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風險論文范文

時間:2023-04-04 1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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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風險論文

篇1

關鍵詞:稅收執法風險防范

一、稅收執法風險的概念

所謂執法風險,就是具執法資格的國家公務人員在執行法律、法規所賦予的權力或履行職責的過程中,存在有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要求的行為執法或履行職責,侵犯、損害了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給國家或人民群眾造成一定的物質或精神上的損失以及應履行而未履行職責,所應承擔的責任。稅收執法作為國家行政執法的一部分,承擔著為國聚財,堵漏增收的重任。正是由于稅務機關是國家財政收支的關鍵部門,已越來越成為國家紀檢監察部門關注的對象。隨著國家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和健全,公民和法人的法律意識及自我保護意識也在不斷增強,如果我們的稅收執法人員不及時調整工作思路,轉變執法觀念,克服隨意執法的老毛病,就隨時存在著執法風險,小到經濟損失,大到觸犯刑律。

二、防范和化解稅收執法風險的意義

防范和化解稅收執法風險的意義就在于保障稅收執法部門有一個安全的稅收執法環境,起到穩定隊伍,增強凝聚力,提高戰斗力的目的,從而促進稅收工作效率,更好地維護稅法的尊嚴。防范和化解稅收執法風險,保障稅收執法安全的意義主要應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維護稅收執法人員的切身利益。如果稅收執法人員的執法安全得不到應有的保障,今天這個受到紀律處分,明天那個受到法律制裁,將嚴重影響稅收執法隊伍的穩定,不利于各項稅收工作的開展。因此,防范和化解稅收執法風險,保障稅收執法安全是保護同志、穩定隊伍的基礎,是內樹正氣、外樹形象的關鍵。

二是樹立稅收執法機關的良好形象。如果我們的稅收執法人員能夠時刻保持執法風險意識,做到正確執法,文明執法,同時做好稅收服務,努力化解征納矛盾,不僅能夠降低執法風險,而且能夠很好地樹立自身以及整個稅收執法隊伍的形象。反之,如果執法方式簡單,執法手段粗暴,就會造成征納關系緊張,降低自身執法安全系數,增大執法風險,損害執法隊伍的形象,使稅收執法工作處于被動。因此,化解稅收執法風險,保障稅收執法安全也是樹立稅收執法機關良好形象的根本。

三是確保稅收征管質量和稅收收入。如果稅收執法人員能夠始終保持執法風險意識,就能確保政令暢通,使各項稅收方針政策及規章制度得到很好地落實,提高執法人員的工作責任心,克服麻痹心理,確保盡職盡責,應收盡收。

三、稅收執法風險的表現形式

一是執法不嚴被追究責任的風險。主要表現為不能嚴格依法治稅,執法隨意性大,疏于管理、、推諉扯皮、處罰不當、違法不究等行政不作為問題。如某稅收管理員在日常稅收管理中未深入實地進行稅源巡查,工作蜻蜓點水、敷衍了事,從而造成多起納稅人采取假停業、假轉非手段偷稅的事件,被群眾舉報后受到行政處分。

二是執法水平低引發執法風險。主要表現為:一方面是部分執法人員素質不高,執法程序不清,使用稅務文書及引用法律條文錯誤,職責履行不到位;另一方面是粗心麻痹,工作不細致。如納稅人的稅款已繳納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卻未及時解除而造成執法過錯。又如某稅務所在采取稅收保全措施時,一名稅務人員一時沖動拉下了動力電閘,使企業正常生產突然中斷而造成經濟損失,經行政訴訟敗訴而被判行政賠償。

三是執法腐敗,被處罰。主要表現為一些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識淡薄,不嚴于律己,執法不公等問題。如某稅收管理員亂拿商戶的商品被舉報受到行政處分;又如某稅收管理員超標準收取稅務登記證工本費而被查處。

四是執法不文明引發執法風險。表現為執法方式簡單、執法手段粗暴,誘使征納雙方矛盾激化,惡化執法環境等問題。如原項城市公安局駐國稅局公安特派室干警李某在協助某稅務所工作時,因酒后出警被檢察機關查處。

四、稅收執法風險的類型

就稅收執法風險的類型而言,筆者認為,分為刑事責任風險和行政責任風險兩個方面。

(1)刑事責任風險

所謂刑事責任風險,就是指執法人員的執法過錯較為嚴重,應承擔刑事責任的風險。對稅收執法人員而言,可能承擔刑事責任的執法行為主要有以下7個方面:

1、。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超越職權,違法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法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損失的行為。過去有“小小專管員,權力大無邊”的說法,就是納稅人對部分稅務干部越權執法行為的不滿意看法。這種行為目前在極個別同志身上仍然存在。

2、。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職責或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稅務人員一般是指不征少征應征稅款,不檢查納稅的情況,遇有征稅阻力不采取措施、不向上級報告等。這部分人往往因為缺乏一定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不求上進,飽食終日,無所用心,馬虎行事。一時失足將造成千古恨。

3、索賄受賄。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利益的行為。受賄有大有小、有輕有重,利用職務之便,隨意索取納稅人錢物,有的甚至要人一條香煙、一雙皮鞋、一件飲料等,其結果就容易釀成大禍。這在一線執法人員中不敢說沒有。

4、不移交刑事案件。是指行政執法人員徇私情、私利,偽造材料,隱瞞情況,弄虛作假,對依法應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不移交。應移交而未移交的涉稅案件除了得到納稅人的好處不移交外,往往是因為納稅人認錯態度較好,并且愿意接受處罰或說情求饒等因素,使部分法律意識淡薄稅務人員認為,只要補稅、罰款能順利入庫便萬事大吉,容易放棄對這些犯罪行為予以嚴厲的法律制裁,以儆效尤。

5、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司法、公安、安全、海關、稅務等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提供便利、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行為。大量的涉稅案件證實,如果沒有稅務人員的參與或出謀劃策、,像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農副產品收購發票、廢舊物資發票等行為又怎能輕易屢屢成功呢?其事實令人震驚,其教訓無比慘痛。

6、、不征少征稅款。是指稅務人員為徇私情、私利,對納稅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不征少征。

7、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是指稅務人員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辦理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工作中。

以上這些錯誤的執法行為如果給國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損失或情節嚴重的,就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承擔刑事責任風險。

(2)行政責任風險

所謂行政責任風險,就是指執法人員的執法過錯較輕,尚未觸及刑罰,但應受到系統內部黨、政紀處分或經濟處罰的風險。因此,行政責任風險主要包括黨、政紀處分和經濟處罰兩種類型。

1、黨、政紀處分。黨紀處分包括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5種形式。政紀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6種形式。

黨、政紀處分雖然不存在限制人身自由的風險,但卻足于影響個人的政治前途及人生命運。如有一位稅務干部,工作積極認真、工作業績也很突出,就在上級考慮擬對他進行提拔重用的時候,該同志卻不慎遺失了一份空白完稅證而受到警告處分,同時上級也取消了擬對他認命的決定。

2、經濟處罰

經濟處罰很簡單,就是讓出現執法過錯的人員遭受一定的經濟損失作為懲罰來刺激人員的工作責任心。近年來,國稅部門通過大量的工作實踐并依靠計算機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機制管人”措施。《全員崗位責任目標考核》和《稅收執法責任制》就是這套機制的核心內容。它通過對每一位人員及每一個崗位的合理劃分,明確了詳細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標準,對照每一項工作職責和工作標準對工作任務的影響程度,設定相應的分值及款項。對應盡而未盡到的職責和未完成工作目標的人員給予相應的扣分扣款。

由此可以看出,行政責任風險主要為政治風險和經濟風險。

五、執法風險產生的根源

一是政策因素引起的執法風險。政策性風險主要表現在規范性文件的制定上。各級單位為了更好地落實好上級文件精神,往往都會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更加詳細、更加具體的操作辦法和規定。這些辦法和規定雖然對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稅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卻忽視了對本系統人員的法律保護,一旦出了問題,也為司法機關追究稅務人員的責任提供了依據。如目前大力推行的納稅評估方式,既沒有明確的法律定位,又缺乏規范的操作規程,就是國家稅務總局臨時制定的《納稅評估管理辦法》,其操作性也不是很強。各基層單位在實際操作中方式各不相同,管理不像管理,稽查不像稽查,隱患較大。像納稅評估稅款的定性及入庫問題,在當前使用的“綜合征管軟件V2.0”中就沒有這一模塊,如果按“查補稅款”入庫,就變成了稽查模式;如果按一般申報入庫,又變成了征管模式。有些稅務機關為了取得納稅人的配合,向納稅人宣傳納稅評估是稅務機關開展的一項優化服務措施,在納稅評估中發現的偷稅行為也不轉交稽查處理。又如稅務機關為了方便管理制定了各種納稅管理辦法,像《停歇業管理辦法》、《轉非、注銷管理辦法》等,這些在法律上應視同稅務機關向納稅人發出的約束雙方的要約式行為,在實際執行中,稅務機關往往根據自身需要而隨意朝令夕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毀約。這些問題如果得不到及時的解決,一旦被司法機關抓住把柄,就會帶來嚴重的執法風險。

二是內部因素引起的執法風險。一是稅收執法人員業務不熟,違反執法程序引起的執法風險。部分稅務執法人員不思進取,得到且過,不深入學習和鉆研稅收業務,不懂裝懂,憑感覺、憑經驗、憑關系執法而造成執法錯誤。二是稅收執法人員對稅法及相關法律的理解有偏差,執法質量不高。如制作稅務執法文書不嚴謹、不規范,使用文書或引用法律條文錯誤,執法中不注意收集證據或收集的證據證明力不強等,給行政相對人或司法機關追究留以口實。三是執法人員隨意執法留下風險隱患。如在進行納稅檢查或送達稅務文書時,因熟人熟臉而不出示稅務檢查證明或一人前往等。四是因惰性引起的不作為而產生的風險。如漏征漏管戶的管理跟不上。五是稅務人員、、帶來的風險。如不征或少征稅款,徇私出售發票,虛假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得了好處不移送達到刑事標準的稽查案件等。

三是外部環境導致的執法風險。這方面主要是來自地方政府對稅收工作的干涉。在當前各地都在努力發展經濟的大環境下,部分基層地方政府把依法治稅同發展地方經濟對立起來。為了招商引資,搞活地方經濟,私自出臺各種稅收優惠政策,干預稅收執法,然而出現問題以后還要稅務機關承擔責任。另外,稅收立法與我國法律體系之間仍存在不協調,使稅法與其他法律法規的銜接不通暢,造成相關部門協稅護稅意識不強,影響了稅法的實施效力,容易形成執法風險。還有,隨著法律的逐步普及,公民、法人依法維權和自我保護意識不斷增強,使稅收執法風險的變數更大。因此,國稅部門在征管理念、執法體制、征管方式等方面的標準和要求仍需不斷改進和完善。

六、稅收執法風險的防范與化解

研究執法風險的目的就是為了防范與化解執法風險,從而有效保護執法人員的執法安全,全面提高執法效率。要防范和化解稅收執法風險,就必須圍繞著建立平安國稅、和諧國稅、陽光國稅、效能國稅而展開,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思想上高度重視,提高防范意識

各級稅務機關都要把防范執法風險、構建平安國稅切實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努力為基層執法人員創造一個良好的執法環境,確保國稅人員的執法安全性。

(二)要摒棄“權治”思想,克服“人治”意識,強化“法治”觀念

稅務機關要強化對稅務人員的“法治”教育和“執法風險”的警示教育,不斷強化稅收執法人員的“法治”觀念,提高依法行政意識,自覺地學法、遵法、守法,讓“法”深入人心,克服執法上的僥幸和麻痹心理。

(三)要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質量

一是要求稅務機關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針對本系統的每一個崗位制定出相應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標準及追究實施辦法,做到有章可循,理順執法規程。二是要求稅務人員在行政執法的過程中自覺依法行事,努力克服執法隨意性,盡力避免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從而提高執法質量,規避執法風險。

(四)要完善風險控制機制,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一是稅務機關在制定規范性文件的時候要注意文件的合法性,避免與相關法律、法規發生沖突而引起的風險。二是稅務機關在制定內部規章制度的時候,不能拍腦瓜、想當然,而要經過認真的研究、充分的論證,切實注意對稅務干部的法律保護。三是稅務人員要盡力做好本職工作,避免因自身工作失誤而引起的風險。四是稅務人員要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避免因違法行政而引起的風險。

(五)要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要化解稅收執法風險,稅收執法人員就必須具備一定的,能夠正確開展稅收執法活動的綜合素質。這些素質包括正確的思想觀念,端正的工作態度,必要的法律知識,熟練的業務技能和計算機操作技術以及協調能力等。因此,稅務機關應統籌兼顧,有的放矢,有針對性的加強稅務人員的政治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盡可能地提高稅務人員的綜合素質。

(六)要強化稅法宣傳,做好行政協調,力求社會廣泛支持,努力構筑稅務部門與社會各界及廣大納稅人的和諧關系

在稅收執法活動中,如果能做到讓納稅人或相關人員理解、支持、配合稅收工作,那么就會減少或降低執法風險,提高工作效率,完成稅收任務。要做到以上工作,稅法宣傳是必不可少的。多年來,稅務部門在進行稅法宣傳時比較注重縱向宣傳,即對納稅人的宣傳,忽視了對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橫向宣傳。在實際執法過程中,有些工作如果得不到相關部門的配合和支持,得不到有關人員的理解,就很容易使工作陷入被動或僵局,這不僅不利于稅收執法工作的開展,而且會提高執法風險系數。因此,在強練內功的同時,做好稅法宣傳,協調各方面的關系,爭取社會各界對稅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構建平安國稅,創建和諧國稅,才能有效保障稅收執法和稅務干部的安全。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篇2

社會風險不斷累積的社會歷史根源從當前中國的現實來看,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許多“輕視人,蔑視人,使人不成其為人”的現象,如非法雇傭童工、血汗工廠、各種歧視、征地強拆所致命案、環境污染引發的、教育公平問題、廉政風險、道德滑坡等等。不得不承認,市場經濟發展20多年來在全社會成功地確立了自由、平等、效率、競爭等理念的同時,每一個個體的人在市場化大潮中更是身不由己地被金錢所驅使,資本邏輯支配著勞動邏輯,自由受縛于資本邏輯,欲望滿足了意義追求,知識精英遭受商業精英的排擠,消費主義至上,工具理性泛濫,人文價值觀沉淪,當代中國人相當多地成了“無根”的存在。

二、超越資本邏輯的科學發展,是一種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

按照馬克思的思路,只有終結資本邏輯的統治,使社會走上科學發展的軌道,才能抵御各種風險的襲擊,才能實現社會和諧平衡發展,人的生存才能從抽象走向具體,從虛幻走向現實。

1.超越資本邏輯的科學發展,是一種以人為本的發展

以人為本的發展意味著:第一,發展的主體是現實的歷史的人,“人們的社會歷史始終只是他們的個體發展的歷史”(P284),社會發展歸根結底是社會關系中的個人的發展。既然人是社會發展的主體,那么,人的發展程度就應當是社會發展的根本目的和衡量社會發展的基本尺度。第二,“發展”是人的自我創造和自我生成。按照馬克思的理解,人不是受動性的存在,而是以實踐為本性的存在。正是通過實踐活動,人改造了世界,同時也改變了自身,創造出新的自我,從而推動著人的展開和生成。馬克思指出:“動物只是在直接的肉體需要的支配下進行生產,而人甚至不受肉體需要的影響也進行生產,并且只有不受這種需要的影響才進行真正的生產;動物只生產自身,而人再生產整個自然界;動物的產品直接屬于它的肉體,而人則自由地面對自己的產品。動物只是按照它所屬的那個種的尺度和需要來構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個種的尺度來進行生產,并且懂得處處都把內在的尺度運用于對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規律來構造。”(P58)所以,發展是人特有的有意識的生命活動,也就是不斷創造和實現自我的本質的活動,這是發展的本原意義所在。認識到這一點,有助于克服資本邏輯主導下的“發展”潛伏著的人的物化和異化的風險。第三,“發展”是人的自由選擇和自我承擔。在馬克思看來,人是發展的主體,發展是人的自我創造和自我生成的自覺實踐。這樣,發展就不是由某種外在的、先驗的神秘力量所控制的被動的過程,而成為了一種人的主動選擇的過程。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馬克思說,“‘歷史’并不是把人當作自己目的的工具來利用的某種特殊人格,歷史不過是追求著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動而已。”(P118-119)發展既意味著人的自由選擇權的不斷擴大,也意味著人要為自己選擇的后果承擔責任。馬克思曾說過,“選擇是人比其他創造物遠為優越的地方,但同時也是可能毀滅人的一生、破壞他的一切計劃并使他陷于不幸的行為。”(P458)這就是說人的選擇帶來的可能是正面的后果,也可能是負面的后果,而且隨著人類實踐活動的拓展,這種不確定性或風險會愈發顯著。既然社會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人自己的自覺選擇活動,那么,人就不會把選擇的風險責任歸于神、命運或歷史必然性,而是把風險責任扛在自己肩上。只有對社會發展承擔起風險責任的人,才能真正成為社會發展的主體。

2.超越資本邏輯的科學發展也是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

全面是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要統籌兼顧,系統推進;協調是指發展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要相互適應、相互促進。可持續是指發展進程要有持久性、連續性,主張以多樣性的生態發展取代單一性的人類進化,以“共生、共存、共贏”的相互受益行為模式取代“征服、獨存、單贏”的損人利己行為模式;建設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礎、以自然規律為準則、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的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積極應對與治理各種生態風險,使人民在良好生態環境中生產生活,實現經濟社會永續發展。

三、超越資本邏輯的科學發展,是一種以和諧為價值追求的發展

在風險社會狀態下,人類面臨著前所未有的風險挑戰,對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們的正常生活造成嚴重的沖擊,導致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自身關系的緊張,甚至造成社會動蕩和解體,無從實現社會的平穩有序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風險社會就是和諧社會的對立面,社會風險治理的終極價值追求就是實現一個風險負面效應最小化、安定有序的和諧社會,這也是當代中國為之孜孜奮斗的宏偉目標。

1.“和諧”是指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

在西方傳統中,人類中心主義占據著主導,認為人能夠從自然無限制地攫取,正是現代資本主義社會普遍存在的對自然資源進行掠奪式開發和肆意揮霍的意識,導致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和生態危機。與同時代“自然主義”的地理環境決定論和“反自然”的人統治自然歷史觀截然不同的是,馬克思以整體論的思維方式看待世界,以實踐為基礎分析人與自然的關系,提出了人與自然和社會有機統一的生態要素論思想。第一,人、自然與社會是人類社會和生態系統不可或缺的三個基本元素,它們之間是不可分割、相輔相成的對立統一關系。馬克思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指出:“自然界的人的本質只有對社會的人來說才是存在的;因為只有在社會中,自然界對人來說才是人與人聯系的紐帶,才是他為別人的存在和別人為他的存在,只有在社會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合乎人性的存在的基礎,才是人的現實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會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對他來說才是人的合乎人性的存在,并且自然界對他來說才成為人。因此,社會是人同自然界完成了的自然的統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復活,是人的實現了的自然主義和自然界的實現了的人道主義。”(P187)第二,人類社會生活的生產是自然關系和社會關系的統一。“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類史就彼此相互制約。”(P516)第三,重視對人與自然關系的“合理調節”。馬克思指出:“社會化的人,聯合起來的生產者,將合理地調節他們和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把它置于他們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讓它作為一種盲目的力量來統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無愧于和最適合于他們的人類本性的條件下來進行這種物質變換。當今中國政府越來越重視資源、環境、生態問題,不斷深化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部署和政策設計。但是,粗放型經濟增長模式的慣性巨大,城鄉社會生態環境污染破壞嚴重,環保基本國策執行受現實利益干涉,生態優先和環境價值的觀念與生態建設的實際行為還有距離。如何應對當前和未來的生態壓力和挑戰?人與自然和社會有機統一的生態要素論啟示我們,確立生態文明建設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基礎地位是必由之路。一是要正確認識自然對于人的生存和社會發展所具有的客觀性、優先性、價值性、基礎性與根本性地位,確立善待自然的生態道德,并據此來改變對待自然的態度,規范對待自然的行為;二是要深刻理解人與自然關系和社會關系的相互制約作用,轉變單純從人的需要和利益出發、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而忽視社會效益和生態規律的狹隘發展模式;三是要根據馬克思人與自然關系“合理調節論”要求,以生態理性來平衡經濟理性,堅決貫徹落實環境保護基本國策與可持續發展戰略,促進全社會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的共同行動。

2.“和諧”指的是人與人之間的和諧

馬克思指出,“一個人的發展取決于和他直接或間接進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發展。”(P515)也就是說,人的發展必然通過一種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共存才能夠得到真正的全面發展。由此出發,馬克思批判了資本主義社會中資產階級對無產階級的壓迫和剝削,因為這是人與人不和諧關系的一種極端表現。對當今中國而言,階級壓迫和剝削現象雖然已經消失,但傳統的等級觀念、特權思想以及現代性思維中的個人主義依然存在并有著較大影響,這必然誘導出急功近利、自私自利的自我中心主義,造成了社會關系的危機,使社會家園的基礎遭到了摧毀。這就要求從自我中心化的個人主義與主體主義轉向社會和諧的共同體意識,破除自我與“他者”二元對立的思維模式,進行社會關系與社會制度的革新,既打破社會對個人的不合理約束,又實現個人對社會的依存,從而避免個人本位的誤區,使社會成為個人健全發展的家園,開創出和平共處、多元互補的“社會和諧”時代。

3.“和諧”指的是人與自身的和諧

篇3

目前,人們生活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必須的工具的就是電子計算機,其具有多種多樣的功能,這為企業的辦公帶來了巨大的變革,使企業辦公變得更加方便快捷。而在信息技術時代,最新的檔案方式就是電子信息檔案,它對企業在高科技方面的創新發展意義重大。但是根據具體情況來看,電子信息檔案并不全是優化,它也有自己的不足,比如與傳統的紙張檔案相比,具有更大的風險性,如果沒有積極制定防范風險的措施,那么很容易導致企業的數據被盜,所以,企業在使用信息檔案時一定要注意信息的安全性,積極主動的制定一些避免風險的措施,以使信息資源更加安全。

避免風險的措施

提前預防,在風險還沒有出現的時候就進行遏制是規避風險最有效的方式,也是最經濟的方式,對于電子檔案來說,應該以其自身的潛在缺陷為根據來實施控制管理,來保證內部信息的安全可靠,主要措施有:

1.積極引進最新技術。

計算機在工作過程中要同時結合多種措施,而規避風險的最好的辦法就是引進新的技術,新技術對可以使電子信息檔案更加安全可靠。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方法就是設置密碼,這是現代操作系統最常運用的方式,在對電子信息檔案實施密碼設置后,要積極的訓練一些計算機技術人員來實施管理控制,避免信息資源被一些外界因素干擾。

2.制定一些制度。

為了保證信息資源的安全性,那么必要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所以企業要主動制定一些有針對性的制度來進行預防,也可以根據需要授權檔案管理人員自己制定制度,例如:可以規定只有管理人員才能進行相關的系統操控,而無關的人員沒有權利操作系統等。

3.及時消除風險。

為了確保信息檔案數據的安全性,及時消除潛在的風險是非常重要的,在計算機維修期內,企業尤其要注意隨時可能存在的風險,主動采取應對措施。因為計算機網絡的的復雜性,使得控制風險工作也極其的不容易,不過,只要及時且做到全面看待問題,那么就可以把問題解決掉。比如,對于那種對計算機激進主義異常敏感的機構來說,為了應對潛在的危險,那么采取一定的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篇4

有人說,建筑工程質量難以把握,質量漏洞防不勝防,即使聘請了第三方監理機構,工程質量也不見得提高了多少,這也是很多建筑工程企業普遍存在的想法。那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真的是難以捉摸么?歸根結底,是因為沒有抓住影響建筑工程質量的關鍵因素。具體來說,主要有如下幾個因素影響建筑工程施工質量:

1.1工程設計人員的水平

建筑工程質量首先由設計人員的水平所影響,這主要是因為設計人員在設計階段所做的工作直接影響到整個工程的質量,如果由于設計人員的失誤或者知識結構缺陷而導致設計出來的工程存在致命的質量缺陷,那么即使在施工過程中質量監管再嚴格,也無法改變工程質量缺陷的命運。

1.2施工工藝

施工工藝是影響工程施工質量的決定性因素,也是諸多影響因素中最為關鍵的因素。施工工藝主要包括了施工方法的合理性、施工器械的先進性、施工人員的技巧性等各個方面。由于施工工藝幾乎存在于工程施工的每一個環節之中,因此即使是第三方質量監理人員,也無法顧及到施工質量的每一個方面。施工器械維護保養是否得當,施工人員的施工技巧及經驗等,也都會影響到工程施工質量。

1.3質量監管模式與機制

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施工質量問題是正常的,問題的關鍵在于,如何將問題暴露并反映出來,這直接影響到工程施工質量的好壞。如果施工質量存在問題,但是沒有暴露出來,那么整個工程的質量就會受到影響。施工質量的監管模式與機制,國內外存在較大的差距,國內主要依賴于固定的責任人,在固定時間節點或者間隔周期進行質量檢查,這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質量檢查人員的經驗和責任心;相反,國外依賴于信息化、網絡化的質量監控網絡體系,能夠實時的緊扣質量管理的方方面面,從而真正實現施工質量的動態管理。

1.4質量管理執法力度

質量管理執法力度也是影響到工程施工質量的一個重要因素。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這是我國建筑工程施工單位質量監管普遍存在的現象和問題,這表明我國當前建筑工程施工質量仍然是以人監管為主,質量監管執法力度不嚴,成為造成施工質量漏洞的重要誘因。如何加大質量管理執法力度,從而真正做到工程施工質量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獎懲分明,這是我國絕大多數建筑施工企業需要直面的問題之一。

1.5監理人員的素質

質量監管人員,或者監理人員的專業知識構成、職業道德、責任心等,都將影響到工程施工質量的高低,因此,建筑工程施工企業應當逐步培養高水平的質量監理人員,借助于他們,逐步提高工程施工質量。

2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若干問題思考

2.1質量監管模式的更新

正如上文分析的那樣,目前國內建筑工程企業的質量監管模式落后,無法滿足工程質量監管的需求,必須要采用更加具有更加先進理念的質量監管模式——面向對象的質量監管模式。過去的質量監管模式普遍都是以面向過程為主導,這種質量監管模式具有廣撒網的特點,因而也容易忽略質量盲點;相反,面向對象的質量監管模式,是根據施工對象的特點進行質量需求控制和管理,明確了質量監管的主體,以不同的對象為主導實施質量監管,更容易抓住質量管理的漏洞,因而更符合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的發展趨勢。

2.2質量監理體系制度的完善

目前我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監管不力的局面,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國質量監管體系機制不健全所造成的,因此,要實現對工程質量的全面監管,必須要逐步健全和完善質量監理體系和相關制度。除了政府要逐步健全各項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和法規之外,建筑工程單位也應當逐漸提高對質量監理機制建設的認識,建立自上而下的質量監管機構和自下而上的質量管理信息通道,只有這樣,才能夠保證整個工程質量得到有效的監管。

2.3質量管理風險的控制

質量管理風險屬于隱性因素,對于質量的影響并不明顯,但是如果對風險控制不佳,對于工程質量的影響卻是致命的。建筑工程質量的風險主要來自于資金鏈風險、施工組織方法風險、施工工藝風險、施工材料器械風險以及人員控制風險等幾個方面。要實現對工程質量的全面監控,在施工過程中,就要時刻對上述風險進行分析,對上述風險因素進行合理的控制與規避。質量管理風險的控制,還依賴于整個建筑工程施工團隊對于質量風險的認識和重視程度,自上而下建立起全局風險意識,對于質量控制具有明顯的積極意義。

2.4質量監管方法的應用

質量監控管理的方法有很多,選取合適可行的監管方法,對于工程質量有著重要的影響作用。目前很多建筑工程單位普遍采用全過程質量控制方法,這是一種行之有效的質量監管方法,但是當工程量非常大、施工范圍較大、施工人員較多的時候,該方法無法滿足質量監管的要求。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可以效仿國外,采用更為先進的全周期質量監管方法,從工程質量的整個生命周期入手,對工程質量實時監管,從設計階段,到施工階段,再到竣工階段,從項目規劃,到項目執行,再到項目實施,按照時間節點羅列質量盲點,有目標、有針對性的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管,從而極大的提高了整個工程的施工質量。

3結語

篇5

審計風險已成為審計機關及審計人員所面臨的一個無法回避的現實。如何最大限度地減低審計風險,已越來越受到各級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的重視和關心。本文結合審計工作實踐,對審計風險的成因作一簡析,并提出了一些防范對策。

一、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形成審計風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觀的原因也有客觀的原因,歸納起來,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律、法規建設相對滯后隨著我國加入WTO組織,我國對外開放的步伐將加大,我國的政治、經濟政策要不斷調整、變化和發展,各種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而我國有些法律、法規出臺相對滯后,致使在審計過程中遇到新情況、新問題時,出現無法可依的情況,使審計工作在一些環節和方面受到法律、法規依據不足的限制,給審計工作帶來了不同程度的風險。如近兩年,財政部已先后出臺了十六項《會計準則》,但只規范會計行為,對違反《會計準則》如何處理,目前還無法具體規定,給審計所查出問題的定性和處理增加了難度,也同時帶來了審計風險。

(二)環境和體制面對知識經濟社會的到來,科學技術迅猛發展,企業競爭、破產兼并、資產重組等各方面因素的變化,使審計工作難度將更加紛繁復雜。同時,我國現行的審計管理體制不利于審計獨立性的發揮,無形中增加了審計風險。我國審計機關自組建以來,地方審計機關受地方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雙重領導,不同程度地受到地方政府行政干預,特別是在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地區,長官意志有時代替了行政執法,嚴重影響了審計監督職能的獨立性及審計結果的客觀公正性、真實性、準確性,從而加大了審計風險。

(三)審計人員的素質在目前我國審計人員隊伍中,具備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的雙高人才還偏少,專業知識單薄,一部分人以前沒有足夠的專業訓練,學歷低,審計查賬技能的水平低,工作方法不當,查不出問題,或未將問題徹底查清、弄準,使審計結果與事實不符或不完全相符。同時,由于審計人員法律、政策水平不高,撰寫審計報告、意見和決定的水平低,邏輯思維和判斷能力不夠。此外,目前審計人員年齡和知識結構不合理,經驗不足,風險意識淡薄,識別風險的能力有限,甚至極小數審計人員職業道德素質較差,對工作缺乏責任心,,,,這就必然影響到審計質量,最終形成審計風險。

(四)會計信息失真《光明日報》1999年7月21日報道:財政部對部分企業會計質量抽查結果表明,當前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主要是“人為操作造成的”。一般情況下,無意識的財務、會計信息資料差錯容易發現,也容易糾正,影響較小,而有意識的舞弊手法隱蔽性較強,甚至隱含著嚴重的經濟犯罪。表現為個別會計人員故意制造虛假的會計信息迷惑競爭對手或應付上級檢查,以達到渾水摸魚、損公肥私的目的,使審計人員難以發現,給審計結果的真實性埋下了隱患,加大審計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

二、防范審計風險的對策針對審計風險產生的上述原因,為有效防范審計風險,就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把審計風險控制在最低限度,筆者認為可采取以下對策進行防范審計風險

(一)要樹立風險意識審計風險具有客觀性,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審計人員必須正視風險而不能回避,要面對它,逐漸養成謹慎、細心的習慣,從而把審計風險降至最低。但風險意識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特別是我國加入WTO時間較短,審計風險理論研究和實踐尚處在探索中,大多的審計人員風險意識尚未形成,從而主觀上對審計風險的防范能力較弱。因此,要不斷加強他們的風險意識,經常對審計人員進行警示性宣傳教育,轉變思想觀念,改變過去那種簡單審計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強化審計人員風險意識,增強意識自覺性。

(二)堅持依法審計,不斷完善財經法規由于目前我國客觀存在的經濟立法和審計實踐在一定程度上不同步的問題,致使在審計中對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沒有處理的相應依據,所以,我們必須加快審計法規體制及相關法規體制建設,這對有效防范審計風險至為重要。同時,我們要認識到,嚴格遵守《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規范審計業務,依法審計,提高執法質量,是降低審計風險的前提條件。作為審計執法人員應具有很強的法制觀念,應將審計法貫徹于審計活動的始終。即首先嚴格法定程序,從確定審計項目,送達審計通知書、審計報告,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到依法作出審計處理,送達審計決定等,每一個環節都嚴格按規定程序辦事、環環相接、不漏不亂。其次,嚴把法律法規使用權,審計人員辦理審計事項應當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并正確運用法規,獨立行使法律賦予審計的監督權。無論是對審計查出問題的性質認定,還是針對所存在的問題做出的處理、處罰,所使用的法律法規應準確有效,而不要隨意武斷,不要帶有任何感彩,以促進審計執法行為的規范。

(三)建立逐級審計責任制,不斷改革現行管理體制作為審計人員,審計機關要對審計結果形成的報告逐級、逐項簽字并承擔必要的法律責任。在審計的基礎環節、中間環節、決策環節,建立起責任明晰的呈遞制度。每一個環節的審計,都要有文書底稿和責任者的簽字。對審計結果要層層審核,分極把關。重大項目審計,可考慮建立終身責任制。這樣可集中多個人的意見、智慧,避免了個別人由于客觀原因可能帶來的偏差。但審計風險除了審計人員失察失誤外,非獨立操作也是重要因素。為解決好這個問題,保證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原則,就必須鏟除滋生地方保護主義的溫床和土壤,尊重客觀規律,進一步改革、完善現行審計管理體制,以確保地方審計機關的執法力度,更好地化解和防范由于地方干預帶來的審計風險。

(四)全面提高審計人員綜合素質,提高審計質量,是降低和防范審計風險的根本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的生命,它涉及到審計組織的各項工作,貫穿于每個審計項目的全過程。審計風險問題歸根結底是質量問題,而決定審計質量最直接的因素是人員素質。因此,提高審計人員素質,特別是業務素質,是降低和防范審計風險的根本保證,也是最徹底、最根本的防范措施。為此,要建立審計干部定期培訓制度,加強業務學習,制定和實施更為嚴格的后續教育制度,同時,還要根據知識經濟時代要求,努力學習相應的學科,使每個審計工作者都熟知《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基本準則》。通過學習,培訓增強審計干部的執法意識,提高審計人員的執法能力,培養審計人員的綜合能力,使其能夠在復雜環境中發現問題和處理問題;并通過加強審計人員政治素質教育,使其牢固樹立客觀公正、嚴格執法、勤政廉潔、無私奉獻的高尚職業道德,避免由于“關系風”引起審計風險。要堅持內部信息交流制度,善于發現相關項目和一些經濟往來事項中存在的問題及有關情況,促進審計人員改進審計方法,提高審計技巧,由過去的單純查賬到多種形式并舉。要熟練運用計算機進行輔助審計,積極開展抽樣方法的探索及研究,使審計人員的各項綜合素質適應審計事業發展的需要,同時也可回避審計風險的發生。超級秘書網

(五)依法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盡快建立科學高效的審計信息網絡和信息反饋機制為保證審計結果正確、合法,在實施審計之前,必須對被審計單位開展審前調查,對被審計項目或審計單位可能存在的審計風險進行認真分析預測,有針對性地制定控制措施。在實施審計中,所取得證據必須做到全面、真實、相關、有效,以起到足以支持最終審計評價結論的作用。錯誤、失真的審計證據,必然得出錯誤審計結論;不全面,不充分的審計證據,必然得出片面,不可靠的審計結論。所以審計人員取得證據必須充分、有力、合法、合規、客觀、真實。如被審計單位賬、證記錄不全,內控制度不健全,財務管理混亂,被審計事項或審計單位存在過多不確定因素,審計人員就不能盲目進駐,應要求其抓緊清理整頓,等具備了審計條件時,再實施審計。對被審計單位不予配合或審計人員難以獲得必要審計證據時,審計人員可以拒絕或發表保留性意見,對一些敏感性問題,或一時看不清、說不準、難以把握的問題,在出具審計結論時要十分謹慎,審計評價要留有余地,要適當、適度,避免使用絕對化語言。為此,審計機關要建立科學、高效的審計信息網絡和信息反饋機制,要對被審計單位的歷史、現狀、重大的關聯交易事項進行及時、切實的記錄,防范實際可能出現的貽誤和虛假;要求被審計單位將審計機關認為必須按時報送的信息資料及時報送,并通過審計信息反饋網絡實行查詢。

這樣不僅使審計機關及時掌握相對真實可靠的信息,而且能加大對被審計單位在處理經濟業務中的無意疏忽和有意掩蓋的查處,提高審計效率,減少被誤導的可能性,降低審計風險。綜上所述,審計風險貫穿于審計工作的全過程,來源于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所采取的方法、程序,來自審計人員的素質、經驗能力,它同審計的環境、體制、會計信息失真等各方面有密切聯系。要防范和控制審計風險,既有賴于審計執法環境的進一步改善,更需要審計機關的自身努力。因此,只要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真正樹立起審計風險意識,結合審計工作實際,采取有效措施,就一定能夠防范和控制審計風險,并最大限度地降低審計風險。

參考文獻:

〔1〕會計法寫作論文〔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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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食品安全 執法主體 執法模式

一、對寧波市食品安全執法主體模式的考察

寧波市作為一個沿海開放城市,食品來源基本上屬于輸入型的,所以,對于食品安全相當的重視,在執法模式上也做出了一些創新。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領域的執法部門主要是衛生、農業、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各部分依據職責實行分段或品種監管。根據《寧波市關于進一步明確食品安全主要監管部門監管職責的意見》,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職責主要細分為如下:

從上表可以看出來,寧波也是一個典型的分段監管的城市,強調的是多主體監管執法模式。食品安全監管協調工作是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來牽頭完成的。協調機制的建設主要是為完善食品安全監管執法模式的建設,通過資源共享,能夠進一步改善執法過程中出現的漏洞。

根據2012年《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辦法》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分析本地區食品安全形勢,研究部署、統籌協調和指導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職責,分別對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農業、林業、漁業、出入境檢驗檢疫、商務、經濟和信息化、糧食、交通運輸、環境保護、公安、教育、旅游、城市管理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同時區別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是由質量監督部門監管執法的,工商部門負責工商登記,并不對食品質量安全負責。對于食品攤販的食品安全監管,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對規劃確定的臨時經營場所內食品攤販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管理。城市管理部門依據職責對食品攤販進行監督管理;發現食品攤販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及時告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寧波的食品安全執法模式基本上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進行的設置的,在執法效率及成本上花費巨大,所以寧波也在不斷完善自己的執法模式,例如通過完善分段監管和綜合協調監管體制,建立政府、業界和消費者互動機制,建立食品安全檢驗資源共享與風險管理機制。

二、國外的執法主體模式的考察與比較

在食品安全領域,國外現有的監管執法主體模式主要分為兩種模式,一是多主體聯合執法模式,各主體都有相應領域內的執法權;二是單一主體執法模式,單一主體執法,其他部門予以配合。雖然在監管執法主體的設置上不同,但是為了保障食品安全,兩種模式都在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保障安全為目標相互借鑒融合。

(一)多主體聯合執法模式

美國是一個典型的多主體聯合執法的國家,在美國,負責食品安全執法的主要機構有衛生部下屬的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美國農業部下屬的食品安全檢疫局(FSIS)以及動植物衛生檢疫局(APHIS),美國環境保護署(EPA)。FDA的執法內容比較廣泛,主要是保護消費者不受危險的,未經檢驗的和虛假標識的食品的危害,檢測食品添加劑,除了食品安全檢疫局執法范圍以外的都在其執法范圍內。FSIS主要是負責肉類,家禽和蛋制品的衛生安全,但是不包括野生動物食品。APHIS的主要任務則是防止植物和動物的有害生物和疾病,以及是否對人類造成危害的監管執法。EPA的任務則是保護消費者免于農藥的危害,檢測市場農產品的農藥殘留量,改善有害生物防治的方式。

澳大利亞聯邦政府負責食品安全機構包括食品標準局、衛生與老年人事務機構的公共福利部門下屬的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管理局、農林水產部門下屬的澳大利亞檢疫檢驗局等。

(二)單一主體執法模式

對于歐盟而言。歐盟于2002年明確了制定歐盟范圍內統一食品法的基本原則和要求,并要求建立歐盟食品安全局。其建立的歐盟食品安全局并不是執法主體,其不具備制定規章制度的權限,但是將負責監督整個食品鏈,做出相關風險評估。歐盟食品安全局的建立是歐盟委員會出于對保證食品安全的最高要求所作出的恰當的反映,也是為了踐行“從農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監管概念。于是,在歐盟范圍內的國家逐步將國內的食品安全執法統一到一個部門,典型的有德國的聯邦風險評估研究所和聯邦消費者保護和食品安全局,荷蘭成立了國家食品局,法國設立了食品安全中心。

日本也應是一個單一主體執法的國家,它的消費者保護和食品安全監管執法是分離的,由厚生省的醫藥食品局負責食品安全的監管與執法,而在農水省設立消費安全局,不再行使食品安全管理職能。

(三)食品安全執法主體模式的比較

1.單一主體執法模式避免多頭執法

多頭執法,是指多個執法主體對于同一對象就同一行為施行多次執法行為的現象。多頭執法是所體現的實質是政府機構設置重復,權力運行機制不暢通。多主體食品安全監管行政執法涉及的部門一般比較多,起碼是在三個部門以上。作為食品安全監管,多部門設置的原因是希望能夠更加全面細致的執法,不形成執法漏洞。但實際工作中,在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四個環節中,每一段之間的權限并不是十分的清晰,由于食品安全問題關乎國計民生,通常會有幾個部門同時在進行執法,各個部門之間由于各種原因可能出現協調與溝通不暢,導致信息失衡,最終導致多頭執法問題的出現。

2.單一主體執法避免多主體執法的沖突

單一主體執法能夠食品安全的統一性,對于食品安全設置的標準不同,必然導致不同部門的執法沖突,同時,如果多部門都擁有設定法規的權限,那么在執法的過程中也會出現無法可依的情形。有時候,并不是執法人員本身的原因,在多主體執法的情況下,執法法規較多,面對法律法規在某些領域的重合,執法人員一概認為是職權不清,分工不明,執法沖突就是爭奪管轄權。

3.單一執法主體模式節約執法成本

由于食品的多樣化,如果采用分段或者是品種監管,必然需要多部門,而且有些部門之間的職能還可能出現交叉,同時,每個部門還會有自己的執法隊伍,因此執法隊伍在多個部門間被擴大,最終導致執法隊伍膨脹。這樣的執法隊伍執法的成本就比較高,因此從總的來說,一般都會采取運動式執法,導致執法不到位,食品安全問題頻發。在單一主體模式下,可以提高人員的使用率,避免不必要的人員。同時,當食品安全執法權力分散到各部門手中,各部門各自為政。對于一些比較棘手的問題,部門之間就相互推諉,最終導致事件的惡化。在這樣的情況下,既增加了食品安全監管執法的成本,降低了執法效率,又使得食品安全保障目標難以實現。

三、完善寧波市食品安全執法模式

(一)設立單一食品監管部門,實行統一執法管理

寧波市作為計劃單列市,和深圳處在同一地位。深圳市在我國食品安全執法中就帥新做出了有實質意義的創新。深圳市設立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承擔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及餐飲、食堂等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按規定負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將深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改為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其食品監督管理職能剝離出來。寧波市可以參考深圳的做法,整合執法力量,實行統一的食品安全執法管理。有一種做法就是將食品安全監管統一到現有部門,即食品藥品監管局,強化其職能,查處所有環節的食品質量安全問題。另一種做法即是設立新的食品監督管理局。筆者認為可以將食品安全職能集中到現有的食品藥品監管局上,一是保證設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初衷,二是節約行政部門設置的成本問題。寧波市已經在今年開始進行了改革。根據寧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指導意見》,全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劃入原由衛生部門承擔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管職責,同時繼續承擔食品安全綜合監督職責。

(二)制定寧波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細則

浙江省的食品安全法實施細則已經出臺,其中對于流動商販和小作坊做出了詳細的規定,但是仍有不少漏洞,比如冷凍倉庫過期食品的檢查問題。同時,為了配合寧波市食品安全單一執法主體模式的建立,應該制定與之配套的地方性法規。寧波市制定實施細則應該注意以下要點:一是確定食品風險評估的情形及安全處理機制;二是街頭食品攤販應當在指定的區域經營;三是對食品安全執法機構的權力監督;四是執法人員和執法裝備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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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銀行不良資產;成因分析;風險管理;法律規制 

    一、金觸不良資產之現狀與成因

    (一)金觸不良資產現狀

    1999年底,國家成立了四大資產管理公司—華融、信達、長城和東方,目的在于協助消化四大國有銀行(

(三)確立風險防范理念

    學習和借鑒西方商業銀行管理經驗,牢固樹立風險防范理念。金融風險防范應是整個國家、銀行系統和銀行全體職員共同的事業。風險管理、風險防范、風險控制的觀念和意識,應根植于整個銀行系統內的每個部門、每個崗位、每位職員的靈魂深處。正如巴塞爾委員會頒布的“銀行內控制度的基本原則”的報告所要求的,董事會、管理層與全體員工應該在銀行內部營造一種“內控文化”。銀行的所有職員都應該了解各自在內控制度中的作用,全面投人內控制度建設。

    (四)建立完善風險管理機制

    借鑒巴塞爾委員會頒布的原則、規則、標準和建議,汲取西方發達國家商業銀行行之有效的管理經驗,建立和完善我國銀行系統的風險管理機制·,應是我國商業銀行防范金融風險,減少、避免金融不良資產的系統性工程。巴塞爾內控基本原則強調,內部控制是需要董事會、高級管理以及全體職員不懈努力而實現的過程,是一個能夠不斷進行風險控制信息反饋并能進行自我調整的動態過程。巴塞爾委員會在《有效監管核心原則》中指出,在有效銀行監管體系中,監管者必須具備操作上的獨立性和實施監管的能力和手段,必須全面了解各類銀行業務性質,并盡可能確保銀行自身適當風險管理,使各個銀行的風險水平得以評估,確保銀行具有充足的資源承擔風險。有效的銀行監管體系,必須具有統一、明確的責任和目標,必須具有銀行監管的適當法律框架,包括銀行機構的許可規則和持續性監管規則,監管者實施法律和執行審慎監管權的規定以及對監管者的法律保護,還應建立監管信息分享安排及信息保密制度等。根據巴塞爾委員會上述有關原則及其精神,健全完善的風險管理機制應是有效的銀行監管與銀行內控制度的有機結合。

(五)健全銀行內控制度

    從銀行內控制度而言,首先應建立決策科學化、管理規范化、運作現代化的風險管理機構。建立由董事會直接領導的、監控全面風險的、相對獨立的風險管理決策機構,決定銀行風險管理原則和風險管理程序,制定風險管理政策,監督評估執行管理層控制風險的管理狀態,提出風險管理的改進建議并監督其在限期內完成改進任務。風險管理決策機構下設獨立于銀行業務部門的風險管理職能部門,具體跟蹤監督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的執行,開發風險管理技術,監管授信業務的授權和受信決策程序,識別評估銀行風險,分析確定可控性風險與不可控性風險,并對可控風險提出相應的控制程序和措施,向有關業務部門提出;對不可控風險,要及時報告風險決策機構,以便迅速采取相應對策。。其次,要建立和完善信用風險、管理風險、經營風險、操作風險、市場風險等所有各種風險的防范和控制制度。實現制度化、流程化、規范化的管理,杜絕任何一個不受制度約束的職員,避免任何一項不受規范監控的業務。第三,要不斷創新風險管理措施,積極借鑒西方商業銀行風險規避、風險分數、風險轉嫁、風險補償等風險處置策略和經驗,建立健全配套規范的風險處置制度。第四,要造就整體優化的員工隊伍。1995年1月,巴林銀行因資不抵債,被荷蘭國際集團以1美元的價格收購。幾代人為之努力了200多年的一座金融大廈,被一個普通操盤手毀于頃刻之間。因此,“當銀行行長就像坐在火山口上。任何一個普通員工的一個違規操作,都可能誘發火山爆發而導致災難性后果”的說法不無道理。這正是金融企業不同于其他企業的特別之處:企業安危不僅僅系于管理層面,而且系于每個普通員工的手里。因此,商業銀行的員工隊伍務必整體優化。首先要創新隊伍建設理念,確立“員工為主人為本”、“我與企業共長久”的隊伍建設戰略,促使企業與員工目標一致、員工與企業同步發展。著力營造了解員工、理解員工、關心員工、尊重員工的人文氛圍,給予員工自我發展的空間,滿足員工施展才能的需求。每一位員工均有成就感和歸屬感之時,也就是商業銀行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形成之日。其次要有完善的員工培訓機制。通過有計劃、有步驟、分層次、分業務持續性地對不同崗位的職員進行系統性地培訓,以全面提高全體員工的綜合素質,日益增強每一位員工的風險防范意識和廉潔敬業意識,不斷提升員工的職業道德素養。第三要建立合理規范的工資福利制度。通過對不同崗位績效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確定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同時輔助以獎勵機制。第四要創立科學的業績測評和職務晉升制度。針對不同的崗位和不同的層次以及不同的類別,分別確定相應業績質和量的指標,定期對每位員工的業績和潛能進行客觀全面的測評。確立科學的人才觀念,建立公平競爭、因材施用的人事制度,拓寬晉升渠道,從而形成良性循環的激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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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 城市管理 暴力抗法 難題

城市管理是一個綜合性的社會大課題,是政府為保障城市高效運轉和協調發展所采取的必要行為,關系民生,關系發展,關系形象。加強城市管理,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化進程,提高城市形象和品位,改善人民群眾生活質量的重要舉措。在我們日常生活中,老百姓提起城管第一印象就是“掀攤子、拆棚子、扣車子、收票子”,老百姓很少想到隨著城管工作的不斷進步,城市環境變了,城鄉面貌改了。城市管理是一個綜合性的社會大課題,是政府為保障城市高效運轉和協調發展所采取的必要行為,關系民生,關系發展,關系形象。加強城市管理,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化進程,提高城市形象和品位,改善人民群眾生活質量的重要舉措。在我們日常生活中,老百姓提起城管第一印象就是“掀攤子、拆棚子、扣車子、收票子”,老百姓很少想到隨著城管工作的不斷進步,城市環境變了,城鄉面貌改了。但城市管理領域出現的暴力抗法案件則凸顯了城市管理的難題。

據統計,2009年以來,番禺區人民檢察院共批準逮捕妨害公務案件45件91人。其中,因“六亂”治理引發的6件12人,因“五類車”治理引發的5件6人,因交通執法引發的6件7人,因公安機關調查(包括查賭、掃黃、鄰里糾紛、家庭糾紛、詐騙、酒后鬧事、斗毆)引發的24件56人,因黑網吧查處引發的1件1人,因“兩違”查處引發的3件9人。該類暴力抗法案件,主要發生在城市管理領域,凸顯出城市管理四大難題,應引起有關部門重視與關注。

一、執法對象特殊導致抵觸情緒嚴重

執法對象多為下崗職工、失地農民、外來務工人員和殘疾人等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弱勢群體,其文化程度低、無任何技能,就業難度大,法制觀念淡薄,很難處理好個人利益與城市發展大局之間的關系,成為暴力抗法的主要群體。結合案件情況看,涉案的犯罪嫌疑人中外來人員占63%;文化程度初中以下學歷的占79.2%;無固定職業的占48.2%。而由于社會保障的缺失,多數無業人員往往依靠在城市擺攤或非法營運維持生計,當他們賴以生存的手段受到影響時,容易將執法人員作為發泄不滿情緒的對象,或為逃避、抗拒執法檢查處罰,或因酒后鬧事與執法人員糾纏,臨時起意使用暴力抗拒正常執法。

二、執法環境復雜導致執法難度大

由于廣大群眾對城市管理領域工作不了解,特別是在一些新聞媒體的負面報道下,公安、城管、工商等城市管理相關部門成了“暴力執法”的代名詞,一旦有人惡意煽動,極易爆發暴力抗法事件。從案件情況看,妨害公務所針對的對象集中表現為在城市管理領域執行公務的民警、交警、城管人員、工商、交管、治安、綜治委等工作人員,如番禺區受理的妨害公務案件中,妨害派出所民警執行公務的有24件,占53%,妨害交警執法的有10件,占22%,妨害城管人員執法的有8件,占17%,妨害工商、交管總站人員等其他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有3件,占6%;從執法區域看:發生在道路上的有13件20人,占28%;發生在市場內的有8件29人,占17%;發生在學校、工廠、商鋪、超市等公共區域的有8件9人,占17%;發生在城中村、出租屋的有7件11人,占15%;發生在旅館、酒吧、餐廳等娛樂休閑區域的有5件7人,占11%。加之,群體對抗者常常抱著一種“法不責眾”的心理,特別是在一些帶頭分子惡意煽動之下致使事態迅速惡化,出現集體起哄、圍攻執法人員,或強行奪取被扣物品,往往導致車輛堵塞、交通秩序混亂,甚至升級為群體性事件,造成公私財產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如番禺區人民檢察院批捕的三人以上妨害公務的案件16件,占批捕該類案件總數的35%。

三、執法保障不足導致保障執法人員偶有受傷

從犯罪嫌疑人行為看,從最初阻攔、謾罵、頂撞、肢體接觸毆打,逐步發展為使用棍棒、磚頭、刀具等暴力手段抗拒執法,而執法人員由于身份的特殊性,不能直接對執法對象的傷害行為進行反抗,特別在面對群體性抗法事件時,缺乏足夠的人力、物力、制度保障,致使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偶有受傷。

(一)缺乏法律保障

妨害公務罪只適用于妨害國家機關公務人員執行公務的情形,而對于治安員、村治保隊員等主體缺乏有效保障。只有當有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場,其協助執行公務時才能對妨害人員定罪。

(二)缺乏人力保障

執法人員往往2人執法,在專項聯合整治行動中,也不過十數人聯合執法。而面對惡意煽動后情緒激動的數十人甚至幾百名群眾時,往往難以自保導致受傷。如在番禺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鄭某、張某等13人妨害公務一案中,被告人鄭某由于斗毆在派出所民警到場并要求其回派出所接受處理時,不僅拒絕配合調查,還通過大聲喧嘩的方式導致現場聚集幾百余人圍觀。期間,鄭某跳上派出所警車車廂,煽動圍觀者與民警對抗。最終導致在場圍觀的被告人熊某等12人與在現場維持秩序的治安員發生推撞,派出所民警上前勸阻時被13名被告人等二三十人追打致傷。期間,三輛警用汽車和五輛警用摩托車還被現場圍觀人員砸爛。

(三)缺乏硬件保障

從犯罪嫌疑人行為看,從最初阻攔、謾罵、頂撞、肢體接觸毆打,逐步發展為使用棍棒、磚頭、刀具等暴力手段抗拒執法,甚至出現縱火、自制炸彈等行為,而執法人員由于身份的特殊性,不能直接對執法對象的傷害行為進行反抗,特別在面對群體性抗法事件時,缺乏足夠的人力、物力、制度保障,致使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偶有受傷,且大部分為輕微傷。從番禺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案件看,僅肢體接觸毆打的案件有9起,潑尿、潑糞的有2起,沖卡、跳車的有6起,手持鋼管、磚頭、防盜鎖、刀具等器械抗拒執法的有13起,多人起哄圍堵執法人員的有11起,縱火、自制炸彈的有4起。

四、執法能力、溝通不夠導致執法效果不佳

一是行政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參差不齊。執法隊伍構成比較復雜,尤其是輔警、治安協管員隊伍素質參差不齊,部分執法人員在執法理念上存在偏差,重管理、輕服務,加上傳統的權力行政的慣性,導致作風粗暴、態度蠻橫等現象屢禁不絕。二是城管綜合執法部門與其他行政機關之間的協調機制不暢。由于城管綜合執法部門享有的行政處罰權大部分是從其他行政機關劃撥過來的,城管綜合執法部門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尤為重要,一旦出現職能部門間管轄異議,導致漏管、錯管、重管等現象發生時,將嚴重影響城市管理職能的有效發揮,甚至誘發暴力抗法事件。

五、對策建議

(一)建立執法為民、利益均衡的城市管理機制

對于占道經營、無照經營的流動商販,應適時調整政策,在維護市容市貌、交通秩序與保障弱勢群體生存權之間取得平衡。可以根據不同的區域進行分類管理,設定禁止區、限制經營區和開放區。同時,可采取減免租金、管理費、幫助推薦就業和鼓勵創業等措施,引導流動商販入室經營;為符合一定條件的本地低收入者及外來務工人員提供免費就業技能培訓,幫助其解決基本的生存問題。

(二)推行風險評估,嚴格執法程序

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序,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并將執法操作規范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推行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于重大事項實施前,深入細致地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對實施前、中、后可能出現的不穩定因素進行逐項科學分析、準確預測,制定切實可行的風險矛盾化解方案。

(三)理順城市管理職責,完善部門協調機制

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共同執法制度、移送案件制度、委派人員駐隊制度等,有效強化城管與其他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推廣數字化協調方式,逐步整合治安、交管、規劃、建設、國土房管等部門的基礎數據和視頻監控資源,建立全市統一的城市管理基礎信息數據庫和覆蓋市、區、街道三級的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

(四)引導公眾參與城市管理,營造良好執法環境

在城市管理立法、執法層面引入公眾參與機制,推行城市管理重大決策、法規出臺聽證制度、公示制度,落實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加強行政執法部門與市民、志愿者、社區和社會團體的互動,把社會各界力量融合到城市管理工作中來。通過媒體宣傳,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努力消除市民群眾與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的隔閡和誤解,贏得市民群眾對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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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程項目;項目風險;風險管理;對策與措施

中圖分類號:F28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 工程項目風險管理國內外研究現狀

1.1國外的研究現狀

成熟的項目管理實踐始于20世紀40年代,比較典型的研制原子彈的曼哈頓計劃。但直到20世紀80年代項目管理還僅限于建筑、國防、航天等少數行業。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全球性競爭的日益加強且需要降低項目管理成本,迫使政府機構和企業給予項目經理和團隊成員更大的責權,不僅要他們實施方案,而且還要他們管理合同,了解財務并與客戶一道高效率地工作。于是項目管理的應用領域逐漸擴展到電子、通訊、計算機、軟件開發、醫藥、金融以及一般政府機關和社會團體。

1.2我國研究的現狀

我國對于風險問題的研究是從風險決策開始的,起步很晚。直到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學術界才有所接觸。但是由于人們風險意識淡薄,該時期只引進了項目管理的基本理論,方法和程序,未能同時引入風險管理。20世紀 8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中國經濟的不斷發展,而且國外各種項目風險管理書籍廣泛傳播,國內工程領域開始不斷引進國外先進的理論研究成果,并逐步開始本國的工程項目風險管理的理論研究。

1.3工程項目風險管理的理論研究與應用水平較低

在項目風險管理方面,無論是理論研究還是實務應用,與西方發達的國家相比,我國都有很大差距,我國的水平仍然處于引進、吸收和消化階段。再通過項目風險管理實務研究,進一步豐富和發展風險管理理論[1]。然而,我國在這方面的工作還需要進一步加強,理論研究與實際應用還都處于較低水平。

1.4工程項目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健全

1.4.1《建筑法》與《招投標法》的不完善

我國現行《建筑法》出臺于1998年,重點是調整、約束承包商的,對業主的監管力度卻遠遠不夠。隨著建筑業發展和投資主體多元化,法律的實施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已由5年前建筑企業為主導的市場,轉變成建設單位為主導的市場,建設單位行為不規范成為影響建筑市場秩序的重要原因,而法律對此缺乏相應的規定。

1.4.2工程擔保制度還在摸索中

我國現行《建筑法》并沒有明確規定工程擔保制度,沒有對工程類擔保做出明確規定,工程建設的周期長、投資大、風險高等特點也沒有反映到擔保法中[2]。有關工程擔保的規定僅在部門規章中寥寥數筆,各地出臺的辦法或意見也不能將此項制度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沒有一部全國性的法律對工程擔保做出規范,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之間也缺乏有效銜接。

1.4.3風險識別和風險處理手段落后

(1)風險識別困難。風險識別是找出影響項目質量、進度、投資等目標順利實現的主要風險,是項目風險管理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這一階段主要側重于對風險的定性分析。美國的項目管理學會向所有的企業和經理人員提供“潛在損失一覽表”,并且附有指南。

(2)風險處理手段落后。風險處理是確定建設工程風險事件最佳對策組合的過程。企業可以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對不同的風險事件選擇最適宜的風險對策,從而形成最佳的風險對策組合。但是,目前我國的大多數項目比較通行的做法是設置極少的不可預見費或將風險不合理的轉移給利益的對立方,認為這樣做就可以解決大部分的風險[3]。這些都是由于我國工程項目風險管理的基礎薄弱,風險處理手段單一落后。

2提高風險管理技術的對策與措施

2.1加強與國際接軌并提高理論研究與應用水平

為適應工程項目管理國際化的趨勢,進入變幻莫測的國際競爭市場,首先要學習國際上先進的項目管理模式和方法。以全面提高中國項目管理者的國際化水平,大力推動以國際杰出項目經理為代表的國際項目經理人才的成長,使中國出類拔萃的項目經理走向國際市場的大舞臺[4]。

2.2建立完善工程項目法律法規

2.2.1提高《建筑法》與《招投標法》的執法力度

《建筑法》是建筑各方主利益的保護法,是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保障法,是建筑市場秩序的保護法,是建筑業健康發展的促進法。但有的政府卻在工作中執法力度嚴重不夠。對質量、安全問題改正或是對有其它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本來依法給予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限期不準承包工程或停產整頓、降低企業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的處罰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嚴招執法,不僅要對責任單位做出處罰,同時,也要對責任人員處罰,這樣才足以體現法律的威懾力,才能對違法單位和人員起到震動作用,加大其違法成本,使他們不敢輕易產生潛越。

2.2.2建立健全工程擔保制度

(1)建立和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可以起到規避和轉移風險的雙重作用。

實行工程擔保制度,是提高國內工程項目風險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它是一種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參與建設的各方信守履約,實現公開、公正一公平的風險管理機制[5]。

(2)工程擔保制度主要是制約各方面經濟責任,避免不必要的賠償。工程擔保制度是在各國工程建設和房地產開發的現代化發展中,建立和發展起來的一項重要制度。工程擔保與監理的關系不是互相排斥、相互取代,而是互為引流、相得益彰,共同的目的都是為了確保工程質量,維護建筑市場的健康。

2.2.3建立企業內部風險管理體系并提高風險管理技術

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首先必須建立企業風險管理制度,明確職責,逐步形成企業風險管理體系。由于風險具有隱蔽性和不確定性,企業必須首先要提高對風險的識別能力,加強風險信息收集工作,掌握不同工程項目的風險規律。目前,絕大多數承包商對房地產工程項目的風險比較重視,但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風險重視不夠,有些所謂的“形象工程”特事特辦,不按市場規則運行;有的根本不進行可行性研究或不可行的工程項目也開始運行,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只要一介入就會遇到極大的風險。所以,承包商要對參與的工程項目列出潛伏的風險清單并且對其進行分類,衡量對比,從而確定風險的相對重要性,以便應用各種風險分析技術。最后再用定性、定量或兩者相結合的方式對風險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并采取相應的對策。

3結束語

綜上,我國建筑業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取得了不菲的成績,對國民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工程項目風險管理方面還待完善與加強,比如在工程項目風險管理模式、風險管理技術等諸方面。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逐步完善,我國工程項目風險管理技術水平會越來越成熟,必將會對降低工程項目風險,減少損失,增加風險控制起到巨大的促進作用。

參考文獻:

[1]蔡濤.工程項目風險管理研究[J].中國科技信息,2008(03)

[2]戴佳利.建設工程項目風險管理的研究與應用[D].重慶大學碩士論文,2006-08-10

[3]王朋.工程建設項目風險管理 [J].科技信息,2007(36)

[4]劉建暉,岳金桂.工程項目風險管理及其在我國的發展[J].甘肅農業,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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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e oil and gas resources is an important resource for people's life and production, which need to be stored and transported by pipeline. However, in view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safety management of oil and gas pipeline,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if we do not take reasonable and effective measures,it will bring serious consequences.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safety management of oil and gas pipelines,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for reference.

【關鍵詞】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管理;問題;對策

【Keywords】 oil and gas; pipeline; safety management; problem; countermeasure

【中圖分類號】F407.2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1069(2017)04-0123-02

1 引言

石油天然氣資源有力支持著我國社會與經濟的快速發展,而管道作為開發和利用石油天然氣資源的關鍵性紐帶,其安全管理至關重要。安全管理就是有效規避各種安全風險,降低安全風險帶來的損失,提高石油天然氣企業的綜合效益[1]。論文首先分析了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然后結合實際就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提出了幾點建議。

2 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2.1 安全隱患排查管理問題

①構成隱患標準不明確,隱患類型區分不統一。這就導致在實際界定隱患方面出現諸多問題,難以具體實施有效的管理。

②應急管理缺乏合理有效的專項應急預案,針對管道沉降問題、壓力影響問題也沒有組織專業人員進行檢測;同時,還缺乏完善的管道隱患風險評價。

③第三方施工的監護管理人員配置嚴重不足,也未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由于經濟的發展和城市的建設,管道交叉、交匯的工程數量不斷增加,導致管道管理難度增大,無法全天候監護管道周圍的施工安全,無法及時跟進重點作業環節,導致管道安全風險加大。

2.2 安全風險評估不完善

一是不能及時修復諸多的腐蝕點問題,對于投入使用一定時間的老齡化管道來說,勢必會出現防腐層失效、漏點增多等問題,有些企業雖然針對此問題也進行了專業的檢測和風險評估,但在修復方面還存在不及時問題。究其原因有兩點:

①修復防腐層漏點時需開挖周圍區域,這就涉及道路、住宅區的協調問題,并且漏點分散的區域貫穿整條管道,進行維修的區域廣,難以全面修復;

②對于一些破損數值較小的漏點,未列進緊急修補計劃中,造成漏點逐漸擴大,形成更大的安全風險。二是管道安全管理只實施了HSE管理,缺乏管道專業的風險評估機制,部分企業在進行了管道風險的評估后未再進行風險評估更新管理。

2.3 管道安全監管體制及法制不完善

有些地區的石油天然氣管道隱患排查監管無相關部門專項管理,只實施了每季度的徒步巡檢工作來核實隱患項目,隱患的核實也只是根據各輸油庫站或燃氣場站報送的資料來監管,監管制度不完善、不系統,起不到真正的作用。另外,從目前制定的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管理法律條文的實施情況來看,管道安全監管法律體制不夠完善,例如在《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中沒有明確執法的主體,導致石油管道的安全監管體制與法制達不到預期的效果,直接制約了石油管道安全管理的有效開展。現有的《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與《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存在一定的沖突,二者中都表述了石油天然氣管道的保護,但重點和關注的內容都存在差異,導致石油天然氣管道的保護機制不統一,不利于管道安全管理的實施。

3 提高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管理的有效對策分析

3.1 建立健全管道安全管理體系

首先,重視管道建設的質量,強化管道管理維護工作,規范化管道的管理,定期維護、檢驗和評價,提高法規體系的完整性和執行力度。其次,結合多方力量,如政府、人民群眾等多方面共同努力,從多維度、多層次進行協同管理,共同保護油氣管道安全。同時,實施多部們協作管理,各部門應積極主動完成管理任務,避免出現管理瓶頸。再次,重視安全基礎工作,建立健全管道分布地理情況地圖、事故數據分析等基本工作與數據模型,為油氣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數據支撐,便于及時分析、發現和處理存在的安全隱患和事故。最后,要不斷總結和探索,制定具有可操作的規章制度和執行方法,并且建立相應的考核制度及鼓勵機制。通過不同的工作項目對不同的考核制度進行管理,同時考核制度的建立需要遵循延續性、保證考核的長效性。

3.2 實施完整性管理

管道完整性管理是識別、評價石油管道運行中面臨的風險因素,并通過監測、檢測、檢驗等各種手段來獲取與安全管理相結合的管道完整性的信息。管道完整性管理是一個連續的過程,其應貫穿于管道的設計規劃、施工建設以及投產運行階段,充分結合管道的特點,對管道進行動態的實時監控[2]。同時還要建立專門的管道完整性管理機構,編制規范化的管理流程并配備必要的技術手段,分析、整合管道運行的數據信息,建立管道數據庫,實現對管道運行的全面監控,提升石油管道安全管理的效率。

3.3 引進先進的技術

3.3.1 管道泄漏監測與定位技術

石油管道泄漏事故是管道安全運行的關鍵性問題,因此,需要強化管道泄漏與定位技術運用的成效。管道泄漏監測與定位技術是傳感器、模式識別、遠程通信、信號識別等技術以及神經網絡、模糊邏輯、專家系統、粗糙集理論等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如今,單一的泄漏監測方式難以同時滿足管道泄漏監測靈敏度、定位準確度以及報警及時等多方面的要求,應有機整合多種泄漏監測手段,可以采用虛擬儀器技術,開發不同的測試與分析軟件模塊,利用濾波方法與信號識別、提取、分析技術,構成集測試、信號轉換、數據分析以及網絡通信為一體的計算機綜合性監測系統。

3.3.2 管道完整性評估技術

管道自身的工藝、缺陷、腐蝕、疲勞是石油管道儲運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因此,需要對管道進行全面、系統的完整性評估,進而降低石油管道風險,減少管道安全事故。目前管道系統完整性評估技術主要有線路完整性評估技術體系與場站完整性評估技術體系。管道系統完整性評估技術的應用要加強數據管理和風險管控;深化信息化的技術手段;審核完整性評估技術的應用效果,從而提高石油管道完整性管理的水平。

4 結語

總之,必須正視和重視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結合實際的管道特點,制定科學合理的管理方案,有效避各種不安全因素,為石油天然氣資源的安全儲運保駕護航,為我國社會與經濟的繁榮發展夯實基礎。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