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邊貿易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1 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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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邊貿易

多邊貿易談判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多邊貿易體系改革關鍵性問題相關政策

論文內容摘要:坎昆會議失敗之后,世貿組織和大多數成員國都在努力促使多邊貿易談判重回正軌,并為談判尋找突破點。首次作為規則的制定者參加的中國,應針對本輪貿易談判的新特點,制定相應對策,以維護中國的利益,推動多邊貿易體系的發展。

新一輪多邊貿易會談是WTO第四次部長級會議確立的,WTO成立以來的第一輪談判。它確立了8個談判領域,主要包括:農業貿易、非農產品市場準入、服務貿易及知識產權等方面。由于各成員對新一輪談判的不同期望以及在各項談判議題上存在的尖銳的利益沖突,多哈回合談判進展十分緩慢。到坎昆會議之前,農業談判沒有按照預期達成農業減讓的框架協議。其他領域的談判雖各有進展,但也都沒有完成多哈議程所制定的計劃。坎昆會議,作為多哈回合的中期檢驗,由于在農業問題和是否把“新加坡議題”納入新一輪談判等主要問題上的巨大分歧,最終無果而終。至此,本輪的多邊貿易會談陷入僵局。

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的進程

坎昆會議失敗之后,各國都進行了反思,WTO也開始著手對其決策機制進行改革。

世貿組織所作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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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邊貿易體制論文

[摘要]21世紀仍將是以WTO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和以歐共體為代表的區域貿易一體化體制并行發展、交互作用的世紀,21世紀區域一體化對全球貿易自由化的影響仍將利弊共存。我們應把多邊貿易體制視為全球貿易自由化目標的“主干道”來建設,而把各種區域一體化視為相伴而行的“支流”予以引導。

[關鍵詞]歐共體;區域一體化;多邊貿易體制

一、引論:國際貿易自由化的兩種法律形式

50年前,為盡快醫治戰爭創傷,推動全球貿易自由化,振興全球經濟,并從經濟基礎上避免世界大戰再度爆發,各國通過國際法律的程序和形式,建立了以GATT為標志的多邊貿易體制。幾乎與此同時,疆域相鄰、政治制度相同、經濟水平相近、文化和宗教同源的歐洲國家,為加速民族經濟的復蘇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樣以國際法律的形式開辟了區域一體化的道路。

20世紀后半葉是一個多邊貿易體制不斷完善的時代。如今,多邊貿易體制已經從過去的“臨時適用”轉變為一種持久的體制,從過去的“事實上的國際組織”演變為一個常設的國際組織,從最初的一項協定和20余項關稅減讓表發展為由數以百計的法律文件構成的龐大法律體系,從過去局限于調整不完全的貨物貿易發展為全面調整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以及與貿易相關的投資、知識產權等領域。1999年底召開的西雅圖部長會議已表明:在新的“千年回合”中,貿易與環境、貿易與競爭、貿易與發展、貿易與勞工標準必將成為21世紀世界貿易組織活動的焦點。

20世紀后半葉更是一個區域一體化的時代。區域一體化運動于20世紀40年代末、50年代初發端于歐洲,在60年代、70年代擴展到拉丁美洲、東南亞和非洲。從80年代后期起,興起了全球范圍的第二次區域一體化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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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邊貿易體制分析論文

一、多邊貿易體制是使政府擺脫貿易政策下“囚徒困境”的制度安排

二戰后,世界貿易體系逐漸形成了以GATT/WTO為中心的多邊貿易體制。通常認為,在國際經濟領域多邊貿易體制是推動世界各國貿易便利化和經濟進步的一種自由貿易體系。但是,運用規范經濟學方法對其進行分析發現,多邊貿易體制并不是自由貿易體制,而是一種國際協調機制的制度安排,它的宗旨并不是實現貿易政策的自由化,而是幫助成員國政府避免在單方面改善貿易條件過程所出現的“囚徒困境”(貝格威爾、思泰戈爾,2005)。

如果沒有多邊貿易體制,各國政府為了維護本國的利益,通常會采取關稅等貿易壁壘以及本幣貶值等手段鼓勵出口限制進口。在分析世界貿易體系的傳統經濟學方法中,一般的認識是,一國不會輕易放棄關稅等保護政策,因為在非合作的博弈過程中,一國對進口商品實行保護,可以使本國的貿易條件發生改變,對本國的福利產生積極的影響。因此,從一國角度出發,保護貿易政策對本國經濟是有利的。但是,在非合作的博弈中,如果各方都選擇保護政策,各國就會在競相提高保護壁壘的過程中達到非合作的納什均衡,這種均衡的狀態已經被證明是非效率的均衡,即保護貿易政策下形成的“囚徒困境”。

因此,沒有國際貿易協定協調的國際經濟秩序往往由于各國政府實施保護貿易政策而陷入混亂,阻礙各國之間的經濟聯系和相互依存。世界在20世紀20、30年代的經歷已經充分佐證了這一點,那個高關稅年代的慘痛經歷使各國政府都想擺脫貿易政策下的“囚徒困境”。而按照博弈論的理論,如果各國政府能夠達成有約束力而且可實施的協議,這個博弈就會從非合作性的博弈轉化為合作性的。于是,能夠保證各國政府信守承諾的約定的存在就成為擺脫“囚徒困境”的關鍵,而多邊貿易體制這一國際協調制度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形成的。

多邊貿易體制的建立使得每一個成員國都享受到了互惠的關稅減讓,世界經濟與貿易的發展水平超過了歷史上任何一個時期。實踐證明,多邊貿易體制確實可以使政府擺脫貿易政策下的“囚徒困境”。

二、多邊貿易體制自身的發展陷入博弈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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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多邊貿易體制的博弈機制小議

摘要:以GATT/WTO為代表的多邊貿易體制是擺脫貿易政策選擇“囚徒困境”的制度性安排,它為各成員參與多邊貿易體制提供了一個博弈平臺。文章介紹了貿易政策選擇“囚徒困境”,并從多邊貿易體制的產生、建設者、互惠原則、最惠國待遇原則、爭端解決機制、談判機制等歌方面分析了其運行的博弈原理,說明多邊貿易體制本身就是一個博弈系統。

關鍵詞:多邊貿易體制,博弈,囚徒困境

一、貿易政策選擇的“囚徒困境”

假設有兩個國家A和B能夠自主制定貿易政策,它們分別面臨自由貿易政策和保護貿易政策兩種選擇,假設兩國都實行自由貿易政策則都受益,而當本國實行自由貿易政策而他國實行保護貿易政策時本國利益受損而他國受益,當兩國都實行保護貿易政策時兩國均受損,兩國各自選擇貿易政策后的收益矩陣如圖1,它構成一個明顯的“囚徒困境”模型。

在該模型中,在經濟人假設條件下,兩國必然會根據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則而都選擇保護貿易政策。在貿易政策選擇后,其納什均衡為圖中右下角的(-8-8),這是該博弈模型惟一的納什均衡解,無論這兩個國家進行多少次重復博弈,貿易政策的選擇依然是都實行保護貿易政策。該模型雖僅以兩個國家為基礎,但是推廣開來依然適用,它能夠解釋為什么保護貿易政策受到各國政府青睞。

二、多邊貿易體制:擺脫貿易政策“囚徒困境”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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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多邊貿易與綠色貿易規則

在近年的國際貿易實踐中發達國家利用綠色貿易采取保護主義措施,對南北貿易關系產生了一系列影響。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WTO新一輪談判的議程上就此問題展開了激烈爭論,規范綠色貿易的規則成為雙方關注的焦點。那么,究竟何謂“綠色貿易”?“綠色貿易”對多邊貿易規則會產生何種影響?如何評價綠色貿易對發展中國家的挑戰?本文將試圖圍繞上述值得進一步研究的問題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綠色貿易產生的背景及內容

綠色概念是隨著環境問題日漸突出而產生的。上世界60年代,綠色運動在西方興起(注:JohnJ.Audley,GreenPoliticsandGlobalTrade,GeorgetownUniversityPress,1997,P.30.)

,1972年由西方科學家、經濟學家、教育家等知識界人士組成的羅馬俱樂部公布了一份名為《增長的極限》的報告,對人類的困境提出警告:鑒于“世界環境在量方面的限度及超越限度的悲劇”,全球只能有幾十年的增長,為此必須改變人的行為習慣、思維方式甚至社會組織。(注:[美]丹尼斯·米都斯等:《增長的極限》,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第147頁。)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在《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中提出了“可持續發展”概念,主張在不危及后代人滿足環境資源要求的前提下,確保人類社會走可持續發展道路。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召開“地球峰會”,通過了《二十一世紀議程》,指出可持續發展是協調人與自然的正確方向。由于認識到保護環境是人類一項迫切任務,綠色浪潮漸呈席卷之勢。綠色消費觀念對人類的消費行為產生了重要的導向作用,消費者的綠色內生需求直接影響到廠商對生產技術的革新,有些發達國家的新產品中綠色產品的比例占到一半以上。一些著名經濟學家認為,傳統的經濟統計方式忽略了自然因素和環境因素,不能反映出經濟可持續性,應該設計包含環境影響的指標,如“綠色GDP”等,對國民生產總值進行重新計算,(注:[美]威廉·D.諾德豪斯:“國民經濟統計的新方向”,《新華文摘》2001年第39期。)將經濟的環境成本從經濟的外生變量納入到內生變量。綠色浪潮同時也影響到人類的政治生活,一些國家的環境組織演化為新興政治力量——綠黨,德國綠黨甚至成為執政黨之一。

由于對綠色產品的內生需求和各國環境水平的差異,在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大趨勢的催生下,國際貿易中的環境問題被提到議事日程。從上世紀60年代起,一些經濟學家開始研究國際貿易中的環境問題,(注:AlanM.Rugman,JohnJ.Kirton,JulieA.Soloway,TradeandEnvironment,EdwardElgar

PublishingLtd,1998,Introduction.)到90年代綠色貿易已成為廣泛討論的議題。綠色貿易與傳統國際貿易只關注市場上發生的費用不同,它將市場外的環境因素考慮在內,擴充了貿易的成本范圍,增加了環境成本和與之相關的社會成本兩大內容。環境成本是指國際貿易對人類生存的自然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如能源、生物源性產品的貿易對大氣、生物多樣性等的破壞;社會成本是伴隨環境成本產生并由于包括稅收政策、勞工標準、競爭政策以至人權等社會政策失誤而造成的后果。由于這兩類成本不能有效地內化到產品的價格中去,因而綠色貿易引發的問題實際就是如何解決國際貿易中的環境外部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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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貿易與多邊貿易規則研究論文

在近年的國際貿易實踐中發達國家利用綠色貿易采取保護主義措施,對南北貿易關系產生了一系列影響。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WTO新一輪談判的議程上就此問題展開了激烈爭論,規范綠色貿易的規則成為雙方關注的焦點。那么,究竟何謂“綠色貿易”?“綠色貿易”對多邊貿易規則會產生何種影響?如何評價綠色貿易對發展中國家的挑戰?本文將試圖圍繞上述值得進一步研究的問題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綠色貿易產生的背景及內容

綠色概念是隨著環境問題日漸突出而產生的。上世界60年代,綠色運動在西方興起(注:JohnJ.Audley,GreenPoliticsandGlobalTrade,GeorgetownUniversityPress,1997,P.30.)

,1972年由西方科學家、經濟學家、教育家等知識界人士組成的羅馬俱樂部公布了一份名為《增長的極限》的報告,對人類的困境提出警告:鑒于“世界環境在量方面的限度及超越限度的悲劇”,全球只能有幾十年的增長,為此必須改變人的行為習慣、思維方式甚至社會組織。(注:[美]丹尼斯·米都斯等:《增長的極限》,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第147頁。)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在《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中提出了“可持續發展”概念,主張在不危及后代人滿足環境資源要求的前提下,確保人類社會走可持續發展道路。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召開“地球峰會”,通過了《二十一世紀議程》,指出可持續發展是協調人與自然的正確方向。由于認識到保護環境是人類一項迫切任務,綠色浪潮漸呈席卷之勢。綠色消費觀念對人類的消費行為產生了重要的導向作用,消費者的綠色內生需求直接影響到廠商對生產技術的革新,有些發達國家的新產品中綠色產品的比例占到一半以上。一些著名經濟學家認為,傳統的經濟統計方式忽略了自然因素和環境因素,不能反映出經濟可持續性,應該設計包含環境影響的指標,如“綠色GDP”等,對國民生產總值進行重新計算,(注:[美]威廉·D.諾德豪斯:“國民經濟統計的新方向”,《新華文摘》2001年第39期。)將經濟的環境成本從經濟的外生變量納入到內生變量。綠色浪潮同時也影響到人類的政治生活,一些國家的環境組織演化為新興政治力量——綠黨,德國綠黨甚至成為執政黨之一。

由于對綠色產品的內生需求和各國環境水平的差異,在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大趨勢的催生下,國際貿易中的環境問題被提到議事日程。從上世紀60年代起,一些經濟學家開始研究國際貿易中的環境問題,(注:AlanM.Rugman,JohnJ.Kirton,JulieA.Soloway,TradeandEnvironment,EdwardElgar

PublishingLtd,1998,Introduction.)到90年代綠色貿易已成為廣泛討論的議題。綠色貿易與傳統國際貿易只關注市場上發生的費用不同,它將市場外的環境因素考慮在內,擴充了貿易的成本范圍,增加了環境成本和與之相關的社會成本兩大內容。環境成本是指國際貿易對人類生存的自然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如能源、生物源性產品的貿易對大氣、生物多樣性等的破壞;社會成本是伴隨環境成本產生并由于包括稅收政策、勞工標準、競爭政策以至人權等社會政策失誤而造成的后果。由于這兩類成本不能有效地內化到產品的價格中去,因而綠色貿易引發的問題實際就是如何解決國際貿易中的環境外部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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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邊貿易摩擦演進模式分析論文

一、引言

爭端解決機制(DisputeSettlementMechanism,DSM)是WTO的中心支柱,也是WTO對世界經濟穩定最獨特的貢獻。事實上,自世貿組織運行以來出現的大量爭端也使爭端解決機制成為WTO最活躍的部分。截至2007年4月4日,正式提交至WTO的貿易爭端已達361件,平均每年33件左右,遠遠超過GATT時期年均4—5件的數量,向WTO提起申訴的成員也從原來的34個增加至58個。

因此,對于爭端解決機制的研究理所當然地成為多邊貿易體系研究中的熱點問題之一。而在經濟學領域,盡管貿易摩擦問題由來已久,研究者們圍繞其成因、動態演進過程和福利效應等問題進行了大量的理論探討與實證研究,但是具體到多邊貿易摩擦演進模式問題,相關研究并不多見。

筆者從多邊貿易摩擦演進模式這一新視角切入,就當前經濟學領域有關多邊貿易摩擦的提起模式、推進模式和解決模式的文獻進行了述評。這對處在國際經濟摩擦高發期、多邊貿易摩擦頻率不斷提高的我國而言,無疑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參考價值。

二、選擇的歧視——多邊貿易摩擦的提起模式

選擇的歧視(se]ectionbias)問題在多邊貿易摩擦研究中處于核心地位。盡管與其前身CATT相比,提交至WTO的案件數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研究者仍然注意到,許多貿易摩擦,即使具有明顯的經濟意義與法律意義,也從未被提交至多邊貿易體系。特別是與發達成員相比,廣大發展中成員對WTO爭端解決機制的參與程度明顯偏低,最不發達成員至今尚未參與任何WTO訴訟。因此,研究者試圖回答以下問題:在WTO爭端解決機制的使用上是否存在選擇的歧視,從而實際上使發展中成員處于不利地位;如果歧視存在,是哪些因素導致了這種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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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多邊貿易體制的博弈機制

摘要:以GATT/WTO為代表的多邊貿易體制是擺脫貿易政策選擇“囚徒困境”的制度性安排,它為各成員參與多邊貿易體制提供了一個博弈平臺。文章介紹了貿易政策選擇“囚徒困境”,并從多邊貿易體制的產生、建設者、互惠原則、最惠國待遇原則、爭端解決機制、談判機制等歌方面分析了其運行的博弈原理,說明多邊貿易體制本身就是一個博弈系統。

關鍵詞:多邊貿易體制,博弈,囚徒困境

一、貿易政策選擇的“囚徒困境”

假設有兩個國家A和B能夠自主制定貿易政策,它們分別面臨自由貿易政策和保護貿易政策兩種選擇,假設兩國都實行自由貿易政策則都受益,而當本國實行自由貿易政策而他國實行保護貿易政策時本國利益受損而他國受益,當兩國都實行保護貿易政策時兩國均受損,兩國各自選擇貿易政策后的收益矩陣如圖1,它構成一個明顯的“囚徒困境”模型。

在該模型中,在經濟人假設條件下,兩國必然會根據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則而都選擇保護貿易政策。在貿易政策選擇后,其納什均衡為圖中右下角的(-8-8),這是該博弈模型惟一的納什均衡解,無論這兩個國家進行多少次重復博弈,貿易政策的選擇依然是都實行保護貿易政策。該模型雖僅以兩個國家為基礎,但是推廣開來依然適用,它能夠解釋為什么保護貿易政策受到各國政府青睞。

二、多邊貿易體制:擺脫貿易政策“囚徒困境”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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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邊貿易體制探究論文

一、多邊貿易體制是使政府擺脫貿易政策下“囚徒困境”的制度安排

二戰后,世界貿易體系逐漸形成了以GATT/WTO為中心的多邊貿易體制。通常認為,在國際經濟領域多邊貿易體制是推動世界各國貿易便利化和經濟進步的一種自由貿易體系。但是,運用規范經濟學方法對其進行分析發現,多邊貿易體制并不是自由貿易體制,而是一種國際協調機制的制度安排,它的宗旨并不是實現貿易政策的自由化,而是幫助成員國政府避免在單方面改善貿易條件過程所出現的“囚徒困境”(貝格威爾、思泰戈爾,2005)。

如果沒有多邊貿易體制,各國政府為了維護本國的利益,通常會采取關稅等貿易壁壘以及本幣貶值等手段鼓勵出口限制進口。在分析世界貿易體系的傳統經濟學方法中,一般的認識是,一國不會輕易放棄關稅等保護政策,因為在非合作的博弈過程中,一國對進口商品實行保護,可以使本國的貿易條件發生改變,對本國的福利產生積極的影響。因此,從一國角度出發,保護貿易政策對本國經濟是有利的。但是,在非合作的博弈中,如果各方都選擇保護政策,各國就會在競相提高保護壁壘的過程中達到非合作的納什均衡,這種均衡的狀態已經被證明是非效率的均衡,即保護貿易政策下形成的“囚徒困境”。

因此,沒有國際貿易協定協調的國際經濟秩序往往由于各國政府實施保護貿易政策而陷入混亂,阻礙各國之間的經濟聯系和相互依存。世界在20世紀20、30年代的經歷已經充分佐證了這一點,那個高關稅年代的慘痛經歷使各國政府都想擺脫貿易政策下的“囚徒困境”。而按照博弈論的理論,如果各國政府能夠達成有約束力而且可實施的協議,這個博弈就會從非合作性的博弈轉化為合作性的。于是,能夠保證各國政府信守承諾的約定的存在就成為擺脫“囚徒困境”的關鍵,而多邊貿易體制這一國際協調制度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形成的。

多邊貿易體制的建立使得每一個成員國都享受到了互惠的關稅減讓,世界經濟與貿易的發展水平超過了歷史上任何一個時期。實踐證明,多邊貿易體制確實可以使政府擺脫貿易政策下的“囚徒困境”。

二、多邊貿易體制自身的發展陷入博弈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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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邊貿易體制實務論文

摘要:從GATT到WTO的變遷,標志著二戰后建立的多邊貿易體制邁進了一個新的里程碑。相對以GATT為核心的舊多邊貿易體制而言,以WTO為核心的新體制在國際貿易規則方面作了重要修改和突破。WTO的目標是建立一個完整的、更可行的和持久的多邊貿易體制,以包括GATT、以往自由化努力的結果以及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的全部成果。但多邊貿易體制已進入一個政策不穩定的時期并面臨著新的挑戰,多邊貿易體制必須及時地適應世界經濟的變化和應對新的挑戰,在全球貿易自由化和多邊貿易體制改革之間求得妥善的平衡。多哈談判肩負著修復多邊貿易體制信任危機和重塑權威的重任。推動多邊貿易自由化談判仍是WTO成員各方共同的現實選擇。只有建立在制度性合作基礎上的互利、共贏、共存、共生理念才是多邊貿易體制賴以存在,并繼續扮演全球貿易管理者和協調者角色的現實基礎。

關鍵詞:多邊貿易體制;成就;挑戰;未來

一、多邊貿易體制:從GATT到WTO

按照當代美國著名國際貿易專家巴格瓦蒂的觀點,擺脫貿易自由化的“囚徒困境”途徑主要有4種不同的方式,其中兩種方式與單邊主義有關,另外兩種方式與互惠協定有關。單邊主義方法包括激進的單邊主義和傳統的單邊主義。互惠協定有兩種傳統的降低貿易壁壘的形式,即GATT/WTO支持下的多邊貿易談判中的互惠和特惠貿易協定中的互惠。從多邊貿易體制的產生歷程來看,人類正是通過這兩種手段來不斷推進貿易自由化的。

1947年10月30日,23個國家在日內瓦共同簽署《關稅與貿易總協定》,并于1948年1月1日正式生效。GATT947以《哈瓦那憲章》第四章的條款為基礎起草,有3部分內容:第一部分由關稅減讓表和最惠國待遇條款組成,關稅減讓表規定了23國政府關稅減讓的義務,是一個法律性的行為準貼第二部分包括商業政策規;第三部分專門列出了有關適用領土和區域安排的規定。根據GATT,建立一個非正式的、事實上的國際組織,也被非正式稱為GATT。

在建立戰后新自由經濟秩序中,同設想的國際貿易組織一樣,GATT的任務是恢復已被30年代大蕭條時的保護主義與雙邊互惠主義及第二次世界大戰窒息了的世界貿易。因此,GATT的誕生具有劃時代的歷史意義,一方面它是國際貿易組織流產的遺留物,不禁讓人勾起對大國勢力的悻悻之情,另一方面,人們又有理由覺得慶幸,它畢竟是在戰后建立一個更自由的多邊貿易體制的開端。在其存在的40多年中,GATT逐步發展成一個實際意義上的WTO,其相當復雜的基本法律文件被無數補充規則及安排、解釋、豁免、爭端解決專家小組報告和委員會決議延展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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