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倫理論文范文

時間:2023-03-17 04: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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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倫理論文

篇1

統一并聯結于制度倫理范疇,是制度倫理的兩個不可分割的方面,它們是一個雙向互動的過程,把二者割裂開來,突出強調哪一方面都是片面的。制度蘊涵什么樣的倫理,倫理就應當有什么樣的制度。研究制度不僅要涉及制度本身的道德評價,還要研究道德評價對制度穩定與變遷的影響。同樣,研究倫理不能僅限于探討自律的、形而上的道德,還必須考慮法律化的、體制化的、制度化的道德。制度倫理化和倫理制度化在道德評價取向上是一致的。制度倫理不僅強調了制度設計和選擇的倫理價值尺度,還突出了倫理建設的制度化取向,其實質就是制度倫理化和倫理制度化的辯證統一。

二、市場經濟下制度倫理建設的必要性

馬克思指出:“正確理解的利益是整個道德的基礎。”“道德‘思想’一旦離開利益,一定會使自己出丑。”利益是制度倫理產生的價值基礎,主體之間的利益沖突使制度倫理建設具有可能并成為必要。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看不見的手”、政府調控、法律法規的強制作用、以及非制度化的倫理原則與道德規范的約束等,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使市場主體的經濟行為具有道德性,但是并沒有解決“經濟人”與“道德人”的沖突、私利與公利的矛盾。其必要性具體如下:第一,市場經濟下“看不見的手”、政府調控和法律法規的強制作用等有其所管涉不到的方面,另外制度管理的滯后性與缺位性使制度倫理引入市場管理成為可能。同時,當前我國正處在社會經濟體制轉型時期,新舊倫理觀念沖突,價值觀多元化,是非善惡界限不明確。為了使市場主體知善惡與明是非并作出正確的道德判斷與行為抉擇,就必須以制度倫理的形式對新舊倫理觀念的沖突、價值觀多元化和那些不明確的觀念加以區分和界定。第二,市場主體不僅是經濟主體,也是道德主體。作為道德主體,其內在道德性的形成、道德意識的培育,必須依賴于明確的、直接的道德規范的指引。不可否認,“看不見的手”、政府調控、法律法規的強制作用,均能在一定程度上引導主體做出外部合乎道德的經濟行為,但不能為其提供明確的道德指向,從而使其逐步上升到自覺的道德境界。非制度化的一般性倫理原則、道德規范雖然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市場主體合乎道德的經濟行為,但是如果市場主體沒有較高的道德修養或經不起誘惑,就不可能促使其做出合乎道德的經濟行為。制度倫理正是以制度的外在強制性、倫理原則與道德規范的明示性,從內外兩個方面促使市場主體做出合乎道德的經濟行為。第三,在市場經濟活動中,不道德的經濟現象時有發生。為了健全市場道德和懲惡揚善,一方面要肯定道德的經濟行為,提倡講誠信、守信用的經濟行為,并對其給你政策支持和經濟獎勵;另一方面要嚴厲懲罰敗德的經濟行為,讓敗德行為者付出一定經濟代價,從而使不道德的經濟行為最終變得不經濟。制度倫理就是以道德賞罰為機制,通過表彰合乎市場道德的經濟行為并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同時讓敗德行為者暴光并給予相應的經濟懲罰,為市場主體作出正確的經濟行為指明了方向。因此,市場經濟下的制度倫理建設是非常必要的。

三、市場經濟與制度倫理

篇2

[論文摘要]經過現代性三次浪潮的沖擊以及科層制的建立,行政擺脫道德的糾纏,建立以價值中立為基礎、效率為導向的發展邏輯。然而,行政并非與道德無涉,不能簡約為行政技術主義。行政本身的合理性、合法性論證,不僅需要以單純技術為基礎的效率支撐,而且有賴于目的性價值的支撐,而道德始終是實現行政目的的必要條件。因此,行政必須超脫傳統的發展邏輯,以正義為導向尋求向道德的回歸。而要尋求道德的價值性辯護,毋寧是要建立起正義的行政制度以及呼喚公民的美德。

[論文關鍵詞]公共行政價值中立效率現代性正義

西方主流思想家尤其是自由主義者主張:在多元文化和現代民主政治的條件下,惟有以價值中立為基礎、效率為導向才是公共行政的發展邏輯。他們辯護現代實證主義哲學的“事實與價值兩分”之單純自然科學主義思維模式是保證行政發展唯一可行的方向。換言之,只有以價值中立的形式超脫倫理道德甚至一切差異性的文化價值觀念的糾纏,才符合行政的發展邏輯,才能實踐最有效的行政治理和贏取合法性。然而,這樣的發展邏輯在價值問題上的緘默不語無法解決多元競爭的沖突,更是無法論證行政本身的合法性。行政與其說需要目的性價值,毋寧更是需要道德辯護。而我們所要探討的主題與此關切:公共行政為何游離道德公共行政如何回歸道德的目的性價值辯護?

一、溯源:公共行政的發展為何游離道德

公共行政對道德的訴求是在對官僚制甚至是傳統行政發展邏輯的批判中獲得肯定的。在公共行政的實踐中,傳統行政機械化的發展邏輯使政府效率急劇下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為“政府失靈”的原因之一。在此境遇下,無論是“新公共行政運動”還是“新公共管理運動”,皆以否定官僚制為政府重構的前提。換言之,是要通過這一批判性的否定為政府再造重塑地基。然而,對官僚制的否定,即使邏輯地符合公共行政對道德的訴求,卻始終擺脫不了傳統行政發展邏輯。在這一問題上,麥金太爾引領了我們的視線。他認為,現代行政發展的邏輯有一鮮明的脈絡:始于啟蒙時代的政治理想,中經社會改良者的抱負以及管理者的合理性證明,直至技術官僚的實踐。麥金太爾所描繪的是行政發展的顯性圖景,然其背后卻潛藏這樣的論斷:考據現代公共行政與道德的分離無可避免地讓我們回歸啟蒙時代,思索先哲的政治理想,而這探究的立足點恰恰就在于政治領域。

行政實踐并非與行政學的創立者們所想象的與政治全然無涉,而是扎根于政治與道德領域。即使是行政學的創立者們以“政治是國家意志的表達,行政是國家意志的執行”這一二分法作為行政學的方法論開端也難以否認:行政須以政治為先導,隱藏在行政背后的政治、道德是論證行政的目的性價值的必要條件。如此說來,從政治領域抽離出來討論行政和道德的分離問題,作為現代探討行政問題的普遍方式,盡管可以探討得細致入微,卻未必比近代的思維習慣更為高屋建瓴。由此,探尋“公共行政的發展為何游離道德”這一命題須回歸源頭,分析政治與道德分離這一行政游離道德的前提。

自亞里士多德以來,行政是政治作為實踐性的學科在技術操作上的應有之義。按照亞里士多德的闡釋,政治關乎城邦這一“最崇高、最有權威、并且包含了一切其他共同體的共同體,所追求的一定是至善”…。在傳統意義上,行政本身也包含追求至善這一本性。然而隨著政治與道德的分離,現代行政催生以來便消逝了這種本性,此時行政在名義上已擺脫了政治。著名的解釋學家列奧·施特勞斯曾斷言:政治與倫理的分離具有明晰的路線圖,經過始于馬基雅維利、中經盧梭、近到尼采的“現代性的三次浪潮”的連續沖擊,西方政治哲學及其傳統已在三次危機中難以挽回地衰落。古希臘所塑造的傳統哲學認為人本身是向善的,政治或者是行政本身就在于實踐這種至善,所追求的價值就在于城邦的道德,道德與政治并沒有被嚴格區分,而且兩者相互糾結、支撐與印證。然而,現代性的三次浪潮對這一傳統進行了釜底抽薪:“當馬基雅維利以政治權力取代政治美德、盧梭以自由(權利)作為政治原則、尼采用權力意志取代國家政治本身時,在古老雅典城邦的政治生活和古希臘哲賢的‘愛智’冒險中生長出來的政治哲學,便開始從‘權力政治學’向‘自由(權利)政治學’——經過霍布斯的‘自然權利政治學’和洛克的‘財產政治學’的預制——最后到‘權力意志政治學’的蛻變。”

按照施特勞斯的診斷,政治游離道德是一個“現代性事件”,主要由“三次現代性浪潮”的沖擊所導致。然而,沖擊后的行政還要有能夠實行價值中立、提高效率的實踐性或環境性契機。政黨分肥制便為之提供了這樣的機遇。威爾遜的行政“價值中立”原則便是針對當時美國的“政黨分肥制”,為了一勞永逸地擺脫其糾纏所做出的設置。他以完全超脫道德、政治甚至是法律領域的“事務性”來描述行政管理的領域,“它與政治的領域那種混亂和沖突相距甚遠。在大多數問題上,它甚至與憲法研究方面那種爭議甚多的場面也迥然不同。”恰是服從于解決“政黨分肥制”這一具體問題的“價值中立”原則與韋伯的“官僚制”相結合,把道德價值從公共行政領域中徹底剔除。

由此,現代行政發展邏輯在歷次的思潮碰撞中,在政治與行政的分離過程中,形成了這樣的理論抑或假象:行政與道德全然無涉。它試圖邏輯周延地表明:效率是價值中立的必然結果,而要實現效率,惟有尋求事實與價值兩分的價值中立。

二、問題:現代行政邏輯與道德之間

行政擺脫了道德、行政學脫離政治而產生毋寧是現代性事件,經過與道德的決裂以及機械論科層制的發展,公共行政嘗試依據科學和技術路線尋求自身發展邏輯的理性化,逐漸構建起自己的邏輯體系。然而正當現代行政構造起自足的技術體系,準備擺脫道德飛躍發展的時候,道德的問題卻又緊緊地糾纏著它,使之返回始發點。道德問題猶如現代行政背負的“原罪”,即使他們妄圖遺棄,卻又總是悄然復歸。這一“原罪”,便成為新公共行政運動及新公共管理運動進行政府再造的突破點。盡管它們的努力無法超脫現代行政的發展邏輯,甚至恰恰表現了官僚制總體實現的結局,但闡明了行政邏輯的顯性危機。對這一問題的探究迫使我們回到現代行政發展邏輯鏈的始發點——價值中立的問題上回復這樣的追問:行政能不能徹底脫離道德的范疇?易言之,超道德的行政是否可能?

顯然,價值中立本身也是一種價值觀,并非沒有價值立場,而是為了確保自身的價值及效率性,“超越于包括道德倫理、宗教和其他一切非政治文化價值之外的獨立性,”l4追尋中立性的立場。從行政本身的建構來說,這樣的立場始終是難以存在,因為行政本身不是一種純粹的技術應用問題,而這正是由行政的意圖和手段所決定的。行政的目的并非單純機械性地分配資源,其作用本身潛涵著價值性的目的或關懷。盡管政府通過援引其之為社會變化的管理者的科學能力及純粹的技術,來證明其自身的合法性和權威性的方式曾經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公共行政所面臨的是包括多元文化、多元價值觀的沖突所產生的難題,單純依靠簡單的技術能否解決價值沖突上的問題已是不言而喻。單純追求效率和中立價值的技術操作始終無法越過難以精確衡量隱性價值這一鴻溝,功利主義的困境深刻地表明了這個難題。因此,針對這一難題,法默爾不無義憤地說:“人在這種形式的合理性(為效率追求技術)中當然可以獲益,但要以拋棄實質的合理性為代價。”_5因此,他建議我們應該擺脫這種困境,從后現代性而非現代性的心靈模式思考公共行政。然而,這種現代普遍理性主義規范論的視角只注意到了行政作為一種非人格的組織化、效率化的治理方式的外在特征,卻忽略行政作為社會組織化生活方式的內在價值特征和精神特性。

誠然,現代行政的發展邏輯的弊端不僅僅在于先天道德論證的缺失,其具體運作機制上也反映出超道德行政的謊言。行政的體制的建構以及行政機制效能的發揮都有賴于公民的政治參與,作為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之一,政治參與是現代政治發展的重要內容。沒有公民對政府行政的參與和實踐,也就不可能實現全體公民對政府行政的共同認同和實踐承諾。每一個具有自由意志和獨立的理性判斷能力的人,不會在無強迫壓力的情況下認同和承諾任何外在于他自己意志認同的制度約束或規范限制。在公民對約束自己自由意志的行政機制的認同過程中,個人的理性判斷和價值篩選起著關鍵的作用,解決不了這個關鍵因素,行政效率也無從談起。然而,問題在于個體存在著差異,而且道德上的差異甚于生理上的區別。作為公民的個體在政治參與的實際進程時,不可能完全擺脫不同家庭教育、和道德理想的影響。恰好相反,這些差異巨大的非政治的因素常常深刻地影響著公民的意識和主張,乃至他們的政治選擇和政治行動。在這樣的矛盾中,單純依靠技術顯然不能解決這些問題,反而會陷入非此即彼的困境,毫無效率可言。

如果在現代行政的邏輯中,以價值中立為出發點,僅僅為了追求科學能力的優越感和效率的提升,以單純的手段或技術來理解行政,而與正義與非正義、善或惡、美德、至善等道德問題全然無涉,那么行政本身也難以證明其合法性和基本的效率優越。

三、回歸:公共行政的道德價值性辯護

若缺少道德的價值向度,或者過度強調現代民主政治的“價值中立”或“價值無涉”而追求行政的道德無涉,那么行政的正當合法性也就成為問題。

如果我們把行政界定為以行政機關為主體,運用公共權力所實踐的具有強烈組織性能的治理活動,那么公共行政如何回歸道德的目的性價值辯護這一追問的實質意義就在于如何建構、論證行政權力及其運用方式的道德正當性及合理性基礎,實踐行政行為的道德準則,實現其價值層面上的意義。解決問題的關鍵在于純粹的價值中立以及效率不可取的境域中應該遵循一種什么導向?由行政本身的內在邏輯和需求探尋,這導向毋寧是公共行政中的正義。轉羅爾斯在《正義論》中開篇明義:“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像真理是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一樣”。這一論斷同樣適用于行政領域。作為一種制度,首要的便是在紛繁復雜的價值沖突中能有效地維護政治秩序,獲得公眾的認可及同意,贏得合法性基礎。現代行政的發展邏輯在獲得合法性方面暴露了自己的缺陷,因為合法性的奠定和維護除了依靠政府單純的價值中立和效率之外,更多地基于政治制度本身內蘊的理性和人們對它的信念,“合法性作為政治利益的表述,它標志著它所證明的政治體制是盡可能正義的”。因此,合法性基礎實際上包含著對政治秩序有效維持這一合理性評價和道德性評價中的實質正義。而正義正是合法性的內在動因。以合法性的結構視之,管理者和公眾是合法性的結構載體,兩者不是純粹的單維構建,而是具有回應性的,共同使合法性呈現動態發展過程。并且隨著公眾價值的多元性、精神特性的差異化擴大,公民更多的是在現代民主法則的框架下,根據自己的道德判斷和利益來評價政治及行政,因此對公眾回應需求的滿足程度成為能否贏得認可和支持的重要關鍵因素,而這種需求最根本的是對正義的訴求。

然而,正義要成為現代行政的新導向還必須滿足這樣的事實:行政雖然不能以單純的效率為導向,但是卻不能缺乏效率。以正義原則為導向是否會降低行政效率?換言之,正義導向是否排斥效率?恰恰相反,正義導向之中涵蓋著最大的效率追求。“對于一個社會來說,最大的潛在的動蕩因素是來自社會內部各個階層之間的隔閡、不信任、抵觸和沖突。通過對社會成員基本權利和基本尊嚴的保證,通過必要的社會調節和調劑,社會各階層之間的隔閡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消除,至少可以緩解,進而可以減少社會潛在的動蕩因素。”社會成員之間價值觀等非政治因素的差異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以統一的觀念整合人們的思想難以達成,重要的是應付這些非政治因素的滲透所采取的方式。行政的正義導向能夠為公眾提供平等地表達社會訴求、參與社會治理的機會,積極地發揮自己的潛能,“不僅在行政體系自身中呼喚出有效率的行動,而且能夠在它的管理對象那里,即在整個社會中激發出存在于社會成員之中的整合社會秩序、推動社會發展的潛能。”因此,正義的導向消弭了社會矛盾,增強社會成員的凝聚力,極大地激勵他們的主動J眭和積極性,使政府在獲得最佳的社會秩序的同時,政府從日常社會事務的管理中極大地解放出來,降低政府的運行成本,呼喚出高效率。

因此,現代公共行政應該拋棄以往的邏輯,以正義為導向。然而,以平等、正義為主張的新公共行政或新公共服務并不能真正實現正義,法國學者皮埃爾·卡藍默對新公共行政追求正義的困境做出了很貼切的診斷:“僅僅進行機構改革是不夠的。必須‘改變觀點’,對當前治理模式的基礎本身提出質疑,即使這些基礎已經為長期的習慣所肯定。”ll。。這實際上是一個大膽的結論,意味著公共行政也和人類的治理一樣處在根本的轉型之中,這促使我們重新思考行政正義導向的內在需求。羅爾斯認為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這實質上潛藏著這樣的論斷:正義毋寧是制度的正義。以此推之,行政的正義毋寧是行政制度的正義,實現行政正義導向的關鍵在于行政制度本身。

行政制度是行政最為重要的規則體系。只有通過制度的安排,對有限的社會資源進行合理的分配,公共行政才可能保持它的正義導向,才能實現良好的社會秩序。同時,也只有體現正義的制度才能成為協調社會各階層相互關系的基本準則,才能為全體社會成員所接受并自覺遵守,否則就淪落少數人謀取私利的工具。構建符合正義導向的行政制度是一個系統的工程,需要考慮到行政的制度選擇、制度設計和安排的正當性程度,深入研究制度的實際運作。這關涉到“制度選擇、設計和安排的社會客觀條件和環境,包括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條件和環境,比如,社會的政治自由程度、公共理性程度、制度創新的資源供應、社會公民的政治參與、政治責任和政治美德狀況,以及特別重要的是制度選擇、設計和安排與社會政治生活實踐要求的契合程度,等等。”…確立行政制度的正義導向不僅是公共行政目標模式的變更,而且意味著公共行政的制度、運行機制和行為模式的根本性變革。

篇3

關鍵詞:收費;獎學金;成本分擔;貸學金

對于研究生的培養機制,我國長期以來實行計劃招生、自籌經費、委托培養的方式。2007年,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浙江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中國農業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和哈爾濱工業大學10所高校率先進行研究生培養機制的試點改革,由國家培養和自籌經費的雙軌制并行改為資助制,即取消國家計劃,所有研究生都要交費。研究生教育收費是大勢所趨。

一、我國實施研究生收費制度的理論探析

首先,I.M.布坎南認為:“任何教育的直接受益者都是那些得到教育的兒童及其家庭。在這一方面,教育是可以分割的,而且類似于在市場經濟中生產的普通服務。”美國學者E.S.薩瓦斯根據排他性和消費方式的差別將物品和服務分為個人物品、可收費物品、集體物品和公用資源四類,不論是基礎教育還是高等教育都不是純粹的個人物品,而被認為是混合物品,或稱為準公共物品。與基礎教育相比,高等教育更接近于私人物品。一般地,一個私人家庭只有在資金的預期利益等于或超過其私人利益時才愿意付費。其不會考慮給社會帶來的溢出利益。高等教育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獲得,是個人消費,同時,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能夠獲得更好的工作,預期的利益更高,所以對高等教育收費更加容易被享受著接受。基于此,教育成本應由納稅人、學生家長及社會共同分擔。但是基礎教育比高等教育具有更多的外部利益,更符合混合物品的特征,因此基礎教育應當由政府舉辦并分擔全部費用,其他各階段的教育則由政府、社會和個人共同分擔教育成本。研究生教育作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實行收費制度符合教育成本分擔原則。

其次,實行研究生收費制度是教育公平的體現。一方面,研究生在社會上獲得就業的機會要比同專業的本、專科生多,同等情況下其薪金前者也要高于后者。也就是說,受過研究生教育的人,其私人收益率一般高于只受過本、專科生教育的人。我國面向普通本科生、大專生推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擔制的改革已進行了多年。根據經濟公平原則,面向研究生推行收費制度是理所當然的。另一方面,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費更好地體現了教育機會公平原則。中高收入階層在全面收費的情況下是有經濟實力支付一定培養費的,低收入階層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經濟困難學生則可通過增大覆蓋面的有獎學金、貸學金等配套措施,獲得獎學金或部分依靠貸學金來維持學業。

二、推行研究生全面收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一,我國從1999年高校連續擴招以來,研究生的招生規模以年均25%的速度持續快速增長,到2006年研究生招生人數從2000年的12萬人增長到了39.8萬人,在校生數超過110萬人。目前我國高校教育經費不足,研究生規模的快速增大與國家財力投入之間的矛盾日趨突出,已成為制約我國研究生教育發展的體制之一。要想這一矛盾得到很好的解決,實施研究生的有償培養制度改革是一條重要的舉措,

第二,在傳統模式下,研究生的學習動力不足。目前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公費研究生。其培養經費和生活費全部由國家承擔。一般情況下,計劃內、自籌經費錄取類別的確定都是在錄取時根據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確定的,所以對研究生而言是“一考定3年”。且目前,按照國家規定,本科生、公費研究生是享受公費醫療的,唯獨自籌經費研究生不享受,一旦發生病痛或意外事故,全部費用都得自己負擔。“這也就導致了計劃內的研究生高枕無憂。學習的動力不足,科學研究和創新的積極性難以激發;而計劃外的研究生迫于學費和生活費的壓力,存在著不安心學習的現象。”實行研究生收費制度后,如果研究生個人不努力,就得不到獎學金,就要分擔部分教育成本。這就使研究生的學習和經濟利益就有了直接的聯系,從而調動研究生們學習、研究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實現培養質量的大幅度提高。

第三。教育經濟學的觀念日益深入人心,人們對研究生收費制度的認知度和認同度不斷提升。關于人力資本和教育投資的觀念正在逐步形成。對研究生教育進行投資形成的人力資本將產生巨大的社會與經濟效益。按照誰受益、誰投資的原則,人力資本的擁有者、使用者、受益者應當分擔相應份額教育投資的見解,逐步被人們所認同。這就使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的實行具有內在的可行性。

根據十所高校的試點情況,隨著改革的實行,試點高校紛紛提升獎學金、助學金的資助額度,以使受資助的研究生不低于以前公費生的比例。很多學校采用了以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崗位為主要內容的研究生獎助體系,這些配套措施使研究生收費制度的推行就有了現實的可能性。

三、當前實施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費制度面臨的問題

首先,學校、地域的差別使獎學金的設立存在很大差異。一流高校可以靠自身優勢擁有一定數目的獎學金來滿足研究生的需要,而其他一些二類院校沒有足夠的途徑獲取這樣的巨額經費。據統計,中國人民大學共有獎學金種類33種,獎學金總額約115萬元,獲獎學生比例15%。而中國農業大學共有獎學金種類2種,獎學金總額約25萬元,獲獎學生比例5%。據調查,北京大學66種研究生獎學金都是“社會捐助”,其中包括企業捐助、個人捐助、學校捐助和事業單位捐助。而中國農業大學的研究生獎學金則是一半來自國家,另一半來自兩家企業的捐助。地方學校中,除了當地重點院校外,其他學校很難籌集到足夠的社會捐助。由于一流學校畢竟是少數,如果推行全面收費制度,學生讀研成本很可能會由于改革而大幅度提高,產生新的教育不公。

其次,研究生收費改革給導師帶來的很大壓力。2006年,教育部明確推出了以導師負責制和研究生資助制為核心、以建立研究生教育質量長效保障機制和內在激勵機制為主要內容的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方案,并進行了試點,計劃于2009年在全國全面實行研究生培養機制的改革。各高校在落實導師負責制時,認為在研究生的培養過程中,導師有責任資助研究生學習和進行科研的責任,并對導師資助提出了幾種方式。例如,有的高校根據研究生的招生名額設定了具體的導師資助標準,有的高校明確規定導師對助研的研究生必須提供助研津貼。這將讓導師面臨更現實的“財力與生源”問題。導師有足夠的能力申請到大課題,就能讓自己的研究生做科研,就能讓自己的研究生獲取足夠養活自己的科研勞務費。突然的轉變使大部分導師難以接受,尤其是受學科性質的限制。一些科研經費相對較少的導師更是難以接受。

再者,對維持研究生日常消費來說,獎學金只是杯水車薪。目前我國實行的獎學金制度數額小。覆蓋面低。對一般學校的研究生而言,即使是獲獎學金的大戶,集多獎于一身,有優秀學生干部獎、學習優秀獎等。獎學金總額也只有幾千元。且能拿到多項獎學金的研究生是非常少的,一般來說,一個院系一年有50%~60%獲獎比例就已經是很高的了,有的院系只是5%左右。而且一般來說,每個學生獲獎都是1000元之內。很多研究生在就讀期間未獲得任何獎學金。這樣收費制度會對研究生造成很大的經濟負擔。

最后,對研究生教育來說,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的是福利性的教育政策,其中計劃內統招生占了絕大比例。計劃內統招生免繳學費,國家每月還提供一定數額的助學金或生活補助金。若實行研究生收費制度,社會、學生個人及其家長可能在觀念上都一時難以轉變。對學生個人或其家長而言,不少學生認為。國家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高層次人才,因此,讀研究生是為了滿足國家發展的需要,國家理所當然應該承擔所有教育成本。還有研究生認為,以前讀研究生都是“免費”的,而實行收費制度后。對學生不公平等。這些觀念的轉變需要一個過程。

四、推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的配套措施

首先,按地域、分學校、分專業收取不同費用。從地域情況看,北京、上海等地的生源遠大于其他地區,尤其對于西部地區來說,考生熱情不高。從學校層次上看。名牌大學和著名科研院所的生源持續增長,報考人數明顯多于一般的培養單位,很多一般學校招生不足,只能通過調劑滿足需要。從近幾年研究生的報考情況來看,考生對學科專業的選擇有明顯的利益驅動性。金融、外語、計算機、通信、法律、經貿等應用學科專業生源充足。報考人數較多,錄取分數較高,而農、林、地質、石油等從事基礎研究、工作條件相對艱苦的學科專業,生源嚴重不足。且如上所述,與大城市的一流高校相比,很多地方的一般學校無力籌集足夠的社會捐助以滿足收費制度的需要,針對這些情況,實行收費改革,要充分發揮其經濟杠桿的作用。對經濟發達地區、名牌大學及熱門專業,可適當提高收費標準。而對經濟不發達地區、一般培養單位及冷門專業,可降低收費標準。

其次。建立規范的獎學金和貸學金制度。獎學金是研究生完成學業的重要保證,國外高校提供的獎學金額度都很高,而國內目前獎學金的額度和覆蓋面都很小。因此。實行收費制度改革以后,應當加大獎學金力度,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過程中的激勵機制。尚未實行全面收費的學校,可以參照暨南大學的做法:碩士研究生“計劃內”、“計劃外”資格將不再實行“一考定三年”的制度,而實行碩士生計劃內資格逐年評審制度,從入學后第二年開始按學習成績和表現一年一評,重新排定公費、自費名單。促進良好學風的形成對于貸學金貸學金制度,我國現時提供給學生的貸學金數量偏少,而且要求學生的還貸時間也太短,從而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學生的求學問題。目前每位研究生每年的貸款總額一般在6000元以下,在實行研究生收費制度之后,這些貸款額度可能僅夠學生半年的學費,而他們的其他所有學費及生活費仍將無從著落。對此,我國的貸學金額度最少應當提高到全額學費水平。當然在貸款的制度和手續上需要有一系列的制約措施,提倡誠信意識,建立健全誠信制度。對于獲得貸款。但未按期還款的學生,可給予相應的處罰措施。

再者,完善“三助”制度。近年來,很多高校推行了研究生擔任助教、助研、助管的制度。其中助研主要由導師負責提供崗位。而助教、助管則是由于學校提供崗位。但目前“三助”崗位少、報酬低、學生參與積極性不高,效果不理想。隨著研究生收費制度的施行,需要進一步完善“三助”制度。為研究生提供更多擔任助教、助研、助管的機會,有條件的學校可以將這種自助式的資助方式與社會服務聯接,將資助崗位從校園擴展到社會,工作內容也拓展到各種社會需要的服務。另外,及時落實資金。切實加強助學資金管理,確保及時發放、專款專用。同時加強監督檢查,杜絕擠占挪用助學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

篇4

1.1引言

嵌入式系統被定義為:以應用為中心,以計算機技術為基礎,軟硬件可裁剪,適應應用系統對功能、可靠性、成本、體積、功耗嚴格要求的專用計算機系統。實際上嵌入式系統是計算機的一種應用形式,是將先進的計算機技術、半導體技術和電子技術與各個行業的具體應用相結合后的產物,具有軟件代碼小、高度自動化、響應速度快等特點。因此它是一個技術密集、資金密集、高度分散、不斷創新的知識集成系統。特別適合于要求實時的和多任務的系統。

從美國微軟"維納斯計劃"白皮書到中國中科院推出的"女媧計劃",整個世界仿佛在一夜之間掀起了嵌入式開發與應用的熱潮,人們開始關注嵌入式技術的發展和應用情況。嵌入式系統的研究和開發也隨之走入了高校和研究所,成為人們的學科,并且相應地開發出了嵌入式操作系統,嵌入式瀏覽器和嵌入式數據庫等產品。在當前數字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高速發展的后PC(Post-PC)時代,嵌入式系統已經廣泛地滲透到科學研究、工程設計、軍事技術、各類產業和商業文化藝術以及人們的日常生活等方方面面中。隨著國內外各種嵌入式產品的進一步開發和推廣,嵌入式技術越來越和人們的生活緊密結合。

如今嵌入式系統的應用越來越廣泛,那么嵌入式系統應用緣何能在近年來的信息技術應用中脫穎而出,成為眾多商家角逐的對象。其實原因很簡單,因為這里面蘊藏著巨大的市場,巨大的商業利益,單就電視應用而言,目前全球有2億多有線電視用戶,中國也有8000多萬戶,而且每年還在以600萬的速度遞增。如今,在這塊領域里,還沒有一家公司有成熟的產品,也沒有標準的操作系統,更沒有一個可以主導市場的壟斷者。在這種局勢下,雖然競爭將異常劇烈,但突圍的可能性也較大,只要能夠培養出自己的技術能力和市場開拓能力,是有可能取得巨大成功的。

如今嵌入式系統已經成為IT界的又一新焦點,它正處在一個飛速發展和激烈競爭的時代,它被廣泛應用到金融、航天、電信、網絡、信息家電、醫療、工業控制、軍事等各個領域。

1.2選題意義

微機控制系統是一種實時系統,所謂實時系統是指系統能及時地響應外部事件的請求,在許可的時間限制內完成對該事件的處理,并控制相應的設備完成實時操作。

為了滿足處理實時事件的要求,絕大部分單片微機都具有中斷功能。它允許在發生某一事件時(例如外部設備運行完成、定時時間到等),為了對這一事件進行處理,中止現行程序的運行而進入處理該事件的程序,處理完再返回原程序執行。

隨著單片微機應用的日益深入和廣泛,應用的水平越來越高,應用系統的功能也越來越復雜,一個系統經常需要控制多個對象,并且這些對象都要求實時操作。特別是現在已開始大量使用多機系統,它們一般為主從結構的多機控制系統。從機完成數據采集、計算、控制等功能。主機可向從機發命令,修改從機的參數,而從機可向主機回送結果和數據。在這樣的系統中,主從機通信與從機的數據采集、計算、控制等必須并行進行,即從機在通信和執行主機的命令時,也不能影響其它操作。因此,較復雜的單片微機實時系統特別是多機系統,均要求單片微機系統具有同時進行多種實時操作的能力,我們稱之為并行處理。另外,在系統軟件設計中,多采用單任務順序機制。程序由一個主循環控制,通過判斷不同的標志輪循調用各功能函數,在主循環中調用的模塊按順序運行。

(論述嵌入式系統與一般系統的差別,優缺點)

本課題基于嵌入式系統的開發及應用,利用嵌入式系統的設計方法及測試技術,結合RTOS的選取原則,選用了源碼公開的嵌入式實時操作系統μC/OS-II,結合實際應用,設計了一個實現對多點溫度進行控制的嵌入式系統。

復雜的微機控制系統使用常規的順序程序設計方法加上中斷來實現功能是比較困難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實時性差:由于計算機在處理中斷時,一般不允許響應低級和同級中斷,為了提高實時性,要求中斷處理程序盡量短。但是有許多實時操作的處理比較復雜,需要較長的CPU執行時間。如果用中斷來完成這些處理,則在處理時,無法響應低級或同級中斷。如果采用中斷置標志的方法,讓主程序來進行處理,則一方面會增加程序的復雜性,另一方面也難以做到實時處理,因為主程序不可能在執行其它程序時,隨時去檢查這些標志位而轉向不同的處理程序。

(2).難以實現并行操作的相互通信:在功能較強的實時系統中,除了主程序有時需要與中斷間進行信息交換外,各個并行操作之間有時也需相互通信。這些用常規方法是難以實現的。

(3).結構復雜、移植性差、維護困難:單片微機功能的復雜化,使軟件越來越復雜,特別是為了實現并行操作,需使用大量的中斷和標志,使程序結構十分混亂,難以設計和調試。同時由于程序采用線性結構,使得程序難于修改或者移植,因此缺乏靈活性、通用性和可維護性。

為了解決以上的問題,可以把應用軟件按所完成的功能分成一個個獨立的、但可以并行運行的任務,如串行口通信任務、數據采集任務、數據計算任務、定時打印任務等。這樣,整個應用軟件有各個任務所組成,設計、調試時可分別進行。修改時只可修改個別任務即可,從而提高了軟件的可移植性。為了提高系統的可靠性,并有效地實現任務間的相互通信,當應用程序處理的任務較多,尤其要求同時執行兩個以上的工作和任務時,在軟件設計中引入實時多任務操作系統(RealTimeOperatingSystem,RTOS)將非常必要。

提倡在嵌入式應用中使用RTOS的最主要原因是提高系統的可靠性。長期以來,在國內傳統的開發方式是:針對某一應用,畫程序流程圖、編制應用程序。通常是線性程序,此機制的優勢在于流程直觀。這種方法的缺點是:除中斷服務程序以外,各程序模塊沒有優先級的區別,被主循環簡單地輪轉調用,實時性差,響應時間無法預料;而且,當一個任務申請不到資源,或循環過程中由于某種原因無法跳出循環時,其他任務將得不到響應,當程序很小時,雖然可通過設置Watchdog,利用中斷等方法來解決上述矛盾。如果程序變得較大,將大大增加開發時間和調試難度,復雜度不堪想象。正是上述的缺點,在干擾嚴重的情況下,系統安全性差。另一重要原因是提高開發效率,縮短開發周期。

系統中引入RTOS之后,有RTOS完成任務管理、任務間通信、中斷管理等功能。嵌入式系統中的多任務操作系統在應用系統啟動后,首先運行的是背景程序,用戶的應用程序是運行于其上的各個具體任務,多任務操作系統允許靈活地分配系統資源(中央處理器、存儲器等等)給各個任務,各程序模塊(或者任務)就如同中斷程序一樣并行運行,這樣就可以簡化那些復雜而且時間要求嚴格的工程的軟件設計,同時也提高了可靠性。

目前較流行的嵌入式實時多任務操作系統國外主要有VxWorks、QNX、pSOS、WindowsCE等。另外,國內也有許多自主開發的實時操作系統,如科銀京成(CoreTek)公司的嵌入式軟件開發平臺DeltaSystem,中科院推出的Hopen嵌入式操作系統,浙江大學自主研制開發的全中文的嵌入式操作系統HBOS系統等。這些操作系統性能優越,易于移植,但均屬于商業操作系統,需支付昂貴的版稅。另外也有兩個優秀的自由軟件操作系統是μC/OS-II和嵌入式Linux,它們也具有相當好的性能,且源代碼開放,免費使用,以上這些操作系統大多都有完善的開發環境和工具。用戶在進行嵌入式系統的設計時,根據具體應用和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實時操作系統。

1.3課題的實現

(本課題基于嵌入式系統的開發及應用,利用嵌入式系統的設計方法及測試技術,結合RTOS的選取原則,選用了源碼公開的嵌入式實時操作系統μC/OS-II,結合實際應用,設計了一個實現對多點溫度進行控制的嵌入式系統。)

目前就成本而言,在較長的一段時間,很多測控應用領域,微處理器只需8位或16位單片機就可勝任,對于這樣低端的產品開發,要完成較復雜的任務,可采用微內核的多任務操作系統如μC/OS-II、RTX、CMX等來完成軟件設計。在應用中,已經能夠明顯減少系統的軟件設計工作量,并提高了系統的可靠性。

考慮到系統實際應用,在硬件設計方面,微控制器選用了臺灣Syncmos公司生產的8位微控制器SM5964,它是80C52微控制器家族的派生產品,其強大的片內資源,只需選用少量的器件即可實現系統的要求。溫度測量利用Pt(100Ω)熱敏電阻,測量的模擬信號經模數轉換模塊轉換后送入微處理進行處理。模數轉換器選用凌特公司(LinearTechnology)推出的20位無延遲模數轉換器LTC2430,此模塊可直接對測量的毫伏級信號進行處理,并能夠達到精度要求。其它也選用了與通信和輸出控制相關的器件。

軟件的設計基于軟件開發平臺μC/OS-II,它是由Labrosse先生編寫的一個開放式內核,最主要的特點就是源碼公開,此RTOS的更多優點在第三章有詳細論述。一方面它是免費的,另一方面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對它進行修改。由于它沒有功能強大的軟件包,基于具體應用需要自己編寫驅動程序,為使其能夠正常工作,要根據具體的硬件平成相應的移植工作。μC/OS-II是一個占先式的內核,即已經準備就緒的高優先級任務可以剝奪正在運行的低優先級任務的CPU使用權。這個特點使得它的實時性比非占先式的內核要好。在設計中,給予不同任務不同的優先級,提高了系統的實時性。對溫度控制方面,采用了一種基于時間最優控制的PID算法實現對溫度控制。

除了實現對溫度的采集、處理、控制之外,本課題一方面利用SM5964的ISP功能,實現了PC機利用ISP技術進行對系統遠程加載和升級。另一方面,利用RS232串行通信技術,實現了PC機與系統的通信,并可對系統進行遠程控制。從而實現了微機控制系統中主從式控制系統結構。

1.4論文的章節安排

論文的結構及內容安排如下:

第一章概述

概述部分由嵌入式系統成為當今IT行業又一熱點開始,結合當前微機控制領域存在的問題,論述了在此領域引入嵌入式操作系統的必要性,引出課題的意義。最后給出課題的實現方案。

第二章嵌入式系統

本章首先對嵌入式系統的歷史進行論述,引出其當前的定義,并提出了RTOS所要解決的幾個問題。然后提出了嵌入式系統的兩大組成部分:嵌入式處理器和嵌入式實時操作系統,分析了當前嵌入式處理器的分類以及當前流行嵌入式操作系統的特點。最后論述了嵌入式系統的開發工具及應用狀況,并對嵌入式系統的未來發展趨勢加以展望。

第三章系統的開發環境及相關技術

本章根據第二章的論述,結合課題的需要,首先對系統選用的主控芯片SM5964的特性進行了介紹,并根據嵌入式操作系統的選取原則,對系統選用的RTOS---μC/OS-II的特點進行了論述。然后根據系統實際應用介紹了對實時內核進行的擴展。最后,闡述了系統設計中使用的嵌入式系統軟/硬件協同設計技術和測試技術。

第四章系統的設計與實現

本章中論述了本課題的核心,詳細論述了實現對多點溫度進行控制的嵌入式系統的設計。從對系統的硬件設計進行論述開始,然后完成根據具體的硬件平臺進行操作系統的移植工作。最后對系統的軟件設計進行了詳細的闡述,在軟件設計中,把系統的軟件分成人機交互、串行通信、溫度的測量及控制、遠程加載等四大模塊,并對每一模快的具體實現進行了詳細論述。

第五章PC側程序的設計

本章中論述了對系統進行遠程監控和ISP功能主控側程序的實現,模擬實現了主從式微機控制系統主控方的程序設計。首先論述了VC++對多線程的支持以及多線程編程中的關鍵問題,然后詳細闡述了主機側通信功能和ISP功能的設計。

第六章系統的擴展及總結

本章簡要介紹了在系統中實現文件系統和網絡功能的方法,對整個課題給予總結。

第二章嵌入式系統

嵌入式系統的發展和應用是現代信息社會的一個重要特征,已經被用于各行各業,也深入地影響到人們的生活和工作,本章較為全面地介紹和研究了嵌入式系統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并對嵌入式系統的發展方向和趨勢作一定的論述,對于了解嵌入式系統及其開發和研究將起到一定的作用。

2.1嵌入式系統的基本概念

2.1.1嵌入式系統的歷史

雖然嵌入式系統是近幾年才風靡起來的,但從20世紀70年代單片機的出現到今天各式各樣的嵌入式微處理器、微控制器的大規模應用,嵌入式系統已經有近30年的發展歷史。作為一個系統,往往是在硬件和軟件雙螺旋式交替發展的支撐下逐漸趨于穩定和成熟,嵌入式系統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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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帶薪休假;影響;對策

1國際帶薪年休假制度

帶薪年休假,也稱帶薪休假,指工作一定年限的員工每年可以享受保留工作和工資的假期。帶薪休假制度,就是指規定什么樣的人在什么樣的情況下可以享受保留工資和工作的假期的法律、法規或制度。帶薪休假制度在國外已實行多年,在許多國際公約中也有規定,例如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第52號公約——《1936年帶薪年假公約》規定,職工連續工作1年后休假至少應有6個工作日,未成年工和學徒為12個工作日,放棄或取消年休假的勞動合同一般應視為無效。1970年通過的132號公約修改了上述規定,該公約雖然允許各國主管當局規定獲得假期資格的服務期限,但又明確規定,服務期6個月者有權享受年休假;服務期1年者,年休假不應少于3個工作周。公約還規定,由于疾病、受傷、懷孕等無法控制的原因致使雇傭人員缺勤,應計為服務期的一部分;公共例假和傳統節日,不論是否與年休假同時發生,均不得計為年休假的一部分。

2我國帶薪年休假實施的好處

2.1是“以人為本”的具體實踐

很多人認為《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頒布實施,對整個社會來說,首先是“以人為本理念和科學發展觀”的一次生動而具體的實踐。因為帶薪年休假制度是保障勞動者享有休息權的重要途徑之一,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不僅是對勞動者休息權的充分尊重,更是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帶薪休假不僅是《勞動法》賦予職工的權利,它保護勞動者的身體健康,使職工得到更好的休息,精力充沛地投入工作,同時,能刺激消費、激活經濟,對社會、對企業、對個人都是很有好處的。

2.2能緩解社會運轉、生態方面的壓力

我國“五一”、“十一”和春節的七天長假制度,對推動旅游事業的發展,擴大內需、拉動消費起到了積極作用,應當充分予以肯定。但是,“黃金周”的副作用也顯而易見。首先,交通運力與游客數量失衡。其次,景點容量與游客數量失衡。比較有名的旅游景點在“黃金周”期間往往人滿為患,使旅游質量下降,游客投訴增加,而且容易造成環境的破壞。第三,旅館、飲食服務行業容量與游客數量失衡。要改變這種不均衡的狀態,比較適宜的解決之道是改變休假制度,削減假日人流峰值。因此勞動法中的帶薪年休假制度可以允許職工在工作達到一定年限后有帶薪年休假,一方面能避開出游高峰期,使勞動者能閑適從容地回家或出行、使旅游設施、運輸能力、旅館等服務能力大致趨于均衡;另一方面,大家輪流休假,不至于使工作陷于停頓,尤其是可以保障服務業和政府部門更好地提供服務。

3帶薪年休假制度存在的問題

3.1帶薪年休假制度的推行與執行情況能否真正落到實處

首先,就像之前勞動法所規定的帶薪休假,只是規定了一個大框架,但具體細則卻遲遲沒有,導致在很多中小企業和私營企業中,維護職工休息權的意識比較淡薄,甚至可以說根本沒有。而企業中的職工由于近年來就業壓力逐漸增大和更看重現金報酬,在競爭如此激烈的勞動力市場中,求職不易,保職也不易,能找到一份稱心如意的工作更不易。一旦帶薪休假,萬一因此丟了飯碗,沒了工作,就得不償失了。因此許多人寧愿選擇加班拿補貼,也不愿意為了休假而冒丟工作的危險。

第二,雖然政府已經出臺了《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但是,在這一制度當中,沒有包括像農民工之類的弱勢群體,因為他們進城務工大多實行“小時工”、“日工資”的勞務薪酬,還有很多在企事業單位中的臨時工,也沒有得到具體的規定,因為他們是一些流動性非常強的人員,需要經常更換工作、務工地點,對于工作時間的計算不好界定,要達一年幾乎是不可能的。

3.2如何對帶薪年休假制度的實施過程進行監管

長期以來,帶薪年休假制度之所以成為“寫在紙上的權利”,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觸及了企業主的利益——職工帶薪年休假必然增加企業的經營成本和支出。即使有法律規定的情況下,部分企業主們也會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時候政府國家就應該采取相應的措施來保障這一制度的實行。

4對策

4.1加強宣傳

通過宣傳,一方面要讓員工了解帶薪年休假是個人的一

項基本權利,每個職工都應該按法律規定享受此政策,并且還要向員工詳細介紹具體的細則,使其對自己應該享有的帶薪休假的資格條件、時間長短、薪金標準等事項了然于心。

另一方面,也要讓企業管理者深刻地認識到帶薪休假對于員工身心放松有很大的好處,使員工能在休假之后以更飽滿的熱情投入到工作中,并且能加強他們的歸屬感,進而為企業創造出更多的價值。這個可以通過倡導企業建立“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使企業意識到建立“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對企業長期健康發展具有必要性和緊迫性,并通過一些評選活動,引導企業樹立“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

4.2要加強對帶薪休假制度實施的監管和對違反規定行為的懲處

(1)監察企業是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落實帶薪休假的制度。

《中國青年報》一次公眾調查顯示,67.2%的人不無悲觀地認為,即使正式實施,在自己單位也不能得到很好的執行。在這種情況下,就必須以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和推動政策的執行,各級政府應經常進行核查或抽查,特別要加大對企業違反帶薪年休假規定的處罰力度。對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有關部門要嚴格依照條例的規定責令用工單位限期改正,給予處罰,并向職工加付賠償金。中華全國總工會民主管理部部長郭軍就曾說過:“有些單位之所以不實行帶薪休假,不是因為他們不懂法,而是因為他們違法的機會成本太低。如果加大違法成本,把日工資標準定得高些,并提高不安排休假應當支付勞動者的補償金標準,企業不但會主動執行,還會督促勞動者休假。”

(2)加強工商、稅務等部門的聯動。

工商、稅務等部門可以聯動,把執行這項制度作為考核企業誠信的一個方面,將它和企業整體利益、長遠利益掛起鉤,讓企業變不想執行為主動執行、積極執行。

4.3對自覺遵守帶薪休假制度的企業予以政策優惠

除了嚴厲懲罰那些違反該制度的企業外,對于那些自覺遵守帶薪休假法律條例的企業,政府應該有一定的政策傾向,比如減少稅收、頒發榮譽證書等,這樣不僅鼓勵了這些企業繼續遵守法律,還能起到榜樣的作用,使其他企業看到守法的好處,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同時也能夠以這些企業作為標桿,自覺履行帶薪休假制度,以促使這一政策高效、普遍得到實施。

參考文獻

[1]滕悅.中俄兩國勞動法若干問題比較研究[J].經濟師,2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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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黃河水權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運用水權理論指導我國水資源的管理工作起步較晚。198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頒布執行,在《水法》中規定了取水許可制度,1993年國務院頒布了《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上述法律法規的頒布執行,標志著我國依法進行水資源權屬管理的正式開始。具體到黃河而言,1987年國務院批準了南水北調生效前《黃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考慮到黃河綜合治理和防洪的需要,河道內輸沙等生態需水210億m3,相應可供國民經濟用水量只有370億m3,并具體分配到了沿黃各省(區、直轄市)。1994年根據水利部的授權,黃河流域實施了取水許可制度,將黃河水資源的使用權更進一步分配到用水戶。《黃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頒布執行和黃河流域取水許可制度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控制用水規模、合理配置水資源和促進黃河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作用。但黃河流域水權管理中也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是:

(一)使用權的界定不明確,影響了水資源的權屬管理

《黃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為多年平均來水情況下取水許可的審批和總量控制提供了基本依據。但該水量分配方案對于黃河在不同來水情況下以及對不同河段、干流與支流不同用水部門的水量分配辦法沒有界定,使得分水方案的可操作性不強。特別是黃河遇到枯水年份,國民經濟用水往往擠占了河道輸沙及生態用水,造成下游斷流,主槽淤積加重,影響防洪安全。

(二)監督管理措施不完善,總量控制難以有效落實

《黃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是進行流域水權總量控制也是目前實施的取水許可總量控制的依據,即流域機構和省(區)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許可總水量扣除回歸黃河干支流河道水量不得超過《黃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分配給各省(區)的用水指標。但目前流域機構和省(區)在取水許可管理中的關系尚未理順,流域機構不能全面掌握流域取水許可審批情況,取水許可總量控制難以有效實施。

(三)沒有建立相應的補償機制,用水戶的合法權益難以保障

水資源具有流動性和不易計量等特點,使得水資源的外部效應明顯,水資源使用權所有者的合法權益很容易受到外部影響而遭到損害。如部分沿黃省(區)無償占用其他省(區)的分配水量和河道內輸沙等生態用水,使其他省(區)的經濟效益和黃河下游防洪安全受到影響。解決上述問題的關鍵是在建立水權制度時引入補償機制,對權益受到損害的地區或用水戶給予補償。

(四)水權轉讓沒有法律依據,水市場在水資源配置中的作用難以充分發揮

我國《水法》中沒有規定允許水權轉讓,《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規定取水許可證不得轉讓,實際上限制了水權的轉讓和建立水市場的前提條件。

二、流域水權界定中應把握的幾個原則

水權也稱水資源的產權,包括所有權、使用權、經營權和處分權,其中水資源的所有權是基礎,其它權力依附與水資源的所有權。我國《水法》中明確規定了水資源屬于國家所有。水資源是人類生存和發展不可或缺的資源要素,是有限的可再生性資源,國家作為水資源所有權的主體,是水資源優化配置的基礎保證。水資源配置的目的是保證水資源使用的公平和效率,因此,對水資源宏觀配置原則,以及水權轉讓的原則、范圍、形式和程序的研究,都應該以水資源的使用權為主要對象。

(一)使用權的量化和總量控制

使用權是和一定的物質量即水量相聯系,由于水資源量的稀缺性和不確定性,決定了水權的有限性和不確定性,即水權受水資源條件的限制。因此,使用權對應的水量可表示為一定保證率程度下的水量,即流域分水方案分配的水量和取水許可審批的水量是指在正常來水年份下可使用的最大水量。進行水權審批和用水的總量控制,這是保證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各用水戶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總量控制的前提是要有可操作的可供水量分配方案,總量控制的關鍵是授予水權主管部門相應的權力,如當出現枯水年份或枯水季節,來水難以滿足用水需求時,流域機構可以按比例核減各省(區)年度分配水量,各級水權主管部門可根據流域年度分水預案有權核減年度或年內某一時段的許可水量,以及對水權擁有者施加相應的約束條件,如節約用水、合理用水和保護水資源的義務。

(二)生態用水的權力

生態問題已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生態保護的關鍵是維護生態用水的基本需求。目前在不少國家,生態用水是得到政府承認并給予法律保護的。近年來,我國對生態用水日漸重視,但生態用水作為一種合理的用水需求,并沒有在法律上得到認可和置于應有的用水優先地位。我國生態系統比較脆弱,承受的壓力很大,生態遭受破壞的現象十分嚴重,其中無節制地擠占生態用水是其中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如黑河下游和塔里木河干流下游綠色走廊的萎縮、黃河下游輸沙用水得不到保證,就是其中十分典型的例子。因此,在規定水權時,應承認生態用水權力,并界定生態用水的范圍和研究生態需水量的多少。

三、流域分水的原則及監督管理制度

(一)流域分水的原則

流域分水分兩個層次,一是將可供水量或將河流水量按斷面分配給有關地區,屬初始水權的分配,是實施水權管理的基礎;二是通過水權許可將水量具體分配給用水戶。由于流域分水涉及到有關地區和部門的切身利益,是一項難度很大的工作,需要認真的、長時間的協調,做到科學合理。確定科學合理的流域分水原則是確保流域分水成功的關鍵。歸納起來,流域分水應遵循如下原則:

1、可持續利用的原則

水資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物質基礎和基本條件,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支撐和保障。因此,流域分水一定要堅持可持續利用的原則,水資源使用權的分配要控制在環境可承受的范圍之內,防止分水失控和由此帶來的資源過度開發、承載能力下降的局面,維護當代人和子孫后代的生存和發展空間。

2、生活和生態基本用水優先保證的原則

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是第一位的問題,生活用水應首先考慮,我國《水法》中也將保證城鄉居民生活用水放在用水優先順序的首位。生態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生態用水的基本要求應予滿足。在優先滿足生活和生態基本用水需求的前提下,再考慮兼顧生產用水。

3、民主協商和公平的原則

分水的過程實際上是利益的調整過程,一定要堅持民主協商和公平的原則。在流域分水的過程中,流域機構應廣泛聽取有關各方的意見,充分兼顧不同地區和部門的利益,使落后地區和發達地區同樣能獲得國民經濟發展所需要的水資源。

4、合理用水的原則

合理用水就是根據經濟技術條件,將用水控制在適當的水平。判定用水是否合理需要一個標準,可采用用水定額的方法,目前水利部已布置有關省(區)開展此項工作。流域分水要根據各地區的經濟發展規模和不同行業合理的用水定額核定分水量。

5、兼顧現狀用水的原則

現狀用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同地區現狀經濟發展的水平和需水的規模,但現狀用水并不總是合理的,在流域分水過程中,要分析現狀用水的合理性,扣除不合理的用水部分,作為流域分水的依據之一。

6、政府最終決策的原則

隨著人口的增長、社會經濟的發展,用水需求不斷增加,水資源在時間、空間上的短缺不斷加劇,水資源供需矛盾日趨尖銳和復雜,大大增加了分水的難度。實現流域分水,除了上述5個原則,還必須堅持政府最終決策的原則,以保證水資源分配的公平合理。

(二)流域分水的監督管理制度

有了科學合理的流域分水方案只是實施流域分水的第一步,貫徹落實流域分水方案的關鍵是要加強監督管理。結合黃河和黑河年度分水和水量調度的實踐,流域分水中應建立如下管理制度和措施:

1、年度水量分配和調度制度

一般流域分水方案是指多年平均情況下或不同保證率下的分水方案,但各年來水情況不同,為使分水方案落到實處,便于實際操作,應實施年度水量分配和調度制度,即根據年度來水預測編制流域年度分水預案和具體的實施方案即調度預案,將年度可供水量分配到有關省(區),為控制用水的過程,年度分水和調度預案一般應到月,有關省(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即未來的省(區)水權主管部門,根據批準的流域年度分水和調度預案編制供水計劃,將供水指標層層落實到有關地區,并報流域機構審批,各級水權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本地區的供水計劃審批管轄范圍內用水戶的用水計劃。

2、動態調控和年終結算制度

實際的來水和用水與編制的預案總是會有差異的,為使預案能盡可能的符合實際,增加監控的科學合理性,應對方案進行逐時段的修正,并將各時段應分水量和實際用水進行比較,差值計入余留時段中,以此滾動修正,動態調控,年終進行水帳結算,下一年度編制預案時要考慮上一年度分水的完成情況,對超用水的省區要核減下一年度的分水指標。

3、用水總量和斷面流量控制制度

分水的完成情況通常以用水量為衡量指標,由于不同地區和部門對水量和流量均有不同的要求,流域分水應以用水總量和斷面流量兩項指標進行控制,斷面要選擇省際和重要河段水文監測斷面作為控制斷面。

4、定額管理制度

定額管理是控制用水需求增長速度,促進節約用水的重要手段。定額管理在流域分水中的作用,一是在編制流域分水方案時,要根據用水定額核算分配水量;二是在審批水權時,水權主管部門核定的審批水量不得超過利用用水定額計算的水量;三是水權監督管理部門要根據用水定額審批用水戶的用水計劃。用水定額要根據技術經濟條件不斷調整,以提高用水水平。定額管理具有一定的強制性,管理部門和用水戶都要遵守。

5、水資源論證制度

流域分水要根據水資源條件和各地國民經濟的發展規模合理分配,但由于水資源的有限性,對經濟社會的發展起到一定的制約作用。為促使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水利部門作為水資源的主管部門,要從水資源的角度對國民經濟的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提出意見和要求,上述規劃和重大建設項目布局一定要編制水資源論證報告,通過水資源專項論證,一方面保證規劃和建設項目布局與水資源條件相適應,避免決策失誤,另一方面也為水資源分配提供科學依據。

6、水資源統計制度

水資源統計包括年度水資源量、水質情況、用水情況、水庫蓄水情況等,是實施水資源動態管理的重要手段。通過水資源統計可及時掌握水資源動態和用水動態,監督水資源使用權的所有者是否按照審批水量和用水計劃合理使用水資源,也是收取水資源費和水費的依據。

7、有償使用制度

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包括征收水資源費和水費,其主要作用是利用經濟杠桿調劑水資源的供求關系。為發揮征收水資源費和水費的經濟杠桿作用,要根據用途和經濟發展水平制定合理的征收標準,對于超計劃或超定額用水的實行累進加價。

8、有關的處罰制度

處罰不是目的,而是為了更加合理地開發利用水資源和保護不同用水戶的合法權益。要根據流域分水管理需要,建立不同的處罰制度,如:對于超過流域取水許可總量控制指標審批許可水量的省(區),可暫停該省(區)取水許可申請;對超分水指標用水的省(區),可核減該省(區)下年度的分水指標或暫停取水許可申請;對于超計劃或超定額用水的用水戶,在規定期限內仍未改正的,可吊銷其取水許可證等。通過上述處罰制度的建立,以保證流域分水的順利實施。

四、建立我國水權制度需要開展的工作

(一)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規

水權制度的建立首先要完善我國現階段的有關法律法規,為水權制度提供法律保障。如盡快修改《水法》,增加水權管理的基本原則和基本管理制度等內容,將目前實施的取水許可制度進一步完善,使之成為我國水權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制定和完善江河水量分配方案

1987年批準的黃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是多年平均情況的分水方案,只規定了年分水總量,1998年國家計委、水利部批準的《黃河可供水量年度分配及干流水量調度方案》和《黃河水量調度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了黃河不同來水年份水量分配和年度水量調度管理辦法,增強了分水方案的可操作性。下一步還要開展南水北調生效后的黃河水量分配方案。其它江河特別是北方跨行政區域的江河應盡快制定江河水量分配方案。

(三)用水監測

流域分水方案的落實、用水管理、水資源有償使用等都需要掌握用水資料,因此,加強用水監測是實施水權管理的重要手段。目前黃河用水監測設施很不完善,很多用水戶沒有按規定安裝量水設施,已安裝的量水設施也存在精度不夠,設施老化等問題,直接影響到水資源的監督管理,有必要加速量水設施建設,搞好用水監測管理。

(四)年度水權轉讓額度的控制

水權轉讓的目的在于通過水權轉讓重新配置水資源,使水資源的使用更加合理,抑制用水需求的過度增長,而不是為滿足新的用水需求使用水量持續增加。水權轉讓有時會導致用水量和排污量的大幅度增加,影響其它用水戶的合法權益。因此,有必要加強對增加用水量或向本流域之外轉讓水權的控制,限制年度水權轉讓的額度。

(五)建立水權轉讓的管理機構與水市場

水資源屬于國家所有,水權轉讓涉及到申請的提出、審批、水權的登記或對已有水權記錄的更改,必須由國家進行宏觀調控和制定交易規則。建立專門的機構負責水權和水權轉讓的管理是十分必要的。為減少水權交易的成本,為水權交易者提供交易信息、提高交易效率和便于管理,應建立專門的水權交易市場。

(六)制定水權轉讓的規則和水權轉讓標準

完善的水權交易市場須對水權交易的形式和程序加以規定,因為水權的轉讓常常會對他人合法利用水資源產生影響。因此,水權交易的規則和交易的過程都必須是透明的。為規范水權轉讓的市場行為,應借鑒國外水權交易的經驗,盡快制定我國水權交易的規則,這是實施水權交易的前提條件。

水權轉讓一般由轉讓雙方進行協商,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水權交易的協議。但水市場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市場,可提供的轉讓水量往往十分有限,同時水權轉讓還受到供水設施的限制。因此,常常需求大于供給,受讓方在水權轉讓中處于不利地位。為避免水權轉讓過程形成的價格壟斷和謀取暴利的傾向,國家應制定水權轉讓的指導價和允許浮動的范圍。

(七)流域機構在水權轉讓中的作用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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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存相關的政策法規不完善,使得在監督時出現很多漏洞,保證不了監督的力度。隨著社會科技水平的提高,在建筑方面不斷使用新的技術,變動比較大,使得監督不到位。監督機構對于自己的職能不能很好的定位,使得有些工作無人監管,工作混亂,不能很有序的進行,導致問題出現,同時也降低了監管的效率,使得部門有權不知如何使用。建筑質量出現問題監管部門可以對其施以一定的處罰,但是如今的處罰制度太過單一,使得建筑企業依賴政府,缺乏質量意識,對待質量問題沒有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得建筑逐漸出現各類問題。我國經濟實力不斷增強,建筑業也不斷蓬勃發展,所以建筑不斷增多,這就增加了監督部門的工作,事務繁多就會出現紕漏,使得某些方面沒有監管到,這就會引起質量問題的產生。我國問題建筑事件不斷發生,人們對建筑企業不斷產生懷疑,同樣也會對政府監管部門產生懷疑,這不由得就會打壓監管部門的信心和力度。現在的監督部門的工作人員素質不足,缺乏經驗,使得在監督時出現缺陷,或者監督力度不夠,或者懲罰工作不落實,使得某些企業為所欲為,造成嚴重的后果。最后就是建筑企業的工作人員本身,為了自身的利益,偷工減料,質量意識較差,只顧眼前利益,卻忘記長久的利益,使得其建筑不能被認可

2如何加強質量監督管理

2.1不斷完善我國的監管制度

我國在質量問題上應不斷完善補充法律法規,我國是一個依法治國的國家,有了法律準繩,可以運用法律嚴加對質量的管理,使建筑更加規范標準,具體來說,從開始圖紙設計到竣工,各方面都要嚴格進行質量把關,同時,要加強法律懲罰的力度,當出現質量問題時可以有效的對有關企業進行嚴加懲罰,加大懲戒力度有助于其他企業再犯此類錯誤,如果太過放松的話,那些企業就會不把這些規章制度放在眼里,為了利益還是會使建筑出現質量問題,不能很好的解決問題。監管制度要切實可行,針對面要廣泛,我國地方多,所以制度一定要全面。既然因質量問題讓人民對監管部門產生懷疑,那就應該做出一些行動,向人民展示嚴抓質量的決心,向人們展示自身的誠意,讓人民再一次信任監管部門。

2.2改進監管方式明確并做好自身工作

針對上述所說的監管制度單一的問題,所以我們應對監管制度作出改革,處罰方法多樣而有力度。以市場為導向,加以引導,加強各企業間的競爭,這樣可以共同進步,同時也可以淘汰一些存在質量問題的企業,讓剩下的企業不斷提高質量意識,不要為了一時的利益而破壞了質量這個大準則,從根本上進行監督。對于監督機構,對其進行整治,明確各部門工作,不可雜亂無章,那樣只會降低工作效率,具體工作具體安排,當面對事務較多的時候,可以不慌不亂,做到全面覆蓋,無遺漏現象,各部門之間協作將監督工作做到最好,確保建筑質量,保證人民的利益,使國家更加平穩的發展。

2.3加強人才培養

人才的多少是評價一個部門優秀程度的唯一標準,只有為這個部門注入新的活力,這樣才能讓這部門運行的更好。而我國監督機構在招納工作人員時也許會招納一些專業不對口的人員,這就為以后的工作埋伏了一個隱患,這種的工作人員對監督工作不了解,會影響監督工作,技術上也達不到要求,這就要求有關部門要選取一些高質量的人才進入機構,讓部門更加有實力,定期的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以提高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和精神素質。當明確好了自身的工作后,要做到在其位謀其職,不瀆職,不懈怠,做好監督工作,從一開始的設計,到中間的施工,最后竣工時,尤其竣工時要仔細驗收完畢合格后,要向備案機關提供與監督工作相關的各種資料以及質量報告,一定要實事求是,不能因一時利益而損害整個國家的利益,做到維護人民利益,并不斷完善監督手段及技術,提高監督部門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2.4提高科技化的監督管理水平

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國已有先進的科技水平,數字時代使得人們的生活變得便捷高效,如果將計算機網絡功能運用到質量監控上那也會大大提高監督部門的工作效率,同時也可以避免人類的監督錯誤,對于建筑中出現的問題可以及時糾正修改,使數據更加準確權威,增加了其可信度,進一步加強了監管力度。

3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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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識經濟條件下,無形資本將取代有形資本成為企業發展的主導要素,這意味著企業要想在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就必須進行制度創新,為無形資本的發展壯大創造良好的制度條件。

一、傳統資本理論的新拓展

無形資本就其本質而言,是在資本的發展過程中,從有形資本中獨立出來的,不具有實物形態的資本。以技術、品牌、商譽為代表的企業無形資本具備了資本的一般屬性,而且具有遠比有形資本強大的價值增值能力。無形資本的特征和運動規律與有形資本有所不同,無形資本理論是對資本理論的新拓展。

1、無形資本的價值取決于個別勞動時間,一般具有較高的價值(或價格)。大多數無形資本是由勞動創造的,其中包含著大量的高風險、創造性的智力勞動,因而具有很高的價值。象特許經營權這樣的無形資本,是“權利資本化”的結果,沒有價值,但卻有價格。從均衡價格理論來看,由于無形資本對企業有很高的效用強度,使其成為市場中一種稀缺的商品,因而有較高的市場價格。無形資本的創建,具有個別性生產的特點,不象一般商品那樣可以成批重復生產,所以它的價值量應由個別生產者在個別生產中耗費的個別勞動來決定。實踐中,企業在創建無形資本中的各種耗費,很難完整準確的計量,現在通行的做法,是用無形資本可能帶來的收益,確定無形資本的價格。

2、無形資本使用的可重復性造成其產權容易被侵害。無形資本使用的可重復性表現為,它可以被一個主體反復使用和被多個主體同時使用,這使得無形資本被侵害的機會大大增加。加之無形資本存在方式的非實物性,造成產權主體對無形資本的獨占能力弱化,因而無形資本的安全對法律有絕對的依賴性。

3、無形資本具有強大的增值功能。無形資本的增值能力源于它的強大的競爭功能和壟斷能力。新技術可以數倍地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品的技術附加值,給企業帶來超額利潤。品牌、商譽、特許經營權等經營用無形資本,可以使企業的產品占有更高的市場份額,使同樣質量的產品可以以更高的價格出售,使企業壟斷某種產品的某個細分市場,從而使企業獲得豐厚的利潤。無形資本自身的增值過程,是一種典型的質量型而非數量型的資本增值方式,其價值可以在數量不擴張的情況不斷地積累,這也是無形資本具有較高價值的一個重要原因。無形資本在使用過程中,本身并不發生有形磨損,有些無形資本反而可以自動增值。例如品牌資本,使用的次數越多,其知名度越大,價值越高。

4、無形資本與有形資本的良性互動,保證了企業的跳躍式發展。實現無形資本與有形資本的良性互動是無形資本經營的主要方式,即“有中生無,無中生有”。企業以有意識、有計劃的有形資本的投入,催生和擴張無形資本,即所謂的“有中生無”。同時,企業應發揮無形資本的強大的增值功能,以無形資本帶動有形資本增值,提高資本利潤率,迅速擴張企業規模,即所謂的“無中生有”。無形資本作為一種價值存在,多數具有相對獨立性,而且具有可重復使用的特點,企業可以通過資本市場用無形資本進行投資、出售、出租、特許經營,以實現其的價值或取得某種收益權。

二、無形資本理論呼喚企業制度的創新

1、無形資本是推動企業發展的核心要素。在工業化初期,以機器、設備、廠房為代表的有形資本是推動企業發展的核心要素,在企業生產經營中處于支配地位。此時,企業生產的技術含量較低,市場競爭的廣度、深度和激烈程度有限,技術、品牌等無形資本在生產經營中處于輔助地位。隨著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和經濟的市場化、全球化程度的提高,市場競爭變得激烈而殘酷,企業之間的競爭重心開始由生產環節轉向產品開發環節和銷售環節,技術、品牌等決定企業產品開發能力和銷售能力的無形資本,逐漸從有形資本中獨立出來,進而取代有形資本成為推動企業發展的核心要素。在知識經濟時代,一個企業的競爭實力和發展潛力,將取決于企業擁有無形資本的質和量,以及管理和經營無形資本的能力和水平。新經濟增長理論認為,好的想法和技術發明是經濟發展的推動力,它是生產函數的內生變量,而且它不存在物質資源面臨的有限性的約束,本身又能以低成本復制,因而資本收益遞減的法則不再成立。對無形資本的開發和使用,大大緩解了企業發展對資源和環境的壓力,空前地拓展了企業發展的空間。

2、無形資本的形成和發展,必然要求企業進行制度創新。當企業的發展主要靠有形資本的投入來實現時,企業的制度安排是以生產環節為重心的,企業的資本結構以有形資本為主體,企業的組織結構以生產組織為主體,企業的產權制度以無形資本產權制度為主要內容,企業的勞動力構成以工人為主體,企業的管理制度以對有形資本的管理為核心。當無形資本超越有形資本成為企業發展的主導要素之后,企業的制度安排則要圍繞無形資本的開發和經營這兩個重心來進行,這給企業制度帶來的變化是全方位的,涉及上面提及的所有方面,這種變化過程就是企業制度創新的過程。

3、企業的制度創新,同時又促進了無形資本的形成和發展,大大地提高了企業的競爭力。所謂制度創新,就是指能夠使創新者獲得追加利益的現存制度的變革。按照熊彼特的觀點,創新是資本主義發展的根本原因,是企業家的基本職能,制度創新是企業創新的重要內容。創新活動使技術在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地位越來越高、市場競爭變得越來越激烈,從而使無形資本從幕后走到了臺前。那些始終保持著旺盛生命力的企業,正是那些無形資本的富有者和高水平的經營者,也毫無例外的是始終進行制度創新的企業。在過去的十幾年里,這些企業都經歷了大幅度的改組,特別是近年來,大公司之間的兼并聯合令人矚目,企業無形資本的規模越來越大,作用越來越突出。

4、無形資本理論對企業制度創新的導向作用。創新是一個破舊立新的過程,無形資本的發展為這種創新提供了強大的動力,無形資本理論為這種創新指明了方向。從前面的分析中,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提高企業開發和運用無形資本的能力,應該成為企業制度創新的一個基本目標。擁有世界第一品牌的可口可樂公司,其可口可樂品牌和配方是企業最有價值的資本,而且還在繼續為可口可樂公司創造著豐厚的利潤。比爾·蓋茨創造的微軟神話更為我們昭示了這樣一條真理,無形資本創造價值的能力是有形資本無法比擬的,知識經濟時代將是無形資本的時代,無形資本將把企業帶進一個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三、國有企業的制度創新為國有無形資本的有效開發和經營提供了操作平臺

1、制約國有企業無形資本形成和發展的主要因素。無形資本意識淡漠、認識落后,是導致無形資本理論和實踐低水平的主觀原因。認識上的差距主要表現在:第一,無形資本存在意識淡漠。由于無形資本沒有具體的實物形態,不易被人的感官感覺和把握,而且企業對無形資本的管理和運營也不太熟悉,這些往往使企業

忽視無形資本的存在,甚至對其流失也視而不見。第二,無形資本的生產要素意識淡漠。在傳統的觀念里,企業的生產要素僅包括那些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如土地和有形資本,而忽視了無形資本,更不能認識到無形資本是生產函數的內生變量,在企業發展中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第三,對無形資本的功能認識還不到位。雖然企業對技術開發、品牌培育等的重要性的認識已有明顯的提高,但是大多數企業還認為,技術開發和廣告等的投入是企業的費用而不是投資,說明企業對無形資本的認識還有差距。

國有企業的資本結構、組織結構、人才結構的不合理以及企業所處的市場環境、政策環境和法律環境中的不合理因素的存在,都在影響著無形資本的形成和發展。這些因素之間的相互影響、相互制約又強化了這種不利影響,使無形資本的形成和發展面臨重重障礙。第一,國有企業現有的組織結構,普遍仍帶有明顯的“生產型”特征,還沒有質的改變,勢必會限制企業無形資本的形成和發展。第二,收入分配中的平均化傾向,使從事無形資本開發和經營的企業人力資本,得不到應有的回報,結果導致人力資本供給的嚴重短缺。第三,國有企業人才的流動和使用,仍帶有明顯的行政化色彩,離“市場化”的距離還很遠。在人力資本的選用和開發上,用行政手段是代替市場選擇的做法是低效率的。第四,我國《公司法》中規定,股份公司以無形資本方式的出資,不得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20%,否則工商部門將不予注冊。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的無形資本的核算范圍、入帳價值的確認方法以及費用攤銷方法等,導致無形資本帳內無價或帳面價值與實際價值嚴重背離。類似這樣的制度安排,無疑是企業無形資本形成和發展的障礙。第五,對國有無形資本監管不力。國有企業在與外商合資過程中,以及在兼并等資產重組過程中,存在不計算或低估國有無形資本價值的情況;國有企業的技術訣竅流失、專利技術被侵權、商業秘密泄露、名牌商標被假冒等現象的大量存在,造成國有無形資本大量流失。第六,國有企業無形資本的投資水平不高。一方面是不舍得投資,不敢冒風險。一方面是投資效率不高。比如,前幾年中央電視臺的廣告標王之爭,中標企業花費的巨額廣告費用并沒有給企業帶來預期的收益,投資行為帶有明顯的盲目性和投機性,沒有和企業有形資本的生產經營很好地結合,巨額投資開發出的是“泡沫”無形資本。

2、通過企業制度創新為國有無形資本的有效開發和經營提供操作平臺。首先,要改革無形資本產權制度。明確產權主體、明晰權責邊界,保證產權的可交易性是實現無形資本優化配置和使用的一般條件;反映無形資本特點,保證無形資本的安全,是實現上述目標的特殊條件。國有企業中建立的“法人財產制度”,為明晰國有資本的產權找到了有效的辦法。現在的主要任務是,要逐步取消對包括無形資本在內的國有資本進入資本市場的限制,改善國有企業的資本結構。具體來說:一,除了與企業無法分離的無形資本(如商譽)和企業無法完全控制的無形資本(如供銷網絡),應允許可交易的無形資本進入資本市場;二,對于產權可以自然人化的無形資本(如專利技術、專有技術),不應片面強調其國有化或法人化,應鼓勵國有企業的無形資本的結構中存在自然人產權,并賦予其與國有產權和法人產權平等的權利,這樣可以鼓勵技術創新,同時可以避免非自然人產權帶來的交易費用,有利于企業的發展;三,應在法律的層次上明確國有企業在國有無形資本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上的責任。通過產權制度的改革,解決國有企業中存在的無形資本產權模糊、產權主體錯位和產權結構單一化的問題,將會改變國有企業中無形資本開發無動力、經營無活力、負責無能力的狀況。

其次,要建立企業人力資本制度。如果說有形資本的積累主要依賴于大自然的恩賜的話,那么無形資本的發展壯大則主要依賴于人力資本。人力資本就是企業中進行創新活動的企業家和技術人員,他們雖然是人,但是他們所具有的創新能力卻具有資本的功能。建立人力資本制度就是要承認他們的資本所有者地位,他們進入企業就是以人力資本對企業投資,雖然他們沒有投入貨幣資本,但是應該擁有產權。相應的,他們的收益應該是投資收益,而不是工資。具體來說,就是要在企業的股份構成中設立人力資本股,其產權屬于企業中的人力資本,并適當限制其轉讓或上市交易,以此作為企業人才激勵制度和約束制度的基礎。湖南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國在企業中建立人力資本股制度的代表,袁隆平院士擁有該公司的250萬股份,占公司股本的5%,這250萬股就是袁隆平院士人力資本投資,體現的是他所擁有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袁隆平”品牌的價值。我們認為,這種人力資本股制度比經營者年薪制更科學、更規范、更到位,因為它把分配制度完全納入到股份制度中去了。

同時,要建立人力資本投資制度,包括人力資本的引入制度和開發制度。就引入制度而言,一,國有企業應打破地區和部門的條條框框,打破戶籍甚至國籍的限制,依托人才市場而不拘一格引入人力資本。國家作為國有企業的最大股東,當然有權力選擇企業的經營者,但選擇的對象應該是市場中形成的企業家,而不應該是政府的行政人員;二,以人力資本股制度的建立為龍頭,確立人力資本在企業中的特殊地位和權利,創造吸引人力資本的企業制度環境;三,為人力資本充分發揮其功能創造寬松的環境和廣闊的舞臺;四,與引入制度相配合,建立相應有退出制度,保證人力資本能進能出、能上能下。就開發制度而言,企業對人力資本開發要舍得投資,同時要建立人力資本投資的風險回避制度。企業要清醒地認識到人力資本投資意味著要企業放棄一些眼前的利益,而得到的將是長遠的利益。企業可以依托院校培訓和市場實踐為企業開發人力資本,并把人力資本的引入和開發結合起來。

第三,要加強企業的無形資本開發組織和經營組織。企業無形資本的開發組織和經營組織,好比是企業的“兩翼”,缺少任何一個會失衡,只有“兩翼”豐滿,富有力量,協調一致,企業才能展翅高飛。就技術開發而言,第一種模式是設立企業的研究所或研究院。其優點是技術的可轉化性強、擁有自己的知識產權、能掌握競爭的主動權。第二種模式是與國內的高等院校或研究機構進行聯合,把技術開發交給他們去做,這種模式的優點是可以精簡機構,轉移開發風險,缺點是開發周期長,技術的適用性差。第三種模式是完全通過技術市場購買企業所需技術。引進的技術不可能是最好的技術,不可能形成真正的競爭優勢。改革開放中,我們提倡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但是從長期來看,我們還是要立足于自己開發,特別是一些關鍵技術,以避免在技術上受制于人。從國有企業特別是大型國有企業的長遠發展來考慮,我們主張企業設立專門的技術開發機構,這樣既有利于企業形成技術優勢,在競爭中掌握主動權,同時,又有利于提高技術的轉化率。從宏觀上講,國有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和國家技術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充分發揮國有企業在技術和人才上的優勢,是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占據主導地位的重要保證。

就企業營銷用無形資本(如品牌、商譽、供銷網絡等)的開發和經營而言,應該是企業的整體行為,不是哪一個部門可以單獨完成的,但應配備具備創新能力的專門人員負責。由于這些無形資本一般存在于企業同其他市場主體的關系中,所以協調企業同外部環境的關系是他們的基本職責。加強企業的開發組織和營銷組織,并不是否認生產組織的重要性,而是我們認為,在知識經濟時代,企業的制造加工都達到了相當高的水平,不同企業之間不會有太大差異,因生產水平上的差異而形成企業在競爭中絕對優勢的情況,不具有普遍意義而已。

第四,要調整無形資本的管理制度和經營制度。無形資本的管理是無形資本經營的基礎,主要涉及無形資本的價值管理和安全管理。就價值管理而言,無形資本沒有具體的實物形態,而且價值量難以準確計量,給無形資本的價值管理帶來很大難度。價值評估和財務核算是無形資本價值管理的基本工作,其具體制度應以企業無形資本的完整、合理和及時地計量為原則。現行的無形資本核算制度和注冊制度應予以調整,解除其對企業進行無形資本價值管理和引入無形資本投資的影響和限制。同時,應特別注意對無形資本的效益進行監控,在企業財務管理中設立反映無形資本效益的指標體系,并把其納入企業的效益指標體系中去,這是企業配置和使用無形資本的依據。無形資本的安全管理完全不同于有形資本的安全管理。有形資本的安全管理主要是防盜、防火等,是防止有形事故的發生,而無形資本的安全管理主要是防侵權、防損害、防泄密等,其難度更大,對人才、制度的要求更高,對法律的依賴性更強。

無形資本經營是發揮其增值功能的關鍵。在國有無形資本可以進入市場進行交易的前提下,通過轉讓、租賃、特許經營等方式,充分發揮無形資本可以被多個主體同時使用的特點,實現無形資本本身的價值和價值增值。充分認識有形資本和無形資本之間相互促動的關系和無形資本在企業發展中的主導作用,用企業無形資本帶動有形資本的生產和經營,實現企業資本的迅速增值。以無形資本為紐帶,進行企業間的兼并聯合,迅速擴張企業規模,增強企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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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教學內容的理論性。鐵嶺師專是專科生與本科生并存的學校。現有本科專業11個,專科專業50個。本科招生的生源有所改變,課堂表現也表現出諸多的不同之處。本科學生較專科學生在理論課堂中表現出更好的學習自律性,如:課堂紀律嚴肅,認真聽講;能更好地完成教師布置的課堂資料閱讀作業并從中獲益;能更投入地參加問題討論并能流利表述自我觀點;作業完成字跡工整且能體現出一定的思考過程;課后能主動尋找相關資料進行擴展性閱讀。因而本科生的理論課程學習較專科生而言,更為扎實、深入。本、專科生的知識面構成也大相徑庭。與專科生相比,本科生經過普通高等中學學習,已掌握相關生物學、地理學、歷史學、物理學等常識性知識。許多專科生感到新奇的知識點在本科生看來老生常談。如學前教育專業課程《學前衛生學》,人類基因這一知識點作為專科教學的重點章節,師專本科生在高中階段已經系統地學習過,因而教師不必利用寶貴的課堂時間進行贅述。本科生更希望從教師處得到更多、更新學科前沿性知識。

二、教學計劃的調整

適當調整專業技能的教學計劃。專業技能課程多涉及動手能力,對年齡層次較大、零基礎的本科生提出了挑戰。與專科生相比,大多數學前本科的學生雖上課認真聽講,課后投入了更多的學習精力,但是學習效果卻并不盡如人意。而唱歌、跳舞、彈琴作為幼師必須掌握的專業技能,對其未來就業質量起著決定性作用。因此,專業技能課教師應及時調整教學計劃及內容,集思廣益,征訂更為適合的專業課教程,充分利用本科生理論知識(如樂理知識)掌握快,動手能力差的特點,編排更為適合的教學、練習時間,讓本科生及早入門,更好發展。

三、完成選課機制從齊整化向個性化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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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主要研究具有稀缺性的資源如何達到最佳配置的問題。主流的新古典經濟學假設交易活動不存在“阻力”,交易費用(Trans-actioncost)為零的情況下,研究資源配置在完全的市場制度下如何實現最優均衡。新古典經濟學的基本假設顯然和現實有較大差別,不能解釋長期經濟增長和制度變革。20世紀70年代以來異軍突起的新制度經濟學,是對主流經濟學最重要的挑戰和補充。新制度經濟學將制度作為主要研究對象,認為制度是社會中個人的行為規則,用于增進社會秩序,是經濟增長的根本性要素。由于現實社會中制度是一種稀缺資源,因此制度的變遷和創新問題就成為新制度經濟學的重要內容。新制度經濟學的制度變遷與制度創新理論認為,制度變遷是制度的替代、轉換與交易的過程,是通過不斷的制度創新完成的。制度變遷的原因是舊有制度轉向新制度變得有利可圖,因此對新制度產生需求,相應地產生新制度供給。從一種制度轉向另一種制度,需要付出成本,如果這種變遷的成本小于新制度帶來的個人凈收益,則制度變遷才會發生。制度變遷相對可以劃分為強制性變遷和誘敵性變遷。誘致性制度變遷指一群人在響應制度不均衡引致的獲利機會時進行的自發性變遷,制度不均衡產生的原因可能包括制度選擇集合的改變、技術條件變化、制度需求改變或其他制度安排改變。制度變遷因常需要集體行動而產生所謂“搭便車”(Freerider)問題,使自發過程提供的新制度供給不足,從而使政府法令主導的強制性制度變遷成為必要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產權制度是人類社會最基本的制度安排。對產權理論深入研究孕育而生的產權經濟學,已經成為新制度經濟學的支柱理論之一。產權制度實際上是為了解決人類社會中對稀缺資源爭奪的沖突所確立的競爭規則,這些規則可以是法律、規制、習慣或等級地位。完整的產權是一組權利,包括:①使用權,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以各種方式使用財產,包括有權在物質形態上改變乃至毀壞財產;②收益權,即直接從財產本身或經由協約關系從別人那里(在財產轉讓的條件下)獲取收益;③轉讓權,通過出租或出售把與財產有關的權利讓渡給他人。產權具有可分解性,將產權區分為使用、收益、轉讓諸權只是初步分解,其中每一種權利都可能得到更為具體和細致的分解,這就使得產權結構復雜化。產權結構存在各種不同的形式,私有產權(PrivateProperty)和共有產權(Commonproperty)是產權安排形式的兩個極端,大多數產權安排處于這兩者之間。產權經濟學強調產權結構和人類行為激勵的內在聯系,認為不同產權制度和產權結構的差異對資源配置產生重大影響。排他性(Excludability)是產權的決定性特征,它不僅意味著不讓他人從一項權利中受益,而且意味著權利所有者要對該項權利使用中的各項成本負責。產權界定的含義是指提高共有產權的排他性。產權的界定需要付出成本,可以劃分為排他性成本(Exclusioncost)與內部管理成本(Internalgovernancecost)。排他性成本包括界定成本和維護成本,這里的界定指在物理與價值形態上給出產權的邊界,并使之能夠被有關交易者乃至社會識別和承認。產權的內部管理成本,是指不具有排他性,共同擁有產權的所有者做出決策、采取行動時所耗費的成本

由于共有產權使內部成員的努力程度普遍降低,共有產權的有效行使往往有賴于很高的內部管理費用,降低共有產權的內部管理費用依賴于產權的排他程度的加強,但相應要付出排他性成本,只有當新增的排他成本低于所減少的內部管理成本時,排他性程度的加強才是有效率的。也就是說,只有當產權界定的收益大于產權界定的成本時,人們才有動力去制訂規則和界定產權,因此產權總是沒有被完全界定的。沒有被完全界定的產權就會產生外部性,即產權行使效率下降帶來的損失。理論上來講,產權沒有完全界定帶來的成本節約等于產權沒有完全界定而帶來的損失。因此人們會不斷地界定產權,直至兩者在邊際上達到相等,形成暫時的制度均衡。產權制度的演變實際上就是產權不斷被界定、外部性不斷內部化、產權行使效率不斷提高的過程,也是產權制度均衡不斷被打破,產權制度創新不斷涌現、產權制度不斷變遷的過程。從西方國家產權制度變遷的歷史來看,大體上經歷了共有產權、排他性共有產權和私有產權三個階段。但需要指出的是,各種形式的共有產權在當代西方國家都不同程度存在,任何國家從未建立起純粹的私有產權制度。

二、我國水資源的共有產權制度安排

從人類歷史上看,資源稀缺的出現和加劇以及相伴隨的相對價格提高,是產權制度出現的基本原因。在自然資源相對充裕時,對這些資源設置產權的成本超過了潛在的收益,自然資源往往被當作公共財產使用。當人口相對于穩定的資源數量增長時,人們之間的競爭趨于尖銳,一旦資源稀缺達到導致人們相互對抗的水平,產權制度的出現便不可避免。當水資源相對并不稀缺之時,設置水權的收益不高,水資源處于開放利用狀態,這反過來助長了水資源的粗放利用,加速了水資源稀缺的出現,而資源稀缺的日益顯現,又客觀上提出了設置水權制度的需求,以遏制資源利用的快速增長,優化配置稀缺水資源。

由于水資源復雜的自然和經濟屬性,界定水權的排他性成本很高,共有產權是成本相對節約的產權制度安排。共有水權的含義是水資源被某一特定群體共同擁有,但區別于開放利用的公共財產,群體內存在某種資源利用的規則,并設立公共管理機構對資源實施權屬管理。節約排他性成本的相應代價是要付出較高的內部管理成本。依據處于支配地位的水權行使主體的差異,可以進一步將共有水權的產權結構劃分為四種形式。全民所有、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水權稱為國有水權(Civilpropertyrights),流域各地區共同擁有、委托流域管理機構管理的水權稱為流域水權(Basinpropertyrights),流域內各地區分別擁有、地方政府管理的水權稱為區域水權(RegionalPropertyrights),區域內組織或社團擁有的水權稱為集體水權(CollectivePropertyrights),當然和國有水權對應的另一個極端是私有水權。顯然私有水權的排他性最強,而國有水權的排他性最弱。

在計劃經濟時代,總體來看,由于水資源相對不稀缺,水資源的利用處于開放狀態,主要受開發能力和取用成本制約,基本上不存在用水競爭和經濟配給問題,是一種“開放可獲取資源”(Open-accessresource),可以認為不存在正式的產權制度安排。改革開放之后的很長一段時期內,水資源的利用是計劃經濟的延續,水資源利用基本上仍處于開放狀態,排他性很弱,用水呈現粗放增長,水資源開始成為稀缺性的經濟資源,用水競爭性日益顯現,主要表現為區域間水事沖突日益增多。這一時期,水資源產權制度因資源稀缺而成為必要。一系列水資源管理制度從20世紀80年代后期,特別是1988年《水法》頒布之后開始付諸實施。這些制度包括水長期供求計劃制度、水資源的宏觀調配制度、取水許可制度、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水事糾紛協調制度等,實際上可以視為一整套產權制度安排。

從這套產權制度安排來看水資源的產權結構,我國水資源產權安排整體上屬于國有水權制度,這成為中央政府在流域間調配水資源的依據。由于大多數流域不涉及跨區域調水問題,流域內水資源的國有水權等同于流域水權,為流域上下游全體人口共同擁有,在大的江河流域一般設有專門的流域管理機構來管理。由于上下游對流域水權的爭奪日益激烈,對流域各地區用水權利做出界定在很多流域成為必要,水資源的宏觀調配制度實際上就是將流域水權分割為區域水權。在地方行政區域內,由于地方政府不僅是水權權屬的管理者,而且也是區域內水公共事務的提供者,地方政府直接行使一部分區域水權,提供城市供水和鄉村灌溉,另一部分用水權則通過發放許可證的形式賦予取水戶,這就是取水許可制度,實質上是把一部分區域水權分割為集體水權。

這里所說的流域水權、區域水權和集體水權,并不是完整意義上的產權,排他性較弱,只具有一定的使用權和收益權,且不具有轉讓權。這些不同形式的共有水權,其界定、維護和轉移都是基于行政手段的,比如區域水權常得不到尊重,流域上下游水事沖突仍主要依賴于上級行政協調;取水許可制度賦予的集體水權,被納入計劃用水管理,其使用不具有長期穩定性;而水權的轉移都是通過行政命令被指令劃撥。

以上考察顯示,經過建國之后特別是改革20年來的水管理制度演變,我國目前已經形成了一套基于行政手段的共有水權制度,雖然十幾年來實施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使水權的排他性有所提高,但是水權的外部性還較高,水權行使效率還較低,也就是我們目前所說的“水權模糊”現象還很嚴重。水權模糊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是一種合理的經濟現象,主要是由于清晰界定水權的成本較高,采用模糊水權的方法可以節約排他性成本。行政手段正是宏觀環境下成本節約的現實制度選擇,而產權模糊是行政配水制度的基礎。當前的水權制度安排是水權模糊帶來的內部管理費用和用水效率損失與行政配水所帶來的成本節約之間的均衡。

三、水權制度變遷的動因

前不久發生的國內首例跨城市水權交易—東陽—義烏水權交易事件,在全社會引起很大反響。我們研究認為,這個事件打破了行政手段壟斷水權分配的傳統,標志著我國水權市場的正式誕生,實際上也是水權制度變革的先聲。通過對東陽—義烏水權交易的進一步考察,可以揭示制度變革的深層動因。

東陽市和義烏市處在一條江的上下游,義烏江的水權理論上為流域水權,為河流上下游各地區共享,但實際上由于模錦水庫位于東陽境內,橫錦水庫中水資源的使用權和收益權事實上為東陽占有,或者說橫錦水庫的水資源產權性質是不完全排他的區域水權。義烏若要獲取這部分水資源的使用權,在目前基于行政手段的共有水權制度安排下,可以有兩種選擇。第一種是要求東陽向下游放水。事實上,在過去的干旱季節里,東陽也曾多次開閘放水,無償支援義烏用水。但是一次次的緊急求水,使義烏深刻認識到,這種靠上級行政協調方法階段性、無償性的調水,既不可靠,也不長久。加之河道污染,河道提水主要供農業灌溉,而義烏主要是亟待擴大城市供水,于是跨區域調用橫錦水庫的優質水成為首選。于是義烏還可以選擇第二種方式,就是請求上級安排橫錦水庫到義烏的調水工程。

傳統的跨區域調水方式最大的吸引力在于,調水工程由中央財政或者上級財政投錢,地方幾乎是無條件受益。但這種依靠行政協調的方式往往耗時耗力,周期較長,特別是由于對調出方缺少利益補償,調水各方較難達成一致。而在水權交易發生的浙江省,國家財政投資的前提并不具備。浙江省地方的水利工程以地方投入為主,省級和國家補貼非常少。義烏市的水利工程基本上靠自籌自建,1997年投入使用的八都水庫就是利用“五自”辦法興建,總投資1.8億元,上級財政補貼只占10%。義烏市自身擁有很強財政能力和投資能力,具有購買水權的能力。按照轉讓協議規定,2億元水權轉讓費分5年付清,平均每年4千萬元,僅占1999年財政總收入的4.5%,整個供水工程耗資7億元,平均年投資1.4億元,僅占1999年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4.6%。義烏如果選擇伸手向上級一等二靠三要的話,一來資時,協調周期很長,義烏城市供水等不及,二來費力,上級補貼的錢很少,得不償失。于是義烏“明智”地選擇了自主解決,主動與東陽平等協商。

由此可見,在東陽—義烏水權交易事件中,義烏之所以沒有選擇向上級要水,而是選擇了購買水權,乃是買水的收益遠大于要水的成本。義烏買水的成本是失去上級微不足道的財政補貼,而且獲得補貼的機會成本還很高,而收益則是及時解決制約城市發展的瓶頸問題。而對于東陽來說,指令劃撥境內水資源對自身幾乎沒有收益,而賣水則可以盤活水利資產,收益豐厚。由于交易雙方選擇新規則都有利可圖,故而制度變遷不可避免。

從一種制度轉向另一種制度,這說明新制度的運行成本小于舊制度的運行成本,或者說,從舊制度轉向新制度有利可圖。通過考察水權交易發生的外部環境,我們發現水權交易之所以率先在浙江發生,乃是在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社會環境中,利用行政手段轉移水權的成本較高,而利用市場手段的成本卻較低,東陽和義烏的特殊伙伴關系進一步降低了交易成本。這是制度變遷得以發生的重要條件。

四、水權制度變遷的路徑

東陽—義烏水權交易作為新生事物,具體做法中還有一些值得商榷之處,其模式也并非其他地方可以照搬照抄,但這個事件無疑代表了一個方向,就是引入水權、水市場優化水資源配置大有可為。作為水權市場初露端倪的標志,這個事件揭示出的具有普遍意義的結論是,隨著缺水的日益加劇,水權模糊的代價越來越大,基于行政手段的共有水權制度的運行成本越來越高。這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其一,隨著市場化改革的深入推進,地方利益主體地位日益強化,上級監督地方政府的難度越來越大,行政命令越來越難以得到有效落實,即所謂的“體制失效”,其實是現有產權制度的失效;其二,政府顯然沒有能力處理繁雜的資產有用性信息,利用行政手段配置水權已經“力不從心”,制度運行的機會成本不斷增高;其三,水權界定和維護的成本在降低,建立產權排他性的收益在提高,加之市場化改革在不斷降低產權交易的成本,引入市場機制的預期收益在不斷增大。

一方面是內部管理成本在提高,現有制度的運行成本越來越高,另一方面是排他性成本在降低,進一步界定產權的收益在提高,結果將是現有制度均衡被打破。由此從整體上可以預言,現有水權制度變遷的方向是進一步提高水權的排他性,也就是所謂的明晰水權。水權交易事件中,義烏承認了東陽擁有橫錦水庫水資源的轉讓權,這是雙方市場交易的前提,也成為此事最大爭議之處。人們不禁要問,既然產權沒有清晰界定,如何進行交易?這其實是暴露了水權模糊的問題。類似的水權模糊在大部分地區導致的卻是水事糾紛,市場合作根本無從談起。這形象地說明,要形成市場,就要明晰產權,產權不明晰,就難以形成市場,而只要明晰產權,自然會產生市場動力。明晰水權的含義是界定水資源的使用權、收益權和轉讓權,賦予這些權利更為明確的主體。但明晰產權是要付出成本的,水權明晰的程度與一定的社會條件相適應,一定程度的產權模糊可能不僅是合理的,甚至整體是有效率的。由于水資源產權的完全界定(即建立私有水權制度)的成本高昂,水權結構的主體形式仍將是共有產權,但其內部的排他性可以不斷提高,國有水權和流域水權可以更多地分割為區域水權和集體水權,水權主體也可以多元化,包括各級政府、組織、企業、用水大戶甚至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