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2 1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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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模式基本概念分析論文
[摘要]以互聯網為基礎的網絡經濟的興起,使得商業模式逐漸成為國內最受關注的概念之一。本文在研究有關商業模式的國內外研究文獻的基礎上,對商業模式的定義和構成要素等基本概念進行綜述,并給出簡要分析。
[關鍵詞]商業模式;構成要素;框架
一、引言
對商業模式的研究熱潮始于20世紀末期的互聯網創業潮。互聯網興起之后,涌現出許多新的公司經營模式,同時網絡經濟條件下,出現了各種不同的業務流程、不同的收入模式、不同的信息流通方式,迫使企業重新考慮競爭優勢的來源、結構以及過程,這使商業模式受到了從業者和投資家的廣泛關注。
人們認識到,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企業必須選擇一個適合自己的、有效的和成功的商業模式,并隨著企業內部和外部條件的不斷變化而變化,才能獲取持續的競爭力,從而保證自己的生存和發展。許多知名的商業雜志和管理期刊,已經廣泛使用商業模式這個詞語,來陳述成功企業的經營典范。盡管“商業模式”被廣泛提及,它卻缺乏一個明確公認的概念體系。業內人士對于他們所說的商業模式到底是什么含義以及商業模式的構成要素等關鍵性的概念問題,并沒有一個統一清晰的認識,商業模式似乎什么都是、無所不包,這使人們對商業模式的理解在一定程度上產生了一些混亂,從而削弱了其對企業經營的指導意義。
本文擬通過對商業模式基本概念等相關文獻的考察,對商業模式的定義和構成要素等關鍵問題進行綜述,并在此基礎上,對這些基本概念進行簡要分析。
化學基本概念管理論文
初三化學基本概念教學體會化學基本概念是化學基礎知識的概括反映。初三化學基本概念多而抽象,學生領會和完整掌握這些概念具有一定的難度,下面談談我的教學體會。
一、通過實驗讓學生形成概念
初三化學緒言部分的演示實驗,既是激發學生學習化學興趣,又是使學生形成“物理變化”、“化學變化”概念的好例子。如水的沸騰,引導學生觀察水由靜態轉化為水蒸汽再冷凝成液態水,師生總結出變化特點,僅僅是物質狀態上變化,無其他物質生成。演示“鎂帶燃燒”實驗,引導學生觀察發出耀眼白光及生成白色固體。這個變化特點是鎂帶轉變為不同于鎂的白色物質——氧化鎂。最后師生共同總結:“沒有生成其它物質的變化叫物理變化”,如水的沸騰,硫酸銅晶體的研磨等。“生成了其它物質的變化叫化學變化”,如鎂帶燃燒,堿式碳酸銅受熱分解,二氧化碳使澄清石灰水變渾濁等。再如“催化劑”、“飽和溶液”、“不飽和溶液”等概念的形成,都可以由實驗現象分析、引導、歸納得出其概念。
二、通過計算推理,幫助學生理解概念
如在“原子量”概念的教學中,教師首先講述原子是化學變化中的最小微粒,其質量極小,運用起來很不方便,指出“原子量”使用的重要性。指導學生閱讀原子量概念,然后提出問題,依據課本中定義進行推算。
(1)原子量的標準是什么?(學生計算):一種碳原子質量的1/121.993X10-26千克X1/12≈1.66X10-27千克(2)氧的原子量是如何求得的?
化學基本概念教學分析論文
化學基本概念是反映物質在化學運動中的特有屬性的一種基本思維形式,是化學基礎知識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化學基本概念,可把元素化合物知識,化學原理,化學計算,化學實驗等內容有機的結合起來,組成一個完整的知識體系。化學基本概念可分為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兩大類:基礎知識方面的概念包括組成,結構,性質,變化,化學量,化學用語等;基本技能方面的概念包括實驗技能和計算技能兩部分。這些概念構成了中學化學中關鍵和核心的內容。化學概念邏輯性,概括性和抽象性強,一般需要經過初步確立,鞏固和應用的幾個階段才能形成。在化學教學中如何使學生正確理解,掌握和應用好化學基本概念,是學生學好化學知識,提高化學教學質量的重要環節。是化學教師長期來共同探究的課題。談談本人在化學基本概念教學中的幾點做法。
一、要準確,嚴密地闡述化學概念的定義。
概念是通過詞組和語句來定義的,要求教師運用準確,嚴密的語言講授化學概念,突出定義中那些作用至關重要而又易被忽視的關鍵字,詞和構成概念的特定條件,及時糾正學生因省略或變換概念中的關鍵詞或某些條件所產生的錯誤,在講解定義時既要強調概念所揭示的事物的本質屬性(內涵),又要結合實例說明概念所反映的事物范圍(外延),通過嘗試分析忽略定義中某一定語成分將導致外延擴大的事實,要求學生注意定義表述的嚴密性,在力求科學性,嚴密性的同時,還應考慮到概念的發展,講解時要有一定的靈活性。如講解酸性氧化物這一概念,其定義是:“凡能跟堿起反應生成鹽和水的氧化物叫酸性氧化物。”這個定義反映了概念所包括的一切對象的本質屬性是與堿反應生成鹽和水。這就決定了概念的范圍是成鹽的非金屬氧化物,如SO2,SO3,CO2,P2O5等,而不成鹽的非金屬氧化物如NO,CO,等則不屬于這一類。又如講固體物質的溶解度,其本質屬性包括“一定溫度”,“100克溶劑”,“溶液達到飽和狀態”,“溶質單位是克”這四個要素,少了任何一個要素則定義不能成立。這就明確規定了這個概念的范圍。講解概念時,準確,嚴密的闡述概念,就能幫助學生深刻理解概念,學生就能把概念與具體事物結合起來,分析問題,判斷正誤,運用自如。.
二、善于分析化學概念之間的聯系和區別,找出概念的個性和共性。
化學概念種類繁多,各概念之間不是彼此孤立無關的,每個概念又常與其他概念或知識相互聯系在一起,教學時要注意從多方面分析這種關系。化學概念之間的關系,大體上可分為四種情況:
(1)從屬關系,即大概念包括小概念的關系。如化學反應與化合,分解,置換,復分解四種反應;氧化物與酸性氧化物,堿性氧化物,不成鹽氧化物;取代反應與磺化反應,鹵化反應,硝化反應,溶液濃度與百分比濃度,摩爾濃度。當量濃度等關系均屬于這種關系。
初中化學基本概念教學研究
摘要:初中化學基本概念是學生學習化學知識、掌握物質變化規律、理解化學實驗、化學掌握化學計算的前提條件。然而在實際的教學中,由于教師教學思想的局限性,導致化學基本概念教學問題重重,某種程度上降低了學生學習化學的興趣,使部分學生在化學基本概念學習中便形成了分化。因此,在化學基本概念的教學中,教師應重新審視和高度重視基本概念在化學教學中的的重要性,做好基本概念教學設計,充分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促進化學教學效率的提升。
關鍵詞:化學基本概念;教學策略;分化;學困生
一、初中化學基本概念的教學現狀
初中化學基本概念教學的過程中,教師在教學方法、教學思想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常常關注教授的內容,關注學生牢記的基本概念,而忽視了學生在遇到類同問題的時,如何將已有知識進行遷移,達到觸類旁通、舉一反三的效果。在進行化學基本概念教學時,教師過于注重教學的時效性,而忽視了化學概念本身具有的功能;過于注重學生死記硬背、生搬硬套概念,而忽略了概念的來源和緣由的講解;只注重單個概念的教學,將化學基本概念孤立化,忽略了一個概念與其他化學概念之間的聯系,導致學生無法準確把握概念,在運用過程中,漏洞百出、困難重重;有的教師甚至將化學基本概念教學一帶而過,只強調基本概念的應用,而忽略基本概念本身的意義等。這些基本概念教學都無法使學生將化學知識內化,隨著教學逐步推進,化學知識點的不斷積累,學生便會對化學學習產生恐慌,進而挫傷學生學習化學的積極性。
二、高度重視化學基本概念在化學教學中的的重要性
化學學科是初中階段新開設的自然科學,剛開始學生對化學學科充滿了好奇心,保護好這份好奇心對于化學學習至關重要,尤其是在進行基本概念教學中尤為關鍵。化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概念是學生學習化學知識的前提和基礎,也是學生掌握物質變化規律的前提和基礎,更是學生理解化學實驗、掌握化學計算的前提條件,因此學好化學基本概念,對學生學習化學原理、化學實驗、化學計算等有著很大的輔助作用。教師在教學中如果忽視了學生對化學基本概念的掌握與理解,就會讓一部分學生在學習化學的起步形成分化,進而形成化學學困生。因此,在化學基本概念的教學中,教師應重新審視和重視化學基本概念教學在化學教學中的的重要性,做好基本概念教學的教學設計,充分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促進化學教學效率的提升。
初中化學基本概念教學
一、選擇場景和方法加強對概念的建構
概念教學過程如果忽略學生概念形成的認知過程,只是對概念的定義進行傳授,學生并沒有理解概念的本質,只是學習了一些詞語,會背誦概念的詞句,雖然也可以解答習題,但實際上學生只是用概念的規律對習題做出判斷,那不是真正有意義的構建了概念。因此,化學基本概念教學的基本原理應是注重學生概念學習的過程,幫助學生發展思維能力,充分利用演示實驗,分析歸納,形成基本概念適的條件使學生自主建構意義形成概念。教師精心設置情景,并引導學生從一定的方向對情景進行分析,發現情景中的問題,學生若能提出有價值的問題,說明學生明確了學習的任務,有了明確的思維方向,也就為學生自主建構概念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如學習氧化還原反應概念時,教師列出幾個在四大反應范圍內的和不在四大基本反應范圍的氧化還原反應的例子,當學生首先按以前的經驗給這些反應分類,但當他們用原有的思維方式去分析這項反應遇到困難時,必然會產生用新的方式去理解這些反應的動機,教師適時引導學生發現問題,提出問題,并指導學生從化合價變化的角度去觀察,如果發現這些反應其實只有兩類,這時學生基本上就形成了對氧化還原反應的實質內容的認識。此時學生應能對所選擇的信息形成概括,應用自己的語言進行概述或接受前人的描述語言,從而完成對概念的建構。
二、利用實驗對基本概念進行解析
由于學生初次接觸化學課,往往對概念理解不深,習慣用死記硬背的方法學習,教師盡可能地加強直觀教學,增加課堂實驗,讓每個學生都能直接觀看到實驗現象,加強直觀性,增強學生對概念的信度。同時學生的感性認識有助于形成概念、理解和鞏固概念。例如在形成“催化劑”和“催化作用”概念教學時,通過氯酸鉀加熱分解的幾個對比實驗,使學生觀察到有以下現象:加熱氯酸鉀時放出氧氣速度較慢,加熱二氧化錳時不放出氧氣,當氯酸鉀和二氧化錳共熱時,則放出氧氣的速度很快。再把反應后的剩余物進行分離,把得到的黑色粉末(二氧化錳)再和氯酸鉀加熱,放出氧氣速度仍很快,且稱量得到的黑色粉末(二氧化錳)知同反應前加入的二氧化錳質量相等。用明晰的實驗結論引導學生很快建立了催化劑的基本概念。強調學生理解這一概念時,要注意“一定”、“兩不變”的涵義,加深學生對概念的理解,強化了記憶,從而得到催化劑這一概念的內涵是:(1)是指化學反應速度;(2)這類物質的質量和化學性質在化學反應前后都未變化。進而外延到:(1)在化學反應里;(2)具有內涵特征的這一類物質。隱含因素:(1)對“變化”二字的理解;催化劑即可加快化學反應速度,又可減慢化學反應速度;(2)一種反應可以有一種或幾種物質作為催化劑;(3)一種物質在這一反應中是催化劑,但在別的反應中就不一定是催化劑;(4)不是任何化學反應都需要催化劑;(5)不同的化學反應所需的催化
劑一般是不同的。
三、強化形象思維,使抽象概念直觀化
人權基本概念研究論文
「摘要」人權是我們這個時代的共同話語,同時也是一個深刻、敏感并極富爭議性的論題,其中人權概念就是一個必須認真對待的基本問題。現代人權概念是一個歷時性與共時性相互作用的產物。在人類的人權發展史上,曾先后出現過人權的幾個基本概念,厘清這些概念將有助于我們理解人權概念本身的演變及其內涵與外延的豐富與發展過程。它們從某個角度記載了人權事業發展的曲折艱難歷程和人類在人權事業上不斷進步的足跡
「關鍵詞」人權概念,人權發展,普遍人權,人權的普遍性與特殊性,人權的相對性
如果用一個詞語來概括我們身處的時代的特征,無疑是人權;如果選擇一個當今世界上最能夠引起關注的問題,無疑是人權;如果尋找一個最能引發國際間紛爭的論題,無疑還是人權。“在今天,無論哪一個國家都無法堂而皇之地否認人權,人權已經成為神圣的觀念,全世界都在提倡對人權的保障和尊重。”[1](P75)可以毫不夸張的說,我們身處于人權時代,討論人權問題,運用人權話語來表達各種訴求。美國憲法學家路易斯?亨金認為人權是“無數國際條約的主題,是國際政治這一制造廠中每日不可缺少的原料,也是超級大國之間持續爭論的焦點”。[2](前言)季衛東教授在談到國際間發生的各種論爭時也有類似的看法:“正是人權觀最集中地體現雙方根本性差異,人權問題完全可以看作不同文明之間對話的出發點和焦點”。[3](P233)可見,“人權,作為一種新的社會理想已經成功地波及了全球”。[4](p1)人權問題作為一個儼然占據了國際及國內事務中心地帶的問題,人權一詞成為人類在考慮未來社會秩序時所不可回避的關鍵詞。然而,不容否認的是:人權同時也是一個不斷引起紛爭的焦點和敏感問題,甚至于“人權概念的定義始終是個非常復雜的問題,關于人權的內涵和外延的理解還遠遠未能達成一致”.[3](P234)現代人權概念是一個歷時性與共時性相互作用的產物,探究人權問題的來龍去脈,對于祛除籠罩在人權問題上的紛紛擾擾,透視人權本身面貌,無疑是有益的。本文嘗試從人權發展歷史中先后出現的幾個基本概念入手,追溯人權歷史,分析人權概念的演變歷程,相信這將可以為認識人權問題提供一個獨特的微觀視角。
一、人權概念的提出與實質上的有限人權
有學者在研究人權問題時,從人權觀內涵本身的獨特性入手而把人權的觀念史進行歸納,認為從古至今人權觀可劃分為以下四個階段:首先,樸素的或者直觀的人權觀,比如古希臘智者普羅泰戈拉的名言“人是萬物的尺度,是存在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大概就反映了這種人權觀。其次,是片面的或者差別的人權觀。古希臘思想家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等級正義觀就是這種人權觀的表現。再次,是全面的或者平等的人權觀。它強調人的尊嚴、人格與價值的神圣性與平等性。該階段的人權觀在西方基督教教義及其基督教教徒的宗教情感,尤其是人在上帝和“原罪”面前的平等意識中有充分的體現,同時也體現在人文主義者及古典自然思想家的理論之中。最后,是協調的或者綜合的人權觀。這種人權觀是在堅持全面的或者平等的人權觀的理想的前提下,充分考慮到現實中人的多樣性、價值觀念和道德觀念的多樣性、政治意識形態的多樣性,通過綜合或者協調從中尋求人權觀念的共識。[5]該文所說的“人權觀”中的人權概念與我們現在所說的人權概念,無論從產生時間還是從具體內容上來講,顯然不是完全一致,雖然兩者確實有緊密的關聯。現代人權概念,也就是我們本文中所要研討的主題,對應上面所說的人權觀階段而言應該基本可以從第三個階段后期開始萌芽,而此階段之前所謂的人權觀確切地應該冠名為人權意識、人權思想。它們是現代人權概念發生的理論基礎。而近代意義上古典人權概念是文藝復興時代但丁在作品中首先提出來的,他是“封建的中世紀的終結和現代資本主義紀元的開端……是中世紀的最后一位詩人,同時又是新時代的最初一位詩人”[6](P249)。但丁與同時期的人文主義者熱情歌頌人的自然本性,反對封建社會的人身依附,強調人的尊嚴和價值,肯定人的欲望,從而使古代關于平等、自由、獨立的道德主張得以明確和普及。[7](P127)薄伽丘說“我們人類天生一律平等的”。[8](P357)古典自然法學家們以自然法理論為基礎,繼承和發揚了啟蒙運動的成果,把人塑造成自然權利的主體,這種“天賦人權”理論思想在美國及法國資產階級革命勝利之后制定的《獨立宣言》和《人權與公民權宣言》得以體現。這一套人權理論體系最大的缺陷在于他們表面上倡導人人平等,人權主體是無差別的所有的人,而實際上并非如此。比如盧梭,這位以追求人類平等與自由作為畢生奮斗目標,并以《論人類不平等起源》等名著在權利斗爭史上熠熠閃光的思想家,在界定“人”的概念中就無可掩飾地凸現其自身所處階級立場的巨大局限性。典型的例子就是他對待婦女的態度,他認為婦女生來就是為了取悅男人,這也是她的生存的偉大目標。可見他所說的人是有限定的人,他所高歌的平等是有限定的平等。被馬克思熱情地稱贊為世界上“第一個人權宣言”的1776年美國《獨立宣言》在世界人權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但是它一邊宣布“人人生而平等”是“不言而喻”的真理,同時又默認和保留了罪惡累累的奴隸制,對黑人進行種族歧視和隔離。此外,廣大婦女群體也被排除在人權主體之外,真正可以享有人權的群體僅僅限于“擁有動產和不動產的白人男子納稅人、基督徒、特別是新教徒”。法國《人權與公民宣言》在人權主體與美國的《獨立宣言》一脈相承,它同樣只限于“歐洲男性成年,而且必須有一定的收入”,大量的人口被排除在權利之外。一言以蔽之:“18世紀,公然宣稱人是不現實的”。[4](P176)瑞士學者勝雅律把人權概念的發展劃分為兩個階段不無道理,即有限的人權概念和普遍人權概念。時間的劃分為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的誕生為標志。因為在此之前“這種人類的‘人’的概念局限于性別和種族,那么‘人’這個字—與該詞的現代涵義相比較—僅具相當有限的意義”。[9](P278)與有限人權相對應的是普遍人權,顯然普遍人權概念的誕生正是人權主體的不斷拓展過程的見證和結果。而且,在此之前的關于人權保護呼吁和要求,還主要是一國國內的事務。
二、普遍人權概念的產生及其時代背景
樂理教學的基本概念探討
摘要:在樂理教學實踐中,有不少專著(包括譯本)、教材對變化音、音程、等音、調式交替等基本概念的閱述存在著不妥之處,對之加以比較分析,就此提出一些個人的意見和看法。
關鍵詞:音樂理論教學基本概念問題
音樂基礎理論的教學,是音樂教學中至關重要的課程之一。清末至今,我國也有不少專著(包括譯本)、教材或類似的通俗性讀物相繼出版:這對國民音樂教育、理論建設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們在長期的教學實踐中,也不難發現一些基本概念欠妥的問題,等閑視之,似為不妥:就此提出一些個人意見,進行商榷。
基本的概念、術語是否準確、科學,是樂理教學及教材建設中極為重要的一個環節。據筆者所見,不少已出版的教材、書刊中存在著大量的不妥之處,加以修正或增補非常必要。下面幾例僅是我國較有影響的樂理書上選下來的。
變化音的概念
正確地識別不同類型的半音與全音,對各種音程的構成、和聲及調性轉換的分析尤為重要:何謂變化半音?“由同一音級的兩種不同形式所構成的半音,叫變化半音;”何謂變化全音?“由同一音級的兩種不同形式或隔開一個音級所構成的全音,叫做變化全音;”(分別見斯波索賓著《音樂基本理論》20頁、李重光編《音樂理論基礎》12頁)
化學基本概念分析論文
化學基本概念是整個中學化學知識的基礎,加強基本概念教學,能使學生對化學所研究的物質及其變化的認識不致停留在低級的感性階段,能使學生更深刻地認識化學所研究的物質及其變化規律。掌握好化學概念是學生學好基礎理論、定律、公式的前提,也是發展學生智力,特別是邏輯思維能力的必要條件。因此,基本概念在教學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如何高效地進行化學概念教學?本文從以下幾方面入手進行教學。
一、從實驗事實引出概念
課堂演示實驗可以很好地集中學生的注意力,由教師對演示實驗的現象分析引導學生正確地推理,來形成化學基本概念。
例如,在講化學變化與物理變化兩個概念時,除了鎂燃燒和加熱堿式碳酸銅兩個實驗外,還可以補充一個對比實驗,即用剪刀將紙剪碎和將紙點燃的兩個小實驗。邊演示邊提問,讓學生思考:在兩個對比實驗中變與不變的是什么?這兩種變化有什么不同?看起來這是一個極為簡單的實驗,學生在觀察變與不變的現象時能回答出以下兩點:剪紙的過程中紙的形狀變了,但紙還是紙,沒有變;紙燃燒過程中,紙由白色變成灰黑色灰,灰不是紙。引導學生討論這兩種變化又有什么不同,然后指出第一種變化紙沒有生成其他物質是物理變化,第二種變化紙燃燒生成了不同于紙的灰是化學變化,這樣從這兩個對比實驗中引出了兩種不同“變化”的概念。通過總結、舉例練習,明確物理變化、化學變化概念的意義,了解二者的區別和聯系。
在應用實驗引出概念的教學中更要重視學生實驗的直接體驗。例如,在實驗室制氧氣的過程中引入催化劑這一概念時,將教師的演示實驗、學生實驗合并一起進行。實驗前先叫學生預習課本內容,實驗時教師板書實驗步驟和問題:①給氯酸鉀加熱并檢查是否有氧氣產生(要求學生記錄加熱產生氧氣的時間);②給二氧化錳加熱并檢查是否有氧氣產生;③把一定量的氯酸鉀和5g二氧化錳混合加熱并檢查是否有氧氣產生(記錄加熱產生氧氣的時間);④把③加熱的剩余物溶解于水、過濾得黑色粉末即二氧化錳,干燥、稱量(記錄數據);⑤把過濾出的二氧化錳全部加入另一份氯酸鉀內加熱檢查是否迅速產生氧氣,再溶解、過濾、稱量。前后對比,然后討論得出結論:二氧化錳在反應前后質量沒有改變,化學性質沒有改變,但能改變其他物質的反應速率。教師引入概念:具有上述特點的物質叫催化劑。這樣學生對催化劑概念的認識就很深入。
二、從理解問題的過程中引出概念
化學基本概念管理論文
化學基本概念是整個中學化學知識的基礎,加強基本概念教學,能使學生對化學所研究的物質及其變化的認識不致停留在低級的感性階段,能使學生更深刻地認識化學所研究的物質及其變化規律。掌握好化學概念是學生學好基礎理論、定律、公式的前提,也是發展學生智力,特別是邏輯思維能力的必要條件。因此,基本概念在教學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如何高效地進行化學概念教學?本文從以下幾方面入手進行教學。
一、從實驗事實引出概念
課堂演示實驗可以很好地集中學生的注意力,由教師對演示實驗的現象分析引導學生正確地推理,來形成化學基本概念。
例如,在講化學變化與物理變化兩個概念時,除了鎂燃燒和加熱堿式碳酸銅兩個實驗外,還可以補充一個對比實驗,即用剪刀將紙剪碎和將紙點燃的兩個小實驗。邊演示邊提問,讓學生思考:在兩個對比實驗中變與不變的是什么?這兩種變化有什么不同?看起來這是一個極為簡單的實驗,學生在觀察變與不變的現象時能回答出以下兩點:剪紙的過程中紙的形狀變了,但紙還是紙,沒有變;紙燃燒過程中,紙由白色變成灰黑色灰,灰不是紙。引導學生討論這兩種變化又有什么不同,然后指出第一種變化紙沒有生成其他物質是物理變化,第二種變化紙燃燒生成了不同于紙的灰是化學變化,這樣從這兩個對比實驗中引出了兩種不同“變化”的概念。通過總結、舉例練習,明確物理變化、化學變化概念的意義,了解二者的區別和聯系。
在應用實驗引出概念的教學中更要重視學生實驗的直接體驗。例如,在實驗室制氧氣的過程中引入催化劑這一概念時,將教師的演示實驗、學生實驗合并一起進行。實驗前先叫學生預習課本內容,實驗時教師板書實驗步驟和問題:①給氯酸鉀加熱并檢查是否有氧氣產生(要求學生記錄加熱產生氧氣的時間);②給二氧化錳加熱并檢查是否有氧氣產生;③把一定量的氯酸鉀和5g二氧化錳混合加熱并檢查是否有氧氣產生(記錄加熱產生氧氣的時間);④把③加熱的剩余物溶解于水、過濾得黑色粉末即二氧化錳,干燥、稱量(記錄數據);⑤把過濾出的二氧化錳全部加入另一份氯酸鉀內加熱檢查是否迅速產生氧氣,再溶解、過濾、稱量。前后對比,然后討論得出結論:二氧化錳在反應前后質量沒有改變,化學性質沒有改變,但能改變其他物質的反應速率。教師引入概念:具有上述特點的物質叫催化劑。這樣學生對催化劑概念的認識就很深入。
二、從理解問題的過程中引出概念
保險合同基本概念分析論文
[摘要]:保險法是一部專業性很強的法律,保險合同是一類專業性很強的特殊民事合同。一般社會公眾由于缺乏保險知識,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對合同條款尤其是專業術語未必完全理解。對于一些專業術語的理解不一致,導致了現實生活中保險糾紛的增多。本文從一則保險案例出發,分析了保險合同中的一些基本概念,以期廓清這些概念的基本涵義,減少實踐中由于合同各方當事人對基本概念的理解差異而產生的糾紛。
[關鍵詞]:定值保險合同,不定值保險合同,保險價值,保險金額,足額保險,超額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實施至今已七年整,且《保險法》已經歷了第一次修正(修訂后的《保險法》將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應該說學界及司法界等人士對保險法的理解比較透徹了。可是筆者在工作學習中發現,無論時學界還是司法界等,對保險法中的一些基本概念還存在認識上的偏差。這從一些媒體對法院關于保險糾紛案件的判決的報道中就可以看出。如《車輛全額投保,保險公司咋不全賠》①之類的報道時常見諸報端。筆者不揣淺陋,想從一個簡單的案例入手,對保險合同(保險法)中的幾對基本概念進行分析,以求教于大方。
1999年5月,河北省涿州市法院的一例一審判決震驚了國內保險業:車輛被毀,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賠償。它打破了保險公司多年來養成的“常規”-按車輛實際價值賠償。
案件基本事實:李先生的夏利車向平安保險公司投了保,雙方約定保險價值為6萬元,并且載明于合同中,保險金額也是6萬元。1998年1月該車發生保險事故以致全損。由于對賠償數額爭執不下,李先生起訴保險公司。庭審中雙方爭議的焦點在于:車輛全損時,到底是按保險金額賠償,還是按車輛出險時的實際價值賠償?李先生認為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收費理應全額賠償,保險公司則認為該車出險時的價值遠低于保險金額6萬元,這是一個超額保險合同,因此按《保險法》的有關規定,應按出險時的實際價值進行賠償。經權衡,法院認為,保險公司已按保險金額收取保費,如按實際價值賠償,將有失公平,于是作出判決:按保險金額賠償②。
事實上,該案如何判決,關鍵在于保險合同的定性,即該保險合同是定值保險合同還是不定值保險合同?若是定值保險合同,就應該判決保險公司按保險價值賠償,而不問出險時車輛的實際價值;若是不定值保險合同,就應該判決保險公司按出險時車輛的實際價值賠償,而不問保險金額多少(具體到本案來說)。第二個問題是本案中保險合同是足額保險還是超額保險?若是足額保險,則全部損失全部補償,部分損失部分補償;若是超額保險,則根據修訂后的《保險法》第40條第2款(現行《保險法》第39條第2款;以下均以修訂后的《保險法》為準)“超過的部分無效”的規定,保險公司按實際價值賠償。第三個問題,要分析足額保險和超額保險,還必須明確什么是保險價值、什么是保險金額。下面筆者將對這三對基本概念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