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政府范文10篇
時間:2024-01-13 04:10:40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誠信政府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誠信政府研究論文
摘要:當前,“誠信”問題受到人們的廣泛關注,人們迫切需要一個充滿誠信氛圍的生活環境、工作環境。“誠信”包括政府誠信、企業誠信和個人誠信等。如果說整個社會信用體系是一座金字塔,那么政府誠信就位于金字塔的塔頂。由此足見政府誠信的重要性。社會要成為一個誠信的社會,那么政府首先要做好守法誠信的典范,信用建設須政府先行。本文將首先界定政府誠信并力陳其重要性,再借助幾個典型的案例來分析政府誠信缺失的表現、原因及對策。最后總結構建誠信政府的措施。
關鍵詞:誠信;誠信缺失;誠信政府
“人無信不立,政無信不興”。誠信問題歷來受到人們的廣泛關注,在處于社會轉型期的當今中國,社會上出現了不少缺乏誠信的現象。種種不守信的個人行為、政府行為、企業行為的發生都不利于一個和諧安定的社會的構建。而政府信用是社會信用的核心,社會要成為誠信的社會,政府首先要做好守法誠信的典范。
一、“政府誠信”概念界定
所謂誠信,就是“誠實守信”。“誠”即內外一致,“信”即言而有信。誠信結合在一起就表明誠懇厚實、有信無欺、坦誠相待。誠信的產生是人類社會長期以來在實踐中逐漸發展而來的產物,也是中國傳統美德的重要內容之一。中國自古以來就將誠信品德作為為人處事成大業的最基本信條。在當今誠信作為社會主義的基本道德規范,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構建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重要基石。
關于誠信政府(或稱政府誠信)有學者將其界定為在行使國家權力,實施公共管理的過程中堅持誠實守信的原則,并以此規范和約束自身的行為方式的政府。它是政府行為所產生的信譽和形象在社會組織和民眾中所形成的一種心理反映。也有學者認為誠信政府就是一個真正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公正廉潔、透明公開、講究實效的政府。與以上的定義有所不同,本文試從主體方面來界定政府誠信,即認為政府誠信就是以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為主體的誠信。因為代表國家行使公共行政權力,管理社會公共事物的是政府組織以及這個組織的最集中代表--公務員,也就是說,筆者在此所定義的政府誠信就是政府組織的誠信和政府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所代表的誠信。政府工作人員應該真誠地制定法律和作出決定、命令等,并且在執行的過程中應切實地做到誠實無欺、信守承諾。同時這種行為還要得到公眾的認可。它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面臨著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不同的個人利益,多元的公共利益等嚴重沖突時,能夠做到公開、公正、公平、透明。
誠信政府研究論文
一、“政府誠信”概念界定
所謂誠信,就是“誠實守信”。“誠”即內外一致,“信”即言而有信。誠信結合在一起就表明誠懇厚實、有信無欺、坦誠相待。誠信的產生是人類社會長期以來在實踐中逐漸發展而來的產物,也是中國傳統美德的重要內容之一。中國自古以來就將誠信品德作為為人處事成大業的最基本信條。在當今誠信作為社會主義的基本道德規范,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構建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重要基石。
關于誠信政府(或稱政府誠信)有學者將其界定為在行使國家權力,實施公共管理的過程中堅持誠實守信的原則,并以此規范和約束自身的行為方式的政府。它是政府行為所產生的信譽和形象在社會組織和民眾中所形成的一種心理反映。也有學者認為誠信政府就是一個真正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公正廉潔、透明公開、講究實效的政府。與以上的定義有所不同,本文試從主體方面來界定政府誠信,即認為政府誠信就是以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為主體的誠信。因為代表國家行使公共行政權力,管理社會公共事物的是政府組織以及這個組織的最集中代表--公務員,也就是說,筆者在此所定義的政府誠信就是政府組織的誠信和政府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所代表的誠信。政府工作人員應該真誠地制定法律和作出決定、命令等,并且在執行的過程中應切實地做到誠實無欺、信守承諾。同時這種行為還要得到公眾的認可。它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面臨著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不同的個人利益,多元的公共利益等嚴重沖突時,能夠做到公開、公正、公平、透明。
筆者在本文所界定的政府誠信還應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內涵:一是基于道德自律的政府誠信,是指政府工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國家權力,管理社會事物的過程中,在沒有任何法規制度或具體契約約束的情況下,也能忠于職守、盡職盡責,自覺做到行使公共權力的公平、公正;維護公眾的利益,做到敢說真話,反對說假話,不務虛名,多做實事。二是指基于法律的政府誠信,是指政府部門在執行法律、法規、決策、命令的過程中,因能夠嚴格地依法行政,使國家的法律、規章制度真正完善地貫徹實施而取得的來自公眾的信任。
二、政府誠信缺失及其主要表現
政府誠信缺失是指政府本該沿著誠信的道路走下去可是在行進的過程中卻發生了誠信品質的缺失乃至扭曲。正如一位著名的評論家所言:如果一個社會正大聲疾呼什么,迫切需要某種東西時,那就表明這個社會正嚴重地缺乏此種東西。的確,當前各地方政府在行使權力的過程中發生了種種嚴重缺乏誠信的現象,使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受損。筆者認為,政府誠信缺失主要有兩方面:即作為政府集體的誠信缺失,如決策的隨意性和不連續性、行政缺乏透明、政府職能交叉權責不明等;和作為政府官員個人的誠信缺失,如政績工程、貪污腐敗、濫用職權、個人主義、主觀主義等。以下筆者將擇其主要幾個問題通過幾個案例來說明。
誠信政府
建設誠信南明工作實施方案
各鄉、辦事處,區直各部門:
《建設誠信南明工作實施方案》業經區長辦公會會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建設誠信南明工作實施方案
南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5年月日
建設誠信政府
一、“政府誠信”概念界定
所謂誠信,就是“誠實守信”。“誠”即內外一致,“信”即言而有信。誠信結合在一起就表明誠懇厚實、有信無欺、坦誠相待。誠信的產生是人類社會長期以來在實踐中逐漸發展而來的產物,也是中國傳統美德的重要內容之一。中國自古以來就將誠信品德作為為人處事成大業的最基本信條。在當今誠信作為社會主義的基本道德規范,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構建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重要基石。
關于誠信政府(或稱政府誠信)有學者將其界定為在行使國家權力,實施公共管理的過程中堅持誠實守信的原則,并以此規范和約束自身的行為方式的政府。它是政府行為所產生的信譽和形象在社會組織和民眾中所形成的一種心理反映。也有學者認為誠信政府就是一個真正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公正廉潔、透明公開、講究實效的政府。與以上的定義有所不同,本文試從主體方面來界定政府誠信,即認為政府誠信就是以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為主體的誠信。因為代表國家行使公共行政權力,管理社會公共事物的是政府組織以及這個組織的最集中代表--公務員,也就是說,筆者在此所定義的政府誠信就是政府組織的誠信和政府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所代表的誠信。政府工作人員應該真誠地制定法律和作出決定、命令等,并且在執行的過程中應切實地做到誠實無欺、信守承諾。同時這種行為還要得到公眾的認可。它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面臨著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不同的個人利益,多元的公共利益等嚴重沖突時,能夠做到公開、公正、公平、透明。
筆者在本文所界定的政府誠信還應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內涵:一是基于道德自律的政府誠信,是指政府工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國家權力,管理社會事物的過程中,在沒有任何法規制度或具體契約約束的情況下,也能忠于職守、盡職盡責,自覺做到行使公共權力的公平、公正;維護公眾的利益,做到敢說真話,反對說假話,不務虛名,多做實事。二是指基于法律的政府誠信,是指政府部門在執行法律、法規、決策、命令的過程中,因能夠嚴格地依法行政,使國家的法律、規章制度真正完善地貫徹實施而取得的來自公眾的信任。
二、政府誠信缺失及其主要表現
政府誠信缺失是指政府本該沿著誠信的道路走下去可是在行進的過程中卻發生了誠信品質的缺失乃至扭曲。正如一位著名的評論家所言:如果一個社會正大聲疾呼什么,迫切需要某種東西時,那就表明這個社會正嚴重地缺乏此種東西。的確,當前各地方政府在行使權力的過程中發生了種種嚴重缺乏誠信的現象,使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受損。筆者認為,政府誠信缺失主要有兩方面:即作為政府集體的誠信缺失,如決策的隨意性和不連續性、行政缺乏透明、政府職能交叉權責不明等;和作為政府官員個人的誠信缺失,如政績工程、貪污腐敗、濫用職權、個人主義、主觀主義等。以下筆者將擇其主要幾個問題通過幾個案例來說明。
誠信政府與公民信賴保護論文
有著“誠實守信”傳統美德的中國,今天正遭受著前所未有的嚴重的信任危機。今年北京、武漢等地方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紛紛在地方“兩會”期間提出議案,呼吁加強立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和失信約束懲罰機制。一些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也明確表示要在即將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就此問題提出議案。在民間,有人倡議將每年的9月19日作為“誠信日”,借用“久又久”的諧音,將中國“誠實守信”的傳統美德繼續發揚光大,又有人提議成立信用管理服務行業協會,這種種倡議表明了人們對誠信重歸社會的期盼。然而,在各種呼聲中,最應受誠信原則約束的領域-政府行為,被人們忽視了,政府似乎超然于誠信社會之外。而事實上,實踐中政府不守誠信的事件不時見諸新聞媒體。如某市政府文件規定能引來外資多少者,按比例給予獎勵;某市民在引來外資若干后卻拿不到獎勵,一氣之下將市政府告上法庭;某農民企業家在市政府苦口婆心游說之下,放棄正在經營的業務投資若干開辦花卉市場,后因市政府擬將土地作它用被指令停工,前期投資全部化為烏有,未獲分文賠償,等等。
誠信在中國自古即為修身立國之根本。孔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論語。為政》),意思是一個人不講誠信,那么就不能立身處世。而法律意義上的誠信原則則源于羅馬法,由主觀的善意與客觀的衡平所構成,要求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誠實、善意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現今無論是大陸法系還是英美法系都普遍地規定和接受了此項原則,誠信原則也因而被稱為民法中的帝王條款,成為規范私法活動的最高原則。作為私法原則的誠信原則能否超越私法領域而適用于政府的公權力行為呢?從國外的作法來看答案是肯定的。在聯邦德國,民法典規定的誠信原則被適用于公法領域,并結合法的穩定性原則逐漸演化發展出行政法上的行政信賴保護原則。所謂行政信賴保護原則,是指當個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已產生信賴利益,并且這種信賴利益因其具有正當性而應當得到保護時,行政機關不得撤銷這種信賴利益,或者如果撤銷必須補償其信賴損失。根據聯邦德國《聯邦行政程序法》的規定,行政機關在撤銷違法的授益性行政處分時,如果受益人并無主觀上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并已對該授益行政處分產生值得保護的信賴利益時,行政機關不得撤銷該違法的行政處分。在此種情形下,行政信賴保護原則優于行政法治原則,行政法治原則受到一定程度的弱化。在美國,行政機關在改變長期適用的政策時,如果這種改變對于真誠信賴政策的人發生影響時,必須制定法規,不能采用裁決的形式。行政機關通過裁決建立規則時,不能違反原先得到行政機關同意而廣為流行的習慣。我國臺灣地區也多次在行政訴訟中判決行政機關不得“出爾反爾”或“強人所難”。
誠信原則在聯邦德國等國家作為一項私法原則,擴張適用于公共領域的背景是政府與公民之間關系的改變。在20世紀現代化進程中,政府職能發生重大轉變,社會服務職能和社會管理職能代替階級統治職能成為政府的主要職能,特別是社會服務職能處于不斷擴張之中,政府在信息和商業服務,教育、文化、娛樂和保健服務,交通、通訊和能源服務,道路、照明、水電等市政服務方面,都大大拓展了服務的范圍和內容。政府職能的轉變引起行政機關的行為方式相應發生很大變化,現在比過去要求更多的是說服和合作,而不再是單純的行政命令,私法領域中的行為方式開始引入公法領域,行政法開始援引私法中的有關規定,作為帝王條款的誠信原則成為首選。
就目前而言,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雖然都規定了誠實信用原則,但誠信原則還不能作為一項法律原則適用于行政機關,只能是在將來制定行政程序法典時將誠信原則和行政信賴保護原則作為基本原則規定在其中,但現在要做的是,應該在政府中樹立誠信政府的觀念。因為要想構建誠信社會,首先就要求政府要作到守信用,言必行,行必果,使社會關系處于穩定狀態。孔子在軍備、糧食、誠信三者之比較中,指出誠信是為政之樞要,因為只有取信于民,民眾才會接受其教化,服從其指揮和領導,才能團結一心,具有凝聚力和戰斗力。現時的中國老百姓已形成對政府的樸素的信任感:人們相信蓋著大紅公章的東西,人們愿意到國有商場購買商品,人們愿意將錢存在國有銀行,因為人們相信政府不會說假,相信政府不會坑害老百姓。一旦這種純樸的信任感被打破,底線崩潰后帶來的后果將是災難性的,構建誠信社會也將只是一句空談。
建立誠信政府、保護公民的信賴利益是責任政府的必然要求,因為責任政府首先是誠信政府,一個不守誠信、出爾反爾的政府不可能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建立誠信政府、保護公民的信賴利益也是適應中國入世的需要。WTO是為市場經濟設計的,市場經濟的基本信條和準則就是“誠信”原則,即以誠取信。我們不能否認在中國的入世談判中確有一些國家對中國政府能否履行承諾表示過懷疑。入世后,中國應積極履行承諾,維護負責任大國的形象,并借入世之契機建立誠信政府,保護私人的信賴利益,使公眾對自己行為所帶來的后果具有可預見性,進而構建誠信社會,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和友善、和諧的社會氛圍。
誠信政府建設論文
一、“政府誠信”概念界定
所謂誠信,就是“誠實守信”。“誠”即內外一致,“信”即言而有信。誠信結合在一起就表明誠懇厚實、有信無欺、坦誠相待。誠信的產生是人類社會長期以來在實踐中逐漸發展而來的產物,也是中國傳統美德的重要內容之一。中國自古以來就將誠信品德作為為人處事成大業的最基本信條。在當今誠信作為社會主義的基本道德規范,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構建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重要基石。
關于誠信政府(或稱政府誠信)有學者將其界定為在行使國家權力,實施公共管理的過程中堅持誠實守信的原則,并以此規范和約束自身的行為方式的政府。它是政府行為所產生的信譽和形象在社會組織和民眾中所形成的一種心理反映。也有學者認為誠信政府就是一個真正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公正廉潔、透明公開、講究實效的政府。與以上的定義有所不同,本文試從主體方面來界定政府誠信,即認為政府誠信就是以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為主體的誠信。因為代表國家行使公共行政權力,管理社會公共事物的是政府組織以及這個組織的最集中代表--公務員,也就是說,筆者在此所定義的政府誠信就是政府組織的誠信和政府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所代表的誠信。政府工作人員應該真誠地制定法律和作出決定、命令等,并且在執行的過程中應切實地做到誠實無欺、信守承諾。同時這種行為還要得到公眾的認可。它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面臨著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不同的個人利益,多元的公共利益等嚴重沖突時,能夠做到公開、公正、公平、透明。
筆者在本文所界定的政府誠信還應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內涵:一是基于道德自律的政府誠信,是指政府工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國家權力,管理社會事物的過程中,在沒有任何法規制度或具體契約約束的情況下,也能忠于職守、盡職盡責,自覺做到行使公共權力的公平、公正;維護公眾的利益,做到敢說真話,反對說假話,不務虛名,多做實事。二是指基于法律的政府誠信,是指政府部門在執行法律、法規、決策、命令的過程中,因能夠嚴格地依法行政,使國家的法律、規章制度真正完善地貫徹實施而取得的來自公眾的信任。
二、政府誠信缺失及其主要表現
政府誠信缺失是指政府本該沿著誠信的道路走下去可是在行進的過程中卻發生了誠信品質的缺失乃至扭曲。正如一位著名的評論家所言:如果一個社會正大聲疾呼什么,迫切需要某種東西時,那就表明這個社會正嚴重地缺乏此種東西。的確,當前各地方政府在行使權力的過程中發生了種種嚴重缺乏誠信的現象,使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受損。筆者認為,政府誠信缺失主要有兩方面:即作為政府集體的誠信缺失,如決策的隨意性和不連續性、行政缺乏透明、政府職能交叉權責不明等;和作為政府官員個人的誠信缺失,如政績工程、貪污腐敗、濫用職權、個人主義、主觀主義等。以下筆者將擇其主要幾個問題通過幾個案例來說明。
誠信政府建構論文
“人無信不立,政無信不興”。誠信問題歷來受到人們的廣泛關注,在處于社會轉型期的當今中國,社會上出現了不少缺乏誠信的現象。種種不守信的個人行為、政府行為、企業行為的發生都不利于一個和諧安定的社會的構建。而政府信用是社會信用的核心,社會要成為誠信的社會,政府首先要做好守法誠信的典范。
一、“政府誠信”概念界定
所謂誠信,就是“誠實守信”。“誠”即內外一致,“信”即言而有信。誠信結合在一起就表明誠懇厚實、有信無欺、坦誠相待。誠信的產生是人類社會長期以來在實踐中逐漸發展而來的產物,也是中國傳統美德的重要內容之一。中國自古以來就將誠信品德作為為人處事成大業的最基本信條。在當今誠信作為社會主義的基本道德規范,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構建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重要基石。
關于誠信政府(或稱政府誠信)有學者將其界定為在行使國家權力,實施公共管理的過程中堅持誠實守信的原則,并以此規范和約束自身的行為方式的政府。它是政府行為所產生的信譽和形象在社會組織和民眾中所形成的一種心理反映。也有學者認為誠信政府就是一個真正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公正廉潔、透明公開、講究實效的政府。與以上的定義有所不同,本文試從主體方面來界定政府誠信,即認為政府誠信就是以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為主體的誠信。因為代表國家行使公共行政權力,管理社會公共事物的是政府組織以及這個組織的最集中代表--公務員,也就是說,筆者在此所定義的政府誠信就是政府組織的誠信和政府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所代表的誠信。政府工作人員應該真誠地制定法律和作出決定、命令等,并且在執行的過程中應切實地做到誠實無欺、信守承諾。同時這種行為還要得到公眾的認可。它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面臨著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不同的個人利益,多元的公共利益等嚴重沖突時,能夠做到公開、公正、公平、透明。
筆者在本文所界定的政府誠信還應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內涵:一是基于道德自律的政府誠信,是指政府工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國家權力,管理社會事物的過程中,在沒有任何法規制度或具體契約約束的情況下,也能忠于職守、盡職盡責,自覺做到行使公共權力的公平、公正;維護公眾的利益,做到敢說真話,反對說假話,不務虛名,多做實事。二是指基于法律的政府誠信,是指政府部門在執行法律、法規、決策、命令的過程中,因能夠嚴格地依法行政,使國家的法律、規章制度真正完善地貫徹實施而取得的來自公眾的信任。
二、政府誠信缺失及其主要表現
打造“誠信政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縣委、縣政府關于建設“誠信XX”工作的意見精神,全面促進XX經濟發展,進一步規范政府部門行為,提高政府信譽度,決定開展創建“誠信政府”活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按照縣委、縣人民政府的總體要求,以發展為第一要務,圍繞建設經濟強縣、現代文明縣的奮斗目標,發揮地域優勢,以誠信為核心,以繁榮縣域經濟為目的,提高行政效率,全力打造“誠信政府”。
二、總體目標
通過五年的時間,著重從決策、管理、監督、服務、商務等方面,加強政府信用建設,逐步形成政府信用體系,樹立政府的信用形象,建立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創建現代化誠信服務型政府,取信于民,服務社會。
三、實施步驟
構建現代誠信政府的必要性研究論文
摘要:當前,“誠信”問題受到人們的廣泛關注,人們迫切需要一個充滿誠信氛圍的生活環境、工作環境。“誠信”包括政府誠信、企業誠信和個人誠信等。如果說整個社會信用體系是一座金字塔,那么政府誠信就位于金字塔的塔頂。由此足見政府誠信的重要性。社會要成為一個誠信的社會,那么政府首先要做好守法誠信的典范,信用建設須政府先行。本文將首先界定政府誠信并力陳其重要性,再借助幾個典型的案例來分析政府誠信缺失的表現、原因及對策。最后總結構建誠信政府的措施。
關鍵詞:誠信;誠信缺失;誠信政府
“人無信不立,政無信不興”。誠信問題歷來受到人們的廣泛關注,在處于社會轉型期的當今中國,社會上出現了不少缺乏誠信的現象。種種不守信的個人行為、政府行為、企業行為的發生都不利于一個和諧安定的社會的構建。而政府信用是社會信用的核心,社會要成為誠信的社會,政府首先要做好守法誠信的典范。
一、“政府誠信”概念界定
所謂誠信,就是“誠實守信”。“誠”即內外一致,“信”即言而有信。誠信結合在一起就表明誠懇厚實、有信無欺、坦誠相待。誠信的產生是人類社會長期以來在實踐中逐漸發展而來的產物,也是中國傳統美德的重要內容之一。中國自古以來就將誠信品德作為為人處事成大業的最基本信條。在當今誠信作為社會主義的基本道德規范,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構建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重要基石。
關于誠信政府(或稱政府誠信)有學者將其界定為在行使國家權力,實施公共管理的過程中堅持誠實守信的原則,并以此規范和約束自身的行為方式的政府。它是政府行為所產生的信譽和形象在社會組織和民眾中所形成的一種心理反映。也有學者認為誠信政府就是一個真正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公正廉潔、透明公開、講究實效的政府。與以上的定義有所不同,本文試從主體方面來界定政府誠信,即認為政府誠信就是以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為主體的誠信。因為代表國家行使公共行政權力,管理社會公共事物的是政府組織以及這個組織的最集中代表--公務員,也就是說,筆者在此所定義的政府誠信就是政府組織的誠信和政府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所代表的誠信。政府工作人員應該真誠地制定法律和作出決定、命令等,并且在執行的過程中應切實地做到誠實無欺、信守承諾。同時這種行為還要得到公眾的認可。它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面臨著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不同的個人利益,多元的公共利益等嚴重沖突時,能夠做到公開、公正、公平、透明。
誠信政府的價值與制度建設透析
摘要:政府的誠信是“立國之本”,對于維護政治系統的有效和穩定,提高政府公信力,以及對社會誠信系統的構建具有關鍵性的導向作用。而構建誠信政府,科學合理的制度化建設方向正是題中之義。
關鍵詞:誠信政府;公共行政;制度
1價值分析
1.1提升政策執行力
政策的有效執行是以政策目標群體對所推行政策的認同和接受為前提條件的,而政策能否被認同在很大程度上則取決于作為政策目標群體的社會公眾對作為政策執行者的政府官員是否信任以及信任的程度。在現階段,之所以有些政策的執行效果不甚理想,其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因作為政策目標群體的社會公眾對作為政策執行者的政府官員缺乏信任而導致對其所推行的政策缺乏認同感。正如美國著名政治學家亨廷頓所言:“社會文化中缺乏信任將給公共制度的建立帶來極大的障礙。那些缺乏穩定和效能的政府的社會,也同樣缺乏公民間的相互信任,缺乏民族和公眾的忠誠心理,缺乏組織的技能”。作為政策執行者與政策目標群體之間發生的一種互動性活動,政策執行工作的有效開展同樣需要政策執行者與政策目標群體之間的相互信任,特別是作為政策目標群體的廣大民眾對作為主要政策執行者的政府官員的信任。因此建立誠信政府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只有提高政府在公眾心中的誠信度,才能使各種公共政策得以有效實施,也才能真正樹立起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和認同感。
1.2提升政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