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消費稅范文
時間:2023-03-31 07: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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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成品油消費稅采取從量定額方式征收,也就是采取定額稅率征收,具有多方面的優越性:
第一,成品油消費稅采取從量定額方式征收有利于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促進節能減排。成品油消費稅采取從量定額征收方式,消耗資源多的人多納稅,消耗資源少的人少納稅,有利于培養納稅人節約能源、珍惜資源的意識,減少浪費,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第二,成品油消費稅采取從量定額方式征收符合成品油自身特點。消費稅征收方式具有靈活性,既可以從價征收,也可以從量征收,可以依據征稅對象的不同特點,選擇不同的征收方式;既可以采取對消費品制定單位稅額,依據消費品的銷售數量實行從量定額的征收方式,也可以采取指定比例稅率,依消費品價格實行從價定率的征收方式。一般來講,對于供求狀況不穩定、同質產品價格差異較大、計量單位不規范的消費品按從價定率方式征收,對于供求基本平衡、同質產品價格差異不大、計量單位規范的消費品按從量定額方式征收,成品油就具有同質產品價格差異不大、計量單位規范的特點。
第三,成品油消費稅采取從量定額方式征收易于征收管理。消費稅的特點之一是在生產(進口)環節一次性征收,這一環節如果漏征稅款,就難以在以后環節彌補,因此,管理重點是對稅基的管理。稅基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消費品數量,另一方面是消費品銷售收入。相對來講,對數量的監控比較直觀、簡單、容易實現,而對銷售收入的監控則比較間接、復雜。個別偷逃稅款的納稅人易采取壓低出廠價格等方式縮小稅基,從而減輕成品油消費稅負擔。采取從量定額征收方式,監控對象是成品油數量,易于征收管理。
第四,成品油消費稅采取從量定額方式征收符合國際慣例。對成品油消費稅(或燃油稅、礦物油稅等類似稅種)采取從量定額的征收方式,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如歐盟國家礦物油稅、美國燃油稅、日本汽油稅、韓國交通稅和特別消費稅等,均采用從量定額征收方式。
第五,成品油消費稅采取從量定額方式征收不受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稅收收入穩定。由于成品油消費稅采取從量定額征收方式,計稅依據是成品油的銷售數量。因此,成品油消費稅稅源穩定,不受成品油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
篇2
《通知》規定:“國內成品油出廠價格以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為基礎,加國內平均加工成本、稅金和適當利潤確定。”讓我們來解析這句話,成品油含稅價格=(原油價格+加工成本)+適當利潤+稅金,其中:油企負擔生產成本(原油成本及加工成本)和獲得國家規定的“適當利潤”。《管理辦法》第六條描述原油價格為“國際市場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第七條對“適當利潤”作了描述:“當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低于每桶80美元時,按正常加工利潤率計算成品油價格。高于每桶80美元時,開始扣減加工利潤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潤(高于100美元時)計算成品油價格。”汽柴油稅金占零售價格比分別為29%和26%,從發展中國家來看,該稅價比水平明顯偏高。美國汽柴油稅價比約為12%,這也是為何美國要比中國市場汽柴油零售價格低的原因,實際上剔除稅的因素后我國汽柴油價格要略低于美國。由此可見,解決問題的出路在減稅。
目前,我國對汽柴油主要征收消費稅和城建及教育附加費等稅費,其中:增值從價征收,稅率為17%,消費稅從量征收,汽柴油消費稅每升分別為1元和0.8元,城建及教育附加費費率為流轉稅額的10%。由于增值稅和城建教育附加費是廣泛征收的稅費,具有普適性,一般不宜調整,因此,這3項稅費的關鍵點和最具彈性及可操作性的就是消費稅,我國現行成品油消費稅的規定也是始于成品油價稅費改革,《通知》規定:“成品油消費稅屬于中央稅,納稅環節在生產環節,計征方式實行從量定額計征,價內征收。汽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每升由0.2元提高至1元,柴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由每升0.1元提高至0.8元,其他成品油單位稅額相應提高。”由于成品油消費稅同時作為城建及教育附加費和增值稅的稅基,因此,消費稅對油價的影響額要超過它表面的增收率,也就是說,消費稅額的增減變化對最終油價的影響很大。
消費稅作為流轉稅的主體稅種,不僅可以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還可以調節產業結構和消費結構,它已成為世界各國普遍征收的稅種,目前被120多個國家或地區所征收。對燃油征收消費稅也為世界多國所采用,成為調節燃油消費的重要手段,但這些國家征收燃油消費稅大多是靈活而富有彈性的,政府根據油價的漲跌適時調整征收率。如:上一個油價高漲時期——2008年,包括英國在內的歐洲多國就調減了燃油消費稅;香港也在此時期全免了柴油消費稅;印度2008年6月4日上調汽油、柴油及燃氣價格,同時降低汽油和柴油的消費稅。隨著2012年以來又一波油價高企,多國醞釀通過減稅來抑制油價過快。2011年10月,巴西將汽油“經濟領域干預稅”由每升0.230雷亞爾下調至0.192雷亞爾,以穩定物價、抑制通脹。巴西財政部估計,這項政策在2011年內導致稅收減少約2770萬美元。
消減成品油消費稅正切合我國當前的財政政策。兩會報告多次強調:將重點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減輕企業和居民負擔。2012年,我國財政收入超11.7萬億元,增長12.8%,面對一直高速增長的財稅收入,社會各界積極呼吁:“減稅重在落實,進行實質性減稅。”消減成品油消費稅將是對此政策的有力貫徹落實。
從國家征收成品油消費稅固定用途來看,也有必要減少此項稅收。《通知》規定“成品油新增稅收收入的分配”:新增成品油消費稅連同由此相應增加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具有專項用途,不作為經常性財政收入,不計入現有與支出掛鉤項目的測算基數,除由中央本級安排的替代航道養護費等支出外,其余全部由中央財政通過規范的財政轉移支付方式分配給地方。對于轉移支付社會公眾普遍認為,轉移支付中一般轉移支付應該減少,特別是轉項轉移支付應該取消,這不僅可以“從制度上改變權力過于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約的情況”,又解決了減稅的問題。在油價較低時期,為節約能源和調節消費,對成品油征收較高稅費是合理的,但在高油價時期,對成品油減稅則是明智的選擇。減稅雖然會影響政府的稅費收入,但保持國內油價相對穩定,對于抑制通脹、減輕民眾和企業負擔、促進經濟發展都有積極作用。
篇3
國務院了《關于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價外征收的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路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收費,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同時,將價內征收的汽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相應提高。國務院同時決定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理順成品油價格。2009年1月1日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方案時,國內成品油價格水平不提高。
《關于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的,卻是歷經14年曲折反復權衡和博弈的成果。“誰都知道開征燃油稅對于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體現社會公平有積極的現實意義,但是這么多年來一直因利益紛爭而徘徊不前。”國家信息中心能源專家牛犁對記者表示。燃油稅改革方案看似小小的稅負變動,卻關乎中央和地方、財稅部門和交通部門、政府和公民等等不同主體之間復雜的利益調整。
各方“妥協”的方案
從1994年提出燃油稅,到2008年“大功告成”,實在是一路辛苦。14年里,交通部、財政部、國稅總局等多次提出要“擇機”推出燃油稅,但幾乎是“年年議,年年等”,燃油稅的故事已經成為“狼來了”的現實版本,開始還有些熱切期望,隨著一次次不了了之,人們的熱情也一降再降。
“如果沒有此次國際油價的大跳水,這一次動真格推出燃油稅改革方案也是不可能的。”牛犁對記者表示。
事實上從2008年10月中旬開始,關于燃油稅費改革的聲音越來越多。與燃油稅改革關系最為緊密的交通部,就將按慣例在今年1月召開的“全國交通工作會議”提前到了11月中旬,緊急討論燃油稅改革涉及到的利益調整方案。
2008年11月20日,發改委網站發出了一則重要短訊,“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部等部門聯合召開座談會,就完善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適當降低成品油價格,同步取消公路養路費等六項收費,撤銷政府還貸二級以下公路收費站點,實施燃油稅費改革等問題,聽取地方政府和價格、財政、交通部門意見。”
一位與會的發改委官員后來對記者表示,“此前燃油稅改革方案早就有了草案,(發改委)能源所也受委托做了幾套方案,但是直到11月底也沒能統一定下來。”
就在11月25日,燃油稅推出前夕,財政部網站公布了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下稱《條例》),規定汽油和柴油消費稅保持不變,修訂后的《條例》從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可是此次“燃油稅”改革方案最終還是通過“消費稅”來實現。“短短兩周里如此調整,確實讓人不能完全理解。”上海財經大學財稅專家胡怡建表示看不懂。
“燃油稅”后遺癥
“方案中只提到了燃油消費稅提高幅度,但是關于成品油價格調整只字未提,只是說總量不提高,接下來到底成品油價格部分降還是不降,明顯存疑。”牛犁表達了他的疑惑。
有不愿意具名的能源專家對記者表示,中國的燃油稅確實比歐洲甚至美國都要低,但問題是油價部分仍然要遠遠高于美國與歐洲。根據國內大宗商品貿易商息旺能源的最新數據,按照12月4日新加坡汽油價格34.77美元/桶計算,包括運費、關稅、消費稅和增值稅在內,汽油進口完稅價為2905元/噸,與國內珠三角地區國1193號汽油的6450元/噸相比較,目前進口汽油利潤為每噸3545元。
篇4
從基礎油到成品油,漢地走了6年。在6年間,漢地集團自主研發并推出HYDROPURE氫純TM精制技術基礎油,成為BP、殼牌、福斯、道達爾、中石化、中石油、殼牌統一、三菱集團等全球知名品牌的長期合作伙伴。
事實上,漢地作為基礎油的存在,只在油領域被企業熟悉,除此之外并不為消費者所熟悉。消費者知道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包括殼牌、道達爾,而成品油中90%的漢地基礎油卻只能是合作伙伴的身份。
漢地的身份頗像汽車圈里的OEM(代工生產)的角色,而OBM(工廠經營自有品牌)卻以光鮮亮麗的角色賺取大多數的利潤。漢地此次轉型,從基礎油到成品油的角色轉變,意圖脫掉為他人作嫁衣的角色,而成為主角。
不過雖然漢地的經銷商以激情澎湃的熱忱表達了對漢地的信心,強烈到油非漢地不可。依然不能否認品牌影響力的問題,脫去殼牌和道達爾的外衣,漢地“一無所有”。
那么漢地經銷商的底氣來自哪里呢?這源于漢地新品的價格,一個直言不諱的西安經銷商在細細列舉了其他品牌的油與漢地的價格區別。但漢地從基礎油到成品油,想得到的并不僅僅是價格的類比。漢地集團董事局主席吳漢陵先生明確表示:漢地油要扎根中國,布局全球,致力于打造高端產業鏈及世界知名油品牌。既然漢地以全球作為標桿,如果僅僅靠價格占領市場,那能維持多久?
依照目前漢地的市場銷售策略,漢地應該是依托經銷商進行市場覆蓋,兼有線上銷售策略。不過漢地也承認,在快銷領域經銷商為王,主要原因是經銷商以“地頭蛇”的優勢,能幫助產品快速攻城掠地,而弊端在于不長久,沒有品牌影力的支撐,與經銷商的聯姻注定很脆弱。
然而市場的現狀讓漢地的轉型蒙上了一層陰影。首先,中國油市場正在遭遇“新常態”帶來的巨大挑戰。作為經濟晴雨表的油行業,隨著中國經濟增長的“換檔降速”,已經開始步入低速增長期。有數據表明,2014年全國油脂市場消費量約760萬噸,與2013年持平。
篇5
1關于新增稅目
(1)新增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稅目。
(2)取消汽油、柴油稅目,增列成品油稅目。汽油、柴油改為成品油稅目下的子目。另外新增石腦油、溶劑油、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個子目。
2關于調整稅目稅率
(1)調整小汽車稅目稅率。取消小汽車稅目下的小轎車、越野車、小客車子目。在小汽車稅目下分設乘用車、中輕型商用客車子目。
(2)調整摩托車稅率。將摩托車稅率改為按排量分檔設置。
(3)調整汽車輪胎稅率。將汽車輪胎10%的稅率下調到3%。
(4)調整白酒稅率。
3關于以自產石腦油用于本企業連續生產的納稅問題
生產企業將自產石腦油用于本企業連續生產汽油等應稅消費品的,不繳納消費稅;用于連續生產乙烯等非應稅消費品或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繳納消費稅。
4關于已納稅款的扣除
下列應納稅消費品準予從消費稅應納稅額中扣除原料已納的消費稅稅款:
(1)以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桿頭、桿身和握把為原料生產的高爾夫球桿。
(2)以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木制一次性筷子為原料生產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3)以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實木地板為原料生產的實木地板。
(4)以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石腦油為原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
(5)以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油為原料生產的油。
5關于減稅、免稅
(1)石腦油、溶劑油、油、燃料油暫按應納稅額的30%征收消費稅;航空煤油暫緩征收消費稅。
(2)子午線輪胎免征消費稅。
新的消費稅新增了木制一次性筷子和實木地板兩個稅目。同時調整了對石油制品的征稅方式。取消了汽油、柴油稅目,增列成品油稅目。除此之外還調整了小汽車稅目和摩托車稅目的稅率。首先我們來看看取消汽油和柴油稅目,新增成品油稅目這一項。這次調整稅目后,實際是對航空煤油、石腦油、溶劑油、油、燃料油開始征收消費稅,即擴大了石油制品的消費稅征收范圍。另外,上述新增的某些油品與汽油、柴油具有一定的替代性,部分質量好的產品還可以直接作為汽油、柴油使用,在實際征管中,存在個別企業通過混淆產品名稱等進行逃稅的問題。所以該項調整控制了能源消耗并調控了消費結構,同時擴大了消費稅對石油產品的調控力度。這是國家在正式的燃油稅出臺以前應對國際油價上漲以及為未來經濟發展節約并儲備石油資源的有效措施。
新增的對木制一次性筷子征收5%消費稅的規定,也從剛一頒布便發揮了市場導向的作用。由于市場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完全排斥木制一次性筷子,于是有效獲取和利用木材資源,成為了生產企業研究的重點。幸存的少數企業也必定會節約資源,積極開發環保型的新產品。就目前形式看來,該行業已經出現了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替代品———竹筷。由于竹子具有生產周期短,可回收利用,生產成本低的特點,所以一次性竹筷前景輝煌。新增的該條消費稅目充分發揮了市場導向作用。促使企業節約資源維護生態平衡走可持續發展之路。至于新增的對實木地板征收5%消費稅的規定,也響應了中央創建節約型社會,走可持續發展之路的號召。實木地板是由優質的天然林木材制成的。因此,在生產過程中,大量消耗木材資源,為了保護森林資源,改善生態平衡,應該控制性砍伐木材,通過增收消費稅來調節,有利于促進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建立宏觀調控的長效機制,引導和控制實木地板的生產和消費。但是該項改革將實木復合地板也納入了征稅范圍之內。其實無論是多層或是三層實木復合地板,其表層板皆采用天然林材,其厚度為地板厚度的1/50—1/6,而其它均采用速生材約49/50—5/6,也就是說天然林材在地板加工過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僅占全部用材的2%—16%,而極大部分材料采用速生材。這樣既保證地板材也解決了成熟的速生林使用,又解決了林場工人的就業。同時實木復合地板性價比合理,深受中低收入的消費者青睞,又受歐美國際市場歡迎。
篇6
具體來說,下調關稅稅率首先會表現為進口商品價格的下降,而其對整個宏觀經濟的影響可以說是一把雙刃劍,對經濟發展既會帶來有利作用,又會產生消極影響。筆者認為,此次降低稅率,就有利作用而言,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選擇部分商品降稅,促進能源結構改善。雖然我國目前成品油進口量有限,但并不能因此小看此次稅率調整的意義。成品油進口關稅的下調將會起到調整能源結構的作用,意義深遠。我國進口輕質油少,重質油多,能源結構存在突出問題,下調成品油關稅,將有效改變當前不合理的能源結構。
2.降低原材料價格,減輕輸入型通脹壓力。進口關稅的大幅下降,將使得成品油進口成本降低,從而使得國內成品油價格上漲壓力減緩,同時,降低關稅促進貿易順差減少,可使外匯儲備增加減緩,減輕央行被動發行貨幣的壓力,這也有利于緩解通脹。國際能源署前不久宣布將釋放6000萬桶的儲備原油,這顯示出西方國家降低油價的迫切心理,未來全球油價松動的可能性增加,有利于緩解我國通脹局面。
3.滿足內需,促進內部需求與內部供給的平衡。目前,我國內部需求在品種上呈現出多樣化、數量上呈現出上升的趨勢。這就使得在一些商品出現了供不應求的局面。我國對成品油進口關稅的下調,不僅會使國內成品油供應更加寬松,進一步沖擊銷售市場,同時由于國內成品油主要來自于中石油、中石化,未來也不排除其降價的可能性。下調進口關稅稅率,對于穩定油價具有重要意義,顯現出國家保障成品油供應平衡的決心和態度。降低進口關稅,可以有效降低進口商品的價格,是讓消費者的消費需求回歸國內的重要手段。在增加內需的同時,還可以帶動其他行業的發展。例如成品油進口關稅大幅下降,能使國內成品油價格下降或趨于穩定,有利于促進汽車消費,從而帶動許多相關行業的發展。另外還可以增加就業,在維持社會安定方面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4.降低國內企業成本,提升國內企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這次我國下調進口關稅稅率以原材料和能源為主,這就大大降低了國內制造業的成本,使得國內生產的商品在國際市場上更具有競爭力。成品油稅率的調整,將會波及到其他相關行業。專家認為,航空、物流等行業直接受益。2010年1月,中國航空煤油進口關稅從1%增加到6%,導致航空煤油進口成本增加。而這次下調為零,對航空業而言,直接降低了其成本。另外,航空煤油進口關稅是一個基礎,增值稅、消費稅等其他稅種都是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計算。隨著航空煤油關稅的下調,增值稅、消費稅也會調整,經過乘數效應的放大,航空業運營成本將大大降低。
5.減少貿易順差,促進對外貿易平衡。根據海關的統計,7月份中國外貿出口規模刷新歷史紀錄,達到1751.3億美元,貿易順差達314.8億美元。而在美債信用評級下調、經濟復蘇乏力以及為應對當前危機而可能提前釋放的第三輪量化寬松政策下,美元可能長期持續貶值,美元資產嚴重“縮水”。所以,在這種經濟背景下,我們應該采取適當的措施縮小貿易順差。而下調進口關稅稅率,無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進進口,從而縮小貿易順差。此次下調表明了中國在降低關稅方面的態度。成品油只是一系列進口關稅下調的開始,據報道,化妝品、高檔奢侈品等進口關稅在下半年都會陸陸續續地作出調整。降低進口關稅是中國外匯儲備戰略調整的需要。
眾所周知,關稅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在帶來這些積極作用的同時,也會對我國的宏觀經濟產生一定的消極影響。筆者認為消極影響主要表現為:
1.對高能源消耗產業的變相鼓勵。這次對進口關稅的調整政策中,對成品油和原材料的進口關稅下調力度加大,這使得原材料的價格下降,原先在高成本下不得不尋找綠色能源替代品的企業,又可以繼續走回以前的高能源消耗的路子,不利于發展綠色經濟。
2.成品油關稅下調,也對部分行業造成一定沖擊,例如煉油業。其中,作為燃油替代品的甲苯和二甲苯的生產企業,因成品油關稅下調可能會受到一定沖擊。而下調紡織品的進口關稅使得紡織品進口增加,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對我國紡織行業造成沖擊。
從下調奢侈品關稅的預測來分析,一般來說,下調進口關稅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把經常出國買名牌的消費者的購買力留在國內市場,以便刺激內需,其得益者是內地的百貨零售公司及國外名牌公司。但是這樣一來,國產名牌就會受到沖擊,影響國產名牌公司的長遠發展,導致它們很難成長為國際名牌。
3.對通脹的緩解效果不太明顯。拿油價來說,今年以來我國石油價格一路狂漲,盡管政府有關部門也采取了相應的措施來解決這個問題,例如下放定價權和下調進口關稅,但是措施對于緩解通脹的效果令人質疑:一是我國成品油進口量和龐大的原油進口量相比根本不起眼。2010年,中國進口原油達到創紀錄的2.393億噸,對外依存度超過55%。與此同時,我國成品油進口只有3688萬噸。不少專家認為,這樣的進口量不會對我國經濟產生實質影響,國內通脹形勢和此次進口稅率的調整聯系并不密切。二是由于當前我國成品油市場處于壟斷經營狀態當中,市場幾乎被兩大石油巨頭全部壟斷,在此基礎上,消費者由于缺乏選擇權,很難以對成品油定價形成有效的制約。
對于關稅這把“雙刃劍”,要想最大化發揮其積極效應,就必須將降低進口關稅的利益傳遞到終端消費商品價格上,讓廣大消費者受益。在這次進口關稅稅率調整的政策中,成品油進口關稅的下調幅度相當大,這部分進口關稅下降帶來的利益不應讓油企吞掉。只有把國家減少的這部分關稅收益讓渡給消費者而不是被壟斷企業獨占,才能真正使國家的政策發揮利國利民的作用。
篇7
在隨后公布的《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
2008年12月19日和2009年1月15日,發改委接連兩次下調成品油價格,這樣一來,汽柴油每升的價格就下調了1元左右。前段時間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持續回落,近日來雖有波動,但由于改革了定價機制,成品油價格調整事實上還存在一定空間。通過燃油稅改革進一步理順成品油定價機制是必然,而且早在2007年發改委就曾宣布采用“原油成本定價法”――以布倫特、迪拜和米納斯三地原油價格的平均值為基準,再加上煉油成本和適當的利潤空間以及國內關稅、成品油流通費等,共同形成國內成品油零售基準價。但時值國際油價的暴漲和國內CPI高企,延緩了改革的步伐。
能源的價格形成體制應該能反映其稀缺程度、供求關系和成本因素,如今國際油價大幅下跌,國內油價還保持在每噸出廠價6480元,調價的呼聲日高。
定價機制的長期扭曲,造成了諸如2007年煉油企業巨虧和加油站“油荒”等情況的發生,雖然隨著油價的下跌上述現象得到緩解。但由于國際原油未來的走勢存在不確定性,一旦價格反彈,原有的定價機制仍會制約煉油業的盈利,讓采油煉油上下游利潤回歸正常一定是趨勢所在。因為如果利潤水平過高,會對下游行業帶來壓力,不利于整個化工產業鏈的發展;而利潤水平過低則傷害行業自身的利益,進而造成產能收縮無法滿足下游需求。目前,石油仍是現代社會賴以生存的根本,其影響足以輻射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
燃油稅的14年
事實上,燃油稅從1994年提出到現在已有14年時間,曾涉及非常廣泛的內容。目前開征的其實是燃油消費稅,是對消費燃油的納稅人征收的。比如說,乘坐飛機、車船,物流運輸等行為,就是以燃油的消耗為支持的。
我國此前實行的是“費+稅”的機制,比如說養路費、燃油附加費,國務院在1997年后呼吁要求修訂《公路法》,用稅代費,就是因為當時的亂收費現象嚴重;1999年修訂《公路法》,授權用依法征稅的方式籌集公路養護資金。這是燃油稅最初的一個立法依據;到2000年,出臺了一個交通和車輛稅費改革的方案,具體到了稅制設計和中央地方財政收入共享等內容;2001年,國際油價突然上漲,因為擔心消費者的承受能力,燃油稅改革變成“擇機出臺”。這樣一直到2007年,總有關于燃油稅推出的猜測,但一直未能出臺。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的財稅法專家丁一認為,燃油稅本來是誰“多用油誰就多交稅”的一個邏輯,只是把以前的費轉化為稅,應該是不受油價影響的,但燃油稅改革卻涉及了部門間的利益博弈――牽扯了地方政府收入、收費稽征人員安置等細節問題。
此外,稅制的設計、在哪個環節征收、征管的力度、政策的公平也都是影響燃油稅推出時間表的因素。
事實上,燃油稅的推出是有借鑒因素的――1994年開始,海南省就進行了燃油稅費改革。
1993年12月19日,時任海南省委書記、省長的阮崇武簽署《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車輛燃油附加費征收管理辦法》。將養路費、過路費、過橋費、運輸管理費四費合一,征收燃油附加費。第二年1月1日起執行。“試點燃油稅”征收方法是:柴油車四費合一,每月收取390元;汽油每升收取1.42元燃油附加費,由加油站預付,加油時向車主收取。
海南的燃油附加費改革源于當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落后,按照道路規劃建設目標,需要投入200億元,而1993年海南交通規費征收僅2.2億元,其中80%都用于養路。改革后,公路收費三亂現象消失。人員貨物實現自由流動后燃油附加費收入迅速增長,1994年至2007年問,海南燃油附加費累計征收80多億元,年均增長15%;全省征稽系統56名工作人員,年收費金額近10億元,征收成本全國最低。
當然,海南試點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值得思考,如:稽查工作難度大、本省柴油車輛費源流失、非公路用汽油費用難以返還甚至跨省走私汽油等。
稅費相當,個人承擔應降低
燃油稅以提高消費稅的方式從量征收,符合市場普遍的預期。短期來看,政策對石油需求影響不大,長期則促進節約用油,將對石油需求帶來負面影響。
更重要的,丁一認為,燃油稅所以在去年底加快推進,與節能減排工作方案的推出不無關系。這一工作方案明確把稅收用來調控節約資源方面,燃油稅費改革已經與科學發展觀、建設節約型社會和保護環境息息相關。
從國外的經驗來看,用稅收的方式來籌集公路建設資金一直是主流,有130多個國家在實施。隨著近些年對節能環保意識的提高,政府對節能的產品提供免稅或者減稅的優惠,鼓勵進一步節能。這就是用稅收調節經濟。本次變化的一個基本邏輯就是, “多用多繳,少用少繳”的公平原則,如果稅費相當的話,根據油價目前走低的情況,車主承擔的費用應該是降低的。
我們知道,價格是市場自身的調節行為,稅收才是用國家的調控手段,如果用行政來干預價格,只會造成價格的扭曲,但國家可以利用利率、匯率、稅率對經濟生活進行調控。國內油價和國際油價看起來是脫軌的,就是因為我們的價格形成過程缺乏市場化。
目前的改革重點不在于收了多少稅,而是改變價格的形成路徑。因為燃油稅是基于燃油價的基礎之上征收的,只有價格合理,稅率的調節作用才會更科學。目前國外燃油稅的明顯政策導向就是節能減排,降低能源依存度。比如歐盟鼓勵小排量汽車,但并不是硬性規定一條政策,而是從2004年開始在各國實施的最低燃油稅征收標準,把燃油稅最低標準提高了近25%,部分國家還加收
20%左右的增值稅;相反,美國的燃油稅率最低,只有30%,因此金融危機之前,美國的車輛單位油耗和燃油依存度都是全世界最高的。
對下游行業的影響不一
從理論來說,燃油稅長期會促進節約用油,減少對成品油的需求量,從而減少石油公司的利潤,但已有該項稅種的國家的實際情況證明,由于目前經濟結構對石油的依存度無法根本性降低,石油企業的利潤仍舊是有保障的,反倒是海南的經驗顯示,征收燃油稅使得成品油走私更有利可圖,對此應該加以防范。
對于成品油相關的下游行業,可能會發生的變化如下:
化工行業
理順成品油價格機制,將使國內煉油行業得到長期穩定健康的發展。如果如期開征燃油稅,對中國石化、中國石油的短期業績沒有實質性影響,則將對主要用油下游行業如汽車以及交通運輸等行業產生較大影響。
汽車行業
短期來看,在國際原油價格回落以及國內成品油價格下調的強烈預期下加征燃油稅能有效降低乘用車的使用成本,并且加征燃油稅是一項能夠刺激乘用車消費的舉動,其意義絲毫不亞于直接降低油價從而降低使用成本進而刺激乘用車銷售。
長期國際原油期貨價格可能再度回穩,而國內成品油價格又具備強烈上漲預期的話,所加征的燃油稅將提高乘用車使用成本,并且提高的速度與所加征的燃油稅率以及基礎油價正相關。
公路運輸
海南的經驗可以借鑒,長期是利好。
考慮客貨運,短期影響不明顯,但由于重車、大車的節油效果明顯,長期看,我國的車型結構將會朝著重型、大型化方向發展,單車運輸能力提高,節約了高速公路的時空資源,對于已經飽和的路段來說,能夠提高貨物和旅客的輸送能力,增加公司的收費收入。
航空業
篇8
【關鍵詞】國際油價;中國油價;經濟
2016年,國家發改委宣布決定進一步完善中油價的價格機制,并且近照新機制降低國內成品油價格。新成品油價格機制調控上限至130美元/桶,下限為40美元/桶。也就是說,當國內成品油價格依靠著國際市場原油價格小于40美元/桶時,國內的成品油價格不會再出現下調。但是,最新數據顯示當前的國際油價已穩定至40美元/桶,美油已下降至32美元/桶左右。再通過專業人士進行分析以及預測,在未來幾個月中,石油價格甚至還可以降至到20美元/桶。但根據新定的機制來說,我們國家內的油價在短期內,不會再出現下調。
一、國際油價下跌的如此厲害,我國的油價卻為什么還是如此
1.國外成品油定價
在全球,成品油定價有兩種方式:
第一,市場化定價方式。在日本、美國、歐洲各國、韓國等等國家,均是采用市場化定價的原則與方式;
第二,政府定價方式。這種方式主要是一些西亞產油國,通過高額補貼來實行低油價的政策。
但對于中國而言,我們國家所采用的是介于這兩種方式之間。國內的油價間接和國際的油價掛鉤,但實際上又是由政府定價的。實際上,并不是所有市場化定價的國家油價都是低油價。美國更側重于低消費稅基礎上低油價的策略,確保燃油稅在20%左右。而日本、歐洲等地則是相反的,燃油稅高出油價的30%~40%,并且希望以此方法來抑制油品的消費。
但是,不管是稅負的高或低,市場化定價國家成品油價格與原油價格一定是掛鉤的。例如,美國因為油價上漲,在2012年時,美國的汽油年均零售價達到3.63美元/加侖,此油價也2003年相比,上漲了近十倍。伴隨這些年油價的不斷下跌,美國汽油的年均零售價已跌到了1.99美元/加侖(RMB3.4元/升)。
二、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的形成過程
再看了國外的油價定價機制后,回著再分析我們國家的成品油定價的機制有何不同。在1998年以前,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中國的成品油用戶,都享受著低油價的待遇。當時,石油價格的調整均是國家來確定,而且一次明確之后,在一段時間內都不會改變。但是,改革開放后,特別是在1993年,中國成為了石油凈進口國,如果這時的定價只由政府定價已不合適且與市場經濟形勢不相符。在1998年,伴隨中石油、中石化兩大集團進行重組,其油價的改革也在悄然進行。而這改革就是以市場化為基礎。在改革起初階段,國內油價參照了新加坡的油價來確定,之后又增加了美國和荷蘭市場。淄際油價上、下波動幅度保持在5%~8%,我們國家的油價保持不變。而如果超過或是低于這個范圍時,則會由國家發改委調整零售中的準價。
2003年這一年,國際中的油價開始不斷上漲,如果根據三地再加上權平均價格,國內的油價也會有所上升。因此成品油價格變成了宏觀調控,是由國家發改委來進行調控的,但是未說明調控的標準與細則,只是把漲幅控制在一定范圍之內。通過讓國家、企業消耗高油價成本,氫國際油價波動對國內經濟影響降低到了最小點。此定價機制的優化雖然在一定程度了緩解了國際原油價格巨大波動的影響,但卻與市場化原則相違背,造成了國內、國外油價長時間的倒掛并且引發了供需失去平衡的市場形勢。
2009年,國家發改委再一次推出成品油價格所形成的機制改革方案。在此方案中規定,當國際市場的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平均價格變化超百分之四,可相應調整國內的成品油價格。至了2013年,這個工作調整至10個工作日并取消百分之四的調價幅度的制約。國際油價雖然在這一段時間內不斷暴跌,但是,發改委卻用別為的理由――治理霧霾來說事,并未降低油價。雖然我們國家的成品油價格主要還是由政府來定價,但這個改革方向主要還是市場化。同時在成品油調價機制里加入了地板價。有學者曾說,成品油定價如果完全是市場化則不用所謂的最高與高低限價,而且,當前世界原油價格,在未來甚至更長的一段時間內無法重新回到八十美元或以上。
三、國際油價為何大跌
據我閱讀的各種資料以及對當前國際形勢的分析,我認為國際油價下跌的原因有兩個:
第一,國與國之間的競爭。美國與俄羅斯之間的關系一直以來都是比較緊張的,而且俄羅斯一直以來都是石油產出大國。美國未了某種利益,也沙特這些石油儲備豐厚的國家一起,打壓油價。其目的在于抑制俄羅斯的經濟增長。
第二,頁巖油技術的運用。目前掌握這項技術的只有美國一個國家。此技術與傳統的石油開采相比,在大大降低了成本。因此美國可以承受的起原油不斷下跌的威脅。
四、我國的油價到底是高還是低?
通過這些年的市場化改革,那我們國家的油價在世界上到底是高還是低?根據石化2012年中的年報來看,外網原油平均單位+加工成本=5223元/噸,加工原料油的平均成本=5146元/噸,汽油平均批發價=8182元/噸。同期中國比美國高出380元/噸,紐交所汽油零售價則為7905.4元/噸。如果,再加上零售環節物流、運輸、人工等費用,中國汽油的零售價約高出美國汽油16%~30%。
有研究證明,中國絕對的油價并不會太高,在世界只排在第42位,但是如果加上了國民日均的收入水平來計算,中國油價的負擔則排在世界第十位。
五、國際油價下跌與消費有何關系
在老百姓眼中,都認為油價要和國際接軌,國際油價上漲則油價上升我們無話可說。但如果油價一下在下降,并不斷刷新下降的底線而中國的油價卻只是以0.1元、0.08元、不變,甚至反而是上升的情況出現,自然會引起大家的不滿。所以我們不滿意的就是當國際油價上升時,中國油價漲的比哪個國家都快,而當國際油價下跌時它卻還像個小姑娘一樣,婆婆媽媽沒有半點變數。
在中國,成品油價格組成包括:原油成本、物流成本、稅費、煉化成本。基中的原油成本就是以國際不同油價品種為準則形成的國際油價,其基本反映國際油價變化的情況。但這四個部分中的煉化成本可以看成是一個未知數X。根據有關媒體報道,不同企業、油田、品質油等,其生產成本也是不一樣的,企業會將職工的工資、福利等都計入到成本內,并且其他和生產未有直接關系的成本也融入進去。同時,中國汽油零售價格中輸送、銷售環節成本在2009年時為1.4元/升,和當時的美國相比,高出了0.9元。導致汽油輸送、零售環節成本過高的原因是多數成品油經營業務受到石油、石化兩家國企的控制,歷史的南北分界以及省、市分級經營方式未完全被打破,這讓成品油區域管制更加明顯,而且未有一體化配送體系,配送效率也不高。
實際上,導致中國油價最高的直接原因就是稅負。以昨天調價之后的93#汽油來說,全國平均最高零售價格為5.31元/升來計,稅價如下:汽油不包含稅則為2.84元,增值稅=0.77元、城建教育附加稅0.18元、消費稅1.52元,總稅價=2.47元,占到了47%左右。中國石油經濟技術研究院也曾汽油稅費占零售價格比例如下:
除了德國,中國要高于以上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而德國是實體經濟,有能力承受這個比例,中國的類泡沫經濟也德國無法相比。
六、結語
目前,雖然國際油價不斷下跌,2015年我們國家的發改委與多次下調了油價,但與此同時,成品油消費稅從2014年底卻連漲了三次。如在2015年11月,發改委宣布汽油每一噸降低225元、柴油價格每一噸降低220元。但同一天,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通知,兩者的消費稅單位稅額第一長分別提升0.12、0.14元。兩因素相互抵消國內的成品油價格則維持在不變的情況下。因此可看到,我們國家的油價和國際一直不同步,就算國際再跌,中國油價仍然不倒。
參考文獻:
篇9
案情介紹
金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達公司)系石化貿易企業,經營范圍包括乙醇、甲醇、苯、甲苯、二甲苯、二氯甲烷、甲醛、液堿(含量>30%)、溶劑油(C4-C12)閉杯閃點≤60%、石腦油、煤焦油、丙烯、液化天然氣(工業用)、混合二甲苯、均三甲苯、均四甲苯、混合苯、雙氧水(含量<27.5%)、異辛烷、燃料油的銷售,并提供物流信息服務。
金達公司2016年8月向上海震華石化能源有限公司購進貨物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28份,發票注明貨物名稱為“混合芳烴”,數量共計6356噸,發票不含稅金額共計2774.91萬元。同時金達公司與重慶中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泰公司”)簽訂采購合同,將上述購進貨物售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28份,發票注明貨物名稱為“混合芳烴(視同石腦油)”,貨物數量共計6356噸,發票不含稅金額共計2791.39萬元。2016年10月,荊州市沙市區國家稅務局西區稅務分局通過稅收預警管理系統發現金達公司存在經營異常情況,認為金達公司對中泰公司所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按貨物名稱需征收消費稅,遂于2016年11月11日作出《稅務事項通知書》(沙國稅西通[2016]43183號),告知金達公司應于2016年11月15日前進行消費稅申報。金達公司認為其不是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于2017年1月16日向荊州市沙市區國家稅務局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該局審查后認定該復議申請已超過法定的申請期限,于2017年1月20日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金達公司不服,遂訴至荊州市沙市區人民法院。一審法院判決金達公司敗訴,金達公司不服上訴至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于2017年11月7日作出判決,維護原判。
本案爭議焦點及各方觀點
(一)本案爭議焦點
金達公司作為非工業生產企業,荊州市沙市區國家稅務局西區稅務分局對金達公司銷售的涉案“混合芳烴”要求納稅申報征收消費稅是否具有法律依據。
(二)各方觀點
金達公司認為,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為在中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消費稅納稅主體和納稅環節的規定,其僅為商品的銷售方,不是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無需進行消費稅納稅申報,其銷售行為不應繳納消費稅。
稅務機關認為,根據47號公告的相關規定,金達公司作為非工業企業,將外購的混合芳烴以視同石腦油對外銷售,應當視為應稅消費品的生產行為,按規定征收消費稅。
法院認為,根據消費稅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荊州市沙市區國家稅務局西區稅務分局責令金達公司辦理申報事宜并無不當,金達公司在本案中的銷售行為應依法申報繳納消費稅。
筆者點評
(一)企業涉稅風險高,抗辯難成立
《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國務院確定的銷售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消費稅;《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單位是指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本案中,金達公司以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為石油煉化企業,僅對生產環節征收消費稅,其僅為商品的銷售方,不應成為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為由進行抗辯,認為其不具有申報繳納消費稅義務。
國家稅務總局對47號公告的解讀第四條規定,發生消費稅應稅行為的非工業企業為消費稅納稅人。47號公告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工業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將外購的消費稅非應稅產品以消費稅應稅產品對外銷售的,視為應稅消費品的生產行為,按規定征收消費稅。如果貿易企業在購銷環節開受發票變名的,需要承擔消費稅的納稅義務。此項規定實際上是對《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中“生產行為”的擴大化解釋。雖然根據稅收法定原則,稅法主體的權利義務必須由法律加以規定,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只能以法律規定為依據,以本案來說,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為石油煉化企業,僅對生產環節納稅,石化貿易企業不是法定的消費稅納稅人。但根據我國現有稅收法律體系,目前有效的消費稅、增值稅規定尚未立法,僅為國務院制定的條例,實踐中多為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歷年來頒布的規章、內部規范性文件,在質疑其數量龐雜、法律層級較低時,不應忽視其彌補立法不足、填補稅收征管體系漏洞的功能。
雖47號公告存在諸多問題,但是現行有效的國稅總局規定,各地稅務機關均遵照此執行。本案中,金達公司以其并非為消費稅的納稅人進行抗辯,在現行稅法規定的范疇內很難得到稅務以及司法機關的支持。
(二)企業行為涉及變名銷售,適用47號公告
本案中,金達公司的變名銷售行為在石化行業內較為普遍,給國家消費稅稅款造成嚴重的損失,但實踐中很多稅務機關、司法機關的辦案人員無法準確認識到變名銷售的偷稅本質,在查處此類案件過程中以“沒有真實購銷交易”為由追究變票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法律責任,而石化行業變名銷售行為真正造成的是國家消費稅稅款的損失。本案中,稅務機關根據47號公告規定,將金達公司該變名銷售行為視為應稅行為,看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實則有違稅收法定原則以及稅法的實質課稅精神。
(三)新行訴法解釋施行后,本案所涉規范性文件或將面臨司法審查
2018年2月8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行政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18]1號)(以下簡稱《行訴法解釋》)第一百四十五條至第一百五十一條對人民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中規范性文件附帶審查規則規定進行了細化,將使稅法規范性文件面臨司法審查。《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消費稅納稅義務人為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單位和個人,而47號公告將應稅行為進行了擴充解釋,對工業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存在將外購的消費稅非應稅產品以消費稅應稅產品對外銷售的、將外購的消費稅低稅率應稅產品以高稅率應稅產品對外銷售的行為視為應稅消費品的生產行為,征收消費稅。此規定屬于《行訴法解釋》第一百四十八條列舉的“與法律、法規、規章等上位法的規定相抵觸的”情形,由此會被認定為規范性文件不合法。
本案發生的時間為2016年8月,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的日期為2017年11月7日,金達公司以其不是法定納稅人為由進行抗辯并未得到法院的判決支持,但《行訴法解釋》施行后,本案中適用的47號公告或將面臨司法審查。對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司法審查,旨在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充分保護納稅人訴訟權益。我國在踐行依法治稅、稅收法定的同時,確存在稅制立法層次低,部門規范性文件之間也存在大量的矛盾和沖突的情形,《行訴法解釋》已公布并即將施行,稅務機關在具體處理“變名銷售”的涉稅案件中應嚴格遵循“下位法不得與上位法相抵觸”、“法不溯及既往”等法律原則,確保稅收行政行為合法。涉稅企業應充分行使司法救濟程序性和實體性權利,積極進行申辯。
2018年1月2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成品油消費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號),要求所有成品油發票均須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開具,正確選擇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新規將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企業應積極學習貫徹國家最新稅收政策,嚴格按照規定使用成品油專用系統取得并開具,做好涉稅風險管理。
結語
篇10
國家發改委3月19日晚宣布,上調汽柴油價格各600元每噸,從20日起生效。話音一落,油價成為微博熱議話題,民間充滿著嘲諷與無力感的段子再一次在網上流行起來,當晚,各加油站又出現了排隊的汽車長龍。在2月8日剛剛上調成品油價格后,發改委在時隔一個半月后再度調高汽柴油價格,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受到了近期國際油價上漲的壓力。
早已決策的上調
中國的成品油定價機制規定,國際市場布倫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價格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正向或負向超過4%,即通常所稱“三地原油變化率”變動超過4%時,國內油價可相應作調整。由于國家有關部門尚未公布三地原油價格變化率的詳細測算標準,因此,各方研究機構的測算略有不同。但從2月8日成品油價格上調以來,發改委監測的三地原油價格的上漲幅度均超過了7%,這也導致了3月8日當天成品油價再次上調的“窗口”被打開。但由于全國兩會正在召開,發改委有意延遲了成品油價格上調的時點,因此本次油價上調在很大程度上是一次“遲到”的提價。
在本次提價前,總理已經提到,如果油價繼續上漲,將考慮直接對農民進行補貼,這也意味著油價上調早已經在中國官方的決策之中。
本次油價上調的幅度也是33個月以來幅度最大的一次,本次上調,相當于全國90號汽油和0號柴油平均每升分別提高0.44元和0.51元,上調的幅度約為6%~7%,全國多地的油價普遍超過8元每升,按照相關測算,進入“8”時代后,中國的油價與國際油價相比,差距僅為10~15美元,這表明中國已經基本與國際油價接軌。
由于本次調價后,國內成品油價接近國際價格,這也可能將推進此前傳聞中的成品油定價機制的進一步改革,即調價將更加頻繁――有消息稱調價的時間窗口將減少為10個工作日。
這樣的政策思路,可能也將被貫穿到其他公用事業品的定價機制中,各種資源品的定價機制也將有所調整。而未來的財政補貼將更加傾向于農村以及城市低收入人群。
調價趨勢助推CPI
本次油價調整的時點選擇,處于國內通脹壓力較低的時機,這也讓國家發改委能夠更加“大膽”地調高成品油價格。而油價調整對國內通脹的壓力在短期內將不甚明顯,從2月份的通脹數據來看,當月油價上調后,CPI中交通運輸的環比上漲幅度僅為0.1%,這也意味著油價上調對CPI的影響將較為緩慢,這是因為成品油價調整將首先影響相關上游行業和私家車主,與此同時,公共交通的價格調整往往需要較長的時間。在中國的CPI籃子中,交通運輸的權重為10%,這意味著今年以來10%左右的成品油價上調將最終增加CPI通脹率大約1個百分點。
經濟學家認為,油價上調在短期不會明顯推高CPI。國金證券宏觀經濟小組負責人李治平談道,調價幅度超過市場預期,頗有乘CPI較低、一步到位之感,并不會對CPI下行趨勢產生影響,無須對油價上調過于悲觀。
李治平分析說,當前的經濟周期依然位于末期,需求對油價的承受能力有限。本次上調油價可能會導致二、三季度的通脹水平略高于市場預期,但二、三季度的CPI仍將維持下行趨勢。
另外,平安證券固定收益事業部研究主管石磊表示,盡管油價占CPI在0.2個百分點以下,短期不會明顯推高CPI,但影響面很大,長期趨勢肯定會有。
中信建投宏觀分析師胡艷妮表示,油價上調會推高CPI,預計每噸上漲500元會使CPI上漲0.1個百分點。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易憲容認為,此次每噸汽柴油價格上漲600元,幅度相當大,對上下游產業以及對物價影響很大。目前通脹壓力仍然很大,此次上調油價幅度不小,對物價的影響不容忽視,也會導致勞動力價格、農產品價格上漲,不利于通脹壓力的控制。
美銀美林資深亞太區經濟學家陸挺則表示,CPI對油價的敏感度約為3%。那么,10.2%的油價上漲幅度對CPI的貢獻率為0.3個百分點。由于目前做出的2012年CPI為3.5%的預測是基于油價對CPI貢獻率為-0.1百分點的假設之上的,那么在油價繼續上漲的情況下,需要調高2012年CPI預測至3.9%。
另外,此次上調油價,經濟學家認為,依據目前的油價走勢來看,油價會繼續上漲,年內發改委可能會再次上調成品油價。
何不減免成品油消費稅
有媒體報道稱,國家發改委15日向中石油、中石化緊急征求成品油價格形式,并要求16日上報方案。業內人士表示,此次的緊急咨詢,或意味著成品油調價在即,而且將伴隨一些政策微調。
更有市場機構的監測顯示,目前包括兩大石油公司在內的不少油商在15日后就已開始停止大單銷售,靜待價格上漲。那么,又該如何打破成品油價格機制的困境?
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考慮到進一步調高油價的難度,要解決目前成品油價格機制的困境,最短期的辦法就是減免消費稅。
林伯強說,在減免成品油消費稅的基礎上,繼續按照現行的成品油價格機制調整價格,既可以緩解國際油價對國內經濟的影響,防止CPI再度反彈,又可以維護成品油價格機制的嚴肅性。
如果中東局勢繼續嚴峻,國際油價會繼續上漲,而目前國內成品油價格變化條件已經具備,因此,不排除繼續上調的可能。
在未達到120美元/桶的時候,國內成品油價格還存在繼續上調的空間,但是,一旦超過120美元/桶,國內物價壓力馬上就會隨之凸顯,上調就將面臨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