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漁制度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6 20:12:43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禁漁制度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全市禁漁制度實施匯報
幾年來,在上級主管部門的關心指導下,在省漁業局,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相關部門的通力協作以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扎實開展對國有河道的禁漁工作,禁漁區面積7萬多畝,禁漁期為每年的3月1日至每年的8月31日。現就幾年來我市禁漁制度設施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是實施禁漁期制度的組織保證
實施禁漁制度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工作難度也大。因此為加強對禁漁工作的領導,我市成立了由農委主任任組長,分管副主任、市水產局局長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工作人員由市水產局漁政管理人員組成,負責日常工作。禁漁涉及的各縣區均成立禁漁領導小組,將禁漁工作列入工作議事日程,并從政策、人員等方面為禁漁工作創造條件。
二、搞好宣傳,是實施禁漁制度的思想保證
為進一步做好禁漁工作,禁漁人員就奔赴村向群眾散發禁漁傳單共計30000多份,進一步提高群眾對禁漁期制度的思想認識,以增強群眾對禁漁工作的配合意識;另外,我們還制作標語40條,其中永久性標語12條,橫幅28幅,明白紙10000多張,到村社等人口密集之處進行張貼、懸掛,努力做到讓沿江群眾家喻戶曉并自覺參與,部門支持并積極配合,以營造良好的禁漁氛圍。
三、強化監督檢查,使禁漁工作安全有序地進行
畜牧局禁漁制度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農業部珠江禁漁期制度,按照珠江漁業管理委員會和自治區水產畜牧局部署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扎實開展我市珠江禁漁工作,有效養護珠江水生生物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促進漁業可持續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
二、工作目標
深入宣傳國家漁業法律法規,增強廣大漁民的法制意識,切實維護漁業正常生產秩序,提高漁政隊伍綜合素質,增強依法行政、服務漁業發展的能力。以陸上檢查為主,把好碼頭、港口、水生停泊點、市場管理關,同時堅持水陸結合,切實加強水上監督檢查,確保珠江禁漁期制度的順利實施,努力實現“江上無生產漁船,水中無作業網具,市場無捕撈江魚”的“三無”管理目標。
三、禁漁內容
禁漁管理實施的方案(市)
為貫徹落實農業部《關于加強2009年*禁漁期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2009年*及*江西段禁漁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及*江西段春季禁漁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2009年*及*江西段禁漁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為全面完成我市禁漁管理各項工作任務,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和“*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屆三中全會“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和中央2009年1號文件“繼續實行休漁、禁漁制度,強化增殖放流等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措施”的精神,根據農業部《關于加強2009年*禁漁期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2009年*及*江西段禁漁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及*江西段春季禁漁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2009年*及*江西段禁漁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通過禁漁期制度各項措施的實施,加快水生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修復,促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和漁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管理目標
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督管理,做到船進港、網上岸,確保禁漁期、禁漁區內“江湖無漁船、水中無網具、市場無禁區魚”,無違規違法事件發生。通過禁漁和漁業資源增殖放流,增強全社會養護水生生物資源的意識,促進漁業資源環境修復和漁民增收。
三、禁漁范圍和時間
天然水域春季禁漁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根據《漁業法》的有關規定,我市從上個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實行禁漁區、禁漁期制度,2000年開始率先在全國實施天然水域禁漁,2003年農業部實行長江禁漁期制度后,統一每年的2月1日0時至4月30日24時對天然水域開展禁漁活動。禁漁制度的有效實施,對保護和恢復漁業資源,實現漁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為鞏固天然水域禁漁成果,促進漁業資源恢復,現就我市進一步加強天然水域春季禁漁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
實施天然水域春季禁漁是保護和恢復漁業資源、維護生態平衡和水生生物多樣性、逐步修復漁業生態環境、維護廣大漁民長遠利益、促進漁業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的重要政策措施,也是全面貫徹落實“十七大”精神,建設生態文明的具體體現。各地要深化對禁漁工作的認識,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實加強領導,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確保禁漁期工作的順利實施。要建立領導負責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將各項管理措施和任務落實到單位、責任到人,實現“船入港、網入庫,江中無漁船、市場無河魚”的禁漁工作目標。漁業、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證各項禁漁措施落到實處。市政府督查室等有關部門要對各地禁漁工作情況進行不定期暗訪和督查。對禁漁措施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大、禁漁效果不好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和問責,對發現嚴重問題的地方要限期整改,以保障正常的漁業生產秩序。
二、廣泛宣傳,加強監管
(一)廣泛宣傳。各地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主流媒體對禁漁工作進行廣泛宣傳,將禁漁管理宣傳活動貫穿于禁漁期始終。到港、上船、進村、入戶,采取召開漁民會、印發資料、書寫標語等多種形式向廣大基層干部和漁民群眾宣傳春季禁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相關法律知識,不斷增強漁民群眾守法意識和保護資源環境的自覺性。要結合監督檢查,將禁漁工作宣傳到村社、碼頭、船頭、水產品市場,營造輿論氛圍,形成共識和合力,爭取漁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市禁漁管理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農業部《關于加強2009年長江禁漁期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2009年鄱陽湖及長江江西段禁漁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鄱陽湖及長江江西段春季禁漁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2009年鄱陽湖及長江江西段禁漁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為全面完成我市禁漁管理各項工作任務,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和“*”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屆三中全會“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和中央2009年1號文件“繼續實行休漁、禁漁制度,強化增殖放流等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措施”的精神,根據農業部《關于加強2009年長江禁漁期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2009年鄱陽湖及長江江西段禁漁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鄱陽湖及長江江西段春季禁漁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2009年鄱陽湖及長江江西段禁漁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通過禁漁期制度各項措施的實施,加快水生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修復,促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和漁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管理目標
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監督管理,做到船進港、網上岸,確保禁漁期、禁漁區內“江湖無漁船、水中無網具、市場無禁區魚”,無違規違法事件發生。通過禁漁和漁業資源增殖放流,增強全社會養護水生生物資源的意識,促進漁業資源環境修復和漁民增收。
三、禁漁范圍和時間
維護禁漁秩序通知
當前,湖及長江江西段禁漁工作已進入中期管理階段,從省禁漁督查組3月22日至31日、4月21日至4月29日對禁漁區督查情況來看,各地禁漁領導小組對禁漁工作高度重視,成立了領導小組,制定了實施方案,落實了值班制度,基本形成了政府領導靠前指揮,漁政、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禁漁區秩序總體良好,漁民群眾思想比較穩定。但在一些邊遠和交界水淺水域滯留網具、偷捕扒螺螄等違反禁漁期制度現象還比較普遍,特別是、都昌交界的焦潭湖水域,漁民受經濟利益驅使,在執法人員離開后,竟然出現上百條漁船同時下湖偷捕螺螄的嚴重違法捕撈行為,在周邊造成了極其不良的影響,漁民群眾反應強烈。為維護禁漁秩序,切實打擊非法違規捕撈行為,省禁漁領導小組將于5月上旬,組織有關力量采取“水陸結合”的方式,同步開展執法行動,為確保行動取得成效,特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禁漁領導小組要于5月4日以前,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深入禁漁區進行一次再動員、再宣傳活動,教育漁民群眾自覺遵守禁漁期制度,疏導和勸阻非法作業船只,進一步強化廣大漁民群眾保護漁業資源和遵守禁漁規定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同時,要深入開展自查自糾活動,自覺主動排查禁漁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確保禁漁期制度順利實施。
二、進一步加強執法力度。針對近期禁漁督查組在湖區督查中發現的情況,4月28日,省禁漁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湖及長江江西段禁漁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地禁漁領導小組要認真落實《通知》精神,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及時組織漁政、公安、工商等部門,采取“水上查、岸上堵”的方式,加強執法監督檢查,對重點、難點、交界水域,群眾舉報較為突出的水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對非法收購螺螄等禁漁區漁獲物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嚴厲打擊。各禁漁工作領導小組領導要親自掛帥,盡快組織有效力量,在陸上采取“岸邊堵、路上卡”等形式,對非法收購行為進行一次集中執法檢查,對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相關責任。各級禁漁工作領導小組要按照省禁漁工作領導小組《年湖及長江江西段禁漁管理工作任務通知書》要求,加強禁漁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落實責任。在加大執法力度的同時,建立和完善信息來源和應急機制,加強值班制度,暢通信息渠道,對群眾舉報信息要及時組織力量,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時進行查處。對管理措施不落實、處理舉報不到位的,將予以通報批評,對造成不良影響的部門,將追究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責任。
在全區長江春季禁漁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同志們:
區政府決定,今天在這里召開全區長江春季禁漁工作會議。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全省長江春季禁漁工作會議精神,認真總結我區實施禁漁期制度四年來所取得的成績,表彰全區長江禁漁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全面部署2006年長江禁漁各項工作。下面,我講兩點意見:
一、充分肯定成績,認真總結經驗,切實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扎實做好長江春季禁漁工作
長江春季禁漁工作量大,涉及面廣。做好這項工作任務重,難度大。幾年來,全區廣大漁政工作者化壓力為動力,在實施禁漁工作中經受住了鍛煉和考驗,漁業行政執法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尤其是全區廣大漁政執法人員在執法任務重、執法人員少、執法經費不足的情況下,立足本職,扎實工作,確保完成了上級下達的禁漁各項目標和任務。漁政基礎設施建設和漁政執法裝備水平也得到了逐步改善,區政府及時撥付了專項資金,幫助區水產部門購買了漁業行政執法船。同時,通過幾年來的廣泛宣傳和禁漁工作實踐,長江及秋浦河沿線鄉鎮街道廣大干群對保護長江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的重要性、必要性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和理解,合理利用漁業資源、保護長江生態環境逐步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在四年禁漁期間,全區共有150名執法人員參加了禁漁檢查行動,出動船只120艘次,查獲違規捕撈漁船30艘,清除迷魂陣200道,查獲電捕器30臺,清除深水張網120張及其它違禁漁具460付,行政處罰50人,沒收違法捕撈漁獲物255公斤,沒收違法銷售的漁獲物160公斤,基本實現了“江中無漁船,水中無網具,市場無江魚,沒有漁民集中上訪”的禁漁目標。經過四年來的禁漁工作,長江魚類資源明顯恢復,長江魚產量、漁獲物明顯提高,漁民生產捕撈收入也呈逐年增長態勢。
回顧四年來的長江禁漁工作,我們主要采取了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一是注重加強組織領導。沿江、沿河鄉鎮街道均將禁漁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區政府建立了長江禁漁聯席會議制度,沿江、沿河鄉鎮街道也成立了長江春禁領導小組。其中,江口、牛頭山等鄉鎮街道根據區政府的統一部署,結合實際,制定了長江春禁實施方案,建立了鄉、村、組三級領導管理體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梅龍、烏沙、晏塘等鄉鎮在春禁前期、中期和后期均分別及時召開了會議,對實施長江春季禁漁工作進行了全面動員、部署、督查和總結。這一做法得到了省農委有關領導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長江春禁工作大會上予以推廣。二是注重強化輿論宣傳。各地利用農網、墻報、橫幅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春季禁漁宣傳,營造長江禁漁的輿論氛圍。木閘鄉指派專人每半個月出一期海報,宣傳禁漁工作的目的、意義。梅龍鎮、高脊嶺、殷匯等鄉鎮在集貿市場廣泛張貼禁漁通告和標語。國、省道沿線鄉鎮街道立足區位優勢,在國、省道沿線拉橫幅,擴大禁漁工作影響面。《安徽日報》、《池州日報》多次刊發了我區實施長江春禁工作的經驗和做法,池州電視臺、池州電臺多次播出我區長江禁漁工作。在長江春季禁漁工作中,區水產部門共出動宣傳車80臺次,廣泛深入地宣傳禁漁政策、目的和意義,使長江禁漁工作廣為人知,進一步提高了轄區內廣大群眾的思想認識,贏得了沿江、沿河漁民的普遍理解和支持。三是注重嚴格執法檢查。每年禁漁期間,沿江、沿河各鄉鎮街道與區直有關部門聯合組織執法力量,進行拉網式清江,清除長江及通江河流的迷魂陣、深水張網等有害漁具和所有定置漁具。梅龍、晏塘、高坦、池陽等鄉鎮街道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親自帶隊進行清江、清河。區政法委領導親自到所聯系的鄉鎮督查并坐陣指揮,對拒不拆除迷魂陣等的對象,組織執法力量強制拆除,取得了明顯成效。各級漁政執法人員加強水上管理,全面清查江面,對重點、難點地區、交界地帶進行拉網式檢查,做到規范、文明、公正執法,起到了處罰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沿江、沿河各鄉鎮街道水產站人員深入現場調查摸底,為領導提供了第一手資料。在禁漁過程中,各地在工商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切斷了偷捕者的銷售渠道和違法漁具的銷售來源,為禁漁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區工商系統將禁漁通告張貼到各個市場,并加大市場、飯店的巡查力度,在銷售環節上把好關,嚴防江魚進入市場和餐廳。區水產部門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切實把漁業船舶安全管理,保護漁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加強漁民安全管理,務求長江春禁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四是注重落實保障政策。實施長江春禁工作四年來,區政府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積極妥善地安排好漁民的生產生活,共累計發放春禁救濟款96080元。各地還采取減免收費、幫助再就業等形式,幫助漁民解決實際困難。其中,梅龍鎮為特困漁民送去救濟款,切實幫助他們渡過了難關。各地通過扎實做好漁民的生活保障,贏得了漁民群眾的支持和信任,有力地保障了長江禁漁期間的漁民生活安定和漁區社會穩定,促進了禁漁期管理工作順利開展。
長江春季禁漁工作是一項艱巨而復雜的系統工程。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長江春季禁漁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各地要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今年我區長江禁漁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將長江禁漁工作抓緊抓實。同時,要在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不斷開拓創新,促進今年我區長江段及秋浦河春季禁漁工作再上新的臺階。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司法實務思考
摘要:為保護我國長江流域水產資源,我國于2003年經國務院批準,在長江流域全面建立了禁漁期制度,設立了禁漁期、禁漁區,也對禁用的漁具和方法做了規定。我國《刑法》對保護水產資源也有相應規定,但并無相應司法解釋,故此,在實踐中適用本罪存在不少爭議。
關鍵詞:禁漁期;禁漁區;禁用工具
我國《刑法》第340條為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但兩高對于本罪并沒有出臺相應的司法解釋,對于如何認定禁漁期、禁漁區及情節嚴重的問題上存在爭議。
一、對禁漁區、禁漁期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如何認定?
據我國《漁業法》和農業部《關于調整長江流域禁漁期制度的通告》,長江流域各省份對本省的禁漁期和禁漁區及禁用工具和方法作出詳細規定,明確了本轄區的禁漁期和禁漁區等。如何對禁漁期、禁漁區或者使用的工具、方法作出準確認定?尤其長江流域廣闊,地形復雜,干流與支流交匯多,禁漁期時間長,捕魚工具、方法較多,司法機關僅根據規范性文件規定很難對上述名詞進行實質性審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為行政犯,從職能配置上講,漁政管理部門根據法律授權,也是認定行政違法的主體,對司法實踐中行業性、專業性強的問題,交于行政機關出具認定意見或者鑒定意見,有利于司法機關準確適用法律辦理案件。①我國漁業管理部門作為管理漁業資源的行政機關,是長江禁漁制度的制定者,由其依據行政法規或規章作出專業認定更具有專業性和說服力。司法機關往往依據設區的市級漁政管理部門作出認定,其所出具的行政認定為定罪關鍵證據。我們認為有以下理由:第一,我國《漁業法》第23條規定,漁業捕撈實行捕撈許可證制度,對于在不同區域實施捕撈的由不同級別的漁業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發放,但最低的漁業行政管理部門也是縣級以上政府的漁業行政管理部門。各省《漁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則更細致,如江蘇省《漁業管理條例》第18條第1款第1項規定,省管湖泊和海洋大型拖網、圍網作業以外的機動漁船、長江漁船的各種捕撈作業,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沿海非機動漁船和其他內陸水域的漁船以及個人的各種作業,由所屬地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因此,市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是審核捕撈許可的主體,承載著對捕撈主體、捕撈工具、方法、期限、區域的審核責任,其對捕撈作業是全面性、實質化的審核。因此,由其對禁漁區、禁漁及禁漁工具和方法作為行政認定的主體是有法律根據的。第二,市級漁業行政管理機關作出行政認定更符合實際。縣級漁政管理部門雖身處一線,對所管轄的區域更為了解,但其專業化水平、認定資質有欠缺。省級漁政管理部門雖專業化水平較高,但大量案件交由省級機關認定,有違便利性和實效性原則。同時,對于禁漁區的認定,往往當地漁業行政管理部門最了解情況。長江流域地形復雜,流域面積大,干流支流交匯處多,交由市級的漁政部門認定更符合實際。市級的漁業行政管理機關對本市所管轄的區域較省級機關更為了解具體情況,現場測定更便利。同時,市級機關相較于縣級機關專業化水平更高,由其作為認定主體更符合實際。第三,雖暫無司法解釋規定由哪級行政機關對禁漁期、禁漁區或禁漁方法及工具作出行政認定成為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定罪依據,但司法實踐中可以借鑒其他罪名的司法解釋來確定由哪一級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認定更為妥當。參見兩高關于《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4條,難以確定是“假藥”的,司法機關可以根據地市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認定意見等相關材料予以認定等等。對比與“假藥”與禁漁區、禁漁期、禁漁工具或者方法,“假藥”的認定難度在常人理解應大于認定禁漁區或者禁漁工具,故市級漁業行政管理機關作出行政認定有其合理性。
二、是結果犯還是情節犯
水產畜牧獸醫工作方案5篇
第一篇:結對技術幫扶工作方案
按照我局開展“爭做受群眾歡迎的干部,樹立水產畜牧隊伍新形象”為主題的特色教育實踐活動的總體要求,為進一步把學習實踐活動推向深入,組織動員廣大黨員干部從實際工作出發,深入基層養殖一線,聯系服務養殖企業,關心和幫助養殖企業解決困難,構建穩定、健康、高效的現代水產畜牧業,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以“踐行群眾路線,優化發展環境,促進水產畜牧業健康發展”為主題,牢固樹立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進一步體現共產黨員的先進性,牢固樹立“實干就是能力,落實才是水平”的理念,以為民的本色、務實的作風、清廉的品質,匯聚科學發展的正能量,充分發揮實干、苦干精神,為建設富裕和諧新提供堅強的保證。
二、活動對象
(一)幫扶對象:縣域范圍內有關養殖企業(場);
水生生物養護年終工作總結
一、概述
為貫徹落實《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和《安徽省實施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方案》各項要求,根據我市漁業和水生生態現實狀況,我市采取了切合實際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二、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工作
(一)水生生物資源,增殖放流
為做好這項工作,我們精心謀劃,認真準備。對投放品種、投放數量、在什么地方投放、如何投放,都進行了認真細致的研究。最后各縣區分別在渦河、北淝河、芡河、西淝河、茨淮新河的中、上游五處投放大規格鰱魚、鳙魚、草魚、鯉魚等共計17萬尾,投入資金4.6萬元,投放蟹苗近309萬尾,投入資金92.4萬元。
(二)漁業資源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