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范文10篇

時間:2024-01-30 09: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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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政與公民社會

【英文名】ConstitutionalismandCivilSociety*

【內容提要】公民概念是公民社會的特有概念,它界定了公民與公民之間的平等、自由的關系,揭示了公民的權利對國家公共權力的本源性。公民社會構成了對公民個體的保護屏障,并同時對政治國家形成了有效的制約。公私法的劃分對憲政具有重要的意義,私法是公民社會的基本規則。我國憲政建設應當以公民社會的建構為起點,將經驗理性與建構理性相結合,并以經驗理性為重點。

【關鍵詞】憲政公民社會私法自治經驗理性建構理性

近年來,對公民社會的研究已成為一種時尚。無論知名學者還是剛剛進校的研究生,都試圖從公民社會的視角或者以公民社會理論所特有的邏輯、思維方式為工具進行某種“學術”演繹,其中不乏真知灼見。在法學領域,一些學者對公民社會及其與國家的關系進行了極有價值的探討[①]。如美國學者阿蘭·S·羅森鮑姆認為,“西方民主社會的近代憲政主義通常都包含一種關于市民社會的思想”[②]。我國學者也認為,以公民社會為基礎形成的多元文化環境是憲政實現的一般條件之一[③],“公民社會的建設乃是憲政建設的基礎”[④]。就總體而言,公民社會的理論還不為我們所熟悉,以此為工具對憲政進行的研究才剛剛起步。本文嘗試探討公民社會對憲政的意義。

一、公民概念的憲政意義

“在近代史上,公民比任何社會人物都更有活力”[⑤]。但在憲法文獻中,“公民”僅僅被簡單地界定為具有某個國家國籍的自然人。這與“公民”概念所承載的價值蘊涵極不相稱。公民的存在是公民社會的第一個前提。EdwardShils強調,政治共同體的觀念是市民社會的一個特征,而“這一特征包含公民觀念”,“并孕育了城邦的概念,亦即一個都市以及一群有擔任公職并參與公共事務討論和決策權的公民的概念”[⑥]。公民概念是憲法學中第一個需要明確界定的、最具價值的基石范疇之一,其核心要素是公民資格。公民資格既是政治國家對其成員身份、地位的法律確認,又意味著一種公民個體自愿歸屬于政治國家的觀念。正如約翰·羅爾斯在其新著《作為公平的正義——正義新論》一書中所說的,“任何文明社會的成員都需要這樣一種觀念,這種觀念能夠使他們把自己理解成為具有某種政治地位的成員——在一個民主社會中,就是平等的公民身份的政治地位,以及了解這種政治地位如何影響他們與其社會之間的關系”[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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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公民德育教育論文

【內容提要】隨著全球化的發展,商業貿易、勞工輸出、移民和難民,加劇了全球范圍內的人員流動,使得傳統的、相對于國家定位的公民與公民教育問題成為國際社會、尤其是發達國家關注的一個研究領域。本文簡述了西方社會公民與公民教育的基本概念,公民教育的不同模式,分析了在全球化發展背景中,民族國家公民教育面臨的問題。

【摘要題】德育研究

【英文摘要】Alongwith

通過教育使個體成為一個合格的公民,這是民族國家對個體發展最基本的期望,也是教育最基本的目標。世界各國,對公民資質的要求與公民教育的內容會有所不同,但對公民與公民教育問題歷來都是十分重視的。公民教育不僅僅是一個教育問題,它也是民族國家得以凝聚、延續、穩定的根本所在。近年來,由于全球范圍內人們頻繁的跨國遷移、流動,使得公民的定位在全球化背景中超越了傳統的國家定位,對民族國家的權威、認同構成了挑戰。人們開始從全球化的視野重新審視公民與公民教育問題。本文簡要敘述了西方社會公民教育演變的歷史,并對全球化背景中的公民與公民教育進行了分析和展望。

一、民族國家中的公民與公民教育

公民問題一直以來是政治和教育中的核心問題。公民作為一個古老的概念,我們可以追溯到希臘城邦時期及羅馬共和國時期的政治形態。但是現代意義上的公民思想是伴隨著現代民族國家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因此西方民族國家對公民問題的理論探討和實施框架是以民族國家為基本分析單位的。西方國家一直認為一個健全穩定的民主社會除了要依賴基本社會結構的公正性以外,公眾的素質和態度以及行為能力具有重要的意義。西方政治家和學者極為重視在一定政治體系中的社會成員早期學習過程中所獲得及形成的政治認知和政治態度,認為這種早期形成的傾向很難加以改變,往往成為其政治自我及價值取向的一部分。因此培養公民道德感和認同感的公民教育對社會的凝聚和國家的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公民教育是泛指培養年輕一代建立一種自誠、自盛自律的公民責任的一種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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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與公民社會

信任與文明

在公共場所禁止吸煙以前,我總是先問問那些在銀行或市場上排隊的人們,抽煙是否讓他們感到不舒服,如果那樣的話,我就不點煙了。而當公共場所開始禁煙,以及所有的工作和社交場所禁煙以后,我就不再問我周圍的人是否打擾了他們。對此,我已無能為力。這種事不再是可以通過協商來解決的了,它現在完全變成了是法律和命令在起作用。在法律禁止我吸煙的地方,我當然不會抽煙,但在法律允許的地方,我也不想問別人吸煙是否打擾了他。

如果我可以吸煙,我就吸。我不再與人們協商行為可接受性的界限。擺脫了關懷而實際上是文明的重負,吸煙也因此由法律即體制而不再依靠協商和我所說的信任來管理了。為什么信任?因為通過自愿克制吸煙和自己的欲望而有益于陌生人,我會養成盡管是短暫、即時、甚至矛盾的行為方式,一種社會約束。實際上,我或者我們都向別人承諾了由未知的第三者在未定的時間里履行的象征性信用標準(盡管是微不足道的)。準確地說,這種象征性信用就是福山(1996年)和其他經濟學家用信任界定的社會資本。然而,正如我們將會看到的那樣,隨著人們協商能力的逐漸降低、信任逐漸減少,越來越多的互動領域完全由法律規定來明確,而就其本質來說,這些規定是不利于信任發展的。在任何情況下,我都不再抽煙了。

然而,上述故事的意義是兩方面的。第一,它極平常的性質來自于我們日常生活中那種經常性的互動:沒有特色,也不脫常規,只是構成我們日常生活的那種行為和互動——像排隊等公車一樣。第二,這種看似簡單的互動行為表現出這樣一種認識事實,即行為者是個體單位,他們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并有能力協調其行為影響。這種協調主要不是通過法律,也不是由傳統或者宗教習慣,而完全是通過將他者看作個體的文明認知來調節的,因為他人的偏好可以約束(或者無法約束)自己的欲望。

毫不奇怪,我們也許還可以在禮儀成規和文明規則中看到這種看似矛盾的動態,但我堅持認為這種動態對于認識公民社會的本質是決定性的。畢竟,在“請把鹽瓶遞給我”和命令別人“把鹽瓶給我”之間存在著什么差異呢?當我們用“請”字來表達我們的愿望時,不管多么正式,我們知道別人可能會拒絕。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們清楚別人的行為,因此也就知道別人的自主性。我想,那些力圖教導孩子行為方式的家長能夠認識到自主對于他們之間關系的重要性。任何經過撫養兒童成長階段的人都知道,用“請”字(即使是個無意義的詞)來表達請求是多么的重要。默認這些請求措辭是多么容易,而當連續不斷地使用“給我”用語時是多么使人發怒。

長期以來,這種話語方式已經積淀于我們的內心,而我們卻忽略了它們的基本含義。不過,只要我們肯花時間去思考,它就會很明確。用“請”和“謝謝”來表達請求是對請求實現程度偶然性的認識,并且使甚至很細微的東西成為一種象征性禮物。顯而易見,改變本來可以拒絕我們請求的事實不會以任何方式承諾實現我們的請求,并像從前一樣,“以其自由意志”而行動。一旦我們認識到可以有更多的選擇,那么我們就得承認它的作用。由此,我們也就從根本上承認了對話者的自主性。從某種意義上講,我們可以聲稱,禮儀規范就是服從的民主化:一旦在社會等級中受制于我們的上司,那么,服從就會轉變成所有(或近乎所有)互動行為的一個方面,就像共識變成現代社會結構的一個方面一樣。那些相同的社會結構將個體置于其道德行為概念的核心,在這些個體中,信任的理念被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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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公民監督的途徑

2004年2月17日,新華網授權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把黨內監督提高到了一定的高度,提出“要以對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監督為重點,敢于監督、正確監督、有效監督,真正做到領導干部的權力行使到哪里,監督就延伸到哪里。要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切實保障普通黨員的監督權利。”全國各地政府紛紛學習《條例》,重新認識了“監督”二字的意義。

其實,黨內監督固然重要,黨外監督更是一個重要的環節,畢竟在全國,黨內人士和普通群眾比起來,在人數上還是九牛一毛的。

近幾年來,中國的經濟發展可謂是突飛猛進,國民經濟總值和人均值都節節高升,中國的發展進入到了日新月異的階段。特別是加入WTO以后,國家的發展更加迅速。全國各地都響應黨的號召,投入了大筆的資金用來建設城市,用來發展文化教育事業,全國上下是一片熱火朝天的景象。

伴隨著國家經濟和文化的雙發展,與之而來的問題是健全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特別是群眾的監督職能必須提高到必要的水平。這樣一來,國家才不會出現蛀蟲,國家的建設才能在公平、公正、公開的環境下開展,才能讓全國的人民信服,獲得全國勞動人民的擁護和支持。

目前,南京為了迎接城市運動會,正在開展轟轟烈烈的城市面貌大改樣。我們的建鄴區也正趕上了這一趟發展的高速列車,力求借此機會打造出南京的“浦東”,讓河西成為南京一條新的風光帶。奧體中心的建設、多處市民廣場的建設、各種樓盤的聳立、各條主要街道的翻新,以及區政府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這一切的變化都讓我們河西新區的人民感到振奮,感到歡欣鼓舞。

但是,在改革之中,作為一名普通的老百姓,我也有自己的一些想法:職能部門學習三個代表,學習人民的好支書李元龍,大搞精神文明的建設,那么,是不是政府的所有的舉措都深得老百姓的支持了呢?是不是所有的職能部門或掌權人都不帶一點“灰色”的色彩呢?我想這也是全河西新區的老百姓都非常關心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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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合同(公民類)

贈與合同(公民類)甲方:_____(贈與方)乙方:_____(受贈方)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贈與事項達成協議如下:1.甲方將_____贈與乙方(贈與物的名稱、數量、質量)2.甲方將于_____(時間)在_____(地點)將贈與物交付給乙方3.甲方承擔_____的責任義務4.甲方享有_____權利(明確甲方的撤銷權及行使撤銷權的情形)5.乙方應于_____(時間)之前做出是否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否則,贈與不生效力。6.其它甲方:_____簽字:_____蓋章:_____住址:_____電話:_____乙方:_____簽字:_____蓋章:_____住址:_____電話: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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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民文化視野下中國公民文化培育

【論文關鍵詞】政治文化會民文化公民社會

【論文摘要】公民文化是成熟的政治文化。美國公民文化比較成熟,其形成是特定的歷史背景和社會環境結合的產物。我國的公民文化有其自身的精位與缺失。在我國當前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的重要時期,我們有必要比較自己呼國等公民文化較成熟國家的差距,從而汲取有益卞中國特色公民文化建設的寶貴經驗。

政治文化是從一定思想文化環境和社會制度環境中生長出來的,經過長期形成并相對穩定積淀于人們心理層面上的政治態度和政治價值取向。公民文化就其實質是一種較為成熟的政治文化,其蘊涵著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和精神,其社會化又推動政治現代化進程。因此,在我國政治民主化進程中,我們認真研究公民文化的特質及公民文化成熟國家的經驗,以此來指導我國公民文化的培育,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公民文化及其特質

公民文化最早由阿爾蒙德提出。他和維巴在政治文化研究基礎上提出:“公民文化是適合于保持一種穩定的和有效的民主政治過程,能有效地平衡政府的權力與政府責任之間的張力。”公民文化特質如下:

第一、公民文化是權利本位文化。權利本位文化有兩層含義:其一,在個人與政府的關系上,公民支配政府,政府則保障公民享有當家作主地位的絕對實現;其二,政府權力的設定和運行是為了公民權利更好地行使和實現,權力必須始終滿足權利的要求和主張,并接受權利的平衡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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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公民養老權與公民基本權的關系

摘要:將公民養老權置于基本權利譜系之中,作為憲法權利,具有一種宣示與確認的意義。從基本權利譜系中認識公民養老權,尤其是從與公民養老權關系緊密的生存權、平等權、勞動權等權利視角審視公民養老權,能夠有效地明晰確認與保障公民養老權的意義。

關鍵詞:公民養老權憲法權利權利譜系

公民養老權是指公民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年齡界限,或者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依法有權享有國家和社會提供的物質幫助以及家庭的贍養和扶助。

一、生存權與公民養老權

生存是人類的第一基本需要,是人類享有其他權利的前提。生存權是指公民享有要求國家保障維持、延續其生命及其安全和最低生活需要的權利。生存權是各國憲法基本權利體系中的核心權利,它是其他基本權利得以存在和行使的基礎。“生存權的目的,在于保障國民能過像人那樣的生活,以在實際社會生活中確保人的尊嚴;其主要是保護幫助生活貧困者和社會的經濟上的弱者,是要求國家有所‘作為’的權利。”

徐顯明認為,作為明確的法的概念,生存權最早見于奧地利具有空想社會主義思想傾向的法學家安東·門格爾1886年寫成的《全部勞動史論》,該書認為:勞動權、勞動收益權、生存權是造成新一代人權群——經濟基本權的基礎。生存權此時被揭示為:在人的所有欲望中,生存的欲望具有優先地位。社會財富的分配應確立一個使所有人都能獲得與其生存條件相適應的基本份額的一般標準,這種由個人按照生存標準提出而靠國家提供物質條件保障的權利就是生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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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刑事自訴狀

說明:

刑事自訴狀用于公民個人提起刑事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其中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主要是指侮辱、誹謗、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虐待等罪。我國刑事犯罪是采用檢察機關公訴為主,公民自訴為輔的形式,在書寫刑事自訴狀時一定要注意證據的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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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公民新聞現象

摘要:由“我爸是李剛”事件探討公民新聞的定義、形式、主題、影響,并就事件發展各階段進行傳播學分析,以及對公民新聞爭議點作進一步探討。強調媒介融合環境下傳統媒體與公民新聞的配合,突出公民新聞的良好發展前景。

關鍵詞:公民新聞;“我爸是李剛”;公民新聞形式;公民新聞發展。

引言。

自2010年10月16日起,天涯、人人、貓撲等網站陸續出現了關于河北大學車禍的帖子,除配發現場圖片外,肇事者出言不遜,一句“我爸是李剛”更是引爆了網絡。

隨著傳播技術進一步提高,受眾在傳播過程中的主動性提高,實現了與傳播者意義上的交換。我國公民新聞雖然起步較早,但真正進入大眾視野是在受眾接觸使用媒介的平臺擴展和互聯網興起之后,“我爸是李剛”便是公民新聞的典型案例,只不過在新的環境下又表現出了公民新聞的新特點。

一、公民新聞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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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訴訟分析論文

一、對于公民訴訟性質的探討

(一)公民訴訟的概念

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理論著述,我們認為公民訴訟特指基于特定關系而委托那些非法律職業的普通公民擔任訴訟案件的人,并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利參與案件訴訟的一種活動。它是與專業訴訟相對的一個概念,后者專指律師或其他法律工作者受托作為人進行訴訟的行為。

(二)公民訴訟性質的法律法理分析

有學者認為公民行為主要發生在這樣一種關系當中:人與被人之間所達成的協議或約定是一種委托合同,他們之間的關系因合同而構成一種委托關系,委托合同和委托關系受合同法保護和調整。在委托關系中,由于受托人在經辦委托人所委托的事務時付出了勞動,因此委托人理應對受托人支付相應的報酬。也就是說,二者的關系又是一種勞務關系,而我國合同法肯定了委托關系中受托人收費的正當性。按照上述分析,在法律法理層面上講,公民訴訟收費是合法合理的,如果強行禁止勢必會造成違憲問題。我們認為,要尋求對此問題的解決措施方法,首先要對公民訴訟收費問題形成的原因進行深層次的分析,更重要的是要在法律規定上對公民訴訟參與資格進行合法的規制。

二、公民訴訟問題現狀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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