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瓶頸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2 18: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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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法律發展瓶頸與反思
本文作者:孫冕工作單位:連云港師范高等??茖W校
當前,鄉村法律發展在取得顯著成就的同時,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其中最為突出的便是法的實效性不足以及與之相伴的鄉村治理問題,絕大多數時候,我們所能感受到的,仍然是鄉村社會面對國家法律時的無助,以及國家法律遭遇鄉村社會時的無奈。廣大的鄉村社會,人們尊重敬畏法律,但是對其的支持程度偏低。這種場面的定格,便構成了學術界研究、并力圖改善這種“不完美狀態”的現實背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學者們尤其國內的學者們開始了他們的使命之旅,有關“本土化資源”、民間法研究豐盛一時,形成了法律發展的“現代化”和“本土化”兩大范式?!艾F代化”范式提出以國家法為重心是現代法治和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政府推進型法治是源于中國獨特的東方傳統和現實社會結構,認為“本土化”范式對歷史唯物論、地方性知識和市民社會等理論的解讀和運用存在一定的偏頗,它們忽略了社會轉型和中國結構這一獨特的時空背景,也忽略了法制現代化理論和中國法律發展實踐的辯證色彩。其實,無論是倡導法治“現代化”還是“本土化”的學者,都不會絕對地放棄彼此依存的前提,人們只是根據自己的經驗和感悟而有所側重,甚至無不打上個人世界觀的烙印,諸如對人生和社會的責任感、使命感的理解。本文放棄簡單地對兩種范式任何一方進行批判的進路,試圖從新制度經濟學的角度對鄉村法律發展遭遇的困境作一些分析。
一、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的內外源聚合,鄉村法律發展的動力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制度包括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兩種類型。正式制度也叫正式規則(正式約束、硬制度),它是指人們(主要是國家、政府或統治者)有意識建立起來的一系列政策法規。非正式制度包括信念、道德、習俗、慣例及意識形態等,是自發形成的且得到社會認可的行為規范和內心行為標準,是人們在日常與他人發生相互作用時所遵守的由“行為規范、行為準則和習俗”來確定的“控制結構”。[1]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之間是一種邏輯互動和相互支撐的關系:一方面,正式制度影響非正式制度的實施,現存法律(普通法和成文法)限制著制度安排的演化范圍。另一方面,非正式制度通過提供正式制度的合法性基石實現對正式制度的影響。正如青木昌彥所說,“即便在發達的市場經濟,私有產權和合同也不僅僅由正式的法律系統來執行。各種各樣的治理機制———無論是私人的還是公共的,正式的還是非正式的,它們作為制度安排的復合體都同時作用”。[2]從理論層面看,如果正式制度是一個社區發展的外源動力,那么非正式制度則是社區發展的內源動力,“一個社區發展的動力主要源于內外二源動力聚合并轉化為內源動力的擴張過程”。[3]從實踐層面看,只有兩種制度在鄉村社會的最大相容,才能為鄉村社會帶來強勁的發展動力。換句話說,只有與非正式制度相容的好的制度安排,才能提高鄉村社會的運行效率。否則,兩種制度的不一致性將會導致較低的績效,并將阻礙或延緩鄉村社會的發展。就當前鄉村社會的現實來看,一方面,現代鄉村社會己不再是純粹的鄉土社會,鄉村工業化的發展,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現代文化觀念的強烈沖擊、人口流動限制的逐漸減弱和流動數量的增加以及現代交通的發達和信息傳播的加快使得鄉村已無法完整的保持其獨立性與封閉性,而逐漸融入到社會整體結構中,鄉村群體的利益也必將越來越與社會整體的利益相一致,因此,鄉村社會的發展不可避免地會內蘊著對統一、普遍的正式制度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中國地域的遼闊、民族的眾多、發展的不平衡以及傳統文化本身的延續性決定了非正式制度存在的必然,鄉村社會的行動邏輯主要由非正式制度所主導,村民的日常行動基本上是在傳統特色較強的鄉規民約、風俗習慣,家族制度等框架內展開的。另外,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的和諧意味著人們將在非正式制度的基礎上自覺遵守正式制度,意味著正式制度將自然地逐漸溶入人們的日常生活和行為中,并以其所體現的價值和所要求的制度模式改變人們的行為和觀念,從而使正式制度的實施成本降低到最低點,從而實現績效最大化。新制度經濟學認為,“離開了非正式規則,即使將成功的西方市場經濟制度的正式政治經濟規則搬到第三世界和東歐,也不再是取得良好的經濟實績的充分條件”。[4]也就是說,離開了非正式制度,再好的正式制度也是“好看不中用”的。所以,真正能得到有效實施的正式制度,恰恰是那些與通行的非正式制度相一致或相近的規則。如果正式制度企圖依靠國家強制力扭曲、壓制或征服非正式制度,則必然會加劇二者的緊張關系,引起后者的強烈反抗或消極抵抗,從而迫使正式制度發生變形或形同虛設。考諸我國鄉村法制建設,在法律向鄉村推進的過程中,由于未能充分注意并吸收非正式制度中的合理因素,使得法律發生前所未有的合法性危機,執行成本甚巨?!吧嫌姓撸掠袑Σ摺本头从沉肃l村社會對正式法律制度的規避。
二、正式制度變遷與非正式制度變遷的交嬗,鄉村法律發展的必然路徑制度變遷
“可以被理解為一種新的、效益更高的制度對另一種舊的、效益低的制度的替代過程。所以,人們對制度變遷的需求就是對效益更高的新制度的需求”。[5]正式制度是一種由國家或政府支配的強制性變遷,非正式制度是一種社會自身力量支配的誘致性變遷,前者具有快速與易于改變的特點,后者則相對緩慢和難以改變得多。在新制度經濟學的分析視野中,鄉村法律發展過程可以理解為一種制度變遷的過程。一方面是為了提高國家的民主程度,爭取讓每個公民對自己生活的社區都有發言權,體現了一種承認個體主體性的政策選擇;另一方面,是為了解決國家對農村的治理的問題,減少治理成本。[6]就廣大鄉村而言,由于社會內部缺乏法律資源,因此法律發展的方向、速度、路徑等在很大程度是取決于政府的供給,其主要手段是自上而下向社會灌輸法律信息,以刺激社會的法律意識,激活社會的法律潛能。然而,中國社會的“晚發被動型”[7]治理特點告訴我們,“非國家空間”及其價值系統和規則體系作為一個制度性事實是客觀存在的,充分重視這個“草根社會”或“熟人社會”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各種非正式制度資源及其能動性是必要的。制度變遷最明顯的特征是具有路徑依賴性,制度是以往世代所獲得的知識倉庫,制度變遷具有歷史規定性是新制度經濟學反復強調的主張。諾斯在他的著作中對路徑依賴做出了這樣的解釋,即“人們過去做出的選擇決定了他們現在可能的選擇”。[8]面對市場經濟的大潮沖擊的鄉村社會,傳統農耕文化的某些特征顯示出了與當前社會經濟發展要求不一致的矛盾。因此,傳統農耕文化所指引的發展方向就不再是社會經濟的真實發展方向。然而,由于長期以來人們的思維和行為都受到農耕文化的制約和影響,因此,社會經濟的發展就表現出對農耕文化很強的路徑依賴性。如果繼續按照其慣性發展下去,必將導致制度鎖定,致使社會經濟的發展低效率甚至無效率。另一方面,由于長期實行政府主導的強制性變遷和行政指令性管理,基層法制建設的主動性差,農民只是強制性制度變遷的被動接受者和適應者,習慣了聽命于上級指示和紅頭文件,缺乏主動思索和創新的主觀能動性。因此,在法律發展過程中,普遍出現走過場、敷衍了事的現象,使改革措施落不到實處。這些因素都強化了路徑依賴,從而使鄉村社會法律發展遲遲難以走出“困境”。諾思認為,“我們的社會演化到今天,我們的文化傳統,我們的信仰體系,這一切都是根本性的制約因素。我們必須仍然考慮這些因素,即我們非常敏感地注意到這一點,我們必須非常了解這一切,才能很清楚未來面對的制約因素,選擇我們有哪些機會”。[9]實踐證明,只有把強制性制度變遷和誘致性制度變遷有機地結合起來,正式約束與非正式約束交替使用,優勢互補,才能達到制度結構效益的最大化與安排效率的最優化,使制度更好地滿足實際的需要,從而避免“政策失敗”。
電子商務法律瓶頸對策論文
納斯達克的狂風暴雨,使很多人對新經濟由感性的炒作回歸理性的思考。電子商務作為新經濟的核心,更需要人們以務實的態度克服電子商務發展中的各種瓶頸。
法律是社會關系的調節器,沒有宏觀的法律環境作支撐,電子商務只能是空中樓閣,根本不可能廣泛應用。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法律體系面對電子商務的沖擊時,已顯得力不從心。盡快地完善電子商務交易的法律法規,強化電子商務的安全管理,規范買賣雙方和中介機構的交易行為,明確交易各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和法律責任,嚴厲打擊各種違法交易行為,對電子商務的發展至關重要。
一、發展電子商務面臨的主要法律問題
電子商務是建立在計算機網絡基礎上的極具變革性的商業運營模式。隨著Internet的發展,Internet已成為全世界規模最大、信息資源最豐富的計算機網絡。Internet本身具有的開放性、全球性、虛擬性、自由性的特點,也成為電子商務的內在特征。電子商務的本身屬性決定了它必然會沖擊原有的法律體系,出現一系列新的法律問題。
1.電子交易的安全性問題
電子交易的安全性問題是阻礙電子商務發展的最大問題。國內不少專家學者認為,電子商務是Internet技術應用的全新方向,是建立在技術性的網絡系統基礎上,它源于技術,因此,電子商務發展中出現的問題也只有技術的提高才能解決,即通過防火墻、加密技術、數字簽名、身份認證等技術,來確保網上信息流的保密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賴性。但是,就目前而言,技術的提高并沒有解決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應用比較廣泛的由Netscape公司于1994年推出的安全套接層技術(SSL:SecuritySocketLayer)有明顯的安全隱患。而于1996年2月,由VISA與MASTERCARD兩大信用卡國際組織共同發起的保障在Internet上進行安全電子交易的Scr協議(SecurityElectronicTransation)雖然比較好地解決了現階段的電子商務交易的安全問題。但是,實踐證明,純技術性的防范手段不能對各種惡意攻擊和網絡犯罪起永久性的制約作用。只有法律和技術的雙管齊下,才能維護和保障電子商務的穩健發展。
電子商務發展法律瓶頸論文
納斯達克的狂風暴雨,使很多人對新經濟由感性的炒作回歸理性的思考。電子商務作為新經濟的核心,更需要人們以務實的態度克服電子商務發展中的各種瓶頸。
法律是社會關系的調節器,沒有宏觀的法律環境作支撐,電子商務只能是空中樓閣,根本不可能廣泛應用。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法律體系面對電子商務的沖擊時,已顯得力不從心。盡快地完善電子商務交易的法律法規,強化電子商務的安全管理,規范買賣雙方和中介機構的交易行為,明確交易各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和法律責任,嚴厲打擊各種違法交易行為,對電子商務的發展至關重要。
一、發展電子商務面臨的主要法律問題
電子商務是建立在計算機網絡基礎上的極具變革性的商業運營模式。隨著Internet的發展,Internet已成為全世界規模最大、信息資源最豐富的計算機網絡。Internet本身具有的開放性、全球性、虛擬性、自由性的特點,也成為電子商務的內在特征。電子商務的本身屬性決定了它必然會沖擊原有的法律體系,出現一系列新的法律問題。
1.電子交易的安全性問題
電子交易的安全性問題是阻礙電子商務發展的最大問題。國內不少專家學者認為,電子商務是Internet技術應用的全新方向,是建立在技術性的網絡系統基礎上,它源于技術,因此,電子商務發展中出現的問題也只有技術的提高才能解決,即通過防火墻、加密技術、數字簽名、身份認證等技術,來確保網上信息流的保密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賴性。但是,就目前而言,技術的提高并沒有解決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應用比較廣泛的由Netscape公司于1994年推出的安全套接層技術(SSL:SecuritySocketLayer)有明顯的安全隱患。而于1996年2月,由VISA與MASTERCARD兩大信用卡國際組織共同發起的保障在Internet上進行安全電子交易的Scr協議(SecurityElectronicTransation)雖然比較好地解決了現階段的電子商務交易的安全問題。但是,實踐證明,純技術性的防范手段不能對各種惡意攻擊和網絡犯罪起永久性的制約作用。只有法律和技術的雙管齊下,才能維護和保障電子商務的穩健發展。
電子商務法律瓶頸及解決措施
納斯達克的狂風攀雨,使很多人對新經濟由感性的炒作回歸理性的思考。電子商務作為新經濟的核心,更需要人們以務實的態度克服電子商務發展中的各種瓶頸。法律是社會關系的調節器,沒有宏觀的法律環境作支撐,電子商務只能是空中樓閣,根本不可能廣泛應用。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法律體系面對電子商務的沖擊時,已顯得力不從心。盡快地完善電子商務交易的法律法規,強化電子商務的安全管理,規范買賣雙方和中介機構的交易行為,明確交易各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和法律責任,嚴厲打擊各種違法交易行為,對電子商務的發展至關重要。
一、發展電子商務面臨的主要法伸問壓
電子商務是建立在計算機網絡基礎上的極具變革性的商業運營模式。隨著In墳組net的發展,玩奴組t吧t已成為全世界規模最大、信息資源最豐畜的計算機網絡。玩忱met本身具有的開放性、全球性、虛擬性、自由性的特點,也成為電子商務的內在特征。電子商務的本身屬性決定了它必然會沖擊原有的法律體系,出現一系列新的法律問題。
1.電子交易的安全性問題電子交易的安全性問題是阻礙電子商務發展的最大問題。國內不少專家學者認為,電子商務是玩沈r-net技術應用的全新方向,是建立在技術性的網絡系統基礎上,它源于技術,因此,電子商務發展中出現的間題也只有技術的提高才能解決,即通過防火墻、加密技術、數字簽名、身份認證等技術,來確保網上信息流的保密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賴性。但是,就目前而言,技術的提高并沒有解決電子商務的安全問題。應用比較廣泛的由Ne住犯月犯公司于1望科年推出的安全套接層技術(ssL:SeCuritys祀ket腸yer)有明顯的安全隱患。而于1996年2月,由V正流與M濤51下RCAI引D兩大信用卡國際組織共同發起的保障在b儀如吧t上進行安全電子交易的SET協議(SeC面ty凡ectIDnicTra幾組tion)雖然比較好地解決了現階段的電子商務交易的安全問題。但是,實踐證明,純技術性的防范手段不能對各種惡意攻擊和網絡犯罪起永久性的制約作用。只有法律和技術的雙管齊下,才能維護和保障電子商務的穩健發展。
2.電子合同的法律問題電子合同是數字化的,根本不同于傳統的書面合同,這使得電子合同效力的認定及操作問題變得非常復雜。我國電子商務立法中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fl條關于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及第33條關于當事人采用數據電文訂立合同可以“要求簽訂確認書”的規定。前者承認了電子合同的合法性,后者涉及電子合同生效的要求,是對電子合同法律效力實現方式的一種有益探索。另外,《合同法》第16條、第26條規定了電子合同的生效時間、承諾的生效時間及合同成立地點,但是僅有以上幾點,電子合同仍無法操作。為解決電子合同的法律問題,中央有關部門及地方如上海、廣州等城市紛紛頒布了一些法律法規。這固然是對電子合同法律問題的探索和嘗試,然而,法出多門,必然與電子商務的無界性和自由性相沖突,最終還是阻礙電子商務的發展。
3.電子商務認證的法律問題數據資訊的商業化應用,使得認證機構(以:(堯找‘ca協Authority)的服務成為電子商務的必藉,否則,電子商務交易形式就可能因為缺乏中介信用而無法發展。認證機構的核心職能是發放和管理用戶的數字證書,它提出的是經過核實的、交易雙方都關心的基本信息和信用證明,通常包括交易人是誰、在何處、以何種方式電子簽名、其信用狀況如何等。目前,有不少地區、部門甚至企業都建立起認證中心,存在不少的隱患:一、認證機構是一種專業化的信息服務機構,并非一般的實現某種商業利潤的機構。它對交易各方負有特殊的職業義務,這種義務是一種社會貴任,是一種倫理道德。一且出現認證機構偏祖交易一方或出賣交易方的信用信息等不公現象,法律有何規定?二、從營業目的來粉,認證機構屬于公共企業,以向全社會提供電子商務交易信用為已任,并非追求單純的經濟利潤為已任。它的利潤來自其規?;臉I務服務。國內許多專家學者認為,目前,司法公證應介人電子商務,充當認證機構的角色,以避免電子商務法未出臺前發生認證機構的法律糾紛。但這對司法公證部門的信息化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碳關稅瓶頸對貿易影響及法律策略
經濟全球化已經是現在世界經濟發展的主旋律。經濟全球化是世界經濟按照其客觀規律發展的必然產物,它為各國經濟帶來了有利的效益,同時也攜帶著眾多的不利因素,被人們稱為“雙刃劍”。在當前世界經濟的發展潮流下,參與到經濟全球化中是不可回避的,因此,我們必須了解經濟全球化,善于游刃有余地參與各項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中,最大限度地利用經濟全球化契機,尋找有利條件發展本國經濟,又要謹慎小心地注意防范它夾帶的不利因素,做好預防工作。經濟全球化是指在各個國家的生產要素為了追逐自身效益配置最優化而在全球市場上自由流動,從而使各個國家的經濟聯系越來越密切,不斷地推進了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過程。所以,經濟全球化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各個國家從自身利益出發,不可避免地會出現為了保護本國利益而制定相關壁壘來限制甚至損害其他國家利益的現象。經歷了2008年金融危機,以美國為首的各個發達國家紛紛出臺關稅壁壘實現貿易保護,以哥本哈根會議為標志,碳關稅成為西方國家貿易保護的重要壁壘,這對以中國為首的發展中國家的出口貿易將造成非常重大影響。全球氣候變化已經是人類在文明發展歷程中不可忽視的全人類性問題,它關系這人類的生存以及世界人民的生活水準和各個國家的可持續發展。為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阻止全球氣候進一步變暖,國際社會采取了積極的措施,推動各國達成了一定協議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主要有《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協定書》,其中《京都協定書》中規定: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負有“共同而由區別的責任”,對發達國家規定的量化減排指標,發展中國家暫不承擔減排限額。然而,隨著金融危機到來,貿易保護的態勢呈現出來,德國率先以本國國內商品市場受到不公平競爭為由違反《京都協定書》規定,采取了收關稅調節政策,由此美國積極推進碳關稅的立法進程,通過相關法案,將對包括中國在內的不承擔減排限額的眾多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征收碳關稅。我國加入WTO以后,發達國家借環境保護之名,對個別國家過分過高的執行環境保護標準,甚至實施雙重標準,已經使我國出口貿易不斷受到了綠色壁壘的困擾,現在碳關稅以一種新的綠色壁壘出現,更加需要引起我們的注意,從經濟和法律上做好預備防范工作。
1碳關稅壁壘對中國出口貿易的影響分析
碳關稅是指針對特定的國家或地區對其生產的高耗能的產品進口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關稅。特定的國家主要指以中國為首的不承擔碳減排限額的發展中國家。我國實現工業化進程起步晚,科技水平在全球范圍內不高,發展模式主要是以粗放型為主,現在正處于經濟結構調整,發展方式轉型的過程中,碳排放量不可能一蹴而就地降低,所以碳關稅的征收勢必對我國的出口貿易造成重大影響。
1.1美國開征碳關稅原因剖析
全球經濟向低碳經濟發展,低碳對全球市場經濟的復蘇、各國的可持續發展以及全球氣候問題都可以起到一個助推器的作用。但在《京都協定書》的規定上,美國強制通過碳關稅法案,試圖通過碳關稅來建立起全球貿易中的新壁壘進而給中國等發展中國家的出口施加壓力,緩解自身內部失業率高居不下,經濟低迷等諸多社會經濟問題。美國熱衷于碳關稅的原因有如下幾點:首先,是美國的霸權主義使然。美國在全球經濟貿易中向來掌握著經濟霸權,經濟金融危機的重創,美元的貶值,新興國家的崛起,金磚四國的堅挺讓美國感到不安,為了維護自身的經濟霸權,試圖通過碳關稅壓制發展中國家的出口,提高自身的出口競爭力,維護本國的經濟利益,并在節能減排和新能源開發上獲取技術主動權,領導全球綠色經濟革命,以這類新興產業給美國脫離金融危機留下來的泥淖,振興美國的全球經濟霸主地位。其次,美國財政赤字嚴重,本國的工業發展也造成了環境污染和資源的耗竭,通過碳關稅,一面可以借全球氣候變暖,環境保護為借口,一面從稅收和低碳技術出口來獲取高額的財政收入,拉動美國經濟復蘇,彌補金融危機所帶來的重創。最后,博得國際支持,樹立全球減排領導形象。美國向來為氣候變暖、節能減排采取消極的態度,而且起始并未積極參加《京都協定書》的簽訂?,F在提出碳關稅可以改變其以往在環境保護上的負面形象,博得國際組織的支持,還可以為以后西方發達國家碳關稅提供標準和參考,使自己成為真正的標準、規則的制定者,把握至高決定權。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美國征收碳關稅采取的是一系列違反《京都協定書》、損害其他國家利益的利己關稅政策。
1.2碳關稅壁壘對我國經濟影響
我國非全日制用工法律的瓶頸
本文作者:李秀鳳工作單位:濟南大學法學院
2010年11月26日,來自泰安市岱岳區、泰山區、高新區的300多位身著統一服裝的農電工來到泰安國家電網公司門口要求供電公司繼續履行原合同,拒絕與“泰安市銀橋勞務公司”簽訂非全日制勞務合同。據了解,自2000年起電力體制改革,泰安供電公司招聘了近千名全日制農電工,直到2001年才與農電工簽訂了勞動合同,2001年-2006年一年一簽,2007年一簽三年,2010年到期,但是在農電工合同未到期前,供電公司卻強行要求全體農電工解除原合同,與本單位的農電服務分公司即所謂“銀橋勞務公司”簽訂非全日制勞務合同。這種做法讓農電工們非常氣憤,要求拒簽,供電公司通知,逾期不簽者解除勞動關系。大多數農電工都是從2000年干到現在,據供電公司內部知情人士說是為擺脫農電工法律包袱,將全體農電工外包給農電服務公司,勞動關系改成勞務派遣。于是就有如此眾多農電工來到泰安國家電網公司“要個說法”。這樣的問題并不是個例,如保定供電公司將原全日制農電工改簽為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也造成了農電工思想波動和農電工信訪案件不斷上升。①
一全日制工改為非全日制工的合法性分析
農電工是農電體改前為農村生活、農業、生產等用電服務的鄉電管站職工和村電工,體改后被國家電網公司收編為“農電工”。1998年,針對因農村電力管理體制混亂和農村電網老化落后所造成的農村“用電難、用電貴”等問題,以“兩改一同價”(改造農村電網、改革電力體制,實施同網同價)為重點展開第一次全國農電改革。當時我國農村電力體制改革提出了一縣一公司(企業實體)并實現縣鄉電力一體化管理的基本原則。國務院并確定了理順農村電力管理體制的三種形式:一是“上劃”,把縣級電力局(公司)上劃給省電力局(公司)直接管理;二是“代管”,即對暫時不能上劃的,在產權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由省電力局(公司)實行代管;三是股份制,以資產為紐帶組成股份公司。很多地方在完成鄉電管站上劃的基礎上,對縣供電局進行股份制改革,組建縣供電有限責任公司。隨著縣級供電企業股份制改革的全面完成,結束了幾十年來農電條塊分割、各自為政的混亂局面,初步實現了“以縣為實體,縣鄉電力一體化管理”。有些地方(如山東泰安、河北保定),縣供電公司對職工進行分類,要求農電工主動、“自愿”與縣級供電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并與提供勞動派遣的企業簽訂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派遣到供電公司農村供電所崗位工作;這樣一來,本是縣級供電企業正式員工的農電工,轉變成了社會上民營企業或是勞務企業的一名非全日制勞動者,而他們仍然在同樣崗位上,從事著超時的工作,領取著低廉的報酬。②此時,人們不禁要問這樣的用工合法嗎?作為兩種不同的靈活就業形式,勞務派遣是指“勞動者由專門設立的以營利為目的的單位招聘,該單位以雇主的名義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將勞動者分派到第三人處,由該第三人負責勞動者的工作安排和監督勞動者勞動的就業關系。專門委派勞動者的主體稱為‘派遣單位’,負責安排并監督勞動者勞動的主體稱為‘用工單’,被專門機構委派的勞動者稱為‘被派遣勞動者’。”③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是勞動合同關系。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這兩種不同的用工形式在法律上究竟如何適用,即勞務派遣形式下的非全日制用工究竟如何適用法律在《勞動合同法》頒布之前沒有明確規定,導致實踐中勞務派遣單位以非全日制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給予較低的勞動待遇,隨時終止勞動合同而不支付經濟補償,從而達到規避法律、推脫責任、降低成本的目的。《勞動合同法》第58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非全日制勞動關系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可以隨時提出終止用工,勞動合同沒有期限限制,因此,《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30條要求:“勞務派遣單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币簿褪钦f,勞務派遣單位不得招用非全日制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簽訂的合同不能是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秳趧雍贤ā愤€規定勞務派遣一般適用于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④本案的做法明顯違法。從關聯關系看,銀橋勞務公司與泰安供電公司存在從屬關系,屬于法律明確禁止的“逆向派遣”?!秳趧雍贤▽嵤l例》明確禁止勞務派遣單位招用非全日制勞動者,至于勞務派遣單位是否可以向用工單位派遣勞動者從事非全日制工作,則沒作限制性規定。那是否可以說在本案中如果銀橋勞務公司與農電工簽訂全日制勞動合同后再被派遣到供電公司從事非全日制勞動就合法了呢?那也未必。因為在本案中,供電公司與農電工之間的工作關系、工作內容等實質內容并沒有變化,簽約形式的變化只是其“甩掉包袱”、規避責任的小小“技巧”而已,這種“用非全日制用工之名、行全日制用工之實”的做法也是法律所禁止的。據調查,這種利用勞務派遣形式非法使用非全日制用工的行為也絕不僅僅發生在供電公司與農電工之間,其他領域也時有出現,它嚴重地損害著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據統計,僅農電工這個群體全國就高達60萬人,已經超過國電公司員工,其權益受到損害,引起上訪、勞資沖突的事件時有發生,嚴重地影響著社會關系的和諧穩定。事至如此,人們不禁要問:對這種明顯違法的行為,政府會置之不理嗎?
二非全日制用工法律制度實施的困境
以非全日制用工為代表的非標準勞動關系的發展順應了市場用工形式多樣化、勞動者就業需求靈活化的趨勢,在政府擴大就業和勞動者自主擇業過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目前我國基于標準勞動關系而展開的勞動法制大環境下,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發展及其法律適用也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影響和制約。
保險公估業發展論文
[摘要]我國保險公估業已發展到一個階梯狀關口,保險公估業的市場正在形成,其對于市場的介入度不斷加深。但由于歷史原因和先天性的市場缺陷等制約因素,保險公估業的發展面臨諸多瓶頸。為了做大做強保險公估業,應盡快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及時進行市場調整、準入調整及經營策略調整;加大對保險公估業的誠信監管力度。
[關鍵詞]保險公估;發展瓶頸;法律地位;市場調整;經營策略;誠信監管
一、我國保險公估業已經發展到一個階梯狀關口
1.機構總量迅速增加,行業規模迅速擴大。由于歷史的原因,保險公估業在中國的起步晚,直到20世紀90年代初,才出現了第一家有保險公估行業特征的企業。進入21世紀后,隨著保險公司的轉型和保險市場的逐步開放,保險公估業發展的步伐加快。到2004年底,保險公估機構達到180家,比2003年增長56.5%。從業務規模看,2004年,全國保險公估行業公估服務費總額達到1.5億元,比2003年增長209%。
2.保險公估市場正在形成中,保險公估業對于市場的介入度不斷加深。自20世紀80年代保險業重新出現在中國的經濟生活中后,形成了人保公司獨家經營的市場格局,同時也造就了大而全的經營模式。在這種模式下,保險公司成為一個包攬一切職能的龐大機器,從產品開發到承保理賠的一切環節都由保險公司自主進行,從而抑制了保險公估行業的市場空間。進入90年代后,新建立的保險公司根據自己的需要開始有選擇地在一些個案中謹慎地接受保險公估的介入,而自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為了迎接即將到來的國際化競爭,各保險公司開始進行自我改造,改建自己企業的經營模式,如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改造,按照建立現代企業的要求全面改建了公司的產權模式和經營體系,包括所有制模式和經營理念。在這個背景下,保險公估業介入保險理賠的深度和廣度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主要表現在:
公估公司的業務范圍已經不再局限于重大財產險和工程險理賠案件。前些年,保險公估的業務主要限于技術含量高、工作量大、處理難度高、程序復雜的財產險和工程險個案?,F在,對來自于機動車險、貨運險等過去從不讓公估公司涉足的險種的業務正在越來越多地進入公估公司的業務清單中。同時,公司的專業細化也為整個行業拓展了新的生存空間,帶來了新的業務增長點,近期已陸續出現了一些以機動車險理賠為主打業務的公估公司,它們與保險公司簽約,以承包某些類型的車險理賠查勘為主要形式,將業務觸角成功地伸人車險理賠領域。深圳民太安汽車保險公估有限公司在國內保險公估業專業化發展方面作了非常有益的嘗試,取得了較大成功,開業第二年就達到937.87萬元公估費收入,在國內創造了開業第二年業績最高記錄。
檢察院工作突破發展瓶頸工作感想
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甫一結束,高檢院黨組隨即召開會議予以貫徹落實,并就檢察機關人才工作制定下發了《-2020年人才強檢工作規劃》。近三年來,高檢院圍繞檢察人才、教育培訓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舉措。首先是頒布了檢察機關教育培訓實施綱要,緊接著又在召開全國檢察長會議的同時套開全國教育培訓工作會議進行專題部署,其后又率先組織了全國基層檢察長培訓班,在兩年時間內,把全國3000多名基層檢察院檢察長全部輪訓一遍,同時大規模推進教育培訓,積極推進分級分類全員培訓和崗位練兵活動,僅去年一年,就培訓檢察人員10.8萬余人次,高檢院直接培訓4541人。
回望檢察事業發展的歷程,人才短缺,法律監督能力薄弱依然是發展瓶頸,既與檢察機關的憲法地位極不相稱,也嚴重制約了法律監督工作的有效開展:
缺乏應有的話語權。基層檢察業務在法律適用的標準上一定程度存在著依賴其他部門的現象。一方面對執法部門的會議紀要、內部文件主導實踐時有批評,另一方面又苦無良策。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檢察機關在具體的法律適用方面缺乏系統的、有針對性的研究,形成不了具有指導性的意見。能力不足自然聲音不大。今年全國“兩會”代表委員的建議中,也再次關注了檢察機關“不敢監督、不善監督、監督不到位、亂監督”的現象。
缺乏一定數量的領軍人物。檢察業務主要是涉及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但放眼全國,在“兩法”理論和實務研究方面,檢察系統的領軍人物相對稀缺,證據法、程序法、實體法拔尖的專家型、專門型人才相對較少,導致檢察工作發展缺乏充足的發力點和智力支持。而民事行政檢察業務的理論與實踐研究則更為薄弱。檢察制度研究視野不夠開闊,比較不夠充分,論證不夠扎實,對一些法學前沿的理論問題研究不夠,創新不足。無論是檢察理論還是實務研究,原地打轉、“炒冷飯”的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十多年前的工作經驗往往會成為莫名其妙的創新成果。
缺乏善于監督的過硬本領。不敢監督,歸根到底還是不善監督;不善監督,歸根到底還是能力不足。因自身業務不精,重大問題缺乏一錘定音的功底,對問題和錯誤缺乏必要的敏感性,致使訴訟監督機制不暢、效果不佳,仍停留在就事論事、為監督而監督的層面上。誠如檢察長所言,“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發揮得還不充分,不敢監督、不善監督、監督不到位的現象仍然存在”。
檢察事業發展的瓶頸在人才,突破也在人才?!皺z察官要精研法律,精通法律”,只有狠抓人才建設、促進人才成長,才是突破瓶頸的關鍵:
淺析電子商務中的物流瓶頸與對策論文
【摘要】在全球電子商務逐漸滲透到每個人的生活空間的同時,電子商務的“物流瓶頸”問題逐漸成為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的重大障礙,從而制約了經濟的發展。本文介紹了電子商務的活動過程,并對物流系統在電子商務開展中的影響展開了闡述,提出了物流系統是實現電子商務的保障。針對當前我國電子商務物流體系現狀的問題,結合國外先進的物流解決方案,最后提出一些建立及完善我國電子商務現代物流體系的發展對策與具體措施。
【關鍵詞】電子商務物流物流瓶頸
1電子商務背景下的物流系統
電子商務,是在Internet,基于瀏覽器/服務器應用方式,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在線電子支付以及相關網絡服務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它能通過電子現金、軟件錢包、智能卡或信用卡等手段實現貨款付訖,并按照客戶的要求信息,在正確的時間將正確數量的正確物品送到正確地點。當代電子商務中的任何一筆交易,都包含著幾種基本的“流”,即信息流、商流、資金流和物流,其中作為支持有形商品網上商務活動重要環節之一的物流,其現代體系能否建立并得到完善,目前不僅成為有形商品網上商務活動的一個主要障礙,也已成為我國現代物流業能否順利發展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因素。
2我國電子商務物流體系現狀
物流是電子商務發展的重要要素之一。隨著電子商務的進一步發展,物流對電子商務的作用日益突出。在歐美經濟發達國家,物流的發展已經經歷了數十年,如在美國,其物流發展自1915年至今已有90多年的歷史,在以網絡通信為基礎的電子商務時代,其電子商務物流也十分發達。而我國的物流起步較晚,能夠支持電子商務活動的現代物流發展還存在諸多問題:
電子商務物流困境應對措施研析論文
【摘要】在全球電子商務逐漸滲透到每個人的生活空間的同時,電子商務的“物流瓶頸”問題逐漸成為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的重大障礙,從而制約了經濟的發展。本文介紹了電子商務的活動過程,并對物流系統在電子商務開展中的影響展開了闡述,提出了物流系統是實現電子商務的保障。針對當前我國電子商務物流體系現狀的問題,結合國外先進的物流解決方案,最后提出一些建立及完善我國電子商務現代物流體系的發展對策與具體措施。
【關鍵詞】電子商務物流物流瓶頸
一、電子商務背景下的物流系統
電子商務,是在Internet,基于瀏覽器/服務器應用方式,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在線電子支付以及相關網絡服務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它能通過電子現金、軟件錢包、智能卡或信用卡等手段實現貨款付訖,并按照客戶的要求信息,在正確的時間將正確數量的正確物品送到正確地點。當代電子商務中的任何一筆交易,都包含著幾種基本的“流”,即信息流、商流、資金流和物流,其中作為支持有形商品網上商務活動重要環節之一的物流,其現代體系能否建立并得到完善,目前不僅成為有形商品網上商務活動的一個主要障礙,也已成為我國現代物流業能否順利發展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因素。
二、我國電子商務物流體系現狀
物流是電子商務發展的重要要素之一。隨著電子商務的進一步發展,物流對電子商務的作用日益突出。在歐美經濟發達國家,物流的發展已經經歷了數十年,如在美國,其物流發展自1915年至今已有90多年的歷史,在以網絡通信為基礎的電子商務時代,其電子商務物流也十分發達。而我國的物流起步較晚,能夠支持電子商務活動的現代物流發展還存在諸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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