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法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9 15: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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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D工法與SMW工法技術經濟對比探討
[摘要]TRD工法與SMW工法具有獨特的經濟優勢,在面對不同場景時,可有效保障施工質量。二者具有各自特征,在應用對比過程時,須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完成分析。就TRD工法與SMW工法技術經濟對比分析展開討論,研究兩者的有效應用,提出TRD工法與SMW工法對比、TRD工法與SMW工法的造價指標對比對策,為同類工程提供參考。
[關鍵詞]TRD工法;SMW工法;經濟對比;研究分析
目前,我國城市化發展逐漸加速,軌道交通、高層建筑等不斷快速發展。在基坑施工中,整體隨著“大、深、遠”的目標前進。深基坑施工主要采用SMW工法樁的施工工藝,通過連續墻、MJS工法、高壓旋轉噴樁柱等工藝完成。隨著我國社會經濟實力的增強,TRD工法具有明顯的應用潛力,可以保障建設模式,使其形成經濟成本控制。從施工原理方面,由于TRD工法與SMW工法極為接近,為此對二者的技術經濟進行對比和比較。
1TRD工法與SMW工法技術原理分析
1.1SMW工法技術原理
SMW工法技術原理利用多軸攪拌機完成土地分割,從鉆頭端部將水泥漿注入土體,完成充分攪拌,在各施工平面之前采取重疊塔接施工。水泥土混合體未完全干透前,插入受拉材料(通常選擇H型鋼)作為應力加強材料[1],保證水泥變硬形成強勁的復合圍護墻體。該墻體作為地下開挖機層的止水結構,采用三軸型斷絕攪拌機。SMW工法構造簡單,具有高效止水性、工期短、造價低的優勢,對周圍的生態環境影響較小,適用于城市深基坑工程。
建設施工工法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本市工程建設工法的開發和應用,推動企業加大技術創新力度和技術積累,根據原建設部《工程建設工法管理辦法》(建質[2005]145號)和《上海市工程建設工法管理規定》(滬建交[2006]104號),由市建設交通委科技委技術評定,經我委審核批準,現公布下列71項2007-2008年度上海市級工程建設施工工法。
第一項《土壓平衡式雙圓盾構施工工法》。由上海市基礎工程公司申報。
第二項《玻璃鋼夾砂管頂管施工工法》。由上海市基礎工程公司申報。
第三項《預應力鋼筒混凝土管施工工法》。由上海市基礎工程公司申報。
第四項《大直徑泥水平衡盾構進洞施工工法》。由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申報。
略談農民工法律援助的對策
一、完善農民工法律援助的必要性
(一)實現農民工救濟權的需要
根據“無救濟,無權利”的理念,救濟權是一國公民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我國2004年3月14日通過的《憲法修正案》明確規定了“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這里的人權自然也包括對農民工救濟權利的尊重與保護。《勞動法》第79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庇纱丝梢?,農民工的救濟權也是勞動權的一項重要內容。《憲法》和《勞動法》所保護的勞動權必然包含農民工的救濟權。
(二)服務政府的必然要求
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要進一步“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服務型政府應當及時回應公民的需求,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應當一切從公民的利益出發,前瞻性地預測公共需求并采取行動。在法律援助方面,政府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參與援助的統籌者和協調者,其服務對象是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全體社會公眾。
(三)和諧社會的應有之意
農民工法律移動教育分析
一、農民工法律移動教育系統的整體設計目標
在相應的移動教育理論前提下結合我國農民工特點,建立起目標明確、對象特定、操作便捷的農民工法律移動教育系統,這是設計上的整體思路,根據設計思路,確定以下幾個設計目標。1、教育對象定位。在設計的過程中我們首先需要考慮到使用對象的基本情況,主要考慮四個方面教育對象的自身特點、學習需求、學習習慣和知識基礎。在上述思路下全面分析農民工的情況,依據其習慣與需求結合法律知識的整體框架來設計。2、系統資源庫特色。系統資源庫需要滿足各類法律知識學習需求,具有一定的多樣性,農民工法律教育系統是針對農民工設計的,應當在具備滿足農民工基本法律知識學習的同時將內容設計為通俗易懂且與農民工息息相關的法律條文或案例,便于農民工理解的同時能夠激發農民工的學習興趣。3、移動教育特點。同傳統教育相比,移動教育具有不受空間和時間限制的特點,因此農民工法律移動教育系統的設計應當緊緊圍繞移動教育支撐理論,努力構建一種不受時間和空間限制的學習平臺,具備相應的情景模式,注重將普法教育與農民工生活實際聯系起來,使農民工能夠隨時隨地在生活中、工作中實現法律知識的學習。4、系統特色。使用移動教育終端學習的人群大多時間相對松散,通常是在零碎時間進行學習,單次學習的持續時間相對較短,因此不能讓系統過于復雜,整體上應當從簡,系統操作簡便化、功能導航便利化、系統操作智能化,最大限度地適用與農民工的法律知識學習條件。
二、系統設計原則
農民工法律移動教育系統的設計應當突出“教育”和“移動”這兩個特色,詣在幫助農民工能夠在隨時隨地實現法學知識學習。系統設計者或教育者能夠通過系統實現教育設計,將相應知識傳授給農民工群體,農民工能夠利用零碎時間進行學習,同時教育者與農民工能夠實現有效交流,這是該系統設計中“移動”和“教育”特色的體現,因此系統設計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1、個性化原則:農民工能夠根據自己的時間安排,自由選擇學習內容并安排學習進程,能夠根據個人喜好自由學習,使法律知識學習具有高度的自由性特征。2、交互性原則:移動教育平臺不同于實體課堂之處就在于其基本不受到空間的限制,不僅僅是學習安排不受空間的限制更多的是學習者和教育者之間的交流不受空間限制,農民工法律移動教育系統的設計應當具備類似社交軟件的交互功能,多個農民工學習者之間的交互和教育者與農民工之間的交互兩個方面。3、兼容原則:移動教育系統的載體是各種各樣的移動媒體設備,而不同的移動媒體設備搭載的操作系統不同,對不同的軟硬件的支持也不同,因此系統設計時應當保證其與各種操作系統能夠兼容,保證絕大多數的農民工能夠通過自己的移動設備進入系統學習。4、安全原則:根據一般的移動教育系統設計思路,使用者在教育系統中進行學習和交流需要有一個身份識別即所謂的IP或ID,根據我國網絡安全的實名制要求,移動教育平臺在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教育支持的同時應當保障農民工個人隱私在移動平臺中的安全性。5、擴展原則:任何系統都需要不斷完善和更新,同時農民工在不同的階段對法律知識的需求也會有所變化,因此考慮到移動教育的發展可能,移動教育系統設計不能“太滿”,應當具備相當的擴展性,能夠根據使用者需求變化和系統技術進行不斷更新和改進。
三、農民工法律移動教育系統的運用
1、系統選擇?,F階段相對成熟的可應用于移動教育的通訊技術主要有三種,分別是WAP無線協議技術、GRPS通用分組無線業務和基于SMS短消息服務技術,根據三種技術的適用范圍和農民工移動教育的使用條件,農民工法律移動教育系統的開發和使用采用SMS短消息服務技術進行開發最為合理。這是由于SMS短消息服務技術開發相對較早,是已經實現大范圍覆蓋的移動通訊技術,并且與絕大多數手機設備相兼容。同時具備操作簡便、響應迅速、成本低廉的特點,與農民工文化素質相對較低、生活水平較低并廣泛使用中低價位手機的現狀相適應,因此在三種移動教育通訊技術中,使用SMS短消息服務技術作為農民工法律移動教育系統底層技術支持最為合理。2、短信收發服務。信息收發是移動教育的最基本形式之一,系統應當搭載短消息處理服務器,其主要具備短信處理、信息顯示監控、智能回復、垃圾短信過濾、日志和系統參數配制幾個模塊。其主要負責接收農民工發來的短消息,并根據關鍵字進行自動索引,從而將數據庫中已經處理好的回復內容反饋給農民工,實現農民工和移動教育系統之間的交互行為。3、交互功能。遠程教育不同于傳統課堂,其最大的特色之一就是能夠突破時間空間的限制實現實時交互。上述的短信收發服務在結合自動回復服務的基礎上能夠實現較為簡單的交互行為,但是也有直輸式教育、交互性差、互動功能弱的不足,在農民工具備一定的法律素養之后該種模式的教育效果會降低,根據現代教育理論和遠程教育技術理論,通過交互式設計實現教育系統中不同角色之間的互動是為使用者提供更廣闊的學習空間、學習環境的重要支持。1)農民工學習者和法律教育者之間的交互:本系統的設計主要的使用對象為農民工使用者,因此農民工使用者即系統自主學習的主要群體,其能夠遠程接受法律教育者為其制作的學習安排或教育信息,同時通過系統提供的平臺對教育者提出問題或進行留言,而教育者也可以通過系統進行問題答復和留言回復,通過這種一問一答的形式使農民工學習者和教育者之間以法學問題或生活問題進行交流,實現學習上的互動。當系統整體穩定后可以進一步將語音輸入模塊植入系統,使農民工學習者可以和教育者進行直接的語言互動,這將極大地提高系統使用效率和學習效率。2)農民工和法律專家之間的交互,農民不僅僅有法律知識的需求,有時農民工也需要法律服務的需求,如當遇到老板拖欠工資這類事件時,其需要專業的人員提供專業的幫助,那么系統應當在數據庫構建時將職業律師的信息納入,同時構建農民工和職業律師之間的交流通道,方便農民工尋求法律咨詢服務或法律援助。3)職業律師和法律教育者之間的交互,很多法律問題是極為復雜的,有些時候農民工提出的法律問題是教育者無法解答的,那么教育者在此時也需要尋求幫助,即該系統在實際使用的過程中不僅僅能夠實現單邊互動,而是能夠進行多邊互動,當教育者無法解決農民工的問題時能夠隨時接入職業律師的角色并尋求幫助。
企業農民工法制教育實踐途徑
在新型城鎮化背景下,提出了以人為本、公平共享的原則,這是對傳統城鎮化所面臨的二元結構失衡問題的必要性調整。新生代農民工是我國產業工人和勞動力市場的主力軍,為了保障其基本權益,消除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存在的主要障礙因素,黨的十八大報告中重點強調要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增強農民工的法治觀念和守法意識,確保其在城市生活中能夠產生強烈的幸福感和歸屬感。
1新型城鎮化發展背景分析
在傳統城鎮化進程中,由于受到一些內外因素的影響而產生一系列矛盾和問題,包括建設用地的低效使用和粗放管理、城市分割現象嚴重、城鄉綜合發展水平差距較大、農民工處于“亦城亦鄉”的兩棲生活狀態等。故在這種大環境下,我國城鎮化轉向包容性發展,“新型城鎮化”這一發展概念的提出,一方面有效避免了城鄉結構失衡問題的進一步發展與擴大;另一方面則是在此基礎上對城鄉結構的進一步轉型調整[1]。對于新生代農民工來說,新型城鎮化是解決其邊緣化問題的關鍵,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了解當前新生代農民工的生存狀況、權利保障和主觀感受等,有針對性、目的性地推進新生代農民工的市民化,以新生代農民工的城市融入度和幸福感作為考量指標,從根本上解決這一群體所出的“兩棲”困境。
2新生代農民工的概述
與老一代農民工相比,對新生代農民工在文化教育水平、接受新事物能力、職業期望值、物質和精神享受等方面要求較高。新生代農民工在實際生產生活中會產生一種強烈的城市化融入感,但由于傳統的城鄉二元制度結構下的身份、權益與技術等原因的影響,這一群體常受到歧視或不公正待遇,難以完全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因此,關于新生代農民工的城市融入問題成為了新型城鎮化進程中不容忽視的話題,為了更好地保障新生代農民工能夠適應和服務于城鎮化等建設需要,有必要將城鎮化納入法制軌道,這就要求身處其中的人們必須具備基本的法律知識,這一點《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6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中也有所明確。如表1所示為新老兩代農民工法律法規認知的比較。
3企業對新生代農民工法制教育的現狀分析
職工法律援助服務工作總結
今年以來,縣總工會認真落實全市工會法律工作會議精神情況,深入開展工會法律援助服務工作,全面加強職工法律援助維權服務機構建設、隊伍建設、制度建設及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現總結如下:
1、加強職工法律援助服務機構建設
縣總工會建設一體化運作、一站式服務、開放式辦公的“職工綜合服務大廳”,設立了法律援助、職工信訪等服務窗口,服務中心增設法律援助維權服務工作人員1名,聘任兼職法律顧問1名。并對外公開12351職工服務熱線電話,今年以來共受理職工對合法權益的訴求7例,解答職工對有關政策法規和工會相關業務的咨詢22人次。
依托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和職工培訓中心,先后掛牌設立了“勞動爭議調解中心”和“勞動爭議調解員培訓基地”,明確了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領導小組,由法院、縣總工會分管領導和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法院為3名受聘的勞動爭議案件特邀調解員頒發了聘書,其中工會干部2名、律師1名。今年以來共接受法院委托、邀請調解勞動爭議4例,經過調解達到和解的3例,減少了勞動爭議法院訴訟案件,有效維護了和諧的勞資關系和社會穩定。
2、加強職工法律援助服務制度建設
一是制定法律援助工作職責和業務標準,明確了為勞動權益受到侵害的職工和農民工提供法律咨詢、訴訟、參與調解仲裁,進行法律援助;開展勞動爭議調處工作,及時介入工資拖欠、工傷賠償等各類勞動爭議等職工法律服務職責,積極組織法律援助工作人員開展法律援助維權服務,保障職工特別是困難職工、農民工及時獲得法律援助,做到“有求必應、應援盡援”。二是與縣法院、企業工會組織三方聯合建立了勞動爭議調解預防排查制度、工作例會制度和工作臺賬制度,對用工單位在規章制度和合同管理方面加強幫助、引導,使勞動合同爭議的預防和調處有了更為詳盡、規范的制度保障。三是建立了主席值班信訪接待制度。對集體上訪、群體性事件和黨委、政府交辦事件,采取事前協調和仲裁庭依法仲裁相結合的辦法,認真調處。
建立職工法律援助站事宜
維護困難職工的合法權益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組成部分。為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促進我區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全面履行工會組織的維權職能,根據我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區總工會與區司法局研究決定成立區職工法律援助站,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援助對象
根據《市區法律援助辦法》的規定符合下列條件可獲得法律援助。
(一)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確需法律幫助的;
(二)持有區常住戶籍證明(在本區內企業工作的職工);
(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和其他有特殊困難的。
青年員工法制教育方法和對策研究
近年來,企業員工中青年員工所占比例越來越高,員工新老交替日趨明顯,企業引進的青年員工大多是受過高等教育的高校畢業生,具有高學歷、接受事物快的特點,來到企業后具有強烈的優越感,希望進入企業就受到認可重用。在現實的生活和工作中,心理易受情緒和外界事物的影響,產生過激的行為。為此企業幫助和引導青年員工樹立正確的“三觀”意識以及民主法治、誠信觀念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就成為企業持續和諧發展的迫切需求。在這種情況下,青年員工法制教育工作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加強青工法制教育的方法
完善基礎信息,了解青年成長動態。建立青年員工基礎信息檔案,了解青年員工基本情況,在工作和生活中給予更多的關注,為法制教育的有效開展打下基礎。成立領導小組,完善工作機制。一要成立活動領導小組,明確職責。黨政一把手擔任組長,下設領導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具體分管此項工作,團支部書記負責具體工作的開展。在明確責任人及工作職責的同時將青工法制教育工作列入相關人員月度目標卡。二要結合單位生產經營實際及青年崗位特點制定方案,確保落實。三要增強教育力度,使青工法制教育常態化。作為活動的實施者,要充分利用主題黨日、團日、重要節慶日、重要活動和重大事件機會,適時提高法制教育的頻率和規模,積極引導青年員工樹立健全的法制信念,讓青年員工更加重視民主法治和道德觀念,提高青年員工知法、懂法能力。四要心中以青工為先,堅持深入青年、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傾聽青年員工呼聲,反映青年員工意愿,代表青年員工利益。調動青年員工積極性和主動性,發揮青年員工的力量與智慧,為建設和諧平安企業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證。加強宣傳引導,提高青年參加法制教育的積極性。一是干部帶頭,武裝頭腦。作為領導小組成員,首先要從自身做起,廣泛關注時政要點、輿論氛圍、重要事件等,掌握單位各項制度規程、國家法規,提高做好法制工作的本領。二是廣泛宣傳,人人發動。以青年員工關注的微信、QQ等網絡平臺為主,黑板報、宣傳欄、專題會議等宣傳形式為輔,從意識形態、思想道德、法制觀念等方面進行灌輸,使法制工作意義、目的、內容深入到每一名員工心里,喚起人人參與的熱情。三是堅持不懈,形成氛圍。有機地將法制教育宣傳融入到企業生產之中,在企業范圍內形成人人關注、人人重視、人人是教育者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青工法制教育的對策研究
企業青年員工文化程度高,信息來源廣,對新科技、新知識有著強烈的追求欲望。因此,對青年員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不能千篇一律,要根據青年員工不同的思想實際,提出不同的教育內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才能取得良好效果。以企業發展前景和關懷激勵青年,提升青年員工獲得感。企業良好的發展前景是青年員工共同愿景和最好的激勵。青年法制教育工作應著眼于鼓舞青年、激勵青年,增強其自豪感、榮譽感、使命感和獲得感,讓青年員工自覺熱愛企業、奉獻企業。二是要為青年員工的發展搭建平臺,提供展現自我的機會,加快青年人才脫穎而出。三是要以人為本,倡導“快樂工作,健康生活”的理念,切實關心青年員工的工作和生活。要讓職工切實感受到大家庭的溫暖,逐步培養起主人翁意識和責任心,并把感情和責任融入工作中。結合青年員工的特點,創新法制教育方式。當代青年員工的一大特點是崇尚現實、個性獨立多變,追求多元化和多樣性。因此,要采取多種形式相結合開展青年員工法制教育活動,如:推行互聯網+法制工作方法,為青年員工網絡交流互動創設渠道;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參觀教育展,為青年員工感悟家國情懷提供保障;組織身邊先進人物事跡分享,為青年員工崗位成才樹立榜樣;開展思想道德教育,以表現親情、友情、愛情主題影片,讓青年員工感悟“大愛”情懷與責任;開展法制專題研討,集中觀看《庭審現場》《為了母親的微笑》等法制教育影片,青工之間分享身邊法制案例為青工學法、敬法、守法提供理論保障。
企業文化與理想信念相結合,促進法制教育開展。理想信念與企業文化之間存在密切聯系,好的企業文化能夠帶動青年員工思想理念,通過企業文化建設與理想信念教育工作的有效結合,促進青年員工對企業文化的認同,把青工的思想引到正確的軌道上來,從而使他們能夠將個人的發展與企業的發展聯系起來。不斷加強企業文化建設,不斷開展各種有益的文化活動,不斷帶動青年員工積極進取,從而有效促進法制教育的開展,為創建“和諧企業、平安企業”奠定堅實基礎。
箱梁結構工法管理論文
摘要:作者通過建立“現澆后張預應力箱梁結構工法”的實戎,對此工法的構成、特點、適用范圍、工藝流程、操作要點進行了較為詳細的論述。
關鍵詞:現澆箱梁后張預應力工法
1前言
目前我國無論是公路、鐵路還是城市立交橋粱,多采用“后張預應力箱梁結構”,在設計,施工及驗收質量標準方面,都積累了匆當寶貴的經驗。
近幾年,建筑市場競爭激烈。相當一部分施工企業采用粗放經營,擴大外延的辦法增加在施面積。這種方法使得企業的整體素質、管理水平很難提高。由于企業不替于技術積累和技術跟蹤,很難形成具有本企業特色的綜合配套技術。為此,建設部干1989年頒布了《施工企業實行工法制度的試行管理辦法》。因而,我們應積極實施這一“辦法”,以提高企業的整體技術素質和技術管理水平。
2工法的含義
農民工法律援助安排意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和國家9部門《關于認真貫徹〈法律援助條例〉切實解決困難群眾打官司難問題的意見》,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經市司法局、市城鄉建設局研究決定,在全市建設領域深入開展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現就有關事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重要性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作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決定,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堅持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的科學發展觀,解決農民工問題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民工問題是我國改革開放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涌現出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他們為城市繁榮、農村發展和國家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農民工外出務工,一頭連著城市和發達地區,一頭連著農村和落后地區,他們為改變城鄉二元結構,解決“三農”問題闖出了新路,但他們又是來自社會底層的弱勢群體,其合法權益也最易被侵害,從而產生社會不安定、不和諧因素,解決農民工問題,既是改革、發展、穩定全局的迫切任務,也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戰略任務。因此,司法行政部門、建設行政機關要充分提高認識,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采取有力措施,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的手段解決民工各類糾紛,依法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對維護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持續發展的大好局面,具有重大意義。
二、明確任務
(一)司法行政部門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要密切協作,切實抓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按照“五五”法制宣傳教育規劃的要求,有針對性地加大對農民工相對集中的企業的《勞動法》、《合同法》、《工會法》、《勞動和保障法》、《工傷條例》等與農民工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宣傳力度,使用工企業依法用工,使廣大農民工了解自己的合法權益,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無力維權時,有申請國家法律援助的權利。
(二)積極開展法律服務。司法行政部門要積極引導法律服務從業人員,主動參與涉及建設領域農民工的維權訴訟、協商及調解活動。鼓勵和支持法律工作者對經濟確有困難又達不到法律援助條件的農民工,按照有關規定,酌情減收或免收法律服務費用。引導法律服務機構積極開展法律知識講座、法律咨詢等多樣化的法律幫助活動,使廣大農民工及時得到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法律服務機構對農民工維權案件要建立質量監督機制,在受理、承辦、結案等環節建立案件質量評判機制,完善監督檢查措施,確保辦案質量。對群體性農民工案件及其他重大、疑難案件要建立集體討論制度,努力保證農民工都能得到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