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纂范文10篇

時間:2024-01-08 20: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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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編纂探究論文

一、成文記事的開端

探討文明起源,文字的出現是一項重要標志。那么,中國古代文字究竟出現于何時呢?

自上個世紀中葉以來,從半坡仰韶文化的陶器符號,到大汶口文化的陶文,再到良渚及龍山時代的刻寫文字,新的發現層出不窮,極大地推進著中國文字起源的研究。然而,材料畢竟嫌少,加之這些發現年代久遠,研究難免不帶推測成分,以致學者間認識很不一致。即便這些符號已有固定的語音,亦非隨意刻劃,而且是用來“記言”乃至于“記事”,但都是以單個或孤立的形式出現的,很難斷定是成熟的文字。文字作為記錄和傳達語言的書寫工具,不僅要有記錄語言的功能,還必須具備傳達語言的功能,而這“傳達”功能則是判定書寫符號是否文字的重要標志。如果這些刻劃僅僅為制作人(或制作圈)出于某種記憶需要所作“記號”,不為制作人(或制作圈)以外其他人所認識、所使用,即便其中帶有制作人(或制作圈)的某種意識,這些“記號”無論如何也不能算作是文字[1],只能說其所表現的是原始書寫(或繪畫)藝術。或許,我們可以這樣認識這些符號:

這些符號是人們有意識刻劃的,代表一定的意義。……與我們文字有密切關系,也很可能是我國古代文字的原始形態之一,它影射出我國文字未發明以前,我們祖先那種“結繩記事”、“契木為文”等傳說,有著真實的歷史背景。[2]

19世紀末、20世紀初,在河南安陽發現甲骨片,經過幾十年的研究證明,刻劃在龜甲獸骨上的文字,主要是殷代王室占卜的記錄,因而稱之為“卜辭”。其所使用的文字只有幾千字,一半以上可以認識,不認識的大都是專名,如地名、人名、族名等,其義可知,其音不能得其讀。雖然卜辭所使用的文字并不是殷代文字的全部,但從現有的研究成果看,卜辭涉及范圍十分廣泛,凡祭祀、征戰、田獵、疾病、風雨冥晦、年辰豐欠、時日吉兇、用人用牲多寡、分娩或男或女……一切大事小事,都要通過龜甲獸骨的占卜。用現在的概念說,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方面面,無所不包。《甲骨文合集》集一個多世紀來出土甲骨之大成,著錄甲骨卜辭近5萬片,根據記事內容分為四大類、二十二小類。

四大類為:(一)階級和國家,(二)社會生活,(三)科學文化,(四)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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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志編纂工作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我市自2011年12月啟動第二輪《市志》編纂工作以來,在各級領導的重視和廣大修志工作者的艱苦努力下,大多數承編單位已按要求完成了任務,但也有少數單位對修志工作重視不夠,工作進度嚴重滯后,影響了《市志》編纂工作的整體進展。為了使《市志》更好地服務于我市的經濟社會發展,確保順利完成我市第二輪修志任務,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一納入、五到位”

開展第二輪修志工作是國家指令性任務,各縣區、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切實把修志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做到領導到位、機構到位、經費到位、隊伍到位、條件到位,及時協調解決修志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凡沒有落實修志機構和人員的單位,要在今年8月底前健全修志機構,落實修志人員。涉及機構改革的單位,要根據本單位新的職能及組成,落實新、老單位的修志任務。所有承編單位必須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志書初稿。

二、認真宣傳貫徹落實《地方志工作條例》,樹立法制意識,依法編修志書

市政府將依法加大對修志工作全過程的督促檢查力度,定期通報全市修志工作進展情況,對拒絕接受、無故拖延修志任務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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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纂出版地名詞典方案

為加強地名管理工作,積極推進我市地名標準化進程,根據國家民政部《關于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的通知》(民函〔20**〕122號)精神和市人大十三屆四次會議《關于出版〈**地名詞典〉的議案》(第11**號),結合實際,制定編纂《**市地名詞典》(以下簡稱《詞典》)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統籌安排,協調推進,確保《詞典》資料翔實、內容豐富,積極推進地名的標準化和規范化,不斷拓展地名服務領域,努力體現先進文化的要求,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積極的貢獻。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編纂出版《詞典》工作的組織領導,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市地名詞典編纂委員會(以下簡稱編纂委員會)。成員如下:

編纂委員會職責:研究制定編纂《詞典》的政策、措施、具體方案;協調解決編纂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定期檢查、指導編纂工作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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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編纂學研究論文

史學家的主要任務就是認識與研究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過程及其規律性,并把它載之于文字,以供后世欣賞與借鑒。故所謂史學,不外乎人類歷史過程的研究和研究成果的表述兩方面;史學方法論,也就不外乎歷史研究之法與史書撰述之法兩大體系,后者即我們所說的歷史編纂學。如同任何一門學科均有自己的特定研究對象與范圍,歷史編纂學既然以探討史書編纂方法為目的,那么,史書編纂的全部動態過程就是其研究對象,這一動態過程所涉及到的其他學科無法解決的特殊問題即構成歷史編纂學的研究內容。從唐代史家劉知幾的《史通》,到近代學者梁啟超的《歷史研究法》,再到當代史學家張舜徽、白壽彝等先生創建新的通史綜合體,一千多年來在歷史編纂學方面,學人已經積累了許多寶貴的實踐經驗和理論成果。但本世紀下半葉人們更多地關注于歷史研究之法,而對于史書撰述之法——歷史編纂學,常見的理解往往混同于史書體例,顯然這是不全面的。時屆世紀之末,對這方面的研究成果進行整理和挖掘,應該很有必要。基于這一認識,本文擬對歷史編纂學理論體系與范疇作一初步的探討。

理論來自實踐,只要我們對史書的編纂過程作一系統透視,便可發現歷史編纂學至少應該包括層次、體裁、義例、程序、語言表述等五個方面的內容。

史書的編著,首先要注意編纂層次的區別,這可以說是中國史學的優良傳統之一。古代學者對此十分重視,曾經把著書立說分為“述、作、論”三個層次,“作”是最高境界,“述”稍次一等,所謂“作者之謂圣,述者之謂明”[1](《禮記·樂記》),在古人看來是高不可攀的,連孔子也不敢以“作”自概。清代學者焦循解釋“作”與“述”的區別是:“人未知而己先知,人未覺而己先覺,因以所先知先覺者教人,俾人皆知之覺之,而天下之知覺自我始,是為‘作’。已有知之覺之者,自我而損益之;或其意久而不明,有明之者,用以教人,而作者之意復明,是之謂‘述’。”[2](卷七)西漢史家司馬遷把自己畢生的力作《史記》謂之“述故事,整齊其世傳,非所謂作也。”[3](太史公自序)“論”相當于我們今天所謂“輯錄”。王充在《論衡·對作篇》中對此作了比較明確的辨析,認為自己所著“非曰作也,亦非述也,論也,述之次也。五經之興,可謂作矣;太史公書、劉子政序、班叔皮傳,可謂述矣;桓君山《新論》、鄒伯奇《檢論》可謂論矣。”“《論衡》就世俗之書,訂其真偽,辯其實虛,非造始更為,無本于前也。”[4](p281)清代學者章學誠則第一次把史書編纂分為纂輯之史(記注)和著作之史(撰述)兩個層次,其區別與要求是“撰述欲其圓而神,記注欲其方以智也。夫智以藏往,神以知來。記注欲往事之不忘,撰述欲來者之興起,故記注藏往似智,而撰述知來擬神也。藏往欲其賅備無遺,故體有一定,而其德為方;知來欲其決擇去取,故例不拘常,而其德為圓。”[5](p49)當代學者中,業師、已故著名歷史文獻學家張舜徽先生在所著《中國文獻學》一書中,認為從古代文獻的內容來源方面去分析,可以將古代文獻分為三大類,一是著作,二是編述,三是抄纂。白壽彝先生則在所著《史學概論》中將史書的編纂區分為“編”與“著”,并強調這種區分“有重要意義”[6](p144),這是當代眾多《史學概論》中唯一論及這一問題的。

顯然,將歷史著述區分為“著作”、“編述”、“纂輯”三種層次或類型,古今學者的認識是比較一致的。這種編纂層次的區分實際上可以有兩種角度,一是從歷史文獻學的角度來劃分史書編纂的層次性,目的是依據這樣一種劃分對不同層次的歷史文獻采取不同的整理方式和利用態度,張舜徽先生可以作為這方面的代表。另一種是從歷史編纂學的角度來區分編纂層次,目的是根據史書各種編纂層次所特有的原則與規范進行撰述。在當代學者中,唯有白壽彝先生敏睿地注意到了從歷史編纂學角度區分著述層次的必要性。這兩種角度的區分都是很有學術意義的。但目前的事實是,由于多年來學術規范一直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而處于比較混亂的狀態中,不明確編纂層次的差異性而編著不分的情況相當多,掛羊頭賣狗肉、強剽竊纂輯為專著的情況也時有發現,這是極不利于學術創新與學術水平提高的。可見從歷史編纂學的角度對史書編纂層次提出明確的規范與基本要求,其意義更普遍、更現實,從而更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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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編纂體裁研究論文

史書的體裁是史學著作的組織結構形式,是史學工作者再現歷史發展過程,向讀者展現研究成果的具體手段。當代史研究作為與現實生活關系最密切的史學研究領域,肩負著重大的歷史責任。積極開展對當代史編纂體裁的探索以適應當代社會的廣泛需求,是當代史工作者面臨的緊迫任務,也是加強當代史學科建設,提高當代史編研水平,完成歷史賦予當代史研究的神圣使命的迫切需要。筆者不避淺陋,對當代史編纂體裁作粗淺的總結與思考,希冀能引起有關專家、學者對此問題的關注。

80年代以來,當代史(共和國史)研究蓬勃興起,在當代史編纂實踐中,出現了多種裁體,本世紀最流行的章節體、融合各種體裁的綜合體、由章節體改造而成的總論分論體等,成為當代史編纂的主要形式。

章節體作為近、現代史書的主要體裁,至今仍表現出較強的生命力,仍是全面記述社會歷史面貌的史著的主要形式,在當代史領域也不例外。目前已出版面世的全面反映共和國歷史進程的著作,如張偉瑄、劉五一、肖星主編的《共和國風云四十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9年出版),李茂盛主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史》(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1年出版),陳明顯主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史》(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1993年出版),王幼樵、肖效欽主編的《當代中國史》(首都師范大學出版社1994年出版),張啟華、周鴻、尹鳳英、陳東林合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簡編》(當代中國出版社1997年出版),鄧力群主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稿》(序卷,當代中國出版社1996年出版)等,均采用章節體。章節體于19世紀末20世紀初隨著西學東漸由西方傳入我國,它在結構上年輕事緯,以時間為序,以歷史事件設章立節,綜合反映歷史的發展進程,結構靈活,敘事完整,既易于描繪歷史的縱向軌跡,又易于體現歷史事件之間的內在聯系,是歷史學家再現歷史本來面貌,揭示歷史的本質聯系、探尋歷史發展規律的較為合理的結構形式,因而有的學者稱章節體為仿原結構型體裁(注:何世芬:《中國現代史研究法綱要》,吉林大學出版社,第17~18頁。)。章節體為歷史學家探尋歷史發展規律提供了比較科學的途徑,標志著人們對歷史認識的飛躍和歷史學向科學的轉變。但章節體也存在它本身難以彌補的缺陷,由于它的線型結構和章節篇幅的限制,無法容納大量豐富的史料,故而史學界有學者評價它“有骨無肉”(注:羅爾綱:《我對綜合體史書體裁的探索》,《歷史研究》1987年第1期。)。隨著歷史學家考察歷史視野的不斷擴大和社會內容專業技術化的日益提高,這種體裁的不足也日漸突出。盡管如此,從總體上說,章節體在目前當代史編纂中仍居于主導地位。

近年來,在當代史編纂實踐中,出現了一種源于章節體又明顯有別于章節體的新體裁——總論分論體。該體因《當代中國》叢書的編輯出版而形成,繼而在四川、廣西、河南等省區當代歷史叢書及全國性的有關部門、行業當代史叢書的編寫中得到廣泛使用,在社會上產生了相當影響,成為當代史編纂使用最廣泛、成果最多的體裁。這種體裁在結構上明顯地分為兩大部分:總論和分論。總論按時間順序,綜合敘述某地區、某部門、某行業自共和國建立以來的發展史,從總體上反映所描繪對象的歷史面貌,是典型的章節體。分論按某一地區內主要部門、行業構成及行政區域或某一部門行業內的機構設置、業務類別分門別類予以記述。分論是內容的主體。這種體裁的特點,是分論注重“橫斷”考察,各章節(門類)橫向排列,節下各目按時間順序記述各項事業發展之始末,呈現出樹狀結構特點。通過橫排豎寫,清晰地展現出某一地方、某一部門、某一行業內部結構與專業分工,展示其地方特色或部門行業特色。

總論分論體是為了適應當代史內容由于現代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社會的發展而越來越豐富、復雜的特點而產生的。實踐證明,對于內部結構復雜、專業性、技術性強的部門、行業的發展史,章節體往往難以包容。這些部門、行業由于專業技術特點,有其自身獨特的發展規律,其內部的每個業務部門,都有各自相對固定的職能和工作對象,既各自遵循其本身的專業技術規律相對獨立地發展,又互相聯系、互相促進,在一定時期內,它們作為某一部門、行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共同構成本部門、本行業發展的全貌。不按其內部結構及專業分工分門別類地敘述清楚每類業務的發展,就無從反映整個部門、行業發展的全貌。欠缺任何一個主要專業門類的敘述,都有損于整個部門、行業的完整性。總論分論體既能描繪整個部門、行業的發展大勢,又能分門別類敘述每個專業門類的發展,充分展示其部門、行業的專業特色。同時,這種體裁為當代地方史、部門(行業)史編研工作的廣泛開展,開辟了一條新的道路。地方史、部門(行業)史研究是當代史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剛剛起步,從事此項工作的人員,大多是地方志工作者、國家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當前地方史和部門(行業)史編研又往往具有政治任務性質,對史料全面深入的分析受到主客觀諸方因素的制約,即便是專業史學工作者,也存在一個熟悉部門(行業)史較強的專業性內容的問題,也需要有一個過程,總論分論體易于操作、易于大規模推廣的特點正好適應了當代地方史、部門(行業)史編研形勢的客觀需要。近年來大量的當代地方史、部門(行業)史著作問世,與這種體裁的出現和推廣不無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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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編纂工作實質論文

【內容提要】本文從文化選擇的角度闡述了檔案編纂的價值與特點,著重在理論上探討檔案編纂在文化活動中的一些規律性認識。

【摘要題】理論探討

【關鍵詞】檔案編纂/文化選擇/價值/特點

【正文】

人類文化的進步是一種選擇的結果,在人類文化活動中,社會各成員都或多或少地參與著文化選擇。檔案編纂作為著作行為,無疑是一種文化生產活動,在文化選擇活動中有其獨特的價值與特點,本文就此問題略述己見。

一、檔案編纂是一種文化選擇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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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纂工作會議講話

區長在xx編纂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同志們:

這次會議是我區召開的第一次全區修志工作會議,以這次會議為標志,全區修志工作將進入全面編纂階段。這對于扎實推進修志工作,確保完成編修新xx區志任務,促進我區修志工作躍上的新臺階具有重要意義。

下面,我就做好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的修志工作談幾點意見。

一、在“十六大”精神指導下,進一步提高對修志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

做好xxx編修工作,是深入貫徹中央關于繁榮和發展哲學社會科學部署的必然要求。今年年初,中共中央了《關于進一步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xxx作為一門學科雖然有其特殊性,但仍然屬于社會科學范疇,特別是其本身所固有的“存史、資政、教化”功能,使其在我國新時期社會科學的繁榮發展中承擔著重要責任。我們要通過編修xxx,真實記錄各地經濟與社會的發展沿革,存真史、存信史;客觀整理歸納地情信息,為地方各項事業發展提供參考;全面收集風土、人情和名人事跡,引導熏陶社會風尚。要正確把握和處理xxx的資料性和學術性,在資料性的基礎上加強學術性,在學術性的指導下充實資料性,有效發揮xxx作為一門社會科學在我國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其次,做好xxx編修工作,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內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堅持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大力發展教育、科技、文化等各項社會事業。xxx工作是社會主義文化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傳統歷史文化的重要載體,集中了不同時代的創造智慧和民族精神,展現了地方的歷史長卷和文化風貌,在歷史長河中豐富著地方文化及社會文明史的內涵,具有獨特的文化價值。因此,大力發展xxx事業,必將有力地推動地方文化的建設與發展,豐富地方文化的內涵,加深地方文化的底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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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志編纂工作方案

根據市委辦公廳新編《市志》的工作要求和責任分工,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為搞好市志商貿部分的編纂工作,成立組織機構如下:

二、任務分解:

綜合科:負責整個地方志商貿部分的督促檢查、匯總上報。

辦公室:負責提供商貿機構變革的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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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批編纂情況通知

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行政效能,優化發展環境,經市政府研究,決定編印《市行政審批服務指南》(以下簡稱《服務指南》)。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保證《服務指南》編纂工作順利進行,市政府成立《服務指南》編纂委員會,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主任任主任,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行政服務中心主任任副主任。編委會下設辦公室,地點設在市行政服務中心,任辦公室主任。

二、編纂內容

1.市政府各部門行政許可、收費和服務事項的項目名稱、審批依據、申報材料、辦事程序、承諾時限、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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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修志編纂工作情況匯報材料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增強當地志編纂工作的通知》和省委辦公廳、省縣政府辦公廳《關于編纂省第二輪省、市、縣三級當地志書的通知》精神,全縣二輪修志工作于年月正式啟動,到當前,已歷時4年多時間。在各鄉鎮、縣直各部分的大力支持與共同下,全縣方案編纂的1部縣志、44部部分、企業志,7部鄉鎮志及2部村志獲得了階段性的效果。現將有關狀況通報如下:

一、全縣當地志編纂工作的基本狀況

總體來看,第二輪當地志編纂工作啟動以來,各級、各部分注重和支持當地志編纂工作,“一納入、五到位”基本落實,修志人員喜歡崗敬業,靜靜貢獻,修志工作發展優越。

(一)領導注重,修志工作部署比較有力。全縣二輪修志工作大會召開后,各鄉鎮、縣直部分依照文件相關要求,部署第二輪當地志書編纂工作,迅速成立了本單位修志工作編纂委員會,單位黨政一把手負責編委會主任,有的還確定一名班子成員專抓此項工作。如縣國稅局、人事局、國土資源局、農業局、林業局、煙草專賣局、鳴鳳鎮、洋坪鎮、花林寺鎮、荷花鎮等單位。幾個單位一起承編的專志,都成立了統一的編纂委員會,由牽頭單位首要負責人任主任,其他單位負責人任副主任,按期或不按期召開碰頭會研討修志工作。如《縣郵電志》、《縣農業志》等。

(二)認真貫徹《條例》、《規則》,積極發明優越修志情況。各級各單位基本能依照國務院《當地志工作條例》和《省當地志工作規則》的要求,將當地志工作納入本部分主要的工作任務之中,大局部單位都能保證修志工作領導、機構、經費、人員等基本前提到位。當前,大局部承編單位至少有2~3人專職從事修志工作,有的還抽調人員、延聘專家,從事志稿的編寫和評審。全縣大局部承編志書的單位都能保證專項修志工作經費。

(三)編纂方案詳細明確,修志工作已見成效。各單位依據承編任務,辨別制訂編纂方案,明確詳細工作步和諧辦法,增強學習和業務培訓,全縣修志工作獲得階段性效果。《縣志》(1979~2005)分纂工作自2008年5月啟動后,經由各位編纂的通力合作,在2009年5月初稿基本成形的基本上,再次進行匯集材料,查漏補缺。到當前,完成了130余萬字的二次打印稿,進入一審工作。專業志書也獲得必然效果,已出書的志書有12部:《縣煙草志》、《縣人口志》、《縣軍事志》、《縣郵電志》、《縣人事志》、《縣民政志》、《縣保險志》、《縣勞動和社會保證志》、《縣稅務志》、《縣政協志》、《縣林業志》、《縣財務志》。已經過評審擬預備出書的志書有3部:《縣農業志》、《縣國土資源志》、《鳴鳳鎮志》。已打印成冊報縣志辦存檔的志書有12部:《縣司法行政志》、《縣科協志》、《縣煤炭志續編》、《縣安全生產監督治理志》、《縣供銷志》、《縣科技志》、《縣審訊志》、《縣工會志》、《縣衛生志》、《縣糧食志》、《縣審計志》、《衛家崗村志》。正在編纂的志書有15部:《縣電力志》、《縣文明志》、《縣體育志》、《縣水利志》、《縣公安志》、《縣交通志》、《縣人洪志》、《縣工商志》、《縣發展與計算志》、《花林寺鎮志》、《舊縣鎮志》、《洋坪鎮志》、《河口鄉志》、《荷花鎮志》、《茅坪場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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