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評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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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論文摘要〕在知識產權交易中確定知識產權的對價,以及在知識產權遭受侵害后核定損害賠償額,常常需要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知識產權的價值由市場決定,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的結論必須建立在相關市場情況的分析和預測基礎上。目前,對知識產權價值進行評估基本沿用了有形資產評估方法即市場法、成本法和收益法,但知識產權的價值依靠未來,與創造開發知識成果所付出的成本沒有必然關系,而是取決于對其使用而產生的收益。因此,對知識產權進行評估應以采用收益法為主,在適當的條件下也可以采用市場法,而成本法不宜作為評估知識產權的方法。
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已成為個人致富、企業生存發展、國家富強的重要憑借。由于其蘊涵著巨大的經濟價值,知識產權轉讓、許可、出資等交易日益活躍,與此同時,侵害知識產權的情形也頻繁出現。不論是交易中確定知識產權的對價,還是侵權后核定知識產權損害賠償額,都要面臨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即如何衡量和確定相關知識產權的價值。知識產權價值量的確定常常依賴于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本文將對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的有關問題進行探討。
一、知識產權價值評估之根據
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是評估機構考慮相關因素并依據一定的計算方法對知識產權價值所作的評價、估計或預測。價值評估或評價與價值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價值是客體對主體的效應,評價則是人們對客觀價值的評定,是主體的一種觀念活動。價值屬于主客觀相互作用的范圍,是評價的對象;而評價是觀念范疇,是主觀觀念對客體價值的評估。價值決定評價,評價反映價值。
(一)知識產權的價值由市場決定
為了鼓勵知識成果的創造,滿足人類不斷增長的物質和精神生活需要,法律賦予創造者一定期限之內獨占地利用其知識成果獲取收益的權利。知識產權由此成為專屬于權利人的財產,因具有效用與稀缺性而有經濟價值。價值不能離開交換,是交換把效用變成了價值。離開了交換,任何價值的存在都是人們頭腦中想像的產物,真實的價值必須是交換的結果,是市場的產物。市場是具體的,由時間和地域對其進行規定。不同的市場因環境條件各不相同,而有不同的需求與供給。相應地,價值是某一時空條件下某一具體市場的產物,不存在脫離具體市場而獨立存在的價值。(1)不同的市場,由于經濟狀況、文化背景、科技發展水平甚至市場主體的興趣愛好等因素不同,而反映出不同的對知識產權的市場需求。知識產權的價值因之而不同。
有人采用比喻的說法描繪知識產權價值變化不定的特點。“價值這個詞不是一塊透明的、不變化的水晶,它是活動著的思想的外殼,可以隨著使用它的環境和時間的變化而改變色彩和內容。”(2)即便在同一地域范圍內,市場主體對知識成果的需求會因時間的推移而發生變化,知識產權的價值也將隨之發生變化。日本學者屋太一曾舉例說,去年某一種領帶由于時髦賣兩萬日元,但今年由于它的圖案已不再流行,只能削價處理,只賣四千日元。就是說,去年社會上承認這種領帶具有一萬六千日元的“知識與智慧的價值”,然而今年它卻成為零。之所以能賣四千日元,僅僅是由于它還保留著領帶的使用價值的緣故。(3)由人們的愛好和需要所決定的市場需求是不確定的或變化的。只要出現了更新、更先進和實用的知識,可以取代原有的知識,原有知識產權的價值量會急劇下降。這種現象可被稱之為知識產權的無形磨損,其因自知識成果滿足人需求的能力的降低乃至消失。知識產權的價值也可能隨著其效用的提高而增長。例如,隨著創作者名氣的提升,其作品更容易被人們認知和欣賞,著作權的價值會增大。微軟曾花費大約400萬美元買下滾石樂隊的歌曲‘Start?Me?Up’,用來廣告促銷其產品Windows’?95。滾石樂隊能夠獲此重金的一個主要原因是,作為全球著名的樂隊,其創作的作品因深受聽眾喜愛,而成為公認的高價值財產。有觀點認為,滾石樂隊在草創事業時,根本不可能以這等天價出售知識產權,也許他們一分錢都拿不到。但是當他們的曲目愈來愈多,并且漸漸走紅之后,其知識產權的價值便提高了。所以,知識產權的價值視市場愿意支付的價格而定,換句話說,也就是取決于潛在買主對于知識產權的看法。(4)
知識產權是有期限的權利,期限屆滿,作品、技術進入公有領域,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財產,任何人均可任意獲取和利用,此時的作品與技術盡管仍然可以發揮其作用,但它們已經不再具有經濟學意義上的價值。在知識產權保護期限之內,隨著時間的經過,保護期限的鄰近,由于可產生收益的期限縮短,獲得收益的機會減少,知識產權的價值也相應減少。以專利為例,專利有時間性且其保護期不可續展,因此專利保護期比商標保護期對其價值的影響要重要得多。對于同一專利而言,其價值與其距離法定有效期屆滿日的期限成正比,即此期限越長則其價值越大。如果專利保護期只剩下兩年,價值決不能高于、等于或接近受讓方往后兩年預計利潤的總和。總之,知識產權的價值是動態的,隨著時間的經過,根據未來收益的增減而不斷變化。結果是,所表達的有關價值的觀點只與給定的時刻或特定的日期相關(5)。
(二)知識產權價值評估以市場為根據
知識產權的價值由市場決定,知識產權價值評估不是憑空進行的,而是以特定市場為依據,在綜合考慮被評估知識產權本身的性質和特點、其創作者的聲名和影響力、市場的認可和接受程度、可被利用的期限、有關的交易慣例等多種相關因素的基礎上進行預測。英國音樂業經濟專家格瑞特·豪維爾斯曾撰文《錄制音樂系列權利的估價及結算法》,對錄制音樂版權系列權利的價值評估及結算方法進行探討。他指出,音樂系列權利評估實際上就是對未來收益的預測。這種預測既要看與唱片公司簽約的藝術家能否按照合同的要求,創作出更多更暢銷的作品,也要看所生產的唱片能否適合消費者的口味,上市以后很快走紅。對于一個評估師來說,要想預測準確,就必須了解并掌握一些藝術家的情況及市場行情。(6)
知識產權價值評估較之有形資產評估而言相對復雜,因為知識資產種類繁多、千差萬別,可比性差,并且其受客觀環境影響較大,其效用發揮的期限、無形損耗及風險方面不確定因素較多。評估畢竟只是評估機構考慮相關因素并依據一定的計算方法對知識產權價值所作的預測,由于不可能充分、準確地考慮一切未來將出現并起作用的實際因素,估價并不一定等于價值。現實中有很多這樣的實例,如某項知識產權估價為10萬元,卻有可能被人以100萬元的價格買走,并通過利用產生高于100萬元的收益。“估價”與“評價”本身說明了它們本身不是真正的價值(交換價值),是用“估”或“評”的辦法以求得與真正的客觀價值相符合或相近似的主觀價值;人們盡可以對周圍的一切進行估價,但這都不算數,最后都要拿到市場上去檢驗。(7)也就是說,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或定價只能是一種預測性的評價,評估者的結論必須是建立在相關市場情況的分析和預測基礎上,是對市場價值的估計和判斷,而最終由市場決定和反映出的價值才應當是真正的知識產權的價值,也是對評估值的一個檢驗。
二、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方法的選擇與適用
目前,對知識產權價值進行評估基本上沿用了有形資產評估方法,即市場法、成本法、收益法。專門適用于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的理論和方法還沒有確立。采用有形資產評估的方法,使對知識產權的價值評估得以開始進行。但關鍵的問題應當不是評估可以進行,而是是否采用了正確的方法,從而使評估結論能夠與真實的價值符合或接近,從而實現評估的目的。如果評估機構忽視知識產權不同于有形財產的特點,不加分析地照搬有形資產評估方法,有可能使評估結果遠遠偏離有關知識產權的實際價值或市場價格,根本起不到評估的作用,使評估結果的應用受到局限。下文將分析有形資產評估方法是否適用于知識產權價值評估。
(一)收益法
收益法(又稱收益現值法、利潤預測法)評估基于這樣一個原理:一項財產的價值等于它在未來帶給其所有者的經濟利益的現值。該方法從產生收益的能力的角度來看待一項資產,因此,它只適用于直接產生收益的經營性資產,該類資產通過生產經營帶來收益,同時通過生產經營的進行,其在若干個會計期間內會連續不斷地創造出收益。非經營性資產由于使用用途的特性,其價值會隨著使用而漸漸地消耗掉,不能像經營性資產一樣,給使用者帶來未來收益,一般不采用收益法來評估。(8)中外經濟學者普遍認為:“無形資產是不具有物質實體的經濟資源,其價值由所有權形成的權益和未來收益所決定。”(9)知識產權屬于生產要素或稱經營性資產,其價值是通過對知識成果的利用而產生或預期產生的收益,因此,對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最為適當的方法應為收益法。國外學者Reilly和Dandekar曾對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各類無形資產評估的適用方法作過較詳細的分類,其研究成果顯示,已批準的專利、商標與商譽、版權(計算機軟件除外)的評估主要都是采用收益法。(10)
(二)市場價值法
市場價值法(又稱市場價格比較法或銷售比較法)是最直接、最簡便的一種資產評估方法,也是國際上特別在有形資產評估中首選的方法。它以現行價格作為價格標準,通過市場調查,選擇幾個與被評估資產相同或相似的已交易同類資產作為參照物,將被評估資產與它們進行差異比較,并且在必要時進行適當的價格調整。市場法只有存在與被評估資產相類似的資產交易市場時才適用。這種方法建立的基本依據是:一個精明的投資者或買主,不會用高于市場上可以買到相同或相似資產的價格去購買一項資產。這是評估中替代原則的具體應用。應用的前提是有一個充分活躍的公平資產交易市場,參照物的各項資料是可以收集到的。(11)現行市價法主要分為直接法和類比法。直接法是指在公開市場上可以找到與被評估資產完全相同的已成交資產,可以其交易價格作為被評估資產的現行市場價格。類比法是指在公開市場上可以找到與被評估資產相類似資產的交易實例,以其成交價格作必要的差異調整,確定被評估資產的現行市場價格。
由于知識成果具有新穎性、創造性,一般不會出現完全相同的知識成果。直接法難以運用于知識產權的價值評估。但并不排除可以找到各方面條件相似的可以進行比較的知識產權,例如一部作品的作者已有若干作品推向市場,待評估作品版權與已上市作品版權在交易條件方面有可比較之處,那么也可以用類比法對該作品版權價值作出評估。確定適當的參照對象就成為采用類比法評估的最關鍵環節。同時,也需要針對被評估知識產權的特點,對于相類似資產的成交價格作必要的調整。調整需考慮的主要因素包括:時間因素,即參照物的交易時間與評估基準日的時間差異對價格的影響;地域因素,相比較的知識產權所在地區或地段不同對交易價格的影響;作用因素,即知識產權在生產經營中發揮作用的大小等等。選擇了不適當的參照對象,沒有根據被評估知識產權的特點考慮相關因素進行調整,都可能導致應用市場法評估知識產權價值發生錯誤,大大偏離知識產權的實際交易價值。在知識產權貿易市場相對發展和成熟的地區和行業,會形成一些知識產權交易的標準費率或業界標準。一些行業中存在使用費的習慣性標準,這些習慣性標準常常用作私人交易的談判起點(有時是終點)。當然,標準因商業背景或市場而異。比如在美國,小說和商業性圖書的作者可得零售價格的10%或15%,更為專業、讀者群更小的書籍的作者,可獲取15%-20%的使用費。因此,在條件適當的情況下,采用市場法確定知識產權的價值也是一種較可行的方法。(三)成本法
成本法,又稱重置成本法,是以重新建造或購置與被評估資產具有相同用途和功效的資產現時需要的成本作為計價標準。成本法依評估依據不同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復原重置成本法,又稱歷史成本法,以被評估的資產歷史的、實際的開發條件作為依據,再以現行市價進行折算,求得評估值;另一種是更新重置成本法,以新的開發條件為依據,假設重新開發或購買同一資產,以現行市場計算,求得評估值。一般都選擇更新重置成本法進行評估。簡而言之,重置成本就是為創造財產而實際發生的費用的總和(研發成本、開發成本和法律成本)。(12)成本法最主要用于評估作為企業組成部分的不產生收益的那些機器設備和不動產。(13)由于重置成本估價模型是建立在有準確的歷史數據可查的基礎之上,所以這種方法頗受會計師和其他類似行業人士的青睞。
有觀點認為,可以采用成本法評估知識產權的價值。本文則以為,由于知識產權價值的特殊性,應用成本法評估其價值存在很大障礙。知識成果的創造投入往往是高風險、高回報的。利用知識產權產生的收益可能會遠遠大于或小于曾經付出的成本,使成本與最終實現的價值之間的關系顯得極其疏遠,導致在估算價值時,不必或不能考慮成本的因素。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國政府在1950年代曾花費數百萬美元研發核能飛機引擎,引擎經過了測試并制造了樣機。飛機被設計出來,同時開發費用飆升。然而,不幸的是,核能飛機引擎從未能產生使飛機飛行所需的推動力。可以說,該核能飛機引擎技術的價值可以被認為是低的,或者說是零。(14)然而,研發費用卻是高昂的,如果依據研發費用確定該技術的價值顯然毫無意義。對技術商品而言,其生產過程是高度復雜的腦力勞動過程,具有探索性和創造性,不像一般商品的生產往往具有共同遵循的規律和特點,進行模式化勞動。技術商品的生產極可能走彎路,導致研制失敗或達不到預期目的,從而使投入的成本付之東流。其次,就專利而言,由于專利只授予首先申請發明的人,如果被人捷足先登,即使耗費很大也是前功盡棄。或即便取得專利,很快又有人開發出更先進的取代技術,也收不到預期效益。(15)在這些情形下,以高昂的成本確定知識產權的價值是不可行的。而對于一項來自奇思妙想的技術發明,也可能并未耗費什么生產成本,卻由于被人們廣泛使用而產生巨額的利潤,一些諸如電話、半導體等突破性技術創新,相比利用這些技術產生的收益,在技術研發階段支出的成本甚至可以忽略不計。因此不能認為,知識產權的價值由成本決定。
對于商標而言,要想找到商標的重置成本是困難的。許多現有著述及評估公司,一般把商標標識的設計費、為選定商標而向銷售商、專業律師、相關消費者進行咨詢的費用、注冊申請從始至終的費用、廣告費及其他促銷費等計入成本,并以此作為主要依據來計算商標的價值。盡管這種計算方法因有據可查而相對較容易操作,但卻不能正確反映商標的價值。實際上,不會有人認為某馳名商標的注冊申請費之類的費用決定該商標的價值。而瀕臨倒閉的破產企業,在資產清算時,如果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已經沒有銷路,則即使該企業曾花費上千萬元的廣告費,其商標的價值也很難依此成本去計算了。(16)有觀點認為,重置成本法在一定程度上適用于商業秘密的估價。因為通過反向工程和獨立性研究可以合法地獲得商業秘密的內容,從這個角度講,商業秘密的價值不應該超過在自己的試驗室中通過反向工程或獨立研究來獲取商業秘密所付出的成本。這樣一來,重置成本就有效地規定了商業秘密所具有的價值(獨立開發和反向工程的成本)的上限。(17)該觀點值得商榷,因為商業秘密的開發成本與產生的收益往往存在巨大的差距。當侵權行為使商業秘密成為公知信息的情況下,原告因侵權而喪失的并非曾付出的成本,而是將來的收益,以開發成本確定對原告的賠償額將產生極不公平的后果。
總之,知識產權的價值依靠未來,與創造開發知識成果所付出的成本沒有必然關系,而是取決于對其使用而產生的收益。因此,本文認為,對知識產權進行評估應以采用收益法為主,在適當的條件下,也可以采用市場法,而成本法不宜作為評估知識產權的方法。
注釋:
〔1〕〔7〕鄭克中.客觀效用價值論〔M〕.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2003.143,142.
〔2〕〔5〕Gordon?V.Smith?Russell?L.Parr?Valuation?of?Intellectual?Property?and?Intangible?Assets?published?by?John?Wiley?&?Sons?p124.
〔3〕〔日〕屋太一,著.金泰相,譯.知識價值革命〔M〕.北京:東方出版社,1986.56.
〔4〕〔美〕萊斯莉·艾倫·哈里斯,著.常曉波,譯.數字化資產——21世紀的貨幣〔M〕.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2.66.
〔6〕〔16〕鄭成思.知識產權價值評估中的法律問題〔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134,104.
〔8〕〔10〕〔13〕葉京生.國際知識產權法學〔M〕.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2004.570,570,570.
〔9〕王志平.無形資產的概念與定義初探〔J〕.生產力研究,1997,(5).
〔11〕胡佐超.專利管理〔M〕.上海:知識產權出版社,2001.218.
〔12〕〔17〕〔美〕亞歷山大.I.波爾托拉克、保羅.J.勒納,著.于東智、谷立日,譯.知識產權精要〔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64,64.
篇2
關鍵詞: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實物期權法
一、引言
文化創意產業是這幾年愈發熱門的一個話題。文化創意產業屬于第三產業,是第三產業的一個重要分支。自古以來,我國都是農業大國,但改革開放以后,我國第二、第三產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2015年,我國第三產業已經占到了總GDP的50.5%。由此可見,第三產業將會成為未來經濟發展的中流砥柱,而文化創意產業作為第三產業中最具備發展潛力和最有前景的朝陽產業,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根據2014年的數據,北京文化創意產業初步核算實現增加值2794.3億元,占全市總GDP的13.1%,因此,文化創意產業的力量已經不容小覷,并且還在不斷的增加。由此可以預見到在未來,把握住文化創意產業或許就意味著把握住了經濟命脈。
二、文化創意產業中知識產權的價值特點
目前,我國還沒有官方的關于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國外文獻中給出定義的是英國創意產業工作小組在1998年和2001年兩次的《英國文化創意產業路徑文件》:“那些源自個人的創造性、技能及智慧,通過對知識產權的開發和運用可創造潛在財富和就業機會的活動統屬創意產業。”然而,社會經濟在飛速發展和進步,距今已快二十年的文獻適用性十分有限,況且,英國的企業和我國的企業所處的環境也存在著巨大的差異,我們只能以此作為參考,這樣的參考給我們提供了一種思路:基于人類的創造性所產生的價值和行業都可以算作創意產業;創意產業既可以是完全新興的產業,也可以是傳統型產業通過注入新的知識、技術和觀念而煥然一新,以創意、知識產權為價值增長點的傳統與新興相結合的產業。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產業或創意產業區別很大。關于這點,我國有學者認為,“突出創意的文化特征,并不是把文化創意產業和文化產業混為一談,當代的文化創意產業之所以備受關注,正是因為其本身創意的巨大潛在價值對人們的吸引。”同時,學者還提出這樣一種觀點:文創產業大體可以分為兩大類,一為消費型文創產品,即可以直接看到產品,滿足群眾消費的一類;二為生產型文創產品,即為滿足各行各業生產最終商品提供的中間產品,也就是為原有的產品賦予以創意為增長點的附加價值,例如各類外觀、包裝和廣告設計等。但這樣的分類方法在今天已經很難適用。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速度之快超乎我們的想象,2007年的學者認為文化創意產業的產品可分為上述兩大類,2016年的今天,我們在現實生活中可以發現了并不屬于這兩大類的文化創意產品,例如,最近新興的互聯網直播行業,在網絡上憑借自身的個人魅力或者網絡游戲里超越一般玩家的水平,吸引觀眾關注,從而“推銷自己”。主播和直播平臺互利雙贏,僅一個平臺的一位著名主播平時觀眾人數可達200萬人以上,平臺給隸屬于自己的主播開工資動輒兩三千萬人民幣的年薪,由此可見整個行業利潤之大,附加價值之高。我們不能把這種產品歸類于兩大類文化創意產品之中的任何一項,可其實現的商業價值卻不容小視。這就是利用創意實現文化價值的現實狀況。同時,我們要認識什么是知識產權。根據知識產權的法律概念:知識產權,也稱其為“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財產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期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文學和藝術作品,在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以及外觀設計等,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而我們研究的是在文化創意產業的特殊環境和文化中的知識產權。以下是我們總結的文化創意產業中的知識產權與一般企業的知識產權的區別:(一)文化創意產業的知識產權有著與投入不成比例的超高額收益,傳統企業的知識產權中有相當一部分是技術型知識產權,靠大量的研發資金堆砌,文化創意產業的知識產權大多都像上文所述的,著重點落于創意,其形式都類似于“金點子”、“新途徑”等,總能給人眼前一亮、豁然開朗的啟發性收益。(二)獲得途徑不同。文化創意產業的知識產權大多都是可遇不可求的,與傳統知識產權相比,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的獲得似乎更多的需要靈感的幫助。(三)二者對企業的作用不同。文化創意產業的知識產權旨在對企業進行革命性的轉型或者提高企業的內在價值,而傳統的知識產權多數都是降低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所發生的成本,雖然二者的目的都是企業價值最大化,但是作用點存在差異。(四)文化創意產業的知識產權存在著嚴重的“兩極分化”現象,也就是說真正能帶來巨額收益的好創意、好知識產權可謂鳳毛麟角。從總數上來看,呈現出相當多的低端的、泛濫的知識產權,這類知識產權能帶來的收益少之又少,與質量上乘的知識產權形成云泥之別。(五)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有著很多不確定性、不穩定性,其變化性很強。也許今天還被認為是極佳的創意,明天就被主流意識淘汰;也許沉寂很久的知識產權,被今天的人們突然發現價值,立即咸魚翻身。例如,早在三十年前就被日本人發明的自拍桿,發明之初近乎毫無價值,但近年來因其價格低廉且實用性極佳,需求量成幾何倍數增長,所帶來的收益有目共睹。
三、期權定價模型在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價值評估中的作用
由于知識產權的成本難以計量且成本和價值的對稱性較弱甚至不具有對稱性,故用成本法評估價值不合理。市場法的特點是直觀明顯,但我國目前并不具備良好的知識產權市場,近乎無法選取知識產權的參照對象。并且文化創意產業中的知識產權大多具備保密性,屬于商業機密,因此,在具體用市場法實施時有諸多限制條件。收益法要求環境穩定,且評估知識產權的未來收益、獲利年限、風險可計量,實際生活中難以完全滿足其條件,因此也存在缺陷。所以,使用實物期權法更符合文化創意產業中知識產權的評估要求。
(一)期權定價模型簡介
我們在對期權定價時經常使用的模型是布萊克-斯克爾斯期權定價模型(Black-ScholesOptionPricingModel)以及二項式模型(BinomialModel)。布萊克-斯克爾斯期權定價模型(Black-ScholesOptionPricingModel)創立于1973年,它被運用于許多形式的金融交易,包括股票、債券、貨幣、商品在內的新興衍生金融市場,為各種以市價價格變動定價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合理定價奠定了基礎。由于B-S模型的推導過程不易理解,所以二項式模型(BinomialModel)亦稱為二叉樹法(Binomialtree)模型應運而生,并被廣泛采用。二者的理論基礎和核心思想一致,主要區別在于二者假設的路徑不同,二叉樹定價模型放寬了B-S定價模型中的一些假設條件,所以,更便于人們操作計算。在應用中,基本程序是分析識別實物期權,進行數學描述,選擇合適的定價公式,確定公式中的各項參數,計算或估算參數取值,將數據代入公式計算。
(二)期權定價模型應用分析
在Black-Scholes期權定價模型中各變量的含義如下:S:標的資產現時價值。T:距期權到期日時間。R:無風險利率。X:期權的執行價格。下面以專利權為例進行具體分析。我國某文化傳媒公司在網絡娛樂項目上申請了一種媒體文件播放方法、播放系統及一種媒體播放器的專利。現該公司決定引進外資,因此,需對將投入合資企業的專利進行評估,以確定專利技術的現時價值,作為組建合資企業時確定股權結構的依據。通過因子分析法,經專家打分,得到該專利的技術分成率為7.8%。評估基準日是2015年12月31日,折現率為15%、風險報酬率為10%、無風險利率為5%。預測期是5年,成本收益等部分的預測如下表所示。由表4數據得出:S=71025.26萬元,X=144949.89萬元,t=5,r=5%,該行業平均波動率σ=0.2,用DerivaGem-Version2.0.1軟件運算以上數據,經運算可得到結果為企業的價值為44268.72萬元。所以,該知識產權的價值為44268.72×7.8%=3452.96萬元。
四、結語
通過分析比較文化創意產業中知識產權的幾種評估方法,筆者認為期權法更適用于實際評估,本文據此詳細介紹了期權法的應用并舉例說明。文化創意產業作為新興產業,發展前景十分廣闊,同時,其中的吞并、糾紛、破產、融資必不可少,也就意味著文化創意產業的評估必不可少。總體而言,文化創意產業評估行業遠未發展成熟,但可以肯定的是,文化創意產業評估的需求將越來越大,這也正是我們面臨的機會和挑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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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志英.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評估相關問題研究[J].會計之友,2009(06).
[3]郭靜.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評估研究[D].哈爾濱商業大學,2014.
[4]韓娟娟.基于實物期權法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D].南京財經大學,2011.
篇3
作者從實際工作經驗出發,總結了知識產權評估在公司注冊/知識產權增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知識產權交易、公司破產清算、法律訴訟等五類場景中的運用,并提出相應評估方法建議。
一、公司注冊/知識產權增資
《公司法》規定非貨幣資產(包括無形資產)最高出資比例不得高于注冊資本的70%,因此對于大量的科技型企業,在其公司注冊時,都需通過評估來確定其價值,以便明晰其在新公司中的股份比例,體現知識產權價值,保障技術持有者相關利益。
當公司正常經營后,隨著公司規模不斷擴大,剛成立時的注冊資本與現有實力不匹配,出于上市、融資或項目投標等目的,需要增加注冊資本。對于高科技企業來講,用專利權、商標權、軟件著作權、專有技術等知識產權增資,一方面體現了企業的技術價值,企業的形象和實力得以展示,為今后項目投標、引資等提供了幫助;另一方面不需要占用太多的流動資產,緩解了企業現金不足的困難。
北京華源泰盟節能設備有限公司是一家由北京源深節能技術有限公司(京能集團下屬)、北京華清泰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等單位共同組建的國企控股公司。公司以清華大學技術研發團隊為依托,采用獨創的“基于吸收式換熱的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專利技術,專注于電廠、化工及冶金等行業的余熱回收利用,在擴大城市供熱能力的同時,可最大限度的節約能耗,減少排放。作為高新技術企業,華源泰盟通過項目總包、設備制造、技術研發、系統優化、技術咨詢以及售后服務,為客戶提供特性化、系統化和專業化的全面解決方案。該公司的注冊資本為7000萬元,其中股東北京華清泰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擁有的專利權出資,占股權比例為40%。充分說明了關鍵專利權在企業發展中的價值,并且公司已經通過了北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門檻,該公司將在稅收、資金、貸款等方面獲得更多優惠,擁有更大發展空間。
對于增資所用的知識產權,其價值的評估一般采用收益法。收益法通過合理確定知識產權帶來的預期收益,分析與之有關的預期變動和收益期限,與收益有關的成本費用、配套資產、現金流量、風險因素及貨幣時間價值,進而估計知識產權的價值。用于增資的知識產權屬于企業所有,其價值體現在未來能為企業帶來的超額收益,因而采用收益法評估其價值是相對合理的。例如超額收益法:所謂超額收益,這里是指企業整體收益中扣除有形貢獻資產收益后的超額收益,有時可能除了扣除有形貢獻資產的收益外,還需要扣除一些可確指無形貢獻資產的收益,認為最后剩余的收益就是被評估無形資產創造的收益,然后通過折現確定被評估無形資產的價值。
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
因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具有“輕資產”的突出特征,其可抵押資產較少,知識產權及核心技術是其發展和壯大的主要源動力和核心競爭力。科技型企業為了解決相應資金需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應運而生,并產生了大量的知識產權評估需求。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指企業或個人以合法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作為質押物,向銀行申請融資。2012年全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金額首破百億元,達141億元人民幣,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這一新型融資方式已在全國逐步推動,不僅拓展了中小企業融資渠道,解決企業發展的瓶頸問題,而且進一步刺激企業提升其自身知識產權意識和運用能力。
北京訊鳥軟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訊鳥軟件”)創立于2001年,是專業的“云計算”互聯網語音和管理服務平臺提供商。公司2008年通過“雙軟企業”認證,同年被評為高新技術企業,并獲得60萬國家創新基金支持。目前,訊鳥軟件有幾十項軟件著作權,三項已經公示的專利技術,另外有五個專利技術正處于公示階段。訊鳥軟件屬于典型的輕資產型的軟件類企業,缺乏寫字樓、廠房等固定資產,不符合固定資產抵押貸款的條件,融資問題一直都是企業發展的瓶頸。北京軟件和信息服務交易所(以下簡稱“軟交所”)協助訊鳥軟件向北京銀行申請“軟件貸”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企業以軟件著作權和軟件產品登記證為質押物,向北京銀行申請了300萬流動資金貸款,滿足了其日常經營發展的資金需求。軟交所質押融資的“一站式”服務,為企業提供了優質、高效、“零距離”的服務,極大的減少了企業在融資過程中的人力成本、時間成本、經濟成本。
又如北京鐵血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主要運營鐵血網(),注冊資金為1700萬人民幣(其中知識產權出資為700萬元)。鐵血網創立于2001年,其前身為1999年成立的虛擬戰爭網;鐵血網定位于以軍事內容為主的中文社區,通過鐵血互動平臺向用戶提供海量、全面、最有價值的實用信息。目前,鐵血網的主要產品為鐵血社區、鐵血讀書、鐵血君品商城、熱血文明游戲,業務囊括了網絡廣告、在線付費閱讀、B2C銷售和網頁游戲。同樣缺乏房產、設備等固定資產,難以從銀行獲得貸款,但其商標價值大。軟交所了解企業現狀和融資需求后,對企業進行初步的盡職調查,出具融資推薦函給杭州銀行。最后鐵血網通過向杭州銀行質押商標,獲得了300萬元人民幣貸款,貸款期限一年。在質押過程中,需要對本次用于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商標進行評估,評估價值為2095萬元人民幣。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時,其價值評估主要為金融機構確定貸款額提供參考依據,這也決定了評估過程中應更關注相應知識產權對企業帶來的貢獻及其未來的獲利能力。因此在評估方法選擇上,一般用收益法來計算其評估價值,以便更好的體現被質押的知識產權實際價值并考慮未來變現的可能性。
篇4
[關鍵詞]知識產權;科技型中小企業;質押貸款;風險評價指標體系
1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評價指標體系
1.1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因素分析1.1.1知識產權風險知識產權自身的無形性和不穩定性決定了知識產權風險的存在。主要包括法律風險、估值風險和處置風險等。知識產權的法律風險是指知識產權本身存在著權屬明晰性、法律有效性、被侵權可能性、價值穩定性等法律問題。估值風險指的是知識產權價值評估過程中存在的不確定性。知識產權的處置風險是指知識產權的保管、運作、交易等一系列過程中存在的風險。1.1.2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管理和實現的風險知識產權質押是特殊的質押業務,在我國,各銀行金融機構往往無法落實風險控制制度措施,對風險的評估和監控具有滯后性,無法對風險進行有效預計和防范,知識產權變現渠道非常窄,可轉讓性很低,交易程序復雜,處置成本率較高。1.1.3科技型中小企業經營風險企業經營管理狀況與其所屬的行業發展環境息息相關,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和經營受行業上下游經營環境、國家政策以及市場波動等情況影響較大,且環境處在紛繁變化之中,具有波動性和多變性。科技型中小企業缺乏管理理念,管理出現漏洞和問題很難實現知識產權價值。科技型企業知識產權比重較大,在知識產權的開發過程中具有較大優勢,但是中小企業對知識產權難以明確把握,無法對知識產權進行準確科學的估值,融資成本較高,容易導致財務問題。1.2構建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評價指標體系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是一種權利質押,具有非實物性、評估難、不易控制、流動性差等特點,因此,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風險評價應有別于不動產抵押,充分考慮到知識產權的特殊性。在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識別的基礎上,以科學性、全面性、定量與定性分析相結合、可操作性原則,采用一定的方法對其風險進行計量和評價,構建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評價指標體系。根據上述風險識別中的分析結果,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評價指標確定如下:一級指標為知識產權風險、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管理和實現風險、科技型中小企業經營風險。在一級指標下,根據影響上一級指標的因素分別設立二級指標和三級指標(見表1)1.3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評價指標權重分析網絡層次分析法(TheAnalyticNetworkProcess,ANP)是一種適用于非獨立的遞階層次結構問題的決策方法,它是在層次分析法(AHP)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一種新的實用決策方法,是層次分析法的擴展,對于具有依賴性和反饋性結構的決策問題的解決更為有效和實際。對上述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評價的具體指標采用層次分析法(AHP)分層確定各指標權重。具體步驟為:選擇銀行風險管理人員、科技型中小企業管理人員、高校相關方向研究人員等8人進行咨詢,請他們分層次對各指標的重要程度進行比較賦值,1、3、5、7、9分別表示同等重要、稍強、強、很強、絕對強,2、4、6、8則代表以上程度的中間值,將8人的賦值進行算術平均,平均數按四舍五入取整,得出了3個層次的比較判斷矩陣,采用根法針對具體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按各項指標評價標準確定梯次和分值,然后加權計算該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風險,確定該業務的風險等級,根據銀行的風險偏好,確定是否批準貸款。
2模糊綜合分析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評估
X公司是江蘇省一家高新科技企業,成立于2010年11月,注冊資金人民幣6000萬元,主要從事綜合自動化系統、動態無功補償、電能質量治理和監測保護控制類軟件和產品的開發、系統集成、銷售和服務,擁有發明專利2項,實用新型專利3項。2.1模糊綜合分析法概述由于現實生活中存在許多無法運用精確數學對其進行描述和評價的現象和概念,稱為模糊現象和模糊概念,為解決此類問題誕生了一種新的評價方法——模糊綜合評價法。這種方法自誕生以來被廣泛運用,因為它可以解決各種不確定性問題,把定性評價轉化為定量評價。模糊評判的運用基本過程步驟為:(1)確定評價因素集;(2)確定評價等級集;(3)確定評價指標體系的權重集;(4)確定評判隸屬矩陣;(5)利用模糊矩陣的合成運算,得到綜合評價模型;(6)構建評語的實際數據集;(7)利用向量的乘積,計算最終評價結果。2.2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評估進行模糊綜合分析2.2.1計算隸屬度本文以X公司用為實證對象,邀請了8名專家,根據Y科技銀行對企業授信的評估報告進行打分,將所得結果歸一化得出每個指標的隸屬度,表2為各個指標的隸屬度,實際數據如表所示:2.2.2因素模糊評價判斷在確定了隸屬度之后,本文得出了項目的法律風險R1,估值風險R2,處置風險R3,變現風險R4,法務風險R5,銀行管理程度R6,行業風險R7,財務風險R8,企業管理水平R9共九個模糊矩陣。由單個指標評價向量Ri(i=1,2,…,m)構成一級評判矩陣;根據AHP層次分析法得出該項目各個二級指標權重系數Wi;最后,利用模糊層次綜合評價的計算模型Bi=Ri*Wi,進而算出各個評價指標的模糊評價向量Bi;進而得出項目成熟度各因素的模糊關系矩陣B。2.3利用模糊綜合分析法綜合評價本文將評價集合分為V={優,良,中,低,差}共5個等級,并且規定“優”對應分數區間為90—100;“良”對應分數區間為80-90;“中”對應分數區間為70—80;“低”對應分數區間為60—70;“差”對應分數區間為60分以下,評語“優”、“良”、“中”、“低”、“差”對應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的程度為質押融資風險“低”,“較低”,“中”,“較高”,“高”。通過對X公司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項目的知識產權風險、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管理、實現風險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經營風險的評估,發現其在法律風險、估值風險、處置風險、法務風險、變現風險、銀行管理程度、行業風險、財務風險、企業管理水平等九個方面的處于良好水平,評估結果與Y科技銀行實際評估的情況較為符合,較好地驗證了本文建立的模型的有效性。本章運用模糊綜合分析法,對實際案例進行了實證分析,運用本文構建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評價指標體系,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進行風險評估,較好地驗證了本文建立的模型的有效性。
3結語
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是打通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有效方式,雖然目前正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且存在很多問題,但其作為一種新興事物,總會有一個逐漸完善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進行風險評估顯得尤為重要,本文創新風險評估理論,采用層次分析法確定權重,利用模糊綜合分析法進行實證分析,對于商業銀行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的風險評估產生了借鑒作用,促進知識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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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當今世界的競爭歸根結底是綜合國力的競爭,是科技創新的競爭,是知識產權的競爭,隨著經濟全球化和知識化知識產權已成為企業、地區及國家競爭優勢的核心基礎。正因為如此.20世紀50年代以來,西方發達國家為了鞏固其在世界經濟中的強勢地位,陸續采取了一系列加強知識產權創造、管理、運用、保護的重大舉措使技術進步對經濟的貢獻明顯超過資本和勞動的貢獻。
也正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2008年6月5日,國務院頒布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明確提出建立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制度.鼓勵知識產權轉化運用引導企業采取包括知識產權質押在內的多種方式實現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促進知識產權有效運用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而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是實現和促進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的關鍵一環。
二、目前我國知識產權評估的特點及評估中存在的問題
知識產權評估是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準則,對知識產權在評估基準日特定目的下的價值進行分析、估算并發表專業意見的行為和過程。我國知識產權評估業務始于20世紀90年代,與傳統的實物資產相比.知識產權的評估更為復雜,它具有許多鮮明的特點。
(一)知識產權評估業務的特點
知識產權評估具有時效性、高度不確定性和模糊性、異質性和非精確性、高風險和高收益的特點。
1.時效性
時間性是知識產權的特征之一,在知識產權的有效期屆滿或因其他原因權利失效時,其價值會從有價降到無價”。知識產權只在一定期限內有效,過了這一期限.權利隨之喪失。而且在知識產權的有效期內,也有上市期、認識接受期、暢銷期和飽和期。不同階段知識產權的價值也將有所波動。
2高度不確定性和模糊性
知識產權的價值,是人類將已有的知識運用到智力勞動成果的創造中所消耗的腦力和體力,加上其它諸多市場因素的總和。知識產權的這~特殊性決定,用來確定普通商品價值量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不能作為其價值量的確定依據。知識產權評估時.除了腦力、體力消耗外,還要對有關市場因素作出綜合評價.這些因素使評估結果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和模糊性。
3,異質性和非精確性
知識產權成果由于本身固有的新穎性、創造性及獨特性特征,并涉及技術、法律、經濟等多種要素.導致知識產權成果具有異質性。根據系統科學的不相容原理:”一個系統的復雜性增大時,我們使其精確的能力必降低,在復雜性達到一定的閥值以上時,復雜性和精確性將互相排斥。”若一個對象集合中至少有兩個可以區分的對象,所有對象按照可以辨認的特有方式相互聯系在一起,就稱該集合為一個系統。從系統的定義看,知識產權是典型的復雜系統其價值受眾多復雜因素的影響,因此,其評估結果具有非精確性的特征.
4.高風險和高收益
由于知識的不可儲存性和創新效益的溢出效應使知識產權的投資風險大大增加.預期收益高于傳統企業,收益的不確定性增強。由于新技術、新產業不斷涌現,知識更新速度加快,產品的生命周期縮短,知識產權的壽命周期中伴隨著多代產品的更新換代過程,在產品、技術更迭頻繁的情況下,企業前期的大量投入往往由于技術發展或創新上的時滯而失敗,企業的失敗率比較高。在收益方面.由于知識產權一般具有較強的壟斷力,其產品在得到市場的認可之后,將產生很強的擴張能力,受益較高。知識產權的創新活動一般要經過研究開發、中問實驗、商業化等階段,每一個階段都孕育著巨大風險。
(二)目前知識產權主要評估方法還存有缺陷.評估結果難以完全客觀公正地反映知識產權的價值
我國的知識產權評估業務始于20世紀90年代中期.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依然存在許多急待解決的問題。從一定程度上講.現行的知識產權評估方法基本上是對固定資產評估方法的借用和移植.常用的評估方法有成本法、市場法和收益法三種。下面逐一進行分析:首先由于我國目前尚缺乏完善的知識產權交易的市場體系.缺少應用市場法相應的參照物及必要數據,使評估主體難以找到合適的參照物作為比較的客觀基礎;另外.知識產權的異質性、新穎性創造性、獨特性、壟斷性及保密性等特點也使評估主體難以獲得相同或相近的知識產權全面系統的實際技術參數,以便“貨比三家”,進而做出客觀的評估,這使市場法評估知識產權的結果往往差異很大,有時甚至嚴重偏離資產真實價值.這使市場法的作用受到極大限制。其次,由于部分知識產權更新換代速度的加快以及智力勞動的異質性,使在不同的技術經濟條件下,取得(重置)相同知識產權所支付的費用相差極大:另外知識產權的開發成本與收益水平往往呈現弱對應性,知識產權的開發成本與收益水平并無必然的聯系,成本法的局限性是顯而易見的。
收益法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知識產權的未來收益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因而評估值并不是實際收益而是收益的期望值。收益法沒有考慮到持有知識產權進行生產時決策的特點,即根據市場行情決定是否應用及何時應用知識產權。當市場行情好時.知識產權能帶來可觀收益.因此就實施知識產權;否則,就可以等待暫不實施。
這樣就使投資決策更具靈活性.能更好地避免損失。因此收益法可能會低估專利技術的價值。總之,目前三種主要的知識產權評估方法均存在一定缺陷,因此,筆者認為,在吸收現代經濟學理論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知識產權評估實踐,建立基于期權和博弈論的知識產權評估理論與方法,對于加強我國知識產權評估與管理工作.推動我國知識經濟的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三.傳統DCF方法的缺陷和期權博弈的提出
(一)傳統DCF方法的缺陷
折現現金流(DCF)方法常常用來評價一個實際項目.在這種理論框架中,不確定條件下的預期價值被用來評價項目,通過折現率來調節不同項目的風險水平,即高風險對應著高折現率。然而傳統評價方法的缺陷正如Dixit和Pindyck(1996)所言,凈現值分析思想是基于兩個常被忽略的假設:第一,投資是充分可逆的,即如果不確定的市場變得不理想,已投資的資金可以收回;第二,一個企業只能面對一個現在選擇或絕不選擇”的決策。在大多數現實環境中.這些條件并不能被滿足。
從項目評價的角度看,傳統DCF理論的關鍵缺陷之一是沒有考慮管理柔性。當不確定條件下的管理(決策)有柔性(價值)時,DCF方法可能低估項目價值。分析這種柔性價值的標準工具是Myers(1977)提出的實物期權(realoption)方法。在實物期權理論的項目評價思維中,企業所擁有的任何實際投資機會都可以看成企業所持有的實物期權,項目的投資價值由兩部分組成:項目未來收益的貼現現金流和項目投資機會的期權價值。也就是說利用隨機過程來模擬并確定項目環境變化的不確定性價值,實物期權方法在彌補傳統DCF方法缺陷的同時.也建立了更為準確也更合乎邏輯的項目價值分析評價體系。
(二)期權博弈理論的建立與發展
為介紹期權博弈理論.先介紹期權理論和博弈論,在此基礎上介紹期權博弈理論。
1.期權理論
金融期權是一種衍生性合約,期權的買方享有在特定的時間內(或某一時刻),根據合約載明的執行價格向合約的賣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但無須承擔必須買入或賣出的義務。即買方享有可以在明確事物發展變化之后再做決策的權利(延遲決策的權利)。1973年5月.布萊克和斯科爾斯在(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上發表了Thepricingofoptionsandcorporateliabilitles的論文,推導出基于無紅利支付股票的任何金融衍生品必須滿足的微分方程,并成功地推導出歐式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定價的精確公式。同年,RobertC.Merton(羅伯特默頓)在(BellJournalofEconomicsandManagementScience)上發表了論文——Theory ofratonaIoptionpriCing,他在更一般的框架下對期權定價的各種定量關系進行了深入分析,在若干方面又做了重要推廣.推導出支付紅利股票的期權定價公式.進一步完善了BIack—Scholes公式。這兩篇開創性論文的公開發表使期權和其它衍生證券的定價理論獲得突破性的進展.從而成為期權定價的經典模型.使期權定價理論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時代成為第二次華爾街革命。
期權定價理論不僅可以應用在金融理論.而且可以應用于實物領域。美國學者Myers(1977)首先提出,當投資具有高度不確定的項目時,傳統DCE方法往往低估了其實際價值在這種情況下,雖然不存在正式的期權和約.但投資依然擁有類似金融期權的特性。初始投資不僅給企業直接帶來現金流,而且賦予企業進一步投資的權利。由于初始投資所帶來的未來的增長機會是不確定的傳統DCF方法~般忽略了這部分價值。高度不確定條件下的投資可視同購買了一個看漲期權.初始投資可視為期權費.若未來的增長機會未出現,企業放棄執行期權,企業損失了期權費若未來的增長機會出現,企業進一步投資.可視為期權的執行.企業進一步投資的金額就是期權的執行價格。
實物期權方法是近年來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評估與決策新方法。由于該方法考慮了管理決策者在投資生產以及產品研發等決策中的選擇權,因而能充分反映實施決策的選擇權價值,更為合理準確地評估知識產權的價值。實物期權理論是金融期權思想在實物資產投資領域的拓展,其標的物一般是某投資項目的價值。實物期權是指在不確定的條件下.以期權的概念來定義的實物資產投資的現實選擇權,它反映了企業進行長期資本投資決策時擁有的未來可根據在決策時尚不確定的因素調整投資行為的~種權利。
2.博弈理論
1944年.數學家馮諾伊曼和經濟學家奧斯卡·摩根斯坦恩合著的《博弈和經濟行為的理論》一書出版這是公認的博弈論方面的開山之作。他們認為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更像是一場游戲中的參與者,相互之間預期對方的行動,因此,描述、觀察經濟現象就需要一套新的數學工具,他們將其命名為博弈論。由于人是一種社會性動物,利益沖突是人類社會關系的本質特征,當然合作也是人類社會關系的本質特征。博弈是指存在利益中突的決策主體(個人、企業、集團、政黨等)在相互對抗(或合作)中,對抗雙方(或多方)相互依存的~系列策略和行動的過程集合。博弈論是專門研究博弈如何實現均衡的規律的學科。它為人們理解中突和合作提供了一種重要的思想方法。到了20世紀70年代,博弈論逐漸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理論體系,在經濟學中也逐漸取得主流地位。
3.期權博弈理論的建立與發展
實物期權方法雖然具有很多優勢.但實物期權方法也忽略了一個重要事實.即實物期權的非獨占性。由于競爭的存在.一般的投資機會都不具有獨占權。同一機會在企業之間(或其它不同主體問)的共享性導致逐利的主體之間的競爭,這種競爭的激烈程度受到市場結構的巨大影響。例如.不論是在限制性區域的土地開發、相似藥物的研發這樣的典型例子中,還是在航空業、軟飲料業復印機產業和電影業的市場運作中.主體之間相互作用影響項目價值的情況比比皆是。據此可以得出的推論是,傳統評價理論的另一個關鍵缺陷是其未考慮主體之間博弈對于項目價值的影響,實物期權方法對此無能為力。或者說,實物期權理論在構筑起現資理論基石的同時,其在策略性思考上的理論缺陷也顯露無疑,因為簡單意義的實物期權方法不能彌補傳統項目評價方法的另一個關鍵缺陷一一無法考慮項目關聯主體之間的相互作用。因此,在計量特定項目價值時,即使考慮了項目環境不確定性的實物期權價值.但如果不能分辨不同策略互動下的主體博弈價值,這種項目評價理論模型的邏輯合理性也必然受到質疑項目價值判斷的準確性也無法得到保證。因此.為提高知識產權評估的質量.必須將期權和博弈理論結合起來,建立期權博弈理論。
從期權博弈理論的建立過程來說,主要的思想貢獻包括Fudenberg和Tirole(^985)對于隨機博弈理論的重要擴展,以及McDonald和Siegel(1986)對于不確定性條件下開發最優時機的研究模式。Fudenberg和Tirole(1985)通過建立一種內生選擇機制,探討了不確定環境中企業投資均衡選擇。在他們的設置中企業進行閉環策略博弈企業的作用不被預先設定.從而企業的策略是歷史依賴(時間一致性)的。盡管沒有涉及實物期權定價和博弈均衡分析的結合問題.但Fudenberg和Tirole(1985)與McDonald和Siegel(1986)的研究成果為連續時間期權博弈模型的構建奠定了基礎。
正是借助于Fudenberg和Tirole(1985)的均衡分析思想.Smets(1991)構建了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期權博弈模型。Smets模型將傳統的搶先進入博弈模型與實物期權定價方法結合起來,從而構建了連續時間期權博弈的理論分析基礎。Smets的這項開拓性研究成果第一次說明了期權博弈模型的基本特征,展示了在實物期權模型分析中區分不同策略均衡的基本特征也展示了在實物期權模型分析中區分不同策略均衡的項目價值分析意義。
在期權博弈理論的發展歷史上,最有影響的理論成果來自于Dixit和Pindyck(1994)的研究專著。他們以Smets(1991)模型為基礎.給出了求解領先者和追隨者的最優投資時機和收益的數學證明,明確界定了主體相互作用對于投資項目價值的影響,從而建立了不確定性投資理論的標準分析框架。從2001年開始.期權博弈理論進入了快速拓展與應用深化時期其最新研究成果涉及了更為廣泛的理論領域。Imal和Watanabe(2004,2006)提出了一種二項式期權博弈模型.這種模型不僅是離散時間期權博弈和連續時間期權博弈的結合形式,也讓我們更加明確理解了基于項目的期權博弈模型所具有的項目評價意義。
四,政策建議
1.知識產權評估問題比較復雜.形式多種多樣。有些情況下.可以直接利用期權定價模型進行計算,而有些情況下,不存在解析解,只有近似解。例如.資產價格出現跳躍變化的期權定價模型就不存在解析解,這時就需要采用數值方法。建議加強有限差分法、蒙特卡洛法、三叉樹定價模型等數值方法在期權中的應用研究。
2在實際應用過程中.由于期權涉及的數學知識十分復雜,一般人直接計算困難較多,國外一般是采用計算機軟件計算期權的價值。例如國外開發了Matlab、OdrivaGem等許多應用軟件.建議國內組織力量開發國產應用軟件,以提高應用期權定價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水平。
3.動態規劃法產生于20世紀50年代.是解決階段決策過程最優化的一種數學方法,適用于金融期權和實物期權的定價,建議研究動態規劃法在期權定價中的應用。
篇6
關鍵詞:陶瓷制品;價值評估;實物期權;合理定價
早在幾千年前,中國的陶瓷領域就開始產生并發展,無論是材料,工藝,還是藝術的表現形式,都呈現欣欣向榮多元化的態勢。但對于陶瓷制品的定價問題,傳統方法卻存在著很多問題。本文著重運用實物期權理論對介紹陶瓷制品在企業中的產品價值進行評估。
一、陶瓷制品的發展歷史和發展現狀
1.陶瓷制品歷史悠久
中國是一個有著燦爛文化歷史的國度,陶瓷的出現是人類社會走向文明的一個重要標志。中國古代在陶瓷上的成就向世界上很多國家地區傳播影響,推動了世界陶瓷的進步。陶瓷制品作為中國傳統制瓷工藝的結晶,具有很高的價值。悠久的歷史底蘊,獨特的制陶風格滿足人們審美體驗的同時又不失實用性。
2.陶瓷制品的價值構成
根據陶瓷制品的特殊內容和形式,其價值可以概括為以下七類:歷史價值、藝術價值、科學價值、情感價值、經濟價值、使用價值、生態價值。
對于陶瓷制品的綜合價值評估,并不能簡單地將其七類價值加和得來,不同的價值權重比例不同。其中,歷史價值,藝術價值,科學價值占主要地位。情感價值偏向主觀,界限模糊,所占權重較小。情感價值也是相對較高的。經濟價值和使用價值是對陶瓷實用性,發展前景的高度概括,也是陶瓷價值構成的主要部分之一。而生態價值則是考慮陶瓷的可回收性,可持續發展性,及環境污染程度的綜合考慮。
由此可見,對陶瓷制品的來說,七大價值是相輔相成,相互依存。
二、對于陶瓷制品的傳統估值方法
1.市場法
市場法是指通過比較評估對象與類似產品的異同,并將產品的市場價格進行相應調整,從而確定其價值的評估方法。市場法以近期交易價格為基礎來判斷資產評估價值。
市場法的優點在于其最簡單,最有效,能客觀反映目前的市場狀況。而缺點也很明顯,要想在評估市場上找到完全合適的參照物是困難的,對于陶瓷價值的比較具有主觀性和情感性,價值界限是模糊的。
2.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過估測被評估資產未來預期收益并利用恰當的折現率進行折現,累加求和得出被評估資產的現值的評估方法。
收益法的優點在于原理簡單,易于理解,充分考慮到收益因素的重要作用。缺點有二,一是預期收益受未來不可控因素較大。二是陶瓷在不同的時期風險不同,因此使用同一個折現率進行折現是不符合實際的。
3.傳統方法與實物期權法的對比
在如今復雜的市場環境中,陶瓷制品企業對于陶瓷生產的投入是不可逆的,而陶瓷產品的回報又是不可預測的,因此,陶瓷企業面臨的市場不確定性因素很強。經過綜合對比市場法和收益法,他們都不能解決陶瓷行業極強的不確定問題,具體表現為以下兩個方面:①不能量化靈活性陶瓷制品的價值。②不能量化陶瓷制品的延遲性價值。
而實物期權考慮到了陶瓷市場的復雜性,多變性和不確定性因素對陶瓷價值的影響,將陶瓷市場中可能出現的機會和不確定性作為期權進行了量化分析,提高了對陶瓷估值的準確性,對其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論和實際意義。具體體現在以下三點:①把握投資和發展機會。實物期權理論使用波動率來定量分析潛在價值的變動。從企業發展的角度,考慮到外部市場的變化因素,準確選擇投資機會,降低投資風險。②體現決策柔性。對市場信息采取靈活的決策,及時做出判斷,采取擴張或收縮的手段,延遲或放棄的方案。這種期權的思維體現了投資者的決策柔性。③評估結果更具科學性。通過建立數學模型、選擇估值參數、定量確定不可控因素的期權思維方式,將難以控制的變化轉變為可求解的量,消除了投資者的主觀因素和市場環境的不確定性,使得定價評估結果更科學,更具有說服力。
三、利用實物期權對陶瓷工藝進行估值
1.實物期權的含義
實物期權的概念最初是由Stewart Myers(1977)提出的,一個投資方案產生的現金流所創造的利潤,來自于目前所擁有資產的使用,再加上對未來投資機會的選擇。企業可以取得一個在未來以一定的價格取得或出售實物資產或投資計劃的權利,所以實物資產的投資可以應用類似評估一般期權的方式進行評估。又因為其標的物為實物資產,故將此期權稱為實物期權。
2.金融期權和陶瓷制品實物期權的對比
3.實物期權定價模型:B-S定價模型
(1)股票債券B-S期權定價模型
1973年Fischer Black和Myron Scholes在一系列假設前提下,根據無風險套利原則,利用微積分方程,推導出了計算不支付紅利股票的歐式看漲期權價值的B-S期權定價模型,得到連續時間條件下的B-S期權定價模型:
(2)將期權定價模型應用于陶瓷制品定價
也許B-S期權定價模型更多地在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中適用,但是在陶瓷制品實物期權領域,由于陶瓷可以在完全市場上流通,具有實物期權特性,所以同樣可以使用B-S實物期權對其進行價值評估。
首先對模型里的參數含義進行新的定義。如表所示:
下面對模型變量含義的進行探討:
S表示在項目投資期限內陶瓷產品為企業帶來收益的現值之和,這需要根據企業運行狀況,市場環境變化進行預測,然后按照折現率進行折現,得到陶瓷投資時點的現值。
X表示生產項目的初始投入成本,包括原材料,生產車間,雇傭工人等。
T表示使用的有效期限。
表示價值的波動率,由于市場上存在著不確定因素,及人們主觀情感的變化,陶瓷制品的價值變化的不確定因素越大,這個參數的值也就越大。
(3)使用建議
在使用實物期權對陶瓷制品定價時,應注意看漲期權模型與陶瓷實物期權模型中相同變量含義的變化,正確地使用變量,注意由于企業經營管理柔性及靈活性帶來的項目進行期內現金流的波動,以及項目的初始投入成本和有效期限的確定,正確地使用B-S定價模型才能最大程度上避免不確定性因素對制品定價的影響。
四、結論
對于陶瓷制品定價,傳統定價方法存在著不能量化靈活性陶瓷制品的價值及延遲性價值的缺陷,而使用實物期權定價對陶瓷制品進行價值評估,不僅能避免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使得陶瓷企業把握投資和發展機會,而且能使得評估結果更具科學性。在使用B-S實物期權定價模型時,正確認識實物期權在陶瓷制品定價應用的模型變量含義,及其有關模型變量數值的準確使用,確保模型使用的正確性,充分發揮決策柔性的優越性,幫助陶瓷企業的生產者克服更高水平的不確定性,使得陶瓷制品定價理論進一步優化。
參考文獻:
[1]張玲倩.淺析資產評估方法的選擇[J].科技研究,2014,(2):631-631.
篇7
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異常事件分析評估和
經驗反饋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人民政府安委會,國家級開發區安委會,南海新區安委會,市政府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魯安辦發〔2021〕14號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要求,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異常事件分析評估和經驗反饋工作,將苗頭性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安全生產異常事件信息搜集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異常事件的發現和處置工作,把沒事當有事、小事當成大事、簡單事當成復雜事,通過建立健全信息直報、在線監測預警、輿情監控、投訴舉報等渠道,廣泛搜集獲取涉險事故、監測數據異常、各種事故苗頭等安全生產異常事件信息,及時發現異常情況,迅速進行甄別和核驗,準確完整記錄異常信息,并及時上報,為安全生產異常事件評估和經驗反饋提供信息支撐。
二、強化安全生產異常事件分析評估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對每一起安全生產異常事件的分析評估,從工藝技術、設備設施、作業規程、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和外部環境安全等方面,全方位、全過程排查分析發生異常事件的原因,強化源頭管控和治理,從根源上解決問題。對涉險事故要當作事故對待,在做好應急處置基礎上,組織開展涉險事故調查,查找問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補短板堵漏洞。對監測數據異常,在立即按相關工作規程進行應急處置的基礎上,要組織對產生監測數據異常的原因進行深入查找分析,采取相應措施,從源頭上消除問題隱患。對事故苗頭,要立即派員進行現場勘察,督導出現事故苗頭單位和地區采取斷然措施,防止引發事故。要定期開展安全生產異常事件綜合性分析評估,對一段時期內反復發生的安全生產異常事件,要分析其共性和規律性,查找出現異常事件的深層次原因,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提高風險的提前感知和預警處置能力。
三、做好安全生產異常事件經驗反饋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分析評估結果,有針對性做好安全生產檢查、信息預警、警示教育和“回頭看”等安全生產異常事件經驗反饋工作。
(一)及時預警信息。安全生產異常事件分析評估結果和處置建議,要及時以安全生產預警信息方式向有關地區和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反饋,跟蹤指導和督促相關企業及時采取措施加強事故預防。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異常事件警示制度,在達到警示條件時及時發出警示告知書,接到警示的地區和部門要根據警示意見,迅速制定響應方案并組織實施,及時報告貫徹落實情況。
(二)加強異常事件檢查。各級各有關部門在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時,要把安全生產異常事件作為檢查的重要內容,全面細致檢查異常事件出現的情況、原因和管控措施制定落實情況,及時把有關情況向企業及相關地區、主管部門反饋,指導企業解決好類似異常事件。
(三)做好總結和警示教育。對典型安全生產異常事件,要深刻汲取經驗及教訓,及時制作警示教育片等警示教育資料,將其異常事件的發生、發現、分析評估和處置措施等總結出來,進行廣泛宣傳,發揮好警示教育作用。
(四)開展好“回頭看”。安全生產異常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要適時開展“回頭看”,全面檢查及核實各項防范措施制定落實情況及效果,總結經驗,改進工作,實現安全生產異常事件管控工作的閉環管理。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保障
(一)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安全生產異常事件處置能力建設,加強分析評估專業隊伍建設,統籌做好安全生產異常事件在線監控分析平臺建設,充分利用信息化、網絡化、智能化手段,提升安全生產異常事件的感知、獲取、分析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發揮本行業領域專業特長,認真開展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異常事件的調度、跟蹤和分析評估工作,指導和監督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并落實安全生產異常事件管控措施,及時向同級安委會辦公室報告情況,配合做好安全生產異常事件綜合分析評估工作。
(三)各級安委會辦公室要發揮綜合牽頭協調作用,加強情況調度,做好本地區安全生產異常事件的綜合分析評估工作,建立健全各項工作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情況問題。
各區市和市有關部門要迅速將本通知要求傳達到轄區和所屬各生產經營單位,并督促其做好貫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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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市場化產業單位來說,融資難題是制約企業長期健康發展的重大瓶頸,開展多渠道、多種形式融資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是一種新型融資方式,權利擁有人以合法擁有的且至有效期內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布圖設計登記權等)中的財產權為質押標的物進行質押,經評估作價后向銀行、證券等融資機構獲得資金,并按期償還資金本息的一種融資行為。財政部2010年指出了支持商業銀行充分利用知識產權的融資價值,支持開展多種模式的質押融資業務。本課題針對目前國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現狀,開展融資渠道及融資業務流程調研,并確定適應公司發展現狀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模式。
1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相關制度及現狀分析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是國家知識產權局、銀監會、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版權局等有關機構一直以來推行的一項重點工作,旨在通過這一方式解決創新型企業融資難問題。
1.1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相關制度
財政部2010年《關于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與評估管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中提出,銀行等金融機構要積極拓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范圍,開展多種模式、多種形式的質押融資業務,擴大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融資規模,滿足中小企業融資需求。鼓勵商業銀行積極開展以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信貸業務,對中小企業以知識產權質押的貸款項目予以優先支持。中國銀監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等2013年2月《關于商業銀行質押貸款業務的指導意見》指出,商業銀行要重新利用各級政府制定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相關政策,完善業務流程,強化風險管控,積極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國務院2015年3月《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中指出要建立合理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市場風險補償機制,優化知識產權融資流程,切實發揮知識產權融資優勢。地方政府出臺了更有針對性的質押融資辦法,如山東省(濟南市)針對小微企業出臺了《山東省小微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項目管理辦法》《山東省科技型小微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暫行辦法》等,辦法中指出山東省對小微企業通過知識產權質押方式獲得的銀行貸款,在補貼額度范圍內按貸款年利息的50%給予貼息補助。對為融資而發生的知識產權評估費給予補貼,按確認發生額的50%給予補助且單項評估費用補助最高不超過3萬元。
1.2 國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現狀
據官方數據顯示,2013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的專利質押合同登記金額為254億元,2014年為489億元。特別是,2014年山東泉林紙業有限公司以110項專利,34項注冊商標等質押取得了79億元貸款,110項專利評估價值高達60億元。
以上數值看起來很美,但是能夠獲得高額質押貸款的企業在融資時一般要伴隨不動產的抵押。一般來說,僅僅依賴知識產權質押進行融資的企業很難獲得較大額度的貸款,這對科技型中小企業來說融資難的問題仍然普遍存在,知識產權的融資功能并未完全發揮。
2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障礙分析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辦法出臺多年,真正能夠落地實施的銀行機構少之又少。知識產權質押存在的風險讓銀行知識產權融資停滯不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難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2.1 銀行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不成熟
銀行對知識產權既缺少對技術層面的認識,又缺少對操作方面的把握,這讓銀行對知識產權融資存有懷疑,或有銀行受到政策導向的影響在初期做過適當嘗試,但后期操作中因各種質疑和不確定因素而逐漸放棄這種融資模式。各銀行根據自己對知識產權質押業務的理解和質押標的的特點采取有差異的操作程序,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知識產權質押業務的不統一,也讓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在融資過程中顯得無所適從。可以說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是存在于銀行融資系統,但是卻難以實際操作的一種融資模式。
2.2 知識產權具有無形性和不穩定性
知識產權是為了保護人類的智力勞動成果而賦予的一種專有壟斷權。這種權利的無形性特征,直接決定了銀行無法直接占有該資產。即使權利人可以在質押期內歸屬于銀行,但受制于銀行資產管理人員對知識產權的有限理解,銀行對知識產權合理配置運用的可能性較小,而逐漸變為銀行的雞肋。以專利權為例,隨著技術的迅速發展、市場的實時變動,伴隨產品的不斷創新與升級,在某段時期具有較高價值的專利權,可能短時間內會完全喪失其價值,或者本來價值評估較低的專利權,會伴隨技術革新逐漸體現其價值,因此知識產權權利價值十分不穩定;商標作為企業重要的一種無形資產,當企業經營狀況良好時,商標的價值較高,當企業經營狀況較差時,商標的價值將會降低。此外,對于重要的知識產權權利,可能會遭遇競爭企業的無效宣告,從而直接喪失其專利權。因此,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存在技術風險、操作風險、市場風險、法律風險、經營管理風險和信用風險等多重風險。
2.3 知識產權存在價值貶值
一般來說,知識產權在質押后出質人可以繼續使用該技術,而金融機構所掌握的只是知識產權權利所屬的證明文件,一般不會涉足產品技術領域。此外,知識產權作為一種法律權利,應當繼續承擔促進社會科學技術發展的責任,權利被質押不會影響出質人對該技術的繼續使用,否則會阻礙科技的發展與社會的進步。也就是說質押期間出質人有權繼續使用知識產權技術,這會導致知識產權的價值貶值。因此,需要平衡消除知識產權貶值與維護質押權人利益之間的矛盾。
3 知識產權價值評估
知識產權價值的評估直接決定著知識產權質押的實現。因為知識產權權利的無形性、知識產品的特殊性,使知識產權的價值只有通過知識產權的評估才能得以確定。評估過程中的影響因素較多,比如知識產權本身的技術價值、知識產權技術現有市場情況、未來發展前景、競爭趨勢等,這些因素都會影響到知識產權評估價值的高低。目前我國知識產權評估規范和方法不健全,《資產評估準則-無形資產》對知識產權的作價評估沒有提出具體的實施細則及量化標準,從而難以得到有說服力的知識產權評估結果。此外,國家知識產權局也沒有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評估機構,從而無法得到具有權威性并且能夠讓銀行信賴的評價結果。目前對知識產權評估大多是沿用無形資產的評估方法,比如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場法。其中,成本法是指以當前的市場價格為基礎,對重新研究開發或購買類似專利技術所需要的成本進行評估,以所評估成本來確定被評估專利價值的方法。重置成本法隱含的不確定因素較多,難以實際應用。收益法是將被評估的知識產權在其剩余有效期內的每年預期收益(營業收入、利潤、成本節約、對外許可)折現累計來評估資產的價值。收益法反映了知識產權技術的收益大小,間接確定了知識產權的價值,是目前最普遍的技術資產評估方法。但是該方法在應用中也存在一定困難,比如知識產權技術往往是某種產品的方法其中的一部分,專利技術與非專利技術相互夾雜,因此由知識產權帶來的收益、知識產權產品/技術在企業獲得收益中所占比例只能憑借估算方法來實現。市場法是以近期相似專利技術在技術市場中的交易價格作為參考,比較被評價專利技術與市場所銷售產品技術的差異,從而確定被評價專利價值的方法。但是,可靠的參照樣本的選取比較困難,而且不同行業之間交易環境和發展現狀具有很大差異,因此應用該方法進行評價具有較大困難。
4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流程及對質押標的物的要求
對于知識產權質押標的物的知識產權也有嚴格要求:(1)知識產權整體應當在有效期內、權屬清晰,依法可許可轉讓,且不違反國家保密法規規定;(2)存在共同權利人的,應當已經取得權利人的同意;(3)用于質押的知識產權剩余有效期或保護期應當長于貸款期限,專利和著作權的剩余有效期和保護期一般不小于5年。滿足以上條件,方可進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融資按照以下流程來開展:(1)出質人提出質押貸款請求;(2)銀行貸前調查,進行信貸評級;(3)知識產權評估機構進行知識產權評估;(4)銀行結合評級與知識產權評估開展業務審批;(5)銀行與企業簽訂貸款合同和質押合同;(6)企業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知識產權質押登記。
5 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融資模式構建
本文對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現有制度、融資現狀及存在的融資障礙進行了細致分析,結合以上建議企業在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時要參照以下的模式進行:
第一,開展組合式質押貸款。整合知識產權、品牌或商譽等多項財產價值,消除單項財產擔保所存在的不利因素,降低知識產權的資產無形性及價值不穩定性帶來的風險。
第二,從貸款人分散投資風險的角度進行理性的思考,從而順利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實現,比如結合財產擔保來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另外可以聯合系統內部單位作為第三方為質押人提供保證。
篇9
一、知識產權出資的概念及特點
知識可以作為資本,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知識既具備形成價值的自然屬性又具備生產增值的社會屬性,即具有資本的雙重屬性。知識產權出資是知識經濟時代重要的出資形式,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可以將知識產權出資當成一種投資行為,它是資本化的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出資是指知識產權所有人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用轉讓或者許可的方式將其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向公司出資,由公司根據評估價值確定知識產權出資人的股東地位并享有股東權利。
根據以上對知識產權出資的概述,我們可以總結它所具有的特點:(1)不易評估,難度較大。知識產權的評估與其他財產評估相比有很大的難度,這是由知識產權的無形性所決定的。同時知識產權的價值并非是恒量的,它受到知識產權時間性的制約。因此在實踐中很難進行準確的評價。(2)經營收益較強。知識產權所有者利用擁有的知識產權,可以在一定時間內把知識產權作為資產進行投資進而獲得收益。(3)產權效力不確定。這同樣是由知識產權自身的特性決定的,知識產權同其他權利有所不同,它的獲得必須通過專門法規的認可與授予。(4)效力期限性。知識產權的時間性決定了知識產權出資的效力是有期限限制的,在以知識產權出資時應特別注意知識產權的時間性,因為這涉及到該項權利的有效性,從而決定能否出資及其獲得價值。
二、知識產權出資的標的物
研究知識產權的出資要件首先要確定其出資的標的范圍,即出資標的物是否適格。在立法層面,各國均認可知識產權可以出資,但是各國相關法律規定的變現方式不同。我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作出了規定,依照該規定,適合出資的知識產權,能夠作為公司的資本構成,法律條文就此沒做任何限制條件。這是否意味著知識產權只要符合公司資本適格理論就能夠出資呢?這是知識產權出資前首先必須處理的問題。公司資本由貨幣出資和非貨幣出資兩部分組成,非貨幣出資不僅涵蓋了動產和不動產等實物,還包括了特許權、債券、知識產權等非現金的財產方式。所以,非貨幣出資就是股東使用現金以外的財產履行出資的形式。
知識產權標的物的適格性應當具備五個特性,即確定性、價值的現存性、評價的可能性、有益性和可轉讓性。
(1)確定性。確定性是指出資的標的物必須可以特定化,即以一項知識產權出資必須將出資數量、種類、方式等內容詳實記載于公司規章章程等合法文件當中。(2)現存性。現存性是指知識產權出資的標的物必須是既有權利,是已經獲得認可的知識產權,不應是專利申請權或正在審批的商標權或正在研發的技術秘密等期待權利,也不能是已經消滅的權利,出資的標的物必須是已經取得的價值物,并且出資者對這個價值物依法具備處分權。(3)可轉讓性。可轉讓性是指知識產權出資人應該對出資的知識產權享有獨立支配的權利。如果是以共有的知識產權出資,則必須征得全體共有人一致同意才可作為出資方式。(4)評估可能性。它是指作為出資的知識產權既具備商業價值,又能夠通過專門的評估機構用特定的評估形式實行評估作價。(5)有益性,是指作為出資的知識產權可以為公司帶來利益,即作為出資的知識產權能為公司所用,知識產權能否為公司所用取決于它和公司的經營范圍之間的關系。
從性質上來看,知識產權隸屬于私權范疇,它的權利對象具備無形性特征。倘若只從知識產權的上位概念進行考察,它完全滿足上述非貨幣出資標的物的5種標準,但我們不可輕率地認為一切符合上述5項標準的知識產權均能夠成為出資的標的物。類型不同的知識產權有著不同的特性,而且可資本化的并非是全部的知識產權,有些知識產權因其自身的特性,作為公司資本會在一定程度上遭受制約。由上可見,使用知識產權出資的時候,應該充分考慮出資的知識產權的類別,不是全部的知識產權均適合出資或者由擁有者自由支配,出資標的物的范圍也是有所限制有所選擇的。
三、知識產權出資過程中存在的風險
針對知識產權出資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本文從知識產權資本本身固有的風險和知識產權資本在公司運作上的風險兩個方面進行了分析。首先從知識產權資本本身固有的風險進行了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一)用作出資的知識產權的合法性問題
知識產權的合法性即用于出資的知識產權權利是否存在瑕疵,出資者用知識產權出資獲取股權即可成為公司的股東,換句話說,出資者必須是知識產權合法的所有者,他將該項權利出資具有合乎法律的依據。知識產權是否合法是知識產權出資的首要條件,如果以不合法的知識產權出資必然導致出資因非法而無效。
(二)用作出資的知識產權的時間性問題
知識產權為了促進科學文化的發展、鼓勵智力成果公開,在保護時間上有著期限性。這是一類特殊的社會契約,是以國家姿態出現的社會和知識產權持有人簽署的契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均有法定的保護期限,對于限期保護的知識產權,只能在限期內作為出資取得股東權利。
(三)用于出資的知識產權地域性的問題
知識產權的地域性,決定了知識產權的效力僅限于該國范圍之內。任何國家對于其他國家的知識產權沒有保護的義務,知識產權的權利人若想在其他國家獲得保護就應遵循該國法律登記注冊或者審查批準。
其次是知識產權資本在公司運作上的風險,主要包括用作出資的知識產權機制不穩定帶來的風險和價值評估中的法律風險這兩個方面。
(一)用作出資的知識產權機制不穩定帶來的風險
當代企業在本質上就是資本的合成體,它的責任財產的真實性以及穩定性決定了它的信用,所以大陸法規定了公司的資本三原則,盡管在我國公司法中沒有明確地把資本的三個原則寫入法條,但卻把這種精神貫徹到了公司法中。然而知識產權價值并不穩定,專利技術同新技術的開發及市場的變化有著密切的關系。倘若公司接納專利技術以及計算機軟件的出資,這一專利技術以及計算機軟件在保護期限屆滿之后,知識產權的價值肯定會大幅度地降低直至為零,這個時候就要補充公司的資本,不然就會違背公司資本的維持原則。針對這種情況,企業在接納知識產權投資的時候,要事先對這種情況進行約定,以免發生不必要的風險。
(二)知識產權價值評估中的法律風險
較之于實物出資,知識產權的價值十分難確定。我國現階段的立法只是籠統地確定了股東或創始人投資的非貨幣財產理應由具備評估資格的那些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合計出價值后通過驗資機構來驗資。而對怎樣評估作價?能否完全由評估機構來評估?亦或是準許當事人自行進行評估等問題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目前我國知識產權的資本化程度普遍較低,在進行審查或核準時,存在評價難度大、效力不確定等問題,并且在時間上難以完全符合知識產權的效力期限要求。
四、知識產權出資的法律規制
目前我國應建立相關的法律對知識產權出資等方面進行明確規定,從而降低知識產權資本化過程中所面臨的風險。
(一)對知識產權出資基本條件的建議
1.確立知識產權出資相適應原則。出資知識產權首先應該與企業的經營范圍相關。出資人出資,公司接受該出資時必須保證該項知識產權屬于公司經營所需,這是公司正常經營的需求。其次,該項知識產權必須與公司的規模相適應。擁有某項知識產權的企業必須具有足以實施該知識產權的條件和能力。
2.明確知識產權出資客體適格性內容的規定。雖然公司法將知識產權列為可以出資的范圍,但是在《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中,沒有明確界定知識產權出資標的的范圍。
(二)知識產權出資的基本程序的建議
通過對國內外和出資規制相關經驗的有效借鑒,應該在出資之前要重視知識產權出資規定的設立。實踐研究表明,在事情發生之前采取適宜的措施能夠預防潛在風險的發生,與事后采取補救措施所產生的效果進行對比,我們可明顯發現前者效果更佳,所以規定知識產權出資法定程序是非常重要的。
1.完善知識產權出資公示制度。所謂公示制度是指在知識產權出資之前應當采取適當方式將有關知識產權出資的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公司相對人及大眾投資者的監督。該項制度設立的宗旨是消減由于技術無形性、難以評估等因素所帶來的不良影響,例如信息失真、作價不合理等,從而保證公司真實性。采取此項制度能夠謹防暗箱操作等行為的發生,是對民眾知情權、監督權的有效行使的保障。
篇10
論文關鍵詞:知識產權 侵權風險 間接侵權
近年來隨著知名的跨國公司不斷卷入知識產權侵權案,企業知識產權侵權訴爭案開始逐漸引起了新聞媒體和法律界專業人士的密切關注。最近的深圳唯冠與蘋果公司的“iPad”商標法律爭議案更是因為涉及到數億美金的標的額而廣為人知。2009年,天津施耐德與正泰集團達成專利侵權和解,以施耐德支付1.5億人民幣賠償金而最終塵埃落定。我國的企業對此應該引起高度的重視以盡量降低知識產權侵權風險。以下將會對于什么是知識產權侵權風險評估,如何降低知識產權侵權風險,幾個問題的探討以及如何處理可能的知識產權風險,為國內的企業做一個大致的介紹和探討。
一、什么是知識產權侵權風險評估
《法律辭典》對于知識產權的定義為:“自然人或法人對自然人通過智力勞動所創造的符合法定條件的智力成果,依法確認并享有的權利”。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知識產權屬于民事權利,是基于創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業標記依法產生的權利的統稱。世界貿易組織(Trips)劃定的知識產權范圍包括版權與鄰接權、商標權、地理標志權、工業產品外觀設計權、專利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和商業秘密權。顧名思義,知識產權侵權風險評估就是對于即將商業化的產品進行法律上的全面審核以評估是否可能侵犯第三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
二、如何進行知識產權侵權風險評估
(一)知識產權侵權風險評估的時間
進行知識產權侵權風險評估的最晚時間是在企業的產品上市之前。當然,知識產權侵權風險評估的時間越早越好,以免造成重復研發或者研發后發現第三方有相關知識產權而進退兩難。
(二)知識產權侵權風險評估的主體
由于知識產權侵權風險本質上來說是對于即將上市的產品所面臨的法律風險進行評估。該項工作主要由具有法律資質的知識產權法律顧問來完成。
(三)知識產權侵權風險評估的內容
對于還沒有上市的產品進行法律上的全面審核以評估是否可能侵犯第三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比如專利、商標(宣傳用語、產品名稱等)、版權(字體)、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和商業秘密權等。
(四)知識產權侵權風險評估的方法
1.獲得被評估產品的相關信息
產品研發人員可以和業務部門人員一起提供關于被評估產品的介紹,是否使用新的商標或者產品名稱,是否設計有相關的產品包裝,產品是否自己研發還是委托第三方研發,是自己制造還是委托第三方制造,產品進行商業化的地域,預計產品的年銷售額,是成品還是半成品等信息。
2.獲得相關知識產權相關信息
根據獲得的被評估產品的相關信息,在該評估產品計劃商業化的地域進行知識產權權利的檢索。對于專利而言,專利法律狀態檢索是必要的。專利法律狀態檢索是指對專利的時間性和地域性進行的檢索。因此它又可以分為專利有效性檢索和專利地域性檢索。專利有效性檢索的目的是了解該項專利是否有效。專利地域性檢索是確定該項專利申請的國家范圍。因為知識產權通常具有地域性特征,也就是說如果是在中國大陸的范圍內計劃商業該產品,那么進行知識產權檢索時就沒有檢索美國專利和商標的必要性。對于產品包裝上使用諸如圖案設計,均搞清楚這些圖案設計的來源。
3.知識產權法律顧問進行綜合評估
知識產權法律顧問根據被提供的產品信息以及專利檢索篩選出來的專利信息,會從專利法的角度對被評估產品和專利權利要求進行比對以確認是否侵權。除了比較專利權利要求之外,通常還需要對于專利申請文檔(從專利申請到專利授權的所有申請文件,存放于專利局)進行審核以便確認專利的保護范圍。如果確認要在被評估的產品或者包裝上使用新的商標或者新的標記,那么就要檢索該要使用的商標或者標記是否是他人的馳名商標或者已經在中國商標局登記注冊的商標。因為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因此,對于使用新的商標或標記一定要謹慎以確保企業有合法的使用權。另外,對于產品包裝上所使用的文字字體、圖案設計均需要仔細審核是否會侵犯他人的著作權。
三、幾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一)實用新型專利
眾所周知,中國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并不進行實質審查。因而很多實用新型專利具有非常寬泛的權利要求。針對這種情況,建議根據該實用新型的主題和權利要求的關鍵詞進行國內外專利檢索,盡可能地在本領域內找出披露該專利技術的專利文獻。在此基礎上,由知識產權法律顧問根據專利法的原則判斷是否具有專利法意義上的三性或者是否滿足專利法的授權條件。如果根據查找的現有技術,該實用新型專利應該被無效的話,企業可以繼續商業化被評估的產品。
(二)公開的專利申請
根據《專利法》第十三條,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申請人可以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者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適當的費用應該理解為合理的使用費,其數額應該按照普通專利實施許可費予以計算。因此,對于公開的專利申請,應該進行專利和非專利文獻檢索以評估授權的范圍大小。如果所分析的專利申請有同族專利的話,可以查看同族專利的授權以及在其他專利局的檢索情況以確認可能的授權范圍。如果發現該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范圍過大,建議繼續商業化被評估的產品同時繼續關注該專利申請的后續授權情況。
(三)專利間接侵權
當一個企業供應零部件給其客戶時,還要考慮客戶使用該零部件組裝成最終產品之后是否會侵犯到第三方的專利權。既要考慮自身間接侵權的法律風險,還要考慮客戶的直接侵權風險。專利間接侵權的法律要件為(1)直接侵權的存在;(2)零部件為主要零部件;(3)該零部件除了侵權用途之外,沒有別的用途;(4)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侵權的故意。因此在考慮間接侵權時,必須考慮所提供的零部件是否只有侵權的用途和是否知道提供這樣的零部件將會導致客戶的直接侵權。
(四)等同原則的運用
在確定侵權時,法院首先判斷是否構成文字侵權。但是法院必須同時認識到,完全一模一樣照抄在實踐中很少見。如果允許其他人稍加改動就可以照抄照搬專利發明,那么專利保護就變成空洞無用的東西了。等同原則正是應這種需要產生的。是否使用了大致相同的手段,實現大致相同的功能,達到大致相同的技術效果,以及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是否容易考慮到其互換性來判斷是否構成等同侵權。等同的范圍,根據發明本身是開拓型發明還是改進型發明而有所區別。等同的時候,應該是具體的技術特征進行比較而判斷是否等同,而不是整體等同。當需要比較等同的技術特征放在一起的時候,如果是發明的核心特征,那么等同的范圍應該稍微大些。當比較等同的技術特征并不是發明點所在時,原則上不應該將等同的范圍擴展的太大,否則就要覆蓋現有技術。最后等同原則的運用還要受禁止反言原則的限制。禁止發言原則是指專利權利人不能將在專利申請階段為了獲得專利權而放棄的東西在執行專利時反悔,運用等同原則將其重新拿回來。
四、知識產權侵權風險應對措施
經過詳盡的知識產權侵權風險評估后,根據評估風險的大小和商業化運營的策略,大致可以考慮以下選擇:
(一)變更產品設計繞開專利
研發人員可以改變思路對產品進行變更設計,在知識產權法律顧問的指導下從專利法的角度繞過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二)無效第三方專利
發現被評估的產品落入他人的專利范圍,那么根據評估所搜索到的現有技術文獻或者所發現的專利瑕疵,可以考慮去無效第三方的專利。
(三)繼續推進產品商業化
如果非常確信本產品所使用的是自由公知技術,那么不妨考慮繼續推進項目的實施。將來如果被訴專利侵權,可以在法庭上運用自由公知技術抗辯。
(四)獲得知識產權許可
如果項目或者計劃商業化的產品利潤十分可觀,也可以考慮與知識產權所有人進行商業談判來獲得知識產權許可或者通過知識產權的交叉授權來獲得知識產權許可,從而順利地進行該產品的商業化以實現雙贏的效果。
(五)獲得供應商的知識產權侵權擔保
如果產品本身是外部供應商提供的話,在采購合同里面建議加入供應商的知識產權侵權擔保責任條款以確保該產品沒有權利上的瑕疵或者出現法律侵權爭議時可以由供應商承擔相應的損失以降低企業自身的法律風險。
(六)并購相關企業以獲得知識產權或者知識產權使用權
在某種商業策略支配下,可以通過并購相關企業以獲得知識產權所有權或者知識產權使用權,從而繞開被訴訟的情況以實現商業上的利益最大化。
(七)終止產品的商業化
在知識產權侵權風險評估的過程中,如果發現被評估的產品落入了第三方知識產權保護范圍,企業可以根據情況決定是否終止被評估的產品商業化。
總之,企業可以根據項目的經濟效益、企業的運營策略來決定所要采取的應對措施來處理可能的知識產權侵權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