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研究論文范文
時間:2023-04-06 23: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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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在我國民商法學領域,對保險法學的研究恐怕是最為薄弱的。保險法學研究的滯后、保險立法的不完善以及保險司法解釋的空白,給審判實踐帶來諸多困惑。突出表現是一些案情基本一致的案件,處理結果卻相去甚遠。而且,隨著我國保險業的迅猛發展,保險案件審理中法律適用難的問題日益突出。本文立足于調查研究得來的第一手資料,對當前保險案件審理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幾個法律適用難題作了認真思考,提出初步意見。
一、關于“明確說明”一詞內涵的界定
《保險法》第18條規定:“保險合同中規定有關于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的,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當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未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該法為保險人違背“明確說明”義務的行為設定了如此嚴重的法律后果,卻未就“明確說明”的內涵作出界定,這一明顯的立法疏漏使得實踐中對“明確說明”一詞產生了多種理解。且不論保險案件當事人和辦案法官,僅中國人民銀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就先后出現過三種意見:(1)中國人民銀行的答復:“保險公司在機動車輛保險單背面完整、準確地印上經中國人民銀行審批或備案的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即被認為是履行了《保險法》規定的告知義務。投保人在保險單上簽字,是投保人對保險單即保險條款的有關內容表示認可并接受約定義務的行為。”(2)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的批復:“明確說明”是指保險人對于免責條款,除了在保險單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還應當對有關免責條款的概念、內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解釋,以使投保人明了該條款的真實含義和法律后果。(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保險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征求意見稿)》第11條:“保險法第18條中的‘明確說明’是指,保險人在與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時,對于保險合同中所約定的有關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應當在保險單上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對有關免責條款做出能夠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且應當對有關免責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投保人做出解釋。”
比較上述三種意見,關于保險公司“明確說明”義務的履行標準,中國人民銀行所作的要求最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所作的要求最高,司法解釋草案所作的要求與《保險法)接近。筆者認為,司法解釋草案設定的標準仍不明確,難以操作;中國人民銀行所作的規定則明顯違反(保險法》——按照該規定,保險人就保險條款所負的說明義務是在保險單出具以后才履行的;從“明確說明”的含義考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的意見最為合理,但應當結合保險條款的性質予以準確把握。保險公司沒有必要就所有免責條款的概念、內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作出解釋。有無必要,判斷的標準在于能否達到“使投保人明了該條款的真實含義和法律后果”的效果。如果條款含義清楚,普通人都能明了其含義和后果,則沒有必要做過多說明,保險人盡了提示閱讀義務即應當認定其盡到了明確說明義務。對于免責條款中的專門術語,普通人不易理解的,則保險人不僅應履行提示閱讀義務,還應解釋其概念、內容及其法律后果。
二、關于投保人如實告知義務的履行
1.保險人代填寫或代簽名行為是否可以免除投保人的如實告知義務。筆者認為,由于投保人僅對保險人提出的詢問事項負有如實告知義務,作為保險人詢問內容及投保人作相應告知義務載體的投保單,是否投保人填寫或填寫內容是否為投保人所確認,應當是對投保人是否履行了如實告知義務的判斷標準。具體而言:(1)投保單內容雖由人代打勾或由人填寫,但投保人最后簽字確認的,應當視為投保人已經確認了投保單中就詢問事項所做的告知是屬實的。(2)保險人保人簽字的,由于不能證明投保人是否確認填寫內容,除非投保人認可,否則不能作為認定投保人末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依據。(3)投保人簽字在前,人就告知事項的填寫在后的,由于未經投保人確認填寫內容,仍然不能作為認定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依據。
2.體檢程序的介入是否可以減輕投保人的如實告知義務。對此,我國《保險法》未作規定。許多學者持肯定觀點,并在審判實踐中被廣泛采納。他們認為:“在人壽保險或健康保險中,如果保險人未指定醫生檢查被保險人的身體狀況,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有故意或過失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情形,保險人可以解除合同。反之,如果保險人指定醫生檢查被保險人身體狀況,雖可因此增加危險估計正確性,但同時也削弱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如實告知義務,這是因為保險人所知及應知事項,因其人(檢查醫生)的介入而擴大。因此凡體檢醫生檢查可以發現的病癥,即為保險人所知;即使體檢醫生因學識經驗不足,對于檢查的結果未能作出適當的研究判定,或因故意或過失而作出錯誤的判斷,也屑保險人應知,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之不負告知義務。”筆者主張,不能因為體檢程序的采用而減輕投保人的如實告知義務。依據在于:(1)在詢問告知主義的立法例下,投保人就保險人的詢問作出如實回答是其法定義務,若無法定免除或減輕事由,自不能隨意減輕這一義務。(2)體檢只是保險人用于過濾欺詐投保的一種輔助手段,如果僅僅因為保險人采用了醫生體檢手段而免除投保人的如實告知義務,無異于鼓勵投保人隱瞞實情,打擊保險人采用體檢程序的熱情,勢必導致保險人取消體檢程序。
三、關于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而未經被保險人簽字同意的保險合同之效力認定及實體處理
《保險法》第56條規定:“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的,合同無效。”由于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與受益人發生爭執時,被保險人已經死亡,因而在無書面同意意見的情形下,無法得知被保險人的真實意愿。審判實踐中盛行這樣一種思維:保險公司接受這種投保單具有明顯的過錯,如果認定合同無效,對投保人明顯不公,所以主張將其認定為有效合同。筆者認為:
1.應當準確理解《保險法》第56條的規定。該條強調的是須征得被保險人的同意,而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可能為同一人,因而,即便未有被保險人書面同意的專門文件,在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為同一人的情形時,保險合同仍然有效。
2.在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形下,應當嚴格按照《保險法》第56條的規定執行,認定保險合同無效。該條是基于保險的特性,從防范道德風險,保護被保險人利益的角度出發所作的規定,司法實踐中不應當突破。當然,在認定保險合同無效之后,應當根據雙方的過錯大小合理分擔責任。由于保險公司和投保人對此類保險合同須由被保險人簽字確認均應明知,對于保險合同的無效,雙方均有過錯,但保險人作為專業性保險公司,對保險合同的無效應當承擔主要的締約過錯責任。在損失認定上,由于被保險人未簽名確認保險合同且已死亡,則被保險人是否同意已不可知,而在被保險人不同意的情形下,并不存在信賴利益損失問題。因此,實體處理上應當判令保險人返還投保人所交納的保險費,但保險人不應承擔其他賠償義務。
四、醫療保險是否應當適用損失補償原則
保險界大多認為,醫療保險具有典型的損失補償性,應當適用與財產保險合同相同的處理原則。一些學者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總行(1998年)第63號文《關于醫療費用給付問題的答復》,認為當事人至少可以通過約定的方式達到適用損失補償原則的目的。理由在于:上述《答復》指出:“如果在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條款中無關于‘被保險人由于遭受第三者傷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保險人不負給付醫療費責任’之約定,保險人應負給付醫療費的責任。”從中可以反推出這樣的結論,如果保險條款中有上述約定,則保險人不負給付醫療費的責任。
在現有立法框架內,筆者主張應當區別不同情形予以討論:
1.因第三者侵權而引發保險事故的,醫療保險不應當適用損失補償原則。(1)從保險立法考察,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保險法》第68條規定:“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第三者的行為而發生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但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權向第三者請求賠償。”該條表明:在因第三者侵權而引發保險事故的情形下,醫療保險不適用損失補償原則,保險人不能因支付保險金而享有代位求償權。(2)從合同法原理及《合同法》規定分析,也能相互照應,自圓其說。按照保險代位求償的原理,被保險人將對第三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轉移給保險公司,本質上構成債權轉讓。根據《合同法》第73條、第81條的規定,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債權是不能代位行使和轉讓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2條則進一步予以細化,明確將“人壽保險”和“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列入“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債權”。因而,基于《合同法》的規定,醫療費用保險中被保險人無權將其對第三人擁有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轉讓給保險公司。而且,由于這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保險合同就轉讓權利作了約定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52條第5項之規定,將其認定為無效。
2.在不涉及第三者責任的醫療保險中,是否適用損失補償原則要視不同情形而定。這類醫療保險條款往往約定保險公司按照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的合理醫療費用的一定比例給付醫療保險。如果被保險人參加了當地醫保,則保險公司往往以醫保統籌帳戶給付部分不屑于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為由拒賠,從而引發糾紛。筆者認為,這涉及到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即保險費率的厘定是否已將第三人的在先給付作為影響因素考慮進去,如果已經考慮進去,則保險公司有權拒賠,否則被保險人將獲得不當利益;反之,如果并未將第三人的在先給付作為影響因素考慮進去,則保險公司應當進行賠償,否則保險公司將因此而獲不當利益。根據現行的實務操作,無論被保險人是否已經參加醫保,保險公司收取的保險費均是相同的,從中應當可以得出保監會或保險公司至今尚未將被保險人是否參加醫保這一情形作為費率厘定的依據。既然如此,保險公司當然無權拒賠。
五、人民法院能否依據受害人的申請,直接判決保險公司向其支付被保險人(侵權人)參加的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金
依照《保險法》第22條,除人身保險合同外,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為被保險人,其他人不享有直接向保險公司請求支付保險金的權利。《保險法》第60條規定:“保險人對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該條就保險公司直接向第三者支付保險金的行為,使用的是“可以”一詞,似乎這是保險人的權利而非義務。而實踐中經常發生被保險人肇事后既不向受害人履行賠償義務,又不向保險公司及時申請保險金的案例,致使受害人的損失得不到及時賠償。保險理賠實踐中越來越多地遇到這樣一個問題:受害人能否依據被保險人(侵權人)參加的第三者責任險,直接向保險公司請求支付保險金?
筆者認為,第三者責任險設定的直接目的恰恰在于保護受害人利益,由于被保險人申請的保險金并不歸其實際所有,最終要支付給受害人。因此,在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及時向保險人申請支付保險金,應當是被保險人的義務而非權利。在被保險人不履行申請保險金義務的情況下,立法應當賦予受害人這樣一種權利,即他可以依據被保險人(侵權人)參加的第三者責任險,直接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但鑒于損失賠償額等問題需經有權機關核定,才有效力,而且賠償額的大小直接涉及侵權人和受害人這一損害賠償法律關系之外的第三人即保險人的利益,實踐中具體操作時,通過人民法院行使這一權利才較為妥當。這一思路已經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確認。該院在(2000)執他字第15號《關于人民法院能否提取投保人向保險公司所投的第三者責任險應得的保險賠償款問題的復函》中認為,人民法院受理此類申請執行案件,如投保人不履行義務時,人民法院可以依據債權人(或受益人)的申請向保險公司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由保險公司依照有關規定理賠,并給付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人對保險公司理賠數額有異議的,可通過訴訟予以解決;如保險公司無正當理由拒絕理賠的,人民法院可依法予以強制執行。
有必要指出的是:(1)保險人對于被保險人和投保人所享有的抗辯權應當仍然存在,可以據此對抗受害人的申請權。(2)由于受害人往往是在被保險人,經過訴訟和執行程序仍不能實現自身權利的情形下向保險公司申請支付保險金的,因此,可能會造成超過2年索賠時效的情形。對此,筆者認為,應對《保險法》第27條第1款的規定作準確理解。該款規定:“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從中可知,該款限定的主體是“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而不包括責任保險的受害人,因此,保險人不能以該條規定的索賠時效對抗受害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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鍵詞:倫理道德;刑法學;見危不救
1見危不救的涵義及表現形式
見危不救,泛指一切在他人處于危難時或公共利益處于危難之時而漠然處之,不予救助的行為。根據國內外的立法與實踐,見危不救主要包括以下五種情形:
1.1不報告他人危難這種情形是指:見他人處于危難狀態時,能報告治安、醫療或其他有關部門喚起救助而故意不報告的行為。
1.2不救助他人危難見他人處于危難之時,能救助而不救助的行為,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見危不救的最普遍的情形。
1.3不應公務員請求協助救難這種情形主要是指當有危險災難發生時,若負責救助的公務員發出要求,請求協助
救難時,公民不予協助救難的行為。
2對見危不救行為入刑的考證
1975年在云夢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簡》是我國目前所發現的最早對見危不救行為進行處罰措施:“賊人甲室,賊傷甲,甲號寇,其四鄰、典、老皆出不存,不聞號寇,問當論不當?審不存,不當論;典、老雖不存,當論。”該篇還記載:“有賊殺傷人沖術,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當貲二甲”。從這兩段秦簡的內容來看,秦代對見危不救的處規定十分嚴格,凡鄰里遇盜請求救助而未救者,要依法論罪;凡有盜賊在大道上殺傷人,在路旁百步以內的行人未出手援助者,罰交戰甲二件。從我國古代社會和國外的情況來看,把見危不救行為人刑的過程,實質上也就是道德刑法化的過程,眾所周知,道德與法律都是人類社會重要的行為規范,二者都屬于上層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都對人們的行為進行評價。但是由于道德的規范作用主要是靠社會輿論、內心信念和傳統習慣等精神力量來維持,實際上是通過社會成員的自覺性來發揮作用的,因此,道德在發揮作用時就具有局限性,它對那些嚴重危害他人或社會利益的行為只能進行輿論的遣責而不進行實質的制裁。對于那些不知廉恥的人來說,道德的遣責在他們身上幾乎不會發揮任何作用。然而法律則不同,雖然其規定的范圍有限,但是它表現的是“國家意志”的他律,它可以規定人們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它是以國家強制力——法庭、警察、監獄為后盾,它既有引導、推動、教育的作用,更有懲戒、防范的作用。較之道德,法律對人們有著更強的制約作用。
3對我國設立見危不救的可行性論證
在今天道德日漸滑坡的情況下,把見危不救排除在刑法的高速范疇之外顯然是不合時宜的。筆者建議把見危不救行為入刑,設立見危不救罪,這是因為:
3.1從我國古代社會和國外在“見危不救”問題基本上采取相同的立場來看,這種立法選擇有著超越階級和制度的文明屬性資本主義道德以個人主義、自由主義、權利至上為旨,二者有根本的矛盾但都不約而同的“強人所難”,逼人見義勇為,嚴懲見危不救的行為。這說明,法律上的這一選擇與特定的階級、制度沒有多大關系,而與各國面對的共同慶社會問題(道德滑坡相關)。我們國家既然存在著同樣的社會問題,就可以借鑒其他國家的先進經驗和成果。社會主義本來就是比封建主義、資本主義更強調社會公德的社會,我們沒有理由對國民的道德要求更低,沒有理由不立法“逼”人們見義勇為。
3.2設立見危不救罪,其前提是行為人必須具有相應的刑法上的作為義務,也就是必須將原本的道德義務上升為法律義務換句話說,就是在法律和道德的標尺上,用指針將見危不救劃在法律義務的一側。我們認為這種劃分是符合社會發展需要的,也是必需的。這是因為:一方面,法律對道德領域的干預程度應依時而定。當道德的力量本身足以保證道德規范得以實施時,法律自不必“多管閑事”。但當道德的力量已經不足以使道德規范得到實施,而該規范對于社會來說又至關重要時,就有必要采取法律手段,以強化和鞏固該規范,否則,聽任道德規范的滑坡,直至最后成為一種普遍現象,那時再想通過立法來扭轉局面,也只怕是“法不責眾”、為時已晚了。另一方面,刑法本來就滲透一定的道德,同時又是鞏固道德的武器,而道德是刑法的重要精神支柱,如果對見危不救這種嚴懲違反傳統倫理道德的行為的處罰還只是停留在道德譴責的層面上,是難以遏制這種現象蔓延的。將見危不救規定為犯罪是社會的需要,這一點是不容忽視與否認的。所以,“將本來屬于道德層面的要求部分變成法律規范,變成人們的強制義務,這是提高國民精神文明的一種途徑。”
3.3“見危不救”行為的實質屬性決定了它應當定為刑事犯罪“見危不救”之行為,實質屬性有兩方面:一方面,能救助或能喚起救助而故意不為,實為坐視、縱容他人生命、健康等重大損害的發生,說明這種損害結果并不違背其內心意圖,這與加害人或造成危害之人的心理狀態沒有本質區別,是一種間接故意的心理狀態。另一方面,“見危不救”行為常常成為實際危害結果發生的重要條件之一,若無此一條件,若“見危而救”,損害結果大多不會發生。這就是說,這種行為與他人損害之間也有一定程度的因果關系。
基于此種實質屬性,我們能將其僅視為不道德行為嗎?刑法既然追究造成嚴懲后果的過失犯罪的責任,也應該追究贊成嚴懲后果的過失犯罪的責任。因為見危不救者的主觀過錯或惡意(坐視、縱容)遠比過失犯罪更嚴重、更可惡。見危不救行為直接贊成得人身、精神傷害,以及間接造成的社會影響都是十分惡劣的,將其納入刑法的調整范圍并不違反犯罪概念的構成理論,而且這樣做也符合社會效益最大化的的原則。
4設立見危不救罪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
4.1法律所規定的道德是一種最基本的道德它是對一個公民最起碼的要求,而道德的層面卻有高低之分,低層次的道德是能為一般公眾所踐行的道德,可稱其為基本道德或普通道德(底線道德),而高層次的道德則代表一種道德的理想,只有少數人物能實現它。顯然,理想的道德是不宜法律化的,否則就是強人所難,因為一般人難以做到。
4.2我們不能隨意地將所有道德義務上升為法律義務,不能隨意將所有倫理道德刑法化如果將全部的道德義務提高為法律義務,那無疑提高了法律的標準,而這種被拔高了的標準是難以被普遍社會成員所接受的。“因此,法律義務的設定也要保持適當的度,這個度就是普遍社會成員的道德觀念所能接受的程度。能夠確立為法律的道德要求,只是公認的社會道德的一部分,有相當一部分道德要求仍需停留在道德領域。如將全部道德問題變為法律問題,那無疑使一個社會的法律變成了道德法典,法庭變成了道德法庭,這就等于用道德取代了法律,它是不符合人類創設法律的目的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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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忠信.國民冷漠、怠責與怯懦的法律治療[J].中國法學,19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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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學化學史教育的形式
1.集中形式與分散形式
集中形式,是把一個單元里有關的一些知識(理論或概念)集中在一起,按歷史發展的順序排列起來,組成新的知識體系來講授的教學形式。
集中形式的化學史教育,應本著“有論、有史、有人、有事”的原則組織內容,即科學性與思想性相統一,有令人信服的化學史資料,有科學家追求真理的動人事跡,有生動曲折的故事情節。選的內容應是化學史上的重大事件。例如近代化學史上的兩座豐碑:原子分子論的建立和元素周期律的發現,都可采用集中形式講授。
分散形式是結合化學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教學,適當、靈活地穿插引入化學史的形式。
2.單元起始課和單元總結課
課外活動是除課堂教學之外,進行化學史教育的另一種有效形式,并經常采取如下活動內容:①開設化學史選修課;②開設化學史專題講座;③介紹化學最新發現及發展遠景;④組織閱讀有關資料,看科技電影;⑤參觀科技展覽等。課外活動開展化學史教育的優點,一是內容可以相對系統,二是形式可以活潑多樣。
三、中學化學史教育的方法
1.重視學生學習心理,設計有效學習循環。
教師構思教案時,應注意以下學生學習心理:
①學習目的、動機、興趣——即動力因素。
②激情、自信感、欲鉆研——即狀態因素。
③成績、成果、成功愉——即成果因素。
充分發揮化學史作用,設計有效學習循環:
2.采用啟發式
中學化學史教育也應以啟發式作為整個教學法的指導思想,運用各種方式方法,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自覺性、主動性、獨立性。
3.嘗試發現法
在化學史教育中,只要有可能,就應以實驗和假說為中心,以學習自然科學方法論為重點。應使學生了解以下基本過程。
4.教學手段問題
進行中學化學史教育時,可采用多樣化的教學手段:幻燈、電影、錄像、電視、廣播、電子計算機等。
5.語言問題
由于化學史的教學,絕大部分還需靠講授法進行,所以務求“語言美”。
化學教育中美育的作用和基本要求
化學教育中美育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教師應給予充分的重視。
1.培養學生熱愛祖國、熱愛自然的情感
化學學科中涉及許多大自然的天然景觀和豐富礦藏,他們所展示的壯麗河山,可以激發和培養學生熱愛祖國山河、熱愛自然的情感,其效果遠遠超過單純的說教。
2.激發學生興趣、促進智能培養
許多調查表明,由于不少化學變化具有艷麗多采、現象奇特的特點,所以能激發學生強烈的興趣和求知欲,而這種強烈的興趣和探求的欲望,一旦保持下來,就會產生巨大的學習動力,足以克服學習中的各種困難,促進智能的培養。
3.使學生受到藝術的教育
科學技術的發展,使化學成為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的學科,據有關方面統計,僅直接與人們生活有關的化工產品,每年就有成千上萬種問世。其中不少產品除了實用以外,還具有五光十色的圖案美和造型美。我們在化學教育中注意融合這些內容,就可以使學生受到藝術的熏陶。
4.激發學生追求美的良好愿望
許多化工生產的工藝管理和實驗的操作技能技巧,蘊含著布局巧妙的工藝美和高超嫻熟的表演美。讓學生參觀現代化工廠中的廠房設計、工藝流程的安排、生活環節的銜接、管道的婉蜒起伏、物料的吞吐、儀表的控制、環境的安排,會使他們感到整齊、對稱、調和、勻稱、節奏、和諧、舒坦。觀看教師演示實驗操作中所表現出來的靈活機智,能夠激發學生向往和追求良好的愿望,久而久之,就可能收到好的效果。
那么,如何使化學教育中的美育進行得更為有效呢?我們認為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以化學教師自身的美來潛移默化地影響學生;
2.誘發美感,激發求知欲,啟迪思維;
3.運用課堂教學的語言藝術培養學生的審美創美能力。
淺談作業批改的德育功效
作業批改作為常規教學的重要環節,既是課堂教學的補充和延伸,使學生對所學知識消化、吸收及至進一步升華所必需的手段,也是教學信息反饋的重要途徑。隨著教育教學改革的不斷深化,在貫徹實施《****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見》時,應該賦予作業批改新的內容和功效,使其成為科任教師德育工作的重要途徑之一。
一、通過作業批改,能及時把握學生思想脈搏和個性特點,為德育工作的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1.學生作業中流露出的個性特點是鮮明的,不加掩飾的,無論是從字體、字形、作業完成情況,還是作業、作業本的整潔程度,對學生的個性特點都應能大致把握。所以通過作業批改的有效途徑,從而為進一步把握其思想脈搏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通過作業批改,能加強師生間的心靈交流與信息交流,增進師生間的了解、信任與理解。作業的及時批改與分發,架起了師生課外交流的橋梁,從中可以互通信息。教師批改作業時鮮紅的“√”號,既是對學生莫大的鼓勵,也是對教師教學效果的肯定;教師批改作業時醒目的“×”號,既是對學生無聲的批評,也促使教師對教學進行反思,從而達到教學相長的目的。
二、正確評定作業成績,培養學生良好品德
1.“數字分值”評定;
2.“語言分值”的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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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摘要是論文內容不加注釋和評論的簡短陳述,應以第三人稱陳述。它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閱讀論文的全文,就能獲得必要的信息。摘要的內容應包含與論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供讀者確定有無必要閱讀全文,也供文摘等二次文獻采用。
摘要一般應說明研究工作目的、實驗研究方法、結果和最終結論等,而重點是結果和結論。摘要中一般不用圖、表、公式等,不用非公知公用的符號、術語和非法定的計量單位。
摘要頁置于封面頁后。
中文摘要一般為300漢字左右,用5號宋體,摘要應包括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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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法指導的規律性
學法指導貴在揭示學習全過程的規律性(因為學習本身是有規律的),只有體現規律性,才有指導的高效性。如語文學習,其規律包括兩方面:
一是學生的認識規律。一般說學生認識的發展可分為動機、感知、理解、鞏固、運用、反饋六個階段。在這個學習的過程中,制約學生學習的規律有“內在動力規律、有序整體規律、獲取信息規律、記憶規律、知識與智能促進規律、情感制約規律”等。
二是學語文的規律。學語文規律很多,無論字、詞,還是句、篇,都有各自不同的規律可循,掌握了這些規律,學生便可以自能讀書,自求知識。
2、學法指導的藝術性
(1)導言中指導學法的藝術。①引舊成新,遷移學法。即教師在研究新舊知識聯系的基礎上,通過有目的的復習檢查,指導學生運用已掌握的知識解決新問題。②審題激趣,提示學法。即教師根據教材特點或教學需要,審題在前、中、后皆可。教師要根據學生的閱讀心理,借助審題(題目是文眼),激發學生興趣,提示學法。(2)提問中滲透學法的藝術。好的提問,可激發學生思維,滲透學法。如以小語《白楊》為例,教師可依次提問:①課文中描寫白楊樹外表有什么特點?②白楊內在有哪些特點?③作者贊揚的是邊疆建設者的崇高思想境界,可為什么先要描寫白楊樹呢?這三個層次的提問寓含著借物喻人一類閱讀文章的學習方法:①初讀,重點找出物的外在特點;②再讀,重點找出物的內在特點;③精讀,重點理解物與人的聯系。(3)引導中提示學法的藝術。即教師在教學中不單純引導學生領會知識、糾正錯誤答案,還要指導讀書方法。(4)示范時把握時機的藝術。示范的最佳時機需視教材、課堂教學的實際情況而定,可在指導前,也可在教學過程中,還可在教學結束時回顧總結。
3、學法指導的示范性
教學的各個環節都孕伏有學習方法的指導,教師應提供模型、典型教材及作出良好示范,使學生便于從教師示范中領悟,總結出學法。具體有兩種:(1)明示。其操作過程是“明示”“領悟”。即教學開始,教師就明確告訴學生將按什么方法學習,接著按老師所示方法學習,對學法由淺入深地不斷領悟,逐步深化對學習規律的認識,最終達到學法指導的目的。(2)暗示。其操作過程是“領悟”“明示”。即教學中教師有意識、有步驟地將某一學法暗含在每步教學環節中,到了關鍵處引導學生回顧學習過程,幫助總結經驗,促成學生的“領悟”,再經教師明示,將感性認識上升理性認識。
篇6
道德主體是在道德活動中具有認識能力和實踐能力的人。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初步確立,出現了多種經濟成分并存,多元利益主體共生的社會局面,使得人們的價值取向趨于多元化。積極的與消極的,傳統的與現代的,東方的與西方的,多種價值觀并存是當前社會價值體系的總特征。教育是培養主體的社會實踐活動,德育是塑造主體靈魂的社會實踐活動。學校德育的重要使命是引導學生接受社會主導價值觀,使其學會在紛繁復雜的價值現象面前作出正確選擇。當社會的價值導向比較單一時,學校德育通過制定道德規范,宣傳唯一的價值觀,向學生灌輸價值準則就可以完成自己的使命。然而,面對社會價值取向多元化的現實,學校再依照以往的方式方法進行道德教育就難以奏效了。
從教師方面看,現代社會飛速發展,新思想、新觀念和新問題層出不窮。許多新的思想觀點,不但學生聞所未聞,就是教師也頗感生疏。受教師生活時空和個人品質的限制,教師并不能夠完全幫助學生順利解決所有的道德難題。而且社會道德本來就不是非此即彼的簡單判斷。教師也需要認真學習和深刻思考,需要進行自我批判和選擇。教師很難做到“先知先覺”,很難達到絕對正確。像以往那樣由教師代替學生作價值判斷和價值選擇的做法,恐怕過于簡單了。對教師個人來說,也未免強人所難。
從學生方面看,當代青少年處于一個多元、開放、變化的社會環境中,他們在道德發展、價值選擇和人生取向等方面都面臨著多元選擇。青少年學生必須在教師的指導下學會自我判斷、自我抉擇、自我控制和自覺成長。這是道德主體必備的意識和能力。另一方面,當代青少年自身也有成為道德主體的需要。有人撰文指出,當前學生的主導性道德需要已經發生了變化,從過去的注重道德身份的獲得轉到注重道德尊嚴的確立。道德生活的主體性日益受到重視。求異性和主體性是市場經濟的重要特性,競爭與效益要求人們獨立自主,大膽創新。只有這樣才能在競爭中取勝。缺乏創造,人云亦云的主體只能在競爭中失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呼喚著人的主體性的解放,也催發了人的主體意識的覺醒。當代青少年在道德生活中和價值選擇中較強的主體意識,強烈的主體需要正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為學校教育培養道德主體提供了主觀前提。從社會方面看,社會價值取向的多元化引發了教育價值取向的多元化。國家、集體、個人作為不同的利益主體對教育的需求存在著內容上和層次上的不同。國家要求教育培養“經濟人”和“政治人”,集體要求教育培養“組織人”,個體則想通過教育使自己成為“主體人”。
表面上看,三者是矛盾的。從本質上看,三者是統一的。個體發展與社會發展是一個統一的過程,二者密不可分,互為因果。個體既是社會歷史的創造者,也是社會歷史的生成物。沒有個體的認識和實踐活動,就無所謂社會歷史的發展。主體是社會歷史發展的動力和源泉。
社會總體道德的進步歸根到底取決于每一個道德主體的覺醒與發展。培養道德主體不僅是個人安身立命、成熟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會走向文明,創造輝煌的必要前提。
二、在走向學習社會的現代化進程中,以學生為重心是未來教育發展的必然走向
實現現代化,正成為當代中國不可阻擋的潮流。社會的現代化,歸根到底是人的現代化。人的現代化依托于教育的現代化。現代教育的基本走向是學習社會和終身教育。傳統教育觀把教育看作是生活的準備,今天受教育為的是明天謀生。教育成為界定未來身份的階梯,壘砌這些階梯的材料就是知識。學生通過學知識、記知識、考知識逐級獲得高學歷,保證今后擁有優越地位。知識學習是貫穿傳統教育始終的主題。現代教育觀摒棄了以知識為核心的傳統教育思想,但不是否定知識,主張終身學習,即生活本身就是學習。教育不再是未來生活的準備,教育就是生活。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文獻中清楚地表明“終身學習始于生,止于死”。“學習為人們所必需,但并非總要受教于他人,學習將貫穿于人的整個一生。這是未來學習社會的起碼要求。”②在學習社會中,學習的目的不再是最大限度地積累知識,以備今后使用。學習成為一種生活方式,成為人們度過閑暇、開發潛能和實現自我價值的途徑。
很顯然,傳統教育觀以知識為核心,現代教育觀以人為核心。以知識為核心必然強調“教”,教育的重點通常是知識的提供者和知識的內容本身。以人為核心,必然強調“學”,教育的重點是學習者本身,因為學習是學習者的行為。由強調“教”轉為強調“學”,“這種轉變看起來似乎是微妙的,然而卻具有極深刻的意義。……它充分考慮到學習者自身的作用,其著重點在于學習的過程和結果。”③“教師的職責現在已經越來越少地傳遞知識,越來越多地激勵思考;……他必須集中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從事那些有效果的有創造性的活動,互相影響、討論、激勵、了解、鼓舞。”④
這說明,教育核心的轉變必然使得教育的重心從教師轉向學生。另外,現代教育以人為核心,實質是以人的全面發展為核心,以開發人的潛能為核心。學生的學習重點不再是掌握知識,而是學會做人,即學會學習,學會生存,學會創造,學會過道德的生活。這樣的教育目的必然帶來學校課程和教育內容的變化。知識課會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技能課、修養課和實踐課會明顯增加。目的在于使學生提高能力和修養,善于實踐。教育內容方面的變化是:僵死的、陳舊的知識會大幅度削減,要求學生動手動腦,增長見識,身體力行的教育內容會大大增加。課程和教育內容的變化必然要求教育方法作相應調整。技能課、修養課和實踐課必須以學生為主,讓學生身臨其境、親身實踐,實際操作。在實踐中,在與人交往中,在解決困難中,促使學生學會分辨、積極思考、增加體驗、積累經驗。
總之,現代學校教育方法的重心必須轉向學生,這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社會財富的增長,它為人們提供了更多的剩余時間,使人們可以從事生產以外的其它社會活動。……人們可以在生產以外較全面地發展。因此,教育不僅是勞動力的教育,而且還應是社會主體人的教育;教育不僅是生產者的教育,還應是消費者、享受者的教育。”⑤轉三、落實學生重心地位,學校德育應作出相應的調整
(一)落實德育民主化,使德育方法由單向灌輸向平等交流轉變
落實德育民主化涉及教師與學生教育觀的轉變。教師要深刻認識到隨著社會發展步代的加快,每個人都需要學習和提高。教師要敢于承認自己在某些問題上不如學生。充分認可學生的認識能力和分辨能力。相信他們在某些問題的認識上有超過自己的思考,主動與學生交流,虛心接受學生意見,與學生平等溝通,共同提高。學生要消除對教師、對家長的依賴思想。真正認識到自己是個人道德生活的主體,以對本人負責的態度和責任感,主動進行道德學習,自覺磨煉道德意志,積極投身道德實踐。以一種積極進娶自覺成長的生活觀,與教師相互探討,共同思考,日益走向道德成熟。以這樣的德育觀為指導,學校德育方法可以采取民主對話、主題辯論、質疑答疑、師生研討、情感溝通、心理咨詢、兩難問題抉擇、價值觀辨析等方法。總體特征是學生為主體,教師為主導,調動雙方積極性,以情感為紐帶,通過雙向互動,實現道德的共同進步。
(二)落實德育實踐化,使德育方法由封閉式向開放式轉變
道德品質的形成動力來源于新的道德需要,新的道德需要產生于具體的生活實踐。脫離實踐,學生的道德需要就會枯竭。另一方面,完整的道德品質由認識、情感、意志和行為共同組成。行為是一個關鍵因素,是道德品質的落腳點。如果道德教育僅僅滿足于提高學生的道德認識,卻不能使學生付諸于道德行為,這樣的道德教育只能半途而廢、收效甚微。學校道德教育必須重視學生道德行為的培養。以往學校德育往往局限于課堂教學,滿足于講解道德知識,對學生情感、意志和行為的培養相對薄弱,造成相當一部分學生道德認識不少,道德行為卻不多。改變這種局面,學校德育必須打破單一的課堂講授模式,開發、推行多種多樣立體化、開放式的德育模式。學生走出校園,走向社會,投身于火熱的社會生活,體驗復雜多變的社會道德情境,嘗試進行道德抉擇。學生在與人交往中體驗情感,在克服困難中磨煉意志,在解決具體問題時履行道德行為。
總之,今后的學校德育肯定要走出封閉的課堂,因為無論是德育理論還是社會生活都要求學生以具體的道德行為體現道德品質,參與道德生活。落實德育實踐化,學校德育方法要加大實踐環節。具體方法可以是:讓學生擔任班級干部、參與學校管理、負責學校事務、參與社會服務、承擔社會義務、討論社會事件、學軍、學農、野營拉練、城鄉“留學”(城市學生到鄉村學習,鄉村學生到城市學習)等。總體特征是:學生是實踐的主體,從設計到聯系,從實施到組織都要發揮學生的作用,最好是學生自己組織,自覺走向社會,教師主要起指導、建議、創造條件、提供方便的作用。
(三)落實德育理想化,使德育方法由傳遞知識向塑造人格轉變
我國教育家徐特立先生說:“傳授點文化科學知識,而忽視培養的方向,這樣的教育是失敗。”⑥道德教育的最高追求是要使人具有完美的人格。盡管這一目標對具體人來說,有些理想主義色彩。但正是這種理想,激勵著人們發奮苦讀,改革創新,具有更高的追求。一段時間以來,我們的德育談理想少了,道德教育也被納入了“應試教育”的軌道,單純傳遞知識,忽視了對學生和諧人格的培養。其結果是高分低能者隨處可見,知識高深卻缺乏道德者隨處可見。一個人僅有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對于一個國家的教育來說,僅僅傳授知識也是遠遠不夠的。
篇7
中國古代數學的萌芽
原始公社末期,私有制和貨物交換產生以后,數與形的概念有了進一步的發展,仰韶文化時期出土的陶器,上面已刻有表示1234的符號。到原始公社末期,已開始用文字符號取代結繩記事了。
西安半坡出土的陶器有用1~8個圓點組成的等邊三角形和分正方形為100個小正方形的圖案,半坡遺址的房屋基址都是圓形和方形。為了畫圓作方,確定平直,人們還創造了規、矩、準、繩等作圖與測量工具。據《史記·夏本紀》記載,夏禹治水時已使用了這些工具。
商代中期,在甲骨文中已產生一套十進制數字和記數法,其中最大的數字為三萬;與此同時,殷人用十個天干和十二個地支組成甲子、乙丑、丙寅、丁卯等60個名稱來記60天的日期;在周代,又把以前用陰、陽符號構成的八卦表示八種事物發展為六十四卦,表示64種事物。
公元前一世紀的《周髀算經》提到西周初期用矩測量高、深、廣、遠的方法,并舉出勾股形的勾三、股四、弦五以及環矩可以為圓等例子。《禮記·內則》篇提到西周貴族子弟從九歲開始便要學習數目和記數方法,他們要受禮、樂、射、馭、書、數的訓練,作為“六藝”之一的數已經開始成為專門的課程。
春秋戰國之際,籌算已得到普遍的應用,籌算記數法已使用十進位值制,這種記數法對世界數學的發展是有劃時代意義的。這個時期的測量數學在生產上有了廣泛應用,在數學上亦有相應的提高。
戰國時期的百家爭鳴也促進了數學的發展,尤其是對于正名和一些命題的爭論直接與數學有關。名家認為經過抽象以后的名詞概念與它們原來的實體不同,他們提出“矩不方,規不可以為圓”,把“大一”(無窮大)定義為“至大無外”,“小一”(無窮小)定義為“至小無內”。還提出了“一尺之棰,日取其半,萬世不竭”等命題.
而墨家則認為名來源于物,名可以從不同方面和不同深度反映物。墨家給出一些數學定義。例如圓、方、平、直、次(相切)、端(點)等等。
墨家不同意“一尺之棰”的命題,提出一個“非半”的命題來進行反駁:將一線段按一半一半地無限分割下去,就必將出現一個不能再分割的“非半”,這個“非半”就是點。
名家的命題論述了有限長度可分割成一個無窮序列,墨家的命題則指出了這種無限分割的變化和結果。名家和墨家的數學定義和數學命題的討論,對中國古代數學理論的發展是很有意義的。
中國古代數學體系的形成
秦漢是封建社會的上升時期,經濟和文化均得到迅速發展。中國古代數學體系正是形成于這個時期,它的主要標志是算術已成為一個專門的學科,以及以《九章算術》為代表的數學著作的出現。
《九章算術》是戰國、秦、漢封建社會創立并鞏固時期數學發展的總結,就其數學成就來說,堪稱是世界數學名著。例如分數四則運算、今有術(西方稱三率法)、開平方與開立方(包括二次方程數值解法)、盈不足術(西方稱雙設法)、各種面積和體積公式、線性方程組解法、正負數運算的加減法則、勾股形解法(特別是勾股定理和求勾股數的方法)等,水平都是很高的。其中方程組解法和正負數加減法則在世界數學發展上是遙遙領先的。就其特點來說,它形成了一個以籌算為中心、與古希臘數學完全不同的獨立體系。
《九章算術》有幾個顯著的特點:采用按類分章的數學問題集的形式;算式都是從籌算記數法發展起來的;以算術、代數為主,很少涉及圖形性質;重視應用,缺乏理論闡述等。
這些特點是同當時社會條件與學術思想密切相關的。秦漢時期,一切科學技術都要為當時確立和鞏固封建制度,以及發展社會生產服務,強調數學的應用性。最后成書于東漢初年的《九章算術》,排除了戰國時期在百家爭鳴中出現的名家和墨家重視名詞定義與邏輯的討論,偏重于與當時生產、生活密切相結合的數學問題及其解法,這與當時社會的發展情況是完全一致的。《九章算術》在隋唐時期曾傳到朝鮮、日本,并成為這些國家當時的數學教科書。它的一些成就如十進位值制、今有術、盈不足術等還傳到印度和阿拉伯,并通過印度、阿拉伯傳到歐洲,促進了世界數學的發展。
中國古代數學的發展
魏、晉時期出現的玄學,不為漢儒經學束縛,思想比較活躍;它詰辯求勝,又能運用邏輯思維,分析義理,這些都有利于數學從理論上加以提高。吳國趙爽注《周髀算經》,漢末魏初徐岳撰《九章算術》注,魏末晉初劉徽撰《九章算術》注、《九章重差圖》都是出現在這個時期。趙爽與劉徽的工作
趙爽是中國古代對數學定理和公式進行證明與推導的最早的數學家之一。他在《周髀算經》書中補充的“勾股圓方圖及注”和“日高圖及注”是十分重要的數學文獻。在“勾股圓方圖及注”中他提出用弦圖證明勾股定理和解勾股形的五個公式;在“日高圖及注”中,他用圖形面積證明漢代普遍應用的重差公式,趙爽的工作是帶有開創性的,在中國古代數學發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劉徽約與趙爽同時,他繼承和發展了戰國時期名家和墨家的思想,主張對一些數學名詞特別是重要的數學概念給以嚴格的定義,認為對數學知識必須進行“析理”,才能使數學著作簡明嚴密,利于讀者。他的《九章算術》注不僅是對《九章算術》的方法、公式和定理進行一般的解釋和推導,而且在論述的過程中有很大的發展。劉徽創造割圓術,利用極限的思想證明圓的面積公式,并首次用理論的方法算得圓周率為157/50和3927/1250。
劉徽用無窮分割的方法證明了直角方錐與直角四面體的體積比恒為2:1,解決了一般立體體積的關鍵問題。在證明方錐、圓柱、圓錐、圓臺的體積時,劉徽為徹底解決球的體積提出了正確途徑。東晉以后,中國長期處于戰爭和南北分裂的狀態。祖沖之父子的工作就是經濟文化南移以后,南方數學發展的具有代表性的工作,他們在劉徽注《九章算術》的基礎上,把傳統數學大大向前推進了一步。他們的數學工作主要有:計算出圓周率在3.1415926~3.1415927之間;提出祖(日恒)原理;提出二次與三次方程的解法等。
據推測,祖沖之在劉徽割圓術的基礎上,算出圓內接正6144邊形和正12288邊形的面積,從而得到了這個結果。他又用新的方法得到圓周率兩個分數值,即約率22/7和密率355/113。祖沖之這一工作,使中國在圓周率計算方面,比西方領先約一千年之久;祖沖之之子祖(日恒)總結了劉徽的有關工作,提出“冪勢既同則積不容異”,即等高的兩立體,若其任意高處的水平截面積相等,則這兩立體體積相等,這就是著名的祖(日恒)公理。祖(日恒)應用這個公理,解決了劉徽尚未解決的球體積公式。
隋煬帝好大喜功,大興土木,客觀上促進了數學的發展。唐初王孝通的《緝古算經》,主要討論土木工程中計算土方、工程分工、驗收以及倉庫和地窖的計算問題,反映了這個時期數學的情況。王孝通在不用數學符號的情況下,立出數字三次方程,不僅解決了當時社會的需要,也為后來天元術的建立打下基礎。此外,對傳統的勾股形解法,王孝通也是用數字三次方程解決的。
唐初封建統治者繼承隋制,656年在國子監設立算學館,設有算學博士和助教,學生30人。由太史令李淳風等編纂注釋《算經十書》,作為算學館學生用的課本,明算科考試亦以這些算書為準。李淳風等編纂的《算經十書》,對保存數學經典著作、為數學研究提供文獻資料方面是很有意義的。他們給《周髀算經》、《九章算術》以及《海島算經》所作的注解,對讀者是有幫助的。隋唐時期,由于歷法的需要,天算學家創立了二次函數的內插法,豐富了中國古代數學的內容。
算籌是中國古代的主要計算工具,它具有簡單、形象、具體等優點,但也存在布籌占用面積大,運籌速度加快時容易擺弄不正而造成錯誤等缺點,因此很早就開始進行改革。其中太乙算、兩儀算、三才算和珠算都是用珠的槽算盤,在技術上是重要的改革。尤其是“珠算”,它繼承了籌算五升十進與位值制的優點,又克服了籌算縱橫記數與置籌不便的缺點,優越性十分明顯。但由于當時乘除算法仍然不能在一個橫列中進行。算珠還沒有穿檔,攜帶不方便,因此仍沒有普遍應用唐中期以后,商業繁榮,數字計算增多,迫切要求改革計算方法,從《新唐書》等文獻留下來的算書書目,可以看出這次算法改革主要是簡化乘、除算法,唐代的算法改革使乘除法可以在一個橫列中進行運算,它既適用于籌算,也適用于珠算。
中國古代數學的繁榮
960年,北宋王朝的建立結束了五代十國割據的局面。北宋的農業、手工業、商業空前繁榮,科學技術突飛猛進,火藥、指南針、印刷術三大發明就是在這種經濟高漲的情況下得到廣泛應用。1084年秘書省第一次印刷出版了《算經十書》,1213年鮑搟之又進行翻刻。這些都為數學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從11~14世紀約300年期間,出現了一批著名的數學家和數學著作,如賈憲的《黃帝九章算法細草》,劉益的《議古根源》,秦九韶的《數書九章》,李冶的《測圓海鏡》和《益古演段》,楊輝的《詳解九章算法》《日用算法》和《楊輝算法》,朱世杰的《算學啟蒙》《四元玉鑒》等,很多領域都達到古代數學的高峰,其中一些成就也是當時世界數學的高峰
從開平方、開立方到四次以上的開方,在認識上是一個飛躍,實現這個飛躍的就是賈憲。楊輝在《九章算法纂類》中載有賈憲“增乘開平方法”、“增乘開立方法”;在《詳解九章算法》中載有賈憲的“開方作法本源”圖、“增乘方法求廉草”和用增乘開方法開四次方的例子。根據這些記錄可以確定賈憲已發現二項系數表,創造了增乘開方法。這兩項成就對整個宋元數學發生重大的影響,其中賈憲三角比西方的帕斯卡三角形早提出600多年。
把增乘開方法推廣到數字高次方程(包括系數為負的情形)解法的是劉益。《楊輝算法》中“田畝比類乘除捷法”卷,介紹了原書中22個二次方程和1個四次方程,后者是用增乘開方法解三次以上的高次方程的最早例子。
秦九韶是高次方程解法的集大成者,他在《數書九章》中收集了21個用增乘開方法解高次方程(最高次數為10)的問題。為了適應增乘開方法的計算程序,奏九韶把常數項規定為負數,把高次方程解法分成各種類型。當方程的根為非整數時,秦九韶采取繼續求根的小數,或用減根變換方程各次冪的系數之和為分母,常數為分子來表示根的非整數部分,這是《九章算術》和劉徽注處理無理數方法的發展。在求根的第二位數時,
秦九韶還提出以一次項系數除常數項為根的第二位數的試除法,這比西方最早的霍納方法早500多年。元代天文學家王恂、郭守敬等在《授時歷》中解決了三次函數的內插值問題。秦九韶在“綴術推星”題、朱世杰在《四元玉鑒》“如象招數”題都提到內插法(他們稱為招差術),朱世杰得到一個四次函數的內插公式。
用天元(相當于x)作為未知數符號,立出高次方程,古代稱為天元術,這是中國數學史上首次引入符號,并用符號運算來解決建立高次方程的問題。現存最早的天元術著作是李冶的《測圓海鏡》。從天元術推廣到二元、三元和四元的高次聯立方程組,是宋元數學家的又一項杰出的創造留傳至今,并對這一杰出創造進行系統論述的是朱世杰的《四元玉鑒》。
朱世杰的四元高次聯立方程組表示法是在天元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他把常數放在中央,四元的各次冪放在上、下、左、右四個方向上,其他各項放在四個象限中。朱世杰的最大貢獻是提出四元消元法,其方法是先擇一元為未知數,其他元組成的多項式作為這未知數的系數,列成若干個一元高次方程式,然后應用互乘相消法逐步消去這一未知數。重復這一步驟便可消去其他未知數,最后用增乘開方法求解。這是線性方法組解法的重大發展,比西方同類方法早400多年。勾股形解法在宋元時期有新的發展,朱世杰在《算學啟蒙》卷下提出已知勾弦和、股弦和求解勾股形的方法,補充了《九章算術》的不足。李冶在《測圓海鏡》對勾股容圓問題進行了詳細的研究,得到九個容圓公式,大大豐富了中國古代幾何學的內容。已知黃道與赤道的夾角和太陽從冬至點向春分點運行的黃經余弧,求赤經余弧和赤緯度數,是一個解球面直角三角形的問題,傳統歷法都是用內插法進行計算。元代王恂、郭守敬等則用傳統的勾股形解法、沈括用會圓術和天元術解決了這個問題。不過他們得到的是一個近似公式,結果不夠精確。但他們的整個推算步驟是正確無誤的,從數學意義上講,這個方法開辟了通往球面三角法的途徑。中國古代計算技術改革的也是出現在宋元時期。宋元明的歷史文獻中載有大量這個時期的實用算術書目,其數量遠比唐代為多,改革的主要內容仍是乘除法。與算法改革的同時,穿珠算盤在北宋可能已出現。但如果把現代珠算看成是既有穿珠算盤,又有一套完善的算法和口訣,那么應該說它最后完成于元代。
宋元數學的繁榮,是社會經濟發展和科學技術發展的必然結果,是傳統數學發展的必然結果。此外,數學家們的科學思想與數學思想也是十分重要的。宋元數學家都在不同程度上反對理學家的象數神秘主義。秦九韶雖曾主張數學與道學同出一源,但他后來認識到,“通神明”的數學是不存在的,只有“經世務類萬物”的數學;莫若在《四元玉鑒》序文中提出的“用假象真,以虛問實”則代表了高度抽象思維的思想方法;楊輝對縱橫圖結構進行研究,揭示出洛書的本質,有力地批判了象數神秘主義。所有這些,無疑是促進數學發展的重要因素。
中西方數學的融合
中國從明代開始進入了封建社會的晚期,封建統治者實行極權統治,宣傳唯心主義哲學,施行八股考試制度。在這種情況下,除珠算外,數學發展逐漸衰落。
16世紀末以后,西方初等數學陸續傳入中國,使中國數學研究出現一個中西融合貫通的局面;以后,近代數學開始傳入中國,中國數學便轉入一個以學習西方數學為主的時期;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近代數學研究才真正開始。
從明初到明中葉,商品經濟有所發展,和這種商業發展相適應的是珠算的普及。明初《魁本對相四言雜字》和《魯班木經》的出現,說明珠算已十分流行。前者是兒童看圖識字的課本,后者把算盤作為家庭必需用品列入一般的木器家具手冊中。隨著珠算的普及,珠算算法和口訣也逐漸趨于完善。例如王文素和程大位增加并改善撞歸、起一口訣;徐心魯和程大位增添加、減口訣并在除法中廣泛應用歸除,從而實現了珠算四則運算的全部口訣化;朱載墑和程大位把籌算開平方和開立方的方法應用到珠算,程大位用珠算解數字二次、三次方程等等。程大位的著作在國內外流傳很廣,影響很大。
1582年,意大利傳教士利瑪竇到中國,1607年以后,他先后與徐光啟翻譯了《幾何原本》前六卷、《測量法義》一卷,與李之藻編譯《圜容較義》和《同文算指》。1629年,徐光啟被禮部任命督修歷法,在他主持下,編譯《崇禎歷書》137卷。《崇禎歷書》主要是介紹歐洲天文學家第谷的地心學說。作為這一學說的數學基礎,希臘的幾何學,歐洲玉山若干的三角學,以及納皮爾算籌、伽利略比例規等計算工具也同時介紹進來。
在傳入的數學中,影響最大的是《幾何原本》。《幾何原本》是中國第一部數學翻譯著作,絕大部分數學名詞都是首創,其中許多至今仍在沿用。徐光啟認為對它“不必疑”、“不必改”,“舉世無一人不當學”。《幾何原本》是明清兩代數學家必讀的數學書,對他們的研究工作頗有影響。
其次應用最廣的是三角學,介紹西方三角學的著作有《大測》《割圓八線表》和《測量全義》。《大測》主要說明三角八線(正弦、余弦、正切、余切、正割、余割、正矢、余矢)的性質,造表方法和用表方法。《測量全義》除增加一些《大測》所缺的平面三角外,比較重要的是積化和差公式和球面三角。所有這些,在當時歷法工作中都是隨譯隨用的。
1646年,波蘭傳教士穆尼閣來華,跟隨他學習西方科學的有薛鳳柞、方中通等。穆尼閣去世后,薛鳳柞據其所學,編成《歷學會通》,想把中法西法融會貫通起來。《歷學會通》中的數學內容主要有比例對數表》《比例四線新表》和《三角算法》。前兩書是介紹英國數學家納皮爾和布里格斯發明增修的對數。后一書除《崇禎歷書》介紹的球面三角外,尚有半角公式、半弧公式、德氏比例式、納氏比例式等。方中通所著《數度衍》對對數理論進行解釋。對數的傳入是十分重要,它在歷法計算中立即就得到應用。清初學者研究中西數學有心得而著書傳世的很多,影響較大的有王錫闡《圖解》、梅文鼎《梅氏叢書輯要》(其中數學著作13種共40卷)、年希堯《視學》等。梅文鼎是集中西數學之大成者。他對傳統數學中的線性方程組解法、勾股形解法和高次冪求正根方法等方面進行整理和研究,使瀕于枯萎的明代數學出現了生機。年希堯的《視學》是中國第一部介紹西方透視學的著作。
清康熙皇帝十分重視西方科學,他除了親自學習天文數學外,還培養了一些人才和翻譯了一些著作。1712年康熙皇帝命梅彀成任蒙養齋匯編官,會同陳厚耀、何國宗、明安圖、楊道聲等編纂天文算法書。1721年完成《律歷淵源》100卷,以康熙“御定”的名義于1723年出版。其中《數理精蘊》主要由梅彀成負責,分上下兩編,上編包括《幾何原本》、《算法原本》,均譯自法文著作;下編包括算術、代數、平面幾何平面三角、立體幾何等初等數學,附有素數表、對數表和三角函數表。由于它是一部比較全面的初等數學百科全書,并有康熙“御定”的名義,因此對當時數學研究有一定影響。
綜上述可以看到,清代數學家對西方數學做了大量的會通工作,并取得許多獨創性的成果。這些成果,如和傳統數學比較,是有進步的,但和同時代的西方比較則明顯落后了。
雍正即位以后,對外閉關自守,導致西方科學停止輸入中國,對內實行高壓政策,致使一般學者既不能接觸西方數學,又不敢過問經世致用之學,因而埋頭于究治古籍。乾嘉年間逐漸形成一個以考據學為主的乾嘉學派。
隨著《算經十書》與宋元數學著作的收集與注釋,出現了一個研究傳統數學的。其中能突破舊有框框并有發明創造的有焦循、汪萊、李銳、李善蘭等。他們的工作,和宋元時代的代數學比較是青出于藍而勝于藍的;和西方代數學比較,在時間上晚了一些,但這些成果是在沒有受到西方近代數學的影響下獨立得到的。
與傳統數學研究出現的同時,阮元與李銳等編寫了一部天文數學家傳記—《疇人傳》,收集了從黃帝時期到嘉慶四年已故的天文學家和數學家270余人(其中有數學著作傳世的不足50人),和明末以來介紹西方天文數學的傳教士41人。這部著作全由“掇拾史書,荃萃群籍,甄而錄之”而成,收集的完全是第一手的原始資料,在學術界頗有影響。
1840年以后,西方近代數學開始傳入中國。首先是英人在上海設立墨海書館,介紹西方數學。第二次后,、李鴻章等官僚集團開展“”,也主張介紹和學習西方數學,組織翻譯了一批近代數學著作。
其中較重要的有李善蘭與偉烈亞力翻譯的《代數學》《代微積拾級》;華蘅芳與英人傅蘭雅合譯的《代數術》《微積溯源》《決疑數學》;鄒立文與狄考文編譯的《形學備旨》《代數備旨》《筆算數學》;謝洪賚與潘慎文合譯的《代形合參》《八線備旨》等等。
《代微積拾級》是中國第一部微積分學譯本;《代數學》是英國數學家德·摩根所著的符號代數學譯本;《決疑數學》是第一部概率論譯本。在這些譯著中,創造了許多數學名詞和術語,至今還在應用,但所用數學符號一般已被淘汰了。以后,各地興辦新法學校,上述一些著作便成為主要教科書。
篇8
經濟倫理學的研究在斯密、韋伯、馬克思、阿馬蒂亞·森(199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以下簡稱森)等學者那里,已經進行了論述。斯密難題就是圍繞經濟與道德的關系問題展開的,至今仍然是經濟倫理研究的“千年難題”。
經濟倫理學研究的方法,如果按照經濟與倫理的相互關系來分類,我們可以將之歸結為三種:第一,從倫理學到經濟學的路線;第二,從經濟學到倫理學的路線;第三,經濟學和倫理學的綜合路線。
從倫理到經濟
倫理思想,作為先導意識,在歷史上和現實中,是與國家的治理聯系在一起的宏觀方略。經濟作為“經世濟民”的手段,一直服務、服從于社會倫理大思路。一種經濟政策、實務的出臺、運行,都需要得到倫理的首肯、支持、辯護。所以,從倫理來觀察、說明、論證經濟的合理性,是人類思維的一貫傾向。
中國先秦儒家就是按照“德主刑輔”的指導思想進行國家經濟管理的。孔子的《論語》在倫理學說的基礎上,描繪了治國安邦方略,包括對于經濟活動的原則性對策。儒家圍繞人學、倫理中心問題,在人與人之間、個人與家庭、個人與社會之間的倫理關系上,提出了“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社會理想,以此做指導,進行經濟活動,主張“以義導利”、“以義制利”、“義利雙行”、“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經濟倫理模式,爭取實現“富而仁”的境界。倫理規范決定、限制著經濟利益的分割。它強調家庭血緣人倫關系,以親子、長幼等家庭關系為孝悌的出發點,并進而將孝悌理解、擴展為仁道這一普遍價值倫理原則的根據。從小范圍的家庭、親戚血緣關系,延伸到社會、國家、政治生活中,嚴格規定君與臣、官與民、上級與下級的相互關系等等,已涉及到每個人在社會復雜關系中的獨特;從生命的生產與再生產在人的存在過程中所具有的本源意義看,儒家以家庭血緣人倫為軸心,展開其倫理體系,來說明經濟活動這些人類事務性工作對于倫理的實現的工具作用,勾畫了經濟倫理的原則性框架——為仁而富(目的)、“富而仁”(要求)、富中有仁(過程)。
古希臘的柏拉圖,第一次提出建立“正義”、“美德”的“理想國”。他的經濟、政治理論,有意識地建立在理想倫理思想構架體系上。在其著作《理想國》中,社會不同人等都有對應的職位、角色,從事天份,就是服從正義。他把人分為三等,認為政治的意義是神用金子做的哲學家管理國家,這些人是“杰出”、“最優秀”的人物;而由神用銀子做的武士則管理軍隊。這兩類人的工作就是支配人民,實現正義,為民謀利,這樣政治就達到最高“善業”程度。最下等的人是神用銅和鐵做的,那就是農民、手工業者和商人,他們的唯一責任是勞動生產。經濟活動是《理想國》理念、政治藍圖的具體體現,個人嚴格按照天份,進行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就是正義的,既符合經濟上的職業倫理,又符合社會和人生倫理。當時的所有城邦之中,公民都可以分成為三個部分,即富人、窮人和介于兩者中間的中產階級。富人由于生活奢侈,只會發號施令,不能審慎地考慮問題;窮人則往往由于卑賤而自暴自棄,只知服從而不堪為政;同時,貧富兩階級互不信任,不管它們中的哪一個階級執政,都會引起黨爭而發生動亂。只有以中產階級為基礎才能形成最好的政體;因為中產階級較為穩定,他們既不象窮人那樣希圖別人的財物,也不象富人那樣引起別人的覬覦;既不對別人抱有陰謀,也不會受人謀害;所以最適于當富人和窮人之間的“仲裁者”。在這種中產階級統治的國家中,為了維持社會的穩定,還要實行以下幾條原則:第一,財產應私有公用,這樣可以防止貧富兩極分化;第二,公民(這里主要指中產階級)應輪流執政,不得搞終身制;第三,必須實行法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四,城邦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對于柏拉圖的社會倫理、經濟定位理想,波普爾在《開放社會及其敵人》一書中進行了批評,認為是頑固的專制主義、與西方現代自由、平等思想大相徑庭。“柏拉圖的道德準則是嚴格的實用主義;它是集體主義或政治實用主義的準則。道德的標尺是國家利益。道德不過是政治的保健術。這是集體主義的、部落主義的、極權主義的道德理論。”(注:波普爾著,鄭一明等譯:《開放社會及其敵人》,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209頁。)但是,無論如何,柏拉圖在倫理體系對于經濟問題的貫通上,是有杰出貢獻的。
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是政治學體系中的組成部分,在論述國家在經濟活動中的作用時,就堅決主張“國家的目的”是“美好生活的普遍促進”。在《尼各馬可倫理學》的開篇,亞里士多德在論述經濟學對財富的關注時,就將經濟學的主題與人類行為的目的聯系起來。在亞里士多德那里,經濟研究就與人類行為所追求的目的相聯系。而經濟動機是工具理性、形而下之學,尋求幸福才是價值理性、目的因、形而上之學、智慧之學、高貴之學。他認為“人天生要過城邦生活”。經濟活動應該遵循愛、中道、友誼、國家正義(合法、恪守法律的好公民)、公平交易、比例平等等一般人性特征和道德規則。
新教運動從宗教的、道德的意義,說明經濟、世俗的勞動現象。道德主動參與、影響經濟生活,只有在高級信仰與日常經濟活動相互結合,寓高尚、神圣于世俗、平淡之中,提倡勤儉、節約、慈善、謹慎、勇敢、寬容、正義等美德,進行持續不斷的艱苦的勞動、創造、達到富裕,才是符合上帝的旨意的行為。世俗勞動是一種“典型”的禁欲活動,上帝本身對其選民的賜福表現為他們的勞動取得了成就(即他們通過勞動獲得了財富)。如果娛樂是為了一個合理的目的即如果它是增強身體機能所必要的娛樂,那是可以接受的。而如果它成為一種純粹享樂的手段,或者成為喚醒自豪感、原始本能或邪惡的賭博本能的一種手段,則應受到嚴厲譴責。清教徒的新道德(禁欲主義、經濟合理主義思想、自由主義)與經濟活動相結合,使得西方資本主義的發展成為事實。新的宗教倫理作用于經濟生活,造就了第一批數量眾多而且異常勤奮儉樸的近代企業家和科學家,為資本主義的發展奠定了思想基礎。
沿著傳統文化的演繹思路,從倫理的“主義”到經濟的“問題”,自然包容、形成了經濟倫理的統合。“從《圣經》到蘇格拉底,再到20世紀的存在主義者,‘我們是否應該信奉倫理價值?’和‘我們怎樣才能最好地區分正確與錯誤?’,一直是縈繞著不可回避的,并且明顯是難以處理的。這些問題不僅在我們每天的個人生活中出現,同樣在我們的職業活動中產生。”(注:Edward J.Ottensmeyer,Gerald D.McCarthy.Ethics in the workplace.New York:McGraw-Hill,Inc.,1996.1.)
在經濟倫理學界,大學哲學系、宗教學科的學者,看待經濟學,進行經濟倫理研究,一般采取了從倫理到經濟的認識模式。他們成為研究經濟倫理學的重要力量。例如,美國哈佛大學哲學系的羅爾斯《正義論》對于正義理論在經濟領域的應用,哈佛大學哲學系的諾齊克《無政府、國家與烏托邦》對于分配正義的審視,美國堪薩斯大學哲學系的狄喬治(Richard T.De George),就是主要代表。
從倫理到經濟的認識路線,存在著自己的優勢。倫理學以哲學領域的世界觀高度,對于經濟問題有高瞻遠矚的把握;對于經濟現象,有獨到的見解,有深入的學理上的分析、論證;經濟活動的具體實踐,都可以在倫理學人類社會幸福的目的、宗旨下,得到體現,顯示了倫理學作為理論的強大包容、解釋力量。
但是,它存在的欠缺也是不可回避的。倫理學的研究,偏重于理論思辨的邏輯推理和演繹,以致于使得其中的許多理論存在著空泛、不實用、不具體、不精確的傾向。而市場經濟與道德的研究,是特別需要面對經濟生活復雜的內容的,不能光從市場經濟的理論出發進行簡單的邏輯推定。過去我們運用抽象概念、判斷、推理,來論證市場經濟與道德的關系,常常造成某些結論和社會現實不相符的后果,對于社會、群眾的認識造成誤解,甚至在實踐上帶來預想不到的危害,是值得認真反思的。
從經濟到倫理
經濟生活、經濟研究中,經常面臨倫理問題,導致了經濟學、管理學等應用學科學者們思考、探討經濟中的倫理問題。例如:美國圣母大學工商學院的恩德勒(Georges Enderle)、我國經濟學家厲以寧、茅于軾、汪丁丁等。
經濟倫理學應該關注、研究的內容,其實質就是運用倫理理論進行觀照、解決經濟活動所遇到的實際問題。經濟問題導致倫理的追問,使經濟倫理得到重視。德·喬治先生認為,經濟倫理學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第一個方面是一般倫理學原理在經營活動的具體案例與事件中的應用;……第二個方面是元倫理性有關內容;……第三方面內容是對企業預先假設前提的分析;……第四,對經濟倫理學的研究有時會超出倫理學的范疇而涉足于哲學、經濟學或組織理論等其他知識領域;……最后一項內容是對值得推崇的道德標準和典范式道德行為的描述。”(注:理查德·T·德·喬治,李布譯:《經濟倫理學》(第五版),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32-33頁。)經濟活動中的職員與企業、企業與消費者、企業與環境、利潤與社會責任所關聯的生產、交換、消費、分配、服務環節,都與倫理發生密切關系。企業宗旨、價值觀、企業內部管理、外部經營,都需要從倫理的觀點加以認識。
經濟注重效率,同時自然帶來倫理上的問題,需要加以解決。它給人們帶來的福祉是明顯的,充裕豐厚的物質財富,為人的全面發展這一社會最終的倫理目標的實現提供了物質條件;同時,它隱含著對人的尊重。效率的提高,其核心內容即是“人盡其才”。這也正是市場經濟帶來的正效應之所在;另外,它破天荒首次撕破了遮掩在人們面孔上的虛偽紗布,將功利請到人們議政的殿堂里,功利作為道德的內涵終于得到輿論的認可,效率則是道德功利性的外在表現。市場經濟背景下,不僅僅是言利和競爭,它同樣需要互助友愛,同樣需要人們具有較高思想境界。民族道義、古道熱腸、仗義執言、助人為樂等等,到什么時候都是需要的。在人文關懷與市場競爭、效率優先之間,應該有這樣一種更高更純的“黏合劑”——公平機制。追求效率與公平的結合,成為經濟倫理的關鍵內容。“涉及到利潤、增長、技術進展的問題,都有倫理上的維度:這些包括污染和自然資源的減少對社會總體的影響,工作環境的質量和特征,以及消費者的安全。”(注:W.Michael Hoffman,Jennifer Mills Moore.Business Ethics[M].New York:McGraw-Hill,Inc.,1990,1.)
今天經濟倫理學之所以能夠興盛,甚至成為經久不息的社會運動,其根本原因是現實經濟的發展和改革。有什么樣的經濟秩序,必然會有與之匹配的道德要求。遙想當初,計劃經濟時期,道德內容與當今時代有著巨大的反差和變異。彼時,人們崇尚的是中庸平和,重義輕利。知識分子恥于言名利,科技人員不敢自詡專家,農民去市場賣個雞蛋都要像做地下工作。這就是所謂“道德的自身合理性”。從道德產生根源看,合理的道德體現著合規律與合目的的統一。從道德的社會性看,合理的道德是合價值與合工具的統一。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從他的“合理性”概念所特有的含義出發,將人的合理性行為分解為價值合理性行動和工具合理性行動兩種。再從道德自身看,合理道德是功利性和超功利性的統一。而從發生學的角度看,任何一種形式和社會道德都源于人的利益及其利益現實的需求。市場經濟產生的道德必然性就在于,任何一種經濟形式的生成或建立,都是與一定的道德觀念指導相關或符合某種道德要求。市場經濟取消自然經濟,既體現經濟自身運行規律的客觀必然性,也蘊含著社會倫理中推陳出新的道德必然性。“經濟倫理學是關注今天經濟世界的最重要的學科之一、也許是最容易誤解的學科。經濟倫理學領域面對特定的經濟實踐是否可以被接受的問題。”(注:O.C.Ferrell,John Fraedrich.Business Ethics.Boston: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91.3.)
市場經濟確定的社會動機與目的,就是試圖為社會中大多數人的利益實現,找到一種合理、有效的方式。這就是市場經濟產生的道德必然性之所在。效率原本是個經濟學范疇,是資源有限前提下資源的有效使用和有效配置。市場經濟推出一系列與自然經濟、計劃經濟迥然不同的道德內容,但注重效率的全新的道德內容卻是必然的,不可逆轉的。就像現代作家沈從文筆下的田園風光,一旦受到商品經濟的侵襲,竟也變得古道不再,至少也是摻雜了許多世俗的東西。經濟秩序發生了裂變,又何必苛求道德的亙古不變?
從經濟來認識倫理問題,有自己的特長。實證分析,細致入微,比較嚴密,改變了倫理學的空洞缺陷;效率的引進,使倫理問題的解決,找到了在實際生活中的可行途徑。
但是,經濟中的倫理研究,存在著不少弊端。尤其是在經濟學忽視、否認倫理維度時,就更加明顯暴露出來。有的經濟學家甚至完全拋棄了道德的考慮。“作為經濟學家,對人的價值偏好和道德標準是‘管不著’的,經濟學家只是在人們已有的價值標準條件下研究人的行為和人的行為的后果,以及人的行為對其他人的影響……原則上,經濟學家就其職業本身來說,可以為希特勒服務,也可以為丘吉爾服務;可以為黑幫服務,也可以為政府服務。就這個意義上而言,經濟學是‘道德中性’的學科,經濟學家是‘不講道德’的。”(注:劉偉等:《沖突與和諧的集合——經濟與倫理》,北京:北京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7頁。)
講究效率,使經濟學成為功利主義獨霸的園地。功利價值、效用意識,逐漸被拔高到至上的地位,成為衡量行為的唯一標準。這樣,美德、正義等人類社會許多不能或者不好確定現實價值的東西,被置若罔聞,人們的行動在狹隘的圈子旋轉,為了暫時利益,忽視長遠利益;重視物質利益,忽視精神價值;強調自己利益,忽略他人利益。森一針見血地指出,長期以來的經濟學已淪為工程學,沒有人性內容了。“‘工程學’方法的特點是,只關注最基本的邏輯問題,而不關心人類的最終目的是什么,以及什么東西能夠培養‘人的美德’或‘一個人應該怎樣活著’等這類問題。在這里,人類的目標被直接假定,接下來的任務只是尋求實現這些假設目標的最適手段。較為典型的假設是,人類的行為動機總是被看作是簡單的和易于描述的。”(注:阿馬蒂亞·森著,王宇等譯:《倫理學與經濟學》,北京:商務印書館,2000年版,第73頁。)
尋求經濟與倫理融合
在古代的人類知識與智慧學說中,保持著經濟與倫理原始樣態的自然結合。作為經濟倫理學,它是演繹與歸納方法、分析和綜合方法、抽象與具體的方法論上的整合,是經濟學和倫理學的雙向交融。其研究內容既有“主義”,又有“問題”。“主義”是涉及倫理價值、經濟學理論體系的東西,“問題”是聯系實際的經濟現象、倫理困惑。經濟倫理學就是在經濟學和倫理學之間進行聯系、加溝通、搭架橋梁,使其最終融合起來。
到近代,亞當·斯密覺察到了經濟與倫理的難題,并且開創了試圖將兩者相結合的思路。
斯密經濟學上的《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以下簡稱《國富論》),建立了“富國裕民”的古典經濟學體系;倫理學上的《道德情操論》,闡明了以“公民的幸福生活”為目標的倫理思想。他希望自己能夠圓滿地解決經濟上利己與道德上利人的矛盾,也就是早在19世紀中葉德國歷史學派的經濟學家就提出了所謂的“亞當·斯密問題”(有的叫作“斯密難題”、“斯密悖論”),即《道德情操論》表達的利他主義和《國富論》利己主義的論述相互矛盾的問題。
其實,斯密是把《國富論》看作是自己在《道德情操論》中思想的發揮。經濟學和倫理學,按照斯密時代蘇格蘭大學中的學科分類法,屬于“道德哲學”這一門學科,而且不是這門學科的全部,只是該學科的兩個構成部分。在《道德情操論》中,斯密談到本性貪婪和自私的地主的行為動機時說,富人只是從這大量的產品中選用了最貴重和最中意的東西。他們的消費量比窮人少;盡管他們的天性是自私的和貪婪的,雖然他們只圖自己方便,雖然他們雇用千百人來為自己勞動的唯一目的是滿足自己無聊而又貪得無厭的欲望。在《國富論》中,斯密又談到唯利是圖的資本家的行為動機。他說,把資本用來支持產業的人,既然以牟取利潤為唯一目的,他自然總會努力使他用其資本所支持的產業的生產物能具有最大價值,換言之,能交換最大數量的貨幣或其它貨物。
斯密從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系出發,來解釋人類經濟活動的動因。也就是說,經濟上的欲望,歸于道德的、情感的因素。《道德情操論》寄重托于同情心和正義感,而在《國富論》中則寄希望于競爭機制,只是論述需要的側重點不同;但對自利行為動機的論述,在本質上卻是一致的。在《道德情操論》中,斯密是把“同情”作為道德判斷核心的,而其作為行為的動機則完全是另一回事。他承認有種種行為動機,不僅有一般的行為動機,而且有善良的行為動機。這些動機包括自愛,這也就是《國富論》開頭所說的自利,而不是“自私”。斯密在《道德情操論》和《國富論》中,從利己主義倫理原則來說明“經濟人”的活動,他認為,每個人追求財富,就是為了引人注目、被人關心、得到同情、自滿自得和博得贊許,是由于“虛榮而不是舒適或快樂”,富人因富有而洋洋得意,窮人因為貧窮而感到羞辱。
經濟與倫理的結合,是通過神奇的市場機制——“看不見的手”——公平的承擔者的“紐帶”聯結的。《國富論》中這樣來論述:“像在其他許多場合一樣,他受一只看不見的手的指導,去盡力達到一個并非他本意想要達到的目的,也并不因為事非出于本意,就對社會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真正出于本意的情況下更有效地促進社會的利益。”(注:亞當·斯密著,郭大力,王亞南譯:《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北京:商務印書館,1972年版,第27頁。)在這里,這只“看不見的手”是用來比喻說明競爭過程的有益后果的。而在《道德情操論》中,這只“看不見的手”被用來說明對財富的獲取欲本身,如何實現促進人類福利這一更大的社會目的:“一只看不見的手引導他們對生活必需品做出幾乎同土地在平均分配給全體居民的情況下所能作出的一樣的分配,從而不知不覺地增進了社會利益,并為不斷增多的人口提供生活資料。”(注:亞當·斯密著,蔣自強譯:《道德情操論》,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年版,第230頁。)可見,在《道德情操論》中,這只“看不見的手”所起的作用比在《國富論》中所起的作用更為基本。在斯密看來,人們從事經濟活動是從個人利益出發的,而在那只“看不見的手”的指引下,對個人利益的追求必將促進社會繁榮。社會利益就是以個人利益為基礎的。正是由于那只“看不見的手”的存在和發生作用,使經濟達到“自然平衡”。同時,它可以實現人類社會政治、文化上的平衡。斯密通過互利交換的現實,來闡明其觀點。社會法規正是作為那只“看不見的手”的具體表現,使不同利益的人得以和平共處、各得其所。
在當代,試圖恢復古代、近代思想家對于經濟倫理全面思考的學者中森是杰出代表。
森積極探索了經濟倫理的貫通,深刻揭示和論證了倫理學與經濟學的分離,以及由此導致的現代經濟學的貧困和倫理學的缺陷,進行了經濟與倫理相輔相成的創造性勞動。森指出,經濟學和倫理學相得益彰、工具性與價值性相統一。經濟學在歷史上是作為倫理學一個分支而發展起來的。如果經濟學關注真實的人,而不是被狹隘的描述方式扭曲和抽象化了的人,那么,經濟學研究就不僅與人們對財富的追求直接相關,而且與人們對財富以外的追求有關。經濟學跟倫理學的這種關聯,規定了對人類社會更基本的目標的評價和增進。
篇9
第一、我非常贊同“不發展最不科學”的說法。我理解,科學發展觀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內容,就是發展要符合經濟規律,發展能夠反映客觀條件和社會需求的各種變化。不符合經濟規律,最后都會導致不發展。從發展經濟學的角度來講,發展意味著縮小和發達國家的差距。我們是一個落后的國家,所以要以發達國家的水平作為標桿。他們人均GDP達4萬美元,將來會達到5萬美元。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能跟他們一樣的速度,要發展得快一點。他們不斷有新技術出現,還在不斷創新,我們速度慢一點就永遠趕不上。
第二、科學發展怎樣以人為本?這不僅僅是創造GDP的問題、產權的問題、完成工業化進程的問題。工業化的真正的、最后的、以人為本的衡量標志,是就業有多少。怎么能夠縮小工農的差距,怎么使農民更多地轉移出來,這是全國性的問題,不是區域性的問題。很多工業發展的問題、新型工業化的問題、產業結構的問題、要發展什么不要發展什么的問題,最終都是解決就業的問題。我們可以搞高新產業,但同時也想到,我們有幾億人還要就業。
第三、符合經濟規律的發展。作為發展中國家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就是發揮后發優勢,怎么能夠減少學習的成本、怎么能夠走捷徑,在吸取發達國家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縮短我們發展的差距。我們要大力學習、集成現代先進技術和先進做法,包括管理、包括政策,通過學習盡快走到前沿,走到前沿才能夠創新;如果一直跟在后面,我們仍然是在啃人家已經啃過的饅頭。后發優勢在我們這里體現得比較清楚,我們一開始就要利用世界上的先進技術(當然在合理的成本范圍之內),我們不再回過頭來搞那些傻、大、黑、粗的東西,我們盡可能一上來就朝綠色的方向上靠。現展經濟學,這些年的主要成就,就是強調后發優勢,如:資本的外溢效應、知識的擴散效應,這些方面應該給予高度重視。這就是為什么我們一定要開放,一定要吸取發達國家的經驗和教訓。
第四、關于后發優勢和創新的關系。創新不僅僅是要搞一些高新技術產業,各行各業都應該創新。我們講創新,不是說這個產業不創新,那個產業創新。如果我們需要搞各種產業的話,我們就應該去搞,但是都要在努力創新的基礎上。新型工業化的道路是創新的發展的道路,不要把它局限為:發展哪個產業就叫新型工業化了,不發展哪個產業不叫新型工業化。新型工業化意味著我們學習先進經驗,意味著我們要創新。背后的涵義是環保、提高效率等等。
第五、科學發展意味著提高資源效率。但是提高資源效率并不等于我們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就不要發展資源密集型產業。如果我們的社會、我們人民的消費,還需要蓋房子,我們就不可避免還需要鋼、水泥,還需要用資源密集型產品。在資源問題上,能源問題上,最核心的是怎么提高資源利用的效率,而不是就不用這個資源。能不能提高效率,能不能環保,這是科學發展的要求。
第六、資源約束問題。經濟學的根基就是資源的稀缺性,這是一切問題的出發點。但是我們也不應該只根據我們自己有什么資源,才發展什么產業,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是不利用其他國家的資源就可以發展起來,我們更應該從全球的角度來思考資源。老聽見有人說,我們怎么能搞這個,搞那個呢,我們沒這個沒那個。我們建大港的意義就在于用全世界的資源來發展自己,我們中國13億人口,占世界人口的1/5,我們要發展就一定要從全球的角度來思考資源問題。資源的約束,資源的稀缺性更要求我們提高資源的效率。科學發展、轉變生產方式,含義是提高效率,符合經濟規律,而不是說這個經濟結構就是科學發展觀,那個經濟結構就不是科學發展觀,沒有效率,怎樣的經濟結構都不是科學發展,都不是新型增長方式,哪怕你搞的全是高新科技,你仍然可能不符合科學發展觀。:
第七、科學發展意味著社會和諧,人民幸福。我非常贊同用幸福指標來衡量我們的發展,科學發展需要關注社會和諧,關注社會問題,關注社會成本,在我們這個發展階段特別重要。人均GDP到了兩三千美元以上的階段,大量的農民還沒有轉移出來,需要我們政府更多地關注社會平等、和諧的問題,給予弱勢群體更多的關注。
第八、科學發展意味著環保。除了環保還有一個全球變暖的問題。這不僅僅是地方的環保,也是全球的問題;這不僅僅是個綠色的含義,還是一個更大范圍的生態和諧的問題;這不是一百年前,二百年前一些國家的問題,而是必須納入現在發展戰略的政策思考。環保本身也可以提高效率,循環經濟本身是提高效率。反過頭來說,循環經濟如果在經濟上無效率的話也很難持久。
第九、我們怎么用制度來保證科學發展。發展經濟學本身也包含著一些制度的創新和制度的改革。我們國家是體制轉軌國家,又是發展中國家,一種雙重身份,改革的問題就特別重要。一個大的發展時期,特別需要在經濟體制、社會體制、政治體制、政府體制方方面面加大改革的力度,用改革來促發展。以下幾點特別重要:
一是如何使多種經濟主體發揮創造力。現在我們大的國有企業在起主導作用,還要考慮怎么能夠通過各種政策和制度鼓勵各種經濟形式的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發揮更大的作用。
篇10
近幾年針對環境法學方法論的激烈爭論引起了學術界的廣泛關注,并且在對其產生爭論的過程中,逐步發展出了多種不同的思想理念。在這種情況下降環境法學與方法論相結合體現了學者在學術研究道路上的嚴謹,并且學者們針對環境法學的研究正一步一步的逐步深入,并逐漸步入了正軌。但是目前依然有許多問題存在于環境法學方法論的研究工作中,我們在研究過程中需要正視這些問題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解決辦法以確保我國環境法學方法論相關研究實現向前發展。
1 環境損害
理論研究想要取得一定的進展,都需要建立起自身的邏輯起點。邏輯起點是否科學決定了理論體系的構建能否持久,并走向成熟。上述言論在環境法方法論方面的研究中也同樣奏效。所以我們在進行環境法學方面的研究時,要選擇適當的邏輯起點,讓研究工作能夠順利進行并最終逐步深入,為日后理論體系的構建創造一個良好的基礎。所謂“適當”,就是在對其的選擇方面應當有相關的約束,這個約束來自于研究的目的、研究的過程或是研究經驗,其中是含有一定的規律性的。我們在對此的選擇方面一定要嚴謹,清楚的知道邏輯起點的確立對日后理論研究工作的重要性,和其對理論體系構建的深遠影響。在選擇上可以參考前人的意見,例如馬克思曾指出邏輯起點應當是在研究主體中最簡單且普遍的,并且還要使研究的主體與客體達成辯證統一。馬克思利用了矛盾與發展的觀點看待邏輯起點與理論體系的關系,馬克思認為邏輯起點不僅引導了理論體系的構建過程,同樣對其發展的最終結果也有影響作用。在環境法學的研究中,我們應當從環境損害出發,以此為基點構建環境法學的研究體系。環境法的確立目的是為了調整異常環境狀態下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若某時間段內環境發展持續處于良好的狀態,環境法就是多余的。但是目前環境損害問題逐漸增多,此種情況下如何保證環境異常狀態下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就是環境法學方法論需要研究的問題。以環境損害為邏輯起點的環境法學研究目前已經取得了一定的進展,構建完成了其獨特的理論研究體系。
2 整體主義
環境法與憲法、婚姻法等具有相同的法律特點,即利用權利與義務的劃分,實現人與人、人與自然間的協調發展。環境法學方法論是在環境法的基礎之上確立的,并以環境法作為自己研究的主要對象。在研究工作中,對自己的立場要有一定的思考,不同的立場會讓理論研究產生不相同的結果,以不同的立場去判斷事物也會有不同的判斷結果。例如在環境法學方法論中,研究人員的立場應該是堅持整體主義。之所以要堅持與其他研究相反的整體主義是因為環境法學其自身就是為保全整體的利益而確立的。環境對人類的生活有極大的影響,破壞環境能夠讓某一部分人獲得一定的利益,但是這種利益是局部的,對整體的人類來說是有害的。例如森林覆蓋率的減少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人的居住體驗以及身體健康,但是販賣木材的人會從中獲益;珍稀動物的滅絕對人類來說是一個非常大的損失但是販賣珍稀動物的人已經從中獲利,這就是為何當前世界范圍內存在大量的偷獵以及偷伐樹木的情況。環境法保護的是整體的利益,即維護絕大部分人類的利益。通常情況下損害人類利益的也是人類中的一部分,為了自身的經濟利益而對整體人類的利益造成破壞。環境法的立場就是以整體的利益為重,思考整體與個人間的具體關系,并對其進行妥善的處理。
3 環境責任
環境法中對個人的權利與義務進行了明確的劃分,個人在日常生活中接觸到的就是已經劃分清楚的法律條文。在對法律條文進行劃分的過程中,需要專家學者通過大量的研究考證來證明法律規范的合理性與科學性。環境法的確立是建立在一定的道德基礎之上的,專家學者進行立法之后,可以以確立的道德基礎為起點,對法律內容進行評判,判斷其是否合理是否適用,這是為了最大限度的保全人類的整體利益。當前我們所處的環境由于地球的連通性,可以將其稱之為“環境共同體”,人類處于并將長期處于此環境共同體之類,環境共同決定了所有人類的整體利益共同。人類社會中存在的企業、集團、國家等組織與自然環境也有一定的利益關聯,人們從環境的健康發展中獲得一些便利,例如新鮮的空氣、溫暖的陽光等,在享受這些便利的同時,也需要人們對此進行一定的付出,為保障環境的可持續發展而共同努力。想要繼續享受良好的環境為生活帶來的便利就需要人類盡自己應盡的義務。環境法的基礎設置方式就是依照權利與義務的協調性設置的,在環境責任的基礎之上設置相應的環境醫務,在義務的基礎之上確立對環境管理的權力及監督環境保護工作的權利。還要根據環境責任的設置確定環境保護工作中的權利,并以此為依據設置政府各公共管理部門的義務與責任。
4 結束語
目前我國環境保護問題與社會經濟發展的矛盾日益突出,雖然我國的環境法學方法論研究工作已經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是我們應當在未來的研究工作者對自身的立場以及道德水平有更高的要求。尊重自然環境在環境法學研究工作中的主體地位,將法律完全的投入實踐中去。并要在研究過程中做到專心學術,不受其他利益的牽絆,對環境價值予以肯定并從法律方面予以保護,對整體公民的環境權益實施大力度的保護。
作者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