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勤執法論文范文
時間:2023-03-21 08: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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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本文作者:金佳卉作者單位: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
首先,上文中提到西周的限制兒子告父親,其實在之后的歷代立法中,大多都要相類似的規定:比如秦朝所規定的殺人罪中,秦律將殺人罪分為賊殺、盜殺、擅殺、斗殺、捕殺等項。刑罰對賊,盜殺的處刑極其嚴重,而當發生尊殺卑、主殺奴的時候,法律卻又不對此進行嚴厲的處罰,這就是礙于尊卑等級名分。秦朝繼承了夏以來的傳統,也保護親權,懲罰不孝的規定。到了漢代,在其罪名中有這么一條—首匿罪。漢武帝“重首匿之科”懲罰極其嚴酷。犯者全都要處死,嚴重的還要“夷三族,。“元康元年,修故侯福坐首匿群盜棄市”。然而在漢代刑法的原則中我們又可以看到“親親得相首匿”這樣的原則。正如西周的限制兒子告父親,中國古代的宗法制是嚴禁父子爭訟魏《論語•子路》中也有“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當儒家宗法理論的觀念日益深化,一種仁孝的思想還是在一定的程度上影響著立法者,漢宣帝的時候允許在一定的親屬范圍內相互隱匿的罪行,不予告發和作證,法律不加制裁或者減輕處罰。自從這種在血緣關系范圍內相隱罪的刑法原則獲得認可,其使用范圍也不斷的擴大,為漢以后的歷代刑法所援用。在晉的時候,隨著法律的儒家化《晉律》進一步規定,在刑罰的適用上要實行“峻禮教之防,準五服以制罪”的原則,即在親屬之間相犯要按照五等服制來定罪量刑。這也就表明了,法律在面對血緣關系的時候不得不有些妥協,根據被加害人和加害人的血緣親疏關系來決定刑罰的輕重。唐代則進一步發展了漢以來的“親親得相首匿”的原則,成為《名例律》中的“同居相為隱”原則。把以往的親屬間犯罪的互相隱瞞發展為同居人間的犯罪互相隱瞞。根據這個原則唐代對于告訴的限制規定了,禁止親屬間互相告訴,特別是禁止卑幼控告尊長。否則要依唐律被追究刑事責任。而在理論上講,如果被舉報的情況屬實,則說明被舉報人的行為侵害了受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觸犯了法律,因此不論舉報人承擔責任。唐律規定子孫告父母、祖父母,子孫被處絞刑,而父母、祖父母則不論所告是否屬實,均視做自首而免于處罰,這就是說同樣是犯罪,若被外人舉報,應依據法律承擔責任,但若被子孫舉報犯罪即可免于刑事處罰。根據清代學者的分析,古代法律之所以做出這樣的有悖于常理的規定,是為了讓子孫在父祖犯罪的情況下以極端的方式來舍身救父。在這樣的情況下,法律再次向血緣做出退讓。而法律自身則以一種曲折的方式來保持在形式上的嚴肅性。“唐律的出現,標志著親情與法律沖突結局模式的最終確立,在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家庭始終以其較強的內在凝聚力在某些方面排斥國家政治因素的滲透”
其次,在保護家庭內部的倫理凝聚力的時候,國家的統治沒有延伸到每一個家庭成員,而是將家庭作為一個整體來處理,要求其內部的成員承擔一定的連帶責任,并授予家長一定的治理權。法律在強調對家長權的確認和保護的時候,在某些方面不惜違反法律的一般原則,在一定程度上以損害國家司法為權為代價。財產所有權以同居共財的家庭為基本單位。一個家庭以本家庭財產所有權的所有者身份與其他財產權所有者均是各自獨立、相互平等的所有權主體。如果相互之間發生了侵害財產權的情況,自應依照法律關于保護所有權的一般規定加以處理。但是“古代法律在確定保護財產所有權的一般原則的同時,對于發生在既有特定倫理關系的人們之間的財產侵權行為卻規定了特殊的處理辦法:非家庭成員,屬于五服之內、具有親屬倫常關系的成員之間盜竊財產,構成犯罪:但對于行為人不得依照一般盜竊罪處理,而應在普通盜竊罪法定刑罰基礎上減等處理’《唐律疏譯•賊盜》。法律保護人身權不受侵犯之上同時也體現血緣與法律的關系了。“除了司法機關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對于囚犯實施拷打、家長對卑幼實施法定教令權之外,其他任何機關或個人都不得以毆打的方式侵犯他人人身權,否則構成犯罪。但是法律同時又授予身為子孫者一種救護權。”唐律規定“父母、祖父母被他人所毆打,子孫當即毆擊對方,種子孫無罪”這種允許被打者的子孫為救護其父祖而還毆對方,實際上是以犧牲國家司法權為代價,強調家庭中的倫理凝聚力。以上闡述的是關于血緣和法律關系所相沖突的一面,當然,法律對于血緣關系的傾斜是有一定限度魄“國家統治的重要性以及政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特殊性,要求法律必須將其作用重心放在維持一般政治秩序和社會秩序上。對于法律所重點保護的特殊社會關系即血緣帶來的特殊性,法律也不再做出讓步。”
篇2
醫療侵權賠償案件之所以復雜,它不僅涉及醫學與法學的交叉領域,并且如果妄加推斷,稍有偏差輕則不能使受害者得到應有的保護,還雙方一個公正,更會讓兩個群體對立,激化矛盾。我們現今的這種“多樣化”的糾紛解決方式缺乏整體的權威性,尤其是關于賠償問題,因此必須及時的建立一個嚴格的賠償體制,將雙方的過錯情形及是否該涉及賠償做一個界定。
【關鍵詞】醫療侵權 醫療服務合同 過錯賠償 責任歸屬
Abstract: in the process of problems about medical tort, the current law has many scholars are studying. In the policy of our government are also actively promote the medical reform, its primary purpose is to make you sick can see, sick, sick can cure to afford. The current medical tort cases are mostly concentrated in the decision the responsibility, especially a medical institution party's responsibility, rational decision responsibility is to solve the medical tort disputes, only do important procedure fairness, impartiality, the next step fault compensation to make.
Medical tort compensation case is complicated, it is not only related to medicine and law of the cross area, and if the judgement inference, a slight deviation light is cannot make victims get due protection, but also both sides a fair, more will make two groups opposition, sharpened contradictions. We now this kind of "diversity" way to settle disputes the authority of the lack of overall, especially about compensation, and therefore must be timely to establish a strict compensation system, will both sides of the fault situation and whether it involves compensation do a definition.
Keywords: medical tort medical service contract fault compensation responsibility
一、 現階段醫療侵權狀況之背景
我們任何一個人的生活都會與醫院產生聯系,承擔著救死扶傷重任的醫院本來應當是一個挽救生命于水火的純凈之地。令人遺憾的是,現階段,紛繁復雜醫療糾紛成為社會生活當中的一大問題,我國學理界的通說是將醫生對患者的診治中所構成的法律關系界定為一種服務合同,即為醫療服務合同,這種說法在實際的操作中存在很大的隱患。一方面,將醫療合同定為服務合同使得很多的患者的訴權無法得以實現,無奈之下只能通過人身侵權的問題提訟來進行解決,而作為醫院這一方,患者與醫院的交涉,迫于醫院的壓力無法得到實際的補償,與此同時,對于醫院來說,在確實不存在過錯的情況之下,迫于縮小其所帶來的消極影響以及醫院的聲譽的維護等方面的原因往往試圖以相當數額的金錢息事寧人,當醫院確實存在著沒有過失的情形時,患者由于自然的原因(例如并發癥、或本身體質較弱)死亡或病癥進入晚期,如癌細胞已經擴散等造成的必然死亡或造成某種損傷的時候,醫院出于同情等人道主義因素,面對這樣的死傷者家屬,多數皆不得不放棄自身的權益而對其家人予以補償。作為醫生在沒有醫院保護之下,獨自承擔著道德、職業前途等方面的損失,還要受到患者家屬對醫生家屬的騷擾和人身侵害,我國曾多次發生此類案例。患者本身作為弱勢群體,自身權益在大多數情況下無法得到保障,這種社會矛盾將會損著社會的發展會越發突出,
本文的擬從服務合同這一基本原理入手,對于平衡醫院、醫生、患者之間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歸屬做一個簡單的評論,希望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這一社會沖突和社會矛盾,為大家提供一點意見和建議。目的在于呼吁在醫療侵權糾紛發生時,能夠平衡醫院、醫生與患者或患者家屬之間的權利義務,做到權責明確,定分止爭,重要的是就患者一方所提出的索賠能夠在立法上予以規制,確立相對統一的標準,從法律的角度來化解雙方在糾紛發生時由于不理智而造成矛盾進一步激化的局面,維護雙方的基本權益。
二、關于本論題國內外的研究現狀
我國著名民法學家,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楊立新教授在一次題為“醫療事故侵權責任”的講座中提到對于醫患之間的的法律關系界定問題。他認為醫患關系的基礎是醫療服務合同關系,醫療糾紛的基礎是醫療服務合同。醫療糾紛的性質具有雙重性,既具有違約責任性質,也具有侵權責任性質,構成請求權競合。同時,楊教授認為在醫療機構和患者之間的利益平衡方面,應該小心翼翼的尋找一個利益的最佳平衡點,給醫院太多的責任是不對的,給責任不夠也不對。比如說,象這樣簽字之類的事情,責任應該是很大的,但是又存在一個問題,如果給醫院過多責任的話,就會造成絕大多數患者的侵害。這種規避風險的成本最終還會轉嫁給患者身上,因為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
我國民法學者王利明教授曾在其發表的論文中談到對于一次美容手術的失敗,患者提訟要求賠償,適用侵權責任法或合同法會導致不同的結果,盡管該案中存在醫療合同關系。但長期以來,司法實踐一直將其作為侵權案件處理,并要求按醫療事故進行事故鑒定。
再俯瞰整個美國侵權法體系,我們不禁會驚奇地發現,過失侵權行為當之無愧的才是美國侵權法體系中最具代表性、最值得尋味同時理論形態也最為精細的一個組成。過失侵權憑借著工業大革命的東風,乘載著講求靈活與實用,旨在恢復社會正義的現代侵權法的思維路線,成功取代了故意侵權長期以來在侵權法審判實踐中的主流地位,一改古老英國法以令狀為基礎的僵化的救濟模式,獨辟出一條充滿荊棘的博弈之路。
過失侵權作為一種單獨的法律責任最早被適用于一些公共服務性的行業,比如大眾承運人、旅館服務員、外科醫生等等。這一類人被認為既擁有一定的專業技能,又面向社會公眾提供普遍的服務,從而使得公眾對于他們的行為自然而然產生安全與質量上的期待與信賴,因此當他們出于非故意的原因未能提供符合專業水準的服務并傷害到顧客的利益時,過失侵權責任的承擔也就在所難免了。當然,與此同時這也就為一些新興抗辯事由的出現提供了契機,如自冒風險、原告過失以及同工原則,從而對整個過失侵權法理論體系的良性發展起到了某種有益的制衡作用。
1939年《美國侵權法重述》(第一版)一書的問世,標志著以過失侵權責任為主體的現代美國侵權法體系的最終穩定與成熟。由此可見,在美國醫療侵權是屬于過失侵權范疇的,因此,我們在對醫療侵權加以討論時,勢必不能偏離過失侵權所設定的行為基調。
三、本文主要觀點、重點及難點
本文通過從合同違約以及侵權等法理分析入手,聯系《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行為法》(以下簡稱《侵權行為法》),結合我國當前在醫患糾紛中使用的解決方法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提出個人的一些完善性的建議。
本文的主要觀點體現在以下幾點:
首先,聯系我國現行《侵權行為法》,筆者發現,《侵權行為法》針對醫療賠償方面的條文規定甚少;并且,還存在對于醫療機構與患者之間關于醫療過錯的規定不盡合理的問題。例如:我國(侵權行為法)第六十條規定:“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范的診療;
……
前款第一項情形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也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然而,作者在對大型醫院醫患診療案例的調查實踐中,發現有不少的患者在通過非專業途徑了解關于自身疾病的某些“診療方案”,之后再通過熟人介紹去找專家,而在看病時卻總是拿自己從別處掌握的“診療方案”在于醫生進行“博弈”,大有測驗醫生專業水平的意味,仿佛是兩個內行在探討病例。更有個別患者及其家屬要求醫生在治療中做出百分百治愈的這種違背醫療科學規律的承諾。如此等等的情形已經讓我們的醫生深切的感受到:這個患者根本不信任我,要么拿別人的診斷結果與我爭辯,或是提出不切實際的要求,他是否真的誠心想找我看病?!試問,這樣的情況下,醫生的治療要如何進行?其中的過錯有從何談起呢?
其次,關于醫療事故鑒定方面,由于原告、被告以及法官三方對于醫學知識和法律知識存在著不同程度的欠缺,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就有不可避免的內在缺陷。而法官如何在這些雙方似乎對立的證據中明細各自的責任。另外醫療事故鑒定結論在醫療服務合同的糾紛中和判斷醫療醫療事故所引發的人身損害的賠償中所起到的作用也是不同的。針對當前的醫療事故鑒定的方式存在多種問題的現狀,本文也將用較大的篇幅來進行論述、分析以及提出一些作者認為可行性的建議。這也是本次畢業論文的一大重點問題。
在人身損害鑒定賠償的問題上,通過對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的張新寶教授撰寫的《人身損害鑒定制度的重構》一文的閱讀,我們已經知道我國現行的人身損害鑒定制度存在性質繁多、主題繁雜、管理混亂等問題。而司法實踐中目前醫療事故鑒定則處在了一種尷尬的境地,出現了嚴重的公信危機。醫院一方努力將《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納入醫療事故鑒定的軌道,而患者一方則將此視為“陷阱”,它一度成為惡化醫患雙方關系的導火索,諸如此類。今后要重構一個怎樣的鑒定制度體系是一個焦點問題。
再次,提到醫療事故鑒定就會涉及證據的問題。許多的糾紛實際上本不會發生。令我們感到遺憾的是,許多病人家屬前腳剛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后腳在發生術前談話所講的可能的并發癥而引起病人死亡后和醫院鬧,認為醫生沒有盡力醫治。現在的情況是:患者無法證明醫院有過錯,而醫院卻也拿不出確鑿的證據患者的質疑,因為口頭證明和術前同意書不能形成所謂的證據鏈條,但結果是病人確實死在了手術臺上或是術后若干天內。醫院的結果是給那些患者家屬“撫慰金”,誰對誰錯不了了之。這絕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途徑。必須盡快完善證據制度,使得整個醫療過程力求清楚明白、沒有死角,責任到人。
本文的難點在于面對當前牽涉到醫療糾紛諸多法律例如的《侵權責任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然而這些法律卻沒有在現期階段真正起到維護當事人雙方切身利益的作用。而如何將這些法律予以重構,建立健全這一領域的理論與實踐緊密契合的司法體制,是法律學者要認真思考的問題。
四、思路及邏輯
作者擬從合同法意義出發,以法理作為切入口來討論對醫療合同的理解認知和近年來醫療行業的相關違約索賠問題。
首先,作者將從法律專業角度明晰對醫患之間的關系做一個定位,由于絕大多數學者認同將醫患之間的關系認定為醫療合同關系,那么,我們要討論的就是,如果再去細分,醫療合同究竟屬于哪一類合同?
本文分兩種性質來討論,筆者認為從醫師的診療本身來說它應當是一種是醫療技術服務合同,那么就從醫療技術服務合同的一些要件來證明。所謂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而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服務合同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合同標的是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項目。第二,履行方式是完成約定的專業技術工作。第三,工作成果有具體的質量和數量指標。第四,有關專業技術知識的傳遞不涉及專利和技術秘密成果的權屬問題。
其次,是關于技術服務合同所引出的違約索賠問題。我們如果將醫療合同納入醫療技術服務合同的范疇,從文章寫作目的出發,必然就要涉及索賠的問題。
這是我們所做的一種分析,但目前學界有不同的說法,除了上文所提到的服務合同說,還有承攬合同說、委托合同說和雇傭合同說等其他的定性。例如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的周榕,作為醫務部門的人員,長期從事處理醫患矛盾,他認為對醫療服務合同的性質應當從整體把握,將其視為由委托(特別情況為承攬)、買賣、租賃等部分組成的混合合同。我們同樣要進行甄別。
再次,在進行上述的定位之后,我們要討論的就是關于醫療服務合同中對于責任的歸屬和人身侵權的相關問題。2009年筆者曾以醫療過失中的歸責原則為題撰寫了本科畢業論文,但鑒于當時《侵權責任法》尚未問世,部分學術概念模糊,并且有字數要求,無法展開論述,故不論研究范圍、系統性或是深度都有大的欠缺。此次在碩士論文中將從合同及侵權兩法入手,結合司法實踐,提出本人的一點見解。
第四,在醫院對于醫療服務中有過錯并導致患者出現損害的情況下,就需要啟動醫療事故鑒定,這也是我國現今處理醫療事故的一般性程序,其鑒定結論也是日后在醫療侵害訴訟中會被法院采納的重要證據之一。我們在這里將就醫院醫療事故鑒定程序立法、被侵害人訴權保護的程序立法、對于醫生保護和醫院名譽的實體法(特別是對于近年來新聞媒體方面侵害或者變相損害醫院、不客觀理智的丑化醫生形象的侵權)這幾個方面來進行論述。
上文中提到只有在診療過程中力求責任清楚明晰,才能切實做到定紛止爭。那么我們如何做到呢?這里面涉及到多方面的問題,包括醫生在手術中如何為能夠證明自己的診療沒有過錯,開的處方有否存在嚴重瑕疵;護士如何證明自己在送藥和打針的過程中沒有失誤。還有一點也是重點,患者及其家屬在診療過程中是否有不遵醫囑、任意停藥或未通知主管醫生擅自離院導致病情中途復發造成傷亡。
另有一點,建議醫院今后利用現在的高科技為手術,尤其是術前家屬存有疑慮的手術保存現場錄像。若日后產生糾紛,這不僅是醫生為自己準備的有利的證據,也是法官判定責任歸屬的重要參數。
張新寶教授在他撰寫的《人身損害鑒定制度的重構》一文中對于涉及到醫療行為、交通事故、以及食品藥品缺陷等事件中發生的對于人身損害的鑒定,曾寫道:“在人身損害賠償訴訟中,由交通事故和醫療行為引發的訴訟占相當高的比例,多數損害都離不開人身損害鑒定。但遺憾的是,目前我國人身損害鑒定存在諸多的弊端,嚴重影響到案件事實的查明和侵權糾紛的解決,在此情況下,亟需對現行人身損害鑒定制度進行重構。”
看到張教授的這篇文章,令筆者深受啟發,盡管意識到我國的鑒定體制存在著缺陷,但對于人身損害鑒定的重構所需要的完善性建設,由于理論水平所限,不能夠做到如張教授那樣的深入具體。通過進一步的學習和探討,在正文中也將對此問題談出個人的觀點。
最后,針對我國現行《侵權責任法》中的不完善之處提出一些建議。
參考文獻
[1] 楊立新 .《改革醫療損害制度的成功與不足》.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10年第4期.
[2] 楊立新.《論醫療損害責任的規則原則及體系》.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09年第2期.
[3] 崔建遠.《論無過錯合同責任及其原則》,1988年第3期
[4].崔建遠:《論歸責原則與侵權責任方式的關系》.《中國法學》:2010年第2期.
[5] 王利明.《侵權責任法與合同法的界分------以侵權責任法的擴張為視野》.《中國法學》:2011年第3期.
[6] [德]格哈德﹒瓦格納 .《當代侵權責任法比較研究》.高圣平、熊丙萬譯.《法學家》:2010年第2期.
[7] 張新寶.《人身損害鑒定制度的重構》.中國法學:2011年第4期
[8] 宋平.《醫療侵權過錯司法鑒定之缺陷與改革》.《中國司法鑒定》2010年第1期.
[9] 丁國鋒.《我國將加快侵權責任法立法》.《法制日報》:2008年6月15日第4版.
篇3
論文關鍵詞 交通警察 執法 妨礙 預防措施
交通警察肩負著維護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重要職責,每天都要直接面對眾多的交通參與者。近年來,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妨礙公務行為日趨嚴重,拒絕、妨礙交通警察執法的情形屢見不鮮,威脅、圍攻、漫罵、甚至毆打、傷害交警事件也時有發生。因此,分析妨礙交通警察執法行為發生的主要原因,并對妨礙交警執法行為的預防措施進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它有助于確保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和交通警察的人身安全。
一、妨礙交通警察執法行為的認定和產生原因分析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交通警察執法行為是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將有關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適用到具體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相對人,并直接產生法律效果的行為。而妨礙交通警察執法行為,則是指行為人拒絕、阻礙交通警察執行職務的行為;拒絕,是指行為人拒不服從交通警察的指令;阻礙,是指行為人不但不服從交通警察的指令還采用暴力或者非暴力手段干擾交通警察執法的行為。
在道路交通活動中,下列行為均屬妨礙交通警察執法公務行為:
(1)在道路交通管理活動中拒絕、阻礙指揮疏導的;
(2)在道路上拒絕、阻礙對違法行為進行糾正處理的;
(3)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生法律效力的拘留、吊扣、吊梢機動車駕駛證處罰裁決拒不執行的;
(4)拒絕、阻礙公安交通管理人員依法暫扣車、牌、證和有關證件、物的;
(5)交通事故發生后一方當事人違法扣留另一方當事人車、牌、證件、人員、貨物的,不聽從事故處理人員勸阻的;
(6)違法者、交通事故責任者拒絕傳喚或家屬、親朋等阻礙傳喚的;
(7)對正在依法執行公務的交通警察進行困攻、漫罵、毆打的;
以上幾種情況在交通警察現階段的執法過程中均時有發生,特別是前4種行為出現尤為頻繁,對交通警察的正常執法造成了嚴重影響。上述行為的產生是受多方面因素影響產生的,主要可以歸納為以下四個方面:
(一)主觀因素
從主觀方面來看,一是交通警察整體專業知識水平不高,雖然目前全國公安隊伍中,民警的文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真正具有交通管理專業、法律專業學歷的民警卻只占一小部分,大部分人在工作中無法有效做到文明規范執法,而且由于培訓不及時,覆蓋不全面,導致部分民警對新頒布、修改的法律、法規了解不足;二是少數交通警察在交通管理業務工作中執法隨意性較大,重實體、輕程序,不按法律原則辦事,以言代法、以罰代教、以罰代刑時有發生,有時不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嚴重破壞了法律的嚴格、公正性;三是基層交通警察的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不強,有些交通民警有麻痹大意思想和僥幸心理,執勤時行為不夠規范,有時較為隨意,警惕性不高;四是警力不足的問題仍然十分突出,受限于交通管理部門人員編制、人員流動機制等原因,在基層交通管理部門警力不足,或者說一線執勤警力不足,隊伍老齡化問題嚴重。在基層警隊,除去領導及各種內勤、窗口等二線人員以及高齡、病休人員,能夠參與一線路面執勤的民警只占一小部分,但要承擔最繁重的工作,因此很多地方使用協勤人員甚至臨時人員直接參與執法,導致執法不規范的現象增多。
(二)客觀因素
從客觀方面講,一是部分群眾法制觀念淡薄,不能夠清楚的認識自身的權利和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頒布施行后,由于宣傳力度的不足等原因,造成群眾對執法活動的理解不夠,遵章守法意識不強,對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所應負的責任和義務認識不足,有的群眾分辨不清情與法的關系,從同情弱者的角度出發,片面同情被處罰人,使交通警察的執法活動無法獲得足夠的支持;二是較差的交通安全意識和個人素質,一些人在交通出行過程中只關注自身利益,缺乏公民意識,只片面強調權利,不愿接受管理,沒有公正心和正義感,只要觸及自身利益,則認為是警察找事,而不是在維護他的人身安全,有的甚至辱罵、攻擊民警,有些圍觀群眾不但不制止,還集體起哄,煽風點火;三是缺少必要的法律保障,我國法律對警察執法的保護主要體現在《刑法》、《警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中,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國執法環境發生了根本的變化,現行法律對警察執法的保護作用顯得有些不足。
(三)體制因素
從體制方面來看,一是目前部分基層交通管理部門只在工作部署和業務管理上接受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在辦公經費、人事任免等方面接受當地公安機關黨委領導,基層交警部門在此種管理和領導機制下,在一
定程度上對交警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造成了影響,容易出現執法工作缺乏系統的組織領導和安排部署上級命令執行困難、交警支隊培訓得不到充分支持和保障使交警的職業教育培訓組織培訓流于表面,得不到很好落實等問題;二是長期以來,公安機關在對警察教育過程中,過多地強調了警察的責任和義務,否認和忽視了其正確行使權利的教育,這種重義務、輕權利的片面性教育,造成民警對自我保護的權利認識不足,加大了妨礙交通警察執法行為的發生。
二、妨礙交通警察執法行為的預防措施
面對日益惡化的交通執法環境,應從立法上、保障上、宣傳上等多方面采取切實可行的針對措施,提高全社會的守法意識,嚴厲打擊妨礙交通警察執法行為,保障廣大交通警察的執法權益,維護法律尊嚴。
(一)完善法律法規,從根本上為交通警察執法行為提供法律保障
應當在現行法律的基礎上,參照國際通行的對警察執法遇到威脅時賦予警察強力自衛權的做法,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內容進行修改、完善,或者研究制定全新的《警察權益保護法》等針對性法律法規,明確賦予人民警察更大的執法自衛權,為民警正常執法提供充足的法律保障,并刑法中將警察與一般國家工作人員區別對待,當警察受傷害時,對加害警察的犯罪分子予以重懲。其次,應當充分重視警察工作的特殊性和危險性,建立和完善警察權益保障機制,加大對警察因公受傷、致殘甚至犧牲的補償和撫恤力度,提高相關待遇。
(二)加強對交通民警的培訓力度,形成長效機制,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在現有培訓工作基礎上,采取集中、分散、輪訓等多種方式,進一步加大對交通民警培訓、教育力度,有針對性的強化實戰技能,要形成長效機制,最好定期采取脫產的方式,保證每名民警的學習時間,使民警增強學習意識,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主動提高自身的理論水平和文化修養。通過培訓,使多數民警做到業務精通、法律精熟、技能精湛,在面對人民群眾時,能夠曉之以理,與執法對象良好溝通,使其能夠相互理解、主動配合,在遇到突發事件或拒不配合的情況時,能夠沉著冷靜、機智,果斷地采取有效措施保護自身安全,維護法律尊嚴。
(三)完善法律法規的普及和宣傳機制,增強執法透明度
進一步加大對現有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力度,提高群眾的法制觀念,使群眾熟悉法律法規,了解執法程序,在明白自身享有權利的基礎上,明確自身應當履行的義務和違法所要承擔的責任,從而理解民警執法的現實意義。在宣傳手段上可以采取多種方式,例如通過與屬地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社會團體的聯系,通過對單位相關人員的交通安全教育,形成長效機制,產生示范帶動作用,逐漸提高道路交通參與者整體的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
(四)規范執勤執法行為,爭取群眾理解
加強交通民警執法規范化建設,使民警端正執法思想,從思想上明確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問題,打牢思想基礎,從規范值班、值勤、出警、執法等每個環節入手,切實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努力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執法環境。完善培訓考核機制,使民警熟練掌握交通管理法律法規,牢固樹立依法辦事的觀念,掌握法制信息、動態,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執法工作中做到以法服人,執勤執法注意嚴格依照程序,對待群眾主動熱請服務,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從而獲得群眾的理解和信任。
(五)規范警務、勤務活動,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要嚴格按照《人民警察法》中“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等規定,支持民警在職權、義務和權限范圍內履行職責;要以對黨、對人民、對民警負責的態度,高度重視民警的維權工作;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不參與任何超出法定職權范圍的警務、勤務活動,避免激發黨群關系矛盾,影響警民關系,損害黨和政府形象。交通警察只要是依法行政,就應理直氣壯,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和技巧,提高自我安全意識。
(六)加大投入、改善裝備,保障民警安全執法
篇4
公安部《關于制定公安院校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專業培養方案的意見》(以下簡稱《培養方案》)的下發和實施,標志著公安院校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正式啟動。該《培養方案》確定了公安招錄體制改革在人才培養方向上屬于“訂單式”的培養模式。在著力培養政治業務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公安人才的背景下,貴州警官職業學院作為試點院校之一,探索偵查學教、學、練、戰一體化教學模式,成為當前迫切需要面對和回答的現實課題。偵查技能教育作為公安教育訓練工作的主要組成部分,作為提高廣大民警職業核心能力的基本途徑,只有站在服務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高度來謀劃,置于推動公安教育訓練工作創新發展的全局中來思考,在原有基礎上著重思考在建立有效的教學與考核制度、樹立創新教學思路和確立科學實訓理念上下工夫,不斷總結提煉實踐經驗,提升教學質量和訓練水平,才能真正適應招錄培養體制改革的需要,培養出公安工作急需的應用型專門人才。
一、偵查專業學員所需掌握的知識技能
偵查專業學員所屬的普通執法執勤類崗位是公安機關常規的工作崗位,其工作的主旨在于對刑事案件的查處以及對社會治安的防范與管控。
(一)對偵查專業普通執法執勤類學生的培養目標:培養熟悉我國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掌握偵查技能并能從事普通執法執勤工作的應用性專門人才。
(二)專業核心能力: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偵查專業普通執法執勤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具備現場勘查、一般刑事案件查處、偵查技術與技能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三)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l.熟悉普通執法執勤的方針、政策和法規;2.掌握普通執法執勤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3.掌握普通執法執勤類業務技能;4.具有獨立辦案的基本能力;5.掌握查緝、擒敵、射擊、駕駛等警察技能;6.會偵查、調查取證、審訊、制作法律文書、運用證據定案、緝捕人犯、網上辦案;7.具備做群眾工作的能力。
二、構建適應偵查工作需要的辦學模式和培養方案
(一)加強公安教育改革背景下的課程建設
1.訂單培養模式下的課程建設合作化課程建設合作化體現在學校與公安實戰部門雙方合作進行課程開發、課程設計、課程實施、課程評價等。要求實戰單位較早地介入學校,根據崗位需求,學校與用人部門雙方合作,實施系統的課程設置與課程內容開發;對課程的結構、內容、比例和總體課時做系統地安排、調整、更新和改造;按照專業培養目標,合作開展專業教育、教學和培訓。將“準警察”職業教育融入到教學過程中,及時傳授反映公安工作中的新技術、新理念,使學生較早熟悉公安機關的規章制度和警察文化,強化學生對公安工作的認同感,培養學生的責任感和敬業精神,提高學生的動手能力等。
2.訂單式培養模式下的課程結構模塊化課程模塊化結構更有利于知識、技能體系的合理構建,有利于高技能人才的培養。課程模塊化是將對實現職業培養目標有重要作用的各學科知識,分解成一個個知識點,再將知識點按內在的邏輯整理成相對獨立的知識單元,相關單元組合成同一模塊,不同模塊組合成不同目標的課程,以專業技術訓練為主,組織教學內容,著眼于能力的培養。課程設置為“基本素質模塊+專業必修模塊+選修模塊+實踐模塊”四大模塊。基本素質模塊是為了提高學生的基本職業素質,課程主要包括思想道德、身心健康、法紀素質等;專業必修模塊是為了滿足刑事偵查崗位核心能力需要,圍繞專業核心能力構建課程體系,主要課程包括必修的專業課程;選修模塊是為了拓寬和加深學生的專業技能、增強綜合應變能力和創新發展能力;實踐模塊是為了提高學生的實踐動手能力。
3.訂單式培養模式下的教學組織形式課程教學應采用靈活的“學校與實戰部門合作、師生互動、學用交替”的教學組織形式,以滿足用人單位對人才培養的需要。學生在校以理論學習為主、輔之以實驗、實訓和在公安機關實踐,二者交替進行,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學用結合,讓學生在職業訓練中學習,在學習中進行職業訓練,強化學生技能,增強動手能力,提升職業素質;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邀請公安機關的業務骨干和行業專家給學生開設專題講座,傳授最新業務知識,開展技能培訓,介紹警察文化,組織學生走出校門到公安實戰一線去實習、實踐。
(二)構建職業能力培養模式
1.知識技能體系偵查能力是公安機關刑事偵查工作中所必須運用的專業技能,是分析犯罪活動和認定犯罪的關鍵,也是專業性與技巧性都很強的業務活動。從此定義我們就知道偵查學教學培養的人才與傳統的公安人才在功能上將有所區別,更側重的是對偵查學技能的培養。
2.教學方法偵查專業學生的教學以實踐教學方法為主,再輔之以其他的教學模式。偵查實踐教學一是能提高學生的動手與分析能力,能迅速將偵查技能轉化為戰斗力。理論講授解決的是認識問題,實踐教學解決的是能力問題。經過精心設計的實踐訓練,每個學生都能正確進行現場勘驗,運用各種方法開展案件的查處。二是實現了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偵查學教學理論來自實踐,又指導和服務于實踐。如何讓學生既打下較為扎實的理論功底又掌握偵查的具體技能,是偵查學教學長期研究的課題之一,偵查教學的實踐訓練解決了二者的結合問題,讓學生在學習期間就提前體驗偵查工作,增強學生對偵查工作的感性認識,抽象的理論細化為可操作的具體案件、具體工作,避免了偵查教學的閉門造車、紙上談兵。
(1)案例教學法。案例教學法就是在學生學習和掌握了一定的理論知識的基礎之上,通過解剖具體的案例,讓學生把所學的知識運用于相關的“實踐活動”中,以提高學生發現、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一種教學方法。案例教學具有培養學生開放式思維方式,鍛煉學生的溝通、協調能力,有助于培養他們的團隊精神等優點。案例教學為培養偵查學教學專業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教學環境。
(2)實驗教學法。建立偵查學教學實驗室,通過基礎實驗、單項實驗、綜合實驗、研究性實驗等實驗安排,提高學生偵查技能應用的基本操作能力、對偵查學基本知識的運用能力以及研究創新能力。
(3)情景教學法。情境教學法是教師運用各種教學手段和工具再現課本中所講述的情境,使學生仿佛置身其中、如臨其境的一種教學活動。在偵查學教學中,采用情境教學法,需要教師模擬一個與現實相同或相近的情境(一個案件),為學生提供解決問題的模型(現場勘查、案情分析等),展開與現實問題相類似的探索過程,使學生在獲取感性認識的基礎上,通過實際操作領會相關知識與理論的運用。#p#分頁標題#e#
(4)多媒體教學法。組織教師運用多種軟件制作教學課件,運用多媒體的優勢,展示實戰案例;并定期組織教師集體、相互聽課,課后評課、議課,進行討論,進一步探討多媒體教學與傳統教學方法的互補關系及其最佳結合點。
(5)現場觀摩教學法。現場觀摩教學是提升學員直觀感受的最佳途徑,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與公安實戰部門簽署合作協議,為開展現場觀摩教學活動提供堅實的平臺,如讓學員觀摩審訊、現場勘查等。同時在觀摩教學現場,結合豐富的專業介紹,增加學生的感性認識,在潛移默化中消化理解理論知識,使學生增強職業認同感。
(6)網絡教學法。在學校校園網站中設“精品課程”欄目,為師生查閱包括偵查學教學課程在內的學校精品課程的教學資料提供便利。也可以在校園網站開設在線測試和在線答疑,為師生的教與學提供堅實的互動平臺,開展網上解疑、網上提交作業、網上留言等,實現教師與學生、學生與學生間的自由互動交流,提高教與學的針對性和選擇性。
(三)構建切實可行的學員能力評價模式
新的能力培養模式要求采取新的能力評價模式跟蹤培養效果,評價學生的能力發展程度。傳統的考試方法主要是考察學生對知識的掌握程度,而公安工作需要的是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基礎及良好的溝通協調、分析判斷等能力的偵查學專業人才。傳統的考試方式基本以筆試為主,考試內容多是教材中所涉及的基礎知識,學生的評價全靠分數,極大地限制了學生個性的發展及創造性的發揮。偵查學教學專業強調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在考試形式、內容上可以更加多樣化,在一定比例的筆試基礎知識的考核外,主要考核學生的實踐應用能力。采用傳統的問答式考核與分析研究式考核并重,在考核內容上摒棄死記硬背,重點考察學生對知識的理解和運用能力。
1.使用“多媒體考試課件”進行“多媒體考核”充分利用多媒體課件的直觀、具體、形象表現力強的特點,制作多媒體考試課件,進行多媒體考核。例如:偵查學系列課程里的現場勘查、偵查措施、案件偵查、偵查程序等都可以運用多媒體再現案件進行考核。
2.進行課堂提問法考試、考核課堂講授式教學是理論教學的基本方法之一,學生是否用心聽講,課堂紀律是否有序,教與學是否互動,都直接影響教學質量,適時進行課堂提問法考試、考核,可起到非常好的效果;同時有利于學生的課前預習、課后復習,及時消化、鞏固所學的內容。
3.與實戰相結合,采用個性化考核方式針對本課程具有的很強的實踐性,摒棄死記硬背,靈活應用所學知識進行案例分析,加大平時成績尤其是實踐能力成績在總成績中的比例,如以勘查一個模擬犯罪現場制作現場分析報告來代替閉卷考試,以分析一個案例來代替閉卷考試,因為考核方式的不同,會影響學生學習的積極性,甚至影響學生的學習方向。
三、建設能適應公安教育改革的偵查學教師隊伍
(一)建立院校教師和一線業務骨干雙向交流機制偵查理論與實踐的有機融合實施的關鍵是教師,因此建設一支既精通專業理論,又通曉實戰業務的素質優良的教師隊伍是公安教育轉軌工作的重中之重。合格的偵查專業教師必須是既有深厚的理論知識,同時又具有實際操作能力的“專家型”教師。從我院的情況來看有相當一部分教師來自普通院校,長期脫離實踐,知識陳舊,實踐能力不足,因而很不適應警察職業教育需要。要敢于打破師資隊伍的穩定性,不斷更新教官隊伍,因此可根據專業教學的需要,按照公開考試、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從公安實踐部門遴選政治素質高、實踐經驗豐富的優秀人才,充實公安教育崗位。
(二)專任教師輪換制專任教師經常性地去實戰部門實踐或掛職,通過具體的公安實踐活動,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與實戰能力。專任教師下派鍛煉的時間一般為一至兩年。
(三)聘任行業專家制在偵查專業職業訓練教學中,一些課程尤其是實務教學與操作性訓練項目還可以從行業專家中聘任,如從公安機關聘請知名偵查專家授課等等。專兼結合加上內外結合,可以優化教師隊伍,提高職業教學水平。
四、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更新教育思想和教育觀念,著力培養學員的忠誠意識、責任意識、及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意識,著力改革教學方法和訓練手段
(一)培養學員的忠誠意識民警的忠誠意識體現在對黨忠誠、對人民忠誠、對事業的忠誠和對法律的忠誠上。因此人民警察忠誠教育必須堅持以理想信念教育為核心,以鑄就忠誠警魂為根本,以忠于黨、忠于祖國、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忠誠教育為重點,以思想道德建設為基礎,以人民警察全面發展為目標,努力做好人民警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只有這樣才能為國家培養政治上忠誠可靠的公安專門人才。對人民警察的忠誠教育要圍繞磨礪忠誠的品格、增強忠誠的能力、打造忠誠服務的品牌、營造忠誠的環境方面下功夫.
(二)培養學員的責任意識所謂責任,是你的行為對別人的事情有因果聯系,通過你的付出給別人帶來一定的利益。一個人的行為對他人的影響,叫做負責任。當一個人感覺他的行為對其他人有影響的時候,他就有了重要感,有了價值感。當警察被賦于責任時,就感覺自己絕對重要,有了重要感就有了自律,自律就意味著主動。責任心是一個人生命的纖繩。有了責任心、一個人才能把自己的生命與別人的生命聯系起來,才會產生自我價值感。一個沒有責任心、沒有價值感的民警,找不到自己的生命在社會中的地位與重要性,便會感到迷惘,因而就會失去創造成就的動力,而容易為其他一些物質性的輕浮的事物所吸引,沉溺其中,平庸地混過一生。在對警察的教育中要貫徹“責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因為公安工作關系著國家、社會、群眾的利益,任何不負責任的行為都會損害國家和群眾的利益。在教學中可以通過案例剖析、組織討論,通過正反兩方面典型的事例等對學員進行教育,把責任意識根植于民警心中。
(三)培養學員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意識隨著經濟的發展、法制的健全,公安機關作為一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權力機構,面對新情況,加強對民警的法律教育,強化執法監督力度,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完成神圣的使命,最根本的就是要嚴格執法、公正執法,保持對法律負責的高度精神,讓人民群眾滿意。嚴格執法是對執法人員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貫徹落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一法制建設基本方針的重要內容之一。實踐告訴我們,只有嚴格執法,才能糾正違法行為,保護公共利益和群眾利益,才能體現法律的尊嚴。公正執法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所謂公正執法,就是要求在執法活動中,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對一切主體、一切形式的違法犯罪行為毫無情面地進行法律追究,決不允許任何違法犯罪分子逍遙法外。同時,以對人民的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糾正執法活動的偏差和失誤,有效地保護人民的合法利益。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意識的培養可以通過開展專題教育、座談討論、撰寫論文、演講考試等形式進行。采取教師講課、邀請專家學者和在公安戰線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模范人物作報告、座談討論等方式方法,把教育搞活。在教育中開展“以案析理”活動,強化學生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意識。可以組織力量認真編寫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案例,挖掘、整理一批民警身邊發生的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正面典型和違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反面典型案例,對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要求逐一加以點評,匯編成冊發給每一位學生并組織好學習閱讀。#p#分頁標題#e#
(四)注重教案的編寫在教學中要編寫為培養警察各種能力服務的小冊子、活頁教材,制作“教學軟件包”(包括教學大綱、實訓大綱、教師講義、學員手冊、評估標準、多媒體課件、必要的參考資料等),使公安工作中最鮮活的實戰內容能夠及時反映到課程中來,走出“講書本、抄書本、背書本、考書本”的誤區。
(五)注重教學訓練方法的開發
認真貫徹貼近實戰、精講多練、學以致用的原則,積極開展教學訓練方法的研究活動,改變課程實施過于強調接受學習、死記硬背、機械灌輸的教學現狀。既要發揮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的主導作用,變注入式教學為啟發式教學,變脫離實際的教學為貼近實戰的教學,變教學內容的程式化呈現為生動化呈現,實現教學方法的多樣化、科學化、有效化,真正做到提高教師“教”的質量;更要突出學員的主體作用,變被動學習為主動學習,變個體學習為合作學習,變枯燥學習為趣味學習,變封閉學習為開放學習,培養學員自覺參與、探索公安工作的能力,真正做到提高學員“學”的質量。以“積極開發、綜合應用”為原則,進一步發揮現代教育技術在教學中的重要作用,實現教學手段的現代化、多樣化,并以此為抓手,突破傳統的課堂教學模式開展教學活動。在建立、健全現代教育技術環境的同時,實施教師角色、學員地位、教學過程的轉變。
(六)注重實踐教學模式構建
1.開發與實戰接軌的模擬性教學訓練項目,在偵查學教學中,主要以模擬實訓教學為主,有針對性地加強現場勘查、案件分析等的模擬性教學訓練。
篇5
關鍵詞:散打 技術分析 警察格斗
中圖分類號:G8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643(2013)03-0047-03
我國對政法干警的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已悄然展開。我校監獄學專業政法干警試點班即是采取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的監獄學本科教育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這些學員能入學就意味著能就業,某種程度上講,他們在校的學習與崗前培訓是一脈相承的。試點班的生源專業廣泛,大多數學員之前對警察職業的了解近乎一張白紙。格斗技術是警察應當具備最基本的自我防護與強制能力,而達到一定的格斗技術水平,需要長時間的訓練積累。他們有二到三個學期的警務技能課,使學員們從近乎白紙到較強的技擊水平,將為他們日后的警察生涯打好一項基礎。
警用武術屬于實用武術,其特點是簡單實用,一招制敵,且便于統一練習。常用格斗技術是我們所熟知的,然而具體到技術的實用性,我們通常是主觀認定的,因為警察在執勤中與不法分子的格斗片段不易記錄,也就不便分析、總結實用技術。在熱兵器時代,武術在軍隊、警隊戰斗中的作用較小,但軍、警的防衛控制技能仍是武術的攻防核心價值的主要實現形式。從軍事中脫離出來的中國武術,在民間得到了更好的發展,社會價值不斷擴展,其中散打比賽較為集中的體現著武術的技擊本質。散打對抗比賽中,各技術的使用次數與得分顯示出某技術的合理性與技擊價值,而量化的指標便于分析、總結實用技術。我們不妨從散打比賽中篩選實用的技法,并借鑒散打的前沿技術,以便在有限的訓練時間里,較大程度的提高我校警察學員的格斗能力。
1 研究對象與方法
1.1研究對象
2007年、2011年全國男子武術散打錦標賽各級別前32強的比賽520局;其中,85kg級及以上級別場次較少(因資料原因),其他級別至少10場(棄權未列入研究范圍之內)。
1.2研究方法
1.2.1文獻資料法
通過中國知網檢索關鍵詞:警務技能、實用武術、散打技術、散打競賽規則,搜集到相關論文150余篇,并篩選出與主題關聯性較強的論文30余篇。
1.2.2錄像分析法
通過錄像分析法,統計出技術使用次數、得分。具體方法:視頻分析人員為1名國際級裁判,2名國家一級裁判,根據2名及以上分析員同時給出的技術指標及得分進行記錄;2名以下分析員所給出的技術指標次數及得分不列入統計數據中。
1.2.3數理統計法
原始數據的處理使用Excel軟件,并運用spss 19.0軟件分析數據。
2 研究結果與分析
2.1散打新舊規則的變動與說明
201 1年散打新規則所修訂的條款(見表1),中心思想是為了:加快比賽節奏,提高摔法得分難度,限制比賽中的消極因素,迫使隊員積極對抗。規則的修改是為了散打技術能夠均衡發展,降低規則對技擊的不良影響。
2.2散打技術的使用情況及在警察格斗中的價值
本文統計了新規則實施前后的比賽指標,以便在對比中撇開規則因素,更好地分析各項技術對警察格斗訓練的價值。
所統計的技術指標是散打比賽中使用頻率較多的技法,一些罕見技術未列入表中。數據(見表2)顯示,散打隊員常用的技法也就是散打運動的三大技術體系,拳法、腿法、摔法及其組合動作。總體上看,每局比賽技術使用總數明顯增加,表明規則修改使得對抗更加激烈了;每局得分高度顯著性增高,說明隊員的攻擊效果增加。但各技法的用途及其攻防價值明顯不同,對常用技術進行評估,有助于警察學員在有限的課時里快速弄清楚簡明而實用的攻防體系,以便重點練習。
重擊頭部對散打隊員的戰斗力影響極大,需要強調警察學員對頭部的防護。“武林風”擂臺上出現過一些選手,因其注重點在本門派的技法與風格上,而在細節上實戰基本姿勢中雙拳較低,被多次擊中頭部。警員將來在執勤中多數不會穿著格斗護具,因此除了養成正確的基本姿勢注重頭部防護之外,也要加強對腹部、襠部的防護意識。只有形成了較為系統的防護技術,才能更好的強化進攻技術。
2.2.1拳法的使用情況及在警察格斗中的適用
統計數據(見表2)顯示,新規則下散打比賽中拳法每局使用總次數略有增加,拳法得分高度顯著性增長,但拳法得分基數及得分貢獻率較低。新舊規則下拳法單獨使用次數少于腿法,是技術體系中的第二大技法,表明它在技擊中的作用是舉足輕重的。而拳法得分少表明,實力相當的散打運動員對抗時,拳法更多的是以攻為守,或是拳法對于受過良好訓練的人而言易于防住。也就是說,拳法精湛者如果遇到防守或拳法弱的選手,出拳仍能得勢。警察執勤中面對的客體受過良好技擊訓練的人應當是少數,所以拳法在警察格斗中除有防守作用外,還有較大的攻擊價值。
直拳在拳法中使用次數最多(見表2),占出拳次數的一半還多,僅從這一點可以看出直拳是拳法進攻的最主要技法。對于同一目標,直拳進攻的距離最近,耗時就相對較少,擊中目標的幾率就大。警察與不法分子展開對抗時,我方使用直拳攻擊其面部,直接快速命中率較高,會達到較好的威懾效果。所以,直拳應當作為警察格斗的重要技法之一。
擺拳使用次數位居拳法第二,它是弧線拳,進攻距離遠,力量大,是拳法中擊打效果較優的招式。擺拳攻擊對方側面部,防守難度較大,在散打比賽中較其他拳法得分高。警察可在危急時刻擺擊歹徒下頜側面,對腦部的震蕩會使對方瞬間失去意識,削弱其抗擊力。因此,警察格斗訓練中同樣應當重視擺拳技術練習,使其成為另一重要的拳法攻擊技術。
勾拳在拳法中使用明顯較少,其在比賽中不易得分。其原因在于勾拳是近身攻擊技術,抱纏時使用勾拳常常受到對手的拉扯,不易發揮其威力。但勾拳畢竟是近身時有效的進攻方式,在雙方貼身時使用勾拳擊打對方腹部、下頜,可重創對手并能以攻擊的方式使雙方分開,以便于脫身尋機再戰。所以,勾拳在警察格斗訓練中也不容忽視。
2.2.2腿法的使用情況及在警察格斗中的適用
新舊規則下,腿法平均每局出現的次數都是技術體系中最多的(見表2)。2007年散打錦標賽腿法得分略低于摔法,位居第二;201 1年散打錦標賽腿法得分位居各大技術之首。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腿法在技擊中占有首要地位。武術諺語中講“拳是兩扇門,全憑腳打人”,也表明了腿法是最主要的攻擊技術。
表2數據顯示,鞭腿在新舊規則下都是使用次數、得分最多的技術,也就意味著鞭腿是所有散打技術中技擊價值相對最大的技法。從技術自身來看,鞭腿是由提膝前擺一轉身扣膝一挺膝鞭撻等環節組成,在實戰中由于支撐腳與擊打點在左右兩側,使得轉身角度較小,重心變化不大,所以整體而言,鞭腿技術難度相對較小。鞭腿是弧線腿法,攻擊對方身體側面,防守難度略大一些,其旋轉性與鞭撻發力表現出較大的力量。警察格斗中正是需要技術難度小,力量大,隱蔽性強的技術。警察執法中更多的是對不法分子暴力行為的遏制,且盡量減小對其損傷,而使用鞭腿攻擊對方腿部、肋部,尤其是膝關節通常能暫時減弱不法分子的攻擊能力,所以適合警察實戰的情形。
側踹腿比正蹬腿使用的次數多(見表2),新規則下側踹次數略有減少,而正蹬次數高度顯著性增加,但二者的使用次數和得分基數較低。說明此兩種腿法在訓練有素的對手之間不太適用。原因如下,側踹腿有轉體側身動作,重心浮動大,不易掌握;正蹬腿是正面直線攻擊,易被接摔。正蹬次數極顯著性增加,表明正蹬技術受到了新規則的推進,或者說正蹬在阻截戰術中的價值仍然保留著。警察隊伍中人員的年齡分布于各個年齡段,使用腿法的選擇也需適合自身條件。側踹腿可以在年輕警員訓練時規范練習,由個人根據興趣而加強。
正蹬腿技術難度小,易掌握,阻擊效果好,宜正面進攻使用。對于攻防練習不多的對手,正蹬腿倒是有一定的攻擊價值。但警務實戰并非運動比賽,不容出錯,所以在訓練時除了加強正蹬腿技術的攻擊力,還要強調蹬腿之后的順勢收腿,攻防結合。
2.2.3摔法的使用情況及在警察格斗中的適用
摔法在散打比賽中一度是首要得分技術,素有“唯摔獲勝”的說法,新規則提高了摔法得分的難度,使得摔法得分與次數相對減少。摔法在警察格斗中的應用需要捋清思路。散打比賽中摔法使用次數多,得分貢獻率高,與規則中摔法得分規定有關,老規則規定:先后倒地,后倒地者得一分,將對方摔倒且本人未倒或使用技術將對方摔倒本人順勢站立的得兩分。散打比賽中有一方倒地,裁判即叫停,而警察與不法分子格斗中是不存在叫停的,需要果斷、快速的優勝。而警察與歹徒格斗中,歹徒的反抗基本上不會考慮力量的大小,為了逃脫,往往會用盡全力,所以警察使用接招摔時應當在了解對手特點或是戰機優質的情況下;另外,摔法中常會出現角力的情況,則力量消耗較大,所以警察格斗中適用快速抱摔(近身摔),安全起見不易與歹徒抱纏扭打,應當攻其不備,快速抱摔加以控制。
2.2.4組合技術使用情況及在警察格斗中的適用
組合技術每局平均使用次數和得分都有明顯增長(見表2)。隨著散打技術的發展,隊員的各項技術都達到了較高的水平,散打比賽的觀眾對比賽觀賞性的要求也在提升,從技術進一步發展和提高觀賞性來看,組合技術符合以上兩點的共同要求。警察格斗水平也需要提升,除了練好單個技術,也應當掌握擅長的組合技術。在競爭激烈、高水平的散打比賽中,運動員都喜歡采用構成簡單、實用、易用、耗能小的二次或三次組合動作,且二次組合動作的運用處于主體地位。鑒于警員的實際情況,可根據自身的條件,設計主動進攻型,防守反擊型,反擊型的二、三次組合動作,不在乎多而在于精。
3 結論
根據以上分析,我校監獄警察學員格斗訓練的技術內容,有如下方案。
(1)拳法:以直拳和擺拳為重點,勾拳為輔,轉身鞭拳作為介紹內容,為格斗愛好者提供空間。加強直拳和擺拳的擊打速度與力量,強調擰腰、蹬地發力。
(2)腿法:打造鞭腿特長,重在攻擊對手大腿及膝關節,以減弱或消除對手的攻擊能力。熟練使用正蹬腿法,尤其注重正蹬的阻擊作用,正蹬練習中在強調其攻擊作用的同時要重視蹬腿之后的收腿,以減小直線腿法被接摔的風險。
(3)摔法:重點練習接招摔加反關節控制,達到借力打力的效果。散打中的近身快摔技術,可用于警務實戰中秘密抓捕嫌疑人,以便速戰速決,減小社會影響。
篇6
論文摘要:教學是一門科學,也是一門藝術,如何在有限的教學時間里實現教學目標,有效的教學設計是關鍵。從教學設計原則、教學環節設計、作業設計和課堂教學的延伸幾個方面提出了英語課堂設計的有效策略,以期提高學習效率。
為了培養學員用英語處理與解決邊防執勤執法工作中所遇到的涉外問題和情況的能力,更好地樹立邊防警官的良好形象,邊防院校開設了英語課程。那么,怎樣才能做好新形勢、新任務下教學的課堂設計呢?通過近幾年的教學探索與實踐,筆者認為做好課程設計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教學設計的原則
通過英語學科知識的傳授和能力培養,提高學員的人文素養,增強學員的實踐能力,培養學員的觀察、記憶、思維、想象能力和創新精神,幫助學員了解世界和中西方文化的差異,拓展視野,培養愛國主義精神,形成健康的人生觀。同時在授課過程中,要關注每個學員的情感,激發他們學習英語的興趣,幫助他們建立學習的成就感和自信心,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形成有效的學習策略,發展自主學習的能力和合作精神,使他們在學習過程中發展綜合運用語言的能力。
二、關注課堂教學環節,增強教學效果
1.合理開展語音教學,提高學員的聽說能力。“聽不懂,開口難”歷來是學員外語學習中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聽不懂”主要是因為學員聽得不多,語音知識不扎實,而“開口難”這種現象則是學員過多地自我抑制、自信心不足所造成的。要解決這些問題,就要遵循語言教學的規律,在教學過程中盡量多安排時間讓學員聽,同時盡量多地為學員提供開口的機會,運用多種形式讓學員開口,有計劃地組織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課外英語活動,如朗誦、唱歌、講故事、演講、表演、英語角、主題班會和展覽等。
2.掌握單詞和語法,練好基本功。在詞匯教學中,要注重將記單詞的質和量相結合,學的詞匯越多,搭配使用就越廣,聯系性、系統性也會隨之而加強,鞏固和熟練程度自然也會有所提高。在授課過程中要側重講解記憶詞匯的技巧而不是單詞本身,比如構詞記憶法、形音聯系記憶、聯想記憶等。
3.在語法教學中,根據不同語法現象的特點,選擇不同的教學方法。例如,有的語法規則采用句型或句式套用的方式比單純講練效果要好,而且節約時間,比如強調句式、直接引語、間接引語等。在列句式之前要引導學員觀察和分析例句,并講清各部分的語法功能及意義。學員理解后,再進行套用,并進一步在教員設計的情境中練習,熟練以后,模式就牢牢地在學員的頭腦中定型了。有的語法規則用英語敘述很難使學員準確地理解。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用事例、簡圖、表演等手段使其形象化,把語法還原成實踐。而對一些簡單零亂又不好記憶的項目,用圖表概括就會一目了然。比如人稱代詞的格和物主代詞,用圖表展示會給視覺以強烈的刺激,使學員更容易記憶。在講解可數名詞變復數時,可把語法規則編成口訣,這樣學員背起來就朗朗上口。
4.不斷培訓學員的閱讀技巧,提高理解和寫作能力。除了聽、說之外,學員在英語學習中的另外兩大難關就是閱讀和寫作。為了快速提高學員的閱讀能力,在充分利用課文講解閱讀技巧的同時,更重要的是收集與課文有關的材料印發給學員,鼓勵學員課后閱讀,不斷擴大詞匯量,一定的詞匯量是提高閱讀能力的基礎。此外,要想提高學員的寫作水平,除了在課堂上對寫作技巧及文章的主題思想、結構進行認真講解外,還要舉例示范,讓學員仿寫,以加深印象,提高寫作水平。
三、作業設計
在英語教學中,作業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環節,“作業是課堂教學的延伸,是檢驗教學成果和學員學習情況的途徑”。因此在作業設計方面應在與教學內容一致的前提下力求新穎、合理,充分發揮學員學習的主動性。作業不在于多少,關鍵在于適量、適度、適時。傳統意義上的英語作業可分為書面作業、口語及聽力作業兩部分。在我校的英語教學中,我們適時對作業進行設計,通過改、編、演教材中的對話,一方面可以使學員鞏固所學知識,提高綜合運用語言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給學員提供一個展示才能的平臺。比如在進行《邊防英語》教學中,我要求學員根據課本內容,將對話改編成小劇本,讓學員扮演inspector(檢查員)和passenger(旅客)兩個角色,然后在課堂上進行表演。這種新型的作業方式給學員一種耳目一新的感覺,因此課堂氣氛非常活躍。通過表演展示,學員不僅掌握了各種情境中應使用的語言,鍛煉了語言交際能力,而且在相互的合作過程中學會了互相欣賞、互相評價。
四、課堂教學的延伸
在英語教學中,注重課外學習軟環境的開發,為學員搭建合理可行的課外學習平臺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環節。
1.發揮軍校管理優勢,滲透英語學習策略。軍校學員實行統一管理,自由支配時間相對減少,課外學習常與軍事訓練或其他的勤務發生沖突,因此要嘗試將軍事英語與學員的日常軍事訓練相結合,在訓練間隙讓學員練習英語口令,使英語學習更加貼近學員的生活。此外,在學員中嘗試“課外互助法”,即發揮“學習三互小組”的作用,將學員按成績好壞分為若干小組,以達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2.注重情感策略,增強學員學習信心。在情感策略中,調動情感積極因素,克服消極情緒,最根本的一條就是要形成友好信賴的師生關系。通過了解,我發現學員普遍存在這樣的偏見:在處理涉外事務時,大活動有外交人員,小場合有隨隊翻譯,加上英語學習在短期內很難看出效果,因而英語學習好壞不重要。這種模糊的學習目的直接影響了學員學習英語的信心。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是幫助他們克服心理障礙,樹立自信心。正如世界上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一樣,每個學員都是一個特殊的個體,這就要求教員必須用心用情地深入到每個學生的內心世界,努力營造一種民主、自由、輕松、愉快的氛圍,創設良好的師生關系,用自己的情感去感染學員,走到學員中間,縮短和學員的距離。在這種平等、和諧、熱烈的氛圍中,更好地激發學生學習的主體性和創造的積極性。
3.依托認知策略,提高操作技能。首先從學習資源上將課堂教材按模塊科學分類,將一部分內容有計劃地延伸到課外,并有針對性地加入一些易于操練的輔助內容。比如,讓學員使用電子有聲詞典或mp3等電子設備進行聽力練習。課外選取英漢雙字幕或漢語字幕的經典影片,讓學員邊看邊記筆記,以掌握純正地道的英語發音。通過“積累知識—培養毅力—養成習慣—取得成效—提升自信心—升華學習素質”六個過程,最終可達到建構完整的語言體系和提升人格素質的目的。
參考文獻:
[1]包天仁.當前我國英語基礎教育的十大熱點問題與對策[J].外語教學研究:基礎教育,2006.
篇7
論文關鍵詞 非機動車 行人 交通違法
一、合理完善非機動車與行人交通相關的法律法規
(一) 完善非機動車交通相關的法律法規
首先,要完善電動自行車的國家標準體系建設。由于目前國家關于電動自行車的標準體系太過陳舊,應盡快建立科學、合理、完整的相關國家標準體系,給現在關于電動自行車標準的爭議一個明確的回應。同時,要建立和完善國家標準的有效審查和定期評價制度,避免國家標準的停滯不前,與社會經濟的發展脫節,保證國家標準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
其次,國家應統一立法,完善電動自行車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目前,各地區對于電動自行車的相關法律規定并不統一,尤其是對待超標電動自行車的政策更是相差甚遠。筆者認為,應當由國家統一制定全國范圍的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使各地電動自行車的管理有法可依。
最后,各地區可在國家統一的行政法規的框架和原則內,針對本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更具有針對性、操作性更強的實施細則。具體可包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管理和使用等環節,實現對電動自行車的全程、全方位監管,改變目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管理相互脫節、各自為政的狀況;同時,各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試推行電動自行車準駕制度、非機動車強制保險制度、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等制度,真正將電動自行車納入正規管理軌道,從根本上改變管理失控、無序行駛的現狀。
(二)完善行人交通相關的法律法規
健全的法律和執法體系既是降低行人交通違法率的重要保障,也是行人自身安全出行的可靠保障。但是僅僅一部《道路交通安全法》無法全面有效的解決行人交通違法的所有問題。在實際的道路交通管理中,現行的法律法規存在諸多問題,如違法成本太低沒有震懾力,對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可操作性不強等等,需要出臺配套的行政法規來完善行人交通的法制體系,規范出行行為,對行人交通違法行為起到震懾作用,最終保障機動車、非機動車與行人在“通行權”上的相對合理與公平,從而達到減少行人交通違法行為數量和降低事故率的目的。
首先,在立法上要提高行人交通違法行為的違法成本。國外對于行人交通違法的處罰都非常嚴厲:在美國,對行人交通違法各州的罰款數額從2美元到1000美元不等,但是處罰記錄都要納入個人信用記錄中,而且如果情況危急,當地警察還有權力對亂闖紅燈的行人進行拘留;澳大利亞對行人亂穿馬路的行為罰款200澳元(約1300元人民幣);新加坡對行人亂穿馬路的行為懲罰更加嚴厲,第一次闖紅燈,罰款200新元(約人民幣1000元),第二、三次闖紅燈,最重可判半年到一年的監禁。相比之下,我國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為:“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很明顯可以發現在經濟快速發展、物價不斷上漲的今天,這樣的處罰非常輕,已經無法起到震懾的效果。筆者認為,盡快立法提高行人的交通違法成本是行人交通管理的重要措施。一方面,可以通過立法提高對行人交通違法的罰款金額,提高違法成本,這也是國際上多國的做法,而且已經有了非常好的效果;另一方面,與國際上多樣化的處罰方式相比,我們單一的罰款效果欠佳,應通過立法增加對行人交通違法的處罰方式,要盡快將對道路交通違法的處罰方式與國際接軌,借鑒國際上的有效做法,比如,讓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與個人的信用記錄相掛鉤,通報給所在單位或者媒體等等,以此約束行人交通違法的隨意性。
其次,要提高行人交通違法相關法律的可操作性。實踐中交通管理部門執法難的問題一直存在,主要是因為相關法律規定的可操作性較差,法律法規規定的處罰手段難以施行。比如說在交警對行人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時,許多行人都是“耍賴”,喊著“我沒帶錢,沒帶身份證,你能拿我怎樣”,而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交警無其他措施可以采取,執法也很無奈。筆者認為,在下一步的立法中應及時予以明確,統一處罰的手段和方式。比如,未來的身份證會逐步的攜帶指紋等信息,如果行人“耍賴”,既不交罰款也不交代個人信息的話,交警可強制其輸入指紋,通過公安網查找其身份證信息,讓其無法逃避處罰;或者通過攝像、拍照等方式獲取當事人照片,通過公安網查找其身份信息,確定當事人真實身份,進而進行相應處罰。
二、完善非機動車與行人的交通設施建設
(一)行人、非機動車道路設施建設
目前,雖然我國機動車保有量在快速增加,公共交通也在不斷完善,但是還有很大一部分居民出行還是靠非機動車或步行,加上非機動車的經濟、便利以及較快的速度,行人與非機動車,作為與快速機動車交通形成對比的“慢行交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不可替代性,未來長時間內仍是居民出行的重要交通方式,而行人與非機動車使用的“慢行交通空間”則依舊是城市道路交通的重要組成部分,那么道路交通的設計、建設和管理部門,就應當將行人、非機動車與機動車同樣地提供安全的道路和交通環境,即提供更快捷、更安全、更舒適的“慢行交通空間”,改變現在偏向于機動車通行與道路建設的現狀。
首先,在城市道路規劃過程中要體現非機動車、行人優先的理念,盡快將非機動車道的規劃納入道路規劃。遇有交叉路口,要首先考慮方便非機動車、行人出行,可在道路規劃及建設過程中引入“城市慢行交通理念”,比如可以將交叉路口的機動車道從立體空間上與非機動車道進行分離,使機動車道交叉路口整體抬高形成高架快速交通流,非機動車道與人行道在地平面通行從而形成慢行交通流。這樣可以有效避免非機動車和行人與機動車在路叉通行所增加的危險,保障行人與非機動車的通行安全。筆者所在的石家莊市裕華路與中華大街交叉路口的機動車道就是按照這種方案設計的,實踐證明,這種設計很好的進行了“機非分離”,既保證了非機動車和行人在橋下的“慢行空間”的安全通行,又使得機動車可以在橋上的“快行空間”放心、安全、快速通過。
其次,為了避免非機動車與機動車搶道而造成的交通秩序混亂和交通事故隱患,在現有的關于非機動車不能侵占機動車道的基礎上,要盡快的制定法律法規及實施細則杜絕機動車對非機動車的“侵犯”,比如說,要盡快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不得以擠壓非機動車道來增加機動車道的寬度,要嚴懲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停車等等。與此同時,隨著近年來我國機動車保有量的持續快速增長,機動車停車場的建設則相對滯后,大中城市此類矛盾更加突出,從而造成機動車大量侵占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解決這一矛盾的根本方法是在城市的規劃過程中要重視對城市功能的科學、合理設計,根據公眾日益增長的停車需求,政府有關部門應盡快主導修建占地較少的立體停車場、地下停車場等,同時還可以將大型停車場的入口通過空中走廊或地下通道直接與機動車道進行對接,使機動車直接跨越非機動車和人行道進入停車場,從而有效防止大型商業區附近機動車擠占非機動車道的現象,達到避免交通擁堵、防止交通事故的目的。諸如此類,只有將違法治理與完善城市功能相結合,才能切實解決機動車侵占非機動車道的突出問題。
最后,政府部門應盡快加強非機動車交通出行系統的總規劃,為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提供安全暢通的道路空間。應盡快修改不合實際的非機動車道路技術標準,讓符合國家標準的非機動車有路可行,平等保護所有交通參與者的路權。通過完整的非機動車道路網、合理的交通設施布局、平整的非機動車道、清晰的交通標識等交通管理設施,保證非機動車交通的安全性、連貫性、舒適性,完善非機動車交通體系的建設。
(二) 行人過街設施建設
由于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有很大的差距,道路呈現多個等級,差別也較大,因此在行人過街基礎設施的建設上,應在堅持按照“慢行交通空間”優先、行人優先的理念前提下,根據不同道路的不同需求來不斷完善。
首先,城市快速道路及主干路,作為城市交通的主動脈,其最初建設的目的就是保證機動車輛的快速通行,因此目前此類道路上車速快、車流量大,因此必須避免平面交叉,而傳統的過街天橋或者地下通道等立體交叉設施又不能實現行人的方便、快捷、省力出行,這樣的不便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更多的違章通行,因此未來在立體交通系統的建設過程中要減少傳統的過街天橋、地道橋,應更多的在修建機動車道時將機動車道高架通行或者入地穿行,將地面規劃為“慢行交通空間”,降低行人的通行成本,減少行人橫穿機動車道的概率,在實現行人安全過街的同時,保證機動車的行駛速度。
其次,在城市的支路以及小區或單位內部,要以保障行人通行為優先。與快速道路與主干路不同,城市支路以及單位或小區內部,道路設計目的應首先是方便通行、保證安全,其次才是速度,所以在過街設施的設計理念上更要以行人為主,通過在道路上設置減速帶,增加平面交叉的人行橫道數量和信號燈等措施,強制機動車減速,保障行人的交通安全。
再者,要滿足特殊人群對過街設施的要求。目前我國各地普遍為特殊人群設置有專用的交通設施,但部分過街設施設置還不夠科學,設計、規劃部門應在設置過街設施時多考慮殘障人士的需求,如為盲人在道路交叉口設置聲音提示,為坐輪椅的殘疾人士在人行橫道與人行道交界處應考慮設置斜坡,方便其通行。
最后,要加強交通設施的研究探討、合理配置。交管部門和設施管理部門對于交通設施要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障其正常使用,要不斷引進新技術,改變新觀念,研究新方法,使交通設施的配置更加科學、合理。要結合現有的SCOOT( Split-Cycle-Offset Optimization Technique )、ACTRA ( ADVANCED CONTROL & Traffic Responsive Algorithm) 和SCATS等信號控制設備,研究多時段、多相位控制方法,加裝流量感應設備,實施“綠波帶”(線協調控制)、自適應流量控制和同相位區域連鎖控制,探索信號控制設備同地理信息系統(GIS)、交通誘導系統及交通指揮系統相集成,實現交通智能自動化控制。
(三)大力發展公共交通
在規范機動車、非機動車以及行人交通秩序的同時,相關部門應加強對公共交通事業增加投入,加快制定公交優先戰略的具體政策,促進公共交通事業有效、合理的發展。通過增加公交線路,增加公交車的運行時間,擴大公交、地鐵的覆蓋范圍,用高質量、優服務吸引更多的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勵公交、地鐵、輕軌、鐵路、機場多元化通行,減少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上路的數量和幾率,緩解機動車以及非機動車對城市交通管理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三、完善非機動車與行人行政管理相關制度建設
(一)交通違法治理向非機動車與行人傾斜
一是加大對非機動車與行人的執法力度。交通管理部門對非機動車與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要積極依法管理,及時勸阻違法行為人,嚴格查處和糾正,加大執法力度,把對非機動車與行人交通違法管理上升到與對機動車駕駛人管理的同等高度,提高交通管理對非機動車與行人的震懾力。執勤交警在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亂穿亂拐、逆行,行人闖紅燈、翻越護欄等現場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中,必須見違必糾、糾違必嚴,對于那些企圖逃避交通違法處罰的,應該做好耐心的教育工作,讓他們主動承認,知悉自己違法行為的危險性;對于不聽勸阻,仍然違規違法通行,影響正常的交通秩序的,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處罰,形成嚴管嚴糾的態勢,轉變非機動車與行人的錯誤觀念,樹立交通守法意識,確保人民群眾出行安全。
二是提高執法中的技術含量以提高執法效率。例如,可以研發一種系統,這個系統可以根據行人的體態特征、頭像、指紋等信息與公安網身份數據庫校對來確定違法行人的身份信息等等來進行違法處理。
三是交管部門執法人員要樹立正確的執法理念。交通執法人員應當樹立以人為本、執法為民的理念。在管理上,要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執法水平,實施人性化的管理;在執法過程中,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按照操作流程依法實施處罰,保證被處罰人陳述、申辯和提出異議的權利,從而促進和諧交通的建設,整個社會才能更加和諧。
四是要切實解決對非機動車和行人的行政處罰執行問題。要結合國家正在完善的司法執行改革,將行政處罰中失信被處罰人違法信息納入失信懲戒系統,依法依規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其他方式向社會予以公布,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相關信息,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相關人員予以信用懲戒和限制消費。必要時,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行政處罰決定,從而保證行政處罰能夠得到有效執行。
(二)加強超標電動自行車源頭的治理
在我國,電動自行車的保有量早就超過了2億輛,但是,這其中有百分之六十以上都是超標車,不能在速度、重量、功能等方面達到國家標準。為有效解決電動自行車超標的問題,應該盡早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生產環節和銷售環節的監管,聯合交管部門、工商部門、質量監督部門一起,形成合力,定期抽查或檢查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制造的電動自行車是否符合國家標準,逐步建立和完善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市場準入制度,對無證經營或者生產超標電動自行車經處罰仍不停止的要堅決予以取締,責令停止生產、營業,將電動自行車的生產、銷售、使用納入正規渠道管理。
(三)做好交通法普及教育,形成長期機制
一是加強基礎階段交通安全教育。要加強交通安全教育,主要是在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階段,要進一步明確教育部門、宣傳部門、交通管理部門等共同的責任,明晰各部門的職責,避免互相推諉。
二是加強源頭教育。交通違法處罰的最終目的還是指引行人自覺遵守法律,所以提高個人素質、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安全意識、文明意識才是交通管理工作的源頭。對法律心存敬畏、深刻理解違反法律的后果,了解違法一定會付出沉重的代價,人們自然會遵紀守法。所以,無論是學校、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都必須從源頭抓起,長期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引導其遵守交通法,自覺抵制交通違法。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各單位有此義務的 。交通管理部門應對各單位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