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僑范文10篇
時間:2024-02-03 01: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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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建歸僑僑眷會議祝詞
各位代表,同志們,朋友們:
第*次全國歸僑僑眷代表大會今天隆重開幕了。這是新世紀新階段全國僑界的一次盛會。開好這次大會,對于更好地團結動員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貢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受黨中央、國務院委托,向大會表示熱烈的祝賀!向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致以親切的問候!向這次受到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向廣大僑聯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改革開放以來,在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下,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銳意進取,克服了前進道路上的各種艱難險阻,勝利實現了現代化建設“三步走”戰略的第一步、第二步目標,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在這一波瀾壯闊的歷史進程中,廣大歸僑僑眷以振興中華為己任,艱苦創業、開拓進取,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在本職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績,為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廣大海外僑胞身處異國他鄉,心系祖國、情系桑梓,時刻關心和支持祖國各項事業的發展,努力增進中國人民與居住國人民的友好情誼,特別是在祖國人民遭遇嚴重自然災害和困難的時刻,慷慨解囊、捐資捐物,與祖國人民和衷共濟、共渡難關,體現了血濃于水的手足情誼。各級僑聯組織和廣大僑聯工作者認真貫徹黨的僑務工作方針政策,全面履行自身職能,努力做好各項工作,贏得了廣大歸僑僑眷、海外僑胞的信賴和社會各界的贊譽。實踐證明,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不愧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一支重要力量,僑聯組織不愧為黨和政府聯系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重要橋梁和紐帶。
本世紀頭**年,對我國來說,是一個必須緊緊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抓住和用好這一難得的歷史機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是新世紀新階段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歷史任務,也是新世紀新階段我國僑務工作的重要主題。要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必須團結包括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在內的全體中華兒女共同奮斗。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一定要高舉愛國主義旗幟,認清形勢,明確使命,積極投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實踐,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貢獻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第一,希望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為推動祖國現代化建設作出新貢獻。牢固樹立和認真貫徹科學發展觀,推動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必然要求,也是包括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在內的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所在。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具有愛國愛鄉的優良傳統,企盼著祖國富強和民族振興,蘊藏著極大的勞動熱情和創造才能。廣大歸僑僑眷要自覺地把個人的命運與國家、民族的命運聯系在一起,立足本職、愛崗敬業,努力在平凡的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成績,在各項工作中發揮積極的作用。祖國的發展為海外僑胞施展才華、報效祖國提供了廣闊的舞臺。廣大海外僑胞要充分發揮自身聯系廣泛的獨特優勢,采取多種形式參與祖國現代化建設。
農村歸僑僑眷調研報告
為掌握我市貧困歸僑僑眷生產、生活狀況和僑務扶貧工作情況,進一步促進全市歸僑僑眷發展生產,脫貧致富。年7月下旬,市政協組織部分委員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對我市散居山區農村貧困歸僑僑眷情況進行調研。調研采取了實地調研和書面調研兩種形式進行。調研組深入和兩縣,對山區貧困歸僑僑眷情況進行了實地調研,對其余八縣(區)采取書面調研形式進行。通過調研,基本掌握和了解全市散居山區農村貧困歸僑僑眷現狀。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是省四大重點僑鄉之一,海外華僑華人、港澳同胞(以下統稱“華僑華人”)和國內歸僑僑眷、港澳同胞眷屬(以下統稱“歸僑僑眷”)眾多。根據年僑情普查,全市有在外華僑華人近12萬人,分布于美、英、法、加拿大等歐美國家和東南亞等29個國家、地區,其中有90%僑居緬、老、泰等周邊或東南亞國家,遍及所在國各行各業;列表登記歸僑僑眷7923戶34699人,其中歸僑戶1576戶4002人,約占歸僑僑眷總數的11.5%;僑眷戶6347戶30697人,約占歸僑僑眷總數的88.5%;歸僑僑眷中少數民族人口23457人,約占歸僑僑眷總人口的67.6%。散居山區半山區農村歸僑僑眷有7622戶33538人,占歸僑僑眷總數的96.7%。歸僑僑眷遍及市內各個領域和行業,其中,絕大多數散居山區和半山區的農村,以農業生產為主要生活來源。
根據本次調研結果,按照國家貧困標準人均1300元來衡量,全市現有貧困歸僑僑眷4374戶19612人,占歸僑僑眷總數的56.5%,其中少數民族僑戶困難情況較為普遍和突出,達3724戶16731人,占貧困歸僑僑眷的85.3%。少數民族貧困僑戶主要集中在、、、四個邊境縣,具體分布情況如下表:
二、僑務扶貧工作現狀
對貧困歸僑僑眷的幫貧濟困工作,歷來是黨和政府十分重視的一項基礎性僑務工作,也是各級政協、統戰和僑務部門長期關注的一項重要工作。多年來,我市各級黨委、政府認真貫徹“一視同仁、不得歧視、根據特點、適當照顧”的僑務工作方針,積極將貧困歸僑僑眷幫貧濟困納入地方扶貧濟困工作范疇開展工作,在扶持山區農村貧困歸僑僑眷發展生產、慰問濟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幫助許多貧困僑眷實現了脫貧致富,使貧困歸僑狀況有了根本性改變。另一方面,市、縣僑務部門在摸底掌握貧困歸僑僑眷基本情況的基礎上,積極爭取省僑辦專項發展生產資金扶持,除區以外的九個縣開展僑務專項扶貧并取得了顯著成效。自1990年7月正式啟動全市僑務扶貧工作以來,我市共爭取和使用省僑辦下撥專項資金33.4萬元,投入滾動使用達130多萬元(次),累計扶持貧困僑戶571戶,受益貧困歸僑僑眷2760多人,累計實現脫貧300余戶近1300人。、,等一批原貧困僑戶已實現小康。市、縣僑辦經長期工作和探索,已總結出了一套包括僑務小額信貸、以物扶持等模式在內的符合我市僑情發展實際并行之有效的僑務扶貧工作途徑、管理措施和經驗,在運作過程中有意識對貧困僑眷借貸戶進行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宣傳和思想意識引導,引導歸僑僑眷自強、自立,轉變傳統觀念,走自我發展、創業致富之路,成為全省僑務扶貧工作的亮點市和先進市,得到省僑辦、省僑聯的充分肯定和認可。
歸僑僑眷管理與服務工作
為了切實做好歸僑、僑眷的管理與服務工作,維護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在國內的合法權益,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對我區歸僑、僑眷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查對象
(一)歸僑是指回國定居的華僑。“回國定居”是指華僑放棄原住在國長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權并依法辦理回國落戶手續。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定居”是指中國公民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并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
中國民雖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于30個月,視為華僑。
外籍華人經批準恢復或取得中國國籍并依法辦理來中國落戶手續的,視為歸僑。(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包括公派和自費)在外學習期間,或因公務出國(包括外派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均不視為華僑。
(二)僑眷是指華僑、歸僑在國內的眷屬,包括:華僑、歸僑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同華僑、歸僑有長期撫養關系的其他親屬。外籍華人在中國境內的具有中國國籍的眷屬視為僑眷。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
省人大常委會
(1992年8月29日福建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2002年3月28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修正
2006年9月28日福建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訂)
第一條為了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歸僑是指回國定居的華僑。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僑眷是指華僑、歸僑在國內的眷屬。僑眷包括:華僑、歸僑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同華僑、歸僑有長期扶養關系的其他親屬。
海外歸僑建國60周年獻禮征文
多么親切啊,您的名字!在這個特別的世界特別的年代特別的十月里,一讀起您的名字啊,母親——中國!我就熱血沸騰,心潮澎湃,感慨萬千。這是一個多么響亮的名字啊!
親愛的朋友,請你挺胸,立正,把雙手疊放緊緊貼在心窩,你不就用軀體書寫出堂堂正正的“中”么?微笑起來吧,每個華人的臉上都長著一個氣宇昂揚的“國”。
(二)
祖國啊,祖國!
多么溫暖啊,您的名字!一念起您的名字啊,祖國——中國!我就心酸、痛楚、悲傷。在您衣衫襤褸、摸爬滾打、血雨腥風的苦難年代里,我為什么沒有早早出生?去做你河邊上的水車,做你額頭的礦燈,做你遠航的駁船……
祖國啊,祖國!看一看你那時被炮火子彈無數次灼燒劃傷的模糊的臉龐,那是怎樣堅強的一座山!摸一摸你那時手背上暴露的青筋脈搏,那是你怎樣滄桑的一條河!
論僑聯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切入點
中國共產黨**一再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論斷及號令。僑聯是黨聯系團結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并為他們服務的人民團體,作為黨聯系廣大歸僑僑眷的橋梁和紐帶,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參與者和受益者,應該圍繞構建和諧社會這一要求,找準切入點,充分發揮僑聯組織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程中的重要作用。
一、貫徹《保護法》,維護僑權益
要努力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及其實施辦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切實維護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港澳同胞在境內的合法權益。還要注意保障歸僑、僑眷的政治權益,發揮他們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要配合人大、政協和組織、統戰部門,積極推薦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為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滿足他們政治方面的需要。
二、“情為僑所系”,做好歸僑僑眷信訪工作
堅持“情為僑所系”,把僑聯構建成溫馨僑家。積極會同有關部門,通過信訪途徑和窗口,依法維護僑的權益,真心實意地為僑排憂解難,辦實事、辦好事。在信訪工作中,既堅持熱情接待,平等待人,認真受理,及時回復;又本著求同存異,不擺架子,采取和風細雨,相互探討的方式,積極做好思想引導和宣傳工作;更注重講求心靈的交流,情感的溝通,尊重人、關心人、體貼人,有人情味,讓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港澳同胞感到“家”的溫暖和親切。同時,始終堅持誠信原則,以務實的作風取信于僑胞。
三、“利為僑所謀”,支持歸僑僑眷發展經濟及僑資企業在當地的發展
促進僑務工作意見
根據國僑辦《關于開展社區僑務工作的意見》和僑辦《開展社區僑務工作意見》精神,結合我區僑務工作實際,特制訂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遵照黨的“一視同仁、不得歧視、根據特點、適當照顧”僑務工作方針,將僑務工作和社區服務工作結合起來。依托社區,把為僑服務落實到基層。調動廣大歸僑僑眷為社區做貢獻的積極性,逐步形成雙向服務的機制。通過社區僑務工作的開展,推動我區僑務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工作目標
充分利用社區現有的硬件設施和軟環境,以各鎮、街道為支撐點,以僑務專干和歸僑僑眷骨干組成的聯絡組為紐帶,建立公益性和便民性服務為主的社區僑務工作網絡,充分發揮僑界優勢,形成雙向服務的工作機制。
三、工作內容
鄉鎮外事工作上半年工作總結
半年來,我鎮僑務工作在市外事僑務局和鎮委鎮政府的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市十一次黨代會精神,按照“一城三創五爭先”的發展戰略,充分發揮僑務工作的特點和優勢,依靠廣大歸僑、僑眷、海外同胞和港澳臺同胞,積極進取,開拓僑務工作的新領域。現總結半年來僑務工作如下:
一、認真學習“僑”的業務,努力提高僑務隊伍素質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僑務工作迫切需要一支熟悉業務、思想覺悟高的干部隊伍,但我鎮的村級僑務干部,大多數身兼多職且人員變動大,對僑務工作的性質、任務不明確,而且業務知識水平參差不齊,難以適應僑務工作發展的要求。為適應形勢的發展,我辦堅持抓好業務學習,于上半年組織僑務干部學習《廣東歸僑僑眷權益保護實施辦法》及市十一次黨代會精神。通過學習,使僑務干部更深入地領會各時期的中心工作,明確僑務工作在新形勢下所面臨的挑戰,從而提高自身業務水平,牢固樹立為僑服務和為我鎮兩個文明建設服務的思想。
二、積極開展宣傳工作,為xx鎮的兩個文明建設服務
今年,我辦充分利用“龍舟節”、“三禾宴”等傳統節日,邀請了港澳人士、港商、臺商200多人回鄉參加各種活動,通過請進來,密了關系,增進了情誼。我辦還不失時機地向港商、臺商宣傳國家政治穩定、經濟繁榮,宣傳國家的僑務政策和實現祖國統一的方針政策,介紹家鄉改革開放以來的變化和成就,介紹我鎮良好的投資環境,組織他們參觀鎮先進企業、文化體育設施、文明村,使他們重新了解家鄉。通過一系列的對外宣傳聯絡活動,既增進了雙方的感情和友誼,又激勵更多的港臺同胞參與和支持家鄉現代化建設。
三、依法做好僑務工作
人大代表選舉工作中的幾個問題
到今年1月底,這一輪全國五級人大代表的選舉工作基本結束。各地在黨委的領導下,充分發揚民主,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事,保證了選舉工作依法健康地進行。一些地方在選舉過程中,包括在規定代表選舉辦法時,在法律或者工作層面上遇到下面這樣四個需要進一步研究和規范的問題。
一、是一個渠道還是兩個渠道提出代表候選人名單
選舉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規定,各政黨、團體可以聯合或者單獨推薦代表候選人,選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聯名也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人大代表候選人的名額應多于應選代表的名額。這在法律上規定了代表候選人名單提出的兩個渠道。明確賦予選民或者代表個人對代表候選人具有聯合提名權,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主政治發展的一個進步,是我國人大代表選舉制度的一個重要特點。但選舉法并沒有規定提名代表候選人是按應選代表人數提還是按包括差額數提。現實中在一些地方,將兩個渠道變成了一個渠道提出代表候選人,各政黨、團體一次就把代表候選人按包括差額數提了出來,選民或者代表個人不再聯合提名。這需要研究。1983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縣級以下人大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第十條規定,每一選民推薦的代表候選人的名額,不得超過本選區應選代表的名額。地方組織法規定地方各級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實行差額選舉,其中第二十一條規定,主席團提名的候選人人數,每一代表與其他代表聯合提名的候選人數,均不得超過應選名額。根據這兩條法律規定的精神,各政黨、團體提名的各級人大代表候選人應以不超過應選代表的名額為宜,要維護選民或者代表個人聯合提名的權利。從法理角度說,人大代表的差額選舉指的是選舉中應提供多于應選代表名額的候選人,以便好中選優,而不是指有提名權的某一渠道提出代表候選人的名額必須比應選代表的名額多。如果提名人按照包括差額數提出代表候選人,就表達不出提名人究竟希望由誰最后當選的意思。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1997年關于一個法律問題的答復明確說,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大選舉上一級人大代表,各政黨、團體聯合提名的代表候選人人數,可否超過應選名額,選舉法沒有規定,建議不要超過應選名額。這是對這個問題的審慎態度。
二、沒有達到應選名額的應當如何處理
選舉法第十八條規定,有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少數民族應有代表參加當地的人大;第六條規定,全國人大和歸僑人數較多地區的人大應當有適當名額的歸僑代表。為了保證這些法律規定的落實,有關法律決定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向有關選舉單位分配少數民族和歸僑的代表名額。這是為了保證在國家權力機關中少數民族和歸僑都有適當的代表參加,共同討論決定國家大事,體現我國社會主義的民族關系和僑務政策。問題是在實際選舉操作中,如果沒有選出按照法律規定應選出的少數民族或者歸僑的代表,或者當選的少數民族或者歸僑代表沒有達到應選的名額,應當如何處理。從法律規定的原意來講,其他民族或者方面的候選人不能擠占少數民族或者歸僑代表的名額。在實際選舉中,只要該少數民族或者歸僑代表候選人超過了當選代表的法定票數,盡管這可能比有的其他人得票數要低,但只要是在法律規定的名額內,就應當讓該少數民族或者歸僑代表候選人當選。如果該少數民族或者歸僑代表候選人未獲得法定的當選票數,應當在該少數民族或者歸僑代表候選人中或者另提候選人中重新進行選舉。王漢斌同志1983年3月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座談會上談到關于換屆選舉幾個法律問題的意見中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分配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選的各少數民族代表名額是法律規定,必須予以保證;對中央分配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選的代表候選人以及需要照顧的華僑、婦女、黨外人士等方面的比例,可以多做工作,使代表在投票時予以充分考慮。如果各選舉單位或者選區都不保證法律決定規定的代表名額,不僅不利于維護有關法律決定的權威,也將會影響代表的構成和比例。當然,實際選舉結果,有少也可能有多,可能在總體上代表名額的構成和比例還是平衡的,是符合有關要求的,但這似乎不能成為有的選舉單位或者選區不按規定的名額保證選舉的理由。
三、代表是否要在換屆時全部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