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度范文10篇

時間:2024-02-05 11:39:44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合同制度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合同制度

企業合同制度若干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全面實施勞動合同制度,推動小企業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營造有利于小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市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關于印發<市全面推進小企業勞動合同制度實施專項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促進小企業又好又快發展相結合,著力提高小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和履行質量,逐步提升勞動用工管理水平,整體部署、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加強服務,推動建立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雙贏、和諧穩定的社會主義新型勞動關系。

二、目標任務

從2010年到2012年,用三年時間基本實現小企業與勞動者普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2010年力爭小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75%以上,2011年力爭達到85%以上,2012年小企業普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規范工資支付和工時管理,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三、實施范圍

查看全文

勞動合同制度安排意見

為了進一步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工作,規范用人單位用工行為,依法保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構建和諧黃陵,根據省市《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黃陵縣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黃政辦發〔*〕118號)的總體要求,現就我縣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見:

一、加強領導,強化宣傳

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工作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黃陵縣勞動關系三方協調委員會統一組織實施,勞動關系三方協調委員會組成單位要各負其責,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認真履行各自職責,使勞動合同推行工作按要求整體推進。政府各工作部門要共同努力,強化領導,落實責任,相互配合,加大工作力度。

切實加強推行勞動合同工作的宣傳和動員,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電話***)要組織好推行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工作;各相關單位要切實加強簽訂勞動合同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培訓,要通過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加強對各行業推行勞動合同的宣傳,增強企業和用工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意識。縣廣電局要把推行勞動合同作為長期宣傳報道內容之一,定期播報,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認識,為開展推行勞動合同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明確職責,組織實施

推行全員勞動合同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涉及面廣,牽扯到各行各業和各級組織,因此,各級各部門要結合自己的工作職能扎實做好各自工作。

查看全文

企業集體合同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簽訂和履行集體合同的行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協調勞動關系,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與職工一方簽訂、變更、解除和終止集體合同以及集體合同行政管理工作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集體合同是指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三條簽訂集體合同必須遵循合法、平等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

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查看全文

企業集體合同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簽訂和履行集體合同的行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協調勞動關系,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與職工一方簽訂、變更、解除和終止集體合同以及集體合同行政管理工作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集體合同是指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三條簽訂集體合同必須遵循合法、平等合作、協商一致的原則。

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查看全文

集體簽訂履行合同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簽訂、履行集體合同的行為,依法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

第三條用人單位與本單位職工雙方集體協商代表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業培訓等多項事項經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為集體合同;就其中某項內容簽訂的專項書面協議為專項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與專項集體合同以下統稱為集體合同。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集體協商制度,并與本單位的全體職工簽訂集體合同。

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平等、互利和合作的原則。

查看全文

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思考論文

論文關鍵詞:工會組織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

論文摘要:文章對建立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進行了探討,指出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是工會組織在新時期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根本任務。

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是工會組織在新時期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根本任務。《工會法》明確規定:“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工會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工會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勞動關系,維護企業職工勞動權益。”這就深刻表明,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工會突出維護職能,重點是維護職工的勞動權益和民主權利,其主要的手段和機制就是集體合同制度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因此,建立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是落實《勞動法》,協調勞動關系的重要機制,是貫徹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根本指導方針的重要制度保證,也是工會組織履行基本職責、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手段。推行和落實這項制度,意義重大。它有利于把職工自身利益與企業發展的整體利益緊密聯系起來,調動職工積極性,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有利于增強干部職工的法制觀念,加強民主管理,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有利于密切干群關系,穩定職工隊伍,增強企業凝聚力,促進企業的發展和穩定。本文試從工會組織在市場經濟形勢下,圍繞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這一基本的職責出發,做幾點法律思考。

一、建立健全有效運行、平等協商的集體合同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一項重要的法律手段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由于高度統一、高度集權的經濟運行機制,政企不分,產權不明,片面地強調了整體利益的一致性,因而平等協商的集體合同不可能產生和實行。另外,工會工作長期處于計劃經濟體制這樣一個大背景下,只有單一的公有制經濟存在,無論是企業,還是經營者、勞動者都沒有自主權,相互之間基本上沒有根本的利益沖突發生,客觀上職工也不需要工會維護其合法權益。沒有有效的市場需求就沒有有效的市場供給,工會工作不可能也沒有必要突出維護權益這個職能。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逐步步入市場經濟軌道,經濟活動運作方式的市場化、國際化日益完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參與國際競爭已勢在必行,尤其是我國的所有制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經濟關系、勞動關系也發生了重大而深刻的變化,勞動者、經營者以及企業都有了自主權,相互之間有了不同的利益,沖突時有發生。這時,維護職工最基本的生存權,即獲得勞動報酬和生命安全健康保障權,成為職工的第一需要。正是在這種背景下,企業已初步具備了建立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制度的客觀環境和必要條件,其主要體現有三點。

1.市場機制的確立,是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的前提。市場機制是以經濟成分和利益主體多樣化為基本特征的。這就為不同經濟成分中不同的利益主體,通過平等協商、簽訂雙方認可和遵守的集體合同,以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提供了現實的可能性。同時,為市場經濟條件下,形成穩定的、和諧的勞動關系奠定了法律基礎。

查看全文

關于我市勞動合同制度調研報告

x一、我市勞動合同制度的基本情況

我市自1995年《勞動法》頒布以來,我市積極推行勞動合同制度,使之健康發展,目前勞動合同制度在我市已經基本確立。以勞動合同為契約確立勞動關系的新型用人機制為我市企業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對加強勞動管理,減少勞動糾紛,促進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根據調查顯示全市在崗職工131488人,已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119912人。其中女職工62156人,已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54603人;35歲以下的職工49201人,已簽訂勞動合同的46865人。其中女職工26991人,已簽勞動合同的25139人;36—39歲的職工29884人,已簽勞動合同的25821人。其中女職工11502人,已簽勞動合同9709人;40—44歲的職工26435人,已簽勞動合同23767人。其中女職工11264人,已簽勞動合同9413人;45歲以上的職工25968人,已簽勞動合同23459人。其中女職工12399人,已簽勞動合同10342人。

二、我市勞動合同制度推進情況。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的協議。我市的勞動合同制度的建立始于1995年勞動法頒布以后,10年來勞動合同制度經過了從不被人們了解到現在自覺執行的階段。

一是宣傳《勞動法》提高對勞動合同制度的認識。借宣傳“勞動法”之機,積極組織宣傳車,制作宣傳板面,設立咨詢臺,印發宣傳品、宣傳勞動合同的意義,使廣大職工群眾逐漸認識到勞動合同制度的建立是社會化大生產的需要,社會化大生產要求勞動力隨著生產發展的變化,在各行業各部門之間合理流動,同時又要在一定時期保持相對穩定性,勞動合同制的建立有利于企業自主權的實現、有利于勞動者全面提高和實現自己的價值、有利于勞動生產力的提高、有利于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二是積極參與工作,指導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在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初期,工會組織認真落實全國總工會《關于工會幫助,指導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意見》,積極配合市勞動部門就把加強和規范企業勞動合同管理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采取了點帶面的形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先在基礎工作較好的國有企業、國有轉制企業及集體企業。選擇試點指導企業專門制訂了勞動合同管理的配套制度。如我市的3515工廠、漯河卷煙廠、冶金設備有限公司、雙匯集團、漯河直屬庫、銀鴿公司等企業先后制定了勞動合同管理規章制度。3515工廠先后制訂了《全員勞動合同暫行規定》、《上崗(聘用)合同管理辦法》、《未簽訂合同職工管理辦法》等規定,在此基礎上建立了一套與勞動合同制度相配套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規范了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該廠自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以來,共終止解除勞動合同296人,未發生一起爭議。漯河卷煙廠在1995年7月通過了《漯河卷煙廠全員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細則》,并多次修改和補充,最新一次修訂是在2004年10月6日,又一次修訂并指定專人對勞動合同進行管理,依法履行訂立、終止、解除、變更勞動合同的工作。同時還利用計算機現代手段建立勞動合同臺帳。世林(漯河市)冶金設備公司于1998年11月轉制后,公司新出臺《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并下發了《關于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通知》,公司與職工重新簽訂了勞動合同。職工中簽長期合同的(10年以上和無固定期)占70%,5年以下的占30%。建立了勞動合同臺帳,利用計算機進行動態管理,以隨時掌握勞動合同情況,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查看全文

社保局勞動合同制度調研報告

一、開展勞動合同制度執行情況調研所取得的成效我市在接到省廳的通知后,及時對全市八縣(區)的調研工作進行安排布置,通過調研,共調研用人單位90戶,涉及勞動者5400多人。在調研中督促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200多人,涉及被調研單位的勞動合同簽訂率達93%,采取了多種形式宣傳勞動保障、法規,共發放各種宣傳資料4523份。提高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知法、守法的意識。

二、開展勞動合同制度情況調研的方法和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開展勞動合同制度執行情況調研是全省統一開展的勞動合同的一次調研活動,為了保障此次調研工作的按期完成,結合我市實際,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均成立了由分管領導任組長、勞動保障法制監察機構為主、各相關科、室(局)、中心參加的調研領導小組,抽調了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召開相關會議,研究布置調研工作,明確調研范圍、內容和重點,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確保了調研行動的順利進行。

(二)認真調研,突出重點。開展勞動合同制度執行情況調研工作非常必要,通過調研,可以掌握各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勞動

保障法規的基本情況,特別是對當前企業深化改革中勞動關系的調整和規范工作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因此,我市深入各用人單位以開展勞動合同制度執行情況調研為契機,采取召開座談會與職工訪談,查看勞動合同書以及問卷調查等方式對各類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勞動保障、法規的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在全面分析的基礎上,重點突出了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終止、備案情況進行調查。調研中,要求用人單位報送材料,調研人員實際翻閱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鑒證名冊、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備案報送情況等,現場詢問勞動者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等情況。并對發現問題較多的用人單位,進行重點分析,同時采取召開部分企業行政領導、工會負責人、勞資人員、職工代表等人員參加的座談會等方式,對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終止、備案情況及有關勞動保障法規等進行廣泛的宣傳和講解,促使用人單位完善和規范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

(三)督促用工單位規范勞動合同制度,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在調研過程中,我們做到熱情服務、耐心解釋,對在調研中發現的問題,耐心幫助其解決完善。如對于發現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首先應通知補簽,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及時補簽的,做

查看全文

勞動合同制度的問題及其對策綜述

摘要:勞動合同制度在事實勞動關系、勞動合同的解除、期限等方面仍然存在著法律規定不明確和實踐上執行困難等一系列問題。本文擬對以上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

關鍵詞:勞動合同勞動關系解除權履約

勞動合同制,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平等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勞動合同的形式,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并依法根據合同處理勞動關系的用工制度。勞動合同制對于促進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力的流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其中也存在一些問題。

一、關于事實勞動關系

1、現行規定相互矛盾。《勞動法》第16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根據上述規定,書面勞動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建立勞動關系的唯一合法形式。然而實踐中很多勞動關系的當事人之間并不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因事實勞動關系引起的勞動爭議案件,成為勞動爭議處理機關的棘手案件。所謂事實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就某些權利和義務達成口頭協議,形成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用人單位向其支付勞動報酬的事實上的勞動用工關系。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條規定:“中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與勞動者之間,只要形成勞動關系,即在事實上已成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并為其提供有償勞動,適用勞動法。”是否承認事實勞動關系,該意見與《勞動法》的規定存在矛盾,對于事實勞動關系的效力問題,需要解決。

2、違法責任不明確。目前我國勞動合同制度對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應承擔什么責任規定不明確。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能規避法律,甚至不惜違反法律的規定,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以減少成本,從而導致事實勞動關系大量存在。我國《勞動法》第98條規定,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1995年勞動部《關于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2條規定:“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這兩個規定的不足之處在于:一是沒有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什么時間內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實踐中難以認定用人單位是否構成拖延;二是對于賠償范圍沒有規定。在這樣的規定下,如果勞動者尋求法律救濟,將難以獲得如期的賠償,以彌補自己的損失。

查看全文

勞動合同制度健全措施論文

摘要:文章通過對廣州某高校勞動法規執行狀況的抽樣調查,針對勞動者權益保障等熱點問題,就如何完善勞動合同制度進行了初步探討和研究。

關鍵詞:勞動合同調查探討

勞動合同是勞動關系確立的普遍性法律形式,亦是勞動關系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研究和完善勞動合同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為此,筆者對廣州某高校勞動法規執行狀況展開了一次抽樣調查,并將調查結果進行了分析和探討。

一、調查對象基本情況

1.本次調查范圍包括該高校所屬巧個不同類型單位。調查采取無記名問卷方式進行。由各單位人事勞資部門主管作答,資料來源真實、可信。

2。被調查對象涵蓋上述單位實行勞動合同制、聘用合同、人事合同以及其他雇傭方式的人員。被調查者主要從事教育、科研、醫療衛生、后勤服務等崗位工作。個人身份分別為專業技術人員、行政干部、工人等,大部分具有高學歷、有專長等特點。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