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公司范文10篇
時間:2024-01-18 17:02:05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電纜公司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電纜公司改制事跡材料
一、改制前的背景
1、公司歷史沿革
1970年,經××市機械工業局批準,原成立于五十年代由自由經濟實體和合作社演變成的四家小型電線生產廠(新華、光輝、長江和紅旗)合并組建成一家集體企業——橋口電線廠。隨后該廠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先后更名為××電線二廠和××第二電線電纜廠。1997年7月工廠隨××市撤局放小政策,下放至橋口區歸計經委(現經貿委)管轄。并于1998年1月完成工商注冊。此次改制經評估工廠資產1850萬元,職工投資112.7萬元,凈資產828.6萬元,工廠總股本828.6萬股,由職工合作基金股萬股和法人代表股21.9萬股三部分組成,每股價為1元。其資產屬集體所有和職工個人所有。職工人數743人,其中退休職工299人,在崗職工379人,待崗職工65人。
2、企業基本概況
(1)企業主營電線電纜生產制造和銷售。主要產品有電力電纜、控制電纜、架空(絕緣)線、橡套線、塑料線、同軸電纜、插頭線、電話線和汽車線等系列產品。
(2)企業股權結構
電纜公司改制發展匯報材料
一、改制前的背景
1、公司歷史沿革
1970年,經××市機械工業局批準,原成立于五十年代由自由經濟實體和合作社演變成的四家小型電線生產廠(新華、光輝、長江和紅旗)合并組建成一家集體企業——橋口電線廠。隨后該廠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先后更名為××電線二廠和××第二電線電纜廠。1997年7月工廠隨××市撤局放小政策,下放至橋口區歸計經委(現經貿委)管轄。并于1998年1月完成工商注冊。此次改制經評估工廠資產1850萬元,職工投資112.7萬元,凈資產828.6萬元,工廠總股本828.6萬股,由職工合作基金股萬股和法人代表股21.9萬股三部分組成,每股價為1元。其資產屬集體所有和職工個人所有。職工人數743人,其中退休職工299人,在崗職工379人,待崗職工65人。
2、企業基本概況
(1)企業主營電線電纜生產制造和銷售。主要產品有電力電纜、控制電纜、架空(絕緣)線、橡套線、塑料線、同軸電纜、插頭線、電話線和汽車線等系列產品。
(2)企業股權結構
電纜公司改制典型事跡材料
一、改制前的背景
1、公司歷史沿革
1970年,經××市機械工業局批準,原成立于五十年代由自由經濟實體和合作社演變成的四家小型電線生產廠(新華、光輝、長江和紅旗)合并組建成一家集體企業——橋口電線廠。隨后該廠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先后更名為××電線二廠和××第二電線電纜廠。1997年7月工廠隨××市撤局放小政策,下放至橋口區歸計經委(現經貿委)管轄。并于1998年1月完成工商注冊。此次改制經評估工廠資產1850萬元,職工投資112.7萬元,凈資產828.6萬元,工廠總股本828.6萬股,由職工合作基金股萬股和法人代表股21.9萬股三部分組成,每股價為1元。其資產屬集體所有和職工個人所有。職工人數743人,其中退休職工299人,在崗職工379人,待崗職工65人。
2、企業基本概況
(1)企業主營電線電纜生產制造和銷售。主要產品有電力電纜、控制電纜、架空(絕緣)線、橡套線、塑料線、同軸電纜、插頭線、電話線和汽車線等系列產品。
(2)企業股權結構
電纜公司改制典型事跡材料
一、改制前的背景
1、公司歷史沿革
1970年,經××市機械工業局批準,原成立于五十年代由自由經濟實體和合作社演變成的四家小型電線生產廠(新華、光輝、長江和紅旗)合并組建成一家集體企業——橋口電線廠。隨后該廠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先后更名為××電線二廠和××第二電線電纜廠。1997年7月工廠隨××市撤局放小政策,下放至橋口區歸計經委(現經貿委)管轄。并于1998年1月完成工商注冊。此次改制經評估工廠資產1850萬元,職工投資112.7萬元,凈資產828.6萬元,工廠總股本828.6萬股,由職工合作基金股萬股和法人代表股21.9萬股三部分組成,每股價為1元。其資產屬集體所有和職工個人所有。職工人數743人,其中退休職工299人,在崗職工379人,待崗職工65人。
2、企業基本概況
(1)企業主營電線電纜生產制造和銷售。主要產品有電力電纜、控制電纜、架空(絕緣)線、橡套線、塑料線、同軸電纜、插頭線、電話線和汽車線等系列產品。
(2)企業股權結構
電纜公司先進事跡材料
一、改制前的背景
1、公司歷史沿革
1970年,經××市機械工業局批準,原成立于五十年代由自由經濟實體和合作社演變成的四家小型電線生產廠(新華、光輝、長江和紅旗)合并組建成一家集體企業——橋口電線廠。隨后該廠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先后更名為××電線二廠和××第二電線電纜廠。1997年7月工廠隨××市撤局放小政策,下放至橋口區歸計經委(現經貿委)管轄。并于1998年1月完成工商注冊。此次改制經評估工廠資產1850萬元,職工投資112.7萬元,凈資產828.6萬元,工廠總股本828.6萬股,由職工合作基金股萬股和法人代表股21.9萬股三部分組成,每股價為1元。其資產屬集體所有和職工個人所有。職工人數743人,其中退休職工299人,在崗職工379人,待崗職工65人。
2、企業基本概況
(1)企業主營電線電纜生產制造和銷售。主要產品有電力電纜、控制電纜、架空(絕緣)線、橡套線、塑料線、同軸電纜、插頭線、電話線和汽車線等系列產品。
(2)企業股權結構
電纜公司改制發展先進典型事跡
一、改制前的背景
1、公司歷史沿革
1970年,經××市機械工業局批準,原成立于五十年代由自由經濟實體和合作社演變成的四家小型電線生產廠(新華、光輝、長江和紅旗)合并組建成一家集體企業——橋口電線廠。隨后該廠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先后更名為××電線二廠和××第二電線電纜廠。1997年7月工廠隨××市撤局放小政策,下放至橋口區歸計經委(現經貿委)管轄。并于1998年1月完成工商注冊。此次改制經評估工廠資產1850萬元,職工投資112.7萬元,凈資產828.6萬元,工廠總股本828.6萬股,由職工合作基金股萬股和法人代表股21.9萬股三部分組成,每股價為1元。其資產屬集體所有和職工個人所有。職工人數743人,其中退休職工299人,在崗職工379人,待崗職工65人。
2、企業基本概況
(1)企業主營電線電纜生產制造和銷售。主要產品有電力電纜、控制電纜、架空(絕緣)線、橡套線、塑料線、同軸電纜、插頭線、電話線和汽車線等系列產品。
(2)企業股權結構
企業財產損失索賠應對機制論文
[摘要]電力公司在海底電纜發生海損事故后,向國外保險公司的索賠過程中,缺乏相關保險法律事務應對機制,從程序上和具體應對措施方面,存在諸多問題,導致理賠時間延誤,財產損失金額增加,難以獲得及時和應有的賠償;企業有必要建立一整套完整的保險索賠應對機制,防范和降低經營風險。以便在財產遭受損失時,提高保險索賠效率,獲得足額的經濟補償,并加快索賠進程,避免和減少間接損失。
[關鍵詞]海底電纜海損事故索賠應對機制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從近期所協調的某電力公司財產損失涉外保險索賠的案例中發現,該公司在財產索賠過程中,缺乏相關保險法律事務應對機制,從程序上和具體應對措施方面,存在諸多問題,導致理賠時間延誤,財產損失金額增加,難以獲得及時和應有的賠償,并影響正常的電力生產經營。以下就該電力公司涉外保險索賠案例進行實證分析。
一、該案背景概述
2006年8月中旬某日夜間,我國東部沿海某電力公司一根運行中的位于海底130米深處的35kV海底電纜,因某外國國籍的一艘17萬噸貨輪走錨而被拖拽斷裂,導致由該海底電纜輸送電力的區域供電中斷,對該區域的正常生產經營和居民生活產生嚴重影響。該電力公司當日即向當地海事管理部門報案,海事管理部門依法臨時扣留了肇事船舶,后經該船舶投保的國外保險公司駐我國機構的賠償擔保后解除扣壓。
8月下旬,該電力公司向國外保險公司駐我國的機構提出具體的索賠要求:電纜斷裂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金額約人民幣500萬元,并提供了初步的更換電纜方案。9月中旬,被損電纜殘余部分打撈出水,施工人員對斷頭部位作簡單封頭后,存放于打撈工程船上。
一起涉外保險索賠案研究論文
[摘要]電力公司在海底電纜發生海損事故后,向國外保險公司的索賠過程中,缺乏相關保險法律事務應對機制,從程序上和具體應對措施方面,存在諸多問題,導致理賠時間延誤,財產損失金額增加,難以獲得及時和應有的賠償;企業有必要建立一整套完整的保險索賠應對機制,防范和降低經營風險。以便在財產遭受損失時,提高保險索賠效率,獲得足額的經濟補償,并加快索賠進程,避免和減少間接損失。
[關鍵詞]海底電纜海損事故索賠應對機制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從近期所協調的某電力公司財產損失涉外保險索賠的案例中發現,該公司在財產索賠過程中,缺乏相關保險法律事務應對機制,從程序上和具體應對措施方面,存在諸多問題,導致理賠時間延誤,財產損失金額增加,難以獲得及時和應有的賠償,并影響正常的電力生產經營。以下就該電力公司涉外保險索賠案例進行實證分析。
一、該案背景概述
2006年8月中旬某日夜間,我國東部沿海某電力公司一根運行中的位于海底130米深處的35kV海底電纜,因某外國國籍的一艘17萬噸貨輪走錨而被拖拽斷裂,導致由該海底電纜輸送電力的區域供電中斷,對該區域的正常生產經營和居民生活產生嚴重影響。該電力公司當日即向當地海事管理部門報案,海事管理部門依法臨時扣留了肇事船舶,后經該船舶投保的國外保險公司駐我國機構的賠償擔保后解除扣壓。
8月下旬,該電力公司向國外保險公司駐我國的機構提出具體的索賠要求:電纜斷裂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金額約人民幣500萬元,并提供了初步的更換電纜方案。9月中旬,被損電纜殘余部分打撈出水,施工人員對斷頭部位作簡單封頭后,存放于打撈工程船上。
涉外保險索賠案論文
[摘要]電力公司在海底電纜發生海損事故后,向國外保險公司的索賠過程中,缺乏相關保險法律事務應對機制,從程序上和具體應對措施方面,存在諸多問題,導致理賠時間延誤,財產損失金額增加,難以獲得及時和應有的賠償;企業有必要建立一整套完整的保險索賠應對機制,防范和降低經營風險。以便在財產遭受損失時,提高保險索賠效率,獲得足額的經濟補償,并加快索賠進程,避免和減少間接損失。
[關鍵詞]海底電纜海損事故索賠應對機制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從近期所協調的某電力公司財產損失涉外保險索賠的案例中發現,該公司在財產索賠過程中,缺乏相關保險法律事務應對機制,從程序上和具體應對措施方面,存在諸多問題,導致理賠時間延誤,財產損失金額增加,難以獲得及時和應有的賠償,并影響正常的電力生產經營。以下就該電力公司涉外保險索賠案例進行實證分析。
一、該案背景概述
2006年8月中旬某日夜間,我國東部沿海某電力公司一根運行中的位于海底130米深處的35kV海底電纜,因某外國國籍的一艘17萬噸貨輪走錨而被拖拽斷裂,導致由該海底電纜輸送電力的區域供電中斷,對該區域的正常生產經營和居民生活產生嚴重影響。該電力公司當日即向當地海事管理部門報案,海事管理部門依法臨時扣留了肇事船舶,后經該船舶投保的國外保險公司駐我國機構的賠償擔保后解除扣壓。
8月下旬,該電力公司向國外保險公司駐我國的機構提出具體的索賠要求:電纜斷裂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金額約人民幣500萬元,并提供了初步的更換電纜方案。9月中旬,被損電纜殘余部分打撈出水,施工人員對斷頭部位作簡單封頭后,存放于打撈工程船上。
電纜金屬護層接地系統分析
摘要:以某市政工程為例,基于理論計算和實際測量分析金屬護層接地系統最優配置,發現受制于現場環境的原接地系統存在部分電纜接地環流過大、護層電壓超過規定值的問題,危及運行人員安全。根據相關規程規范和計算推演,提出了接地系統變更方案,并就安裝工藝、防水措施等方面進行了改進。
關鍵詞:輸電電纜;金屬護套;接地環流;感應電壓
隨著電網系統的發展,110kV交聯聚乙烯單芯電纜得到廣泛應用。與具有良好磁屏蔽的三芯電纜不同,運行中的單芯電纜產生的交變感應磁通與金屬護套交鏈,會在金屬護套中感應出感應電動勢。當電纜的金屬護套兩端與大地形成回路時,金屬護套中流過的電流會使電纜發熱,大大減小了電纜的載流量和電纜的運行壽命。根據GB50217—2007《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范》規定,單芯電纜線路的金屬護套只有一點接地時,金屬護套任一點的感應電壓(未采取能有效防止人員任意接觸金屬層的安全措施時)不得大于50V;除上述情況外,不得大于300V,并應對地絕緣。本文以南通供電公司躍龍路-嗇園路電纜改造工程為實例,分析110kV金屬護層接地系統,探究系統的優化和改造方案。
1工程概況
南通供電公司躍龍路(世紀大道-長江路)、嗇園路(城山路-園林路)110kV電纜遷移工程是2017~2018年市政重點工程,工期45天,停電時間8天,改造電纜長約5.2km,共計接地點9處,如圖1所示。經實際測量,各接地點間電纜長度及接地類型見表1。
2接地系統設計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