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9 0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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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起征修改論文
論文關鍵詞:起征點經濟法個稅公平效率
論文摘要:從今年1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由800元提升到1600元。這一問題引起了社會各屆的廣泛關注和熱切的討論,然而新的個稅起征點仍然是秉持全國一致的做法,在公平的方面是有許多欠缺的。此次立法因而讓人感覺仍是未能解決現實中存在的種種問題和矛盾。發展問題壓倒一切的今天,如何用經濟法的理論研究社會生活中的經濟問題顯然格外有意義。
一、引言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修改為:“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①個稅征收關系百姓切身利益,劃一條新的免稅線是否能達到預期立法目的?個人所得稅是以個人所得為征稅對象,并由獲取所得的個人繳納的一種稅。個人所得稅是各國開征比較普遍的稅種,基于它可以有效增加財政收入,調節勞動者間的收入水平,促進社會公平目標的最終實現,受到了世界各國政府的廣泛重視。但中國的所得稅法,全文僅僅14條,粗糙且可操作性性差,原來的800元的扣除標準已遠遠不能滿足現實狀況,難以體現公平。修訂個人所得稅法之前的立法聽證被社會各界炒的沸沸揚揚,最終人大采納1600元作為新的扣除標準。爭議的背后留給我們眾多有關經濟立法的理念思考。如何用經濟法理論研究這一問題就是本文探討的核心。
二、經濟法的原則
經濟法,是調整國民經濟運行過程中形成的經濟關系的經濟法律規范的總和。經濟立法必須符合經濟規律的客觀要求,并對經濟規律作用的程度、范圍和后果依據一定的條件加以利用和限制,通過立法創造條件實現客觀規律的要求。②稅收是現代社會經濟生活及其重要的組成部分,稅法也就相應的成為經濟法類中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一門。經濟法的原則之一在于平衡協調—平衡各種關系,協調各種利益,之二在于扶弱抑強,當然這在于階層的判斷而非個案的分析。從個稅起征點的調高這一事例我們就能看到經濟法的作用印記。
加強個稅流失狀態的途徑
隨著中國經濟的迅速發展,個人收入在國民經濟分配中的比例迅速提高,目前占到GDP的70%左右。這為征收個人所得稅提供了牢固的稅源基礎。而居民儲蓄存款規模的不斷擴大,以及來自國家稅務總局的資料顯示,個人所得稅已經成為自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增長最快的稅種,8年來平均增幅高達48%.2001年全國個人所得稅收入接近1000億元人民幣,成為第四大稅種。其中,來源于工資、薪金的稅收占41%,利息、股利、紅利、財產租賃等資本所得為35%.而在上海、北京、深圳、廈門等城市,工資薪金稅收占總額的比例超過60%.
然而,在我國現行諸稅中,個人所得稅卻被公眾認為是稅收流失最嚴重的稅種,被稅務部門稱為征管“第一難”,被老百姓戲稱為“征的不如漏的多”。筆者主要針對我國目前個人所得稅流失的狀況、原因和主要渠道及其巨大的經濟影響進行分析,并在此基礎上對我國個人所得稅改革和完善提幾點建議。
一、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流失十分嚴重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發生了很大的變化,1978年在我國國內生產總值最終分配中,居民個人所得只占50.5%,集體所有為17.9%,國家所得為31.6%;到了1995年居民個人所得上升到了69.1%,集體和國家所得分別為168%和14.1%.這說明了我國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明顯向個人傾斜,傾斜的速度很快,程度也很大,而這些年來我國國民經濟保持比較快的增長,因此,可以推斷這種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變化,會使我國不少居民跨入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行列。
2002年我國居民儲蓄為8萬億,據一項調查:3%的高收入階層占居民儲蓄的47%,存款的80%為20%的人所有,最富有的人早已是千萬富翁。以上這些調查結果和數據,說明我國實際上已經有了一個比較龐大的應納稅個人所得稅的居民群體。
而從我國個人所得稅實際征收的情況看,雖然近幾年由于加強了個人所得稅的征管,個稅的收入增長很快,但從總體看,個人所得稅收入仍偏低,與目前我國已經出現較為龐大的應納稅群體不相稱。
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思考
[摘要]依據財政部、人社部等五部委聯合的《關于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2018年5月1日,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三地正式開始為期一年的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本文從人口老齡化和完善“三支柱”養老體系政策背景出發,分析推進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發展的必要性。通過解讀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政策,分析其存在的問題,并結合國際經驗提出政策改進建議。
[關鍵詞]個稅遞延;商業養老保險
1政策背景
依據聯合國標準,若一國65歲及以上老人高于總人口的7%,則可判定該國進入老齡化社會。基于此標準,中國早在2000年就已經正式邁入老齡化社會,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數量為8821萬人。截至2016年底,中國65歲老人占總人口比重已上升為10.8%,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經突破1.5億人,由此可見中國老齡化速度之快,老齡人口數量之大。“銀發浪潮”時代的到來,將讓中國面臨著沉重的社會養老問題。《“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中提到,完善多支柱、全覆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構建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以及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保險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以及時、科學和綜合應對人口老齡化帶來的養老挑戰。目前,我國的“三支柱”國民養老體系存在著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具體表現為“三支柱”養老保險的失衡。“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一支獨大,在基礎養老保險中,企業繳費為20%,個人繳費為8%,其繳費率過高,降低了企業活力。由于人口老齡化速度過得快,加上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不實等因素,基本養老保險目前面臨著收不抵支的巨大壓力。“第二支柱”一直發展緩慢,2015年職業年金在中國強制建立起來,其制度尚處于定型階段,而企業年金發展接近停滯,《2016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16年底,全國僅有7.63萬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參保職工僅為2325萬人。在第一支柱支付壓力較大和第二支柱發展緩慢的情況下,大力推進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發展,無疑對我國養老保險事業有著積極的作用。
2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建立的必要性
2.1個人層面上,提高養老金替代率,保障個人老年生活質量。在中國,養老金的替代率處于較低水平。在2015年前,中國老年人的養老待遇主要是依靠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金來提供,盡管我國第一支柱相比于國外要高,但是在國際上,補充保險(職業年金、企業年金)能提供替代率為20%的養老金,加上替代率為10%的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保險,其總的替代率可達到70%,而中國的養老金替代率幾乎等同于第一支柱的替代率,約為58%,無法為中國參保人員提供充足的養老保障。推進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政策,有利于做實做大第三支柱養老保障,通過引入市場商業保險的力量,通過精算平衡,風險共擔,為參保人員提供更高的養老保險待遇,從而真正做到“老有所養”。2.2商業保險層面,推動商業保險行業繁榮,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長期以往,由于中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沒有真正地建立起來,政府開辦的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處于絕對主導的地位,極大地擠壓了商業保險在養老領域的發展空間。政府出臺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政策,將引導商業保險力量往養老領域發展,一方面可以減輕基本養老保險的財政壓力,另一方面必將使商業保險贏來發展擴張的機遇。政府實施的稅收優惠政策將作為杠桿“撬動”商業保險,同時會推動中國保險行業市場規模呈現出爆發式增長。我國如此龐大的養老需求市場將為商業養老保險注入千億級別的資金,這巨大的增量將進一步盤活市場經濟的發展,推動市場往穩中向好的方向發展。2.3國家層面,做實做大第三支柱,加快多層次養老體系的形成。鄭秉文在講述中國多層次養老保障制度時,提到,中國目前總的狀況是“第一支柱”突飛猛進,“第二支柱”積極跟進,“第三支柱”仍是相對短板。推進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補齊養老保險制度中的“第三支柱”短板,使我國真正建立多層次的養老體系。而“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協同發展,正是“政府”與“市場”協同發展,使兩者都能在養老體系中承擔各自的責任,從而辦好人民群眾的養老事業,提高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個稅免征居民消費論文
1我國個稅起征點的演進
個稅自1799年誕生于英國以來,逐漸發展為世界各個國家的主體稅種,也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1980年9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稅法》正式頒布,同時,個稅起征點定為800元。隨著中國人民生活水平和工資的提高,2005年國家將起征點提升至1600元,2007年起征點更是提升至2000元,2011年9月,我國個稅起征點再次提升至前所未有的3500元,個稅起征點在短短幾年間即實現了三級跳。從國家對個稅起征點的調整來看,主要遵循以下三個原則:一是以城鎮居民收支水平為基礎,兼顧地區性差異;二是起征點的確定與城鎮居民住房、教育等相結合,最大限度保證對居民的生活無重大影響,至少不是負影響;三是起征點的幾次提高也是為了促進居民的消費水平,中國居民不像美國居民等發達國家超前消費,與之相反,中國公民收入多用于儲蓄,隨著起征點的提高,將會拉動內需,刺激消費。
2個稅起征點提高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關系
個稅起征點的提高自然意味著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而收入或者說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是消費的最重要因素,當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提高時,其消費也會隨之增加。那么我們這里先定義一個機會收入,機會收入完全是因為個稅起征點調整后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并不包括因其他原因而引起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變化。機會收入是指個稅起征點調整后居民的應納稅額和起征點未調整時的應納稅額之間的差額。我國歷次的個稅起征點調整都是針對工資薪金收入扣除相關合理費用后的調整。同時在2011年個稅起征點的調整過程中將9級超額累進稅率變為7級超額累進稅率,這使得不同收入者納稅所對應的納稅級距也發生了變化。我們以級距點為例進行分析,原先的3500元在調整后不再征收個稅,即相應的機會收入為125元,這完全是由于個稅起征點調整后產生的居民機會收入。同理可得在8000元、9000元、10000元這三個級距點機會收入會達到峰值的480元,之后逐漸降低,到達38600元時,機會收入變為0,之后機會收入開始為負。居民的收入與機會收入之間大致呈“倒U形”關系,即低收入階層的機會收入也比較少,達到8000~10000元的中等收入階層,機會收入達到了峰值,之后在高收入階層中,逐漸變為0,并開始逐漸變為負數,這個時候,國家對于貧富差距的調整政策顯現出來,收入越多,所征收的稅也越多。同時,也有學者指出,居民的邊際消費傾向與收入水平也大致呈“倒U形”的關系,即中等階層的邊際消費傾向比較高,而處于兩邊的低收入和高收入階層邊際傾向比較低。這主要是由于高收入階層消費傾向趨于飽和,機會收入的增加和減少對于他們的影響不大,所以他們的邊際傾向變化幅度不大。與此相同,對于低收入家庭,雖然個稅起征點的調整使得他們的機會收入增加,但是這些還不足以使他們有較大的消費傾向,也只能產生有限的幅度變化。
3個稅起征點的調整影響上海市居民消費
3.1個稅免征額調整影響上海市居民消費水平(絕對數量上)
個稅改革亟待“劫富濟貧”
每個月工資單上的扣稅數額,漸漸成為工薪階層拿到工資后最關注的欄目。
在XX某國營企業上班的朱小姐每月拿到手的工資3000元左右,平均每月扣稅數額在200至300元不等,所扣稅額占她實際收入的10%左右。
毫無疑問,朱小姐所在的企業照章納稅,
并沒有多克扣她一分錢,但稅款的多少,已經讓朱小姐十分敏感了。
類似朱小姐這樣的中等收入人群,已經成為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主要來源,然而,他們只是工薪階層。
國家稅務總局4日11日公布,今年第一季度,全國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共完成1907億元,同比增長34%,增收484億元。4月27日,國家統計局公布,在未扣除價格變動因素情況下,一季度城鎮居民人均工薪收入為2160元,同比增長8.4%。來自國家稅務總局的資料顯示,個人所得稅已經成為自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增長最快的稅種,平均增幅高達48%。目前全國個人所得稅收入已成為第四大稅種。其中,來源于工資、薪金的稅收占41%,利息、股利、紅利、財產租賃等資本所得為35%。而在XX、XX、深圳、廈門等城市,工資薪金稅收占總額的比例超過60%。個人所得稅稅制的改革,不由得普通人不關注。
個稅扣除制及對中國的啟示
個人所得稅扣除制度(簡稱個稅扣除)與納稅人的利益息息相關。個稅扣除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基于稅收的公平原則,哪些費用應該扣除;二是哪些費用在現有條件下可進行多少程度的扣除,這需要考慮當時的宏觀經濟政策、財政承受能力、稅收征管能力等因素;三是分項扣除標準的確立,這是一個技術層面的問題,同時也涉及到與社會政策的匹配問題,如彌補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等。國外對個稅扣除有各具特色的規定,其中有些做法還是值得我國借鑒的。
國外的個稅扣除制度
1.美國。美國的個稅扣除分兩部分:一是寬免額。對每個納稅人及其撫養的家屬都給予了個人寬免額,每人每年的寬免額都相同,但每年均有所調整。另外,美國的個稅扣除對納稅人的生計問題考慮得比較周到,在寬免額中考慮了家庭總收入、撫養未成年子女、贍養老人等,切實把量能納稅的原則貫徹到每個規范和制度中去。二是扣除。扣除分為標準扣除和分項扣除,納稅人可視情況選擇其中一種。標準扣除是對納稅人規定一個標準扣除額;分項扣除即把某些支出項目累加起來一并扣除,包括醫療費用、家庭住房抵押貸款利息、偶然損失、慈善捐贈、某些稅款及其他雜項費用。此外,美國的個稅扣除還實行稅收指數化,即根據物價指數或通貨膨脹的幅度等對寬免額或扣除標準額進行略微調整。
2.英國。英國的個稅扣除包括費用扣除和生計費扣除。費用扣除是指扣除與取得的收入有關的一些費用支出,這些費用必須是為了完成經營活動而支出的,如差旅費、廣告費、教師購買書籍支出等。生計費扣除主要包括單身個人扣除、已婚夫婦扣除、妻子勤勞扣除、單身及夫婦老年人扣除、額外人口扣除、寡婦喪居扣除、贍養親屬扣除、管家扣除、兒女服侍扣除及盲人扣除。具體扣除額依每年的通貨膨脹率而不斷調整。
3.日本。日本的個稅扣除完善地考慮到了從人文關懷到社會公益發展的各種扣除:首先,它把過去三年中發生的純損失或雜損失的金額轉入扣除的范圍,以免增加納稅人的額外負擔。其次,它按性質的不同分為人的扣除、額外負擔的扣除、醫療扣除、保險費扣除、社會公益事業的扣除。第三,始終貫徹量能負擔原則。比如對人的扣除,考慮到了個人所得中供維持本人或其家庭最低生活限度的那一部分。
4.德國。德國個人所得稅制度規定,個人的總收入分為兩大類:一類為盈利型收入,包括農林業、工商業和自由職業盈利型收入,是指從事這類職業所獲的經營收入扣除經營成本的凈利潤部分。另一類為結余型收入,由工資薪金、資本盈利、租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組成。總收入扣除各種支出后才成為征稅基數,這些支出包括:子女的撫養費及培訓費、老年生活費、親屬贍養費(父母無收入或低收入者)、家政服務費(如請保姆)、上年虧損額和意外負擔額等。另外,對利息稅也有免稅額,起征點為:單身1551歐元,夫妻3101歐元。
個稅改革研究論文
個稅改革一石激起千層浪,各界人士熱議、激評此次稅制改革。但一些議論中卻存在著諸多嚴重誤解、誤判與誤讀傾向。及時廓清這些看法十分必要。
第一種思想傾向認為,此次個稅改革就是“新時代的均貧富”。
人們樂于談論“均貧富”話題,在于人們身陷于社會貧富差距的無奈與無助。當國家利用巨大的經濟杠桿來調節財富分配的時候,得到改變的并非只有經濟政策,還有經濟熱潮下人們躁動的情結與心態。個稅被賦予更多更大超出它本身機制的期待,根本無需用時間來證實就可以說,這顯然是個稅無法承載之重。
稅收屬于二次分配范疇,它對于貧富差距的校正,其幅度與范圍都是有限的。貧與富差距大格局,是在第一級生產關系中鑄就的:資本獲利潤,土地獲地租,勞動獲工資。擁有什么樣的生產要素,就憑什么在經濟活動中獲取經濟報酬。在有資本參預運行的市場經濟中,勞資之間的收益不能同日而語。就是在勞動者范圍內,不同地區,不同工種,不同行業,不同“領色”,收入也霄壤之別。稅收作為調節器,只是在大格局分配之后的小調整。這一點,無論如何也不要期望過了頭。
進一步講,在國家稅源中,個人所得稅只是一個小稅種。2004年全國征收個稅1700多億,占稅收總量不到7%。所以,稅制改革決不可能全面糾正分配不公,也決不可能大幅縮小貧富差距。
不過,也不能小看個稅改革,因為它確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輕窮人的稅負,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富人本應承擔的稅負。
兩會個稅改革的報告
敬愛的黨支部:
今年兩會上。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修改后的個稅起征點可望從目前的元提高至3000元,國務院原則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并決定該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且現行的九級稅率也可能作出相應調整,減少稅率檔次擴大級差,從而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稅負。
個稅改革可以使中低收入群體將受益。十一五”期間,進一步減少社會貧富差別。眾所周知。國民收入分配向政府與企業傾斜的現象日趨嚴重,居民收入占比偏低。國多年來稅收收入增速高于gdp增長,也高于中低收入人群收入的增長速度,特別是當前,對個人收入起調節作用的個稅改革也顯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迫切。個稅起征點提高后,更多中低收入群體將被納入免稅范圍,有利于為中低收入者降低稅負。總理日前與網友在線交流時指出:這條措施進去以后,會使整個中低收入的工薪階層受益,無論是工人還是干部,以為是最直接也是最簡便的方法。這是政府今年給老百姓辦的第一件實事。
當前大幅度地提高個稅免征額也有利于撫慰消費拉動內需。盡管目前工薪族所納個稅占個稅總收入的比例較大。有可能會使工薪族因少納稅而致財政減收,大幅度提高工薪所得個稅免征額。但也應該看到工薪階層的稅負減輕了消費能力就會隨之增強,工業品、農產品市場需求就會相對旺盛,這反過來又會撫慰工農業生產,一些生產和銷售企業就會因此而創造更多的稅收,最終將會彌補、甚至逾越因個稅免征額上調而帶來的減收。
不久的將來。屆時我也將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納稅人”因此,就要著手開始找工作的事宜。個稅改革與我之間也是密切相關。隨著改革開放水平的逐步加深,中國的整體實力有了質的提升和飛躍。此次大幅提高個稅起征點,標明了政府讓利于民,藏富于民的決心。今年的全國“兩會”上,無論是大會發言還是小組討論,民生問題”代表委員們談論最多的主題,也一直強調,要讓老百姓過上幸福的生活”代表委員談物價,話民生,聊幸福,無不希望政府能夠給老百姓以實惠。而要想老百姓幸福,首先就得讓利于民,真金白銀,不打折扣。雖然發展過程中,正在或者即將面臨無數大大小小的困難,但正是因為有了這樣一個始終把人民冷暖幸福裝在心間的政府,相信,一切困難都是紙老虎。
通過學習此次兩會。更堅定了努力向黨組織靠攏、爭取早日入黨的決心。身為一名當代大學生,看到黨堅持執政為民的決心和能力。不只要學好本專業,還應該花更多的精力了解國家大事,更要始終堅定不移的學習黨的規章政策,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
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調研報告
【摘要】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是融合了稅收政策和商業養老保險的一種創新產品,對于減輕國家的養老壓力具有積極作用。課題組抽樣選取部分長沙居民進行問卷調查,探究開展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關鍵詞】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社會調研;湖南
一、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涵義及發展
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是將稅收政策和商業養老保險融合在一起的一種新型保險產品。投保者在退休之前用來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的保費不需要納稅,將來申領退休金的時候,由于自身收入逐漸降低,其納稅額度也會相應下降。這類型保險是通過減少投保者的納稅額度來吸引更多的群眾購入商業養老保險,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激發出客戶對于保險的巨大需求。之所以推崇遞延納稅,原因在于個稅遞延既具有刺激個人投保積極性和發掘商業保險潛力的雙重效應。同時,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兼具保險和投資的雙重功能,既符合根深蒂固的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穩健性,又兼顧到中華民族歷史中的進取性。[1]個稅遞延養老保險在發展中需要不斷嘗試和總結經驗。天津濱海新區于2008年進行了首次嘗試,雖然因30%的稅收優惠比例、稅務法律法規的缺失等原因最終夭折,但為其他地方的嘗試提供了借鑒。
二、湖南人口老齡化特征及影響
(一)湖南人口老齡化特征。1.湖南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2017年湖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6年湖南60歲及以上人口為1201.07萬人,2017年則達到1245.9萬人(表1)。2010年到2017年老齡化程度逐年遞增,2010年老齡化程度為14.54%,2017年老齡化程度達到18.16%,超過17.3%的全國水平,位居全國前十位。2014年至2017年老齡化程度分別較上年上升0.59%、0.45%、0.44%、0.56%,說明湖南近5年老齡化程度日益加深。2.湖南人口高齡化日趨明顯。伴隨老齡化進程的還有人口高齡化。從表2可見,2013~2016年湖南80歲以上老人逐年遞增。2013年,80歲高齡老人有132.38萬人,到2016年已經增長至150.69萬人。2016年80歲高齡老人較上年增長4.81%,其增長率高于60歲老年人增長率,80歲以上人口占60歲及以上人口的12.57%。未來隨著醫療條件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的保健意識越來越強,高齡老人所占比重必將逐年攀升。3.空巢化嚴重。計劃生育政策改變了原有的大家庭結構,家庭規模縮小,城鎮中大量“421”家庭出現,加上獨生子女外出求學、就業、婚嫁等原因,導致大量空巢家庭的出現。由表3可見,2013~2015年湖南空巢率逐年遞增,2013年空巢率為28.45%,2015年空巢率高達53.26%,超出全國1.36個百分點。長沙市2015年身邊無子女共同生活的空巢老人高達62.5萬人,占全市老年人口的50%[2]。湖南地理位置臨近廣東,城鄉勞動力流向廣東、江浙等沿海地區打工或者創業,可能是造成空巢率激增的主要原因。4.失能老人比重高。《2016年湖南省老齡事業發展統計公報》數據顯示,2016年,全省完全失能老年人62.16萬人,部分失能老年人130.04萬人(表4),全部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占65歲老年人口的23.98%[3]。失能老人不但需要生活起居方面的照料,同時還需要醫療護理和養老保健。(二)湖南人口老齡化造成的社會問題。1.基本養老保險金難以滿足養老需求。《2016年湖南省老齡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16年底,城鄉居民60歲及以上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數達953.95萬人,比上年增加22.46萬人[3]。在完善的養老保險系統中,基本養老保險是其中一個重要支柱,但隨著不斷增加的退休人數、逐漸減少的勞動力數量,基本養老金的供給狀況與實際的需求量之間出現了嚴重失衡,甚至已經產生較大沖突。2.激增的醫療與護理需求。數據顯示,湖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社會統籌賬戶的報銷比例為82.4%,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為63.2%[3]。在銀發時代背景下,實際的報銷比重根本無法充分滿足老年人逐漸增加的醫療服務需求,這對我國的養老保險事業提出了新的要求。3.養老服務供給不足。截至2015年年末,湖南省配備的各種類型的養老床位總數是27.5萬張,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數23張,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分別是36.5%和22%[4]。由此不難看出,湖南的養老服務供給難以滿足人口老齡化帶來的養老需求。從養老服務內容上來說,現有的養老機構職能滿足基本的家政服務,忽略了老年人情感需求,對金融理財、法律咨詢等養老金融法律服務關注更少。
我國個稅設計論文
論文關鍵詞:個人所得稅設計科學
論文摘要:稅收設計的是否科學、合理、有效及公平,直接影響到社會的和諧穩定及國家財政的收入,甚至政府的運作。特別是個人收入所得稅,作為直接稅種,有很強的政策性,隨著個人收入所得稅占財政收入的比重越來越大,影響也將越來越大,征收的多與少,不僅可以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高與低,而且,直接影響到公民的負擔能力和生活質量。
從某種意義上說,社會公平是通過分配來實現的,而作為占我國財政收入95%以上的稅收,卻沒能在調節二次分配的公平中更好地發揮作用。實際情況是我國基尼系數已超過國際公認的0.40警界線,達到0.47,城鄉收入相差18倍。這說明我國現在社會財富越來越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兩極分化越來越嚴重,收入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因此,科學地完善財政稅收制度,調節收入分配,保護效率,促進公平是國家經濟穩定發展的當務之急。因此,個人收入所得稅設計的科學性尤其重要,它能具體體現社會的公平稅負,設計的過于簡單,平均主義,本身就存在不公平,設計的太過繁復,既不經濟,也無效率。
一、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存在的問題
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自從1980年開征以來,為國家財政收入的增加作出了貢獻。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個人所得稅設計不可避免地帶有計劃經濟時代的烙印,難于滿足當今市場經濟時代的需要,陸續暴露出個稅設計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現行個稅的設計思想,跟不上時展的步伐。現行的個稅設計思路是以舊的傳統觀念為基礎的,即計劃經濟模式,普遍采用源泉征稅,并一直沿用到今,沒有將納稅人放在平等的地位考慮,不符合當前以人為本、和諧社會的治國理念。如:個人所得稅的征收65%以上來自工薪階層的工資,而對納稅人其他方面的收入,非工薪階層的收入,實際征收的卻很少。由于沒有采用個人收入所得申報納稅作為征稅的依據,導致稅務部門無從著手對每個人收入進行監控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