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收入范文10篇

時間:2024-02-03 20: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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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收入

剖析國民收入的倍增規劃

一、日本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

(一)提出的背景

二戰后日本經濟借助朝鮮半島軍火需求,迅速恢復經濟經歷了“巖武景氣”時期,進入“鍋底蕭條”階段。蕭條暴露出日本經濟存在雙重結構、過度依賴投資帶動經濟增長、人口紅利即將結束等諸多問題。此外,對比戰前,日本戰后發展經濟的目的有意無意仍然存在“強國淪”意識。由此在制定新時期經濟計劃時引發出日本國家發生一場大討論。最終導致“國民收入倍增計劃”這一項宏偉的綜合經濟發展戰略的誕生。[tl

(二)主要內容

日本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是指在一個相對確定而且較短的時期內,通過提高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生產效率和效益、顯著提升居民的實際收入水平、建立健全政府的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機制等方式來實現居民收入翻番目標的一種經濟社會發展方案。田計劃共分為總論、政府公共部門的計劃、民間部門的預測與誘導政策和未來國民生活狀況共四個部分。其核心是引導產業結構高級化,并輔之以改革收入分配、扶持中小企業、鼓勵技術創新、促進國際貿易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具體來說,日本主要從生產和需求兩方面推動產業結構高度化。就生產方面而言。以重化工業為中心調整產業結構。大力發展先進裝備制造業,鼓勵技術先進的產業及企業通過兼并、重組擴大生產規模,淘汰落后產能。建立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的分工體制和合作關系,幫助中小企業走向現代化。就需求方面而言,政府積極采取措施提高工人和農民的購買力。對于工人.政府制定了“最低工資標準”。嚴格規定企業內部最高工資與最低工資差距在6到8倍之問,并充分發揮企業工會在勞資雙方談判中的關鍵作用。促使科學的工資決策機制形成。19601970年,日本工人工資指數上漲了近1.7倍。對于農民。政府規定遠高于國際市場的“生產者米價”。大幅度增加農民收入1960-1969年。日本農產品價格上漲95%,工業產品價格僅上漲30%。閉

(三)實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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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議國民收入不平等現狀及策略

一、改革國民收入分享機制以實現國民收入分享平等

國民收入分享機制的改革首先需要處理以下幾個關系:

1.理清政府權力和市場之間的關系和邊界。

就是說要正確認識市場條件下公共權力的作用邊界和力度,確定政府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的本質屬性,使得政府在國民收入分享機制建立中的缺位、越位和錯位得以解決。在國民收入分享機制建立過程中,私權利主體要遵循市場經濟規律行使相關政治、經濟以及社會權力;政府既要履行成熟市場條件下初次分配中彌補市場功能性失靈進行的宏觀調控和微觀規制的職能,還要承擔起培育市場、擴展市場功能的任務。這樣可以避免市場失靈,恢復市場的權威,重新使市場發揮基礎性作用。

2.使權力的約束制度化,構建權力與權利均衡機制。

現階段國民收入分享中權力侵害權利的主要原因在于權力與權利的嚴重失衡,造成這一問題的根本原因是制度缺乏、不完善以及實施機制不健全等等制度安排缺陷,導致權力難以約束,而普通公民的權利難以保障。因此,必須盡快制定制度、完善制度,以便保障制度的科學性,從而提升制度的執行力、效益和效率。當前,中國民眾的權利意識缺失和公共權力行使者的權力意識的張揚存在著嚴重的沖突,解決這個問題,需要采取以下措施:政府與社會全力倡導并盡快樹立正確的權力和權利意識;制定和完善相關的法律和政策,注重強化正式制度約束與保護;進一步加快政治體制改革進程,構建和完善權利約束權力、權力約束權力的內外約束機制。具體可著力于以下幾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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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收入分配守恒探究論文

內容提要:本文根據國民收入分配守恒定律指出,要建立和諧社會,就要調和各階層的利益,貧富差距不能太大,高收入者應該具有收斂、共贏思想。

年輕時,我曾經打算報考政治經濟學專業的研究生,因為我對這門學科頗感興趣,而單位政治部的一位同志對我說:你是不是想調到政策辦公室工作?我當時不理解,政治經濟學這門專業和國家的政策、策略設計有什么關系?聯想到當年的德國青年卡爾·馬克思,本來是學法律的,后來因為接觸到不可調和的階層、集團間的利益沖突,于是轉而研究政治經濟學。顯然,馬克思研究政治經濟學的目的,應該是:在理論上弄清楚原因之后,怎么公平合理地解決各階級的經濟利益問題。照這樣的推理,政治經濟學確實是研究社會各階層經濟利益的一門學問。

本文不打算討論經濟生產,而是單獨討論年產品的分配,這種分配是通過產品直接交換,還是通過紙幣作為媒介進行的,其結論只能是:任何一次可能的分配,分配前后的產品總量保持不變,也就是守恒。物物交換好理解,一頭羊和一把斧子相交換,交換前后都是一頭羊和一把斧子。通過紙幣進行分配呢?這可以這樣分析,例如,甲乙兩人分配1000公斤大米,這1000公斤大米先交到國家糧庫,國家給甲乙兩人各發500元紙幣(合計發了1000元),然后各人到糧庫去購買,這種情況下,甲乙兩人各分配到500公斤大米。而如果國家給甲發800元,給乙發1200元(合計發了2000元),雖然名義上大家加了錢,但甲只能分配到400公斤大米,乙可以分配到600公斤大米,盡管分配出現了不平均,但分配前后仍然保持1000公斤大米不變。由于社會產品在分配過程中守恒,所以,社會的這部分成員多分了,另一部分社會成員必然相對少分,如果大家都要多分,那只有請慈航大士下凡來,有求必應,普渡眾生。

今年全國人大政協開會期間,建設和諧社會,縮小收入分配中的兩極分化,受到相當的議論。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在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和預算報告時提出建議:“公務員加薪問題今后應納入人大財政預算的審議中,將其制度化、規范化”。北京大學力學與工程科學系教授劉凱欣代表認為,公務員加薪應掌握好時機,與社會經濟發展同步;加薪的前提必須是國民收入普遍有顯著提高,并且公務員為公眾提供了更為高效優質的服務;他同時建議對公務員加薪問題最好能夠制度化,機制要合理,收入要透明、公平。出席全國政協十屆三次會議的任玉嶺委員說:“當今全國吃財政飯的總人數已達4000多萬人,還有500萬人依賴于政府的權力實行自收自支。我們的民官比已經高達26:1,吃‘皇糧’者占總人口的比例攀升之快,令人擔憂”。

以上兩位委員的意思可以歸納成三點:公職人員多了,公務員收入增長快了,增長快了肯定就偏高了。

全國兩會開完沒多久,報紙上就出現了綜合性的文章,文章報道國外的公務員一年的收入有多少,以此從側面對兩位委員作了回應。該文章說,2004年,美國公務員年人均薪酬接近7萬美元,布什總統是40萬美元;在德國,相當于中國司處級的公務員能領到10萬美元以上;法國的部長級高官的年收入在25萬美元左右;英國公務員年薪5萬至35萬美元不等,首相布萊爾今年第一次可以領到最高的35萬美元;日本的初級公務員年薪大約合3.7萬美元,處長級年薪大約合11萬美元,局長級年薪大約合18.2萬美元;……看了這些數字您就會產生這樣的印象:中國公務員的年薪低了。日本的初級公務員的年薪就有3.7萬美元,按8.3的匯率計算,折合人民幣31萬元,我國哪一級的公務員已經達到了這個水平?所以,中國公務員的俸祿還應該增加快些、每年還應該增加多些,這樣才能與國際接軌,才與大國地位相匹配;咱們不采用“稱霸”這類反義詞,改稱世界領導,一個想成為世界領導的國家,其領導人出席國際場合,這個領導的年收入不高,怎么說臉面上也過不去。當然還可能有其他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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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經濟學國民收入分配問題

一、勞動產權與分配的正當性

英國的約翰•洛克認為,人對自己身體享有天然所有權,因而,人對使用其身體的勞動過程的結果也應當享有所有權。[1]這一被凡勃倫稱為“歐洲常識性理論”的勞動產權觀顯然影響了馬克思并發展成為了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基本概念?;谶@一概念,馬克思提出了貫穿整個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理論的基本觀點:勞動是價值的唯一源泉,勞動者不僅應當享有勞動力產權,更應當享有勞動產權。換言之,勞動者應當享有剩余價值,資本家對剩余價值的無償占有“只能被看作是非法的盜竊和不公正的剝削”。[2]基于以上觀點,在收入分配領域,人們提出了國民收入的按勞分配原則。按勞分配原則要求,剩余價值應當在勞動者之間按照活勞動投入的數量和質量予以分配,即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者不得食。雖然不是所有勞動者的活勞動都會被計入商品的價值(如商業勞動者銷售商品時付出的勞動),但是所有勞動者都應當憑借自我活勞動的投入參與商品剩余價值的分配。不過,如果完全遵循所謂按勞分配原則,資本要素參與剩余價值分配的要求將被否定,勞動和資本將會對立,顯然,這會使正在進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中國陷入實踐上的尷尬境地。為了避免這一現實窘境的發生,一個被忽視的(或許是有意而為之)馬克思主義觀點又重新提出并被頻繁引證:資本是積累的勞動,是物化的勞動,是“過去的、客體化了的勞動”。

這一“勞動與資本同一”的馬克思主義觀點修正了資本內涵,肯定了資本在價值創造中的積極作用,實現了勞動和資本理論上的統一。于是,基于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勞動產權觀,資本和勞動(尤其是勞動)都具備了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正當性。此時,資本參與剩余價值分配與其說是以私人所有權為依據,還不如說是以勞動產權的排他性為依據。眾所周知,國民收入是社會總產值扣除物質消耗后的剩余部分,物質消耗包括勞動力價值和生產資料轉移價值。因此,實現勞動力價值的足額補償顯然是國民收入分配的前提和基礎。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認為,勞動力價值是維持勞動者本人所需要生活資料的價值;它包括三個方面:一、勞動者本人所必須的生活資料價值;二、勞動者子女所必須的生活資料價值;三、勞動者一定的教育和訓練費用,勞動力價值的足額補償至少應該包括這三方面的足額補償。理論上,可變資本預付的購買勞動力的貨幣額v就是對勞動力價值的補償,但實際中,這一預付“工資”往往達不到足額補償的標準。為了購買更多的生產資料,勞動力所獲得的預付“工資”往往都很低(如長期以來我國大部分企事業單位職工的基本工資都很低),甚至達不到最低限度的補償(如十九世紀西方國家資本家對雇傭工人勞動力的掠奪行為)。很難想象,沒有勞動力價值的足額補償,任何宣稱按照勞動和資本貢獻大小所進行的國民收入分配能夠做到真正的公平。所以,生產資料購買對勞動力工資的“擠出效應”會嚴重削弱國民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基礎,要想實現國民收入的公平分配,必須首先保障勞動力價值的足額補償。進行國民收入分配必須首先實現勞動力價值的足額補償,這是國民收入分配的前提和基礎。從此意義上講,企業勞動者的工資水平與企業盈虧無關,企業不能以虧損為由克扣職工工資,企業破產倒閉時,政府必須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因為保障勞動力健康持續的生產和再生產是包括企業和政府在內的整個社會應當承擔的責任。換言之,勞動補償是必須的,是剛性的。不過,剩余價值分配性質的國民收入分配卻并不具有這一特征。剩余價值來源于剩余勞動,剩余勞動的質量和數量則取決于勞動者的勞動態度和能力。一個消極怠工、偷奸?;⒉凰歼M取、無能力的勞動者不可能比一個認真負責、踏實肯干、積極進取、有能力的勞動者創造出更多剩余價值。所以,國民收入的按勞分配在本質上是一種勞動激勵,而非勞動補償。勞動激勵不是平均主義,不同勞動者在參與國民收入分配時會有不同分配水平,有的可能高,有的可能低,有的可能沒有。這一分配結果與勞動者勞動投入的數量和質量相關,而與勞動者的勞動身份無關。從這一角度相較勞動補償,勞動激勵不是必須和剛性的。不過,勞動激勵也有一個剛性的特點,那就是任何勞動者通過積極勞動所創造的任何形式的利益增量(無論是成本節約還是新增利潤)都應當獲得必要的分配。但令人遺憾的是,現實中許多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并沒有做到這一點。這些企業的員工通過積極工作,降低了企業成本或扭虧為盈實現了利潤,卻無法獲得必要的激勵。這種忽視勞動激勵的態度和行為會大大挫傷勞動積極性,影響勞動能力提高,從而導致國民收入增速下降,經濟發展停滯不前。所以,我們必須要認識到國民收入按勞分配的勞動激勵本質,必須要按照勞動的質量和數量對國民收入進行激勵性的分配。唯有如此,才能完成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深化,實現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結構調整。

二、不確定性承擔與分配的合理性

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并沒有從微觀層面討論具體企業的分配問題。因此,按勞分配原則沒有回答具體企業的一個重要問題:當企業虧損時,誰應當承擔責任并彌補虧損?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指出,商品的形態變化是商品———貨幣———商品,即W———G———W。而在“W———G的商品第一形態變化或賣的階段,商品價值從商品體跳到金體上,像我在別處說過的,是商品的驚險的跳躍。這一跳躍如果不成功,摔壞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所有者。[4]”可見,根據馬克思政治經濟學原理,虧損應當由商品所有者,即資本家承擔。但是,資本家又憑什么承擔虧損呢?馬克思繼續說到:“利潤之所以產生出來,就是因為有一個價值額被當作資本來使用。如果我們把利潤叫做p,那么,W=c+v+m=k+m這個公式,就變成W=k+p這個公式,也就是商品價值=成本價格+利潤……所以,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價值變化,必然變成不是由可變資本部分引起,而是由總資本引起。[5]”于是,當“利潤是資本的增加值和回報”這一“觀念”被廣泛接受時,利潤將被支付給資本家,而不再是勞動者了,而虧損(負利潤)當然也就同時應該由資本家承擔。不過,以上解釋還不足以說明“虧損和利潤的綁定性”,除此之外,還有更“令人信服”的理論。奈特(knight,1916)認為,企業不確定性可以分為可度量和不可度量兩種,“我們用‘風險’一詞指稱前者,用‘不確定性’一詞來指稱后者。一般情況下,‘風險’一詞的使用極為寬泛,它適用于指稱從不利的偶然性角度看待的所有不確定性。而‘不確定性’一詞同樣可以指有利的結果。我們用‘風險’,表示的是一種損失,說‘不確定性’,則表示的是一種獲得。[6]”由此可見,資本家所承擔的實際上是一種經營的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只會產生一種結果:虧損或利潤。利潤是資本家承擔經營不確定性的正結果,而虧損則是負結果。所以,資本家承擔的既不是虧損(風險),也不是利潤,而是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既是“損失”的不確定性,也是“獲得”的不確定性。因此,對資本家而言,承擔不確定性的報酬也是不確定的。如果不確定性的后果是正結果,那么,他將享受利潤;如果不確定性的后果是負結果,自然,他將承擔虧損?;谝陨险J識———資本家承擔經營不確定性,獲得不確定性報酬,形成了國民收入分配的合理性原則———按資分配原則。在按資分配原則下,資本是分配的主體和中心,勞動僅僅是一項生產要素。資本家向勞動者支付要素報酬,以購買勞動要素。勞動者不承擔經營不確定性,獲得確定性報酬———勞動工資;資本家則承擔經營不確定性,獲得不確定性報酬———利潤或虧損。按勞分配原則正面回答了企業虧損如何分配這一具體問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該原則的資本立場和出發點決定了其在根本上仍是片面的,需要受到嚴肅批判。然而,不幸的是,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過程中,這一原則卻儼然成為了我國國民收入分配的實際執行原則。這一點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首先,國民收入明顯向政府和企業傾斜。1995年,我國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政府、企業、居民三者的最終收入分配比例為16.7%、16.5%、66.8%;而到2007年,這一比例則演變為20.38%、21.79%、57.83%。其次,企業的資本性收入大大增加。1997~2007年,我國資本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基本在30%~33%左右浮動,不過,企業的資本性收入卻由1997年的55.22%上升為2007年的66.14%,居民的資本性收入則由1997年的44.48%下降為2007年的22.24%。其三,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國民收入的占比不斷下滑。1992~2007年,政府、企業和居民收入分別增長了9.83倍、19.35倍和7.52倍。其中,政府初次分配收入增長速度超過其他分配主體收入增長速度,企業收入增長超過平均增長速度,而居民初次分配收入增長速度最慢,且低于平均增長速度。這種不對稱的增長格局導致在經濟高速增長中,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斷下滑。其四,以農民工為代表的普通工人的工資收入一直在低位徘徊。2009年9月,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表示:“近幾年農民工就業的工資水平雖然在提高,但現在農民工的月平均工資水平大約只有1400塊錢左右。”最后,也是最為令人憂心的是,按資分配原則形成了全社會“輕勞動,重資本”的資本至上觀念。政府在招商引資時以投資額作為考核指標,而不以投資效益和質量作為考核指標;企業終日考慮的是如何上市,而不是如何把產品做好;普通老百姓把收入增長的期望放在了房子和股票上,而不再關注如何通過勞動創造財富;國有企業改制沿著資本思路展開,勞動者不是作為一種財富而是作為包袱而被國家甩掉;社會心態則是“仇富”和“拜金主義”并行。1992年黨的十四大決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其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解放生產力。但是,近二十年的實踐下來,在生產力解放的同時,我們卻有意無意地放棄了原有以按勞分配為主體的分配制度。于是,國有企業下崗職工未能得到妥善安排,企業改制股權安排傾向于資本;稅收改革沒有提高富人的納稅比例,卻使中低收入者成為納稅主體;外資和大額投資在招商引資中享受了較多優惠,而國內中小個體企業經營卻步履維艱;社會上勞動者保障薄弱,股市卻在欺詐中誕生一個個財富神話,而最大的問題則是貧富差距越來越大。有人曾激烈地抨擊,認為1992年至今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實質上是一個資本主義中國化的過程,雖然這樣的觀點不能茍同,但現實中國民收入分配卻實實在在離按勞分配越來越遠??梢詳嘌裕绻斡砂促Y分配原則繼續作為我國國民收入分配的支配性原則,未來我國的國民收入分配體制改革必將陷入更為艱難的境地,提高人民收入的國有收入占比,發展形成中產階級都將只是一句空話。

三、資本循環的社會分工與分配的現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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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收入計劃的經驗及啟發

日本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是基于當時其特殊的社會與經濟形勢。二戰后,日本在經濟發展上取得了世人矚目的成績,但同時也滋生出社會與經濟發展不平衡、不可持續等一系列突出問題。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居民收入低,收入差距大;產能過剩,內需不足;失業率高,勞資關系緊張等方面。[1]日本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是指,在一個相對確定的較短時期內,通過提高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生產效率和效益,顯著提升居民實際收入水平,建立健全政府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機制等方式,實現居民收入翻番目標的一種經濟社會發展方案。[2]其核心是引導產業結構高級化,并輔之以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扶持中小企業,鼓勵技術創新,促進國際貿易等系列配套措施。(一)日本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重要舉措與基本經驗1.加大公共投資,引導和鼓勵民間投資,充實社會資本。“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中明確規定了日本政府在公共事業上的突出重任,通過加大公共投資力度,改變道路、港口、公用設施和服務等方面的落后狀態,以此擴大就業,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居民收入。圖1列示了20個國家公共部門中重要的6個部門自1953年以來的社會建設投入,數據顯示1953年至1960年各部門的投入變化不大,只維持在低水平的增長率;然而,自1961年“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執行以來,各部門的建設投資顯著增長。尤其是道路建設的投入,至1970年計劃結束已增長660%,1955~1960年,一般公路的總長度延長了3.3%,1960~1965年延長了12.4%,1965~1970年延長了16.5%,延長的速度逐期加快;[3]其他各部門的建設投入均增長了將近300%~500%。從20個部門的總投資來看,自計劃執行到結束,投資總額增加了328%,且年工程件數也隨之增加了300%?;A設施的建設解決了大量日本居民的就業問題,大大降低了日本的失業率。公共事業、基礎設施建設為日本經濟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大力推進了日本進入后現代化時期。圖1重要部門建設資本投入(單位:10億日元)資料來源:日本總務廳統計局:長期統計系列,第九章《建設》。2.引導產業結構升級,鼓勵第二、第三產業發展。“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提出的最初目的是為了改變當時的經濟增長方式,鼓勵第二、第三產業發展,加速重化工業的進程。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日本進行了重大的產業結構調整。這一調整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1960年至1965年,主要特點是在企業進行大規模設備更新的帶動下,產業結構迅速高級化,提高產品的附加值;第二階段是1966年至20世紀70年代初,主要特點是謀求重化學工業生產設備的“大型化”和“合理化”,以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增強國際競爭力。[4]為了推進經濟高速增長,實現國民收入翻一番的宏偉計劃,日本通過一系列產業政策和行政指導等手段,從扶持基礎產業到強化日本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實施對重點產業的保護戰略,依次推行了鋼鐵、造船、石油化學、機電及汽車等產業的發展戰略,推行產業新秩序政策、促進企業合理化重組。[5]當時的產業結構升級直接造成了以技術革命為目標的民間企業旺盛的設備投資,這是日本經濟增長的最大動力;其次是日本重化工業急劇增長,成為日本的主導產業,同時帶動了耐久消費品產業的發展。從計劃執行后,諸多相關政策的實施促使了產業重點的根本性轉變,很多以前從事較低收入的農林水產業的第一產業的農民向收入較高的以城市為中心的工廠、事務所轉移,從事第一產業的勞動人口從1950年的48.6%下降到了1970年的19.3%,造就了三大產業就業格局發生顯著的變化,基本實現了由第一產業向第二產業進而向第三產業擴展的產業結構的轉變(見圖2)。圖2日本勞動力產業結構(單位:%;1950~1975年)資料來源:日本總務廳統計局:長期統計系列,產業動向調查。此外,從三大產業對GDP貢獻的格局來看,自計劃執行以來,GDP中第一產業的比重由19.5%下降到5.0%,第二、第三產業的生產總值上升,逐步代替了一部分第一產業的貢獻額。除此之外,日本在計劃執行階段,以重化工業為中心,從歐美工業國家大量引進先進技術,進行大規模的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勞動密集型產品向資本密集型產品過渡,隨著產業結構的轉型,國民經濟結構也隨之發生了深刻的變化。3.促進對外貿易,加強國際經濟合作。為了保護本國的民族工業,二戰后至1960年以前日本一直維持著貿易管制的政策。然而“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提出以出口為中心的外匯收入的擴大是完成該計劃的關鍵。20世紀60年代,日本對其產業結構進行了全面升級,在此基礎上,日本的重工業得到迅猛發展,其工業制成品也大量進入國際市場進行銷售。而國際市場帶來的巨大收益也使日本政府清楚地認識到進一步開放市場,實行外匯與貿易自由化的重要性。于1963年成為GATT(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的11大主要成員國之一,于1964年開始享有IMF的8大主要成員國待遇,同年成為OECD成員國。[5]實施開放式自由化計劃后,日本實現了貿易自由化、匯率自由化和資本自由化,這對日本經濟帶來了巨大的影響。計劃執行之前,日本的國際收支余額均維持在100萬美元左右,少數幾個年份接近500萬美元;然而自計劃實施后,國際收支余額雖然大幅震蕩波動,但這正是自由經濟的成效,且多數年份的國際收支余額維持在500萬美元,在1968至1970年時甚至超過了1000萬美元達到了2000萬美元,與之前貿易管制時期形成鮮明的對比。此外,日本與國際跨國公司密切合作交流,進行技術貿易,吸收先進的管理經驗。在“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執行之后,在國際貿易中日本的技術貿易額與技術導入件數飛速上升(見圖3),與計劃實施前的緩慢增長形成鮮明的對比,實現了意想不到的成功。外國資本和技術大量涌入日本,促進了技術的革新,加快了設備的更新,激活了投資環境,同時也提高了經濟增長率,使產業國際競爭力迅速擠入國際前列,使整個日本的產業體制得到優化和改善,對完成“國民收入倍增計劃”起了不可忽視的作用。圖3技術導入件數與技術貿易額(1950~1970年)資料來源:日本總務廳統計局:長期統計系列,第十八章《國際貿易、收支與合作》。4.增加教育科技投入,提升人口素質,振興科學技術。從1960年日本執行的收入倍增計劃來看,目標是大幅度增加居民收入,而實施的過程中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作為中心環節,注重科學技術的發展和引進,提高國民的教育水平,最大限度地發揮國民潛在能力,從而大幅度提高企業的勞動生產效率。[6]基于此,“國民收入倍增計劃”非常重視教育與科學技術,重視人才的培養,教育作為政府公共職能的關鍵部分被首次從經濟作用的角度正式列入經濟計劃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該計劃規定培訓人才與振興科學技術事業,做好經濟增長與培訓人才雙重任務,振興科學技術事業以及確立教育及職業訓練制度。首先,日本自1960年起實行了9年制義務教育,并切實加大了教育資金的投入,自1960年起,教育支出呈快速增長態勢,到1970年日本的教育支出已擴大為1960年的4倍。從“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中教育政策的實施效果來看,從1960年計劃實施開始,日本各階段的教育升學率快速上升。至倍增計劃結束時,日本的義務教育入學率幾乎達100%,高中升學率超過80%,大學升學率也接近20%,遠遠超過了世界平均水平。這不僅促進了日本國民素質的普遍提高,增強了勞動者的能力,也為其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大國奠定了堅實的人力資源基礎,從而達到縮小收入差距、提高勞動生產率的目的。其次,日本“國民收入倍增計劃”非常重視以加強技術創新來推動產業結構升級。日本倍增計劃中以科學技術作為國家發展基礎,加大對科研技術創新的投入,采取了一系列振興科學技術發展的具體措施,例如大幅度增撥科研和設計試驗經費,確定優先發展尖端技術的方針,推行鼓勵科學技術發展的各種優惠政策等。日本政府以及企業為技術進步投入了大量的科研資金,從1952至1960年,科研經費增加了3倍;然而自“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實施以來,科研經費便快速增長,至1970年止,科研經費已經高達3000多萬日元,為1960年的6倍。此外,在大力推行科學技術的努力下,日本的科研專利數也獲得了很大的成功。在計劃執行之后至1970年,專利數迅速上升,增長了將近4倍之多(見圖4)。“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實施的科技創新戰略已為日本成為技術強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取得了非常顯著的成效,日本科研創新和技術進步對其國民收入高增長的貢獻率達55%①,居世界領先水平。圖4日本科研專利數、科研技術投入總額(1950~1970年)資料來源:日本總務廳統計局:長期統計系列,第十七章《科學技術》。5.緩和雙重結構,確保社會穩定。所謂雙重結構是指城鄉二元結構以及技術、設備均較先進的大企業和生產方式較落后的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并存的現象。在日本“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中,農業占有重要的地位。自收入倍增計劃提出不久后,相繼出臺了《農業基本法》、《農業現代化資金助成法》、《十年土地改良長期計劃》等一系列法規,加大對三農的政策傾斜。這些惠農政策的實施,將農戶總數的60%轉移到非農業方面,使其余40%的農戶的生產規模都能夠保證家庭勞動力充分就業。全部就業人口中的比率,由1955年的37.9%降到1960年的30%,1965年又降到21%,1970年更降到16.1%;1967年一個農民家庭的平均收入超過了100萬日元,也超過了每個工人家庭的平均收入86萬日元。[7]同時,日本鼓勵人口從收入水平較低的農村地區向收入水平較高的城市地區轉移,這種做法不僅減少了農村的剩余勞動力,也為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做出了貢獻。在計劃執行后的10年間,大約有將近1000萬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到了城市。[8]《農業基本法》是日本政府為促進其農業產業快速發展從而使其經濟合理可持續高速發展而提出的重要方案。該法案的出臺快速推進了日本農業的機械化、現代化,為“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實現做出了不可忽視的貢獻。針對其國內壟斷資本快速擴張以及大企業與中小企業間二元結構造成的收入差距問題,日本政府大力推行了中小企業的改革,并將其與產業結構升級相結合,以此來提高中小企業的勞動生產率并促使其規模經營。1963年起,日本政府連續出臺了《中小企業基本法》、《中小企業現代化促進法》、《中小企業指導法》、《中小企業現代化資金扶植法》等10個法案,[9]這些法案促使了日本企業集團化的趨勢,不少中小企業的經營活動被納入企業集團總體活動中,減輕了中小企業的負擔,縮短了產品的開發周期,同時加強了大企業與中小企業之間的專業化協作,集團企業的發展成為溝通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的橋梁,緩和了兩者的矛盾。大企業與中小企業“雙重結構”的矛盾也在計劃實施之后得到了有效的緩和。6.提高勞動者報酬,著重提高中低階層勞動者的收入,使國民收入更多地向居民傾斜。勞動者報酬在國民收入中占很大的比重,是初次分配結果是否公平的直接體現。日本在“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中著重強調提高勞動者報酬占GDP的比重,使國民收入更多地向居民傾斜,重新構建了政府、企業、居民三者之間的利益合理分配機制,理順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尤其是非常重視提高中低階層勞動者的收入,包括農民、工人等,縮小城鄉收入差距,提高廣大人民的需求能力,因為低收入者增加收入后,有更高的邊際消費傾向。在“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實施后,日本的勞動者報酬占GDP比重(勞動者報酬率)發生了非常顯著的變化。“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實施之后的10年工業化進程中后期,勞動者報酬比一路回升,提高了近4個百分點,一直維持在45%左右的較高水平上,處于當時OECD國家前列。這與日本在20世紀60年代至70年代工業化中后期階段實行的收入倍增計劃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奠定了日本勞動者報酬占GDP比重比較穩定的格局,為提高國民收入、建設和諧社會、縮小收入差距打下良好的基礎。[10]7.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在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劃”過程中,日本政府注重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1961年實施《國民年金法》,這部法律保障的對象不僅包括被雇傭者,還包括自營業者等其他民眾,實現了全民保險。以后又相繼實施了《兒童福利法》、《身體障礙者福利法》、《社會保障法》、《老人福利法》等,維持了最低收入者的生活,發揮了保障福利的機能,也為“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實現創造了有利條件。總體來說,農民比工人補得多,欠發達地區比發達地區補得多。[11]在倍增計劃實施的10年間,政府社會保障支出每年增長18%,且社會保障支出占GDP比重自1961年執行計劃以來,迅猛上升的態勢與計劃執行之前的低水平增長甚至出現下降的趨勢形成了較明顯的對比,這足以說明了當時的政府為民生所做出的努力。雖然當時日本的社會保障體系還并不完善,無法與同一時期的美意等發達國家相比,但在當時的經濟發展水平下,維持了最低收入者的生活,發揮了保障福利的機能,是從貧窮救濟制度向貧窮預防制度的全面性轉變。[3](二)日本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成效與負面影響1.國民收入實現了翻番。由于“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有效執行,日本于1967年提前完成了國民收入翻一番的目標,1968年超過德國成為僅次于美國的世界第二大經濟體,1970年10年期的計劃完成時國民收入及國民經濟有了飛躍的發展。1960年以前,日本的國民收入緩慢增長,基本維持在10萬億日元左右,在1960年達到13萬億日元;在計劃實施之后的10年里,國民收入一路快速上升,以年均11%的高增長率提前實現了計劃的目標;到1970年,名義國民收入接近突破60萬億日元,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從GDP來看,在1960年之前,實際GDP增長率基本維持在7%~8%的水平;自計劃實施以來,實際GDP年均增長率高達10%以上(見圖5),有些年份甚至達到了12%的高水平。短短10年間,普通人的收入增長超過一倍。并且日本倍增計劃十分罕見和成功地實現了“經濟增長”與“國民增收”的同步協調統一發展。圖5日本1955~1970年名義國民收入、實際GDP增長率(單位:10億日元;%)資料來源:日本總務廳統計局:長期統計系列,第二章《國民經濟》。2.收入分配均等化,特別是城鄉收入分配均等化。二戰前,日本收入不平等程度一直在上升,至1940年,基尼系數甚至超過了0.6,日本成為十分不平等的社會。到了二戰以后,由于戰后經濟重建,基尼系數大幅下降。然而在1950年至1960年間,由于日本經濟發展方式存在諸多不利因素,基尼系數又重新開始回升,在1960年接近0.4的警戒線。在1960年12月提出“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并得到有效實施后,為日本社會帶來了共同富裕的結果。10年間基尼系數持續下降,到1970年基尼系數僅為0.256,收入分配均等化的傾向逐漸加大,與二戰前形成鮮明的對比。在此階段,日本形成了“一億國民皆中產”的平等社會。3.消費擴張拉動了需求,經濟增長帶來了就業增長?!皣袷杖氡对鲇媱潯庇行У靥岣吡司用袷杖?,擴大了內需。各種家庭耐用消費品的普及率高達90%以上。為了應對內需的大幅拉升,以出口為主的制造企業清楚地認識到了國內形勢的深刻變化,隨之積極轉型以便應對國內需求的增長,促進了日本的家電、汽車等工業的迅速崛起。在計劃執行以前,日本的消費指數緩慢增長,消費指數基本維持在40左右;然而在計劃實施之后,消費指數快速上漲,至1970年消費指數已接近100。計劃的有效實施,是解決經濟消費低迷、內需不足的根本原因,使消費與當時的投資、出口“三駕馬車”一起拉動了經濟快速增長。此外,“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執行以來,經濟快速增長帶動了整個社會的就業,產業結構轉變使第一產業的勞動力逐漸向第二、第三產業過渡,工廠由于投資所帶來的設備更新引起了勞動力需求的迅猛增加,教育的普及帶來的國民整體素質和能力的提高,這些都意味著勞動者就業的增加。計劃實施的顯著效果是1969~1972年的日本失業率在世界各國中屬于最低的水平,是美國、意大利、韓國等國家的1/4,是瑞典、芬蘭等福利國家的1/2。值得關注的是,日本“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在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時,也產生了一些始料未及的弊端。10年間,伴隨著經濟的高速增長,物價出現了相應的上漲勢頭,高增長帶來了一定程度的通貨膨脹。從1961年至1970年,日本的平均通貨膨脹率為5.77%,10年間東京的消費物價上漲了76%之多。此外,經濟增長帶來了環境污染問題,農業發展衰退,社會中出現了一切向錢看的不良風氣。在“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刺激下的日本經濟高速增長,是“畸形的”,存在著發展的不平衡和結構性矛盾———首先是迅速擴大經濟所造成的畸形性,其次是由于跟不上過于迅速的擴大經濟和結構變革而引起的畸形性。[12]日本20世紀80年代后期開始出現的經濟低迷和至今依然揮之不去的麻煩,可能與之前令日本人一直驕傲的高速增長有一定關系。

結論與啟示

(一)研究結論日本經濟高度發達,國民擁有很高的生活質量,是全球最富裕、生活水平最高的國家之一。這與日本在20世紀60年代初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有密切的聯系。面對二戰后產能過剩、內需不足、居民收入低、收入差距大、失業率高、勞資關系緊張等問題,日本適時推出“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其重要舉措和基本經驗在于加大公共投資,引導和鼓勵民間投資,充實社會資本;引導產業結構升級,鼓勵第二、第三產業發展;促進對外貿易,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增加教育科技投入,提升人口素質,振興科學技術;緩和雙重結構,確保社會穩定;提高勞動者報酬,著重提高中低階層勞動者的收入,使國民收入更多的向居民傾斜;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皣袷杖氡对鲇媱潯比〉昧伺e世矚目的成就,提前完成了國民收入翻番目標,形成了“一億國民皆中產”的平等社會,引發了內需的啟動和消費結構變化,推動了產業結構升級,促進了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但也產生了一些始料未及的負面效應,如通貨膨脹、環境污染、農業衰退、物欲橫流、發展的不平衡和結構性矛盾等問題。(二)啟示與建議現階段我國面臨的經濟增長問題雖然與20世紀60年代的日本有著高度的相似性,但是由于我國和日本所處的時代背景不同、所經歷的歷史沿革不同,所以在我國實行“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時必須要深刻認識到一些制約因素,比如,我國勞動者素質與生產效率不高,制約了居民收入持久增長;政府的服務和管理水平較低,制約了收入倍增計劃的實現;低收入群體特別是農民的增收困難,影響和制約了收入倍增計劃的實現;經濟轉型和產業結構升級難度加大,制約了經濟總量實現倍增;此外,我國現階段面臨著世界經濟和政治氣候的強烈波動和沖擊,經濟發展遇到了非常不穩定因素的挑戰,這些都有可能影響我們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方式和步伐,阻礙我們完成倍增計劃的目標。日本“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實施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其成功經驗對我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國民生活水平具有積極的借鑒意義。1.限制大資本經濟壟斷,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市場競爭,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日本對中小企業發展給予了大力支持,緩解了二元結構,擴大了就業需求,其經驗值得我們借鑒。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私人投資雖然增長很快,但卻大起大落,非常不穩定。特別是近幾年,有利可圖的行業基本被國有壟斷資本占據著,私人投資很難進入行政壟斷領域。因此,對我國來說,要推進收入分配改革,除了對企業實行一般的減稅、降息外,還要求政府向企業提供良好、有效的公共服務,特別是要進一步提高市場化程度,放松規制,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嚴格控制自然壟斷范圍。有些行業適當放松管制,允許民間資本進入,加強市場的競爭度,在分割行業壟斷勢力的基礎上扶植和培育新的競爭實體,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13]對由國家壟斷經營的行業和領域,應進一步調整其分配關系,加強其收入分配的控制和管理,提高壟斷行業收入分配透明度,特別是要對高管人員實行限薪,并嚴格控制其職務消費,加強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防止該行業與其他行業的收入差距過大。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融資難、擔保難,企業負擔重,市場需求不足,產能過剩,經濟效益大幅下降,虧損加大,應進一步改善創業環境,采取更加積極有效的政策措施,幫助中小企業克服困難。可借鑒日本的經驗,限制壟斷資本,合理放寬市場準入門檻,減輕中小企業稅負,營造適合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加大財稅、信貸等扶持力度,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加快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市場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2.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實現居民收入與經濟發展同步增長。日本“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根本目的是要實現國民生活水平的顯著提高以達到國民經濟和居民收入同步增長。借鑒日本成功的經驗,在我國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必須做到以保障民生為根本出發點,努力實現居民收入與經濟發展同步增長的歷史任務。[1]近些年來,我國勞動報酬占比卻持續下降,而資本、管理等其他要素的收益越來越突出。勞動報酬過低造成居民收入增長慢,嚴重影響了居民消費需求的增長,內需難以提高,阻礙了我國經濟結構由過度依賴出口轉變為投資、消費、出口共同協調發展。[11]借鑒日本經驗,在我國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應堅持以公平分配為中心,正確處理國家、企業、居民三者之間的關系,將更多的利益向居民傾斜,做到國民經濟與國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向勞動者傾斜,做到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在初次分配領域實現公平、合理的分配。3.打破二元結構,縮小城鄉收入差距,促進城鄉協調發展。日本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中,政府推行的相關農業措施成功地緩解了城鄉二元結構的矛盾,解決了農民增收困難的問題,拉動了農民的消費內需,大力促進了農業現代化、機械化的發展,農村人均收入甚至高于城市居民收入水平,其成功經驗值得我們借鑒學習。我國由于二元經濟結構限制了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特別是地區之間資源的市場配置作用,資源集中于大中城市、發達地區,以致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經濟發展差異較大。為了縮小城鄉收入差距,首先應該降低戶籍制度對人口流動的限制,努力消除戶籍制度壁壘,消除勞動力流動的各種障礙,讓勞動力在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充分自由流動,為城鄉人口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讓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能夠正常地享受到城市的教育和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這一方面可以改善農村居民收入、統籌城鄉資源,另一方面有利于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出以及城鄉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其次,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加大投入力度,縮小城鄉基礎設施差距。第三,加快農業勞動力向非農部門轉移,為農村剩余勞動力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尤其是非農就業機會,以提高農民的非農收入。同時政府可以通過稅收優惠和金融政策鼓勵城市企業雇傭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由此達到大幅度增加農村居民收入,從而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的目的。4.強化教育機會均等,加大人力資本投入,提升勞動者技能和人力資本水平。日本政府在“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執行中非常重視國民教育、重視人才的培育。日本在增加教育經費的同時還調整了其在各級學校中的分配,這種變化均衡了各地的教育資源,是為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而不斷改變的,為解決我國教育資源發展不平衡的現狀提供了啟示。借鑒日本經驗,我國要加大公共教育經費的投入,進一步增加人力資本投資,特別是要加大對低收入群體人力資本的投資力度,為每個勞動者提供公平的教育機會,這是有效增加國民收入的重要舉措。由于貧困群體的收入低,只能維持基本的生存,低收入者難以負擔自身及其子女的受教育費用。而只有教育,才能根本改變這個群體的知識結構,提升人力資本水平,從而提高自身在勞動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受教育機會的平等在某種意義上是社會收入分配的起點公平。因此,要做到個人收入分配的起點公平,政府應擴大在教育方面的支出,特別要加大對欠發達地區、貧困地區、農村地區的教育投入,使這些地區居民享受到同等的教育。政府要著重提高低收入地區農民的教育水平,這也是縮小地區之間農民收入差距的關鍵所在。建議中央和省級政府承擔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2/3以上,以保證我國義務教育的公平性,減少或消除窮人接受教育的成本,不僅可以解決個人收入分配的機會不均等問題,提高人力資本的收入回報,也有利于縮小收入差距。5.振興科學技術,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日本科研創新和技術進步對其國民收入高增長的貢獻率達55%,在倍增計劃中意義非凡。在發展先進科學技術方面,日本以引進國外技術為主,開發“自主技術”為輔的方針,先模仿歐美先進技術,消化吸收,然后再創新,從而形成自主技術。用較短的時間縮短了同歐美發達國家的技術差距,逐步建立了獨自的工業體系,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在利用技術紅利方面還有很大空間。中國應該學習日本引進先進技術的經驗,同時重視海外先進技術和中國人才的匹配。首先,政府應強化對科技工作的管理,改革科技組織體制,制定相應的科技基本計劃,從宏觀上系統地推進科技改革。其次,要重視基礎研究,促進產學研之間的良性互動。我國科技創新存在的兩大問題是基礎實力薄弱以及科技的實踐性不足,所以應加大對基礎研究的支持力度,同時促進企業、大學以及研究所三者相互合作的科研體系,使科技研究的成果能夠有效地進入市場,創造出高附加值的產品。第三,要充分利用國際技術合作的機會,吸收國際先進科學技術和管理經驗,推進科研水平發展,從國際角度上加強國內科學技術事業的開發。6.建立健全社會保障與社會救助體系,加大對低收入群體、弱勢群體幫扶力度。日本在執行計劃期間對社會保障的支出大幅增加,國民普遍擁有較高水平的福利待遇,享有較高的醫療衛生、教育與生活保障,逐步實現了全民保險的目標。相比之下,我國在社會保障方面存在著覆蓋面小、財力薄弱、管理落后等諸多問題。在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中,應更加重視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鑒于農村貧困問題更為突出,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更為滯后,因此,首先應加快推進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設。隨著經濟實力的增強,逐步建立不分城鄉、不分地區、不分年齡、不分性別和不分職業的全社會均能享受的社會保障制度。其次,建立統籌的社保賬戶。目前因為地方社保政策制度不統一,賬戶信息不共享,使得外地人和本地人在養老、醫療等多方面享受不同的待遇,增大了勞動力資源在地區間的流動成本,也削弱了社會保障的再分配調節作用,因此,建立統籌的社保賬戶非常必要。再次,完善對低收入群體的社會救助體系,對低收入者生活必需品實施最高限價,對低收入勞動者制定高于市場出清水平的最低工資,[14]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水平,加大對貧困地區和貧困人群的財政投入,由此提高社會貧困人群的收入,降低貧困發生率。2020年“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收入倍增計劃意義重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標志性大事。民富才能國強。在當今國際國內政治經濟的復雜情境下,努力達成居民財富的快速增長既是實現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充分利用和平崛起契機提升綜合國力、增強民族自信的必由之路。

本文作者:孫敬水黃秋虹工作單位:浙江工商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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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易經濟關系畢業論文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外貿易一直保持高速增長,其年均12.8%的增速高于同期我國國民經濟9.7%的增速,我國進出口總額在世界排名由1980年的第17位上升至第9位,快速發展的進出口貿易一向被視為改革開放以來拉動我國經濟高速增長的“引擎”;與此同時,21世紀我國貿易收支出現大幅貿易順差被視為與經濟增長極具正相關的重要指標之一。但是,在認真研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外貿對經濟增長的貢獻時,一些學者卻發現“貿易順差與國內生產總值增長之間呈‘負相關’”(張小濟胡江云,1999;陳家勤等,1999)、“凈出口對經濟的拉動往往與國民經濟增長成反方向運行趨勢”(彭福偉,1999)的情況。這顯然與宏觀經濟學基本理論相悖。因而,要科學地認識與總結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外貿易與經濟增長的關系,就必須解開“貿易順差悖論”之謎。

一、貿易順差與經濟增長“負相關”論的來源

要評價貿易順差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必須用支出法核算國內生產總值。貿易順差與經濟增長“負相關”論的得出,正是緣于此。支出法是從需求角度將一國由政府、企業和居民等經濟行為主體在一年期間通過不同經濟活動的最終支出額作為國內生產總值的構成,其公式為:GDP=C+I+G+(X-M)。由“總支出=總產出”原理出發,外貿對GDP增長的貢獻即為凈出口對GDP增長的貢獻,通常采用凈出口貢獻度和凈出口貢獻率兩個指標來衡量,公式如下:

凈出口貢獻度=[△(X-M)/△Y]×100%

凈出口貢獻率=凈出口貢獻率×[△Y/Y]×100%

根據以上公式,可計算出1979~1998年我國外貿與經濟增長關系的各項指標(表1)。計算結果可以看出,貿易出現逆差的年份,大多經濟增長較快;而貿易順差則大多對應著經濟增長速度趨緩。如1985年和1993年,貿易逆差分別達448.9億元和701.4億元,經濟增長卻高達13.5%,同期凈出口貢獻率分別為-3.4%和-1.5%;1997年貿易順差達3347.0億元,經濟增長僅為8.8%,同期凈出口貢獻率為3.1%,等等。如此看來,上述學者的觀點似乎成立。但是,檢驗“貿易順差悖論”是否存在,我們還必須檢驗支出法的理論依據——凱恩斯主義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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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與產出比率研究論文

內容提要:本文把“產出”具體化為三種:國民收入、國民生產總值、銷售收入,從而得到三種資本-產出比率:資本-國民收入比率、資本-國民生產總值比率、資本-銷售收入比率,還定義了其他一些參量,并且建立了這些參量之間的關系式。

一.引言

我曾經提出問題:“投資乘數與資本-產出比率是何關系”(見經濟學家網站,國民收入決定,2004/05/30),后有網友認為兩者之間的關系式應該是:“毫無疑問,投資乘數k等于ΔYt與ΔIt之比,而加速系數或資本產出比率a等于It與ΔYt之比,那么,k與a的關系則是,k=(It/ΔIt)/a。何來陸善民的k=1/a呢?”但是,該網文沒有解釋該公式中的符號的意義,也沒有對該公式加以證明,就這么干巴巴一句話了結。這樣人們就很難理解他這個公式的正確性。例如,公式中的增量、變量究竟是什么含義,別人不知道。從數學上講,變量X的增量是個相對量,如果變量X的增量ΔX是相對于原點的,則可以得到ΔX=X-0=X,從而有(X/ΔX)=1。如果這樣的話,上面的公式實際上就是我那公式。再從經濟學方面講,It通常指追加投資,追加投資產生的ΔYt=It/a;而ΔIt通常表示投資增量,投資增量ΔIt產生的ΔYt=kΔIt。這樣得到的兩個ΔYt是一碼事嗎?這兩個ΔYt是可以相等、相消的嗎?如果這種邏輯成立的話,我可以方便地證明3=4。怎么證明?先設ΔYt=3,再設ΔYt=4,然后消去ΔYt,就可以得到3=4。如果假設ΔYt=鹿,再假設ΔYt=馬,然后消去ΔYt,就可以得到鹿=馬。這樣的低級邏輯錯誤也許不值得多費筆墨,但實際上一些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也有類似毛病,雖然不值得大驚小怪,確也可以論它一論。我搜索了一下這位網友的資料,原來是黨校的一位博士生。這就難怪了。在人們的印象中,黨校、黨報、黨刊,都不是學術爭論的場所。黨校研究的是如何奪取政權、如何掌握政權、如何鞏固政權、如何立黨為公、如何執政為民,直到千秋萬世。政策和策略才是黨的生命。至于經濟學是否科學,經濟規律是否需要證明,是否需要經過實踐檢驗,那是次要問題。一切服從政治上的需要,一切以勝利為目的。如果需要,經濟衰退可以說成經濟增長,連年欠收可以說成連年豐收,即使餓死了人,那也是“一個指頭相對于九個指頭的小事”。作為經濟學家,就不能這樣研究經濟,不能圍著政治氣候轉,否則經濟學家就變成意識形態方面的宣傳家、現行政策的辯護士。據說國際上有各國不同政黨參加的所謂“國際政黨會議”,在這種會議上,肯定是交流執政經驗,肯定回避意識形態問題。要不然的話,甲政黨上臺號召說:全世界無產者聯合起來,徹底埋葬“帝、修、反”!乙政黨則說:你這是搞顛覆,妄圖稱霸世界。甲政黨辯護說:我們永遠不稱霸,我們是要解放全人類。丙政黨發言說:當年的蘇聯總理柯西金揚言24小時坦克開進北京城,這是叫囂侵略。丁政黨則說:蘇聯憲法規定蘇聯是社會主義國家,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為指導,蘇聯共產黨代表先進,蘇聯坦克開到那里,象征馬克思列寧主義的鐮刀錘子紅旗就插到那里,這叫無產階級國際主義,不叫侵略。……這種會議的熱鬧程度可想而知,不開也吧。

其實我的那篇文章,主要是指出J.M.凱恩斯得到的投資乘數公式的邏輯錯誤:國民收入增量分解為消費增量和投資增量兩部分,消費增量占國民收入增量的比例為b,則投資增量占國民收入增量的比例肯定是1-b;反過來,由投資增量求國民收入增量,這是個算術問題,國民收入增量是投資增量的(1-b)分之一。這里沒有牽涉到投資將會產生多少效益,這是另外應該解決的問題。.凱恩斯得到的公式其實不是投資乘數公式,這是張冠李戴。這部分內容屬于邏輯批判。

歐美主流宏觀經濟學關于乘數的論述,除了邏輯混亂,還有概念混亂的毛病。請看一本新出版的書是這樣介紹“乘數”的:

“在一定的條件下,一定數量的自發性支出的增加會引起一系列支出的增加,從而引起產出的增加。乘數原理就是對這種經濟現象在理論上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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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進出口貿易論文

1文獻回顧與文獻評述

1.1文獻回顧

國內學者范祚軍等[3]運用1994—2010年人民幣雙邊匯率、人均國民收入等年度數據,分別研究了人民幣匯率變動與中國對東盟10國貿易收支之間的關系,發現短期人民幣匯率貶值可以改善我國對其中7國的貿易收支。張慧等[4]的研究認為,人民幣匯率貶值有助于改善我國貿易收支。韓斌等[5]以1994—2011年我國與主要貿易伙伴國的雙邊貿易季度數據為基礎,探究了人民幣匯率變動與我國對貿易伙伴國貿易收支的關系,指出人民幣匯率貶值使我國貿易收支得到改善。而以下學者的研究卻表明,匯率貶值不能改善貿易收支。Taufiq等[6]根據1974—1998年美國分別對日本、加拿大的貿易數據進行研究,得出的結論是匯率的波動對貿易收支會產生負面影響。張曉月等[7]認為人民幣匯率貶值總的凈效應為我國貿易順差的減少。何建奎等[8]研究了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與我國貿易收支的關系,發現貿易收支的匯率彈性為負。第二種觀點認為:匯率變動對貿易收支沒有顯著影響。Wilson[9]的分析表明,新加坡、馬來西亞貨幣的實際匯率變動與它們貿易收支之間的顯著影響關系不存在。SilvanaT[10]基于名義匯率的角度,探討了其與貿易收支的關系,發現名義匯率變動不引起貿易收支變化。Wilson[11]采用1970—2004年的年度數據,研究了韓國、美國和日本之間的多邊貿易,得到實際匯率的變動不會顯著影響韓美和韓日之間的貿易收支的結論。曹永福[12]對我國進出口需求價格彈性進行了測算,算得兩者絕對值之和為0.3079(0.611),小于馬歇爾—勒納條件臨界值,說明人民幣匯率變動對貿易收支的影響很小。劉林[13]通過構建非線性MS-VAR模型,選擇1994—2010年的季度數據,實證研究了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貶值與升值分別對一般貿易收支和加工貿易收支的影響,指出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變動不會影響總的貿易收支。左曉慧等[14]以2005年1月至2012年8月的月度數據為研究樣本,實證分析了人民幣實際匯率與我國進出口額的關系,結果表明人民幣實際匯率變動對進出口額的影響不顯著,人民幣升值不能使我國貿易順差得到根本改變。馮宗憲等[15]構建了中美兩國TV-FAVAR模型,對人民幣實際匯率波動對中美貿易差額的影響進行了探析,認為人民幣實際匯率波動不是中美貿易順差的主要原因。

1.2文獻評述

既有研究對匯率變動與貿易收支之間的關系進行了積極探索,但不難發現,國內外學者在研究匯率變動對貿易收支的影響時由于研究方法、研究樣本、數據選取等的不同,尚未得出關于匯率變動對貿易收支影響的統一結論。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試圖通過理論推導出人民幣匯率變動對我國貿易收支影響的模型。鑒于人民幣名義匯率不能準確反映匯率變動對貿易收支的影響,故而運用人民幣實際匯率數據,實證分析人民幣實際匯率變動對我國貿易收支的影響。

2匯率變動對進出口貿易收支影響的機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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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政治復習講義5

高考政治第一輪復習講義

(五)

第五單元財政稅收和納稅人

一、本單元的考點

1、國民收入的分配;2、財政收入和支出;3、財政的作用;4、稅收及其特征;5、我國稅收的性質和作用;6、依法納稅是公民的基本義務。

二、本單元的重點和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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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作用

摘要:為了確保我國宏觀經濟的正常運行,國家往往會通過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對經濟的運行進行調節;宏觀經濟政策通過調節市場的總需求與總供給達到相應的政策效果,最終使產出達到均衡。文章主要通過IS-LM模型分析可知影響產品市場和貨幣市場的因素,從而推出影響宏觀經濟政策的因素。

關鍵詞:財政政策;貨幣政策;IS-LM模型

宏觀經濟學主要研究宏觀資源配置,解釋經濟波動現象,研究宏觀經濟總量。一國政府通過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對經濟運行進行調整,實現經濟增長、物價穩定、充分就業等。但單一的財政政策或貨幣政策往往不能解決實際問題,為了彌補單一的政策的局限,往往這兩種政策配合使用,最終使總供給予總需求達到充分就業下的均衡。

政策的作用機制

(一)財政政策作用機制

財政政策是政府變動稅收和支持以便影響總需求進而影響就業和國民收入政策;是政府為促進就業水平的提高、減輕經濟波動、防止通貨膨脹和實現經濟穩定增長而對政府支出、稅收和借債水平所作出的決策。財政政策主要是通過變動政府支出,變動稅收和公債等這些政策工具,通過乘數,作用于國民收入,進而達到調節宏觀經濟運行的目的[1]。比如在經濟蕭條的時候,總需求不足,政府會采用擴張性財政政策,增加支出、削減稅收和降低稅率等多種措施來刺激總需求,使總需求增加,從而國民收入與就業就會增加,進而使經濟復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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