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金融工具范文
時間:2023-03-29 21:18:0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衍生金融工具,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是會計信息披露的重要組成部分。2006年2月15日,我國財政部頒布了新的企業會計準則,37號具體準則對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通過對衍生金融工具相關信息的披露,使財務報表的使用者對衍生金融工具給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所造成的影響有充分的理解,從而對與衍生金融工具相關的未來交易事項做出恰當的判斷。
1.衍生金融工具概述。衍生金融工具,又稱派生金融工具、金融衍生產品等,是與原生金融工具相對應的一個概念,它是在原生金融工具諸如即期交易的商品合約、債券、股票、外匯等基礎上派生而來的。
我國財政部2006年2月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對衍生金融工具的定義引用了國際會計準則中IAS32中的定義,即具有以下特征的金融工具屬于衍生金融工具:①其價值隨特定利率、證券價格、商品價格、匯率、價格或利率指數、信用等級或信用指數、或類似變量的變動而變動;②不要求初始凈投資,或與對市場條件變動具有類似反映的其他類型合同相比,要求較少凈投資;③在未來日期結算。
衍生金融工具具有較高的風險性、靈活性、杠桿性、規避風險性和未來性或契約性等特點。
2.衍生金融工具披露的內容。國際上對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披露主要是對金融工具的性質、條件、相關會計政策及風險進行防范,要求企業在反映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利得或損失時,可以全部在收益中確認;或者一部分在收益中確認,另一部分先在權益變動表中列報,直到相關資產出售或相關負債清償為止。
2.1 衍生金融工具披露的原則。全面詳細地披露衍生金融工具,并不意味著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應極盡繁瑣。合理進行信息披露,掌握基本披露原則,是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的前提。
2.1.1 重要性原則。由于金融機構或企業對衍生金融工具的頻繁使用,而存在大量的衍生金融工具風險,且由于激烈的同業競爭,也不能對風險信息披露過多,所以應本著重要性原則對衍生金融工具風險加以披露。
2.1.2 相關性和可靠性原則。相關性和可靠性是會計信息的兩個基本質量特征,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信息具有相關性是確定無疑的,但如果缺乏可靠性做支撐,則相關性也可能難以保證。因此,所披露的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應具有相關性和可靠性。
2.1.3 可理解性原則。衍生金融工具通常具有靈活多變而繁瑣復雜的結構,為此,企業在進行衍生金融工具披露時,應注意考慮信息的使用范圍,提高披露的衍生金融工具信息的可理解性。
2.1.4 定性披露與定量披露相結合的原則。采用定性披露與定量(采用表格等方式)披露相結合的方法更有利于報表使用者全面而完整地了解衍生金融工具風險情況,從而評估企業的整體風險。
2.2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金融工具列報和披露要求。我國財政部在新《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中明確規定了金融工具列報包括金融工具列示和金融工具披露。具體要求如下:
2.2.1 列報。
①準則明確規定主體應當按照金融工具的實質和定義在初始確認時將該金融工具或其組成部分確認為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分類列報,并規定了確認條件和分類條件。
②對于非衍生金融工具包含權益和負債成分時,應將負債和權益進行分拆,分拆的方法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要求基本一致。
③對于權益工具和負債工具有關利息、利得或損失的規定和國際會計準則的要求基本一致,權益類的計入所有者權益,負債類的計入當期損益。
④關于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抵銷規定與國際會計準則基本一致。
2.2.2 披露。我國準則對企業應當披露的金融工具信息規定如下:
①重要會計政策,例如分類方法、確認和終止確認的條件、初始計量和后續計量采用的計量基礎、收入費用利得和損失的確認條件和計量基礎等等。
②金融風險管理的目標和政策。
③衍生金融工具區分為交易類和套期工具類后,披露的相關內容包括衍生工具的性質、合同金額或名義金額;衍生工具的到期日、失效日或合同執行日;衍生工具的期末公允價值。
④各類套期內容,包括套期關系、公允價值、被套期風險的性質。
⑤企業應披露信用風險、利率風險的相關信息。
⑥企業應當披露與確定金融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有關的信息。包括公允價值采用的方法,涉及估值技術的還要披露估計假設等等。
⑦其他披露的事項,包括擔保、減值、重分類的金額和原因等等。
總之,企業所披露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無論是已經確認的還是尚未確認的衍生金融工具,總的原則就是有助于財務報告使用者就衍生金融工具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影響的重要程度做出合理評價。
3.衍生金融工具披露的難點。
3.1 對會計信息披露內容的沖擊。傳統會計以歷史成本為計量屬性,但公允價值是衍生金融工具唯一相關的計量屬性,在衍生金融工具報告中,必須及時披露與公允價值有關的會計信息。
3.2 對會計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和充分性的沖擊。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頻繁,價格波動劇烈,及時、充分地在財務報告中反映重要的風險信息非常困難,傳統的財務報告無法滿足報表使用者的這一需要。
3.3 傳統損益表的局限性。傳統損益表中的利潤不包括既定期間內持有資產的價值增減。而衍生金融工具的價格波動性大,會存在因市價變化而產生的持有利得或損失。傳統損益表無法列報在既定期間內衍生金融工具的價值增減,不能真實反映核算期間的實際收益。這不利于報表使用者運用會計報表進行預測、決策。
3.4 對會計信息披露的準確性和謹慎性的沖擊。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是未來交易,預示著未來的財務變化,這些未來的財務信息無法在傳統會計報表上進行反映,因而會計報表提供的信息具有一定的殘缺性甚至誤導性,以致于不能及時和充分的預測風險,不能滿足信息決策者的需求進行恰當的風險管理。
4.關于完善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披露的思路與對策。
4.1 加快對公允價值計量體系的建設。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的計量基礎是公允價值。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計量體系涉及三大類問題:一是模型的選用、參數的設定、模型的修訂及模型風險的克服問題;二是公允價值數據傳輸應用系統的開發、數據庫的建立、系統的安全維護問題;三是企業會計制度的補充和內控制度等類此案實施監控系統的建立。加快公允價值計量體系的建設才能增強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披露的準確性。
4.2 構建并規范新的會計報告體系。為適應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要求,按照新準則的要求,可對會計報告體系進行改造并規范。如對資產負債表,可以增加一張“衍生金融工具明細表”,詳細列名企業所持有的各種衍生金融工具的有關情況,包括其類別、賬面價值、現行公允價值等內容,并根據是否確認來分別列示;對利潤表可借鑒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做法,增加一張第二利潤表。對于報表改造后仍無法披露的重要信息,可考慮增設一張衍生金融工具明細表。根據重要性原則列出衍生金融工具的類別、風險系數、公允價值、到期日、持有日等信息,以便報表使用者據以判斷并作出正確的決策。
4.3 構建完善的風險型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披露制度。以新巴塞爾協議為基礎的金融風險評價機制中,對風險和資本之間建立全面的對應關系,實現銀行監管的風險管理方法、合理披露風險和資本信息作出了明確規定。風險型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健全,對重大風險環節的節點進行預警,整合相應的會計控制系統,也是適應國際金融全球化的必然選擇。同時,企業應建立自我約束機制、風險管理機制來防范風險,而監管部門也應進一步完善對企業行為進行約束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的信息披露制度,促使金融衍生品交易能夠健康規范發展。
參考文獻
1 趙永順.對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披露的思考[J].財會月刊.2008.12
2 王冬昀.衍生金融會計披露方式的創新途徑[J].財會研究. 2007.9
3 魏靜霞、于少明.風險導向視角下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J].現代企業.2009.7
4 余芳藝.我國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披露問題研究[D].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07.5
篇2
衍生金融工具本身并不具有任何價值,它的價格隨著基礎工具的變化而變化。衍生金融工具產品的設計形式靈活多樣,不同企業可以根據其所持的衍生金融工具構造出種類繁多的品種。傳統的金融交易在交易結束后即可計算盈虧,但是衍生金融工具的結算建立在未來某一時點來完成,很多情況下交易雙方并不能完全洞察到市場發生變化的因素。衍生金融工具是一種具有高風險的業務,具有較強的技術操作性,需要操作者具有較豐富的專業知識,這就使得衍生金融工具的很多風險被隱藏起來。另外,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集中在那些規模比較龐大的金融機構,從而能是風險出現集中,加大了金融危機的發生。衍生金融工具還具有財務杠桿作用。衍生金融工具要求投資者只繳納了很少的初試投資后即可簽訂遠期的大額合約,可見,交易在成交時將產生大量的收益。收益大風險也被成倍擴大,衍生金融工具的財務杠桿特性也就顯現出來。
衍生金融工具的產生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起到規避風險的作用。它主要通過將經濟體系在運行中的風險集中到遠期、期權、期貨等衍生金融工具市場。其次,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可以為投資人盈利。衍生金融工具的發明主要是為了規避風險,但也為投資人提供了一個套利的條件。第三,衍生金融工具是一項風險性投資。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資者并不是一般的投資者,他們追求的是衍生金融工具為他們帶來的巨額利益。投資獲利越大,所具有的風險就越大。但是衍生金融工具的產生增加了金融監管的難度。衍生金融工具作為一中金融市場中的新生事物,給金融監管帶來了很大的挑戰。金融機構一般主要是通過企業的財務報告來對企業的會計業務進行監管的,而目前的衍生金融工具在財務報告中是混合于其他會計項目中的,這在無形中加大了金融機構對企業的監管難度。同時,衍生金融工具具有結構復雜、自由靈活、缺乏透明度的特點,給金融機構正確把握衍生金融工具所蘊含的全部風險帶來了困難。
衍生金融工具在帶動會計發展的同時也給會計理論帶來了巨大的影響和挑戰。由于衍生金融工具伴隨著全球金融市場的不斷變化而不斷產生出新的衍生金融工具,傳統的會計核算并未對此進行恰當的處理。這必將導致會計信息的可信度在很大程度上受影響,致使企業在利用會計信息進行分析時出現困擾,從而影響企業的決策。(1)對歷史成本原則的影響。在會計的確認和計量中,歷史成本原則和權責發生制是一般原則。它們分別反映會計要素的入賬價值和入賬期間問題。衍生金融工具的產生和發展對這兩個原則造成了較大的沖擊。我國會計原理中對會計的計量做了明確的規定:以歷史成本為基礎來進行計量,要以實際發生的金額登記入賬,一旦入賬不允許做任何改動,當發生物價的波動時必須以計提準備金的方式來對賬務進行調整。衍生金融工具只是一種合同,并沒有實際發生交易,也就沒有成本,只反映的是一種權利和義務。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不同于基礎金融工具的交易,并不是在某一時點上來完成的,而是經過了合同的簽署、對沖、交割、換回投資的過程,這個過程將因交易的不同類型而無法確定其時間的長短。而衍生金融工具在交易期間市場價格是不斷變化的,如果按照傳統的計量方式仍采用歷史成本計量,那么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將大打折扣,這對企業的投資者進行正確的投資、決策將帶來影響,不利于企業戰略目標的實現。對衍生金融工具采用歷史成本計量原則而產生漏洞最好的彌補方式是采取公允價值的計量方式。(2)對權責發生制的影響。會計原理中認為會計的確認標準必須建立在權責發生制的基礎上,要求會計核算中必須確認當期的收入和支出,并不能反映未來的交易事項或業務。可見,無論企業采取權責發生制還是收付實現制,都是對已經發生的交易事項進行確認的,對于未來發生的交易事項不予確認。衍生金融工具正是反映未來的現金流量。而未來的現金流量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很可能是豐厚的報酬,更有可能是巨額的損失。這就需要企業通過遞延收益或遞延損失來確認。(3)對會計要素的影響。現代會計理論對會計要素做出了明確規定,資產和負債這兩個要素主要是反應已經發生的,過去的交易或事項給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或流出。衍生金融工具所涉及的是未來的交易,即使為企業帶來了經濟利益的流入和流出也在交易的時間和金額上存在不確定性。(4)對會計報告的影響。企業的財務會計在經過確認、計量、記錄后的最終目標是向會計資料的使用者提供真實、可靠、合理的財務報告。當企業向外界公布自己的財務報告時,財務報告的內容必須能夠全部揭示出對財務報告使用者進行決策時的經濟信息。衍生金融工具在其產生的第一天就決定了它的自身特性,交易的頻繁性、交易金額的龐大、交易的不定期等都預示著其蘊含著強大的財務風險。而這些風險并不能在資產負債表上體現,這是嚴重違背財務報告的披露原則的。這主要是由于傳統的財務報告體系中并沒有包含衍生金融工具這一交易事項,并不符合傳統會計中對會計要素的規定很多企業將其視為“表外項目”。另外,目前我國通用的財務報告對于信息的揭示還存在著局限性,財務報告反映的只是貨幣化的信息,非貨幣化的信息無法得到真實的反應。針對這些問題,應對財務報告體系做一些調整,以此來解決衍生金融工具的影響。一方面,可以在報表數量上增加并編制適應衍生金融工具需要的報表,增加“第二資產負債表”,反應金融性經濟業務,詳盡的反應金融資產和負債。再例如:增加“衍生金融工具明細表”,詳細記錄、反應企業所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具體狀況。另一方面,對會計報表的附注內容進行補充。充分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情況說明。例如:針對衍生金融工具采取的會計處理方法、處理政策等。(5)對謹慎性原則的影響。謹慎性原則是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之一,衍生金融工具在確認損益時必須認真考慮到謹慎性原則。這主要是為了更好的將累計風險進行分散,加強對風險的監控,并及時對衍生金融風險進行防范與披露。但是,金融市場瞬息萬變,目前的衍生金融工具風險處理方法并不能正確、及時的披露企業運用衍生金融工具是存在的風險,這不利于相關部門對金融市場的監督和管理。在利用謹慎性原則確認衍生金融工具的損益時,如果產生了收益可以在特定的時間里來確認,如果是損失則可以充分利用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程度的高低、風險系數、并結合交易保證金的數量來提取風險準備金。但是,在提取時,必須要考慮其他因素,盡量真實地反映企業在衍生金融工具方面的投資風險及相應的損益情況。
應對衍生金融工具影響應采取的會計對策。(1)對資產、負債要素的定義重新定義。正因為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現對會計造成了影響,所以必須做出一些會計改革。首先,從更加廣泛的意義上來對資產、負債要素進行重新定義。可以將限定于過去發生的交易或事項擴展到那些正在發生的、未來發生的交易或事項,這樣就能夠避免衍生金融工具對會計要素的影響而為企業帶來的損失。(2)對會計確認標準進行重新確認。衍生金融工具在會計確認上采取的是“風險報酬分析法”,這種方法存在著諸多問題。由于衍生金融工具是一種確定交易雙方在未來路某個時間對金融產品所擁有的權力或承擔的義務而簽訂的合約,如果以權利和義務的控制權作為標準那么采用控制法就更為合理,更能是企業在實際操作中更為簡便,同時還大大降低了企業在操作中出現的主觀性。(3)增設以凈額來確認衍生金融工具的專門會計科目。隨著經濟的發展,衍生金融工具的品種越來越繁雜,如果只是單設一個“衍生工具”科目來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真實情況并不全面。為了全面的反應衍生金融工具的狀況,可以將原有的“衍生工具”科目去掉,增設“衍生金融工具資產”、“衍生金融工具負債”這兩個科目。這兩個科目分別屬于資產類和負債類。主要用來反映處于特定時點衍生金融工具的資產、負債情況。而且還可以在“衍生金融工具資產”科目下設立二級科目,分別用來反映期權、期貨、遠期、互換等。企業簽署一項衍生金融工具的合約并確認為資產時就將其反映在借方。同樣的方法也可以在“衍生金融工具負債”科目中使用。另外,可以設立“衍生金融工具風險準備金”科目用以抵減金融衍生工具項目。還可以在“投資收益”科目下分設“衍生金融工具損益”科目,體現企業使用金融工具是帶來的損益。(4)對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信息進行披露。傳統的會計報表中對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通常只是單一的文字信息描述,并未做出其他披露。財務報告的改革必須經歷一個漫長的過程,為了保證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對財務報告進行細化是十分具有可操作性的。可以增設一張“衍生金融工具明細表”,按照企業所持的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進行劃分,在此基礎上再按照衍生金融工具的具體類別分別用來記錄衍生金融工具的期初公允價值、名義公允價值、期末公允價值等的變動損益。另外,為了能夠充分的顯示出衍生金融工具所蘊含的風險,可以再財務報表附注中單設“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管理”來專門披露衍生金融工具存在的風險信息。
篇3
關鍵詞:金融危機;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計量;改進建議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
一、金融危機后需要對衍生金融工具進行反思
2008年秋季以來,一場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危機肆虐全球。金融危機的誘因是衍生金融產品及其過度杠桿化,而制造和炒作這些金融衍生產品的證券公司則被認為是罪魁禍首。“貝爾斯登”和“萊曼兄弟”這些如雷貫耳、呼風喚雨華爾街多年的世界超級投資銀行在自己一手制造的危機中“玩火自焚”,率先倒下;參與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機構無一幸免,損失慘重,大量倒閉。衍生金融工具何以導致了這場全球性金融危機?留給世人不盡的反思。
衍生金融工具是從傳統金融工具中派生出來的一種金融交易工具。國際互換衍生協會對其是這樣描述的:“衍生性金融工具是有關交易者轉移風險而互換現金流量的雙邊合約。合約到期時,交易者應付對方的金額由商品、證券指數的價格來決定。互換交易、遠期交易、利率上限、利率下限等都由雙方協議確定。期貨和認股權證則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標準衍生工具。”它具有以下特征:(1)波動性,其價值隨著標的價值的變動而變動;(2)杠桿性,衍生金融工具不需要交納合同所載的全部金額,只需交納少量保證金等費用即可進行交易。由此可知,衍生金融工具是具有高風險的,尤其是隨著經濟的發展,不斷創新的金融工具越來越復雜,使用者的目的越來越偏離避險保值功能而追求投機獲利,這使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越來越高。衍生金融工具對企業財務狀況的影響越來越大,對金融市場正常運行的威脅也越來越大。正是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復雜性和杠桿性,再加上全球金融市場監管的松懈,導致金融市場的過度泡沫化,在美國次貸危機的誘發下,脆弱的全球金融體系終于癱瘓,演變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機。
二、我國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處理現狀
以前我國對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僅在表外披露,并未納入表內核算。2006年2月財政部在頒布的新會計準則中第22號、23號、24號和37號明確規定了對衍生金融工具的具體處理,將其納入了表內核算。
根據現行會計準則的規定,衍生金融工具可劃分為三類進行核算,即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負債、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的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負債和套期工具。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負債為除以下之外的衍生金融工具:(1)被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2)屬于財務擔保合同的;(3)在活躍市場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前兩類在取得時以公允價值作為取得成本,第三類即屬于套期保值的衍生金融工具滿足條件的運用準則規定的套期會計方法進行處理。企業應該按照公允價值對金融資產進行后續計量,且不扣除將來處置該金融資產時可能的交易費用。但是,下列情況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及貸款和應收款項,應當采用實際利率法,按其攤余成本計量;(2)在活躍市場沒有報價其公允價值不可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以及與該權益工具掛鉤的并需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應當按成本計量。在后續計量中,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損失屬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確認所有者權益,其中在處置境外經營時形成的,計入當期損益;屬于無效套期的部分計入當期損益。當合同的權益或義務終止或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規定時進行終止確認。
三、我國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處理方法利弊分析
從現階段我國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我們不難發現我國在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上實現了重大改革。首先,突破了傳統的會計要素定義,將衍生金融工具納入表內核算;其次,發展了會計的計量基礎,引入公允價值計量基礎;而且,還創造性地提出了再次確認的會計確認方法。這對更準確地計量衍生金融工具的價值有著積極的意義。首先,隨著經濟的發展,衍生金融工具在企業的經營活動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它對企業的經營成果也有極大的影響,因此,將其納入表內核算是一種必然趨勢;其次,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價值與市場密切相關極具波動性,采用歷史成本計量不能真實計量其價值,用公允價值計量更具相關性;再次,衍生金融工具是在未來某一時期進行交易,合約標的在合約簽訂后交易發生之前所發生的價格變化對于企業財務狀況會產生巨大的影響,因此對衍生金融工具的再確認也是保證財務報表的公允性和客觀性的重要手段之一。在這些方面的突破,使我國會計核算方法與國際慣例接軌,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經濟全球化的要求。
然而,衍生金融工具的處理方法也好似一把“雙刃劍”,雖然現有方法在某些方面有所突破,但它同時也帶來了不少問題,其在實施過程中面臨不少困難。
1、公允價值的確認方面。公允價值是在公開活躍市場上買賣雙方在自愿平等原則上的交易價格,但是我國市場經濟還處于初級階段,金融市場還不夠健全,有很大一部分的金融工具的價值都不能從活躍市場上取得。會計準則又規定對不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工具企業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然而,在我國獨立的評價機構尚不健全,該類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這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操縱利潤的空間;而且即使是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工具,由于我國金融市場的監管不力,再加上信息的非對稱性和道德風險等因素,其價值也不一定公允。
2、混合計量基礎的矛盾。將衍生金融工具納入報表核算后,表內核算項目既有以歷史成本為計量基礎的數據,又有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數據。這造成在計量口徑上不一致,其經濟意義也不一樣,影響了財務報告的可比性,納入同一報表內勢必會影響會計信息使用者的決策。
3、確認時點的選擇。具體包括初始確認時點的選擇和再次確認時點的選擇。衍生金融工具是在未來時點發生的交易事項,在簽訂合約時不需要或僅需要少量凈投資,但又能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較大影響。如在簽訂合約時予以確認,衍生金融工具在未來是否交易具有很大的不確定,但它又對未來有很大的影響,如果合同到期再次確認不能反映企業存在的風險及收益,不利于報表使用者做出決策。再者,衍生金融工具的價值波動頻繁而且劇烈,何時進行再確認才能反映其真實情況也較難確定。
四、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處理改進建議
針對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處理上存在的問題,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改善:
1、分別計量。即對具有活躍市場的衍生金融工具按公允價值計量,不具活躍市場的衍生金融工具按歷史成本計量,并于每年末進行減值測試,復核其賬面價值。這樣更符合我國現階段金融市場尚不健全的特點,也可在一定程度上預防企業操縱利益,同時也增強了企業間的可比性。
2、明確標注。將衍生金融工具納入核算時應將按公允價值計量和歷史成本計量的分別統計,清楚標注出來,這樣會計信息使用者就可以對報表有更好的理解。
3、增加明細。對衍生金融工具的確認應在考慮成本效益的原則下,盡量縮短再確認的時間間隔,使之更好地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真實情況。可適當增加衍生金融工具明細表,詳細列示企業所持有的金融工具在一段時間內不同時點的價值,這樣就能動態地反映衍生金融工具價值。
4、完善制度。從長遠看來,應該汲取金融危機的教訓,加強我國金融市場體制建設,完善市場監管制度,提高會計人員的金融知識。只有將我國的市場機制完善了才能更好地使用與衍生金融工具更具相關性的公允價值計量方法,才能更好地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在進行會計核算過程中,會計人員只有具備了豐富的金融知識才能洞悉每項衍生金融工具的實質,才能更好地進行職業判斷。
(作者單位:陜西科技大學管理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M].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2
篇4
關鍵詞: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計量;公允價值;現值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1)14-0137-02
衍生金融工具又稱派生金融工具、金融衍生品等,這主要是與原生金融工具相對應的。原生金融工具是指即期交易的債券、股票、外匯等,而衍生金融工具是由原生金融工具派生出來的,主要有期貨、期權、遠期、互換合約四種衍生工具以及由此變化、組合、合成再衍生出來的一些變形體。會計計量是“會計基本程序中的核心,該核心主要解決計量尺度及計量屬性兩方面的問題”, 會計計量主要解決的是某一交易事項以什么金額進入會計系統的問題。我國2006年頒布的會計準則把原生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合并設置一個會計準則,來進行會計計量,使得其會計計量缺乏針對性,不能真實地反映出衍生金融工具的價值。
一、衍生金融工具及會計計量的含義
1.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是在原生金融工具基礎上演繹和派生出來的合同。我國會計準則CAS22中指出,衍生金融工具是具有以下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其價值隨特定利率、金融工具價格、商品價格、匯率或價格指數、信用等級或信用指數或其他變量的變動而變動;不要求初始凈投資;在未來某一日期結算。衍生金融工具的功能有兩個:一是為了套期保值,規避風險;二是為了投機獲取風險收益。
2.會計計量
會計準則對會計計量的描述是:企業在將符合確認條件的會計要素登記入賬并列報于會計報表及其附注(又稱財務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計量屬性進行計量,確定其金額。
二、我國對衍生金融工具計量的現行規定
1.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計量
企業初始確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衍生金融工具初始計量時,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與歷史成本的金額相同。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以活躍市場中的報價確定其公允價值。不存在活躍市場的,企業應當按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
2.衍生金融工具的后續計量
企業按照公允價值對金融資產進行后續計量。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以及與該權益工具掛鉤并需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可按照成本計量。企業在期末或者至少在年度終了時進行減值測試,若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應當將該權益工具投資或衍生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與按照類似金融資產當時市場收益率對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確定的現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減值損失,且該減值損失,不得轉回。
三、衍生金融工具計量存在的問題
從財務會計計量屬性的定義及分析可知,歷史成本以其可靠性、客觀性和可驗證性一直在傳統財務會計計量中占有主導地位,其他幾種計量屬性一般在歷史成本無法獲得或不能運用的情況下運用。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特點不同,使得會計計量屬性和計量單位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因為公允價值能反映其價值和風險情況。但是,現有準則對風險性差異較大的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合并一起來統一確定其計量標準,還存在許多缺點:
1.衍生金融工具與原生金融工具性質不同但會計計量標準相同
原生金融工具主要是過去發生的交易事項,是可以按照歷史成本來計量的。衍生金融工具是面向未來的合約,是在未來某一時點執行的,在合約到期之前只表明了履行合約的一種意向,只產生了特定的權利和義務,實際經濟業務尚未發生或完成,沒有業務實際歷史成本,即使在簽訂合約時支付了少量款項,如保證金、期權費、手續費等,也只是進入合約的初始成本,并不能代表衍生金融工具合約本身的價值。
2.衍生金融工具比原生金融工具多一種杠桿作用
即允許投資者以相對較少的成本完成大于成本數倍的交易額,在它給投資者帶來豐厚報酬的同時,風險也呈幾何級數的增長。非套期衍生金融工具在計量上是不能完全反映企業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合約所實際承擔的風險的。
3.原生金融工具與衍生交易合同成本費用配比不同
原生金融工具成本費用配比較為合理,而衍生交易合同成本費用從簽訂到對沖再到交割,體現的是一個過程,而不像一般工商交易活動那樣購入貨物計入成本、銷售獲得收益一樣清晰明了。在這一過程中,衍生金融工具合約標的價格在不斷變化,衍生金融工具的價值一般會追隨合約標的價格的變化而變化,這種變化對于交易雙方來說,對今后交易所造成的損益波動往往是巨大的。
4.原生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計量內容不同
衍生金融工具的標的是由匯率、利率、股指等構成的,因此,對計量單位的貨幣計量也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由于存在單一貨幣的計量和對幣值穩定的假設,在對這些衍生金融工具的計量中,并不能準確地反映企業財務狀況。
5.衍生金融工具不同其會計計量方法不同
存在期貨市場、外匯市場可以取得公允價值的可以按公允價值計價;不存在公開市場的衍生金融工具,可以采用估值技術進行計量,而采用估值技術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我國上市公司涉及的衍生品大多是與境外投行私下簽訂的非標準化合約的OTC產品,這些衍生品的計量存在較大的差異。
四、完善衍生金融工具計量的建議
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計量由于與原生金融工具會計計量存在較大的區別,因此,如何克服其缺點,完善對其計量具有重要的意義,為此建議如下:
1.進一步完善金融與資本市場
公允價值的本質是一個面向市場、強調公平的會計計量屬性。也正因為如此,建立在公平交易基礎上的公允價值才能為市場上大多數交易者所接受,將其運用于會計核算中,才能具有相關性,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要求。然而,在我國現有的市場條件下,公允價值很難保證其“公允性”。為了解決不存在活躍市場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確定的問題,應當努力規范金融市場,建立活躍的市場經濟體制,使其公允價值更加容易取得。這些都需要國家相關政策的扶植,并在實踐中保證這些政策得以順利實施。
2.對不同企業采用的估價模型要進行統一規定,以減少主觀操作的可能
對傳統的衍生金融工具不存在公開市價甚至不在公開市場交易時,現金流量折現法就可能是確定公允價值的最后的也是唯一的選擇。與其他的估價方法相比,它具有一些突出優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現值是對資產價值最恰當的計量。因為資產的本質特征是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入,資產之所以有價值,就在于它有產生未來現金凈流入的能力,而未來經濟利益通常用未來現金流量來計量。(2)現值法使用的估價技術較為簡單,容易為會計人員和會計信息使用者所接受,其適用性很強。(3)現值法使用范圍非常廣泛,幾乎適用于所有的衍生金融工具。(4)現值法的計算結果中包含了被計量衍生金融工具未來現金流量和風險的信息,披露的內容較為全面。然而現值法在實際應用中,離不開會計人員的主觀判斷,形式上的客觀并不能消除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以及職業判斷所帶來的主觀性。對現值法計量所得公允價值的可靠性的質疑是現值法發展的一大瓶頸,克服這一瓶頸有賴于現值計量的進一步研究,例如,可以通過統一估價模型,統一參數等方面來解決。
3.建立新的會計準則,完善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計量
就我國現階段的金融市場而言,應該建立衍生金融工具準則。對衍生金融工具存在原特殊計量問題進行規范。同時,隨著新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現,可以對新的衍生金融工具實行特殊的計量方法,如資產證券化等問題的計量等。監管部門也應盡快制定并公布一個具體指南,對于公允價值的定性和定量給予一個明確標準,使公允價值這個標準不會出現太大的差異。
參考文獻:
[1] 宋晉芳.企業衍生金融工具及其風險的會計監控研究[D] .天津: 天津財經大學,2007.
[2] 王川.衍生金融工具風險及相關會計問題研究[D].北京:中國地質大學,2009.
[3] 夏睿.關于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問題研究[D].上海:華東師范大學,2009.
篇5
關鍵詞 衍生金融工具;計量屬性;會計準則;公允價值
衍生金融工具產生于20世紀70年代后期以來的金融創新浪潮,時至今日,它的應用已不僅僅局限于以貨幣和資本為經營客體的金融業和證券業,而是日益成為一般工業和商業企業資產保值和增值或是規避結算風險的手段。衍生金融工具作為一種高風險的避險工具,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因而采用何種計量屬性,如何計量,不單是會計主體要仔細考慮的問題,也是會計信息使用者迫切關心的問題。
2006年2月15日,中國財政部了新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其中為規范金融工具的確認、計量、報告和披露頒布了四項具體準則,規定公允價值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唯一計量屬性。這對于我國會計的發展來說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本文擬對新準則下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作些探討。
一、衍生金融工具概述
衍生金融工具(derivative financial instruments),又稱金融衍生工具,它是在基本金融工具(如現金、股票、債券、外匯等)基礎上衍生出來的新興金融工具。
我國在《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對衍生金融工具作出了明確界定:“衍生工具,是指本準則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其價值隨特定利率、金融工具價格、商品價格、匯率、價格指數、費率指數、信用等級、信用指數或其他類似變量的變動而變動,變量為非金融變量的,該變量與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關系;不要求初始凈投資,或與對市場情況變化有類似反應的其他類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凈投資;在未來某一日期結算。衍生工具包括遠期合同、期貨合同、互換和期權,以及具有遠期合同、期貨合同、互換和期權中一種或一種以上特征的工具。“從衍生金融工具的定義中,我們可以歸納出它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衍生性
衍生性是衍生金融工具的本質特征。衍生金融工具從基本金融工具的基礎上發展、衍生而來,一般以一個或幾個基本金融工具作為標的,其價值隨著作為標的的基本金融工具的價格變動而變動。
2.契約性
衍生金融工具是一種面向未來的、代表權利義務關系的合約,具有明顯的契約性質。這一特性表明衍生金融工具是在合約買賣后的未來某一時點或時期進行交易,而并非已經發生的交易事項。契約性的存在使得衍生金融工具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3.杠桿性
衍生金融工具不要求或者只要求很少的初始凈投資。也就是說,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參與者只需動用少量的資金甚至僅憑信用即可進行數額巨大的交易,往往能夠取得以小博大的效果。但從負面效果來說,初始凈投資即保證金四兩撥千斤的杠桿作用也把市場風險成倍地放大了,加上衍生金融工具在未來結算,注定了它是高風險、高收益的交易。
4.風險性
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損失有時是沒有界限的,參與者面臨著極高的風險,這些風險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結算風險、運作風險和法律風險等,它們往往會使投資者遭受嚴重損失,甚至能夠危及整個金融市場的穩定。同時,衍生工具產生的直接動因是企業要求“規避風險“,風險和衍生金融工具是不可分割的。市場的變幻莫測和交易者的過度投機,使得許多人獲得了巨額利潤,也使許多參與者遭受損失甚至破產。
二、公允價值計量衍生金融工具的必要性
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指出:“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計量。““企業在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時,一般應當采用歷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并可靠計量。“
傳統的財務會計理論體系是建立在歷史成本基礎上的,即以交易發生日取得的成本或承諾支付的金額作為入賬依據,要求會計主體保持歷史成本直到相應資產已耗用或負債已經清償為止。但是衍生金融工具的計量具有其特殊性,如果按照歷史成本計量的話,大量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將成為表外事項,與衍生金融工具有關的價值及其風險信息將無法得到充分披露。在這種情況下,就有必要采用公允價值這一計量屬性進行計量,以彌補歷史成本計量的缺陷。
(一)從會計目標角度分析
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具有預測性,更能滿足決策有用觀的要求。公允價值是人們對未來不確定性所達成的共識,它考慮了各種市場因素的影響,可以使信息使用者對于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一個更真實的了解,更有利于企業當局作出決策。人們在進行衍生金融工具投資時,由于其自身衍生性、契約性、杠桿性和風險性等特點,則更加注重信息質量,評價企業的機會和風險,判斷收益的不確定程度。
(二)從會計信息質量要求角度分析
1.提供的信息更具相關性
與歷史成本相比,公允價值計量大大提高了相關性。歷史成本計量僅能提供過去的信息,難以追蹤其市場價格的變動情況,而采用公允價值計量,一方面可以使那些沒有歷史成本可循的衍生金融工具進入財務報表,避免過多的表外科目;另一方面可使資產負債表上的資產負債項目與即時的價值一致,為用戶提供更加相關的會計信息,來評價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企業經營者的投融資決策的風險度。
2.提高了會計信息的可比性
公允價值反映了市場決定的預期未來現金流量折現值,使得不同時點發生的或不同企業所掌握的衍生金融工具具有一致的公允價值,提高了信息的可比性,且在一定程度上簡化了企業的會計處理。
3.公允價值信息具有及時性
雖然信息僅僅具有及時性并不一定能成為相關的信息,但不及時的信息是難以保證相關性的。在可供選擇的信息中,公允價值無疑是最能確保衍生工具會計信息及時性的計量屬性。
(三)從金融風險管理角度分析
公允價值能及時地反饋市場信息,動態反映出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這可以使信息使用者更有效率地評價企業的投資、籌資決策的效果,滿足了積極性金融風險管理的需要。企業當局因而能有效地對金融工具的未來價格風險進行持續監控,根據經濟條件的變化在一定范圍內及時調整或平衡風險。
(四)從資本保全概念角度分析
公允價值是基于市場對資產或負債價值做出的認定,它與市場有著高度的聯動性。在成熟資本市場中,公允價值的變動信息能有效揭示企業管理當局的現有經濟資源保值增值的情況。采用公允價值計量衍生金融工具,能更好滿足資本保全概念的要求。
三、公允價值計量的改革建議
公允價值是對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計量的最理想選擇,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它也有一定的弊端,這就需要我們科學分析我國公允價值計量尚存在的問題,并找出合理的解決辦法,使得衍生金融工具在新準則提供的良好環境下得以長久健康有序地發展。
1.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以及金融市場,建立活躍的市場經濟體制
鑒于我國相對落后的市場條件,公允價值難以保證其公允性,所以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逐步建立與完善的進程中,有必要完善資本和金融市場,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建立活躍的市場經濟體制。這樣各種金融資產或負債的市價才能很好地反映出其真實的價值,使我國經濟趨于良性循環,逐漸實現有助于公允價值應用的環境,并在實踐中保證這些政策得以順利實施。
2.提高會計及金融從業人員執業能力
會計準則的有效實施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專業人員的執業水平。因此,企業應當多培養或引進一些了解國際金融業務,熟悉多種金融衍生品的專業會計和金融人才,并對其進行教育和培訓,在實踐中豐富操作經驗,提高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的有效實施。提高會計和金融人員的執業能力主要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是加強職業道德修養,二是加強業務培訓。
3.強化企業內部控制
企業應當建立獨立于財務和業務部門的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部門,并保證其有效運行,定期評估和檢查內部審計和控制執行情況,培養具有相關金融知識的專門內部審計人員,以此來確保和監督財務部門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屬性的要求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
4.提高衍生金融工具計量的可操作性和可靠性
衍生金融工具產生的時間短,性質復雜,涉及到金融、法律、會計等諸多領域。我國雖逐漸重視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但有些規定尚不完善,可操作性還較差。只有熟諳衍生金融工具,了解市場法規,更好地應用現金流量折現法,才是提高衍生金融工具計量可操作性和可靠性的合理途徑。
5.完善風險管理體系
建立完善的企業風險管理系統,制定與之相關的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以保證企業使用公允價值時,能夠實現與其風險管理框架以及董事會批準的整體風險承受力相一致的風險管理目標,保持有關使用公允價值估價方法及政策規定在整個企業中的一致性。
6.進一步加強理論研究
這既包括加強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的研究,也包括加強對相關金融理論及法律規定的研究。衍生金融工具種類繁多,創新速度很快,所以要緊跟其創新的步伐,以盡快的速度對其進行監管。所以,會計實務與金融理論及相關法律應該齊頭并進,互相配合發展。
參考文獻
[1]耿建新,徐經長.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新論.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
[2]葛家澍,杜興強.會計理論.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
[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4]溫章林.衍生金融工具的計量屬性--兼評新《企業會計準則》對公允價值計量屬性的規定.財會探析.2007(1)
[5]張金松,趙飛.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確認與計量問題探討.財經界.2007(4)
篇6
(一)衍生金融工具披露模式在傳統的會計理論中衍生金融工具因不符合“資產”、“負債”的確認條件在財務報表內不予確認,只能把它作為一種表外事項,在報表附注中進行說明,這些表外項目將會給報告使用者造成隱藏的潛在的風險,影響其做出正確的經濟決策,損害其經濟利益。從表(3)統計情況來看,2007年、2008年有87.5%的上市公司將衍生金融工具作為表內項目在財務報表內進行列示說明,而12.5%的上市公司(愛建股份、安信信托、中信證券、中國中期、山西證券)選擇表外披露的的披露模式。2009年、2010年中信證券轉變披露模式,將衍生金融工具列為表內項目。2011年安信信托也在資產負債表增設衍生金融工具科目,有92.5%的上市公司選擇表內披露模式。
(二)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確認與計量披露據統計有47.5%的上市公司在財務報表的附注“重要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中有對衍生金融工具進行單獨披露說明。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簽訂當日的公允價值進行確認,并以其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公允價值為正數的衍生金融工具確認為一項資產,公允價值為負數的確認為一項負債。而其他52.5%的上市公司將衍生金融工具歸為金融工具進行統一說明。在初始確認時,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均以公允價值計量,對于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相關交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三)衍生金融工具種類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種類根據交易的目的、特點、基礎金融產品的不同,其分類也各不相同。根據其自身交易的方法與特點,可以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四大類;根據基礎金融工具的種類不同,可以劃分為股權類衍生金融工具、貨幣類衍生金融工具和利率類衍生金融工具三種;根據交易場所的不同劃分,可以分為場內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和場外交易的衍生金融工具。從表(4)可見,2007年、2008年有45%的上市公司有對其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進行種類的分類說明。2010年、2011年比例維持在50%,增長幅度較小。而在進行分類說明的保險金融業中83.3%的公司是上市銀行。相對而言,證券類、保險類等對衍生金融工具的分類說明披露較少。
(四)衍生金融工具持有及發行目的披露我國上市銀行持有或發行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是投機避險和套期保值。從表(5)可見,2007年至2011年僅27.5%的上市公司對其持有或發行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進行說明,披露的比例較低。而進行說明的上市公司全部都是上市銀行。證券類、保險類等對持有發行的目的未進行披露。對衍生金融工具持有或發行目的的說明,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清晰地知曉公司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意圖,從而幫助其找到關注的重要部分,作出正確的投資決策。
(五)衍生金融工具披露形式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形式可分為貨幣性與非貨幣性。貨幣性是指以準確的數據表現衍生金融工具合同/名義金額、公允價值及其變動情況,主要披露在“財務報表主要項目注釋”。而非貨幣性是指以文字的形式來說明衍生金融工具的確認與計量,公允價值及其變動等情況,主要披露在“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本文剔除2007年至2011年我國上市公司不進行衍生金融工具披露的企業進行統計說明。從表(6)可見,我國上市公司對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還是比較充分的,注重的披露形式是貨幣性與非貨幣性結合披露的方式。2007年、2008年有70%的上市公司有對衍生金融工具進行信息披露。2009年增長至72.5%,而2010年、2011年上升至77.5%,只有9家上市公司未對衍生金融工具采取任何形式的信息披露。
(六)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格式由于我國對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尚不完善,還沒有相關的制度和規范性文件明確提出對衍生金融工具披露的格式要求,導致我國上市公司對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比較零散,形式多樣,格式不一等現象。從表(7)可見,超過57.5%的上市公司會選擇在“主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財務報表項目注釋(附注)”中對衍生金融工具進行信息披露“。主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披露的重點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確認與計量、損益變動、終止確認等情況的說明。而“財務報表項目注釋(附注)”披露的重點是通過列示“衍生金融工具明細表”對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名義價值公允價值,與上期的變動等情況進行解釋說明。還有一些上市公司為了更全面的剖析衍生金融工具投資情況,使信息使用者更全面的了解衍生金融工具,會選擇列示衍生品投資情況表,變動超過30%以上項目及原因分析表。
(七)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質量公允價值作為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重要指標,風險管理活動作為管理和監控企業風險的重要工具,其計量的準確度和披露的完整性影響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披露的質量。(1)公允價值的計量與披露。公允價值作為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重要指標,公允價值能夠充分反映具有不確定性和風險的資產和負債的現時價值,能夠更準確地預測未來現金流量的金額、時間和不確定性。當計量屬性由歷史成本過渡到公允價值時,對會計信息質量本身有正面的效應。但是在金融保險業上市公司對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并不一致。衍生金融工具運用的公允價值分三個層次:第一層次采用相同資產或負債在活躍市場上的報價計量。第二層次使用估值技術計量,直接或間接的全部使用除第一層級中的資產或負債的市場報價外的其他可觀察參數。第三層次使用任何非基于可觀察市場數據的參數。從表(8)可見,我國金融保險業上市公司對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都做了具體的說明,確定方法集中表現為第二種類型的公允價值確定方法,2007年至2011年有55%以上的上市公司選擇該種確定方法。而第三種確定方法所占比例相對較少,但近年來情況好轉,所占比例增長至20%。公允價值的披露主要是公允價值的層級披露,但是本文通過統計2007年至2011年我國金融保險業上市公司的公允價值層級披露情況不容樂觀,僅有11家上市銀行根據金融工具的類別披露公允價值的層級信息。(2)風險管理政策。風險管理政策主要披露本公司所承擔的風險,以及對風險的管理和監控,特別是在衍生金融工具使用方面所面臨的主要風險。上市公司風險因素披露存在“避重就輕”的傾向問題,再加之風險監測的技術和方法的局限性,使得信息使用者有理由質疑其披露的質量的可靠性和真實性。風險管理政策的制訂,能使信息使用者更好的辨別和分析企業面臨的風險,從而提高信息披露的質量。這里的風險主要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即可觀察到的市場經濟參數影響的敞口,如利率、匯率和股票市場的波動;流動性風險,即在負債到期時沒有足夠資金支付,或者在持續經營的條件下,無法從市場上以可接受的合理價格借入無需擔保或甚至有擔保的資金以滿足現有和預期的付款承諾;操作風險,即因未遵循系統及程序或因欺詐而產生之經濟或名譽損失。從表(9)可見,我國金融保險業上市公司對風險管理信息披露總體還是樂觀的。大多數上市公司分別從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資本管理等方面為切入點,對衍生金融工具進行定性、定量的披露。但以文字的描述性披露為主,對具體的數據分析稍有欠缺。2007年至2011年以來,對風險管理政策方面的內容披露情況有所好轉,披露的程度也在逐漸加強。
(八)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及時性信息披露的及時與否將直接影響報表使用者獲取信息的有用性,從而影響投資者做出正確的經濟決策。而證券市場是一個動態運作的過程,衍生金融工具作為特殊的交易產品,其本身具有不穩定的特點,所以及時披露信息非常重要。從表(10)可見,我國金融保險業上市公司的年報公布時間比較晚,比較集中在每年的3、4月份公布,而從2007年至2011年年報的公布時間來看,時間的跨度并不穩定,也沒有明顯縮短的痕跡,不利于信息使用者及時獲取所需信息,降低了信息的有用性。
二、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披露完善對策
(一)規范信息披露制度在借鑒國際會計準則的基礎上,充分考慮我國經濟市場的發展情況,根據我國財政部2006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針對我國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的特點,制訂一套完整、全面、可操作性強的規范體系,規范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提高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質量,并隨著衍生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和發展,豐富修改現行的會計準則,從而規范會計核算,降低會計處理的風險,增強財務報告的規范性。對于現有準則下的財務報表進行改進,可以從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三張報表出發,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的透明化,有利于信息使用者更全面,直觀地了解衍生金融工具對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現金流量的影響。(1)資產負債表的改進。在現有資產負債表的基礎上,可以單獨列示“衍生金融資產”“,衍生金融負債”科目,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使用情況。另外,按照會計謹慎性的原則,根據風險程度的高低,按一定的風險系數可以適當的提取“衍生金融工具風險準備金”科目,作為衍生金融資產的抵減項目來列示。(2)利潤表的改進。為了直觀說明衍生金融工具所產生的收益和損失,可以在利潤表中“投資收益”下設置“衍生金融工具損益”科目,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給企業帶來的收益和損失情況。(3)現金流量表的改進。可以將衍生金融工具帶來的現金流量情況歸入“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中,在現金流入中增設“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現金流量”,用來反映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與現金流出相抵帶來的凈流量。
(二)統一信息披露模式基于我國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現狀,上市公司要采用強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相結合的披露模式。衍生金融工具信息除了在表內進行強制披露外,在財務報表附注表外披露中還要加以補充,自愿進行披露,在“會計數據和業務摘要”中披露報告期末持有衍生金融工具情況,同時在“財務報表重要項目注釋”中增設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通過列示“衍生金融工具損益明細表”直觀地反映其本年增減變動和損益情況“。衍生金融工具損益明細表”需要詳細說明上市公司所在市場的每類衍生金融工具的有關情況,可以按其種類、發行或持有目的,發生日期、到期日期、名義金額、公允價值、公允價值的變動等情況進行分類說明,必要時可以通過文字說明。在“其他重要事項”中披露衍生金融工具所反映的異常波動情況,提醒信息使用者關注其可能帶來的潛在風險,使其對衍生金融工具面臨的風險作出合理的判斷和評價。
(三)確立公允價值計量操作標準公允價值作為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重要指標,其相關性和可靠性直接影響信息的真實性。制訂詳細、規范的計量體系和披露政策至關重要。在確定公允價值時,估值技術是關鍵因素。在運用估值技術時,常規的復核和審批程序對估值技術所采用的假設和市場預期進行評估,包括檢查模型的假設條件和定價因素,以及各期間運用估值技術的一致性。盡管目前我國的相關準則中關于公允價值的規定非常多,在解決估計技術上嘗試與國際標準接軌,但是由于我國本身的市場環境還不夠成熟,完全照搬國際和美國的標準很難行之有效,這就需要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對目前的公允價值計量體系從定性和定量兩方面結合考慮制定明確的標準,進一步規范實務操作,降低會計人員的主觀性。
(四)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政策衍生金融工具作為企業投機和避險的工具,能否有效的發揮衍生金融工具的作用,這就要求企業能夠詳細披露其所面臨的各種風險,從而幫助企業及時有效的采取一定的風險管理措施來加以防范。企業一方面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另一方面完善風險管理制度。在進行市場風險披露時,利用敏感性分析、利率重定價敞口分析及外匯風險集中度分析作為監控市場風險管理的主要工具。在進行信用風險披露時,上市公司應該利用最大信用風險敞口,選擇收取保證金等方式來緩釋;而在進行流動性風險的管理時,公司應該采用以凈額交割、以全額交割等形式來詮釋。另外,除了定性的解釋外,上市公司應該利用數據說明各種風險下其公允價值的變動情況,以及風險狀況。最后,上市公司還應該制定風險管理政策以辨別和分析企業面臨的風險,設定適當的風險可接受水平來監控風險水平。
篇7
[關鍵詞]衍生金融工具;財務報告;信息披露
[作者簡介]楊國勝,黎明職業大學講師,高級經濟師,福建泉州362000
[中圖分類號]F832.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728(200s)06―0031―05
衍生金融工具派生于傳統金融工具,是通過預測股價、利率、匯率等未來行情趨勢,采用支付少量保證金,簽訂跨期合同或互換不同金融工具等交易形式的一種新興金融工具。上世紀80年代以來,金融衍生工具的興起和發展最為引人注目,其具有契約性和未來性、杠桿性、高風險性和價值變動性等特點,使得傳統會計理論無法對其作合理科學的解釋并對其準確計量和充分披露。為真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保護會計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必須改變衍生金融工具現有的披露模式,以達到企業相關會計信息進行充分披露的目的。
一、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現狀及其局限性
(一)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局限性
傳統的會計模式是以實現原則為確認基礎,以歷史成本為計量基礎,以表內貨幣性指標為主要信息的報告模式。這樣,以合同或契約形式出現的衍生金融工具因其不符合傳統會計要素的定義和確認的標準,不具有實物形態或非貨幣性形態,一直被視為“表外項目”而不加重視。財務報告的根本目標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在不同的時期,信息使用者對會計信息的需求是不同的。在知識經濟時代,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已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人們從關注歷史信息轉向關注未來信息。要求披露的信息量和范圍大為擴大,對會計信息質量(比如相關性和可靠性、可比性和一致性等)的理解也發生了一些變化。在這種情況下,傳統財務報告暴露出很多的局限性,企業內部和外部信息使用者都對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傳統的會計報告模式亟待改革
傳統的會計報告模式是以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報表附注說明為報告主體,主要提供貨幣化的會計信息。衍生金融工具具有很強的流通性、很高的風險性和運用的復雜性,因此,及時準確地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信息十分重要。但在傳統的會計模式下,由于會計確認原則及會計計量原則的局限性,衍生金融工具不能作為正式項目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映,而只能以表外業務的形式出現。這種處理方式不能反映衍生金融工具對企業資產負債關系的影響,不符合充分揭示原則的要求,使投資者不能充分了解由于投資公司擁有的大量衍生金融工具所帶來的風險,這實際上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同時,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具有很強的杠桿作用,金融合約的價值往往高于保證金價值的數倍,這種高風險可能產生的后果是任何投資者進行決策時都不能不考慮的重要信息。如果衍生金融工具不能在會計報表中充分揭示,將會隱藏巨大的風險,從而誤導投資者,使之作出錯誤的決策。鑒于此,必須改革現行的會計報告模式,對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給予足夠的重視。
二、對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探析
(一)財務報告模式目前仍是財務信息的主要來源
目前,財務報告仍是人們獲取企業財務信息的最主要途徑。正如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的“詹金斯委員會報告”中所指的,“沒有證據表明由于用戶認為信息不相關或其他原因而放棄財務報表的分析”,“沒有用戶建議財務報表應當予以淘汰并由組織財務信息的基本不同的手段來取代”…。但現行財務報告體系不能充分揭示有價值的信息,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可靠性受到了來自多方面的批評和懷疑。因此,必須在基本肯定現行財務報告模式的前提下對其進行改進。特別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問題,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
(二)衍生金融工具對傳統會計模式提出挑戰
衍生金融工具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發展迅速,它對現代經濟生活的影響越來越大,對現行傳統的會計模式造成了巨大的沖擊和挑戰。國際會計界從多個角度對這個問題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嘗試。首先是爭取將衍生金融工具從表外項目的范疇納入到表內予以披露。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在《編制和表述財務報告的概念結構》中,對可列為財務報表要素的項目的確認標準作過如下表述:(1)與擬被確認的項目有關的未來經濟利益很有可能流入或者流出企業;(2)擬被確認的項目的成本或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地加以計量。這個確認標準突破了傳統會計確認標準的約束,放棄了以強調“過去交易或事項的結果”為標準的確認原則,而強調以“風險與報酬的實質轉移”為標準的確認原則。這一修訂使衍生金融工具成為報表要素,在表內進行反映成為可能。不過,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復雜性,且仍處于不斷的創新之中,會計確認原則的修訂僅能使部分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納入表內,而不能使所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信息都能在表內列示。
(三)衍生金融工具的確認與計量
美國的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FASll9和IAS32的頒布,基本上使衍生金融工具所引起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確認和計量在財務報表內披露得以實現。FASB也不再局限于在財務報表的附注中對衍生金融工具進行披露。1998年6月,FASB和IASC先后發表了第133號準則“衍生工具和避險活動會計”及“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而被會計界譽為是對金融工具會計甚至可以說是對財務會計確認與計量的重大突破。其基本觀點可以概括如下:(1)衍生金融工具代表了符合資產或負債定義的權利(rights)或義務(obli-gations),因而應當在財務報表中予以報告。(2)公允價值(Fair Value)是對金融工具最相關的計量屬性;而對衍生金融工具來說,可能是唯一相關的計量屬性。(3)只有這樣的資產或負債項目(即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才應當在財務報表中報告。(4)計劃列為避險項目所應提供的專門會計處理僅限于合格的項目。
按照FASB的觀點,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第6號關于資產和負債的基本特征證明,把衍生金融工具列為資產或負債是有充分根據的。因為,衍生金融工具的結算無非是處于有利或不利兩種情況下。在有利條件下,衍生金融工具的結算能導致收入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資產,這是可能的經濟利益,FASB認為這“令人信服地說明此種衍生金融工具是一項資產”。同樣,在不利條件下結算衍生金融工具,需要支付現金、或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資產,即承擔未來犧牲資產的責任,這又足以說
明此項衍生金融工具是一項負債。FASB認為,確認此種資產或負債能使財務報表更為完善,并包括更多的信息。不過,這些衍生金融商品不像股票、債券、借款等傳統的金融商品,它們開始發生時常常只反映一種相互承諾的交換,而很少甚至沒有轉移有形的補償物。
由此可見,把衍生金融工具作為取得未來經濟利益的權利或償付未來經濟損失的義務,符合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中的資產和負債的定義,而確認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若用公允價值原則又能順利地解決它們的計量問題。因為應用公允價值計量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能夠提供決策相關的信息。鑒于當前諸多條件尚不具備,采用混合屬性模式,即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計量、大多數金融負債按歷史成本計量。這種公允價值和歷史成本原則并存的會計計量模式不僅解決了衍生金融工具的計量問題,而且彌補了傳統財務報表中單一計量原則的缺陷。應該說,這種計量模式對衍生金融工具的計量是恰當的,它使衍生金融工具可以在財務報表上進行可靠的計量和真實的反映。但是,它僅是一種權宜之計,會計界正尋求更為理想的解決方法,以反映更相關的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
(四)有待尋求一種披露衍生金融工具信息的良策
會計信息在財務報表中的披露必須滿足充分揭示的原則,這是提高信息相關性和可靠性的基本條件。美國著名會計學家亨得里克森認為,企業會計報表的充分揭示原則應包括三項揭示標準:(1)揭示的適當性,指會計報表至少要揭示不致令決策者產生誤解的信息;(2)揭示的公正性,指會計報表所提供的信息不偏袒于任何一個報表閱讀者和使用者;(3)揭示的充分性,指在報表中要盡量包括所有與決策相關的重要信息。充分揭示原則應把上面的三項標準結合起來考慮,恰當運用。也就是說,如果衍生金融工具被忽略或遺漏,將引起信息使用者對財務報告的誤解或誤導其決策,則該項信息應予以揭示。例如,根據IASC第48號征求意見稿中的規定,對第一類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不論其是否確認,企業都必須披露關于每一類金融工具的范圍及性質的信息、利息風險的信息、信用風險的信息和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的信息。這些信息的披露,對衍生金融工具的反映是比較充分的,必然會促進財務報表體系的發展和完善,使財務報表提供的信息更具有價值并滿足相關性的要求。
三、衍生金融工具對財務報表體系影響的思考
衍生金融工具作為極其活躍的新的金融形式,必然會導致傳統的財務報表體系發生巨大的變革。
(一)對財務報表要素構成的影響
修訂后的財務報表要素確認標準放棄了以“過去交易或事項的結果”為標準的確認原則,強調以“風險與報酬的實質轉移”為標準的確認原則,從而使衍生金融工具有可能成為財務報表要素的成員之一。IASC第32號準則中已經提出了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權益性工具等幾個新概念,必然會使傳統的財務報表要素構成發生變革。因此,對傳統財務報表要素構成將產生一定影響,應做如下改進:
1 完善現有會計報表格式。為充分反映衍生金融工具對企業未來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影響,有利報表使用者對衍生金融工具信息的需求,在傳統資產負債表基礎上,設計按金融性、非金融性分類的資產負債表,以便報表使用者直接獲得關于金融性的如下信息:(1)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和合約期限結構;(2)進行敏感性分析。披露市場波動情況下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的可能變化等。
2 增設衍生金融工具明細表。對已在企業運作的衍生金融工具,根據其風險的集中程度,增設衍生金融工具明細表。較為詳細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名稱、發生日期、實際成本、現行公允價值、衍生金融工具的性質、交易條件、合同條款,損益金額以及采用的會計政策和方法等內容。
3 報表附注要披露資產負債表日風險集中信息。按照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一金融工具列報》的要求,應當在報表附注中披露與衍生金融工具相關的信息有:(1)衍生金融工具風險及其形成原因;(2)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管理目標、政策和過程以及計量風險的方法;(3)衍生金融工具信用風險信息:(4)市場風險信息等。
(二)對財務報表的結構和編制方法的影響
打破傳統會計要素對“資產”、“負債”的定義僅限于過去發生的交易和事項的限制,而將之擴展到正在發生和未來發生的交易事項,使衍生金融工具符合會計要素定義得以納入財務報表,作為表內正式項目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融入財務報表體系,應在修改、補充表內項目,對其進行表內揭示的同時,還應對企業編報的報表種類加以補充,增加專門披露有關金融工具,特別是衍生金融工具運用情況的輔助報表,應對已經納入表內披露的衍生金融工具作進一步的說明。
參照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公布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第五輯《企業財務報表項目的確認與計量》,財務報告應包括財務報表主報、財務報表注釋、輔助信息報表、財務報告的其他方法等四個組成部分。
1 財務報表主表。這是報表的核心組成部分。表內披露內容應包括:(1)符合金融資產或負債的衍生金融工具的面值、合同或名義上的金額,在合約買賣雙方分別確認為一項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2)繳納保證金的金額和支付的期權費的金額,確認為企業的一項金融資產;(3)上述金融負債和金融資產在報告日的公允價值。
2 財務報表注釋。進一步披露每一份合約的金額。表外揭示的合約金額是對表內列報的必要補充,同時還應說明表內確認所采用的會計政策。
3 輔助信息。應披露以下內容:
(1)衍生金融工具的類別及性質。如金融期貨、期權、互換等,并進一步披露其所屬的小類,如利率期貨、外匯期貨、股票指數期貨等。
(2)從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目的。對在報告日所持有的每一項衍生金融工具應詳細說明持有目的,分別揭示是出于套期保值還是出于投機目的。
(3)相關風險及風險管理政策。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伴隨著利率風險和信用風險等,必須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對相關信息予以披露。并對避險的凈投資項目的性質及用于避險的衍生金融工具種類等風險管理政策以予說明。
(4)衍生金融工具價值的相關信息。打破傳統會計要素對“資產”、“負債”的定義僅限于過去發生的交易和事項的限制,而將之擴展到正在發生和未來發生的交易事項,使衍生金融工具符合會計要素定義得以納入財務報表,作為表內正式項目反映。
(5)市場價格預測信息。對于企業在報告日所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應揭示其市場價格在未來的可能變化。
(6)未來現金流量預測。對于報告日所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應揭示其在未來可能引起現金流量波動的風險。
4 財務報告的其他方法及其說明。如反映不符合當前會計政策要求的重要信息、附加說明等。
(三)對財務報表及時披露衍生金融工具會計
信息的影響
評價網絡財務報告的信息作用有兩個關鍵因素:一是會計報告的時間因素,即會計期間結束后多長時間內會計報告通過網絡傳遞給使用者;二是會計報告的電子形式因素,即會計報告通過網絡以何種形式展現在使用者面前。實施衍生金融工具網絡財務報告最先考慮的是時間因素,而不是會計報告形式因素,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價值波動幅度相當大,因而如何在第一時間向會計報表使用者提供衍生金融工具價值變動信息就更顯重要。
在我國剛開始進行股份制改革和證券市場試點時,要求將會計報告放置于公司指定地點,并告知相關股東可以前去查詢和閱讀。從1993年6月份起,中國證監會要求上市公司必須在指定報刊上公布會計報告。實地查詢和報紙公開會計報告的方式都需要在會計期間結束后一段很長時間內才能將會計信息傳達至使用者,所以無法滿足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時效性的極高要求。因此,借助網絡技術,采取網絡財務報告才能徹底解決衍生金融工具對會計信息時效性要求的問題。
為能及時向使用者傳送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最為簡單的方法就是提高企業整體定期財務報告的披露時效性。當企業整體財務報告的披露時間縮短時,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的及時性就提高了。這種方法無需考慮衍生金融工具的價值可能發生巨大變動的獨有特性,從而不單獨采取提高衍生工具會計信息及時性的措施。本世紀以來,各大會計監管機構陸續采取了提高財務報告及時性的措施,主要有兩種方式:
一是直接縮短定期報告的披露時間。美國證監會SEC在2002年9月了“縮短定期報告編報日期和通過互聯網報告”的規則,要求在三年時間內將年度報告的披露期限縮短至60天,季度報告披露期限縮短至35天。我國目前規定上市公司必須在年度結束后4個月內公布上年度會計報表,必須在季度結束后2個月內公布上季度會計報表。
二是推行業績快報制度。業績快報制度是指會計期間結束后,在正式的定期報告披露前,上市公司可以通過網絡及時披露未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主要會計數據和經營指標的一種制度。日本不縮短定期報告披露期限,而是采用業績快報形式。我國從2004年開始在中小企業板塊推行業績快報制度,并逐漸推廣到主板市場的上市公司。
通過網絡報告會計信息,將對財務報表及時披露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信息產生影響,同時有助會計信息的整體時效性和相關性的提高。但受現階段會計技術條件的限制,企業仍然無法縮短披露會計報告的日期,隨著會計和計算機網絡技術的發展和完善,定期報告的披露期限將可以進一步縮短。
篇8
現今社會,各種復雜的金融業務和衍生金融工具大量涌現和廣泛使用,可以預見,現行的會計模式的許多方面必將受到挑戰,在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方面必將帶來一系列的重大變革。本文就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現帶來的會計問題作一些淺顯探討。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特點
衍生金融工具主要是指隨著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在原有的現金、銀行票據、商業票據、 債券、 股票等基本的金融工具基礎上新出現的第二代金融工具,主要包括期權、期貨、互換、遠期合約、票據發行便利及利率上限和利率下限等等。衍生金融工具給會計核算上帶來的難點有:高風險和高報酬的潛在性。風險的影響因素多且難以量化。衍生交易過程價格的變動性。衍生交易具有高度技術性和復雜性。衍生金融工具的種類多,且各有其不同的特性和交易策略,交易策略又極為復雜,僅只期權就有幾百種交易策略,這大大增加了會計核算的難度,對會計核算人員的素質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現行會計模式的特點
現行會計模式是工業時代的產物,是與工業時代的會計環境相適應的。其會計核算程序一般都由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四部分組成,其核算的對象一般是過去發生的交易或事項,不論在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哪一方面都是以過去的交易(事項)為基礎,并且嚴格遵守公認會計原則或會計制度。概括起來,其基本特點為:以復式記賬方法為核心,以權責發生制為確認標準,以交易價格和歷史成本原則為計量原則,以對外財務報告為目標。
三、衍生金融工具對現行會計模式的影響及其會計處理思考
(一)關于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確認問題
企業買賣或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在會計處理上第一個必須考慮的問題,就是衍生金融工具是否以及何時在會計報表中加以確認。現行會計模式的確認標準主要有兩種: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這兩種會計基礎都是以過去發生的交易事項作為基礎,對未來發生的交易事項則不予確認。而衍生金融工具是一項尚未履行或正在履行過程中的合約,合約本身只是對企業將來的權利和義務所作的約定和承諾,其經濟業務的發生都預示著將來一系列的財務變動,而現行會計的確認標準不管是收付實現制還是權責發生制,都要求企業在賺取收人的過程已經完成,同時收到款項或已擁有收取款項的權利時才能確認收入的實現,所以按現行會計模式的確認標準,衍生金融工具無法在財務報表中得到確認。
怎樣解決這個矛盾?為了有利于確認,首先必須對金融工具下個定義。盡管金融工具的種類繁多,彼此的性質很不相同,但是它們仍有某些基本的共性。美國的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正是根據這些共性,分別給出了金融工具的定義: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定義:一項金融工具可定義為現金、一個主體權益的證據或者是一項合約,其雙方:A. 要求一個主體承擔下列約定的義務:(1)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工具給另一個主體; 或(2)在潛在不利的情況下與另一個主體交換金融工具; B. 給予另一個主體的約定權利:(1) 從一個主體收取現金或其他金融工具,或 (2) 在潛在有利的條件下與一個主體交換金融工具(SFAS#105,PAR.6,SFAS#107,PAR.3)。
在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第119號準則公告中,進一步定義了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是期貨、遠期合約、互換和期權合約以及類似性質的金融工具,如利率上限與下限和固定利率借款義務(承諾)等”。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定義:一項金融工具是使一個企業形成金融資產 (確認或未確認) ,同時使另一個企業形成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確認或未確認)的任何合約(IASCED48,PAR.5)。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第48號草案根據衍生金融工具的特點,對會計確認原則提出了一些新要求,不再強調傳統會計模式的確認標準:關于初始確認,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1) 與該資產或負債相聯系的全部風險和報酬實際上已轉移給企業; (2) 該資產或負債的成本或公允價值能可靠地計量。關于中止確認,已經確認的資產或負債在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時,就應該從資產負債表中注銷:①與該資產或負債相聯系的全部風險和報酬實際上已轉移出企業,且任何風險和保留報酬的公允價值都能可靠地計量。②基本的權利或義務已經履行、消除、取消或終止。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對衍生金融工具所構成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還沒有作出規定,雖然對基本金融工具所構成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 (如應收款項、應付款項、 短期投資和有價證券等) 的確認標準作出了較為全面的規定。但這些確認標準是建立在現行會計的確認標準的基礎上的,對衍生金融工具所構成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并不適用。可以預見,為適應新的經濟形勢,我國會計界今后也將針對衍生金融工具的特點對現行的會計確認標準作進一步的修正。
(二) 關于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計量問題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編報財務報表的概念框架》中對計量是這樣描述的:“計量是在資產負債表或收益表中決定已確認報表項目的貨市金額的過程”。 現行財務會計都是以歷史成本作為計量基礎,入賬后一般不再變動。而衍生交易從合約簽訂到對沖,再到交割或換回原有資產,都要經歷一個或長或短的時間過程。在這一過程中衍生工具的價值在不斷地變化。 今天可能很有價值,但明天可能就一文不值,甚至是負價值。衍生金融工具的價值的變動具有相當的客觀性,但這種變動在以歷史成本為計量屬性的傳統財務會計報表中卻根本無法反映出來。
為反映會計主體經濟活動的真實性,應如何對衍生金融工具進行會計計量呢? 在衍生金融工具初始確認時,可以按照歷史成本計價原則計量,確認的金額為合約訂立時的交易價格。 然而,衍生金融工具初始確認后,由于匯率和利率是頻繁變動的,其價格就開始頻繁變動。 如果要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這種真實的價格變動,就應該改用金融工具的現行市價 (即公允價值) 來加以計量,分階段、及時地反映市場參與者所持有的衍生工具的真實價值,并在會計報表中予以列報。這樣一來,歷史成本將不再是會計計量的唯一屬性,且“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歷史成本和公允價值將長期并存”。
(三) 關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問題
披露衍生金融工具信息的目的就是要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已確認的或尚未確認的金融工具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方面的影響的信息,以利于報表使用者合理地估計有關金融工具的風險和未來現金流量。
迄今為止,基本金融工具已在報表中得到確認,而新金融工具由于自身的特點,其中絕大多數未在報表中揭示,仍被認為是“資產負債表外項目”。 隨著衍生金融工具的廣泛使用,會計信息使用者對衍生金融工具方面的信息的需求將越來越追切,包括:對不確定性信息的需求、對前瞻性信息的需求、對已經確認的或尚未確認的金融工具相聯系的各種風險的破露的需求等,而這些信息在現行會計報表中都沒有得到披露,因此現行會計報表必須予以改進。改進的方法可能是:在現有條件的基礎上更加重視會計信息的表外揭示,提高表外揭示的質量,改變現行的會計報表的結構,可以增加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等項目或改變資產、負債的分類標準等; 增加一些適應金融改革特殊需要的報表,如“金融頭寸表”等。
篇9
自1972年美國推出首張外匯期貨合約以來,衍生金融工具迅速,對全球金融市場產生日益重大的,也對傳統會計體系提出挑戰。
衍生金融工具(Derivative Financial Instrument),據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所下定義,是一種雙邊合約或支付交換協議,其價值是從基本的資產或某種基礎性的利率或指數衍生而來。最基本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期貨、期權、遠期和互換,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均由這四種基本工具組合而成。衍生金融工具通常采用以小博大的保證金交易,由于具有杠桿性,其價格波動可達標的物價格波動的數十倍。
由于標的金額較大,衍生交易的實際損益一般相當巨大,易對金融穩定造成巨大沖擊。衍生交易也大多集中在大型金融機構間進行,信用集中風險較高。而衍生交易的國際化趨勢更增大了全球金融體系的系統風險。在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中,衍生交易對危機的進一步加深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鑒于衍生金融工具的高度風險性,對其作恰當的會計披露就變得極其重要。但是,傳統的會計體系并不能滿足這個要求。
一、衍生金融工具對傳統會計體系的沖擊
衍生金融工具很難納入傳統的財務報告體系。衍生金融工具的本質是一種待執行合約,不符合傳統資產負債的定義,無法確認計入財務報表。此外,傳統會計在確認會計要素時必須遵循權責發生制。權責發生制要求會計要素的初始確認、終止確認均以經濟事項實際發生為標志。在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雙方簽訂合同時,權利義務關系已經確立生效,但相應的資金收付等行為還未發生,因此不能在報表上確認。而由于衍生金融工具能夠數倍、甚至數十倍地放大標的波動,如果不予及時確認,又會帶來極大的風險隱患。
衍生金融工具對計量傳統造成的沖擊更是致命性的。歷史成本計量是傳統會計的基本會計假設之一。歷史成本原則要求報表要素以初始發生成本計量入賬,在后續持有期間不再根據市價變動作任何調整。而不少衍牛金融工具的初始凈投資為零或者極小,通常不予表內確認。此外,在持有衍生金融工具期間不得對賬面價值作任何調整,也會導致一個遠遠高于入賬價值的變動額不能及時披露,這必將嚴重誤導報表使用者。
衍生金融工具對傳統的表外披露慣例也造成很大沖擊。衍生金融工具的價值波動較大,即使披露了資產負債表日的市價信息,等到報表獲得通過并最后公布出來時,這個市價信息早已過時。因此除市價信息外,財務報告還需要額外披露更多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和價格波動信息,以便于報表使用者自行估計報表披露日的衍生金融工具合同價值。而傳統的歷史成本報表附注并不涵蓋這方面的。
衍生金融工具對傳統會計的沖擊,最終以金融危機的形式爆發出來了。
二、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會計
在20世紀80年代,美國有2000多家金融機構因為從事金融工具交易(主要是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而陷入財務危機。這些金融機構的財務報告都是根據歷史成本模式編制的,不對未結算的衍生交易作任何披露。財務報告顯示會計主體的經營情況良好,不存在金融風險過高的跡象,然而事實恰恰相反。這場金融機構倒閉風潮,促使人們意識到歷史成本用于計量衍生金融工具,存在致命的缺陷。
1990年9月,美國SEC主席理查德·C·布雷登指出歷史成本財務報告對于預防和化解金融風險無濟于事,并首次提出應當以公允價值作為金融工具的計量屬性。應金融監管機構的強烈要求,從1990年開始,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先后頒布了一系列衍生金融工具財務會計準則,至今共計將近十則。與此同時,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1ASC)和英、加、日、澳等國也開始制定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的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準則。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準則包括FASB的第133號財務會計準則(FASl33,1998),以及IASC的第32號和第39號國際會計準則(IAS32,1995,和IAS39,1998)。這些準則提出了與歷史成本相對立的公允價值會計。所謂公允價值,是指熟悉情況并自愿交易的雙方,在公平交易的基礎上進行資產交換或債務結算的金額。公允價值的最好依據是活躍市場上的公開市價,如無法獲得市價,也可采用合理的估計價值。按照公允價值會計的要求,所有衍生金融工具均在表內確認,并以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的浮動盈虧需確認并計入當期的會計盈余,不能遞延處理。且在報表附注中額外披露關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內容、損益變化、風險等信息。
從上看來,公允價值會計確實能夠解決歷史成本披露不充分、不及時的弊端,更能符合報表使用者的決策要求,也代表了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未來發展的方向。但是公允價值會計在實施上存在一定的技術難度,而且公允價值的確定也在一定程度上依賴于報表編制者的職業判斷,要受人為估計的影響。通常,能否保證可靠性,是決定是否采用公允價值會計的判斷標準。
三、我國的衍生金融工具發展
我國自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逐步開展衍生金融工具交易。1984年,銀行率先開始從事境外外匯衍生交易的業務。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由于缺乏相應的金融監管等配套機制,國內一度曾出現地下衍生交易猖撅、投機盛行等現象。當時國家對投機性的衍生交易也不加限制。1995年,發生了上海中信、中石化聯合公司參加境外外匯期貨交易損失慘重的事件。為此,1995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出通知,明令禁止國內金融機構隨意開展境外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業務。
國內的衍生金融工具產生時間稍晚,于1991年才正式推出。迄今為止,我國公開交易的境內衍生金融工具種類主要有可轉換債券、外幣期貨、股票指數期貨、認股權證、國債期貨等。外幣遠期和外幣互換也在小規模范圍內存在。除了國債期貨外,其他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均未形成較大規模。
從1991年始,我國部分上市開始發行可轉換債券,先后發行的有瓊能源、成都工益、深寶安、深南玻等。可轉換債券和認股權證均仍在交易。
繼而在1992年,上海外匯調劑中心建立了我國首家外匯期貨市場,并推出外幣期貨產品。1994年深圳也開展外幣期貨業務。由于外幣對外幣的衍生交易風險較低,因此國家限制較少。出于穩定人民幣匯率的考慮,人民幣對外幣的衍生交易一向管制較嚴。1997年4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中國銀行開始試辦人民幣的遠期結售匯。
股票指數期貨,自1993年3月首先在海南證券交易中心推出,但交易清淡。同年9月,由于出現大戶聯手交易,打壓股指的事件,有關方面宣布9月底所有股指期貨全部平倉停止交易。
國債期貨是我國衍生工具中曾經達到較大交易規模的品種。國債期貨萌芽于90年代初。從1992年2月開始,上海證交所開始允許券商自營國債期貨交易,并從1993年10月起,向公眾開放。由于國債現貨市場規模較小,再加上利率非市場化、投機過盛、監管不嚴等原因,1995年上半年,國債期貨交易市場相繼出現了由嚴重違規交易引起的“314合約交割違規風波”、“327合約違規風波”和“319違規風波”,在國內外造成很壞。1995年5月,國務院證券委宣布在全國范圍內暫停國債期貨交易試點。
簡言之,我國的衍生金融工具市場仍屬起步階段,基本上不存在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據筆者調查,國內的金融機構,除中國銀行進行六月期遠期結售匯的交易外,基本不從事本國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金融機構從事境外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則較為普遍。金融機構出于資產負債管理目的,通常需要在國際市場上從事一些相關的衍生金融交易,如貨幣掉期、利率掉期等。國內的大為規避外匯等方面的風險,也委托銀行在國際市場上進行套期性的衍生交易。國內的金融機構在從事自營或代客衍生交易的過程中,一般都已建立內部的交易管理和風險控制機制。并采用常規的金融交易報價信息系統和估價模型,基本上可以獲得標準衍生金融工具合約的實時公開市價。
四、我國的衍生金融工具
至今我國仍未頒布專門針對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處理的準則。
按照大多數國家的慣例,在未專門的衍生金融工具準則前,衍生金融工具按照投資準則核算。如可轉換債券,作為一種債務性投資,通常按投資處理。但絕大多數其他衍生金融工具仍不符合現行《企業會計準則——投資》的核算披露要求。據《投資》定義,投資是以讓渡其他資產而換取的另一項資產。而不少衍生金融工具的初始投資很小,甚至為零,很難滿足上述定義。例如場外交易的外幣互換和利率互換,通常由交易雙方自行簽訂協議,不需要任何保證金,并無資產讓渡,因此不能作為表內的投資項目核算,表外也無法予以披露。
在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實務方面,據筆者調查,由于目前尚不存在可以遵照的會計準則或其他規范文件,大多數金融機構都自主決定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的和方式,隨意性較大。較常用的是成本會計。已實現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損益才予以確認,未實現損益一般不作表內確認。風險信息的披露也嚴重不足,未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基本上不作表外披露。此外,不同金融機構的會計處理也并不統一。四大國有銀行各有一套報表體系,報表科目、格式并不完全一致。
因此我國在衍生交易的問題上,也面臨歷史成本會計披露不足、信息滯后的問題。對我國的衍生交易進行會計規范是很有必要的。
五、對我國衍生金融工具會計的建議
如上所述,是否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信息,甚至對其作公允價值計量,主要取決于公允價值的可靠性。因此要對我國的衍生金融工具會計作特殊的考慮,而不能照搬國際上的做法。筆者認為,目前我國實行表內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計量的條件尚未成熟。
首先,可靠件并無足夠保障。我國目前從事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基本上是國際市場提供的標準合約,一般的會計人員不僅缺乏建模估價的技術,而且運用公允價值估值技術的經驗也較少。我國的貨幣和利率市場均未完全放開,企業也很難獲得反映市場真實情況的匯率、利率、風險溢價等模型參數。鑒于當前會計業的專業水平和普遍存在的會計信息失真問題,在我國推行公允價值的會計及控制系統,其可靠性仍然令人存疑。
其次,公允價值概念的接受程度仍較差。由于歷史原因,我國計劃體制下的傳統會計模式并不重視公允價值概念。自80年代會計模式改革以來,對國際會計逐漸深入,公允價值概念也見諸各種研究。但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中,公允價值概念的運用并不廣泛。
再次,在確定公允價值的操作上仍不夠規范。例如,《投資》在公允價值確定的上,為與其他法規,如《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相一致,仍沿用原有法規的做法。其方法不盡合理,且與國際慣例不符。
篇10
傳統的財務會計理論體系注重實現原則,面向已經發生、完成的經營活動,會計計量也以歷史成本為主;而作為衍生金融工具,他們都是一些面向未來的合同或承諾,并非由企業過去的經營活動導致的,而且他們往往不需要現金流出,或者只需要很少的現金流出,因而歷史成本在衍生金融工具的計量上也是不適用的。可見,衍生金融工具對傳統會計體系的會計要素、確認標準、計量基礎和財務報告均產生了沖擊。
一、衍生金融工具對會計要素的沖擊
會計要素包括存量要素(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和增量要素(收入、費用和利潤)。傳統上按確認標準,資產被定義為由于過去的交易事項而形成的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該資源預期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負債被定義為由于過去達到交易事項形成的企業現有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未來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從以上的定義可以看出資產和負債都是著眼于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而衍生工具是面向未來的合同,不是立足于過去的交易事項,而且具有杠桿性,對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入和流出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這不完全符合資產和負債的定義。要將衍生金融工具納入到會計理論體系中來,勢必要改革會計要素的定義。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現,會計要素應由六要素擴展為八要素,增加利得和損失,主要用于核算已確認而未實現的盈利或虧損。
二、衍生金融工具對會計確認標準的沖擊
長期以來,傳統會計的確認標準都是建立在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基礎上的,但是不論是權責發生制,還是收付實現制,他們都是以過去發生的交易事項為基礎,對未來可能發生的交易和事項不予確認。而衍生金融工具作為風險轉移協議,是以將來可能發生的或有事項為基礎的。如簽訂遠期合同后,預示著將來某一時日必須履行交割,按事先約定的條件以某種金融資產交換另一種特定的金融資產;參與期貨與期權交易后,不僅預示著保證金戶頭上賬戶資金隨著市價波動而波動,還預示著將來會發生對沖、履約、交割或放棄履約等行為。同樣,互換合同也預示著一定量貨幣利息在互換期間的一系列收付變動。所以,衍生金融工具雖然和基礎金融工具密切相關卻具有不同特點,也不能用確認基礎金融工具的標準去確認它。在目前沒有制定出恰當的金融衍生工具會計準則的情況下,許多衍生交易的會計處理便只能依據已有的一些會計原則進行類推。
三、衍生金融工具對會計計量基礎的沖擊
傳統會計計量是以歷史成本原則為基礎的,具有可核性和真實可靠的特點,但現在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不斷發展,會計計量又出現了新的問題。一方面,衍生金融工具大多只是一種合同,它只產生特定的權利和義務,而交易和事項尚未發生,自然無歷史成本可言。另一方面,衍生交易合同從簽訂到對沖再到交割,體現的是一個過程,是連續的,而不像一般工商交易活動那樣購入貨物計入成本,銷售獲得收益一樣清晰明了。而且衍生工具交易的標的物基礎市價隨時隨地都在變動,此時在衍生工具上是盈利,彼時可能就是虧損。
基于上述情況,如何對一項衍生金融工具予以計價便成了一個現實的問題。是采用衍生工具賴以存在的基礎標的物的計量基礎,還是另外采用一種獨立的定價方式。如果是后者的話,必須在歷史成本、市場價值、成本與市價孰低、可變現凈值及未來價格折現中,選擇一個最佳的定價模型。在這套獨立的定價模型中,歷史成本顯然是不適用的,因而成本與市價孰低法也應排除在外。如果沒有人為投機因素的作用,市價法和變現凈值也許是適用的,但是我們知道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具有杠桿性,“以小搏大”,具有很大的投機性,因而只有以其內在價值為基礎的定價模型才是合理的。所以,采用未來價值的折現法,運用各種衍生工具的定價模型才能客觀地揭示衍生工具的價值。
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具有巨大的風險性,因而在信息披露中應予以全部列示。同時,相關的風險是否確認要看企業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如果是為了避險,企業必須測量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規避的有效性,而該衍生金融工具上的風險則可以不予確認;如果企業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是為了投機,則企業必須確認衍生金融工具上的風險。精確衡量市場風險需依賴高層次的數學、統計技術及資料庫與電腦程式。
衍生金融工具采用公允價值的計量基礎,必將導致現代會計逐漸打破歷史成本一統天下的局面。熟悉現代財務會計的人都知道,歷史成本的計量屬性從來沒有那樣純粹過,例如,存貨的成本市價孰低法,還有各種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與其說是謹慎性原則的運用,還不如說是歷史成本向公允價值計量的過渡。通過資產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到似乎公允價值更應是相關的計量屬性。企業擁有并控制資產,是因為資產能給企業帶來未來的經濟利益,以未來經濟利益的貼現值作為計量基礎,才能符合資產的定義。
四、衍生金融工具對財務報告披露的沖擊
財務會計確認、計量、記錄的目標就是向外界企業利害關系人提供相關的經濟信息。而衍生金融工具風險巨大,交易頻繁,卻沒有在財務報告中得到披露,這有違披露的原則。傳統的財務報表體系無法實現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是由于以下原因產生的:一是衍生金融工具無法滿足會計要素的定義和確認的要素,一直被認為是“表外項目”;二是目前的通用財務報表在揭示信息方面確實具有一些局限性,如只納入貨幣信息等。由于當前缺乏衍生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的統一指導,在表中或表外揭示多少相關合同信息才能達到充分披露,這是需要統一規范的問題。筆者認為,作為衍生金融工具會計,至少需要披露的是衍生金融工具資產、衍生金融工具的負債以及衍生金融工具上的利得和損失。然而,衍生工具合同標的物市場價格的變動而產生的收益,不能按照傳統的收益確認標準予以確認,因為這種收益是未實現的。這樣,一方面要披露衍生金融工具上的利得和損失,又不能將實現原則徹底否決,權宜之計,人們增加了“全面收益表”作為第四張報表,用來披露那些已確認未來實現的利得和損失。這樣就很好地解決了衍生金融工具的報告問題,金融資產和負債直接放在資產負債表中,而衍生金融工具上的利得和損失直接報告在“全面收益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