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論文范文

時間:2023-04-08 06: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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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論文

篇1

關鍵詞:融資租賃銀行借貸合同操作流程

融資租賃是以融資為直接目的信用方式,它表面上是借物,而實質上是借資,并以租金的方式分期償還。現代租賃通過融資與融物、投資與貿易的結合,不僅是設備投資、產品促銷的重要手段,而且有利于技術更新、產品升級、引進外資、擴大出口。融資租賃通過"租雞生蛋,賣蛋還租,賺得蛋雞",承租人不需立即支付所需機器設備的全部價款,并可利用租賃物所產生的利潤支付租金。在租賃業比較發達的美國、英國等西方國家,融資租賃業年平均增長達30%,成為僅次于銀行信貸的第二大融資方式。

相比銀行借貸進行的融資,融資租賃具有以下優點:

1.產權關系不同于銀行信用。銀行信用中銀行失去了對資金的所有權、擁有債權;融資租賃在租賃期同仍有對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承租方僅有使用權。融資租賃通過融資避免了資金挪用現象的發生,有效防止了資本形成過程中的資金轉移,具有較強的約束力。

2.提供信用的要求不同。銀行提供信用一般要求借款單位有一定數量的自有資金,按規定要占借款額的30%,融資租賃則無此限制。

3.資金回收方式不同。銀行貸款一般是一次性還本付息,借款單位往往感到還款壓力大。而融資租賃不僅可以分期付租金,而且租金支付方式及每期所付租金數額比較靈活,有利于企業的資金周轉。

4.手續簡便,時效性強。與申請銀行貸款的繁瑣程序相比,融資租賃的手續則要簡單得多。將融資與融物合為一體,可以使企業早投產,早見效益,抓住機遇。尤其是進口租賃中,租賃公司可代簽進口合同,利用其專業優勢,這會大大地縮短進口時間。

一項融資租賃合同的簽訂與執行,會涉及到租賃公司、資產供應商、承租人3方,各方基本業務操作流程如下:

出租人操作流程:

受理客戶租賃業務申請——》為客戶提供租賃方案等金融服務——》洽談與調查租賃項目——》簽定正式合同落實合同條款——》對項目實施監管。

供應商操作流程:

與承租人談妥租賃資產與價款等——》與出租人簽訂商務合同——》直接向承租人交付租賃資產——》收到貨款后,向出租人提供銷售發票。

承租人操作流程:

向租賃公司申請租賃——》填租賃業務申請書——》按出租人要求提供資料——》項目談判——》按時交納租賃款項,支付各種履約成本(租賃資產的維修費、人員培訓費、保險費),直至租賃業務終止。

在操作流程中,最關鍵的是租賃方案的談判與設計。雖然隨著每一個交易對象的不同,租賃方案會有所改變,但通常融資租賃合同包括以下內容:

1、租賃利率。各公司的利率也是根據承租人和項目的不同而有所變動,大多數情況下和銀行貸款利率相當或略高一些。

2、租賃期限。一般租賃期占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以上)。

3、付款方式。租金的付款方式比較靈活,根據雙方談判結果,可以選擇月付、季付或者半年付。

4、期末處理方式。一般來講,租賃公司會要求承租企業在租賃期滿留購設備,但也有商定其他處理方式的。

除此之外,租賃合同會要求承租人負責租賃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險等費用,有的合同會涉及出租人應得的承租公司的利益分享。

融資租賃是一種通過短時間、低成本、特定程序把資金和設備緊密結合起來的資金融通方式,對我國企業來說,融資租賃的好處是多方面的:

規避貿易壁壘,擴大利用外資

融資租賃具有其他出口方式難以比擬的優點。國與國之間貿易都有一定的限制,通過融資租賃可以避免“直接購買”的限制,從而突破貿易壁壘,在不違反WTO規則情況下迂回進入國外市場。另外通過融資轉租賃的方式還可以打破一些國家的金融管制,避免直接融資的限制。同時,租賃業務不納入一國的外債,可擴大利用外資的規模,降低外匯融資風險。能有效規避進口國的各種關稅及貿易保護主義措施的限制,擴大國外市場份額,有利于產品的競爭

避免通貨膨脹及利率、匯率風險

采用融資租賃可以先得到設備,再用設備產生的效益去還錢。在通貨膨脹貨幣貶值的情況下,設備的價格必然不斷上漲,而融資租賃的租金是根據租賃簽約時的設備價格而定,在租賃期間幾乎是不變的,因而企業不會因通貨膨脹而付出更多的資本成本。如果從國外采購租賃物,需要使用外匯。融資租賃可以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后,以人民幣計價租賃,可以使承租企業避免因人民幣貶值而帶來的匯率風險。由于融資租賃在開始時就采用固定利率,承租企業還可以避免利率波動帶來的風險。

取得稅收優惠

國家為了鼓勵投資,專為融資租賃提供了稅收優惠政策。稅法規定融資租賃按租賃物法定折舊期限與租賃期限孰短原則確定融資租賃物的實際折舊期,可加速折舊,擴大當期成本,降低當期所得稅的交納,使承租人享受到延緩交稅之益。

優化資產結構

融資租賃融資租賃可優化資產結構,能以較少的租金支出獲得100%的設備使用權,并可做到常租常新,降低了設備投資的資金壓力和折舊風險。此外,根據《破產法》,租賃資產所有權屬租賃公司所有,不列入破產財產。

另外通過“出售回租”的方法企業先將自己的設備出售給融資租賃公司,然后再從租賃公司將設備租回來使用。企業通過這種“回租”,將物化資本轉變為貨幣資本,不影響企業對財產繼續使用。而且保持了資金的流動性。

融資費用低廉

融資租賃的租金,初看比銀行的貸款利息要高。但融資租賃是組合服務,租金中包含了項目評估和設備選型等前期工作費用,還包括設備采購與服務上的費用。如果把這些費用計算在內,銀行貸款的費用則高于租賃的費用。除此之外,租賃項目還可以享受加速折舊的實惠,可見從資金整體成本上看,融資租賃要合算得多。

中小企業的融資良方

融資租賃非常適合小企業的現金流緊張的特點,為那些資金匱乏的中小企業擴大購買力,節省了現有流動資金提供了一個新的途徑。一般中小企業因為資信問題,很難從銀行取得貸款。融資租賃對企業的信用要求較低,使大多數中小企業都能通過該方式進行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通過融資租賃,企業突破了原先的資金限制,可以盡早獲得所需設備,在市場競爭中占得先機。

“聰明的企業家決不會將大量的現金沉淀到固定資產的投資中去,固定資產只有通過使用(而不是擁有)才能創造利潤。”而目前我國大多數企業還沒有真正了解到融資租賃的實質意義。

據2004年《世界租賃年鑒》統計,我國的租賃額僅占國內資本市場份額的4%,這一比例比許多發展中國家都要低,而亞洲地區平均為8.2%。目前在融資租賃的市場滲透率方面,美國為30%.德國為18%,日本為8%,韓國和我國香港等一些國家及地區現代融資租賃的設備金額也都占到當年設備投資額的20%左右。我國20多年來的融資租賃總額累計還不到2000億美元,只相當于美國2002年一年的租賃額。中國融資租賃行業整體實力太小,遠遠不能發揮其促進投資的潛在功能。這種局面并非只限于我國,尤其是西方發達國家融資租賃業的從簡單的融資與融物時期到創新性和經營性租賃階段過程中也普遍出現過。因此,我們不必過于悲觀。應該看到,當前我國融資租賃業困難重重,但也蘊藏著巨大的發展后勁,這不僅是因為它在我國這個全球最大的租賃市場的滲透率還很低,更為重要的是潛在的市場還未充分開發。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振興我國租賃業主要應著眼于觀念的轉變,重新認識和定位融資租賃,從根本上改變我國融資租賃業務目前存在的各種困境,使之重獲生機。

為此,政府和企業應共同策應形成合力,就政府而言應加強政策導向,一舉稅收、外匯等優惠政策來引導融資租賃的方向,將融資租賃業務集中到經濟發展重點扶持的項目上,而不是引進奢侈品合國民經濟發展并不需要的行業,從而使之服務于宏觀調控的目標。就企業而言,特別是我國的一些機電產品,如紡織機械、水電、火電發電機組、機床等生產企業要借鑒西方大公司如美國通用電氣、國際商用機器公司的做法,在企業內部設立租賃部,或直接設立附屬于企業的租賃公司,充分利用融資租賃直接向海外推銷產品,將制造商與用戶有機聯系起來,以達到搶占和保持國際市場份額的目的。當然,除了制造廠商之外,其它類型的公司也要積極利用融資租賃這一平臺,在時機成熟時大膽走出國門,開拓融資租賃業務。總之,只有政府和企業通力合作,充分認識到融資租賃業務的優勢,在經濟全球化、一體化蓬勃發展的今天,積極開發和利用融資租賃業務、充分發揮其優勢,使之成為帶動整個租賃業務發展的新的經濟增長點,必然能為我國融資租賃這一朝陽行業注入新鮮的血液和生機,使之充滿活力!

參考文獻:

《租賃還是購買》(美)羅伯特普里查德等上海翻譯出版社

《租賃經濟研究》黃秀清商務印書館

篇2

關鍵詞: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風險控制

根據國際統一私法協會《融資租賃公約》的定義,融資租賃是指這樣一種交易行為: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請求及提供的規格,與第三方(供貨商)訂立一項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與其利益有關的范圍內所同意的條款取得工廠、資本貨物或其他設備(以下簡稱設備)。并且,出租人與承租人(用戶)訂立一項租賃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為條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設備的權利。

我國2006年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準則(租賃)對融資租賃的定義為“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相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其所有權最終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

融資租賃在我國的發展現狀

在我國,融資租賃的行為是20世紀80年代初從日本引進的,以1981年中日合資的中國東方租賃有限公司成立為標志,經過二十多年時間取得了一定的發展。回顧這些年,我國的融資租賃業的發展是曲折的,大致經過了以下幾個階段,開始—高速膨脹—行業停滯整頓—規范化發展。在高速膨脹的階段,融資租賃業對我國的整個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對引進外資和先進的技術設備,以及加快中小企業的現代化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從總體來看,我國的融資租賃業的發展與國際水平還有差距。

資產證券化這種金融創新一方面可以提高自己信貸資產的流動性,對于融資租賃機構來說,絕大多數資產是以應收租金的形式存在的。如果將這些資產通過證券化方式進行運作,無疑會大大緩解公司的資金壓力,資金來源不足的問題也會得到很好的解決。另一方面,通過這種方式還可以合理調整公司的信貸資產結構,提高財務安全性。

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實施

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是指以租賃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租金)為支持,在資本市場上發行證券進行融資,并將租賃資產的收益和風險進行分離的過程。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基本過程可描述如下,由融資租賃公司將預期可獲取的穩定的現金收入的租賃資產,組成一個規模可觀的“資產池”,然后將這個“資產池”銷售給專門操作資產證券化的“特殊目的載體”(SpecialPurposeVehicle,SPV),由SPV以預期的租金收入為保證,經過擔保機構的擔保和評級機構的信用評級,向投資者發行證券,籌集資金。

(一)運作機理

1.隔離風險機理。本質上講,租賃資產證券化是租賃公司以可預期的現金流為支持而發行證券進行融資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現金流剝離、風險隔離和信用增級構成了租賃資產證券化操作的核心。隔離風險機制是金融資產證券化交易所必要的技術,它使租賃公司或資產證券化發起人的資產風險、破產風險等與證券化交易隔離開來,標的資產的風險不會“傳遞”給租賃資產支持證券的持有者。

2.組合資產機理。組合資產機理是指依據大數定律,將具有共同特征的租賃資產匯集成資產池,雖然并不消除每筆租賃資產的個性特征,但資產池所提供的租賃資產多樣性可以抑制單筆租賃資產風險,整合總體收益。組合資產機理是租賃資產證券化運作的基礎。

3.配置資源機理。配置資源機理是指將各種資源進行優化重組,實現多方共贏。配置資源機理是租賃資產證券化運作的推動力。就租賃公司而言,可以通過租賃資產證券化,提高資產的流動性,改善自有資本結構,更好地進行資產負債管理;就證券化特設機構SPV而言,可以通過收購租賃資產,發行LBS,從中獲利;就投資者而言,可以獲得新的投資選擇機會和較高的收益。而承銷、評級、擔保等中介機構參與租賃資產證券化運作也可以擴大業務領域,創造新的利潤增長點。

(二)模式選擇

美國等國家資產證券化的成功經驗表明,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模式主要有三種:表外模式、表內模式和準表外模式。

1.表外模式。在這種模式下,融資租賃公司將融資租賃資產經過整理分類后“真實銷售”給SPV,真正的實現了風險隔離。SPV合法持有資產后,將它們重新組合建立“資產池”,經過擔保機構對該證券產品進行擔保,再經過信用評級機構對該證券產品評級后,通過券商發行,最后在證券市場上流通買賣。

2.表內模式。在這種模式下,融資租賃公司并不需要將融資租賃資產出售給SPV,而是將其融資租賃資產繼續留在公司內,即債權資產仍留在融資租賃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上,由融資租賃公司自己以融資租賃資產為抵押發行抵押債券。融資租賃公司雖然能籌集到資金,但租賃資產還留在租賃公司,那么公司就有產生風險的可能,表內模式并沒有起到風險隔離的作用。

3.準表外模式。在這種模式下,融資租賃公司成立全資的或控股子公司作為SPV,然后把融資租賃資產“真實銷售”給SPV子公司,經過該子公司的一系列操作,再經過相關的機構進行信用增級和信用評級,最后將該證券在證券市場發行。

表外模式相比較表內模式,租賃資產真實銷售,融資租賃公司和租賃資產脫離關系,完全實現了風險隔離,融資租賃公司面臨的風險更小;準表外模式和表外模式相比,融資租賃公司得成立一家子公司作為SPV,但是融資租賃公司可能對SPV的業務并不擅長,自己經營SPV難免會有風險。通過對比表明,表外模式具有很大的優勢,也是最適合我國的情況。

(三)過程設計

第一步,融資租賃資產的分離。融資租賃公司將融資租賃資產按不同的期限不同的規模進行歸類整理,以備出售給SPV。第二步,SPV的設立。SPV是為發行資產支持證券而專門注冊成立的一個具有法人地位的作為證券化機構的實體,本文假設SPV設立在國外。第三步,出售融資租賃資產。融資租賃公司將租賃資產整理后合法的出售給SPV,由SPV運作資產支持證券。第四步,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發行這種資產支持證券時,得尋找一家公司對租賃債權給予一定的擔保、支持,從而提高債券的信用等級,吸引投資者購買證券。第五步,信用評級機構進行評級。一般來說,各種債券的發行都需要有信用評級機構的評級。信用評級機構對這種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等級進行評定,從而擴大債券的影響,提高投資者的投資欲望。第六步,發行資產支持證券(ABS)。證券公司根據該證券的實際情況編制發行說明書,向發行對象闡明發行證券的性質、數量、面值、認購方式、回報率、回報方式、內在風險、市場交易等相關內容,并向有關的主管部門申請發行登記,經許可后向社會公開發行。第七步,證券交易。投資者購買證券后,可以持有至到期日結清本息,也可以在證券市場出售兌現。第八步,租金的管理。受托人(一般為信托公司)接受委托管理租賃資產,按期收取租金,并在證券到期之后,向投資者支付本金和利息。

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業務流程如圖1所示。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風險控制

從2007年開始爆發的美國次貸危機,至今已經演變成全球性的金融風暴。使很多人談資產證券化色變,原因是美國次貸就是資產證券化的一種形式。可見資產證券化也會給銀行、企業帶來很大的風險,比如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資金池的質量與價格風險等。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也同樣會面臨這些風險。但資產證券化是近年來世界金融領域最重大的和發展最快的金融創新,它不僅是一種金融工具的創新,而且是金融市場創新和金融制度創新,極大地促進了一國金融結構的調整和優化。因此,我們并不能因為害怕風險而放棄這種優質的金融創新,完全可以在總結我國資產證券化探索中的實踐經驗和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通過構建良好的資產證券化環境和提高監管質量來防范風險。

(一)構建良好環境

建立健全資產證券化的法律體系。需要盡快制定《資產證券化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SPV的法律地位、性質、行為能力、證券發行、二級市場轉讓流通、投資主體、證券化資產的真實出售、破產隔離,以及相關的會計、稅務、土地注冊、抵押、披露等制度做出明確的規定。只有這樣,才能使資產證券化業務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規范運作、降低風險。

選擇信用高、實力強的金融機構作為SPV。建立完善的信用評級、增級制度與評級中介機構。大力發展資本市場,營造資產證券化的市場基礎。加強國際合作,打造資產證券化的國際渠道。

(二)強化業務監管

資產證券化銜接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其涉及部門眾多。而我國財政部、央行、銀監會、證監會等如何形成合力,達成共享利益、共同監管的局面,這是防范資產證券化風險、推動資產證券化發展的至關重要的因素。

1.監管理念。金融監管與金融創新動態博弈。從博弈論觀點來看,金融機構與監管當局好似蹺蹺板的雙方,他們不斷地適應彼此,形成“管制——創新——放松管制或再管制——再創新”的辯證形式,共同推動金融深化和發展的過程。

激勵相容。金融監管成為金融創新動因的重要條件是激勵相容、鼓勵創新的監管理念。監管應當是符合和引導而不是違背投資者和銀行經理利潤最大化目標的實現。

風險導向性的審慎監管。風險導向性的審慎監管強調動態和更富靈活性的監管,提高監管的風險敏感性。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對資產證券化引入內部評級法其目的就在于增強資本充足率的市場敏感性。并提出監管當局可以視風險轉移程度對資本重組要求進行靈活調整等方面都體現了風險導向性的監管理念。

2.監管的主體和目標、方式和內容。監管主體和目標。對于資產證券化的監管機構,美國為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監管目標是保護投資者利益,以促進市場的形成、發展和完善。監管方式和內容。在監管方式上,美國、日本和韓國均為市場為主導的集中監管模式,實行注冊登記制。我國資產證券化監管方式也應該是市場為主導的集中監管模式,就目前的實際看,實行注冊登記制尚有困難,可以實行審批或審核制。在監管內容上,我國監管的內容包括主體資格的認定、證券化品種、交易結構的審查、資產池技術性指標的審查、各種合約關系結構的審核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審查信息披露的全面性、真實性、準確性與及時性。

參考文獻:

1.趙宇華.資產證券化原理與實務[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

篇3

【摘要】飛機租賃業發展,標志著航空服務業的崛起于不斷繁盛,更體現著航空金融整體水平的上升,可以說,飛機租賃行業正發展到了一個歷史關頭。飛機租賃業的發展可以促進經濟增長和金融發展,滿足民航運輸業的跨越式發展的融資需求,并且改善民用航空制造業振興的市場環境。然而當下,在我國的法律及政策背景下,飛機租賃還存在著風險并且正處于瓶頸階段,因此發展飛機租賃的同時還應當控制風險并采取相關政策的宏觀的措施,從而更大的滿足航空器租賃業的發展需求。

【關鍵詞】飛機租賃;風險;特征

一、飛機租賃的一般理論及主要形式

飛機租賃,也稱航空器租賃,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時期內把飛機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向出租人定期支付租金。出租人擁有飛機的所有權,承租人擁有飛機的使用權。

從租賃的范圍上可分為干租和濕租。所謂干租是指僅租賃飛機的使用權。而濕租是指航空公司不僅要提供租賃的飛機,而且還要提供相應的機上的機組人員、空乘人員及機務維修人員,從而提供飛行服務。從出租人的資金來源及付款對象,可分為轉租和售后回租轉租賃。轉租,指的是出租人從另一家租賃公司或航空公司租賃飛機后,將飛機再D租給承租使用人的一種交易。售后回租,指的是由航空公司首先將自己的飛機出售給融資租賃公司(出租人),再由租賃公司將飛機出租。從性質上可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融資租賃是指承租人從租賃公司租得自己所需要使用的飛機,按期支付租金的交易方式。經營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市場需要選擇通用性較強的飛機,供承租人(航空公司)選擇租用的租賃方式。

二、飛機租賃的特征

(一)飛機租賃的國內外現狀

美國、日本、法國、英國和韓國是國際租賃業的五大強國,其中美國金融租賃市場規模近200億美元,占美國全國固定資產投資的30%,并以40%的份額在國際租賃業中獨占鰲頭。

經過50多年的建設和發展,我國已經形成了門類齊全、產品多樣,具有航空科研、試驗、生產制造能力的航空體系,并成為世界上第四個生產出干線客機的國家(其余三個為美國、歐盟和俄羅斯)。但在航空租賃業方面,還只是剛剛起步。國內銀行和航空企業無法占有飛機的第一所有權,而且大多數飛機都需由國內銀行對外方提供擔保。因此在中國,還沒有形成一個真正的飛機租賃市場,也沒有一個真正的國有或合資的航空租賃公司。

(二)飛機租賃的功能

飛機租賃的出現使航空公司擁有更多融資渠道的選擇。在省去巨額購機費用的同時,航空公司只要按時支付租金就可以獲得飛機的使用權,不僅提升了運力,也能緩解對購機資金的需求。同時,也是對國內飛機制造業的發展產生源生動力。租賃具有一定的促銷作用,若能借鑒國外航空器租賃的先進經驗,結合國家相關的航空產業扶持政策,培育和發展民航、貨運、航空快遞、旅游、商務等不同市場,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便能優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搶占國內支線飛機市場。飛機租賃還有助于現代服務業快速發展,同時降低航空公司使用飛機的成本,從而也就提高了航空公司對飛機的需求數量。

1.我國飛機租賃的風險分析

市場風險是航空公司面臨的飛機融資租賃中最為重要的風險之一。對市場風險的分析應從外部環境對航空公司的影響,如宏觀經濟環境、行業前景來分析。就航空公司而言,其市場風險主要來自三大方面:一是激烈的市場競爭,促使各航空公司的價格發生變化,降低了盈利的能力;二是全球經濟波動等不確定性因素對航空市場的影響;三是航材市場、航空燃油價格等因素的變化引起的航空公司成本增加。

另外,在航空租賃的制度保障方面,我國融資租賃的相關法律制度尚不健全。主要表現在:一是盡管我國目前有一些較完善的法規,如《擔保法》和《航空法》,但這些法規缺乏詳細的實施細則來針對融資租賃業務的運作和實施進行解釋和;;二是我國目前還不是《日內瓦飛機權利國際承認公約》的當事國,國內法律制度與國際公約內容無法對接,在國際租賃活動中,這將不利于我國航空公司在飛機租賃過程中的對外融資;三是我國的航空公司在融資租賃過程中需要到國際市場上進行融資時,由于國內法規與國際慣例的差距,造成國際融資貸款人總是擔心其權利能否得到保障,國際融資貸款人往往會額外提出一些限制條件和要求以保護其自身的利益。

同時,我國飛機租賃中還存在例如利率風險、稅務風險、飛機租賃殘值風險等,再加上航空公司內部缺乏風險管理意識,我國的飛機租賃業還存在業務上的瓶頸。現代飛機融資租賃作為一種特殊的融資方式和交易方式,是智力密集型和知識密集型的,從業人員必須具備高文化、高素質。但是部分航空公司并沒有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員工進行過專業系統的培訓,造成他們缺乏融資風險管理、金融、保險等知識,又對市場信息掌握不夠,對融資渠道調查不夠,欠缺合理的調研、考察融資租賃設備的生產能力和性能。專門人才的缺乏給航空公司融資租賃飛機業務埋下安全隱患。

三、改善飛機租賃業發展現狀

首先,要改善飛機租賃業的環境應加快立法與相關經營規則制定。主要涉及經濟法律、稅法、財政和會計法中有關租賃的規定。在此基礎上,對稅法和會計法,涉及航空租賃方面的條款,修改執行細則。為融資租賃市場的規范與發展創造良好的促進的法律環境。同時,還應該簡化審批手續、降低外匯管制門檻。迫切需要國家能簡化審批程序,如將飛機引進批文和外債批文審批合并處理、減少對外付匯的審批等。

當然,大力培養租賃專業復合型人才也是當務之急。飛機融資租賃不僅是資金密集型,還是智力密集型和知識密集型的業務。需要高素質的人才,要求具備金融、保險、信托、法律、國際貿易、稅收、財務會計以及飛機性能等領域的專業知識。

總之,有重點改進市場環境,發展航空租賃是當前產業發展的戰略舉措。對于推進航空運輸業的大發展,對于重振航空制造業,對于金融服務業的全面發展。對于多角度的內需挖掘意義重大,機不可失。

參考文獻:

[1]王婷婷.飛機融資租賃發展分析[D].碩士學位論文,16

[2]吳永良.我國民航業飛機租賃模式研[D].碩士學位論文

[4]劉長林.融資租賃創新方向分析與實踐研究[D].碩士學位論文

篇4

一、租賃周期理論與國際融資租賃歷史沿革

(一)租賃周期理論的發展沿革 目前,國際上普遍將租賃的發展分為五個階段,即通常所稱的“租賃周期理論”,現闡述如下:

(1)簡單租賃階段。此時,融資租賃剛剛起步,市場不成體系,信用風險是這一階段的主要風險。

(2)創新性融資租賃階段。融資租賃的發展在這個階段主要表現為,市場上的融資租賃產品越來越多,可以滿足多樣化的客戶需求。融資租賃市場也愈發規范,初步建立了一定的規模。

(3)經營性租賃階段。經營性租賃階段是融資租賃發展的較高階段,此時,市場競爭十分激烈,承租人有更多選擇出租人的權力,因此,出租人會努力提供更加全面的融資租賃服務以鞏固其市場競爭地位。激烈的市場競爭又會使得融資租賃市場的新進入者面臨更多的困難。

(4)租賃的新產品階段。激烈的市場競爭促使出租人不斷推出新型的融資租賃產品以參與更加激烈的市場競爭,租賃的新產品階段就是競爭愈發激烈的產物。

(5)租賃成熟階段。融資租賃業經過了新產品階段的發展,逐漸進入成熟期。競爭失敗的融資租賃企業會推出市場,市場競爭環境也在逐步改善,以提高服務水平;并且行業增長與經濟發展將實現同步化。

上述將租賃周期理論分為五個發展階段,在理論上指導了我國融資租賃業的進步與發展;也為我國制定不同階段的相應政策提供了思路,為租賃周期企業的發展提供助力。

(二)國際融資租賃在我國的發展

(1)融資租賃業的發展概況。在我國經濟體制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的同時;我國的融資租賃業也經歷著相同的變化。其過程曲折艱辛,但我國的融資租賃業在發展過程中成績斐然;圖1是近年來我國融資租賃業發展的走勢圖。

如圖1所示,在經歷了很長一段時間的調整期后,自2007年起,我國融資租賃業開始了迅猛發展,租賃額也不斷攀升,呈現一幅日益繁榮的發展景象。

(2)融資租賃業在我國的發展階段。改革開放初期,融資租賃業在我國開始發展起來,雖比發達國家的融資租賃業開始晚了將近三十年的時間;但是,跟隨著改革開放的步伐,在這三十多年來,我國的融資租賃業也日益得到發展壯大,其發展主要經歷了四個階段,如圖2所示:

1980年至1986年:初始創立。在我國融資租賃業的初始創立階段,我國出現了融資租賃企業,這些企業和我國的融資租賃業一起開始了對融資租賃業的探索;和所有新生事物的發展一樣,在我國融資租賃業初創時期也存在著許多問題,如企業資金過少,融資租賃資產也較少,融資租賃企業對融資租賃并沒有深刻的理解和認識等,這就為日后融資租賃業在我國的發展留下了許多嚴重的問題。

1987年至1996年:迅猛發展。在我國融資租賃業迅速發展時期,融資租賃企業陸續產生,融資租賃業務量也急劇增加,呈現欣欣向榮的發展景象;但當時,我國尚未建立一套健全的政策法規來幫助融資租賃業的發展,是以當時的發展是忽略政策環境等因素的發展。

1997年至2000年:風險全面爆發。在這個發展階段,我國融資租賃業的資產量十分巨大,但是這一巨大的資產并非融資租賃企業自有的,而是通過高息貸款等方式獲取,這使得很多融資租賃企業在財務方面存在巨大的周轉資金壓力,企業面臨著巨大的財務風險。

自2001年以來:規范發展。融資租賃業的規范發展時期,我國逐步完善了融資租賃業的政策、法律、法規和稅收等的建設,從而規范了融資租賃企業的經營活動和管理行為;與此同時,關于融資租賃的理論研究也日益增多,這也有助于我國融資租賃業的規范、健康發展。

二、國際融資租賃發展存在的困境

(一)宏觀發展困境 我國融資租賃業的健全發展必須依靠良好的宏觀環境,即我國的法律法規制度、國家相關政策、行業監管體系等。

(1)缺乏寬松的政策環境。在融資租賃業發展過程中,我國對融資租賃企業給予了很多優惠政策;與發達國家相比,這些優惠政策卻是杯水車薪;我國融資租賃企業的發展無法獲得大量的資金,因為政府缺乏對融資租賃業的投資,銀行方面也沒有相應的貸款項目,而對于融資租賃企業而言,他們又無法在證券市場上進行相關操作,所以這就使融資租賃企業的運營缺乏相應資金。

(2)缺乏完善的稅收政策。發達國家政府為本國的融資租賃業的發展提出了很多優惠政策,其中就包括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但是在融資租賃業發展初期,我國政府并沒有為融資租賃業的發展提供較為寬松的政策環境,這其中也包括了沒有形成一套相應的符合融資租賃業特點的稅收體系。

(3)缺乏有序有效的監管體系。目前,我國尚無一個全國性的針對融資租賃業的監管機構,各種不同的融資租賃企業分別在不同的部門進行管理運作。這就導致了對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上的分散和混亂情況的出現,國家也不能及時對融資租賃業的發展進行規劃和布局。

(二)微觀發展困境

(1)融資租賃業務種類單一。我國融資租賃業從一開始就走了一條與發達國家融資租賃業完全不同的道路,我國大多數融資租賃企業采用的是經營式融資租賃的方式,即主要引進國外先進設備,再行租賃的經營模式,這就使融資租賃企業可供選擇的租賃方式寥寥無幾,融資租賃企業也無法為我國經濟發展提供更多的助力。

(2)租賃公司主體單一。我國目前合法的融資租賃企業有兩種,即中外合資租賃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其中大部分是金融機構型的。這種過于單一的融資租賃企業形式使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無法全面發展,融資租賃業的功能無法得到完全釋放。

(3)缺乏租賃管理方面的專業人才。我國大多數人認為融資租賃只是銀行業務和傳統出租業務的簡單組合。其實不然,由于認識上的偏差,使得我國真正懂得融資租賃業務、又善于經營管理的專業人才十分缺乏,這從根本上也限制了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發展。

三、國際融資租賃創新模式分析

(一)租賃方式方面的創新 一般而言,融資租賃的當事人基本有三方,分別是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貨人,涉及的合同有兩類,即購買合同和租賃合同。而通常所說的融資租賃就是在這三方當事人之間通過兩類合同確定的一種債券債務關系。最基本的融資租賃方式莫過于直接購買式的融資租賃,基于此,可以變換出多種其他形式,如經營性租賃、轉租租賃和回租租賃等;這些變換出的多種租賃形式在世界很多地區已經流行開來了;此外,受市場需求的影響,還有諸如風險融資租賃、抽成融資租賃等新型的融資租賃方式被國內外一些融資租賃企業開發出來。這也加速了融資租賃方式的創新與發展。

(二)租賃資金來源方面的創新 融資租賃業是資本密集型產業,融資租賃企業的融資能力會直接影響融資租賃業的發展。為了融資租賃業的持續發展,融資租賃企業必須關注金融市場,合理利用金融市場的力量,以解決融資租賃企業發展過程中的資金問題。

(1)與信托資產的合作。現展的租賃業務是以一種以實物為載體的融資方式,促進信托業與融資租賃業的合作將是融資租賃企業擴展資金來源的重要方式。與信托業合作,讓信托企業促成投資人和融資租賃企業的合作,即共創資金信托計劃,以擴展融資租賃企業的融資渠道,擴大其資金來源,并建立完善的融資租賃資產的退出機制。另外,投資人也可以委托信托企業進行信托投資,使融資租賃企業成為投資人與信托公司連接的紐帶,以促成融資租賃業務。

(2)與保險業的合作。與保險業合作,即是讓保險企業將保險資金投資到融資租賃業之中,讓保險企業和融資租賃企業達成“雙贏”。保險企業的資金流入到融資租賃企業之中,可以擴展融資租賃企業的資金來源和壯大其資金實力,在幫助我國融資租賃企業發展的同時,也有利于保險企業的發展。保險業資金為融資租賃企業的資金運轉提供了新的資金來源,而這也為保險資金提供了新的運用渠道;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保險企業的風險,繼而降低對我國經濟發展的影響。

(3)與商業銀行等機構的合作。我國商業銀行的資金主要來源于我國居民的存款,因此商業銀行必須充分考慮其資金的流動性;而融資租賃企業需要的租賃資金一般是中長期投資。融資租賃企業與商業銀行在資金方面的合作,既可以為融資租賃企業提供期限適合的中長期資金支持,也可以促進商業銀行在信貸方面安排更加合理的融資產品組合,這也可以為商業銀行分散信貸風險,增加利息收入。

(三)租賃交易退出機制方面的創新 融資租賃企業的資金來源不同,負債期限也不同,所以經常會出現流動性不足的情況;以往對于這種情況,企業會進行資產管理或負債管理;但隨著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發展,以往的流動性資產管理方式和負債管理方式多租賃業務已不再適用,或是由于資金期限長短不一等原因致使融資租賃企業無法控制流動性不足等問題。

對于上述問題,租賃證券化是一種新型的解決機制。它可以幫助融資租賃企業解決企業資金流動性不足等問題,類似證券市場的股票等產品一樣,租賃證券化的產品可以在二級市場進行流通,這就能幫助租賃證券的持有者及時變現來提高資產流動性,解決企業資金不足或資金來源匱乏等問題,從而為其運作新的租賃項目提供了可能。

四、國際融資租賃在我國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一)加大對融資租賃的扶持力度

(1)稅收政策方面。一國政府對融資租賃業發展給予政策優惠力度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能影響融資租賃企業發展融資租賃項目的積極性,這說明優惠的產業發展政策對融資租賃業的發展,特別是初創期的發展尤為重要。與其他成熟的金融行業相比,我國融資租賃業發展尚不成熟,缺乏市場競爭力。目前,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發展出現了很多問題,此時就更加需要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特別是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我國政府可以借鑒國外融資租賃業的發展模式,采取投資減免稅、加速折舊等鼓勵性優惠政策,加速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發展,也以此來制定一套完善的融資租賃稅收法律體系,以規范其發展。

(2)信貸政策方面。目前,我國融資租賃企業面臨的主要問題在于資金方面,如缺乏資金來源,融資方式有限,融資成本過高等;所以,我國政府應該適當放寬針對融資租賃企業的信貸政策,在信貸方面給予其大力支持,以緩解其資金壓力。

(3)風險保險制度。融資租賃業在我國發展至今,一直都存在著較高的租賃風險,而且租賃項目的收益也較低,租賃企業的經營狀況也會受此影響。

對于上述問題,建議融資租賃企業采取以下措施來應對:建立一套健全的利潤共享、風險共擔的經營機制。即在于租賃項目相關的供應商、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等各方當事人之間建立起利潤共享、風險共擔的租賃經營機制;開發不同類型的租賃信用擔保業務。信用擔保機構可以開展與保險公司的合作,為融資租賃企業提供租賃信用保險等業務,對價值高的租賃物要承租人購買與租賃期相同的租賃保險,以降低融資租賃企業的經營風險。

(二)健全相關法律體系 目前我國尚沒有一套針對融資租賃業的規范的法律體系,所以,當務之急就是盡快制定相關法律法規,以規范融資租賃企業行為,使融資租賃企業的經營活動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據可憑,這樣可以促進我國融資租賃業的規范發展,從而更有效地調整融資租賃交易行為的進行。

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規是融資租賃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有效保障。制定一套專門針對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法律,可以規范融資租賃企業的創建、經營、租賃行為、資金渠道以及違約責任等的確定,使之能更加有效的進行。

另一方面,因為我國管理體制的特殊性,所以,目前國內還沒有建立健全融資租賃行業的管理體制,基于此,我國更應該強化對這方面的管理,并加快相關立法的進程,以建立統一管理體系,使其能良好、有序、持續的發展。

(三)整頓資源,大力發展廠商融資租賃 計劃經濟時期,各種資源、設備的流通模式主要是由各種設備的供應方提供設備,商業銀行向設備的供應方提供貸款,以保證設備流通的順利進行。而在經濟日益發展的今天,市場經濟體制下,上述設備流通的模式顯然已經不適應了,所以,開發一套新型設備流通體系已顯得尤為重要;而通過整頓資源,大力促進廠商融資租賃的發展,就是其中一條行之有效的解決途徑。

(四)擴展資金來源,擴寬資金渠道

(1)加快“租賃證券化”的進程。租賃證券化就是要融資租賃企業加快推出融資租賃債券,已經開展同業拆借行為,以解決融資租賃企業對資金的需求,特別是短期資金。因為融資租賃企業的經營活動是以租賃實物即設備為載體而進行的融資,設備的租賃又與生產企業有著緊密聯系,所以,融資租賃企業資金來源多樣化,支付方式靈活化是企業經營和長久發展的核心優勢。但是,租賃資金確實阻礙融資租賃企業發展的一大瓶頸,有時候,如果企業沒法在短期內獲得資金,那么就會影響融資租賃企業的資產與負債情況,使其正常經營受到影響。所以,進行額拆借,加快“租賃證券化”進程,是融資租賃行業發展必要的趨勢。

(2)促進“銀租合作”的實行。與融資租賃企業合作,是商業銀行進行資金投資的一種新型方式,這也被越來越多的銀行所認同。這種“銀租合作”的新型方式理應被推廣使用,我國應該允許銀行對融資租賃企業進行投資,使融資租賃公司成為銀行信貸資源的配置渠道,滿足客戶的租賃需求。同時,也要積極鼓勵銀行加強對融資租賃業的了解,使其能更深入的與融資租賃企業建立合作關系,“銀租合作”,取長補短,利益共享,加快推進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發展。

(五)加強理論研究,重視人才培養 我國引入融資租賃時是借鑒日本的經驗,因此,目前我國針對國內融資租賃業的發展的理論研究也不多,這也是制約融資租賃業發展的原因之一,即缺乏相應的理論指導。隨著改革開放的進行,外資也逐年增加,而融資租賃也成為了我國政府引進外資的一個重要方式。而近年來,由于我國政府努力進行經濟建設和經濟體制的改革,使得我國融資租賃業的引資作用也漸漸被淡化,也逐步失去了政府保護和政策支持。

直到20世紀90年代初,融資租賃風險日益增加,這才引起了學界的關注。因為只有豐富的理論研究才能對融資租賃企業進行實踐指導,才會引起政府重視,從而制定出適合融資租賃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大力發展我國融資租賃事業,人才的培養是必須的。因為再我國融資租賃業內,對融資租賃的認識還不深刻,所以,大力宣傳融資租賃的優勢是融資租賃從業者和學界的共同責任。重視人才培養,進行融資租賃人才教育,應該從以下兩個方面做起:首先,有針對性的在高校中進行專業人才培養。融資租賃專業人才的培養應該在財經類高校進行,同時也要在融資租賃人才培養中引入相關的工科知識的學習;而在工科院校,就應該將融資租賃知識作為財經類知識進行普及;從而為融資租賃業提供行業發展所需要的復合型人才。其次,建立統一的行業協會,以對從業者進行繼續教育。融資租賃業應打破目前的從業身份限制,努力構建統一的行業協會,以便組織從業人員進行統一的管理和繼續教育。由于融資租賃對從業人員的素質要求較高,故而可以借鑒注冊會計師等專業協會的管理和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分級認證等,以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能力;同時,融資租賃行業協會還應建立相應的行業發展機制,以指導和協助融資租賃企業對企業從業人員的管理和考核,從而提高從業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五、結論

在經濟全球化發展的時代,融資租賃已經成為企業租賃設備和融通資金的一種新方式,在我國,融資租賃已經發展了三十多年。但是,就目前的情況而言,我國的融資租賃業的發展狀況并不樂觀;本文在闡述租賃周期理論的基礎上,研究了我國國際融資租賃業在其發展過程中的諸多問題,從理論上剖析這些現存問題,接著又從宏觀和微觀的角度提出問題的原因,繼而提出有利于我國融資租賃業持續、良好發展的對策與建議。即從理論上對企業的融資租賃等實踐活動進行指導,幫助我國融資租賃企業發展壯大,從而促進我國經濟的良性發展。

參考文獻:

[1]李文:《對中國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思考》,西南財經大學2006年碩士學位論文。

[2]姜濤:《融資租賃――促進產業集群發展的重要力量》,《特區經濟》2007第4期。

[3]秦麗亞:《融資租賃業發展研究》,《金融經濟學(學術版)》2009年第8期。

[4]王曉明:《論我國融資租賃市場的完善》,《北京聯合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8期。

篇5

【關鍵詞】融資租賃;電網工程;應用

一、背景

電力行業是維系國民經濟命脈,與國計民生息息相關的基礎產業。為了滿足迅速增長的用電需求,緩解日益緊張的供電形勢,國家投入大量資金用于電網建設,電網企業向銀行大量貸款以滿足電網建設的資金需求,從而造成電網企業債務負擔重、還本付息壓力大,資產負債率居高不下,對電網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了巨大的挑戰。

二、融資租賃在電網工程中的應用

(一)融資租賃的基本原理

融資租賃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后提供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方式。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其所有權最終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融資租賃主要有直接租賃、出售回租和經營租賃等幾種模式。

(二)融資租賃應用于電網工程的可行性

1 電網工程項目符合融資租賃中租賃物的特征

在融資租賃中,租賃物一般須滿足是實物資產,使用權與所有權可以分離,是不可消耗物,不能是個人消費品等基本特征。電網設備分為一次設備(電力開關、變壓器、電線電纜)和二次設備(電力保護裝置、繼電器、電力自動化設備),完全符合融資租賃對租賃物的基本要求。

2 電網企業滿足融資租賃對承租人的要求

在我國,融資租賃的承租人只能是法人或其他組織。而不能是自然人。電網公司是國家100%控股的法人企業,符合承租企業的基本條件。而且電網公司作為經營電網投資、運行維護、電力交易與調度、電力營銷以及電力設計、施工、修造、科研試驗、物資等業務的經濟實體,以及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電網并依法對所轄電網及并網電廠實施統一調度,負責電網安全、穩定、經濟、優質運行的企業法人,在電網建設的規劃、設計、招標、采購、施工、工程結算與決算、投產運行、維護、技改等建設和運行全過程、各環節中。擁有強大的管控能力。且有著其他企業不可比擬與替代的優勢。因此電網企業完全滿足融資租賃對承租人的要求。

3 電網工程融資租賃可以實現三方共贏

融資租賃公司、電網企業和電網設備供應商三方構成了融資租賃中的主要參與者。促銷是現代融資租賃發展的根源。是融資租賃的本質功能和優勢。對于電網設備供應商而言。融資租賃是一種全新的營銷模式,通過參與融資租賃。可以提高電網設備產品的市場份額,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有效地促進電網設備產品的生產與銷售。當前,我國融資租賃業正在進入一個全新的快速發展階段,行業競爭不斷加劇,傳統融資租賃業務的發展遭遇瓶頸,融資租賃業自身也面臨著業務模式的轉換和創新。對于融資租賃公司而言,電網工程無疑能夠有效地拓展其融資租賃的業務范圍,為其生存與發展提供更為廣闊的空間。對于電網企業而言,融資租賃可以拓寬電網企業的融資渠道,盤活電網企業的存量資產。加快電網設備的更新改造速度,使電網企業享受稅收優惠,優化電網企業的財務結構。對于電網企業有著深遠而重大的意義。因此,電網工程融資租賃可以實現三方共贏。

(三)電網工程融資租賃的操作模式

通過上文的分析,筆者認為適用于電網工程的融資租賃模式將會是:以電網企業、專業的電網工程融資租賃公司、商業銀行和設備供應商為主體的直接租賃或出售回租模式。該模式可以把貿易、生產和金融三者緊密結合,將融資與融物有機融合,形成銀行信用和商業信用的有效疊加,以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1 承租人

電網工程融資租賃的承租人是電網企業,其作為經營電網投資、運行維護的經濟實體,在電網工程設計、施工、修造和物資等方面具有業務、資源和技術優勢。

2 融資租賃公司

由于電網工程建設有著專業的技術要求與特殊性,普通的融資租賃公司難以具備相應的要求,因此筆者認為。最好能由電網企業控股的財務公司承接電網工程融資租賃業務。其對電網企業的特點和電網工程建設過程比較熟悉。在專業設備的招標、采購等方面,具有強大的行業背景優勢。

3 設備供應商

電網工程融資租賃的設備供應商主要是指變壓器、開關、斷路器等大型電力設備生產和銷售的主體,為了擴大其生產與銷售規模。愿意參與電網工程融資租賃業務。

4 出資人

電網工程融資租賃的出資人可細分為銀行和潛在投資者。

第一。銀行。在本模式中,銀行在以電網企業未來收益作擔保的條件下,向潛在投資人貸款,為其提供購買融資租賃資產所需要的資金。銀行在整個融資租賃模式中起到資金傳導和中介的作用,激發潛在投資人參與融資租賃模式。

第二,潛在投資人。潛在投資人是指有投資電網工程設備的意愿、并對電網投資風險、投資收益和運作方式有所了解的、有投資能力的主體,包括:地方政府、電力行業的上下游企業。以及其他投資者。隨著我國電力體制改革和電網融資政策的逐步放開,我國的電網工程投資與建設將會進一步邁向市場化,將會有更多民間資本及外資資本進入電網建設行業。

(四)電網工程融資租賃的操作流程

電網工程融資租賃的操作流程是融資租賃公司(財務公司)應承租人(電網企業)的要求,按照雙方事先的合同約定,向電網企業指定的設備供應商購買電網企業指定的電網設備。在財務公司擁有該資產設備所有權的前提下,以電網企業支付租金為條件,將一個時期的該資產設備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權轉給電網企業。以變電站的建設為例:由電網企業負責變電站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等審批手續。財務公司根據電網企業的具體要求出資購買設備,電網企業再以融資租賃方式承租電網設備,并負責變電站的建設和運行維護。從租賃期開始,電網企業將把固定資產入賬管理,但在租賃期內財務公司仍擁有所有租賃資產的所有權,電網企業只有租賃資產的使用權,在租賃期滿后,電網企業償還完全部租金后。可以選擇續租、留購、退租租賃資產。租賃期限及租金的償還方式由該變電站預測的未來凈現金流確定。每年償還的具體租金數額可根據電網企業的收益水平和承受能力協商確定。

(五)電網工程融資租賃的經濟評價

1 基本假設及理論分析

融資租賃模式的設計依據是西方經濟學模型中的基本假設之一――經濟人假設,本模式假設融資租賃和各參與人會盡力在風險一定的情況下獲取最大經濟利益,或者在獲取一定利益時實現風險最小化。在這一假設的前提下,對電網工程融資租賃的各參

與者分析如下:

第一,承租人,即電網企業,以其未來的收益作為擔保參與融資租賃,可以獲取融資租賃資產的使用權;

第二,銀行,在有未來穩定收益作為擔保的前提下參與融資租賃,可以獲取一定收益。又由于潛在投資人和設備供應商的參與而分散掉一部分風險:

第三,潛在投資人在預期收益率大于銀行貸款利率的條件下參與融資租賃,獲取更多利益;

第四,設備供應商可以通過參與融資租賃擴大銷售而盈利;

第五,融資租賃公司可以發揮其在運作資金、組織、協調、管理融資租賃業務、分配收益等方面的管理優勢而獲取利益。

2 案例分析

電網工程項目融資租賃模式的經濟評價方法通常有簡單成本比較法、成本現值比較法和凈現值比較法。

下面,我們基于承租人角度。以某新建輸變電項目為例,運用凈現值比較法對電網工程融資租賃進行經濟評價:

某新建輸變電項目:

投資估算總額1=45482萬元

運行設備壽命20年,建設期1年,項目計算期為21年

固定資產形成率100%。折舊年限20年。年折舊費率=5%,年折舊費D=2274萬元

年運行費包括大修、工資福利費、水費、材料費和其他費用等,年運行費率為投資估算的6%,年運行費C=2728萬元

根據負荷預測。本項目建成后可輸送負荷A=28.8萬千瓦,年最大負荷利用小時H=7200小時,線損率L=3%,售電單位收益V=0.05萬/萬千瓦時

年售電收益B=A×H×(1-L)×V=10057萬元

稅率T=6.5%

年凈現金流R=(B-C-D)×(1-T)+D=7000萬元

若該項目采用融資租賃方式進行運作,承租人將年租金按年售電收益B的一定比例p交給融資租賃公司,再由融資租賃公司對這部分收益在各參與者之間進行進一步的分配。

根據以上資料和數據,假設折現率為6%,該項目在計算期內每年凈現金流減去分成收益之后的現值如果可以彌補初始投資總額,采用融資租賃方式操作該項目就是可行的。

由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結論,若采用融資租賃方式運作該項目,每年分給融資租賃參與各方的收益,不超過項目年售電收益的27.81%就是可行的。

在上例中,我們在許多假設前提下對項目融資租賃進行了經濟評價,在實踐中存在許多不可控因素,很多數據也處于不斷地變化之中,這就要根據各種變化和實際情況來測算融資租賃的可行性,同時融資租賃的其余相關各方也要分析計算各自的現金流凈現值,在多方共贏的前提下才能達成融資租賃項目的實施成功。

三、融資租賃應用于電網工程的意義

(一)拓寬電網企業的融資渠道,滿足電網工程的資金需求

電網工程開展融資租賃,可以在保證電網經營權壟斷的前提下,實現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擴大了企業的融資空間,能夠有效解決電網建設和技術改造資金短缺的問題,從而以更加有效地方式促進電網建設投資。

(二)利用售后租回。盤活存量資產

電網企業通常有著大量閑置的變電設備、輸電設備及通訊設備等,資產存量規模龐大。通過融資租賃的售后租回方式,可以盤活存量資產,為企業增加相當數目的現金流。減輕企業的債務負擔。

(三)實現加速折舊,保持電網設備的先進性

在融資租賃中,承租人可對租賃資產計提折舊。電網企業利用融資租賃方式租人固定資產,可享受加速折舊的政策優惠,使陳舊設備得到及時更新,落后設備得以提前淘汰。從而有效規避設備陳舊的風險,保持電網設備的先進性,增強電網設備運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享受稅收優惠,調節稅負

電網企業對融資租賃設備采取加速折舊的方式,合規放大稅前列支成本,可縮小企業賬面盈利,通過延遲納稅減少當期所得稅支付,合理調節稅負。

(五)優化財務結構,調節報表利潤

對于電網企業來說,融資租賃是一種增資減債的融資模式。企業可以根據項目現金流狀況和要求靈活調節租賃期限和租金通過租金的非均衡支付安排,在一定程度內均衡企業年度盈利水平。優化企業財務結構。

(六)電網工程融資租賃還有著融資費用低廉、節省項目建設期、避免通貨膨脹、防范匯率風險和規避貿易壁壘等優勢

綜上,將融資租賃應用于電網工程有著重大的理論意義與現實意義。

四、結論與建議

本文將融資租賃與電網工程相結合。提出了一個以電網企業、專業的電網工程融資租賃公司、商業銀行和設備供應商為主體,以直接租賃模式為載體的電網工程融資租賃模式。該模式可有效地豐富電網工程的融資方式,優化電網工程的融資條件,拓寬電網企業的融資渠道。該模式的提出,對于電網工程融資租賃的實際操作將有積極的借鑒與參考作用。

根據上述研究結論,結合電網企業的實際情況,提出如下政策建議:

(一)在省級電網公司進行電網工程融資租賃業務試點

在電網工程中運用融資租賃,涉及電網安全、供電可靠性等諸多風險因素,并且操作的專業化要求高、流程也較為復雜,因此建議先在風險控制能力較強的省級電網公司進行電網工程融資租賃的試點,在實踐中對本文提出的操作模式進行檢驗,并不斷修正與完善。最終形成一套電網工程融資租賃的標準化模式和操作流程,再推而廣之。

(二)由電網企業控股的財務公司積極爭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資質,為電網工程融資租賃業務的開展創造條件

電網企業財務公司對電網企業的特點和電網工程建設過程比較熟悉。在專業設備的招標、采購等方面,具有強大的技術優勢和行業背景優勢,是電網工程融資租賃業務的重要參與者。電網企業財務公司應積極探索融資租賃業務,取得相關從業資質,為開展電網工程融資租賃業務試點創造條件。

【參考文獻】

[1]張宇鋒.融資租賃實務指南[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篇6

關鍵詞:租賃 現代租賃 融資租賃 經營租賃

無論被看作是一種金融產品還是一個新興產業(蘇迪爾、阿曼波,2007),租賃在現代經濟活動中的作用都不容小視。對租賃的認識可以從內涵和外延兩方面展開,租賃研究內涵關注的是租賃市場的發展及其內在規律,而租賃研究的外延則包括從法律、會計、稅收、監管四個視角對租賃活動的考察。

租賃的分類是從不同角度、按照不同的標準,對租賃活動所進行的劃分。本文從租賃市場、會計、稅務、法律和監管這幾個角度探討租賃的分類,力圖為租賃研究的不同領域建立溝通,以期更清晰地認識與理解租賃活動。

租賃市場發展視角下的租賃分類

從租賃市場發展與內在規律來看,可以按照租賃活動的經濟功能將之劃分為傳統租賃與現代租賃兩種形式。這種方法關注的是租賃存在和發展的一般規律,因而是我們認識與理解租賃現象的最基本分類。傳統租賃又被稱為“出租(rental)”,是指出租人將閑置財產出租給承租人使用而獲取租金的一種交易行為。其歷史極為悠久,根據現有的史料記載,最早出現于公元前2000年的蘇美爾地區。直至今日仍在我們的經濟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在其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傳統租賃的交易標的、交易主體等都不斷發生著變化,如租賃物從不動產為主到不動產和動產并重,出租人目的從利用閑置資產轉變為專門從事出租業務(史燕平,2005)。 但是其基本的交易結構和經濟功能卻始終未變,具有以下特點:第一,交易結構仍是出租人和承租人間的雙方當事人結構,出租人提供租賃物由承租人在租期內使用。第二,交易目的是為了滿足承租人對物的臨時使用需要,租期結束后租賃物的所有權不發生轉移。第三,租期一般較短,一項資產通常會先后出租給多個承租人使用。第四,出租人提供較為全面的服務,如維修、保養、注冊登記等。

標志著租賃市場進入新發展階段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發展起來的現代租賃交易。它是指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選擇指定或根據自己對租賃市場的判斷購買租賃物,然后,以收取租金為條件將該租賃物中長期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的交易形式。與傳統租賃行為相比,現代租賃交易具有如下特點:第一,普遍具有三方交易結構,即出租人提供資金,供貨商提供設備,承租人租賃設備并按約交納租金。第二,交易的目的是為了滿足承租人的中長期融資需要。第三,出租人不負責與租賃物有關的服務。第四,租期結束后租賃物的所有權可能發生轉移。租賃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租期結束后租賃物所有權自動轉移或承租方又購買選擇權。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現代租賃的融資功能,許多學者將之稱為“融資租賃”。

從以上的分類可以看出,傳統租賃與現代租賃不僅是租賃活動的兩種類別,也同時是租賃發展的兩個階段。雖然兩者都具有讓與租賃物使用權并收取租金的形式,但在經濟功能上卻存在本質的差別。前者是一種經營活動,后者則是將“融資”的本質與“融物”的形式相結合的金融創新活動。正是現代租賃的出現,租賃才作為一種行業出現在國民經濟領域(劉敬東,2001)。所以,現在提到的“租賃產業”、“租賃產品”都是現代租賃活動后的產物。

在現代租賃活動發源地的英美國家,指代現代租賃活動的英語單詞為“leasing”或“lease”,而傳統租賃則以“rental”來表示。漢語中的“租賃”并沒有作上述的嚴格區分,實踐中可在廣義和狹義兩個層面使用。廣義的“租賃”既包括傳統租賃活動也包括現代租賃活動,狹義的“租賃”則僅指現代租賃活動(章連標,2005)。處于現代租賃的功能和區分考慮,很多學者也將之稱為“融資租賃”(史燕平,2005)。只是這種稱謂比較容易與作為現代租賃早期的一種交易形式―“financial leasing”相混淆。

法律視角下的租賃分類

從法律的研究視角來看,租賃是租賃交易方間的合同法律關系,依租賃合同創建租賃之債。“租賃”在法律上可以按照交易參加者的數目以及各自承擔的權利義務關系,分為租賃合同和融資租賃合同兩個類別。其中,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由承租人使用并以此收取租金的雙方交易行為。而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對租賃物和供貨商的選擇購買租賃物,然后出租給承租人使用并向其收取租金的交易行為。融資租賃交易由出租人和承租人間的融資租賃合同、供貨人與出租人間的供貨合同共同組成。并且這兩個合同間有著密不可分、相互依存的關系。供貨合同是為了成就租賃合同而簽訂,供貨人知悉要將標的物租賃給承租人的事實。并且,由融資租賃交易的三方交易特點所決定,沒有直接合同關系的供貨人和承租人之間也具有某些類似合同法律關系的權利義務關系。如在租賃物出現質量瑕疵時,承租人往往可以直接向供貨人索賠,出租人僅是具有協助承租人的義務。

可見,在法律的視角上,所有排除三方交易關系的有償轉讓財產使用權的交易都屬于“租賃合同”。租賃合同的法律制度產生時間較早,在“傳統租賃”交易階段就被各國廣泛地確認在法律中。在現代租賃活動產生以后,租賃合同法律制度的適用范圍也相應地有所擴張。因為經營性租賃雖然與融資租賃具有同樣的金融功能,但在合同法律關系上卻與出租更為接近。出租人往往憑借自己對于租賃市場的判斷而購進資產,然后再先后安排數個租賃交易來收回投資和回報。所以,絕大部分的經營性租賃交易仍是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雙方合同法律關系,同樣需要適用租賃合同的法律規定。

會計視角下的租賃分類

會計活動是要通過對企業資產、負債等情況的記載客觀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所以會計標準下對租賃活動的判斷與分類關注的是作為一種資產的租賃物是記入出租人還是承租人的資產負債表?即租賃物在經濟實質上屬于出租人還是承租人?

所以,從租賃會計的角度,租賃被分為兩個類別:一種是與租賃資產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收益都由承租人承擔的融資租賃,另一種是風險收益仍由出租人承擔的經營租賃。融資租賃中的租賃物計入承租人資產,經營租賃中的租賃物計入出租人資產。這是一種與法律上確認所有權歸屬不同的探究經濟實質的方法。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就稟承了這種方法,將租賃劃分為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兩類。其中,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

判斷融資租賃成立的具體標準是符合以下一項或數項標準:一是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二是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款預計將遠低于形式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三是即使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但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四是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限制,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五是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做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租賃即為經營租賃。在經營租賃條件下,租賃資產的經濟所有權沒有轉移,租期屆滿后,承租人可以選擇退租或續租,而不存在優惠購買選擇權。

稅務視角下的租賃分類

稅務視角對租賃的研究與分類與會計視角下有一定的相似性。在稅收法規中,對租賃分類的目的是為了確定由誰來享有“稅收優惠”,既由出租人還是承租人來對租賃資產計提折舊?因為只有資產的真正所有者才有權計提折舊,所以稅法將租賃區分為經濟所有權已經實質轉移的“融資租賃”和尚未發生轉移的“經營租賃”。

由于融資租賃企業實質上等同于將融資租賃資產給予承租企業,同時承租企業也將該資產視作自有資產進行管理,因此對該項資產計提的折舊國稅總局2000年84號文件《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下稱《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納稅人以融資方式從出租方取得的資產,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規定提取折舊,其意思就是融資租賃費用不得在稅前扣除,但折舊可按自有資產相同的折舊政策提取并進入當期成本在稅前扣除。對經營租賃費用的涉稅處理《辦法》同時在第三十八條規定: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從出租方取得的固定資產,其符合獨立納稅人交易原則的租金可根據受益時間均勻扣除。

取得固定資產(主要是指用于生產經營的動產)時,關于增值稅的處理也不同。融資租賃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在確認時,可以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行稅額)”,期末計算繳納增值稅時可以抵扣應交增值稅,經營租賃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因為固定資產仍是由出租人進行核算,因此,只有支付租金的會計處理,不涉增值稅問題。

同時,因為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是根據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合計作為計算基數乘以適用稅率計算的,因此也會產生連鎖反應。

監管視角下的租賃分類

監管視角下對租賃進行分類是為了確定監管的范圍。因為只有金融活動才有被監管的必要,監管也正是為了保護公眾對一國金融體系的信心(蘇迪爾、阿曼波,2007)。所以以監管為目的的租賃分類就是要將作為金融產品的租賃活動與其他租賃交易區分開來。

現代租賃是具有金融性質的租賃活動。然而由于現代租賃中的經營租賃更加強調出租人的服務功能,其中租賃物的殘值風險也主要由出租人承擔,所以往往被看作傳統租賃(出租)行為。只有在融資租賃情況下,租賃物的投資決策權和租賃投資的風險由承租人享有和承擔(史燕平,2005),出租人本質上僅是資金提供者。所以也只有融資租賃才有被監管的必要。

綜觀我國關于租賃監管的法律規定,對“融資租賃”的界定與法律視角下的界定基本一致。這種界定下的融資租賃包含兩個最為顯著的特征:一是設備與供應商要由承租人選定;二是出租人取得設備就是為了出租給該承租人。

結論

綜上所述,由于各自服務的目的和分類標準不同,每一個視角下的租賃類別都有不同的含義。傳統租賃與現代租賃是從租賃市場發展的視角對租賃活動的分類,它既是一種縱向的發展階段劃分,也是一種橫向的交易類別劃分。與法律視角強調交易方間的合同法律關系不同,會計和稅務視角下的分類更為關注租賃的經濟實質,即租賃物的經濟所有者與法律所有者不一定一致。監管視角下對融資租賃的界定雖然與其法律上的概念基本一致,但兩者關注的焦點不同,前者更為強調出租人獨立融資提供者(financer)的作用。

不同視角下租賃分類的對比顯示某些特定術語在不同場合下的涵義差別。以“融資租賃”為例,在法律領域它是由三方當事人間的兩個合同共同組成的獨特的合同法律關系。在會計和稅務領域它是指與租賃物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收益都轉由承租人承擔的一種企業經營活動。在監管領域它是類似于銀行貸款的一種金融產品。所以,只有區分以上各個不同視角、明晰研究租賃現象的目的,才能準確把握租賃及租賃研究的本質。

參考文獻:

1.蘇迪爾,阿曼波主編.李命志,張雪松,石寶峰譯.國際租賃完全指南.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

2.Shawn D. Halladay & Amembal: The Handbook of Equipment Leasing I, Institute of America Inc. 1995

3.史燕平.融資租賃原理與實務.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5

篇7

關鍵詞:售后租回 融資租賃 銀行貸款

0 引言

通俗來講,售后租回是企業將其資產出售后,又將該資產租回的一種特殊租賃業務,其實質在于資金的融通。在不改變標的資產占有和使用的前提下,企業出售資產獲取經營活動所需的資金,而融通的資金在資產后續的租賃期間,通過分次支付租金的形式分期進行償還。可以看出,采取售后租回形式進行資金的融通,避免了通過銀行貸款的繁瑣申請審批程序,為中小企業提供了快速有效的融資方式。

中小企業也正是抓住了售后租回融資便捷的特點,充分解決了自身的融資難題,與此同時,一些企業在對售后租回的處理過程中也出現了不規范的“簡化處理”。

1 業務舉例

1.1 案例企業的售后租回業務

A企業是一家生產企業,2011年12月,因急需資金與B租賃公司簽訂了《所有權轉讓合同》和《售后租回合同》。

該售后回購業務相關的合同約定如下:

①標的資產為生產設備一套,賬面價值10,240,000元,協議約定的租金總額為10,000,000元。

②B企業于合同成立日起5日內支付6,000,000元,并在1個月內支付剩余4,000,000元。

③該資產的留購價款為100元。

④租金分13期支付(一個季度支付一次),方式為不等額本金法。

⑤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為7.4%(三年期銀行貸款利率6.76%+基準利率0.64%)。

⑥概算的租賃總額為11,027,429.33元;各期租金情況如表1所示。

⑦允許企業提前還款。

此外,租賃開始日該設備尚可使用年限為15年,期滿無殘值,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

1.2 案例企業對售后租回業務的會計處理

①收到第一筆出售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6,000,000

貸:長期應付款——B公司6,000,000

②收到第二筆出售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4,000,000

貸:長期應付款——B公司4,000,000

③支付第一期租金:

借:長期應付款——B公司500,000

貸:銀行存款500,000

④支付第二期租金:

借:財務費用175,061.25(實際利率6.56%+0.64%,天數92天)

貸:銀行存款175,061.25

各期租金利息按照實際利率+基準利率計算,計息天數按照該季度實際天數計算,其余各期分錄。

⑤留購設備并支付最后一期租金:

借:長期應付款——B公司6,000,000

財務費用10,542.67(包含最后一期利息以及留購價款)

貸:銀行存款6,010,542.67

2 案例評析

2.1 案例企業售后回購業務分析

從合同的簽訂方面來看,A企業與B租賃公司的售后租回業務滿足相關的法定要件,權利義務明晰,約定內容齊全明了,A企業標的設備的產權清晰,發票等相關證件齊全。但從具體的合同執行方面來看,卻并未進行資產所有權的相關劃轉。

從業務性質判斷方面來看,A企業雖然也知道該業務屬于售后回購所形成融資租賃,但是,根據A企業財務人員的說法,設備資產實際并未發生實物的轉移,該合同的簽訂就是為了獲得B租賃公司提供的融資,業務的實質就是貸款。因此,在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時,應當視同長期銀行貸款進行處理,而各期的租金扣除本金之外的部分為各期的利息。由于企業會計憑證所附的原始單證不足以及對該業務并無特殊說明,在相關年度的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注冊會計師未對A企業的該業務的相關處理提出異議。

筆者認為,A企業對該筆售后租回業務的“簡化處理”,雖然并非為操縱利潤或是故意逃避稅款,但相關會計處理不符合規定。按照我國會計準則的要求,售后租回應當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以下簡稱“租賃準則”)對售后租回以及融資租賃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而不能按照銀行貸款或長期借款的形式進行簡化處理。

2.2 案例企業售后租回業務的規范處理

按照租賃準則的相關規定,對售后租回形成融資租賃的業務,相關的會計處理應當體現資產出售的清理;租入資產的確認;對租入資產計提折舊,同時攤銷遞延損益;攤銷未確認融資費用和留購固定資產處理五個方面的內容。因此,對于A企業的售后租回業務:

①在資產出售時,應當確認固定資產清理10,240,000元,分錄略。

②收到第一筆出售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6,000,000

其他應收款4,000,000

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24,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10,240,000

③收到剩下的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4,000,000

貸:其他應收款4,000,000

④融資租回時: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8,972,770.67

未確認融資費用1,027,329.33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10,000,100

最低租賃付款額=各期租金之和+行使優惠購買選擇權支付的金額=10,000,000+100=10,000,100元

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8,972,770.67元

租入資產應按照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入賬。

未確認融資費用=最低租賃付款額-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的低者=10,000,100-8,972,770.67=1,027,329.33元

⑤計提折舊,分攤遞延收益

借:制造費用149,946

貸:累計折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149,546

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400

該企業按季度計提折舊,

各期折舊=[8,972,770.67÷(15×12)]×3=149,546元

分攤的遞延收益=[24,000÷(15×12)]×3=400元

⑥支付第一期租金: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500,000

貸:銀行存款500,000

⑦攤銷第二期的未確認融資費用:

借:財務費用170,915.56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170,915.56

⑧留購時——完全按照融資租賃的方式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600,100

貸:銀行存款600,100

借:財務費用10,442.67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10,442.67

至此,未確認融資費用已全部攤銷完畢。

借:固定資產8,972,770.67

累計折舊——融資租入固定資產1,944,098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8,972,770.67

累計折舊1,944,098

A企業的“簡化處理”所產生的影響,一是可能導致資產的賬面“狀態”以及價值沒有體現售后租回業務;二是將直接增加企業的長期負債;三是由于未涉及資產的清理以及遞延收益的確認,影響稅費的確認計量;四是可能降低企業收益。

2.3 原因分析

①主觀方面。企業財務會計人員對售后租回業務的認識不清,片面的將融資認定為簡單的銀行貸款或是長期借款等簡化形式,或者考慮到售后租回業務處理的復雜性,為圖省事,導致該業務的不規范處理。

②客觀方面。一方面,企業在日常會計賬務處理時,不規范的確認程序使得憑證所附的相關原始單據不全的現象經常出現;另一方面,由于準則對售后回購業務披露的相關規定不足,以致企業對該業務的披露不足,不完全的業務信息說明使得不規范的處理隱沒于企業一般的債務之中。諸如此類的客觀環境,為企業對該業務的簡化處理提供了“溫床”,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審計人員對相關認定的審計難度。

為了避免類似簡化處理的發生,企業會計人員應當加強職業素養,嚴格按照準則規定,規范處理;而審計人員也應當加強對該企業相關融資業務的審計,強化其監督作用。

3 總結

本文通過案例的形式對售后租回不規范的簡化處理進行了分析,得出了該處理方式對企業財務的影響,同時對出現該問題的原因提出了自己的薄見,希望能夠引起企業、審計部門以及會計學者們對該問題的重視,以進一步解決實務中對售后租回的不規范處理,使得企業不僅僅能夠通過售后租回而解決融資的難題,同時也能夠對該業務進行規范地處理以及披露,從而真實、準確地反映實際業務。

參考文獻:

[1]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2006[M].人民出版社,2006年.

[2]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講解[M].人民出版社,2006年.

[3]臺闖.售后租回的財務與會計問題研究[J].碩士論文,2010年.

篇8

論文關鍵詞:稅收籌劃;資本結構;財務杠桿

資金的籌集過程都是企業財務工作中的一項至關重要的內容。融資活動對企業的資本運作與經營行為都有重要的影響。所以,企業在融資的過程中,通過對企業融資行為進行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不但可以節約企業的融資成本,也可以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通過合理的稅收籌劃以節約企業的融資成本和減輕企業的稅負水平顯得十分重要。

一、企業融資的主要方式

不同的融資模式決定了企業不同的資本結構和股權結構,從而也就決定了企業所面對的稅收方面的負擔,最終影響了企業整體價值的最大化的實現。企業融資的主要方式有內部融資、外部融資和融資租賃三種。

(一)內部融資

內部融資是指將企業的自有資金和在生產過程中的資金積累部分構成企業的資金投入,具體的說就是企業將本企業的留存收益和折舊轉化為投資的過程。內源融資來源于企業內部,無需花費融資成本,也不需花費融資費用,不存在還本付息與分紅派息的問題,是最理想的融資方式。企業的建立初期首要依靠的是內源融資,降低融資成本,使企業盈利水平不斷提高。內源融資是最基本的融資方式,也是企業首選的融資方式。只有當企業的內源融資無法滿足企業的資金需要時,企業才會轉向外源融資。

(二)外部融資

企業的外部融資,包括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種分類。直接融資是指企業進行的首次上市籌集資金,配股等股權融資活動,所以也稱股權融資;間接融資是指企業資金來源于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貸款等債權融資活動,所以也稱債權融資。隨著技術的進步和生產規模的擴大,單一的融資方式很難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不同的融資模式決定了企業的不同的資本結構和股權結構,投資人與公司的關系不同,權利和利益分配不同,從而對公司的治理結構產生影響。

(三)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現代企業融資的一種重要方式,企業在管理通過融資租賃獲得的資產時,視為自有資產,計提折舊。這樣企業不需要籌集大量資金可以使用資產,同時,計提的折舊又可以抵扣當期利潤,當然可相應減少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四)最佳資本結構的形成

資本結構是指企業的資金來源構成以及其比例關系。企業的最佳資本結構的選擇就是對權益資金和負債資金在整個資金的比重之中的權衡,以確定本企業的最佳結構。企業通過財務杠桿效應來確定運用負債對普通股收益的影響額,確定是企業的加權平均成本最低,企業價值達到最大化的資本結構。融資決策是每個企業都會面臨的問題,也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問題之一。融資決策需要考慮眾多因素,稅收因素是其中之一。利用不同融資方式、融資條件對稅收的影響,精心設計企業融資項目,以實現企業稅后利潤或者股東收益最大化,是稅收籌劃的任務和目的。

以下是某公司三種融資方案的比較:(單位:萬元)

由以上三種方案可以看出,在息稅前利潤和貸款利率不變的條件下,隨著企業負債比例的提高,權益資本的收益率在不斷增加。通過比較不同資本結構帶來的權益資本收益率的不同,選擇所要采取的融資組合,實現股東收益最大化。我們可以選擇方案c作為該公司投資該項目的融資方案。

二、企業融資活動中的稅收籌劃模式分析

融資活動作為一項相對獨立的企業活動,主要借助于因資本結構變動產生的杠桿作用對經營收益產生影響。資本結構是企業長期債務資本與權益資本之間的構成關系。企業在融資過程中應當考慮以下幾個總是:融資活動對于企業資本結構的影響;資本結構的變動對于稅收成本和企業利潤的影響;融資方式的選擇在優化資本結構和減輕稅負方面對于企業和所有者稅后利潤最大化的影響。

(一)涉及到企業融資中的主要稅種

企業的融資渠道大致可以分為負債和資本金兩大類,這兩類融資方式的稅收待遇是不同的。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因此,企業通過負債的方式融資,負債的成本——借款利息可以在稅前扣除,從而減輕了企業的稅收負擔。稅法同時規定,企業通過增加資本金的方式進行融資所支付的股息或者紅利是不能在稅前扣除的,因此,僅從節稅的角度來講,負債融資方式比權益融資方式更優。

(二)企業融資活動中的稅收籌劃模式

1.內源融資。企業通過自我積累方式進行籌資,所需時間較長,無法滿足絕大多數企業的生產經營需要。另外,從稅收的角度來看,自我積累的資金也不存在利息抵扣所得額的總是,無法享受稅收優惠。再加上資金的占用和使用融為一體,企業所承擔的風險比較高。一般來講,企業以自我積累方式籌資所承受的稅收負擔要重于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承受的稅收負擔,貸款融資所承受的稅收負擔要重于企業間拆借所承受的稅收負擔,企業間借貸的稅收負擔要重于企業內部集資的稅收負擔。

2.債券融資。發行債券日漸成為大公司融資的主要方式。債券是經濟主體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用以記載和反映債權債務關系的有價證券,由企業發行的債券稱為企業債券或公司債券。債券發行融資對象廣、市場大,企業比較容易找到降低融資成本、提高整體收益的方法,另外,由于債券的持有者人數眾多,有利于企業利潤的平均分擔,避免利潤過于集中所滯來的較重稅收負擔。

3.銀行借款。向金融機構借款也是企業較常使用的融資方式,由于借款利息可以在稅前扣除,因此,這一融資方式比企業自我積累資金的方式在稅收待遇上要優越。企業的資金來源除權益資金外,主要就是負債。負債融資,一方面債務利息可以抵減應稅所得,減少應納所得稅額;另一方面還可通過財務杠桿作用增加權益資本收益率。假設企業負債經營,債務利息不變,當利潤增加時,單位利潤所負擔的利息就會相對降低,從而使投資乾收益有更大幅度的提高,這種債務對投資收益的影響就是財務杠桿作用。僅從節稅角度考慮,企業負債比例越大,節稅效果越明顯。但由于負債比例升高會影響將來的融資成本和財務風險,因此,并不是負債比例越高越好。

4.股票融資。發行股票是上市公司融資的選擇方案之一。由于發行股票所支付的股息與紅利是在稅后利潤中進行的,因此,無法像債券利息或借款利息那樣享受稅前列支的待遇。但發行股票不需償還本金,沒有債務壓力,成功發行股票對于企業來講也是一次非常好的自我宣傳機會,往往會給企業帶來其他方面的諸多好處。

(四)企業融資活動中稅收籌劃中的其它方面

1.長期借款的還款方式籌劃。在長期借款融資的稅收籌劃中,借款償還方式的不同也會導致不同的稅收待遇,從而同樣存在稅收籌劃的空間。比如某公司為了引進一條先進生產線,從銀行貸款l000萬元,年利率為10%,年投資收益率為18%,五年內全部還清本息。經過稅收籌劃,該公司可選擇的方案主要有四種:(1)期末一次性還本付清;(2)每年償還等額的本金和利息;(3)每年償還等額的本金100萬元及當期利息;(4)每年支付等額利息100萬元,并在第五年末一次性還本。

在以上各種不同的償還方式下,所償還額、總償還額、應納稅額以及企業的整體收益均是不同的。一般來講,第一種方案給企業帶來的節稅額最大,但它為企業帶來的經濟效益卻是最差的,企業最終所獲利潤低,而且現金流出量大,因此是不可取的。第三種方案,盡管企業繳納了較多的所得稅,但其稅后收益卻是最高的,而且現金流出量也是最小的。因此.它是最優方案。第二種方案次估,它給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小于第三種方案,但大于第四種方案。長期借款融資償還方式的一般原則是分期償還本金和利息,盡量避免一次性償還本金或者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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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生命周期;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投資;融資途徑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36-0145-04

一、基于生命周期的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投資的特征

高新技術企業是知識密集、技術密集型企業,它主要通過R&D和R&D成果轉化形成自主的創新產品,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與傳統企業一樣,高新技術企業也存在著完整的生命周期,但對于生命周期的劃分,不同學者從各自的研究角度出發,有著不同的劃分方式,而本文在對高新技術企業各階段研發投資特征及其融資路徑進行闡述時,采用趙昌文在《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信用與融資》中提出的四階段劃分法,即將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的生命周期分為種子期、創建期、成長期和成熟期。

(一)高新技術企業種子期的研發投資特征

高新技術企業的種子期正處于開發研究甚至是創意萌芽的階段,尚無成熟的產品,無正式的銷售渠道,無銷售收入。在這一階段,企業R&D的主要任務是根據市場需求,結合新的技術和知識形成設計思想,評估這種新的設計思想在技術上和經濟效益上的可行性,并將這種R&D設計思想轉化成R&D成果,形成專利文件。那么,資金需求就主要集中在技術研發、R&D人員的工資、試制費用和專利申請費上。

(二)高新技術企業創建期的研發投資特征

高新技術企業的創建期企業已經研發出了特定產品,并著手向市場推銷新產品,但此時產品品種單一、銷售渠道不暢通成為了企業面臨的主要問題。在這一階段,企業R&D的主要任務是完成R&D成果到樣機或原型,再到生產的物化過程,解決的是產品生產技術以及工藝技術的問題,其資金需求較種子期大幅增加,主要集中在大量增加配套設備,R&D技術及工藝人員工資上。

(三)高新技術企業成長期的研發投資特征

高新技術企業在成長階段,產品的核心技術,企業的競爭優勢已經基本確立,初步形成了以自主知識產權為主導的創新產品,并將其投放市場,產生了一定的銷售收入。在這一階段,企業R&D的主要任務是優化、臻善R&D技術,并進行新技術的研發,其資金需求同樣集中在技術研發,R&D人員的工資上。

(四)高新技術企業成熟期的研發投資特征

高新技術企業在成熟階段,產品的市場份額較高,銷售收入和盈利能力都達到最高峰,但該時期產品已然不再具有壟斷性,面臨著被其他產品所替代的風險,競爭能力日益減弱,企業利潤也逐漸趨于行業的平均水平。在這一階段,R&D的主要任務是再現企業在種子期和創建期的R&D行為,即完成從R&D設計思想到R&D成果,再到樣機或原型,最后到生產的全部過程,其資金需求強度巨大,主要集中在技術研發、R&D技術及工藝人員工資以及增加大量配套設備上。

二、基于生命周期的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投資的融資路徑選擇

高新技術企業從種子期到成熟期是一個相當漫長且又充滿各種風險的過程,不同階段研發投資的風險程度和資金需求強度都有很大差異。因此,高新技術企業在研發投資的融資路徑選擇上,必須適應不同生命周期的成長特點,這對于確保高新技術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具有極其深遠的戰略意義。

(一)高新技術企業種子期研發投資的融資路徑選擇

高新技術企業種子期的研發實質上是一個探索性的過程,最終是否能夠形成R&D成果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技術風險畸高,未來的經濟收益更是極度不明朗。因此,此階段的融資途徑受到自身高風險性的制約,難以吸引理性的投資者。但是由于該階段企業R&D活動相對簡單,又還沒有投入正常的規模的生產經營,資金需求量并不大,所以企業可以依賴種子資本和政府財政資金進行研發。

1.種子資本

種子資本一般包括發起人的投資和個人投資者的投資。發起人的資金投入通常是自己的存款資金或者是一切具有利用價值的資產,他們的投資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種子期的R&D活動而言是至關重要的,一方面為企業R&D活動提供資金,且基本能夠滿足這一階段的資金需求,另一方面發起人投入資金的額度顯示了他們對R&D成功的信心。個人投資者的投資由于帶有一定程度的援質,所以國外也把它叫做天使投資。天使通常是指通過自己的職業經歷、積累了足夠財富的社會精英,他們傾向于將一部分資金用于原始項目的早期投資,甚至當這些項目還僅處于初步規劃的階段,而天使投資者看重的則是企業新技術、新產品的發展潛力與前景以及高額的回報率。

2.政府財政資金

政府財政資金對高新技術企業種子期的R&D活動的幫持主要是利用政府補貼,即是政府以財政撥款、財政貼息、低息貸款、貸款擔保以及參股等形式直接向高新技術企業提供研發資金或融資協助。具體地來講,高新技術企業在種子期的財政支持政策以財政直接投資、貼息貸款等為主。國家大力扶持高新技術企業,其目的還是為了促進企業的技術革新和產品研發,進而優化產品結構,推動產業升級,使中國大步邁進創新型國家的行列。

(二)高新技術企業創建期研發投資的融資路徑選擇

高新技術企業創建期的研發是一個逐步形成較為完整的生產方案并生產出產品的過程。這一過程,很有可能因為生產細節的偏差抑或是工藝技術無法達到既定的標準而導致創新產品夭折,進而無法按預期投放市場。同時,由于高新技術產品沒有可供利用的存量設備、生產工藝,所以企業需要籌集大量的資金用于設備的構建以及生產、工藝技術的開發。這一階段企業面臨著技術風險、市場風險以及管理風險,而這三大風險加之大額的資金需求直接催生了高新技術企業的融資風險。顯然,不管是從企業自身的資本結構考慮,還是從銀行的貸款風險出發,依賴于銀行借款籌措資金都是不可行的,取而代之的應當是長期權益性資本,這時企業主要追求的就是風險資本。除爭取風險投資外,企業還可以利用政府的財政支持政策、融資租賃等方式為企業的研發融集資金。

1.吸引風險投資

風險投資具有高風險、高收益、投資回收期長等創新性投資特點,但其投資者并不著眼于企業近期的盈利能力和資金的安全性,而是更加地關注企業的潛在競爭能力以及由創新技術所帶來的超額壟斷收益。在高新技術企業創建期,風險資本為企業R&D活動提供了穩定可靠的資金來源,可以說它是這一階段最適宜的融資方式。

2.利用政府的財政支持政策

高新技術企業在創建期可以利用的財政支持政策除了種子期就享有的財政直接投資、財政貼息貸款等政策外,還可以獲得政府采購的機會。政府采購政策是由于高新技術企業在創建期已經擁有了自主創新和自主研發的產品,政府通過大量采購這些產品,降低企業的市場風險,增強企業的再研發能力,刺激企業的再研發積極性,同時為處于初創期企業的持續經營提供保障。當然,在高新技術企業的創建期,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也對平緩R&D活動的資金壓力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其主要方式包括增值稅及營業稅的稅收優惠、企業所得稅的減免、進出口稅收的減免等。

3.以融資租賃的方式購進設備

融資租賃是指承租方獲得租賃資產的實質控制權,享有或承擔資產在有效使用期內帶來的各種經濟收益或風險,而租賃期間所有權仍歸屬于出租方的租賃形式。同時,作為取得該項權利的代價,承租方需要分期支付租金,包含本金和利息兩個部分,其實質是對租賃期間取得資產的使用權和租賃期滿時取得資產的所有權進行的分期償還,融資租賃兼有商品信貸和資金信貸的兩重性。由于高新技術企業創建期需要增加大量配套專用設備,如果直接購買,需要投入巨額的資金,增加企業的財務風險,但以融資租賃的方式取得則不需要一次性支付全部成本費用,能夠適度解決資金匱乏的問題。

(三)高新技術企業成長期研發投資的融資路徑選擇

高新技術企業成長期的研發實質上是對已研發技術的改良、優化,以及為新技術的研發做準備工作。這一階段,企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資本,引進高素質的R&D人才,為維持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積累資源。高新技術企業進入成長期后,特別是成長期的中后期,市場占有率逐漸提高,經營風險不斷下降,經營業績穩步上升,那么,這一階段研發投資的資金來源可以通過留存收益、股權融資的方式。

1.撥用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是內部籌資的資本來源,是從日常生產經營所實現的利潤中提取或留存于企業的內部積累,因此也被稱作“自動化資金來源”。在高新技術企業的成長階段,企業已經擁有了一定額度的留存收益積累,因此可考慮利用留存收益進行研發投資。當然,高新技術企業也可以設立專項基金,定期從留存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研發基金,為企業的研發活動積累資本。

2.通過擴股進行融資

股權融資是企業成長到一定規模時,通過擴增股本的方式募集發展資金。對于高新技術企業成長期研發投資的融資途徑而言,股權融資形式通常包括上下游企業的投資入股以及通過創業板直接上市融資。

(1)上下游企業的投資入股。高新技術企業在對成長期研發投資的融資途徑進行選擇時,不應當僅僅從企業自身的財務資源角度考慮,還應當著眼于產業鏈視角,圍繞新產品的研發,設計整個產業鏈的規劃,爭取吸引并獲取上下游產業鏈中的公司對本企業進行投資、增資擴股。上下游企業的投資入股,不僅擴大了企業的資產規模,而且豐富了企業研發投資的資金來源,同時通過整合產業鏈上的研發資源,進一步增強了企業整體的研發與創新能力。(2)通過創業板直接上市融資。創業板是指專為暫時無法上主板的中小型高科技成長型企業的發展提供便利的融資途徑,并為風險資本提供有效的退出渠道的一個證券交易市場。處于成長中后期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通過創業板在資本市場上直接融資,該市場對于企業準入的門檻相對較低,便于發展初期的高新技術企業獲取大量的資金,從而補給企業研發資金。高新技術企業應當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選擇在不同環境的資本市場上市,可以是國內中小企業板、香港創業板,或者是在美國NASDAQ等等。

(四)高新技術企業成熟期研發投資的融資路徑選擇

高新技術企業進入成熟階段,已有的技術資源已經不能為企業帶來較高的超額收益,企業的利潤逐漸趨于行業平均水平,因此,企業為了尋找新的增長點,會加大研發投入,創新產品。那么,這一階段高新技術企業研發的實質上是對種子期、創建期研發活動的再現,資金需求強度極大。由于高新技術企業經過前期的成功運作,形成了較大的規模,成熟期的高新技術企業已經具備了一定的融資能力,那么就可以利用主板市場上市、銀行信貸以及知識產權證券化等方式進行資金的籌集。

1.利用主板市場上市融資

主板直接上市融資主要是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向投資者募集資本的行為,一般稱為IPO。在高新技術企業的成熟期,由于企業的成長性好,經營業績穩定,資本規模較大,符合主板市場上市融資的客觀條件,那么企業就可以選擇IPO融資。IPO融資不僅能夠最大限度地募集到企業成熟期所需的研發資金,而且為風險投資者收回投資、實現高額的投資報酬提供了出口。當然,高新技術企業上市后,也可以通過在證券市場發行認股權證或者可轉換債券等方式進行融資。

2.通過銀行信貸融資

在高新技術企業初創階段,銀行往往出于信息非均衡情況下資金安全性的考慮,存在著大量信貸配給的融資約束現象。但當高新技術企業進入成熟期后,由于企業生產經營有序,盈利能力提高,資產規模擴大,資產質量優良,為數眾多的高新技術企業恰為從事貨幣經營的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了廣闊的潛在市場,此時銀行為了擴大客戶群,愿意為進入該階段的高新技術企業提供貸款,因此,相對低成本的銀行貸款自然成為了高新技術企業成熟期籌措資金的主要方式。

3.以知識產權證券化的方式進行融資

高新技術企業進入到成熟階段,企業一般擁有了大量的專利權、專有技術和商標等知識產權,這些知識產權預期在未來一段時間內能夠帶來穩定的超額純收益,其特征符合證券化基礎資產的要求,因此企業此時可以將知識產權賣給一個特色載體(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或中介機構,然后SPV或中介機構將這些知識產權與從其他企業購買的各種基礎資產組合成資產池,以資產池預期現金流為依托,向市場上的投資者發行資產支持證券(Assets Backed Securities,ABS)以獲取充足資金。這里以R&D成果作為研發投資的資金來源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活動來講是一種良性循環,激發了企業研發的積極性。

三、基于生命周期的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投資的融資路徑評價研究

隨著高新技術企業生命周期的不斷發展,R&D活動的不斷深入,對于企業R&D的融資方式也逐漸由內部融資向外部融資過渡。需要說明的是,這里我們為了便于對高新技術企業不同成長階段的融資方式進行探究選擇,將完整的R&D活動依照企業的生命周期分為了四個階段,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高新技術企業每一階段的R&D融資并沒有明顯界限,例如風險投資,它貫穿于高新技術企業R&D活動的整個過程,特別是在創建期和成長期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時,我們需要對每種融資方式進行評價研究,從而確定高新技術企業不同階段的融資模式,有的階段是以某種融資方式為主,有的階段則是以多種融資方式共存。

(一)高新技術企業種子期研發投資的融資路徑評價研究

高新技術企業種子期研發投資的資金需求主要是利用種子資本和政府財政資金的支持,其中種子資本是由企業自有資本和天使投資構成的,它投入的多少直接反映了發起人和個人投資者對R&D項目成功的信心,兼具了信息傳遞的作用,吸引潛在投資者的注意,尤其是天使投資,它是吸引風險投資的紐帶。

政府財政資金對高新技術企業R&D活動的支持一般是通過政府直接投資來實現的,政府直接投資通常只為那些它認為將會帶來很高社會回報率的R&D項目提供直接資助,這些資助往往是配套實施的,當然也需要企業投入相應的資金,這直接刺激了企業的研發投資行為,并能夠最大限度地實現特定目標。總體來說政府直接投資能夠減少高新技術企業R&D的風險與成本,激勵了企業持續增加從事R&D項目的投資。據此,高新技術企業種子期研發投資應當采取以政府財政資金為主、種子資本等為輔的融資模式。

(二)高新技術企業創建期研發投資的融資路徑評價研究

高新技術企業創建期研發投資的資金需求主要依賴于風險投資、政府的財政支持政策、融資租賃等融資方式。政府財政支持政策對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投資及其研發成果的激勵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對于融資租賃對研發投資產生的效應而言,由于高新技術企業創建期的研發投資主要集中在增加大量配套專用設備上,如果直接購買,企業需要投入巨額的資金,但以融資租賃的方式取得則不需要一次性支付全部成本費用,同時融資租賃的資產由于視同自己的資產進行管理,計提折舊還會帶來抵稅效應,因而緩解了企業資金短缺的壓力。此外,采用融資租賃的方式可以彌補高新技術企業的專用設備經濟壽命較短的不足,降低由于技術進步而導致的設備無形損耗增加的風險。

風險投資具有高風險、高收益、投資回收期長等創新性投資特點,這恰與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過程中的特點耦合,因而兩者形成一種天然的相互依存關系,進而獲取風險投資與其他融資方式相比,具有絕對的優勢地位。風險投資者在對投資項目進行篩選的時候,通常都有一套嚴格的機制,他們會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潛力、潛在客戶、以及技術風險進行透徹地分析,以此來提高風險投資的成功率,從而有效地促進研發成果產業化的進程。同時,風險投資者在對企業注資后,往往要參與到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建立先進的科學的高效的內部控制和健全全方位滲透的財務制度,形成一支高素質的管理隊伍,提高企業的經營績效和內在價值,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不斷發展鋪平道路。據此,高新技術企業創建期研發投資應當采取以風險投資為主,財政支持政策與融資租賃并存的融資模式。

(三)高新技術企業成長期研發投資的融資路徑評價研究

高新技術企業成長期研發投資的資金需求主要是通過歷年留存收益以及上下游企業的投資入股、創業板直接上市等權益融資方式得以滿足的。留存收益是高新技術企業進行內源融資的資本來源,它不需要直接支付利息或者股利,其融資成本和費用遠遠小于外源融資,同時留存收益資金的使用具有較強的靈活性、自主性與獨立性。在融資優序理論中,內源融資是融資的首選方式。

上下游企業的投資入股是通過股權聯系來牽制上下游產業鏈中相關企業的利益趨同,暢通研發新產品價值鏈的形成路徑,以實現資金、技術、信息、制度等優勢的互補,提高研發資源的使用效率,推動研發新技術的快速應用。這樣一來,不僅可以降低未來新產品投產后的經營風險,還可以降低新產品試產中的技術風險,同時加速了新技術的產業化進程。而創業板更是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進程中天然的融資渠道,它寬松的市場準入機制很好地解決了企業研發資金不足的難題,同時通過二板市場進行股權融資能夠保證企業資金的籌集與使用在陽光下運行,從而避免了間接融資所引起的高成本、低效率。據此,高新技術企業成長期研發投資應當采取以股權為核心的融資模式,適度利用留存收益或其他債務融資途徑籌集資金。

(四)高新技術企業成熟期研發投資的融資路徑評價研究

高新技術企業成熟期研發投資的資金可以通過主板市場上市、銀行借貸、知識產權證券化等融資方式獲得。主板市場上市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發投資提供了一條較長期且穩定的融資渠道,能夠迅速獲得大量發展基金。同時通過股票價格傳導機制,市場可以將社會流動資金配置到生產效率較高的企業中去,促使企業高效地利用在證券市場上募集到的資金。值得一提的是,高新技術企業的成功上市使得企業獲得了較高的市場知名度和影響力,為企業內部發展、合并與并購、合資經營提供了寬廣的機會,進而助推了高新技術企業超常規的飛躍式發展。

高新技術企業進入成熟階段后,源于銀行的債務融資約束減弱,那么企業就可以通過適度負債優化融資結構。銀行信貸不僅可以通過提高企業資本結構的合理性來降低資金成本,而且由于銀行擁有暢通的信息渠道,減弱了外界與企業的信息不對稱性,致使外界能夠參與高新技術企業R&D活動的監督與控制,從而有效地激發企業經營者不斷付出,以此來提高研發投資的產出效率。

高新技術企業通過知識產權證券化的方式融資,其實是租用了金融擔保公司的信用級別,避免了市場對原始權益人資信水平的要求,從而有效地分擔和降低了研發投資的融資風險和融資成本。此外,知識產權證券化是原始權益人以出售資產的方式進行融資,它是通過銷售收入進行確認的,不會增加資產負債表上的負債,因而不會惡化高新技術企業有關償債能力的各項指標,企業仍然可以利用債務融資獲取研發資金。據此,高新技術企業成熟期研發投資應當采取股權融資和債務融資并存的融資模式,但必須確保資本結構的合理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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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解讀

一、“資產減值損失”科目中資產減值計提的解讀

準則指南中,一般企業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項目有28個,可分為三種情況:(1)17個項目涉及到計提減值的規定。應收款項、其他應收款、存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工程物資、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油氣資產、商譽、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共15個項目有計提減值的明確規定。另外,在“1231壞賬準備”科目的應用說明中提到:對于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作為壞賬,轉銷應收款項,借記“壞賬準備”,貸記“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論文百事通這說明預付賬款、長期應收款2個項目也需要計提壞賬準備。(2)8項資產其性質或計量屬性決定了不必計提減值。貨幣穩定作為現代會計的一個假設,貨幣資產項目就不存在減值的問題;交易性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均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其價值減損是通過后續再計量體現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既按公允價值計量,也計提減值準備);應收票據、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期限短,發生減值的可能性極小,減值問題忽略不計;固定資產清理反映的是尚未清理完成的固定資產凈損失,已經內含減值計提因素;研發支出中的費用化支出部分在期(月)末轉入“管理費用”科目,無余額,資本化支出部分在期末是“準無形資產”,不存在減值跡象;遞延所得稅資產以增加所得稅費用、沖減資本公積等方式反映其價值減損。(3)3個項目準則指南中沒有明確規定是否計提減值。如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其他非流動資產、長期待攤費用等。

二、資產費用處理涉及收益、成本、費用等科目的解讀

(1)資產購置費用處理。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發生的手續費、過戶費、印花稅等稅費,作為投資損失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取得存貨發生的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等交易費用計入存貨成本,即采購材料發生的采購費用,借記“材料采購”科目或“在途物資”科目,采購商品發生的采購費用,記入“庫存商品”科目;取得融資租賃資產發生的費用計入租入資產價值,借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經營租賃中出租人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即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可歸屬于租賃項目的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計入當期損益,如果金額較大則予資本化,在整個經營租賃期間內按照與確認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礎分期計入當期損益;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資發生的手續費、過戶費、印花稅等稅費記入“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屬于企業的長期資產,企業持有的意圖和其本身的變現能力都不同于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時發生的手續費、過戶費、印花稅等稅費構成其入賬成本,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長期股權投資的交易費用處理分三種類型: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其包含交易費用的合并對價與取得被投資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發生的直接相關費用計入合并成本。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處理;投資性房地產,外購和自行建造過程中發生的交易費用計入成本;固定資產、工程物資發生的交易費用計人成本,固定資產的預計棄置費用,按現值計算確定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金額和相應的預計負債;生物資產,外購生物資產發生的交易費用計人生物資產成本。可以看出,長期資產的初始直接費用一般記入其成本,短期資產的初始直接費用一般記入當期損益(如交易性金融資產、經營租賃資產,但存貨例外)。

(2)資產后續費用處理。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工程物資一般無后續費用。對于存貨的后續加工成本:直接人工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費用計人存貨成本。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不能歸屬于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的其他支出,不計入存貨成本,在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需要通過長時間的生產活動才能達到可銷售狀態的存貨借款費用可以資本化,否則只能費用化;融資租賃資產,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內按實際利率法將未確認融資費用進行分攤,計入“財務費用”或“在建工程”科目;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支出,符合投資性房地產確認條件的資本化,否則費用化;在建工程發生的管理費、征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及應負擔的稅費等,借記“在建工程(待攤支出)”科目。自營工程領用的工程物資、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的,應負擔的職工薪酬,輔助生產部門為工程提供的水、電、設備安裝、修理運輸等勞務,及滿足資本化條件借款費用的借記“在建工程”科目。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費用等,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如有被替換的部分,應扣除其賬面價值,不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修理費用等,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即能增加資產價值的后續費用一般資本化,記入該項資產的成本。

(3)資產處置費用處理。融資租賃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元處置費用。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處置費用,通過“投資收益”科目核算;庫存商品的處置費用通過“銷售費用”科目核算。投資性房地產的處置費用借記“其他業務收入”或“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固定資產的處置費用記人“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在建工程在建設期間發生的工程物資盤虧、報廢及毀損凈損失借記“在建工程”科目,盤盈的工程物資貸記“在建工程”科目,由于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的在建工程報廢或毀損,減去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可以看出,除了在建工程外其他資產的處置費用均記入相關損益。

三、負債費用處理涉及損益、負債、資產等科目的解讀

一般企業資產負債表19個負債類項目中只有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負債、應付票據、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涉及到費用處理,且只有初始費用和后續費用,不涉及處置費用。

(1)初始費用的處理。企業承擔的交易性金融負債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對于應付票據,企業支付銀行承兌匯票的手續費,借記“財務費用”科目;企業借入長期借款時預先扣取的利息借記“長期借款(利息調整)”科目;企業發行債券發生的折價、相關費用等借記“應付債券(利息調整)”科目;對于長期應付款(主要對應兩類資產:企業融資租入固定資產,企業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價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購人有關資產),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借記“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科目。

(2)后續費用的處理。短期借款的利息費用不再采取預提的方法,而是在資產負債表日借記“財務費用”、“利息支出”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利息”等科目;交易性金融負債,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的利息費用均在資產負債表日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借記“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

四、結語

隨著經濟的發展,會計知識也在不斷更新,會計從業人員必須不斷學習才能跟上時代的步伐,在會計準則發生重大變革的情況下,會計從業人員應結合當前的經濟背景理解新會計準則變革的必然性,以及由此產生的更為合理的會計處理原則與方法,提高自身專業水平,才能在工作中不斷接受新挑戰奠定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