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2 07: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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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中國加入WTO障礙
應外經貿部長石廣生的邀請,歐盟貿易委員、法國人帕斯卡爾-拉米已于3月28日抵京,中歐開始了部長級的第三輪世貿談判。
此前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中國與泰國、印度、阿根廷、哥倫比亞、波蘭、吉爾吉斯達成了入世雙邊協議。
“拉米”與中國入世的最終結局無關,但他決定著長達14年的中國WTO懸念落幕的速度。因為與歐盟完成談判后,中國的雙邊談判對手就只剩哥斯達黎加、厄瓜多爾、危地馬拉、拉脫維亞、馬來西亞、墨西哥、瑞士了。
完成所有雙邊談判后,中國的入世進程將進入多邊協商階段。再往后,WTO中國工作組將起草并通過加入議定書,最后完成中國入世進程。
在此之前,中國還有可能遇到哪些障礙呢?本報兩位財經記者張庭彬、馬克在拉米抵京的同時進行了討論。
電信、金融保險仍是坎
農業地區應對加入WTO的思考
當前,社會上對我國加入WTO后農業所受沖擊比較憂慮,在農業地區尤為普遍。永濟市作為山西省的糧棉主產區,面對存在的嚴峻挑戰,如何積極主動地適應新形勢,變壓力為動力,興利避害,促進發展,值得認真地思考與研究。
一.國際規則的介入,對政府管理經濟的方式提出了新要求,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成為應對WTO的首要任務。
加入WTO后,我國原有的政府管理經濟職能首先受到沖擊.其原因有三:一是WTO自身規則的權威性和強制性要求占有國家部分管理權,過去完全由主權國家所獨立擁有的經濟權力,將日益成為國\際社會所共有.二是WTO將不斷影響政府管理決策的自主性.加入WTO后,隨著市場機制作用的擴張,國內外各種利益集團必然利用自身的經濟資源企圖介入政府管理決策,政府的自主決策能力將受到影響.三是傳統的經濟管理職能在WTO規則下暴露出明顯弊端.以政府對農村的經濟管理來說,其直接干預的方式使農民失自主經營的活力,缺乏應有的競爭能力.鑒此,轉變政府職能,改革政府管理經濟的方式,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要求,也是遵守WTO的規則,規范政府行為,提高政府工作的迫切需要."入世"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是"政府入世"。
永濟市作為農業地區,政府在管理農村經濟時,必須從事無巨細的微觀經濟活動中跳出來,讓農民自主經營、自主決策、自擔風險,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上的基礎作用.首先,要依法行政,不斷規范政府行為.政府要從直接管理經濟轉變為間接管理,要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辦事,逐步取消不合理的支持措施,為所有經營者創造公平、平等的競爭環境.從以前的“強制命令型”轉變為“管理服務型”。第二,要加大服務力度,為農村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環境,要不斷加大對農業資金的投入,努力改善農田的標準化生產;培養和發展農村經濟人隊伍,積極參與國際竟爭,要加快建立信息公開化制度,促進信息自由交換。第三,要強化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強調政府轉變職能﹑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并不是說政府可以放棄農村經濟管理的權利。在某種程度上,加入WTO后政府的宏觀調控不僅不能削弱,還要更具有藝術性。國際經貿往來的種種經驗表明,誰對WTO規則學習、運用得越充分,誰在國際分工和國際競爭中就越主動。從這個意義上講,入世后政府轉變職能,肩上的擔子不是變輕了,而是更重了。
二、國際市場的擴大,對原有的經濟結構帶來了新沖擊,調整結構,實現農業產業化是現代農業發展的必由之路
加入WTO后,面對國際國內逐步融為一體的農產品市場,我們必須重新審視現有的經濟結構是否合理,要堅持面向國際市場,加快進行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以市場需求為依據興利避害,堅定不移地走農業產業化的路子,大力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努力打造區域農業的“航空母艦”,提高本區農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
論加入WTO對保險業挑戰
摘要:面對加入WTO給我國保險業帶來的巨大挑戰,如何趨利避害,促進民族保險業質的飛躍,是一個重要課題:應做好我國保險業發展的長遠規劃;完善保險法規,強化市場監管;培育民族保險業的“航空母艦”;加強保險人才的培養;積極應對電子商務潮流。
世紀之交,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談判進程將逐步加快。對保險業而言,加入WTO就意味著我國保險業要逐步對外全面開放,要與國際保險市場全面接軌。從長遠看,外資保險公司帶來的先進的保險技術和經營管理經驗,不僅有利于深化我國保險體制改革,加快保險業結構調整和經營機制轉換的步伐,而且有利于完善和發展我國保險市場體系,豐富我國的保險品種供給。但從短期看,面對著國際保險市場的激烈競爭,無論從哪方面說,都會給我國保險業帶來巨大的挑戰。
一、加入WTO我國保險業所面臨的挑戰
眾所周知,與國外幾百年的保險發展歷史相比較,我國的保險業還十分幼稚,“尚處于一個拓荒時期”,保險業的真正發展也就是改革開放至今的20年的時間。據有關統計資料表明,截至1998年底,我國的保險深度(保費收入占GDP的比重)為1.75%,居世界第55位,保險密度(人均保費)為12美元,居世界第60位;就單個保險企業而言,我國現有的13家民族保險公司中,保費收入最高的是中國人壽保險公司,1998年其保費收入為530億元人民幣,最低的公司年保費收入還不過億元。這充分說明我國當前保險業的整體水平、保險企業的整體實力尚無法與國外保險公司相抗衡。具體而言,加入WTO,我國保險業所面臨的挑戰主要表現在:
(一)現有的保險市場格局將被打破。隨著外資保險公司的搶灘登陸,中國保險市場主體的競爭將具有國際性,中國原有的市場主體格局自然會被打破。目前全球大約有300多家保險公司制訂了開發中國保險市場的計劃。符合進入條件的外國保險機構將以分公司或合資形式進入,進入的主體可能有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顧問公司等。隨著保險市場的擴容,盡管新興的內資保險公司業務規模會逐步擴大,但外資保險公司的市場份額也會逐步提高,因而國內保險公司的市場占有率會在一段時期內持續下降。
(二)現有的保險市場業務結構面臨挑戰。保險市場業務結構由直接保險業務(即原保險業務)、再保險業務和保險中介業務構成。我國原保險業務市場發育較快,但缺乏相匹配的轉移風險的再保險市場。我國現在的情況是,保險公司應該分保(即再保險)的業務分不出去,不應該自留的不得不自留,某些業務因得不到分保支持而無法提供服務,導致外幣業務過份依賴國外再保險市場。就中介業務而言,個人業務異軍突起,但由于專業化經營的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尚未出現,中介業務結構單一化,從而導致整個保險市場的業務結構難以豐滿,對不規范的市場行為也未起到應有的制約作用。因此,加入WTO后,境內再保險業務容量將面臨考驗;再保險和原保險未協調發展的狀況一時難以改變;中介業務市場的結構性缺陷一定程度上會影響民族保險業中介市場的發育和拓展,影響保險資源的深度開發和優化配置,影響保險業的經營效率,從而弱化我國保險業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
加入wto國企黨建問題研究
內容提要:本課題著重研究我國入世后國有企業黨建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從入世對國有企業的影響入手,重點分析了入世后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受到的影響,提出了一些有針對性的應對措施,以期對入世后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有所借鑒。
加入WTO標志著我國的改革開放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我國的經濟將在更廣更深的程度上融入全球化,因此,我們必須首先對經濟全球化有個清醒的認識。經濟全球化是國際資本大循環、國際經濟大分工和生產、貿易的一體化,及對世界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的全面滲透,其主導因素是發達國家,主要動力是跨國資本(跨國公司),主要國際機構是世界貿易組織、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主要價值追求是放開國家監控與管制、促使資本和貿易自由流動。我國加入WTO,是經濟全球化發展的必然要求。入世后,我國的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各個方面所受到的來自西方國家的影響將會更加直接。如何按照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要求,走自己的道路,對我們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為黨的組織力量比較集中的國有企業,企業黨組織能否領導國有企業迎接挑戰,使企業壯大發展,是擺在我們黨面前的一個十分迫切的重要任務。
一、入世對國有企業的影響
1、國有企業的國際國內市場競爭力面臨嚴峻挑戰。加入WTO為國有企業的發展提供了巨大的機會,從我國國有企業的情況來看,無論是企業的規模還是盈利能力,都與世界跨國公司有著很大的差距。在2000年美國《財富》雜志評出的全球500家最大企業最新排行榜中,我國內地共有九家企業入選,但它們基本是屬于壟斷經營性質的資源、電力和金融企業。隨著入世后競爭規則的改寫,國有企業的壟斷地位被逐步打破,特別是我國多數國有企業在管理水平、資本結構、員工素質等方面都與國際上的跨國公司有著相當大的差距,整體競爭實力不強。因此,入世后國有企業能否在國際國內市場競爭中站住腳跟,不斷發展壯大,是國有企業面臨的重要問題。
2、國有企業面臨著更大的失業壓力。由于歷史因素,我國的國有企業人員問題是長期以來制約企業發展的重要問題,入世后,隨著產業結構的調整,企業改革不斷深入,特別是大量外國資本和新技術的涌入,會給企業的就業問題帶來更大的壓力,會有一大批產業工人不適應企業發展的要求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失業者隊伍會增加,對社會的穩定產生嚴重的影響。
3、國有企業人才隊伍的穩定面臨威脅。國有企業多年來形成的用人機制由于缺乏有效激勵競爭,在人才隊伍建設方面的矛盾會更加尖銳,傳統的擇業觀受到沖擊,進而加劇了國有企業的人才流失。同時,外商投資企業大量涌入,國際國內市場一體化,國際人才爭奪戰將日趨激烈。這對國有企業如何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
淺析中國加入WTO金融安全
摘要:多哈一聲錘響為我國加入WTO的進程畫上了圓滿的句號,表明了中國已經進入WTO,成為這個經濟聯合國中的一員,并在游戲規則的制定運用爭端解決機制、享受成員國間平等互惠條件等方面推動中國的開放性改革。我國是一個處于轉型期的發展中國家,長期實行計劃體制及改革不徹底形成的特殊經濟條件會在加入WTO后經受相當程度的震蕩,特別是在本身改革速度已明顯落后于總體經濟改革步調的金融領域,情況更是如此。金融業在市場導向經濟體系中擔負著基本的資源配置任務,是整個體系中的命脈部門。加強金融監管,防范金融風險,保持金融穩定,是順利推進金融改革和發展的基礎,是貫徹執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必要條件,是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的重要保證。本文將對入世后的金融安全問題進行論述。
中國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時將向外資金融機構全面開放外匯業務,取消地域和服務對象限制。也就是說,入世之后,我國將允許外資銀行對所有客戶(包括中資企業和中國居民)經營所有外匯業務(包括公司業務和零售業務)。我國將在四年內分五批開放20個城市的地域限制,五年后取消所有地域限制。2006年12月,進入中國的外資銀行將和中資銀行一樣實行國民待遇。這一系列入世后的金融開放在給我國金融發展帶來好處的同時,還會增強我國金融業的對外依存度,致使國內金融受到國外因素影響的程度越來越大,并容易產生金融危機傳染,甚至發生金融安全問題。然而,金融開放與金融安全兩者之間具有相輔相成的關系,一方面,沒有金融開放,就不可能實現真正的金融安全,“閉關鎖國”只能使金融風險累積和隱藏;另一方面,沒有金融安全,金融開放就缺乏金融發展的基礎,金融開放的成果會最終會化為烏有。
一、金融安全問題存在的必然性
金融安全問題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有的表現為局部性風險,有的表現為全局性風險。一般來說,金融風險表現為:貨幣危機、銀行危機、債務危機、經濟危機甚至社會危機。金融安全問題的發生往往是由國內經濟基礎和政策失誤所導致,而金融開放只是成為金融危機的催化劑,并加速金融危機的形成。隨著外資金融機構的相繼進入,資本流動規模的擴大及其流動速度的加快,金融市場會出現“領頭羊”效應。當金融資產價格更多地受到預期因素的影響時,國內外金融機構的激烈競爭,會導致金融市場“超買”、“超賣”的壓力急劇放大。例如,在國際外匯市場,受投機力量和國際資本流動的影響,日元兌美元的匯率常常受到國際資本流動的沖擊而出現大幅波動,1995-1997年間,日元兌美元的匯率波幅超過50%。這種貨幣匯率的大幅度變動,如果發生在經濟規模較小的開放型國家,便容易發生貨幣危機或金融危機。東南亞金融危機期間,一些國家貨幣幣值受國際游資沖擊的影響,在短期幾個月內貶值幅度就高達70%以上,最終導致金融危機以及經濟衰退。我國剛剛加入WTO,會使金融體系的脆弱性加大,更易于發生金融安全問題。
二、影響我國金融安全的主要隱患
我國金融安全面臨的主要問題在于:風險隱患較為嚴重,微觀經濟基礎薄弱,金融機構內控不力,金融資產質量較差,金融機構資能抵債的能力較差。一般來說,產生金融安全問題的原因可能來自實體經濟、企業逃廢債、內控缺位、市場失靈、監管不力、法治不嚴,國際游資沖擊等,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論加入WTO對企業改革和發展影響
摘要加入WTO對中國企業提出了嚴峻的挑戰,也提供了難得的發展機遇。對于中國來說,只有采取有效的對策,才能推動企業改革和發展的進程。
關鍵詞WTO企業改革企業發展
1WTO中關于企業活動的規定
WTO規則主要是用以規范政府行為而不是企業行為的,盡管如此,WTO還是有一些關于企業活動的規定。WTO對國有企業的活動即作過一些規定。例如,GATT第17條第1款(a)項規定,成員國“建立或者維持一個國營企業(不論位于何處),或者對一個企業正式或事實上給予以獨占權或特權時,這種其企業在其有關進口或出口的購買方面,應當按照本協議中關于影響私商進出品貨物的政府措施所規定的非歧視待遇的一般原則辦理”。該條款(b)項中還提出,對前項的規定,“應理解為要求國營企業,在購買或者銷售時,除適當注意本協議的其他規定外,應只以商業上考慮(包括價格、質量、效用、銷路、運輸和其他購銷條件)作為依據,并按照商業上的慣例對其他成員國的企業提供參與這次購買或者銷售的適當競爭機會”。上述規定體現了在國際貿易中實行公平交往的原則,旨在為國有企業和其他成員國企業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此外,GATT第17條第3款指出,國營企業的經營活動“有可能對貿易造成嚴重損害,因此,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上進行談判以限制減少這種損害,對國際貿易的擴展是重要的”。在這一條款中,GATT指出國有企業在經營活動方面的特殊地位有可能給各成員國之間的正常貿易活動帶來嚴重損害,因此,強調通過各成員國之間的談判,限制國有企業經營活動方面的“獨占權或特權”地位可能造成的消極影響,減少其對WTO規定的多邊貿易體制和框架的損害,以保證國際貿易的正常開展。
對于一般的企業,WTO規則也有所涉及。WTO規則中有關反傾銷和反補貼的規定,就是針對私營企業的。傾銷是一種個別企業的行為;補貼是一種政府的行為。對于補貼,GATT在第6條規定允許進口成員國征收反補貼稅,并在第16條對補貼作了詳細具體的規定,要求成員國政府在實行出口補貼時應遵循GATT規定的條件,并禁止成員國政府使用某些種類的出口補貼。對于傾銷,GATT第6條規定成員國對傾銷進口產品征收反傾銷稅的權利和條件。進口國對出口產品低于正常價格的產品,既可以適用反傾銷的有關規定,也可以適用反補貼的有關法律規定。
2加入WTO對中國企業的影響
論加入WTO人民幣實現可兌換
在過去幾年中,理論界對人民幣實現可兌換的問題展開過一些研究,但大多數成果停留在設想方面。現在,中國離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越來越近了,重新研究這一問題有著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本文將就這一專題進行探討。
一、人民幣實現可兌換的意義
人民幣完全可兌換,指對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下的經濟交易引起的外匯收支均不加以限制,外匯可以自由流出流入,也稱為資本項目可兌換。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資本項目下可兌換沒有給予嚴格界定。在具體實踐中,某些國際儲備貨幣在國際化進程中依然對資本項目下兌換實施一些必要的限制。
在我國,早在1993年,《中共中央關于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就指明了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方向———逐步使人民幣成為可兌換貨幣,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關于進一步改革外匯管理體制的公告》中,將人民幣成為可兌換貨幣定為改革的最終目標。那么人民幣成為可兌換貨幣將給我國經濟發展帶來哪些實際利益呢?
1人民幣成為可兌換貨幣有助于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擴大我國在國際貿易中的比較利益。一國貨幣實現可兌換,使國際貿易商品的“一價定律”機制得以發揮作用,從而更能準確判斷本國生產的貨物與勞務的比較優勢,促進國際貿易的增長。
2人民幣成為可兌換貨幣有助于調整產業結構,促進國內企業提高效益、增強國際競爭能力。人民幣實現可兌換等于為國際市場與國內市場提供了連接點,使市場機制功能更為完善,有利于優化國內產業結構,使資源得到更加合理的利用。
加入WTO農業體制改革思考
摘要:產品的競爭力除了技術、比較優勢之外,還取決于政府的資源配置,現在農村經濟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農業管理機構的設置、農業政策、流通體制三個方面。
目前政府對農業管理機構的設置是沿襲過去的計劃經濟管理方式,存在著管理真空,并形成部門分割、行業壟斷的缺陷,使農業資源不能有效配置。在經營權上,外貿部門沒有內貿權,內貿部門沒有外貿權,一個產品經過幾個部門,參與國際競爭的成本就高了。過去由于我們的人多地少,糧食安全有很大的壓力,所以我們對農業的管理采取的是一種分段式的管理。比如某一個省,糧食生產由一個省長負責,糧食生產出來以后,就由另外一個省長負責倉儲,糧食要加工,可能是第三個省長,而糧食出口可能是管外貿的省長。從管理部門看,目前在中央一級有8-9個部委是涉農部門。農業局或者農業部管農業生產、農業科研推廣;糧食生產出來后,給糧食部門,棉花給供銷公司,還有輕工食品等等其它部門;如果要出口,得給外貿部門。這種部門分割、行業壟斷,再加上地區封鎖,每個地方都有自己的利益,形成地方保護主義;內貿外貿脫節,產供銷脫節。這種管理方式解決過去的短缺問題是很有效的,但今后的管理體制設計要以國際化為定位,以提升全民產業競爭力設置管理機構。
大多數發達國家不管農業有沒有優勢,都是實行從田間到餐桌的一體化的管理體制。也就是農業部門的管理,是從農產品生產的田間開始,最后配送到消費者的餐桌。像中國這樣一種分散的農業管理體制,要與對農業進行綜合管理的體制競爭,顯然是沒辦法抗衡的。
農業政策存在巨大的效益損失
現在的農業政策也是按照過去那樣一種計劃經濟的設計,也就是解決短缺問題,動用一切資源搞農業生產。我們的農業補貼,實際上是給了中間部門、流通環節。比如國家對糧食的補貼,不可能到糧食生產者的手上,而是通過國家訂購制度、保護價制度等等,補給了糧食企業、糧食流通部門,對農業的支持和補貼實際上是不到位的。
生產政策與銷售政策不配套,與進出口政策也不配套,在這種互相隔離的情況下,政府在政策上支持的效果與初衷是不一致的。農業政策目標實質是針對生產者的,但農民得不到好處,都被消耗到中間環節,實際上存在巨大的政策效益損失。
加入WTO與中國金融開放(中)
(二)把握金融開放的主動權
WTO協議外在地規定了我國金融業開放的速度和深度,這是我們必須遵守的。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我們在開放方面就別無選擇。除了下文分析的合理保護外,更關鍵的是要正確引導外資金融機構的業務經營,為我所用,以最大限度享受開放給國民經濟發展帶來的好處。
在經濟政策上,政府雖不能歧視外資金融機構,但可在鼓勵措施方面區別對待。如現在西部大開發急需金融機構介入,就可在政策上鼓勵外資金融機構進入西部地區。降低資本金要求、放松準入標準、給以更多的業務發展權限、降低稅率等,都是可選擇的鼓勵措施。在行業上,對于積極投資于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及基礎產業的外資金融機構,還可以給予更多的優惠。還可以將外資銀行準入與來源國在華投資貿易量掛鉤,貸款規模大的給予更大的優惠。在外資金融機構的準入形式上,對于中外合資的方式應給予更多的優惠。而對于那些主要從事短期貸款、中間業務的外資金融機構則減少政策優惠。
外資銀行進入中國開展業務,必須同中資銀行進行合作,如在中資銀行開立外匯結算帳戶用于調撥外匯頭寸、轉匯款或委托付款,以及從中資銀行借入人民幣資金等。另方面,隨著外資銀行逐漸成為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內資銀行也須與它們開展業務合作。外資銀行在中國開展業務,相當長時間內必然遇到人民幣資金匱乏問題以及衍生的人民幣流動性問題。現在,外資銀行主要是通過市場拆借和同業借款來融通人民幣資金。在目前資金相對寬裕的情況下,許多中資商業銀行已通過同業拆借或同業借款向外資銀行融出大量資金。將來這一渠道還可拓展,諸如外資銀行和中資銀行之間的貨幣互換,外資銀行針對中資銀行發行人民幣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外資銀行為客戶開出外幣備用信用證或直接出具人民幣擔保用于客戶向中資銀行借人人民幣資金等等,都是最有可能的合作形式。
到2000年底,中資銀行境外營業性機構已達68家,資產總額1565億美元。國泰、光大、中信、海通等證券公司也已跨出國門。中保集團則在國外已經營了50余年。加入WTO為中資金融的跨國經營帶來了更多的商機,我們必須充分把握。中資銀行跨國經營的戰略目標可定為:在競爭戰略上,以國內競爭和人民幣業務為基礎,從中國跨國企業的海外投資和貿易往來以及在華三資企業切入,逐步對外擴張,在全球布點,最終成為綜合型、全能型的世界一流全球銀行。在地域選擇上,中資銀行擴展海外業務,首先應以歐美市場為主攻地區。歐美市場規模龐大,結構完善,金融技術發達,是極好的學習之地。進入這個市場,可以使中資銀行獲得良好的人才培訓基地,還可獲得最多的關于國際金融業務和管理方面的信息。當然,亞太地區在金融危機之后,金融管制放松,中資銀行也可抓住時機進入主要亞太國家的市場。在業務定位上,必須要發展自己的拳頭產品,在某個業務上獲得全球或者地區優勢,從而獲取國際競爭力。在客戶選擇上,國內客戶應以大型綜合型企業為首選,東道國客戶則以中型企業和華資企業為重點。東道國的大型跨國公司基本上已經與本國的大銀行建立了密切的業務聯系,中資銀行難以插足。而中小型企業,特別是大量進入國際業務領域的中型企業,可能成為中資金融機構的主要服務對象。
(三)尋求必要的合理保護
加入WTO后,國債管理的難題與對策
改革開放后,我國國債市場的發展已經走過了20年的歷程。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國債市場有兩個十分突出的特點:參與國債市場的投資者全部為國內投資者;參與國債市場的資金全部為國內資金。我國加入WTO以后,國債市場這兩個帶有明顯封閉性質的特點,無疑都將面臨重大挑戰,總體趨勢是外資將以各種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和途徑進入我國的國債市場。究竟影響有多大、我國應采取哪些對策,需要進行深入研究。
一、入世后外資進入中國國債市場的前景
(一)WTO有關金融領域的協議條款。
國債市場作為整個金融市場的組成部分,其對外開放的程度與我國加入WTO后整個金融體系對外開放的總體進程密切相關。到目前為止,WTO協議中涉及金融領域的協議條款,主要有兩個部分:《金融服務貿易協議》以及我國與美國和歐盟簽署的有關協議。
1.世界貿易組織《金融服務協議》。
在WTO的22個協定中,與金融業有關的主要是《服務貿易總協定》中的有關條款及附件和1997年12月13日WTO在日內瓦簽訂的《金融服務貿易協議》(FSA),由此構成了WTO關于金融開放的法律規范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