N1流感開始在全球流行。據衛生部通告全國甲流防控工作情況指出截至2010年1月31日.全國31個省份累計報告甲流確診病例12.6萬例,死亡病例775例;截至2010年2月中旬,全球已達1.5萬余人因感染甲流而死亡。

縱觀甲流從初期暴發到最嚴重階段的整個過程可以發現.相比2o03年的非典.甲型H1N1流感在我國、在全世界都沒有引起太大的恐慌,這在某種程度上.得益于及時和全面的信息公開制度以及國家政府和國際社會充分、完善和快速的應急預警和處理機制。但是,面對此突發的公共事件的信息傳播,各方從自身利益角度出發進行倫理選擇.還是存在著諸如健康大眾知情權與患者隱私權、媒體堅持新聞新奇與政府欲求社會穩定等公民、媒體、政府之間的多方沖突。

倫理選擇機制“色散與濾光”模型

為解決上述沖突,需要對該倫理問題中的各方主體的價值選擇進行判明,茲提出倫理選擇機制“色散與濾光”模型,以便更為清晰地分析。

從以上論述可以發現.當所有主體面臨同一具體新聞事實時.各方主體自身的動因和需求不同.驅使其作出不同的利益選擇.這就如物理學上的“光的色散”一樣,當白光通過三棱鏡后,在光屏上會形成七色光帶.如圖1所示.自上而下分別為紅、橙、黃、綠、青、藍、紫。這是因為白光是由多種單色光組成的復合光,不同色光對同一種介質的折射率不同。白光經三棱鏡的二次折射后各種單色光的折射角不同,從而產生色散現象。

而信息傳播中的倫理選擇也可用色散與濾光模型表示.即用白光代表了社會的新聞事實;用三棱鏡表示各方主體在面對事實時的價值取向和原則,即所有的倫理選擇:而復合光通過三棱鏡色散出不同的光線。代表了不同利益主體根據自身的動因和需求進行價值選擇,作出不同的相應利害關系的倫理選擇。根據信息傳播過程.這些主體包括信息提供者、信息傳播者、信息接收者。

“色散”出不同的倫理選擇后.還有一個“濾光”的過程。物理學中“濾光”的目的在于突出某一種色光。在信息傳播中,不同主體有不同的倫理選擇,在這其中,有的選擇只從維護自身利益角度出發.有些選擇和行為是對社會整體福利有利的.有些選擇體現和尊重了人文主義精神和人權。有些則穩固了國家政權、維護了國家安全。所謂“濾光”,即指整個社會選擇和確立一系列標準,以對這些價值選擇加以判別,找出適合當前社會發展的應有、應然的價值選擇。倫理選擇的“色散”與“濾光”過程如圖2所示。

這里要注意的是。所謂的應有、應然的價值選擇并非是找出一個解決方案來滿足各方的最大化的利益需求.既不是在這幾條“光線”中找出一個“焦點”來統一各方的利益需求.也不是要采取絕對平等的“三者不可偏廢”的措施.而是找出一條符合當前社會整體需求的、經過引導和有效控制的、“應有”或“恰當”的價值選擇。該價值選擇在某一領域中可能會在微觀層面上對上述“社會福利”、“人權”和“國家安全”等價值有所側重,但從宏觀層面來說,隨著歷史的發展,會達成各方利益并重的態勢。

甲型H1N1流感信息傳播中“色散”出的倫理選擇

通過對甲型H1N1流感已傳播的相關信息的搜集,并按不同傳播主體進行整理,筆者發現,主要涉及的三個主體的倫理選擇。具體體現為公民的言論自由權、知情權、健康權和隱私權,新聞媒介的傳播選擇及政府機關的社會期望三個方面。下面分別加以分析。

公民的倫理選擇。公民信息傳播的倫理選擇又分為回國患者和健康大眾兩大不同群體.兩者的信息傳播也存在不同的選擇。一方面,健康大眾有權發表言論譴責攜帶病毒四處亂跑的回國人員,獲知他們的相關信息,維護自己的健康權和知情權;但另一方面,患者的隱私應受到保護。

公民擁有言論自由的權利,尤其在網絡上,匿名發表言論,受追懲的幾率小,人們更敢于發表言論。于是,出于對自身健康的考慮.有網友在網上發表言論,譴責從流感暴發國回國的人員是“逃回來”,而且大發言論對回國還到處跑的何某進行人身攻擊,給其取名“何逛逛”,稱傳染了某攝影樓兩位工作人員的李某為“李染染”,各網絡小區里的言論也是以人身攻擊為主.同時還患者的相關信息,對他們進行人肉搜索。網友公布患者信息,進行人肉搜索,甚至使其家人牽連受罪,這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患者的隱私權。一方面。患者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了影響,已屬公共人物,健康大眾有權知道與自己相關的公共信息;但另一方面,患者作為公民,其隱私受到保護也毋庸置疑。由不同群體傳播信息的倫理選擇可見.面對公共突發事件,公民的倫理選擇與價值取向傾向于保護自己的利益.公民發表言論也是出于自身利益保護的需要。

媒體的倫理選擇。追求消息的重要性、時效性、新奇性、接近性和趣味性是媒體吸引讀者的根本之道。甲型HIN1流感與大眾生活、健康息息相關,因此媒體面對甲流的信息傳播,顯得格外活躍。

中國《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國家發展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文學社會藝術事業、新聞廣播電視、出版發行、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和其他文化事業”。對中國新聞事業的性質及任務作出了明確規定。根據上述憲法的精神,有學者認為:中國新聞傳播事業具有滿足公眾知情權、為公民參加社會協商與討論,為公民參與國家重大問題和其他公共事務的決策提供條件的社會功能。實,在甲型H1N1流感事件的傳播過程中,新聞媒介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它們是動員信息的擴散者和信息傳播管道。

媒體對甲型H1N1流感進行大肆報道.從一定意義上說,為公眾提供了最新流感疫情,尤其是國內、身邊的流感傳播最新動態,及時傳達了政府對病毒預防、治療采取的措施和政策,同時網友的評論和反響又為政府了解民情民意、作出時效性、針對性強的決策提供了重要依據。但同時也應看到,很多媒體往往過于看重經濟利益,重視那些“吸引眼球”的“熱點新聞”,這種高調的宣傳報導很可能會適得其反,造成普通老百姓的不必要恐慌。

總之,面對甲型H1N1流感這一公共突發事件,媒介積極報道了有關信息,這相對于2003年媒體面對SARS,戴上“口罩”、保持沉默有了很大的進步。但也可以看到,眾多媒體傳播信息更多是從提升收視率、收聽率或者點擊率等自身利益角度出發。而未充分考慮信息傳播帶來的社會影響。這就是多數媒體的倫理選擇。

政府的倫理選擇。現代社會的流動性和復雜性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理和協調提出了新的挑戰。在突發公共事件中,政府的選擇舉足輕重。

中國政府面對甲型H1N1流感,信息公開。新華網上開設有“中國應對”和“各國情況”專欄,傳達政府采取的各項措施,對甲型H1N1流感最新進展實時更新,這是中國政府正面積極傳播流感相關信息的表現。

在危機狀態之下,政治動員是各國政府普遍采取的做法,中國擁有政治動員的傳統,適當的政治動員有利于及時制止公共衛生事件的擴大和蔓延。主席的兩次指示,總理的三次國務院常務會議,都是實現政治動員的體現。各級政府、各部門快速的反應和應對措施.表示政治動員對各級政府和部門起到了作用。

中國政府應對甲型H1N1流感這一公共突發事件的措施從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角度出發,體現了政府以人民安全、健康為重的倫理選擇。政府關于甲型HIN1流感的信息較之以前也以更積極的姿態公開,可見中國政府面對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傳播以穩定社會、民心為價值導向。

甲型H1N1流感信息傳播中“濾光”出的倫理選擇

通過分析以上各主體“色散”出的不同倫理選擇.筆者認為.公共突發事件傳播中各相關利益主體在信息傳播中存在著諸多沖突和矛盾:~方面公眾信息傳播與患者隱私權的保護存在沖突.另一方面媒體對新聞真實性、全面性、時新性的追求要求對突發事件多加報道,而過多的報道又可能引發社會恐慌。這與政府要求的保持社會安定、國家安全存在沖突.除此之外。政府對信息有選擇性地公開對公民的知情權有所損害……總之,公共突發事件的信息傳播面臨眾多倫理選擇與沖突。面對這些選擇與沖突。究竟怎樣的倫理選擇才是在甲型H1N1流感信息傳播中最應該遵循的呢?這就是“濾光”出應有、應然倫理選擇的過程。

從以上各方“色散”出的倫理選擇不難看出,“濾光”出的價值選擇不能以單一的任意一方的價值導向作為應有的傳播倫理.因為任意一方都只以自身利益或自身堅持的倫理選擇為出發點.這不可避免地會引起此前提到的各種沖突。“濾光”出的倫理選擇應該以最大限度地緩和這些矛盾為基本目標。因此。筆者認為,“應有”和“應然”的倫理選擇,是在一定歷史范疇內.體現社會最廣泛利益的意志,面對如甲型H1N1流感這類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傳播,最重要的還是需要政府對信息公開傳播進行控制和引導。該控制并非消極地隱藏信息,而是主動地傳達信息,并依靠網絡的高交互性與網民相配合,一方面利用網民提供的信息,補充自己的不足,尊重網民的言論自由:另一方面要接受網民的監督,對自身未披露的信息進行核查,如果其公布能夠提高社會整體福利,滿足群眾需要,有利于社會穩定,應該及時公布。同時,還應引導公民樹立尊重他人隱私權的意識,引導媒體增強社會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