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正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7 02: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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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政策中需要改正的問題思考
新政策中需要改正的問題思考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規定:2005年6月1日后,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符合當地公布的普通住房標準的住房對外銷售時,可持該住房的坐落、容積率、房屋面積、成交價格等地稅部門要求的證明材料向地方稅務部門申請辦理免征營業稅手續。如不能提供屬于普通住房的證明材料或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一律按非普通住房的有關營業稅政策全額征收營業稅。地方稅務部門應根據當地公布的普通住房標準,利用房地產部門和規劃部門提供的相關信息,對納稅人申請免稅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核,凡符合規定條件的,給予免稅。
市建委已公布本市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宅標準。該標準規定住房須同時滿足3個條件才能認定為普通住房。這3個條件是: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含)倍以下。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對于這一優惠政策,在實際操作中,市民遇到的最大難題是:難以提供容積率證明。一位業主說,容積率當初在開發商手中,但現在要賣房了很難再找到原來掌握數據的人。
所謂“容積率”,是指一個小區的總建筑面積與用地面積的比率。對于發展商來說,容積率決定地價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對于住戶來說,容積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適度。這個比率決定了這個項目是從人的居住需求角度,還是從純粹賺錢的角度來設計一個社區。一個良好的居住小區,高層住宅容積率應不超過5%,多層住宅應不超過3%,綠化率應不低于30%。基于以上原因,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項目都能做得到,而且也不是每個開發商都愿意正確提供這項數字的。
為此,筆者認為目前稅務機關應該積極跟政府主管部門協商解決容積率證明材料的問題,不需要市民個人提供,為廣大納稅人提供相應的便利。
語文觀念改正管理論文
語文教育改革是個艱巨而復雜的工程,需要解決的問題很多。首先要解決觀念問題,是葉老的一貫主張,是葉老語文教育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
葉老關于改革語文教育觀念的思想,大體可從初露鋒芒──趨于完整──發展完善三個階段來認識和研究。
本世紀初,從學校到社會,“代圣人之言”的八股風作為一種不可逆轉的勢力,主宰著人們的思想觀念。1919年4月,葉老在《國文教授之商榷》一文中旗幟鮮明地提出“今日教授作文,每任兒童自由發揮”的主張。1919年1月發表與王伯祥合寫的《對于小學作文教授之意見》,明確提出小學生作文“直書口說”的主張,由此進一步提出從文題到取材,以及讀物之選擇,作文之批改,都必須“以學生為本位”的著名命題。針鋒相對,初露鋒芒。
如果說上述諸項其鋒芒指向時弊及其所造成的語文教學工作上的一系列問題,那么1922年1月20日發表的《小學國文教授的諸問題》一文之鋒芒則觸及到教者的觀念。一針見血地指出,“國文教學要有成功之望,先要教者將謬誤的觀念改正”。“觀念與態度不變更,則一切改革方法,轉換材料,都成空話”。
葉老當時認為,教師觀念的錯誤主要有二:(一)“不曾了解兒童,不以兒童本位一義為教授的出發點”。這就造成教學中的一切均以教師為中心,由教師來主宰,學生處于完全被動的地位,成為被灌輸的對象;(二)“不明白國文教授之真作用,徒視為形式的教科”。這就造成輕視文字的內容和表達的方法,以為教會讀音、識形、講解、書寫,便已盡責。這兩個問題,實質上是教與學的關系,語文教學的目的、任務兩大重要問題。如何解決?葉老指出,首先,必須明確“國文是兒童所需要的學科”。他說,“教育所以可貴,乃在能為兒童特設境遇使他們發生需求,努力學習。”“兒童既處于特設的境遇里,一切需要,都從內心發出。教師于這個當兒,從旁導引,或竟授與。”這就是說,教師要充分發揮主導作用,學生要有強烈的求知欲望,變被動為主動,達到教與學兩個積極性統一的理想境地。其次,必須明確“國文是發展兒童的心靈的學科”。他說,學生所以需要學國文,我們所以教學生學國文,“一方面在磨煉情思,進于豐妙;他方面又在練習表出情思的方法,……這兩方面里,前者為泉源,為根本。”這就是說,惟有正確處理文道統一的關系,才能完成語文教學的目的、任務:或者說,語文教學既訓練語文能力,又磨煉情思方為成功。此外,葉老還對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的某些問題提出了自己的主張。他認為“小學教材宜純用語體”,教學內容應當“在教科書以外去選擇或搜集”;他認為學生“自生需要,不待教師授與”。應當作為選擇具體教學方法的基本指導思想。這是葉老“教是為了達到不需要教”這一教育思想和理想境界的早期萌發,其意義不可低估。
自國文作為學堂的一門獨立的學科之后,光緒29年(1903)《學務綱要》規定,國文的寫作訓練,“以能多引經史為貴”。直至民國18年(1920)《中小學課程暫行標準》仍將“養成其用文言文敘事說理表情達意之技能”,“培養學生讀解古書,欣賞中國文學名著之能力”作為“國文要旨”的主要內容。民間私塾從教學內容到教學方法仿古、復古自不必詳述。而面對如此之現實,葉老提出上述從觀念,到內容,到方法的改革主張,實在是難能可貴。那么,葉老何以能夠有如此鮮明而又深刻的見識?首先,自康梁變法、辛亥革命以來,人們,尤其是知識階層的改革意識日趨深化;自1917年“十月革命”,1919年“五四”運動以來,所謂“十月革命”一聲炮響,馬列主義傳入中國;1921年中國共產黨的誕生……,所有這些,都使馬克思主義的革命思想在知識階層廣泛傳播,深入人心。青年葉圣陶置身于這樣一個偉大變革時代之中。其次,葉老上述主張源于他的教育教學實踐。自1912年充任小學教師以來,至此已有十年八載;自1915年以來,又有編寫教科書的實踐。這兩個方面相互作用,對葉老早期改革觀念的形成,具有重大的意義。從商金林同志編輯的《葉圣陶語文教育與研究活動年表》中可見,1917年春,青年葉圣陶到角直鎮吳縣縣立第五高等小學任教,與同事吳賓若、王伯祥等對教育教學進行改革,自編各種課本,創辦農場、書店、博覽室,建造音樂室、篆刻室,輔導學生自編自演話劇,組織學生遠足旅游等等,真可謂教育教學改革之先鋒。做到如此程度,不必說在當時,即使在當今,也是應該予以高度贊揚的。這是他早期乃至后來語文教學整體改革觀形成的沃土和根基。
提升辦事效率改正作風建議
為了進一步完善政務管理,建立健全"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務實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體系,根據省、市和縣委關于深化拓展"樹新形象、創新業績"主題實踐活動的總體要求和《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現就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出如下意見。
一、建立交辦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對縣政府組織實施的重大活動、重點工程、重點實事、重要目標任務和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主要工作,均實行交辦制度。工作交辦由縣政府領導或縣府辦負責,采用印發文件、召開會議等多種形式,其中特別重要的工作由縣政府主要領導簽發交辦單。交辦工作要明確目標任務、完成時限、縣政府分管領導、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等內容。無特殊原因,對未能按時完成目標任務的,有關責任單位領導要向縣長辦公會議作出書面說明;對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的,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單位和有關人員責任。
二、分解工作目標,推進工作落實。各責任單位要建立工作倒逼機制,根據縣政府交辦的工作,提出分階段(或到月到日)的實施計劃,并將目標任務細化到責任科室和具體工作人員。同時,要采取承諾完成時限、公布工作進度、明確有關獎罰等措施,及時加強對工作落實情況的對照檢查。
三、加強組織協調,理順工作關系。縣政府各部門及辦公室要改進工作方式,提高組織水平,加強綜合協調。對工作推進中遇到的突出困難和問題,縣政府領導要及時采取組織協調、現場辦公、集中推進和聯席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研究等多種途徑幫助解決;對工作責任不落實的,縣政府分管領導要及時采取批評教育、限期整改等多種措施。縣政府辦公室要加強工作溝通聯系,注意掌握動態情況,善于發現分析深層次問題,為組織協調和解決問題做好基礎工作。
四、健全應急管理,應對突發情況。要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制定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加強平時應急管理演練,提高突發事件處置能力。要加強緊急情況下的組織領導,并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防止各類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把自然災害等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要注重各種社會矛盾化解,按照先易后難、循序漸進、重點突破的原則,穩妥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五、加強工作督查,確保工作到位。要建立健全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作匯報、工作督查和工作通報制度。對縣政府開展的重大活動、組織實施的重點工程和實事、每月安排的主要工作,以及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重要工作,要通過書面匯報或召開匯報會等形式,檢查工作落實情況,分析存在問題,研究解決辦法。對進度緩慢和落實不力的,要采取跟蹤督查、重點督查、現場督查、特別督查等措施,并根據督查情況,編發督查情況通報。
公共管理執行偏誤及改正探討
摘要:公共政策執行在整個行政管理活動中有著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由于許多因素的影響,在我國政府施政的過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公共政策執行偏誤的現象,引起了經濟、政治、社會生活的無序和混亂。本研究在分析了公共政策執行偏誤的現象、原因后,提出了相應的解決對策,為保證公共政策的順利執行提供參考。
關鍵詞:公共政策;執行偏誤;矯正
1引言
公共政策執行是國家行政機關及其組成人員通過運用各種手段,將公共政策的內容轉化為現實,從而實現公共政策目標的一種行為。公共政策執行是公共管理活動的中心環節,是實現政策目標,解決政策問題以及實現社會公共資源權威性分配的主要途徑。對此,美國公共行政學者艾利森指出:“在達到政府目標的過程中,方案確定的功能只占10%,而其余90%取決于有效的執行”[1]。這表明公共政策執行在公共政策活動及其生命過程中具有至關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然而,在公共政策執行過程中,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常常導致公共政策執行出現偏誤,公共目標不能預期實現。在國內外的政策實踐中,政策執行出現偏誤的問題普遍存在。由于體制轉軌和社會轉型等方面的原因,當前我國這一問題尤為嚴重。政策在執行過程中出現偏誤,不但會直接影響政策問題的解決,導致預定政策目標落空,而且會損害政府形象,削弱政府權威和公信力。在當前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階段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形勢下,研究解決我國的公共政策執行出現偏誤問題,無疑是一個十分重要、十分緊迫的重大現實問題,對于提高我國公共政策執行效率有著重要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
2我公共政策執行偏誤的主要表現
作為政治系統輸出的主要內容,公共政策本質上是一種權威性的社會價值分配方案。然而,公共政策在付諸實施之前仍然只是一種具有觀念形態的分配方案,其效能必須經過實際的執行過程才能得以發揮,再好的公共政策也只有通過有效的執行才能保證其目標的實現。然而,由于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政策執行的結果往往未能達到預期的目標。具體來說,公共政策在執行中出現的偏誤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工商管理的認識偏差及改正對策
大多數工商管理學科的高職學生在接觸管理學相關課程之前,出于對管理者的向往等因素,對這些課程懷有濃厚的學習興趣。因此,高職教師需要尊重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主體地位,并關注他們在學習過程中所形成的對工商管理學科的認識。盡管目前已有一些管理學教學研究從學生的角度出發,分析了學生的思維特點跟教學方法的匹配問題,但是很少有研究從宏觀的意識層面來探討高職學生對工商管理學科的認識。在管理學教學研究動態方面,從教學理念、課程的性質、教學目標、學生的思維特點、教學工具、教學方法、教學效果評價等單個或多個角度進行研究,有的介紹了自己的授課經驗,有的歸納了教學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改革措施。筆者通過仔細觀察高職學生的學習態度和學習行為,發現他們對工商管理學科的認識存在一定的偏差,并結合自身的教學和科研經驗,提出了一些糾正措施。
一、高職學生對工商管理學科的認識偏差
筆者以工商管理專業、中小企業創業與管理專業和質量管理專業的學生為研究對象,著重分析他們在《管理學基礎》、《流程管理》和《質量管理》等課程的學習中所表現出來的態度和行為。由于高職學生的基礎相對薄弱和高職教師的科研能力相對不強,導致高職學生對工商管理學科的認識存在偏差,這些偏差大致可以歸結為定位于知識的學習者、癡迷于典型企業案例和糾結于數學公式推導。
(一)定位為知識的學習者
作為一名高職院校的學生,學習工商管理學科知識固然很重要,但是僅僅把自己定位為知識的學習者則顯得視野太過于狹隘和眼光不夠深炯。比如,工商管理專業的學生在學習《管理學基礎》的時候,只是被動地接受那些教材上的相對比較系統成熟管理學知識,而對管理學理論發展前沿則一無所知。換句話說,他們把精力放在管理學知識“是什么”(what),而不是聚焦于“如何”(how)發展和創新管理學理論。又如,中小企業創業與管理專業對創業實踐躍躍欲試,但對管理學知識的學習卻不感興趣,管理學知識的應用就更加無從談起。缺乏管理理論指導的創業實踐是盲目的,而且失敗的可能性也很大,因為這樣的創業實踐需要承擔更大的商業風險。
(二)癡迷于典型企業案例
高中數學解題規范性錯誤與改正策略
摘要:高中數學解題的規范性對于提升學生的學習成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與影響。因此,對學生解題規范性的研究會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教師的教學效率,進而對學生的學習成績產生積極的影響。本文從研究我國高中數學解題中常見的規范性錯誤入手,著重分析了我國數學中常見的規范性錯誤類型,從而使得學生能夠在認識到自身錯誤的基礎上對規范性錯誤給予及時的改進,從而達到提升學習成績的目的。
關鍵詞:高中數學;解題規范性;錯誤;改正
高中數學在我國現代高中教育中占據著十分重要的地位,數學成績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學生是否能夠考上較好的學校,同時數學考試也是拉開學生檔次最好的方式。因此,學生在數學解題中應避免不必要分數的丟失,在這種情形下,答題的規范性就成為學生減少不必要分數的最有效方式。因此,我們列舉了高中學生在數學解題中常見的錯誤,從而使學生能夠認識到這些錯誤,并且借助科學有效的方法避免規范性錯誤造成丟分情況的產生。
一、我國高中數學解題中常見規范性錯誤
1、選擇題涂卡出現的規范性錯誤
選擇題作為高中數學應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分值占據了60分,并且要求學生用2B鉛筆把自己選擇的答案謄寫在答題卡上。很多學生在做完選擇題時,為了減少時間的浪費,在涂卡過程中很容易出現由規范性錯誤帶來的電腦不能識別選項,甚至是忘記涂卡的現象。這種較為低級的錯誤使得學生在數學測試中很容易出現不必要的丟分,從而極大的影響了學生的考試成績。另外,由于答題卡是電腦識別選項,因此,答題卡不能夠在答題過程中進行折疊和污損,從而使得電腦能夠自動識別選項。但是,由于我國學生答題不夠規范,進而出現學生在答題過程中不小心折疊或者污損了答題卡的情況,從而出現了電腦無法識別選項的現象。
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的法律屬性及適用的匯報(城管)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是指行政機關在查處違法行為過程中,針對當事人的違法情節作出的要求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危害后果、恢復原狀的處理決定。目前,理論界與實務界對如何界定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的法律屬性存在爭議。本文試結合城管行政執法對該問題作一探析,以期拋磚引玉。
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的法律屬性分析目前城市行政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涉及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的規定可歸納為以下兩種形式:形式一,作為與行政處罰相并列的具體行政行為與行政處罰的具體種類相結合或獨立適用。例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單位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外,可以并處警告、罰款……”再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設計、施工,限期改正,可以并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已經取得設計、施工資格證書,情節嚴重的,提請原發證機關吊銷設計、施工資格證書……”等等。形式二,作為對工程建設方面嚴重違法行為的一種獨立的處理決定。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十條:“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筆者認為,第一種形式屬于行政命令。其立法依據是《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此時,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具有明顯的命令性和強制性,是一種決意行為,也不是物理行為且不具備懲戒性和制裁性。其目的基本上限于使違法行為人即時停止違法狀態。主要適用于不需處罰的輕微違法行為或者實施行政處罰時糾正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因此既不是行政處罰也不是行政強制措施,而是行政命令。第二種形式則屬于行政處罰的一個特別種類。其立法依據在于《行政處罰法》第八條第(七)項的規定,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這種形式的責令改正違法行為主要針對工程建設中的違法行為而作出的終局性的處理決定,其履行內容、履行后果和代價具有明顯的懲戒性。由于建設行為自身的不可逆性及推倒重建的巨大代價,對一個違法建筑而言,限期拆除與罰款保留(即補辦手續并處罰款)相比無疑更嚴厲的懲罰和制裁,可以說是一種“極刑”。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十條將其作為對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違法建設行為的制裁。而對影響城市規劃,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則只需責令限期改正(此處責令改正屬于行政命令包括:補辦手續和局部拆除),并處罰款。
二、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的適用現狀及建議目前,在執法實踐過程中,由于各地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對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的法律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屬性意見不一,因此,對其適用也不統一,主要有以下幾種:1.作出處罰所引用的實體法的具體罰則無責令改正內容的,有的行政機關在處罰依據一欄寫上《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并在處罰結果之前寫上責令改正字樣。如:根據《杭州市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以下處罰:罰款人民幣叁仟元。還有的行政機關分開羅列,如: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杭州市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處罰如下:1.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2.罰款人民幣叁仟元。2.作出處罰決定所引用的實體法的具體罰則條款有責令改正內容的,在處罰依據一欄不再寫《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直接將責令改正命令與處罰決定的內容合并下達,并用序號羅列。如:根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十一)項作出處罰如下:1.責令糾正違法行為;2.罰款人民幣貳佰元。3.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無論引用哪部法律法規,執法人員均不考慮責令改正命令的下達。即在處罰決定書中不下達責令改正命令,也不單獨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筆者認為以上操作方式均不妥,首先,以上例子中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均不是行政處罰因而不應該寫在處罰內容中,其次,在作出行政處罰時無須適用程序法的規定,因此在處罰決定書中引用《行政處罰法》作為處罰的依據不妥。第三,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的法律屬性應區別對待,其適用更應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處理。在操作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問題:1.各行政機關對查實的違法行為,需立即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的,應使用責令改正通知書的形式將改正的方式及須達到的要求加以說明,但對情節輕微的違法行為,可當場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在現場檢查筆錄、詢問筆錄中注明改正要求。2.法律法規規定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或者需要調查取證后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的,可以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一并注明,應與具體的罰種區別開來,無論所引用的實體法是否有責令改正字樣,都無需寫出《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字樣。如:根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十一)項,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如下:罰款人民幣貳佰元。不能寫成:“處罰如下:1.責令改正違法行為;2.罰款人民幣貳佰元。”3.法律法規規定以不履行改正行為作為處罰條件的,行政機關應單獨簽發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并依法送達當事人。4.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的命令發出后,行政機關執法人員應加強后續監管,包括對改正過程的監督和改正結果的檢查和取證。同時可采取暫扣違法物品或先行登記保存證據等行政強制措施加以保障。5.如果當事人在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按要求改正了違法行為,則應有相關的證據材料記錄和反映。
比如:改正后的照片或者現場檢查筆錄。如當事人拒不改正違法行為,行政機關可將其作為作出具體處罰的情節加以考慮并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注明,如有需要可在決定書中再次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6.如果責令改正違法行為與行政處罰決定合并在一個執法文書中下達,則執行時應將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作為結案的條件之一,而不僅僅是處罰內容的執行。7.對于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本身就是行政處罰內容的,在處罰決定書中不再重復書寫。
地鐵控制基標編程分析論文
[摘要]介紹控制基標在地鐵建設中的作用和測設步驟,總結鋪軌基標歸化改正計算的理論依據和基本方法,建立了數學模型;同時在VB6.0環境下編程實現了歸化改正點位的自動判定和改正值的自動計算。最后給出編程原理、流程圖和工程實例。
[關鍵詞]地鐵控制基標歸化改正
1.鋪軌基標在地鐵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鋪軌基標是高標準軌道混凝土整體道床的軌道鋪設控制點,精確地測設鋪軌基標是保證軌道施工質量的關鍵。近年來,我國迅速發展的地鐵、輕軌交通,對列車安全行駛的要求越來越高,這就對鋪軌精度提出了更嚴格要求,因此精確測設鋪軌基標是保證地鐵軌道高精度施工的重要環節。
鋪軌基標沿線路布設成導線形式,按精度等級可劃分為控制基標和加密基標,測設時先測設控制基標,然后,利用控制基標測設加密基標。鋪軌基標埋設位置有兩種,即位于線路中線或線路中線的一側。鋪軌基標測量的實質是按照設計線路和鋪軌綜合設計圖的要求,以一定的間隔,在線路中線或其一側測設具有精確平面坐標和高程的標志,作為鋪軌的平面和高程依據。
2.控制基標測設的一般步驟
公司董事長致全體員工的公開講話
編者按:“我改正,我創優”這六個字就像六顆子彈瞄準我的十環,擊中了我的要害,讓我倒下之后猛然驚醒。作為**的董事長,**第一次徹底反省了十二年的失誤、十二年的缺點、十二年的失敗,終于大聲高呼!我檢討,我改正。我一口氣表達了“十個改正”,就是一種態度、一種承諾、一種勇氣、一種責任、一種自信。不反省、不檢討、不改正就無法改變自己、融入團隊,不改正就不能爭先爭優、脫穎而出、超越自我。
“我改正,我創優”這六個字就像六顆子彈瞄準我的十環,擊中了我的要害,讓我倒下之后猛然驚醒:作為**的董事長,**第一次徹底反省了十二年的失誤、十二年的缺點、十二年的失敗,終于大聲高呼!我檢討,我改正:
我改正文人清高、思想保守,不夠解放、大膽;
我改正性格氣躁、缺乏綿里藏針、以柔克剛;
我改正嚴肅有余、批評過多、靈活不夠、表揚激勵太少;
我改正對屬下要求過高過急,缺乏耐心、友情關懷;
地鐵控制標歸化分析論文
1.鋪軌基標在地鐵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鋪軌基標是高標準軌道混凝土整體道床的軌道鋪設控制點,精確地測設鋪軌基標是保證軌道施工質量的關鍵。近年來,我國迅速發展的地鐵、輕軌交通,對列車安全行駛的要求越來越高,這就對鋪軌精度提出了更嚴格要求,因此精確測設鋪軌基標是保證地鐵軌道高精度施工的重要環節。
鋪軌基標沿線路布設成導線形式,按精度等級可劃分為控制基標和加密基標,測設時先測設控制基標,然后,利用控制基標測設加密基標。鋪軌基標埋設位置有兩種,即位于線路中線或線路中線的一側。鋪軌基標測量的實質是按照設計線路和鋪軌綜合設計圖的要求,以一定的間隔,在線路中線或其一側測設具有精確平面坐標和高程的標志,作為鋪軌的平面和高程依據。
2.控制基標測設的一般步驟
控制基標的三維坐標在測設之前由測繪工程師根據鋪軌綜合設計圖計算得出,測設控制基標大致分為三個步驟:
(1)初測:按三維坐標把控制基標放樣到實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