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制度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5 13: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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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制度

實現國防經濟制度革新策略

【論文關鍵詞】國防經濟制度創新主要措施

【論文摘要】新世紀新階段實現我國國防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關鍵在于不斷深化國防經濟制度創新。文章從完善宏觀調控制度、健全運行機制以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等方面探討了新時期深化我國國防經濟制度創新的主要措施。

中國國防經濟60年來深刻的制度變遷實踐為我們繼續推進國防經濟制度創新提供了豐富的經驗和有益的啟示,為切實消除不利于國防經濟制度創新的諸多制度缺陷,更好地推動國防經濟軍民融合式發展,新世紀新階段的國防經濟制度創新應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進一步完善宏觀調控制度

國防經濟制度創新事關國家安全和經濟建設與發展全局,涉及各有關部門的職能和利益的調整,需要國家從宏觀上進行管理和協調,因此必須進一步完善國家相關的宏觀調控制度。

1、完善指導性的計劃制度。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日益發展,我國國防經濟制度創新的市場化取向也日益明確。但是,市場不是萬能的,“即使市場機制是完全地發揮作用,也解決不了全部問題?!倍鴩依娴膭傂杂质箛澜洕\行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離不開國家計劃的宏觀指導,在堅持市場化的制度創新取向時,必須進一步完善國家指導性的計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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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制度與生產關系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經濟制度生產關系生產方式交易費用

論文摘要:本文擬從經濟制度和生產關系各自的概念入手,通過馬克思主義和制度主義的研究方法對二者關系進行分析和探討,最終得出結論:經濟制度對于生產關系的形成、運行和變革起著決定性作用,而生產關系也對經濟制度起著巨大反作用,二者不可混為一談。

一、制度、經濟制度、生產關系

“制度”在《現代漢語詞典》中有兩種含義:一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二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體系。西方制度經濟學者所認同的制度含義與前者相似。

凡勃倫提出:“制度實質上就是個人或社會對有關某些關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習慣”??得⑺拐J為,所謂制度無非是集體行動控制個人行動的一系列行為準則或規則(1934)。舒爾茨說:“我將一種制度定義為一種行為規則,這些規則涉及社會、政治及經濟行為?!敝Z思則認為制度是“規范個人行為的規則”。其它一些制度經濟學家對制度的定義也沒有實質性的差別,可見,在制度學派看來,制度無非是約束和規范個人行為的各種規則和約束。那么所謂經濟制度,就是在人們從事物質資料生產與再生產過程中,約束和規范個人行為的規則。

通過更深人探討,筆者認為制度實為一種具有執行力,即有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協調機制,它在交易中發揮著對權利分配和義務分攤的指導作用。換言之,雖然制度類型眾多,種類繁復,但究其本質都是交易中具有執行力的指導交易主體間利益分配和交易費用分攤的協調保障機制,其差別只在于協調對象、作用方式和保障手段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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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制度下憲法的改善

本文作者:李曉新工作單位:安徽大學法學院

事物發展的多元化與特殊性決定了沒有四海皆準的經濟改革理論,更沒有所謂普世的憲法發展經驗,每個國家的成長道路都是不同的。六十年建國,三十年改革開放,審視這段時間里中國獨特的經濟制度發展歷史,我們可以肯定中國憲法在推動經濟制度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但與此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中國的經濟制度發展是一個永不停滯的過程,現行憲法囿于舊有的立憲思維和立憲環境,存在著很多不適應經濟制度發展需要的問題,著眼于未來的經濟制度發展與改革,我們需要認真反思我國憲法基礎的不足,反思我們的憲法文化,繼往開來,為中國的憲法改革開啟思路。整體來看,中國憲法在保障與適應經濟制度方面主要體現為四者不足:經濟權利的憲法保護體系不健全、憲法中的政府職能定位有待轉變、缺乏系統化的憲法經濟原則引領,以及中央與地方經濟權力分配機制有待完善。

一、經濟權利的憲法保護體系不健全

計劃經濟是以權力本位為憲法制度構建的基本出發點,強調國家對經濟活動和生產資料配置的控制力,市場經濟則是以權利本位為核心,強調經濟權利、經濟自由、經濟平等的重要地位,并以此為出發點來構建國家權力體系。因為,相對于國家權力本位而言,權利本位強調的是人的生存價值和人的自然屬性?!?〕事實上,現代國家之所以選擇與古代國家所不同的憲法制度,就是因為現代國家認識到:政府的目的是為了保障人們原則上在有任何形式的政府之前就享有的權利;這些權利乃是造物主的賜予物?!?〕而現代憲政政府要既足夠的強大,以至于能夠充分地滿足人的自我保全的需要,又是能夠控制并且愿意接受控制的政府。〔3〕因此,近代憲法就是以權利和人的自然屬性為基礎設計憲法制度,法律制度的建構、國家權力的規范等都是在保障權利這一前提下形成的。從我國情況來看,八二憲法既沒有對契約自由、遷徙自由、營業自由等權利作出規定,也沒有肯定罷工自由、市場主體平等權的憲法地位,因此,憲法中的經濟權利體系是不完整的,這是需要我們在今后的修憲過程中予以逐步完善的。另一方面,從權力本位主義到權利本位主義的轉變背景下,對憲法與憲政體制的要求也是不同的,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個要求是國家權力的配置和運行要使公民權利與自由能夠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如果憲法確認的權利與自由僅僅是一種宣告性的,在現實的法律制度框架內得不到有力的保護,那么這種制度就不能滿足憲政的需要。比如,國家的司法制度缺乏公正性,國家機關保護公民經濟權利和自由的手段受到法律外因素的限制,憲法確認的公民經濟權利與自由缺乏憲法上的救濟手段,導致正常的經濟合同難以履行等,所有這些都將使憲法的權利性規范虛置,最終導致法律制度背離制度正義,背離現代國家對法律正義的根本要求。第二個要求是國家制定的限制公民權利與自由行使的法律的最終目的應當有利于權利的行使,而不是讓它無法行使。在現代國家,即使是對最基本的財產權的保護也已經不再強調其絕對性,而是附加以公共利益要件,強調權利和自由的有限性和相對性。但同時,這種限制性要求不能成為國家權力壓制公民權利的手段,制度的正義體現為制定法對權利的限制本身不能違背憲法的原則和精神,其根本點應是公民權利和自由的充分實現。比如,對一個企業營業自由權的保護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對本地企業經營利益的保護不能以限制異地企業進入本地市場為手段,這些都是違背制度正義要求的。第三個要求是憲法和法律對所有公民的權利保護或限制要一律平等。市場經濟得以形成和發展的前提是承認社會主體作為商品生產者和交換者獨立、平等的地位。雖然我國憲法第3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但是,由于我國市場經濟是在長期實行的計劃經濟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無論是所有制制度還是分配制度等,都經歷了一場從管制到放開,從不平等到逐漸平等的過程,財產權制度、財稅制度、勞動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很多方面依然存在諸多不平等現象。因此,在實現法制現代化和構建市場經濟法治體系過程中,我們必須以自由平等權利為核心,改革和完善我國的法律體系,以憲法為源頭,重點從經濟主體地位(包括自然人、法人和作為特殊法人的國家)、基本市場規范、以及失范行為懲治與受損權利救濟機制等幾個方面進行努力,創建以平等為基本理念的立法、執法與司法體制。

二、憲法中的政府職能定位有待轉變

計劃經濟時期,我國學習蘇聯的管理模式,建立起高度集權的行政管理體制,整個國家的人力、物力、財力都集中在中央手中,國民經濟的運行長期依靠指令性計劃,政府的職能長期以來被固定在運用國家權力對經濟運行各個環節進行嚴格控制。改革開放后,我國對社會主義國家性質的內涵理解發生了轉變,開始從中國的國情出發現實地看待社會主義的經濟實現形式,從而對政府職能的認識發生了改變,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從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有限政府的起點是公民權利保障,其核心是以憲政制度來制約政府的權力、規模、職能及行為方式,實現政府與市場、公民和社會的合理、良性互動,從而使得政府權力的運作獲得合法性?!?〕這就要求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遠離直接配置資源,遠離企業的微觀經營。在處理市場與政府之間關系時,必須遵守市場優先的原則,市場先于政府,是有效且有限政府的基礎,作為擴展秩序的市場擴展到哪里,政府的規模與范圍就應該收縮到哪里〔5〕。第二,從權力政府到責任政府。市場經濟對政府權力的要求是權力與責任相統一,有多大的權力負多大的責任,這就需要政府從重視權力享有到重視公共責任,這一理念要求現代政府必須是人民對公共權力進行監督與控制,使公共權力的行使符合人民的意志與利益,直接或間接地對人民負責的政府?!?〕換言之,政府要做到:一是嚴格履職,切實為國家、社會、公民負責,為市場負責;二是權力與責任掛鉤,對權力的行使實行問責制;三是權力必須接受監督,包括接受來自政府機關內部的權力監督和來自新聞輿論、社會公眾的權利監督。第三,從計劃經濟下的法制到市場經濟下的法治。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在市場經濟中對各種經濟社會關系真正起作用和進行調節的是對市場具有約束力的法律體系。市場經濟條件下,法治政府包含兩層意思:一是政府職權法定,依法行政;二是政府受法約束,違法必究。法治政府的主要標志就是要將重視立法與依法行政結合起來,控制政府權力的膨脹,對政府自身的違法行為,也要依法追究。但是,與這種實踐中的認識轉變所不同的是,我國憲法中始終保持著對強權政府的規范體制,將很多職能都加在了政府身上。比如,5憲法6第8條規定:國家保護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鼓勵、指導和幫助集體經濟的發展,而非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利和利益不受侵犯;第13條規定: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而非公民享有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不受侵犯。此類條款還包括第19條、第2條、第21條和第26條等??梢哉f,我國憲法從各方面都給予了政府幾乎是無限授權,但唯獨缺少對政府權力的有效監管原則,這樣做的結果就是,我們對政府的期望越高,政府所享有的公權力就越強大,公權力可能導致的危害也就隨之增大。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們可以說,這樣的權力配置也許是合理的,但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在期待政府這只有形的手能夠有所作為的前提下,更重要的是要尊重市場規律和市場法則。在此情況下,如果我們依然保持這樣的制度設計,就必然會導致政府職能轉變不徹底,必然會在市場與政府之間造成權力沖突,從而產生權力尋租、踐踏市場規律的現象。因此,經濟的轉型必須配合以政府職能定位的轉型,政府轉型一天沒有實現,市場化的經濟體制改革就一天不能完成。而從憲法上來說,政府轉型的基礎就是要對憲法的賦權式體制和語言進行改革,增強其權利語言色彩,減少對政府任務的高壓式表述方式,同時還要保證權力與責任相統一,構建起一套切實可行的憲法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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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循環經濟制度障礙

【內容摘要】可持續發展是西部進行現代化建設的必然選擇,而發展循環經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本文分析了西部發展循環經濟的制度障礙,并提出了解決制度障礙的路徑選擇。

【關鍵詞】西部循環經濟制度創新

一、問題的提出

可持續發展是全人類面臨的共同課題,也是我國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面臨的重要任務。“十一五”是我國實現全面小康社會目標的關鍵時期,面對人口不斷增加、資源約束突出、環境壓力加大的嚴峻挑戰,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實踐。應成為今后經濟發展的重大戰略任務。

西部地區是我國的生態屏障,亦是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增長的瓶頸所在。西部開發不僅僅是生態環境的治理恢復和建設過程,也是經濟發展過程,更是制度創新過程,如何在西部大開發中做到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兩者兼顧、法規建設與制度創新齊頭并進,是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長期以來西部地區所沿用的以大量消耗資源為特征的粗放型工業發展模式,非但投入和產出效率不盡人意,而且帶來了對自然資源的過度開發和浪費,使工業污染和生態破壞的累積性問題日益嚴峻,極大地制約著西部地區循環經濟的發展。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制度障礙的長期存在是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問題。因此要解決西部循環經濟發展所面臨的困境、加大循環經濟的發展力度,必須分析循環經濟的制度因素,從根本上解決長期困擾循環經濟發展的制度問題,進行制度建設和創新是西部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推動循環經濟發展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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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國防經濟制度創新方案

論文關鍵詞:國防經濟制度創新策略

論文摘要:用制度創新推進國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是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內容之一。新時期的國防經濟制度創新必須采取有效策略,主要是要建立有利于制度創新的權威決策機構、堅持市場化的創新方向、發揮國家的制度創新職能以及強化用技術創新激發國防經濟制度創新等。

制度創新的實質是用新的更富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取代舊的缺乏效率的制度安排。我國新世紀新階段的國防經濟制度創新,一方面應以過去制度創新的知識積累為基礎,保證制度創新的傳承性、連續性和穩定性;另一方面應根據社會生產力發展規律的要求以及國家安全形勢出現的新變化,對不符合時代要求的制度或制度的部分內容進行必要的、科學的揚棄與修正。在我國國防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性障礙遠未破除、各種利益關系尚未完全理順的現實條件下,要通過新一輪的制度創新推動國防經濟全面轉型、實現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協調發展、促使國防經濟走上軍民融合式發展路子,必須采取有效的策略。

一、建立有利于制度創新的權威決策機構,做好頂層設計

世界主要國家在國防經濟制度變遷過程中,為了實現創新發展和保證新制度安排的落實,普遍建立了由國家和政府首腦親自掛帥的權威機構,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我國的國防經濟制度變遷中也有這樣的成功先例。而一段時間以來我國國防經濟制度創新不力且舉步維艱,從一定意義上說,也正是由于相關制度決策部門的權威性不夠、職能受到不同程度地弱化所致。因此,在推動國防經濟軍民融合發展的新一輪制度創新過程中,必須切實增強國防經濟制度決策部門的權威性,在國家層面上搞好軍民融合發展的頂層設計,推動制度創新的順利進行。

首先,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國防經濟制度創新的領導決策機制。我國《國防法》規定,要建立國務院和中央軍委之間的協調會議制度。但是,現在的協調會議制度仍不完善,難以全面實施協調,從而使軍民融合的協調,缺乏規范的制度和穩定的機制,溝通的渠道也不夠暢通。為了保證將軍民融合發展的國防經濟制度創新落到實處,有必要在國家最高決策層成立一個專門機構,并將其常態化、制度化,從國家層面上加強制度創新的頂層設計,對國防經濟軍民融合發展的進行宏觀領導、科學決策和戰略規劃。以不容置疑的權威性對國防經濟軍民融合的制度創新進行戰略部署,切實消除制度創新中決策部門權威性不高、具體部門執行不力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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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學下的經濟制度探討

在憲法學上,經濟制度是一個存在分歧的概念,說法不一,不同的憲法學者有不同的理解,眾說紛紜。在教學實踐中,我們認為經濟制度是國家通過憲法和法律所確認和規定的生產關系,在此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經濟管理體制,與之有內在聯系的基本經濟政策的制度的總和。而前兩種觀點,把經濟制度混同于了經濟基礎,這是不科學的,因為憲法學中的經濟制度是一種法律化了的經濟制度,應該屬于上層建筑,而和經濟基礎是兩個不同性質的概念。

首先,從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內涵看,經濟制度應該屬于上層建筑。經濟基礎是一定社會歷史階段上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各方面的總和。它的內容主要包括生產資料歸誰占有,人們在生產過程中所形成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和勞動產品分配方式等三個方面。

上層建筑是建立在經濟基礎之上的政治、法律、宗教、道德、藝術、哲學等觀點,以及同這些觀點相適應的政治、法律等制度和設施的復雜系統。上層建筑由政治、法律制度和設施及意識形態兩部分組成。前者主要包括國家、政權、法制、軍隊、警察、法庭、監獄等通常被稱為政治上層建筑。后者包括政治觀點、法律觀點、等等。在上層建筑這個龐大的體系當中,政治居于主導地位。政治,包括國家的制度、物質設施、政策、法令等等,是上層建筑中最有力的部分。

憲法學中的經濟制度,其內容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確認生產關系的制度;一是以此為基礎建立起來的經濟管理體制,以及與該經濟管理體制有內在聯系的基本經濟政策。

其次,從憲法學這門學科看,經濟制度應屬于上層建筑。憲法學是一門以憲法為主要研究對象的法律科學。對憲法學的研究對象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觀點,但歸根結底,憲法學這門學科的研究對象和范圍主要是研究憲法的產生和發展的規律,憲法的本質、特征、形成和作用,憲法的制定和實施,憲法的解釋、修改和監督,以及各種憲法規范和思想觀念等方面的憲法關系,這些都屬于上層建筑的范疇。

憲法學研究的內容主要是憲法的基本理論,憲法的歷史發展,國家性質,國家形式,選舉制度,經濟制度,文化制度,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政黨制度,憲法的保障與監督等。這些都屬于國家政權,屬于政治法律制度的范疇,都是政治上層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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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制度建設研究論文

[摘要]本文研究現階段中國經濟發展中的“以人為本”問題,確立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以人為本”的價值目的,從而為經濟發展的價值取向提供學理基礎。在此基礎上,提出能夠代表和符合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政策建議和人本價值的制度評價內容。

[關鍵詞]制度經濟制度以人為本和諧社會

制度本質上是人們設計出來用于調節利益關系的一種社會機制,其基本功能就是規定、調節各種經濟、政治、社會生活中基本的利益關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在實現以人為本的經濟發展中,我們應當充分認識到制度的作用。

一、制度本質上是調節利益關系的一種社會機制

制度是社會成員共同遵守、按一定程序辦事的行動準則。經濟社會的發展,必須依靠一套制度規范來調整和維系。道格拉斯.諾思認為:“制度是人類設計出來用于調節人類相互關系的一些約束條件?!敝贫缺举|上是人們設計出來用于調節利益關系的一種社會機制,其基本功能就是規定、調節各種經濟、政治、社會生活中基本的利益關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種利益對立和摩擦會變得很頻繁,經濟社會不可能達到健康發展。因此,在實現以人為本的經濟發展中,我們應當充分認識到制度的作用。

1.制度是現實社會關系中不同人們必須遵循的共同規則。“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市場經濟發展中,社會分層加劇、社會關系復雜多樣,如何使不同階層、不同群體的人們有一個共同的規則可循,制度在此就提供了準則。在經濟發展中,工作千頭萬緒,最根本的起基礎和保障作用的是制度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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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經濟制度研究論文

一、引言

首先必須澄清這個副標題里面“批判”的涵義,因為在中國現代語境里這個語詞被污染得很厲害??档伦鳌都兇饫硇耘小凡⒎且獙硇约右耘?,而開宗明義提出要對“理性”的適用范圍加以界說?!芭?kritik)”就是揚棄和理解。理性反省理性自身,于是有了“批判理性”。我們今天反省“知識經濟”,于是可以有“知識經濟批判”。對一件事情加以“批判”地理解,這可以理解為是出于人類理性要運用自己能力的“沖動”,也可以理解為是出于人的追求“自由”的天性。因為所謂“自由”首先便意味著“思想”的自由。當一件事情例如“知識經濟”變得如此時髦以致獲得了“意識形態(意蒂牢結)”般的話語權力的時候,思想的自由便意味著要對這一新生的“意蒂牢結”加以批判,通過批判,思想才獲得了獨立。

“知識經濟”,把知識與經濟聯在一起使用,我以為始自德魯克(PeterDruker),至少經過他1994年出版的《后資本主義社會》而獲得廣泛認可。德魯克定義的“后資本主義”社會的特征是階級沖突的形態從古典的“有產階級—無產階級”的沖突演變為“知識階級—無知識階級”的沖突。他把這一社會形態叫做“知識社會”。在我看來,“知識”作為一種經濟物品,固然表現出特殊的技術屬性(例如“規模收益遞增”),但當它被當成經濟物品時,它的基本屬性仍然是“資本品”。換句話說,作為“知識社會”的資本主義社會并沒有改變知識的“資本”性質。其實只要存在謀利動機,就永遠存在著將知識轉變為商品的動機,從而永遠存在著以“知識”為手段把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資本化”的過程。但是也正是在這一意義上,知識被納入經濟發展的范疇。換句話說,只要“資本”還具有積極意義(除非我們不要經濟發展),作為“資本品”的知識也就具有積極的意義。

把知識與經濟發展聯系起來,在中國還有其特定的政治經濟淵源。這一淵源可以由“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口號來概括。這一口號一方面是對“文化革命”反智傳統的否定,具有積極意義。另一方面,它作為“科學主義”意識形態的延伸,正在或已經成為市場化制度變革的障礙。在這一雙重的背景下,澄清“知識”與“經濟”之間的復雜聯系和二者間互動演進的多種可能前景,就超出了單純學術探討的范圍,進入社會批判領域。

下面我將要討論的,首先是“知識”的經濟學性質;其次,“知識”能否,以及在何種社會條件下成為“生產力”,從而解答“知識救國”與否的問題;再次,被當成生產力的“知識”對中國目前經濟發展階段意味著什么,從而,我們應當在多大程度上追求“發展”;最后,在“格物致知”的知識與“權力意志”的知識之間存在著什么樣的差異,這一差異以何種方式影響著中國人的心靈與人生。我相信,如果我們能夠在這樣幾個層次上把握“知識”與“經濟”問題,我們也就初步完成了對“知識經濟”的批判,從而獲得這一問題上的思想自由。

二、“知識”與其“互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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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制度變革與人際關系的演化

人際關系即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受經濟關系的制約,并隨著經濟制度的變遷而改變,經濟制度是影響人際關系的最根本因素。隨著社會的發展,中國社會從漫長的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逐漸發展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這個轉變中,中國人的交往環境和交往結構隨之改變,傳統的鄉土社會逐漸走向現代市民社會,團結互助、平等友愛、相互關心、共同進步的新型社會主義人際關系形成。

一、社會經濟制度變遷過程中人際關系的演變

社會經濟制度的變遷必然導致人與人之間關系的變化。在人類發展的原始階段,人們為了共同的物質利益而形成了一個個生活群體。那時由于惡劣的自然環境和極低的勞動生產能力等條件的制約,物質產品極度匱乏,只能實行原始的公有制,由此人與人之間結成了一種簡單的平等互助合作關系,其目的就是向自然索取物質財富來滿足自身的生存。原始社會末期,人們追求利益的目的、手段、能力的逐步分化與發展促進了利益分配方式的轉變,進而產生了私有制,產生了階級。于是,人與人之間便形成了一種不平等的關系,即人剝削人、人壓迫人、人依附于人的等級關系,古代社會就是一種等級身份社會。古代等級社會中,財富和權利是按照身份等級配置的。等級和身份越高,享受到的權利和財富越多。古代中國如此,古代西方也如此,世界各地大都經歷了自然經濟形態下的等級身份社會。在資本主義社會,商品經濟的發展極大地改變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打破了自然經濟形態下的宗法血緣關系和等級依附關系,促進了平等和自由,使人際關系建立在互利交換的契約基礎上,結束了暴力和強權對人際關系的支配。此時,商品交換成為社會的普遍現象,社會成為商業社會,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變成人與物之間的關系。這使得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蒙上了一層神秘的面紗,也使得商品和貨幣成為人們崇拜的對象,形成了貨幣拜物教。因此,資本主義社會實質上就是一個貨幣面前人人平等的社會,是一個資本自由的社會。其結果是新的剝削產生,貧富差距加大,人際關系物質化。于是,人們產生了公有制社會的理想,也產生了對新的人際關系的渴望,并為之奮斗,一個新的社會即社會主義社會到來。在社會主義社會,生產資料公有制決定人際關系總體而言是團結、互助、平等、友愛、合作的同志式關系。但是,由于社會主義社會生產力還不夠發達,物質財富還不夠豐富,民主還不夠充分,人際關系還會受到多種客觀條件的制約和影響,人與人之間還不能達到完全的平等和自由,還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差異和沖突。按照馬克思恩格斯的看法,人與人之間的矛盾的真正解決,人際關系的真正和諧,只有共產主義社會才能做到。此時,由于公有制取代了私有制,也由于社會經濟的極大發展,人的基本生存和消費都能達到相當的水平,人與人在經濟利益上的沖突就不會明顯。在這樣的制度下,人的價值已不再體現于經濟性財富的占有量,而是體現于個人對社會的貢獻,即由此產生的社會榮譽和個人成就感,勞動成為人的第一需要。一個全面發展的、自由和諧的社會及其人際關系,就能真正建立起來。

二、自然經濟形態下的等級依附關系

中國傳統社會是一個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社會,這種小農經濟缺少開放性,具有封閉性特點。人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信息不暢,經濟落后,商品交換不發達。人與人之間沒有形成平等自由的契約關系,而是一個人依附于人的以血緣關系為核心的宗法社會。這是一個人際交往不發達的熟人社會、鄉土社會,父子、夫婦、長幼以及由血緣家庭關系延伸出來的君臣、朋友、鄉鄰關系構成最基本的社會關系。因而,古代中國人立身處世或交友的范圍,基本上都是指自己周圍熟習的狹小的生活圈子。在這樣的社會中,人們有著一生不可變更的血緣關系、親戚關系、熟人關系、鄉土關系,固定的等級和身份始終束縛著人,親朋、族人、鄉人等是其交往的主要對象。因此,有學者將中國傳統社會稱之為“鄉土社會”、“身份社會”,而把在發達的商品經濟條件下形成的市民社會稱為“城市社會”、“契約社會”。傳統社會人與人之間以地域或親族關系為紐帶,交織成一個“熟人”的世界,個人處身于此,多半的人際關系受這種“先于人”的社會關系所制約,其創造空間極為有限。而城市社會、契約社會則因其流動性與開放性,人與人的交往就會很發達,社交活動也就成為一種相當重要的社會活動。鮮明的等級身份是中國傳統社會的又一大特點。那時,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不是平等的,權利與義務不對應,貨幣并不能買到一切,貨幣的價值依賴于人的身份。社會財富是按照身份等級配置的,所以那些渴望財富的人,并不直接追求財富,而是熱衷于追求身份、等級、官職。有錢的商人不一定得到尊重。與等級制相伴而生的是血緣世襲制,財產不再按照個人能力來配制,而是憑借血緣繼承下來的身份得到。這樣的模式不僅不公正而且缺乏效率,難以刺激人的能力發揮,還造成了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依附和壓迫。中國傳統倫理的目的就是維護等級制度下的人際關系和諧。這是一個以“親親尊尊”、“孝弟忠信”、“三綱五常十義”為統率的倫理體系,其核心就是要在把一切人際關系視為家人(有時包括仆婢)或親屬之間的關系,用血緣親屬關系的準則來換算一切非親屬性的社會關系和政治關系??梢?,中國傳統社會的人際關系又是一種以血緣親情為主導的人際關系,并不以利益為主導。這樣的人倫秩序重視親情、強調親屬之愛對國家和政治的優越性,把親情擴大到國家\社會以建立和諧的秩序;反對以物欲害親情,有效避免了人與人之間關系和情感的商品化、金錢化。近代中國,西方自由平等思想傳入,反專制反等級、要求平等自由的呼聲和運動日益高漲。人們在西方思想潮流影響下,在繼承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基礎上,對中國的人際關系也進行了新的構想。如康有為的“人人相親,人人平等,天下為公”(《大同書》)的大同世界,梁啟超的民主、自由、愛已、利他、愛國的“新民說”,洪秀全的無處均勻、無人不溫飽的“太平天國”,還有孫中山的推翻封建專制制度、實現“人民自治”的世界大同的社會理想等。但是這些美好的理想在近代沒有實現,只能寄希望于社會主義社會。在社會主義新中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后,隨著經濟制度的改變,人際關系也不斷發展,一個公平正義、平等互助、團結友愛的人際關系模式日漸形成。

三、社會主義公有制下平等互助式的人際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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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市場經濟制度論文

【內容提要】從新制度經濟學的角度來看,體育競技制度與市場經濟制度在基本價值、形式特征、基本原則、運行規則等方面具有同一性,發現這種同一性并積極促進二者的良性互動,不僅對拓展體育的文化功能、促進我國體育運動的發展具有積極作用,而且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具有積極的文化影響。

【摘要題】體育與經濟

【英文摘要】Fromthepoint……

當今世界的一個重要現象是,體育發達的國家,往往是市場經濟體制完善的國家,體育的發展與市場經濟的發展同步。產生這一現象的重要原因是體育規則與市場規則具有同一性。由此產生了體育文化與市場文化的雙向互動效應。發現這種同一性并主動地促進二者的良性互動,不僅對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制度建構具有積極作用,而且對促進我國體育運動的發展具有積極的影響。

一、“制度”的本質和一般特征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正在進行著舉世矚目的深刻的制度變遷,而制度的變革與創新構成了中國經濟與社會發展最重要的動力。因此,探索制度創新,尤其是非正式制度創新的文化動力,無疑具有重要的意義。體育是社會影響力最大、社會滲透力最強的文化形式,探索體育競技制度與市場經濟制度的相關性及其良性互動的可能性,顯然應當成為體育研究的重要課題。當然,這一切應當從“制度”的概念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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