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監管范文10篇

時間:2024-02-03 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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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監管

國庫監管的思考

經理國庫業務是國家賦予中央銀行的一項重要職責,在實現國家預算收支任務中發揮著“執行、促進、監督、反映”的作用。國庫監督是國庫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公同的天地也是國家賦予人民銀行經理國庫的一項重要職責,擔負著保證國家預算資金的準確、完整,防止國庫資金流失,預防國庫資金風險的重要任務。隨著財、稅、金融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央銀行履行“政府的銀行”職能要求的提高,國庫工作已逐步從單純服務為主向服務與監督并舉轉變。因此,深入分析和把握當前國庫監督中存在的問題,探討如何履行國庫監督職責,顯得極為重要。

近年來,在加強和改善國庫監督管理工作中,各級人民銀行國庫部門在進行積極的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初步形成比較完善、系統的國庫管理制度,為國庫及時準確、完整、安全地辦理預算資金的收納、支撥和退庫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時,我們還應看到國庫監督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嚴重地制約了國庫職能作用的有效發揮,面對與國庫工作休戚相關的各個領域改革和發展所形成的新形勢,如何改革國庫管理體制,加強國庫資金管理,保障國庫職能作用進一步有效地發揮,已成為新形勢時期國庫工作亟待解決的重大課題。

一、當前國庫監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預算收入入庫監督中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稅收征管、稽查力度的加大,稅收電子化程度的提高,影響預算收入及時、足額入庫的諸多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控制,如稅款過渡戶問題,繳款書填寫不規范問題等。但由于各方利益的驅動,仍存在著預算收入不能及時、足額入庫問題。一是商業銀行進駐的稅務機關納稅大廳辦理稅款收繳業務積壓稅款。商業銀行收到納稅人的繳款書不及時扣款,而是壓票,在納稅人的最后限繳日前扣款,將稅款劃往國庫。更有甚者,商業銀行與稅務部門串通,超過納稅人的限繳期限,在納稅當月的月底前將稅款劃往國庫。二是征收機關根據自身任務的需要延壓稅款。征收機關為了調節收入的入庫進度,直接干預商業銀行稅款入庫,延壓繳款書,不予入庫,有的壓票時間長達—個月。《金庫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各級國庫有權督促檢查國庫經收處和其他征收機關所收稅款,是否按規定及時全部繳入國庫,發現拖延或違法不繳的,應及時查究處理。”然而,出臺的《預算法》、《稅收征管法》中沒有任何國庫監管的相關條款。國庫依據《金庫條例》、《實施細則》行使職能時,往往受到相關部門以其他條法的抵制。因此,國庫只能對商業銀行經收處的違規行為可以及時查究處理,對“其他征收機關”“拖延或違法不繳的”,由于法規規定不明確,不能行使“及時查究處理”的職責和權限。

(二)預算收入退庫監督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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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庫監管的思考

國庫監管的思考

經理國庫業務是國家賦予中央銀行的一項重要職責,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公同的天地在實現國家預算收支任務中發揮著“執行、促進、監督、反映”的作用。國庫監督是國庫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家賦予人民銀行經理國庫的一項重要職責,擔負著保證國家預算資金的準確、完整,防止國庫資金流失,預防國庫資金風險的重要任務。隨著財、稅、金融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央銀行履行“政府的銀行”職能要求的提高,國庫工作已逐步從單純服務為主向服務與監督并舉轉變。因此,深入分析和把握當前國庫監督中存在的問題,探討如何履行國庫監督職責,顯得極為重要。

近年來,在加強和改善國庫監督管理工作中,各級人民銀行國庫部門在進行積極的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初步形成比較完善、系統的國庫管理制度,為國庫及時準確、完整、安全地辦理預算資金的收納、支撥和退庫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時,我們還應看到國庫監督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嚴重地制約了國庫職能作用的有效發揮,面對與國庫工作休戚相關的各個領域改革和發展所形成的新形勢,如何改革國庫管理體制,加強國庫資金管理,保障國庫職能作用進一步有效地發揮,已成為新形勢時期國庫工作亟待解決的重大課題。

一、當前國庫監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預算收入入庫監督中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稅收征管、稽查力度的加大,稅收電子化程度的提高,影響預算收入及時、足額入庫的諸多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控制,如稅款過渡戶問題,繳款書填寫不規范問題等。但由于各方利益的驅動,仍存在著預算收入不能及時、足額入庫問題。一是商業銀行進駐的稅務機關納稅大廳辦理稅款收繳業務積壓稅款。商業銀行收到納稅人的繳款書不及時扣款,而是壓票,在納稅人的最后限繳日前扣款,將稅款劃往國庫。更有甚者,商業銀行與稅務部門串通,超過納稅人的限繳期限,在納稅當月的月底前將稅款劃往國庫。二是征收機關根據自身任務的需要延壓稅款。征收機關為了調節收入的入庫進度,直接干預商業銀行稅款入庫,延壓繳款書,不予入庫,有的壓票時間長達—個月。《金庫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各級國庫有權督促檢查國庫經收處和其他征收機關所收稅款,是否按規定及時全部繳入國庫,發現拖延或違法不繳的,應及時查究處理。”然而,出臺的《預算法》、《稅收征管法》中沒有任何國庫監管的相關條款。國庫依據《金庫條例》、《實施細則》行使職能時,往往受到相關部門以其他條法的抵制。因此,國庫只能對商業銀行經收處的違規行為可以及時查究處理,對“其他征收機關”“拖延或違法不繳的”,由于法規規定不明確,不能行使“及時查究處理”的職責和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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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勢國庫監管現狀對策

摘要:針對基層國庫如何在改進金融服務水平,提高國庫資金運用效率的同時,提高國庫監管工作效率,本文聯系目前國庫監管工作所處的法律,政策等環境,提出了相應的見解和主張。

關鍵詞:國庫業務;監管職能;國庫監管

一,新形勢下國庫監管工作內涵和外延均發生明顯變化

國庫監管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在依法經理國庫,執行預算收支任務的過程中,依據有關規章制度對國庫資金核算和使用的全過程實施的監督和管理行為。包括對財政預算單位,征收機關,國庫經收處等部門在執行預算收支任務中涉及國庫工作以及與其緊密相關的其他業務進行的監督;對國庫業務機構辦理國庫業務的合規性進行監督;對轄內國庫業務辦理的合規性進行管理,對國庫資金風險進行防范控制等等。

國庫監管大體可劃分為內部監管和外部監管。內部監管主要指對國庫內部執行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外部監管主要是對財政機關,征收機關,國庫經收處,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的商業銀行等部門執行國家預算收支有關規定的監督管理。會計核算是國庫管理工作的基礎。因此,按照預算資金的時間流程,可以確定國庫監管范圍的上限和下限,國庫監管工作范圍是預算資金收支整個過程中與國庫工作密切相關的包含于國庫監管工作上下限在內的全部工作。

國庫監管范圍上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國家金庫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國庫監管應該從經征收機關確認的預算收入資金從付款人賬戶劃出之時開始,此為國庫監管范圍的上限。國庫監管范圍下限:按照《預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五十七條和第六十二條之規定國庫監管范圍的下限,就是按地方預算,根據財政部門開據的庫款支撥憑證將預算資金撥給指定的用款單位。用款單位若不按預算合理使用資金,則主要由財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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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國庫監管職能實踐與思考

摘要:國庫作為負責財政預算資金的收入和支出的機構,發揮著極其重要的職能。從21世紀初開始實施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是繼分稅制改革后財政管理制度的又一次重大變革,基于運行機制及管理制度,完善現代財政制度的同時,深化了財稅體制改革。陜西省彬州市也緊跟時代步伐,不斷完善國庫管理制度,加強對全市財政和財務的監管,使預算執行工作逐步走向正軌。

關鍵詞:國庫;監管職能;財會監督

一、彬州市完善國庫管理制度、發揮財政和財會監督職能的主要做法

1.完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第一,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級次。現階段,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也在學校及鄉鎮衛生院大力實施,實現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第二,將重點放在國庫集中支付運行機制的完善上,并加強了放管服政策,使財政資金支付及使用效率大大提升。第三,改革公務卡制度,優化公務卡管理使用。第四,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快推進國庫信息化建設。今年財政云上線,各級預算單位實施了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第五,進一步推進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工作。第六,建立財政扶貧資金動態監控機制。監控平臺已實現上下貫通,具備按日監控預算分配下達、資金支付及績效目標執行等情況的功能,目前正在向各預算單位和鄉鎮延伸。此外,進行了收入收繳管理改革,進一步提升了綜合效能,與此同時,在更為科學、規范的庫款管理機制下,使國庫現金管理工作得以順利開展。2.深化政府采購制度彬州市政府采購的范圍和規模不斷擴大,政府采購機制不斷完善,以公開競爭為核心的政府采購制度體系逐步建立。管采分離、機構分設、政事分開、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得到完善,以集中采購為主、分散采購為輔的采購模式有序運行,以公開招標為主要采購方式的格局進一步鞏固。3.積極實施新政府會計制度彬州市從2019年開始,在全市各級預算單位實施新政府會計制度。彬州市多次請會計教授為全市財務人員進行培訓,國庫收付局人員對全市財務人員進行上機操作指導,通過財務會計和預算會計兩套制度的實施和運行,為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和決算報告的編制打下了堅實的基礎。4.推進現代財政財務報告體系彬州市財政部門不斷加強制度建設,著力提升決算編制工作質量。第一,健全決算管理制度體系。以上級部門制度體系為主要依據,制定出符合彬州市實際的決算管理方法,保證決算管理工作的良好開展。第二,將全市政府債務、預算收支等方面的情況真實體現,將此作為主要依據,做出科學決策。第三,不斷完善決算公開工作。第四,開展了支出經濟分類決算試編工作。第五,不斷強化決算分析。彬州市從2016年開始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試點編制,已連續編制了三年,對財政決算報告提供了有力的補充,強化了彬州市資產管理,降低了行政運行成本、提升了運行效率,有效地防范了財政風險。

二、財政和財會監督面臨的問題和困惑

一是財政監督與新形勢發展不相適應。現階段,若想使財政監督職能作用得以有效發揮,保持國民經濟可以健康、穩定發展,則需要進一步強化財政資金使用的有效性、規范性以及安全性。不過當前財政監督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基層監督強度不夠,對于財務制度上也不具備較強的力度,因此并沒有取得較好的監督效果。二是相關制度較為滯后。對于財政監督而言,良好的制度建設會對監督工作的開展效果產生直接的影響,因此,需要不斷強化財政監督的法律制度建設,以確保財政監督職能的良好發揮。較多法律法規通常只是明確表明執法主體的監督權,并未表明監督主體的具體分工,這種情況下,執法主體工作范圍并不清晰,只是憑借以往經驗界定出工作范圍、開展實際工作,同時,在審批程序上較為復雜,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監督主體的統一執法。由于在財政監督具體職能方面并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作出規定,因此相應法律法規實際制定環節,大部分部門并未將法律法規的完整性作為主要考慮的問題,僅將自身利益與需要作為關鍵,往往導致財政監督職能重復等問題的出現,違背了制定法律法規的最終目的。三是監督獨立性不強。較多的財政監督工作都是由政府部門負責開展,被監督的客體會受到較多監督主體的監督,不過這些主體呈相互平行的關系,往往只是在監督職能及監督范圍上存在不同。這種平行關系下,會要求相應的監督主體各自都要有明確的分工,才能真正發揮出各自的職能作用,防止監督空缺、重復等不良問題的出現。通常情況下,若是受多個監督主體共同監督,很容易發生覆蓋情況,并不會起到較好的監督效果,因為監督環節權責不明,處理同一問題時,不同的監督主體及執法人員會產生不同的處理結果,當關系到監督主體的自身利益時,均會往自身受益的方向傾斜,這種情況下,監督工作性質就發生了變化,影響了監督工作的良性開展。四是缺乏事前、事中監督。對于以往的財政活動,在對某一行為進行監督處理時,不能很好地與經濟發展實際相適應。現階段,財政監督內容逐漸增多,包括會計監督、預算執行監督等,相應的工作量也逐漸增大,導致傳統財務監督作用逐漸弱化。以往財政監督工作缺少事前監督過程,雖然在不斷發展下,逐漸從專項檢查變為事前事中監督及日常檢查,不過實際工作中,仍以事后監督為主,由于忽略了事前以及事中監督工作,出現了較多騙取資金的違法行為,并且也很難有效避免挪用資金以及資金浪費問題的出現,導致了較為嚴重的資金缺失問題。五是財監機構隊伍建設滯后,財政監督隊伍力量薄弱。現階段,財政監督部門隊伍力量較為薄弱,無法滿足日常監督業務的需要,并且,一些財政監督人員素質有待提升,并不能很好地進行財政監督工作,特別是在重點項目的監督檢查上,稍顯乏力,影響了實際的監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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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監管的問題及措施

國庫既是國家預算執行的重要參與者,又是中央銀行的一個職能部門,擔負著監管的重任。通過國庫監管,可以及時發現國家預算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對整個經濟、金融產生的影響,為國家制定、執行貨幣政策和財政稅收政策提供依據。但毋庸諱言,由于長期的工作習慣和思維慣性,目前大多數國庫還處于一種“核算型”模式,沒有真正轉變成“核算監管型”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國庫監管職能的正常發揮。如何最大限度地發揮國庫的監管職能,更好地為經濟金融自身,已成為當前亟需解決的一個重大現實問題。

一、當前國庫監管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難點

1、稅款入庫要“輾轉多日”。

首先是稅款報解環節多,占壓時間長。按目前手工操作劃繳及信件郵寄傳遞方式,從基層征收機關開票繳稅到上劃縣支庫,要經過鄉(鎮)稅務所——基層經收處(含商業銀行基層處、所和信用社)——基層郵電所——縣(市辦局——縣(市)商業銀行(信用聯社)——縣(市)人行會計部門—一縣(市)支庫等7個環節。如果是中央預算收入,由縣級支庫上劃到總庫,還要經過地(市)級中心支庫、省分庫與同級會計部門和郵電局等10個環節。由于稅款劃撥環節多,傳遞速度慢,致使大量資金在途不能及時使用。一筆稅款從開征到繳入支庫,正常情況下,同城需要3-5天,鄉(鎮)需要7—10天,邊遠地區一般需要15一30天,上解到中心支庫、省分庫、總庫所需時間更長。如遇個別環節受阻,所需時間還要延長。另一方面,少數商業銀行為了增強自身資金實力或保存款余額,有意無意地延壓稅款,轉移財政性存款,緩解或逃避全額上繳。

2、預算收入過渡戶“遍地開花”。

一段時期以來,征收、檢查、執法機關在各金融機構開立過渡賬戶現象普遍,有的單位還在幾家金融機構開立過渡賬戶。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海關總署1998年底曾聯合組織清理“預算收入過渡戶”,共抽查15214個單位,查出過渡賬戶24530個,平均每個單位近2個過渡賬戶。假設每個過渡戶平均保留經常性存款余額5萬元,則僅僅這些被抽查單位每天就有稅款13億元被化為征收機關的儲蓄存款。預算收入過渡戶已成為一些征收機關的“蓄水池”和“調節器”,人為地減緩了稅款入庫速度,嚴重占壓預算資金,逃避監管,使財政性資金分散流失,甚至引發腐敗現象,其社會危害性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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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國庫監管論文

1國庫監管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

(1)國庫資金風險監測與控制的充分性:我國中央銀行國庫資金風險監測與控制體系建設要充分考慮我國金融、財政體制改革、發展的總體要求,要與世界經濟、金融、財稅發展的趨勢接軌;滿足社會政治、經濟、人民生活穩定的需求,體現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生態金融環境、生態財稅環境需求和對外開放的要求;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提高民族生活質量的要求;保證貨幣政策和財稅政策執行的有效性;保證業務操作的規范性、合法性,提升央行國庫的管理質量和服務水平。

(2)國庫資金風險控制體系的有效性:國庫資金風險控制要達到控制的目標就必須得到有效實施。國庫的風險控制體系必須要保證有效地履行經理國庫職責,維護國庫資金安全、完善結算手段、保證服務質量,促進經濟發展。

(3)國庫資金風險控制體系的可操作性:國庫風險控制必須具有可操作性,能夠滿足各國庫的內部風險管理、風險控制和風險治理工作需求,只有可控的才是可行的,才能確保證國庫資金安全。

(4)國庫資金風險控制的目標性:國庫資金風險控制體系是為實現國庫工作目標體系服務的,國庫的資金風險控制必須保證更好地履行職責,實現央行國庫工作目標。

(5)國庫資金風險控制的科學性:國庫資金風險控制實際上是方法和程序的結合,只有保證風險監測與控制的科學、合理,才能保證方法的可行、程序的適用,否則南轅北轍,達不到預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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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國庫監管工作研究論文

一、新形勢下國庫監管工作內涵和外延均發生明顯變化

國庫監管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在依法經理國庫、執行預算收支任務的過程中,依據有關規章制度對國庫資金核算和使用的全過程實施的監督和管理行為。包括對財政預算單位、征收機關、國庫經收處等部門在執行預算收支任務中涉及國庫工作以及與其緊密相關的其他業務進行的監督;對國庫業務機構辦理國庫業務的合規性進行監督;對轄內國庫業務辦理的合規性進行管理,對國庫資金風險進行防范控制等等。

國庫監管大體可劃分為內部監管和外部監管。內部監管主要指對國庫內部執行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外部監管主要是對財政機關、征收機關、國庫經收處、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的商業銀行等部門執行國家預算收支有關規定的監督管理。會計核算是國庫管理工作的基礎。因此,按照預算資金的時間流程,可以確定國庫監管范圍的上限和下限,國庫監管工作范圍是預算資金收支整個過程中與國庫工作密切相關的包含于國庫監管工作上下限在內的全部工作。

國庫監管范圍上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國家金庫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國庫監管應該從經征收機關確認的預算收入資金從付款人賬戶劃出之時開始,此為國庫監管范圍的上限。國庫監管范圍下限:按照《預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五十七條和第六十二條之規定國庫監管范圍的下限,就是按地方預算、根據財政部門開據的庫款支撥憑證將預算資金撥給指定的用款單位。用款單位若不按預算合理使用資金,則主要由財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二、當前基層國庫監管工作面臨的嚴峻挑戰

(一)國庫監管法規制度相對滯后,不利于監管工作的有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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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國庫會計集中核算趨勢下的國庫監管

目前我國正處于經濟轉軌時期,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完善,公共財政支出框架還有待建立,而政府預算作為年度政府與納稅人之間資金分配的藍本,其編制環節還存在制度上的缺陷和管理漏洞,編制程序也不夠規范,同時相關的財政監督、激勵機制沒有完全建立,對官員利用職權大量設租也缺乏必要的制衡。這種情況下,在政府預算管理中就產生了尋租現象。尋租現象是利用行政法律的手段以阻礙生產要素在不同產業之間自由競爭的辦法來維護或攫取利益的行為。因此,正確認識與分析政府預算編制管理中的尋租現象,對于完善、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建立公共財政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政府預算編制管理中尋租現象產生的制度分析

由于長期以來我國政府預算編制管理不規范,預算編制制度不完善,導致預算編制質量較低,這不僅影響了預算執行質量和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率,也為預算單位爭取預算最大化而采取尋租行為提供了制度上的空間。下面就從政府預算編制管理的制度入手,分析尋租現象產生的原因。

(一)政府預算編制管理范圍狹窄、內容不夠全面。我國政府預算的編制和管理范圍僅限于預算內資金,而各類預算外資金、政府性基金等基本上由部門和單位自主安排收支,這樣就脫離了預算的監管。從財政角度看,根據國家發展計劃編制的預算主要包含國家通過稅收取得的收入,而部門通過行使國家權力取得的收入(如收費等)游離于預算之外。從部門來看,不僅擁有預算安排的大量資金并享有很大的自主支配權,而且想方設法通過建立各種收費、基金,形成預算外資金。另外,現行政府預算編制中對預算內外資金的統籌安排使用程度較低,造成了部門間經費水平也因預算外收入能力不同而苦樂不均。這種情況下,就容易造成各部門突破預算管理的限制對自身經濟利益進行追逐,加之財政難以實施有效監督,這就為尋租現象的產生和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

(二)政府預算編制與管理缺乏細化,約束力不強。目前各級政府向同級人大提交的預算報告中,往往缺乏詳細具體的明細資料,沒有將預算指標細化到部門和具體支出項目,存在著預算編制粗糙、內容簡單的問題,因此無法對預算的執行進行有效的管理監督,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人大代表審查監督作用的發揮。由于政府預算編制與管理缺乏細化,導致了預算本身的約束力軟化,在預算的具體執行過程中報告不斷、追加過多,致使兩張皮現象嚴重。政府預算編制與管理缺乏細化、約束力不強的現狀,使得預算單位的資金使用缺乏透明度和有效監督,激化了尋租現象的發展。

(三)政府預算編制時間過短,安排不夠準確。按照現行的政府預算編制制度,各級政府都是在年初人民代表大會開會之前,確定一個大概的收支計劃報人大審批通過。當財政預算報告人大通過以后,按“切塊”得到分配權的主管部門和財政內部的各個職能部門,就會根據人大通過的財政支出預算進行新一輪的預算分配。但是,由于預算編制的時間晚,整個預算編制過程只有短短的1~2個月,造成預算安排的先天不足,形成大量的預算缺口,使得年度預算的追加難以控制。同時,這也造成了年初處于無預算狀態,單位預算批復下達的晚,再加上有一些專項資金分配方案出臺更晚,許多資金只能夠按上年度的支出水平進行預撥,嚴重影響了預算編制的嚴肅性和約束力,為預算單位的尋租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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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國庫監管體系研究論文

摘要:隨著國庫自身資金清算體系的建立,財政集中支付改革全面鋪開和財、稅、庫、行橫向聯網工作的試點推廣,我國國庫會計核算業務量明顯增多,業務處理程序增加,工作流程變得復雜化,國庫資金風險環節和風險點凸顯,風險防范壓力越來越大。如何加強國庫資金風險控制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就我國央行國庫資金風險控制建設進行探討,為各級國庫部門的資金風險控制提供參考。

關鍵詞:中央銀行;國庫監管;體系建設

中圖分類號:F20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7)07-0045-02

1國庫監管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

(1)國庫資金風險監測與控制的充分性:我國中央銀行國庫資金風險監測與控制體系建設要充分考慮我國金融、財政體制改革、發展的總體要求,要與世界經濟、金融、財稅發展的趨勢接軌;滿足社會政治、經濟、人民生活穩定的需求,體現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生態金融環境、生態財稅環境需求和對外開放的要求;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提高民族生活質量的要求;保證貨幣政策和財稅政策執行的有效性;保證業務操作的規范性、合法性,提升央行國庫的管理質量和服務水平。

(2)國庫資金風險控制體系的有效性:國庫資金風險控制要達到控制的目標就必須得到有效實施。國庫的風險控制體系必須要保證有效地履行經理國庫職責,維護國庫資金安全、完善結算手段、保證服務質量,促進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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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國庫監管體系建設論文

摘要:隨著國庫自身資金清算體系的建立,財政集中支付改革全面鋪開和財、稅、庫、行橫向聯網工作的試點推廣,我國國庫會計核算業務量明顯增多,業務處理程序增加,工作流程變得復雜化,國庫資金風險環節和風險點凸顯,風險防范壓力越來越大。如何加強國庫資金風險控制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就我國央行國庫資金風險控制建設進行探討,為各級國庫部門的資金風險控制提供參考。

關鍵詞:中央銀行;國庫監管;體系建設

1國庫監管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

(1)國庫資金風險監測與控制的充分性:我國中央銀行國庫資金風險監測與控制體系建設要充分考慮我國金融、財政體制改革、發展的總體要求,要與世界經濟、金融、財稅發展的趨勢接軌;滿足社會政治、經濟、人民生活穩定的需求,體現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生態金融環境、生態財稅環境需求和對外開放的要求;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提高民族生活質量的要求;保證貨幣政策和財稅政策執行的有效性;保證業務操作的規范性、合法性,提升央行國庫的管理質量和服務水平。

(2)國庫資金風險控制體系的有效性:國庫資金風險控制要達到控制的目標就必須得到有效實施。國庫的風險控制體系必須要保證有效地履行經理國庫職責,維護國庫資金安全、完善結算手段、保證服務質量,促進經濟發展。

(3)國庫資金風險控制體系的可操作性:國庫風險控制必須具有可操作性,能夠滿足各國庫的內部風險管理、風險控制和風險治理工作需求,只有可控的才是可行的,才能確保證國庫資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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