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措施范文10篇
時間:2024-01-08 02: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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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貿易救濟論文
摘要:保障措施是WTO的三大貿易救濟措施之一,它的實施會對產品的進口國、出口國和第三國產生不同的影響。文章先從理論角度探討了它的實施效應,再從實證角度對我國發生的保障措施案所產生的影響進行了論證分析。
關鍵詞:保障措施進口出口效應
保障措施,是指一經濟體在某種產品進口大量增長以致其生產同類或與之直接競爭產品的產業遭受損害時,為補救損害或便利產業調整而針對引起損害的進口產品采取的臨時進口限制措施。WTO的保障措施規則是在多邊貿易體制下制定的允許成員國在特定的情勢下為緩解因履行條約中的承諾和義務所引起的暫時的困難或壓力而暫時背離其承諾或義務的規定。
一、保障措施的實施效應
由于采取保障措施的條件主要在于成員方履行關稅減讓和取消數量限制義務而導致的國內產業的損害,因而保障措施最常用的方式為提高關稅或實施數量限制。
(一)對進口國的經濟影響效應。如果一進口國對一出口國采取保障措施,假設是以提高關稅的方式進行,那么對進口產品征收關稅首先會使進口產品的國內價格上升,國內市場該產品的價格也會上升。如果關稅征收國是一進口小國,其對國際市場價格和效應的影響也很小;如果關稅征收國是一進口大國,由于其對國際市場價格影響較大,征收關稅會使該產品的進口減少,需求下降,使得進口產品國際價格下跌,其征收關稅后的經濟效應。
產品保障措施調查論文
美國201鋼鐵產品保障措施調查中的產品排除實踐
楊麟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
一、背景
根據2002年3月5日頒布的總統令1,美國對包括鋼材、長板在內的主要進口鋼鐵品種采取保障措施,實施為期3年的關稅配額限制或加征高達8%-30%不等的關稅。這是迄今為止美國對進口鋼鐵產品采取的最為嚴厲的貿易限制措施。和以往出臺的保護鋼鐵產業的貿易救濟措施相比,此次鋼鐵保障措施具有涉及國家眾多、被調查產品范圍廣、保護措施持續時間長的特點。
由于此次鋼鐵保障措施調查是在世界經濟衰退,鋼鐵生產能力過剩的背景下進行的,所以其調查伊始就遭到了世界主要貿易國的強烈反對。歐盟、日本、韓國、巴西和中國等國家向WTO提出申訴,要求成立專家小組審查美國此次保障措施調查是否符合WTO的有關規定。歐盟、日本和韓國等主要鋼鐵出口國還紛紛擬定了總金額高達數億美元的貿易報復清單。美國國內的鋼鐵產品進口商和下游產業生產商也對美國鋼鐵保障措施提出了批評,認為其破壞了正常的貿易渠道,并造成了下游產業原材料成本的大幅攀升和產品市場競爭力的下降。
在國內外的巨大壓力下,美國政府不得不考慮對鋼鐵保障措施所產生的嚴厲后果進行修正。自2002年3月20日鋼鐵保障措施正式實施以來,美國貿易代表處(USTR)根據總統令授權陸續共了八批鋼鐵產品豁免清單,對數百種進口鋼鐵產品豁免適用保障措施2。
淺談國企社會保險保障措施
一、國企在職人員社會保險存在的問題
1.社會保險統籌參差不齊,實施范圍窄。企業為利潤目標人為壓低職工繳費基數,導致員工利益受損,同時又隱藏社會穩定隱患。補充保險制度度的推廣力度不夠,實施范圍窄。國家雖然已經出臺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等各種補充保險政策,但因企業領導人及相關管理人員思想認識的制約,很多有能力建立補充保險的企業并沒建立相應的補充保險制度。2.社會保險資金存在問題。社會保險能發揮社會穩定的作用,所以理應有充足的資金保障。社會成員的老、弱、病、殘、孕以及喪失勞動能力,在任何時代和任何社會制度下都無法避免的客觀現象。社會保險就是當社會成員遇到這種情況時給予適當的補償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從而防止不安定因素的出現。而當前我國國有企業中,社會保險的資金來源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社會保險支出的多少往往與企業效益直接掛鉤,社會保險資金不夠穩定。3.社會保險的落實不到位。社會保險的落實不到位是國企在職人員社會保險存在的另一個問題。對于大多數國有企業來說,社會保險在某些方面只存在于形式上,缺乏強有力的貫徹和落實,并且社會保險落實的責任體制不夠明確,缺乏強有力的監督和制約,致使社會保險的落實存在滯后現象,往往起不到及時救助的作用,使得社會保險失去了它本身存在的意義。
二、國企在職人員社會保險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缺乏科學的社會保險管理體制。社會保險管理體制不健全是當前我國國企在職人員社會保險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目前,我國社會保險體系仍然存在覆蓋范圍比較窄、制度不夠健全、管理基礎比較薄弱、資金支付壓力大、部分社會群體社會保險待遇不合理等一系列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種種原因制約著中國國企在職人員社會保險的科學化發展。2.監督力度不夠。社會保險有利于保證社會勞動力再生產順利進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然會遇到各種意外事件,造成勞動力再生產過程的停頓。而社會保險就是勞動者在遇到上述風險事故時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生活保障,使勞動力得以恢復。而缺乏強有力的監督機制將會使上述的功能得不到有效的實現。3.相關立法不完善,政策執行不到位。縱觀世界各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和發展的歷史,無一例不是立法在先。比如開創社會保險先河的德國,就是在1883年由政府頒布《勞工疾病保險法》,堪稱世界第一部社會保險法律。我國的社會保險法雖已于2011年7月頒布并實施,但其中的一些規定在地方并沒有真整得到貫徹執行。如: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但云南省并未徹底執行,在職職工死亡兩費仍然由企業承擔。
三、國企在職人員社會保險保障措施
1.建立完善的國企在職人員社會保險保障體系。建立完善的國企在職人員社會保險保障體系是解決國企在職人員社會保險問題的另一個重要舉措。當前,現代社會保險是面對社會全體成員的,廣泛涉及各集團、各階層的利益,只有直接出面進行組織管理,通過政府的收入分配政策,調節各方面的利益關系,才能實現社會公平的目標。鑒于此,國企需要與政府起由政府統一組織、統一管理的社會化管理體制,就成為世界各國社會保險發展的必然趨勢。要建立科學化的國有企業在職人員社會保險體制要求資金保障要到位,社會保險的覆蓋面要廣要寬,要嚴格落實社會保險實施細則,切實保障在職人員的社會管理。2.擴大資金規模。過去,我國社會保險資金主要由企業承擔,造成企業不堪重負,傳統的社會保險制度也因此而難以維持下去。我們知道社會保險有利于實現社會公平,但由于人們在文化水平、勞動能力等方面的差異,就會造成收入上的差距。擴大資金規模是我國國企在職人員社會保險問題解決的一項重要措施。資金問題是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和建設的核心問題。社會保險可以通過強制征收保險費,聚集成保險基金,對收入較低或失去收入來源的勞動者給予補助,提高其生活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實現社會的公平分配。此外,要建立國有企業內部相對獨立和相對完善的社會保險資金保障系統,確保社會保險成為有源之水。國有企業必須依靠自我積累基金,城市居民和職工是一個巨大的數字,保障的項目和內容甚多,所需資金數量大,無論過去或現在國家和企業都不能統一包攬,即使國家以后富強起來,國家和企業也不可能把社會保險所有項目的費用全部包攬,需國家、企業、個人三者共同來承擔。要進行國有企業社會保險資金的社會化管理,作為社會化分配形式的社會保險必須要求實行集中統一的社會化管理。這種社會化管理就是由中央政府的社會保險職能部門統一制定社會保險基本制度,并由各級政府的社會保險專管機構統一管理社會保險基金和社會保險對象。3.加大社會保險保障的監督力度。目前,我國國企在職人員的社會保險在實施的過程中存在諸多問題,如社會保險覆蓋面小、實施范圍窄,社會保險資金管理存在問題,社會保險責任落實不到位等,為了解決好這些問題,我們必須加強對國企在職人員社會保險的監督。要進一步完善相關的監督機制,確保社會保險的落實及時有效,通過監督工作及時發現國企在職人員社會保險存在的問題,并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和避免,將損失降至最低,切實保障企業在職人員的切身利益和自身需求。
農業出口保障措施
1.進一步改善農產品出口流通環境。一要建設誠信政府,改進服務,轉變作風,提高效率,全面實行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時辦結制,并積極推進出口農產品"綠色通道"制度的實施。二要為農產品出口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嚴格農業執法,加大對制假售假、坑農害農事件的執法力度。三要加大對執法人員的監督力度,對"吃、拿、卡、要"、故意刁難的國家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四要營造有利于農產品出口的輿論環境,發揮輿論宣傳的導向作用,采用多種方式,宣傳河南省特色農產品和優秀的農業企業,展示河南農業對外開放的新形象。
2.深化農產品流通體制與補貼機制改革。一要深化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盡快形成開放、統一、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加強農產品市場管理,規范市場秩序,發展大市場、大流通。繼續加快農產品外貿體制改革,建立一個更加寬松、有利于擴大出口的對外貿易體制。鼓勵農業企業間協作與聯合,有條件的可組成一體化經營的大型企業集團,降低流通成本,實行產業化經營。二要在世貿組織農業協議允許范圍內,加大對農產品科研、推廣、病蟲害防治、市場信息服務和基建的投入,并要調整農業補貼方向,由現在補貼流通環節轉向直接補貼生產者,搞好"直補"試點工作。三要抓好深化改革的試點工作,探索適應國際化要求的農業一體化管理體制。要從已確定的23個對外開放重點縣中選擇3-5個農業生產基礎條件好、出口創匯起步早農產品國際競爭力強的縣作為出口創匯農業改革試點縣,對試點縣的農業科研、推廣、生產、加工、流通、內外貿統一進行協調和管理,逐步探索建立運轉協調、靈活高效、政策透明、管理科學的農業管理體制。
3.加大對出口創匯農業的支持保護力度。一要結合國家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積極爭取中央對出口創匯農業的資金扶持,省財政也要安排一定資金給予配套。二要用好省財政每年安排的2000萬元出口創匯農業專項資金,扶持農業出口生產基地建設和項目的貸款貼息,獎勵業績顯著的農產品出口企業;省農業結構調整資金要加大對農業出口創匯的支持力度,市、縣兩級政府也應增加對出口創匯農業的投入。三是有關金融機構每年要安排一定的出口創匯農業專項貸款,可由同級財政負責適當貼息。四要采取切實措施,扭轉農村資金外流現象,充分利用社會閑散資金投入出口創匯農業開發和建設,并要根據實際情況對創匯農業企業和出口基地實行優惠政策。五要建立農產品貿易快速反應機制,減少國際農產品對河南省農產品的沖擊,保護河南省農業安全。六要充分發揮外經外事及貿促會等部門的作用,拓寬引資渠道,擴大引資規模,加快對新技術、新成果、新品種、新設備的引進、吸收、轉化、積累和儲備,增強出口創匯農業發展后勁。
4.加強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建設。結合河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切實加強"三大體系"(疫情疫病防治體系、藥物殘留檢測檢驗體系、產品質量保證體系)建設。一要對出口農產品的生產、加工、運輸嚴格按照國際標準,實施全過程監管、全方位監控,嚴把質量關。二要分層次、分步驟、逐步建立完善統一、權威、高效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培訓檢驗人員,嚴格檢驗制度。三要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開展對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的認證與產品質量管理工作,實施名牌發展戰略,爭取河南省有更多的農產品成為國家級名牌產品。四要幫助做好農產品出口基地認證和原產地標記保護工作,推動更多的農業企業獲得國外質量許可證、檢疫注冊和衛生注冊。5.強化農業外經人才的培訓工作。一要進一步重視和加強外事外經隊伍建設。各省轄市及農業大縣要健全外經隊伍,保證外經隊伍的各項經費開支。二要逐步引進和培養一批精通世貿組織規則、相關法規、外語和熟悉農產品國際貿易的人才隊伍,不斷促進農業外經隊伍人才結構的優化,提高農業外經隊伍的整體素質。三要繼續加強對農業管理人員及農業出口企業負責人的培訓,提高其政策業務水平。四要強化對出口基地農民的培訓,增強其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幫助做好對農業新技術、新品種的吸收和利用,提高出口農產品科技含量。
后期扶持政策保障措施
各鎮、村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小組要充分認識做好水庫移民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長期性和艱巨性,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把移民工作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穩步推進,確保各項移民政策落到實處。
(一)落實責任,分級負責。移民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各鎮級人民政府要對本鎮移民工作和社會穩定負總責,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要有一位負責同志分管移民工作,做到責任到位、工作到位。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主要責任在鎮,鎮級人民政府是移民工作的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負責制定移民后期扶持具體實施方案、編制規劃、核定移民扶持人口、確定扶持方式以及資金發放與管理等有關移民后期扶持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對本轄區的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負總責。鄉鎮人民政府是移民后期扶持的工作主體,要按區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抽調人員,做好移民政策宣傳和人口核定登記、扶持方式確定等工作;并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統籌整合各方面的力量,指導移民村級(自然村)編制好規劃;對移民村組(自然村)后期扶持資金發放和項目實施進行監督檢查;切實加強移民村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作用,配合做好移民工作。
(二)整合多方力量,加大扶持力度。通過整合資源、整合資金,實行多渠道投入、多項目覆蓋,形成合力,加大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力度。各地、各部門每年在安排扶貧、以工代賑、新農村建設、農田水利、農村道路、農村電網改造、農村能源建設、農業綜合開發、農村勞動力培訓、小城鎮建設、新技術推廣都要向移民安置區傾斜。對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移民,要優先納入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三)加強機構建設,落實工作經費。為加強水庫移民工作的領導,成立區水庫移民工作領導小組,區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區直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扶貧和移民辦。有移民工作任務的鎮、村,都要成立水庫移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組織實施,現有的移民管理機構作為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沒有成立移民管理機構的地方,要整合現有移民工作力量,根據本地實際,明確負責移民工作的機構和職能。各級移民工作機構,要根據工作任務,充實人員,工作經費要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加強對水庫移民工作的指導。
(四)強化檢查監督,確保資金安全。各鎮各級人民政府要認真執行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使用管理辦法,嚴格資金支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嚴禁截留挪用。監察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制定有關責任追究辦法。區級監察和審計部門要提前介入,加大工作力度,加強監督檢查。對后期扶持資金使用中發現的問題,要限期整改。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五)堅持統籌兼顧,做好相關工作。鎮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安排好其他移民和征地拆遷人口的生產生活。對符合條件的非農業安置移民貧困家庭,要優先納入地方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切實做到應保盡保。同時,要積極通過其他渠道進行幫扶,提高其收入水平,努力改善他們的生活條件。三峽工程重慶庫區遷入我區的移民扶持工作,依照《長江三峽工程建設移民條例》辦理。要高度重視并密切關注新政策實施對其他征地拆遷人口可能產生的影響,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并采取多種措施,及時解決他們在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切實做好外省遷入我區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確保跨省水庫“同庫同策”。要正確處理好移民與當地原住農民的關系,特別是采取現金直補的地方,對移民所在村組(自然村)其他原住農民的生產生活困難,鎮級政府要妥善解決好。對符合條件的農戶,要優先納入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基礎設施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納入《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中統籌解決。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爭取原住農民對新政策實施的理解和支持,創造一個和諧共處的良好環境。
廉租房保障措施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4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鎮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見》政發〔〕42號)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二、保障方式
實物配租和租金核減為輔。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租賃補貼為主。
(一)租賃補貼
由其自行承租住房。租賃補貼額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現住房面積與保障面積標準的差額、每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準確定。指市政府向符合條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發放租賃住房補貼。
環保規劃實施保障措施
摘要:在介紹山西省轉型綜改示范區組成、定位、職能、布局的基礎上,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優化環境保護科技隊伍、建立多元化環境科技投入機制、改革環境治理體系、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完善獎懲機制、實行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健全公眾參與機制等環保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以提高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環境管理能力水平。
關鍵詞:經濟技術開發區;目標考核;排污許可證制度;信息公開
1研究區背景
為貫徹落實山西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和《關于開發區改革創新的若干意見》,加快推進山西省轉型綜改試驗,將太原都市區內的太原經濟技術開發區、太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太原武宿綜合保稅區、太原工業園區、晉中經濟技術開發區、山西榆次工業園區、山西科技創新城、山西大學城8個現有園區及新增擴展區整合,建立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以下簡稱為示范區)。示范區規劃范圍為8個現有園區所轄區域以及陽曲縣、清徐縣、晉中市榆次區的擴展區,其中北部片區(陽曲產業園區)114km2,中部產業整合區154km2,南部片區(瀟河產業園區)342km2,總面積610km2。示范區定位: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進制造業新高地、中部地區重要增長極和內陸開放型經濟新平臺、山西創新轉型新引擎。示范區主要職能:國家煤基低碳研發和科技創新中心;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進制造業承載區;對接東部發達地區及“一帶一路”的戰略合作區;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的先導區;太原都市圈產業資源的整合提升區;生態、低碳、智慧產業新城。示范區產業布局:按照“核心引領、新區集聚”的空間組織策略,以山西科技創新城和大學城為科技創新核心,輻射帶動太原高新技術開發區、太原經濟技術開發區、太原武宿綜合保稅區、太原工業園區、晉中經濟開發區、榆次工業園區產業升級,匯集新興產業在瀟河—陽曲產業新區集聚,形成“一區、雙核、多板塊”的功能布局。其中“一區”是指瀟河—陽曲產業新區,占地面積439km2。先期啟動瀟河太原起步區57.8km2,瀟河晉中起步區43km2,陽曲起步區37.89km2。“雙核”是指打造以山西科技創新城、大學城為中心的科技創新核,打造以太原武宿綜合保稅區為中心涵蓋一定范圍的自由貿易核,科技創新核占地面積26.6km2,自由貿易核占地面積30km2。“多板塊”是指現有的5個工業園區,按照現有產業基礎,結合整體功能布局,根據“統一規劃、整合提升、錯位發展”的原則,明晰各園區發展定位及產業布局,形成多板塊格式。高新區學府園區—汾東拓展區板塊重點發展總部經濟、文化創意以及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產業;太原經濟開發區板塊重點發展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汽車、電子信息、生物技術五大產業,積極布局文化創意、大數據、云計算、北斗導航產業、智能手機全球維修等;太原工業園東山—陽曲板塊重點做大物流貿易,做強總部經濟,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布局發展生物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環保節能、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節能環保、互聯網和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等產業;榆次工業園板塊對寇村、修文、榆次東部汽車園進行整合,重點發展新能源汽車、先進裝備制造、食品加工、現代物流等產業。
2研究區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環保產業管理和服務。成立示范區環境保護規劃實施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要對示范區環保發展工作負總責,做到統籌規劃,逐層落實,形成發展環保產業合力,進一步明確政府各部門在發展環保產業工作中的職責分工,充分發揮產業協會等社會團體的作用,強化環保產業管理和服務,全區上下形成環保產業發展的合力。(2)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強化目標考核與問責。統籌推進示范區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工作,對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相關領域做出法治界定,研究制定示范區生態建設標準體系,建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責任追究體系,探索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將規劃環評納入法治建設層面。實施評價考核與問責,落實主體責任,強化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3)加強科學研究,強化科技支撐。優化環境保護科技隊伍建設,充分利用國家有關機構環境科研力量,建立示范區一體化環境科研合作、交流平臺,進一步強化科技支撐。建立多元化環境科技投入機制,提高環境科技經費占財政支出的比例,支持研究開發環保與清潔生產等領域關鍵技術,形成自主技術,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4)建立多元化融資渠道,健全環保投入保障機制。根據國家《節約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環經濟促進法》等有關規定,貫徹落實環保產業投資稅收優惠政策、信貸優惠政策,積極引導企業用足用好財稅政策,各級財稅部門積極研究制定財稅配套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加大對環保產業發展的投入。支持環保產業領域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新材料的開發、示范和推廣;支持骨干環保企業集團和環保產業重點領域的發展。協助企業用好企業技術改造貸款財政貼息、科技創新基金等資金渠道。(5)改革環境治理體系,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實現排污許可證“一證式”管理與總量控制、環評審批、“三同時”、排污權交易等管理制度有效銜接,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實現一企一證、分類管理,強化證后監管與處罰,形成系統完整、權責清晰、監管有效的管理格局。到2020年實現許可證發放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6)強化市場機制,大力發展環保產業。強化市場機制建設包括5個方面:加強資源環境市場制度建設;改革環保收費與環境價格政策;逐步實行環境資源有償使用;完善有利于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的稅收政策;建立和完善激勵企業參與環境保護的市場機制。大力發展環保產業,積極推動和引導環保企業實施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形式的聯合與兼并,在監測儀器、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工業廢棄物處理等重點領域扶持培育一批核心技術能力強、管理現代化的設備制造骨干企業和能進行重大工程設計、建設、運行的專業化環境服務企業,積極引導中小型企業向專、精、特、新的方向發展。支持具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環保服務公司,整合資源,聯合重組,拓寬領域,提升綜合實力和服務水平,為環保產業提供有力保障。重點培育清潔生產咨詢服務機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服務機構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咨詢服務機構。(7)加強監督管理,完善獎懲機制。對園區實行精細化管理,一區一策、一園一策,推動企業從被動治理轉變為主動防范。加強對示范區內循環經濟示范區示范單位的管理,確保試點和示范單位能夠通過持續改進從而節約水資源,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改善區域環境質量,保障示范區資源供給的安全性、高效性和穩定性。對循環經濟發展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對違背循環經濟發展原則的行為予以懲罰,獎罰分明,完善制度,推進循環經濟發展。(8)推行信息公開,鼓勵公眾參與。加強環境政務信息公開,暢通信息渠道,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參與和監督作用。在制定重大環境政策、開展地方環境立法中,應召開聽證會,或在媒體上,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創建環境教育公園:建設具有集環境教育和科普、生態旅游、生態保護、生態恢復示范等功能于一體的生態景區。即結合太原市和晉中市旅游資源,建立環境教育基地,提供集休閑、觀光、教育和旅游于一體的場所。開展公眾環境教育:制作環境教育讀本,教育公眾愛護和保護生態環境,保護國家稀有瀕危動植物,開展環境明理和環境危害教育,樹立生態建設促發展的觀念,通過豐富多彩、貼近生活的環境咨詢、文藝演出等,增強公眾的生態意識與生態價值觀。
世紀貿易保障措施管理論文
【關鍵詞】WTO、保障措施
引言
“WTO允許采取保障措施嗎?”這看上去是一個明知故問的問題。但本文的考察表明,答案并不那么簡單。從WTO的規定和各國的做法看,答案是肯定的。然而,從WTO過去的案例看,一個非常技術性的要件使得“合法”使用保障措施幾乎不可能。
本文從三個方面試圖對標題所提出的問題作一個較為全面的回答。首先是說明WTO協議明確允許采取保障措施,
并且很多國家都在采取這種措施。然后揭示了一個事實,即過去采取保障措施的所有國家在WTO中都敗訴了,而原因之一就是沒有證明進口增加與國內產業嚴重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或者更為具體地說,是沒有將“其他因素”與進口增加所造成的損害區別開來。本文提出了一個核心的問題:WTO上訴機構所確立的這種確定因果關系的嚴格要求實際上是否能夠被滿足?由于在WTO過去的判例中找不到答案,所以本文在第三部分建議應放松這一要件,使其可以實現。但本文同意保障措施是一種特殊的措施,應當有比較嚴格的紀律,因此本文在結論部分建議各國慎用這種措施。
一、WTO的規定與各國的實踐:保障措施是允許的
鋼鐵保障措施案研究論文
美國鋼鐵保障措施案研究
――背景
楊國華[1]
一、美國限制鋼鐵進口的歷史及其影響[2]
美國是世界上最早對進口產品適用“貿易救濟法”(traderemedylaws),從而對國內產業進行貿易保護的國家之一。有資料顯示,從1897年美國對原產于德國、阿根廷、丹麥、荷蘭、法國、比利時和原奧地利-匈牙利的糖提起反補貼立案調查,至2001年底,美國共對進口產品提起不少于2771件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從1974年《美國貿易法》制定以來,直至2001年底,美國共提起了73起保障措施立案。2002年,美國正在實施的貿易保護措施約308項,其中反傾銷措施令248項、反補貼措施51項、保障措施9項。
在美國貿易保護措施調查中,鋼鐵產品成為主要受調查產品之一。根據可獲得的資料的記載,美國對鋼鐵進口進行貿易保護措施調查最早可追溯到1921年。在該年度中,美國共對從德國、法國等國家和地區進口的鋼鐵及鋼鐵制品提起了5件反傾銷調查。從1921年至1979年的59年間,美國共對進口鋼鐵提起了100多件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年均立案數約為1.7件,在其年均反傾銷和反補貼總立案中所占比重不足10%;1980年至2001年底,美國對進口鋼鐵提起的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立案數大約為538件,年均立案數約為25件,在其年均反傾銷和反補貼總立案中所占比重約為42%;而從1995年至2001年短短7年時間里,貿易保護措施立案數(含3起保障措施立案)則高達約201件,年均約為29件,在其年均貿易保護措施總立案中所占比重高達66%。2002年,美國對鋼鐵產品正在實施的貿易保護措施約179項,在所有貿易保護措施中所占比重為58%。
外國鋼鐵保障措施案程序研究論文
這是中國在WTO的第一個案件
――作者
這是WTO有史以來最大、最復雜的案件
――美國上訴書面陳述
2002年3月5日,美國總統宣布,對10種進口鋼材采取保障措施,在為期3年的時間里,加征最高達30%的關稅。[1]包括中國在內的一些WTO成員將本案提交WTO爭端解決機制。是為“美國鋼鐵保障措施案”。[2]
美國鋼鐵保障措施案是中國在WTO中第一案,是中國成為WTO成員后,使用WTO爭端解決機制解決貿易爭議,合法保護自己貿易利益的具體體現。這個案件標志著中國未來解決與其他WTO成員的爭議,多了一條穩定、可預見的途徑。對于作為貿易大國的中國來說,和平解決爭議,與其他國家建立良好的貿易關系,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本案對中國不僅僅具有保護具體貿易利益的作用,而且具有很強的象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