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攤銷范文
時間:2023-03-30 0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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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何謂無形資產的加速攤銷法?是指將無形資產的攤銷額按先多后少的原則分攤于各攤銷期,各年負擔的攤銷額呈逐年遞減趨勢的一種會計核算方法。
筆者認為,與直線攤銷法相比,加速攤銷法更符合成本補償的理論,更有利于企業早日補償成本,更有利于降低無形資產的投資風險,擴大企業的生產經營,因此具有更高的現實意義。以下針對無形資產攤銷核算中采用加速攤銷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發表筆者的幾點淺見,僅供探討。
一、采用加速攤銷法是時展的需要
無形資產作為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資源,在知識經濟下,無形資產的重要性日趨明顯,以知識為基礎的無形資產的比例將大大增加,在高新技術領域甚至處于支配地位。據統計,經合組織內一些先進企業的有形資產與無形資產的比例為1:2-3,1998年我國的海爾集團無形資產與有形資產的比例為1.78:l,我國加入WTO以后,無形資產的投資規模及投資比例將進一步擴大。由此,為了減少無形資產的投資風險,使投資者獲得較好的經濟效益,觀上要求投資者在組織無形資產會計核算中必須遵循穩健性原則,以努力降低投資風險。時展要求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應予多樣性,攤銷方法應更具穩健性,為使用加速攤銷法提供了契機。
二、適應無形資產本身特點的要求
無形資產的經濟價值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外部因素的影響,如技術進步、市場需求變化、同行業的競爭等,因此一方面其預期的獲利能力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另一方面無形資產究竟能為企業帶來多大的經濟利益也具有難以辨認性。由此可見,無形資產投資是一個高風險的投資項目,投資的成功率不高,而且已經取得的無形資產可能因為技術進步或偶然的經營失誤而失去應有的作用,因此保護好投資者在這方面的投資利益是無形資產投資的關鍵。在無形資產的會計核算中應用加速攤銷法有利于保護投資者的利益、防止投資風險,因而更能適應無形資產本身特點要求,從而使加速攤銷法的應用成為可能。
三、理論上有利于進一步完善我國的現代財會制度
為適應世界經濟一體化的要求,特別是加入WTO后對我國會計制度的要求,我國的會計制度正經歷著一場具有時代意義的變革,逐漸與國際會計制度接軌?!镀髽I會計準則——無形資產》的頒布與實施,正是這一變革的具體體現,不過從發展的角度來看,任何上層建筑都要適應一定時期經濟基礎的要求,因此任何時期的會計制度均應進一步完善與發展,所以筆者認為,此準則中仍然存在著如下幾個問題有待于進一步探討。
(一)攤銷方法和攤銷年限
此準則15條規定:“無形資產的成本,應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平均攤銷”。準則中該條規定無形資產攤銷采用直線法,方法單一,不符合穩健性原則,不利于降低無形資產的投資風險。
此外,該準則15條中還對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作了明確規定,與過去相比,攤銷期限有所縮短,雖有利于降低無形資產的投資風險,但同時在有些方面也不無遺憾,一是有些無形資產類型存在法律規定的有效期或企業規定的受益期較長的問題,二是在“法律沒有規定有效期,合同中沒有規定受益期的,攤銷期不超過10年”的規定中對攤銷期的確定方法沒有作出具體解釋,因此可以理解為由企業自行確定,從而給了人為因素以可乘之機,攤銷其不超過10年,可能出現與實際受益期不符的現象,容易人為操縱利潤,從而使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真實性受到一定的影響。
(二)減值
此準則中關于無形資產減值方面的規定,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準確反映資產的變現值,充分體現財務報告的客觀、真實、公允性,同時也有另一方面的目的,即為了降低無形資產的投資風險。但筆者認為準則中有關該方面的規定在以下方面仍舊存在著一些缺憾。
1.此準則16條規定:“企業應定期對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至少每年檢查一次”,此外還作出了在三種情況下對無形資產的可收回金額進行估計、將該資產的賬面價值超過可收回金額的差額確認為減值準備的規定。按照此規定每年須對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檢查一次,無疑將使會計核算難度加大,大大增加了會計人員的工作量,同時由企業對無形資產的可回收金額進行估計的規定,為人為因素的干擾提供了可能,為企業操縱利潤提供了空間。
2.此準則17條“無形資產減值的跡象全部消失,企業才能將以前年度已確認的減值損失全部或部分轉回”。在此規定中減值的跡象如何判斷,采用何種判斷方法,完全由企業確定,也為人為操縱利潤的情況提供了便利條件。
四、會計處理方法上的可行性
《企業會計準則——無形資產》中規定:“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長期資產”。從該準則對無形資產的定義可以看出,無形資產屬長期資產,支出的效益將涉及到多個會計期間,其支出屬資本性支出,這一點與固定資產相同。利用該特點,在具體采用加速攤銷法時,可以仿效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具體方法,如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余額遞減法等,以下對如使用這些方法舉例說明。
(一)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就是根據每期期初無形資產的攤余價值和雙倍的直線攤銷率計提無形資產攤銷額的一種方法,其計算公式如下:
年攤銷額=期初無形資產的攤余價值×年攤銷率
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的目的是為了加速攤銷,采用該方法時如果某期出現按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的攤銷額小于該期用直線法計提的攤銷額,即出現:
情況進應改用直線法
例如:企業購入商標權一項,購入過程中發生的全部支出為150000元,假定按準則規定確定的攤銷期為5年(準則規定攤銷期不超過10年)。
每年的攤銷額計算見下表
(二)年數總和法
該方法是用一個以無形資產各年攤銷年限各年相加之和為分母、把無形資產尚需攤銷的年限為分子的分數去乘以無形資產的全部應攤銷額,計算出各年應計提的無形資產攤銷的方法。其計算公式如下:
年攤銷額=無形資產全部應攤銷額×年攤銷額
現以雙倍余額遞減法的資料來說明年數總和法下無形資產攤銷額的計算。
年攤銷額計算方法
以上兩種方法計算的是年攤銷額,如按月計提可以換算為月攤銷率計算出月攤銷額。關于無形資產加速攤銷法的其他具體方法不再舉列。
五、加速攤銷法在使用范圍上具有可行性
關于加速攤銷法的使用范圍的提法有兩個含義,一是哪些類型的無形資產攤銷采用加速攤銷法,二是哪些企業的無形資產攤銷使用加速攤銷法。
篇2
出租無形資產即轉讓無形資產的使用權,與出售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往往一同提到,其中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不再涉及該項無形資產的攤銷問題,而轉讓無形資產的使用權即出租無形資產卻仍然涉及無形資產的攤銷問題。但對此2006年2月15日新頒發的《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中并未提到出租無形資產的處理方法,只在第17條中規定:“無形資產的攤銷金額一般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其他會計準則另有規定的除外?!保镀髽I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第28條規定:“對于經營租賃資產中的固定資產,出租人應當采用類似資產的折舊政策計提折舊;對于其他經營租賃資產,應當采用系統合理的方法進行攤銷”,以上規定均沒有對出租無形資產及其攤銷問題給出明確的指導建議性的答復。若仍借鑒2001《企業會計準則——無形資產》第19條中規定的“企業出租無形資產時,所取得租金應按《企業會計準則--收入》的規定予以確認;同時,還應確認相關費用。”及財政部《關于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會計準則有關問題解答(一)(財會〖2002〗18號)》中提到的“出租無形資產取得的租金收入要通過‘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核算,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各種費用記入‘其他業務支出’科目。攤銷出租無形資產的成本時,也記入‘其他業務支出’科目”的慣例做法處理,出租無形資產攤銷的問題似乎也有明確的答案,問題不再有效,而且這樣處理出租無形資產的攤銷問題,看上去簡單并易于理解,符合配比原則,更系統合理,但仔細想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二、出租無形資產攤銷會計處理的評價
筆者認為上述出租無形資產攤銷的會計處理與出租無形資產的含義、特點均不符、不利于賬戶信息的正常讀取以及報表信息的正確披露,從而影響監督管理。
(一)攤銷會計處理應符合出租的含義
無形資產出租指企業將所擁有的無形資產的使用權讓渡給他人,并收取租金,受讓方只能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合理使用而無權轉讓。出讓方仍保留對該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對其仍擁有占用、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仍應作為企業資產進行核算,因此不應注銷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轉讓取得的收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發生與轉讓有關的各種費用支出,計入“其他業務支出”,例如:出租無形資產的洽談費、差旅費、工資、耗用材料以及其他履行合同所發生的費用應計入“其他業務支出”,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應繳的營業稅計入“其他業務支出”。顯然,與轉讓無形資產取得的收入相配比的只應該是為履行合同取得收入而發生的一些必須的費用,而不應該包括無形資產的正常攤銷費用。出租無形資產仍屬于企業資產,因此其攤銷的成本與企業其他無形資產一樣,應計入“管理費用”,這樣處理更符合無形資產出租的含義。
(二)攤銷會計處理應符合出租的特點
大家知道無形資產的使用權與有形資產的使用權是有區別的,某項有形資產的使用權不能同時既出租給a公司,又出租給b公司,也就是說有形資產的使用權是排他的,而某項無形資產(如:商標權)的使用權既可以轉讓給a公司,同時也可以將其轉讓給b公司、c公司等等?!渡虡朔ā肺从梅蓷l文確定商標使用許可形式,而是將其留給訂立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設定。從實踐中看,商標使用許可形式一般包括獨占使用許可形式、排他使用許可形式、普通使用許可形式三種。在獨占使用許可形式下,許可人將注冊商標的使用權全權授予一家被許可人,許可人承諾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存續期間放棄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標使用權,其商標使用權具有與許可人的商標專用權同等的法律地位;在排他使用許可形式下,許可人承諾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存續期間,除許可人自己依法使用被許可商標外,僅將被許可商標的使用權授予一家被許可人使用,不再將該商標許可給第二家;在普通使用許可形式下,許可人可以將被許可商標許可給多家使用,同時,許可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該商標。從商標使用權許可形式可以看出,在第三種情況普通使用許可形式下,某項無形資產的使用權可以同時轉讓給不同的公司,這樣取得收入的對象就不同,若按照出租無形資產攤銷計入其他業務支出的做法,無形資產就會出現重復攤銷的情況;若不重復攤銷,就會出現有的轉讓攤銷成本,有的不攤銷成本的現象。所以,出租無形資產的攤銷計入其他業務支出與其他業務收入相配比顯然不合情理。無形資產的攤銷應該同企業其他無形資產一樣,計入“管理費用”, 這樣處理更符合無形資產出租的特點。
(三)攤銷處理應有利于賬戶信息的正常讀取
無形資產的使用權轉讓大多都是經過企業使用一段時間后才轉讓的,出租前無形資產的攤銷計入“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轉讓后若計入“其他業務支出”,容易混同于為取得其他業務收入而發生的一般費用支出,而且在“管理費用”的多欄或三欄明細賬戶上就會中斷對該出租無形資產攤銷信息的記載顯示;若出租的無形資產期滿收回,又會在“管理費用”的明細賬上突然出現。因而,在“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的賬戶上讀取不到關于無形資產攤銷的完整信息,影響信息使用者完整理解、有效使用會計信息,從而影響到整個會計信息提供的質量。 (四)攤銷會計處理應有利于報表信息的正確披露
出租無形資產的攤銷計入“其他業務支出”或“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不會影響其他業務收入,也不會影響按轉讓合同金額計算計繳的印花稅、按轉讓金額計算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以及按利潤總額計算的所得稅等。但出租無形資產的攤銷計入“其他業務支出”卻會使其他業務利潤相對減少。假設該無形資產出租前其他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支出均為0,出租無形資產的費用支出為0,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出租無形資產會使企業的其他業務收入增加,而把無形資產的攤銷成本也計算在內,同期增加的其他業務利潤與上期其他業務利潤相比并不是出租無形資產的租金凈額,而是扣除了該無形資產攤銷成本后的凈額。在該無形資產出租前,其他業務利潤為0,無形資產的攤銷是在營業利潤的管理費用項目中扣除的,也就是說出租前其他業務收入(0)、其他業務支出(0)、管理費用(成本攤銷)三項內容變為出租后其他業務收入(租金)、其他業務支出(成本攤銷)兩項內容,這樣容易給報表的閱讀者造成混擾,不利于指標的縱向比較。 (五)攤銷會計處理應有利于監督管理
《無形資產準則》(2001)規定:“無形資產出售凈損益,作為非經常性損益的一部分,而無形資產出租凈損益,作為經常性損益的一部分”,現在不少上市公司通過無形資產出租獲得巨額的其他業務收入,進而虛增經常性收益,主觀上惡意操縱利潤。規范出租無形資產的攤銷,除無形資產轉讓所有權一次結轉成本不再進行攤銷外,其他無形資產攤銷一律計入“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一個賬戶,這樣有利于對無形資產的轉讓業務進行全面監督審核,避免將無形資產所有權轉讓造假為使用權轉讓的現象發生;盡量壓縮利潤的操縱空間,有利于達到規范市場行為的目的。 綜上所述,出租無形資產的攤銷與企業其他無形資產的攤銷保持一致,計入“管理費用”更符合其本質特點,也更方便信息使用者獲取有效信息進行科學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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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篇3
[關鍵詞]加速攤銷;加計攤銷;差異辨析
加速攤銷與加計攤銷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二者有著本質上的差別。加速攤銷類似于加速折舊,它是指無形資產的攤銷額在使用前期攤銷的多,在使用后期攤銷的少。整個攤銷額在無形資產有效使用年限內呈遞減的趨勢,而加計攤銷是指稅法上允許的每期攤銷額,都大于企業每期的實際攤銷額。換句話講,就是稅法上每期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允許扣除的無形資產攤銷額,都大于會計上每期計算利潤總額時所扣除的攤銷額。加速攤銷法下會計與稅法的攤銷費用總額最終相等。而加計攤銷法下會計與稅法的攤銷費用總額最終不相等,稅法的攤銷總額始終大于會計攤銷總額。加速攤銷法下會計與稅務每期都存在暫時性差異,但最終雙方無差異。加計攤銷法下會計與稅務每期都存在永久性差異,且該差異永遠無法消失或轉回。
一、加速攤銷會使會計與稅務產生暫時性差異
(一)會計用直線攤銷法,稅務用加速攤銷法(如年數總和攤銷法)會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例:甲企業于2008年1月1日購入一項專利權,其實際購置成本為100萬元,會計與稅務均按4年進行攤銷,會計采用直線法攤銷,稅法允許企業采用加速攤銷法(即年數總和法)進行攤銷。甲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率為25%。
其詳細內容分析如表1所示。
2008年企業計算利潤總額時,扣除的攤銷費用為25萬元,稅法上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40萬元的攤銷費用,所以2008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要在當年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再扣除15萬元的攤銷費用。
2009年企業計算利潤總額時。扣除的攤銷費用為25萬元,稅法上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30萬元的攤銷費用,所以2009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要在當年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再扣除5萬元的攤銷費用。
2010年,企業計算利潤總額時扣除的攤銷費用為25萬元,稅法上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20萬元的攤銷費用,所以2010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要在當年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加上企業多扣除的5萬元攤銷費用。
2011年企業計算利潤總額時??鄢臄備N費用為25萬元,稅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的攤銷費用為10萬元,所以201 1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要在當年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加上企業多扣除的15萬元攤銷費用。
,盡管會計與稅務每年計算利潤總額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扣除的攤銷費用都存在差異,但是在2011年結束時,會計與稅務在計算利潤總額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扣除的攤銷費用總額是相等的,均為100萬元。
(二)會計采用加速攤銷法,稅務采用直線攤銷法,會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仍以上題為例(見表2)。
2008年企業計算利潤總額時,扣除的攤銷費用為40萬元,稅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25萬元的攤銷費用。所以2008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要在當年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將企業多扣除的15萬元攤銷費用予以加回。
2009年企業計算利潤總額時,扣除的攤銷費用為30萬元,稅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的攤銷費用為25萬元,所以2009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要在當年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將企業多扣除的5萬元攤銷費用予以加回。
2010年企業計算利潤總額時,扣除的攤銷費用為20萬元,稅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的攤銷費用為25萬元。所以2010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要在當年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將企業少扣除的5萬元攤銷費用予以扣除。
2011年企業計算利潤總額時,扣除的攤銷費用為10萬元。稅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的攤銷費用為25萬元。所以2011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要在當年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將企業少扣除的15萬元攤銷費用予以扣除。
從上述計算可以看出。會計與稅法在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計算利潤總額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攤銷費用都不相等,每年均存在差異。但4年終了,企業計算利潤與稅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扣除的攤銷費用總額均為100萬元,雙方無差異。
二、“加計”攤銷會使會計與稅務產生永久性差異
例:甲企業于2008年1月1日,自行研發一項專利技術,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其予以資本化的金額為100萬元,會計與稅法均按5年采用直線法攤銷,依稅法有關規定,自行研發的無形資產可按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其詳細分析過程如表3。
從表3計算過程可以看出,會計每年計算利潤總額時,實際扣除的無形資產攤銷額為20萬元。稅法每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的攤銷費用為30萬元。由于會計每年計算利潤總額扣除的攤銷費20萬元均比稅法每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允許扣除的攤銷費用少10萬元,所以。企業在每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都要在當年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再扣除10萬元的攤銷費用。五年結束時,會計計算利潤扣除的攤銷費用總額為100萬元,稅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扣除的攤銷費用為180萬元,此差異并沒有自動轉回,也沒有自行消失。所以無形資產如果采用加計攤銷法只會形成永久性差異,不會形成暫時性差異。
[參考文獻]
篇4
Abstract: The amortization means of intangible assets with indefinite life will have an impact on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In this paper, several opinions on amortization of intangible assets with uncertain life are proposed to provide useful comments and suggestions for amortization of intangible assets with uncertain life.
關鍵詞: 壽命不確定;無形資產攤銷
Key words: uncertain life;amortization of intangible assets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20-0158-02
1 無形資產含義
1.1 概念 無形資產指的是企業所控制或擁有的能辨認的并無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的資產。
1.2 特征 ①它由企業控制或擁有并可以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一系列資源;②無形資產并不具備實物形態特征;③無形資產具備可辨認性特征;④無形資產隸屬非貨幣性質的資產。
2 無形資產攤銷相關看法
在《企業會計準則》中明確規定,使用壽命不確定無形資產時不能進行攤銷。與我國改革前做法以及國際通行做法相結合,筆者以為,不管是從謹慎性原則、國際間趨同、資本積累、企業經營風險來看,還是從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和促進企業發展來看,都應對壽命不確定無形資產進行攤銷規定。另外,由新修訂《公司法》中可得知,對無形資產的最高出資比例會由過去的百分之二十提升到百分之七十,這便是對企業最大程度的支持。因此,對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進行攤銷也就顯得很有必要了。
3 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攤銷優點
3.1 使企業經營風險得以降低 隨著科學技術不斷加快其進步的速度,并在時間的推移下,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價值其貶值風險同樣也在不斷的增加。在企業資產結構中,增大無形資產的比例會造成企業承擔風險的增大。假如采取攤銷形式,不僅能讓企業快速將無形資產的相應價值予以收回,同時還能讓企業的無形資產貶值風險在某種程度上得到降低。一方面,攤銷可以讓折舊費盡可能快的變成成本,進而使風險得以分散;另一方面,攤銷又可以讓使用費盡可能快的轉變成資產,進而使公司抗風險能力被進一步的增強,進而幫助構成市場經濟的風險機制。
3.2 對企業資本積累有利,可以促進企業發展 如果目前的企業可經由每期攤銷來抵稅,那么它的現金流出便能減少,然后便可以在企業有投資機會或需要資金投入之時,能對流動資金進行及時補充,同時增加資本的投入以及擴大生產的規模,從而讓企業可以更快速發展壯大。此外,我們還可使籌資成本減少,對資本結構加以優化,進而使由于借款而造成的成本增加,以及由此而帶來的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得以降低。
3.3 使國際間的同業競爭力得以增強,使國家間的趨同得以加快 無論是美國還是國際上有關無形資產的條例都分別規定了無形資產的攤銷,由于無形資產價值全部會伴隨時間的流逝而慢慢消失,因此美國會計準則的委員會便表示無形資產最長的攤銷期限必須控制在四十年內,但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則規定攤銷期限必須在二十年以內。相比于國際和美國的會計準則,我國在無形資產攤銷年限上的規定還比較保守,而這種做法將會對我國企業的經營風險、資本積累、資本投入等產生非常深遠的影響,對我國企業的規?;l展不利,在與同行業進行競爭以及抵抗風險之時,其能力顯然要輸給國外企業。
最近幾年,我國同國際會計制度趨同步伐在某種程度上得到了加快,同國際方面的接軌也發展為必然趨勢。但目前我國在這方面的政策同絕大部份國家規定仍舊不能相符,這樣便造成我國和國際趨同的時間被擊打的增加。
4 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攤銷缺點
4.1 使企業對無形資產的投入熱情降低 近年來,雖然我國出口額盡管得到了極大的提升,但其結構最主要是勞動密集型以及來料加工企業的出口,在品牌以及技術型出口方面所占據比重則很小。要想使此種產業結構形式得到改變,則需要不斷投入以及借助國家政策鼓勵,通過在發展過程以及競爭中不斷投入來使品牌價值得到提升,但同資本化條件符合的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卻無法立刻進行抵稅收回,這樣便一定會讓企業降低其研發熱情,再加上這些投入并非可預見和不能收回的,又或需在企業已經廢業后才可以收回,如此明顯不能被企業所接受。
4.2 與謹慎性原則相悖 在謹慎性原則指導之下,使得企業在對交易又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的計量以及確認和報告之時,一定要保持謹慎,不能對資產或收益予以高估?,F如今,由于經濟與金融環境異常復雜,所以企業在經營中會面對非常多的不確定性以及風險。由于很多企業無法對將來發展進行預見,于是單憑會計期在對無形資產進行計算時并未進行減值測試,如此來對其可能形成的損失進行估計,但站在穩健性角度和實踐價值角度以及可操作性角度來加以考慮很明顯是不足的。按照謹慎性要求相關規定顯示:當企業所面臨因素不確定之時,而在做出職業判斷之時,需保持應有謹慎,對各種損失和風險予以充分估計,既不對資產或收益進行高估,同時也不對費用或負債予以低估。
4.3 政策倒退 在原有《企業會計制度》中規定:從獲得無形資產那月開始便在預計使用年限中對其實行分期平均攤銷處理,同時將之劃入當期損益里面,如若預計使用的年限超過了相關規定收益年限,或法律規定有效年限,則此無形資產攤銷年限可依照如下原則來確定:
①合同里面對收益年限予以了規定,但法律中卻并未對之進行規定,那么攤銷年限便不能比合同所規定收益年限長。②合同中并未對收益年限進行規定,但法律對有效年限進行了規定,那么攤鋪年限便不能比法律所規定有效年限長。③合同對收益年限進行了規定,同時法律也對有效年限進行了規定,那么攤鋪年限便不能比兩者中的最短年限長。④假如合同中并未對收益年限加以規定,同時法律也未對有效年限加以規定,那么攤鋪年限則必須在十年以內。但新《企業會計制度》的改革將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列入不進行攤銷的行列,這很明顯使政策出現了倒退。
5 壽命不確定無形資產攤銷方式以及期限和處理意見
5.1 策略 壽命不確定無形資產在其使用年限內需對其應攤銷金額進行系統分攤,在這個過程中有許多策略,其中直線法與生產中總量法均涵括在內。企業根據其攤銷的相關情形,選取與之相對應的有效策略,保證在實現預期經濟利益時與攤銷方式相符,并在會計期間將其一致應用。
5.2 攤鋪期限 與國外壽命不確定無形資產的攤銷規定相結合,收益期限、法律規定較低者是根據我國發展而制定的標準。受益期限以合同為準,如果不符合合同規定,受益期限將不具有法律效益。如果符合法律規定,則按相關規定進行,盡管合同和法律都對受益期限進行了規定,也應該將攤鋪年限控制在十到二十年之內,最多不超過二十年,當然針對具體的企業還要視情況而定,并將之承包給稅務機關以作為備案材料應用。
5.3 進行賬務處理 無形資產在進行攤銷時,財務處理方法具有簡便性,承擔能力與收益原則是其按期攤銷的標準。
6 結語
通過對壽命不確定無形資產攤銷的優缺點進行評判與分析,我們可以發現攤銷的合理與否在企業發展過程中的比重相當重要,其不僅會阻礙企業的發展,還會影響國家經濟的發展。由此可知,只有采取有效方式保證無形資產攤銷的合理性,才能夠促進企業發展,使其在發展過程中具備強大動力與發展后勁。
參考文獻:
[1]于謙.基于貨幣時間價值的無形資產攤銷[J].會計之友,2010(2):69-71.
篇5
內容摘要:本文僅就高校無形資產管理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初步的分析探討,對高校無形資產的構成、特征進行了歸納分析,指出了高校無形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具體完善措施,以期能夠對高校無形資產的規范化、制度化管理提供有益的參考。
關鍵詞:高校 無形資產管理
無形資產是指由特定主體控制的,不具有獨立實體,對生產經營持續發展起作用并能夠帶來經濟利益的一切經濟來源。無形資產管理在國外已有100多年的歷史,有關的法律制度已經十分健全,在國際科技與經濟合作中發揮了重大作用。而在國內,雖然我國目前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已基本形成,但由于歷史尚短,宣傳力度、普及程度不夠,造成無形資產流失和浪費現象時有發生。
目前,國內有關管理部門尤其是高校對無形資產流失現象已經給予了充分的關注,但無論在各級管理部門還是在高校內部,都缺乏對高校無形資產進行綜合全面的研究分析,沒有建立起有效控制無形資產流失、合理地進行開發和利用,使其發揮更大社會經濟價值的管理模式。
高校無形資產的構成及其特征
高校無形資產的構成
高校無形資產,是指與高校有內在聯系,能給高校帶來高額收益的那部分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高校尤其是著名高校,由于其人才聚集,知識、信息密集,以及設備先進,學科門類齊全、科技優勢明顯,蘊藏著巨大的無形資產。高校無形資產的范圍一般包括:
知識產權類。是指教職員工及學生的職務專利權、職務專有技術成果權、職務作品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件)、學校企業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注冊商標專用權等。
高校的屬性類。指與高校屬性相聯系的名稱、標志、可信度等,會給高校帶來高額的收益。
政府特別授權類。是指由政府對高校特別授予一些權力所形成的可能帶來高額收益的情形。如自主招生權、土地使用權、稅收減免權等。
人力資源類。指高校擁有的各級各類高級專門人才,他們知識、信息密集,其公有科技成果的開發、利用,如技術服務、技術咨詢亦會給高校帶來高額收益。
其他類。主要是指由高校自身優勢、特色及其在相關學科、領域的科技實力延伸對師生水平、能力的認同感,海內外校友的聯絡,等等。
高校無形資產的特征
高校的無形資產既不同于流動資產,也有別于固定資產。它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非實體性。高校的無形資產所代表的是一種權利,盡管有些無形資產(如專利權、著作權等)需要證書、圖紙、著作之類的物質載體來體現,有些無形資產(如商譽)不能脫離特定的有形資產而存在,但無形資產自身并不像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那樣具有物質實體,不能直接感觸,它的存在是無形的,是觀念上的,它在使用過程中不會發生有形損耗,報廢時也無殘值。
壟斷性。高校無形資產通常由學校壟斷性地占有。這種壟斷性受到法律保護,有關法律嚴禁非持有人無償使用專利權、版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有些無形資產(如技術訣竅)的壟斷權雖不受法律保護,但學校能通過嚴格的保密措施來維持其壟斷地位。
高效性。無形資產代表某種先進成果或有利優勢,帶來遠遠高于其成本的經濟利益,能給高校帶來超額的級差收益。學校的無形資產越多,則其所能獲取的經濟利益和社會效益越大。
不確定性。無形資產的不確定性主要表現在無形資產的計價、無形資產的超額收益、無形資產的有效使用期限、無形資產當期攤銷與當期收入之間的配比關系具有不確定性等。無形資產所提供的經濟利益具有不確定性,它們所提供的經濟利益有可能隨著新科技成果的出現而喪失。
高校無形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無形資產意識淡漠
由于無形資產看不見,摸不著,沒有實物形態,所以我們容易忽視它的存在。大多數高校的國有資產管理還僅限于有形資產管理,普遍忽視了無形資產的客觀存在。有些學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對無形資產管理工作不夠重視,無形資產管理的意識比較淡漠?!皣匈Y產就是有形資產,有形資產就是國有資產”的觀念還普遍存在,缺乏無形資產管理方面的知識和法律意識,當無形資產被出賣、轉讓時,高校得不到應有的補償,使無形資產的日常管理處于無序狀態。
無形資產核算方法不健全
無形資產的計價比較復雜,不象有形資產那樣有明確的原始成本。但是無形資產能使高校在較長時間內持續獲取收益,所以應按照受益期限對無形資產進行分期攤銷。由于無形資產所代表的未來經濟利益要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所以很難對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做出較為準確的估計。《高等學校財務制度》中對學校的專利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著作權、版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各種無形資產只是一般性地提到“按規定合理攤銷”以及“對外投資”和“向外轉讓”時的核算方法,因而財務人員在操作上難度較大。
無形資產的管理部門和有關制度缺乏
目前,有許多高校對無形資產的管理沒有明確的部門和相應的管理人員,缺乏無形資產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學校在無形資產的認定、取得、轉讓計價、法律保護、利用等環節均無相應的監督體制和明確規定,因而容易造成無形資產的流失。無形資產也是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將無形資產排斥在外,是高校國有資產的巨大流失,造成高校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數據不真實,不能準確反映高校國有資產的真實狀況,這將不利于高校國有資產投入產出的良性循環和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
無形資產的品牌意識不強
以知識產權為主要內容形成的高校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技術、著作權、發明及長期以來在學術界和社會上形成的聲譽、單位名稱、徽章圖案等,都是多年來國家投入資金的結果,是高校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有些單位從本部門利益著想,未經學校有關部門允許將無形資產私下轉讓給社會上其他單位使用,從中牟取個人利益。我國高校中有許多經過百余年形成的名校品牌,是一筆不可估量的無形資產,有的部門為了自身利益未經學校批準,就以學校名譽在外辦班、注冊經濟實體,從而造成高校無形資產白白流失。在高校對外投資、實行承包、合辦經濟實體等過程中缺乏對高校無形資產的評估工作,使高校無形資產流失。
學校人才、技術大量外流
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之一是競爭,一切競爭說到底是人才、技術的競爭。以人為本,解決好如何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到高校工作,是進一步提高高校教師隊伍水平、學術水平的重要途經之一,也是高校生存和發展的當務之急?,F在許多高校為了吸引人才,都采取優厚的條件和待遇廣泛吸納人才,使高校從事教學、科研、學術上具有高水平人才的大量外流,帶走科研成果、學術研究、技術工藝等以致影響到學校聲譽和實力水平的下降,形成無形資產流失。另一方面教職員工創造的科研成果沒有及時辦理專利申請,在獲得專利權之前早已被別人使用,也造成無形資產的流失。
完善高校無形資產管理的幾點建議
建立健全高校無形資產管理制度
高等學校的無形資產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高等學校諸多發展戰略、經營決策問題,是貫穿高等學校教學、科研、生產過程的一項管理工作。因此,要把無形資產分門別類進行有針對性的管理,有必要在高等學校行政機構任務中增加無形資產管理的內容,并設立負責無形資產管理的專門職能機構,配備必要數量的專職工作人員和專門經費,全權負責學校的聲譽、知識產權、高素質人才資源等無形資產的管理工作。在落實管理機構的基礎上,高校可經過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業已頒布的有關法律,并結合本校實際情況進一步制訂、完善各種無形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使對無形資產的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加強高校無形資產的價值量化管理
盡管無形資產沒有特定、可見的形態,但它卻是一種客觀存在著的權利。這種權利本身具有內在的價值。尤其是當高校用無形資產進行對外投資或轉讓時,這種價值就得到充分的體現并得以實現。高校無形資產的價值化管理包括:
建立無形資產核算體系 建立科學合理的無形資產核算方法與核算體系是無形資產管理和價值實現的重要措施和保證。對于高校而言,其最重要的無形資產是學校所從事的科研項目及科技成果。為此,針對高校會計環境的不同特征,應建立相應的無形資產核算系統。其基本方法如下:應采用權責發生制而非收付實現制作為核算基礎,并運用配比原則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在現行預算會計科目基礎上,增設“無形資產”、“無形資產攤銷”、“無形資產開發研制成本”等科目。
對高校無形資產進行價值量化 無形資產的價值量化即計價,是指以貨幣為計量單位確定其價值或成本。這是高校進行無形資產價值量化管理的基礎工作。由于無形資產具有不確定性,因此要做到合理準確的計量是困難的。最近國內外提出的“智力資本”量化模型表明,無形資產的價值量化是可實現的。針對高校無形資產的特點,目前有兩大計價方法:一是對自創或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計價,以確定其原始價值;二是在使用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或對外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或所有權時,通過評估確認無形資產價值,并以評估價值為依據確定交易價格。
建立適應高校的無形資產評估體系
資產評估是為適應產權市場的建立和進行產權交易的需要而產生的。它對于界定資產產權、優化經濟資源配置、促進資產的科學管理等,都具有重要的意義。由于高校無形資產的特殊性和各種原因的影響,因此高校無形資產的實際價值同成本價相比,將會產生很大差異。所以,當高校在用無形資產從事對外投資活動時,必須首先對無形資產進行評估,以確定其投資價值,作為今后取得投資收益分配的依據。
建立無形資產投資、轉讓、收益分配制度
在無形資產用于對外轉讓、投資或創辦企業時,可由產業管理部門統一負責,先經過資產評估部門進行評估,按評估價值調整無形資產賬戶,以防止無形資產流失;然后由財務部門及時進行成本和收益核算,并根據情況沖減無形資產賬戶。要對無形資產的投資、轉讓及收益制定合理的分配獎勵辦法,以調動發明研制人員的積極性,以便在今后為高校帶來更多的效益。
高校的無形資產管理是極為復雜的系統工程,還有待于進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討。面對知識經濟時代的挑戰,只要各方面高度重視,齊心協力,加強管理,依法保護,合理利用,一定能使高校無形資產既保值增值,又充分發揮社會效益,為高校自身的發展和國家的科技進步做出應有的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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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馬俊濤.對高校無形資產管理的思考.科技.人才.市場,2002
3.王小蘭.高校無形資產管理的特征與價值實現.武漢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
篇6
[關鍵詞]高等院校;無形資產;管理措施
一、高校無形資產的特征
高等學校具有知識密集和人才設備優勢,是創造和擁有無形資產的重要主體和場所,無形資產是高校辦學的重要資源,體現了高校的辦學實力和科研水平。教育部施行的《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明確了無形資產的范圍,即專利權、商標權;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著作權,高等學校的校標及服務標記。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和發展,無形資產的管理日益受到重視。無形資產具有下列的特征
1. 專有性:主體的獨有性,依靠國家法律的特別保護,通過國家主管機關授予專有權;
2. 非實體性:不是實體資產,不具有實物形態;
3. 時效性:有一定的期限,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享有專有權;
4. 不確定性:提供的經濟價值及社會價值具有不確定性。
二、高校無形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高校人才薈萃,知識密集,是創造和擁有無形資產相對集中的單位,高校的無形資產是以專利技術、版權、著作權、名譽權等形式表現出來的,無形資產盡管不具有實物形態,但它比一般商品和有形資產更具有增值效應,是高校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份,但在高校無形資產管理中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1. 缺乏健全的無形資產管理制度和監督機制
各高校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及管理辦法針對有形資產的管理 都比較嚴格,很多高校重視有形資產的管理,也大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辦法,由于無形資產的特性不易掌握,無法通過實物形態來表現,更無法通過外觀感覺上升到理性認識,因而高校在大量創造無形資產的同時,而又普遍忽視了它的客觀存在,忽視了無形資產的管理,購入的無形資產在驗收、使用、報廢等一系列環節上很難管理。高校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對無形資產的管理沒有具體的落實措施,加上無形資產管理中缺乏獎懲制度,使相關負責人沒有給予應有的重視。正因為無形資產管理意識的淡薄,大部分高校沒有建立起系統的無形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從而造成了大量的無形資產流失。
2. 缺乏統一的管理機構
不少各高校沒有設立對無形資產進行全面管理的專門機構,由于各分管機構沒有明確職責,又沒有統一的管理機構,存在著多頭管理、各自為政、互相推諉的狀況。無形資產的開發利用,有償轉讓及計價問題,市場交易行為及違規行為亦無法監控。在這種管理模式下,無形資產權屬資料分屬不同部門或學院,沒有專職無形資產評價及資料收集人員,導致權屬資料不能及時提供甚至遺失,管理秩序混亂。
3. 認識片面管理意識薄弱
高校普遍存在著重視有形資產管理,輕視無形資產管理的現象,對資產屬性認識的片面性, 因為沒有實物形態,所以容易忽視它的存在,這就形成了一個較為模糊的認識,即“國有資產就是有形資產,有形資產就是國有資產”, 片面的認識即國有資產就是房屋、土地、圖書、儀器設備等,無形資產管理在高校資產管理中處于薄弱環節,缺乏切實可行的管理辦法和保護措施,對國有資產管理或進行資產評估時,往往只注重了有形資產,而忽略另一形態的無形資產,造成無形資產管理上的盲區,使無形資產大量流失,當無形資產被出賣、轉讓時,高校得不到應有的補償,權利受到侵害的現象普遍,缺乏無形資產管理方面的知識和法律意識。
4. 無統一的會計核算及評價體系
高等院校目前無形資產的核算而言,要比有形資產――固定資產的核算,難度大得多,核算過程更復雜。相當一部分學校沒有建立起無形資產核算制度,即使部分學校建立了,也很不完善,交易行為不規范,計價無標準,增加了核算的難度。無形資產的開發和生產過程不同,其核算方法也不盡相同,無形資產在驗收、使用、報廢等一系列環節上管理困難,財務部門無法在賬面上準確反映,無形資產的價值及其投資收益都沒有合理的核算與管理辦法,這導致無形資產賬外流失嚴重,給高校造成不小的經濟損失。很多高校沒有建立評估機構及評估制度,無形資產評估沒有做到規范化和科學化,明確產權主體和產權界限,使無形資產的價值不能得到真實反映。
5. 人才流動等原因造成無形資產的流失
因不少高校為了自身的發展,以優越的條件吸納人才,人才流動導致無形資產流失的現象時有發生。科研項目完成后,核心的技術方案和重要的技術資料隨著人才的流失,學校的科研成果也隨之流失,一些老師在科技開發活動和業余兼職中,無意識地就把學校的無形資產泄露;有些單位為了獲取某項專有技術,不惜一切代價從高校中挖人;部分專家、教授利用手中的專有技術“下?!眲撧k企業,未經任何許可,便無償使用了本該屬于學校而由其個人掌握的專有技術,嚴重損害了學校的利益,造成了學校無形資產的流失。還有部分高校的無形資產長期閑置,科研成果鑒定完后,就束之高閣,既不能推向社會實現其價值,高校自身又沒有轉化能力,降低了科研資金的利用率,使這部分資產長期閑置存放。對人、財、物是一種極大的浪費,與社會的進步對科技成果的需要是不相符的。
三、加強對無形資產的科學管理
1. 加強高校無形資產的制度建設,建立完善的評估體系
由于無形資產不具有實物形態,我國對無形資產的認識和管理起步較晚,不像有形資產已有幾十年積累的規范化的法規和制度,因此無形資產在管理上有很大的難度。高校要加強對無形資產的管理,可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依據國家已頒布的有關無形資產的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情況進一步制訂、完善各種無形資產管理規章制度,設置專門的組織機構,避免多頭管理造成的弊端,保護學校無形資產管理的完整性,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以法規、制度規范無形資產的整個管理過程,建立有效的管理機制,有利于科學研究、技術成果的實施、完成、鑒定、驗收以及推廣運用。
加強對無形資產評估的管理,要發展、健全和完善無形資產評估機構.建立真正相對獨立的、業務熟練、操作規范、信譽良好的無形資產評估隊伍,本著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確保無形資產核算的準確性、價值的真實性、信息的及時性。根據高校的實際情況,規范無形資產的評估程序,方法及其評估指標等,進一步完善技術保密制度、無形資產評估制度、無形資產轉讓、收益分配的辦法以及無形資產合作檢查制度等。明確無形資產管理的內容與要求,使無形資產管理盡快走向規范化、制度化,使高校無形資產的管理“有法可依”,有效杜絕無形資產流失,為高??萍汲晒霓D化創造有利條件
2. 改變觀念,增強無形資產管理的意識
加強高校對無形資產的管理,首先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增強無形資產的管理觀念。在各高校普遍存在著知識產權意識薄弱的情況,雖然高校不少科研人員對知識產權有了一定的認識,但還不夠全面、不夠深刻,而且缺乏長遠眼光。為保護知識創造者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和其它智力創造性活動,國家制定了知識產權保護的有關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同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高校知識產權保護法》等法律。高校要在廣大師生員工中,廣泛宣傳學習無形資產相關法律精神,運用法律手段保護合法權益,在自己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時,要敢于、善于利用法律武器進行斗爭,增強自我保護能力,形成自覺保護的文化氛圍,普遍樹立起無形資產的價值觀念,提高對無形資產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強化管理,促進無形資產資源的運作和發展,提高學校的整體科研實力。
3. 加強高校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促進高校無形資產資源的開發和穩定
高校集中了大批科研技術人員,有很強的科技研發能力,是創造無形資產的重要場所。在無形資產管理上,應貫徹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采取措施.引進高素質人才,加強對高校教職工的培養提高,積極為他們的教學、科研創造有利條件,防止人才流失,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培養他們愛崗敬業、樂于奉獻的精神,調動和發揮高校教職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堵塞在人才流動、人員跳槽、兼職、校辦企業改制、與外單位合資、合作開辦企業等過程中可能造成學校無形資產流失的種種漏洞。建立起激勵和約束相配套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通過采取組織激勵、工作激勵、情感激勵、培訓激勵等一系列有效的激勵手段,激發科技人員的研發熱情和內在動力,使之不斷創造出更新更高的技術成果。加大獎懲力度,在科技成果轉化成技術投資時,學校、單位和個人應有合理的股權比例??傊?高校應以知識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為突破點加強自身核心能力建設,才能具備無形資產開發潛力,為學校及社會創造更多的知識財富。
4. 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提高高校無形資產的經營效益
無形資產要在經濟建設中得到應用,其價值才能體現出來,反之,就會被束之高閣而喪失其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因此高校應充分利用知識與人才密集的優勢, 營造創新的學術環境、政策環境和法制環境,鼓勵科學研究、技術發明,不斷挖掘潛力,不斷提高培養人才的質量和科研技術水平,形成尊重知識、尊重技術、尊重人才,鼓勵學術自由的寬松的學習環境,充分利用現有的無形資產,有針對性地進行社會調查、市場預測,經濟效益預測,與企業進行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合作研發,加大高校無形資產經營管理的研究力度,建立和完善科技交流合作以及成果轉化體系,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高校的無形資產管理,實現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高校無形資產將日益受到重視,只要我們不斷地進行研究和探索,高度重視并依法保護,建立完善的管理體系,無形資產的流失現象就會得到有效的遏制,無形資產的管理將步入一個健康發展的軌道,為高校提高核心競爭力,為我國的經濟建設發揮更大的作用。
參考文獻:
I1]王萍.高校無形資產的內涵及評估辦法[j].福州大學學報,2005,(3).
篇7
關鍵詞:消費型增值稅 固定資產 稅務籌劃
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國全面實行增值稅轉型改革,由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允許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為保證改革實施到位,易于納稅人實際操作,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了《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70號,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增值稅轉型后固定資產業務的稅務處理。筆者從轉型改革對煤炭企業的影響出發,對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籌劃,使煤炭企業享受更大的改革收益。
一、煤炭企業固定資產性質
隨著煤炭開采技術的提高和安全生產難題的逐步解決,我國礦井生產規模越來越大,其中固定資產投入占礦井建設、生產投資比例也越來越大,據目前大型、特大型煤礦企業財務報表反映:固定資產多占企業總資產的46%-69%。這里的固定資產范圍與稅法所稱固定資產范圍存在差異:稅法所稱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不包含房屋建筑物、構筑物。煤炭企業是資源開采型企業,固定資產形成主要在井下,因此,建筑物、構筑物所占比重較大。
二、消費型增值稅下固定資產抵扣政策
(一)固定資產抵扣政策
《通知》中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或者自制(包括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以下簡稱《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以下簡稱增值稅扣稅憑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進項稅額應當記入“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二)不得從銷項稅中抵扣的項目
《條例》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4.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5.本條第1項至第4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三)特殊抵扣政策
《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條例第十條第1項所稱購進貨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含免征增值稅項目)也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也就是說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也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中抵扣。
三、消費型增值稅對煤炭企業的影響
消費型增值稅下,納稅人購進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能夠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相對于轉型前來說,企業稅負得到了降低,從一定程度上增強了企業的競爭力。
增值稅抵扣范圍的擴大,也影響到會計核算中固定資產的計價、使用期內折舊費用的計提、企業損益等一系列問題。固定資產進項稅從當期銷項稅中抵扣,固定資產初始計量成本減小,計提折舊費用的基數減小,使用期內計提的折舊費用減少,企業利潤增加,從而交納企業所得稅增加。從企業資金流來說,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當期,企業交納增值稅減少,當期資金支出減少,交納企業所得稅增加,但企業所得稅的資金支出僅占增值稅資金支出的1/4,與生產型增值稅政策相對比,企業節省了3/4的資金,增強了企業的競爭力。
但是,對于煤炭企業來說,可抵扣進項稅的固定資產投資金額僅占全部投資額的30%左右,相對于棉紡織等其他行業,可抵扣資產所占比例較低。
四、消費型增值稅下的稅務籌劃
消費型增值稅下,處于相對劣勢的煤炭企業,欲享受更多的政策優惠,應在固定資產投資前期、中期做好稅務籌劃。筆者從固定資產的投資方式、使用用途和供貨方選擇三方面進行了以下籌劃:
(一)投資方式
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方式有外購、自建、融資租賃等,根據目前的增值稅政策,外購和融資租賃基本不存在籌劃空間。外購固定資產,依據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租賃業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514號)規定,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征收營業稅,不征收增值稅。因此,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抵扣進項稅。
企業自建固定資產,購買的設備、材料,只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顯然,傳統上包工包料、只開具建筑業發票的方式對企業是不利的。筆者認為可以采用以下投資方式:
一是選擇承包商時,事先要對承包商的納稅性質進行調查,選擇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建筑企業,將所用設備材料款和施工費分開結算,分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建筑業發票,使設備材料進項稅可以從當期銷項稅中抵扣,減少企業的稅金支出。
二是如果承包商不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企業可以選擇與承包方只簽訂建筑勞務合同,企業自行購買工程所用設備和材料,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以保證企業獲得更大的利益。
(二)使用用途
按照《細則》的規定,只有專門用于不征收增值稅項目或者應作進項稅額轉出的項目,包括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其固定資產進項稅才不允許抵扣。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也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進項稅是可以抵扣的。這給多種經營企業提供了一個籌劃的空間,對于增值稅項目和非增值稅項目通用的機器設備,在保證生產的前提下,企業可以考慮一機多用,既可以節省投資資金,又可以抵扣非增值稅項目等所用機器設備的進項稅,減少企業的稅金支出。
(三)供貨商選擇
從生產規模劃分,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稅率17%,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征收率3%,稅率不同造成相同總價固定資產的票面稅額不同,從而影響企業抵扣進項稅不同。企業選擇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供貨商,在固定資產總支出等同的情況下,抵扣進項稅額大,減少了企業的稅金支出,降低了企業稅負,相反,選擇小規模納稅人性質的供貨商,會增加企業的稅金支出。因此,企業應慎重選擇供貨商,減少損失,為企業爭取更大的利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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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電子商務專業 生產性實訓 實訓基地
根據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6〕16號)的精神,加強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建設是高等職業院校改善辦學條件、彰顯辦學特色、提高教學質量的重點。目前高職電子商務專業校內實訓主要采用模擬軟件進行實訓,僅僅注重讓上機操作,缺少真實的實訓項目,不利于學生掌握不同崗位的專項技能和實際工作的要求。而建設電子商務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可以讓學生在學校就能夠感受真實的企業環境、真實的企業任務和真實的企業管理,從而能夠滿足學生職業素質形成和技能訓練的基本要求。
1.校內生產性實訓的內涵
加強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建設,可以滿足學生職業技能實訓和頂崗實習的要求,同時有利于建設結構合理的“雙師”型師資隊伍,是實現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中關于“加強實訓、實習基地建設是高等職業院校改善辦學條件、彰顯辦學特色、提高教學質量的重點”的重要載體和保障。《2007年度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推薦院校預審標準(試行)》指出校內生產性實訓是指由學校提供場地和管理,企業提供設備、技術和師資支持,校企合作聯合設計和系統組織實訓教學的實踐教學模式,主要目的都是為了培養高技能應用性人才。
電子商務專業是融計算機科學、市場營銷學、管理學、法學和現代物流于一體的新型交叉學科,具有虛擬性和網絡性。電子商務實踐教學,可以通過引入真實企業項目,將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作為工作場所,利用互聯網和計算機作為工作手段,按照工作過程,在互聯網真實的工作場景中進行實際工作。形成了教學過程與工作過程一體化、學生與員工一體化、教師與經營管理者一體化、教學環境與工作環境一體化的課堂與實習地點合二為一的工學結合、教學做一體化的教學模式。
根據電子商務的特點,電子商務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要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以學生職業能力訓練為核心,充分體現職業教育特色,立足為社會培養全面發展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所以應該采用校企共建機制,利用校外合作企業的資源,引進企業的設備資源或人才資源進行共建、共享,實現“工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實現學生真正頂崗實習、實現學生零距離就業,解決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建設的主體多元化、籌資方式多樣化問題。
2.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在工學結合中的作用
隨著電子商務在企業經營和日常生活中作用越來越重要,電子商務專業學生的操作實踐能力已經成為企業對人才選擇的首要參考。但目前高職電子商務專業校內實訓大多都是采用學校內部實驗室的模擬教學軟件進行實訓,創造一個虛擬的操作環境,讓學生分組上機去操作,但是模擬軟件與實際運用還是存有一定的距離,制約了學生職業技能的提高,而通過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以真實的工作項目或任務為載體設計教學過程可以彌補這個不足。
通過建設電子商務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可以有效地利用學校場地和學生人力資源優勢,主動與企業進行聯系,引進企業項目、設備以及組織管理經驗,讓學生在真實的工作環境中實訓,熟練掌握電子商務的各項技能,感受電子商務各個流程,同時學生能以此為平臺,進入實體企業,走上一線崗位,實現學生專業知識體系和專業技能一體化、流程式培養,達到將學校教學和社會生產實踐緊密聯系的目的,實現“工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和校企間的“無縫對接”,完成產學研項目,促進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全面開展。
3.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的建設模式
高職電子商務專業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建設,有利于以生產帶動實訓,豐富頂崗實習的內涵,實現校企深度合作,使校內頂崗和校外頂崗實訓基地有機結合,使基地更好更高水平地承擔學生的校外實踐教育教學任務,促進本專業和電子商務行業協會及企業聯合培養人才新機制的建立。推動專業轉變教育思想觀念,改革人才培養模式,加強實踐教學環節,提升專業學生的創新精神、實踐能力、社會責任感和就業能力。
目前高職電子商務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建設模式可以有:
3.1公司化模式:由于互聯網電子商務的開放性特點,企業項目完全可以放在校內進行,學??梢耘c緊密型合作企業進行對接,將企業項目引進學校,建立電子商務企業,例如依托第三方電子商務銷售平臺(淘寶)建立電子商務公司,由合作企業提品,根據學生的能力和興趣,由學生擔任公司總經理、營銷、物流、客服等企業角色,實現公司化運營,為學生提供了高仿真的“企業內植”實訓環境。
3.2企業捐贈模式:電子商務專業與企業合作進行校園電子商城網站的開發,該校園電子商務網站完成后,企業將該網站軟件及服務器作為企業捐贈投入到學校,學校配以實訓基地空間和必要的學生操作電腦平臺,將其布置成一個完全真實的公司,由教師、學生、企業共同經營該商城,使學生在經營過程中能夠體驗從后臺維護、市場推廣、采購進貨、風險管理、合法經營等一系列電子商務實際操作技能。
3.3工學交替模式:學生部分時間在學校進行學習,部分時間到企業進行頂崗實訓,可以根據學生和企業的需要按學期或課程輪換;例如筆者所在的學校由政府有關部門牽頭,電子商務專業與區域知名電子商務企業深度合作,在網絡營銷、電子商務客戶服務課程中,引入了真實企業——廣州市愛喜軟件有限公司,真實崗位——網絡推廣員、電子商務產品客服代表、電子商務產品銷售代表等三個崗位。電子商務學生采用課內上機操作實訓、課余兼職實訓、集中頂崗實訓等三種方式,層層遞進,由學生完成企業的真實崗位任務并取得報酬。
3.4“訂單”式合作模式:校企雙方共同建立電子商務生產性實訓基地,訂單班由校企雙方共同進行,共同選拔學生,共同確立培養目標,共同制定培養方案,共同組織教學、實習實訓等,培訓和考試內容來源于企業的需要,為企業開設所需的專業技能和實習課程,訂單班一部分課程將在校內實訓基地完成,另外一部分技能是學習將在企業進行頂崗實習,學生在學習過程中除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外,還同時完成頂崗實習課程的學習任務,學生只要愿意畢業以后都可以在訂單企業就業。
3.5“實境耦合”模式:電子商務專業將以項目課程為先導,在電子商務概論、網絡營銷、網頁美工與網絡廣告、網頁設計與制作、網絡編輯、電子商務創業等核心課程中堅持理論與實踐一體化、教室與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的一體化,大體實現一個教學單元一個小項目;一門專業課程安排一個大項目;一個崗位能力課程安排一個綜合項目的教學組織形式。而每一個小項目、大項目和綜合項目都是根據真實的工作過程設計教學情境,各個項目有機結合起來則是一個反復交替和層層遞進的過程。而在每一個項目中的實踐環節又通過校內生產性實訓和校外頂崗實習以及訂單培養進一步實現實境耦合以及工作與學習的反復交替和層層遞進。
3.6“網上實訓平臺”模式:電子商務專業與電子商務企業共建網上實訓平臺,并與校內實訓基地企業共同審定課程內容、與企業共同開發課程、由企業派員講授課程,同時下派相關真實任務給學生,將學生放置在完全真實的環境下學習職業技能,體驗電子商務企業整個經營流程,并把所學理論知識應用到實踐當中。
4.結語
為了實現電子商務專業的“高素質,強技能,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人才培養目標,電子商務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建設顯得尤為重要。加強建設電子商務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可以滿足學生職業技能實訓、頂崗實習、服務社會的要求,同時也是深化校企合作、促進專業建設與課程改革的必然要求,真正實現了“做中學,學中做”的高職教育特點,是體現教育部“四個合作”思想的重要舉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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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一、無形資產計量的比較
(一)初始計量的比較
對于無形資產的初始計量,舊準則規定,無形資產入賬后,應以其攤余價值減去相關的減值準備后的余額作為賬面價值。
新準則取消了舊準則中有關“企業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的計價部分”,統一規定為“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這就要求對于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作為入賬價值;在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情況下,應當按照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入賬價值,所確認的初始成本與實收資本或股本之間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新準則也考慮了貨幣的時間價值,即購入無形資產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的價款,實質上具有融資的性質,無形資產的成本應以購買價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舊準則與38號國際會計準則的差異是顯著的,而新準則與38號國際會計準則比較接近但也有不一致的地方,主要有:(1)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我國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國際準則統一按公允價值計量;(2)對于資產交換產生的無形資產,我國根據是否具有商業實質分為成本模式和公允價值模式,國際準則統一按公允價值計量,同時區分同類與非同類資產交換。
(二)后續計量(攤銷)的比較
新準則在無形資產的后續計量方面的變化主要體現在無形資產攤銷的有關規定上:
1.從攤銷的基數看,在舊準則中規定的是無形資產的成本,不考慮殘值。而在新準則中則規定為無形資產的成本扣除預計殘值后的金額。同時規定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殘值應當視為零。但排除兩種特殊情況:(1)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購買該無形資產;(2)可以根據活躍市場得到預計殘值信息,并且該市場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很可能存在。可見,新準則在這方面的規定更切實、更具體,也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
2.從攤銷的年限看,舊準則規定無形資產應在預計使用年限、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內進行攤銷,并且,如果未規定年限的,攤銷期不應超過10年。而新準則規定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在其使用壽命內攤銷,而對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攤銷。
3.從攤銷的方法看,原來是單一的直線法,在攤銷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新準則允許企業選用不同的攤銷方法,并將方法選擇的依據建立在與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上。而對于無法可靠確定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的,則仍采用直線法攤銷。
4.從攤銷費用的會計處理看,沒發生什么變化,都是計入當期損益,在實務中都計入了管理費用。在此,有一個問題值得我們思考,即無形資產攤銷是否應全部計入“管理費用”?根據準則規定,我國無形資產攤銷是全部費用化的。這一規定不符合費用分配的受益原則。例如,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的無形資產的攤銷應包括在存貨的賬面金額中。相比之下,國際會計準則的這一規定更全面、更合理。我國對此可加以借鑒,把直接影響當期損益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化,計入“管理費用”。而對于用于產品生產的無形資產攤銷則應計入資產價值中,具體處理時,對于可直接確認用于某種產品生產的,直接計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產品”賬戶,如果無形資產帶來的經濟利益同時體現在幾種產品的生產中,則先計入“制造費用”賬戶,再按照一定的標準分配計入各受益產品的成本中。這樣分別處理,更符合成本費用分配的“誰受益,誰承擔”的基本原則。
5.無形資產攤銷的另一個重大變化是新準則規定企業在每年年度終了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進行復核,當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與以前估計不同時,應當改變攤銷期限和攤銷方法。這使得無形資產的攤銷更靈活,同時也給企業的盈余管理提供了新的空間。
二、研究與開發支出規定的比較
舊準則規定,所有的研究和開發支出全部作為當期費用,但自行開發并依法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其相應的注冊費、律師費予以資本化,作為資產的入賬成本。新會計準則引入《國際會計準則》中的做法,將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區分為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將研究階段支出于發生時計入當期費用,將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開發階段支出確認為無形資產:(1)完成該無形資產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在技術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該無形資產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圖;(3)無形資產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夠證明該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存在市場或無形資產自身存在市場,無形資產將在內部使用的,應當證明其具有用性;(4)有足夠的技術、財物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持,已完成該無形資產的開發,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5)歸屬于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由此可見,新準則放寬了自行開發方式取得確認為無形資產的口徑,在會計政策層面對加大企業研發投入、增加自主知識產權給予鼓勵,減少因取得方式不同無形資產入賬價值的差異。
三、無形資產攤銷的比較
舊準則規定,無形資產的成本,應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如果合同與法律都沒有規定有效年限,攤銷期不應超過10年。
新準則在攤銷問題上做了很大調整,對取得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先要進行判斷,使用年限有限的,應就其攤銷金額在使用壽命內系統攤銷,攤銷方法應反映與該項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采用直線法攤銷。新準則將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區分開來,采用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對于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與原來一樣,按期攤銷。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攤銷,處置無形資產的當月不攤銷。即,無形資產攤銷的起始和停止日期為:當月增加的無形資產,當月開始攤銷;當月減少的無形資產,當月不再攤銷。而對于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在持有期間內不予攤銷,但需要至少于每一會計期末進行減值測試。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規定,需要計提減值準備的,應計提有關的減值準備。新準則規定,對某項無形資產攤銷所使用的方法應依據從資產中獲取的預期未來經濟利益的預計實現方式來選擇,并一致地運用于不同會計期間。對于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采用直線法攤銷。
四、無形資產凈殘值的比較
新準則對無形資產的殘值有了新的規定,它認為無形資產的殘值一般為零,但若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愿意以一定的價格購買該項無形資產,或是該無形資產存在活躍的市場,通過市場可以得到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的殘值信息,并且從目前情況看,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該市場還可能存在的情況下,無形資產可以存在殘值。
五、對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計量
原準則規定:對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但是,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新準則的規定:對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取消了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按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實際成本的規定。
新準則把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區分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規定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滿足一定條件的,可以確認為無形資產。這一規定的修改,對那些研發及創新能力強的公司影響是很大的,尤其是涉及信息技術產業的上市公司。
篇10
關鍵詞:無形資產;企業會計核算;新會計準則
在未來3-5年的一段時期,是保險競爭主體迸發、沖突和融合的時期。目前保險行業中,保險企業的實力和無形資產在保險交易中的權重很大。當今無形資產對經濟和社會財富的增長具有重要的驅動作用,可以清晰地看到資產無形化在資產結構中的趨勢,無形資產在保險企業的價值中產生了非常大的作用。所以,我們通過對無形資產價值及其變動進行全面的識別并確認,那么保險公司就能有效地對企業的無形資產進行合理的投資以及進一步科學的管理。2001 年頒布的無形資產準則(以下簡稱原準則)隨著經濟的發展,對目前的經濟活動的不適應性漸漸顯現了對經濟活動、企業行為等不適應性。新會計準則體系于2006 年頒布,它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在2007年其率先按照該準則執行。對于無形資產的確認、計量、披露各內容,新準則都有相當大的改變。因此,本文有必要通過比較新舊會計準則在無形資產核算等內容,發現保險企業應用新準則可能出現的問題,并提出相關的可行性建議。
1.無形資產的定義及范圍的調整
保險公司的無形資產,根據新準則,可以理解為:保險企業通過合法途徑獲得的,包括自己開發或者購買的,不是實物形態但必須可辨認的這樣一種非貨幣性資產,相比舊規則,它特別強調了可辨認性在無形資產識別中的特征,排除了無法辨認的無形資產。根據這個定義,公司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特許權、著作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等屬于無形資產,但不包括企業的品牌、創立的公司商譽、報刊名,這樣便和無形資產的國際通行處理方式相一致。
針對保險公司,無形資產的取得途徑主要包括:內部創立,外部的購入以及外部作為投資資本的轉入。在處理過程中按照來源渠道的不同,進行 “無形資產”科目的設置,從而準確地對保險企業各種無形資產的價值進行有效核算。
2.關于無形資產核算的變化
2. 1 無形資產研究、開發費用的會計處理
舊準則對于兩者是一刀切, “不管如何一旦發生,無形資產變被做為當期的公司的費用,而不會對研究與開發費用進行具體的分析”。而新準則采用更加靈活的方式,“通過具體區分開發階段支出和研究階段支出來將保險企業的各種內部研發項目的費用進行歸結,”具體地,若企業在初始的研究階段時,那么企業的支出要歸入當期損益,要全部進行費用化處理。若在后期的開發階段,指出符合進行資本化處理的,則要歸入無形資產,將那些不能進行資本化的則被歸入企業的當期損益。若不能對兩個階段進行區分,那么就將所有支出全部作為費用,同時地在當期損益中記下。
2. 2 對保險企業的無形資產的攤銷
2.2.1采用更加靈活的攤銷方式
攤銷方式上,根據舊準則:自取得無形資產的當月時間開始在無形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內合理地進行分期地平均攤銷,攤銷方法必須是直線法攤銷。與此不同的是根據新準則,攤銷方式有多種,如生產總量法、直線法、加速攤銷法等,保險企業可以在其使用壽命內系統地進行攤銷。注意的是攤銷方式的選擇是有要求的,保險企業無形資產攤銷方法的確定的產生效果是該無形資產產生的相關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得到合理的反映,不同會計期間,該攤銷方法必須如一地運用,不能在不同的會計期間隨意更改。如果在預期實現方式在某些條件下我們無法可靠確定,直線法攤銷是必須的選擇。對于攤銷金額,要進行費用化處理,相對應的另一個會計科目是當期損益。若保險企業的無形資產使用壽命是不確定的,那么企業在持有期間不攤銷無形資產,同時在每個會計期間完成減值測試。
2.2.2攤銷年限更注重實質
根據舊準則,“無形資產攤銷年限不得超過法律、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的較短者,并且不得超過 10 年; 法律、合同未規定受益年限的,以不超過10 年的期限進行攤銷?!毕啾容^舊規則,新準則以實質重于形式為原則,沒有攤銷期不超過10 年的明確規定,表述為 “企業在取得無形資產時應當對其使用壽命進行分析判斷。若為保險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期限無法被預見,那么應當作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若保險企業具有使用壽命為有限的無形資產,那么其應攤銷金額應當在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內進行系統合理的攤銷,對于攤銷期沒有固定的規定,從可以使用時到無形資產被確認終止時為止?!绷硗?,新準則針對年限判斷表述方面相對于就規則也有了變化。
2.2.3攤銷基數中殘值的考慮
新準則將無形資產的攤銷基數定為成本和預計殘值后的差額。而在舊準則中,攤銷基數只考慮成本,沒有將殘值考慮進去。所以,保險企業的無形資產根據新規則,凈殘值不再限定為零。根據新規則,一般條件下無形資產若使用壽命有限,在下面情形外,殘值為零: 預計殘值信息可以由活躍的使用壽命結束時很可能存在的交易市場得到;預期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第三方承諾以殘值購買這資產。新準則對于殘值的的規定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操作起來符合實際和具體。
2. 3 保險企業出租無形資產的核算相關處理
保險企業對無形資產的出租意味著保險公司在無形資產的使用權方面暫時轉給別人即讓渡。注意的是,考慮到出租無形資產,所有權還是保留在保險企業,所以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是不能注銷的。在會計處理上,通過分別將保險企業的其他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成本進行確認來對保險企業讓渡無形資產使用權得到收益即產生的租金收入以及由此產生的有關費用進行處理。
具體來說,按照新規則規定,無形資產的收入應在同時符合企業流入有與出租相關的經濟利益以及該經濟利益(表現為租金收入)的金額能夠可以進行可靠計量上述兩個條件下才能進行確認。要注意的是在對收入進行確認時,同步地對相關費用進行確認,使得收入與費用的確認相配比。
2.4 保險企業無形資產所有權轉讓的核算
保險企業轉讓無形資產意味著對企業自身的無形資產的所有權讓渡。保險公司無形資產出售給第三方,通過將企業所流入的經濟利益(相關款項)相減該資產的賬面價值,該值要通過營業外收入或支出來表示,劃入當期損益科目。 轉讓已入賬的無形資產時,根據實際轉讓收入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照轉讓無形資產的攤余價值,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照轉讓無形資產應繳納的營業稅,貸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差額部分借記“營業外支出”或貸記“營業外收入”。
2. 5 保險企業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的會計處理
保險公司一般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同時根據新規則,企業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時,計量的原則是,無形資產可收回金額與報表中的賬面價值哪個更低,表示為賬面價值和可收回金額兩者之差。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應按單項項目計提。當計提無形資產的減值準備,應當是下列一項或若干項情況出現時:第一種情況是有其他新技術出現,該無形資產被新技術給替代,嚴重影響到為保險公司帶來可計量的收益的能力;第二種情況是,該無形資產的市價因某種原因在當期下跌幅度較大,預期不會在剩余攤銷年限內將無形資產的市價恢復到全來的水平;第三種情況是,出現這種非常明確的無形資產的可收回金額被無線資產的賬面價值超過的種種情況。通過借記“營業外支出”,同時進行貸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的處理來完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工作。
在減值損失時候可以轉回問題上,新規則和舊準則截然不同。按照舊規則規定,保險企業以前年度有已確認的減值損失時可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將部分或者全部轉回。但按照新準則表述,保險企業一旦提取確認的話,那么減值算是就不允許轉回。之所以有該規定,目的是防止企業為達到某種目的而進行操縱利潤,隱瞞企業實際的經營和運作狀況,從而在技術上對企業進行盈余管理的空間壓縮。
3.保險企業在新規則無形資產核算存在的問題
3. 1 保險企業可能有目的的對開發階段和研究階段的支出比例調節
按照新準則,經濟主體區別對待將自身的開發與研究支出,各自處理為資本化和費用化。但是,可能出現這種情況:一些保險上市公司在實際操作中為了對財務報表的關鍵數據進行粉飾,出現故意調節企業在兩個階段中支出比例的可能性,企業對自己該會計期間的利潤等經營成果進行化妝,并進行盈余管理的目的。
3. 2 保險企業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收到攤銷方法的可選擇性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情況,因為考慮到會計計量本身的局限性,因為同一經濟活動保險公司可以有機會根據自己的目標而選擇有幾種產生不同會計結果的的會計方法,導致到會計方法的多樣性和會計信息的可比性之間的取舍和平衡問題。
3. 3 保險企業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的問題
因為減值準備一旦確認原則上就不能進行轉回的處理,產生的可能結果是若個別企業在本會計期間的經營利潤較難看時,雖然無形資產減值跡象真真實實的存在,但故意不對減值準備充分計提。另一方面,無形資產難以對其未來現金流量進行估計,因為我國部分無形資產具有獨特性、保密性、隱蔽性,無形資產市場活躍度不高,進而影響到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測算。這樣,會計信息質量能否因為現值和公允價值計量屬性而較好地提升產生懷疑
4.保險企業無形資產核算的相關對策與建議
無形資產攤銷時若使用壽命不確定時,反映與該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應該和無形資產攤銷方法的選擇聯系起來。雖然新規則相對于舊規則有些進步,但無形資產若使用壽命不確定則不予攤銷的規定顯得過于不靈活,同時也方便了個別企業對利潤的粉飾。因此,會計事務所和政府相關監管部門需要進一步甄別,需要更高的要求。
最后對監管無形資產減值計提方面的加強。雖然新準則無形資產計提的減值準備是不得轉回的。但這原則是單向的,因為對無形資產核算只有減值不考慮增值情形,固然符合會計的謹慎性的原則,但卻不能顧及真實性及相關性信息。我們可以考慮在制度上如何對保險企業的無形資產減值計提的監管進行加強,采取疏導而非堵漏的制度設計,才能在保險企業的會計信息的有用性和相關性有所提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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