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8 22:40:46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居住證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市居住證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保障來滬人員的合法權益,規范本市人口管理,促進人口信息化建設,提高政府服務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市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的申領、發放、使用以及相關管理活動。
境內來滬人員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居住登記,符合本規定要求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引進人才居住證制度暫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大力實施人才強省戰略,鼓勵優秀人才來我省工作或創業,為浙江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符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具備所承擔工作所需的學識、技術和能力,在本省居住的非本省當地戶籍的境內人員,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領《引進人才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申領條件由各市政府相關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第三條省人事行政部門負責本規定的組織實施及省直和中央駐浙單位引進人才申領《居住證》的審核。
市、縣(市、區)人事行政部門負責本規定在本轄區內的實施及本轄區內引進人才申領《居住證》的審核。
省公安部門負責《居住證》的制作及其相關管理。
居住證推進工作意見
機關各科室、各居委會、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居住證制度推進工作的有關精神,切實做好本街道居住證制度推進工作,根據《市居住證暫行規定》、《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實施辦法》文件精神和《區關于居住證制度推進工作的實施意見》<閔人綜字()6號>的工作要求,保障來滬人員合法權益,加強對來滬人員的管理和服務,結合本地區實際,對居住證制度推進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以人為本的管理服務理念,保障來滬人員的合法權益,規范街道人口綜合管理,促進人口信息化建設,提高政府管理服務水平,建設規模適度、管理有效、流動有序的人口環境,推動街道經濟和社會發展。
二、工作目標
以居住證制度為抓手,來滬人員綜合信息數據庫為平臺,通過以人為本、屬地管理、綜合管理的方法,實現來滬人員房屋租賃管理,落實來滬人員居住管理各項措施;探索房屋信息、單位信息、來滬人員信息相結合的“三位一體、互為支撐”的現代社區來滬人員管理的信息化支撐工作新途徑。從一定程度上嚴密防控,遏制來滬人員違法犯罪高發勢頭;發揮社區作用,加強來滬人員的社會化、信息化管理。最終實現來滬人員標本結合、有序管理的新機制。
居住證實施工作意見
為貫徹落實12月3日市來滬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推進會議各項部署,全面推進實施居住證制度,進一步加強對本區來滬人員的服務和管理,根據《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公安局等八部門關于本市全面推進實施居住證工作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從構建和諧、平安、加強人口綜合管理的需要出發,把居住證工作作為社區實有人口管理的重要抓手,切實加大推進力度,做到三個結合,即推進居住證制度與加強社區建設相結合,與平安建設工作相結合,與完善人口綜合管理相結合,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規范工作機制,提高管理和服務質量,探索以居住證管理為核心,與勞動就業、社會保險、房屋租賃、社會治安、衛生防疫、計劃生育等相匹配的人口綜合管理新途徑。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全面推進實施居住證工作的領導,區層面成立以楊杰副區長為組長,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姚志安、區人口辦副主任黎仕忠為副組長,區信息委、公安分局、人事局、勞動保障局、民政局、財政局、房地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人口辦),由黎仕忠同志兼主任,區信息委副主任周列群、公安分局治安支隊支隊長宋菊生為副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情況匯報、檢查督促等工作。
三、工作目標
流動人口居住證管理意見
一、實施居住證制度的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政策留人、制度管人”的要求,建立居住證制度,加強流動人口分類服務管理,為提高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水平、維護社會穩定打下堅實基礎,為推動*經濟社會建設提供人力資源保障。
二、實施居住證制度的重大意義
(一)實施居住證制度,出臺與之相配套的政策體系,可以為有效穩定外來勞動力、吸引和集聚更多的優質勞動力資源創造良好的政策和體制環境。
(二)實施居住證制度,有利于整合各類資源,提供優質服務,加強有效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三)實施居住證制度,能基本解決流動人口最迫切需要的就學、住房、就醫等問題,也是政府執政為民、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的具體實踐。
試行流動人口居住證申領及政策規定
為規范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保障其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根據《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實施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的意見》(政辦發〔2009〕106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全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湖政辦發〔2010〕9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全縣流動人口居住證申領工作及相關政策待遇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居住證的種類、有效期限
(一)居住證分《省臨時居住證》(暗紅色)和《省居住證》(綠色)兩類。居住證主要載明持有人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現居住地址、政治面貌、婚姻狀況、計劃生育、社會保障、預防保健、隨同的不滿16周歲人員、租住房屋等信息。
(二)《臨時居住證》有效期為6個月至3年,具體期限根據流動人口擬居住時間確定。《省居住證》有效期為9年。居住證持有人需要繼續居住的應當在證件有效期滿前1個月內辦理換領。
(三)居住證作為持有人的居住證明,在省范圍內有效。
二、居住證申領對象及條件
流動人員居住證章程工作辦法
為穩固年至年環保專項舉動的整治效果,持續打擊情況違法行為,消除情況隱患,保證情況平安,實在維護群眾健康權益,依據省、市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證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舉動工作要求,結合我區實踐,制定本方案。
一、指點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主要思想為指點,認真貫實科學發展觀,依照年全國情況法律工作大會暨情況應急治理工作的要求,加大情況法律力度,出力處理風險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問題。以維護飲用水源平安、增強重金屬污染企業情況監管和重點行業企業情況風險及化學品反省為重點,嚴厲打擊情況違法行為,保證情況平安,維護社會不變,為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進供應情況保證。
二、組織指導
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證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舉動指導小組擔任全區環保專項舉動組織指導和協調工作,區做事處置管指導任組長,區環保分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區監察室、環保分局、工商分局、安監分局、城管法律分局、區宣傳辦、區經貿辦、司法所、病院、農辦、水利所、供電公司等單元指導構成。指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分局。各有關單元要實在增強溝通協作,合力打擊情況違法行為,保證專項舉動獲得實效。詳細分工如下:
區監察室:增強法律監察,包管國度有關環保司法律例的準確施行。
勞動局就業登記通知
各用人單位: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勞動保障部第28號令《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和《*市居住證暫行辦法》,市公安局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建立了“*市居住證/勞動就業登記網上申報系統”,從本通知實施之日起正式投入使用。為方便廣大用人單位使用該系統為員工申辦居住證和辦理勞動就業登記,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市居住證/勞動就業登記網上申報系統的使用范圍
凡在我市依法成立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招用勞動者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都可直接登錄該系統同時申辦居住證和辦理勞動就業登記。
二、*市居住證/勞動就業登記網上申報系統的操作流程
(一)網上立戶。用人單位憑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者工商注冊登記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到所轄地居住證受理機構或勞動保障部門業務窗口領取網絡系統登錄密碼,并領取《*市居住證申請表》。已參加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可同時提供本單位社保號,方便用人單位就業人員的錄入工作。
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意見
為了維護跨地區流動人員的合法權益,營造誠信的人才流動環境,進一步規范人才居住證管理工作,根據中組部、人事部《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本市跨地區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申領引進人才《市居住證》的跨地區流動人員(以下稱“申領人”)在滬工作期間,其人事檔案應調入本市管理。根據人事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用人單位,其申領人的人事檔案由用人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按權限商調、管理;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用人單位,其申領人的人事檔案由市、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商調、管理。
二、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用人單位,在提交居住證申辦材料前,應查閱申領人人事檔案,核實相關信息,確保居住證申辦材料的真實性;市、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受理居住證申辦材料后,應協助用人單位向申領人原人事檔案管理部門發函調檔,在查閱申領人人事檔案后,對居住證申辦材料核實無誤的,受理部門應在《申領〈市居住證〉受理情況登記表》上填寫檔案核實情況,簽署受理意見;對申辦材料有疑問的,應中止辦理,并提交審核部門進行核查。居住證受理時間從人事檔案調進人才中心之日起計算。
三、各檔案管理部門應按照人事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做好申領人在滬工作期間的學歷、職稱、培訓、工作經歷、業績、表彰獎勵等檔案材料的收集歸檔工作,做好檔案整理、保管、利用等其他管理工作。
四、申領人在《市居住證》有效期滿后,不再續辦、被注銷或者因其他各種原因不再辦理《市居住證》的,申領人工作單位或本人應及時辦理人事檔案轉出手續,市、區縣人才服務中心應按規定及時將申領人人事檔案轉往其原人事檔案管理機構。
五、各人才服務中心應加大宣傳力度,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對于因特殊原因無法調檔的,應根據實際情況核實理由,同時要采取借閱或其他方式做好居住證申辦材料的核實工作。在試行中出現的特殊情況,應及時向居住證主管部門反映,妥善加以處理,不斷加以完善。各中心應進一步提高居住證辦理服務質量,加強人事檔案有關的各項服務,保證工作順利有序進行。
體育局招生工作意見
各小學、幼兒園:
為保證適齡兒童依法入學,現對2009年*區小學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指導思想
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質教育的決定》為指導,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見》、《關于*市區戶籍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和《關于調整我省義務教育階段收費政策的通知》(浙教計〔20*〕60號)等文件精神,認真貫徹落實新《義務教育法》,規范學校辦學、招生行為,著力于辦好每一所學校,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二、招生對象和條件
1、年滿6周歲(20*年8月31日前出生),居住在*區、具有*區戶籍,需在*區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