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隊宣傳工作計劃范文
時間:2023-03-17 16:29:17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消防大隊宣傳工作計劃,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貫徹落實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理念,正確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與公眾服務職能,提高社區應急自救能力,創新應急管理體系,維護我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我區經濟社會和諧穩定。
二、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社區應急管理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常務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副主任、應急辦主任任副組長,區城管局、區建設局、區規劃和國土分局、區衛生局、區安監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質監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及各街鄉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應急辦,負責社區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
三、工作目標
編制區社區應急總體預案,完善預警處置機制,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宣傳和消防設施建設、開通社區醫療急救綠色通道,建設社區應急避難場所。
(一)在現有預案的基礎上,建立標準化的社區應急預案體系,健全社區應急組織機構,明確專職聯絡員,進一步完善社區突發事件預警及處置機制。
(二)配合市民政部門培育發展社區志愿者組織,組建社區應急志愿者隊伍。
(三)做好社區消防安全、應急知識和應急避難場所的宣傳工作,將工作納入年度應急宣傳計劃,在5年內逐步完善社區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建立社區消防網絡。
(四)在市衛生部門的指導下,推進社區醫院的急救綠色通道建設。
(五)根據轄區內社區分部情況,充分利用我區中小學操場等現有設施,逐步建設應急避難場所。
四、責任分工
區應急辦負責全區社區總體預案的編制工作,并承擔社區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工作的總體協調和督辦任務。各街鄉、各相關部門分工如下:
(一)社區應急專項預案的編制和預警處置機制完善
責任單位:各街、鄉負責,區城管局、區建設局、區規劃和國土分局、區衛生局、區安監局、區質監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提供指導
(二)社區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
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街、鄉
(三)消防安全、宣傳和消防設施建設
責任單位:消防大隊,各街、鄉
(四)社區醫療急救綠色通道建設
責任單位:區衛生局,各街、鄉
(五)社區應急避難場所建設
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街、鄉
五、時間安排
(一)對全區社區基本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咨詢專家意見,完成編制全區社區應急預案的相關準備工作;
(二)召開工作部署會,布置工作任務;開展社區應急演練;組織各街、鄉及社區分管領導現場觀摩;
(三)5月份:各街、鄉,各部門制定工作計劃,編制相關社區應急專項預案,并上報區應急辦;
篇2
一、健全消防安全責任體系,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一)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職責。鎮要將消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平安建設、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和各級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層層簽訂消防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明確消防安全工作重點,實施消防責任捆綁制度。要健全消防安全委員會議事規則,及時解決重點問題,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健全鎮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二)健全行業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建立健全部門信息溝通及聯合執法機制,強化部門措施,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經發辦、建環中心、農服中心、財政所等部門要積極推進消防站、消防水源等基礎設施建設;建環中心要加強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使用新型建筑保溫材料的監管。
(三)強化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各級各相關部門要與所屬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督促單位抓好落實。要明確高層建筑、地下建筑、多產權多業主建筑以及聯合主體、共同主體等模糊主體的消防安全責任,并健全管理制度、落實相關職責。推動社會單位完成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四)強化消防安全行政問責機制。各級各相關部門要研究制定消防安全約談、問責等制度,對消防工作實行半年督導、年終考評制度。凡發生較大以上或者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火災事故的,要嚴格按規定進行問責,除追究火災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屬地政府、相關部門領導的責任。
二、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夯實火災防控基礎
(一)進一步完善城鄉消防規劃。鎮要認真組織實施《市鎮“十二五”社會管理創新發展規劃》(府辦發〔〕71號),在編制總體規劃時要同步編制消防規劃,將公共消防設施、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消防安全布局納入城鄉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2013年已完成總體規劃的建制鎮要完成消防規劃編制或在總體規劃中設消防專篇,并將農村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等消防基礎設施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
(二)進一步加強消防裝備建設。根據《市鎮“十二五”社會管理創新發展規劃》和《公安消防部隊-2015年滅火救援裝備建設規劃》要求,消防站車輛器材裝備和消防員個人防護裝備配備需達到《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修訂)》要求。
三、創新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提升社會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水平。各級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市鎮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府辦發〔〕67號)要求,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相關要求,明確消防專(兼)職管理人員,保障運行經費。推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聯防聯治、定期檢查、隱患處理、聯席會議、宣傳培訓、信息報告等七大工作機制,確保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有效開展。鎮消防大隊要加強指導,確保年內50%的鄉鎮、村、社鎮達到“網格化”管理的標準。
(二)提升社會單位“戶籍化”管理水平。要按照鎮政府制定出臺的“戶籍化”管理辦法,全面實施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行業、系統的主管部門應在本行業、系統內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指導單位(場所)落實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聯勤聯查制度,提升消防安全檔案規范化建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消防安全自我評估三項報告備案制度,實現單位消防安全“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鎮消防大隊要加強指導,確保年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現“戶籍化”管理100%達標。
(三)提升火災隱患防控督改水平。各級各相關部門要深入開展出租房、合用場所、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建筑及建筑消防設施、消防產品等重點領域專項治理,消除火災隱患。在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等重點時段,專項部署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加強重點火災隱患集中鎮域和重點場所的監管力度,定期開展督導,協調督促隱患整改。要扎實開展“除火患,保平安”、“暢通生命通道”等專項行動,徹底消除一批重大火災隱患,確保全年火災形勢平穩。進一步規范“96119”平臺運行機制,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健全有獎舉報投訴、定期回訪等機制,廣泛發動群眾舉報投訴火災隱患。
四、強化消防隊伍建設,提升應急救援能力
(一)加強多種形式消防力量建設。根據公安部等五部委《關于積極促進志愿消防隊伍發展的指導意見》精神,我鎮應當因地制宜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提高我鎮、農村抗御火災等災害事故的能力。采取發展志愿消防隊伍、全民火災預警員等措施,擴大消防力量覆蓋面。
(二)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保障。要認真貫徹落實財政部《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財防330號)精神,進一步健全經費保障機制,要將消防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優先保障消防搶險救援所需的特種器材和個人防護裝備經費,并適度建立健全消防隊員工資福利待遇和醫療保障制度。
(三)加強消防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要落實綜合應急救援聯席會議制度和滅火救援專家組例會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我鎮災害事故形勢,評估隊伍裝備建設水平,密切各聯動部門與應急救援隊伍之間的信息聯絡。建立健全災害事故應急預案聯席修訂制度,實行災害事故應急預案實時動態更新。
五、深化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
(一)深化消防宣傳基礎工作。全面宣傳貫徹《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綱要》,創新“進村達戶”式宣傳,將消防安全宣傳工作納入“網格化”、“戶籍化”管理內容,重點抓好《消防安全二十條》的宣傳,編寫適用于普通民眾閱讀的非學歷型短期培訓教材,并大力開展消防知識大普及行動。
篇3
一、2014年工作目標
1.安全生產工作確保“雙零”的目標;
2.要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
3.物業小區、直管公房的防汛、防火工作不出任何任何安全隱患;
4.加強拆遷工地施工安全及城市房屋安全監管工作;
5.依法查處房地產行業及物業服務企業的違規行為;
6.處理城市房屋的裝修投訴處理率100%。
二、2014年思路
主要做好以下10項工作:
(一)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開展好安全生產工作
繼續開展好“百日安全生產活動”,嚴格實行“一崗雙責”制,落實到每個職能科室,落實到每個企業,每季度組織召開安全生產相關會議,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相關責任,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科室按職責分工,進一步完善和優化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充分發揮監管體系的作用。1—2月份為防火,防煙花爆竹引起火災的宣傳和自查階段,3月初為安全生產工作宣傳階段,組織街道對城市房屋安全工作、農村自建房屋的協管員工作,玻璃幕墻的統計、排查工作、安全社區創建工作進行宣傳和培訓,并下發宣傳資料,在積極做好安全生產檢查和治理工作的同時,加大宣傳力度,不斷豐富內涵,面向社會、面向行業、面向群眾,通過多種渠道,廣泛深入地開展了宣傳教育活動,努力營造安全生產良好氛圍。
(二)增強消防意識,抓好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
3月中旬重點做好消防安全的宣傳工作,邀請區消防大隊專業人員對物業服務企業、直管公房項目負責人進行培訓,下發宣傳海報,宣傳資料,房屋裝修宣傳手冊,并有針對性的選擇1個高層建筑小區和一個多層物業小區進行消防演練,對物業服務企業的消防預案,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更換、補充情況進行檢查。
(三)推進農村自建房屋安全協管員組建工作,確保農村房屋安全
推進農村自建房屋協管員工作的開展,按市局房安辦的要求,指導涉農街道建立安全協管員工作,增強農村自建房屋的安防意識,今年7月份前,完成四個涉農街道中除西華街道辦事處外的三個街道辦事處農村自建房屋協管員的組建設工作,計劃于3月初為宣傳、培訓、組建階段,4月份分別對四個涉農街道進行組建情況進行檢查督促,8月30日前向市局上報協管員工作總結情況,確保農村房屋不出安全問題。
(四)未雨綢繆,扎實做好防汛工作
針對地區天氣變化特點,4月初進行防汛預案的制定,并向物業服務企業等所管轄單位下發防汛工作的通知,5月中旬并對我區地勢較地,容易引起水澇、引起水災的物業小區分別進行一次防汛演練,檢查防汛預案,7—9月份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自查防汛工作,及時上報防汛工作自查表,確保本年度防汛工作無隱患。
(五)構建聯合排查機制,做好玻璃幕墻排查工作,
按照市局對玻璃幕墻的排查、排危、統計工作的要求,計劃于5月初對新增的建筑群體進行檢查,并進一步進行統計,對存在安全隱患未整改的,進行督促檢查,并下發整改通知,對問題較多,粘膠部位脫落明顯,有安全隱患的,及時要求整改,并組織人員進行復查,9月30號前向市局上報2013年玻璃幕墻工作開展情況及統計表。
(六)深化創建成果,繼續做好《安全社區建工作》
按照《開展創建全國安全社區工作》要求,3月初為宣傳培訓階段,對物業小區的志愿隊伍組建情況,無障礙設施的建設情況進行督促檢查,4月份向全區物業服務企業下發《開展創建全國安全社區工作》的通知,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配合街道辦事處、社區,做好創建工作。
(七)增強工作責任心,做好投訴查處工作
梳理工作要點,明確職責分工,牢固樹立“執法為民、服務群眾”的意識,進一步增強對群眾的熱情和感情,著力解決接待群眾不耐心,解決問題不用心,對待群眾訴求不關心的問題,杜絕群眾投訴執法人員的現象。對外公開投訴電話上班時間安排相關人員進行值守,對反映問題或投訴業主做到態度和藹,語氣平和,認真記錄,現場查處,及時回復,保證投訴處理率達到100%。
(八)加強房屋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應急機制
在做好日常公房監管和我區房屋結構安全檢查的基礎上,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應急機制,今年主要關注通錦橋26號院房屋地基下陷的排危處理工作,及時進行政策宣講,協調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做好排查,巡查工作;對觀音閣前街27號的維修事宜進行協調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對解放路217號新建樓盤造成附近居民院落墻體裂隙的安全鑒定和排危處理;及時做好對城市房屋的安全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
(九)狠抓揚塵治理工作,加強拆遷房屋拆除施工的安全監管措施
繼續抓好拆遷工地規范化管理,要求各單位必須按照房屋拆遷相關程序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對舊房拆除必須打圍、保潔,采取濕法作業法,拆除舊房的建筑垃圾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采用密閉式運輸車輛清運;對待建工地必須實行硬圍打筑,達到圍墻景觀化。建立“揚塵”管理工作聯絡制度,層層簽訂拆遷工地“揚塵”管理責任書,明確責任和要求。對部分揚塵污染較重的拆遷工地,組織開展了揚塵污染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有效地改善了城區環境和空氣污染質量,確保拆遷工地不發生安全事故和揚塵污染事故。
(十)規范行業監管、加大執法力度,確保執法工作的落實
篇4
1.1城市防汛組織機構
四方區城市防汛由區防汛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設總指揮一名,由區政府區長擔任。副指揮三名,分別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政府辦主任和區建管局局長擔任。
區城防辦成員單位有區發改局、教體局、民政局、建管局、城管行政執法局、城建維護總公司、愛衛辦、衛生局、市場建設中心、、房產管理處、公安四方分局、四方交警大隊、四方公安消防大隊、工商四方分局、規劃四方分局、阜新路街道辦事處、海倫路街道辦事處、嘉興路街道辦事處、興隆路街道辦事處、水清溝街道辦事處、洛陽路街道辦事處、河西街道辦事處幾個有關專業單位。
1.2防汛指揮部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發展戰略。
2.建立由防汛指揮部、防汛通訊網、防汛隊伍、應急保障所組成的防汛救災系統,提高汛期應急救援快速反應能力。
3.及時掌握防汛信息,并將防汛情況及時通報各有關單位。
4.研究防汛工作對策,組織、協調城市防汛工作,科學調控洪水。
5.組織召開各有關單位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制定并審核汛期應急工作的規章、工作計劃、經費預算及使用情況。
6.做好汛期災害預防和宣傳工作,不斷提高全民防汛救災的意識。
1.3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2.在防汛指揮部領導下做好防汛救災工作和防汛宣傳工作。
3.參加防汛指揮部召開的工作會議。
4.建立健全防汛組織指揮機構,實施防汛責任到人,并配備第二防汛責任人,兩位責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時外出,第一責任人外出時,應向第二責任人做好工作部署。將所屬防汛任務分解至承擔具體防汛任務的隊伍,加強防汛抗洪專業隊伍的建設,并落實防汛搶險物資、器械。
5.及時掌握防汛執行情況,督促各項相關工作的落實,及時向防汛指揮部匯報防汛動態。
6.保障本單位或本系統的搜救力量和資源處于隨時可用的良好狀態,及時按防汛指揮部要求參與防汛工作。
7.根據本單位或系統職能,制定詳細的防汛方案和切合實際的應急工作程序,參加防汛專業知識培訓,不斷提高應急反應能力。
8.在防汛應急行動中,向防汛指揮部提出合理建議。
2應急聯動機制
1.防汛指揮部在需要時可在本系統內調動大型設備和人員、物資等或啟動社會聯動網絡。
2.由于各類應急時間發生的地點不一,而該設施屬于不同的管理單位管轄范圍,因此在處理應急事件中應以管理該設施的單位為主體,其他單位或部門根據事件的不同情況采取相應措施與各種支援。并根據應急事件的程度相應通知相關單位或部門,請求他們的支援和協助配合,同時上報防汛指揮部。
3預防與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氣象信息
1.由市氣象局加強對洪澇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工作。
2.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洪澇災害時,防汛指揮部應盡早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
3.1.2工程信息
1.河道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堤防管理單位應加強監測,及時將堤防、涵閘、泵站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防汛指揮部。防汛指揮部應在每日9時前向市城防辦報告工程出險情況和防守情況,河道干流重要堤防、涵閘等發生重大險情時,應在險情發生后第一時間報告市城防辦。
2.堤防、涵閘、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決口時,工程管理單位應迅速組織搶險,并在第一時間向可能被淹沒的區域預警,同時向防汛指揮部準確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除險情況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技術責任人名單及通信聯絡方式。
3.2預防預警準備
1.思想準備。防汛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預防洪澇災害和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防汛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建立健全防汛的組織指揮機構,落實責任人、搶險隊伍,完善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專業搶險隊伍建設。
3.工程準備。防汛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緊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全面落實安全度汛的方案。
4.預案準備。防汛指揮部負責修訂完善城市防汛預案、山洪災害應急預案。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能分工,分別制定系統內切實可行的詳細的防汛方案。
5.物料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成員單位按照防汛工作標準儲備必需的防汛物料并進行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儲備足夠的搶險物料,以備急需。
6.通信準備。加強對社會通信公網的檢查維修,確保防汛通信專網、滯洪區預警反饋系統完好暢通。健全水文、氣象測報站網。確保雨情、水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7.防汛檢查。實行以“五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立即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召開防汛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制定并審核汛期工作的規章、工作計劃、經費預算及使用方案。
3.3預警行動檢查
防汛指揮部負責預警行動的監督檢查。
1.監督檢查內容:防汛值班、防汛人員、防汛隊伍、防汛物資、防汛方案的準備情況等。
2.檢查可采用電話查詢、實地檢查等方式進行。
3.4預警支持系統
1.公眾通信網
主要指公眾通信網為市城防辦及各成員單位提供通信服務。防汛指揮部領導和各成員工作的電話、手機,構成一個較全面的應急預案通訊網絡,保證應急預案實施中通訊的保持和及時。
2.新聞媒體網絡
報刊、廣播、電視、國際互聯網。
4預案啟動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啟動本預案:
1.較大范圍內24小時降雨量超過100毫米,且市氣象局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將發生大面積內澇;
2.一條以上主要河道干流水位全面接近警戒水位,并預報將超過警戒水位;
3.市氣象局預報臺風(熱帶風暴)將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并發出緊急警報;
4.大中型水庫或重要河道堤防出現重大險情;
5.重點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標準洪水;
6.其他需要啟動本預案的情況。
5應急響應
1.本預案啟動后,防汛指揮部立即召開防汛工作緊急會議,部署防汛工作各項任務。防汛指揮部領導和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上崗到位。
2.根據洪澇災害和水利工程出險情況,各街道辦事處赴現場指導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經區政府同意,可成立現場搶險救災機構,組織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區建管局要配合各區街道辦事處做好對易受洪澇淹沒地區的居民、物資的轉移工作。
4.區建管局負責檢查市內各區樹木,對高大喬木特別是新栽喬木進行加固、支撐,必要時砍掉枝丫,以防被風刮倒砸到房子或行人,對風雨中倒伏的樹木及時進行清理架扶,確保倒伏樹木不妨礙交通。
5.區建管局、中國網通青島分公司等部門分別指導市政基礎設施、交通道路、電力設施、地質災害、公共通信設施等的搶險救災工作。
6.公安四方分局負責組織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和搶險救災道路的交通秩序,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物資以及破壞防汛設施等違法犯罪活動。
7.區教體局落實好區內各中小學校的安全檢查工作,加強全體師生的防汛自救意識,研究安排洪水期間的學校的停課事宜。必要時刻為居民提供臨時避難和安置場所。
8.街道辦事處立即召開防汛動員會,組織專門的防汛隊伍對轄區內的海岸、護坡、堤壩、水庫、河道、橋涵、排水系統等進行排查,發現險情立即搶修。同時負責轄區內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撥付工作,指導、督查救災款(物)的使用和發放。
9.其它防汛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本職工作。
6災后處置
1.區防汛指揮部接到上報的災情后,應及時安排或組織對災情進行全面調查,核定實際損失,確認災害等級。
2.區防汛指揮部會同各成員單位對災情進行評估,總結防汛的成功經驗,提出改進建議。
3.區政府根據洪澇災情及防災減災工作需要,統籌規劃,妥善安排災區重建工作。
4.區教體局組織好各中小學校的校舍修繕和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各學校的正常教學工作。
5.其它防汛成員單位在完成防汛職責后恢復日常的工作。
7附則
1.名詞術語定義
標準內洪水:根據不同河段的具體情況,海泊河洪峰流量達到350m3/s時,李村河洪峰流量達到1000m3/s時,樓山后河洪峰流量達到300m3/s時,屬標準內洪水。
超標準洪水:海泊河洪峰流量達到450m3/s時,李村河洪峰流量達到1400m3/s時,樓山后河洪峰流量達到400m3/s時,屬超標準洪水。
2.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區防汛指揮部負責管理。本預案每3年評審一次,由區防汛指揮部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審,視情況變化做出相應修改,并報區政府批準。
3.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防汛搶險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區政府和人事部門聯合進行表彰;對在防汛搶險工作中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防汛指揮部負責解釋。
篇5
一、年度重點工作完成情況、主要做法、取得成效
(一)社會救助工作
1、實施“脫貧攻堅最低生活保障支持計劃”。制定了《縣民政局脫貧攻堅社會救助支持計劃》、《關于做好扶貧對象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和《縣民政局關于集中開展脫貧攻堅農村低保核查排查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安民發〔2020〕45號),按省政府確定的“兩線合一”指導標準,將我縣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到年人均3300元。
2、城鄉低保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繼續提高。2020年4月,縣政府印發了《關于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批復》,將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月人均440元提高到月人均50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年人均2900元提高到年人均3300元,按省財政建議數配套低保資金357萬元。
3、全面落實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出臺《縣醫療救助實施意見》,重點對象資助參保參合100%,重點對象重特大疾病住院合規醫療費用救助比例為70%,低收入家庭救助比例為30%。截至9月底,累計救助22719人次,支出598萬元。繼續全面開展救急難工作,設立了臨時救助專戶,解決了一些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的群眾救助問題,發揮了救急難功能。
(二)救災減災工作
4、做好冬春救助各項工作。對因災缺少衣被和缺少口糧的受災困難群眾,及時給予救濟救助,并做好救災款物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受災群眾積極開展生產自救、互助互濟活動和余糧戶幫扶缺糧戶、冬借秋還活動,積極組織開展勞務輸出、以工補農等多種形式的生產自救活動,解決部分災民生活困難。并積極開展鄉(鎮)村黨員干部包戶活動,把包保責任落實到人頭,幫助災民安排好生活,幫助他們安排好冬季副業生產和明年春耕生產。
5、做好救災應急物資儲備及緊急調運工作。為應對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積極籌劃和儲備救災應急物資并建立救災物資緊急調運機制。今年與縣內兩家規模較大的倉儲超市簽訂了《縣自然災害應急物資供應協議》,與縣交通運輸局簽訂了《縣自然災害應急物資運輸協議》,確保突發災害后救災物資能及時運抵災區,保障受災群眾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6、開展農房保險工作。積極協調縣安華保險公司,調研農房保險工作的具體險種和辦理、理賠程序等相關事宜,初步掌握第一手資料,為下步全面落實好農房保險有關工作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三)五保供養和養老服務工作
7、五保供養情況。我縣已納入農村供養范圍的五保老人有659人,其中:分散供養461人,集中供養188人。縣內有七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總床位731張。集中供養標準為5600元/年/人,分散供養標準為3850元/年/人。
8、養老服務情況。縣社區愛心助老協會及縣鎮心連心互助協會獲得中央撥付的100萬啟動資金,這項目主要內容就是居家養老服務。現項目運行了6個月得到了居民的好評。對養老服務機構的服務工作人員和各類涉老組織或自愿者組織中有意愿參加培訓的人員進行了養老護理員培訓,養老服務機構、居家養老服務站、日間照料中心養老服務人員培訓率達到100%。
(四)殘疾人福利情況
9、積極做好殘疾人福利保障工作。縣現有殘疾人10240人,困難生活補貼發放對象為殘疾等級四級及以上、并享受低保的殘疾人群;重度護理補貼發放對象為殘疾等級二級及以上、需要護理的殘疾人群。困難生活補貼標準80元/人/月,重度護理補貼標準80元/人/月,符合條件者可享受雙項補貼,截止到10月底,符合申領條件的殘疾人數量為3986人,實際領取的殘疾人數量為3885人。共發放困難生活補貼2,208,240元,重度護理補貼978,480元。
(五)基層群眾自治工作
10、圓滿完成全縣村民委員會第十次換屆選舉和村務監督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我縣自1月25日起至4月30日截止,圓滿完成了換屆選舉任務。共選舉產生村民委員會成員589名,其中主任180名(女性9人),委員438人(女性197人),實行“一肩挑”的村100個,達到了全縣村黨支部總數的56%,村委會成員中黨員239名,占村委會成員總人數的41%,村委會成員平均年齡47歲、村主任平均年齡46歲,35歲以下村“兩委”委員比例達100%。
11、城鄉社區協商全面推進。出臺了(關于成立縣城鄉社區協商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縣關于加強城鄉社區協商的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規范城鄉社區協商工作的通知》(安民發[2020]2號)、《關于進一步確定開展基層民主協商和村(居)民代表會議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等六個規范性文件、一個協商目錄、一個協商工作流程和十項協商工作管理制度,確保了城鄉社區協商工作有章可循。同時,在全縣180個行政村和10個城鄉社區建立和完善了議事協商機構,并將基層民主協商工作納入年度民政重點工作考核項目。選擇了九龍、、甕聲、興華社區、亮兵鎮新勝村五個單位為試點開展基層民主協商工作。
(六)社區建設工作
12、加強農村社區建設。我縣新建和改擴建了48個農村社區,并將、五個村作為農村社區建設試點。按照試點現行、節約資源、科學配置的原則,分別在48個農村社區內設置了“一站式”便民服務大廳、多功能室,并制定了工作職責和相應的社區服務和協商工作制度;在室外設立了文化健身活動廣場。并按要求統一制作懸掛了印有“中國社區”標識的社區公共事務服務中心標牌。48個試點社區依托各種會議載體,開展了形式多樣的農村社區協商和服務活動。
13、進一步開展社區減負工作。2020年我縣社區減負工作領導小組大膽實踐,以規范政府行政行為、提升基層自治能力、激發社會組織活力為主要任務,制定出臺了《縣社區公章管理辦法》、《縣關于落實權隨責走、費隨事轉”政策的落實》、《縣關于建立社區工作準入制度的意見》等文件,在明晰權責基礎上,以《縣社區工作準入審批表》方式,明確委托社區事務的項目內容、經費保障和違約責任,正確處理了社區黨工委與自治組織、自治組織履行法定職責與協助政府管理、居民民主管理與社區干部自行管理三者的關系。從機制上保證“居民自治”,改變了政府采取行政手段干預自治事務、以行政命令下達指標任務的工作方式進一步理清了政府和社區的職能邊界,重點加強了社區黨工委的監督考評,建立了評估結果與績效考核掛鉤的有效機制,初步探索出了新型城鄉社區治理模式,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基層民主建設和創新社會治理開辟了一條新途徑。
(七)社會組織工作
14、加強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2020年在社會組織行政執法檢查當中對2所未登記營業的民辦養老院下達了取締通知書。符合評估條件有5家社會團體及5家民辦非企業,暫時未完成評估工作。
(八)優撫安置工作
15、優撫對象檔案信息規范管理。優撫對象數據核查任務100%完成、身份證信息和電子檔案采集工作100%完成,優撫對象紙質檔案一人一卷,歸檔材料齊全,有專門檔案室集中管理。
16、圓滿完成烈士公祭日活動。9月28日,縣委辦公室下發《關于舉行烈士公祭活動的通知》,9月30日9時,在縣烈士陵園舉行烈士紀念日公祭活動。縣委書記韓長發、縣人大主席金斗河、縣政協主席馬革新、縣人武部部長張亞忠、縣政府副縣長等縣級領導參加活動向烈士敬獻花籃,縣電視臺進行了相關報道,得到社會群眾的一致好評。
17、認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制定了《縣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實施方案》。2015年共接收81名退役士兵,選擇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75名。2020年3月21日縣民政局開展了2015年秋冬季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宣傳動員大會,向退役士兵傳達了省和縣里組織的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退役士兵教育培訓政策知曉率100%,縣民政局與省退役士兵中等職業教育中心、縣東遠駕校、縣職業技能培訓中心簽訂培訓協議,開設了汽車駕駛、SIYB創業實用技能培訓班,共有3名退役士兵參加省退役士兵中等職業教育,32名退役士兵參加了汽車駕駛專業的培訓,17名退役士兵參加參SIYB創業實用技能培訓,培訓率達到67%。
(九)社會工作
18、社會工作穩步推進。2020年,我縣承接了省“三區”計劃項目。制定了《縣“三區”計劃項目書》、《縣“三區”計劃社會工作服務總體實施方案》。選派了8名德能勤績素質高的持證社工,到受援社區開展為期1年的社會工作服務,根據目標任務和實際需求確定了4名培養人員,設立了“陽光守護”服務項目。為了保證本年度“三區”社會工作計劃目標的全面實施,我縣加強了對受援單位和被選派人員的管理,研究制訂了相應的考核評估制度,達到了量化管理和績效考核。截止目前,我縣承接的2020年度“三區”計劃項目已經開展完成了6個個案、5個小組和18場大型活動,受益人群1000多人。按項目計劃目標任務要求,完成了3名人才培養任務,培育完成了1家社會工作民辦社工機構。
(十)社會事務管理工作
19、做好節地生態安葬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工作。擬定了《關于推行節地生態安葬實施辦法》,制定了《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實施意見》,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
(十一)民政法治建設和標準化建設
20、統籌安排民政法治化、標準化工作。與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相應職責和任務,積極配合落實標準化工作。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制訂領導干部年度學法計劃;組織領導干部集中學法活動。把依法行政知識和新頒布基本法律、民政法律制度列入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通過立法調研、執法監督檢查、案例討論、工作研討等形式,取得學習實效。
組織局機關全體干部參加通用法律知識培訓、專門法律知識輪訓和新頒布法律制度專題培訓。參加縣法制辦組織的法律知識講座學習參加人數22人。參加機關法律知識問卷作答,參考率100%。
(十二)民政安全監管工作
21、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對全縣民政系統7所民政社會福利中心、4所民辦養老院及3所事業單位基本信息全部錄入了省安全生產網格化信息平臺,并做到及時更新有關信息。各單位安全生產網格化公示版已全部制作并上墻。全年多次聯合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消防大隊等部門共成立15個檢查組,出動檢查人員70余人次,對全縣民政系統各單位進行了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結合省、州安全生產聯合督查組對我縣養老機構進行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今年,在檢查中累計發現各類安全隱患81項,其中公辦福利中心51項,民辦養老院30項,現已整改53項,正在整改28項,已投入22.7萬元整改資金。
組織開展了由局領導班子成員、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各下屬事業單位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法”學習培訓班,共培訓安全管理人員20人次。及時要求各單位制定更新了2020年度應急預案。在縣內主要街路口進行安全生產咨詢宣傳工作,印發了《縣民政局2020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
(十三)工作
22、認真做好維穩工作。開放民政局熱線,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同時安排專人答復百姓熱線平臺問題,力爭做到24小時內完成答復。將矛盾消滅在基層,全年無進京訪、進省訪。
(十四)福利企業管理工作
23、做好福利企業管理和規范化建設。2020全縣共有3戶企業、共有職工98人,安置殘疾職工41人,福利企業上半年總產值964萬元,銷售收入1026萬元,利稅總額48.7萬元,其中:利潤-30.7萬元,減免稅額79.4萬元。殘疾職工的均工資由1120元提到1280元,殘疾職工均“四險”由6400元提到8400元。明確了各福利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職責,責任落實到人。對各安全生產重點單位存在的隱患均進行了普查、分類,并由消防隊及食品藥品監督局的工作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制定了隱患整改措施:對消防器材、設施,進行了及時更新或配備,目前已基本整改完畢。協助殘聯對福利企業39名殘工進行逐一審核,建立了規范檔案,提高福利企業規范化管理。對企業的殘疾職工上崗、工資發放、福利待遇、養老保險、勞動合同、一人一檔等情況進行了認真全面的檢查和核算,了解他們在企業的工資、福利待遇上的實際情況,對個別未能按規定及時為殘疾職工購買保險、通過銀行工資的福利企業,要求進行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后再次進行現場檢查時已達標,確保了殘疾職工的各項福利待遇落實到位,切實保障和維護了殘疾職工的合法權益。
(十五)亮點加分工作
24、全年民政工作獲得多項國家和省級表彰。
2020年3月,我縣社會救助工作順利通過民政部、財政部低保績效評價考核組對評價考核。社區協商工作代表省通過中央改革辦督察組驗收。8月,縣獲得“省級雙擁模范城”榮譽稱號。
2020年5月30日,在全省社會救助工作會議上做了題為《抓實家計調查細化分類施保推進農村低保補差式救助》的典型發言。應省廳推薦,向來我縣學習的市、市、市鐵東區民政局介紹經驗做法。
縣救助工作積極申報民政部2020年社會救助領域創新工作,救助檔案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院到參加中國紅十字會養老培訓交流會,交流了我縣“醫養結合”養老新模式,并且光榮院和東北師范大學達成“共建教育實習基地”協議。光榮二院主體工程竣工,建成后將是全州首家收住失能半失能人員的養老院。
縣民政局被中國社會報評選為2020年度民政宣傳工作先進單位,孫志強同志榮獲十佳通訊員稱號。
二、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一是基層民政隊伍人員少、力量薄弱、基層交通工具缺乏,民政工作領域拓寬工作量加大,加之黨委政府的黨建工作、扶貧攻堅等一系列中心工作的任務加重,基層工作存在嚴重超負荷想象。特別是基層從事黨建、社會救助工作的人力、物力明顯不足。
二是《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出臺后,形成了政府主導、民政牽頭、相關部門配合的社會救助工作格局,建立了由27個部門組成的社會救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通過工作發現,社會救助管理部門還處于碎片化階段,不能有效的結合,各執其責,如何將其進行整合,是今后的難題,光靠民政牽頭辦事,遇到很多棘手的問題。
三、2017年工作安排
(一)實施脫貧攻堅計劃,不斷提高幸福指數。鞏固農村“補差式”救助成果,開展城鄉低保統籌發展試點工作,保障標準不低于當地城鄉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和30%,實現“應保盡保、精準施保”。加大對“三無”、“五保”、“支出型貧困”、“尿毒癥”以及“因災致貧”等重點群體的救助力度,開展“千人白內障民政救助項目”公益活動,實現“應救盡救,綜合施救”。擴大慈善募捐渠道,借助社會力量和社會組織推動脫貧攻堅活動的開展。全面建立、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強化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推進扶貧政策和低保政策“合力”脫貧,對通過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無法實現脫貧、并符合低保條件的,全部納入低保保障;對實現脫貧致富的,及時有序退出低保。按照“不低于上年度當地農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費總支出的80%”的標準,進一步提高農村五保對象供養水平。
(二)拓展優化救助平臺,提升管理服務水平。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結算系統,爭取實現醫療救助與醫保無縫對接,提高結算的準確率。深入開展“陽光救助”活動,實施社會救助服務大廳(窗口)規范化建設,抓好“社會救助智能服務平臺”救助模式和社會救助檔案管理,全面提高社會救助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適應戶籍制度改革,積極探索建立居住地申請低保相關措施。完善和規范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協調機制,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大力推進陽光福彩,多方爭取福彩公益金支持,不斷增強救助能力和水平。
(三)著眼規范與提升,大力發展養老服務。加快推進公辦養老機構建設,確保縣社會福利中心(光榮院二院)養老服務綜合樓投入使用,積極籌劃縣第六福利中心建設項目。扶持民辦養老機構發展,落實好扶持優惠政策,對新建機構要嚴格按規定審批準入,推動民辦養老機構規模化、規范化發展。深入推進居家養老服務社會化,采取多種形式引入社會力量,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廣泛推廣委托經營、延伸服務、資源共享等服務方式,制定出臺《關于加強全縣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指導意見》、《全縣農村福利中心管理實施細則》,統一規范農村福利中心財務管理,加大財務人員培訓力度。加大農村福利中心維修改造力度,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實行“公建民營”、“公辦民營”、“醫養結合”管理模式。
(四)完善應急保障機制,提高緊急救助能力。修訂完善《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制定出臺《縣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縣救災儲備物資管理實施細則》。深入開展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工作。進一步增加救災物資數量和種類,全面提升救災物資儲備保障能力。探索建立社會組織、志愿者隊伍參與救災工作機制。扎實做好各類災情的應對和管理,認真做好自然災害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確保受災人員的基本生活。
(五)強化基本公共服務,創新社會管理機制。切實加強地名管理,繼續推動地名公共服務體系示范縣活動,在全省率先開展全國地名地址庫試點示范創建活動。切實加強基層民主管理,在全縣選擇5個以上社區(村)進行基層民主協商示范點建設。認真落實社區減負工作,執行社區工作準入制度。完成第十次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切實加強社會組織管理,做好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公共服務和社會組織與行政機關脫鉤前的準備工作,積極推進直接登記、一業多會。培育15個以上“名牌”協會。深入開展社會組織評估、年檢和執法監察工作,及時處理社會組織違法、違規問題。切實加強專項社會事務管理,進一步創新流浪乞討救助、婚姻登記、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等工作方式。認真抓好社工人才隊伍建設,落實職稱待遇。加強福利企業監管,繼續做好政策引導和政策扶持,想方設法安置更多殘疾人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