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制品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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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第一條為了加強血液制品管理,預防和控制經血液途徑傳播的疾病,保證血液制品的質量,根據藥品管理法和傳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原料血漿的采集、供應以及血液制品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全國的原料血漿的采集、供應和血液制品的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原料血漿的采集、供應和血液制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依照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的職責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原料血漿的管理
第四條國家實行單采血漿站統一規劃、設置的制度。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核準的全國生產用原料血漿的需求,對單采血漿站的布局、數量和規模制定總體規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總體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單采血漿站設置規劃和采集血漿的區域規劃,并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五條單采血漿站由血液制品生產單位設置或者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設置,專門從事單采血漿活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單采血漿活動。
第六條設置單采血漿站,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單采血漿站布局、數量、規模的規劃;
(二)具有與所采集原料血漿適應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三)具有與所采集原料血漿適應的場所及衛生環境;
(四)具有識別供血漿者的身份識別系統;
(五)具有與所采集原料漿相適應的單采血漿機械及其他設置;
(六)具有對所采集原料血漿進行質量檢驗的技術人員以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第七條申請設置單采血漿站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初審,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立的派出機關的衛生行政機構審查同意,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核發《單采血漿許可證》,并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單采血漿站只能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劃定區域內的供血漿者進行篩查和采集血漿。
第八條《單采血漿許可證》應當規定有效期。
第九條在一個采血漿區域內,只能設置一個單采血漿站。
嚴禁單采血漿站采集非劃定區域內的供血漿者和其他人員的血漿。
第十條單采血漿站必須對供血漿者進行健康檢查;檢查合格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核發《供血漿證》。
供血漿者健康檢查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十一條《供血漿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設計和印制。《供血漿證》不得涂改、偽造、轉讓。
第十二條單采血漿站在采集血漿前,必須對供血漿者進行身份識別并核實其《供血漿證》,確認無誤的,方可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健康檢查和血液化驗;對檢查、化驗合格的,按照有關技術操作標準及程序采集血漿,并建立供血漿者健康檢查及供血漿記錄檔案;對檢查、化驗不合格的,由單采血漿站收繳《供血漿證》,并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監督銷毀。
嚴禁采集無《供血漿證》者的血漿。
血漿采集技術操作標準及程序,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十三條單采血漿站只能向一個與其簽訂質量責任書的血液制品生產單位供應原料血漿,嚴禁向其他任何單位供應原料血漿。
第十四條單采血漿站必須使用單采血漿機械采集血漿,嚴禁手工操作采集血漿。采集的血漿必須按單人份冰凍保存,不得混漿。
嚴禁單采血漿站采集血液或者將所采集的原料血漿用于臨床。
第十五條單采血漿站必須使用有產品批準文號并經國家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機構逐批檢定合格的體外診斷試劑以及合格的一次性采血漿器材。
采血器材等一次性消耗品使用后,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銷毀,并作記錄。
第十六條單采血漿站采集的原料血漿的包裝、儲存、運輸,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第十七條單采血漿站必須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消毒管理及疫情上報制度。
第十八條單采血漿站應當每半年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有關原料血漿采集情況,同時抄報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立的派出機關的衛生行政機構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每年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匯總報告本行政區域內原料血漿的采集情況。
第十九條國家禁止出口原料血漿。
第三章血液制品生產經營單位管理
第二十條新建、改建或者擴建血液制品生產單位,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總體規劃進行立項審查同意后,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審核批準。
第二十一條血液制品生產單位必須達到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規定的標準,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合格,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血液制品的生產活動。
第二十二條血液制品生產單位應當積極開發新品種,提高血漿綜合利用率。
血液制品生產單位生產國內已經生產的品種,必須依法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申請產品批準文號;國內尚未生產的品種,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新藥審批的程序和要求申報。
第二十三條嚴禁血液制品生產單位出讓、出租、出借以及與他人共用《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和產品批準文號。
第二十四條血液制品生產單位不得向無《單采血漿許可證》的單采血漿站或者未與其簽訂質量責任書的單采血漿站及其他任何單位收集原料血漿。
血液制品生產單位不得向其他任何單位供應原料血漿。
第二十五條血液制品生產單位在原料血漿投料生產前,必須使用有產品批準文號并經國家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機構逐批檢定合格的體外診斷試劑,對每一人份血漿進行全面復檢,并作檢測記錄。
原料血漿經復檢不合格的,不得投料生產,并必須在省級藥品監督下按照規定程序和方法予以銷毀,并作記錄。
原料血漿經復檢發現有血液途徑傳播的疾病的,必須通知供應血漿的單采血漿站,并及時上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第二十六條血液制品出廠前,必須經過質量檢驗;經檢驗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嚴禁出廠。
第二十七條開辦血液制品經營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核批準。
第二十八條血液制品經營單位應當具備與所經營的產品相適應的冷藏條件和熟悉所經營品種的業務人員。
第二十九條血液制品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包裝、儲存、運輸、經營血液制品,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單采血漿站、供血漿者、原料血漿的采集及血液制品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血液制品生產單位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人員執行職務時,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抽取樣品和索取有關資料,有關單位不得拒絕和隱瞞。
第三十一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每年組織一次對本行政區域內單采血漿站的監督檢查并進行年度注冊。
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設立的派出機關的衛生行政機構每半年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單采血漿站進行一次檢查。
第三十二條國家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機構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省級藥品檢驗機構,應當依照本條例和國家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血液制品生產單位生產的產品定期進行檢定。
第三十三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全國進出口血液制品的審批及監督管理。
第五章罰則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單采血漿許可證》,非法從事組織、采集、供應、倒賣原料血漿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和從事活動的器材、設備,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經血液途徑傳播的疾病傳播、人身傷害等危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單采血漿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第八項所列行為的,或者有下列其他行為并且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吊銷《單采血漿許可證》;構成犯罪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采血漿前,未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頒布的健康檢查標準對供血漿者進行健康檢查和血液化驗的;
(二)采集非劃定區域內的供血漿者或者其他人員的血漿的,或者不對供血漿者進行身份識別,采集冒名頂替者,健康檢查不合格者或者無《供血漿證》者的血漿的;
(三)違反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血漿采集技術操作標準和程序,過頻過量采集血漿的;
(四)向醫療機構直接供應原料血漿或者擅自采集血液的;
(五)未使用單采血漿機械進行血漿采集的;
(六)未使用有產品批準文號并經國家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機構逐批檢定合格的體外診斷試劑以及合格的一次性采血漿器材的;
(七)未按照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要求包裝、儲存、運輸原料血漿的;
(八)對國家規定檢測項目檢測結果呈陽性的血漿不清除、不及時上報的;
(九)對污染的注射器、采血漿器材及不合格血漿等不經消毒處理,擅自傾倒,污染環境,造成社會危害的;
(十)重復使用一次性采血漿器材的;
(十一)向與其簽訂質量責任書的血液制品生產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供應原料血漿的。
第三十六條單采血漿站已知其采集的血漿檢測結果呈陽性,仍向血液制品生產單位供應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吊銷《單采血漿許可證》,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經血液途徑傳播的疾病傳播、人身傷害等危害,構成犯罪的,對負責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涂改、偽造、轉讓《供血許可證》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收繳《供血漿證》,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血制品生產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生產假藥、劣藥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使用無《單采血漿許可證》的單采血漿站或者未與其簽訂質量責任書的單采血漿站及其他任何單位供應的原料血漿的,或者非法采集原料血漿的;
(二)投料生產前未對原料血漿進行復檢的,或者使用沒有產品批準文號或者未經國家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機構逐批檢定合格的體外診斷試劑進行復檢的,或者將檢測不合格的原料血漿投入生產的;
(三)擅自更改生產工藝和質量標準的,或者將檢驗不合格的產品出廠的;
(四)與他人共用產品批準文號的。
第三十九條血液制品生產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向其他單位出讓、出租、出借以及與他人共用《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產品批準文號或者供應原料血漿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上10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血液制品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包裝、儲存、運輸、經營血液制品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要求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一條在血液制品生產單位成品庫待出廠的產品中,經抽檢有一批次達不到國家規定的指標,經復檢仍不合格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撤銷血液制品批準文號。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進出口血液制品或者出口原料血漿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沒收所進出口的血液制品或者所出口的原料血漿和違法所得,并處所進出口的血液制品或者所出口的原料血漿總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篇2
[關鍵詞] 佳林豪;血液透析;腎性貧血
[中圖分類號] R556[文獻標識碼]C [文章編號]1674-4721(2009)07(b)-186-02
促紅細胞生成素(erythropoietin, EPO)是腎臟分泌的一種活性糖蛋白,能和表達于紅細胞表面的 EPO受體結合,刺激紅細胞增殖、分化、成熟的造血因子。1989年美國 FDA批準重組促紅細胞生成素 rHuEPO 應用于臨床,成為腎性貧血治療的里程碑[1]。我院應用佳林豪治療60例腎性貧血的血液透析患者,療效顯著,現報道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選擇我院血透慢性腎衰貧血患者 60例,男 18 例,女42例,年齡 22~74 歲,平均( 45.0 ±15.9)歲。血透 2 周以上血紅蛋白(Hb)
1.2方法
60 例血液透析患者按初始 Hb水平分為 A 組(Hb ≤70 g/L) 30 例和B 組( Hb > 70 g/L)30 例; 給予血透腎性貧血患者rHuEPO 1萬單位(商品名:佳林豪),qw,sc,當 Hb 迅速升至 100 g/L,HCT 升高達 30 %時可酌情減量至初始量的 30 %~50 %,根據個體情況決定維持量,觀察 16 周。在應用佳林豪治療期間均補充鐵劑(硫酸亞鐵、維鐵緩釋片或者靜脈用右旋糖酐鐵、蔗糖鐵)、葉酸、維生素C。
1.3統計學處理
所有資料均采用SPSS13.0和Excel軟件進行分析,并進行均數差異顯著性檢驗(t檢驗),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表示。
2 結果
2.1 兩組療效比較
A 組30 例中顯效11例,有效15例,無效4例,有效率為86.67%;B 組30例中顯效12例,有效15例,無效3例,有效率為83.33%。整個患者群的總有效率為 85 %。兩組間有效率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
2.2Hb、RBC和HCT水平的變化
治療后各時間段 Hb、RBC、HCT均較治療前明顯提高(P
2.3 不良反應
總不良反應率為 3.33%,2例出現血壓升高,其中1例未特別加用降壓藥,另1例加用降壓藥后血壓控制。本研究的不良反應輕微,未出現嚴重不良反應。
3 討論
典型的腎性貧血是血細胞血色素性貧血,通常于 GFR < 20~30 ml/min時發生。在慢性腎衰竭時,隨著腎實質不斷減少,機體生成 EPO 減少,慢性腎衰竭患者血清和透析液中存在有一些不同相對分子質量的毒性產物,這些物質均能抑制骨髓造血祖細胞分化成紅細胞集落形成單位(CFU-E)和紅細胞暴發形成單位(BFU-E) 均有抑制作用,對血紅蛋白合成也有抑制作用[2-3]。EPO作用于骨髓紅細胞系造血干細胞,促使干細胞分裂、分化,生成紅細胞的過程稱為“促紅細胞生成”。EPO 作為促使造血干細胞分化的重要成分,對于紅細胞生成有著決定性的作用。透析可以改善患者的貧血狀況,原因可能是糾正了高血容量狀態,消除了抑制紅細胞生成的物質,糾正了代謝紊亂,由于腎功能衰竭時不能生成大量的紅細胞生成素以滿足機體的需求。
重組人促紅細胞生成素是利用DNA 重組技術人工合成的激素,其生物活性、免疫學特性與自然 EPO 完全相同,療效肯定。近20 年來,重組人促紅細胞生成素治療已被廣泛應用于治療慢性腎臟病尤其是維持性血透患者的腎性貧血,其應用已被列入 K/DOQI指南[4]。通過對60例患者的應用,收到明顯臨床效果,糾正了貧血,避免了輸血,隨著貧血的改善,組織供氧狀態的好轉,患者癥狀明顯好轉,生存質量明顯提高。用促紅細胞生成素治療血液透析患者貧血,A、B兩組間有效率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有85%的患者治療16周內 Hb、RBC、HCT 可達到效或顯效目標,研究不良反應輕微,未出現嚴重者。總之,應用重組人促紅細胞生成素注射液(佳林豪)有效性高,安全可靠,能夠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是臨床用來治療腎性貧血的有效手段。
[參考文獻]
[1]程衛,李鐘聲.紅細胞生成素治療腎性貧血的進展[J].透析與人工器官,2008,19(3):19-21.
[2]秦梅娟,秦美華,劉豐美.促紅細胞生成素治療腎性貧血的臨床觀察及護理[J].齊齊哈爾醫學院學報,2005,26(27):852.
[3]吳俊,梅長林.重組人紅細胞生成素在腎疾病領域的應用進展[J].醫學綜述,2005,11(8):709.
[4]張燕京.促紅細胞生成素與腎性貧血研究進展[J].國外醫學?泌尿系統分冊,2004,24(6):852-856.
篇3
[關鍵詞]物流管理;商品學;思考[中圖分類號]U7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4)44-0159-01
1 引 言
高職物流管理專業培養的是具有一定物流管理知識,能夠熟練掌握各項物流功能操作的高等技術應用型專門人才,學生就業主要集中在物流企業、配送中心等業務部門中的基層操作、基層管理,工商企業內部物流的基層作業和管理等崗位。物流服務的最終目標是最大限度地實現客戶的物流需求,各種物流基本功能的實現都是圍繞具體商品展開的,因此,認識和掌握典型大類商品的自然屬性,熟練運用商品檢驗、包裝和養護中的技術方法,在工作中觸類旁通、舉一反三,才能針對具體商品保質保量地完成物流任務。商品學作為一門傳統學科,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綜合應用學科,商品學對物流管理專業能夠發揮較強的理論基礎作用,是物流管理專業課程體系的必要組成部分,對物流管理專業學習能夠發揮較強的理論基礎作用,其基礎知識和技能的學習有助于物流管理專業技能的掌握。
由于學科的自身特點和高職教育的要求,在很多學校許多專業都開設有商品學,如本科院校、市場營銷專業、連鎖經營管理專業等。商品學作為物流管理專業職業基礎課,通常開設在第一學期,此時,學生對專業的認識尚處于感性階段,商品學可以抓住這一時機,加深學生對專業的理性認識,增強職業意識,為后續專業課程的銜接和將來從事物流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
2 高職物流管理專業商品學課程的特殊性
目前,各類商品學教材非常多,這些教材有的是針對本科專業、有的是針對高職經濟管理類專業等,但內容和其他無二樣。這些教材內容多、覆蓋面廣,商品學的教學目標較為模糊,大多是通過教學使學生充分了解商品的特性,較為系統地獲得商品使用價值的基本知識,熟悉并了解生活中主要的商品,沒有結合物流管理專業需要突出重點,學生工作后“學的用不上,用的沒學過”。如何在有限的時間內,讓學生既掌握必要的商品知識,又具有一定的職業能力和再學習能力?這一問題使得物流管理商品學的理論教學更要求能結合專業所需,為專業技能型人才培養服務,應根據教學對象不同選取教學內容。物流管理專業對商品學的學習目標有其自身的需求特點,更強調的是其基礎知識對物流技能課程學習的服務性,為今后學習后續課程、解決實際物流作業問題打下扎實的基礎。
3 高職物流管理專業商品學課程教學思路
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及《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基于建構主義和混合式學習理論,按照高等職業教育工學結合課程改革的基本要求,高職物流管理專業課程應以就業為導向,根據物流管理技術領域和職業崗位的任職要求,參照職業資格標準,選取課程內容。具體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研究:
3.1 確立高職物流管理專業商品學課程教學目標
物流管理是一門交叉學科,具有經濟學、管理學、工學和理學等多重屬性,研究內容包括運輸、儲存、裝卸、搬運、包裝、配送、流通加工和信息處理;現代商品學則被公認為是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復雜融合的綜合性應用學科,是以商品體為基礎、以商品質量為中心來研究商品使用價值及其質量變化規律的。
根據教學目標的性質,高職物流管理專業培養的是具有一定物流管理知識、能夠熟練掌握各項物流功能操作的技能型專門人才,學生就業主要集中在物流企業、配送中心等業務部門中的基層操作、基層管理,工商企業內部物流的基層作業和管理等崗位。商品學的教學目標應圍繞高職物流管理專業人才培養目標來定位,集中考慮職業崗位群能力要求,突出職業化、技能化特點,在基本理論“必需、夠用”的基礎上,重點“增強實操技能、提高職業素質”,切實起到對專業能力培養的支撐作用,使學生掌握的商品學知識和技能能夠滿足職業崗位的實際需求,并適當兼顧學生的后續發展需要。
3.2 教材內容上突出物流管理專業性
商品學是一門研究商品使用價值及其變化規律的應用學科,知識體系上有自身相應的系統性和完整性,其教學內容包括了商品學概論和各類商品知識,即包含了商品質量、商品標準、商品檢驗、商品分類、商品包裝、商品貯存、商品養護等基礎知識,以及日用百貨、針紡織品、服裝、鞋帽、家用電器、文化用品、首飾、工藝品、家具、食品等商品知識。因此,商品學基礎性理論知識較多,所涉及的學習范圍較廣,并且內容中穿插著與物理學,化學,醫學,生物學等自然科學和技術科學以及市場學,物流學,價格學,經濟學等社會科學的相關知識。
企業崗位設置和專業素質需求是高職教育的風向標。同是專業基礎課的商品學,必然因各專業培養目標不同而帶來教學內容上的差異。如市場營銷或連鎖等專業的培養目標在于完成商品銷售或圍繞連鎖企業的商品進行具體管理,商品學教學內容的重點在于基礎理論知識與商品品牌、質量鑒定、包裝裝潢及消費者審美需求等專業操作技能的結合。物流管理專業的培養目標在于成功實現物流的基本功能,它所研究的對象是流通中的商品,因此,物流管理專業對其商品學的認識和了解也有其相應的重點和難點,商品學教學內容應側重運用編碼、包裝、儲運、檢驗、養護等技能充實和豐富物流職能,使兩者有機融合起來,而商品分類、商品標準等理論知識則簡要講述,“夠用”即可。
篇4
關鍵詞: 《有機化學》 教學內容 教學方法 難易程度 考核機制
《有機化學》是藥品經營與管理專業的一門專業基礎課,在學習該課程前學習了無機及分析化學課程,為后續所學的藥物化學、藥物分析等課程打下了堅實的基礎。該課程包括各類有機物的命名、物理性質、化學性質及各類反應機理,內容繁多,理論性強,而且前后知識點連貫性強。藥品經營與管理專業主要就業方向是在醫藥生產、醫藥經營、醫藥外貿及醫藥管理等企事業單位從事醫藥商品的購銷、調儲、檢測及質量控制等工作。為了很好地發揮有機化學在該專業中的作用,我們對有機化學課程在該專業中的教學進行了探討。
一、專業學生情況現狀介紹
教育部為進一步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高等職業教育體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選拔錄取機制,貫徹落實《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實施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加快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教高[2006]14號)文件精神,積極探索引導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向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職業教育的生源質量,決定由高等職業院校在高考前組織命題、考試、評卷,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確定錄取名單,直接報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錄取。這種招生形式叫作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參加單獨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與參加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生源不足和單獨招生政策的開放,使得一些平時學習積極性不高、基礎不太好的學生愿意參加這種形勢的考試,據統計,我校2015級藥品經營與管理專業共招生86人,其中單獨招生近來的有近50個,而理科生不到10個。這些學生的典型特點是文化基礎差、學習目的不明確、學習動力不足。
二、教學內容的選擇
藥物大多為有機物,針對專業特點,除大部分專業應掌握的烷、烯、炔、芳烴、鹵代烴、醇、酚、醚、醛、酮、羧酸及其衍生物、含氮化合物外,還增加了雜環化合物、對映異構章節。這是由于大多數藥物含有雜環,而在其同分異構體中,R型和S型、左旋體和右旋體的藥效是不同的。這就要求本專業的學生很好地掌握這些知識點,如“反應停”的S構型體具有鎮靜作用,能緩解孕期婦女惡心、嘔吐等妊娠反應;而R構型體非但沒有這種功能,反而會導致胎兒畸形。
三、教學難易程度的把握
據專業管理的具體要求,該課程共48學時,而其他專業則有92學時之多。課時相差之懸殊,這就要求教師很好地把握重點及難易程度。本專業的培養目標是為各類醫藥生產企業、醫藥營銷企業、醫藥外貿企業及醫藥管理等部門培養有較強的實際操作能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從事醫藥商品的購銷、調儲、檢測、養護及質量控制的高級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其對理論性要求不高,因此培養學生只需達到認識有機物類別,掌握有關命名、官能團,大致了解每種官能團所具有的化學性質,而對于合成、轉化、推導等理論性強的內容不作具體要求。如在講芳烴的定位規律時,由苯合成2,4-二硝基苯甲酸,不要求掌握具體的合成方法,只需知道它要發生硝化反應、傅克烷基化反應、氧化反應及據位置關系判斷先引入的是鄰對位定位基還是間位定位基。
四、改進教學方法
打破傳統的教學模式,利用多媒體教學,收集大量的圖片和視頻,提高學生的興奮點,增強教學效果。在具體的教學中,可以把學生分成幾個不同的小組,教師提出問題,小組同學討論后回答問題,當某一組同學回答后,其他組同學可以補充、也可以批評指正。在這樣的教學環境下,學生是主體,很好地發揮主觀能動性。同時學生積極性高,課堂氣氛活躍。如在講某種藥物合成時,我們可以根據其合成過程,讓學生探討在整個的過程中發生了哪些反應。這樣可以加深學生對各化學反應類型知識的掌握,比直接的知識灌輸效果好很多。
五、建立完善的考核機制
大學的期末考核和中學不同,不會以一卷定乾坤,我們通常采取平時成績加期末成績的綜合評定方式。平時成績一般是出勤情況和作業,這種考核形式看似合理,實際上有很多弊端。由于班級人數之多,老師無法顧及每個同學的上課情況及作業的原創性,這就出現很多現象,比如坐在后面玩手機、戴著耳機看視頻、打瞌睡、講小話等情況的發生,作業也是拿著同學的一把抄。因此為了體現平時成績的真實性,可以采取加分、扣分制的方法。學期初把同學們分為幾個小組,給予每組同學50分的基礎分,小組成員上課主動回答問題一次依情況加一兩分,上課有不良現象酌情扣一至三分,加分最高100封頂,扣分扣完為止。最后根據實際比例來給予小組期末的平時考核分。在這樣的考核機制下,不但提高了學生的學習積極性,而且增強了學生的集體榮譽感,課堂氣氛活躍。
通過以上幾方面的探討,增強了學生的主觀能動性,能主動回答問題,課堂氣氛活躍,教學效果明顯。同時分小組考核機制的建立,增強了學生的集體榮譽感,不再把學習看作是個人的事,增強了同學間的感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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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論文關鍵詞]高職教育 藥品經營與管理 專業實訓 教學模式
[論文摘要]實訓教學是職業教育學生技能培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生由課堂走向實習和就業的重要環節,在人才培養過程中越來越發揮出它的重要作用。文章介紹了黑龍江農業經濟職業學院藥品經營與管理專業“三階段,漸近式”實訓教學模式的建設,為相關專業的實訓教學提供了建設性的意見。
黑龍江農業經濟職業學院(以下簡稱“我院”)藥品經營與管理專業依托具有三十余年歷史的校辦制藥企業——牡丹江溫業有限責任公司發展起來。2003年11月被省教育廳確定為教學改革試點專業,其實訓基地被省教育廳確立為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制藥人才培訓基地。本專業對黑龍江省的三十多家醫藥企業進行了職業群與崗位群的調研,了解到企業用人機制、人才需求和崗位技能要求,對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工作能力與素質要求等進行了綜合分析,確定了本專業面向的職業崗位和培養目標。根據調研分析,充分挖掘校辦企業資源,與專業發展相結合,提出建立了“三階段,漸近式”實訓教學模式,將專業技能的培養貫穿于整個教學過程,成功構建了藥品經營與管理專業實訓教學新模式。
一、核心概念及其界定
1.“三階段”。把藥品經營與管理專業的學生在校學習的6個學期根據教學內容劃分為三個階段,即1~4學期為第一階段,主要在校內實訓室進行技能訓練;第5學期為第二階段,主要在校辦企業進行藥品生產崗位實訓;第6學期為第三階段,主要在校外生產實訓基地進行崗位訓練。
2.“漸近式”。根據學生知識和技能掌握由底到高、由簡單到復雜的自然規律,讓學生的實訓由基礎到綜合分階段完成,漸近式進行知識的學習和技能訓練。
3.“實訓教學”。主要由實驗課、校內實訓、校外實訓三個部分構成。
二、總體框架
1.目標設計。通過對藥品經營與管理專業實訓課程教學模式的改革,打破原有各課程實訓中的界限,使各門課程之間既相互獨立,又相互滲透、銜接,實現本專業課程實訓教學內容的整體化,合理安排各階段的教學內容,全面提升學生的專業技能水平。
2.基本思路。第一,以各課程實訓內容間的縱向聯系為紐帶,遞進式地設計各階段的實訓項目,不斷實施與驗證,進行實訓項目的重組與優化。第二,根據各階段課程實訓內容的特點,依據現有條件,分別采用不同的教學方法,技能訓練與技能競賽、職業技能鑒定相結合,以期達到最佳的教學效果。第三,根據各階段的教學方法、教學內容及教學手段的不同,針對各階段設計不同的評價方法,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對學生技能進行全面的評價與考核。
3.實施方法。第一,編制《藥品經營與管理專業實訓教學標準》,標準包括各階段的課程內容及對應的實訓內容、實訓項目及評價標準、考核方法及依據等。
第二,根據《標準》的總體內容分階段實施。前4個學期為第一階段,主要依托校內的24個實訓室,在校內進行專項技能訓練,主要進行藥物制劑、檢測、中藥鑒定及微生物培養、發酵等單項能力的訓練,讓學生在走出校門前具備初步的藥物生產及檢測技能。第5個學期為第二階段,在校辦企業——溫業進行崗位實訓,主要進行固體制劑、液體制劑、原料藥等的生產及檢測實訓,進一步訓練學生的生產操作技能,同時,讓學生初步了解藥品生產企業的生產及質量管理,為下一步的校外實訓做好準備。第6學期為第三階段,把學生送到校外實訓基地進行輪崗訓練,主要的訓練內容是藥品經營企業的市場調研、藥品經營企業的管理及運行、藥品的GSP認證管理、藥品的營銷及用藥指導等培養學生的專業技能。在校外實訓基地頂崗實訓采取“實訓與就業相結合”的方式。從而實現了人才培養“從理論到技能,從學校到企業,從學生到員工”的全就方位立體過渡,真正實現了學生就業的零距離。 轉貼于 第三,技能訓練與技能競賽、職業技能鑒定相結合。近三年來,本專業教師積極組織系內技能競賽,調動學生學習技能的積極性。每年都組織藥物制劑、藥物檢測、中藥鑒定、微生物檢測及藥學服務等技能競賽,以賽促練,提高學生學習技能的主動性。按照高職人才培養目標要求并結合本專業的特點,將職業技能鑒定與專業課程設置有效銜接。充分利用學院擁有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準的職業技能鑒定站(農業-152站)的有利條件,不斷拓展職種、職級,實現專業的主要實訓項目均有相應的職種與之對應。現已開展生化藥品制造工、中藥調劑員、藥物檢驗工、藥物制劑工、醫藥商品購銷員等工種的鑒定工作。同時,為了提高學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與鑒定的積極性,增強學生就業的競爭力,從2007年起,規定凡是崗位或技能有相應考核標準和技能證書的課程,相關專業學生必須考取相應技能證書,并作為相應實踐環節的教學目標。經過幾年努力,實踐教學的質量穩步提高,畢業生基本實現畢業就能頂崗。
三、保障措施
1.組建“雙師型”教師隊伍,為實訓教學提供人力保障。實訓教學要求教師既熟悉理論又具備實踐經驗、既懂理論教學又掌握操作技能。學研通過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辦法對教師進行職業技能培訓,提高教師的職業技能。一方面,安排專任教師到企業頂崗實踐、掛職鍛煉。本專業建立了專任教師到企業掛職鍛煉制度,并給予經費資助。幾年來,本專業教師累計有6人次分別到牡丹江友搏藥業、北京養生堂藥業、黑龍江泰華藥業等校企合作企業參加實踐鍛煉或擔任職務,教師們在積累實際工作經驗的同時,也大大提升了職業能力,并能將一線的技術要求和實踐經驗貫穿到教學過程中,為教學質量的提高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另一方面,聘請校企合作企業技術人員擔任實訓指導教師,主要承擔學生在企業實習期間的實踐教學任務,并逐步引進企業生產技術人員擔任校內實訓指導教師,形成了部分實踐技能課程主要由具有相應高技能水平的兼職教師講授的機制。
2.建立穩定的校內、外實訓基地,為實訓教學提供實踐平臺。我院校內實訓室建設的具體思路是:立足校內,充分發揮校辦產業的作用,保證每個學生都能得到鍛煉。本專現設有藥物理化與分析實訓室、藥物合成實訓室等24個專業實訓室,這些實訓室能開展校內實踐教學工作,共同支撐藥品經營與管理專業及專業群的校內實訓。充分利用校辦企業——溫業有限責任公司,為學生提供了良好的實訓條件。該公司成立于1969年,擁有藥品生產線5條,有注射液、顆粒劑等劑型,可生產五大系列35個品種,可使學生正確掌握原料藥、半成品和成品檢驗以及工藝過程質量監控的技術,是學院制藥技術類各專業學生的校內實訓基地。與此同時,本專業還充分利用校外資源,與黑龍江省佳木斯晨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北京養生堂醫藥有限公司、哈爾濱三陽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友搏藥業有限責任公司、長春一王生物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等16家醫藥企業建立相對穩定的校外實訓基地。這些校外實訓基地每年為本專業提供大約一百多個實訓崗位,能充分保證學生的頂崗實訓質量。
藥品經營與管理專業“三階段,漸近式”實訓教學模式建設三年來,取得了顯著成效,不僅為本專業的人才培養提供了理論基礎,還通過“雙師型”師資隊伍建設和校內外實訓基地建設,為本專業的實訓教學提供了有力保障。當然,在實施過程中也發現了很多問題,如課程改革不夠深化,校外實訓教學與考核難度大,部分校外企業的合作達不到目標要求等。可見,要想真正開展好實訓教學,依然有很長的路要走。盡管實訓教學目前存在著各種困難,但是我們堅信,學生就是我們的產品,教學質量就是我們的生命,我們會進一步完善“三階段,漸近式”實訓教學模式,找到一個使學生、企業、學校三贏的實訓教學模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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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2011年12月初,河北省定興縣人何蘭香心急如焚,她的兒子――14歲的重度乙型血友病患者楊志鑫,已經連續十幾天找不到 “救命藥”――凝血酶原復合物了。“他夜里又疼哭了,我跑遍了北京的大醫院都找不到這藥。醫生說,如果再找不到用藥,后果不堪設想。”何蘭香說。
楊志鑫的遭遇并非個案,根據衛生部及中國血友之家等機構披露的信息,從2011年11月中旬至12月上中旬,中國有23個省份,突然出現凝血酶原復合物的短缺;31家血友病治療中心里,有25家明確表示已經沒有這種藥了;而尚有存貨的是新疆、甘肅等相對偏遠、人口較少的省區。
數以千計的患者,一度隨時面臨死亡威脅的嚴峻局面。
為應對此次危機,衛生部緊急調撥了約1萬支凝血酶原復合物分發到各個血友病治療中心。12月17日前后,這些藥物陸續到達各地,危機暫時得到了緩解。
這或許只是新一輪血液制品短缺的前奏。
短缺之源
血友病為一種遺傳性疾病,患者因血液中缺少某些凝血因子而出現凝血障礙,從而導致經常性出血,靠自身機能難以止血。這種疾病因缺乏的凝血因子不同,而分為不同類型,其中缺乏凝血因子VIII(下稱八因子),為甲型血友病,缺乏凝血因子IX(下稱九因子),則是乙型血友病。
根據中國國家血友病登記信息管理中心截至2011年12月28日的數據,目前中國已登記的血友病患者為9326人,其中12%為乙型,共1087人。
但實際中的血友病患者遠遠不止這么多,據中國血友病協作組副組長、上海瑞金醫院檢驗科主任王學峰介紹,登記確診的血友病人,只占實際患者的10%左右。根據國際流行病學統計,每10萬人中約有10名-20名血友病患者,王學峰據此估算,中國的血友病患者實際人數約為10萬人。
這一數字,與中國血友之家會長儲玉光的數據大體接近,他估計為6.5萬人-13萬人之間。
迄今,血友病沒有根治的方法。最主要的治療方法是“缺什么,補什么”,也就是甲型血友病人輸入八因子,乙型病人輸入九因子。同時,目前中國還沒有提純的九因子產品,乙型血友病人只能使用包含了二因子、七因子、九因子、十因子在內的凝血酶原復合物。
所以,對于乙型血友病患者而言,凝血酶原復合物幾乎成為唯一的“救命藥”。而一旦沒有藥物,輕則如楊志鑫那樣,關節、肌肉等部位疼痛腫脹;重則骨骼變形、肌肉萎縮;而內臟和顱內出血則可能危及生命。
上一次的血友病藥品嚴重短缺,出現在2007年。當時,治療甲型血友病人的八因子藥品在多個省份“斷貨”,其主要原因是因為國家對單采血漿行業進行清理整頓,導致血漿供應量下降。
在2011年12月17日,衛生部與中國血友之家的溝通會上,醫政司副司長郭燕紅表示,此次凝血酶原復合物短缺“事發突然”。
衛生部醫政司血液處處長申子瑜則分析,短缺的原因多樣。這包括近年來由于國家醫保政策的改善,凝血酶原復合物的用藥量,特別是手術用量的增加有關。凝血酶原復合物有多種臨床適應癥,除去乙型血友病人的需要,如嚴重肝病導致的凝血機制紊亂、彌漫性血管內凝血等的治療,而在手術大出血的情況下,也可能用到此藥。
此外,一個明顯的原因是,2011年全國凝血酶原復合物批簽發數,比2010年減少了近兩成。
目前在中國,凝血酶原復合物的生產商僅三家,分別為華蘭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002007.SZ,下稱華蘭生物)、上海萊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002252.SZ,下稱上海萊士)及上海新興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三家企業總批簽發凝血酶原復合物22.54萬支;而2011年1月-10月,三家總量約為15.67萬支,月均減少了約兩成。
占到全國凝血酶原復合物總產量70%左右的華蘭生物,從2011年8月1日起,其在貴州所擁有的5家單采血漿站被貴州省衛生廳關閉,造成華蘭生物采漿量減少約五成。
與此同時,貴州省衛生廳還關閉了其他企業的11家單采血漿站,共造成整個全國采漿量減少約15%。(詳見《財經》雜志2011年第22期“血液制品短缺隱憂”)
在三家公司中,批簽發減幅最大的為上海萊士。該公司證券事務代表張屹表示,2011年凝血酶原復合物產量減少的原因之一是公司調整了年度生產計劃,另外,雖然該公司的單采血漿站數量雖無減少,但因采漿站所在地的外出打工者增加,原有的獻漿員減少,從而導致采漿量減少。
緊急應對
大面積的藥物短缺,引起了多方重視。非營利性血友病人組織――中國血友之家,在搜集各地病患及藥物供應信息之余,于2011年12月6日發出《乙型血友病患者用藥告急》的公開信,同時向衛生部遞交凝血酶原復合物短缺的報告。
衛生部的舉措也較為迅速,其中血液病研究出身的衛生部部長陳竺“尤為努力”:12月9日,陳竺致電華蘭生物董事長安康,詢問凝血酶原復合物的生產及供應情況;12月10日,陳竺又寫信給安康,希望他們能增加凝血酶原復合物等血液制品產量;12月11日,陳竺到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帶頭獻漿400毫升。其他參與獻漿的官員包括衛生部辦公廳副主任、新聞發言人鄧海華,醫政司副司長郭燕紅,國家藥監局辦公室主任、規劃財務司司長顏江瑛等人。而這也是陳竺在2007年6月就任衛生部部長以來,至少第五次帶頭獻血獻漿。
此后,衛生部從華蘭生物等廠家,緊急調撥了約1萬支凝血酶原復合物分發到各個血友病治療中心。12月17日前后,這些藥物陸續到達各地,危機暫時得到了緩解。
近日,何蘭香也告訴《財經》記者,她的孩子楊志鑫目前已能得到藥物,“每周可以注射一次(凝血酶原復合物)了”。
然而,未來的血液制品供應情況仍難預料。
最大的生產商華蘭生物,由于其在貴州的五家血漿站被關停,該公司包括凝血酶原復合物在內的多種血液制品,2012年可能出現全面減產。
“由于原料血漿有90天檢疫期,以及6個月-9個月的血液制品生產周期,和批簽發等因素,所以這種減產會延后到2012年出現。公司預計,凝血酶原復合物也會不可避免地減產。”華蘭生物證券事務代表呂成玉表示。
也有好的消息,中國國內最大的非國有血液制品企業――中國生物制品公司(NASDAQ:CBPO,下稱中國生物制品),將在2012年生產包括八因子、凝血酶原復合物等治療血友病的藥物。
“這些藥物的臨床工作全部完成了,我們最樂觀估計2012年一季度,就可獲得藥監部門的審批,將產品投入市場。”中國生物制品下屬子公司山東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總經理林東表示。
此外,輝瑞制藥(NYSE: PFE)的一種無需血漿為原料的重組九因子藥物BENEFIX,也有望在今年正式登陸中國。BENEFIX早在1997年2月即獲得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的批準,目前已在全球近50個國家和地區上市。
輝瑞制藥中國區企業溝通部負責人席慶告訴《財經》記者,BENEFIX在中國的三期臨床試驗業已結束,正在向國家藥監局申請最后的注冊審批。考慮到目前九因子產品供應的緊張狀況,輝瑞希望主管部門能加快這一審批程序。
類似的故事,在2007年治療甲型血友病人的藥物八因子產品緊缺時也發生過。當時,拜耳公司(DAX:BAY)的重組八因子藥物“拜科奇”,就是通過“綠色通道”獲得了國家藥監局的快速審批。
癥結未解
整個中國血液制品行業前景,短時期內難言樂觀。
血液制品主要包括人血白蛋白、各種免疫球蛋白、及八因子、九因子等各種凝血因子產品。醫學界公認,在諸多病癥方面,血液制品是特效藥和救命藥。陳竺也將其定性為:“現代醫學救治多種疾病的基本的、必需的特殊藥品,具有稀缺和不可替代的特性,屬于國家戰略資源,其生產供應關系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關系到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大局。”
在2011年12月25日的演講中,陳竺坦承,盡管近年來,中國血液制品規范化管理不斷加強,再沒有出現安全質量方面的問題,但血液制品的發展并“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臨床需求”,且面臨“嚴峻的挑戰”。
這些存在的問題包括,血漿綜合利用率低,血液制品生產企業多、規模小、研發能力弱等等。中國目前在產的血液制品企業有24家,只有12家產品總類達到6個以上,最多的僅為11個。其中技術含量較低的人血白蛋白產品,又占到了全部血液制品的75%;而歐、美、日等發達地區,血液制品的生產集中在1家-4家大企業,產量最大的是凝血因子和免疫球蛋白,各占到了30%。
對于中國血液制品供應來說,更大的問題在于原料血漿的缺乏。
目前,單采血漿是血液制品的唯一原料來源。
2008年至2010年,中國采漿量持續增長,分別為:3131噸、3855噸和4180噸。而2011年的采漿量,由于受貴州大規模關停單采血漿站等事件的影響,出現下滑。其中前三季度,全國采漿2909噸,同比下降約6%,預計全年采漿量不到4000噸。
陳竺引述專家測算稱,要滿足中國市場的需求,年原料血漿采集量要達到8000噸,而林東等企業人士則認為,可能需要1萬噸,這意味著目前至少存在一半的缺口。
對比全球,兩家血液制品企業澳大利亞的杰特貝林(CSL Behring)、西班牙的蓋立復(Grifols),年采漿量均超過5000噸,遠高于目前整個中國的水準;此外,美國百特(Baxter)公司的采漿量,也與中國總采漿量大體相當。
此外,陳竺還表示,社會對獻漿工作的誤解影響血液制品的供應,“誤解認為獻漿就等于賣血,賣血就等于貧困,賣血和不光彩是畫等號的,甚至認為獻漿就會傳播感染艾滋病,這些誤解影響了公眾參與獻漿的熱情”。
陳竺此番表態中沒有明言的是,貴州省大規模關停血漿站事件。關停事件源于貴州省高層的一個重要決策:獻血漿形同“賣血”,是貧困的標簽,貴州作為全國第二大獻漿大省有損全省形象,也不利于該省農民脫貧。而大規模關停“不但有利于提升貴州整體形象”,還可以此為契機,爭取扶貧政策的傾斜。
貴州關停血漿站后,國內其他幾個獻漿大省如廣西、江西、安徽等,還紛紛派員到貴州考察其關閉血漿站的經驗,一度引起整個血液制品行業和衛生行政部門的更大擔憂。
為促進血液制品行業發展,陳竺此番提出了血液制品的“倍增計劃”:即通過增加單采血漿站數量、優化血漿站布局以提高原料血漿的供應量;提高原料血漿綜合利用率;建立血液制品的供應、儲備、定價和保障機制,推動血液制品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等舉措,力爭“十二五”期間血液制品供應量比“十一五”末增加一倍。
但是“倍增計劃”的瓶頸之一在于,根據衛生部2008年3月實施的《單采血漿站管理辦法》規定,單采血漿站的設置規劃審批權歸于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這意味著,衛生部無法直接左右單采血漿站的存廢。
篇7
一是進行采供血行為的核查。重點檢查無償獻血情況,獻血者體檢記錄、采血間隔、血液檢測情況,以及一次性采血器材的采購、使用、回收、處置情況。二是核查血液供應情況。檢查血液供應量和去向。同時檢查各血站的血液采集、供應記錄檔案和醫療廢物處置情況。三是抽查血液質量。對重點地區血站的血液樣品進行抽樣檢查。四是檢查《2001年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血站建設和血液管理承諾書》中對一個地市設置兩個血站的問題限期調整的要求的落實情況。
2、組織開展對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的核查。檢查臨床用血是否存在擅自自采自供情況。
對目前仍自采自供臨床用血的醫療機構血液安全進行一次徹底檢查。重點檢查一次性采血器材來源,使用、回收、處置情況,篩選試劑的使用情況,血液檢測記錄、血液供應量和去向。
3、組織開展對單采血漿站的核查。重點檢查血源管理、血漿檢測情況,耗材使用量與采漿量是否匹配,原料血漿供應情況以及一次性采漿器材來源,使用、回收、處置情況等。嚴肅查處手工采集、跨區域采集、超量頻繁采集和冒名頂替采集原料血漿。
4、對近年來采供血液(漿)安全事故多發地區進行重點監督檢查。及時將督察情況反饋給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同時通報當地人民政府。
(二)企業核查組。
1、負責查處血液制品生產企業違法收購原料血漿等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
2、組織對有關檢測試劑、與血液制品或采供血有關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等的核查。重點檢查試劑、醫療器械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等情況。
3、組織抽查血液制品和采供血有關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等情況。
(三)案件查處組。
行政違法案件,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對違紀違法行為,需要依紀依法追究責任的,由監察機關負責查處;涉嫌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其他部門配合。具體任務如下:
1、組織開展明察暗訪。對無償獻血工作開展不力、非法組織社會人員賣血較嚴重地區以及非法采集、買賣血液(漿)等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明察暗訪,并在此基礎上研究提出打擊整治和防范此類活動的針對性措施,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
2、梳理排查案件線索。研究部署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對近年來各部門接報的非法采供血液(漿)等典型案件線索進行認真梳理、排查,抓住線索,一追到底,并逐一明確破案責任單位和人員,盡快查清結案,依法嚴厲打擊。
3、掛牌督辦重大案件。公安部將根據工作實際情況,選擇危害嚴重、社會影響大的案件確定為公安部督辦案件。
4、對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政府部門及事業單位在計劃無償獻血中組織外單位或社會人員頂替獻血的;對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條例》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力、采供血機構秩序混亂、非法采供血問題嚴重、長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對在本次專項整治工作中,推諉扯皮、行政不作為的案件線索,各級監察機關要認真調查處理,依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宣傳教育組。
1、組織協調設立非法采供血液和單采血漿專項整治舉報電話,收集整理相關信息,編寫整頓工作信息簡報,報全國整頓辦及有關領導。
2、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深入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增強自覺守法意識,形成社會監督氛圍。
3、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后,選擇典型案例通過新聞媒體通報。
(五)技術保障組。
1、負責組織、落實抽查血站、單采血漿站基本標準情況和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
2、負責抽查醫療機構臨床用血情況,對偏遠地區醫療機構緊急用血血液檢測情況進行檢查。
3、為其他工作小組相關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三、工作目標
(一)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血(漿)站。通過專項整治,使采供血機構的管理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提高采供血各個環節的工作質量,規范血液和原料血漿的采集、檢驗和供應等活動,對不符合條件或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血(漿)站,堅決依法予以取締。
(二)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行政和法律責任。對查明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血(漿)站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員,要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對地方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責任人員,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規定追究責任。
(三)嚴厲打擊非法采供血違法犯罪活動。依法查處非法采集血液、原料血漿和組織他人賣血(漿)、或以暴力脅迫及其他方法迫使他人賣血(漿)的違法犯罪分子;堅決取締非法采集血液和原料血漿的窩點。
(四)通過專項整治,使非法采供血違法活動大幅度減少,采供血秩序明顯好轉。保證臨床用血安全和原料血漿質量,有效控制艾滋病和其他經血液途徑傳播疾病的傳播,保證人民群眾臨床用血和血液制品的安全。
四、宣傳工作與總體安排
(一)宣傳工作。
宣傳工作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非法采供血液和單采血漿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及非法采供血液和單采血漿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作出的總體工作部署,貫穿于采供血專項整治工作始終。具體安排如下:
5月至6月,宣傳工作按照四部門專項整治工作的部署全面展開,側重宣傳非法采供血的社會危害、專項整治的工作部署,鼓勵廣大人民群眾增強防范意識,自覺抵御非法采供血行為可能給自己帶來的健康損害。
7月至9月,集中宣傳各小組以及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10月至11月,重點宣傳督察工作情況,通報一批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的大要案的查處情況。
12月,側重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的成效。
(二)總體安排。
5月底以前,衛生部、公安部、監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關于印發非法采供血液和單采血漿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并報送國務院及全國整規辦,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展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要求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提出切合本地實際的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并作出部署。各地于6月10日前將貫徹落實電視電話會議情況、有關領導批示和組織機構情況上報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
5月至6月,各地開展全面自查工作。
7月至11月,各地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全面整改。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開展對采供血機構的全面核查以及醫療機構臨床用血情況的抽查。
各小組、各省自7月開始,每月底向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報告一次當月工作進展情況。11月底以前上報各組和各省份的工作總結。
11月,衛生部、公安部、監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成檢查組,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進展及成效進行重點抽查。
12月,衛生部、公安部、監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開展全面驗收,進行非法采供血液和單采血漿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并將有關工作情況匯總上報國務院及全國整規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這次非法采供血液和單采血漿專項整治工作對于進一步規范采供血秩序、維護醫療用血安全、防治艾滋病和其他傳染病的傳播、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重要意義。把專項整治工作作為自覺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體現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維護改革開放大好局面以及實施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的重要內容,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切實抓緊、抓細、抓實。
(二)分工協作,明確責任。非法采供血液和單采血漿專項整治工作要堅持“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格局。特別是縣級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負起責任,組織聯合行動,通過非法采供血液和單采血漿專項整治工作的不斷深入,促進地方經濟健康協調發展,確保一方平安。各有關部門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工作中的協調與配合,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及時通報本部門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并適時調整完善既定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形成專項整治工作的強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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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藥品保管 藍墨云 移動信息化教學 混合式學習
《藥品保管》是藥學專業的一門專業必修課程。該門課程的教學目的是使學生掌握進行藥品儲存和養護的基本技能,使之在畢業后具備直接從事藥品儲存與養護技術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能力。該課程對于高職藥學專業的學生來說非常重要。然而,該門課程的內容較為繁雜瑣碎,記憶性知識點多,且涉及大量專業設備、專業法規規范及其他學科知識,對于尚未具有專業實踐經歷的高職藥學專業學生來說,一直是學習中的難點。
混合式學習(Blended Learning)是最早由何克抗教授提出的一個概念。它是對數字化學習(E-learning)教學實踐進行優化和改進的產物。所謂混合式學習,就是指把傳統學習方式的優勢和數字化學習的優勢結合起來。也就是說,既要發揮教師引導、啟發、監控教學過程的主導作用,又要充分體現學生作為學習過程主體的主動性、積極性與創造性。混合式學習比單純的數字化學習和傳統教學更有利于強化學習效果和提高學習效率,是信息化教學改革的重要方向。
目前,我們社會已經進入移動互聯網時代,各種移動互聯設備在高職高專學生中已經十分普及。據調查,目前99.9%的我校藥學專業學生已經擁有智能手機,其中,約30%的學生同時擁有一臺平板電腦。移動互聯設備的普及,為課堂教育教學模式的改革提供了極好的物質基礎。有鑒于此,本課程組通過建立起面向移動終端的數字化課程資源和教學互動平臺,從教材、教學和考核等多個方面,引入混合式學習的理念,改善學生《藥品保管》課程的學習過程。目前,市面上已經有多款手機app輔助教學工具可作為教學互動平臺以供選用,我們選用了其中一款“藍墨云班課”app,作為進行《藥品保管》課程移動信息化教學改革的工具。通過改革實踐,我們在該課程的教學上取得了很好的進展。現將具體的改革過程和成果總結如下:
1.提升課堂學習的內容品質,強化學生學習效果
首先,教材是學生課堂學習的重要工具。本課程的傳統教材內容有限,排版呆板,令學生望而生畏。在教學改革中,我們將傳統教材上的文字內容輸入手機app之中,通過精致的版面設計和美化,提高教材本身的可讀性。同時,我們在文字教材中穿插了豐富的多媒體學習內容,包括精致大圖、動畫、微視頻和音頻共計兩百多條,將教材進行了徹底的富媒體化改造。在課堂教學中,學生直接利用手機中的改造過的教材進行學習。實踐證明,這樣的做法大大提高了教材的吸引力,提高了學生對于教材的閱讀興趣,直接強化了學習效果。
其次,在課堂教學過程中,我們利用手機app的功能,大幅度提高了教學的互動性。教師在課堂講解過程中利用平板設備,直接在數字教材上實時寫下學習重點批注,分享給學生。學生在課堂上,也可以直接將個人的學習筆記實時分享給全班。通過這種數字化的教師指導和同學互動,學習不再是一個人的苦讀,而成為集眾人智慧完成的一項任務,這大大提高了學生吸收知識和記憶的速度。同時,學習效率的提高使得教師可以在課堂上有時間插入大量的擴展學習內容,增加學生在課堂上所接受的知識數量,提高教學效率。
2.優化課程評價手段,強調考核的過程形成性
《藥品保管》課程的傳統考核方法是期中期末兩次紙上考試,缺乏有效的過程性考核,而且,限于教學時數的限制,日常課堂隨測難以開展。在引入了移動教學工具以后,我們更多地加入了學習過程評價,加強了對于學生學習行為記錄的考核。
首先,我們通過手機app的功能,每一章都布置了20~50道和教材搭配的練習題,要求學生課后完成。在軟件的幫助下,我們對于作業的評價更加細致。學生什么時間學習了哪一章、哪一節,做了什么練習,結果如何,實時予以記錄,并且以不同的權重計入最終的考核成績。
其次,在課堂上,我們引入了更多的互動式考核過程和相應的個性化評價與輔導體系。每一個單元,我們都會在課堂上組織學生,針對老師給定的課題,進行限時小組討論和專題討論,并且這些討論全部要求學生在手機軟件內,通過文字交流的方式完成。這樣,每個學生在討論中的活躍程度、相關知識掌握的熟練程度及思考的深入程度,都留下了切實的記錄。討論結束以后,教師和學生共同對每次學生課堂互動的記錄,進行鼓勵、評價和反饋。在整個課程中,我們共安排了14次討論內容。這樣的做法,極大地提高了學生課堂的參與程度,改變了傳統課堂缺乏互動反饋、學生聽不懂老師也無法及時發現和關注的弊病。
最后,我們課后利用學生晚自習或者是周末的時間,組織學生完成計時小測驗,計入最終成績。在傳統教學法下,教師本人精力和工作時間有限,周末和晚間通常無法組織教學活動。但是在移動信息化教學軟件的幫助之下,教師和學生間的時空隔閡被打破,教師在家也可以遠程組織學生完成測驗。同時,測驗中的客觀題作業,利用手機軟件的相應功能,可以機器自動完成評價,而非客觀題作業,學生在線上完成以后,老師直接線上評價或者要求學生進行互評。在整個課程中,我們共安排了12次這樣的計時測驗。這樣的做法,在教師可以負擔的工作強度下,提高了學生的練習頻率,充分利用了學生的學習時間,對于學習效果的強化,具有很大的幫助。
3.拓展課外學習途徑,增強學生的學習熱情
移動信息化教學的最大優勢,就是打破了時空的界限,使得學習過程可以在任意的時間和地點進行。這種做法,拓展了學習的時間,提高了學習的靈活性,極大地提高了學習效率。
在教師方面,我們在《藥品保管》課程中引入移動信息化教學改革以后,每次上課前,都會在手機app內課前通知,對每次課程的主要內容和要進行的主要活動進行,有利于學生進行相應準備。同時,課前推送與課程相關的多媒體資源,包括視頻、案例等,要求學生課前預習,充分節約課堂時間。另外,在備課及課后評價過程中,利用軟件的即時通知功能,教師會隨時推送課件、微課和資料給學生。另外,本課程組的教師在進入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進行實踐的過程中,看到一些教材中沒有提及的新設備、新操作和新規定,都會利用手機的攝影攝像功能和教學軟件的分享功能,隨時進行攝錄,發送給學生觀看,提高教學內容的時效性。
另外,在學生方面,學生在讀教材、上課或課外,也可以隨時發起提問或是分享資源。老師和其他學生可以及時與提問和分享資源的學生互相溝通,給予協助和指導。線上交流功能24小時開放,等于構建了24小時可以學習的課堂。
結語
傳統的課堂教學較枯燥乏味,師生交流比較困難,有限的時間和互動手段使得老師在課堂上想管而沒法管,有資源而難以分享。學生則缺乏學習的興趣和動力,缺乏老師的督促指導,更無法達到個體化學習的目的。我們在《藥品保管》課程中貫徹混合式學習的理念,引入移動信息化教學改革,充分利用移動互聯網云服務時代的免費工具和平臺,利用教師和學生的自帶設備,在幾乎沒有增加物質投入的條件下,建設數字化的教材替代傳統紙質版教材,建設能充分滿足課程教學要求的課程資源庫,加強師生間和生生間的交互互動,優化學習行為跟蹤和教學評價的效果,讓學生實現即學即查、隨時擴展和貫通學習,最終提升學生的學習成效。我們的探索顯示,移動信息化教學是提升《藥品保管》課程教學品質和效率的重要途徑。
參考文獻:
[1]郝利娜.基于藍墨云班課平臺的混合式教學模式在高職有機化學教學中的應用.職業,2016(1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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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入組標準:經臨床、病理學及影像學確診為惡性腫瘤者:年齡27~76歲:符合腫瘤性慢性貧血(ACD)診斷標準;入組前后3個月內未作過放化療:入組前1個月內未輸血或使用促紅細胞生成素;無急性失血和溶血;無嚴重的心、肝、腎功能異常:預期生存期大于6個月,依從性好,可隨訪:排除血液系統惡性腫瘤、骨腫瘤或惡性腫瘤骨轉移、腎癌、胃癌等可能直接引起貧血的惡性腫瘤。選擇符合標準的住院患者32例,隨機分為兩組:治療組(參附注射液聯合復方硫酸亞鐵顆粒)、對照組(單純服用復方硫酸亞鐵顆粒)。各16例。兩組中年齡、性別、身體狀況等均無可比性。
1.2 治療方法 對照組:口服復方硫酸亞鐵顆粒(河南福森藥業有限公司生產,國藥準字H41024812),一次1粒膠囊加1袋顆粒矯味劑,先將顆粒矯味劑用50~100 ml熱水溶解,然后將膠囊的內容物倒入水中,溶解后飯后服用,1次/d。連服20 d為1個療程,共2個療程。治療組在上述治療的基礎上加用參附注射液(雅安三九藥業有限公司生產國藥準字Z51020664)靜脈滴注,80 ml/d,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Ml稀釋后使用,15 d 1個療程,共2個療程。兩組在治療期間依據外周血象,必要情況下可給予抗感染、營養支持、止血藥物、重要臟器的保護劑等。兩組均不應用其他影響療效判定的藥物。
1.3 觀察指標 分別于治療前后觀察患者貧血情況、外周血象(血常規、肝腎功能)、生活質量(SF-36評分)。
1.4 統計學方法 采用Excel軟件建立數據庫,通過SPSS 13.0統計軟件進行分析。采用t檢驗。
2 結果
2.1 SF-36評分比較 治療組軀體功能、軀體角色、軀體疼痛、總體健康活力、社會功能、情感角色、心理健康等在治療前后的變化均優于對照組。
2.2 血紅蛋白(Hb)的變化趨勢 采用One-way ANOVA分析兩組Hb的變化趨勢,發現治療組Hb升高呈線性變化趨勢(P<0.05),優于對照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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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接受境外制藥廠商委托加工藥品,系指境內藥品生產企業接受境外制藥廠商的委托加工藥品,所加工藥品不得在中國境內銷售、使用。
第三條委托方應是持有該加工藥品境外上市許可或銷售許可的制藥廠商或其委托人。
受托方應是持有與該加工藥品的生產條件相適應的《藥品GMP證書》的境內藥品生產企業。
第四條委托雙方應遵守我國的法律、法規,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委托雙方應當簽署藥品委托加工合同,內容應當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法律責任等。藥品質量由委托方負責。
受托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生產工藝、質量標準以及《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要求組織生產,并按照規定保存所有加工藥品的生產和質量檢驗文件與記錄。
第六條加工藥品所需來自境外的原料藥、裸包裝制劑、輔料和包裝材料等物料,無須辦理
進口注冊和進口備案手續,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使用或者用于生產國內銷售的藥品。
第七條接受委托的藥品生產企業應當在簽署加工合同后30日內填寫《接受境外藥品委托加工備案表》(見附件1)和《承諾書》(見附件2),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并提交以下資料:
(一)境外制藥廠商在所在國家或者地區的商業登記證明;
(二)境外制藥廠商所在國家或者地區藥品管理機構出具的該委托加工藥品上市許可證明或有關部門出具的銷售許可證明;
(三)藥品委托加工合同復印件;
(四)受托方的《藥品生產許可證》和《藥品GMP證書》復印件;
(五)委托加工藥品處方、生產工藝、質量標準;
(六)委托加工藥品的包裝、標簽和說明書式樣;
(七)委托方為委托人的,還應提供委托人的商業登記證明和與境外制藥廠商簽定的委托合同。
上述資料均應為中文或提供中文譯本。
受托方應對其備案資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八條受托方提交資料符合要求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予以備案。備案后企業方可生產。
第九條疫苗制品、血液制品以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其他藥品不得接受境外制藥廠商的委托加工。
第十條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委托加工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