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一觀范文10篇

時間:2024-02-03 08: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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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一觀

張學良國家統一觀研究論文

摘要:張學良是偉大的愛國者和民族英雄。其國家統一觀經歷了從青年時代“息爭統一”思想的萌發,到“東北易幟”國家統一思想的初步形成,再到武裝調停中原大戰,國家統一思想與地方主義觀念的結合。從九一八事變到熱河失守,張學良國家統一思想與保存地方實力觀念發生碰撞。西安事變的發生,標志著張學良國家統一思想升華至全新境界。身陷囹圄后,仍心系祖國和平統一大業。實現國家統一是張學良一生的期盼和追求。

關鍵詞:國家統一;東北易幟;九一八事變;西安事變

一、張學良國家統一思想的形成

張學良是有著強烈愛國情感的軍事將領,他的政治生涯始終是與國家的內憂外患聯系在一起的。在早年的軍人生涯,便萌發了“息爭統一”思想;在東北危難之際,毅然改旗易幟,擺脫了日本帝國主義的控制,結束了東北地區分封割據的狀態,促成國家統一,此舉標志著張學良國家統一思想的形成。

1.早年軍人生涯:“息爭統一”思想的萌發

張學良少年時代,正是列強瓜分中國,日俄帝國主義的侵略魔爪伸向東北,內憂外患日益深重的年代。1915年日本提出滅亡中國的“二十一條”,年方十五的張學良就“頗受刺激”,“即欲立志為國家做事”。張學良厭惡動蕩、希冀和平,深為國勢阽危、民生憔悴擔憂。曾立志出國學醫以應國家之急,又決心當一名學者,均遭父親反對,在服從為孝的觀念下,他不得不走進講武堂開始了軍人生涯。這期間,張學良與愛國教官郭松齡相交甚密,受其影響,“強兵救國”、“抵御外侮”、“改革政治”等進步思想在張學良的思想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他從此立志,“軍人以衛國為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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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學良國家統一觀分析論文

一、張學良國家統一思想的形成

張學良是有著強烈愛國情感的軍事將領,他的政治生涯始終是與國家的內憂外患聯系在一起的。在早年的軍人生涯,便萌發了“息爭統一”思想;在東北危難之際,毅然改旗易幟,擺脫了日本帝國主義的控制,結束了東北地區分封割據的狀態,促成國家統一,此舉標志著張學良國家統一思想的形成。

1.早年軍人生涯:“息爭統一”思想的萌發

張學良少年時代,正是列強瓜分中國,日俄帝國主義的侵略魔爪伸向東北,內憂外患日益深重的年代。1915年日本提出滅亡中國的“二十一條”,年方十五的張學良就“頗受刺激”,“即欲立志為國家做事”。張學良厭惡動蕩、希冀和平,深為國勢阽危、民生憔悴擔憂。曾立志出國學醫以應國家之急,又決心當一名學者,均遭父親反對,在服從為孝的觀念下,他不得不走進講武堂開始了軍人生涯。這期間,張學良與愛國教官郭松齡相交甚密,受其影響,“強兵救國”、“抵御外侮”、“改革政治”等進步思想在張學良的思想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他從此立志,“軍人以衛國為天職”。

張學良從青年時代起就開始參與軍機,歷任奉軍要職。在混戰的年代,他參加了直皖戰爭和兩次直奉大戰,“親見因戰亂原因,滿目瘡痍,民生凋敝,自己同胞互相殘殺,而有為有志之青年,多為犧牲,大傷國家元氣,衷心實為懺悔”[1]。逐漸產生停止內戰,謀求祖國統一的強烈愿望。他是軍閥中首倡弭兵息爭的青年將領,受到孫中山“天下為公”的高度贊譽。1928年,他極力說服父帥撤兵關外,盡快結束第三次直奉戰爭。可見,張學良遵從父愿走上軍人生涯的同時,也想利用自己的機會和優勢,為國家的和平與統一“作點什么”,并盡力為之,這正是他反對戰爭而又參與戰爭的重要思想動因。毋庸回避,在參加戰爭的起初思想動因中他也曾有封建軍閥思想的因素,試圖幫助父親擴充地盤,力挫群雄,但這畢竟不是他思想動因的主流。

2.東北易幟:國家統一思想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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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國家罪研究論文

SomeProblemsontheOffenceofSplittingtheState

Abstract:Beingaveryseriouscrimeofoffencesagainststatesecurityinthepenalcode,theoffenceofsplittingthestateisbeingstudiedveryflimsily.Onthebasisofthepenalcodeandjudicialadministration,thisthesisstudiesdeeplytherequisitesinconstitutionofcrime,thedifferencesbetweenthisandsomeotheroffences,theformofnumbersofcrimesontheoffenceofsplittingthestate.

Keywords:theoffenceofsplittingthestate;therequisitesinconstitutionofcrime;thedifferencesbetweenthisandsomeotheroffences;theformofnumbersofcrimes

[內容摘要]分裂國家罪作為危害國家安全的一種重罪,刑法學界的研究狀況甚為薄弱。本文即立足于刑法規定,并緊密結合司法實踐,對分裂國家罪的構成特征、罪間界限及其罪數形態等幾個基本問題進行了較為深入的研究。

[關鍵詞]分裂國家罪;犯罪構成;罪間界限;罪數形態

分裂國家作為危害國家領土完整、破壞國家統一的一個罪種,在建國初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大綱草案》中已有此雛形,該草案第47條以“破壞統一戰線”之罪名規定:“以反革命為目的,用挑撥、離間、煽動或者其他方法,破壞各派、各民主階級間、各民族間之團結者,處死刑、終身監禁,或者3年以上15年以下監禁,并可沒收其財產之全部或者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指導原則草案》第33條也有類似的規定。1957年6月28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草案(初稿)》第99條明確規定:“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的,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79刑法第92條規定:“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1]這一規定將顛覆政府與分裂國家這兩種性質不同的犯罪行為予以并列,并將顛覆政府置于分裂國家之前,雖然不盡合理,但也是由當時的國際國內局勢所決定的。然而,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實行以及國際交流的深入發展,尤其是新的國際國內形勢以及反和平演變的需要,顛覆政府和國家政權的行為盡管仍然是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犯罪,但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犯罪行為,尤其是祖國邊疆部份地區的分裂行為日益猖蹶,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比過去的任何時候都更為重要。[2]基于此,97刑法將顛覆政府與分裂國家的犯罪行為分開予以規定,并將分裂國家罪排在緊次于背叛國家罪之后,同時將罪狀中的“陰謀”一詞去掉,從而形成了103條第1款的分裂國家罪:“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3]本文即立足于此,擬對其中的幾個基本問題進行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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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國家罪探究論文

SomeProblemsontheOffenceofSplittingtheState

Abstract:Beingaveryseriouscrimeofoffencesagainststatesecurityinthepenalcode,theoffenceofsplittingthestateisbeingstudiedveryflimsily.Onthebasisofthepenalcodeandjudicialadministration,thisthesisstudiesdeeplytherequisitesinconstitutionofcrime,thedifferencesbetweenthisandsomeotheroffences,theformofnumbersofcrimesontheoffenceofsplittingthestate.

Keywords:theoffenceofsplittingthestate;therequisitesinconstitutionofcrime;thedifferencesbetweenthisandsomeotheroffences;theformofnumbersofcrimes

[內容摘要]分裂國家罪作為危害國家安全的一種重罪,刑法學界的研究狀況甚為薄弱。本文即立足于刑法規定,并緊密結合司法實踐,對分裂國家罪的構成特征、罪間界限及其罪數形態等幾個基本問題進行了較為深入的研究。

[關鍵詞]分裂國家罪;犯罪構成;罪間界限;罪數形態

分裂國家作為危害國家領土完整、破壞國家統一的一個罪種,在建國初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大綱草案》中已有此雛形,該草案第47條以“破壞統一戰線”之罪名規定:“以反革命為目的,用挑撥、離間、煽動或者其他方法,破壞各派、各民主階級間、各民族間之團結者,處死刑、終身監禁,或者3年以上15年以下監禁,并可沒收其財產之全部或者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指導原則草案》第33條也有類似的規定。1957年6月28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草案(初稿)》第99條明確規定:“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的,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79刑法第92條規定:“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1]這一規定將顛覆政府與分裂國家這兩種性質不同的犯罪行為予以并列,并將顛覆政府置于分裂國家之前,雖然不盡合理,但也是由當時的國際國內局勢所決定的。然而,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實行以及國際交流的深入發展,尤其是新的國際國內形勢以及反和平演變的需要,顛覆政府和國家政權的行為盡管仍然是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犯罪,但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犯罪行為,尤其是祖國邊疆部份地區的分裂行為日益猖蹶,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比過去的任何時候都更為重要。[2]基于此,97刑法將顛覆政府與分裂國家的犯罪行為分開予以規定,并將分裂國家罪排在緊次于背叛國家罪之后,同時將罪狀中的“陰謀”一詞去掉,從而形成了103條第1款的分裂國家罪:“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3]本文即立足于此,擬對其中的幾個基本問題進行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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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政治教案:參與政治生活的準則

初中政治教案

[課標要求]

1、內容目標:引述憲法對公民政治權利和義務的有關規定,說明公民有序參與政治生活的意義。

2、提示和建議:(1)聯系公民的政治權利和義務,觀察身邊的政治生活現象。(2)活動:從各種媒體的報道中,從對所在社區的考察中,收集公民依法行使權利的積極表現。(3)討論:有序或無序參與政治生活的代價與后果。

[教材體系]

一、公民的政治權利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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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司法考試制度略論

一、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制度建立的背景、法律依據和意義

(—)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制度建立前的法官、檢察官選任制度和律師資格取得制度

1.法官、檢察官的選任制度

1995年前,中國沒有對設立通過考試途徑選任檢察官、法官的制度。法官、檢察官可由法院。檢察院直接提名報同級人大任命。

1995年《法官法》、《檢察官法》通過并實施,根據兩法的規定,兩院系統開始分別建立起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考試制度,即規定通過考試者方能提請人大任命為法官、檢察官。法院系統1995、1997、1999進行了三次考試。檢察系統亦舉行了三次。

2.律師資格取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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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局會計基礎自查報告2篇

第一篇

根據區財政局《關于開展全區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檢查的通知》(吉青財〔2012〕138號)要求,我局于2012年5月9日至5月20日對本系統2009年至2010年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執行情況進行了認真自查。現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接到區財政局下發的《關于開展全區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檢查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視這次檢查工作,切實加強領導,根據檢查要求成立了區糧食局會計基礎規范檢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按照文件要求,對本系統開展檢查,進一步明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重要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執行情況的好壞不僅影響到企業單位改善經營管理,防范經營風險的水平,而且關系到經濟宏觀調控和經濟秩序的平穩運行。

二、主要做法

1、我局在自查中,注重制度建設,依法實施自查,按照文件要求,對各單位是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開展日常會計工作進行自查,主要一是否依法設置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和其他輔助性帳簿進行會計核算;二是否按照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會計核算是否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三是會計憑證的格式、內容、填制方法、審核程序等是否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四是會計帳簿的啟用、格式、登記、結帳、更正方法是否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五是帳證、帳帳、帳表、帳實是否相符;六是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和對外報送,是否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七是會計資料是否定期整理歸檔,妥善保管。會計檔案的調閱、銷毀是否符合規定手續;八是會計從業人員是否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九是否建立并有效執行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和其他內部會計管理制度,會計工作交接是否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保證會計工作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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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會計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會計管理,規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的合法、真實、完整,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和從事會計活動的個人辦理會計事務,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單位應當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建立和實施本單位會計核算辦法和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第四條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負責,對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單位負責人應當支持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安排會計人員接受繼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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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享受公平、合理的教育

學習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享受公平、合理的教育

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出臺,是教育界的一件大事。通過學習,我對教育的均衡性、公平性問題以及公共性問題,有了一定的認識。在新的《義務教育法》中,這些問題都給予了充分的關注,得到了很好的落實。義務教育應該是由政府來實施的一種教育類型,提供的應該是一種純公共產品,這點在《義務教育法》當中已經得到了很好的體現,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這一點非常符合中國今天義務教育發展的實際情況。從最近幾年的變化來看,家長對于受教育的觀念已經開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受教育的意識有了新的變化,一個是就學權利,當大家基本實現了就學權利平等以后,第二就是就學條件。大家都可以有學上,但是你上的學校占有優勢的教育資源,而我上的學校則是比較差的學校,這是教育公平性方面的問題。從現在來看,很多人也已經意識到了這一點,就是追求教育結果。大家都是接受的九年義務教育,就應該有統一的教育標準;有統一的課程體系;有統一的教科書的體系,而最終可以達到我們發展的結果是基本上一樣的。從最近幾年的教育發展來說,家長已經開始從就學權利的平等,上升到就學條件的平等,家長的意識開始不斷變化,從要我上學變成我要上學。我覺得在新的《義務教育法》現在要落實的就是如何體現這樣一種由國家統一實施的、國家統一保障的公益性的事業,在這點上,新的《義務教育法》確實在很多方面都給予了關注,并做出具體的規定。均衡式、公平式、公共式這樣的特點在這部法律當中都得到了很好的體現。均衡式問題的解決取決于兩個要件:一個是教育資源的總量必須增加。不能把優質資源拉到差的學校去搞平衡化,必須要增加總量,改造薄弱學校,使它達到均衡化。再一個就是要在教育內部,對教育資源的分配必須要有一種公平、合理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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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民族主義畸變分析論文

民族主義是影響現代世界進程重要思潮之一,也是一種極其復雜的歷史運動。本文通過考察國家主義的教育思想,以揭示教育民族主義在近代中國的發展變異及其對國家政治現代化的深刻制約。

近代民族主義起源于歐洲。18世紀歐洲的思想界占主導地位的是建基于理性主義基礎之上的世界主義,這是人類歷史上一個“自由思想的時代”。在政治領域,人們不考慮財產、等級和民族觀念,人們認為,“不管怎樣,人就是人”。這種觀念“把人們引向建立一個國際政府的世界主義的空想中去”。從法國大革命中生長起來的近代民族主義使世界主義的空想化為面粉,拿破侖的勝利進軍在整個歐洲“激起了強烈的愛國主義”[1]。教育民族主義開始成為一種世界性的教育思潮。在這種思潮的影響下,民族主義教育迅速崛起,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在教育指導思想上注重國家觀念的培育,尤其注重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以增強國家的凝聚力。第二,由于民族主義的目標定位是國家的強大,因此它在行政上具有追求中央集權的強烈趨向,表現在教育上就是國家對于教育發展的干預作用越來越大[2],與教會在教育領域的關系日趨緊張。國家教育體制不斷蠶食傳統上由教會控制的教育領域,在初等義務教育方面尤其如此。

歐美民族主義對教育的影響對于中國民族主義者無疑是極富啟示的。中國教育領域里的民族主義思想萌發于20世紀初年。羅振玉認為,“長國家之勢力,增人生之知識必自教育始”[3],他認為國家應從義務教育入手來確定教育方針,他說,如果不施行義務教育,“則國人不知國與民之關系,則愛國之心何由而生?[4]”梁啟超也認為“教育之本旨在養成國民”[5]。出洋局學生總監督夏偕復更是明確地指出,教育之宗旨在“陶鑄通國之民”,使全體中國人“皆自知為中國之民,皆有戴奉皇朝、扶翼國體,恢復國土、保衛同胞之思想,皆有人可盡死、國體不可稍缺之精神”。他指出,“19世紀各國皆用國民主義以排斥異族”,“我今日之學校,不可不用此為教育也”[6]。從上述諸人的言論看,它們均包含民族主義的思想要素,但它們并未厘清民族主義與“國民主義”的區別與界限,后者既表現為一種政治民族主義,也蘊含民主主義之思想,關鍵看倡導者的立場,如立足為國家本位則是前者,如立足個人權利本位則為后者。概念上的混亂表明民族主義教育思想的不成熟。l903年9月《游學譯編》發表《民族主義的教育》,從該文內容看既包括政治民族主義,也包含文化民族主義[7]。

在教育民族主義興起的同時,國家主義教育思想也隨之而生。盡管在英語里國家主義和民族主義是同一個詞,但在近代漢語語境里國家主義指的是那種以民族主義為唯一準則,而排斥其它各種主義與思想的觀念與主張。最早明確提出“國家主義教育”名詞者可能是1906年《新民叢報》上的一篇翻譯文章。次年七月初十《津報》發表《評平民主義與國家主義之廢興》一文,將平民主義(即民主主義)與國家主義作為對立范疇提出,表明作者概念的清晰[8]。民國初年,劉以鐘提出要教育采“相對的國家主義”,并對盧梭、洛克和裴斯泰洛齊等倡導的個人本位予以批評[9]。盡管國家主義的教育思想已經出現,但在思想界并不占主導地位,個別人的思想傾向還很難說是一種思潮。國家主義教育思想真正蔚為大潮是在l923年以后,當時出現了以李璜、余家菊和陳啟天為代表的國家主義教育派,他們發文章,出專著,在報刊雜志上組織專題討論,領輿論界一時之風騷。

作為民族主義教育思想的一種極端形式,國家主義教育思潮興起于20年代初不是偶然的,它既反映了一種世界性的教育趨勢,也反映了當時中國知識分子的心態變化。一戰結束后,“公理戰勝強權”一度高唱入云,但巴黎和會的冷酷現實使部分知識分子很快認識到民族主義仍是各國行動上的主導原則,而國際主義和和平主義不過是紙上畫餅。中國必須強盛起來,而要達此目標,教育實為非常重要之手段,必須借教育統一國民思想與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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