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執法范文10篇

時間:2024-01-12 10: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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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科學執法思考

轉變執法模式促進城管科學執法,就是要在執法工作中注重結合城市發展的客觀規律與構建和諧城管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轉變執法模式,做到執法與服務的有機統一,創造更加和諧有序、公平和諧的城市市民居住環境。

一是從“事后懲處”向“懲防并舉”轉變,倡導“理性執法”。

圍繞科學發展這一時代主題,城管執法必須講究科學和理性,既要規范城市管理秩序,又要促進城市管理健康發展,這就必然要求轉變重“事后處罰”的傳統執法模式,加強城管法律宣傳、預警和防范,做到“懲防并舉”、事半功倍。一是完善行政教導制度,推行說理在先,處罰在后。二是完善誠信執法機制,促進管理對象守法經營。必須依靠誠信執法機制的力量,構建“誠信獲利、失信受制”的誠信體系,促使管理對象自覺守法、規范經營。

二是從“突擊整治”向“日常監管”轉變,強化“常態執法”。

要增強城管執法的科學性、監管的實效性,就必須轉變“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做法,多在日常監管上下工夫,力求防微杜漸,標本兼治。一是完善“網格化”綜合監管,對違法行為“早發現、早處理”。二是完善“距離監管”,做到“突擊工作平時做”。三是完善“常態執法”,做到“平時工作扎實做”,確保城市管理科學、有效。

三是從“但求無過”向“有所作為”轉變,推進“效能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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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執法競崗演講材料

各位領導,同志們:

大家好!

三年前適逢城管局組建,我有幸成為這個充滿生機、團結溫暖的大家庭中的一員,三年來,從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到綜合行政執法,我親歷了綜合執法走過的每一個腳步,也親眼目睹了菏澤在我們城管人的手中一天天變美了,變綠了,變靚了!作為這一過程的見證人和參與者,我既為我們局對這個城市的貢獻感到驕傲,也為我能是這支隊伍中的一員而感到自豪。

今天,站在這個演講臺上,我已經不是一名新兵了。18年的軍旅生涯,從一個學生成長為一名營職干部,是部隊這所大熔爐錘煉了我,鍛造了我。在18年的軍營生活中,我先后擔任過排長、連長和師機關助理員,也到過茫茫戈壁灘,上過巍巍昆侖山,在生命禁區練生存,在騰格里沙漠抗嚴寒。嚴格的軍營生活培養了我一絲不茍、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艱苦的環境造就了我吃苦耐勞的良好品質。也正是部隊這個匯集五湖四海兄弟的地方成就了我博大的胸懷和爽直的性格。以情帶兵,以理服人使我積累了一定的管理經驗。這些在今天看來,既是我人生的一種礪練,更是我今后從事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礎和財富。

從踏進城市管理領域的第一天起,我就把綜合執法工作作為我人生事業的轉折點和新起點,“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是我當時心情的真實寫照。三年多的實踐,我先在執法科工作,后到直屬大隊擔任副大隊長,我個人的能力和水平伴隨著城管局的日益壯大得到了進一步提高。

三年中,讓我感受最深的是,局黨組團結一心,身體力行的工作作風,全局上下相互支持,團結向上的良好氛圍。正是因為有了領導的關心和大家的支持,才有了我個人在思想上、工作上的提高和進步。無論在局機關工作還是在直屬大隊擔任副大隊長,我深感肩上責任的重大,日常工作中,要求隊員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在任何時候始終顧全大局,團結同志,不斷學習,精通業務。用堅定的信念,過硬的作風,甘愿吃苦,樂于奉獻的精神去感染教育隊員。在工作中,我作為大隊的副職,注意擺正位置,尊重大隊長的權威,維護大隊長的威信,多交心多通氣,多請示勤匯報,甘當綠葉,切實做到了到位不越位,補臺不拆臺,踏踏實實,兢兢業業,鍛煉自己,干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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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執法對策分析論文

1城管執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原因分析

在城市管理中,由于作為執法方的政府部門確有權力和責任對城市管理中的違章行為進行管理和處罰,而執法相對人確實有許多是迫于生計而不得不從事違法行為,所以,兩者之間的矛盾是難以調和的,執法問題的現狀主要是執法人員的暴力執法行為,其原因主要表現在下面四方面:

1.1落后的城管執法觀念

當前行政處罰是城市管理部門實現管理目標的主要手段,行政指導是輔助的管理手段,這種方式很難使被管者心服口服,被處罰的群眾不但會叫屈喊怨,而且也不會對法律產生敬畏的思想。在“官本位”執法觀念的指引下,執法方式簡單粗暴。盡管執法部門突破“障礙”,但執法效果并不理想,并引發了很多矛盾甚至沖突。城管執法中暴露的諸多問題實質上反映了社會處于轉型期的大背景下,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的沖突,傳統管理手段與多元化社會中日益復雜管理對象之間的沖突。長期以來,我國實行政府社會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政府把對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看成僅僅是政府的管理。公民主體在城管執法中的參與權被剝奪了,執法部門與執法對象處于直接對立的境地。

1.2執法人員的素質低下

新形勢下對執法隊伍的素質要求在提高,而我們的執法隊伍構成復雜,其中一部分執法人員沒有受過系統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崗位基本素質培訓,并且有些執法人員公仆心不強,作風不正派,這都與我們重使用輕教育的城管執法觀念有關,為少數利用公共權力謀取私利的行為提供了條件。在執法過程中,以言代法、以權代法,既不出示證件也不說明理由便直接進行處罰,執法無程序或程序被簡化掉的現象造成雙方地位不平等,這也嚴重損害了城管執法隊伍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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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執法工作深層思考

各地在針對街頭“亂擺賣”的執法過程中,屢屢出現報端的暴力抗法與暴力執法以及由此導致的沖突與傷亡,給城管執法工作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如何才能擺脫這一城管執法工作中的困局,需要我們運用細致的分析和理性的判斷,對這一現象進行深入剖析。

“亂擺賣”現象剖析

(一)“亂擺賣”特征剖析

通常來說,“亂擺賣”主要指未經政府管理部門批準(許可)擅自占用道路(馬路)、露天廣場、小區等公共場所(地方)擺賣東西的經營行為,是政府對街頭無證經營現象的統稱。老百姓則稱之為“擺地攤”或“走鬼”等。自1992年全國創建國家衛生城市以來,“亂擺賣”正日益成為各地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上檔次面臨的頑疾。

1、“亂擺賣”的類型劃分

2、亂擺賣的發展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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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管執法指導方案

為進一步適應新形勢下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探索建立城管工作新機制,樹立現代城市管理理念,在總結多年執法實踐和學習借鑒外地經驗的基礎上,決定在全市城管系統探索推行標準化執法工作。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嚴格按照依法行政基本要求,以建設人民滿意城管為目標,以規范行政處罰權運行程序為突破口,以細化量化自由裁量權行使標準、增強執法隊伍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暢通司法強制執行權申請渠道、增強執法對象自覺守法意識、營造社會公眾廣泛支持參與城管行政執法的社會環境為著力點,以標準化執法工作規范城管執法行為,樹立城管執法權威,改善隊伍形象,提升管理效率,為保障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發揮更大作用。

二、規范行政處罰權運行機制

明確職責分工,再造執法流程,建立檢查權、調查權、處罰權和強制執行權相互監督制約機制。

(一)督查機構與執法大隊共同行使檢查權。各執法大隊負責所轄區域內日常巡查,發現輕微違章行為應及時教育改正,對不聽勸阻、屢教不改和嚴重違法行為應立即進行調查取證,并按照規定立案查處。各級行政執法局督查機構要進一步充實人員力量,配備各類取證設備,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執法大隊日常巡查未能發現的違法行為,收集違法線索,制成督辦單交執法大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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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執法困境分析及對策

一、城管執法困境分析

(一)主體地位不明確

城管在法律上是否擁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是個值得深究的問題。行政主體是指依法享有國家權力,能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管理,能獨立承擔因權力而衍生出的相應法律責任和后果的組織。行政主體需要具備以下幾個要件:第一,具有行政職權;第二,是依法擁有部分國家行政執法權力的組織;第三,能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行為;第四,能夠獨立承擔法律后果。若城管部門的設立,有一條不符合上述要件,則城管不是合格的行政主體。[1]從《行政處罰法》第十六條來看,行政處罰權是根據國務院或者是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決定,由某個行政機關集中行使,可見,具有合法性的是集中處罰權,但沒有賦予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的合法性。行政機關必須嚴格按照組織法經由報批備案和審批等法定程序,以規范其權力、職責、行政事務和工作制度等。城管部門的成立若沒有經過這些程序則不能夠認為是合法的行政主體。事實上,在我國很多城市都存在城管的設立不通過立法程序的現象,只有少數大城市成立城管執法局這樣的一級單位,大部分還是受政府或行政機關委托成立城管監察大隊或支隊。即使是受委托的事業單位,也必須要有嚴格的行政委托程序和制度,否則不具有城市管理執法的合法性權力。

(二)執法程序不規范

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出臺有關城管綜合執法的法律和法規。《行政處罰法》作為現在城管執法的主要依據,其第三十一條規定:“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采納。行政機關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2]我國是法治社會,法律、法規是保證社會公正和公平的最佳工具,在此過程中,程序公正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嚴格規范城管執法程序,控制執法權力行使過程,是完善城管執法路徑之一。我國很多地方,城管在執法過程中沒有嚴格按照法定的執法程序進行執法,他們的執法過程卻會直接影響著行政相對人的權利和義務。在現實社會中,城管和行政相對人對于處罰金額討價還價,在沒有相關法律文件包括行政處罰決定書情況下,城管就可以對行政相對人的私人財產亂罰亂扣,這些現象時有發生。這表明城管在執法過程中程序違法、人為剝奪當事人財產的權利具有隨意性,嚴重損害了我國城管的社會形象。我國許多城市對城管的執法程序都有明確的規定,但在法制長期動態建設的過程中,依然不能避免“重實體、輕程序”的問題,表現為:缺乏嚴格規范程序意識,執法程序立法不足。在整個行政執法過程中,涉及到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具體行政行為時,很多情況下沒有嚴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執法。除此之外,在已有的立法方面也存在不足。例如,《行政處罰法》在處罰程序上有兩個缺陷:一是暫扣或沒收行政相對人的私人財產后,是否開具清單沒有嚴格規定;二是對沒收的財物如何進行處理,也沒有加以規定。[3]

(三)執法權力依據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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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執法存在問題

1城管執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原因分析

在城市管理中,由于作為執法方的政府部門確有權力和責任對城市管理中的違章行為進行管理和處罰,而執法相對人確實有許多是迫于生計而不得不從事違法行為,所以,兩者之間的矛盾是難以調和的,執法問題的現狀主要是執法人員的暴力執法行為,其原因主要表現在下面四方面:

1.1落后的城管執法觀念

當前行政處罰是城市管理部門實現管理目標的主要手段,行政指導是輔助的管理手段,這種方式很難使被管者心服口服,被處罰的群眾不但會叫屈喊怨,而且也不會對法律產生敬畏的思想。在“官本位”執法觀念的指引下,執法方式簡單粗暴。盡管執法部門突破“障礙”,但執法效果并不理想,并引發了很多矛盾甚至沖突。城管執法中暴露的諸多問題實質上反映了社會處于轉型期的大背景下,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的沖突,傳統管理手段與多元化社會中日益復雜管理對象之間的沖突。長期以來,我國實行政府社會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政府把對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看成僅僅是政府的管理。公民主體在城管執法中的參與權被剝奪了,執法部門與執法對象處于直接對立的境地。

1.2執法人員的素質低下

新形勢下對執法隊伍的素質要求在提高,而我們的執法隊伍構成復雜,其中一部分執法人員沒有受過系統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崗位基本素質培訓,并且有些執法人員公仆心不強,作風不正派,這都與我們重使用輕教育的城管執法觀念有關,為少數利用公共權力謀取私利的行為提供了條件。在執法過程中,以言代法、以權代法,既不出示證件也不說明理由便直接進行處罰,執法無程序或程序被簡化掉的現象造成雙方地位不平等,這也嚴重損害了城管執法隊伍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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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執法年終總結

20**年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在縣委、政府及建設局黨組的正確領導和支持下,通過全體隊員的共同努力,以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的工作思路推進城管工作的開展,圓滿完成了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為積累經驗、改進工作、發揚成績、查找不足、明確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更好的開展和促進工作。現將20**年度工作做如下總結,并對2008年的工作做簡要部署。

20**年工作回顧:

一、發揮職能作用,做好城管工作

一年來,全體隊員團結一心,攻堅克難,嚴格按照《**縣城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城區內建設、交通、經營、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等秩序進行了有力的整頓和治理。

1、建設秩序方面。我大隊按照城市管理堅持規劃先行的原則,嚴格執行規劃審批論證和“一書兩證”制度,對城區內的建設項目進行嚴格監察、監督。一年來共查處無證建設案件9起,同時在臨街建筑施工工地的砂石料擠占街道的問題上,我們經過認真考察、研究,采取早發現、早告知、早清除的工作方法,與工地協調,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合理安置施工機具,分批進料,嚴格控制占道面積,盡量不占用或少占用人車通道,并且要求施工圍場作業,對幾經告知拒不整改的建筑工地,依據有關法規予以強制清除。一年來共清理違章占道砂石料30余處,計1200余平米。

2、交通秩序方面。進一步完善了城區的交通標識,對違反規定、亂停、亂放妨礙交通的車輛進行教育處罰。一年來共糾正違章車輛7000余人次。通過耐心細致的工作,使有限的街道資源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利用;同時要求進城車輛順向、單排、短時停放,做到了車輛停則有序、行則通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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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執法工作計劃

2010年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區實現“三年再造一個新海陵”的關鍵之年,更是我區城管工作實現目標化、精細化、規范化的起步之年,城管工作將突出“親民、文明、規范、和諧”四大主題,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筑親民城管為基礎,以文明執法規范管理為抓手,以創建國家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市為載體,進一步深化城管體制改革、狠抓城管隊伍建設、樹立百姓品牌,全力做好“百姓文章”、“責任文章”、“規范文章”“科技文章”、“文化文章”,實現海陵城管工作新的跨越。

一、樹立百姓品牌,著力改善市容環境狀況

2010年,我市將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市”,同時迎來國家衛生城市的復核,我們將以創建為抓手,大力改善市容質量,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一)觸角前移,了解民思

進一步下移城管重心,在社區設立城管工作站,進一步整合城管隊員和社區干部的力量,細化市容網格化管理,做到條塊緊密結合。通過城管隊員與社區主任交叉任職,全面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增強城市管理的力量,一站式實施市容管理。不斷豐富“局長督察日”的督察內容,建立和老百姓直面溝通的一線平臺,做到發現問題在基層,解決問題在一線。繼續開展“城管體驗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執法,了解民事所需,開展“城管進家庭”活動,讓老百姓參與城管,感受城管。

(二)強化服務,滿足民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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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城管執法專題會講話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這里隆重召開2011年城管執法工作會議,為認真貫徹市執法局城管工作會議和區委區政府四級干部會議精神。總結2010年工作,安排2011年執法任務。剛才大會對去年全區城管執法系統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了懲處,此,首先向受到懲處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表示祝賀!希望你謙虛謹慎、戒驕戒躁,努力工作,再創輝煌。希望全體隊員要以先進為榜樣,認真學習他事跡和經驗,取人之長,補己之短,為構建人民滿意城管品牌、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

希望參會人員認真聽取、深刻領會。一會兒市城管局黨委書記、執法局局長同志、區政府韓區長還要做重要講話。

下面我代表執法局黨組就去年全區城管執法工作和今年城管執法任務講兩個方面問題。

一、2010年工作回顧

局在區委、區政府和市執法局的正確領導下,2010年。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以超常的工作、超凡的努力、超凡的忍耐、超凡的享樂精神和超常的奉獻精神,求真務實、開拓創新,有力推動了區城管執法事業的發展,為"兩會"勝利召開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實現了城管工作的"一大突破、兩項創新、五個提高"一大突破:就是管理區域的突破,將玉符街、老城區、114國道、220國道平安段、峰山路全線、大學城商業街等全部納入了正常的管理范圍;兩項創新:一是執法體制的創新,將行政執法權下放街道、建制鎮,解決了街鎮執法中隊無執法權的問題。二是執法機制的創新,完善了目標責任制考核方法,使量化管理落到實處。五個提高:一是違法違章建設查處力度得到提高,全區范圍內的違法違章建設得到有效控制;二是門頭牌匾戶外廣告整治規范得到提高,今年城區內的門頭牌匾達到統一高度、統一厚度、統一規范,非法設置的戶外廣告全部清除,鄉村形象、鄉村面貌得到明顯的提升;三是亂貼亂畫、櫥窗廣告等視覺污染整治規范得到提高,城區內主要道路視覺污染已全部清除,沿街商戶達到窗明幾凈;四是占道經營整治規范得到提高,城區內流動攤販已基本杜絕,占道修鞋、配鑰匙也全部規范至背街小巷,占道洗車、占道修車、占道電氣焊加工等已全部退路進廳。五是市場攤點群管理規范得到提高,對城區內的市場攤群點進行了規范,達到合理配置、有序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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