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款范文10篇

時間:2024-01-09 11: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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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款

財政撥款的核算

企業收到政府補貼的情形多種多樣,補貼名目各不相同。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公同的天地根據現行規定,對于國家撥入的具有專門用途的撥款,如專項用于技術改造、技術研究等,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企業應于實際收到專項撥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專項應付款”科目;撥款項目完成后,形成資產部分,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有關科目;同時,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資本公積”科目。未形成資產部分,報經批準后,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撥款項目完成后,如有撥款結余需要上繳的,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不需上繳的,應記入“資本公積”科目。

上述情況如屬于按銷量或工作量等和國家規定的補助定額計算并按期給予的定額補貼,應于中期期末和年度終了,按應收的補助金額,借記“應收補貼款”科目,貸記“補貼收入”科目;收到定額補助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補貼款”科目。另外屬于國家財政扶持領域而給予的其他形式補助,公司應于收到時,計入補貼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補貼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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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教育生均撥款現狀

【摘要】建立中等職業教育生均撥款制度是提高中等職業學校教學質量,培養社會應用型人才的重要制度,2016年河北省財政廳等部門聯合《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建立完善河北省中等職業學校生均撥款制度的通知》明確我省中職教育生均撥款標準。因此本文基于相關實踐,分析當前中等職業教育生均撥款標準執行情況,并且提出相應的解決對策。

【關鍵詞】河北省;中等職業;生均撥款;標準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中等職業教育發展,2016年河北省財政廳聯合其他部門了《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建立完善河北省中等職業學校生均撥款制度的通知》明確提出我省中職學校年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為1000元。實踐證明建立完善的生均撥款標準對于提高生均撥款機制、完善中等職業教育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然而生均撥款標準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還存在不少的問題,因此本文結合相關實踐對我省中等職業教育生均撥款標準執行情況進行詳細的分析,以此為完善我省中等職業生均撥款制度發展而獻言獻策。

一、河北省中等職業教育生均撥款標準

自2005年《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實施以來,河北省高度重視中等職業教育發展,尤其是2106年的《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建立完善河北省中等職業學校生均撥款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中等職業教育生均撥款制定制定了完善的依據,該通知明確提出了我省中職生均撥款的基本標準、目標、方式以及監督形式等等。例如2016年河北省各個地市中等職業教育生均撥款標準不低于1000元,超過1000元的市縣,原則上不得降低最低水平。

二、中等職業教育生均撥款標準執行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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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國家撥款項目財務管理

摘要:對國家撥款的項目資金實行縣級報賬制,到目前國家還沒有統一規范的管理模式和賬務處理。本文結合工作實際,就國撥項目資金實行縣級報賬制存在問題、相應管理對策以及縣級財政負責報賬股室和項目建設單位賬務處理進行探討。

關鍵詞:項目資金縣級報賬制

一、國撥項目資金實行縣級報賬制存在的問題

目前,國家明確規定實行縣級報賬制的資金有扶貧發展資金、以工代賑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國債專項資金。這一資金管理制度的實行,克服了過去資金運行中轉環節過多,資金到位遲緩,部門、鄉鎮截流挪用等諸多弊端,保證了資金的專款專用,解決了資金使用效益低的問題。同時,也明確了項目主管部門、資金管理部門的職責權限,使資金、物資、賬務既分離又統一,有利于各部門之間的分工與協作。我們在日常檢查中發現,這種管理模式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報銷單據不合規,甚至是虛假的。如有的鄉鎮財政所直接以撥款單作為報賬依據,形成以撥代支;部分設施購貨發票不真實,從不同單位購置的不同貨物,卻是連續編號的稅務發票。

二是有的項目資金使用無預算,也有的主管部門與承建單位沒有簽定合同。項目實施實際需要多少錢,工程質量如何保證,沒有一個合法合規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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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財政撥款機制改進對策

一、我國高等教育財政撥款機制的演變

(一)我國高等教育撥款模式演變

第一階段(1985年之前),國家實行“基數+增長”撥款模式。在當時計劃體制下國家財力較弱、高校規模較小和校內結構比較簡單的情況下,比較簡單易行,但易受人為影響,不利于激發高校辦學積極性。第二階段(1986—2009年),國家推行了“綜合定額+專項補助”撥款模式。這種模式增強了經費分配的公平性,比較貼近院校實際,但是各學校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的確定,也主要是以前年度歷史數據為依據,專項補助的分配也帶有較強的主觀因素。這一模式實施過程中,部分地區限于財力,實行了“限額補助+專項補助”模式。這種模式在高校快速發展時期,難以保證高校的正常經費需求。第三階段(2010年以來),國家開始推行“生均經費+專項補助”撥款模式,根據高校上年的學生人數和當年確定的高校生均撥款水平,區別高校的層次、類別和學科專業等因素分配撥款。

(二)當前生均經費撥款機制的制度設計

為保證公共預算教育投入達到GDP4%目標的實現,推動新撥款模式的落實,國家規定地方所屬公辦普通本科高校從2010年起必須實施生均撥款制度,并要求各地高校生均撥款水平2012年達到生均不低于12000元。實施的基本原則是:按照高校管理體制,分級承擔財政責任;根據高校合理需要,制定基本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逐步提高撥款水平。財政部、教育部要求地方政府制定配套政策,完善地方高等教育投入機制,健全經費籌措渠道;推動地方高校預算撥款制度改革,保證事業發展與經費投入同步增長;優化高等教育結構,引導特色辦學;提高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提高預算執行效率,防范財務風險,建立績效評價制度。國家的這些規定都是原則性的,建立或完善生均經費預算制度下的高等教育財政撥款機制,既要克服“綜合定額+專項補助”模式產生的一些問題,又要避免平均主義和效率低下的傾向,需要深入研究。

二、當前地方高等教育財政撥款機制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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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財政撥款制度完善研究

摘要:自建國以來,我國關于高校財政撥款的制度不斷發生演變。近年來,我國高等教育產業發展迅速,然而對應的國家財政撥款制度卻相對滯后,問題突出。文章在簡要概述我國高等教育財政撥款制度演變歷程的基礎上,就其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應的完善路徑。

關鍵詞:高等教育;財政撥款制度;完善路徑;問題

當前,我國在高校財政撥款制度的改革上雖初具成效,然而在高校擴招的背景下,很多問題逐漸凸顯。在全球高等教育財政機制改革背景下,國內高校發展面臨嚴峻挑戰,繼而對財政撥款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時期,對高等教育財政撥款制度存在問題與完善路徑進行研究無疑具有高度的緊迫性與現實性。

一、高等教育財政撥款制度演變歷程概述

1950年至1953年,我國高等教育財政撥款制度遵循統收統支、逐級管理原則,即中央財政按照隸屬關系對教育機構進行逐級管理,由各級主管部門對高校進行財政補助;1954年至1979年,遵循塊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即中央財政以“定額定員”為原則向地方政府劃撥財政投入資金,由地方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對教育財政投入進行再次分配劃撥。這一時期,我國高等教育實現了一定發展,然而受到國家財力的限制與十年動亂影響,我國高等教育發展依然相當滯后;1980年至今,我國實行分級包干與劃分收支的財政撥款機制,即除中央直屬高校外,其余高效均由地方財政負責教育財政撥付。

二、高等教育財政撥款制度存在問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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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經費管理與撥款方式透析

摘要:作為區一級財政部門只負責轄區內義務教育階段經費收支管理,如何規范義務教育撥款體制、實現經費收支全過程的透明、公平與效率,應是我們今后教育財政撥款的一個改革方向。

關鍵詞:預算管理;財政;經費預算

1國外管理體制與模式

現階段,各國財政對義務教育的管理已漸成體系,其中一個最基本的特點就是預算與撥款的法律化、規范化、公開化。我們應積極借鑒現有成果,盡快建立起一套符合國情的完善順暢的教育財政管理體制以促進教育事業健康快速發展:

(1)規范化的政府管理體制。教育經費預算由地方議會或人大通過,并經立法程序法定化。同時,還注重撥款全過程的規范化管理,地方教育當局或其他撥款部門按規定標準的撥款程序,將教育經費撥付給基層學校。此外,政府撥款機構在具體撥款過程中還注重處理、協調與撥款有關的各部門、學校、家長、學生及其他相關人員之間的關系,從而使規范化的撥款體制落到實處。

(2)公平合理的測算體系與高效透明的撥款程序。各地在處理公平與效率的關系上,將公平作為政府撥款的基礎,而把效率作為宏觀導向的目標,從預算編制到審計評價都較好地實現了兩者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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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技術撥款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本市科學技術經費的宏觀管理,促進科學技術和經濟建設的發展,根據《中共中央關于科學技術體制改革的決定》中關于改革撥款制度的精神和《關于科學技術撥款管理的暫行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從第七個五年計劃開始,本市地方科學技術經費(包括*市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和本市地方獨立科學研究機構經費)撥款的增長應高于本市地方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的比例,并由*市計劃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計委)和*市財政局(以下簡稱市財政局)會同*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科委)商定后,予以安排落實。

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市分行和本市其他有關專業銀行應在全市資金綜合平衡下,從本市信貸計劃中每年劃出一定額度的科技信貸指標,開設科技貸款,以支持本市科技事業的發展。

第四條對于變化迅速、風險較大的新技術研究開發及其成果商品化項目,由市科委設立*市新技術發展基金予以支持;對于加強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中的基礎性工作,由市科委設立*市自然科學基金予以支持。

第五條凡列入本市地方財政事業費預算的科學研究機構經費,以*年度預算數(不扣除因進行改革試點而核減的撥款)為基數,連同增長的額度,自一九八七年度起,均轉為科學事業費預算。上述經費,連同原由科學事業費預算支出的經費,由市財政局撥交市科委統一管理。科學事業費的年度計劃,均由各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匯總報市科委審定后下達;年度預、決算和資金使用情況,由各主管部門匯總報市科委審核后,統一報送市財政局。

經財政部門核定由企業營業外列支的科學研究機構經費,在條件成熟后再撥交市科委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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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技術撥款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本市科學技術經費的宏觀管理,促進科學技術和經濟建設的發展,根據《中共中央關于科學技術體制改革的決定》中關于改革撥款制度的精神和《國務院關于科學技術撥款管理的暫行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從第七個五年計劃(以下簡稱“七五”計劃)開始,本市地方科學技術經費(包括市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和本市地方獨立科學研究機構經費)撥款的增長應高于本市地方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的比例,并由市計劃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計委)和市財政局(以下簡稱市財政局)會同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科委)商定后,予以安排落實。

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市分行和本市其他有關專業銀行應在全市資金綜合平衡下,從本市信貸計劃中每年劃出一定額度的科技信貸指標,開設科技貸款,以支持本市科技事業的發展。

第四條對于變化迅速、風險較大的新技術研究開發及其成果商品化項目,由市科委設立市新技術發展基金予以支持;對于加強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中的基礎性工作,由市科委設立市自然科學基金予以支持。

第五條凡列入本市地方財政事業費預算的科學研究機構經費,以年度預算數(不扣除因進行改革試點而核減的撥款)為基數,連同增長的額度,自一九八七年度起,均轉為科學事業費預算。上述經費,連同原由科學事業費預算支出的經費,由市財政局撥交市科委統一管理。科學事業費的年度計劃,均由各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匯總報市科委審定后下達;年度預、決算和資金使用情況,由各主管部門匯總報市科委審核后,統一報送市財政局。

經財政部門核定由企業營業外列支的科學研究機構經費,在條件成熟后再撥交市科委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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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學技術撥款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本市科學技術經費的宏觀管理,促進科學技術和經濟建設的發展,根據《中共中央關于科學技術體制改革的決定》中關于改革撥款制度的精神和《國務院關于科學技術撥款管理的暫行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從第七個五年計劃(以下簡稱“七五”計劃)開始,本市地方科學技術經費(包括*市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和本市地方獨立科學研究機構經費)撥款的增長應高于本市地方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的比例,并由*市計劃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計委)和*市財政局(以下簡稱市財政局)會同*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科委)商定后,予以安排落實。

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市分行和本市其他有關專業銀行應在全市資金綜合平衡下,從本市信貸計劃中每年劃出一定額度的科技信貸指標,開設科技貸款,以支持本市科技事業的發展。

第四條對于變化迅速、風險較大的新技術研究開發及其成果商品化項目,由市科委設立*市新技術發展基金予以支持;對于加強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中的基礎性工作,由市科委設立*市自然科學基金予以支持。

第五條凡列入本市地方財政事業費預算的科學研究機構經費,以*年度預算數(不扣除因進行改革試點而核減的撥款)為基數,連同增長的額度,自一九八七年度起,均轉為科學事業費預算。上述經費,連同原由科學事業費預算支出的經費,由市財政局撥交市科委統一管理。科學事業費的年度計劃,均由各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匯總報市科委審定后下達;年度預、決算和資金使用情況,由各主管部門匯總報市科委審核后,統一報送市財政局。

經財政部門核定由企業營業外列支的科學研究機構經費,在條件成熟后再撥交市科委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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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額撥款科研項目經費管理探討

摘要:本文對差額撥款科研機構對科研項目經費進行管理的意義進行分析,剖析差額撥款科研機構在科研項目經費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具體包括科研人員與財務人員疏于溝通、科研項目經費“放管服”的程度難以掌握以及科研項目經費作為活期存款使用效益低等。在此基礎上,向科研項目經費管理或主管部門提出有關科研項目經費管理的建議。

關鍵詞:科研機構;科研項目經費;管理

一、科研項目經費的分類及定義

差額撥款科研機構一般根據科研項目經費的來源,將科研項目經費劃分為縱向科研項目經費和橫向科研項目經費兩類。縱向科研項目經費,一般是指由國家部委、地方政府等有關部門直接下達或通過同級財政部門轉撥的財政資金。科研機構與其他企事業單位聯合申請的國家或地方政府項目的經費也屬于縱向科研項目經費。橫向科研項目經費,一般是指受境內外企業、社會團體等委托開展的產品開發、技術服務等活動獲得的非財政資金。科研機構主辦或者承辦大型會議而收取的會議注冊費,在彌補會議成本后還有剩余的,可參照橫向科研項目經費予以管理。

二、科研項目經費管理的意義

科研項目經費是用于科學研究的資金,是為實現國家重大科技布局、解決國家關鍵科學難題,或滿足企業產品開發、技術升級而使用,對其進行合理管理有著重要意義。(一)有利于保證科研項目經費使用的合規性、合理性和真實性。對科研項目經費的管理,首先要滿足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要求。各單位根據國家、地方財政法規或專項項目制度,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科研項目經費使用管理規定,據此對科研項目經費的使用加以審核把關,同時借助單位內部和外部的審計監督力量,可以在一定范圍內保證科研項目經費使用的合規性、合理性和真實性。(二)可以有效監督科研項目的科研進度。科研項目經費的使用進度可以反映其科研進度。在科研項目執行期內,若每季度或每年度對該科研項目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一次決算,或借助現代科技手段根據需要實時自動提取數據生成決算表,與科研項目預算信息加以對比分析,則可以直觀的向科研人員呈現科研項目經費的使用情況,有利于科研人員掌握科研項目的整體科研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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