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控制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2 18: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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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控制

淺談性騷擾的法律控制

【摘要】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的今天,個人權利逐漸得到重視,“性騷擾”一詞也逐漸呈現在大眾的視野當中,并成為一個法律概念。但當今法律對于性騷擾的界定與控制仍存在著一些漏洞,導致公民的權益受到侵害。本文將以職場與高校女學生受到的侵害為例,從立法控制與司法控制兩個角度對性騷擾的法律控制進行討論。

【關鍵詞】性騷擾;立法控制;司法控制

一、性騷擾的界定

(一)性騷擾的屬。一般大陸法系通常采取“屬加種差”定義法對被定義項下定義。而對于性騷擾的屬,筆者認為應該屬于侵權行為。侵權行為是民事主體違反民事義務,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即行為人由于過錯侵害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不法行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侵害行為,而在性騷擾中,行為人違背受害人的意志侵害行為人的合法權益,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即性騷擾符合侵權行為的規定。(二)性騷擾的種差。性騷擾雖然屬于侵權行為,但是與侵權行為也存在一定的種差。第一,性騷擾行為人實施了侵犯受害人的行為。從性騷擾行為侵犯的客體來看,行為人侵犯了受害人的名譽權、身體權、性自由權等權利。對于被侵犯的對象來說,使受害人在身心上同時受到了傷害。第二,行為人在主觀上存在著主觀的過錯。行為人必定是出于對受害人的性暗示等目的對受害人實施侵權行為,主觀上存在著過錯,若行為人主觀上是過失,則該事件屬于重大誤會,不屬于法律的調整范圍之內,而性騷擾是由性沖動引起的,即行為人具有清晰的性意識,為了不引起性交恐慌而對受害人的一種暗示,即行為人是出于明確的意識,只有故意才能構成性騷擾。第三,行為人在客觀上造成了傷害。雖然行為人的行為沒有給受害人造成身體上的外傷,但是對受害人的心理以及精神上造成了一定的傷害,尤其是女性受害人,會產生被侮辱、羞恥甚至是自卑等負面情緒,也會懷疑自己的人生價值,從而對自己的工作或者是學業產生較大影響。性騷擾的危害結果往往是較為模糊的,國外法院通過判例確定了“正常理智第三人”標準,即對于一個正常理智的第三人,該行為會造成損害即行為造成了損害結果,當然,如果行為人能夠證明沒有造成損害結果的除外。綜上所述,性騷擾的界定可以定義為:性騷擾是行為人在性意識的支配下,故意實施的,在一個正常理智的人看來是不受歡迎的、使其感到受冒犯的、恐懼的侵犯其性自主權的侵權行為。

二、性騷擾在社會上的現狀

性騷擾在現在的生活中存在較多,但是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較為常見的主要有職場性騷擾與學校性騷擾,主要有以下現狀。(一)職場性騷擾的現狀。職場性騷擾主要是指雇傭者或者是管理人員依靠自己的職位或者說是地位,以幫助受害人升職或者加薪為理由,要求工作人員滿足其性要求。這種行為多發生在有直接利益關系的上下級當中,即行為人對受害人有直接的決定權利,能夠對受害人的公職的保留、升職、加薪等有直接的決定性行為,這種情況,在我國的職場上屢見不鮮,例如2009年發生的首例性騷擾勝訴的案件,即職場員工狀告公司總經理,在工作時對其動手動腳,而在員工投訴到公司時,公司采取的態度是將該員工開除。由此我們也可以了解到,當職場員工受到性騷擾時,公司一般不會處罰行為人。為什么?因為通常行為人為公司的高管或者是對公司有直接利益的人,公司不會為了一個普通員工而對其進行處罰,從而損害公司的利益,同時公司內部存在著性騷擾的事情也會影響公司的名譽,在這種情況下公司通常會選擇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而工作人員被騷擾時也就會出現投訴無門的結果,一般只有兩種結果,一種是受害人進一步受害,一種是受害人離開公司,而實施者通常不會得到處罰。(二)學校性騷擾的現狀。除了職場性騷擾之外,還有一個較為常見的性騷擾的情形就是學校性騷擾,多發生于初中或者小學階段。學校老師利用對學生的學習成績等對學生進行脅迫,以為學生輔導功課為由給學生發送露骨的照片等行為。當在校園里發生這一類事情時通常學生會選擇隱忍,學生礙于自己的名譽也是對于老師的恐懼,對于老師的行為不會進行反抗,長時間的性騷擾之后可能會使受害人產生敏感、恐懼的心理,甚至會對于男女之間性關系產生誤會,而處于青少年時期或者兒童時期的學生,還是懵懂的狀態,因此當遇到這種事情時,會產生迷茫,而不會進行求助,但這是對于一個正在成長期的孩子來說是一個很大的心理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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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經濟分析公司控制權市場的法律規制

摘要:當公司面臨控制權交易要約時,收購者、控制股東及非控制股東等市場參與者間利益沖突將擴大,資訊的不對稱使非控制股東在交易中處于弱勢,收購者可能利用此契約失靈的情況發動對目標公司整體不利益的收購交易,因此法律須加以規范并協助其發揮應有的外部監控功能,并促進交易產生,而交易的產生自然可發揮促使整體社會財富最大化的效果。換言之,法規范應協助控制權市場發揮促進有效率交易發生并防堵無效率交易的功能。

關鍵詞:價值;股權;法律經濟;控制權;成本

1概述

隨著經濟的增長,股權大量整批交易的需求日趨盛行,健全的公司控制權市場的功能應為在無損及所有市場參與者之下促使資源自由流通,當資源的自由流通能使該資源獲得更有效率的運用,有助于社會財富最大化[1]。

2法律經濟分析法

2.1何謂法律經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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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行政裁量權法律控制研究

內容摘要:行政自由裁量權是行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存在一方面是行政主體實現高效的社會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源于其易被行政主體濫用的固有特征。因此,如何控制行政裁量權,是目前法學界以及行政法學者關注的重點課題。本文探討行政自由裁量權在我國司法界的現狀以及分析在我國實踐中產生的問題,結合相關學者的研究,提出了我國行政裁量權的控制模式。

關鍵詞:行政管理;自由裁量權:控制模式

伴隨著社會經濟與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行政機關在管理社會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來越突出,權能范圍也得到擴大。但與之相伴的自由裁量權也相應得到壯大。自由裁量權從消極的意義上講,可以認為是立法能力的有限性無法預測、規范變換不拘、姿態萬千的社會發展,有時也難以用清晰、準確的語言描述規則,需要自由裁量來彌補;從積極意義上講,是因為行政自由裁量有著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和行政規制的需要,是為了實現個案的正義。可以說,現代行政的外在已經主要表現為一種“自由裁量行政”。但是,這種膨脹的自由裁量權在實際社會運行中,如同一把雙刃劍。于行政主體,雖然為充分發揮其行政職能提供了合法性的保障但對行政關系弱勢一方的行政相對人而言,又構成對他們權利的潛在威脅。因此,如何控制行政裁量權,成為了我國法治之路上的重要課題。

一、行政自由裁量權的內涵及必要性

對于什么是自由裁量權,我國學界并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行政自由裁量權在當今實踐領域,滲透于行政過程的各個方面。不僅僅在行政立法整個程序中,行政機關擁有一定的自主自由裁量權。在行政執法過程中,行政權已廣泛且頻繁運用到各環節。行政機關要實現自身的行政管理目的,并不能單純只是對立法者的指令進行遵從和執行。還得根據立法者所定的原始目標來確立方法和手段。因此,行政自由裁量權不僅體現在對立法者指令的實現和理解,而且對方法和手段的使用都有充分的自由選擇權。

二、行政裁量的控制模式及中國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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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究我國財政風險的法律控制

摘要:隨著中國經濟的日益發展,同時發展速度的相對放緩,中國的財政愈來愈受到了國內和國際的廣大的學者專家的重視。其中最為重要的便是中國的財政的風險問題。對于中國存在財政風險這1命題,基本來說,沒有人有異議。但是,對于財政風險的可控制性和控制的方式,爭議頗多,筆者擬從自己的認識角度對此進行1定的闡述,尤以財政風險的法律控制為主。

關鍵詞:財政安全隱性債務財政結構法律控制

一、財政安全

怎么樣的財政才是合理的安全的財政呢?

筆者在翻閱了有關的資料后得出這樣的結論:

首先,如果政府能夠長期保持財政收支平衡,則政府財政是可持續的,換言之就是沒有財政危機;其次,盡管在相當長時期內不能實現財政收支平衡,但政府能夠通過發行國債為財政赤字融資,則政府依然可以是可持續的。最后,如果在經濟中存在這樣1種機制,當財政脫離平衡狀態之后,經濟變量之間的相互作用可以使財政恢復或趨于恢復平衡,則政府的財政狀態仍可定義為穩定可持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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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財政風險法律控制論文

摘要:隨著中國經濟的日益發展,同時發展速度的相對放緩,中國的財政愈來愈受到了國內和國際的廣大的學者專家的重視。其中最為重要的便是中國的財政的風險問題。對于中國存在財政風險這一命題,基本來說,沒有人有異議。但是,對于財政風險的可控制性和控制的方式,爭議頗多,筆者擬從自己的認識角度對此進行一定的闡述,尤以財政風險的法律控制為主。

關鍵詞:財政安全隱性債務財政結構法律控制

Abstract:AlongwithChineseeconomy''''sflourishingmoreandmoredaily,simultaneouslydevelopmentspeed''''srelativepostponing,China''''sfinancemoreandmorehasbeenvalueddomesticandinternationalgeneralscholarexpert''''s.AndmostimportantisChina''''sfinance''''sriskquestion.RegardingChineseexistencefinanceriskthisproposition,basic,nobodyhastheobjection.But,regardingthefinancialrisk''''scontrollabilityandthecontrolway,disputesquitealot,theauthorplansfromownunderstandingangletocarryoncertainelaborationregardingthis,especiallybyfinancialrisklegalcontrolprimarily.

keyword:Financialsecurityrecessivedebtfinancialstructurelawcontrol

財政安全

怎么樣的財政才是合理的安全的財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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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風險的法律控制探索

摘要:隨著中國經濟的日益發展,同時發展速度的相對放緩,中國的財政愈來愈受到了國內和國際的廣大的學者專家的重視。其中最為重要的便是中國的財政的風險問題。對于中國存在財政風險這一命題,基本來說,沒有人有異議。但是,對于財政風險的可控制性和控制的方式,爭議頗多,筆者擬從自己的認識角度對此進行一定的闡述,尤以財政風險的法律控制為主。

關鍵詞:財政安全隱性債務財政結構法律控制

財政安全

怎么樣的財政才是合理的安全的財政呢?

筆者在翻閱了有關的資料后得出這樣的結論:

首先,如果政府能夠長期保持財政收支平衡,則政府財政是可持續的,換言之就是沒有財政危機;其次,盡管在相當長時期內不能實現財政收支平衡,但政府能夠通過發行國債為財政赤字融資,則政府依然可以是可持續的。最后,如果在經濟中存在這樣一種機制,當財政脫離平衡狀態之后,經濟變量之間的相互作用可以使財政恢復或趨于恢復平衡,則政府的財政狀態仍可定義為穩定可持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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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風險的法律控制綜述

摘要:隨著中國經濟的日益發展,同時發展速度的相對放緩,中國的財政愈來愈受到了國內和國際的廣大的學者專家的重視。其中最為重要的便是中國的財政的風險問題。對于中國存在財政風險這1命題,基本來說,沒有人有異議。但是,對于財政風險的可控制性和控制的方式,爭議頗多,筆者擬從自己的認識角度對此進行1定的闡述,尤以財政風險的法律控制為主。

關鍵詞:財政安全隱性債務財政結構法律控制

財政安全

怎么樣的財政才是合理的安全的財政呢?

筆者在翻閱了有關的資料后得出這樣的結論:

首先,如果政府能夠長期保持財政收支平衡,則政府財政是可持續的,換言之就是沒有財政危機;其次,盡管在相當長時期內不能實現財政收支平衡,但政府能夠通過發行國債為財政赤字融資,則政府依然可以是可持續的。最后,如果在經濟中存在這樣1種機制,當財政脫離平衡狀態之后,經濟變量之間的相互作用可以使財政恢復或趨于恢復平衡,則政府的財政狀態仍可定義為穩定可持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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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洗錢法律控制論文

由于特定的環境及其在世界金融業的特殊地位,英國曾成為洗錢者紛至沓來的洗錢中心,也成為采取法律手段對洗錢進行控制的國家。在洗錢已成為國際社會所面臨的重大挑戰的今天,探討英國控制洗錢的法律機制,對于構建有效遏制跨國洗錢的國內和國際法律機制具有極其現實意義。

一、英國反洗錢立法的歷史背景

所謂洗錢(moneylaundering),通常是指隱瞞犯罪收益并將該收益偽裝起來使之看起來合法的活動及其過程。由于將犯罪收益稱為“臟錢”、“黑錢”,對犯罪收益進行清洗使之披上合法外衣的活動就被稱為洗錢。洗錢作為一種社會惡行,并不是本世紀才出現的問題。但現代洗錢的技術和手段紛繁復雜,洗錢者還利用國際金融系統進行跨國洗錢。因為在國際范圍內,犯罪收益可以被更有效地隱瞞或掩飾,而法律控制則相對困難。洗錢與跨國犯罪和有組織犯罪交織在一起,并成為維持跨國犯罪和有組織犯罪活動的“生命線”。正是通過洗錢,犯罪收益得以逃避沒收,從而使犯罪組織具有強大的經濟實力去與合法的社會抗衡。清洗過的犯罪收益被用于維持犯罪組織的運轉、賄賂和腐蝕有關的官員、向重要的機構和合法的企業滲透,以有利于繼續進行犯罪活動,進而獲得更多的犯罪收益。在跨國犯罪和有組織犯罪活動中,犯罪收益的轉移已成為一個“關鍵點”。犯罪者為了使犯罪收益不被沒收并逃避法律的制裁,頻繁進行跨國洗錢活動。有關資料證明,犯罪收益的洗錢已成為一種國際現象,而不再限于犯罪收益所產生的國家。跨國洗錢已成為現代洗錢活動,特別是80年代以來洗錢活動的一個突出特征。

英國曾被洗錢者視為最有吸引力的國家。洗錢者認為,英國的金融機構以及這些機構在境外具有的設施,可以對任何國際商人提供完整系列的服務;英國的律師、會計師、銀行家、金融家對于詢問客戶的問題具有完全的處理權;英國松散的財稅規章結構可以被國際金融犯罪者所利用。一些臭名昭著的國際犯罪集團在70年代開始將倫敦作為國際洗錢網絡中最重要的聯系環節,例如坎特雷塔家族1975年在倫敦建立了他們的洗錢部門,該家族曾是使從加拿大進入美國的最大的販運集團。這些犯罪集團將英國作為新的洗錢中心,除了看中上述因素外,與英國70年代的政治、經濟環境,特別是金融政策密切相關。

洗錢業在英國的泛濫造成了嚴重的后果。以販運為例,自坎特雷塔家族1975年在倫敦建立了他們的洗錢部門后,10年內,進入英國被海關扣押的增加了10倍,而已知的癮君子人數每年增加25%。〔1〕以欺詐為例,倫敦一度成為歐洲的“欺詐之都”。最典型例子是奎因所進行的欺詐活動。奎因原是一個美國的證券律師,其在80年代和許多犯罪成員一起進入倫敦,以諸如證券管理服務、金融有限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名義進行欺詐。上述“公司”不僅進行欺詐,其本身也成為清洗犯罪收益的一種工具。利用名目繁多的“公司”進行欺詐,僅1987—1988年,從投資者手中騙取的金額高達2億美元。外國犯罪者所欺詐的“臟錢”經過清洗后流出英國,而英國的投資者持有的僅是毫無價值的廢紙。

洗錢給英國社會所造成的嚴重后果促使英國政府對洗錢采取措施,而英國已有的法律遠遠不能適應反洗錢的需要,英國有關的司法實踐尖銳地反映了這一問題。英國1971年曾制定濫用麻醉品法令,按照該法令,法院可以命令對與犯罪有關的任何物品進行沒收。但是,在涉及到犯罪者將犯罪所得通過洗錢的方式轉換成在法國和瑞士的銀行帳戶的情況時,法院是否可以針對銀行帳戶沒收命令則有不同看法。有人指出,法令的規定并不明確,有必要制定專門處理沒收與犯罪有關的財產的法律。因此,必須對有關法律進行改革,使之能有效地預防和懲治洗錢這種新的復雜的犯罪活動,并能夠追查和沒收通過洗錢轉換成其他形式的犯罪所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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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社會法律控制管理論文

[摘要]對于鄉村社會來說,影響法律控制的關鍵在于兩個方面:一是人們能否接受法律所提供的權利觀念,二是法律能否為人們的權利提供保障,法律是否具有解決問題的能力。對于普法來說,第一個方面相對來說容易實現,而對第二個方面,則不僅要求基層政府依法行政,而且也要求鄉村自治組織真正發揮自治職能,能夠為個人權利和政府權力之間提供一個緩沖地帶,從而真正實現法律對鄉村社會的有效控制。

[關鍵詞]鄉村社會法律控制普法

一、問題的提出

在法治的背景下,鄉村秩序的安排不管是從現實還是從理想來看,都寄希望于法律。從1985年的“一五”普法教育開始,鄉村的法律教育已進行了二十多年。在這一過程中,國家試圖將統一的法律知識和觀念推向農村,以此實現法治現代化。法治就其內容來說,包括兩個方面,即對個人權利的保護和對國家權力的限制,這一點不論是在鄉村還是在城市不應有任何不同。這是因為權利作為一種利益或是一種資格,能給當事人帶來利益,在利益的引導下,很難認為鄉村社會會對其加以抵制。因而在鄉村社會的法律控制中,我們必須研究作為法治主體的一個部分,鄉村社會,特別是普通的村民,他們對待法律的態度到底是什么,他們是不是總是處于被動的接受者的地位,因而對法律的控制有一種本能性的抵制;作為法治主體的另一部分,基層的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是否總是在法制建設中處于一種正面的地位;實行自治的鄉村自治組織在鄉村社會的法律控制中應處于何種地位;作為法律的制定者和法治的倡導者,國家究竟應站在什么樣的角度來看待鄉村社會的法律控制。只有在回答這些問題的基礎上,我們才能對鄉村社會的法治建設有一個更為客觀的認識。

二、普法背景下的鄉村法治觀念

法律控制的一個關鍵是法律能對人們的行為產生影響,通常認為當行為按法律所希望的方向而動時,就被認為有效。從“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農村一直是普法所面向的對象。所謂普法,不可避免地涉及一套規則及其價值觀念的教和學的問題,相對來說,國家處于主導的地位。但是這并不能說明國家的普法是處于被抵觸的方向的,恰恰相反,普法、大眾媒體和宣傳教育所提供的權利觀念,在鄉村社會中被廣泛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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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金融公司股份控制法律監管論文

摘要:目前,我國金融業實行的是“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模式,但是在世界金融業混業經營的大背景下,我國金融控股公司也在不斷打破分業的壁壘,走向混業經營。但金融控股公司在運營中往往具有行業風險、資本風險、經營風險、管理風險以及風險的傳遞等額外風險。因此,我國有必要借鑒和把握各國金融控股公司監管的立法,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以期規范金融控股公司的運營,維護金融安全與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本文就是通過對各國金融控股公司監管立法及相關國際組織文件的介紹,分析金融控股公司的內涵及其監管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并根據我國金融控股公司發展的狀況,為我國金融控股公司監管法律制度的構建提出建議。

關鍵詞:金融控股公司監管模式市場準入監管市場退出監管風險監管

隨著世界范圍內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市場一體化的發展,主要國家的金融體系先后由分業經營模式轉向混業經營模式。而且在這一過程中美國、日本和我國臺灣地區等國家和地區都選擇金融控股公司作為實施混業經營的經營組織形式,這一選擇并非巧合,主要是基于各國和地區對金融控股公司這一組織形式具有優勢的共同認識。但是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同時也引發特殊風險,各國在鼓勵金融控股公司發展的同時,也通過相關立法建立了相對完善的監管體系。我國現在采取嚴格分業經營、分業監管原則,但是由于對金融控股公司沒有嚴格的法律限制,金融控股公司成為我國金融機構在分業經營原則下實現混業經營的必然選擇。近年我國的金融控股公司取得巨大的發展,國有商業銀行和各大非銀行類金融機構紛紛將金融控股公司作為其改革目標,同時各類產業資本控制的企業集團也通過參股和控股方式滲入金融行業,形成實際的金融控股公司。

一金融控股公司在世界的發展

金融控股公司這一概念最早出現在美國。在1933年美國格拉斯一斯蒂格爾法通過之前美國就存在銀行控股公司。因為美國1927年麥克費登法案禁上國民銀行跨州設立分支機構,但是沒有限制銀行控股公司跨州收購子公司銀行,因此大量的銀行通過銀行控股公司方式實現跨州經營。1929年由華爾街開始的大危機給美國金融體系造成幾乎致命的打擊。美國政府認為危機的根源是銀行業和證券業的混業經營。美國國會于1933年通過銀行法,禁止銀行從事證券業務、證券公司從事銀行業務,銀行也不能通過設立以經營證券業務為主的公司,確立了分業經營的基本原則。隨著世界金融市場一體化發展,分業經營的原則嚴重影響美國金融機構相對于采取混業經營模式的歐洲金融機構的國際競爭力。1999年美國總統正式簽署《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標志著美國正式轉向混業經營模式。該法并不是重新立法,而是對1933年《銀行法》、1965年《銀行控股公司法》等相關立法修改的綜合。《金融服務現代化法》廢除1933年銀行法關于分業經營的主要規定,明確規定允許符合條件銀行控股公司可以轉為金融控股公司,規定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從事金融業務、相關的附屬業務及輔助性的金融業務。金融服務現代化法還確立了對金融控股的監管模式,規定由聯邦儲備委員會是金融控股公司的綜合監管者,其他聯邦和州的監管機關依照功能監管的原則負責其他相關業務的監管。

在二戰以后,日本受美國立法的影響在證券交易法中確立了銀行和證券的分業經營的原則。這一立法模式也影響了日本金融機構的競爭力提高。為了提高金融業經營效率,日本于1992年通過《金融制度改革法》,放寬限制而允許銀行得以投資目的或基于信托從事證券業務,允許銀行以設立子公司的方式經營證券業務,從而確立了金融機構得以子公司的模式跨業經營。1997年12月日本通過了《金融控股公司整備法》,使得日本可以設立和經營純粹控股公司,更進一步放寬了金融機構實現多元化經營的選擇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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