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供給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6 11: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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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供給

小議農村金融供給

新農村建設的重點就是使農村經濟得以發展,但從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現狀來看,由于農業比較收益低下,獲得的金融支持較少,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瓶頸。如何有效地增加農村金融供給、解決農村金融不足,成為筆者研究的一項重要課題。

1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現狀

1.1國有控股商業性銀行:商業性銀行的投融資行為,受到信用評估成本、信息獲取成本、風險控制成本和網點設置成本等方面的制約。面對大量分散的農戶、效率低下的經濟不規模環境,獲取信息的成本就很高,難以對多且散的客戶群體進行信用評估和甄別,貸款風險和不確定性增大,這就決定了商業銀行難以成為農戶投資需求的主導金融機構。近年來,商業銀行大量從農村地區撤出,或減少分支機構,且其日益嚴重的非農化業務,足以證明了這一現象。

1.2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由于農業是弱質產業,在農業領域設立政策性金融機構是各國政府掃的一貫做法,旨在促進農業生產性投資和流通性融資。生產性投資彌補了農業領域長期投資不足的問題;流通性融資主要用于國家對農產品收購,為保障本國農產品供應和糧食安全而進行的。由于政策性金融對農戶融資作用的有限性,決定了政策性金融不可能是有效解決農村資金問題的主要途徑。

1.3各種形式的民間金融機構:中國民間金融有悠久的發展歷史,其組織形式多種多樣,如各種互助會、私人錢莊、儲貸協會、基金會等。互助會帶有儲蓄以及互助保險的性質,在我國農村很多地區普遍存在;私人錢莊在一些經濟發達地區較為普遍,既有儲蓄也有貸款,甚至可以辦理很多匯兌業務,其規模一般較大,有些錢莊成為當地社區融通資金的主要途徑。據調查,農村來自非正規市場的貸款大約為來自正規信貸機構的4倍,為“三農”發展作出了貢獻。

1.4合作金融機構以及郵政儲蓄:合作金融機構一般屬于民間性的互助合作金融機構,我國由于特殊原因,各級政府過多介入,從日常運營、管理制度、業務結構來看,我國的農信社是一個政策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的混合體,導致農信社產權不清,內部人控現象相當普遍,社員代表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形同虛設。商業化傾向也導致合作金融投向農業資金呈下降趨勢;郵政儲蓄只存不貸制度設計的缺陷,導致農村資金外流現象嚴重,而且郵政儲蓄的迅猛發展直接分流了農信社存款來源,按照商業化原則,通過郵政儲蓄與農村金融機構辦理大額存款協議,將郵政儲蓄資金返還農村,對“三農”的支持畢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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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給側金融改革思路

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下金融改革的基本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有關戰略部署,堅持深化改革、加快發展的總思路,壯大地方金融實力,加快金融創新步伐,提升金融服務水平,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全面提升金融業競爭力,為全面推進廉潔發展、轉型發展、創新發展、綠色發展、安全發展、統籌發展,實現富民強國戰略提供有力支撐。(二)基本原則。按照統籌謀劃、突出重點、市場主導、循序漸進的原則,充分發揮轉型綜改試驗區“先行先試”的優勢,加快推進金融改革發展,力爭用較短時間建成與資源型經濟轉型相適應、市場化程度較高、競爭有序、運行規范、監管科學、功能完善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三)發展目標。綜合考慮金融業現實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金融業發展的總體目標是:1.金融產業不斷發展壯大,金融機構實力明顯增強。金融業占GDP的比重超過10%,成為基礎性和關鍵產業。力爭到2020年,全國性金融機構和主要外資金融機構全部設立分支機構;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駐本地分支機構業務規模在本系統內排名不斷前移;培育具有較強核心競爭力和較高品牌價值的地方金融機構,將股權交易中心建設成為以資本要素為特征的金融綜合交易平臺。將打造成為有較強影響力的金融活躍區域。金融機構布局更加合理,功能進一步完善。2.融資總量顯著增長,金融市場進一步健全。貨幣市場交易量顯著增加,交易品種不斷豐富;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初步建成,證券市場、債券市場、期貨市場作用得到充分發揮,股票、債券市場份額占全國比重顯著提高,區域股權市場交易規模繼續擴大,創業和股權投資市場快速發展,資本規模大幅增加;保險市場服務領域進一步拓寬,保障功能不斷完善;金融中介服務領域不斷拓寬,服務體系逐步完善。到2020年,力爭形成業態豐富、結構合理、功能完善、服務高效的市場體系。3.普惠金融不斷發展。小微企業、“三農”、大學生創業、下崗再就業、保障房建設、棚戶區改造以及農村水利建設等民生領域和薄弱環節融資需求得到有效滿足。城鄉金融服務水平明顯提升,金融服務產品和層次更加豐富,城市社區便民金融服務圈基本形成,農村金融服務實現全覆蓋。金融改革發展成果惠及社會各個階層、所有群體。[1]

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下金融改革主要任務

(一)分類扶持各類機構。1.打造地方金融投資控股集團。以國信投資集團為基礎,加快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以資本為紐帶,向國內外知名投資者開放股權,引進優質戰略投資者,支持集團整體上市或推動控股法人公司單獨上市,按照市場化方式,逐步整合保險、金融租賃等牌照,形成集信托、證券、融資擔保、股權交易、產權交易、銀行、期貨、基金等各種要素于一體,有較強影響力的一流金融控股集團。2.做大做強城市商業銀行。我國經濟學家吳敬璉、劉彥海、文力、張維迎指出:要推動城市商業銀行擴大業務和網點覆蓋面,逐步成為深耕本地市場、經營穩健、服務領先的現代化商業銀行。推動商業銀行通過兼并、重組、收購等方式進入保險、基金、金融租賃、擔保等領域,形成綜合化經營優勢,積極爭取中票、短融、中債等債務性融資工具發行承銷業務資格,向基金管理、資產管理等市場發展,做大做強同業、投行、金融市場、理財等業務,實現全牌照、多元化發展,轉變經營方式,調整發展戰略,充實資本規模,優化治理結構,加快上市進程,把商業銀行打造成具有較強競爭力和影響力的現代化股份制銀行。支持本地銀行鞏固和夯實基礎,加快創新發展,通過增資擴股、引進戰略投資者等方式,加快風險處置。鼓勵地方法人機構爭取市場做市商資質,增強市場交易的廣度和深度。[2]3.大力發展農村中小銀行。以股份制為方向,以建立現代銀行制度為目標,全面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加快農村商業銀行組建步伐,到2016年6月底,全面完成高風險農信社改制工作,到2020年,縣級農信社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培育條件成熟的堯都農村商業銀行上市。鼓勵發展村鎮銀行,并在鄉鎮設立分支機構。支持優質小額貸款公司轉制成村鎮銀行。4.規范發展準金融機構。按照“控制總量、注重質量、合理布局、防范風險”的要求,提高準入門檻,完善制度設計,加強行業監管,促進融資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等準金融機構健康發展。扶持大型融資性擔保機構做大做強,鼓勵中小融資性擔保機構增資擴股,逐步形成省市縣三級融資擔保服務體系。加快再擔保機構設立,發揮再擔保機構提供增信和分擔風險的功能。規范發展小額貸款公司,拓展面向“三農”及小企業的融資服務。5.穩步發展新型金融業態。吸收、借鑒各種新型金融服務模式和產品,穩步發展互聯網金融,與電商龍頭企業密切合作,穩妥發展第三方支付、眾籌基金、P2P和互聯網理財等業務。支持中國煤炭交易中心開展煤炭現貨交易,積極推動場外衍生品交易,拓寬交易品種,逐步建設成為區域能源交易現貨和期貨市場。推進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中心建設。推動各市設立城鎮化私募基金和各類產業發展基金。6.積極發展地方保險機構。加快中煤財險增資擴股和網點布局,拓寬服務領域,打造全國保險品牌。加快成立人身保險法人機構。積極引進健康保險、養老保險、責任保險、汽車保險、信用保險、農業保險等專業性保險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村鎮保險公司,鼓勵發展相互制、合作制、專業自保等新型保險企業組織形式。7.支持其他地方金融機構發展。支持金融租賃公司引進戰略投資者,增強經營活力。做大做強期貨公司,壯大現有財務公司,繼續支持大型企業集團組建財務公司,加快組建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二)加大金融市場創新。1.穩步擴大社會融資總量。一是擴大信貸規模。加強與全國各銀行機構總行的戰略合作,充分發揮信貸投放主渠道作用,積極擴大信貸投放和資金配置。支持銀行業機構通過跨業跨區銀團(社團)貸款、票據市場運作、發行大額同業存單、綠色金融債券等方式籌集信貸資金。綜合利用再貼現、再貸款等政策工具,放大放貸能力。二是加快發展直接融資。擴大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超短融及其他債務性融資工具發行規模。繼續做好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發行工作。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以及境外市場上市。通過公開增發、定向增發、配股等方式,發揮上市公司再融資功能。出臺專項改革措施,加快推動中小企業股份制改造,為進入資本市場融資創造條件。加快股權融資發展,豐富直接融資手段。三是推進險資進入。加強與國內大型保險機構的戰略合作,拓展保險資金投資領域,鼓勵保險資金投資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非上市公司股權,參與企業戰略重組。2.大力發展區域股權交易市場。按照管理科學、運作規范、功能健全、風險可控的原則,提升股權交易中心功能,近期目標是將其打造成為中小企業投融資平臺,中遠期目標是建成以資本要素為特征的金融綜合交易平臺,加快建立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雙向“轉板”機制,探索赴滬、深證券交易所延伸掛牌的路徑。大力培育掛牌企業主體,發展壯大合格投資者隊伍。創新交易品種,大力發展中小企業私募債,逐步推出固定收益類、私募債券和資產證券化等新產品。3.加快發展期貨交易市場。廣泛開展期貨市場宣傳與培訓,進一步提高企業對期貨市場的認知和參與程度。充分發揮現貨交易的優勢,完善市場功能,加快發展期貨交易。支持實體企業開展套期保值,發揮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分散風險、套期保值和推進經濟轉型升級的作用。[3]4.統籌規劃要素交易市場建設。合理設計要素市場品種結構、數量規模和區域分布,促進要素交易市場規范有序發展。加快發展金融服務平臺,用市場化手段為資金供需雙方提供優質服務。依法處置地方金融機構不良資產。促進物權、股權、債權、知識產權等各類權益產品在產權交易中心平臺交易。加快推進股權、農村產權、集體林權、知識產權、碳排放權、土地交易、能源交易等要素平臺建設。5.拓寬保險服務領域。一是探索設立再保險金融機構、小額保險公司。支持保險機構加快發展養老、醫療、疾病等商業保險,大力拓展企業年金業務。支持保險機構在做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承辦工作、實現全覆蓋的基礎上,逐步推進城鎮職工大病保險承辦工作。鼓勵各級政府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具有資質的保險機構開展養老、醫療保險經辦服務。積極申報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鼓勵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投資養老服務業。二是推動煤炭行業實行商業保險與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保險化配套改革試點,創新煤炭安全責任保險發展模式。探索建立環境污染、食品安全、醫療、高危行業安全生產等地方性強制責任保險制度。加強對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管理與運用,切實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權益。試點開展巨災保險,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積極探索對地震、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災、農業旱災等巨災的保障模式。三是加快發展“三農”保險。積極開辦棉花、馬鈴薯、育肥豬等國家政策性保險業務。大力發展政策性農村房屋保險。四是引導保險資金通過股權、債權等方式投資交通、通信、能源、農村水利等基礎項目建設,參與棚戶區改造、城鎮化建設和國有大型企業、金融企業重組改制。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支持企業“走出去”。6.引導民間融資健康發展。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建設、新興戰略行業等領域。鼓勵民間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創投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產業基金等。爭取國家政策支持,推進民營銀行試點。在民間資本活躍、有一定規模經濟輻射效應的地區,試點借貸登記服務中心,為民間資金借貸提供登記、合約公證、資產評估等服務,推動民間融資“陽光化”。建立健全民間融資監測體系,加強民間融資動態跟蹤和風險預警工作,堅決遏制脫實向虛和非法集資。(三)提升金融服務水平。1.加大對重點行業和領域的金融服務能力。加大對傳統產業改造提升的金融支持。重點支持先進裝備制造業、現代煤化工、新型材料工業、特色食品工業等新興產業融資。重點加大對推進煤炭科技創新和新型綜合能源基地建設的金融服務,推動煤炭革命。保證重點在建續建工程和項目的合理資金需求。支持民生工程建設。培育新的產業增長點。進一步發展消費金融,促進消費升級。對產能過剩行業區分不同情況,落實差別化的資金扶持政策。推動金融支持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創新城鎮化建設投融資機制,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4]2.加強對科技創新的金融服務。創新金融服務方式,促進科技與金融相結合,通過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信托投資計劃、保險資金直投等方式,拓展科技型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模式。引導創業和股權投資機構投資科技創新型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企業信用債券。支持成長型科技企業完善股權結構,通過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或“新三板”掛牌融資。圍繞產業鏈核心企業和上下游供銷企業,創新產業鏈融資,提供一攬子金融集成服務。支持科技創新城設立商業銀行專業支行、融資租賃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保險專營機構,吸引私募股權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機構入駐,在科技創新城形成功能較為完善的金融集聚區。3.加強對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在風險總體可控的前提下,確保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實施中小微企業成長工程,落實金融扶持政策,完善金融服務體系,培育年銷售收入超億元的“小巨人”企業。引導銀行機構開展動產、股權和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推行貸款保證保險服務,多舉措強化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支持企業充分利用人民銀行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積極開展應收賬款抵押貸款業務。鼓勵非銀行金融機構開發適合中小企業的信托、保險、租賃等產品。支持中小企業通過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發行集合債券和集合票據、產權市場交易等方式,拓寬直接融資渠道。落實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貼息等優惠政策,發揮各級政府性擔保機構作用,創新擔保方式,滿足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需求。發展小企業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小企業“走出去”。4.改善民生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提供差別化服務,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加快發展中小金融機構,通過社區銀行、小微支行和手機銀行等提供多層次金融服務。逐步建立貼近各類客戶需求、靈活多樣的普惠金融服務體系。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發理財產品,支持群眾增加財產性收入。創建“信合便利店”“農金服務站”,設立“助農取款服務點”“金融流動服務車”,積極開展“兩權抵押”(農村住房、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進一步向鄉鎮以下延伸金融服務,提高廣大農村地區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可得性。開展“惠農卡+轉賬電話”村村通工程,讓廣大農民足不出村,在“家門口”享受刷卡消費、轉賬結算、資金匯劃等便利的金融服務。完善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機制,發展針對社會弱勢群體創業、就業、住房、教育等方面的金融服務,擴大貧困學生助學貸款規模和覆蓋范圍。大力發展養老、健康、醫療保險,推進建筑施工、環境保護、產品質量、公共安全等領域責任保險。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村莊整治的金融支持。5.提升金融信息化水平。加快發展新金融,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促進金融機構布局重心從物理性網點建設向信息化網點建設轉變。發展現代支付體系,進一步提升以現代化支付系統為主體、各類區域性電子支付系統為補充的電子支付網絡的支付清算能力,提高經濟運行數字化、智能化和網絡化水平,優化企業和居民支付環境。建立地方金融統計體系,為金融工作提供及時準確的統計監測數據。完善地方金融監管信息系統,將信息系統建設、金融業務創新和業務流程再造有機結合,提高信息化建設水平,加強金融信息系統安全保障,增強競爭優勢。[5](四)深化金融開放與合作。1.加快引進金融機構。鼓勵全國性金融機構在本地增設分支機構。爭取所有政策性銀行在本地設立分支機構。引進外資金融機構來本地設立機構。引進境外知名金融控股集團、主權財富基金、私募股權投資機構來本地設立投資基金和分支機構。引進金融機構后臺服務中心,建設功能完備的登記、托管、支付、結算、清算等系統,增強金融基礎服務能力。2.深化與經濟發達地區的金融合作。加強與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亞洲投資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的溝通。抓住發展機遇,解放思想,結合實際,找準比較優勢,不斷深化金融合作,加快“一帶一路”金融招商。建立完善與北京、上海、重慶、天津、山東等發達省(市)協同合作機制,積極開展機構、業務、市場、人才智力、風險防范處置等方面的深入合作。3.做好對“走出去”企業的金融服務。鼓勵境內外金融機構提供跨國并購貸款、股權融資服務,建立對外承包工程融資擔保平臺,綜合運用跨境擔保及出口信用保險等金融工具,為企業開展對外貿易、投資和工程承包活動提供有力支持。發展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推進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直接投資、外債管理等領域外匯管理改革,擴大外債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提高外債資金使用效率,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業務,促進投資貿易便利化。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發揮出口信用保險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為企業提供信用保險、資信調查、商賬追收、保單融資等綜合服務。支持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

三、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下金融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對金融工作的組織領導。一是黨委、政府及時研究解決金融領域重大問題,充分發揮金融工作領導組職能,加強對金融重大事務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健全完善金融管理體制。二是各市要加強對金融工作的領導,成立金融工作領導組,定期研究解決本地區出現的金融突出問題。著力加強各市金融隊伍建設,各市縣要成立金融協調專門機構,配備專門人員,發揮協調、組織和風險處置作用。三是各級政府要將金融改革發展任務納入目標考核,落實責任,加強協調,大力推進。四是各級政府要建立高效的政銀企協作機制,做好日常的銀企對接工作,建立銀企互信新關系,及時處置重大風險事件,妥善處理好市場起決定性作用和政府發揮關鍵性作用的關系,促進政銀企協調機制成為穩增長、調結構、防風險的重要抓手。(二)完善金融業發展激勵機制。各級政府要進一步簡政放權,尊重市場運行規律和金融企業發展規律,優化營商環境。整合財政、稅收、土地等資源,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領和杠桿作用,調動金融機構服務地方發展的積極性。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快成立各類引導基金,通過貼息、擔保、基金等市場手段,發揮好財政資金的增信作用,撬動社會資本投入,放大財政效能。利用金融工具和市場手段,推動財政資金購買保險等金融服務,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和社會管理效率,實現財政資金支持效應最大化。進一步擴大抵質押物范圍,簡化流程,提高注冊登記、房產確權評估和抵質押等業務的效率,為金融機構經營創造寬松環境。(三)強化金融人才支撐。根據本地金融發展的中長期規劃,通過引進、培養、培訓等途徑,建立結構合理、梯次分明的金融人才專業隊伍。一是引進一批高素質的金融人才,快速提升地方金融機構管理水平。二是制定實施金融人才專項培育方案,加快培養本地金融人才隊伍。三是爭取從中央金融部門、金融機構以及金融發達地區交流一批優秀金融干部,到各市任職或掛職。四是加強對各級地方領導干部金融專業知識培訓,不斷提高各級政府運用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四)優化社會信用環境。建立對各市金融環境的考核制度,強化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建立省、市、縣三級金融機構不良貸款考核制度,加大對逃廢債失信行為的打擊力度,形成失信必懲的機制和氛圍,將金融生態指標納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體系。依托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加快與司法和其他執法機構資信的互通,向社會開放征信體系。努力構建功能完備、分工明確、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社會信用體系,培育誠實守信的社會文化。(五)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監管體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的意見》(國發〔2014〕30號)精神,逐步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監管機構,完善符合本地實際的金融監管體系。各級政府要承擔區域性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健全金融業綜合統計和分析制度,強化非現場監管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將各類市場主體納入監測范圍。(六)加強金融風險防控。金融機構要恪守職責,依法合規經營,運用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風險。金融監管部門、司法系統和地方政府要加強工作協調,增強金融監管合力。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金融欺詐、非法證券期貨、非法金融機構和其他各類違法行為。依法合規,加快金融風險處置,防范可能出現的新的金融風險。切實做到對各類風險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嚴守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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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金融供給的思考

第一,信息不對稱和信用失衡問題。基于農村金融中存在的問題,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農民申請貸款存在很大的難度。由于信息不對稱,當出現抵押條件苛刻、信貸額度較低和資金用途單一限制問題的時候,農民一旦需要貸款的時候,往往不是和正規的金融機構發生金融關系而是求助于非正規的金融機構。不僅沒有貸款的途徑,就是存款或理財的途徑也是有限的。對農民而言,其存錢的主要途徑就是銀行存款,在銀行收益率低的情況下,農民的閑散資金會流向地下錢莊等一些非法的融資機構。

第二,農村金融產品結構單一。除金融結算和少數鄉鎮開通了針對單位的代收水電費之類的中間業務外,代銷國債、基金、銀行卡等科技含量稍高的業務幾乎沒有。由于受支農實力的制約,農村信用社也不能完全根據農業種植、養殖產業化的周期規律來合理安排貸款期限。農村金融信貸服務品種不豐富,造成了農民貸款難的現象,阻滯了農村經濟的發展速度。

第三,農村金融服務供給較弱。近幾年,雖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不斷入駐農村金融市場,但由于以前機構縮減、競爭不充分,農村金融服務功能在短時間內,仍未提高,農民難以得到優質的金融服務。

第四,金融環境不理想,缺乏對資金的吸引力。由于農村基礎設施落后,抗風險能力較弱,農村金融資源匱乏,信息不對稱導致交易成本相對較高,因此農業生產“投入多,產出少,經濟效益低”成為必然,從而進一步降低了資金的吸引力。

通過已有研究并結合個人研究,認為我國農村金融服務中的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以下兩個方面:首先,是農村金融市場法律法規的缺失。我國農村金融業發展伴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發展。但是由于我國市場經濟正處于轉型時期,存在一些空缺,尤其是法律法規方面。而法律法規的不完善正為融資過程中的非法的融資行為的發生提供了土壤。其次,是農村金融市場不完善。金融對農村而言一直都是一個陌生的事物。廣大農民并沒有理解金融是何物。在農民看來金融就是銀行,就是一個可以存款和貸款的機構。同時農村金融主要是由政府主導,而其他的金融機構難以介入農村。這一方面是由于農民對其他金融機構的不信任,另一方面是市場準入限制了其他金融機構的介入。這就造成了一些非法個人和團體以非法的形式滲透到農村,同時以高額收益率吸引農民的閑散資金。這種情況下行程的農村即溶市場必然是不完善的。農村金融市場的不完善也增加了農村金融風險,增加了農民金融風險。

基于這些問題,我們應該如何做呢,結合已有研究和個人職業,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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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給側下農村金融改革思考

【摘要】2016年黨中央提出要在“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引領下,積極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仍聚焦農業領域,將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作為今年改革的主題。但是,我國當前的農村金融發展滯后,無法滿足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金融需求,嚴重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本文針對新經濟下農村金融的供給現狀、存在的問題等展開分析,并提出了農村金融改革的建議。

【關鍵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農村金融;金融機構;金融服務

一、農村金融的現狀及問題分析

農村金融作為我國金融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相對落后的發展水平與日新月異的農村經濟發展不匹配。因此,在當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形勢下,關于農村金融的改革與創新勢在必行。(一)農村金融供給現狀分析。1.供給機構多樣化但有效供給嚴重不足。我國農村金融的供給機構主要有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和以典當行、自由借貸、錢莊、民間集資等為主的非正規金融機構。目前,正規金融機構所提供的金融供給只能滿足我國農村金融市場上近三分之一的需求。另外,供給風險較大、供給成本較高、市場風險上升等因素均加劇了供給機構多樣化和有效供給不足。2.農村金融服務效率較低。由于自身管理機制的不完善和受貸款資金來源的限制,我國現有農村金融機構往往忽視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與完善。為節約經營成本,農村金融機構通常將城市金融服務方法和方式套用在農村金融產品及服務上,這樣勢必會造成支農力度有限。主要表現在:農村金融現有的金融服務還是以傳統的存貸匯取等業務為主;農村金融服務網點不足、農村金融從業人員數量較少等問題。(二)農村金融現存的問題。1.農業本身存在的問題。首先,農業是弱質產業,金融支持農業存在高風險與高成本。雖然國家采取多種方式引導金融支農、助農,但農村金融供給側改革的進程仍舊緩慢。其次,現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農業經營方式使得各種農業問題層出不窮,這些問題都導致農業經營主體的擔保能力比較差,與銀行的信貸原則背道而馳。最后,農業的從業者——農民自身的特點也導致金融機構的供給不足。2.農村金融存在的問題。供給側產生的產能問題使得金融機構的傳統經營模式問題層出不窮,各類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降低了金融支農優惠政策的吸引力,因此農村金融供給側改革受到阻礙。另外,政府在新型農村金融市場方面的支持政策并不足,甚至還存在空白。農村金融的需求主體還存在金融信用知識匱乏、自身貸款條件不夠等問題;農村金融的供給主體對于農村金融服務創新支持三農工作的積極性不高。(三)農村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必要性。1.農業供給側改革為農村金融改革提供新機遇。農業供給側改革是一項涉及面很廣的綜合性改革,在拓寬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的同時,也為農村金融的供給主體提供了新機遇。在農業供給側改革的實施過程中,為滿足各農村主體不斷變化的金融需求,農村金融機構的供給主體將不斷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農業供給側改革的進行,使得農業轉型升級、產業結構調整等各個方面逐步推進,也促進農村金融機構信貸投向的轉變。2.農村金融機構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提供支撐。據《2016年農村地區支付業務發展總體情況》公布的數據,截止2016年底,農村地區銀行網點數量達12.67萬個。龐大的農村金融機構網絡是支持農業供給側改革的堅實保障和有力支撐。此外,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農村金融機構針對不同的市場經營主體所積累的金融產品,以及較為完善的制度體系和相對專業的人員配備,使得在推進農業供給側改革時更加具有針對性。

二、農村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建議

(一)增加農村金融支農的供給能力。主要包括供給能力和供給意愿。首先,政府應該制定相應的政策提高農村金融機構對于涉農貸款的支持力度,引導農村金融機構創新支農方式,促使農村金融機構加大對農村金融產品與服務的投入力度。其次,農村金融機構要不斷加大創新的力度、提高產品與服務的供給質量,在數量和質量上滿足農業經營主體。再者,金融機構需要轉變涉農的供給意愿,更好地支持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二)提高農村金融供給資金的流動性。農村金融機構應深入調研農村金融的多樣化需求,提供不同貸款給涉農經營的主體,發揮市場本身的主導作用,合理分配信貸資源。農村金融機構要精細化管理自身的經營,減少業務經營方面的損失,降低金融成本,保證整體的收益可以滿足企業運營的需要。農村金融機構還應利用互聯網技術建立起高效便捷的農村金融機構網絡,優化網點布局,節約人力和經營成本,為支農建設夯實基礎。(三)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首先,要以觀念創新為導向,提供差異化和綜合化的產品與服務。其次,要以業務創新為核心。創新結算手段,推廣網上銀行、移動互聯網等新型支付業務,開發針對農村經營主體的信用證、信用卡等工具;創新產品和服務,在各種金融證券方面不斷地探索新的支農方式;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辟多元化的融資渠道。再者,要以服務和產品的創新為重點。創新融資方案,既滿足涉農企業的抵質押擔保問題,又可拓寬農村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的空間。最后,發揮科技創新的關鍵作用。運用新興的信息技術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息數據,充分發揮科學技術對農村金融機構創新服務的促進作用。(四)降低農村金融風險。農村金融是金融體系中最薄弱的環節,加之農村金融市場相對寬松的市場準入政策,使得農村金融存在一定風險。在深化農村金融改革的進程中,應當做好農村金融的風險防控工作。首先要加強內控機制建設,加大不良貸款的處置力度、強化貸款管理。其次,要建立健全農村金融信用體系,正向引導農村經營主體樹立良好的守信意識。最后,要加強金融監管,以風險監管為核心,形成農村金融風險識別、監測、評估、預警、控制等完整的風險監管體系。農村金融機構應該在新一輪的供給側改革浪潮中,科學定位努力找準自身的優勢所在,抓住機遇,迎難而上,實現跨越式發展,為普惠金融事業和農業現代化以及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做出一份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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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人才供給效率研究

摘要:選取典型地區,對浙江省金融人才供給進行調研,掌握金融產業供給改革導致的人才需求變化,分析其中關鍵影響因子,在DEA人才供給模型構建基礎上,檢驗浙江省金融人才供給效率,探索構建金融人才供給體系,以此提高金融人才培養的效率。

關鍵詞:DEA模型;金融人才;人才供給

1浙江省金融人才供給現狀

目前浙江省有本科院校共36所,有浙江大學、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浙江工業大學等18所學校開設了金融學相關的專業,所占比重為50%。本科院校中金融人才培養較多的為浙江財經大學、浙江工商大學,人數分別達到了1700余人和1400余人,這兩所分別設置了金融學院開展了針對性的培養。浙江大學設立了獨立金融系,也開展針對性的金融人才培養。其余15所學校開設了金融學、金融工程學等金額培養的相關專業。浙江省目前有高職高專學院49所,只有10所院校開設了金融相關專業,所占比重為20.04%,該比重遠遠低于本科院校的50%,也遠遠低于獨立學院的52.38%。但是培養學生的總人數15337人高于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的人數的總和。主要集中在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金融相關專業的在校人數分別達到了9909人,1400人和1260人,三個學校的金融相關專業的在校人數占到全部高職高專金融專業在校人數的81.95%。

2浙江省金融行業現狀分析

2.1金融行業人才需求分析。浙江省金融行業從業人員激增是金融人才需求的一個重要表現。我們整理2012年到2016年浙江省統計年鑒,結果顯示浙江省金融從業人員的總量有原來2012年的38.7萬人增加到了2016年的48.61萬人,增長了25.61%。從2012年到2016年,金融人才的需求量增長率也從原來的負增長到2016年增長10%。其中2015年的增長幅度最大,達到了12.27%。從業人員的人數變動往往與浙江省的金融行業發展息息相關。2014-2016年也正是浙江省互聯網金融高速發展期,從業人員的需求量也大幅度增長。2.2浙江省金融企業發展現狀。2.2.1浙江省金融企業數量指標。浙江省金融企業數量近幾年出現了爆發式的增長。企業數量由2012年的3492家增長到了2016年的8853家,5年間增加了5361家,增長幅度達到了153.52%。按年份浙江省金融企業增長速度不同,其中增幅最大的為2013年達到了56.87%,最小的年份為2014年為0.37%。但隨后金融行業的不斷發展,金融企業也開始大幅度的增加。按地區分析,杭州市擁有2240家金融機構占全省金融企業的25.30%。其次為溫州市有1965家,占比達到了22.2%。寧波擁有353家,占比為3.99%,金華市有299家,占比為3.38%。2.2.2浙江省金融技術人員現狀。從學歷角度分析,浙江省2016年金融從業中本科學歷的為23.85萬人,大專學歷的人員為11.03萬人,中專及高中的從業人員為10.42萬人,初中以下學歷的為1.08萬人。相比2015年從業人員增長的情況,其中金融從業中本科學歷人員增長最大,達到了1.74萬人。其中人才需求漲幅最大的是中專及高中學歷的從業人員,漲幅為17.21%。這與金融行業的轉型升級有直接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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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視角下研討金融供給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對農村金融的重新界定;黑龍江省農村金融需求分析;黑龍江省增加農村金融供給的對策分析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農村金融往往被理解為服務于農民、農業和農村的金融、不能簡單地把農村金融理解為農民金融或鄉村金融、農民的資金融出需求供給渠道不暢、期內現金流入持續增加,說明人們整體生活水平在不斷提高、農民的資金融入需求供給渠道單一、農業和農村經濟在國民經濟發展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農村保險服務需求與供給主體缺失、缺乏專門性的農業保險機構為農村金融機構和農民提供保障、改善農村金融機構自身服務、完善金融環境配套設施建設、培育廣大農村的金融需求等,具體請詳見。

摘要:農業產業低預期收益和高風險特點是農村金融的需求者和供給者共同面臨的約束條件,基于二者理性的選擇,最終會形成一個低水平的需求與供給均衡。為了打破這種低水平的均衡,整體思路是降低和分散農業生產的風險、提高農業的預期收益。因此,從需求視角下提出的金融供給的對策更有針對性和現實性。

關鍵詞:農村金融;金融需求;金融供給

在農村金融問題的探討上,大多數文章提及的關于農村金融的供給狀況,是從供給量或農村金融機構的分布與競爭方面來闡述的,結論大多是農村金融的供給不足;有的是從農村金融需求的調查入手,結論是農村金融需求的滿足程度低。無論是從供給還是從需求入手,其最后合理的推論都是由于農村金融的供給不足導致農村經濟發展滯后,政策建議是增加農村金融供給。縱觀歷次農村金融改革,基本上都是在這個思路指導下,試圖搭建起以商業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為供給主體的農村金融供給平臺。但這種自上而下的農村金融改革既忽略了農村真實的金融需求,也忽略了金融機構的供給意愿。

一、對農村金融的重新界定

長期以來,絕大多數學者在思考、研究農村問題時,往往把農村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待,農村金融往往被理解為服務于農民、農業和農村的金融。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增長,尤其是在統籌城鄉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背景下,對以簡單農業再生產為主要特征的小農經濟產生了巨大的沖擊,主要體現在:(1)隨著通訊、交通、水、電等基礎設施的改善,農村和城市的邊界越來越模糊,傳統意義上的、相對封閉的“鄉村”正在消失,鄉村逐漸“集鎮化”;(2)農民與市民逐漸融合。隨著戶籍制度的松動,農村人口的流動加劇,傳統意義上的農村家庭形態正在發生著根本的變化;(3)適度規模化與專業化生產成為農業生產的發展方向。因此,在內外部環境發生變化的條件下,不能簡單地把農村金融理解為農民金融或鄉村金融。本文認為,農村金融問題既不是簡單的農民金融問題,也不是簡單的鄉村金融問題,其實質主要是農業金融問題。農業是農村和農民存在的基礎,而農民與農村的變化又體現在對農業的影響上,因此解決農民與農村問題的關鍵在農業,解決了農業金融問題也即解決了農村金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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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金融支持農業供給側改革

摘要:2014年以來,在上級行的指導支持下,人行湘西州中支有效整合各方政策資源,引導金融加大對基礎設施、薄弱環節以及特色優勢產業的支持力度,確保金融支持“三農”、扶貧取得實效。本文以湘西州農業資金需求端、供給端對接情況為切入點,通過實證分析方法研究當前農業金融需求的變化情況,以及金融供給端特別是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在支持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面存在的不足,有針對性的提出推進策略。

關鍵詞:供給側改革;農業;金融支持

一、湘西州金融支持農業供給側改革發展現狀

(一)金融支持供給端:聚集金融資源加強支持1.積極爭取配套政策對接支持。一是爭取專向政策。2014年,提請長沙首次針對一個地區出臺了系統的金融支持文件———《關于金融助推湘西州加快發展指導意見》(長銀辦[2014]156號),從加大信貸投入、優化信貸結構、注重工作實效和加強風險監控四個方面提出13條支持措施。2014年10月,舉辦湖南省金融支持湘西州政銀企對接會,簽訂了294個銀政框架協議和152個銀企項目協議,簽約金額分別為597億元和174億元。推動州政府出臺了《關于貫徹落實長銀辦發〔2014〕156號文件有關事項的通知》,制定《支持地方經濟發展信貸政策效果評估暫行辦法》等,強化政策對接。積極整合財政資金、扶貧資金,設立貸款擔保基金、風險補償基金,撬動信貸資金。2.不斷完善農村金融基礎設施。一是豐富涉農金融組織體系。積極支持農信社在全省率先完成改制;長行村鎮銀行作為全國第一家“總分行制”村鎮銀行,實現縣域網點全覆蓋。目前,湘西州已初步形成了以正規金融機構為主導,農村信用合作社(農商行)為核心,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等為補充的“三農”金融體系。二是提高農村金融服務便利性。在湘西州設立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點3740個,行政村覆蓋率達100%,基本實現農村居民“足不出村”就能辦理小額取現、查詢、限額轉賬、公用事業繳費等業務。3.大力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一是創新特色產業支持模式。對接農業特色產業金融服務需求,探索形成了“農戶參股+扶貧資金扶持+關聯企業擔保+銀行信貸支持”的十八洞村模式等特色金融支持模式,推動建成19個萬畝現代農業示范園,家庭農場發展到3300多個,農民收入連續五年實現10%以上的快速增長。二是開展金融產品創新。引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圍繞州內實際,因地制宜推出林權抵押貸款、旅游門票收益質押貸款等多種金融產品。4.穩步優化金融發展環境。一是深入推進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提請州政府將金融生態環境納入對縣市政府目標管理考核。推動政府將信用報告使用拓展到政府公務活動和行政管理事項中。2016年湖南省金融生態評估中湘西州躍居前三甲。二是逐村評定農戶信用。開展農戶信用建檔、信用農戶評定等工作,2014年以來,全州共評定信用鄉鎮50個,信用村(社區)380個,信用農戶31.7萬戶,占全州農戶總數的63.4%。(二)金融需求端:呈現多元化、規模化特點我們基于農戶融資調查問卷數據建立Logit模型來分析農戶貸款意愿、貸款需求、貸款渠道、貸款用途等是否與農戶的地理分布、人均年收入、收入來源、年齡、學歷及與村干部關系存在相關性。同時,對農村企業、農戶融資調查結果進行簡要分析。1.研究方法Logit回歸模型通過采用極大似然估計法對其回歸參數進行估計。設X1,X2,X3,X4,…,Xm是與y相關的自變量;yi(i=1,2,3,4,…,n),其中,yi是取值為0或1的因變量。yi與X1i,X2i,X3i,X4i,…,Xmi的關系為:E(yi)=pi=β0+β1X1i+β2X2i+β3X3i+…+βmXmi則yi的概率分布函數為:p(yi)=pyii(1-pi)1-yiLogit回歸函數為:pi=epi1+epi=11+e-pi其似然函數為:L=Πni=1pyii(1-pi)1-yi對似然函數取自然對數,得:lnL=∑ni=1{yilnpi+(1-yi)ln(1-pi)}2.變量設定(1)因變量。貸款需求主要考察農戶融資需求大小;是否申貸主要考察農戶對正規金融市場的依賴性;貸款渠道只選取已經取得貸款的農戶為樣本數據,主要考察農戶借貸活動的活躍度;貸款用途主要考察農戶的支出結構。(2)自變量。包括農戶的家庭收入、收入來源、農戶年齡、學歷、與村干部關系。引入地區因素考察農戶融資是否存在地區差異。表1列出了實證估計所使用的各個變量及含義。3.數據說明我們研究所用數據來源于農戶融資調查問卷結果,調查時間為2017年6月,共調查湘西州6個縣市120戶農戶,有效回收率100%。根據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交通等基礎建設完善程度、市場供給完備性和農業產業化發展程度的區域差異,將農戶所在地理位置劃分為南北兩大區域,北縣主要走訪貧困鄉鎮的相對貧困村(非鄉鎮政府所在地)農戶,南縣主要走訪富裕鄉鎮的相對富裕村農戶。4.實證結果分析使用農戶實地調查數據,研究采用二元(多元)Logit模型,借助SPSS分析工具進行估計,貸款需求(模型1)、申請貸款(模型2)、貸款渠道(模型3)、貸款用途(模型4)Logit模型估計結果見表3。模型1顯示,農戶所在地區、人均年收入、學歷、與村干部關系對貸款需求的影響顯著為正,農戶年齡對貸款需求的影響顯著為負,說明農村金融組織傾向于南縣、人均年收入高、文化素質高、與村干部關系好、年輕的農戶。模型2顯示,農戶學歷對是否向銀行申請貸款存在顯著的負向影響,與村干部關系對是否向銀行申請貸款存在顯著的正向影響,說明高中及以下學歷、與村干部關系好的農戶對正規金融市場的依賴性更強。農戶學歷越高,溝通談判能力、信息捕捉能力較強,越容易通過多種渠道融資,而學歷越低,借貸渠道越窄,越希望從銀行獲得貸款。模型3顯示,農戶家庭人均年收入及學歷對貸款渠道的影響顯著為負,農戶年齡、與村干部關系對貸款渠道的影響顯著為正,反映出年收入高、文化素質高、年齡較小、與村干部關系好的農戶借貸活動比較活躍。模型4顯示,農戶家庭人均年收入對貸款用途產生顯著的負向影響,家庭收入來源及農戶學歷對貸款用途產生顯著的正向影響。年收入低、學歷偏低的農戶貸款主要用于農村生產和日常生活,而調查對象中大專及以上學歷的農戶貸款全部用于創業或生意周轉。根據收回的120戶農戶和46家企業有效調查問卷,有25178.3%的農戶有貸款需求,資金需求量為301萬元,戶均資金需求為3.2萬元。農戶融資渠道存在地區差異。46.7%的農戶向銀行申請過貸款,其中南縣33戶、北縣23戶;40.8%的農戶已從銀行取得貸款,其中南縣32戶、48筆,北縣17戶、28筆;35.8%的農戶通過民間借貸取得資金,其中南縣20戶、39筆,北縣23戶、31筆。有19.17%的(23戶)農戶既通過民間借貸又通過銀行貸款獲取資金。貸款主要用途是日常生活和創業、生意周轉,分別占43.3%和36.7%。農戶擔保方式存在很大差異。北縣農戶能提供三權擔保的為81.7%,南縣這一比例僅為24.6%。同時,46家農村企業均有資金需求,平均資金需求量為481.16萬。農村企業資金需求量最大的區間是500-1000萬元,占比34.78%。46家企業中有44家從銀行取得貸款,81.8%的農村企業僅從銀行取得貸款。企業借貸資金主要是為了補充周轉資金和擴大生產規模。86.36%的貸款為1年(含)以內的短期貸款,而企業主所期望的貸款期限均在1年以上。26.67%的企業認為貸款比較困難。

二、金融支持供求對接中存在的問題

(一)金融供給同質化與金融需求多元化的不匹配。雖然目前農村地區初步形成了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等主體并存的農村金融支持體系,但金融供給同質化特征突出,與金融需求多元化發展不匹配。一是供給主體“同質化”。目前農業支持特別是縣域扶貧主力為農信社(農商行),市場份額占比90%以上。二是服務對象“同質化”。農村金融機構市場定位發生偏差,信貸投放向少數行業、客戶集中,“壘大戶”現象突出,集中度比例過高,難以滿足各類農村經營主體的多元化融資需求。(二)農業低利潤高風險與金融需求規模化之間的不匹配。一是政策性農業保險覆蓋低。目前僅有水稻種植保險等6個品種。湘西州區域特色農業(如獼猴桃、茶葉等)均未列入政策性農業種植保險和養殖險的品種范圍,得不到相應的保險支持和服務。二是規模化、長期化金融需求難以滿足。調查顯示,農業企業、農戶平均貸款需求分別為481萬元、3.2萬元,但由于農業生產抵押不足、價值評估難度大,金融機構對于農業企業、農戶大額貸款審批通過難度較大。同時,大量小額農業貸款后續管理成本高,金融機構主動開展積極性不高。三是農戶信用違約風險較高。農戶貸款違約對自給自足農業種養收入模式影響也不大,個人違約成本相對不高。同時農戶違約具有一定傳染性,少數農戶聯保中存在“一戶逾期,戶戶逾期”現象。(三)金融服務單一性和農業需求綜合化之間的不匹配。一是產品創新能力弱。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經營的都是上級行授權的業務產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和村鎮銀行等地方法人機構受技術、財力等限制,只能依托省聯社或控股商業銀行技術支持開展業務,不能根據客戶需求自主創新具有地方特色的金融產品。二是金融服務品種單一。農村地區金融服務品種主要集中在存款、貸款和資金結算等方面,專門針對農村居民的低門檻信貸、投資、理財、保險等產品和服務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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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給側改革金融企業轉型升級策略

摘要:對于現在的市場經濟大趨勢而言,金融企業的供給側結構改革成為市場經濟調控不可缺少的方法。供給側改革視域下,金融企業只有實現轉型升級才能創新金融產業鏈,符合時展。本篇文章將從供給側改革視域下金融企業轉型升級發展的意義和供給側改革視域下的金融企業轉型升級發展策略,對供給側改革視域下的金融企業轉型升級進行闡述。

關鍵詞:供給側改革;金融企業;轉型升級

隨著經濟快速發展,中國經濟步入高質量發展階段,而經濟的瓶頸期也隨之到來,如何打破經濟僵局是金融企業需要思考的,而供給側結構改革是金融企業最有效的手段。金融企業在大數據時代下的發展更好的為實體企業經濟服務。只有通過金融行業進行供給側結構改革,實現金融經濟供給鏈作用的升級轉型之路,為經濟瓶頸期金融企業發展提供突破口,為經濟市場改革的金融服務工作提供更好的條件。

一、供給側改革視域下金融企業轉型升級發展的意義

對于經濟體制飛速發展的今天,金融企業作為實體經濟服務方,必須利用供給側改革來完成自我的轉型升級之路。因為供給側改革首先可以為金融企業規避更多金融風險而利于企業經濟發展;另外供給側改革是通過優化市場經濟配置,使供給與需求相平衡發展來完成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最后供給側結構改革可以提升金融企業的服務質量和競爭力,使經濟結構出現突破口和經濟體制的補充完善。

二、供給側改革視域下的金融企業轉型升級發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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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金融供給側改革路徑研究

[摘要]當今,陜西省農村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陜西省農村實體經濟發展離不開農村金融的支持。但在陜西省農村金融供給側改中,其在供給數量和質量方面存在一定的問題。為此,首先闡述陜西省農村金融供給側改革的現實意義,分析陜西省農村金融供給側改革現狀,然后分析陜西省農村金融供給側改革存在的問題,最后嘗試探索陜西省農村金融供給側改革的路徑。

[關鍵詞]農村金融;供給側改革;陜西省

1陜西省農村金融供給側改革的現實意義

陜西省地處西北內陸,地區發展較為緩慢與滯后,農業發展存在經營規模較小、風險無法合理分攤等問題,使得農村金融市場無論是規模、發展速度、發展成果都無法與其他地區相比。同時,陜西省農村金融市場與組織過度依賴政府的扶持和調控。截至2019年末,陜西省常住人口3876.21萬人。按城鄉分,陜西省城鎮人口2303.63萬人,占總人口的59.43%;陜西省鄉村人口1572.58萬人,占40.57%。2019年,陜西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6098元,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2326元,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為23514元。由此可見,陜西省農村人口約占陜西省常住人口的1/2,且2019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農村經濟發展依然滯后于城鎮。農村金融是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環節。在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背景下,陜西省要加快農村金融供給側改革,創新農村金融發展模式,提升陜西省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縮小陜西省城鄉差距,助力解決“三農”問題,促進鄉村振興戰略目標實現[4]。

2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陜西省農村金融的影響

2.1改變農村金融機構的經營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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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遠農村金融供給研究論文

【摘要】當前我國農村金融供給不足,不僅是農村投融資體制所存弊端的集中體現,而且也是形成農村投資缺口和影響農村經濟發展的直接原因。在深入分析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現狀、農村金融供給不足誘因的基礎上,提出了有效增加農村金融供給的設想。

【關鍵詞】農村;金融;供給

新農村建設的重點就是使農村經濟得以發展,但從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現狀來看,由于農業比較收益低下,獲得的金融支持較少,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瓶頸。如何有效地增加農村金融供給、解決農村金融不足,成為筆者研究的一項重要課題。

1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現狀

1.1國有控股商業性銀行:商業性銀行的投融資行為,受到信用評估成本、信息獲取成本、風險控制成本和網點設置成本等方面的制約。面對大量分散的農戶、效率低下的經濟不規模環境,獲取信息的成本就很高,難以對多且散的客戶群體進行信用評估和甄別,貸款風險和不確定性增大,這就決定了商業銀行難以成為農戶投資需求的主導金融機構。近年來,商業銀行大量從農村地區撤出,或減少分支機構,且其日益嚴重的非農化業務,足以證明了這一現象。

1.2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由于農業是弱質產業,在農業領域設立政策性金融機構是各國政府掃的一貫做法,旨在促進農業生產性投資和流通性融資。生產性投資彌補了農業領域長期投資不足的問題;流通性融資主要用于國家對農產品收購,為保障本國農產品供應和糧食安全而進行的。由于政策性金融對農戶融資作用的有限性,決定了政策性金融不可能是有效解決農村資金問題的主要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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